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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社区教育精选(九篇)

学前儿童社区教育

第1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一、流动学前儿童的公办优质幼儿园入园率低

据段成荣等对我国人口抽样统计显示,当前我国流动儿童中学龄前儿童入园率仅为61%,仍有很大一部分流动儿童无法接受学前教育。邹泓等在《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要调查》中也提到学前流动儿童的入园比例仅为60%,远远低于城市儿童。诸多专家也对各地区的流动学前儿童入园率进行了调查,上海市卢湾区的0~6岁流动儿童的入园率为81.3%,且入托年龄偏低,甚至有未满1足岁的学前儿童。鞍山市的流动学前儿童入园率为76%,但绝大多数选择的是条件较差的私立园或“黑园”。而私立幼儿园中95%的儿童为外来农民工学龄前子女。只有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积极响应国家普及学前教育的号召,采取增加公办、民办幼儿园和加强管理等措施,促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高达97.8%,其中学前三年入园率为89.2%,实现了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普及性学前教育。

二、流动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教育是儿童教育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对于学龄前儿童而言甚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流动家庭的经济较为拮据,承受不起昂贵的幼儿园教育费用,所以流动学前儿童只能呆在家中,由父母或其他人看守,又因家长工作繁忙、教育意识淡薄和文化水平偏低等原因,导致流动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1.流动学前儿童父母文化程度偏低。对流动学前儿童父母文化程度的研究数据较多,黎婉勤的调查数据显示,流动儿童父母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家长占调查总体的26.9%,初中文化水平的家长占调查总体的39%。徐微对25户流动家庭进行访谈调查,家长的学历水平总体不高,66%的家长只有初中学历,16%的家长只有小学学历,高中及以上的只占18%。由此可见,流动学前儿童父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2.流动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收入较低。有多个专家学者对流动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收入进行过研究分析,庄甜甜、王奕君对上海的流动学前儿童进行调查,结果表明,70%被调查的流动家庭每月工资在500~2000元之间,绝大部分流动儿童家长认为“幼儿园费用太高”。收入在1500~2000元之间的流动人口,若有时间照顾孩子的话,一般选择将孩子带在身边。很多流动家庭的父亲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者,而母亲主要承担起抚养幼孩的责任,因此,相对于流入地家庭的经济收入而言,流动家庭的经济收入还是偏低的,有些甚至是非常低。

3.流动学前儿童家长教育方式单一,行为较粗暴。在家长教育方式与行为方面,流动儿童父母普遍缺乏加强情感交流的教育方式,有空闲时间与孩子进行交流时,彼此交流的方式比较单一,不会经常指导孩子学习。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曾委托上海市卢湾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上海市卢湾区0~6岁流动儿童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19.45%的流动儿童家长会将“打骂惩罚”作为一种主要教育方法。他们还认为流动儿童家长工作忙,缺失教育方法。很多流动学前儿童家长的教育方式与行为较为相似,状况不容乐观。

4.流动学前儿童教育物资条件不足。普通家庭拥有丰富的学前教育物资,这在流动家庭中却是比较少见的。有调查研究表明,家里很少有孩子成长所需的书籍、音像资料和益智类玩具,家中有较多藏书的只有19.23%,很少或没有藏书的有81.72%。而且流动学前儿童很少参加各种兴趣班或特长班的学习,娱乐活动主要在家里,有些甚至无娱乐活动。从教育者、教育方式和手段、教育物资条件等方面揭示流动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较少甚至缺失。

三、流动学前儿童家长迫切需要社区的帮助

面对流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现状,很多流动学前儿童家长也意识到在流动家庭中家庭教育的迫切性,表示急需社区帮助。上海市卢湾区的调查结果显示,80.6%的流动儿童家长“迫切需要”或“比较需要”得到社会对其教育子女的指导。程福财认为73%的家长认为有必要、甚至是非常必要接受由专业早教机构或早教工作者提供的有关于育儿的成长指导。

四、构建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体系

由于流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现状,有很多流动学前儿童家长则把责任及工作交给政府,要求政府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建设低学费的幼儿园或要求放宽入学门槛来提高入园率,专家对此方面的研究也较多,但从社区的角度提出系统解决对策的研究较少。徐微提出了社区参与教育的模式,即社区主动服务流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便利资源。有些专家认为应以社区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及其家庭的活动,促进流动幼儿及其家庭的社会融入。

第2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关键词:学前 特殊儿童 生态化支持保障体系

分类号:G760

1 支持特殊教育要从学前抓起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将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的重视推向了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历史高度。从十七大的“关心”到十的“支持”,虽然只是两个字的转变,但这个转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更高、期望更大、发展的思路更清晰。

学前特殊教育处于整个特殊教育链条的起点,是整个特殊教育大厦的基础,支持特殊教育应从基础抓起。对于特殊儿童来说,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干预可以更好地克服或减轻身心障碍造成的不良后果,从而使特殊儿童的缺陷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和矫正。因此,对学前特殊教育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学前特殊儿童能得到更完善的服务与帮助,对整个特殊教育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学前特殊教育亟需加大支持力度

虽然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对于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事实上,由于早期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而特殊儿童本身又是一个弱势群体,因此我国学前特殊教育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大多数地区学前残疾儿童的支持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学前特殊教育亟需加大支持力度。

2.1 相关政策缺失

特殊教育的立法以及相关政策对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权利至关重要。世界上一些特殊教育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学前特殊教育的法律或政策。美国早在1968年就颁布了《援助障碍儿童早期教育法案》,1975年又颁布了《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94—142法)。很多国家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都是在法律的保障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也有相应的政策法规中提到学前特殊教育的有关内容,例如《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但这只是一些长期的发展规划,其内容不够详尽,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们发展“幸福教育”的目标。

2.2 教育机构匮乏

目前,我国学前特殊教育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特殊儿童早期教育的状况堪忧。有研究发现,全国3-6岁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率为43.92%,远低于普通幼儿入园率(70.55%)。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特殊机构严重匮乏,普通学前教育机构缺少接纳残疾儿童的师资力量和相应设施,学前特殊教育机构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入学需求。

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也存在着不平衡现象。除了听觉障碍儿童的早期康复比较普及外,其他类型特殊儿童的学前特殊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更谈不上通过融合接受学前教育。

2.3 专业人员数量及资质不足

合格的师资队伍以及专业人员的服务是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专业化特殊教育的基础。从我国目前的学前特教师资来看,首先在数量上无法满足特殊教育的需要。据上海地区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调查显示,学前特殊教育的师生比约为1:5.8,这个比例较日本学前特殊学校师生比1:1.7要低很多,与英美等国也差距甚远,在不发达地区情况可能更加严重。其次,目前工作在一线的学前特教教师只有极少数是特教专业出身,大多是从普通幼儿专业转过来的,特殊教育专业水平不足。另外,对于非专业出身的学前特教教师和实施全纳教育的普通幼儿园教师的培训也较少,系统的专业知识及扎实的执行能力的缺乏是限制我国学前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

2.4 社会认识偏差

对特殊儿童的正确社会认识是改善特殊儿童生存环境的前提。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至今,对特殊儿童的认识虽已有进步,但仍有待改善,没有实现从养育到教育观念的彻底转变。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国家和社会所能做的最大努力就是给残疾人提供最好的福利待遇,使他们不受生活的困扰,但是却忽视了残疾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实现。我国部分普通幼儿园教师片面地认为,招收特殊儿童入园影响正常儿童的学习和生活,甚至认为会有损幼儿园的名誉,降低生源。而在特殊儿童家长方面,部分家长由于无法接受自己孩子残疾的现实而选择逃避,拒绝承认孩子有问题,剥夺了孩子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从而对特殊儿童的康复发展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此外,特殊幼儿要融入普通幼儿的群体,仍存在一定的困难,歧视与嘲笑的现象还时常发生。这些不正确的观念态度从根本上导致了我国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滞后,阻碍了“幸福教育”目标的实现。

2.5 家庭教育状况堪忧

特殊教育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融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家庭教育在特殊教育的全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但有研究表明:家长发现特殊儿童问题的时间普遍较晚,有60.29%的家长是在孩子3岁以后才对孩子的病情进行确诊,错过早期干预的关键时期,给后续的训练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其次,学前特殊儿童家庭教育获得的社会支持较少,在学前家庭教育过程中接受过“残联”、“民政”和“康复机构”帮助的家长加起来不足15%;此外,学前特殊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员有限,资源也相对比较匮乏,这使很多家长难以得到系统的咨询和指导,严重的“供不应求”现象成为了制约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绊脚石。

3 构建学前特殊教育生态化支持保障体系

针对上述我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的薄弱环节,基于特殊教育生态学理论,下面探讨如何构建适应我国学前特殊教育发展的生态化支持保障体系,为其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生态学模式把特殊儿童的“特殊性”理解为儿童以极其复杂的方式与环境相互影响的结果,从儿童的行为与环境关系去理解“特殊性”,注意儿童的行为和社会环境的交互影响,从家庭、学校、社区、社会等多个维度去了解、分析学生生活的环境,以建立整合的、自然的支持保障系统;主张各类资源的相互协调、配合,包括教师、家长、医生、康复人员、科技人员、各类社会人员,同时包括各种教学资源和社会资源等,形成一个整合的动态网络系统。根据生态学理论构想,笔者认为学前特殊儿童的支持保障系统应如图1所示,以行政支持、学校支持、家庭支持、社区支持、技术支持、自我支持以及其他支持七大系统形成完整的生态支持保障系统。

3.1 行政支持——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框架

学前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实现,离不开政府的行政支持。依据系统科学理论,可以把行政支持的保障体系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将保障的内容分为输入、过程和输出三个部分。其中,输入保障主要是指提供教育支持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等教育资源的保障;过程保障主要是制定与实施教育支持的细则,对教育支持实行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校正;输出保障是指对教育支持的成效进行恰当的评价。三个部分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整体。通过以上三方面的行政支持,建构起学前特殊儿童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框架,指导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保证相关制度的实施,为整体优化学前特殊教育提供行政上的宏观支持。

3.2 学校支持——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主导

目前,鉴于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数量匮乏的现状,可依托省市两级的特殊教育学校,尤其是已成体系的康复机构,建立“特殊儿童教育资源中心”,作为整个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主导力量,对接纳特殊儿童的普通幼教机构教师、特殊儿童家长进行培训,为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起到指导、示范、研究的作用,具体作用如图2所示。同时承担0-4岁特殊儿童的上门指导服务工作,定期到特殊儿童的家庭,指导家长教育训练特殊儿童的方法;定期到普通幼儿园进行巡回辅导,帮助普通幼儿园教师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3 家庭支持——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主体

对处于早期发育阶段的特殊儿童而言,家庭是其完成生涯发展的最重要环境,家长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的支持是整个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主体。要充分发掘家庭的潜能,创造有成效的自然支持系统。做好家庭咨询、家长培训、家长辅导,建立家长相互沟通学习的渠道,促进家长的积极参与,是特殊儿童的环境生态教育的最重要一环,并且在实际上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4 社区支持——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重要中介

学前特殊需要儿童逐渐学会适应社会生活,首先体现在适应社区生活中。社区的支持是学前特殊教育向生态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体现,是综合运用家庭、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特殊需要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是紧密联系整个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重要中介。概括起来,社区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改变群众观念,形成接纳态度,创设全纳学前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2)发挥康复中心、医疗机构、助听器公司等社区的资源优势,进行社区康复,补偿儿童缺陷,保证儿童的社区身心健康。(3)开展社会教育,配合“特殊儿童教育资源中心”工作,加强社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的联系,实现资源互补,整合普教、特教力量。(4)提供技术支持,满足儿童的特殊需要。(5)提供精神和物质援助,解决儿童的实际困难。

3.5 技术支持——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重要维护

在特殊儿童早期干预过程中,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科技由于自身的特殊功能而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在整个生态支持保障体系中发挥着独有的维护作用。首先,这些技术能够促进特殊儿童的康复;其次,辅助特殊需要儿童学习和教师教学,并且使得特殊教育服务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得以在整个特殊儿童生态支持保障体系中广泛传递。这些技术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特殊儿童的需求,既顺应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又适应了信息社会的要求,把科研成果通过新技术引入特殊教育中为特殊儿童早期服务,可以促进他们最大限度的发展,减少残疾带来的障碍。

3.6 自我支持——生态支持保障体系的最高目标

第3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进入新世纪,日本的幼儿教育改革出现了一些新动向。2001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2004年12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2]的咨询报告;2005年1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发表了《关于适合环境变化的今后的幼儿教育的应有状态——为了幼儿的最佳利益》[3]的咨询报告。我们主要依据这三份文件的内容,探讨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新动向及其对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启示。

一、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少子化、核心家庭化、都市化、情报化、国际化等倾向的进一步发展,日本社会出现了人际关系淡薄、过分重视经济利益和效率、成人优先等不良风气。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幼儿成长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首先,随着社区居民之间交往减少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社区对幼儿的关心程度也在降低,幼儿对社区没有感情,也很少有机会和其他儿童交往,社区的教育作用有所下降。其次,成人在竞争日益激烈、快节奏、高效率的社会中感到生存和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妇女为了争取平等和自由的权利,纷纷走出家门,和男性一样参加工作;父母缺乏教育儿童的知识,对儿童或溺爱,或放任,或管教过严,或虐待倾向日益严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家庭的教育作用也在明显下降。

幼儿教育本身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种调查表明,日本幼儿普遍存在基本的生活习惯和态度较差,不会与他人交往,缺乏自制力和耐性,规范意识淡薄,运动能力差等问题。此外,小学一年级的儿童也存在注意力不能集中,不听教师讲课,上课时在教室内随便走动等问题。小学教师认为,小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幼儿教育有很大的关系。社区和家庭教育作用的下降,对幼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幼儿教育本身存在的问题,也要求幼儿教育根据时代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变革。日本幼儿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二、当前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2001年的《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到2005年的《关于适合环境变化的今后的幼儿教育的应有状态——为了幼儿的最佳利益》的幼儿教育改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扩大幼教机构的教育作用

幼儿园、保育所是日本幼儿教育的主要机构。幼儿园招收3-5岁的幼儿,保育所招收0-5岁的幼儿。幼儿园由文部科学省管辖,保育所由厚生省管辖。日本政府认为,为了促进幼儿教育改革,有必要加强幼教机构的教育作用。

1.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幼儿教育的机会

幼儿园不应该只面向3~5岁的幼儿,而应该面向所有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和保育所要探讨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幼儿教育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对残障儿童的教育。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敏感性,要注意及时发现残障儿童。

2.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首先要加强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进修。大学、短期大学及专门学校的幼儿教育专业,不仅要让学生掌握丰富的知识,而且要重视他们的就业体验,重视学生在幼儿园的实习。幼教机构的用人制度、待遇和进修制度也需完善,要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教师应通过不断进修,提高能力和水平。教师不仅要教育包括残障儿童在内的所有幼儿,而且要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为家庭和社区养育儿童提供帮助。此外,还应建立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人员交流和共同进修制度。针对当前女教师占教师总数90%的状况,要鼓励幼教机构使用男教师。其次要促进教师获得高级别的资格证。日本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两种:一级资格证和二级资格证。幼教机构要鼓励教师获得一级资格证,同时为获得二级资格证的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使他们尽早获得一级资格证。

(二)提高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

1.从终身学习的角度来看,要提高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

首先,幼教机构应为所有父母(包括子女未接受幼儿教育的父母)提供幼儿教育的信息与咨询服务,为幼儿入园提供便利条件,并向社区开放。其次,为了更好地利用幼儿教育的资源,有必要建立幼教机构和社区的双向联系网络。第三,幼教机构应根据社区的情况,灵活运用儿童馆、公民馆等公共设施,并借助志愿者团体和民生委员、儿童委员等社区力量,通过积极参加社区的一些节日活动,与社区人员互相交流。第四,招募一些支援儿童养育的志愿者,提高社区的教育能力。

2.为母亲参加工作的家庭提供便利

幼教机构要更多地了解家庭养育子女的困难,为家长的工作提供便利。在加强幼儿教育的基础上,幼教机构应通过灵活运用育儿休假制度与雇佣制度,促进企业改善录用制度、产假制度、继续雇用刚分娩的女职员制度等。幼教机构应该为职业女性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包括延长保育时间等,同时要吸引父亲加入家庭教育的行列。

(三)利用各种力量,促进幼儿教育的发展

1.灵活运用社区人才

首先,对特别需要帮助的幼儿或感到教育子女特别困难的家长,幼教机构可以借助地方公共团体等力量,引入生活指导员,给家长提供一定的咨询。其次,根据社区的情况,灵活运用儿童馆、公民馆等设施,有效利用民生委员、儿童委员、育儿经验丰富者、初中生、高中生以及退休人员等社区多种多样的人才。第三,可让家长参观幼教机构,参加大型活动以及大型活动的设计和外部评价等。第四,为了增加幼儿获得多种体验的机会,要灵活运用社区的一些专门人才。第五,通过幼儿教育志愿者的登记和介绍制度,形成一定的网络,通过讲座、进修等方式,培养支援幼儿教育的社区人才。

2.充实和强化社区对幼教机构的支援

首先要加强幼教机构的自我评价、外部评价和信息提供。幼教机构为了提高教育水平,促进儿童成长,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应该引入第三者评价与外部评价,并将自我评价结果向家长和社区公布。为此,无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都要引入学校评议员制度。其次要设立支援幼儿教育的中心。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支援幼儿教育中心。支援人员主要来自市镇村等地方的公共团体、设置幼儿教育专业的师范大学、短期大学和专门学校以及与幼儿教育有关的团体。具体活动有派遣生活指导员等专家、进行教育课程编制、促进教师进修、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外部评价、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和开设养育儿童讲座等。第三,要建立能更好地促进幼儿教育的行政制度。在日本,公立幼儿园由都道府县和市镇村的教育委员会管理,而私立幼儿园则主要由都道府县的行政长官管理。为了在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实施相同的政策,如有关幼儿教育的政策、幼小衔接的政策,有必要明确教育委员会的责任:市镇村担负着管理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的责任,同时要促进社区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都道府县则应根据地方自治法》把管理事务的权力部分转让给市镇村。

(四)设立“幼保一体化”的综合机构

日本的幼儿教育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幼儿园机构系统,另一类是保育所机构系统。这种二元制的幼儿教育机构给日本的幼儿教育带来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04年以来,日本政府提出设立“‘幼保一体化’的综合机构”构想,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这一设想将在2006年付诸实施。

1.设立综合机构的背景

如前所述,当前日本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能力下降,幼儿教育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幼儿园和保育所虽然有一些合作,但仍不能满足家长、社区对幼儿教育的需求。另外,儿童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幼儿园和保育所的招收对象都是学前儿童,因此有必要强化它们的合作,即设立综合机构,进行一体化的教育。

2.设立综合机构的意义和理念

首先,理想的综合机构是从儿童的视点出发,将儿童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支持父母培养身心健康的儿童;提高父母以及祖父母等保护者养育儿童的能力,让社区公众都加入支援儿童养育的活动,使父母以及祖父母等感受到养育儿童的喜悦。其次,综合机构要改变过去社区不能完全适应幼儿园和保育所教育需要的状况,使社区更具有自主性,能更好地适应幼儿园和保育所的要求。从这一角度来说,综合机构要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设施,并将它们整合,而不是重新去建设新的设施。第三,通过综合机构扩大幼儿教育机会,增加对父母养育儿童的支援;同时,解决幼儿园和保育所存在的问题,使现存的幼儿园和保育所提供更好的保育和教育。

3.综合机构的作用

首先,综合机构要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为促进幼儿的成长准备较好的设施。其次,针对养育儿童的环境发生变化,家庭和社区养育儿童能力低下的现状,综合机构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养育儿童者提供一定的咨询服务、指导与支持。与此同时,综合机构要为社区的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交流提供场所。综合机构不是要取代父母来养育儿童,而是要和父母一起养育儿童,通过提高父母养育儿童的能力,促进儿童成长。第三,综合机构应根据社区的需要,提供多种附加服务。例如:提供清晨和夜间的幼儿教育;提供支援家长养育儿童的服务,比如提供一些信息、资料等;为了预防父母虐待儿童,和有关部门合作,采取适当措施予以防范、阻止,等等。

4.综合机构的利用者、利用时间和利用形式

首先,综合机构的利用者应该是从。岁到入学前的儿童及其家长。对0~2岁幼儿,主要提供父母和幼儿一起人园以及亲子交流的场所。对3~5岁幼儿,尽量根据社区的情况为家长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其次,综合机构的利用时间要根据幼儿及其父母的需要,要具有弹性,既可以短期使用,也可以长期使用。第三,综合机构的利用形式多样化。利用者可以根据需要与综合机构签订合同,综合机构提供个性化服务。例如,对于双职工家庭、单亲家庭以及残障儿童的家庭,综合机构可以提供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幼儿教育。

5.综合机构的教育内容

首先,综合机构要根据现行的《幼儿园教育要领》和《保育所保育指针》进行教育。其次,综合机构要从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来考虑幼儿教育的内容。由于0~2岁的幼儿对成人的依赖性还比较强,更喜欢个别活动,因此对他们采用以个别活动为中心的教育;3~5的幼儿则采用以集体活动为中心的教育。此外,对3~5岁的幼儿来说,4个小时的共同教育时间应以幼儿园为主。第三,综合机构要注重为幼儿提供包括游戏和饮食在内的适合幼儿成长的具有弹性的环境。

(五)加强幼小衔接

1.加强幼小衔接的目的

加强幼小衔接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是促进儿童从以游戏为中心的幼儿期教育过渡到以学科学习为中心的小学教育;二是在确保儿童发展和学习连续性的基础上,提高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质量。

2.加强幼小衔接的内容

为了加强幼小衔接,幼教机构要改善一些教育内容和指导方法,为儿童生存能力的发展打好基础,为小学教育奠定基础。首先,要充实幼儿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幼小衔接的教育以5岁幼儿为主要对象。幼儿在教师的帮助下确定某一目标,通过合作学习,为达到目标共同努力。幼教机构要从游戏中引发幼儿的兴趣,逐渐过渡到促进幼儿在兴趣中学习,为小学的学科学习打下基础。其次,促进和鼓励人员交流。要促进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共同研究,加深彼此的了解,提高教师的素质。通过在幼教机构和小学互设非常勤讲师,促进彼此的经验交流和人员交流,提高幼教机构和小学的教育质量。此外,还要促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通用。第三,奖励幼小衔接。在市镇村的教育委员会支持下,对进行教师交流、通过合作学习和小学的生活科等开展共同活动的幼教机构和小学进行奖励,并把这些幼教机构和小学的成果和问题公开,为其他幼教机构和小学之间的衔接工作提供借鉴。第四,探讨幼教机构和小学一贯教育。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小衔接,日本政府正在探讨幼教机构和小学一贯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问题。

三、结语

日本幼儿教育改革的新动向对我国幼儿教育改革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幼儿教育要根据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不断改革与发展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日本的幼儿教育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这无疑与日本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关,也与日本政府重视幼儿教育,根据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化进行幼儿教育改革有关。日本文部科学省从1964年开始实行第一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七年计划),目的是为了提高5岁幼儿的人园率;1972年又开始实行第二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十年计划),目的在于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1991年3月又公布实施了第三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十年计划),要求到2001年让所有希望入园的3-5岁幼儿都能入园。[4]2001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发表的第四个幼儿教育振兴计划(五年计划),和前三个计划注重量的发展不同,把注意力放在质的提高方面,注重提高教师素质,加强对社区和家庭养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育儿童的支援和提高幼小衔接质量等。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的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的两份咨询报告除了涉及2001年提出的有关内容外,还根据社会的变化,提出了幼儿教育改革的新举措,如设立“幼保一体化”的综合机构等。超级秘书网

(二)幼儿教育要为所有适龄儿童服务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2005年的文件提出,幼儿教育要为所有适龄儿童(包括残障儿童)服务,表明日本幼儿教育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

,也体现了幼儿教育的公平、公正和民主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

(三)各种幼教机构联合起来,共同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幼保一体化”综合机构的设想,表明日本政府重视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注重教育合力的形成,注重教育制度的改革。

(四)幼教机构既要为家庭、社区服务,又要善于利用家庭、社区的资源为幼教机构服务日本幼儿教育的这一举措,体现了幼教机构置身于社会,就必须为社会服务,而社会也为幼儿教育服务的思想;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家长和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终身学习;体现了幼儿教育不仅要教育幼儿,而且要教育家长的新的教育观。

参考文献:

[1)日本文部科学省.幼儿教育振兴计划.2001—3—28.

[2]日本文部科学省中央教育审议会.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关于幼儿教育、保育一体化的综合机构.2004—12—24.

第4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学前教育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一大批未成年孩子被留在家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儿童群体——留守儿童。这些农村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得不到父母的教育与关爱,这会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与性格养成。因此,研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帮助学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河南省X市为例,以留守儿童为研究对象,对该地区的农村幼儿园、留守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二)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

本研究采用抽样调查法,对X市五县一区的每个县区都进行了抽样调查,每个县区抽取3个乡镇,对抽取到的乡镇进行深入走访。调查对象为0至6岁的留守儿童监护人及幼儿园教师,研究共调查了18个乡镇,发放两种调查问卷,一种留守儿童监护人问卷,共发放108份,收回有效问卷96份,问卷回收率为88.9%;一种幼儿园问卷,共发放54份,收回54份,回收率100%。

2.访谈法

本研究对X市18个乡镇的36所幼儿园园长、乡镇干部及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了随机访谈,实地观察了36所幼儿园及乡镇的具体情况,分析了18个乡镇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整体状况。

3.观察法

本研究课题组成员赴X市五县一区的18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观察,对该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幼儿园管理以及留守儿童的社会教育等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观察研究,并在观察过程中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记录。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学前家庭教育现状

1.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结构状况

在回收的96份问卷中,家庭结构类型的调查结果如下:单亲抚养有57个,占59.4%;隔代抚养有26个,占27.1%;亲戚抚养有13个,占13.5%。

2.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状况

调查发现,该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监护人中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55.4%,初中学历的占33.1%,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11.5%。监护人整体教育水平较低,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一大问题。调查发现,该地区留守学龄前儿童与父母聚少离多,父母亲子联系较少,亲子教育缺失。在回收的96份问卷中,留守儿童与外出打工的父母,平均每周电话联系1次及以上的仅为17人,占17.7%;每两周联系1次的有22人,占22.9%;每月联系1次的有29人,占30.2%;一个月到半年联系一次的有14人,占14.6%;半年以上联系一次的有8人,8.3%;从未联系过的有6人,占6.3%。调查发现,该地区86.9%的留守学前儿童的监护人对亲子教育的看法为:留守儿童的教育就是让孩子吃饱喝好。56.1%的监护人认为,0至6岁儿童有必要进行学前教育,但监护人对学前教育的看法,仅为幼儿园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监护人仅为3.4%。留守儿童父母长年累月在外为生计奔波,亲子关系缺失,这种不稳定的家庭结构易引发各种儿童心理与行为问题。调查发现,该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儿童安全保护意识淡薄。86.9%留守学前儿童的监护人不了解儿童安全保护意识是什么,监护人儿童安全保护意识淡薄,留守儿童很容易成为意外伤害及违法犯罪的受害者。

(二)农村幼儿园教育状况

1.幼儿园硬件设施不达标,幼儿园条件差

调查发现,该地区幼儿园在园舍、场地及设施等硬件方面基本都不达标。在被调查的幼儿园中,40.3%的幼儿园园舍面积不足800平米,31.3%的园舍面积在800至1000平米之间,园舍在1000平米以上的仅占28.4%。

2.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教师学历较低,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够

调查发现,该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师资力量不足,职称偏低。在被调查的农村幼儿教师中,中专学历占总人数的70.3%,中专以下学历者为20.3%,中专以上学历者9.4%。73.2%的农村幼儿教师无职称,有职称者占26.8%。调查发现,平均每班留守儿童占幼儿园班级人数比例为:超过班级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为36.8%,占班级总数20%至50%的为43.4%,占班级总数20%以下的为19.8%。农村幼儿园中85.7%的幼儿教师在平时的班级教学中并未对留守儿童特殊照顾。农村幼儿教师精力和体力有限,不能全面、细致地照看每一个留守儿童,更不能及时地发现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

(三)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状况

1.政府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投入不够

调查发现,河南省X市的政府部门并未专门对留守儿童进行特殊照顾,仅仅是对贫困户建档立卡进行帮扶,帮扶的家庭有部分是留守儿童家庭,而广大留守儿童并未成为帮扶对象。各乡镇也曾考虑过为农村留守儿童改善幼儿教育条件,但是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限制了政府对留守儿童的作为。

2.留守儿童社区教育缺乏调查

发现,X市农村地区完全没有社区教育,更没有关于留守儿童的社区教育。以村委为单位的社区,社区教育的实施率为0%。X市农村地区83.6%的乡镇都有专门为儿童设立的活动中心,活动中心主要是儿童游乐场和育婴店。社区教育的缺乏,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放任自流,不利于孩子成长。

四、建议与对策

(一)注重家庭教育,为孩子选择合适的临时监护人

注重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为孩子选择合适的临时监护人是至关重要的。父母在外出打工之前就应该考虑家庭情况,至少有一方留在孩子身边照顾孩子,如若不能,也应该为孩子选择有身体条件和经济能力的人做孩子的临时监护人。良好、亲密的亲子关系是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基础,因此,不管父母外出打工离家有多远,都应该经常与留守儿童保持联系与沟通,让儿童感受到父母之爱。另外,学前留守儿童的父母,要全面考察临时监护人的抚养能力和文化素养,考虑他们是否有责任心和爱心,能否较为科学地教育留守儿童,能否为留守儿童提供适当的家庭教育。

(二)加强幼儿园师资力量建设,改善农村幼儿园硬件条件

加强幼儿园师资力量建设,改善农村幼儿园软、硬件条件,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这就需要加大幼儿教师师资引进,提供多样的幼儿教师研修培训渠道,设计合理的研修内容,设置科学的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特点的课程,从而全面改善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状况。本研究中的幼儿园硬件条件,主要是指幼儿园园舍、场地及设施等方面。改善幼儿园硬件条件,给幼儿提供足够多的户外游戏活动场地,能够使留守儿童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

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发展非常重要。农村幼儿园应在儿童入园的时候,对儿童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为每一名留守儿童建立儿童成长记录袋。幼儿教师要在成长记录袋中,详细登记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基本情况,随时记录儿童在幼儿园期间的表现,包括在园的日常表现、心理变化、与父母或临时监护人的情感沟通情况等。幼儿教师通过成长记录袋,更细致地监控留守儿童的成长状况,发现问题时及时地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沟通,以尽快解决问题。

(四)加强政府引导,实现社区帮扶教育

在政府引导下的社区帮扶教育,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各个社区或者村庄,应该设立留守儿童成长帮扶小组,在帮扶小组领导下,为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一份成长档案、聘请教育专家开设讲座、发放育儿知识教育资料、举办各种形式的家长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关注留守儿童成长,也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提供适当的引导。实现社区帮扶教育,家庭、幼儿园、社区三方合作,共同努力,使留守儿童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

参考文献:

第5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关键词]开端计划;学前教育;教育公平;教育补偿;美国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6-0052-04

教育公平是人们在现代教育发展过程中一直倡导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当前,实现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开端计划(Head Start)是美国联邦政府对处境不利儿童进行教育补偿,以追求教育公平,改善人群代际恶性循环的一个早期儿童项目。该计划自创始至今的四十多年里,已经为2200多万名儿童提供了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留级和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的数量,既赢得了贫困家庭的好评,又促进了社会的教育公平。尽管中美两国国情不同,我们无法简单照搬美国的做法,但开端计划所蕴含的教育公平取向仍然给我们以启示。

一、开端计划的教育公平取向

在探讨教育公平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平。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著名的公平(正义)原则,依据他的公平(正义)理论,对处境不利的儿童进行援助就是公平观的具体体现。开端计划通过为处境不利的儿童提供教育补偿,促使他们在原有基础上获得良好发展,以此来实现教育公平。开端计划所蕴含的教育公平取向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并为此持续投入资金

由于现实中存在着国民社会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因此,保障教育机会均等成了实现教育公平的核心问题。保障教育机会均等主要是为了改变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教育状况,它“意味着任何自然、经济、社会或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政府必须承担推进教育公平的重任,除了满足一部分儿童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之外,还应该对处境不利的儿童进行必要和及时的教育补偿,从而缩小他们与其他儿童之间教育机会的差距。开端计划体现了这一教育公平取向。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应向指定的开端计划实施部门提供经济援助。开端计划不向家长收取费用,其经费80%来自联邦政府的拨款,其余主要来自社区。联邦政府的拨款自开端计划实施以来从未停止过,且数额始终呈上升趋势。政府在1981年出台的《开端计划法案》(Head Start Act)中规定,联邦政府每年至少应为开端计划项目拨款10.7亿美元。自该法案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对开端计划项目的拨款数额逐年增加:1990年为15.52亿美元;1999年达到46.58亿美元,是1990年的三倍;到了2005年,拨款数额达到了68.43亿美元,是1990年的四倍。从人均来看,1992年政府对每名儿童的投入是3415美元;2004年达到了7222美元,是1992年的两倍。2007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高票通过了有效期为五年的开端计划新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应在2008年向开端计划提供73.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还增加了无家可归儿童、流动儿童、身体残疾儿童及非英语母语儿童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机会。政府拨款为开端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越来越多不同年龄、来自不同群体的学前儿童已经或正在从开端计划中受益。

除了提供资金之外,政府还以立法的形式推进教育公平。《开端计划法案》中的“无歧视原则”规定:对于任何歧视种族、信仰、肤色、性别、生理缺陷等的项目、计划或活动,政府的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将拒绝给予财政援助。开端计划将获得资助的优先权给予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儿童。要求参加该项目的所有儿童中至少应有90%的儿童来自收入低于政府贫困线的家庭。此外,开端计划一直规定残疾儿童的参与比率不得低于总数的10%。1985年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儿童中,残疾儿童占总数的12.2%:1996年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残疾儿童占13%,这些儿童均存在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其中包括智障、残障、畸形、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情感障碍、语言障碍以及学习障碍等。开端计划要求所有地区的项目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对区域内处境不利儿童的家庭进行两次家访,其目的在于更直接地为这些家庭提供服务。这些具体规定保障了处境不利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在相当程度上缩小了他们与同龄其他儿童之间的差距,为他们的入学作好了各方面的准备,促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大量跟踪研究报告表明,开端计划用不对等的手段对待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促进了教育公平,确实对儿童个人和家庭产生了显著影响,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二)提供综合,保障儿童未来发展的公平

儿童因其天资、家庭出身的不同,他们拥有的机会也是不同的。公平的教育并非是平均主义、同一模式的教育,而是给予每个儿童最适宜的教育条件,使每个儿童能在自己原有的水平上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充分地发挥潜能。开端计划是一个综合性的教育项目,它所提供的针对儿童早期的连续性、综合保证了教育的高质量,使天资各异和来自不同家庭的儿童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最终保障了儿童未来发展的公平。

开端计划的总目标是培养儿童高水平的社会能力,使处境不利的儿童能够适应环境,克服障碍,承担生活中的责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开端计划主要提供四个方面的服务: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家长参与服务、健康服务、职员素质提高服务。

儿童教育与发展服务主要为儿童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以及多样化的经验,以适合儿童年龄与发展状态的方式帮助儿童实现在社会意识、身体素质、智力水平以及情感状态上的发展,从而全面提高儿童的社会能力。家长参与服务的目的在于帮助家长提高理解能力,增强教育技能,获得关于儿童成长与发展的知识经验,以加强家长在儿童教育上的作用。健康服务就是为儿童提供身体、心理以及饮食营养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包括每天进行健康检查,为儿童治病,为儿童提供充足的营养,帮助家长了解营养与健康之间的关系等。职员素质提高服务为家长和在项目中服务的职员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从而更好地推动开端计划的实施。开端计划所提供的这些服务不是彼此孤立的单方面服务,而是互相协调的、综合性的服务。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儿童发展的需要,近些年来开端计划正在尝试进行改革,拓展服务范围。例如,从1995年开始,开端计划的早期项目――儿童早期开端教育计划(Early Head start)

――开始为婴儿、蹒跚学步的儿童以及怀孕妇女提供服务,以提高婴儿出生时的健康水平,促进婴儿的发展,增强家庭在儿童早期教养中的积极作用。开端计划最初是一个半日的服务项目。现在已开始尝试提供全天服务。开端计划实施之初只是提供基于项目中心的教育服务,即让儿童来项目中心学习;现在的开端计划则增加了以家庭为中心的服务方式,帮助家长处理诸如孩子的读写能力、家长的失业危机以及家庭中的物资滥用等问题。此外,随着儿童早期教育对知识基础的日益重视,近年来开端计划项目中加入了满足3~4岁儿童需要的发展适应性课程,以促使儿童在幼儿园和学校中获得成功。

开端计划在美国实施四十多年来一直为处境不利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综合,帮助儿童为学校生活作好基本准备,其结果是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入学后留级儿童的数量也明显减少,低收入家庭的儿童的智商和学业成就都有所提高。这一结果客观地反映了开端计划在为儿童提供全面服务,追求教育公平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重视与家庭和社区的合作,发挥家庭、社区在促进教育公平中的作用

对处境不利儿童进行教育补偿,仅仅依靠教育机构本身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的作用。按照“生态学”的观点,要使教育影响更为有效,不能只满足于学校教育的几个小时,而要改变儿童生活的环境。只有家园、社区协调一致,为儿童营造适宜其发展的教育环境,才能使每一个儿童实现最佳的发展。开端计划非常重视家长的参与和对家长的教育。一些美国学者把家长参与视为开端计划的核心所在。开端计划一直信奉这样的理念:要改善儿童的生活,必须使儿童的父母和教师的生活发生相应的变化;缺少家长的参与,就无法改变儿童的生活。在开端计划中,家长是作为儿童的责任监护人、儿童的主要教育者、开端计划以及社区的贡献者等重要角色参与到项目中来的。开端计划的法案中对家长的参与作出了一些规定,例如,地方项目政策小组的成员中必须有51%的人是目前参加该项目的儿童的家长;家长的参与应属于自愿行为;家长可以以雇员或是志愿者的身份来为项目服务;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的设施都应向家长开放,家长可以参与其孩子教育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等。这些规定给予了家长较大的优先权,以鼓励家长的参与,确保开端计划的服务质量。此外,开端计划还非常重视对家长的教育,通过为家长提供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使家长能够正确地教育孩子、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为孩子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在与社区合作方面,开端计划致力于加强与相关社区机构的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这些社区机构包括卫生保健服务提供者(如诊所、内科医生和牙医),心理健康服务提供者,营养服务提供者,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的个人和机构,维护和支援家庭的服务机构,儿童保护机构,当地的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和文化机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以及任何为家庭提供支持和资源的机构或商业组织。这些社区机构和家庭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服务网络。在利用社区资源为处境不利儿童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上,开端计划一般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协调模式,让一位家庭服务专家为大约60个家庭提供社会服务;二是综合模式,让一位指导者和一位主管教师合作,为大约10个家庭提供社会服务和家访。

开端计划鼓励家长参与项目,推进了全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关注和支持。从另一方面讲,该计划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这类家庭的压力,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自身的职业培训,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公平。

二、开端计划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的启示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原因,处境不利儿童群体在社会中占有不小的比例。这一群体主要包括贫困农民、失业者和农民工的子女以及单亲家庭子女、流浪儿童、残障儿童等,他们接受正常教育和特殊补偿教育的机会都很有限。解决处境不利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教育消除不平等,实现教育民主化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美国开端计划在追求学前教育公平问题上有其独到之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首先,政府应重视弱势补偿,积极推进儿童受教育机会的均等。我国是一个公共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国家,需要受教育的儿童占世界总数的20%,教育经费却只占世界教育经费总量的1%;而就是这有限的公共教育经费中,也只有1.3%左右是用于学前教育的。这些有限的经费是为优势群体服务还是为弱势群体服务,这是教育政策上的两种全然不同的选择。美国开端计划给我们的启示是,对于处境不利的儿童,政府更应该提供资金和制度上的保障,以给予他们必要的教育补偿,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应立足于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弱势群体的资助体系,并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只有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才能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的水平,促进处境不利儿童在原有水平上获得最佳发展。

第6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关键词:影响因素;基本策略;认知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在当代中国,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城务工人数急剧增加,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包括言语智能发展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人们逐渐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和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是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二、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因素

1.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因具有直接性、基础性、长期性、亲和性和感染性等特点,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辅相成,并始终成为子女成长的源环境。”可见,家庭作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第一环境,其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这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着巨大障碍。从现实实践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家庭因素影响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家庭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缺乏重视。当前,在少数民族地区,许多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这些留守儿童大多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而他们的爷爷奶奶对他们教育管理不到位,对其言语智能发展缺乏应有的重视。其二,家长不敢对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导致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随意性。家长对留守儿童缺乏管理,使得他们在言语智能发展方面缺乏引路人,这是对孩子包括言语智能发展等方面的不负责任。其三,家长不善于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进行引导。纵观社会,我们会深刻地发现,言语智能发展良好的孩子,与他们的家长对其言语智能发展的引导紧密相关。家长引导得好,孩子言语智能就发展得好,家长不善于引导或没有引导,孩子言语智能发展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2.学校因素

关爱学生,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的生命和灵魂,是学校教育的根本要求。然而,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诸多问题,这与学校教育的疏忽紧密相关。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疏忽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缺乏立足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然而,在现实实践中,很多学校对如何培养学生、怎样培养学生、如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正确理念。绝大部分学校片面注重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对学生言语智能的发展缺乏重视,甚至根本就没有学生言语智能发展的意识。其二,学校缺乏推动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制度与机制。从根本上来说,当前基础教育制度机制的建设,是为了教学和学生的安全,而忽视了促进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制度与机制建设,这势必会造成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滞后与局限。学校教育工作必须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缺乏促进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制度与机制,其工作必然是片面的。

3.社会因素

关注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是社会的应有责任。可以说,社会因素是保障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健康发展的关键外在因素。马克思曾言:“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在这里,马克思精辟地指出了社会环境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原本保障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因素,却呈现出制约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健康发展的诸多弊端。其一,社会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缺乏重视。没有端正的认识就不会产生足够的重视;没有足够的重视就不可能产生有效的行动。由于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着急功近利,注重物质利益,物化倾向极为严重,忽视了对留守儿童包括言语智能发展等方面的重视。其二,社会普遍缺乏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机制建设。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诸多困境与社会缺乏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机制建设有着必然的联系,社会言语智能发展机制的缺失已经严重制约了留守儿童言语智能的发展。

三、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基本策略

1.加强言语智能认知教育

在少数民族地区,造成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认知的忽视。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认知的错误,将直接导致对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疏忽和漠视。“不论做什么事情,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在这里,我们深刻地发现,认知因素是人们做出选择、决定的基础,是引导人们践行探究的先导。一般而言,“认知结构是指接受主体对认识客体进行注意、感知、抽象概括、同化顺应、储存保持的系统,即接受主体的操作系统,主要包括接受主体的知识准备状态、思维方式方法和内在导向系统等。”可见,认知因素对个体健康成长和社会实践的重要性,为了促进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健康发展,加强言语智能认知教育势在必行。其一,加强家长言语智能认知教育。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与其家长的忽视或漠视紧密相关。加强家长言语智能认知教育,可以使其深刻了解和把握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和重视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促进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健康发展。其二,加强留守儿童言语智能认知教育。加强留守儿童言语智能认知教育,可以使留守儿童深刻了解言语智能发展的重要性,全面把握言语智能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2.加强言语智能情感教育

情感是人强烈追求自己本质力量的内在因素。可以说,缺乏情感,就缺乏对自己本质力量的内在追求。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发展存在诸多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言语智能情感的缺失。在这里,“情感即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社会性需要而产生肯定或否定的内心体验,通过热爱或憎恨、满意或不满意、愉快或不愉快等心理状态表现出来。”显然,促进留守儿童言语智能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和开展留守儿童言语智能情感教育。“情感教育即情感领域的教育。它是教育者依据一定的教育教学要求,通过相应的教学活动,促使学生的情感领域发生积极变化,产生新的情感,形成新的情感品质的过程。”情感教育注重的是通过对教育对象情感的开发和引导,使受教育者产生积极健康的心态,从而更好地学习成长。加强留守儿童言语智能情感教育,可以激发留守儿童对其言语智能发展的认可和积极性,促使其更加重视个人的言语智能发展。留守儿童言语智能情感教育,可以赋予留守儿童言语智能情感意识和情感行为,从而增强其言语智能发展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参考文献:

[1]陆松柏,张文文.“90”后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问题元探析[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01).

[2]刘新跃,周亚东.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主体性[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08).

第7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一、学前教育的机构

1.机构设立。学前教育机构以单独设立的为主,以附设在小学里的为辅。在笔者考察的12所学前教育机构中,只有飞龙学前预备学校(Dragon School Pre―Preparatory)设有学前班,招收4―5岁儿童。这些学前教育机构既有单位创办的,也有私人团体创立的;既有社区举办的,也有教会组建的。

2.招收对象。学前教育机构招收对象的年龄较小、范围较广,从不足1岁到5岁的儿童,既有幼儿,也有学步儿和婴儿。如伦敦的芒果树(Mango Tree)幼儿园招收3个月―5岁的儿童。

3.机构规模。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4个班儿童不足60人,保教人员不到15人。如牛津大学第二幼儿园有4个班,53名儿童,15名保教人员,而田园屋(Field House)蒙台梭利幼儿园只有1个班,17位儿童,3位保教人员。

4.编班形式。学前教育机构编班的形式是不同的,有的是按年龄编班,有的是采用混合年龄编班,儿童数量的多少是决定编班形式的重要因素。如考勒姆(Coram’s Fields)社区幼儿园只有16名幼儿,所以采用的是混龄编班,而特布泰兹(Turbo Teds)幼儿园拥有58名儿童,所以采用的是按年龄分班。

5.师幼比率。学前教育机构都能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和师幼比率,在0―1.5岁儿童班,约有2名保教人员,6名儿童,师幼比为1:3;在1.5―3岁儿童班,约有3名保教人员,9名儿童,师幼比为1:3;在3―4岁儿童班,约有3名保教人员,12―14名儿童,师幼比为1: 4―1:5;在4―5岁儿童班,约有2―3名保教人员,16― 18名儿童,师幼比为1:7―1:8。

二、学前教育的目标

学前教育工作者认为,学前教育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为儿童提供一个关心、安全、爱和幸福的环境,使儿童能够受到积极的刺激、鼓励、表扬和尊重;2)促进每个儿童在情感、身体、社会性、智力等方面的发展,使每个儿童的潜力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3)帮助儿童掌握读写算的简单技能,为儿童进入小学作好充分准备;4)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创造便利条件,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在确立具体的目标时,侧重点有所不同。如圣・保罗(St.Paul)幼儿园把教育目标定位在培养儿童的四大技能上:1.社会技能:能和其他儿童合作游戏;适当使用、分享玩具和其他设备;能关心别人,善待别人;能发起谈话;能了解、接受不同于自己的儿童;注意个人卫生;2.情感技能:能描述自己的感觉;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能接受成人的批评,而不沮丧;能倾听、服从小组的要求;有自信心;3.独立技能:能自己去洗手间;能自己穿脱外套;能自己穿脱鞋子;能运用刀叉;至少能集中注意进行10―15分钟的活动;4.教育技能:能了解主要颜色;能给身体部位命名;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复制/模仿书写;能运用各种艺术媒体;能用剪刀;能认识、理解数字1―5;能辨认一些字母的形状和发音;能分类、匹配不同的物体;能欣赏、分享图书和故事;能排列事件的顺序和模式;能复制基本的几何图形;能在框内涂色。

三、学前教育的内容

不同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任务和内容从总体上来讲基本相同,但是在不同的年龄班则有所差异,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教育任务和内容越来越复杂,而这往往是以两岁为分水岭的。

(一)两岁以下儿童的教育内容

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任务较为简单,内容较为浅显,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如托马斯・考勒姆 (Thomas Coram)早期教育中心只从知识、技能、态度这三个方面提出笼统的要求,有的学前教育机构如牛津大学第二幼儿园从探索技能、创造力发展、语言发展、操作技能、身体技能及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这六个方面提出粗浅的要求。

(二)两岁以上儿童的教育内容

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任务和内容比上一年龄阶段更为深入、全面,都包括六大领域,尽管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在表述具体要求时有所差异。例如,牛津大学第二幼儿园提出的要求为:1.交往、语言和读写:发展幼儿听和说的能力,使幼儿成为一个读者和作者;2.数学发展: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幼儿运用数学思维的能力,使幼儿学会和运用数学语言;3.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使幼儿能和其他人合作,一起工作,一同游戏,共同反映生活经验;4.创造性发展:培养幼儿的想象力、交往能力、创造性地表现思想和情感的能力;5.身体的发展:使幼儿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喜欢运动,意识到空间,具有操作技能和健康的生活方式;6.了解和理解世界:让幼儿初步接触历史、地理、科学等领域的知识。

为了实现教育的任务和内容,学前教育机构都制定了年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并通过主题的形式来体现。不同的年龄班拥有不同的主题,如两岁以下儿童,在春季的主题有“花”“蛋”“春天”等,两岁以上儿童,在夏季的主题有“我们的身体怎样工作”“假日”“海洋生物”等;不同的主题持续的时间不同,短的只有4周,长的则达8周,这主要是根据儿童的兴趣来决定的;每个主题的重点虽然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涉及到六个领域的教育内容。

四、学前教育的途径

(一)一日活动

这是学前教育机构对儿童进行教育的基本途径,尽管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儿童入园与离园的时间、在园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例如,瑞德克利弗 (Radcliffe)医院幼儿园,全日制儿童在园时间近11个小时(07:30―18:00),半日制上午组儿童在园时间为07:30―13:00,下午组儿童在园时间为13:00―18: 00。学前教育机构在安排儿童的一日或半日活动时,都注意做到:自由活动和有组织的活动相结合,个人活动与小组活动相结合,生活活动与娱乐活动相结合,室内游戏与室外游戏相结合,动态活动与静态活动相结合。

(二)区域活动

这是学前教育机构对儿童进行教育的重要途径,英国保教人员认为环境是儿童发展的第三位老师,因而十分重视幼儿园整体环境的布置和班级特色环境的创设,并通过区域活动来充分发挥环境的潜在教育价值,以满足每个儿童发展的需要。所见的活动区有图书区、科学区、电脑区、绘画区、家庭区、建筑区、数学区、玩水区、玩沙区、木工区、体育区、种植区等。

(三)游览活动

这是学前教育机构对儿童进行教育不可忽视的途径。英国学前教育机构均十分重视利用家庭和社区独特的教育资源,来拓展学前教育的空间,促进儿童的更好发展。保教人员和家长经常有目的、有计划地带领儿童去博物馆、动物园、公园、儿童游戏场、书店、超市、商店、农场、运河等地方参观游览,以扩大儿童的视野,丰富儿童的感性知识,培养儿童探索世界的能力。由于外出活动比园内活动具有更大的危险性,所以各个学前教育机构不仅在注册时要求家长签字表示同意让孩子外出活动,而且在每次外出活动之前还请家长签字以示同意。此外,学前教育机构还注意控制外出活动的规模和师幼比率。

五、学前教育的师资

(一)工作时间

所到之处的学前教育机构,都有全日教师和部分时间教师,例如,在奥克斯弗尔姆(Oxfam)工厂幼儿园11位保教人员中,有5位是全日的,6位是部分时间的。此外,许多学前教育机构还有正在接受幼教理论培训的学生加盟,他们利用课余时间来见习、实习,这虽然不能当作员工来计算师幼比,但却有利于组织儿童的各种活动。

(二)证书类型

学前教育工作者都持证上岗,但证书的种类却多种多样,有的保教人员同时还拥有几种证书:1) NNEB (Nursery Nurse Examination Board),即0―8岁儿童健康和教育的两年课程的毕业证书,许多教师持有的证书属于此类;2)PLA (Pre―School Learning Alliance),相当于DPP (Diploma in Pre―School Practice),即2―5岁儿童发展和教育的1年课程证书;3)CERT ED.(Certificate in Education),即初等教育的3年课程证书;4)CCE (Certificate in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相当于NVQ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2(初级),即0―8岁儿童保育和教育的1年学院课程证书;5)DCE (Diploma in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相当于NVQ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level 3(中级),即0―8岁儿童保育和教育的两年学院课程毕业证书。

此外,还有的保教工作者具有MCW (Maternal and Child Welfare)证书(即0―5岁儿童健康和发展的1年课程证书)、CQSW (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in Social Work)证书(即社会工作的两年课程证书),少数教师拥有BAHons(早期教育课程360学分)证书,个别高级教师持有B―Ed(360学分)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个别园长持有M.A.硕士学位证书。

(三)职业规范

学前教育机构要求保教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和态度,平等对待、尊重所有儿童,而不论其家庭背景、性别、种族、和文化。如瑞德克利弗(Radcliffe)医院幼儿园要求员工要为儿童提供积极的角色范例,表扬、鼓励儿童,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当儿童出现过失行为时,要同儿童个别谈话,考虑儿童的成熟水平,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语言去解释行为规则,使儿童意识到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知道如何做出更好的行为,而不允许员工体罚儿童、恐吓儿童、对儿童高声说话或尖叫、让儿童远离同伴、把儿童送到室外。

(四)在职培训

为了不断更新保教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保教人员的教育能力,学前教育机构都作出了保教人员在职必须定期参加专业培训的决定。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要求全日教师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还规定了培训日,此时机构关闭,不对儿童开放,以保证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培训。托马斯考勒姆(Thomas Coram)早期教育中心规定每年有5天为培训日,所有员工必须选择参加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如中心自培,地方学院的教育课程培训,考勒姆(Coram)教育局的培训。

六、学前教育的管理

(一)评估

从2001年9月开始,学前教育机构除了要在当地的社会服务部注册,接受当地的消防局、环境保护局的监督以外,至少每隔18―24个月还要接受国家“教育标准办公室”(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简称OFSTED)的督导和评估。“教育标准办公室”用14条标准(合格的保教人员,合理的师幼比率,足够的空间,满足儿童需要的资源,促进儿童情感、身体、社会性和智力发展的活动,安全的设施,合格的家具、设备和玩具,预防疾病传染的措施,儿童的平等机会,儿童的特殊需要,儿童行为的管理,和父母的关系,儿童的保护措施,儿童的记录材料)来评价学前教育机构的保教质量,写出评估报告,指出不足之处和改进意见,并反馈给学前教育机构。由于国家规定只有评估达标的机构,才有资格接受政府为3―4岁儿童发放的《幼儿教育补助金》(Nursery Education Grant),所以各种学前教育机构都非常重视依法办园。由于学前教育机构基本上都能照章办事,因此得到的评估结果往往皆比较理想,自然就都喜欢把印有OFSTED字样的合格证书张贴在大厅醒目的墙壁上,供家长观看和监督。

(二)收费

1.基本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机构的费用标准是按天核算的,收费是按月进行的,每月第一天交纳全月的费用,儿童如果在某天缺席如病假、事假、休假等,已交的费用则不退还。不同的学前教育机构,每天的费用不同,基本上在19―35英镑之间,上午半日与下午半日的费用也不同,基本上在12―18英镑之间,此外,两岁以上与两岁以下的费用也不同,在27―35英镑之间。

儿童4岁生日以后,基本上都能享受到政府发放的《幼儿教育补助金》,获得每周5个半天、每个半天2―3个小时的在园免费保教。据伦敦大学儿童与家庭、社会问题研究院院长麦尔威诗(Melhuish)教授介绍,从2004年3月开始,全英3岁儿童也能像4岁儿童一样,享受政府发放的幼儿教育补助金。

儿童不仅每天提前来园、推迟离园需另外交费,而且参加兴趣班也要额外交费。如托马斯考勒姆早期教育中心的核心日为9:30―15:30,儿童若要加入扩展日8:00―17:30,家长则需另外付费;田园屋蒙台梭利幼儿学校规定,参加法语课和音乐课兴趣班的儿童,每节课要交纳1.50英镑。

2.付费改革方案。

一些单位还从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制定了付费制度改革方案,如牛津大学、瑞德克利弗(Radcliffe)医院都出台了职工孩子保育工资福利方案,既为单位赢得了经济效益,也减轻了家长为孩子交付保教费的负担。如《牛津大学儿童保育工资福利方案》(University of Oxford Childcare Salary Sacrifice Scheme)的双赢性表现在:1)对于大学来讲,由于教职工加入方案后的工资相对减少,因而也就节省了支付给教职工的“国家保险金”和“养老金”;2)对于教职工来讲,加入方案以前,是在收入税后交付孩子“保教费”的,而加入方案以后,则是在收入税前支付孩子“保教费”的。同时,该方案建议:1.全校教职工只要年毛收入超过孩子保教费用的均可参加,且需签字表示同意加盟;教职工离开学校、教职工孩子离开大学或学院附属幼儿园时,方案均失效,工资恢复为加入方案以前的;2.大学节省的费用要全部用于幼儿园的改建、扩建;教职工节省的费用由其决定是否捐给大学,用于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之中。

(三)投诉

学前教育工作者认为,尽管他们全心全意地为儿童和家长服务,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引起家长的不满和抱怨,惟有以坦诚的态度、开放的心理,才能公正地对待家长的投诉。他们不仅相信家长的诚意,而且还鼓励家长一旦有了问题,就要尽早提出,以便于及时解决。许多学前教育机构都把投诉的程序告诉家长,这样家长就知道有了担忧和顾虑可以逐级上诉。一些学前教育机构还把投诉的最高机关告诉家长,使家长可以直接上诉。有的学前教育机构为了提高投诉的效率,还向家长做出了时间上的承诺。例如,圣・保罗幼儿园规定,园长必须在7天以内对家长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家长如果不满意,可向幼儿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管理委员会必须在7天内做出回答,家长如果还不满意,可向“教育标准办公室”上诉。

七、启示与思考

(一)幼儿班级与编制

我国幼儿园的规模普遍较大,基本上都在10个班级以上;班额也很大,不论是大班、中班,还是小班、托班,都有25名以上的儿童;师幼比率过低,均在1:13以上。我们在普及学前教育的同时,还应注意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而班级规模、师幼比率都是制约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如何向英国学习,缩小班级规模,降低师幼比率,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我国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师范院校附属幼儿园,可否招聘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做志愿者,鼓励他们利用课余时间,轮流到幼儿园去助教,这样既能给学生提供与儿童广泛接触的机会,丰富学生的感性知识,又能增加班级成人的数量,利于组织儿童的小组活动。

究竟应该对儿童如何进行编班,是把同一年龄的孩子放在一个班级好,还是把不同年龄的孩子合在一个班级好呢?英国学前教育界的做法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从本园的实际情况出发,儿童人数多时就按年龄分班,儿童人数少时就实行混龄编班。我们在向世界学前教育看齐的时候,不能只学其皮毛,认为混龄编班时髦就去追赶,甚至盲目地推崇混龄制。因为我国幼儿园的规模本来就很大,师幼比率又很高,如硬是要采用混龄编班,肯定事与愿违,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当然,我们在按儿童年龄分班的同时,可适当安排不同年龄班儿童共同活动的时机,通过“大带小”“小促大”等形式扩展儿童交往的范围,提高儿童交往的质量。

(二)幼儿数学教育

英国把幼儿教育内容划分为六大领域,包括交往、语言和读写,数学发展,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创造性发展,身体的发展,了解和理解世界。我国则把幼儿教育内容划分为五大领域,即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相比之下,英国比我国更加重视幼儿的数学教育。查阅2001年9月教育部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我们会发现,在“科学”领域的7个条目中,有1个条目涉及到“数学”。那么,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怎样才能做到不轻视、不忽视幼儿的数学教育呢?怎样才能把幼儿的数学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幼儿的科学教育中去呢?这是我国幼儿教育与国际接轨不得不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三)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共育

2003年3月,教育部等十个部委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指出“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要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为了构建这种互相监督的合作伙伴关系;幼儿园就必须以开放真诚的态度对待家长,欢迎家长指出园方所存在的任何问题,并像英国幼儿园那样,把反映问题的正常渠道告诉家长,使家长知道要逐级反映问题,以便于及时解决问题,而不能怠慢家长,片面理解家长反映的问题,以免激化矛盾,迫使家长越级上诉,从而影响幼儿园的声誉,导致生源的流失。

社区潜藏着许多独特的教育资源,幼儿园应把大门打开,经常带领幼儿外出活动,以充分发挥社区优势资源的价值,这是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国幼儿园在利用社区资源时的一个最大心理障碍就是过多地担心幼儿的安全问题,而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如果我们借鉴英国的做法,让家长签字表示同意让孩子参加园外活动,这样就会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与此同时,再邀请家长参与,以降低师幼比率,这样,就会更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了。

(四)幼儿教师学历

我国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必须在大专以上,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学历必须在本科以上,因此许多教师不能专心于自己的工作,把不少精力用在忙于提高自己的学历上,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幼儿教师的学历提高了,是否就会随之带来幼教质量的提高呢?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每年要培养出很多本科生,但学生毕业后并不愿意去幼儿园工作,他们觉得那是大材小用了,因而改行去做别的工作的人比比皆是。英国幼教界的做法给我们以启示,这就是不应过分强调教师的学历,在职培训也应如此,要注意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从根本上升华教师的业务水平。令人欣喜的是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现在已开始面向社会招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的短期培训,使其能担负幼儿园教师的工作。

(五)幼儿教育收费

我国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资金短缺是现行幼儿园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那么幼儿园资金缺乏的问题如何解决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做到逐年增长”,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据此,我国企事业单位可否以《牛津大学儿童保育工资福利方案》为参照,出台相应的儿童保教付费制度改革方案呢?如这样,就能获得一些额外的资金,投入幼儿园的发展之中,如增加园舍,缩小班级规模,招收较小年龄的儿童,而不需要通过其他形式收取赞助费、赞助物,来改善办园条件。

我国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按照幼儿的年龄来进行的,不同的年龄班收费标准不同,我们可否借鉴英国的做法,破除年龄界限,统一收费标准,因为幼儿总是要从小班升到中班、大班的;同时不退还幼儿缺席时的餐点费和保教费,这样,就能减轻保教人员的工作量,使他们能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保教质量。

八、中,英两国学前教育制度的比较

1.结构设置。

中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班。其中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的儿童,主要是为父母提供方便和对儿童进行保教,以保为主,保教结合;幼儿园招收3-7周岁的儿童,它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学前班招收的是没有条件进入幼儿园的5-6岁儿童(在现阶段,它是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城市是幼儿园数量不足的一种辅助形式)。

英国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保育学校、保育班、学前游戏小组和日托中心。其中保育学校是独立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2-5岁儿童;保育班附设在小学里,招收3―5岁儿童。保育学校和保育班的主要任务是对儿童进行保健和教养。学前游戏小组招收2―5岁儿童,主要是通过游戏使儿童得到全面发展;托儿所分为日间托儿所和寄宿托儿所,招收2-5岁儿童,主要以保育为主。另外,英国设有幼儿学校,招收5-7岁儿童,属义务教育,相当于我国小学的一、二年级。

2.班级规模。

中国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特别是幼儿入园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尽管如此,其规模相对于其他国家仍然很大,有的幼儿园的班容量达到了40人以上,师生比达到了1:20。中国的幼儿园编班形式多是按年龄划分。

英国的学前教育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学前教育机构都能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和师幼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师幼率会减小,但最大不超过1:8。英国的编班形式有按年龄划分的(儿童人数少时),也有按人数划分的(儿童人数多时)。

3.课程内容。

中国教育部1996年6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行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并根据此文件于2001年7月2日颁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其中指出,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中国的幼儿园主要实行全日制。

英国的幼儿教育内容可划分为如下领域:交往、语言和读写、数学发展、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创造性发展、身体的发展、了解和理解世界。英国的幼儿园主要实行半日制。

4.收费标准。

中国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按幼儿的年龄来划分的,不同的年龄班收费标准不同,幼儿缺席时的餐点费和保教费需退还家长,有的学校假期内也提供服务。

英国的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是按天核算的,收费按月进行,每月的第一天交纳全月的费用,儿童缺席时的费用不退还,儿童每天提前来园、推迟离园需另外交费,而且参加兴趣班也要额外的交费。从1998年9月起,所有4岁幼儿都可以享受每周5天,每天2.5小时的免费早期教育。

九、英国学前教育的特点

1.注重培养孩子的能力。

英国的学前教育课程的年龄统划为3-5岁。从内容上看,更注重培养孩子的能力,强调让幼儿过早地识字和书写,要求幼儿能够独立阅读一系列熟悉的单词和句子,并且能用钢笔写出可识别的字母等(过早的识字到底对幼儿今后的发展利弊如何,值得进一步研究)。英国幼儿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幼儿的个性与能力,为他们日后走向社会打基础,因此几乎所有的教育内容都与孩子的活动紧密相连。

2.教育方式自由宽松,对家庭、社区的重视度高。

英国的学前教育方式非常宽松,大多数以个人和小组的方式进行,除了一些音乐活动外,基本上没有集体性的教学活动。这时,家长是幼儿最重要的教育者。英国政府将幼儿工作者这一概念社会化:首先,把母亲关心介入幼儿教育作为一项政策性要求。其次,注重“照顾人员”的介入,如校外支援者、创造者、辅导人员等。再次,重视家长工作,认为家长是学前教育阶段非常重要的角色。指导幼儿园与家庭协调关系,使家庭和社区成员都成为“幼儿园的合作者”。

3.注重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

信息技术已在英国的托儿所里得以广泛应用。每所托儿所的每个班级里都有一台计算机,孩子们可以使用计算机玩许多游戏。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由于图、文、声并茂,使孩子学起来轻松愉快,教学效果明显,已被越来越多的学校所采用。

4.注意减轻幼儿学习负担和压力。

英国的托儿所给人感觉一般是自由而没有组织性,但这恰好是英国学前教育的特色,英国学前教育在注重培养幼儿能力与个性的同时,还注意培养孩子们的自信心,减少压力。幼儿一般没有家庭作业,即使是5-7岁的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也没有。这一点与中国不同,中国连幼儿园也有适当的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相对多一点。

十、启示与借鉴

从中、英两国的学前教育制度比较不难看出,由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两国在学前教育上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借鉴英国学前教育的先进经验,对发展我国的学前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1.在班级编制方面。

与我国的学前教育相比,英国的班级规模、师幼比例都比较小,我国应在普及学前教育的同时注意缩小班级规模,降低师幼比率,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英国的编班形式也值得我国学习。我国可以适当地实行混龄编班形式,这样有利于儿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弥补了独生子女缺乏异龄同伴交往环境的缺陷。

2.在课程内容方面。

从两国的课程内容比较上看,英国的学前教育更重视儿童的数学教育。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在2001年7月我国教育部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科学”领域的7个条目中,有1个条目涉及到“数学”,如何把幼儿的数学教育有机地渗透到科学教育中,值得我们深思。

3.在收费标准方面。

我国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按照幼儿的年龄来进行的,不同的年龄收费标准不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借鉴英国统一收费的经验,同时不退还幼儿缺席时的餐点费和保教费(可把这部分的资金作为提高教师工资或增加教学设施方面)。

4.在师资要求方面。

英国的幼教界要求教师持证上岗,对其学历没有过多的要求,但是很重视在职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学校常年提供资金鼓励教师到大学的短期幼教培训班学习或参加各种幼教会议,也会请幼教专家到学校给教师和家长作讲座或参观其它小学、托儿所;而我国许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必须在大专以上,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学历必须在本科以上。因此,很多教师忙于应付各种考试而分散了精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教的质量。

第8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五年来,儿童健康水平有新的提高,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2.2%,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7.52%,孕产妇死亡率已下降到13.4/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7.3‰和9.88‰;儿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全省已基本普及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基础教育,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99%和99.59%,3—5岁户籍儿童入园率已达86.5%,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5%;儿童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得到较好实施,有关部门加大了打击侵犯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的力度,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维护儿童权益的社会化网络基本形成;儿童生存环境日趋优化,城乡生态环境和卫生状况明显改善,11个市和62个县(市、区)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或青少年宫,“关心儿童、支持儿童,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但是,当前儿童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没有同步,区域、城乡之间儿童发展还不平衡;儿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加强;贫困家庭儿童和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卫生保健、基础教育和法律保护等问题需进一步改善。推动儿童事业发展,为广大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仍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2006—2012年,是把握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和法治,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儿童的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2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根据儿童发展实际,特制定《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

2006—2012年,儿童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重点,以儿童的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生存发展环境为主要领域,突出重点保护,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发展环境,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需要把握好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着力于人才培育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儿童素质的全面提高。优化儿童的教育、卫生资源,提高儿童的基础教育和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儿童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二是坚持儿童优先,优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倡导“尊重儿童、关心儿童、支持儿童”的理念,完善对儿童的公共服务,突出对儿童的重点保护,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让儿童有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儿童发展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认真解决儿童成长中最直接、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加强对弱势和困境中儿童的保护,让所有的儿童在同一蓝天下健康成长。

2006—2012年,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构建较为完善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儿童在教育文化、卫生保健和生活环境等方面享有更加良好的资源和服务;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儿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在整体上得到提高;统筹城乡的儿童事业发展,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儿童发展的差距。努力实现儿童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儿童发展主要指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1)增强新婚人员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2)设区的市建立产前诊断机构,县(市、区)产前筛查覆盖率达80%以上;

(3)县(市、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60%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

(3)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4/10万以下;

(4)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5)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1)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

(2)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

(3)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发生率;

(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1)以县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

(2)加强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3)改善农村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4)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5)降低儿童的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85%以上;

(7)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8)减少未成年人吸烟,有效防控未成年人吸毒。

(二)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善儿童健康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

2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积极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农村和社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增加妇幼卫生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改进儿童保健机构的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城乡儿童卫生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3开展婚前保健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增强婚检意识,不断提高婚检率。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推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工作。

4加强对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高危孕妇筛查和跟踪服务工作,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剖宫产率。

5建立、健全儿童卫生监测统计信息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巩固完善全省新生儿听力障碍早期筛查网络。

6建设规范化接种站,向0—7岁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检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

7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通过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及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教育。在儿童中加强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烟、禁毒教育,开展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教育指导。

8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监测,中小学普遍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咨询门诊。

9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管理监督,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

10逐步将流动人口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对贫困家庭儿童实行医疗救助。

11把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积极推行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二、培养教育

(一)主要目标。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

(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

(2)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90%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总数达到400所,在等级幼儿园入园的儿童数占在园儿童总数的80%以上;

(3)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999%以上,初中毕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90%以上;

(4)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在幼儿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2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水平。

(1)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97%、995%、995%、98%以上;

(2)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50%和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5%以上;

(3)加强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1)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系,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2)乡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80%以上;

(3)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0—5周岁儿童的家长普遍接受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4)县级以上各级媒体设立家庭教育专栏节目。

(二)策略措施。

1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教育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积极发展优质教育,推进中小学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快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2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制意识,完善教育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推进依法治教。

3把农村基础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结构,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和设立专项资金等办法,加强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促使城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保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建立素质教育导向的招生考试制度和学生评价体系。加强对儿童的科技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普及活动和青少年创造发明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

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实施“阵地工程”、“精品工程”、“绿网工程”、“净化工程”、“帮扶工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少年儿童正确的荣辱观和公民、诚信、合作、责任意识,提高儿童的道德素养,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7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城区以示范性托幼园(所)为骨干,建立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建立辐射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辅导网络。开展托幼园(所)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各类托幼园(所)的指导和管理。

8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教育体系。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发挥好家庭教育刊物的宣传指导作用。广泛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9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10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儿童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助学活动,消除学生因贫辍学现象。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加强对各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引导和管理,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法律保护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有关活动和文化生活的权益。

2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1)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2)杜绝违法使用童工。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1)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

(2)加强中小学警校共建力度,乡镇中心校以上的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95%以上;

(3)全省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达80%以上,加大儿童违法犯罪预警站建设力度;

(4)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失足青少年帮教好转率达80%以上。

4加强儿童法律救助。

(1)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2)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建立少年法庭;

(3)提高流浪儿童接受教育率和回归安置率。

(二)策略措施。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识。修改完善《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2尊重儿童和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培养儿童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意识,支持少先队发挥在学校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参与作用,保障儿童对影响本人或本群体利益的各种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3把加强儿童法制教育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在中小学设置法制教育课程,扩大设立法制副校长的覆盖面,通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

4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对儿童进行纪律、法制、安全和生命意识教育,开展自救知识和防范能力培训,教育儿童掌握自我保护知识,提高儿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5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内外综合治理。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和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房和网吧。严厉打击干扰学生正常教育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整体推进学校意外事件和社区家庭暴力案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6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依法查处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女婴生命权。

7加强对儿童读物和游戏机房、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力度,严格查禁危害儿童的非法出版物和视听产品。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创建青少年“绿色网吧”,引导儿童健康、文明上网,有效控制儿童网络成瘾、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以及网络犯罪。

8加强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建立定期分析、综合评价儿童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会商制度。科学构建以服务管理、打击防范为一体的儿童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新体系,以警务室为平台,在学校、社区建立儿童违法犯罪预警站。严厉打击引诱、教唆和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

9加强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建设,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落实司法保护原则。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为困难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实施归正青少年“导航工程”,做好归正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社会化儿童维权网络。

10各市依托现有救助机构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和返乡等工作。关心和爱护服刑人员子女,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11严格执行《禁止违法使用童工条例》,定时开展“春雷行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

四、成长环境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的生活环境。

(1)80%的设区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年;

(2)70%的县级以上城市环境噪声小于55dB;

(3)城市生活污水处置率达75%以上,县城达60%以上;

(4)农村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改水受益率达97%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72%以上。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1)建设一批高标准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每市建立1所以上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每个县(市、区)要有1所综合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2)加强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全省建立200个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

(3)市、县级图书馆设有少儿阅览室,有条件的市和县(市、区)建立少儿图书馆;

(4)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5)全省少先队员参加雏鹰奖章活动率城市达80%以上,农村达50%以上;

(6)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及游乐设施的安全合格率。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1)提高孤儿、弃婴的供养、教育和医疗康复水平;

(2)提高聋哑、肢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措施。

1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建设项目时,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不断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项目。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儿童、爱护儿童、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和支持儿童事业。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水、气、垃圾和噪音的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争取乡镇水厂基本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扩大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在儿童中开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从小培养儿童勤俭节约和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加强防洪、泄洪等安全知识宣传和防洪安全保护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盖的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3将各类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扩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规模,创建一批儿童素质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对儿童的教育作用。各类校外儿童活动场所实行资源共享、综合利用,部分科普、体育、文化活动场所对儿童实行免费开放或优惠票价。

4进一步落实《省雏鹰奖章实施细则》,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儿童的社会参与空间。拓展社区儿童工作,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对儿童校外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5鼓励创作优秀儿童读物和儿童文艺、影视、网络等作品,提高儿童戏剧、动漫、图书等文化产品的质量,发挥少儿电视频道和栏目在繁荣儿童文化产品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各种儿童文体活动,丰富活跃儿童文体生活。定期举办省未成年人读书节,引导儿童多读书、读好书。

6健全安全监测机制,加大对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和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定期检测和维护儿童娱乐设施及健身器材,防止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对儿童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完善交通安全标志,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监督与管理。

7进一步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改善孤儿、弃婴的养护、医疗康复和教育条件。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将残疾儿童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

实事项目

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对农村中小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或住宿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逐步扩大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以切实保障全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对农村中小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每周免费提供2至3餐营养合理的爱心营养餐,以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生食宿改造工程”。对农村中小学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实现学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目标,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生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在学历合格的中青年教师中择优选拔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培训,选拔1万名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以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素质,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力争2008年底,全省设区市城市都有1所专业的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相对集中的县(市、区)对福利院中的儿童部进行改扩建。

六、实施“儿童意外伤害安全教育项目”。对低龄儿童(0—6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幼儿园保教人员、社区儿童保健专业人员等开展普及性儿童安全的健康教育,以提高他们防范儿童免受意外伤害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儿童意外损伤的发生。

组织领导

一、《规划》是《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职责。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本系统职责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

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将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并作为本地区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之一,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有计划地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规划目标任务。

二、各级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加强县级以上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实施《规划》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全社会支持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儿童发展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审等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每年要向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

四、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新一轮的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评估

一、各级政府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和全面反映达标情况。

二、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1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审议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定期审议监测统计报告,监测统计成果;根据监测评估结果,考核实施规划的绩效,提出相应对策。

2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1)统计监测组由省统计局牵头,其职责是:制定《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省儿童数据库,定期报送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指导全省各地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2)专家评估组由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其职责是:制订监测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3各级政府要建立儿童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监测评估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结合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质量监督、工商检查、警务监督等执法手段,相应建立自查、自评制度和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抓住实施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对策,努力提高监督水平。

第9篇:学前儿童社区教育范文

关键词:幼儿教育 德育教育 家庭教育

在幼儿的成长中,道德教育占重要的地位,在我国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的幼儿教育目标中,德居首位。幼儿德育是人一生道德养成的基础一环,幼儿发展的年龄特征又决定了幼儿德育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德育对于幼儿的一生来说非常重要,而优良的行为规范养成就是德育教育的基石,良好的行为规范是幼儿德育教育的原始起点,也是德育教育的最终目标。家庭是幼儿出生的摇篮,是人生的奠基石,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幼儿德育教育及行为规范养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儿童的行为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依附性,所以父母的行为规范教育是否得当就会直接对学前儿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家庭教育对于幼儿的行为规范养成来说非常重要。由此,德育教育要集家庭与学校之力,共同促进,共同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对于幼儿德育教育的促进。

一、幼儿园中的德育教育

在儿童心理学中认为,人的儿童时期是生理发展和心理发展的高速时期。人在出生之后,就开始受到生活、家庭和教育的影响,在经过多年的积累后,会逐渐发生质的变化。儿童心理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他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内因是由于儿童成长的心理自然发展,而外因则是儿童所受到的教育和外在生活条件。当儿童的心理发展内外因相适应时,儿童能够更加快速和健康的成长。

幼儿园中的德育教育具体是指在幼儿园中,幼儿教师按照社会道德要求及传统道德要求,通过讲授、实践以及个人榜样作用等方式,帮助幼儿建立起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对于幼儿来说,幼儿园是他们一天中活动时间最长的地方,也是他们集中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在这里,从知识点的学习、行为习惯的建立,到道德观、世界观的形成,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幼儿教师的个人导向作用就极为关键。只有幼儿教师自己拥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道德观,才能形成正向的榜样作用,由此让幼儿在幼儿园中接受到良好的德育教育。

二、家庭中的德育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环境中,父母对子女进行的教育和影响,这种教育和影响既包括有意识的活动也包括无意识的活动。通过这种家庭教育,会使子女在被教育和被影响过程中形成一定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也会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家庭教育也会影响到子女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在一般意义下的家庭教育中,主要内容包括道德教育、思想教育、人生观教育等等,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道德教育,也就是德育教育。目前的家庭德育教育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道德教育的缺失,家长一味的追求应试教育,过度追求智力的开发让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道德教育;家长言行不一致,导致孩子错误模仿,很多家长一味地给孩子将大道理,却忽视了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内外教育环境不一致,很多家长注重给孩子选择非常昂贵的幼儿园和良好的师资教育资本,却忽视了家庭教育中良好的内部环境对于孩子的作用。面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和谐的家庭内部环境

对于学前儿童的成长来说,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内部环境是关键。在一个健康的家庭中,健康的父母关系非常重要。父母关系不和谐的家庭中,孩子的行为问题产生几率比较多,这种父母情感上的缺失会转嫁到儿童的心理成长中。而这种父母关系不和谐并不是指单亲或离异家庭,而是指在家庭关系中,父母由于双方情感问题而忽视孩子,导致孩子觉得自己不被重视,从而产生不良的行为以吸引父母注意。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父母及时修正对孩子的态度,即使父母最后分开也要保持对孩子的关系和交流。

(二)构建德育教育外部大环境

家庭教育从小说是儿童个人的小家,但是从广义上来说,社区环境也可以包括在家庭教育中。学前儿童经常在社会玩耍,社区也就成为了儿童经常活动的地区,因此社区这个外部环境的德育教育也非常关键。小朋友在社区活动中,一方面和同龄人接触,学习如何融入集体和处理好人际关系,另一方面也在这种同龄人的活动中学习分享与接纳。现在,很多教育都忽视了社区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尽量避免社区环境对孩子的负面影响,要及时引导孩子学习正确的行为规范。在社区中,家长也可以参与到孩子的活动中,潜移默化的在游戏中引导孩子的行为。

三、结语

德育是多年来无数幼儿教育者不断研究和实践的话题。德育教育关乎孩子的一生,一个人的成长与童年时受到的德育教育息息相关。因此,德育教育在人一生成长中尤为关键。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对于儿童正确的行为养成和正确的道德感形成有促进作用,相反,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对儿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感有阻碍作用。因此,家长要本着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态度,重视建立和谐稳定的家庭内部关系,培养构建良好的社区教育环境,幼儿园也要严格把控幼儿教师的选择。由此才能更好地把握对学前儿童的德育教育,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参考文献:

[1]丁祖萌.幼儿心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2]李生兰.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