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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合作方案精选(九篇)

供销社合作方案

第1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2012年,依托当地规模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全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0家,入社社员达到1万户;培育1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家以上;组织召开“农超对接”会议5次以上;开展小麦、大米、棉花等大田作物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依托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能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前景为基础,拓宽合作领域,以参股入股形式积极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实现合作社的新发展。

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区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绿通蔬菜物流配送专业合作社、区苗木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区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区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区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区鸵鸟养殖专业合作社、区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区牧草种植专业合作社、区新户棉花专业合作社。

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县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县福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千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县佳诚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县绿鑫蔬菜专业合作社。

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县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县壮大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县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大户苗圃繁育种植专业合作社、县春明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县甜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县明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县棉花大田服务专业合作社、县生态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县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

(二)积极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按照市级示范社标准要求,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家。

区:区海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区博龙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

区:新盛冬枣专业合作社、小围子地瓜专业合作社。

县:县丰泰胡萝卜专业合作社、县天虹鸭业专业合作社。

县:县瑞丰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县海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县:志强农作物农民专业合作社、聚鑫林果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围绕规模特色优势产业,引导推进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市场主体之间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发展成立合作社联合社7家。

区:区名优农产品联购联销合作社联合社。

区:区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县:县丰泰胡萝卜合作社联合社、县健士富硒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县:县大米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金惠泽农产品营销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县:县明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以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农产品体系建设科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县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由县供销社牵头、龙头公司(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基层社广泛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探索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与村两委联合,成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探索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各环节积极性。

第2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基层供销社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省社提出的基层社标准化建设标准,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完善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工业品、烟花爆竹等五大网络,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功能,增强经济实力,使基层供销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的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着力把基层社打造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合作经济的联合体。

(二)总体目标

为加快推进基层社标准化建设工作,市社已确立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等三个基层社参加今年全省第一批百个基层供销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建设单位。从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三至四个基层社参加标准化建设,用三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完成基层社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所有的基层社建成符合基层社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新型基层组织。

全社基层社参加标准化建设时间:

2012年: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

2013年: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

2014年: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

(三)建设标准

按照省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提出的基层社标准化建设“十有“标准:

1、有精干的工作班子和社有产权的办公场所;

2、有农资配送经营门店;

3、有日用消费品超市;

4、有再生资源回收门店;

5、有专业合作社;

6、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7、有烟花爆竹经营门店;

8、有村级综合服务站;

9、有统一的网络标识;

10、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社把基层社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基层社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基层社创建工作,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集中资源和力量,确保基层社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2、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市社将通过各种渠道每年筹集200万-300万元资金,用于基层社标准化建设,确保各基层社按照省社提出的“十有”建设标准达标,验收合格。

3、抓好示范,典型引路。按照“抓好典型,树立样板,摸索经验,逐步展开”的工作思路,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首批基层社标准化示范建设单位,带动、引导、加快全系统基层社标准化建设步伐。

二、基层供销社标准化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赣供合字[2011]5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社提出的标准化示范基层社“十有”建设标准,推进标准化示范建设,经市社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供销社、供销社、供销社等三个基层社标准化示范建设,确保2012年省社检查验收合格。

2、全面启动全系统基层供销社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信心,深刻认识推进基层供销社标准化建设既是供销社实行“二次创业”,又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实要求;二是要结合各自特点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标准化示范单位,三个基层社,,要按照省社“十有”标准化示范建设标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标准化建设有的放矢。其他基层社也要结合社情,根据市社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报市社合作指导股。

2、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9月底)参加标准化示范单位,在此期间要严格按照“十有”标准,完成基层社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行自查,做好迎检工作。

3、初检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市社“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对示范单位进行初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使各示范单位应检项目落实到位,扎实做好迎接省社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市社成立“基层社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同时,示范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精心运作。推进基层社标准化建设要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吸纳社会经济组织及资本参与整合,借助一切积极因素,实行组织放开、经营放开、管理放开、产权放开和人才放开,以开放促进合作,以合作带动发展,力争对示范基层社标准化建设有所突破。

第3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深化供销社改革,既是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供销社的要求,更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在这轮深化改革中,我们超前准备,精心筹划,为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争取了主动。2013年11月全国总社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们即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改革发展工作基础上,与各相关区委、区政府和供销社反复沟通研究,确定了各区供销社改革重点。全国总社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加快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确定了市社系统改革总体目标。我们按照中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全国总社“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精神,以“改造自我、服务城乡”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具体要求,确定了大力推进“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系统联合合作多元化、为农(民)服务规模化、城乡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改革总目标,制定了《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并分解为2014年--2015年完成的13项具体任务。各区供销社根据市供销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任务项目化、责任部门化、进度节点化、推进网格化”的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市供销社派出推进改革工作组,与各区供销社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和落实措施,全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明确路线图、进度表、责任人,并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工作、逐个节点抓好落实,高标准地落实改革举措,完成改革任务,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坚持加快发展不松劲,全系统经济保持健康稳定运行。改革既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也是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添活力、增效益。开年以来,全系统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坚持加快改革和加快发展并举,制定了2014年全系统主要经济目标,以工作大纲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区社和企业,签到目标责任状,强化考核。1-11月份,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75.69亿元,同比增长29.7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3.43%;其中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1.68亿元,同比增长29.32%,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62%;实现农副产品收购额210.89亿元,同比增长25.1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5.44 %;实现连锁企业销售额155.05亿元,同比增长24.6%,完成了年度目标的100.03%;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52.33亿元,同比增长25.17%,完成年度目标的100.93%。

(三)坚持狠抓自身建设不懈怠,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供销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青奥”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实行市社机关、企业、具体区域三级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体系,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逐一落实到三级体系中,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化管理体系。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成9个督查小组入驻企业,深入一线跟踪督促,做到了靠前指挥、事前预防。通过“青奥”期间的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即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取得不少成效;二是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从机关到各直属企业、参股企业直至企业基层门店,三级联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一处空白。向市社直属企业、参股企业和改制企业,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500多份,清理垃圾722.5吨,拆除破旧广告牌、破旧雨棚、违建1530平方米,粉刷墙面6000平方米,平整地面11550平方米,种植草坪6720平方米,合计投资203万元。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市供销社机关参加2014年全市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 “四解四促”、“三个服务”、“万名党员帮万家”等活动,制定和实施好《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为人民办实事项目》、《南京市供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批联动工作方案》、《南京市供销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

二、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上取得新成效。

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立社之本,基础组织体系是供销社的活力源泉。我们始终坚持以“三社”建设为抓手,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不断完善基础组织体系。今年以来,着眼密切与农民利益上的联结,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理念,激发为农服务活力,不断创新组织体系、服务模式、经营机制。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充实功能、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基层社重组改造工作,在激发活力上狠下功夫。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为农服务“四·十示范工程”典型培育活动,即:“为农服务社十大标兵社”、“专业合作社十大典型社”、“基层中心社十强社”和“供销社系统十大骨干企业”。目前,已创建3家为农服务社标兵社,4家专业合作社典型社;已培育2家基层社十强社,1家骨干企业。这些示范社企的带动引领作用逐步显现。1-11月全系统新建和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71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0%。截至目前,全系统领办、参办、协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346家,入社成员37012人,带动农户113479户,培育出了南京桥州蔬菜、高淳区青松水产、六合区大圣水芹等一批年销售额超千万元的专业合作社,这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规范化生产,增产增收,保障城乡居民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以服务城乡为宗旨,在探索为农(民)服务模式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发展新型为农服务载体。以系统化、信息化、公司化为抓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作用,依托镇、村两级组织力量,按照“供销社搭台、镇村共建”的思路,全面融入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建设现代化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选择溧水区进行试点,在陈卞村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5.2亩、建筑面积1300平米的集生产、生活、文化、社区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为民服务中心,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两个中心村为民服务中心、一个中心镇综合商贸体。在此基础上用信息链、物流链贯穿区、镇、村三级并形成网络,逐步实现区有信息集成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每个中心镇有一个5000平米的综合商贸体和信息呼叫中心、每个中心村有一个1000平米以上的新型为农服务中心和信息采集点,构建起信息化程度高、综合配套完善、便捷优质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建设。按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由六合区供销社牵头,联合社会力量,组建农机具、农业植保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对大田作物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的托管服务,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按照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发挥供销社牵头组建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资源优势,在江宁区试点,积极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社合一”的深度融合,确保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监管有力、风险可控;按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整合系统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农合会等资源,大力组建由基层供销社牵头领办的、跨区域、跨行业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并突出基层供销社在联合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目前,已在六合区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一个,购置各类农业机械设备60台套,入社社员106人,全面托管大田1350亩,半托管式服务面积10000亩;成立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个,吸纳9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395人,购置农机植保设备126台套,全托管大田7813亩,服务大田面积28000亩;今年截止8月底,全市新建各类专业合作联合社11家,另有9家正在筹备之中,确保年底前完成;江宁区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社合一”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的拟制,目前正报市有关部门审核。

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全年组织2期共计200名农产品经纪人参加农产品经纪人中级培训并取得了执业证书,近年来,先后有2名农民经纪人荣获“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称号,7人荣获“江苏省百佳农产品经纪人”称号。通过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农产品生产营销队伍健康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经纪人素质,为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搞活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在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上呈现新亮点

拓展销售渠道,搭建淘宝网“特色中国·南京馆”。通过市社入股的形式,将高淳区社建成的淘宝网“特色中国·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联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同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淘宝网“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的各项前期工作已完成。电商平台已链接72个专业合作社和企业,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农户321户,社员1420人,运营10个月以来集聚网销商户337家,累计完成网上交易额1.6亿。

对接“智慧社区”,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终端。以市社宁供农业产业发展集团为主体,依托已建成的40余家实体门店和冷链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公司物联网技术优势和系统产销对接优势,对接政府“智慧社区”项目,2014年在建邺区200余个社区工作站开始布设具有社区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终端,实现鲜活农产品由生产基地直销居民,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体系。

第4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我市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居巢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等。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

(七)强化宣传工作,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为强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我市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办重大案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好专项行动。具体职责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查控,防止其卷款潜逃。要严厉打击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大案,彻底摧毁传销网络。

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服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监管。

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要求其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不得为传销组织提供经营、居住场所。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中,要及时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大对禁止传销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并积极举报传销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税务部门要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传销活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积极参与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查处行动,做好传销人员的劝返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抄送市工商局、公安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7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工作。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活动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年8月)。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有关专项行动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对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通报并报省政府。市工商局、公安局将根据整治效果和工作表现,评选出打击传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宣传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紧落实。打击传销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松懈、畏难情绪,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务求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施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严格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交流、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搞好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5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新网工程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20年综合业绩考核目标的要求,我科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抓好新网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网络现代流通水平。一年来,我科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陆续推进谭文、遵谭的危房改建项目启动工作,同时指导东山供销社做好危房改建项目的后期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市社党委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年初以来,在各重大节假日和各项重要活动前,我科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同时按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工作如下:

1、积极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的各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

2、年初,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推动市社和30个基层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40份;

3、在各重大节假日和各项重要活动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全年共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150余次;

4、已开展一期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在全系统大型会议期间,邀请专家进行培训。

三、持续开展“消费扶贫”工作

1.起草《海口市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好脱贫攻坚牵头作用,压实责任,按照市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海口实际,参与制定了《海口市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市实施。

2.配合分管领导开展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活动。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活动部署要求,凝聚全市合力拉动消费,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统一部署,我科参与制定《海口市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实施方案》,并以市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名义印发,同时根据方案要求,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分别于4月17日、24日、30日联合各区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市菜篮子集团、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综合楼东侧共同举办了3场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市级领导干部带头现场认购示范活动。在市四套班子领导热情带头示范下,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现场认购,3场活动共设置展位140个(首场27个、第2场53个,第3场60个),参展扶贫产品达200多种,共销售扶贫产品约222.9万元,受益贫困户4721户次。此外,还示范带动了全市4个区首场消费扶贫“春风大行动”的深入开展,仅活动当天,4个区销售扶贫产品金额83.54万元。据统计,截止9月底,全市线下销售扶贫产品568.98万元;联合省社海供乐农公司举办市县专场7场、高校专场1场、社区专场1场。

3、配合分管领导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23号)及《2020年海南省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文件要求,我科参与制定《2020年海口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并以市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名义印发,同时根据方案要求,市供销社于9月11日联合各区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市菜篮子集团在市政府第二办公区综合楼东侧共同举办了1场消费扶贫月活动市级领导干部带头现场认购示范活动。活动当天销售扶贫产品金额14.2万元,受益贫困户837人次。

四、大力推进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从中央到省市都非常重视。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科两名帮扶责任人仍然坚持做好美兰区演丰镇美兰、群庄、塔市、北港、苏民等5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9户脱贫户的精准扶贫工作,为了保证扶贫对象不返贫,帮扶责任人积极与村干部及扶贫对象沟通,并多次到其家中了解相关情况,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致富。

五、做好供销系统统计直报工作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基层社人员变动影响,海口的统计数据下滑严重,为做好供销系统统计直报工作,我科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多次召开全系统统计工作人员会议,并邀请省供销社领导一起座谈,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大家对统计工作有了清楚的认识和掌握,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六、积极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工作

第6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惠民措施48条的精神,按照区委杨书记提出的“规范有证、清理无证、加强监督、消除隐患”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和林和街、珠玑街达成废品回收行业进社区整治布点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服装,整体推进林和街、珠玑街辖区内废品回收以站对点的网点规范化建设。以林和街、珠玑街各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民警负责协调各物业公司、住宅小区回收点的布点工作;由供销联社引入有经营资质的废品回收龙头企业,负责将辖区内各社区回收点的废品清运。供销联社按照*市关于回收站、点统一规范要求负责社区回收点的建设,使林和街、珠玑街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基本达到合理设置、规范建设、规范经营、规范管理,切实解决流动收购人员无序经营、随地摆卖、无序管理以及由此带来的治安、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我们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回收点进社区的试点工作,然后进一步总结经验向全区推广。

二、土地开发工作

成立了联社和基层社两级土地开发领导小组,加大了项目开发工作力度,使开发现有几块历史用地的各项手续正在进一步完善。

三、开展多种经营工作

基层社在总结前期开展土特产商品联展联销和节假日的礼品团购活动的经验基础上,建立机团业务小组,制定相关奖励制度,并积极主动与山区供销社联系,制定展销活动计划,开拓礼品团购等业务,以此提高××区供销联社的社会形象。联社也正在重新修改和制定基层社的考核分配方法,以鼓励基层社开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

第7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社的基础,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三农”最直接的窗口和前沿阵地。深化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内在需求,也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主要途径,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县(市)要按照《意见》要求,把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和解决基层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心和支持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恢复、发展、壮大,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因地制宜,强化措施,大力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

各县(市)要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民主体”原则,因地制宜,多途径、多渠道、多方式地推进基层社组织体制改革。要争取在三年内,在全市各乡(镇)建立起农民靠得住,政府用得上,经营服务好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一)摸清底数。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底数,确切了解基层社土地、人员、设施等遗留问题,牢牢掌握真实、准确的情况。

(二)制定规划。要遵循市场规律和科学发展的原则,制定科学规划,确定具体方案,设定任务目标,选定合理模式实施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切忌盲目投资,不计成本,缺乏科学指导,无目的、无计划地进行重建、改造。

(三)分步实施。要进一步理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调整人员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四)典型引路。采取典型引路,经验交流的方式,在每个县(市)都要抓出典型,培树样板,积累宝贵经验,进而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

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要依法保护基层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支持供销合作社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各级财政、金融、农牧、工商、科技、土地等部门要对基层供销社在开展信息技术、会员培训、登记注册、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兴办实业、融资担保、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第8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有假打假,无假严防,净化系统,塑造形象”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化肥货源,确保储备到位,稳定价格,保证供应。在积极配合农业、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进行全市农资市场清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本系统的化肥经营规范化肥市场秩序工作,确保假冒伪劣化肥商品不从供销社渠道进入市场。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对各经营网点规范经营的管理力度,对所属经营网点进行“地毯式”检查,要求各经营网点要建立严格的化肥经营档案,对购、销情况登记造册,所购进的化肥做到“三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齐备,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坚决杜绝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决不允许发生任何损害农民利益的经营行为,销售化肥做到明码标价,一货一签。

2、推行农资供应承诺,送肥到村寨,延伸经营网络,延长营业时间,增设零时网点,拆零买卖,预约定货,以物易物等,不误农时,方便农民购买,最大限度降低农民购肥成本。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2年1—3月):拟写活动方案,召开各级供销社、农资公司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置全年做好化肥经营规范化肥市场秩序工作。

2、自查整顿阶段(2012年4月—12月):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清理整顿大行动的同时,做好我社系统自上而下的自查自纠工作。

3、总结阶段(2012年6月、2013年1月):各级供销社、农资公司报送半年和全年做好化肥经营规范化肥市场秩序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在我市开展已多年了,我社作为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并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市供销社规范化肥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明确由分管领导亲自抓,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做到组织到位、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常抓不懈。

第9篇:供销社合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琅琊区、南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市等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市、区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对问题突出、社会反应强烈的传销活动进行全面整顿,其它县市依据本行动方案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五)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六)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传销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七)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八)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

(九)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

(十一)强化宣传工作,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着重抓好对进城务工人员、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十二)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县、市、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当地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十三)为强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市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办重大案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文龙同志负责召集,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成,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十四)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要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服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帐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众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监管。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税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机构、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十五)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传销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十七)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年3月底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抄送市工商局、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