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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下的供销社发展路径优化

乡村振兴下的供销社发展路径优化

摘要:供销社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其发展路径的优化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本文以计划经济时期至市场经济时期的时代变迁为时间主线,系统回顾我国供销社服务职能的转型历程。在此基础上,剖析我国供销社当前面临核心职能偏离明显、自我造血功能缺乏、体制机制落后僵化的发展困境及其成因,并据此从增强内生动力机制、拓宽业务范围、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几方面提出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供销社的发展路径优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供销社;服务职能;路径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及生产技术迅速提升,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量不足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当前依旧需要面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有效供给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等难题。为了更好促进三农发展,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部署了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2018年,党的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三份重要文件相继将乡镇级站所改革列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这无疑会成为当前及未来一个阶段贯穿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改革的主线之一。供销社作为我国较具代表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最重要的枢纽机构,是服务三农的中坚力量,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动力来源,其发展路径的不断优化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逻辑。研究如何在新时代加快供销社职能转型,促使其进一步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不仅至关重要且具有较强意义。

一、供销社的概念及职能

供销社是秉持民主、平等、公平、团结等原则,由政府引导,农户自愿自发自主联合成立的合作组织,其根本目的是服务三农,方便社员共同经营管理集体所有的企业,以更好地带动三农发展。供销社的一切经营活动从农民需求出发,主要负责为农民供应农业生产所需的资源要素,打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引领三农发展[1]。此外,供销社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享有进行经济活动的独立权与自主权,但同时也需要承担自负盈亏的责任,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扣除税收之后由供销社自主分配。供销社系统的建设为党和国家与基层之间的密切联系搭载了一座坚固的桥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指导部对于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作出如下阐述,各级供销社的职能并非一成不变,具体视其在供销体系中所处位置的级别而定,不同层级侧重点有所差异。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直接体现形式,承担着为农民服务的关键角色,其主要职能是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加工、储藏、运输、销售农副产品、并及时向农民传达国家的三农政策等一系列综合性服务。县级以上合作社则主要负责协调基层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交流,实现区域间的联动发展,并履行监督职责[2]。

二、我国供销社的职能变迁历程

(一)计划经济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加快生产力发展在农村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引导农村发展,供销合作社顺势而生。在当时,供销社的主要职能可以用统购统销四个字高度概括,尤其是基层供销社,农资供应、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日用品供给、农副产品流通等一切基本经济活动严格遵循政府指导,需依照行政命令有条不紊地如期完成各项计划性任务。从整体来看,供销社系统几乎掌握了整个农村经济运行命脉,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探索改革时期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和国家确定将经济建设作为全党的工作重点,经济体制的变革成为供销社职能转型的重要转折点[3]。一是在保留全国供销总社名称的基础上并入商业部,分系统进行业务经营管理与财务核算。二是通过下放商品计划配额管理权限、延伸产业链、发展多样化购销形式及经营模式等各项举措以积极推动供销社与时俱进。但是此阶段的供销社出现了精英俘获现象,已逐步偏离合作的原则,在市场上经济冲击下,社员之外的利益集团强势介入,对于供销社的实际控制权持续加强,致使大部分社员逐步被边缘化,与供销社之间的联系不断弱化,最终导致与大部分社员之间的关系逐步从密切交流转变为简单的商品买卖,进而成为丧失权益的弱势群体。

(三)市场经济时期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传统的供销社职能已难以满足市场经济需求,体制机制滞后已严重阻碍供销社的长远发展,深入的综合改革迫切而必要[4]。在中央的政策指引下,供销社系统以集团化为方向,通过转变经营观念,改进经营方式、优化经营方法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全面铺开业务范围,开发新业态,扩宽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切实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但是此阶段供销社为政府所带来收益远低于成本,因此相应的政策优待与补贴持续减少,最终随着时间推移而基本退出,失去了政府提供的有力支持,供销社的发展变得举步维艰。

三、我国供销社的发展困境及成因分析

(一)组织性质界定模糊,核心职能偏离明显供销社的立社根基在于秉承服务三农的宗旨,服务三农是既是其本职工作也是应尽职责,然而这个核心职能却随着时代变迁而逐渐偏离正常轨道。近年来在民间自发成立的合作社中,鲜有供销社的牵头与扶持,从中便可见目前的供销社对于我国的三农发展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对于农民缺乏实际性引导,辐射带动力度明显不足。此外,供销社的大部分下属企业为了占据其他消费领域市场,其经营业态不断扩张,原有的主营业务范围已与农业逐渐脱钩甚至毫无联系。长此以往,供销社在乡村振兴三农服务体系建设中将难以提供有力支撑。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供销社的组织性质尚未有明确界定,由于供销社的运作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支持,隶属于事业单位,从而导致政府在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认定上拥有较高的主动权,容易对社员大会以及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干预。二是供销社所有者的身份认定过于模糊。由于供销社的所有制发生变动之后,与农民联系日益疏远,农民对于供销社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逐渐淡化,并且,供销社的干部将供销社视为自己的私人产品,地方政府也不认可供销社的集体性质,最终导致农民、供销社干部、地方政府三者缺乏交流,供销社的作用难以发挥,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供销社身兼职能单位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双重身份,在实际运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多头领导的管理难题,想要实现长远发展往往更多地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否。

(二)过于依赖政府扶持,自我造血功能缺乏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在农村经济运行过程中参与度更高,农民对于供销社也有更强归属感。市场经济时期,由于供销社传统职能已难以适应市场发展,因此供销社开始探寻综合改革的道路。自我国开始供销社体制改革,不同层级的供销社选择不一样的体制转轨,从区级本社至乡镇级供销社,机构性质多样,区级本社一般是实行属地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乡镇一级的基层供销社则实行多元化的发展路径,部分改制为民营,多数还隶属于供销总社。由于属于集体性质的企业可享受更多的政策优待,因而大部分供销社及其下属集团为获得更多利益并不愿改制,总社仍掌握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然而,过多的行政干预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供销社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使其陷入政企难分困境,阻碍长远发展。首先,企业绩效不能合理认定,员工激励力度不足,积极性难以调动。其次,一旦企业发生亏损,不仅难以界定责任,同时也加大了政策性亏损与经营性财务性亏损的区分难度。最后,一味地资金补贴也使得企业对政府扶持产生严重依赖,迷失在自我营造的盈利假象之中,这不仅使政府增加许多政策性负担,并且在无形之中逐步弱化企业的自我造血功能,丧失竞争力,一旦丧失政府的政策性扶持,企业将会迅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此外,当前的供销社是以行政区划作为设立依据,因而从整体来看,整个供销社系统分布零散,难以形成集聚,产生规模经济,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三)体制机制落后僵化,变革阻力克服艰难供销社是众多小农户联合组建的利益共同体,是分散的广大农民通过合作抵御市场风险的载体。当前,供销社系统的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尤以基层供销社最为明显,响应机制的僵化使其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亟须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变革难度过大,主要原因在于供销社的国情色彩浓厚,至今仍有历史遗留问题。供销社根植于乡镇农村,在计划经济时期代表农村经济运作的主干线。当时的供销社职工大多数子承父业,发展至今已有庞大的职工队伍。这些职工世代就职于供销社,对于供销社有着深厚的情感寄托,但同时也故步自封,一直保守地沿袭着旧有的体制机制。如今众多的老员工的落后思维已经根深蒂固,至今还停留在供销社一家独大的印象之中,对于改革创新较为排斥。新时代背景下,虽有部分年轻的力量注入供销社,但是在对供销社进行市场扩张,以及服务领域的扩展时,难免会遭到老一辈管理层的反对,改革工作困难重重。此外,供销社队伍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知识水平难以跟上市场形势,无法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相应的发展战略调整,最终导致供销社队伍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后备人才资源匮乏。

四、乡村振兴视角下我国供销社发展路径选择

(一)增强内生动力机制,夯实服务三农职能供销社在农村的深厚根基来源于长期扎根农村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乡村振兴背景下,供销社的发展将迎来重大机遇,但同时也要面对诸多考验,今后应致力于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脚踏实地夯实服务三农的基础职能,同时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一是整合资源,构建现代供销服务网络。基于宏观视角,着眼于全国的供销社服务系统的长远发展,以战略的眼光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国的资源,以综合实力靠前的龙头农资企业作为整个供销系统的主抓手,在稳定发挥现有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而向县乡一级辐射。二是立足农民消费需求,重构农村经营网络。供销社直接面对的是农村市场,当前由于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边缘化的现象日益严重,传统的供销系统主营业务现已逐渐不再适应当前农村市场需求,难以实现有效供给。因此,应以服务三农为首要原则因地制宜布局网点建设,在指导农业生产、供给日用品、回收处理可再生资源、供应生产资料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宽业务范围,加快优化现有经营系统,在深入的市场调研基础上,了解消费者偏好,重新调整产品供应与服务供给,准确定位农村的主要消费群体,着眼于消费终端的创建,扩大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为消费者创造方便快捷的购物平台,加快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与时俱进拓宽业务范围,推动供销社现代化发展一是构建农村市场信息交流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部分农村由于交通较为闭塞,与市场联系并不紧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及时在农户与市场之间相互传递,信息不对称导致资源错配,引发市场失灵问题,致使农民利益受损。供销社深耕基层,对于农村的实际情况有系统认识,可构建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时刻追踪市场动向,动态市场信息,指导农业生产。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发展多元化农产品流通模式,重点提升改造冷链物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增加资金结算功能,提高交易效率。三是注重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加强资源回收利用。乡村居住环境的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应予以充分重视。供销社作为乡村消费市场的主要供应商,也应在乡村垃圾废弃物再利用体系建设承担相应的责任,积极参与其中。有的放矢划分区域,慎重设置垃圾回收中心,引导农村居民正确分类垃圾,合理处理有害废弃物,努力打造一个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三)有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有力带动农民长远发展乡村振兴背景下,应在政府的有力支持与正确引导下,把握发展机遇,完善资源要素支撑,焕发供销社引领三农发展新气象。一是提高开放程度,吸纳农民入股。将农民利益放在首位,面向社会提高开放程度,降低入社准入资格,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入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扶持农民自主办社,强化供销社实力。二是调整重组系统,构建区域网络。以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供销社为基点,不断完善各方面条件,以此逐步向周围辐射,带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供销社共同发展,打破行政建制的区域约束,基于市或县的宏观视角整合区域资源,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并、解散、撤销丧失服务功能的供销社,集中计量培养壮大优势供销社,淘汰落后产能,构筑供销社全新联动发展体系。三是扶持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增加与农民之间的联系纽带。秉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民间自发成立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但同时也应由政府加强对合作社的引导与规划,基层供销社根植于农村,对于当地的资产、人才、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信息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应着重发挥此项优势,牵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并指导其构建完善的体制机制,规避合作社普遍存在的“搭便车”效应,杜绝个别投机分子利用制度漏洞获利,充分体现供销社的引导力。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除机构运行制度障碍一是完善产权制度,明确产权界定。当前与供销社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较大的空白。应加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晰产权配置,完善产权保护,让供销社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供销社产权制度的变革应坚持以市场作为产权配置的主导力量,辅之以一定的行政调控手段,有关部门需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产权制度法律体系,保证各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优化组织架构,构建长效运行机制。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巨大工程,供销社改革作为其中的关键环节,政府应积极参与其中,强化统筹规划,加快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经营性服务体系与以民间自发、政府引导的中介组织为辅助工具的协调性服务体系,二者协同发展,共同促进农业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深化。三是加快人才引进,打造高素质队伍。人才是推动供销社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乡村振兴时代,大量的人才将会持续流向农村,供销社应注重把握机遇,可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引进技术人才,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成立供销社发展研究中心,积极聘请专家教授开设培训班,加快高素质供销社队伍的建设,提升供销社队伍为农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孔德树,张迎春.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以沈阳市为例[J].农业经济,2013(05):104-105.

[2]李涛,张富春.体制机制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方向与实践路径选择[J].经济问题,2016(08):30-34.

[3]冯亚伟.供销社综合改革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J].商业研究,2016(12):132-137.

[4]徐旭初,金建东,吴彬.“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浙江实践及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8(06):58-66.

作者:陈培彬 林家俊 朱朝枝 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