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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自查制度精选(九篇)

餐饮安全自查制度

第1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严格许可、强化监督。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及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案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二)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整治违规采购行为和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细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责任,对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采购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劣质餐具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

(三)深入推进重点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深化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治理。严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以及是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情况。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并将互查互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步伐。

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从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加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力度。

稳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在摸底统计和分类建档的基础上,制定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小餐饮整规具体要求。要探索分级分类治理途径,努力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

(四)深化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

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五)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进度,遴选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县,推动示范工程创建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辐射作用。

(六)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

1、根据工作实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抽检,及时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堵截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2、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有害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生物毒素、有害生物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3、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七)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第2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日常监管与技术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由注重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经营全过程的监管,由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通过对餐饮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强化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管。年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70%,完成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任务。

三、工作方法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今年全面完成中小学及建筑工地食堂和城区70%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餐饮业许可量化评分表和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分别进行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级依据。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评为差。

(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新、扩、改建餐饮单位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已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申请年度复核时,监督部门使用《餐饮业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评价结论。

(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发放许可证后,每年定期使用《日常安全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经营过程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对结果为差的餐饮单位加大监管和抽检频次。

(三)安全信用度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综合餐饮业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餐饮单位安全信用度等级。信用度等级分为A、B、C三级。对餐饮单位的安全信用等级确定和监督频次依照下表进行。

四、实施步骤

年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组织餐饮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重点学习掌握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程序,营造全员参与量化分级管理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各餐饮单位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认真自查,切实组织实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量化分级评价。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总结量化分级评价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公示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小组,负责对我区量化分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食品监督许可科负责量化分级日常管理工作。各餐饮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第4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党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严格落实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清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目标要求

利用三个月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

1、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许可条件的,待有效期满后予以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虽持有效许可证件但实际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该许可。

2、对无证经营或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超范围经营以及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认真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

(二)全面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制定专人负责索证资料和进货渠道的管理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索证资料齐全、台帐记录详细”。特别要加强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及“农家乐”餐饮店的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索证档案和进货台帐格式,切实解决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索证资料不全、进货台帐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1、对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触犯刑罚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的原料库房、操作间的清查力度,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或来源不明的原料,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集中管理或销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3、严查肉及肉制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未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及肉制品的行为,触犯刑罚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餐桌、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学校(幼儿园)、各单位食堂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购进出售的各类食品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健全完善进货台帐,认真登记备案,确保食堂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所有炊工必须定期体检,持证上岗;要合理搭配营养套餐,一日三餐定好菜谱,不能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饮食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整治内容和工作步骤,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各乡镇、公安、卫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管理力度,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科学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配足配齐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幼儿园)饮食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回潮现象发生,同时,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卫生、教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顿工作,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5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适用范围

《办法》规定,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办法》适用范围既包括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在互联网设立订餐网站或者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网上店铺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也包括在上海市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第三方平台。

主要内容

1.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应当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保证食品安全;鼓励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协助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对法律规定的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资质审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网上公示证照、第三方平台停止提供平台交易服务、送餐环节食品安全要求等作了进一步细化,以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

3.从实施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信用管理、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监测和检查、严重违法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移送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工作机制。

4.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以各种形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要求

1.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应当与其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相一致。

2.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的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

3.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制作食品。

4.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送餐的,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送餐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对送餐环节的要求

送餐环节具有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行送餐的,应该遵守相关要求;委托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第三方物流送餐的,应当对其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进行核实。

1.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取得健康证明;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送餐活动。

2.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送餐时应当采取能够防止灰尘、雨水等污染的有效措施,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使用的送餐箱或送餐包应当定期清洁消毒。

3.对于有冷藏等特殊温度要求的食品(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其配送条件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配送。

4.鼓励在食品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制作烹饪的时间和安全食用时限,并提醒消费者收到后尽快食用。

对第三方平台的要求

1.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入网标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入网审查、实名登记、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报告和处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加入平台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进行审查(可参照《入网餐饮单位许可资质审查工作指南》);如有需要,应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鼓励将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信息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许可数据进行比对,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记录其社会信用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件编号、许可证有效期、核准名称、地址、经营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第三方平台通过与平台内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入网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应当遵守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

5.第三方平台检查发现平台内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无许可证经营、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鼓励在平台上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信息。

2.鼓励建立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并在网上公示信用评价情况。

3.鼓励通过对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上传信息、消费者点评等数据分析,获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线索,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鼓励对平台内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鼓励建立消费预赔金制度。

6.鼓励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监督管理措施

1.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第三方平台实施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责任约谈及整改等情况,并根据信用记录,调整监督检查频次。

2.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活动的监测,并对其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第三方平台报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3.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4.第三方平台存在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吊销许可证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函告市通信管理局,由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吊销许可证。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6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一)零起点,多方沟通助力区食药监揭牌

在2012年6月,食品药监局暂没有配套经费、场地、人员和公章,一切都得从零开始。为尽快开展工作,我局积极沟通协调。在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领导支持下,区政府办、纪委、财政、人劳、编办、卫生等多部门帮助下,我局顺利解决财政经费拨付、人员编制调动、办公场所等方面问题,并于9月26日如期顺利揭牌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基础,实现机关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1、围绕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食品药监服务效能。

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紧密联系单位新成立的工作实际和主客观问题,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规范行政服务收费,简化行政许可流程,主动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显著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为构建‘公开、公正、高效、廉洁、便民’的政府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创造优良政务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2、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食药监管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办发〔2013〕14号)文件,紧密围绕《餐饮服务许可证》行政许可与行政服务这一单位职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我局按照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做到公布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流程和工作时限,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重点查找机制制度中存在的漏洞,着力建立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深化“庸懒散奢贪”整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整治,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一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重点抓住认证发证、稽查处罚以及财物管理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对干部作风和监管业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创新实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二是加大法制教育力度。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将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引入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食品药监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能力。同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案卷格式,确保上半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我局组办了6场次学习会,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活动,以专题教育、法制培训、观看警示录像、廉政谈话、编发廉政短信等形式,做到理论教育经常抓、党纪条规突出抓,使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抵制“庸懒散奢贪”意识不断增强。

4、积极承办“市长热线”,坚持为群众办实事。

我局高度重视“12345市长热线”承办工作,成立“市长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落实领导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了从接件、登记、转办、督办、审核、反馈到归档结案的承办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组室和经办人员,做到“来电有登记,办理有专人,答复有记录,反馈有存根”,力求把群众最关切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办实办好,确保市长热线承办工作规范、执行高效。

5、强化政治责任感,备战食药监管体制改革。

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跟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政策步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细致地为进一步改革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我局与区编办、组织人事、财政局等部门对接,至5月30日我局及稽查大队编内人员已全部到位。同时我局积极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组织执法人员分批向市局跟班学习“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实操能力,并通过监管业务培训、“新老结合、以老带新”、区局间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快监管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接下来监管职能的无缝交接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我局9月与区编办合作拟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给力区级食品药监体制改革探索。

(三)重实效,餐饮服务市场监管取得突破

1、创新务实,建立全市唯一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示范点。我局针对内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从业者学历低、法律及安全意识淡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行业监管特点,创造性地将餐饮食品安全培训作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必要程序,并将培训对象从上级要求的企业负责人扩展到全部从业人员。两年来,我局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已举办25次,累计培训餐饮从业者9000多人次。通过开展针对性培训,我区餐饮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做好食品安全防范的主动性明显增强,餐饮服务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多措并举,促进餐饮行业健康较快发展

一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我局在2012年起步基础上,于年初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具体布置,明确以学校、幼儿园食堂为突破口,加快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进程,做到目标准、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评定中,我局严格规范执法,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对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考评,注重加强原料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及餐饮废油的回收利用等流程监管。对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除现场指导外,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确保初评时未达到标单位,在整改后全部达到评定要求。我局已于6月中旬完成辖区内19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量化分级,其中评定A级(优秀)单位19家,B级(良好)单位66家,获评率达100%。二是大力推进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我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较薄弱,餐饮服务示范街(店)创建工作难度较大,但创建工作对带动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有重要意义。据此,我局把创建工作为2013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召开局务会议和企业负责人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要求各创建店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规范要求,制定创建工作计划;二是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派出8个工作组驻店督查,做到“组包片、人包店”,监督执行计划和现场监督指导,利用“七一党员义务劳动”等与企业职工共同战斗在创建一线;三是赴先进地区、单位调研并编发《示范单位考核标准》和《示范单位创建要点》;四是举办拟创办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推广“五常法”和“六T管理法”管理。多种措施促进企业服务水平及经营管理模式的升级,进一步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五是7月30日于鹏盛大酒店举行示范街、店简易授牌仪式:史艳娟副区长及市局稽查支队张灵珠政委做重要讲话,企业代表宣誓示范承诺。仪式后邀请观礼企业、社会、媒体参观示范店的食品加工操作区。三是出色完成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2013年是历史以来,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级别最高,任务最重的一年。我局精心谋划,派出精干力量,在做好亚洲论坛会议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外,还做好原中央政治局1位领导在琼一个月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以及中学生足球运动会和结对帮扶现场会等大型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中央领导的用餐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做到严控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严把检测关,排除有害物污染;严格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此外,还要求承办活动聚餐的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制度,做到活动前提前做好食品安全检查,活动中监督员实时监餐,确保了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

3、常抓不懈,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幼儿园)食堂是餐饮服务保安监管工作的重点,我局早谋划、早培训、早监督,在春、秋两季开学之前召开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动员和专项整治培训会议,要求各校(幼儿园)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制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牵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组成监督工作组,探索建立学校(幼儿园)食堂业内互相监督机制。两年来,局机关和大队组织专门队伍先后3次开展累计2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二是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重点检查原料采购与贮存的情况、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消毒及保洁、从业人员健康卫生、五十人以上聚餐登记及留样工作、食品添加剂、餐厨环境卫生等方面,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及守法诚信经营的宣传,并建立了检查档案,督促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三是组织开展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局狠抓“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强化节日期间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有效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保障好高考中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我局派出两个工作组,对辖区内考点展开专项巡查,严密监管各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确保考生饮食安全。五是配合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我局密切结合区有关部门要求,出台方案文件部署区餐饮行业“两创”工作,并于年初召集餐饮企业代表500余人召开创卫动员会,年内通过开展“三防”专项检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党员干部义务劳动、与企业签订承诺书、店内张贴宣传海报条幅、短信提示领取“三防”药品等方式,不断为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做出努力。六是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两年来,我局先后就“问题猪肉”、“问题牛肉”、“问题羊肉”、“鱼类制品”、“问题盐”等流入辖区餐饮环节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着重检查火锅店等关键环节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对5家票证不全的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杜绝了问题肉及肉制品流入我区餐饮环节,获省市药监部门专项督导组好评。两年来,我局各项检查共派出执法人员6300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400余家次,发出整改意见1900余条,落实整改意见1200余条,警告责令限期改正33家,立案12宗。

4、重在预防,注重食品安全宣传与调研

一是做好食品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监管氛围。我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区安委会安全主体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文明餐桌”等活动,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设立食品安全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短信平台温馨提示、媒体食安专题报道等形式,向社会普及餐饮食品安全知识,解答群众食品安全问题及投诉,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合理饮食及自我保护意识。两年来共发放印刷宣传品3000多份,接受咨询逾1000人次。二是调研餐饮行业发展现状,改进监管工作。我局针对区内餐饮服务企业数量众多、规模混乱、情况复杂的现状,注重发挥调查研究对监管工作的指导性作用:一是无证餐饮企业结构调研,探索无证企业对改善“三低人群”(即:低学历、低技术、低收入者)生存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以及未办证的深层次原因,最终形成《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情况调研》上报区政府及市食药监局,提出加强无证监管、减少无证存在的四条可操作意见;二是开展中丹路餐饮店无证经营情况调查,调研无证餐饮企业管理现状及其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开展全区便民疏导点餐饮服务情况摸底调查,推动疏导点内餐饮服务转型升级。

5、严格把关,推进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

一是严把效能关。我局按照区效能建设要求,规范行政服务收费,简化行政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让办事百姓得到实惠。二是严把换证关。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严格《卫生许可证》换《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查,明确不予换证的标准,淘汰一批条件恶劣不符合餐饮要求的企业,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三是严把核实关。每件行政许可申请,我局都派员深入现场核实筹建情况,并要求核实中必须有两名以上监督员参与,杜绝吃请、接受馈赠等的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正常开展。两年来,我局共发出《餐饮服务许可证》470份,占我区已办证餐饮服务单位的三成。

第7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和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资料,欢迎参阅。

总结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0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监督,促进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8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宣传引导;示范区

1餐饮服务集中区的概念和建设思路

餐饮服务集中区指统一管理、餐饮单位相对集中且数量达20家以上的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和餐饮特色街区等。餐饮服务集中区的建设思路是以具备一定管理基础的餐饮服务集中区为示范,通过强化依法监管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强化主体责任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强化舆论引导与主动宣传相结合,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示范建设为基础,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进社会共治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促进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1-5]。

2餐饮服务集中区的建设内容

2.1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

依托餐饮服务集中区现有管理机构(如综合体管理运营方、景区管理方等),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搭建由政府部门、经营者等组成的第三方管理平台,设立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通过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建设,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等,协助监管部门延伸监管触角,服务好餐饮服务经营者,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2.2统一餐饮服务公示模式

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实施“明厨亮灶、阳光操作”,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内容、格式及位置,将关键环节操作现场直接呈现给消费者,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餐饮服务集中区可在聚集区广场等明显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对集中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信息、后厨监控及原料采购情况等进行统一展示。同时,鼓励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量化分级脸谱公示外置化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式样将脸谱在店面门口醒目位置或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示。

2.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

加大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及时公开检测结果;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维护餐饮服务集中区的社会声誉和信用品牌。鼓励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配备快检设备,加强企业自检;有条件的餐饮服务集中区可建立集中区食品安全快检中心。

2.4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集中区内具有共性的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已得到解决;区域内各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效规范,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得到提升。

3餐饮服务集中区的建设成效

常熟市的餐饮集中区建设最早启动于2017年,历经4年建设,目前,共有7座餐饮集中示范区通过苏州市级验收,有效推动了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在建设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三大重点”。

3.1发挥工作站优势,良性运转促进质量提升

将工作站的运转与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相结合,提升餐饮集中区“四个率”:①“明厨亮灶”实施率。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目前,集中区内93.2%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②量化优秀等级率。在实现餐饮服务集中区内餐饮单位100%量化分级评定的基础上,不断提档升级,实现60%以上的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达到优秀,消灭一般等级,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公示制度,统一公示量化分级管理信息。③优质现场管理方式实施率。163家餐饮单位推行“4D”“五常”等先进管理体系,持续保持良好运行,有效促进集中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④快检覆盖率。餐饮集中区全部配备快检设施,快检覆盖率100%,自行开展对瘦肉精、农药残留和煎炸油极性组分等重点项目的快速检测,发挥初筛功能,及时公示检测结果。3.2明确工作站职责,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建设7座餐饮集中区均明确工作站建设标准、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定《管理工作站职责》《信息采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完善联席会议、考核奖惩、宣传培训及食品安全值守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工作站的“三个纽带”作用,真正成为监管部门与集中区运营方的纽带、餐饮集中区运营方与区内单位的纽带及餐饮集中区与消费者之间的纽带。

3.3强化工作站管理,不断构筑食品

安全防线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工作站的辅助管理职能。7个餐饮集中区均加强对集中区内餐饮单位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为工作站提供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工作站定期组织区内餐饮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工作站为提升自我管理开展的组成人员的业务培训,共组织对738名负责人及从业会员开展培训。

4餐饮服务集中区的建设体会

4.1组织领导到位

常熟市在餐饮集中区建设过程中,实行领导负责制,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抓落实,进一步充实推进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同时,加强对工作推进的督促检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从而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2宣传发动到位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从市局到基层分局,从监管部门到餐饮集中区运营方,从餐饮集中区到区内每家餐饮单位,都明确示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度安排和任务目标,凝心聚力,全面有序推进示范建设工作。

4.3协调保障到位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同当地政府和餐饮集中区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指导,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特别是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建设列入苏州市政府实事项目后,进一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全面发动区域内餐饮单位积极投入到示范建设中。目前,苏州市已下拔餐饮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点专项奖励奖金,常熟市共获得奖励奖金14万元。

5餐饮服务集中区的建设思考

5.1进一步注重长效管理

对已评定的示范点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做到边提升边巩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确保人民群众有真切的食品安全获得感。

5.2进一步加强交流学习

在下一步工作中,还需借鉴苏州市其他先进地区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时,积极探索,主动创新,融入自身特色,不断拓宽餐饮集中区示范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如将工作站管理模式延伸至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等新领域,将食品原料追溯、远程视频监控、量化分级信息等进行整合以二维码形式统一展示等。

第9篇:餐饮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你们不辞辛劳,百忙之中深入我县督查指导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对我县餐饮业卫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副局长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和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51号文件)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对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以及重点食品品种加强了监管。通过全县上下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艰苦努力,食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为建设“和谐耿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县委、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将其列入政府的工作责任目标抓紧抓实。一是于20*年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目标书,县人民政府与9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去年是5个,今年加了一个教育局)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县委、政府于今年3月30日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积极研究、妥善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餐饮业卫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先后出台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县食品安全监察制度》、《*县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职责。

(三)强化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强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为加强监管,在各镇、办、村、居委会聘请了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且于今年1月在4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站。形成联防联治的良好局面。县工商局分别与工商所(分局)签订了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实现了县局、所(分局)及片区三级联动执法模式,构建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创建、消费者喜爱商品评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活动,全县919家食品经营户都进行了信用分类并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卫生部门强化消费领域的监管,稳步推进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原则,以学校食堂作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实施的突破口,使全县140户企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5户,B级单位10户,C级单位125户,使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卫生进一步规范化。农业部门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1个产品(国营勐撒洛陵茶厂茶叶)已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1600亩茶园通过有机茶基地认证,40000亩无性系茶园通过无公害茶叶基地认证。

(四)加强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店、无证照小作坊为重点区域,以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油、饮料、调味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整治工作。去年以来,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在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均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制订了符合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治;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餐饮卫生的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各部门都相应地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去年年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5个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县人民政府对9个乡镇、3个农场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全年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共83起,涉案金额19.92万元,罚款3万元。

(五)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们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发实施条例》、《GSP认证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组织经营户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72人,发放宣传资料512份;工商部门组织全县17家企业、241户个体工商户314人参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粮食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共出动人员3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300份、宣传画200张,接待群众咨询980人次,制作宣传标语5幅、宣传展板5块。针对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下发的有关今年3月1日*章*乡*村发生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我们随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食品、重点时段加强了监管。

二、开展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全市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五一”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最大限度地预防餐饮业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县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领导、乡镇、农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为成员的“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张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联系,适时组织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为具体抓好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从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抽调业务精干成立了3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并由卫生局、食药局主要领导带队,于4月25日开始对全县范围进行专项整治。

(二)思想统一,整治目标明确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强化监管与重点防范、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以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为基础,以做好卫生监测检验为前提,对县城区、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景点以及主要公路沿线的对外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要达到全县餐饮经营单位卫生状况显明提高,餐饮服务业食物中毒和致病因素基本消除,餐饮业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三)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4月25日起至5月31日。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月24日-4月30日)。依据《食品卫生法》、《*省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组织力量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逐户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卫生防护设施条件较差、证照不全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将坚决停业整顿。第二阶段:监管巡查阶段(4月30-5月10日)。抓好日常巡察,结合已下达的限期整改意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进行整治。第三阶段: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阶段(5月10-20日)。按照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主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省食品卫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将加强对农村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控制措施的宣传,加强对群众野生毒蕈识别的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指导,改变不良的食物加工制作方法。

同时,加强广大农村群众科学灭鼠知识和剧毒农药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阶段(5月20-5月31日)。根据下达的限期整治意见,组织对餐饮业各项限期整治内容逐项进行监督验收,并写出整治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乡(镇)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与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签订严格的责任书,各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将订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对每一个餐饮经营单位,每一个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都将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将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固定下来、公示出来,以此健全和完善餐饮业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成

两天来,出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18人,共检查学校食堂22户,饮食店4户,单位食堂3户,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学校食堂8户,限期整改19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问题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目前正在开展的拉网式检查治理,我们力争不留盲点、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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