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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财务核算精选(九篇)

工程类财务核算

第1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基建会计 事业会计 预算管理 统一核算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对基建项目应独立设置账簿、独立编制会计报表,形成目前的基建账簿与事业类账簿分别设立、分别编报的局面。事业单位基建账簿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事业类账簿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一个单位两套账簿并存构成了目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框架。但是笔者根据自己实际操作经验发现,随着事业单位的发展及财政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两套账簿独立越来越不适应当前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基本要求,其诸多弊端给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及以防范财务风险带来严重影响。

笔者所在的单位,担负着全市的大型环卫设施基本建设,每年都有市政府的重点建设任务落在我处,基建账项按照有关规定一直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编制会计报表。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的增多和工程量的增加,笔者发现,这种两套账的核算方法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 一个单位两套账簿并存与会计理论相违背。从会计理论来分析独立设置基建账簿,把它与事业单位事业类账簿人为分开,使得单位的事业经费和基建经费不能在一个会计主体内同时反映。两套账的相互分离,都不能完整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全貌,这不符合《会计法》第l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规定,对构建完善全面完整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体系非常不利,影响了一个单位财务报表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二) 单独设置基建账簿也为事业单位规避政府监督,转移财务风险提供了有效途径,也为单位的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由于分开核算,使得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按不同的核算口径分别于两套账簿之中,容易鱼目混珠。因为基建项目的资金与单位的行政经费来源不一致,使得有些单位巧立名目,在行政账目和基建账目上作人为账务调整,影响账目真实性,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在阅读分析时雾里看花。

(三) 独立管理基建财务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基建项目完工后,不能及时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单位财务部门也无法对基建项目完工与否、上账与否进行及时检查,经常造成基建投资支出长期挂账,既不转增固定资产,也不按财务制度作费用列支 ,这可能造成单位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导致账实不符。另外,由于长期挂账,基建投资档案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为日后维修事项也带来诸多不便。其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一些相关的债权和债务,有时即使在资产交付使用后也无法及时结清相关债务,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结算完毕。单独核算可能造成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混乱,这也违背了独立管理基建财务的初衷。

(四) 两套账簿的存在对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改革起到了消极的作用。目前我市现行的部门预算中一般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国库集中支付也仅限于部门预算中的行政拨款资金,而基本建设资金大多来自源于基建贷款,因而在使用过程中一般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缺少财政的监督,这就增加了资金使用的自由性。另外,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发的《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基本建设支出的核算主要归口于两个科目: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由于两套账簿对基建支出的核算内容重叠,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时,实务中已出现同一工程项目的资金由于其来源的不同,其支出要在基建账簿、事业支出账簿分开核算及管理的问题,违反了“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的规定,给会计核算和日后的统计等带来很多不便。

近年来,把基建账簿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中进行统一核算已成为专家及会计工作者的共识,已有很多人撰文建议合并。笔者也认为,把基建账簿并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范围进行统一核算已具备相应的基础。首先,企业已经在基建财务与企业财务并轨方面做出了很好的尝试,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其次,财政部颁发的《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已为基建账簿并入事业收支账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根据笔者的实际操作经验认为,目前情况下,把基建核算纳入事业单位会计还需要作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首先,从宏观上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制度。建议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收支分类科目》为基础,相互衔接,达到既要满足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满足政府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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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开展基建项目的核算得以顺利完成。

其次,强化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单位根据当年工程项目建议书,将基本建设的用款计划并入当年的部门预算中,政府贷款的工程资金与单位行政经费一样经过财政资金网络下拨到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手段监管资金使用。这样,收支既适应了财政国库治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又满足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单位会计资料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单位加强经费收支和资产治理。

再次,统一核算后的基建业务会计处理,笔者也作了如下尝试性建议:

第一,资产类账户。增设“在建工程”一级会计科目,该科目核算单位基本建设实际发生但尚未完工项目的支出。单位可根据需要增设二级或三级明细科目,如“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该科目年末余额表示尚未完工的投入;第二,支出类账户。增设“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该科目核算年度内完工的基建项目的全部支出。工程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基本建设支出”,并根据竣工决算等会计资料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同时分别等额记入“固定资产”、“固定基金”账户。第三,净资产类账户。在“结余”科目下增设“基建结余”二级科目,该科目核算已完工项目的资金余额,科目借方数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中已完工项目的贷方;第四,收入类账户。在 “拨入专款”科目下增设“拨入基建款”二级科目,该科目核算单位收到的财政性基建专款。年末该科目余额表示尚未完工工程对应的拨入基建款,已完工项目则转入“基建结余”贷方。在实际中,单位可根据需要,在上述科目下增设更下一级子科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年终时,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结转。这样,既规范了基建会计的核算工作,也使单位的财务核算更加全面完整,资产管理也更加方便集中。

另外,调整相关的基建报表。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还需把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基建借款明细表列入事业单位报表的编报内容,使之成为一个单位完整、全面的会计报表。基建报表原有的资金平衡表、主要指标表予以取消。

第2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会计集中核算研究;会计核算制度;核算内容

一、如何构建统一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财务管理制度的非统一化特征对集团内部的核算模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为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协调性,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尤为重要。构建一个统一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集团公司十分关注的问题。首先,集团公司必须遵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这样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作出违背基本原则的行为。其次,集团公司内部需制定相应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集团内部成员以及部门之间进行直接的信息交流。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干扰。同时,集团公司要根据其内部业务构造,规范基础性会计核算处理模式,以及规范会计调整方案、报表合并、资产处理等方面来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发展的财务集中管理制度。使得这个科学规范的模式在最大程度上推动集团业务的延伸与细化、推动会计职能范围的扩大化,乃至推动整个集团的发展。对财务会计报告做出准确的定义,了解与分析包括资产负债、权益、成本费用在内的各要素对提供稳定会计核算模式的贡献,从而勾画出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构架,推动集团总部考评子公司业绩的顺利进行。最后,正确区分集团公司内部部门以及各单位、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出规范的公司财务部门组织结构。切勿混淆子公司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科室之间的职能范围,为公司的管理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如何构建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

如何基于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构建统一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使得集团公司的财务功能得到集中,可以从集团公司的机构设置、财务集中办公、财务委派及轮岗三个方面来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方案。从机构设置来看,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机构可分为两个级别。首先在财务中心下设置财务部、资金管理部、战略规划部等相互监督与制约的内部组织结构,并制定在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下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即以及财务部门。这个组织结构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司公正管理制度的运行,同时以考核依据为员工薪酬标准提高了全员工作的积极性,并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其次是在一级财务部门方案的基础上设置针对资金报表报送质量、资金管理状况等问题的评分考核制度,同样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财务集中办公来看,主要集中于财务人员和会计业务的问题。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提高会计业务处理的时效性,财务中心并负责统一管理子公司的成员;财务中心要合理分配子公司与集团总部信息处理的职能,保障从子公司收集的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要保障总部信息审核的透明度,从全方位的负责账务处理。从财务委派及轮岗来看,依然是建立在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下的子公司以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组织架构,并充分发挥财务中心对下属部门的监管职能,子公司和下属机构配合财务中心进行各项组织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强制性的实施以三年为一周期的财务轮岗制度。

三、如何认识财务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的内容

1.凭证集中处理

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凭证集中处理从两个方面体现了它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重要性。其一是系统自动制证,其自动化应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并在公司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同技术部门合作,统一数据库,提高寄送凭证的效率。其二是手工制证,用其完成粘贴单据,填写入账信息以及装订打印等自动制证所不能完成的任务。实现自动制证和手工制证的结合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凭证集中处理的效率。

2.总账集中核算

会计集中核算主要分为资产类核算、负债类核算、收入类核算以及支出类核算四个类型。首先是资产类核算,比如购买固定资产、存货入出库、税金计提、个税返还等充分利用会计信息化的自动认证业务。负债类核算包括一些处理较为容易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业务,也涵盖需要自动和手工结合认证的较为复杂的业务。然后是收入类核算,虽然是四类核算类型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但是其处理业务的方式比较稳定,除开罚款,转营业外收入这类变动较为大的业务之外,其余的大多使用自动认证。最后是支出类核算,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等通过自动化认证的业务,以及费用分摊等较为复杂的手工认证的业务。

3.费用报销集中审核

费用报销即前面提到的通过自动和手工认证的方式将业务信息上传到统一管理信息的财务中心,并由总部财务中心对信心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提交银行完成支付。

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的会计集中核算要结合各个集团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依据集团发展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出适合公司发展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余根凤.对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研究[J].商,2015,23

[2]张玲.电网公司集约化会计核算问题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2.

第3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 事业会计; 基建会计; 合并

当前,随着财政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实施,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到一体化管理,实现财政与预算单位财会信息共享,既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财会管理水平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效化,又从整体上减少了预算单位的工作量,改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手段,提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能力,对全面提升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却是分别依据不同的会计制度建账。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亟需解决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预算单位会计制度整合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两项制度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整合方案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两项制度整合的必要性

(一)一个单位两个核算主体长期并存,会计信息人为割裂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拨款与支出的财务会计核算,按现行有关制度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二条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这就割裂了同一会计主体完整的资金运动,不利于会计主体资金的统一管理与监督。

(二)现行制度、政策相互矛盾,基本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处于两难境地

我国从2000年开始,逐步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强化了财政收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核算,基本建设资金列入了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通过预算单位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来进行支付和清算。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四条规定: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时,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一笔基本建设资金一方面为满足基建管理的需要,同时还要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只能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再用辅助核算的方式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一笔资金,利用两项制度分别进行核算,既浪费人力物力,又让人费解,与改革的要求不符。

(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需求、部门决算的编报要求将基建会计和行政事业会计进行整合

1.由于基建会计与行政事业会计相分离,甚至基建资金核算由基建部门负责,导致内部控制不严或内部控制成本过高的现象,不利于对基建资金的有效监控。一些单位基建项目完工后不验收、验收后资产不及时移交单位统一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

2.从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来看,部门决算的宗旨是全面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为完成部门决算的编报,必须从两套核算体系中提取数据。对于基建资金核算应由基建部门负责单位,要协调不同的部门,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费。

二、两项制度整合的可行性

(一)会计准则要求一个预算单位为一个会计核算主体

1996年10月,财政部以第8号部长令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7年底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1998年1月,财政部再次以第9号部长令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改变了我国建设领域长期实行的将一个项目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分离成建设和接收使用两个财务会计核算主体的做法,要求多主体核算合并为一个会计核算主体,即基本建设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并轨。

(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成功实施使两项制度整合成为可能

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入。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实行“大收入、大支出”的管理,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已逐步推广,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分别为预算单位所有资金的入口和出口。同时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新增了“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为两项制度的整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企业会计和基本建设会计整合经验可以借鉴

1998年,财政部了《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标志着基建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整合问题基本解决。

(四)部门决算体系的构建,可指导两项制度的整合工作

目前比较成熟的部门决算已成功将基本建设资金和行政事业资金完全融合到一套报表中,能够完整、真实地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

(五)会计电算化的实施,能够满足资金管理的需求

随着会计信息技术处理的现代化,使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其各项管理的要求,从同一套会计账簿中获取各种会计信息成为可能。将基建会计纳入行政事业会计已具备了充分的技术基础。

三、两项制度整合方案

(一)整合的基本思路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未作调整,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仍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单独提供基本建设信息。以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体,充分借鉴、吸收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能够反映基本建设特色的会计科目,通过补充、调整与修订相应的会计科目内容,建立基本建设资金和行政事业经费统一核算的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

(二)会计科目体系的调整设置

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工期长,不同于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所以在设置科目时,要充分借鉴国有建设单位的会计制度经验。

1.在行政事业会计的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预付工程款”等5个一级科目。

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4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可进行适当调整。

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增设“基建拨款额度”、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XX项目”、在“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下增设“基建拨款额度”等3个二级科目。

2.在行政事业会计的负债类科目中增设“应付工程款”1个一级科目、在“借入款项”科目下增设“基本建设借款”1个二级科目。

3.在行政事业会计的净资产类科目增设“工程基金”、“基本建设结余”2个一级科目。

4.在行政事业会计的收入类科目中增设“基本建设拨款”1个一级科目。

5.在行政事业会计的支出类科目中增设“基本建设支出”、“拨出基本建设拨款”2个二级科目,取消“结转自筹基建”一级科目。

(三)上述科目的核算内容

1.关于资产类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尚未完工的工程投资。发生工程支出时,根据可确认的计价依据借记本科目,贷记“基本建设拨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工程款”或“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后,按照审计确认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不同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工程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入款项――基本建设借款”、“基本建设拨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的工程价款时,按照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款,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收取工程进度款的施工企业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工程材料及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不在本科目核算,而是在“在建工程”下的明细科目“设备投资”中核算。购入工程物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本建设拨款”、“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施工领用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下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项目竣工决算时,项目所耗用的材料及设备全部转移到“在建工程”科目中反映。本科目应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具及器具”等明细科目。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转出投资”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主要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信设施、送变电站等。本科目应按转出投资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核算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以及项目报废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支出。本科目应按支出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2.关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基本建设合同以及工程进度应付而未付的基建款项。本科目应按施工企业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建设借款”二级科目,本科目核算工程实施中出现特殊情况时的借款,按借款单位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3.关于净资产类科目

“工程基金”科目核算已完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中与记入“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相对应的工程净资产。根据工程结算款中属于拨款与自筹安排的金额,借记“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工程基金”科目。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借记“工程基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需要注意的是用借款进行基本建设时,在借款偿还前,其资金的投入仅通过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科目反映,不列入“基本建设支出”科目,也不增加工程基金,因为它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基本建设结余”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基本建设拨款”、“拨出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支出”科目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之前产生的结余,下年滚存使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后产生的结余首先用于归还项目借款,如仍有结余,30%作为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4.关于收入类科目

“基本建设拨款”科目核算本年度的基建拨款。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基本建设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5.关于支出类科目

“基本建设支出”科目核算本年度的基建支出,工程项目在完工结算前发生的基建支出不记入本科目。完工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基金”科目。基建借款形成的基建支出在基建借款偿还之前不记入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基本建设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拨出基本建设拨款”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基本建设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单位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本科目应按支出功能分类设置辅助核算项。

【参考文献】

[1]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S].财建[2002]394号.

[2] 《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范例》编写委员会编著.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范例[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3] 温佐望.对基建会计纳入行政事业会计的思考[J].财会月刊:会计版,2008(10).

第4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

一、引言

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进行,尤其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性、定编、定岗的进一步深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由原来多种管理、混合管理的形式应逐渐转为按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自收自支单位的管理形式;相应地财务和会计制度也不再执行1994年财政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改为执行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00年以后又根据财政国库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笔者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等相关水利政策、法规,同时结合领会我国财政、会计制度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对完善水管单位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同仁参考。

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原则

(一)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财政制度为依据,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面向国际化的科学规范的有利于我国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会计制度。

(二)基本原则: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现状和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考虑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依性定制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2〕4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遵照政府部门赋予各水管单位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将现有水管单位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指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护任务的单位,称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第二类是指承担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发电等经营性收入任务的单位,称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第三类是完全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水利行业单位,定性为企业。

根据这个分类标准和政府采取的财政经费拨付政策以及水管单位现有实际运行情况,我们考虑可以对三类水管单位分别采用相应的会计制度,而不是使用统一的“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对于第一类单位,被定性为事业单位,不必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完全可以执行财政部颁布并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于第二类的单位,由于其具有经营性和事业性的特点,仍然可以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而对于第三类的单位,由于定性为企业,如果再执行“水管单位会计制度”则明显不符合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因而完全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科学规范原则。我们考虑在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要坚持建立一个体系完整、能够全面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口径统一,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为和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

3.客观实用原则。在水管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既要顾及水管单位事业性质的普遍性,又要充分考虑水利行业的特殊性,使修改的会计制度既要符合水管单位实际情况,又要实用高效。切实解决目前管理方式不统一,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信息不对称问题。

4.事企兼容原则。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70%~80%具有准公益、多功能服务性质。一个综合的水利枢纽工程,一般同时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功能。例如,水库工程,既有防洪功能,又有供水、发电甚至农田灌溉的功能,同时,还有利用水库水面发展养殖水产品的功能和通航功能。根据《意见》的规定: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由企业负担,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它投资收益要纳入单位的经费预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

5.通盘考虑原则。目前我国水利改革和财会制度改革的力度很大。在水利事业改革上国家颁发了《水法》、《水利产业政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水利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等文件,在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上国家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事业会计准则》、《事业会计制度》等制度。在水管会计制度修改时要依据上述文件精神,根据水管单位特点通盘考虑。这样,制订的会计制度才能在政策上衔接好,制订出对路实用的会计制度。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水管单位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第二类是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第三类是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即属于企业。据此,如果将这三类水管单位再统一按原《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则不符合水管单位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意见》精神。现将各类水管单位的会计核算,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1.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现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取得资产的渠道或取得购置资产的资金来源渠道,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分别增加“实收资本”或减少“银行存款”。

第一类水管单位(即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完全属于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没有经营职能,因此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而不能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在取得国家直接划拔的固定资产时,应:借_固定资产;贷_固定基金。在取得财政拨付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时,应:借_固定资产;贷_固定基金。同时还应:借_事业支出(或专用基金);贷_银行存款。

对于第二类水管单位(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第三类水管单位(企业)则可以按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按现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但对于第一类单位,由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不用计提折旧。而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单位,除应按规定计提折旧外,期末还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发生了减值,如发生减值,则应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减值额计人资产减值损失,并且对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现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在处置时应将其原值和所计提的累计折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最终反映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但上述处理方式不适用于第一类单位,且该类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将其残值变价收入作为“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同时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进行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类和第三类水管单位,原则上可以按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但应注意,如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应将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并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核算

按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水管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供排水收入、电力收入以及综合经营收入等;“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经营业务的销售成本,包括供排水、电力和综合经营成本等。

对于第一类单位,由于是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没有经营收入。如果有代收的水、电费或其他收入,则属于该单位的代收款,属于一项负债,应作为往来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进行核算。对于第二类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取得的收入和支出应按现行制度进行核算,同时如果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则应按规定上缴有关税费。对于第三类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则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在取得相关收入时,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其支出则通过“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核算。

(三)利润分配及上缴所得税的核算

按现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水管单位当年经营形成利润应上缴所得税,并将本年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分配时按水管单位管理体制分类进行。但对于第一类单位,其当年形成的结余,则不适用上述处理方式,应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转事业结余,并应对结余进行分配,在结转结余时,应:借 事业结余;贷 结余分配。计算上缴的所得税、提取的福利费时:借_结余分配;贷_应交税金,贷_专用基金。

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单位,原则上可以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但需注意,在进行所得税核算时,如果水管单位规模较小,可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如果水管单位规模较大,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四)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依据现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对于第一类单位,由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按工资额的6%计提职工福利费,通过“专用基金”科目进行核算,而不是使用“应付福利费”科目。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单位,则通过“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其提取比例也应参照现行企业标准,按工资额的18.5%进行计提。

第5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摘要】通过医院会计流程再造,建立规范化、一体化、精细化财务管理体系;制定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并轨作业流程;完善财会工作组织体系,规范财务机构的职能和不同会计岗位的职责。通过数据接口全面整合信息孤岛,从业务源头采集数据,确保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数据基础与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全面启用新型平台,将会计工作纳入先进的流程化管理,实现会计核算、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系统的并轨运行。

【关键词】医院会计 流程再造 成本核算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4.09.053

作为医院财会工作的基本法,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在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社会广泛关注卫生的形势下,在新医改取向由市场化转向公益性、并经历三年探索后颁布的,2012年起在全国全面实施[1]。新制度的实施,要求医院财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先进的会计作业流程。

1形势与要求——医院会计工作面临全新挑战

1.1大医改对医院会计工作的迫切期待

从宏观看,政府取消药品加成的工作已陆续铺开。在政府补偿难以到位的情况下,积极可行的方案是调高部分长期背离成本的医疗服务价格,下调部分检查价格,取消(或部分取消)医用收费材料的加价,在有升有降的策略下启动医疗价格的改革,进行诊次、床日、单病种、出院人次等收费定额的核算,为新医保支付方式-病种分值结算法提供可信的数据基础。

1.2新制度下医院会计工作量剧增、难度加大

从微观看,新制度要求对医院运营的各种要素进行精细化的核算与管理。

医院人力成本要求按成本核算单元和工作岗位进行归集与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要求参照企业的折旧方式,按经费来源、成本核算单元核算到卡片,严格按“一卡三账”模式进行精细化核算与管理;药品成本要求由售价核算改为进价核算;收费性医用材料由以领代耗的粗放型管理转向按医嘱核销的精细化核算;消耗性的医用材料(不收费)根据消耗定额核算到各核算单元;其他物料和材料建立先进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核算各核算单元成本;水、电、汽等公用支出按相关计量信息核算各单元的成本;建立相关的医院内部服务成本台账制度,为间接成本的分摊提供基础数据;对科室(诊次及床日)、项目、病种等不同对象的成本,按规定的路径和方法进行全面核算。

从宏观上看,新制度为医疗机构完善了财务管理体制,从原来的“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管理体制转为三级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制度;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新增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报表附注,改进了各报表格的项目及其排列方式,提供了成本报表的格式;引入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明确了医院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2]。

1.3传统会计作业流程无法满足新制度要求

旧的会计制度对医院的科室核算(初级的成本会计)没有具体规范,医院一般将会计核算和科室核算分开进行双轨作业,流程如图2所示。

这一作业流程可以产生内部考核的科室损益报表,为科室绩效考核及时提供损益等方面的信息。但这一流程存在如下缺点:①同样的数据要分别进入两个系统,难以保证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数据完全一致,产生大量的重复劳动和数据二次加工[3];②科室收入与支出项目的划分与会计科目不匹配,不能建立会计报表与科室报表之间的平衡稽核关系;③不能从全成本角度反映科室真实损益,难以引导科室进行经营分析;④不能为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病种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出院病人成本等提供真实可靠的成本分摊基础;⑤不能为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提供可靠数据。

2实践与探索

2.1健全财会工作组织体系

我院于2009年10月开始着手进行财务管理系统的改革,健全医院财会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细化财务机构的职能和不同会计岗位的职责;进行门诊收费、住院收费、出纳、制证会计、资产会计及其他会计的岗位设置与业务分工。

2.2建立规范化、一体化、精细化财务管理体系

完善科室全成本体系,精细划分成本核算单元。将科室分为148个核算单元,为一体化的运营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规范员工工作岗位,确定员工角色。按照医院全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要求,对医院员工进行全面盘点。2013年末,确定医院职工总角色数为1 155个(含多重角色669个),为归集人员经费、分摊人力成本提供依据。

根据新医保结算方式,全面梳理收费项目和疾病病种。按物价局规定梳理医疗收费项目,按新制度会计科目建立医疗收费项目和收入明细科目的对照关系,对现有的3 026个收费项目(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计价药品、计价卫生材料)进行重新分类,使其与会计科目、成本项目形成规范的对照关系,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和病种成本核算。

根据全成本核算内容,细分费用项目。追溯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支出记账凭证,定义支出明细项目,实现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的并轨作业,共定义费用明细项目213个,费用采集表格124个。

确认核算单元,全面清查医院固定资产。根据新的核算单元和分类方法对历史数据进行整理、迁移,满足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要求,提供精细、可信、适时的资产折旧数据。

2.3建立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并轨作业流程

为解决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双轨作业的弊端,我们建立了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并轨作业流程,分析了普遍采用的并轨作业模式——以科目(或报表)汇总数为基础的并轨作业流程,即所有业务收入和支出数据按会计科目和核算单元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再由会计核算系统转入成本核算系统进行分摊处理。

该流程解决了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的数据一致性问题,规范了不同对象的成本分摊政策,但存在如下问题:①以会计软件为科室支出数据采集工具,增加会计记账凭证的记录量,造成会计档案的打印输出量增加。②制证岗位在录入科室支出数据时,容易造成错误和遗漏,科室成本核算系统以汇总方式采集后无法追溯,无法建立审核机制。③这一模式只采集科室的支出汇总数据,无法核算变动的人力成本,不能给后续其他对象的成本核算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④这一作业流程在核算区间、核算内容、责任对象方面都采取了抽象汇总的方式进行数据处理,过分简化核算流程,不能为医院基础工作的提升和业务流程的优化提供更精确的基础数据。

新的并轨作业流程见图3。这一流程有如下优点:①成本核算系统从数据发生源头采集医院的收入和支出信息,然后按会计核算原则归纳汇总生成院级会计核算的记账凭证传递给会计核算系统。②医院的收入和支出区分为出纳类和非出纳类,出纳类收支由出纳岗位按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双重要求,详细录入成本台账,再由系统提供的接口功能同步转入出纳日记账,由会计软件根据日记账生成相应的记账凭证。③所有的收支项目采集到最小单元,如工资类支出采集到工资表应付部分各表头栏目,支出明细科目中的“差旅费”细分至科室差旅费、个人差旅费、交通补贴三项,为内部考核和预算管理提供更详细的信息。④所有人员支出都核算到角色,多重角色人员,其差旅费根据其出差性质归属到对应的专业组和科室。⑤采集数据按发生日期执行,期间数据按会计分期统计,凡能归集到会计日的按会计日统计;门诊医疗收入、住院医疗收入、计价药品销售成本、计价医用材料成本等数据按自然日统计。⑥按会计分工和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进行成本核算数据归集、审核、制证。

这一流程的实施,解决了以科目(或报表)汇总数据为基础的并轨作业模式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对医院的相关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将会计基础工作前移,优化会计作业流程

为提高源头数据的质量和精细度,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要求前移至业务部门,其中工作量最为集中的是资产物料的管理。改造药品管理流程、改造医用器材管理流程、改造后勤保障物资管理流程、改造制剂室及中药炮制室出入库流程分别见图4~7。

2.5通过数据接口全面整合信息孤岛

贯彻实际成本核算原则,从业务发生源头采集数据,确保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数据与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2.5.1设计数据采集表

实行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流程整合,合理地应用医院的信息化数据,通过网络对医院业务系统数据进行自动采集[4],根据数据的类型和发生规律,以数据工作表形式,通过接口采集、表格导入(EXCEL)、台账录入三种方式实现原始数据的采集。

2.5.2选择数据采集方式

2.5.2.1接口方式采集HIS数据以接口方式采集的HIS数据。每天晚上零点后,由接口程序根据事先设定的采集时间自动向HIS中间库采集数据,也可由人工在客户端采集。通过接口产生的门诊日报表及住院日报表数据的汇总数和入库量-出库量-库存量。②西药库、中成药库、中草药库:按制剂出库单填制升益表,计算成品入仓价后入库,按制度加零售差价后调出到各药房。

分项数,与收费处的数据进行核对,完全一致后,成为收入记账凭证的原始依据。提取的收入信息包括医疗项目名称、开单科室、执行科室、金额、工作量等信息[5]。

2.5.2.2表格方式导入数据 由工资系统、固定资产系统等子系统导出的支出表格,职能部门及财务部整理的支出表格,可以用EXCEL表格导入系统。

2.5.2.3台账方式采集收入台账录入,反映HIS系统以外的直接由财务处理的业务收入数据,涉及协同作业(开单与执行)的数据,系统提供录入执行科室的功能。属于出纳类收入业务,在录入台账的同时,即时生成出纳日记账所需要的数据。支出台账录入,支出台账集中处理零散开支和HIS系统以外非表格方式采集的支出数据,有现金出纳录入,有银行出纳录入,还有制证会计录入。属于出纳类的零散支出,可以一边录入台账,一边由系统生成出纳日记账所需要的数据。

2.5.3成本台账-出纳日记账-会计分类账融为一体

出纳岗位在录入科室(个人)业务收支台账时,可直接点击生成日记账,后续的制证岗位可以从系统中调用日记账生成记账凭证,同时向出纳系统返还凭证号,达到“一证四用”目的(一证:原始凭证,四用:科室全成本、科室准成本、分类账、日记账)。

2.5.4会计内部控制与数据稽核

贯彻会计分工、内部控制及会计信息披露原则,根据会计制度要求,所有核算工作表,按会计分工、采集、审核、制证、分摊流程依次处理。未经审核的数据,不能进入会计核算系统,凡已经生成记账凭证的数据,不能随意删除,保证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数据的一致性。

3成效与体会

3.1成效

财务会计与管成本会计并轨作业,实现了“会计核算、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系统三合一的并轨作业,促进了医院财务管理模式的变革,为医院运营管理提供了全新的平台。

3.1.1新平台助力医院建立新的运营体系

合理划分医院成本核算单元,是落实新制度的要求,是建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的奠基工作,我们按照“以医疗业务为主体、以高层决策为龙头、以行政管理为驱动、以后勤服务为保障”的思路,构建新的运营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为资产清查、人员分布盘点、物料领用与核销、费用归集与分摊、科室全成本核算、门诊与住院、项目与病种成本等方向的成本核算提供顶层设计,为科室经营理财和绩效考核提供了更清晰的框架。

3.1.2新平台提升了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新平台的建设,通过若干数据接口的开发,打通了各应用系统与财务管理的汇集通道,消灭了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信息孤岛。通过信息整合,彻底解决了同一指标在不同系统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问题;通过信息整合,建立了财务系统与各应用系统之间的良性沟通机制,各种科室、跨专业组的问题,在统一的平台中得到很好的解决。

3.1.3医院会计队伍素质迅速提升

启用新平台,我们的会计要熟悉全新的核算单元、新的收支项目、新的成本对象、新的数据要求、新的分摊方法、新的财务报表、新的分析手段。财务部门要做好扎实、细致的基础工作,为高层决策提供真实、可靠、有用的运营信息;经过实践,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有了全面的提升。

3.1.4新平台助力医院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经济管理走上良性轨道,综合绩效指标持续提高,职工收入与福利稳步增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2013年止,医院固定资产比五年前增加了188%;病床使用率达到130%,负债率41.92%,负债结构得到了调整。业务收入达2.3亿元,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为 28.10%,职工待遇得到极大改善。

3.2体会

实现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的并轨作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展开实施。

3.2.1领导重视是项目成败的关键

院长不重视,财务不力,工作无法深入;只有院长重视,财务得力,这项工作才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分管财务的院长作为院长的助手,必须有很强的执行力、统揽全局的思维、攻疑克难的决心、高效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3.2.2财务部门与信息部门的合作

财务重视,信息不配合,没有数据基础;财务力量薄弱,工作会失去方向。只有财务牵头,信息配合,才能确保工作的效率和数据的质量。

3.2.3财务机构和职能部门的配合

人员经费的归集、人力成本的核算离不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深入细致的开展,离不开资产管理部门的配合;药品成本由售价核算改为进价核算需要药事服务部门的支持;病种成本核算需要规范、精细、及时的病案信息,一方面从执行国家政策的角度对从收入角度对单病种限价收费进行核算和管理监控,另一面根据成本核算的技术和方法对主要病种进行收入、成本和结余进行核算,为医院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提供精细数据。

落实新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再造医院会计作业流程,剖析医院的运作,分析医院问题及医院整体性的发展,制定医院未来的策略,合理利用人、财、物等资源以取得最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能确保医院平稳、健康的经济运行,提高医院发展的整体优化程度,提高竞争实力,推动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唐晨.新形势下公立医院成本管理研究现状与展望[J].现代医院管理,2012,8(4):1-3.

[2]冯欣.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影响[J].现代医院,2011,11(12):140-142.

[3]李姣,樊俊芝.新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一体化实践与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 2013,32(4):84-85.

第6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高校;基建财务;事业财务;会计核算;合并

高校基本建设是高校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所有的经济活动应当给予完整反映。然而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将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离核算,形成一校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报表,不仅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冲突,也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相悖。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事业经费收支核算与基本建设收支核算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事业经费收支核算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本建设收支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做法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如果能将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纳入学校整个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中,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我国高校会计核算体系的现状

1998年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长期以来。受我国基本建设投资体制和国家财政预算编制的需要,作为高校经济活动一部分的基建财务与高校事业财务分开核算。事业财务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核算高校教学科研等常规性、维持性业务;基建财务执行《国家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业务,并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高校的基建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有利于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的专项管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高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个高校为了抢抓机遇,扩大招生规模,纷纷加大基建资金的投入力度,而目前大多数高校基建投入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筹资渠道的多元化与过去主要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基建体制和会计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高校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合并核算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1 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将逐步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政策。按“大收入大支出”的管理要求,高校目前编制的部门预算已经包含有基本建设的内容,并且在部门预算编制目录中用“教育基本建设支出”项目进行反映。但由于两个会计体系的分离,仍无法完整地反映基建支出的具体情况,统一核算势在必行。2 会计主体被人为地一分为二。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就把高校这一会计主体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即教育事业费会计核算主体和基本建设费会计核算主体,这显然不符合一个会计主体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3 会计报表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由于高校基建财务与校级事业财务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导致二者核算的内容及核算的方法完全不同,二者在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上自成体系,各自独立,形成了事实上的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务核算体系,必然形成两套决算报表。两套会计报表分别根据需要按照不同的口径上报,但都只是学校财务状况的一部分,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无法全面、真实地了解单位的财务状况,无法使管理层准确地解读会计报表,不能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二)可行性

1 政策可行性。根据会计政策,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账务处理程序等方面有许多相同或类似的地方,这为二者的合并核算提供了基础条件。2 宏观环境可行性。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支出科目设置上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所不同。如新科目中的“教育支出”,除包括原“教育事业费”之外,还包括教育基建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支出功能分类中不设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增加了基本建设支出项目,使得原来不能反映的基建支出也能通过“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进行明细反映。此外。有关债务支出的内容也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得到了细化反映。按照这一设置,高校涉及基本建设支出的业务要并入学校会计账进行核算。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3 时势可行性。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拨款也直接由财政下拨。因此,从会计主体和核算拨款的角度来看,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合并是可行的。4 技术可行性。高校已普及会计电算化,高校财务人员的素质在不断提高。

三、高校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合并核算的措施

(一)改革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校财务会计在具体操作时必须合法合规,有制度保证。现行的会计制度核算范围过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在高校银行贷款大量存在的今天,也不利于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及全面揭示财务问题。必须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将基建会计核算并入高校整个财务核算体系中,将基本建设支出作为其经济业务的一部分,拓展其核算范围。

(二)重新设置符合高校特点的会计科目

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下增设“基本建设拨款”、“基本建设借款”、“在建工程”、“基本建设支出”、“基本建设工程应付款”、“基本建设工程暂付款”科目,改变自筹基建经费以拨代支的核算方式。在收到财政部门、上级部门拨给的基建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本建设拨款”;收到银行或其他部门转来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本建设借款”。发生预付材料费或其他预付资金活动时,借记“基本建设工程暂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发生应付未付工程款业务时,借记“基本建设工程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在“在建工程”一级科目下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基本建设投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项目结束交付使用时,借记“基本建设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对已完项目结账时,借记“基本建设拨款”、“结转自筹基建支出”,贷记“基本建设支出”;对项目交付使用以前发生的基本建设借款利息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对项目交付使用以后发生的基本建设借款利息借记“教育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

(三)优化会计报表设计

第7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财务集中;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0-0136-03

[作者简介] 文东荭,农行吉安市分行经济师,研究方向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江西 吉安 343000)

商业银行提升财务核算和管理层次,是合理配置有限的财务资源、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行为、防范和化解财务核算风险的一大举措,也是财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农业银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立,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审计环境,同时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新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内审部门的监督职能,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财务集中核算体制的建立

按照农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和财务集中改革的总体思路,财务集中需全部上收辖属机构的财务核算权,将内部相关本币财务收支项目的列账权全部上收至管理行财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和支付管理,其辖属机构不再负责上述财务收支项目的核算职能。第一,推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提升了核算层次。上收了支行的费用、固定资产、非结算应收款项挂账和营业外收支等财务列账权,上收了总务出纳和职工教育经费列账权,实行财务资金归口管理。被上收财务权的支行实行报账制形式,向集中行申请报账列支。第二,整合财务管理劳动组合,明确岗位和责任。第三,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扩充了对资产管理的范围,增加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网上审批、自动计提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功能,同时,还加强了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基建项目管理和租赁类资产的管理。第四,统一同一核算中心的薪资管理制度。第五,完善财务审批制度,重建财务审批流程。第六,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加强对费用存款户管理功能,对财务资金实行“一户”归口管理。

财务集中核算后,仍执行现行财务管理审批流程、授权权限等,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实行财务集中后,集中行对上收行的各项财务支出事项仍采用预算额度控制下的分项管理、监控使用原则。其主要特点是:

(一)内容完备、指标控制。财务集中核算的内容包括:备抵和固定资产类项目、部分损益类支出项目、营业外收入类项目、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应付及往来类项目、其它资产类项目。集中行要将上级行规定集中核算的内容和项目都纳入财务集中管理的范围,通过采用集中记账模式,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控制在上级行下达计划额度内,并设定各上收行的预算额度。各上收行对本行固定资产、费用总额计划控制负责,上收行报销费用、计提折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将自动扣减计划额度,各上收行在计划额度内统筹、合理安排费用支出。

(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对上收核算的各项资产,上收行负责对资产实物进行维护和保管,对资产实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等处置,由上收行提出申请,集中行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待处理各种损失款、各项垫付款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上收行管理和处理,控制不合理资金占用。

(三)归口管理、统一核算。集中行负责对各行的财务事项集中进行核算。报账人员要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单与相关纸质单据的内容、金额、附件等一致。各上收行对上划账务建立明细台账进行管理,并按月与集中行下发的账户余额进行核对,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章后,向集中行报送对账结果。

二、财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面临的新情况

财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集中了各基层单位、部门的财务资料和信息,内部审计部门通过财务核算中心花费较少的审计成本就可以对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有利于确定审计重点,有利于对被审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宏观分析和全面评价;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有利于各单位依法理财,堵塞漏洞,使单位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有效地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由于财务核算得到加强,财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财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风险。另一方面,财务集中核算后,随着财务监督力度的加强,一些单位违法违规的手段日益隐蔽,应对审计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

(一)审计客体发生了变化,增大了责任认定的难度。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财务核算职能从基层行分离出来,资金载体发生了变化,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财务核算中心这一环节,因而审计对象由原来单一的被审计单位变为被审计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两个客体。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时,既要对上收行的收支及其有关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又要对集中行财务部门财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业务经营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到了上收行财务核算中心,但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权、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也必然是被审计的主要客体。而核算中心成为审计的又一客体,是因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等职能都由财务核算中心完成,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权及资金管理权。因此在内审部门进行审计时,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财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内审部门要在两个客体间来回查阅和问询辨认,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责任认定难度。

(二)审计查处费用违规问题的难度加大。财务集中核算后,费用总额的确定仍采取指标控制,集中行对上收行在费用指标之内的开支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可能使上收行主观上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只要集中行批了费用指标就能用,至于怎么用,只要不突破指标就不是违规,于是计划指标、批复就成了保护伞、通行证。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经济事项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增加了审计难度。财务核算中心人员不参与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对各单位具体工作和开支项目不十分清楚,在会计核算上往往只是注重审核其票据要素是否齐全、报销手续是否完整等形式要件,不能对其反映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的合法性等实质要件进行有效的监督,由此产生的违纪问题,给审计部门的查处增加了难度。

(三)审计准则规范滞后。财务核算工作从被审计单位分离出来后,由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作出承诺,由谁签证、如何签证,对此现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未能涵盖此类情况。在财务集中核算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原来的会计责任发生了一定改变,被审计单位原承担的全部会计责任中有部分转移到了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代管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对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责任主体还是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因此,内部审计工作要根据会计责任的变化情况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探索,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这方面的准则进行规范。

(四)对资产监督难以到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上收行仍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集中行财务部门只作为集中核算的组织机构,进行日常的核算工作,而对上收行资产的实物管理并不介入。这样,有可能造成有些上收行对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不善,导致固定资产毁损和丢失;有些上收行处置固定资产,集中行也无法及时了解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的核算手续;有的上收行甚至年终结算也未进行财产清查,出现账实不符也不知道。由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应有的相关控制程序,审计监督也难以到位。

(五)现场审计难度加大。在过去“分级管理、分级核算”模式下,内审部门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对财务现场审计已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财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都由集中行集中管理,即使组织对上收行进行现场审计,由于能够调阅审计的会计资料寥寥无几,一方面使得审计人员难以把握审计的重点,另一方面,即使是发现疑点要进行查实,需要在上收行与集中行之间往返,既繁琐,时间跨度又长,审计的时效性不强。

(六)审计制度风险加大。实行财务集中核算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权威性的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各行只是在借鉴其他商业银行或政府部门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制订相关制度,其科学性、严谨性难以得到保证。

三、财务集中核算后完善内部审计的基本对策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农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关注财务核算新的情况变化,打破常规,拓宽审计思路,调整审计监督的内容、重点、方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一)规范审计操作程序。审计部门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应把集中行财务部门有关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资料的安全性纳入审计方案。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上收行还是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同时抄送集中行财务部门,并要求两者对各自的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既要对被审计上收行业务经营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也要对集中行财务部门有关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资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二)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上收行财务收支的监督,规范了财务核算行为。审计人员应考虑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审计重点应侧重审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收入的完整性、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资产管理的安全性、集中行财务部门监督未涉及和监督不力等方面。应对被审计行收入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检查有无“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有无将收入放在基层营业网点、食堂,或将资金进行体外操作、逃避财务部门监督;重点审查上收行有无用合法票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对被审计行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及报废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有无擅自购买、处置资产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特别对那些尚未纳入财务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账户应进行重点审查。同时,注意揭露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随着审计重点的调整,审计方法也须相应改进。一是要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总量进行100%的审查,重点对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认会计资料是否全面、真实地予以反映。二是通过账面审查,分析其不合常规的地方,再以此为突破口,以调查等方法入手进行审计。如针对其他支出有悖常理的地方,就要向被审计单位的其他人员了解情况,调查被审计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等。三是从账户入手、追根溯源。在审计中留意支出的账号,并一一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户核对,以此发现蛛丝马迹。四是向有关单位了解其掌握的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经济状况和廉洁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五是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在审计准备阶段调阅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档案,掌握被审计单位履行财务制度情况及单位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其各项支出性项目,与以前年度同比是否有异常,是否忽高忽低,并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六是适时开展后续审计。为使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内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采取跟踪审计、审计回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就被审计单位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适当时间向全行公开被审计单位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清单,说明哪些问题整改了、哪些没有整改以及没有整改的原因及责任,把整改情况置于全行监督之下,强化审计效果。对财务核算中心的审计与以往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在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方法等方面也都应有所不同。要采取以内控测试、岗位流程检查为主,会计资料审计为辅,核算中心审计和集中核算上收行延伸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多地运用观察法和查询法。

(四)把握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划分。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单位审计时,在审计问题的定性上,与传统的会计核算形式不同的是,有些问题涉及到了财务核算中心,对此,审计人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财务支出的真实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财务支出的真实性,主要是发生每一笔业务的真实与否,财务核算中心无法掌握,只能鉴别票据的真伪,而事项的真实与否应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二是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与否应由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因为财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有关单位记账,进行会计核算。三是财务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有关票据的真假,由被审计单位和财务核算中心共同负责。因为财务核算中心也有会计监督职能,支出是否合规合法以及票据的真假,除被审计单位要进行审核把关外,财务核算中心也有监督责任,而且财务核算中心本身也有一定的审批权限职能。因此,这方面有问题,两者都有责任。

四、财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财务核算中心成立后,多了一道财务监督环节,但其代替不了内部审计,不能理解为加强了财务监督,就可以削弱内部审计监督,要认识到由于资金载体的变化以及其带来的影响,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审计重点,进行结合审计。在财务集中核算体制下,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职能分开,分别由被审计单位和核算中心承担相关责任。审计人员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在核算中心日常财务监督中涉及不到和没有监督到位的财务事项的审计监督。根据重要性审计原则,对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现场结合审计,进行相关事项的检查和审核。

(二)注重实物清查。由于财务核算职能的移出,被审单位会出现财务管理弱化的现象,尤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加大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力度。

第8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

一、竣工财务决算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竣工财务决算是综合反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源、投资使用和投资效果的总结性文件,它具有正确核定建设成果、考核概预算执行情况、积累技术经济资料、为管理单位提供核算、管理依据等作用。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是对整个基本建设过程的全面总结,是建设单位向管理单位移交资产的依据。

二、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由于水利工程资产具有分散性,因此必须对工程完工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按照资产类别逐一对每项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交付使用资产盘点清单,列明资产名称、数量、地点以及使用部门,为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做好准备。

1、以每一项一类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合同、结算和支出类别为单位编制资产组成的基础明细表。

2、按照前述资产类别,将同一类别的资产归集在一起,然后将组成同一项资产的各项支出合并,组成未分摊费用前的资产组成明细表。3、确定需分摊费用的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道线路以及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均为需要分摊费用的资产;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工器具以及其他投资帐户中的生活办公用家具设备、各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则不分摊费用。

4、分摊待摊投资,需分摊费用的资产确定后,再确定费用分摊比率,将待摊投资分摊计入资产价值,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5、帐务调整工作,在编制资产明细表时,要根据工程费用的类别,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各项投资帐户作必要的调整,以保证各项投资分类的正确性。

6、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总表,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资产类别,汇总数据后,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7、其他报表的编制,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各项数据,先将各项投资帐户结转到交付使用资产帐户,然后结帐、对帐。账目无误后,编制决算总表。根据工程相关文件资料编制基本情况表等报表。

8、竣工决算报告要保证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要如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是竣工财务决算的一系列报表中最为关键的一张。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以单项、单位工程和费用项目的实际支出与对应的概预算进行比较,从而反映出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投资情况。由于实际工作中,项目实际支出与概预算难以保持完全一致,而决算编制中会计科目与项目概预算在口径上又难以充分统一,因而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是整个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编制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分析表的基本要求是:在不违反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会计账簿与项目概预算口径一致。在进行投招标项目价款结算时,应尤其注意投招标文件与概预算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必要时对概预算中被归并和重组的内容进行还原。

(二)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

财务建账方法对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水利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应该按要求作好帐务设置、处理等相关准备工作,因为竣工财务决算看似是竣工之后才需要完成的工作,但是它与前面的工作也是息息相关的,因此从一开始就应该为以后的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的编制作好相关的准备。作好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是财务决算中工作之一,对涉及到水利基建项目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和汇总,对各科目核算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概括。要对不同性质的符合财务决算要求的各项经济业务,要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反映。

竣工财务决算从本质来看,有很大一部分通过会计的各项科目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反映。但是会计制度的设置可能与日常的项目的概算或者预算在口径上存在一些差异,不是完全的一致和统一,因此从该水利基项开始建账开始,就应该以项目概算或预算的单项、单位工程以及费用明细等为基础进行成本的核算,同时按照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要求建立与其可以衔接的分账,从而可以弥补由于会计账薄与概算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以满足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需要。

(三)单项工程中未单列的设备问题

在实际工程中,经常是某一单项工程整体承包给某个单位,如机电工程,签订合同时,是签订一个整体的机电工程承包合同,支付基建工程款时一般是直接计入建安工程投资,其中的设备并不单独核算。这样记帐的结果,在项目竣工交付资产时,对于接收单位的后续管理就存在一些问题,如若出现其中部分机电设备的毁损报废,如何进行处理。笔者认为在建设单位核算时,可否查阅关于该单项工程的审计资料中有关设备价值的相关资料,将设备从总的工作量中剔出,并列明细帐进行核算,在资产交接时,一并移交给接收单位,以便于其进行后期管理。

(四)不同项目之间的资金拆借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有的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各项目之间拆借资金的问题。如果工程已经竣工面临决算,但这种拆借又不能及时清理,那么这种往来款在竣工财务决算中如何体现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的观点认为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承建的,彼此的拆借也应当是一种单位之间的行为,而且工程一旦竣工交付使用,该项目也就不存在了,而其后续的债权债务要有受让者和承担者,这种后续债权债务清理只能由原有建设单位承担,所以不必反映在各项目决算中。但笔者认为比较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在决算中体现这种往来关系。因为如果不体现这种往来关系,借出资金的一方肯定存在节余资金,节余资金不体现在应收款科目而体现在货币资金科目问题不大,但借入资金一方其支出大于收入部分所亏欠的这部分资金如果不挂在借款或应付款项,则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将无法解释。

(五)审核的目的和对象

现在有一种现象审核时,仅对施工企业报送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而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费用、工程及财务管理等等不作审核,审核完全是一种中介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工程审价行为。我们认为这样的审核是不完整的,所以,特别提请大家注意,在做审核工作时,要明确财政审核的目的和对象,就目前来说,财政投资审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技术性的审查评价,确定合理的财政投资额(不一定是核减,核减不是目的,有时要核增)。这里请大家注意,“合理的财政投资额”,既不是工程实际发生额,也不是合理的工程造价,合理的工程造价,是针对施工企业而言的。而我们确定的财政投资额是针对审核的对象---建设单位,即我们常说的甲方而言的。这一点务请大家明确。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实际上是技术性审核的延伸。更进一步讲,财政投资审核最终确定的是财政部门应该给建设单位的投资额,而不是建设单位应该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财政审核时对项目的材料、设备、费用也要包括在内,一般来说这部分的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很高,达50-70%,如果都是甲供,而我们不作审核,哪就谈不上全面审核。这也正是财政投资审核与社会中介机构审查的很重大的一个区别。

参考文献:

第9篇:工程类财务核算范文

会计核算,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账务处理流程相互结合的方式,它规定了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关系,采用适当的会计核算形式,是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前提。原手工会计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主要有:记账凭证核算形式、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日记总账核算形式和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等。这些会计核算形式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①处理环节多,处理内容分散;②处理流程重复,数据核对工作复杂;③处理周期长,信息传递、反馈慢,财务报告的时效性差。会计电算化核算形式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会计电算化系统实现了从记账凭证到会计报表编制过程的自动化。提供更为真实、可靠、及时的会计信息,以满足投资者等各方的需要。会计软件公司也提出“让管理更简单”为核心设计理念,面向企业管理需求开发设计,旨在提高管理能力,完善规范业务流程,全面覆盖企业管理的5大关键环节:老板查询,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存管理于一体的企业管理软件。

1 会计电算化下的会计核算与手工会计核算的区别

1.1 账簿本质的变化

账簿作为存放经分类汇总的会计数据的载体,是一个承前启后、不可缺少的桥梁与纽带,手工会计账务处理的中心问题就是账簿问题。账簿的内容则是账户记录。账户就是对会计数据进行分类、归集而设置的单元。在电算化系统中,会计信息的生成仍然离不开账户,但账户的存储载体确是多样的。实践已经证明,在磁、电、光等介质保存会计数据的可靠性得以保证的前提下,人们需要的各种核算资料尽可通过调用这些介质上的数据库文件并加以显示。电算化系统中的“账”是凭证库文件及相关数据(主要是各会计账户的期初余额数据)自动地、准确无误地派生出来的。保留了凭证库文件及相关数据,也就保证了账簿的存在。在电算化系统中,“账簿”仅仅是沿袭了传统会计的概念,其本质是虚拟化的。

1.2 记账过程发生的改变

记账,是手工会计账务处理流程的核心环节。从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等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在电算化系统中,记账过程却是一个虚过程,因为并没有生成实际的账。这里所谓的“记账”就是将账前凭证库文件中审核通过的记账凭证做上过账标识或者另外形成一个账后凭证库文件,表明该记账凭证已入账,不允许再对其进行无痕迹修改或作废、删除操作。如果有错误,只能采用类似于手工会计下的红字冲销法,通过输http://入“更正凭证”予以纠正。在电算化系统中,平时不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及总账,只将记账凭证保存在一起,在需要时再采用瞬间成账的做法:根据科目余额库文件的期初余额数据和记账凭证库文件的科目发生额数据,当即形成所需的“账簿”并予以输出。以前手工记账漫长的过程现在只需瞬间完成。

1.3 对账环节不复存在

在手工会计中,分类账分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其登记的原则是“平行登记”,即把来源于记账凭证的信息一方面记入有关总账账户,同时还要记入该总账所属的有关明细账账户,并通过定期对账来检查和纠正总账或明细账中可能出现的记录错误。这种通过低效率的多重反映和相互稽核来换取数据处理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是手工会计核算形式的一个重要特征。然而,对账是设置账簿的产物。计算机本身是不会发生遗漏、重复及计算错误的。只要会计软件的程序正确且运行正常,账证、账账一定是相符的;只要报表公式定义正确,账表也一定相符。这样,就使手工会计下的对账环节不复存在了。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核算形式的影响是深远的,会计核算工作要从所要达到的目标出发,重新构造会计模式,设计出适合计算机处理的,效率更高、数据处理流程更加合理的会计核算形式,以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进一步满足会计核算与管理的需求。

会计核算电算化后,会计核算变得快捷的同时,随着财务工作重心的转移,除日常的会计核算业务外,财务人员需要更多地把精力投入到财务管理工作和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工作领域和内容的变化要求稽核工作也随之变化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会计稽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其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有效地避免各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强化会计稽核工作,将使会计工作更快地走上正轨,从而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 会计电算化下会计稽核的必要性

(1)通过会计稽核工作,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得到纠正或者制止,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有效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是规范会计行为的有效手段。

(2)会计业务处理是通过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这样的流程来展开的,每一步骤都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收集、整理、记录、计算,记账过程更避免不了许多重复转抄工作,原先的手工操作通常是在重复繁琐的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而应用会计软件后,财会人员仅需将数据一次录入,其他的过程均可由计算机进行处理且瞬间即可完成,这时人们容易忽视了原先操作过程的细节,完全信赖于计算机,以致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电算化如果程序权限设置不当也为舞弊提供了条件,且更隐蔽,防范更加困难,那么针对电算化处理过程进行完整细致的稽核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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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的会计核算离不开自身的正确稽核

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在财务工作逐步从会计核算向财务管理转型的时期,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所以,强化会计稽核工作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3 目前会计电算化过程中会计稽核应注意的问题

(1)稽核工作本身未受到企业领导应有的重视,稽核结果和提出问题与建议不被重视,稽核人员素质、业务水平没有保证。

(2)内部稽核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仍有多数企业停留在账目基础上的稽核监督,未将重点转移到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上,既不利于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监督分析,也不利于对经济效益、内控机制进行有效评估。

(3)稽核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目前稽核人员大多来自财务与业务部门,对电脑系统不熟悉,很难适应内部稽核现代化的要求;有些稽核人员怕得罪人,工作敷衍了事,这些都影响了内部稽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4)现行的稽核方法、程序大多针对单纯的会计核算业务,而很少涉及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稽核检查。

4 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和稽核的措施

(1)培养高素质核算和稽核人才,整合队伍。

(2)通过不同形式提高核算和稽核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采取轮岗方式,提高综合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会计准则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核算和稽核人员业务能力。

(3)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使稽核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企业现有内控制度进行梳理。首先,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可操作性,以规范企业经济行为;其次,细化完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操作内容,使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因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漏洞。

(4)强化稽核分析与评价工作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稽核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那么稽核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纠错上,更重要的是稽核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时纠正会计业务处理错误。可以借助日常的稽核分析,分析错误出现的原因和方式,提醒财务人员应该怎样处理,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对于发现的财务管理流程问题,应及时提醒财务管理人员予以解决,以优化流程;同时稽核部门、人员能够获取丰富的关于内部控制状况和有效性方面信息,从而改进稽核的程序,使内部稽核更具有针对性,提高内部稽核的效用。

中国经济现在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会计人员知识结构的不断调整,会计管理职能的不断深化,会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与补充,不论是对于会计职业的发展,还是对于会计人员个人的发展都日趋迫切,会计人员应通过多种学习途径,不断完善自我。会计人员应提高综合素质:

(1)具有扎实的会计基础。会计工作专业性比较强,无论单位大小,业务繁简,其会计工作的基础都必须要扎实过硬。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经济管理工作对财务核算、财务分析和财务信息反馈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会计工作将向更高层次发展。要熟悉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和财产清查方法,熟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熟知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等。每个会计人员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新的要求。会计电算化要求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只局限本专业,而是既要有一定的深度,又要有一定的广度,特别是电算化条件下,网络技术的革命带来企业管理、营销方式、财务管理的革命,财务软件向网络化、管理型发展,迫切需要会计人员掌握必要的网络和应用软件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