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闲置土地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闲置土地整改方案

第1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坚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土地业务知识,参加学习了部、省关于卫片执法检查等一系列的视频培训学习。通过学习,本人的业务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2、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面,通过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组织学习,强化章法观念、纪律意识。积极完成局安排的每月学习任务,并做好科室学习总结和个人学习小结。

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按照土地市场网监测监管系统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对不符合动工开发条件的,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目前已下达7家,对符合动工开发条件的进行动态监测网上开工。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对闲置土地开展调查认定,2020年5月13日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综改示范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充分听取了10家闲置企业单位关于13宗闲置项目用地建设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并逐宗询问研究,对闲置用地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及处置意见。2020年5月25日下午,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在管委会207会议室主持召开示范区“批而未用”土地处置专题会议,就推进示范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和解决学府园区历史遗留的道路工程“批而未供”土地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示范区范围内17宗闲置土地进行了闲置原因认定并作出了处置意见。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对太原晨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山西三一北方机械有限公司、山西顺益选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西万众生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工业园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科同昌信息技术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提供动工开发手续的函》;对山西圣点唯实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达了《提供未能动工建设情况说明的函》;对山西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下达了《提供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函》。2020年7月14日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综改示范区新增3宗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充分听取了3家闲置企业单位关于3宗闲置项目用地建设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并逐宗询问研究,对闲置用地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及处置建议。2020年7月15日将3宗新增闲置土地情况上报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7月19日示范区管委会主任批示相关部门、园区按土地局意见办理,并纳入经济运行调度考核。

三、土地卫片执法工作。

(一)自我区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2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对自然资源部下发2020年一季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遥感监测图斑中涉及阳曲产业园区9宗地块的情况进行前期内、外业核查,并配合阳曲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上报。

(二)2020年4月初,对2019年度四季度遥感监测图斑涉及阳曲产业园区的34宗土地进行了内、外业核查、合法性批准文件的搜集上传工作,并配合阳曲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的信息填报(合法性判定)工作。

6月17日开始至6月20日,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对我省前期上报的2019年3、4季度卫片数据进行了内业抽查,并将抽查不予通过的图斑通过季度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分批次退回至我省各县(市、区)。经与相关县(区)自然资源局对接,自然资源部执法局抽查不予通过图斑共涉及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的5宗重点图斑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立案查处2宗。

四、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工作。

上半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宗,已结案。查处面积为3173.33平方米(合4.76亩),罚款共计44866.6元。

五、配合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调查

1、对太原市公安局直属第二分局《扫黑除恶风险提示函》提及的扫黑除恶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做了说明。

2、对山西省公安厅“4.03”专案组《关于调查邢继承犯罪组织涉及的相关土地及项目是否违法情况的函》、《调取下庄社区“盐房上”私自占地行为及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审批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土地受让资料》提及的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做了报告。

3、2020年7月16日山西省公安厅“4.03”专案组向土地局下达了《调取关于示范区唐槐园区供地示意图的相关资料》的通知,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提供了相关资料。

六、信访工作

上半年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成立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土地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土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国土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并建立了跟踪台账。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1、关于学府产业园区太原海天云煤焦有限公司在承建“粉煤洁净成型工程化技术中试研发基地”中违法“土地法和高新区文件”行为的实名举报信的信访问题,经过认真调查核实,该建筑主体大楼目前未投入使用,结合规划部门“目前未办理规划验收手续”的意见,我们认为天宇公司与合作方海天云公司在法院官司败诉后,举报海天云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但根据资料显示,天宇公司仍为责任主体,仍应由其负责。该情况已汇报综改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2、山西横山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访情况属于司法案件,不能作为信访案件。

3、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关于移交违建别墅信访线索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自然资源部违建别墅专项办下发的涉及我区阳曲园区五龙湾阳光海岸别墅项目再次进行调查核实。五龙湾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虽不属于违建别墅项目,但由于信访举报,自然资源部违建别墅专项办已两次要求我局进行核实上报。

为了消除该小区私搭乱建等违法状态,化解信访矛盾,我局已上报管委会由阳曲产业园区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该信访线索所涉及的问题全面梳理,认真排查,坚决整改到位。

七、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按照局领导的指示,对综改区成立以来所形成的违法查处卷宗整理归档并移交,共计移交21宗违法用地查处案卷。

第2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范围和内容

(一)组织“回头看”检查。主要检查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尤其是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关于我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监发[]2号)中指出问题的查处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查处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予以纠正。

(二)开展专项清理。按照监发[]6号文规定的清理内容,对至年供应的建设用地进行抽查,对年供应的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重点对出让规划条件的管理、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及土地出让收金额缴入国库、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执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部署与要求,重点检查有关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执行供地政策和《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综[]199号)情况,是否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制度,发现并纠正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四)检查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否组织力量全部查清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数、位置、面积、类型、闲置原因等情况;对闲置土地切实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展情况如何;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政策建议;对闲置土地是否按照“认定一宗、录入一宗”的原则,将闲置土地信息如实录入备案和在线监控系统,对闲置土地的变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

(五)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优化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谁纠正”的原则,提请或督促原机构予以纠正。主要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予废止;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予修订。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0月25日—12月31日)

各镇、街,国土资源部门、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办事处)、审计局要按照专项清理检查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年11月1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完成“回头看”检查工作。年月日前,要按照专项清理的内容和要求,对至年供应的土地去年尚未检查的及年供应的土逐宗从供地前的规划设计到供地后的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填报《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汇总表》、《年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情况汇总表》、(年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情况统计表》,同时,要完成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填报《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表》闲置土地一览表》。各级各部门要于年月日前将有关表格和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监察局(材料径送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地点:区政府办公大楼410室)。

(二)实施检查阶段(年月日—月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里将适时对级各部门专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并于年月日前进行验收,以迎接市里的检查验收。

(三)总结反馈阶段。(年月下旬)

各镇、街,国土资源部门,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办事处)、审计局要结合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阶段反映出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并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年月日前报送区监察局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监察、国土资源、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划分,各司其职,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对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节约集约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检查;建设(城乡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宗地供应前规划和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清理检查;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情况清理检查。

(二)正视问题,整改落实。今年初,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组成督查组对我区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出我区存在一些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查找监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整改措施,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3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保障发展更加有力

以保障发展为中心,努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

一是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市级规划大纲完成编制、通过省厅评审,提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指标分配建议方案。开展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试点,进行衔接空间潜力调查,完成“两规”衔接专题报告编制。盐官镇和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局部修改并上报省审批,5个“四类项目”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报经省厅确认。积极争取各类用地指标,除年初上级下达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1879亩和绍嘉高速、*省道改建等重点工程用地指标4060亩外,获核拨复垦指标1023亩,外购复垦指标291亩,争取省和嘉兴市追加调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178亩。

二是切实抓好转征用报批。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把好用地预审关,预审建设用地项目65个、用地3770亩。编报批次建设用地21个,涉及168个地块,总用地9685亩,其中农用地4827亩、耕地3403亩;单独选址项目3个(绍嘉高速跨江通道北岸*段连接线、*省道改建、天然气长安天明阀室),总用地4421亩,其中农用地3607亩、耕地2846亩。

三是努力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严格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实施办法,做好协议出让、划拨供地批前公示和结果公示工作。全年盘活存量土地1221亩,供应建设用地237宗、6978亩,其中公开出让204宗、5898亩;协议出让15宗、112亩;划拨13宗、324亩;集体使用5宗、100亩;带征土地544亩。出让工业(含仓储)用地171宗、4933亩,合同出让金9.5亿;经营性用地33宗、965亩、合同出让金13.66亿元。

四是规范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严格土地使用权首次转让审核和划拨土地入市审核,完成出让土地首次转让核准81宗、920亩,划拨土地补办出让199宗、799亩(其中房改房划拨土地补办出让98宗、18亩),补交出让金6702万元。加强村民建房用地审核,报批村民建房1813户、275亩。

二、保护资源更加有效

以坚守耕地红线为主线,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尤其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是全面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制订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层层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签订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镇(街道)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属地监管主体职责。各镇(街道)也和村(社区)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承包农户。已按照省下达任务完成全市7个镇、102个村的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委托建立示范区建设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全年4个镇示范区建设通过嘉兴验收。

二是切实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工作的通知》,调整补助政策,推进农村宅基地成规模复垦整理,新立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7个。狠抓已立项复垦项目施工进度,丁桥镇万新村宅基地复垦整理示范村项目提前竣工并通过省复核认定。全年经省厅复核认定15个项目、新增耕地955亩,还通过嘉兴复验4个、新增耕地188亩,且盐官镇宅基地复垦、黄湾镇建设用地复垦、斜桥镇华丰村宅基地复垦项目实现当年立项、当年竣工、当年通过嘉兴复验,新增耕地296亩。

三是继续推进耕地垦造和标准农田补建。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耕地垦造工作,落实耕地先补后占和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标准农田补建任务,尖山新区(黄湾镇)、袁花镇土地开发垦造耕地结合标准农田补建项目通过嘉兴复验,新增耕地2392亩,新建成标准农田5380亩。海昌街道双冯表土剥离再利用试点项目竣工并通过省厅复核认定。

四是整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编制报批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矿山综合开发及治理方案规划意见、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出让实施方案和采矿权公开出让方案,实施石矿开发整合,4个整治矿区采矿权首次公开挂牌出让。完成12个砖瓦企业粘土矿产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粘土采挖15处、151亩。深入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70.6%。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57万元,做好141宗建设用地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评估(咨询)审核备案工作,配合做好嘉兴市地面沉降监察网络*站建设。

以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认真开展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组织开展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发现闲置土地30宗、闲置土地1415亩,其中闲置1年以上2年以内13宗、312亩,闲置2年以上17宗、1103亩。制订出台《加快处置闲置空闲土地的实施意见》,根据闲置成因,逐宗拟定处置方案,尝试有偿协议收回,已处置10宗、539亩,其中收回7宗、356亩。

二是首次出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认真贯彻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积极落实省“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强化规划和计划管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利用强度,从20*年第6期公开出让即实行工业用地容积率在省控指标上再提高0.2,从而大大提高工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率先建立工业建设项目复核验收制度。制订出台《*市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办法》,召开工业用地复核验收现场会,市级已验收20亩以上地块8个、429亩,镇级已验收20亩以下地块29个、297亩。

四是继续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继续实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和跟踪管理卡制度,加强批后跟踪管理,通过局和所(分局)联网及时更新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测系统。严格项目建设延期审批,依照土地出让合同追究14起违约责任,收取违约金78万元。

四、执法监管全面落实

以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违法用地预防和查处的共同责任。

一是认真开展卫星遥感执法检查。核查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市区4街道和斜桥镇的39个图斑、82宗土地,新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7宗、439亩,依法没收违法构筑物19.2万平方米,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3300平方米,全额收缴罚款381万元。同时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对15名涉案责任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3人受到政纪处分,12人受到党纪处分。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

二是积极配合人大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织对我市《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参与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盐官景区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检查,积极配合嘉兴和*两级人大常委会对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检查,我市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受到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切实按照人大反馈改进意见认真整改,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三是组织开展村级干部国土法律知识培训。制订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编印国土资源法规政策汇编,组织开展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竞赛,举办3期培训班分别对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主任和村级土管员进行国土法律知识培训,共培训村干部516人,村干部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得到强化和提高。同时认真抓好“6.25全国土地日”和全省土地管理宣传月的宣传活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四是全面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和各镇(街道)续签《土地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将巡查、制止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落实到镇(街道)行使,同时建立村级国土协管员,进一步落实镇、村两级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重点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村级以上道路两侧和城镇村庄的巡查。监察大队和所(分局)共组织开展巡查820次,对巡查发现的86起、290亩违法用地进行了及时制止,并21次以《土地违法行为告知函》形式致函有关镇(街道)和供电、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违法用地制止和查处的属地职责和共同责任。制订土地监察重点镇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许村镇整改并加强监管,参与许村镇违法典型案件集中清理整治,联合查处16起重大“两违”案件,有效遏制许村镇重大违法用地势头。

五、维权维稳保障权益

以维权维稳为根本,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征收足额补偿及时安置。组织对2007年度土地征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并通过省厅审查。抓好全市征地政策的统一和业务指导,严格履行“告知、听证、确认”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把好征地补偿关,依法依协议足额补偿,做到“即征即保”,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通过征地调节资金及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11492万元,配合劳动部门做好5265名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解缴参保资金10646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354万元。

二是切实抓好涉土。组织开展涉土重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切实抓好奥运期间涉土和维稳工作,加强与镇(街道)、部门的联系沟通,尽可能把问题、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程序受理和办理事项,按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37件,其中来信83件、来访29件、来电25件。

三是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主办代表建议2件、代拟2件、协办2件,主办委员提案2件、代拟1件、协办2件,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及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

四是及时完成复议、诉讼案件答辩。3起行政复议案件被维持,1讼一审被驳回,二审经调解原告申请撤诉。

六、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基础业务和组织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发证。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开展并完成已建标准农田地块核查和上图入库工作,全面完成农村1:1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任务,调查成果上报省厅审核。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完成招标,技术方案通过评审,地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进入实质性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继续加强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共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9809本、集体土地使用证756本,办理抵押登记2*9件、抵押注销登记1730件、查封登记88宗、解除查封扣押35宗,受理土地登记结果公开查询113人次。

二是抓好档案、信息和税费收缴。制订《国土资源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接收文书和各类业务档案15134卷并及时录入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获*市档案年检优秀。委托开发建设局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升级改版,试运行良好并已通过评审验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利用“中国*”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00多条,局门户网站已成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和对外宣传、展示和提供服务的窗口。编辑《*国土资源信息》26期、录用信息130篇,抓好政务信息及时报送,40多篇信息被上级录用。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税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结算财政性专项资金23.83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1.8亿元),获2007年度收费验审先进单位。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和窗口建设。组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奋战八十天、项目攻坚再推进、企业服务再深入”、“和谐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国土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36个中层职位实行竞聘上岗,11名一般干部轮岗交流。深化审批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上报审批,尖山新区国土分局挂牌,连杭、尖山国土分局直接办理用地预审、编制供地方案和受理企事业单位土地登记。国土窗口争创“嘉兴市星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开展延时服务、主动预约服务,开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送证上门服务,通过短信平台通知领证,努力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共受理各类报件11300多件,4次被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

第4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总体目标

加快处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工业用地,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细化各项量化指标,及时分解工作任务,通过优化服务供应一批、调剂指标盘活一批、落实措施督促一批、加快处置清理一批等方式,切实加大对批而未供工业用地的消化力度和供而未用工业用地清理力度,力争在年底消化批而未供工业用地1800亩以上、供而未用工业用地按期动工率超过90%、构成闲置土地的处置率达75%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制订方案阶段(年月日—月日)

各镇(街道)、管委会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梳理,摸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数量、结构,深入分析形成的具体原因,制订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清理处置阶段(年月日-月日)

依据确定的工作方案,各镇(街道)、管委会在7个月的时间内,全面开展清理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开展督促检查,了解进展情况,并针对不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共同促进专项清理活动的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月日)

各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总结清理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处置及批后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具体措施

(一)加速消化批而未供工业用地

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供地措施,重点解决好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

1.加快实施征地工作。对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未实施征地补偿的土地,加快组织实施征地,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促使尽快交付土地。同时进一步加大征地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优化征地工作环境。

2.加快办理公开出让。一是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加快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前期工作,完善相应地块的配套设施建设。市级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招拍挂出让工作。二是招拍挂工作完成后,各镇(街道)、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立项、规划许可、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提高效率,加快办理速度。三是已发生违法用地的批而未供工业用地,经依法做出处罚后,办理公开出让手续。

3.加强规划调整衔接。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城乡建设规划实施;确需调整规划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后,由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出具规划条件。

4.盘活农用地转用指标。确实无法实施征地或规划明确近期不实施的地块,对原已批准区块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报省政府批准后,在本镇镇域范围内盘活使用。在镇域范围内盘活使用有困难的,由市收回统筹调剂使用。

(二)加大供而未用工业用地的处置力度

市国土资源局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的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以产业政策、投资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及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用地动态跟踪监控机制。

1.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管理。

(1)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醒企业按期开发建设。结合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对企业开竣工情况进行即时监管,在约定动工日期前1个月及时下发《提醒动工通知书》,督促企业及时动工。

(2)严格合同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期开竣工企业追究违约责任,通过收取违约金、闲置费和收回土地等措施促使企业加快动工,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水平。

2.规范项目的管理。建立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项目竣工复核验收机制和项目投入产出评价机制,工业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供地项目的全程跟踪管理督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及投入投产情况,对发生变更的项目,及时向市级其他职能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方案。市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进行复核验收,确保项目按要求落实到位。

3.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进一步细化闲置土地处置措施,按不同的闲置原因进行分类处置,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

(1)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间采取以下四个“不得”措施:一是不得参加新增用地招拍挂;二是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三是不得办理涉及股权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四是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待用地单位动工建设且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或已动工开发建设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后,恢复相关手续的办理。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置:满两年以上的未动工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2)妥善处理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一是对确因政府征地拆迁等原因未按净地交地或配套道路等设施未建成,导致用地单位无法进场施工的,以镇(街道)、管委会为责任主体,落实任务,加速做好依法征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经当地镇(街道)、管委会认可征地实施或配套设施完成的前提下,由用地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二是对因规划调整和控制等原因导致用地单位无法动工建设的,由所在镇(街道)、管委会采取协议有偿收回或临时安排使用、易地置换等方式来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克服畏难懈怠情绪,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杨慧芳任组长,市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抽调一批事业心强、素质高、业务精的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办理每个项目,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本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第5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从严抓党建

党建引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2018年我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党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工作来抓。强化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和管控,强化网络和舆情监管,充分发挥我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定不移加强思想建设。把每周一定为党建工作日,组织党员开展“大学习”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国土资源事业中。三是从严从实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建五基建设,设立党员活动室和党员档案室,全面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开展了党费收缴清理行动,提高了党员缴费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党员进社区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会五评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刻学习和领会精神,每年都组织了建党周年庆祝等系列活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注重培养基层党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进年共选派党员干部80余人次到省市学习或培训,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分期分批到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同时还参加了县委组织在县委党校举行的知识培训。四是坚定不移加强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作风建设,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有关作风的规定,针对问题抓整改,重点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严肃认真的开展了“春雷行动”和“飓风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各项工作任务。五是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格执纪问责,今年来,共有2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六是全面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力开展廉洁机关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联系乡镇所负责,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工作人员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强力推进月例会制度的施行,设立了机关纪委,通过干部职工选举成立了机关事务监督委员会,设立了廉政机关公示栏,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了权力清单,强化风险防范,排查廉政风险点,重点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设备采购、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从全方位全角度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9年将进一步从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贯穿到工作中去,用党建工作引领全局工作,真抓实干,确保我局党建工作走在前列。

二、从细摸“家底”

1、全县国土资源现有“家底”情况。一是土地分类及面积情况。我县土地利用现状按三大类分,全县农用地208478.12公顷(312.72万亩),建设用地13121.93公顷(19.68万亩),未利用地23180.0公顷(34.77万亩);地类变化基本情况为全县农用地比上年度增加782.77公顷(11741.55亩),其中耕地增加939.49公顷(14092.35亩);建设用地增加86.21公顷(1293.15亩);未利用地减少868.98公顷(13034.70亩)。二是现有耕地情况。我县现有耕地面积为69.9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为57.28万亩,耕地面积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耕地保有量多2.45万亩。三是闲置土地情况。根据《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武[2017]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应清理处置闲置土地12宗,总面积1112.9亩。四是空闲土地情况。目前根据省、市下发数据,我县空闲土地91宗,面积共410.6公顷。

2、深入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2018年通过道县县政府出台了《道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道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将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定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县将在2018年12月底前,在县、乡镇场(街道)、村(社区)三级完成机构住建、方案编制、动员部署、资料收集、业务培训、调查界限确认等工作,同时县级完成经费预算编制,基本完成技术服务队伍招投标工作。在2019年7月底前依次完成领取调查初始数据库、制作野外核查工作地图、开展全野外核查、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

三、从硬控规划

我县是全省四个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县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参加了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并向省级调研组提交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所需资料清单。二是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措施保障、预期成果和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做出了统一安排。三是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了工作经费,向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下发了资料清单等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全面开展。

2019年将进一步推动空间规划工作完成。一是争取规划编制所需财政预算支持。目前编制规划的财政预算不足,积极向市级财政寻求适当支持。二是完善道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根据国家、部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新要求,进一步工作方案。

四、从紧管资源

1、我县2019年新增建设用地形势。2019年我县拟建设道县站前大道(营江西路--道州南路)建设项目、站前大道九年一贯制学校、道县家禽市场建设项目、道县工业园区中医院建设项目、道县工业园幼儿园、道县城北幼儿园、道县七小扩建项目、道县祥霖铺镇小城镇开发项目、道县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道县柏柑公路等项目,共计10个,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98公顷。预计可向省厅力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公顷,可使用增减挂钩指标10公顷,可使用存量和闲置土地19公顷,还存在用地指标缺口19公顷。

2、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实现 “占补平衡”。我县向省厅作出承诺兑现的补充水田面积为 41.0904公顷,按照要求在我县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兑现到位。目前我县已立项三个乡镇旱地改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60.23公顷,新增水田面积45.58公顷,目前已完成60%,预计年底可竣工。

2019年计划实施2018年度旱改水项目,目前进行了初步选址,面积约3400亩,同时计划2019年开展补充耕地开发10000亩,预计新增耕地指标8000亩。

3、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政府化解债务提供支持。2018年我县共完成挂牌出让土地29宗,面积621.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为3.56亿元。比2017年完成挂牌出让土地宗数增加17宗,面积增加98.53亩,土地出让宗价款增加1.85亿,土地出让效益明显提高。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做好2019年土地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全力推进“净地”出让。严格按照《道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监管办法》(道政办发〔2014〕27号), 实行“净地”出让制度。

4、强化执法监察震慑作用。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自然资源武汉局例行反馈问题整改。目前我县应清理处置闲置土地12宗,总面积1112.9亩,已处理12宗,面积1112.9亩,处置到位率100%,达到督查整改要求。目前我县空闲土地91宗,面积共410.6公顷,应达到30%以上盘活率,目前盘活31宗,面积162.8公顷,盘活率为39.64%,达到督查整改要求。目前土地违法图斑共有32个图斑,总面积76.6亩,应达到90%以上整改率,现违法用地整改率为93%,达到整改要求。二是推进“大棚房”整治。我县共发现违法违规项目7个,共占用耕地面积8.85亩,其中基本农田4.4亩。对符合环保要求的4个项目已完成设施农业备案手续,1个正在进行设施农业备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2个项目正在拆除。三是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第一拆除粘土砖厂,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要求,对51家粘土砖厂实施了“两断三清”,所有无证的51家粘土砖厂全部拆除。第二对页岩砖厂督查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的整改要求对道县16家页岩砖厂环保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督查督办,13家发证页岩砖厂已完成整改问题50个,对3个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页岩砖厂实施了停产整顿。四是严查违法用地采矿行为。全年制止非法占用耕地建房31起,共立案查处违法占地及非法买卖集体土地14宗,其中非法占地11宗,非法买卖集体土地3宗,通过移送公安、罚款等方式已全部结案;制止矿山违法行为17起。对全县8个洗沙场以非法占地案立案查处,现上述沙场目前正在整改中,立案查处矿山违法案件3件。

2019年将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力度。一是抓闲置土地清理。对清理处置到位的闲置土地,我们将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进一步完善规范处置程序,为下一步把收回的闲置土地“供出去”、“用起来”打好基础。二是抓土地矿山卫片执法检查。积极完成2019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及时查处整改,按时限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和查处整改工作。三是抓违法案件查处。进一步加强规范我县土地、矿山市场管理秩序,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全县土地、矿山市场健康发展,并且做到案件发现率100%、大要案查处率100%、结案率96%以上。

五、从实惠民生

1、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2018年道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15处, 2018年1月至9月新增各类地质灾害31处,共损毁房屋8间,公路30米,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潜在威胁群众221人,房屋272间,公路535米,财产约1369.5万元。按照属地原则、管辖范围原则交办交通部门9处,矿山1处,移民局1处,其余20处由我局负责治理。截止目前,共投入270万元用于11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已完成治理灾害点9处,预验收3处。

下一步我县加速地质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力度,丰富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培训方式,提高人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积极申请县财政、市局及省厅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第6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依法依规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为县城经济添力,2020年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2宗,实现土地收益共1123.66万元,其中,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出让总面积约8亩,成交金额为203.66万元,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出让面积约4.446亩,成交金额为920万元。两宗地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并足额上缴财政。

二、督察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了和两宗土地出让金追缴,截止2020年6月3日已全面追缴金额569.636万元。

二、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成金幡银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证合并工作已完成;二是依法追缴金幡银座开发项目调整容积率后,补缴土地出让金14.231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完成了2012年至2019年8宗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工作,结合实际拟定了《关于解决南岸新区滨河路14号A地块等8宗闲置土地问题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结果执行,但8宗闲置土地权利人,均拒绝签订延期1年开工补充协议,对8宗土地权利人下发律师函,除瑞祥田子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和邓德领取了律师函,其余权利人均拒收律师函。截止目前,只有2宗闲置土地已开工建设(南岸新区(J-06-02部分土地)地块1、南岸新区I-08-10地块),6宗闲置土地权利人均未开工建设。

第7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皖政〔**〕16号,以下简称省政府《通知》)精神,结合**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42号)精神和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缓解土地供应矛盾,保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的精神实质、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各项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全面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的总体水平。

二、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确保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要求,积极研究促进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政策措施,确保各类建设用地的总规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使用计划的安排,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要全面贯彻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方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引导和鼓励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

三、认真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工作,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到位,按期完成调查任务。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工作,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利用强度、综合承载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和空闲、闲置土地,要明确利用方向,采取措施促进土地提高利用的效率。

四、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保证闲置用地清理工作的落实

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辖区内闲置土地清理,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和征缴增值地价等手段,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约定开发使用土地。

对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构成闲置用地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逾期不收回的,市人民政府将予以直接收回,并纳入本级政府土地储备。

对于已经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各地要加大供应力度,确保符合土地供应条件的建设用地在**年5月底前完成供应,避免因土地供应不及时造成土地闲置。

**年5月15日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各辖区内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和新增用地的供应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五、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土地供应行为

合理控制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模。所有出让土地应根据土地供应及建设情况,合理控制出让规模,缩短土地开发期限,杜绝囤积土地行为。要严格控制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对于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要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分片供应。

凡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超过100亩以上,其他单宗地开发土地面积超过200亩以上的,土地供应方案须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完善和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竞价出让工作程序,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各区县应认真编制出让年度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上报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和按出让计划组织实施。竞价出让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所确定的时限和范围出让公告,不得减少期限和缩小公告范围,所有出让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举行,不得擅自调整。

出让用地应当建立集体研定制度,设立土地市场管理机构,审查和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在集体审定出让方案时,规划部门除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明确项目实施的开、竣工时间以及建设期限。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以及建设期限国土部门应当在出让文件中予以告知,并在出让合同中载明和设定违约责任。

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秩序。严格执行净地交易制度。凡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熟地。出让时必须做到土地权属清楚、面积准确、规划条件明确,且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继续完善和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将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出让活动集中在交易市场内进行。认真落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范,坚持出让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竞买人之间恶意串标、围标,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冲击土地交易场所,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严格执行竞买保证金和首付出让金比例。投标人、竞买人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宗地市场评估审定价的20%。首付出让金所占出让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应当在60日内缴清。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经土地市场管理机构批准。

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督。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国有土地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支出一律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完善土地市场的准入监管,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有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和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并适时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在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市内竞买活动。

第8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   2018年工作总结

日常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班加点完成本职工作。在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的协助其他同事开展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虚心学习以提高自身各方面的能力。全年共完成出租性收入XX亿元,处置净收益XX亿元。

结合岗位工作内容,围绕房产土地管理全年工作目标,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建立健全房产土地管理规章制度。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起草《关于成立XXXX公司资源盘活工作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公司资源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资源盘活管理工作内容;起草《关于提质增效加强闲置土地房产盘活工作的通知》,为全省房产土地盘活工作明确工作原则,盘活方式,考核目标等。

2.  开展全省房产土地现状分析调研。根据闲置资产盘活工作计划安排,先后进行11个地市分公司的闲置资产调研工作,与当地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沟通资产盘活工作,根据每宗闲置资产的不同情况,结合实际调研抽查情况,统筹考虑,完成“全省闲置资产情况分析”,多维度分析全省土地和房产的闲置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为下一步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3.  工作开展实务要点

1)  协调推进各地市分公司不断完善土地房产开发方案,探索形成闲置土地盘活新模式。包括:XXx分公司新风机房地块处置方案、萧山火车南站地块盘活方案、XXx公司关于温州苍南龙港XXx地块盘活方案、乐清翁垟镇前进村地块开发方案盘活整理试点工作。

2)  协调推进各地非网络运营资产管理事宜,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及司内各相关部门把握拆迁及房改政策,并形成批复性意见。包括XXx集团停业事件后续工作、XXx维稳事件、温州中心区地块盘活后续资产处置工作、XXX分公司闲置土地处置、XXX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工作、XXX局弥陀寺路拆迁工作、XXx分公司广场路5号部分房产原址置换、XXX公司诸暨和济模块政府拆迁项目、绍兴曲屯闲置房产政府迁建项目。

3)  与中瑞房产和省直同人集团开展合作模式探讨。积极开展部门闲置资产实地调研,并协调完成省直同人集团对意向地块实地勘测,为开发方案草拟提供支持。

4)  完成全省闲置土地房产及协助完成本部住宅房产梳理。下发《关于填报土地房屋资产季报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老旧危楼安全管理的通知》,强化各类房产管理规范操作。

5)  完成全省房屋土地资产管理人员统一培训工作。

6)  完成11个地市自有房产户外广告资源调查工作。

7)  分别与福建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同仁,就非房产土地先进管理理念、管理经验进行互访交流。

8)  根据省控办沟通车辆控购相关规定,完成车辆购置网上审批账号建立、审批流程梳理等工作;完成11个地市分公司车辆报废更新批复工作。

对房产土地管理这个一个全新的领域,为尽快提高自己在本职方面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我利用业余时间找来了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律法规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法律法规集成》等专业书籍,通过2018年一年的学习,理论结合实践让我对房产土地管理工作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从只知其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到如今对相关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熟练运用,能起到对各地市房产土地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2019年计划

根据2018年工作梳理及各地信息汇总,2019年在紧紧围绕渠道建设推进和闲置房产出租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对预期收益较高,回收风险较大的土地进行合作开发,力争盘活处置土地XXx宗以上,处置净收益XX亿,完成出租性收入XXX亿;争取土地合作开发启动1-2宗,闲置土地盘活方式多样化。

1.  资产管理精细化,加强对专业管理人员队伍培育工作。

1)  着力推进房产土地科学管理与使用,建立资产有偿使用虚拟结算制度,并纳入考核指标管理。

2)  积极与合作商建立互动交流机制,引入专业运营企业逐步激活边缘资产,提升资产收益能力。

3)  加强对全省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固化管理人员队伍,完善管理资产台账制度。

2.  推进现有资产的渠道建设,收回位于核心商圈位置中的出租房屋或办公用房腾空,用于渠道的核心商圈建设,对位于合适楼层的店面房采用搬迁、缩容、退网等方式,合理腾退用于渠道建设。

3.  进一步探索全省闲置土地的开发模式,列出高风险地块优先开发计划及方案,对资产按风险等级和预估收益价值进行排序,引入合作开发机制,加快闲置土地合作开发,形成持续收益能力。

三.有待改进的不足

第9篇:闲置土地整改方案范文

一、清理范围及重点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年月日至年月日全县具体供地项目。重点是县城、新城区、工业园区和三个工业功能区内的供地项目。

二、认定标准

(一)闲置土地: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进场施工)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不包括土地受让金额)占总投资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分期开发的,按分期开发范围核定闲置土地面积。

因不可抗力或者新城区、工业园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因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建设迟延而闲置土地的,顺延计算动工开发建设日期。

(二)低效用地:指土地利用效率较低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低效用地:

1、已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虽然已超过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但是仍有5亩以上面积空闲的土地;

2、企业实际投资占总投资(不包括土地受让金额)超过25%以上,但未达到总投资75%的土地;

3、前三年年上缴税收少于《关于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政〔2005〕49号)规定的亩均税收标准的企业用地;

4、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招商引资入园时约定的《投资协议书》标准的企业用地;

5、其他建而不产等项目用地。

三、工作步骤

本次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月-月)。各乡镇、园区、部门组织人员对有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项目进行自查。主要内容有:项目供地基本情况、土地利用合同约定情况、土地利用合同履约和实际执行情况、建设进展情况、有无土地闲置和低效用地情况等,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征求企业意见。

(二)核查阶段(月-月)。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对调查出来的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进行分类、提出处置方案。

(三)处理阶段(月-月)。根据企业用地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宗确定处置方案;各乡镇、园区、部门根据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工作,并将清理情况、有关数据汇总上报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是实施"腾笼换鸟",促进全县工业用地重整,有效缓解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状况,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乡镇、园区、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以用为先"的原则,积极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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