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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的主体精选(九篇)

扶贫工作的主体

第1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关键词:农村;政府主导型扶贫;运作模式;缺陷;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6-0036-03

一、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的运作方法

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最本质的特征是政府主导。即扶贫政策的制定、扶贫重点的确立、扶贫资金的筹集、扶贫方向的把握以及扶贫过程及效果的督察与评价都由政府来组织完成[1]。一直以来,中国的农村扶贫主要都是通过政府行为来推动的,政府为达到使贫困地区尽快摆脱贫困,贫困人口比例迅速降低的目的,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设计,主要做法有: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上至国务院下至县一级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这样的扶贫领导机构,同时对应设立各级扶贫办公室作为其执行机构。扶贫工作组织性强,是一种从中央到地方以组织机构为载体的政府行为。设立扶贫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尤其是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后,国家向贫困地区投入大幅度增加,并要求各省依据各自不同的经济财政状况也要不断地加大投入。政府扶贫工作是以大量的财政资金运作为基础而开展的。政府扶贫的政策倾斜非常鲜明。在全国范围来看,尽管各地地方差异较大,在多年的实践中,仍然形成了具有普遍性的中国式政府扶贫的运作方法。

(一)实施干部下基层驻农村专项扶贫计划

近三十年来,中国各级地方政府持续不断地实施了干部下基层驻农村专项扶贫计划。以近期为例,如:广东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固本强基”专项扶贫计划,2005年,又实施了“十百千万”计划。其具体做法是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选派机关“十百千万”干部下乡蹲点等方式有计划的进行省内的扶贫开发工作。从2006年开始,又将省直机关挂钩扶贫工作与“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保证挂钩县贫困村扶贫任务的落实。湖南省在2007年派遣近9 000名各级党员干部到基层农村,下到村组,长期开展扶贫工作,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青海省委省政府于2010年年初安排部署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10 000名干部下乡深入开展与扶贫联点乡村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等等。

(二)扶贫工作组成为扶贫主体,承担了扶贫的主要工作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直接对口驻村进行扶贫。承担扶贫任务的单位组成驻村扶贫工作组这一临时机构,设定工作期限和工作人员,并进行轮换。工作组成为村庄扶贫的主体,几乎包揽了扶贫的大小事务,包括扶贫政策的贯彻、扶贫资金的争取、扶贫项目的选择、扶贫对象的确定等等。工作组驻村工作期间,代表政府及其所在机关完成了多项扶贫任务,实质上成为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扶贫的办事机构。

(三)扶贫重点是加强村庄基层组织建设,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及经济条件

在扶贫重点的选择上,政策倾向非常鲜明。将政府扶贫的重点放在贯彻各级政府的政策精神上,着力加强村庄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是“财”与“人”两方面,即改善村经济条件和培养与选拔人员。一方面,通过重点扶持村集体项目以推进整村扶贫工作,直接提供和帮助寻找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另一方面,通过培训以及做说服工作,吸引能人加入村基层组织担任领导工作。

(四)扶贫政策的实施主要采用行政手段

扶贫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加强对基础性环节的投入与准备,部分解决反贫困的瓶颈问题。目的在于依靠政府来实现资源配置,为“经济起飞”提供基本条件。通过财政拨款以及号召村民参加,积极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农业生产,利用专项基金展开对农民的科技培训。为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扶贫组对驻村群众给予技术上的支持和销售上的帮助,着力解决群众生产技术水平低、销售信息不畅通等问题。

(五)把资助式扶贫作为主要扶贫任务

从实践来看,政府扶贫完成的任务主要是对村庄进行各种形式的资助。包括,通过财政资助方式,直接提供农村公共物品;通过引入市场形式资助农民合作化运动,让农民组建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贫困户直接的经济援助。

二、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运作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模式在具体操作上出现偏差

在中国贫困农村,选择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本应是适当而有效的,但由于在实践中采取的是一种片面的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因而削弱了政府主导型扶贫的有效作用。这种片面性体现在:首先,扶贫完全依赖政府作为,没有充分利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扶贫的力量。强调政府主导主要是需要政府承担起扶贫的主要职责,只要政府责无旁贷地履行起了扶贫义务,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资源优势争取更多的社会扶贫力量来共同反贫困。缺乏一定的社会力量的支持,政府扶贫任务艰巨而沉重。其次,政府在扶贫中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自拉自唱,没有充分考虑贫困者的需求。政府扶贫带有鲜明的政策倾向性与自利性,这主要是因为扶贫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必然会涉及到诸多政策的贯彻执行。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政府扶贫同样应该重视和考虑来自扶贫对象的需求和愿望,因为只有充分了解和尊重扶贫对象,才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使其参与到扶贫事务中来。最后,政府扶贫手段囿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没有广泛借鉴较为灵活的市场机制。政府主导下的扶贫出于工作惯性,往往容易采用行政的政策的乃至法律的手段,而较少使用市场手段。传统行政手段有失灵的时候,需要依靠灵活的市场机制进行弥补。

(二)扶贫组织的构建与运作存在缺陷

在政府扶贫中,上至国务院扶贫办,下至乡政府,各级政府都有常设扶贫机构,均承担相应的扶贫任务与职责,这些行政部门的作用在农村的扶贫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农村扶贫采取的是严重依赖扶贫工作组的工作路径。笔者通过在广东的实地调研发现,几乎所有关乎村庄扶贫的事务都由工作组一手包揽,而扶贫工作组又缺乏有效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配置,所以使得最终的扶贫力度和成效不理想。首先,工作组是一个临时机构,来到村庄扶贫的初始目的是完成某种“政治任务”。工作组成员在村庄扶贫采用年度轮换的方式,一年或几年换一批,之后挂靠机关就基本完成了扶贫任务。这种临时性的机构设置直接影响到扶贫模式的选择、扶贫对象的瞄准、扶贫深入的程度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其次,既然把工作组作为政府扶贫的中坚,就应该赋予其相应权力,但是,扶贫工作组与地方的市、县、乡各级政府之间没有直接的直线隶属关系,也就无法运用足够的行政权力来指挥地方基层政府参与扶贫工作,对扶贫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也无从做出。最后,扶贫工作组有事权而无财权,他们并不是扶贫资金的管理者,所需扶贫经费只能向有财权的各级主管机关申请,其中主要依靠自身委派单位的支持,而其所在单位既非专职扶贫机构,又非经济主管部门,并不可能有求必应。在扶贫中采取这样一种组织形式其结果是:一方面,扶贫工作组力量薄弱,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其他大量有效的扶贫资源被闲置,没有对政府现有的各种行政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三)政府部门所确立的扶贫任务单一落后,忽视扶贫对象的可持续发展

把资助式扶贫作为扶贫主要任务,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而此举使得扶贫的边际效益递减,没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主要由于在资助式扶贫目标的指引下,实质上是一种“输血扶贫”的落后模式,即以资助式扶贫为主,少开发式扶贫;以资金扶贫为主,少技术扶贫;以硬环境扶贫为主,少软环境扶贫;以微观切入为主,少宏观政策指导[2]。此种资助式扶贫能够在短期内着力进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从而让扶贫呈现出很多亮点,但农村贫困的根源问题及其内生机制的造血功能并未解决,扶贫表现出边际效益递减的特点。一个扶贫组走了,可能下一个很快又来了,周而复始,整个过程再重新演练一遍,基本上在进行重复建设,谈不上可持续发展。

(四)扶贫工作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扶贫绩效大受影响

在扶贫资金方面,资金投放主体不明确,到位率和透明度不高。由于政府主导实施的扶贫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复杂,运行链条长,环节多,很难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致使大量扶贫资金没有到位,到位资金也有可能没有真正用在扶贫项目上。在扶贫项目的选择方面,由于工作组的短期临时性质和政绩观的驱使,重短期效益,轻长远利益;重表面数字,轻实际功效。较易选择立竿见影的“短平快”项目。在扶贫对象的瞄准方面,没有一个规范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标准,确定扶贫对象与扶贫组的所属机关的性质与决策者的个人偏好有较大关系。

三、改进政府主导型扶贫运作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 扶贫主体的选择:政府主导,其他主体参与

首先,政府是扶贫主体力量。政府主导的原则必须坚持。针对中国农村社会处于转型期的特点,反贫困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和强化政府在反贫困中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政府在反贫困中的功能应当是倡导立法、执法、带动、组织、示范、宣传、协调、评价及激励等方面[3]。当然,政府主导扶贫原则并不是说政府扶贫的唯一性,而是强调政府扶贫的中心地位。 其次,政府主动联系和发动社会,使社会主体成为扶贫的有效补充。政府应为社会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制定有力政策,应允许它们采取社会行为和企业行为参与,用经济利益作为纽带在社会经济组织与贫困群体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使扶贫开发各方面的效益都达到最大化。最后,挖掘贫困者的内在核心力量。在扶贫开发中,若能结合政策,充分发挥农民的优势特征,共同努力,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扶贫组织的构建:各扶贫主体的合理定位

扶贫工作组的定位。将扶贫工作组从扶贫的具体操作主体中解放出来,定位于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由前文分析可知,扶贫工作组作为一个临时机构,难以成为政府扶贫的执行主体。但是作为一个上级政府部门的派驻机构,可以有效履行扶贫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地方政府专职扶贫部门的定位。具体而言,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明确职责、合理定位。省级政府扶贫机关负责对扶贫进行总体的安排部署,通过区域政策和地区发展政策对贫困地区的政策性损失进行补偿,为引进资本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以改善基础设施为基础手段降低贫困地区的交易成本。市一级更多的是协调、指导、服务角色。县政府负责具体事务的实施和执行,与省、市政府相比较,应重点突出县政府的扶贫职责。依靠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促进贫困地区比较优势项目的发育;规范村民自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提高贫困人口的体力和智力素质创造条件。乡政府是县级政府管理的最直接的延伸,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上级政府,并具体落实。

政府专职扶贫部门与其他非专职扶贫机构的关系定位。确立政府专职扶贫部门的主导地位。确定政府专职扶贫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职权,整合其他非专职扶贫机构的扶贫资源,确定扶贫事务接受专职扶贫部门的统一管理。建议将扶贫开发办公室由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政府组成部门,行使行政审批和项目主管职权,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使其与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战略性统一协调。

(三)扶贫任务的确立:建立综合扶贫体系

基于中国农村社区处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时期,有必要建立一个以“资助式扶贫”为起点、以“开发式扶贫”为核心、以“救助式扶贫”为补充的综合扶贫体系。

首先,以资助式扶贫为基础,启动扶贫。“资助式扶贫”主要是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进行资助。“资助式扶贫”采取“输血”的方式,较好较迅速地解决了村庄在基础设施方面的一些燃眉之急,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很受群众欢迎。但是,“输血”式投入毕竟不能成为一种长效投入机制,只能作为起点,更重要的是要培育村庄自身的“造血”功能,也就是说在早期“输血”之后,扶贫工作的核心应尽快转移到“开发式扶贫”上来。其次,以开发式扶贫为核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开发式扶贫”,从目标和路径来看,是指充分调动、盘活村庄的各种资源,开拓创收致富的新渠道,使村庄自力更生并能可持续发展。既包括“自然资源开发”,也包括“人力资源开发”。“自然资源开发”着重在于开发村庄的农业资源,创办村集体企业,促进村经济的发展,重点在于安排优惠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和制定优惠政策。“人力资源开发”要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进一步通过推动成人教育和科技培训来提高贫困人口适应市场的能力。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采取特殊措施(如减免费用)以保证合作医疗能够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因为健康和教育同样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4]。最后,以救助式扶贫为补充,完善扶贫。由于在极端贫困人口中存在相当一部分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口,他们的生活只能依靠政府,而政府从公共服务的职能出发,有必要为其提供保障。此举称为“救助式扶贫”。主要做法就是提供对最贫困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扶贫管理机制的完善:加强对扶贫事务的监管

首先,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资金使用要实施阳光作业。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扶贫任务的贫困村要设立公告牌,标明村名、挂钩领导和驻村干部,帮扶单位、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和建设期限。财政、扶贫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和督查。其次,建立客观合理的扶贫效益评价体系。农村扶贫效益的评价涉及到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因此,制定适用于农村扶贫效益的综合性评价指标系,是十分必要的。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心理效益三个方面[5]。在这三方面建立起一系列具体量化的指标,用以对各种农村扶贫活动的效益进行定量分析。积极有效地推进农村扶贫活动。最后,重视扶贫的后续管理,建立激励与问责制度。在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安排上,可实行以项代奖的办法,鼓励扶贫开发工作搞得好的地方率先脱贫。市、县政府在扶贫资金使用额度上要与上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扶贫工作情况挂钩,好的可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差的要核减相应指标。同时,建立问责机制。设立一个外部监督与评估组织委员会。在外部监督与评估的基础上,实行社会问责制,对那些违反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并要求相应责任人(包括政府官员)承担责任。

参考文献:

[1]岳佐华.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扶贫模式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1):73.

[2]匡远配.中国扶贫政策和机制的创新研究综述[J].农业经济问题,2005,(8):24-28.

[3]廖富洲.农村反贫困中政府主导行为的优势与问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9):25-27.

第2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关键词:扶贫开发;参与式扶贫;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120-03

引言

20世纪90年代初期“参与”的概念被介绍到中国,并随着国际合作项目的推动,参与式发展理念在中国农村发展的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深刻影响到中国扶贫政策的决策与实践。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颁布后,国务院扶贫办明确提出,把参与式扶贫和整村推进作为两项基本的扶贫战略。这标志着中国扶贫机制的历史性转变:从“开发式扶贫”转入“开发式扶贫和参与式扶贫相结合”的历史时期[1]。采用参与式扶贫开发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而实践表明,应用参与式扶贫方法所带来的效益远比预期的多。参与式扶贫开发改善了扶贫工作的效果,实现了中国扶贫制度和机制的历史性创新,对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参与式扶贫开发的意义

1.参与式扶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参与式扶贫不仅使贫困者摆脱了贫困,而且在社区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基层民主建设和改善社区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参与式扶贫通过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包括项目规划能力、决策能力、社区管理能力、群众制定乡规民约并监督它的执行等。建立起新型的社区事务管理机制,实现社区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主发展。参与式扶贫能对社区和谐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2.参与式扶贫提高了扶贫项目的有效性。参与式扶贫在确定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后,村民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他们把扶贫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扶贫项目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第一,项目的选择紧紧围绕农户的需求。过去由领导来决定,项目多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来展开,许多项目并不符合当地条件,项目失败的风险大。现在做什么、怎么做,由农户自己决定,做出的决策更符合社区的现实状况。第二,扶贫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参与式扶贫使村民对扶贫工程的拥有感增强。村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监督,防止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这使扶贫工程的质量得到了保证。第三,保证扶贫工程的长期有效使用。参与式扶贫推动社区建立扶贫工程后续管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扶贫工程的使用效果,延长了扶贫工程的使用寿命,使项目的扶贫效果能够长期发挥。

3.参与式扶贫提供了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新思路。引入参与式方法,借助扶贫项目的规划与实施,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参与式扶贫的一大发明,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新思路[1]。这种新思路的重点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这种模式以项目的知情权、选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为突破口,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具体化。在基层民主建设中,首先把社区发展的事情详细划分,明确那些事情谁有最终的决定权。第二,重视制度建设。通过政策宣传明确目标群众的主体地位还不够,真正的主体地位需要落实具体的权利和建立机制与制度来保障。第三,促进扶贫目标群体组织的自主管理。参与式扶贫应该坚持的一个原则是受益者自主管理。

二、参与式扶贫开发的管理创新

1.提高了扶贫的瞄准性,创新政策。《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胜利完成后,中国的扶贫工作有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出现了新的特点,这就要求扶贫开发方式与时俱进,参与式的扶贫开发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参与式扶贫提高了扶贫的瞄准性,主要表现在找准贫困农户和满足贫困农户需求两个方面。参与式扶贫开发具有十分明确的政策性,它赋予贫困群众主体地位和决策权力,改变了外部人员决定项目的工作方法,使政府的扶贫资源能够更加合理的分配,扶贫项目的设计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更加吻合,真正的贫困农户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帮助并获益。

2.推动贫困群众全面参与,创新制度。参与式扶贫重视推动和鼓励贫困群众在实施参与式整村推进关键环节的参与,包括村情调查、贫困评估、实施、管理、监督、评价和检查验收等。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群众成为参与者、实施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从而诱发了相关的组织与技术的创新。云南省南华县把权力赋予群众,通过群众全程参与,精心组织,筛选发展项目,制订扶贫计划,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使贫困户从项目的选择到项目的监督、评价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程化的参与。最后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择确定了八个扶贫项目进行实施。所实施的项目质量都比较好,效果十分明显,群众很满意[2]。

3.转换政府角色,构建新型的政府—社区的合作关系,创新服务。在参与式扶贫中政府的角色必须由过去的领导者、指挥者转变为向导、推动者、协调者和咨询服务者。与参与式社区管理机制相适应,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改善治理,推行“善治”,为贫困群体有效地实施完成参与式整村推进,建立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1]。

第3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体投射到社会扶贫领域的目标梦想,就是搭建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扶贫信息传递枢纽中心和交流服务平台,即努力建成一座可持续运转、广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文化美德的精神道德圣殿。让所有有意愿参与扶贫事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可以方便、真实、快捷地实现其帮扶意愿,让这一“精神道德圣殿”成为当代中国人名副其实的精神家园,构建起互联网时代社会各界自由参与扶贫的和谐生态系统。

社会扶贫工作的机遇和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中办25号文件直接针对新时期的扶贫开发机制改革和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在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开拓思路、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作用,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是我们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的核心内容。

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基本条件。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社会扶贫的政策取向日益鲜明,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对社会扶贫都有重要论述,通过大扶贫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基本共识和主流价值取向。另一方面,30多年来改革发展带来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财富积累,也为大力推进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奠定了丰厚的物质基础。这些难得的发展机遇将有力地推动新时期的社会扶贫工作。

社会扶贫的潜力巨大,领域宽泛,项目繁多,形式多样,参与主体多元。总得来看,中国传统社会扶贫的工作组织模式一直呈现出政府主导的鲜明特点。社会扶贫的参与主体中,有机制、有组织、政府主导的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部队参与扶贫开展得有声有色并逐步壮大,但对众多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而言,参与扶贫的发动、组织、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组织机制,尚没有规范的制度安排。我国的社会扶贫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第一,社会扶贫缺乏顶层设计。目前社会扶贫概念还比较模糊,理论基础研究比较薄弱。虽然政府主导的社会扶贫资源已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实施基础,但其资源挖掘的空间已近极限,深度挖掘的潜力不大,更多的工作是着眼于扶贫措施的切实效果,提高对扶贫对象的精准帮扶,不断完善帮扶工作的保障措施。尤其是在国家层面,尚没有针对社会扶贫全领域的战略布局、指导文件和工作规划,各地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和政策依据。政府在针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扶贫志愿者及个人参与扶贫的工作上,没有制度和机制的抓手,也没有相应的工作资源予以支持和匹配。政府在社会扶贫领域的关注度低,投入甚微,没有针对发动社会扶贫力量的专项资金支持和试点示范机制,离大面积推广普及社会扶贫参与机制的形成还有一个过程。

第二,目前社会上关心扶贫事业、关爱困难群众的人越来越多,但却没有好的机制和办法,缺少具有公信力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存在想扶贫的扶不着,想捐赠的捐不上,为扶贫作出贡献的得不到名利的现象。同时,各类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志愿者自主开展扶贫爱心帮扶的事实大量存在,政府却不能全面跟踪把握和监督指导。

第三,社会扶贫缺乏统一且具有公信力的信息交流平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需求与社会扶贫资源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扶贫的渠道还不顺畅。从扶贫对象的信息来源上看,缺少具有公信力的信息,没有做到保障帮扶双方沟通交流过程的真实透明和交互直通,已有的少量网络上公布的扶贫对象信息也存在不全面、不系统、精准度不高的问题。大量的爱心公益帮扶,没有实现对扶贫工作对象的精准帮助,政府缺乏有力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培训指导。对有关扶贫爱心帮扶网络平台及网络产品的分析评价、监督管理薄弱,实时跟踪评估信用体系缺失。

第四,政府缺少对爱心扶贫机构和人士的整体荣誉肯定机制,大量爱心人士得不到政府机构基本的精神鼓励和肯定认定,通过提供优质专业的爱心服务而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则更是少之又少。

第五,支持社会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不多,现有的支持政策在地方层面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企业扶贫捐赠税前列支政策为例,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只有捐赠给有资质的全国149家公募性基金会才可以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此外,新十年扶贫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许多优惠政策,却没有后续的细化措施出台。

第六,许多社会组织面临登记门槛高,筹集资金困难,项目缺乏有效指导和监督等困难。以国务院扶贫办归口管理的4个社团(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和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为例,其开展业务活动的资金、场所、办公设备包括人员工资等,都靠自己解决。

从国际经验看,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等公益活动都得到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政府的多种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根据约翰・霍普金斯非营利比较项目研究,在39个有可靠数据支持的国家中,非营利组织收入中政府资助(包括资金直接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等间接援助)是社会捐赠资金的2.4倍。其中,德国社会组织收入的64%来自政府。

第七,在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方面,虽然都已初步形成工作框架,但还没有全国层面的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奖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了多项帮扶任务,存在多头管理、精力分散现象;许多定点扶贫单位的帮扶资金难以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帮扶资金来源困难;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的挂职蹲点干部,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考评激励政策。

第八,政府在购买具有扶贫性质社会组织的专项服务方面,还只停留在想法上,具体到建立分类指导、项目领域齐全、产品分类明晰、购买服务标准以及后期监督评价等机制,还没有成型的工作方案。

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新阶段的社会扶贫工作

纵观我国的社会扶贫工作,虽然目前还没有成形的理论指导和系统全面的实践总结,存在着工作基础不深、工作体制机制缺失的问题,但其工作内涵极其丰富,意义极其深远。

笔者认为:社会扶贫具有明显的中华民族文化特征和社会主义特征,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组织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和谐有序、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抓手。

社会扶贫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平等安定的重要实现途径;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重要工作开展平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力工作机制。

社会扶贫是中国特色社会建设与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的有效阵地,是激发社会正能量的创造源、培养源,是实现人的各得其所、各安其身,有尊严、有爱心的精神道德疏通器。

社会扶贫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社会扶贫工作不是单向的“富帮穷”的简单输出行为,而是贫富人群之间道德文化互为融合、互为提升的双向文明和谐互动。社会扶贫工作也不是简单的给穷人捐点钱、出点力的行为,而是蕴涵着爱心互助的文化精神、人与人的和谐共处、携手共享文明成果的精神交流。社会扶贫不拘泥于形式,由全体人民去创造,提倡百花齐放。社会扶贫的工作要求指标只有一个,即全社会有能力实施帮助的人都能用爱心、用真心去投入自己的感情,去支持贫困现状的改变。对于富裕群体,有钱不一定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只有情感的真心付出,才能赢得人们的尊重。社会扶贫工作实质上是有效链接贫富群体形成情感互动的桥梁和纽带。

从社会扶贫的主客体来看,贫富虽有差别,但通过贫富之间纵向的交流,就可以减缓贫与富的隔阂与偏见,只要遵循好市场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规律,通过社会扶贫工作,就可以更大地解放生产力和释放社会的活力。虽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会对社会扶贫事业带来一定的挑战,但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社会的作用,势必将形成两手共托、相辅相承的促进作用。而通过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将毋庸置疑地激发所有社会经济要素竞相迸发,形成国家整体经济活力大发展的良好氛围,反过来也会通过普遍的经济增长辐射效应,刺激和助推弱势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因此,我国新时期的社会扶贫事业,无论是在政策环境上还是在资源供给的动力上,都将有充足的发展空间。

第4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一、工作措施

通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识别出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我镇结合各村实际及区域特点,扎实认真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一)成立领导组织,夯实扶贫责任。我镇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加大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扶贫工作。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作为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确定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各扶贫村也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村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有文化的年青人、妇女干部以及关心公益事业的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资金监督和项目实施。

(二)制定扶贫计划,落实扶贫措施。按照“六个到村到户”精准帮扶要求,选派51名干部帮扶人员,并积极和驻村单位衔接,共同为各贫困村、贫困户制定了帮扶计划,明确帮扶责任人,实行“一对一”帮扶,确定帮扶具体目标、任务,做好了帮扶台账、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等工作。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入村到户1次,认真摸清帮扶对象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完善帮扶明白卡,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

(三)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全镇22个行政村4.7万人全部用上了放心水;积极争取涉农项目,通过连续多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千亿斤粮项目实施,共改造中低产田近50000亩,新修田间生产道路120公里,开挖排水沟158公里,整修桥涵900余座,打井700余眼;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施镇村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累计新修乡村道路100多公里;投资200多万元对政府前街进行升级改造,开挖、疏通排水沟3公里,升级更换路灯120盏,更新绿化树600多株;由区交通局投资,硬化贫困村道路4公里,实现两条通村公路硬化;投入资金70余万元用于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新修排水管网4565米,太阳能节能路灯69套;区电力公司对全镇22个村全部实施了农网改造。

   (四)大力发展扶贫产业,促进贫困户到户增收。依托漯河市郾城区陈桥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扶贫产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XX镇政府在镇中心路宓桥村西南地流转土地180亩,引进商薯19号新一代国审红薯苗50万棵进行种植,实施土地整理180亩。对红薯种植统一管理、销售,统一生产环节,统一原料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带动全镇红薯产业化发展,通过出售红薯和三粉产品实现经济效益,采取入股分红、提供就业等形式助推贫困户脱贫。

    (五)加强思想宣传教育,助推“精神脱贫”。通过标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扶贫政策方针,发动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定期对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贫困户思想动态,让贫困户切实感受到中央、省、市、区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和力度,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同时转变“等、靠、要”的慵懒思想,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

    (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针对因病、因残、因学致贫的贫困人群,协调残联、卫生、民政、教育、劳动等部门,进行兜底解决,2016年积极配合区扶贫办对全镇因病致贫贫困户进行了免费体检与慢性病鉴定;针对因缺技术、资金致贫的贫困人群,依托远程教育和人社部门的农民工培训加强对其技术培训和指导,协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针对因缺劳力致贫的贫困户,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强化社会救助,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今年以来,先后通过大病救助、低保、危房改造、公益性岗位(安置3人)就业安置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对不同类别的贫困户给于了具体帮扶,切实解决了一批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是扶贫开发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一是做好帮扶措施督促落实、扶贫信息统计、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对扶贫开发工作做出总体评估和年度安排;三是建立完善“领导包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扶贫责任、目标、措施、资金“四到位”制度。

    (二)严格工作考核机制。一是建立精准脱贫指标体系,锁定总任务、总目标,制定脱贫目标,倒排时间,分解任务,做到“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任务、结果倒逼责任”。二是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重要指标的监测、工作成效的评估。三是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成效实行季度督查、年度考核,每年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镇在区、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贫困现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产业发展不足。XX镇作为传统的农业乡镇,产业结构单一,投入产出比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二是部分贫困群众有“等、靠、要”思想。部分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识不强,对拿到低保待遇等要求迫切,而对参与合作社等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性不高,还有个别贫困群众,年轻力壮,但懒惰成性,只想享受国家有关社会福利待遇,从根本上不能解决其长期贫困的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巩固扶贫成果,完成区定目标任务,使我镇扶贫开发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抓好整体统筹推进。把扶贫开发同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拓宽致富门路,增强“造血”功能。积极探索 “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各种产业扶贫带动新模式、新路子,充分利用辖区内青山农场、颍河湾科技园转移就业,充分利用扶贫开发基地大力实施红薯、辣椒、蔬菜、烟叶种植和畜牧养殖、玉米高产创建等项目。

第5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农村工作会后,专题召开全市扶贫开发暨新农村建设工作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及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上午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今年扶贫开发及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政治责任感

过去的,是我市扶贫开发力度最大、贫困农民受益最多、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十年累计投入各类扶持资金25.96亿元,减少贫困人口65.3万人,减幅达74%,超全省减幅8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由的1248元增长到3976元,贫困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农村面貌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十年扶贫成效显著,但由于我市自然条件差,发展基础薄弱,灾害频繁,扶贫开发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按照人均纯收入1600元以下的扶贫新标准,全市还有贫困人口75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31%,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全市还有88万人迫切需要移民搬迁,扶贫部门的工作将更加艰巨而繁重。目前,随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科学发展执政理念的不断深入,各项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今年中省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三个重点、三个确保”的资金投入方向,支农资金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中央在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会议上,确定了对包括“秦巴山区---六盘水地区”在内的全国六大特殊类型困难地区实行集中连片扶贫新政策,我市扶贫开发将获得新的政策扶持;省委、省政府非常注重陕南循环发展,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特别是制定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我市扶贫开发提供了新机遇。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我市成功经验表明,只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快速提升我市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实现统筹城乡的快速发展,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增强历史使命感,自加压力,负重奋进,把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奋战十年,基本消除我市的绝对贫困现象;再战三年,实现新农村建设整体新推进,使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突破进展

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对保持我市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翻番”“六个跃升”总体目标,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按照国家对未来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75万贫困人口脱贫这个重大目标和88万人移民搬迁这个重大任务,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切实按照扶贫力度只能加强,不能松懈;投入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扶持政策只能强化,不能动摇;扶贫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农民收入增长只能加快,不能停滞的基本要求,努力把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一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增加扶贫投入。资金投入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支撑。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本级财政新增财力的5%用于扶贫开发配套资金,这个要求既是中省对扶贫工作的要求,也是方市长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明确提出的要求,希望各县区会后抓好落实。二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学会策划、包装扶贫项目,积极与中省各项政策对接,尽可能的多渠道争取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快扶贫资金的投入。三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办法,通过整合专项扶贫资源,实现“内合”;通过整合行业扶贫资源,实现“外捆”;通过整合社会扶贫资源,实现“社联”。市上扶贫资金捆绑方案经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通过,有关各部门要主动衔接,根据各自职能编入行业规划,做好项目支撑。四要壮大社会扶贫力量。充分利用现代各类媒体,宣传扶贫现状、宣传扶贫政策、宣传扶贫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大扶贫氛围。通过宣传鼓励、表彰奖励、政策激励等方式,积极调动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及个体法人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特别是进一步做好中省部门联县扶贫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大力开展千企千村扶助行动,组织动员更多的企业参与扶贫,一包三年,真帮实联,形成全社会共同扶贫的强大合力。二是真抓实干,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扶贫开发的核心目标就是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一要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连片扶贫开发作用,实施产业规模发展,使扶贫地区的农业生产向发展现代设施高效农业转变,不断增加农民产业性收入。二要转移好劳动力,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三要充分利用信贷扶贫、互助资金及其它资源,积极鼓励、引导、扶持农民进行自主创业或从事二、三产业。四要强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带动和反哺农业农村发展,让贫困群众真正成为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创建者、受益者。三是突出重点,千方百计让群众安居乐业。当前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就是88万贫困人口的移民搬迁工作。当务之急要做好移民规划,规划要切实做到科学合理,有前瞻性、可行性、操作性;在移民搬迁方向上,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可以跨县区搬迁,相关县区、部门要搞好配合服务工作;在工作推进上,扶贫、发改、国土、住建、民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一张蓝图、“一盘棋”,形成搬迁合力。同时要做好搬迁后原住地的生态恢复,注重搬迁下来后的发展问题,加大对搬迁户的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让搬迁户实现“安居乐业”。四是科学规划,千方百计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说到底就是缩小贫富差距,这与扶贫开发的宗旨是一致的。当前重点是结合中省扶贫开发规划和我市整体发展规划,修订和完善“十二五”扶贫规划和新十年扶贫规划,将连片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作为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主要手段,将移民搬迁与农村城镇化、社区化、工业化紧密结合,实现以扶贫促城乡统筹发展。

三、紧扣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全市跨越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新一轮全市共启动108个市级重点示范村,由123个市直部门包抓,启动304个县级示范村,由县区负责包抓。“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的指导原则仍是我们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奋斗目标。

一是统筹做好发展规划。新农村示范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平台,示范村建设规划是一个综合性的规划,涉及各各方面,需要全盘考虑。各帮扶部门要切实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指导好帮扶村编制科学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将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统筹考虑,对接配套,减少盲目性,努力使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服务体系、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使新一轮的新农村建设体现统筹城乡要求,体现农业现代化要求,体现以人为本要求。

二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我市以平利为代表的新农村建设经验吸引了诸多外地人参观学习,白河、石泉、宁陕、岚皋也在这方面积累了好的经验,这些先进典型的基本经验要继续总结,发扬广大。当前,新农村建设要克服浮躁、厌战情绪,关键是要落实好市县包抓这个良好的机制。各包抓单位主要领导要将新农村帮扶工作列入最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调研、带头到村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及驻村干部要饱含真情,立足村上实际和农民迫切要求,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真帮扶、求实效。

三是保障好资金落实。新农村建设重点在上下资金的扶持,在帮扶的基础上,要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划,整合资金,分步实施,使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全面得到改善和提升。当前主要是加强项目跟踪,确保帮扶和整合的资金兑付到位,避免“空头支票”现象发生。

四是做好主导产业培育。有了主导产业就有了发展增收的基础。产业发展是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重点,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化、连片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相结合,围绕本县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培育一批能人大户,夯实主导产业规模,成立组织能力较强的合作社等专业组织,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经纪人,有条件的可以发展加工企业。以此推动示范村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快速致富。

四、强化责任,奋力推进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

第6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下设八个活动组,各组组长为活动第一责任人,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密切协作,确保“扶贫日”真正做出实效。

社会扶贫工作会议会务组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印发省社会扶贫工作会议通知、会务指南;安排会议报到和参会人员食宿;联系会场和布置会场。

社会扶贫工作会议材料组主要负责省社会扶贫工作会议上省领导讲话、主持词、发言材料的收集、审核、印刷等。

社会扶贫工作会议表彰组主要负责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起草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准备奖牌、证书,组织颁奖仪式。

“扶贫日”活动各大媒体宣传组的主要任务有四部分,一是10月17日在《河南日报》发表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扶贫日”活动批示并发表社论,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二是联系《河南日报》、《大河报》在“扶贫日”前后,报道河南省新阶段扶贫开发成果。三是在河南电视台报道全省“扶贫日”活动情况,制作“邀您一起消除贫困”公益广告, 10月中旬在各频道连续播出。四是协调媒体记者持续开展“三山一滩扶贫行”系列报道,组织省有关媒体记者深入贫困地区,深度报道贫困群众所期所盼,宣传扶贫开发的好经验、好典型。

“扶贫日”活动网络媒体宣传组主要负责联系中国移动通信河南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河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分公司三大运营商,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宣传短信。

省直“扶贫日”活动联络组的主要任务是动员省直各单位在“扶贫日”前后,到定点帮扶的贫困村走访调研、开展帮扶活动;与省委统战部、省直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联合下发“扶贫日”献爱心倡议书;收集省直相关部门近两年的捐赠情况。

第7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关键词:新常态 精准扶贫 策略

一、精准扶贫的内涵及主要内容

(一)精准扶贫的内涵

在相关研究中,将精准扶贫定义为:面对贫困地区的各种不同的政治以及经济环境、贫困农户的不同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合理的、科学的流程来对扶贫目标加以精准的识别、帮扶以及管理的扶贫途径[1]。简单而言,即通过制定以及执行针对性强的扶贫政策、手段来切实解决底层群众的贫困问题,主要是通过对致贫原因的挖掘以及障碍的发现,找到切实有效的途径,对贫困对象进行各种渠道的帮扶,使其脱离贫困。

(二)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

精准扶贫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对贫困对象的精准帮扶、对扶贫目标的动态管理以及对扶贫成效的精准考察[2]。下面就这四个方面进行简要的阐述:

1.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

这一工作指的是依照某种方法精确地识别出处于贫困状况的家庭以及人口,此外,还要挖掘出上述家庭或者人口致贫的主要原因。这项工作是后期精准扶贫工作各个环节的出发点以及基础。

2.对贫困对象的精准帮扶

对贫困对象的精准帮扶工作是建立在精准识别基础之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具体来说,即通过分析贫困对象的致贫因素,根据各个目标的不同情况,来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扶贫对策,进而实现对致贫关键原因以及影响脱贫的主要障碍的清除。

3.对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

这些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首先,对所有经过精准识别途径获得的贫困对象建立完整的档案,档案中应当包含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情况、导致贫困的原因、具体的扶贫对策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这些信息能够有效地帮助扶贫工作的开展,为其提供各种信息的支持。然后,对所负责地区的贫困情况的现实改变进行跟踪调研,以便能够及时精确识别出新的待帮助的贫困对象,另外,还要及时从扶贫目标里调整出已经脱离贫困的对象,这样能够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效率、公正以及公平性。

4.对扶贫结果的精准考核

这一内容的主要针对目标为实行精准扶贫的各级地方政府。在当前的农村扶贫工作中,对于各级政府组织有着明确的分工。其中扶贫工作的地区发展以及片区开发工作由中央政府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则是由各个地方政府完成。精准考核的目标为:针对地方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和督促,使得其把扶贫工作作为重点来抓。

二、全面实行精准扶贫的策略分析

(一)进一步细化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工作的细化非常重要。首先,要通过瞄准机制的建立来找准扶贫目标。即一定要弄明白切实需要帮助的家庭或者个人。这就需要深入到基层,进行全面的走访,将扶贫对象摸清摸准。此外,还要保证扶贫工作切实落实到人,实现从上到下的逐层深入。其次,要围绕扶贫工作建档立卡。依照各个省级建档立卡的相关规范,各级政府机构有相应的档案、管理层以及管理簿,贫困对象手中有卡。这项工作有助于精准扶贫工作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便于查询、管理以及监管工作。再者,需要严守两项原则。即基层识别原则和动态管理原则。其中,在基层识别中,要建立起基层的民主体系,使得流程公开化、运行规范化。基层群众拥有部分的识别权,用老百姓“雪亮的眼睛”来识别真正需要给予扶贫的对象。在动态管理中,要定期对扶贫对象以及扶贫区域的实时情况进行调研,获得及时、可靠的相关信息,以便对扶贫对象、扶贫力度等作出适当的调整,确保扶贫工作的公正性,确保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毫无针对性地帮扶,从而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应用靶项疗法,找准扶贫途径

在这项对策中,主要是应用依户施策的方法。通过对目标地区进行深入的走访和调研,对每个县、村以及家庭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扶贫对策、扶贫负责人、扶贫具体项目以及扶贫资金等,如针对目标县以及村等,要实现饮用水、用电、交通、住房、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础改造。对一些环境条件占据优势的贫困区域,要大力推行与环境、生态相关的项目,如旅游、特色种植等。在针对家庭以及个人的扶贫上,要尽量为其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要至少保证有一名就业人员,有效地提高脱贫造血功能。对那些因为疾病以及意外事故等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扶贫对象,实施政府应对采取救助兜底扶贫的办法。对文化素质较低的扶贫对象,需要对其加强再教育和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即所谓的智力扶贫。以此类推,要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对象进行靶向扶助。

(三)完善制度体系,做好扶贫管理工作

任何工作都要完善的制度体系来支撑。为了增强工作的执行力,首先要具备健全的制度体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涉及的制度主要有:1.责任制度。在精准扶贫中,需要将相关的管理部分、管理者以及管理对象结合起来,实施每户1套扶贫对策,每村1个脱贫计划,在保证扶贫到户的同时要能够促进产业的发展。这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责任制度,并确保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将扶贫共走做到有始有终。2.公示制度。即将扶贫的相关内容以及信息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公示,使基层的群众能够了解工作具体的执行情况。这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作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以及透明性。其中公示的内容主要应当包括扶贫对象及其生活情况、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扶贫的具体项目等。这一制度还强调了扶贫对象选择过程的公开化,对整个流程进行公示和公告,从而保证保贫对象认定的公正性。3.扶贫项目监督制度。这一制度能够对各级政府的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这就需要各级人大以及政协发挥自身的民主监督功能。另外,这项制度还赋予了基层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权。通过这项制度,基层群众就拥有了投诉以及举报的渠道,让基层群众包括扶贫对象成为扶贫项目监管的主体力量。

(四)要积极创新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机制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为了提高工作的高效性,获得预期的社会价值,对其实行考核机制非常必要。为了保证考核机制的科学性,需要针对各个县区制定具体的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个区域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党政主要领导人的相关责任加以明确,要从单纯考察目标地区GDP的局限中脱离出来,要重点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成效进行全面的考核,建立多个角度的综合考核体系,要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要重视发展也要重视基础,不光要关注明显的成绩还要关注潜能,要确保考核内容的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根据客观情况确定考评方式以及运作流程。其中在考评方式上,要勇于创新,在考核中要充分重视一般因素与关键因素,定性因素与定量因素的关系,把握好两者的平衡,是指充分结合,同时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和应用现代化管理的先进手段,采取随机抽样以及网络评价等方法来不断地完善精准扶贫的考核体系。另外,在考核结果的使用上,要借鉴市场考核机制,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将扶贫地区的扶贫成效与相关责任人的政绩和升迁建立起关联。对精准扶贫工作获得明显效果的区域,要给予重点的物质表扬和经济激励,如可以在资金以及相关项目上提供较多的便利。

三、结论

总之,在全面倡导新常态的政治以及经济环境下,精准扶贫工作日益受到国家与各级政府的重视。笔者首先对相关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简要的阐述,然后重点分析了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的各项主要策略,以期能够为相关研究以及实践工作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第8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这次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暨社会扶贫表彰会,是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20*年扶贫开发工作,表彰20*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分析形势,理清思路,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加大扶贫力度,提高开发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次现场会在*州召开,主要是*州的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经验值得学习、推广、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区域,把南部6县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实行政策、项目和资金倾斜,建立南北县(市)对口帮扶联系制度,把州级领导和州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扶贫联系点主要安排在南部6县,构建全州支持南部发展的扶贫大格局。二是坚持集中连片打造,全面实施“万村建设千村推进‘十项’工程”,集中打造扶贫开发示范片区,每年推进1000个自然村的扶贫开发,成功打造一批脱贫致富、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三是注重优先发展产业,州级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作为南部地区产业培植资金,综合运用产业扶贫、信贷扶贫等方式,支持南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四是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采取政府配套投资、政府担保贷款、政府贴息贷款、发动群众集资和投工献料等多种形式,改善南部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昨天,大家参观了*县红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元阳县产业发展基地、排沙村和菱角塘村整村推进现场,很受启发、很受鼓舞。希望*州以这次现场会为契机,继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在缩小南北差距、消除农村贫困上投入更大精力、出更多实招,为全省扶贫开发创造更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今天下午,7家单位还要作交流发言,还有7家单位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大家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共同努力,把扶贫开发工作做得更好。

对2009年全省的扶贫开发工作,垂柱副省长还要作具体部署,大家要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3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大事难事要事较多的一年。一年来,我省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和产业培植、劳动力培训转移“一体两翼”战略,不断创新扶贫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落实扶贫开发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11%以上,解决和巩固了6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一是加大四项投入。投入财政资金20.5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投入边境贫困地区资金4.89亿元,进行综合扶贫开发;安排扶贫贴息贷款24.6亿元,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集中扶持了49家扶贫龙头企业,使39万贫困农户受益;27家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海市、232家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6000多家州市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滇和武警部队以及社会各界共投入扶贫资金达到10多亿元。二是取得四项新进展。完成9240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受益贫困农户38.4万户、157万人;全年培训转移劳动力40万人;搬迁贫困人口5万多人;新增5个“普九”县,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现全覆盖,241.6万名寄宿学生得到生活费补助,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农村的工程建设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3222万人,完成132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117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并将贫困地区的258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迈出四项新步伐。边境民族和特殊贫困群体扶贫迈出新步伐,在兴边富民扶贫开发中开展了创建带头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专门制定对藏区的扶贫倾斜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和僰人、莽人、克木人的扶持力度,苦聪山寨旧貌换新颜;连片开发迈出新步伐,在云县、会泽、马关、永仁4个县开展“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资源整合迈出新步伐,整村推进整合部门资金达到11.95亿元、比上年增加5.49亿元,各类扶贫项目整合到整村推进中的资金6.81亿元;产业扶贫迈出新步伐,推进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模式发展产业,贫困地区经济林果、经济作物、畜牧业发展迅速。特别值得肯定的是,曲靖市扶贫开发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和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为全国、全省积累了经验,探索了新的路子。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扶贫战线干部职工和贫困地区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这次扶贫开发现场会,同时也是社会扶贫表彰会。刚才,会议对20*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给予了表彰。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战斗在扶贫开发第一线的同志们,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定点帮扶云南的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上海市表示诚挚的感谢!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扶贫开发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难得的机遇。一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社会各界极为关注、贫困群众积极性普遍高涨,扶贫开发形势很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标准、重点等提出了新要求,是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指南;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通过的省委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特别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制定出台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重点就是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这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力度最大、形势最好的时期。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农业和国民经济关系出现根本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就业渠道和生活方式逐步更新,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上扶贫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扶贫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是扶贫开发任务更加繁重。今年国家已经将扶贫标准调整为人均1196元,并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20*年底,我省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入人口合计为737.8万人,占全国的11.5%;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我省还有贫困人口555万人,占全国的13.9%,这意味着全国每7个贫困人口中就有1个在云南。我省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存环境更差、居住更加分散、构成更加复杂、社会发育程度更为落后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原战区、边境一线、“三江”沿岸地区,扶贫工作难度大,成本高。二是致贫因素更加复杂。在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的同时,因自然灾害返贫、因病致贫仍然突出;市场变化和食品安全因素带来的风险,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性、政策性致贫因素也在增加,工程移民、建设用地、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项目,都可能产生新的贫困群体;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增速放缓,造成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农产品价格下降。传统因素和新增致贫因素交织在一起,增加扶贫工作的不确定性。三是扶贫开发使命更加艰巨。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任务十分艰巨,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2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4.27:1,按现价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994年的水平,落后于城镇14年。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玉溪市为4761元,最低的怒江州为1448元,相差3313元。73个国家重点扶持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391.3元,仅为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7.1%。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四是建立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更加迫切。目前,我省扶贫开发资金投入较为分散,扶贫开发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尚不完善,迫切需要建立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扶贫开发新机制。五是扶贫开发中一些新出现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如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促进“三农”问题解决,采取有效措施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公平,遏制农村人力资源、金融资本、土地资源等要素流失,在开发中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贫困人口脱贫与生态安全双赢,把扶贫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村建设、生态补偿等强农惠农政策衔接起来,扶贫开发“点、线、面”统筹考虑整体推进,把政府推动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结合起来,等等,这些都是扶贫开发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顺应贫困人口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把农村贫困地区作为最薄弱的环节,把农村贫困人口作为最弱势的群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完善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打好扶贫攻坚战,奋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今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定不移地瞄准贫困群体和贫困对象,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特殊贫困地区作为优先扶持地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连片开发,突出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大投入、创新内容、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努力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年力争解决和巩固60万贫困人口温饱,确保80个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10%以上。

在具体实践中,要突出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返贫问题可能更加突出,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一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把握宏观环境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影响。重点了解和分析农民工返乡及打工收入减少的情况,农产品销售和价格情况,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贫困人口受益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措施。二要适应拉动内需政策,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和适应国家拉动内需的各项政策,把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等国家投资的重点与扶贫开发相关的内容紧密结合,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联系,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三要利用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的有利条件,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入。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引导扶贫信贷的倍增机制和信贷担保机制,努力扩大扶贫信贷资金和小额信贷扶贫资金规模,积极推广村级互助发展资金模式,解决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四要努力增加贫困农户受益的机会,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切实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让贫困农民从政策中增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让农民在活跃农村经济中增收。结合整村推进、产业开发、移民扶贫、灾后恢复重建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努力增加贫困农户受益的机会。

第二,抓好产业扶贫,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后,为扶贫开发突出产业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搞好衔接,确保绝对贫困人口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开发式扶贫要把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千方百计加大产业发展力度,使贫困群众从生产环节得到增收。要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出发,认真选择发展的主导产业,引导贫困群众大力发展有特色、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特别是要选择覆盖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加大扶持力度,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规模优势,做到近期增收有保证,远期增收有潜力。要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力度,大力发展各种类型和所有制的龙头企业。有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应尽量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完善贫困农户和扶贫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

第三,加强基础工作,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扶贫开发既要解决应急之需,又要消除贫困之根,着力改善环境、提高素质,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打好基础,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要抓好基础设施扶贫,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机械化发展以及“水、电、路、气、房”建设和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都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贫困地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二要抓好科技扶贫,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围绕我省贫困地区已经形成的畜牧、马铃薯、中药材、林果、蔬菜等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健全和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机制,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切实增强贫困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三要抓好智力扶贫,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整体素质。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提高贫困儿童入学率和受教育程度。抓好贫困户“两后生”职业技术培训,加大对贫困青壮年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的能力。深入探索“雨露计划”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由短期培训向职业教育转变,由以向外输送劳动力为主向素质培训、技能培训、定单培训和证书培训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切实为农民提供免费、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第四,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中连片开发。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在边境一线和苦聪人聚居地区,在扶持基诺族、布朗族、克木人、莽人发展中,都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促进这些地区和民族中的部分群众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标准,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的特征更为突出,集中连片开发是缓解特殊类型地区贫困的需要,是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形成“大扶贫”工作格局的需要,是扶贫工作的“牛鼻子”。要紧紧抓住特殊类型贫困地区不放,高度关注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发展,强化用“区域发展统领扶贫工作”的理念,打破重点县、贫困村的界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连片开发,综合治理。一要科学制定好全省扶贫连片开发综合发展规划。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用3年时间确保革命老区县、边境地区重点县和人口较少民族居住区三类地区优先完成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三个确保”任务,有关部门一定要抓紧落实;要通盘考虑我省“三江”沿岸地区、昭通、迪庆、怒江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认真制定规划,推动主导产业向这些重点地区覆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向这些重点地区延伸、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向这些重点地区倾斜。二要分区研究,因区制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贫困群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贫困人口结构、致贫主要原因,区别高寒山区、山区、半山区、坝区和石山区,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连片开发工作方案,并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扶贫开发的特点,选择不同的产业重点和发展模式,分类指导。三要扫除“盲点”,不留“死角”。扶贫开发工作,特别要关注边远地区的贫困群体,瞄准人口较少民族和僰人、莽人、克木人等贫困群体,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在政策制定、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向特殊地区贫困村倾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彻底扫除贫困“死角”。

第五,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扶贫开发的整体效益。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充分发挥聚集效应,是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要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抓手”,以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建立各种扶贫投入的联动机制,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贫困地区来,更好地发挥不同渠道资源的综合效益。一要加强扶贫部门内部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整合。统筹安排好扶贫项目中各子项目间的整合、国内扶贫与外资扶贫的整合,切实做到扶贫重点村安排在哪里,移民搬迁、“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社会扶贫、外资扶贫等项目就跟踪倾斜到哪里。二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把部门履行职能和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寻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与扶贫开发的“结合部”,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落实措施,使资源整合走上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的轨道,真正建立起信息沟通、计划衔接、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工作机制。三要强化县级资源整合。县一级是整合扶贫资源的关键所在,扶贫开发重点县要做好扶贫规划与各项涉农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整合前移,把资金整合与规划整合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资源支持的资金项目。四要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实行部门驻村帮扶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领导联系点、部门帮扶点与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试点同步安排,组织动员企业、社会团体、个体业主参与支持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

第六,扩大试点,着力抓好“整乡推进”。2007年以来,我省在总结已往扶贫开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会泽县五星乡成功进行了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探索,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到会泽县召开了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专题研究会泽的扶贫模式和经验。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继续开展会泽县五星乡“整乡推进”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扩大试点,在全省16个州市各选择1个贫困乡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新路子。在试点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以规划为龙头组织实施。采取一次集中规划,一年启动实施、二年深入推进、三年检查验收的办法,实现以乡镇为单位的整体脱贫。制定规划要注重分类指导,突出产业开发,着力片区扶贫,重在具体项目。二是要突出发展模式创新。种植业上要突出规模经营,实行连片开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种植、统一管护;养殖业上要突出养殖模式创新,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探索“园区带小区、小区带大户、大户带农户、覆盖贫困户”的发展方式。三是要着力于构建新的产业发展格局。采取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自己筹一点的办法,重点培育产业发展大户,发展一批产业带头人,做到每个试点乡镇都有龙头企业带动,形成主导产业突出、规模发展迅速、带动增收明显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四是要集中力量投入。采取省给补助、州(市)和县(市区)为主,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办法,安排实施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投入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与解决贫困群众温饱最直接相关的项目,州(市)、县(市区)要通过整合部门资金,解决基础设施、社会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五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始终把农民群众作为扶贫开发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试点乡镇掀起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家业自己创的热潮,形成群众大发动、社会大参与、资源大整合、连片大开发的“大扶贫”格局。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开展“整乡推进”试点,要防止和避免将面上扶贫资金过份集中到试点乡镇,锦上添花、垒大户,一定要严格按照“十一五”规划切实搞好面上的扶贫开发工作。

三、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扶贫开发的领导责任,继续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好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扶贫责任。要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源,强化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的职能。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研究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部署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把扶贫开发任务分解到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优先研究和安排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资源分配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加大对少数民族、妇女和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扶贫政策要向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倾斜。

第二,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开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加强与定点扶贫云南的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联络,争取更大的支持。充分发挥沪滇对口帮扶合作的良好机制,力争在对口帮扶的范围、层次、内容、质量和效果上取得新的突破。认真落实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探索驻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动员组织民营企业和社会个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积极组织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事业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千企扶千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对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要给予表彰、广泛宣传。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援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和非政府组织反贫困资金、各类慈善基金等投入贫困地区,推动扶贫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加大定点挂钩扶贫联系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扶贫开发出钱出力,切实构建“大扶贫”格局。同时,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作为扶贫开发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投身扶贫开发的伟大实践,把扶贫开发工作真正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三,要创新扶贫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一套规范的、与工作绩效密切相关的考评体系与奖惩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州(市)、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完成比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把抓好扶贫开发作为党政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凡是扶贫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不得提拔和重用。要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将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同扶贫效果挂钩,一部分财政扶贫资金按照贫困规模、贫困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配,体现公平;一部分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激励各地扶贫积极性。要建立贫困人口识别和监测机制。结合扶贫与低保两项制度衔接的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对贫困户的识别机制,把那些真正的贫困户纳入扶持范围,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凡是底数不清,不能瞄准贫困人口扶持的地方,暂缓资金支持。省、州、市、县扶贫办要搞好摸底调查,掌握贫困人口、贫困区域的基本情况,瞄准扶贫“靶心”。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投向有关规定,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的报批制度,严格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公开透明制度,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身上。

第四,要转变作风用心工作。扶贫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扶贫系统广大干部和各级扶贫部门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积极履行扶贫工作使命,以综合配套的思维不断丰富扶贫工作思路,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努力拓展扶贫工作空间,以科学合理的方式提升扶贫工作成效。要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少用声音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来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工作在一线落实。要提倡用心工作,在工作中要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出手的事情要达到自己最高的水平,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做好扶贫开发的每一项工作。

第9篇:扶贫工作的主体范文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6.0023

随着首个国家扶贫日的设立,2014年,《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加快推进扶贫开发进程。“全社会”主体已被明确纳入扶贫开发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国开办发[2014]30号)的,明确落实了“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精神,要求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从而推进精准扶贫与片区攻坚深度耦合。在主体多元化和对象精准化的“双轮驱动”下,建立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管理体系空前复杂和重要。

然而,各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左停等指出,我国扶贫体系中存在因精准识别环节出现严重偏差导致后续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1]。杨园园等指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与地方需求结构匹配度较差、因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差导致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受限、以及基层扶贫机构不健全等[2]。刘司可强调,因贫困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返贫现象严重问题[3]。因此,如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投入,并在精准扶贫的要求下提高投入与产出效率,提升脱贫效率,有效实现精准扶贫的长远目标,成为当前扶贫开发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全社会扶贫开发与精准扶贫的研究现状

(一)全社会扶贫开发的研究现状

1.全社会扶贫开发的内涵。扶贫是指对处于中国贫困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实现其脱贫的基本目的。朱玲提出制定扶贫战略应以效率为先导,摒弃原有的“抽血运行”和“输血机制”模式,形成有效的“造血机制”[4]。扶贫开发应当以促使贫困地区政府及贫困居民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为目标,以缓解并消除“能力贫困”或“发展贫困”为最终目的。因此,扶贫开发的内涵应当区别于扶贫。全社会扶贫开发是指各级政府引导全社会力量,通过资金、物资、人力、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可持续开发和利用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及人力资源,以实现贫困地区生存发展、环境改善和贫困人口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的一项长期性扶持活动。

2.全社会扶贫开发的格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大方面规划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开发格局。但是,这种扶贫格局仍然以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为主导,市场成分较少。在新时期深化改革理念的指导下,《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扶贫开发机制改革,重构扶贫开发战略格局,推动市场在扶贫开发的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首次提出由政府部门、市场组织、社会主体协同推进的新“三位一体”大扶贫开发格局,以此建立更为长效的扶贫开发机制。这一格局明确了“全社会”主体的内涵,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且正式确立市场在扶贫开发中的地位。

3.全社会扶贫开发的管理机制。大多数国内学者从顶层设计理念、组织管理两大方面展开探讨。关于顶层设计理念方面,王宇等认为,应将“精、准、细、严”的理念融入全社会扶贫开发管理工作中,通过制度设计、政策运行、职业技能提升实现精准化[5]。关于组织管理方面,葛志军、邢成举强调上下级扶贫部门责权与事权关系的重要性[6]。

4.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评价体系。为因地制宜推进精准扶贫,杨园园等提出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实时实地评价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状况[2]。关于评价方法的选用,国内学者大都采用因子分析法、AHP、TOPSIS、熵权法、DEA等方法对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绩效进行评价。其中,DEA法较为常用。

(二)精准扶贫的研究现状

1.精准扶贫的内涵。“精准扶贫”理念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共同富裕”的理论原则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产生的。2013年11月,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理念,强调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2013-2015年期间,《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等政策陆续出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2015年6月,明确提出精准扶贫要遵循“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位、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方面的精准性要求,和“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四个方面的分类扶贫理念。至此,精准扶贫理念的内涵逐步得以完善,即通过精准化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实现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和可持续性脱贫。

为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全面制定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

2.基于“精准扶贫”理念的机制建设。大多数国内学者从市场化扶贫导向、金融扶贫机制等方面提出策略。例如,宫留记认为,应通过制订《扶贫法》明确政府和市场的权责,对市场化扶贫进行顶层设计[7]。朱建华等学者提出引入金融手段推进市场化扶贫,形成杠杆化金融、普惠金融的扶贫模式[8]。除了市场化机制建设,针对资源投入效率问题,郑瑞强、曹国庆提出基于大数据思维制定供需对接,从而整合并优化扶贫资源配置等措施[9]。此外,为实现精准扶贫常态化,李?{提出围绕“精准识别、联动帮扶、分类管理、动态考核、组织建设”五个方面建立精准扶贫机制[10]。

(三)研究评述

由上所述可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多元化”和“精准化”阶段。针对近几年精准扶贫背景下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国内学者从识别机制、帮扶机制、考核机制等方面提供了对策建议。然而,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开发,要求政府、市场及社会等多元化主体均遵循精准化理念,并将其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全过程,防止出现资源使用效率低下、虚假政绩工程、“数字脱贫”等现象。这对扶贫开发管理体系提出了重大考验。

二、湖北省扶贫开发投入管理现状

湖北省涉及秦巴山片区、大别山片区、武陵山片区及幕阜山片区四大集中连片贫困特区。作为扶贫开发主战场,全省过去五年减贫达到353.21万人①,扶贫开发工作位于全国前列。目前湖北省已采取推进产业扶贫、建设脱贫致富能力、实施整村推进、推进保障扶贫、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五大方面具体措施,旨在增加农民收入、推动贫困户自主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2015年,全省减贫128万人,208个贫困村出列②。与2014年相比,贫困人口减少数增加了58.7万人③。

然而,当前参与扶贫的主体多、方式多、不便统计汇总等事实情况与精准扶贫的要求构成内在矛盾。并且,原有的扶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已逐渐无法满足当前开发式扶贫阶段的管理要求。本文依托湖北省扶贫开发重点课题研究项目,采用实地调研、专家访谈等方法,选取了部分不同行政层级的贫困县(市)作为调研分析重点,对湖北省扶贫开发投入现状展开调研。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文件、参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实情,厘清湖北省扶贫开发投入管理活动中六个方面的问题[11]。

(一)扶贫开发投入界定范围不明确,统计指标不统一,导致数据的相关性、可比性降低

全省多个地区对于扶贫开发内涵理解不一。例如,对于贫困居民自身的投入是否应纳入扶贫开发投入均存在分歧;D市、Y市和Q县在对救济性投入和用于个人的开发式投入是否纳入扶贫开发投入统计中存在区别;N县行业部门投入资金从2012-2013年增长幅度异常增大,而社会帮扶资金在此期间大幅减少,其原因可能是,在此期间对于行业部门及社会帮扶的界定出现变动。这些情况导致统计数据相关性、可比性降低,不利于精准化目标实现。

(二)统计指标的计量口径不一致,导致无法进行横向比较

省内多个地区对于“行业部门投入”的列示存在明显差异,可能与投入主体分类不一致相关。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列示,Y市2012-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仅为D市的0.04%左右,但其贫困人口为D市的50%;H市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足D市当年的3.39%,而H市贫困人口远多于D市。这些情况显然不合情理,可能与统计指标的计量口径不一致相关,导致各项统计数据在不同地区难以进行横向比较,不便于分析贫困地区需求结构,容易造成扶贫开发投入与地区需求不匹配等问题。

(三)关键统计数据无从获取

截至2014年10月,湖北省各地区已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已完成2013年数据录入工作并试运行。但有关识别、帮扶、监测平台尚未实现公开化,精准各地区扶贫投入总额、贫困人口、人均扶贫费用等关键指标的数据难以获取,难以比较各地区扶贫开发效率问题,影响了决策的可用性、有效性,对地区整体战略的制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市场、社会等公众主体难以准确获取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的需求,各类扶贫基金的投入使用情况也未实时以报表形式公开。统计数据公开程度低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化程度造成较大影响。

(四)帮扶资金计量真实性存疑

2014年湖北省4大扶贫片区共投资1762.6亿元,而当年全省脱贫人口为69.3万人④。但该69.3万人的贫困人口平均脱贫成本高达25.4万元,这种减贫效率及脱贫成本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可能是由于在行政单位中存在扶贫开发投入力度与政绩挂钩的认知观念,容易催生 “好大喜功”的心态,并且为了获得更多涉农投入的财税优惠政策,使得扶贫开发投入的数额往往呈现高估问题。此外,对于行业扶贫开发投入的统计,各地区扶贫办主要依据各行业部门自行计量统计的结果予以归整汇总,缺乏足够的审核。

(五)管理归口不统一,难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各主体的投入力度

由于多数市场、社会投入主体并未通过扶贫办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是直接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居民予以帮助,地方扶贫办部门只能依据已披露和掌握的信息加以统计,难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各主体投入力度。

(六)扶贫开发投入仍然呈现“头重脚轻”格局

目前,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总额中,政府扶贫投入仍占绝大部分比例,而以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及社会主体投入仍然偏低。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72亿元增长到467.45亿元⑤。尽管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犹存,受限于市场与社会资本的短期性、规模偏小等特征,政府投入力度仍然会继续增加。短期来看,全省乃至全国的扶贫开发投入格局仍会呈现“头重脚轻”状态。

三、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指标体系设计目的及原则

政府统计数据用于决策判断,其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市场稳定与效率以及政府公信力。在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驱动下,建立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指标体系旨在通过规范统计口径,获取高质量统计数据,并据此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评价扶贫开发效率,分析各地区扶贫开发投入资金来源及分配的合理性,形成更加有效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或脱贫模式;同时,实现管理归口的统一,完整全面地反映全社会主体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

基于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结合扶贫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数据相关性、决策有用性、统计便捷性设计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指标体系。

1.数据相关性。应确保统计数据可进行横向及纵向比较。各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遵循统一的界定范围、统计口径和统计手段,降低上级行政单位汇总过程中的误差,为地区宏观经济决策制定、扶贫开发总体工作规划提供有效依据。

2.决策有用性。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准确把握各类扶贫资源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可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各年度的投入趋势,比较分析各地区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当地的脱贫效率。进而进行宏观调控引导,提高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度,实现扶贫开发资源的优化配置。

3.统计便捷性。便于各地区扶贫办、各级行政单位进行扶贫统计工作。

(二)指标筛选及说明

结合湖北省扶贫开发投入管理现状问题,基于对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战略格局的认识,依据扶贫开发资金的流动状况,即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将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统计指标体系分为投入主体和投入方式两部分,构建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格局(见图1),并据此构建扶贫开发投入指标体系。

图1 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格局

环心部分的政府、市场与社会即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统计指标体系的三个维度。内环代表投入主体,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国家及地方财政。即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用于扶贫开发投入的支出。

2.行业部门资金。即整合涉及扶持贫困地区及贫困居民发展的各行业部门的资金。

3.定点帮扶单位。包括参与定点扶贫的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其他各级事业单位。

4.省内区域结对帮扶。即区域结对帮扶的省内发达地区。

5.东西部扶贫协作。即参与扶贫协作的东部发达地区。

6.部队。即驻扎贫困地区的武警部队。

7.企业。包括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不同性质的企业。

8.金融机构。包括国有控股及商业性金融机构。

9.NGO。即非政府组织,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各类非政府组织。

10.个人。包括社会成员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人华侨及海外人士。

外环代表投入方式,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等项目。

2.人力投入。包括专业技术人才交流、人员就业培训、劳务合作、医教人员派遣、志愿服务等。

3.项目建设。包括公路、饮水、电力、住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活动、信息化等居民基本生存保障和生活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旅游行业等产业开发培育,以及信贷投放、金融产品及服务等金融项目。

4.技术投入。直接提供或帮助引进技术。

5.赈灾救济。指灾后重建中资金、物资等捐助。

(三)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效率评价模式

依据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格局构建全省统一标准的扶贫开发投入指标体系,并根据基于统一的管理归口统计的数据,选取资金投入、人力投入、项目建设、技术投入、赈灾救济六大方面作为投入指标,从社会经济、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三个方面选取产出指标,评价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与产出效率,以此评价脱贫效率,形成全社会扶贫开发效率评价模式(见图2)。

图2 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效率评价模式

由于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法是根据多指标投入和多指标产出对相同类型的单位进行相对有效性或效益评价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适用于具有多投入/多输出的复杂系统。全社会扶贫开发是一个“多投入――多产出”的综合问题,因而,DEA法能够有效、客观地评价全社会扶贫开发效率,故选用DEA法作为全社会扶贫开发效率评价方法。

四、建立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管理体系

结合理论分析可知,精准扶贫要求扶贫开发的目标更明确、措施更具针对性以及管理更加精细化[12]。以湖北省扶贫开发投入管理现状为例,部分地区在界定范围、统计指标、管理归口、数据的公开性和真实性、投入格局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这对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构成阻碍。本文据此构建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管理体系(见图3),在构建全社会扶贫开发评价体系基础上,解决统计指标、计量口径及效率评价等基础性问题;并逐层完善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组织管理、形成市场化扶贫机制和信息化平台,实现长效的扶贫开发机制。

图3 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管理体系

(一)构建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评价体系

1.统一扶贫开发统计指标,规范计量口径。基于对全社会扶贫开发内涵的界定,明确各地区扶贫办统计的客体范畴。将扶贫项目规划至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强化扶贫办对扶贫开发项目的专门管理。由省级扶贫办及各涉农投入的行业部门制定统一的扶贫开发监测统计指标,并据此明确界定范围、出具专业计量标准,下属各行政级别依据统一的标准予以施行。以此形成统一一致的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统计指标体系。

2.形成并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效率评价模式。目前,受统计资料不完善以及公开程度较低等影响,难以针对前述全社会扶贫开发效率评价模式进行实证检验。然而在精准扶贫的要求下,需要逐步形成并完善有效的扶贫开发投入效率评价模式。以湖北省为例,省级扶贫办部门可根据统计汇总的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数据进行处理,采用DEA法评价全省、对比分析省内各地区的扶贫开发效率,反映资金、人力、项目、技术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低效率投入问题,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此外,由于扶贫开发具有长期发展性,在进行效率评价时需要考虑5~10年长期产出效益。

(二)强化全社会扶贫开发组织管理

1.明晰职责,发挥扶贫办“笼口”作用。在调研工作中,很多地方扶贫办领导表示在扶贫开发投入统计过程中,涉及跨部门合作的数据资料获取存在相当大的工作困难。这给贫困工作投入的统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碍作用,也不利于扶贫投入数据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此外,推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要求各地区扶贫办整合行业涉农资金,但从各级政府的组织构成来看,扶贫办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整合各行业部门涉农投入往往难以落实。

强化全社会扶贫开发组织管理,首先应当明细职责,发挥扶贫办“笼口”作用,处理好上下级扶贫部门及同级行业部门的责权与事权关系。由扶贫办展开统一负责展开部署,要求民政局、发改委、统计局以及各行业部门等通力协作,明确各自职责职能,在扶贫开发投入统计工作中积极配合和支持,加快完善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组织管理的配套机制。

2.统一管理归口,规范帮扶程序。随着企业和社会团体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扶贫对我国扶贫工作的促进作用愈加明显。但是也正是因为社会扶贫主体、扶贫方式的多样繁杂,在全社会扶贫开发管理体系中一直处于相对薄弱部分。在实际的工作中,应针对市场扶贫及社会帮扶投入,统一管理归口。由扶贫办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建立公开的扶贫开发投入渠道。鼓励倡导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通过当地扶贫办部门办理相关程序登记处理,再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居民施以帮扶,并由扶贫办等部门进行后期考核评价,辅以一定激励措施或荣誉表彰。规范帮扶程序,全面反映扶贫开发投入成效,同时也便于统计工作的开展。

3.完善扶贫开发投入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扶贫开发投入管理工作旨在了解扶贫投入真实情况,并进行扶贫工作投入效果评价,最终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因此,扶贫开发投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相关统计部门可能会为了提高政绩而虚报投入数据;另一方面,在扶贫投入过程中极有可能滋生腐败问题,表现为挪用扶贫开发投入资金。为此,应当成立专业化扶贫开发投入评估小组,对各部门上报扶贫开发投入数额进行计量核准,防止出现虚假政绩工程现象,造成扶贫开发投入虚高。此外,应当基于全社会扶贫开发投入评价体系,加强对扶贫开发投入项目后续效益的考核,尤其需要跟进考核项目建设投入,杜绝“烂尾工程”的出现,注重可持续效应。

(三)加快推动市场化扶贫机制建设

尽管政府投入更具保障性,但过于依赖政府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扶贫开发是一项长久性工作,需要从长远上培养贫困地区及贫困居民的发展能力。而社会主体虽然多元、广泛,但其贡献力度偏小、具有针对性、覆盖区域小等,难以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柱力量。因而,针对扶贫开发投入仍呈现“头重脚轻”的格局,以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推进扶贫开发大格局以政府为主转向以市场为主,减轻财政压力。

1.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应当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资源,建立“项目包”,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借助政策的激励作用吸引企业等市场主体自发地将各种要素资源配置到贫困地区。企业因地培育产业,吸引贫困地区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回流发展当地经济,实现长效的脱贫致富。

2.引进PPP模式。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的协作,鼓励并授权民营资本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中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

3.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扶贫开发投融资机制,发挥大型商业性、微型、合作社和政策性金融各自的比较优势。由金融组织承担抵押担保风险,为贫困地区农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全贴息、全覆盖”式贷款,鼓励贫困户自主创业;同时,解决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引导其将具备资源优势的贫困地区纳入产业链范围,因地制宜建设产业基地。

(四)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精准扶贫

湖北省2015年初已完成建档立卡工作,但精准扶贫的信息平台尚未建立和公开。要想实现扶贫开发工作战略格局向市场化转变,必须建立公开、动态的信息化平台,构建信息化帮扶平台。也就是说,应由扶贫办统筹,其他行政部门予以配合,建立一个完整的采集、推送、帮扶、监管、反馈流程的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可采用APP程序的形式,完整录入精准识别的贫困地区及贫困居民信息,可以公开、实时、动态地反映并推送贫困地区的需求。投入主体尤其是市场及社会主体根据自身职能及资源,线上申请帮扶资格,经扶贫办等部门核准后,有针对性地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居民予以帮扶。这样能够精确反映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更有利于实现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效率,更加广泛地动员市场和社会主体。

同时,采用报表形式定期公开披露各类扶贫开发投入的使用状况,接受公众的评价监督;提供扶贫开发效果反馈论坛等平台,反映贫困村及贫困户最真实的情况。以便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考核,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实际成效。

注释:

①数据来源:荆楚扶贫网《2015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发展报告》,2016-03-01,http://hbfp.cnhubei.com/2016/0301/294896.shtml.

②数据来源:荆楚扶贫网,《2015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发展报告》,2016-03-01,http://hbfp.cnhubei.com/2016/0301/294896.shtml.

③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数据资料整理所得。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4年度湖北省扶贫开发发展报告》,2015-03-02,http://hbfp.gov.cn/zwdt/fpyw/171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