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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专项规划精选(九篇)

市政专项规划

第1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问题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urbanization process is also in constant push forward. More and more of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into construction and use process, convenient to the people's life. But, today's China municipal engineering special planning still has certain problem, and then the influence of the municipal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and use. This article will briefly analyzes municipal engineering special planning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hope to help the people.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Special planning; Prepare; question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越来越重视城市规划,很多城市甚至将编制科学的城市规划放到了工作的首位,希望它可以很好的知道城市的发展。实践证明,实现城市规划层次化,如细致规划及整体规划,产业布局,城市性质的定位,用地规划等等有利于指导城市的发展。可是很多规划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于是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应运而生。

当前市政工程规划的不足和特点

首先,城市的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中的一些专业工程规划,它们的内容主要是结合城市的规划目标,科学地论证和分析工程资源及供需的平衡,然后提出一些可以确保工程资源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对策;根据城市的规模及用地的规划,预测相关工程的负荷,认真落实相应重大市政工程的用地及空间布局,运用系统的观念对工程管线进行设置。

由于受到相应规划深度的要求和基础资料的限制,这个层次的规划很难准确定位市政设施,更没有办法准确的计算出相关工程管线的管径,尤其是排水管的管径大小,很难确定各种管线在平面上及竖向上的准确位置。另外,很多管理和技术人员对市政设施的现状和工程管线都不够了解,所以规划中的工程管线没办法同现状工程管线进行很好的衔接。所以这个层次上的工程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的知道下一步的市政工程设计与规划。

其次,在市政工程详细规划中的专业工程规划。因为拥有比较详尽的地形图以及十分具体的规划用地条件,所以布置市政设施及工程管线就拥有了坚实的基础。工程规划可以对工程设施的规模及管线负荷作出比较准确的预测,而且可以定位市政设施及各种管线。这个层次中的工程规划操作性比较强,可以有效知道局部地区中的市政工程建设。

由于受到范围的制约,所以详细规划中的专业工程规划没有很好的系统性,不能有效安排较大区域或者城市的工程设施及管线。因为不了解规划区外部的市政工程现状及规划详情,所以同规划区外部进行衔接的时候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排水系统,例如管道绕弯路,大管接小管,管线竖向衔接有矛盾等等。

最后,专业部门所编制的行业规划。行业规划的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通常会同城市规划不相吻合而且工程管线机市政设施的位置与路网布局及城市规划用地的衔接十分有限,所以行业规划的可实施性还有待于提高。另外,行业规划通常会只顾本行业的发展,同其他行业的规划不能做到很好的协调,加之行业规划对工程负荷、设施规模、占地面积等的预测往往偏大,所以会是部分资源浪费,影响规划的实施。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要充分调查和了解现状工程

在进行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时候,了解现状这一工作必不可少。能否调查清楚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相关市政工程的规划是否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勘查现场,然后全面的收集相关资料,利用各种手段掌握市政工程的现状,然后绘制出比较完整和准确的工程现状图,在这个基础上仔细分析现状存在的相关问题和原因,认真评估现状工程管线,确定可以利用和废除的管线,对于那些可以取消的管线,要有相应的过渡措施,这样可以有效实现在规划建设中管道的正常运行。

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向协调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提供的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用地布局规划。预测工程的负荷和计算工程管线的时候,一定要全面考虑城市的用地性质及用地布局。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同相应的专业规划的关系,因为专业规划是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的一项基础和引导,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是对城市规划中专业规划的深化及完善。

(三)注重处理好同道路工程规划的关系

工程专项规划的基础就是道路工程的规划,道路是市政工程管线的主要载体。如果道路规划能够做到科学合理,那么相应的工程规划也就具有了合理性,相关的工作人员就能够准确定位工程管线和完善空间布局,相关人员确定城市道路的标高及坡度时,不仅要满足道路规划的有关规定,还要注意城市排水、防洪排涝的问题,在最大限度内减少土方工程量。

合理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

相关的工作人员在编制工程专项规划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当地的情况及工程的特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如果当地还不具备综合规划所有市政工程的条件,就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及工程规划的需求,编制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例如可以单独编制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城市供电工程专项计划、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计划等等。通常情况下,最好有限编制道路和排水专项工程规划,因为排水管线是重力流,在竖向上对于道路及场地的要求都很高,排水管线的占道空间资源又比较多,而且要布置在其他的管线下面,会直接影响到其他管线的空间布置,所以对于道路和排水系统的专项规划要重点提到工作日程上。一些城市由于没有很好的排水系统,排水管道的建设同道路系统的衔接也不够,所以就会出现污水无出路,排水不畅、洪涝灾害严重等情况。

有效管理电信管网

当前我国的邮电事业实行了邮电分营,电信行业引入了相应的市场竞争机制,所以经营通信的部门日益增多,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虽然不同的公司在经营方面有所侧重,可是对于管线敷设却有诸多相同之处,例如路由、光纤环路等。如果各个公司分别建设自己的通讯管道,那么必然对其他专业的工程管线敷设有所影响,还会造成很多的重建工程,造成严重的浪费。所以相关的部门一定要优化工程管网,选择合适的路由,尽量将所有的电线管道都布置在一个电信管沟里,从而优化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对电信管网的维护和管理。

结论:

市政工程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十分复杂。科学的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不仅能够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更有利于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促进城市的发展。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这一工作的时候,一定要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从而编制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专项规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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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锋等.非法定规划的现状与走势[J].城市规划,2005(29)

[3]王元.居住区市政工程设计应注意的问题[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0(2)

[4]陈玉燕.对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几点思考[J].规划师,2000(16)

第2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市"*"专项规划分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市级一般专项规划两类,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安排如下: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是由政府组织实施、针对本市"*"时期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编制的规划。对综合规划纲要和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将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原则。

1.发展赖以支撑的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障。

2.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3.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4.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性重点。

(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内容安排。

1.*市"*"时期人口发展与调控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常住人口变动趋势,按照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完善首都功能要求,提出"*"时期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和空间分布结构优化的目标及重点措施。

牵头部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老龄委、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2.*市"*"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能源供求和消费结构变化,提出"*"时期本市能源供应方案和节能总体目标、相应的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工业促进局等。

3.*市"*"时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内容:根据本市水资源状况和发展需要,按照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提“*"时期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目标及政策措施,提出节水目标和相应措施。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4.*市"*"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提出"*"期间*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及提高利用效益的目标与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建委等。

5.*市"*"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提出"*"时期本市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项目安排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教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

6.*市"*"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奥运会举办需要,分析"*"期间城市基础设施需求,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及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园林局、市信息办、市邮政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程咨询公司等。

7.*市"*"时期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求,提出亦庄、通州和顺义三个重点新城的综合发展建设思路、阶段性目标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措施。

牵头部门:市规划委。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等。

8.*市"*"时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考虑举办奥运会需要,提出"*"期间*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重点与措施。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首都绿化办、市园林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9.*市"*"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资源综合利用状况,提出"*"时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建立节约型城市的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工业促进局、市市政管委等。

10.*市"*"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就业与社会保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期间*市控制失业与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的目标与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

11.*市"*"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状况,提出"*"期间结构优化升级、重点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导向的目标与主要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业促进局等。

12.*市"*"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规划。

主要内容:把握本市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按照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提出"*"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安排、重点领域和具体步骤。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等。

(三)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1.有明确目标措施。根据规划期特点,分别提出到20*年和2010年的目标安排,以及相应的具体措施。

2.有具体项目安排。从规划实施角度提出相应的具体重点项目考虑。

3.有空间布局要求。着眼于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协调,提出空间布局安排的意见。

4.有资金需求分析。包括对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需求测算。

5.有时间形象进度。大致按照到20*年和2010年两个时间段考虑,明确规划实施尤其是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

二、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市级一般专项规划是针对发展的特定行业领域和环节编制的专门规划,既包括一部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划,也包括部分由市场决定,主要体现政府宏观意图和政策导向作用的规划,以便给市场主体合理预期。

本着适当控制市级专项规划数量和调动部门编制规划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初步考虑编制39个,具体内容及分工见附表。

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原则上参照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可灵活掌握,适当调整。

三、专项规划文本格式

(一)规划名称。为统一规范我市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规划名称一般称为:*市"*"时期XXX发展规划。

(二)规划文本格式。规划文本包括正文、规划实施项目表(适用有空间布局要求的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说明三个部分。

正文包括目录和前言,前言简述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规划适用的范围或领域、规划实施期限等。

正文内容:"十五"发展的回顾与总结;"*"发展环境、趋势的判断与预测;"*"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方针(原则)、发展目标(20*年、2010年、2020年)、主要任务;"*"发展的空间布局指导原则、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区域及项目;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规划实施项目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对资源环境的综合影响评价等。

规划编制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规划衔接、论证、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规划文本的补充说明材料等。

四、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根据全市"*"规划编制统一安排,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研究起草阶段(4-6月份):在消化吸收前期研究成果基础上,完成各专项规划的初稿。

(二)衔接论证阶段(7-9月份):对照综合规划《纲要(框架)》,进行专项规划衔接和专家论证,充分听取各区县、各委办局、人大、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审议修改阶段(10-12月份):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提交市长办公会或市政府专题会审定,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经修改完善后报主管市领导审定。

第3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一、建立健全规划体系

(一)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部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国家总体规划和省(区、市)级、市县级总体规划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专项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区域内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

(二)明确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定位。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三)严格编制部级专项规划的领域。编制部级专项规划原则上限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国务院审批和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海洋、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国防建设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需要政府扶持或者调控的产业,国家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要求的其他领域。

(四)合理确定编制部级区域规划的范围。国家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地区、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的特大城市为依托的城市群地区、国家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或保护区域等,编制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口、经济增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区域内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进行划分,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二、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

(五)遵循正确的规划编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六)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编制规划前,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编制部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拟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衔接单位、论证方式、进度安排和批准机关等,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订年度计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应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由编制规划的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列入部门预算。

(七)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还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要求。

省(区、市)级总体规划草案在送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前,应由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家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送相关的相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其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必要时还应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与部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相邻地区间规划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协调,重大事项报国务院决定。

专项规划草案由编制部门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涉及其他领域时还应当送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同级专项规划之间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草案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与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规划编制部门,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并自收到规划草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

三、建立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论证制度

(八)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制度。编制规划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各级各类规划应视不同情况,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草案或者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在将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草案送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前,要认真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自觉接受指导。

(九)实行编制规划的专家论证制度。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对部级、省(区、市)级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论证时,专项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1/3。规划经专家论证后,应当由专家出具论证报告。

四、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

(十)规范审批内容。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

(十一)明确审批权限。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国务院审批或者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部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他部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报国务院备案。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未经衔接或专家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五、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

(十二)实行规划评估制度。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可以由编制部门自行承担,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有关地区和部门也要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

第4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积极适应发展环境和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现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的战略目标,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围绕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突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内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整体素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编制分工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草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市发改委组织起草。

1、编制准备阶段(2009年2月底前)。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基层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5月)。在完成“十二五”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并在“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2010年5月底前,研究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报送市政府。

3、纲要编制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1月)。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9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框架,并就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等,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0年11底前,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与相邻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衔接,并经“十二五”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4、纲要审批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3月)。完成规划纲要草案,形成正式文本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印发执行。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重点专项规划,送本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批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拟定40个(详见附件),其它领域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商市发改委确定。

2、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衔接后分批报市政府批准。未纳入重点专项规划的行业,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编制符合本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报市发改委备案。3、2010年6月底前,市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将专项规划草案送市发改委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同时还应当送上一级部门与相应的上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

3、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送专项规划草案时,要将评审论证报告和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总结经验,锐意创新。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坚持与时俱进,在继承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

第5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现代服务业发展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省“两圈一带”战略的深入实施,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步伐不断加快,区抢抓城市东拓和重点项目建设机遇,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争当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排头兵的战略选择;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建设现

代新城中心的关键所在;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发挥区区位优势,构建“双轮驱动”产业格局,建设“四区一中心”,实现我区科学发展、率先跨越的重要支撑;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增强城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区核心竞争力,建成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现实需要。

二、总体要求

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重点应放在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上,专项规划包括《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区旅游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区文化产发展专项规划》以及《区总部楼宇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在可行性论证分析、编制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以现代物流、商贸旅游、医疗健康、文化体育和总部楼宇经济为重点的《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是:

(一)实用。编制的规划是详规和实施性规划,不是研究性规划,更不是概念性规划,要尽量避免空洞理论和概念,内容上必须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做到有较强的指导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二)清晰。专项规划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简明扼要。规划中涉及的目标定位要科学合理,指标应以统计部门或行业统计指标为依据。任务要明确,突出重点,防止面面俱到;产业布局要清晰,各专项规划必须有明确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规划图(表)。

(三)有效。要特别突出规划的有效性。规划编制要获得两个方面的认可,即要获得市场主体认可,产业目标、思路举措都要符合市场发展要求;要获得市政府认可,要加强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省市行业规划的衔接。各规划要获得市级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查认可。规划的项目要纳入市级项目库,产业定位、发展目标要获得政府和市场认同,产业和项目布局要和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协调一致。

三、编制原则

(一)规划编制要体现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突出市场主体和主导地位,头脑中要始终有一根“市场经”。要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脉搏,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拿思路、出措施、想办法,切忌凭空臆断、不切实际,把政府和规划编制者的主观意志强加给市场,充分体现政府通过规划实施科学引导,推动服务业科学发展。

(二)规划编制要体现差异化发展、错位竞争的原则。同一区域应尽量避免同质化竞争。要坚持立足我区实际,与西陵区进行充分比较,走差异化、个性化发展的路子,在产业规划、发展定位、思路举措等方面,按照“差异化发展、错位竞争”的原则,积极扶持优质产业、重点项目、特色区块和潜力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规划编制要立足区位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要进一步拓宽规划编制的思路视野,同类性质产业既要同市内发展较好的区县进行比较,又要同省内外同一产业发展领先的地区进行比较,在充分比较中找准自身的优势,紧扣自身优势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努力提升发展质效。

(四)规划编制要体现产业集聚、融合发展的原则。顺应产业发展融合的趋势,发挥服务业对一二产业的流通融通、智力支持,形成一二三产业相互协调发展的格局,强化服务业内部和行业的协调和融合发展,增强产业渗透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五)规划编制要体现共同编制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选择有实力、有影响、有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主持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带领设计咨询机构人员深入市场、企业、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共同做好前期调研、项目谋划、规划起草、论证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不可委托了事,“甩手”规划。调研市场主体的面要尽可能广泛。

四、注意事项

1.各责任单位在选择规划编制单位时,要拓宽视野,尽量选择接触实际工作较多的设计咨询机构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院校专家学者,增强规划的实践性和操作性,避免不切实际、空洞的学术性规划。

2.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工作,与组织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人员深入市场开展调研,与市场主体面对面座谈,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见,切实闭门造车、凭空构想。

3.规划专班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市级各项已有行业规划,特别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学习,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4.各专项规划对本产业的发展定位要高度准确,发展目标要科学合理,切合区现状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能够获得各方面的一致认可。

5.各专项规划要认真分析、科学谋划、合理布局能够支撑本产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对规划出来的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力求切实可行,能够纳入市级项目库并能付诸实施。

6.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规划与市级相关行业规划的对接,要积极与市行业主管部门衔接、协调,将专项规划纳入市级行业规划的延伸规划,推动专项规划实施。

五、规划大纲

规划期限为2012年至2020年,近期至2015年,远景至2020年。本着务实、科学、简明、实用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规划的主体框架:

(一)规划背景(包括基础条件、产业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环境、未来供需预测等内容)

(二)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目标定位、发展方向等内容)

(三)产业布局(在参考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调研市场现状的基础上阐述各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并说明产业布局的理由,形成产业布局图)

(四)主要任务(包括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建设内容等)

(五)项目规划(在充分论证、前期谋划的基础上提出各产业发展的项目库,形成项目简介和项目分布图)

(六)实施建议(包括对全市土地利用、城市规划、项目推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议)

(七)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市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对策措施)

六、责任分工

1.区发改统计局:负责编制《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

2.区商旅局:负责编制《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区旅游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3.区卫生局:负责编制《区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4.区文体局:负责编制《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5.区招商局:负责完成《区总部楼宇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七、实施步骤

专项规划编制分为前期工作、起草衔接、审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2年5月至6月)

1.选择设计咨询机构,组建规划编制专班(5月上旬)。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自主选择设计咨询机构,同时从本部门本系统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

2.编制工作培训(5月上旬)。由区发改局负责邀请省、市规划编制部门的专家,对各专项规划编制专班人员进行一次规划编制业务培训。

3.搜集、学习相关材料(5月上中旬)。用半个月时间,由各责任单位牵头,搜集与相关产业发展有关的市区发展规划、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工作计划等资料,组织编制专班人员系统学习。特别要学习吃透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重要文件,做到胸中有数。

4.开展调查研究(5月下旬至6月下旬)。大致安排1个月时间,由相关责任单位会同规划单位深入街乡、重点企业、项目单位,围绕产业发展现状、现有基础条件和产业布局、产业发展趋势和方向、未来市场供需预测、存在困难和问题、现有的政策和措施等方面,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相关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开展实地调研。要尽可能扩大与市场主体面对面研究座谈的面,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在汇总梳理调研成果的基

础上形成规划编制大纲。

5.考察学习(6月中下旬)。用10天左右时间,各责任部门牵头围绕规划编制的相关事宜,组织规划编制人员赴省内外相关产业发展先进地区观摩考察,比较、学习、借鉴各地好的理念、做法、措施、政策等。

第二阶段:规划起草(2012年7月9月)

6.集中撰写规划(7月)。大致安排1个月时间,由各责任单位、设计咨询机构组成的规划编制专班集中撰写专项规划。

7.广泛征求意见(8月上中旬)。大致安排半个多月时间,由各责任单位组织邀请所属产业上的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区相关部门领导,征求对专项规划初稿的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

8.行业主管部门初审(8月中下旬至9月中旬)。大致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由各分管区长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邀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发改、规划、土地及一定数量的专家学者、市场主体代表对各专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并定稿。

9.综合规划编制(9月下旬)。在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由发改局组织专班人员,修订完善现代服务业综合规划。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及(10月-11月)

10.综合规划市级评审(10月)。大致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由区政府邀请与规划编制相关的市直部门,对综合规划进行联合审查,与市有关规划进行对接,并争取纳入市级规划的延伸规划,有关产业项目纳入市级项目库。

11.区政府审定规划(11月)。区政府对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予以审定并对外。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靳鹏同志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统计局,陈立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规划编制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专项规划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6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家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有关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促进全市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一会儿,XX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编制"十一五"规划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以来,按照国家要求,我们主要围绕规划编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6月份,市政府召开了编制规划前期工作动员大会,就做好发展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编制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做出部署,标志着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按照会议部署,各区县、各部门陆续启动了相关工作,目前进展状况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规划相关重大课题的前期研究。

选好研究课题,搞好前期调研,是编制一个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从XX实际出发,着眼于更好地解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着眼于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XX城市功能,着眼于与规划编制的紧密结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选定了60项重大课题进行前期研究。课题研究首次采取全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面向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开选择承担单位,中国社科院、国家发改委宏观院、清华大学、XX大学、XX社科院等共有57家全国一流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600多名研究人员参与了课题研究,为高质量地完成研究工作提供了智力保障。经过承担单位和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绝大部分课题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同时,各区县、各部门也密切结合自身的实际,相继开展了"十一五"期间本区域、本领域内的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大部分也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通过这些前期课题研究,为进行规划编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对"十五"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为检查"十五"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规划实践经验,更好地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我们进行了对全市"十五"计划纲要以及24个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成效的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十五"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从评估结果看,"十五"计划实施四年来,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快速提升,产业发展趋向协调,重点功能区建设初具规模,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转变、投融资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得到深化,经济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城市综合减灾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的市场化、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又向前跨进了一大步,为今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初步测算?quot;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30项主要调控目标绝大部分都能如期实现。其中,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期望寿命、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等6项指标已提前完成。

总的看,"十五"计划执行良好,对指导全市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专项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规划的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较弱,相互衔接协调不够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是研究提出了"十一五"规划编制改革思路。

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规划对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增强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总体指导功能,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去年我们围绕规划编制的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了专题研究,探索出了一些新方式、新方法。

首先,探索规划编制工作模式创新。根据编制任务和要求,规划编制确定了"政府主导、专家咨询、部门负责、公众参与、依法办事、科学决策"的工作模式,就是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和区县政府在规划编制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形成规范化的决策咨询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决策水平;把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参与规划编制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避免规划编制和编制过程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参与面,集合各方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既是凝聚人心的过程,也是社会动员的过程。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我们这次专门成立了"十一五"规划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下一步我们还准备聘请一些国内外著名决策研究咨询机构作为顾问,对一些重大专题开展咨询,听取和吸纳他们的咨询意见。总之,要通过上下结合、专群结合、条块结合,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使规划编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其次,推动规划指标体系创新。确定发展目标是编制规划的重要内容。我们提出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确定具体指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特点和政府职责定位,初步考虑,"十一五"规划要突出人文社会指标,突出城乡和区域协调指标,突出结构和效率指标,突出资源和生态环境指标,突出公共服务指标。对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指标,要增强预测性、导向性;对属于政府职责内的调控指标,要增强约束力。从而使规划指标充分体现政府职责定位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导向性作用。

第三,完善专项规划体系。专项规划是综合规划实施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证,是审核项目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拟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要进一步突出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责领域,着力解决"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点问题和突出薄弱环节,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开展了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去年,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期面向各委办局和区县的规划编制工作研讨班,18个区县、33个委办局的130多人参加了培训,起到了提高认识、开阔思路、沟通情况的效果,为规划编制做了人员和知识准备。为了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还专门制定了《XX市"十一五"规划公众参与总体方案》,将根据规划编制不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开展从单位到个人、从专家到公众、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系列公众参与活动,为争取市民关心、有识之士参与、各方献计献策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体上看,我市已开展的各项前期准 备工作扎实有序,为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二、关于编制"十一五"规划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十一五"时期,是XX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跨越的关键时期。总的看,我们最主要的是完成两大阶段性任务:一是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并确保奥运会前后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按照XX对新的XX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推进XX现代化建设。

"十一五"时期,在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就有利条件而言,世界经济回升、国际产业转移以及全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为我市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京津冀、环渤海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为我们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配置资源、调整结构、疏散功能、聚合要素、拓宽市场提供了新的可能;XX经过建国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实现了重要的发展阶段跨越,去年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到3500多美元,已经站在一个新起点上,开始进入结构快速升级、城市化水平迅速提升的新阶段;XX作为XX,多年来形成了发展的特有资源优势,比如,市场容量大、辐射力强、人文资源丰富和智力资源密集等;XX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为提升城市核心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发展XX经济提供了新的条件。这些优势与举办20__年奥运会的机遇相结合,将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

就不利因素而言,主要是:综合经济实力仍有待提高,与世界上一些现代国际城市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产业基础相对较弱,布局结构不尽合理,长期发展后劲尚需增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中心城区功能过分集中,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很艰巨;水资源短缺、土地资源有限、能源供应紧张,增长方式转变任务迫在眉睫;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不仅要克服北方城市先天不足的生态环境劣势,还要克服经济加速发展带来的越来越大的生态环境压力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一五"规划中统筹考虑,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措施和政策,积极加以解决或缓解。

为了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功能和促进作用,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部门、各区县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必须着力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在理论上和认识上的又一次升华,是发展理念更加成熟的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能否编制好"十一五"规划,一条根本的标准,就是看这个规划是否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否在规划理念、规划内容、规划方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真正贯穿和落实这些重要思想。为此,要求我们每个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和体现"五个统筹"的思想,更加注重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统筹城区和郊区发展、统筹XX市与周边区域的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规划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着力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

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规划必须充分反映和体现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凡是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规划,要做深、做细、做实;凡是政府职责范围以外的事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及公民、法人自主决策的作用。对于竞争性行业或领域的规划,侧重点应放在发展环境的改善、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政府的战略导向上,认真解决好政府的"越位"和"缺位"问题。

三是突出规划的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在有限的规划期内,可动用资源、力量都是有限的,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明确阶段性目标,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使发展规划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规划,真正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这一点很重要。我们每个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规划时都要认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不是本级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有没有可能在"十一五"时期内得到落实和解决。总之,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要能量化、可考核,提出的主要任务要能够完成,提出的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充分体现奥运带动、奥运优先、奥运必保的思想。XX的发展规划与全国其它省市的规划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在"十一五"期间XX要举办20__年奥运会。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中央的要求、是全球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XX市政府和全体市民光荣而重大的责任。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要充分体现奥运带动、奥运优先、奥运必保的思想,充分体现抓住并用好奥运机遇,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对保证奥运会成功召开的项目、工作要优先安排,确保完成,把满足奥运相关项目和服务的需求、确保奥运会成功举办作为规划的一个重点。

五是落实好XX城市总体规划。今年1月27日,XX正式批复了新的《XX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在科学确定XX城市性质功能的基础上,明确了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发展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明确了城市发展的规模、布局以及需要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是指导XX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之后,关键在于落实。发展规划编制,要把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编制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城市总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把城市总体规划作?quot;十一五"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做到两者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六是提高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是充分发挥规划功能、保障规划实施的一个重要条件。主要有两点,一是要针对解决制约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和突出薄弱环节编制规划,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二是要把专项规划做深、做实、做细,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做到有目标、有思路、有任务、有布局、有项目、有政策、有措施。这次对编制专项规划提出了一个专门意见,要求专项规划能体现空间布局的必须要体现空间布局,能带项目的必须做好规划与项目的结合。这样编制出的规划,才能真正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切实能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

三、关于"十一五"规划体系的内容和编制分工

根据国家规划编制要求,在前期研究和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区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两级三类专项规划体系。即,按规划层级分为市级规划和区县规划,按规划类别分为综合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

市级综合规划。就是《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它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重点专项规划、一般专项规划、区县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综合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各部门编制的规划要以综合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思路为指导,做好相关方面的具体落实。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就是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着重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突出薄弱环节,对综合规划实施起到支撑作用的专项规划。筛选确定重点专项规划,主要考虑了四个方面因素:一是发展赖以支撑的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障。二是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 会公共服务的提供。三是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四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性重点。按照这些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初步考虑拟编制12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主要为:涉及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规划;涉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规划、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涉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涉及城市建设和功能布局调整方面的人口发展与调控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城开发建设规划;涉及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规划、产业发展与调整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主要由市发改委或相关部门牵头编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后以市政府名义实施。

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就是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行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综合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的依据。本着尽量减少内容交叉,适当控制规划数量,同时又调动各部门编制规划积极性的原则,拟编制市级一般专项规划39个。这些规划大都由市政府相关委办局牵头编制,经市发改委综合平衡、衔接论证后实施。

目前各委办局编制规划的积极性都很高,但不可能所有的规划都列入市级规划体系。各委办局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相关规划,作为指导本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关于区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区县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是各区县政府,规划体系和内容可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研究提出。这里我想提几点要求。一要充分体现新的《XX城市总体规划》中已明确的本地区的功能定位。二要注意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区县规划应以市级规划为依据,编制进度可以比市级规划略迟一点,以利于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三要突出本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着重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垃圾污水处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领域做好规划,解决好本区县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四要强化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明确空间开发利用方向。区县的地域相对狭小,可逐步探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quot;三规合一",提高规划协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安排

全市发展规划的编制进度大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启动阶段(3月份)。这次大会以后,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就正式启动了。各单位领导回去以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好本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尽快成立规划编制组织领导机构,组建人员精干的编制起草小组。

第二阶段是研究起草阶段(4-6月份)。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吸收前期研究成果,理清长远发展思路,组织各方面力量研究起草规划草案,6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重点专项规划要求5月底必须拿出规划初稿,作为全市综合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依据。

第三阶段是衔接论证阶段(7-9月份)。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听取各区县、各委办局、人大、政协以及专家学者等对综合规划《纲要(框架)》、重点专项规划、一般专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开展综合规划与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专家论证。

第四阶段是公开征求意见阶段(10-12月份)。根据市委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纲要(草案)》,并再一次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社会公众的意见,12月底提交市政府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定。

第五阶段是审议阶段(20__年1-3月份)。修改完善后的综合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将以市政府名义,市级一般专项规划由发展改革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规划实施后,各编制单位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对规划内容有更多的认识和了解。

第7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X政发〔XX〕X号),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x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发展“四个在X”增长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立足市情、放眼全局。跳出X、站位全国,谋划X发展,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精准对接近年我市出台的中长期规划,准确把握X面临的机遇、挑战和阶段性特征,学习借鉴发达地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系统谋划、项目支撑。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总要求,聚焦“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四个在X”增长新动能,科学系统提出“十四五”发展的目标、定位、举措。坚持弥补短板、壮大优势,在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我省规划盘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制规划。“十四五”主要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纵向上,做好与省上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县区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特别是对一些重要指标,要综合考虑、反复测算,既保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压力,又重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和我市发展定位、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敞开门来做规划,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专家学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即《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具体程序:

1. 编制准备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 思路研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在完成“十四五”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3. 《纲要》编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X月份形成《纲要》(初稿);X月份,在与省上《纲要》衔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第三方评估;X月份,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并准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 审批印发阶段(XX年X月—XX年X月)。《纲要》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 开展研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市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 规划编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 衔接印发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全市《纲要》进行充分衔接后,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所有专项规划务必在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印发后X个月内印发实施。

(三)县级规划

县级规划是指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县级规划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市《纲要》基本同步,具体程序:

1. XX年X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

2. XX年X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经济开发区、X新区、X新区、航空智慧新城“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衔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三)创新编制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论证结果、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第8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角色定位;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现有规划体系的缺陷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从规划的层次看,总体规划主要通过用地布局、开发时序指导城市更新,由于总体规划涉及面广,很难对城市更新进行社会、经济、环境的系统研究;近期建设规划主要提出3~5年住房、交通、给排水、防灾等方面的改造策略,并把具体项目落实到各项行动计划中,但是由于编制年限的限制,近期规划对城市更新研究缺乏动态性和长远指导性;开发详细规划多以地块改造控规、旧城改造规划、城中村改造专项等形式出现,所针对的改造对象是单一地块或者是单一改造类型,缺乏对整个城市或地区更新改造的宏观把握。

从规划的时间层次看,在经济快速发展年代,凝固的、过细的、过死的静态总体规划往往被不断变化的实际发展所突破,城市更新缺乏动态的时间观念。城市更新始终处于似有规划又似无规划,似有法可依又似无法可依的状态;而现有的专项规划本身不具有法定地位,其编制存在部门性和随意性,在规划编制基础、规划内容、审批制度、规划实施效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造成了城市更新难以落实。

二、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现实意义

(一)弥补总体规划对城市更新系统性研究的缺失

城市总体规划虽然考虑了城市土地使用的数量与性质,但没有考虑构成城市的各系统内部的或外部的有机联系,从总规到详规的跨度过大。按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城市专项规划可分为三类,即总体规划所附属的专项规划、完善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和指导城市开发的专项规划。加强专项规划,一是从技术角度对总体规划进行细化与深化,更重要的是从管理角度将城市功能分解成为若干密切相

关的系统进行专项研究,以确保城市活动的有机性与多样性。

基于城市中大量存在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面临着急切的改造需求,同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内在联系,而总体规划层面缺乏相应的专项规划,缺乏系统研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正是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问题的系统研究和规划,是总体规划的有益补充,属于完善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二)实现城市规划对城市更新的公共政策效应

目前的规划主要通过空间维度的逐层分解来实施,由于各规划缺乏时间上的衔接,导致规划与政府操作层面的近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融合不够。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方面通过落实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另一方面通过地块改造的时序安排与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详规、城中村规划等相衔接,从而更好地融入政府操作层面计划,第三,在编制中强调公众参与,突出显示了城市规划公共政策性。

(三)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城乡统筹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在合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经济增长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并进。然而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造成的城市中的很多问题,土地利用集约度低下,生产、生存条件恶劣,发展与城市总体发展不和谐甚至相互冲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进,城乡差距在逐渐扩大,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为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新村镇创造了契机。

三、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角色定位

城市更新规划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与法定规划之间“若即若离”的特殊关系。在规划层次上,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之上的层次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是完善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将城市发展中大量出现的旧商业区、旧居住区、旧厂房、旧村居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专门研究。目前我国的城市更新规划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概念规划。这类规划一般基于政府对某些大范围旧城区运动式的更新改造,其中有明确的政府意志,但却往往缺乏真实的场运作主体,因而也导致了规划的“无的放矢”,缺乏可操作性,甚至可能由于政府改造意愿的提前透露,而变相地提高了改造的市场成本。另一类城市更新规划主要是市场主导的单个开发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场往往将此类规划作为与政府博弈的手段,特别是容积率、公共配套设施等等。

城市更新规划的界定不够清晰,是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中一系列问题的直接诱导因素。规划编制的理论依据不强,与法律相关规定的有效对接显得力不从心。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和方法性不强,在未来城市更新规划领域中,难以起到相应的决定性作用,在几项重要技术标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例如,容积率,用地类型划分等。审批过程中,主管部门主观性太强,更严重的是存在行政审批的层次性和级别意识都得不到贯彻落实,以此可知,审批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大大增加,博弈在这其中尤为明显。换句话数,在规划体系中,城市更新的定位,其实其核心就是所谓的定位边界,寻找底线,而政府与市场的博弈,使得这两点显得尤为艰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更新规划应该最大程度上体现政府对公共利益和整体目标的把握;而在实际城市建设过程中,非法定的规划层次则应该更多的给资本市场留下更大的经营空间和更高的自由度。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完善的城市更新规划内容和深度,规划类型,以及审批环节的层次化,清晰化,才会有力的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的主要工作。

四、城市更新规划与现行规划体系的衔接

(一)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应加强对全市城市更新的区域及其更新方向、总体规模作出初步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应编制全市范围内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其中应明确规划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规模和范围,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与策略,城市更新各范围区的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

(二)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应对规划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及其更新后的功能定位,实施更新的时序,为城市更新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出必要的规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

随着我国各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断开展和成熟,它已经成为建设用地出让和规划管理的主要规划手段,而且其意义和功能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成为市场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最重要的平台。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应成为与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对接的重要平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作用在于,可以将城市更新中政府与市场的角色进行必要区分,将理应由政府控制的公共利益因素从可以交由市场运作的博弈因素中抽离出来,并通过控规这一重要的规划控制手段予以强力保护。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城市更新的实施范围,确定其中涉及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功能定位、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安排、容积率的控制范围、景观生态和文物保护要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城市设计控制要素、拆迁居民安置策略,以及捆绑改造计划等等。除了尚未编制控规的地区在控规编制中应加入城市更新地区的规划控制内容外,对那些已经完成控规编制的地区也应采取必要的控规修订程序,对城市更新规划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四)城市更新修建性详细规划

经过控规对政府和市场要素的区分,在控规保障公共利益因素的基础上,城市更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才能保留利益博弈和市场运作的相对灵活自由。城市更新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全面面向更新规划实施的要求,最大程度地纳入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保留市场运作的弹性空间。在一般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城市更新规划需要重点增加土地市场的经济核算,拆迁安置的具体安排等应对更新的特殊内容。同时还需要增加相关利益方谈判和博弈的程序。因此,城市更新项目规划不同于传统的指令式规划那样重视规划结果的技术表达和政府计划的传达,而更多地需要采取“协作式规划”的方法。

结语

综上,在城市更新规划的进程中,协调多个部门,加强周边环境的容纳量,整合公共设施供给,加强弹性指标的研究,都会使得年度评估和滚动编制机制得到具体的实行。文中所提及的观点和分析思路,希望能给大家更多的启示性作用,加强对城市更新规划工作的理解力,会让城市规划得到更大程度上的重视。

参考文献

第9篇:市政专项规划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保证教育技术装备采购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维护教育事业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见(试用)>的通知》(**政发[**]19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技术装备采购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及事业收入为市属各类学校(含为区县各类学校统购统配)进行技术装备及提供装备服务的采购。

第三条市财政局是全市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市教委配合市财政局对教育技术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采购的范围

第四条凡列入国家教育部规定装备目录和**市办学条件标准中所含的项目。

第五条列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审定的政策性收费购置装备及服务的项目(如电化教育软件、学具、学生服、卫生、保健器材等)。

第六条各类教室、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等专用设备及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教育装备。

第三章采购计划的编制

第七条市属各类学校需购置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应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实施的教育改造薄弱学校工程、教育现代化工程、教育优化工程及为区县学校统购统配的教育技术装备、提供技术装备服务的采购按有关规定编制计划后,由市教学仪器站中(以下简称市教仪站)编制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质量、技术规格、产地、交货时间和资金来源等情况。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应编制采购调整计划。

第八条市教仪站对申报的采购计划进行登记、分类和审查,重点审查采购计划的必要性、采购物品的标准、采购资金的落实情况及主要规格型号、特殊要求、物品参考单价的合理性等。经审查、汇总后分别抄报市教委和市财政局。

第九条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采购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共同商定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程等项目的发展计划。

第十条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负责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将批准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下达给市采购中心,同时抄送市教仪站;由市教仪站负责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将批准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下达给市教仪站。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采购计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应负责设立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专家库人员为兼职人员,从符合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科研单位中选聘从事教学、科研试验、设备仪器采购、财务核算等工作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受市财政局、市教委委托负责采购项目的论证、供应商的考察及参与评标工作。每次项目采购,从设立的专家库中按随机抽样的方式抽调人员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市财政局审定。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市教委按有关文件规定对本办法第二章所列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实行资格认证。

第十三条采购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有效竞争为原则,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主,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为辅。单项或批量合同估价在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下同)的货物采购,合同估价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合同估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均应实行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要求在市财政局制定的媒体上公开招标广告,吸引所有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中选定中标供应商。邀请招标采购要求向五家以上经过资格认证的特定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最终根据供应商提品的质量、价格、性能、售后服务等具体情况,择优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一般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以及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等情况。询价采购要求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进行比较,择优采购。询价采购一般用于规格标准且价格弹性不大的产品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向唯一能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尽可能保证质量,节省资金。

第十四条教育技术装备的招标采购由市采购中心会同市教仪站共同组织。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程序:

(1)政府采购计划批准后,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通过公开媒体招标公告。

(2)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组织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监督小组和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监察局及市各有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

(3)公开开标。按照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中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开标,并请公证处公证。

(4)密封评标。项目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书内容,客观评判,独立打分。

(5)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侯选人名单,确定最终中标人。

(6)项目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

(7)采购合同的签订。招标活动结束后,由市采购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对货物、工程和服务有特别要求的,由各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验收。由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组织用货单位、有关专家成立验收小组,依据有关规定按合同条款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非教育技术装备项目,如汽车购置、微机及外部设备、空调、复印机、传真机、电梯、汽车定点保险、加油、维修等由市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

第十七条除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以外的采购项目由市教仪站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对采购教育技术装备有一定批量的,为节约采购费用、提高规模效益,由市教仪站统一组织采购。学校低值易耗的教学仪器的零星补充,具体采购办法由市教委按本办法规定制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八条采购活动开始前,市采购中心、市教仪站须将具体采购方式、评标标准、评标原则、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送市财政局审定,如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方可实施采购。采购活动结束后,应将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履约情况书面送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九条市教仪站应督促供应商做好采购项目的售后工作。

第二十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招标活动,应通知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派员参加。

第二十一条市属各类学校的上述采购,因特殊情况无法集中采购的,可报经市财政局、市教委同意后授权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自行采购。采购时,应通知市财政局、市教委派员参加。

第五章采购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第二十二条市财政局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遵循"专户存储,先存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采购资金由市财政总预算会计统一核算、统一支付货款。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二十三条市教委作为学校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单位拼盘、配套的采购资金的运作和指导基层学校的会计核算。各单位用自有资金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拼盘用于政府采购的,应根据市教委开具的《政府采购资金划款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划入市教委指定账户中,再由市教委统一拨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实施的教育改造薄弱学校工程、教育现代化工程、教育优化工程及为区县学校统购统配的技术装备及提供技术装备服务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市有关管理规定,市财政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及区县、学校配套资金统一划入教育专项资金专户,在项目实施中,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二十五条采购工作结束后,由市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根据市采购中心提交的采购资金付款申请书以及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供货发票复印件等结算凭据,经审核后,分期或一次性按实际价款统一从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实际支付的货款与采购预算有差额的,对单位自有资金负担的部分,按其占采购资金来源比例多退少补,由市财政局开具《政府采购资金退款(补划款)通知书》退还或补交。

第二十六条由市教仪站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根据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和市教委的拨款申请按采购进度从"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拨入市教委专户,由市教委拨给市教仪站。市教委应加强对市教仪站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将《政府采购资金执行情况表》报送市财政局。

第二十七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预算户全部为单位自有资金的,其采购资金的收支划拨不通过”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各单位按市财政局、市教委批准的采购计划和市采购中心(或市教仪站)中标通知书核定的价格及有关资料直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支付采购货款。

第二十八条采购货款支付后,市教委根据市财政局开具的《政府采购指出转账通知书》,给基层单位开具转账通知书,各单位据以办理预算收支和固定资产转账业务。

第二十九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的资金结余部分,仍由市财政局、市教委用于教育事业的投入,实施补充计划。

第六章采购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条教育技术装备的采购活动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市财政局、市教委对采购活动要加强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擅自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采购无效,市财政局一律不予核拨资金,各单位会计人员一律不得报销。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非教委系统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各区县可依照本办法制订各辖区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