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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精选(九篇)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1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的合作模式

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根据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将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之间的合作模式可以分为两种,即完全劳务分包模式和劳务借用模式。

1.完全劳务分包模式

在完全劳务分包模式中,劳务分包公司根据总承包商提供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和施工规范等文件,向总承包商提供完成项目全部劳务工作的合同金额,双方协商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该模式下,总承包企业负责全部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采购,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与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和外方代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劳务分包商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技术和非技术劳务,商负责组织和管理现场劳务人员的施工,完成劳务分包协议中的施工任务。在完全劳务分包模式中,劳务分包商直接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总承包商根据协议向劳务分包商支付劳务分包合同款,不直接参与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与劳务分包商在现场的管理人员发生联系。1996年,在本人参与实施的我国援刚果(布)共和国某体育场维修项目中,总承包企业与国内的某建筑公司的劳务合作,就采用了完全劳务分包模式。

采用完全劳务分包模式主要有几项优点:一是总承包商从对现场劳务人员施工的组织和技术性工作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做好项目采购、结算和合同管理等工作。二是采用完全劳务分包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总承包商在现场的管理人员,如在援刚果(布)共和国某体育场维修项目中,总承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只有5人(其中包括项目经理1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物资采购员1名、翻译1名),劳务分包企业在现场的国内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达30人,施工高峰期的国外工人多达120人。三是该模式对于公司成长初期,公司内部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储备较少的工程承包企业,以及管理型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其优势尤为明显。

完全劳务分包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由于现场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由劳务分包公司在国内支付,往往造成劳务人员现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在工程抢工期阶段该矛盾尤为突出。二、现场劳务人员由劳务公司的管理人员直接领导和管理,一旦总承包商和劳务公司现场的管理人员发生矛盾,往往会造成劳务人员的集体对抗,使总承包商陷于被动。基于大局的考虑,总承包商往往向劳务分包商妥协。三、如果现场劳务人员对劳务公司内部的工资或奖金分配产生不满,往往会把情绪发泄在工作上,对总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由于总承包商很难直接干预劳务分包商的内部分配,对此矛盾,往往束手无策。

2.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的劳务借用模式

在劳务借用模式下,总承包商内部技术人员根据项目图纸和工程量等文件,确定项目施工所需技术工人的工种和人数,据此,以劳务借用的形式与劳务公司协商,最后签订劳务借用合同,并按所借用劳务的工种、人数和借用期限,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借用费用。在该模式中,总承包商同时与每个借用的劳务人员分别签订项目人员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劳务人员与总承包商双方之间的责、权、利。总承包商对所聘用的劳务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并按照劳务聘用合同和现场工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劳务借用模式中,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之间是劳务借用关系,与每个劳务之间是聘用关系。

2000年,本人参与实施的苏里南共和国某住房项目,总承包企与国内的某建筑公司即采用劳务借用模式。基于总承包商与该建筑公司之间的相互信任,具体操作过中,在总承包商确定了项目施工所需技术工人的工种和人数后,该建筑公司提供多个后备人选,由总承包企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面试和挑选,最终确定拟借用的劳务人员。

劳务借用模式的优点一是由于每个被借用的劳务人员均与总承包商签订项目聘用合同,直接由总承包商组织和管理,劳务人员的纪律性和服从性比完全劳务分包模式明显提高;二是由于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根据项目聘用合同和劳务人员现场的工作表现由总承包商直接支付,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高。

劳务借用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总承包商必须具有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否则,将出现现场管理混乱。二、总包商现场管理人员与劳务人员的合作是临时性的,相互之间有一个彼此了解和适应的磨合期,期间往往会出现各种矛盾。三、总承包商必须与劳务分包商建立起长期的互信共荣的合作伙伴关系。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的完全劳务分包模式合作一般不会长久,一旦完全劳务分包商通过总承包商的项目“借船出海”,在下一个项目中,完全劳务分包商就可能成为总承包商的平等竞争对手。而在劳务借用模式下,总承包商与劳务分包商往往能形成一种长期的互信共荣关系。

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的合作模式

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合作,在国际工程中是一种经常性的现象。国际工程承包中,大型工业项目或公共项目中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经常会超出总承包商的经验或能力,业主要求该专业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或施工经验的专业分包商来完成。根据专业工程合同金额的大小以及专业技术的复杂程度,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合作可分为专业工程完全分包模式和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两种。

1.专业工程完全分包模式

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专业工程完全分包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中,总承包商将整个专业工程作为一个合同包,完全分包给专业分包商,由专业分包商负责专业工程的物资采购,施工机械设备的供应,专业工程的施工人员的招聘,专业工程施工的组织和管理,人员工资和奖金的支付等。总承包商按照合同向专业分包商支付合同款,并负责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

2.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

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与专业工程完全分包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在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下,总承包商负责专业工程施工的物资采购采购,施工机械设备和设备的供应,并组织专业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商通过提供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对导。在专业工程劳务合作模式下,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合作实质上是一种技术服务合作。

一般来讲,当专业工程合同金额较大,技术复杂程度较高,施工难

度较大,甚至涉及一些专利或核心技术时,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多采用专业工程完全分包模式。反之,当专业工程合同金额较小,施工难度较低时,专业分包商不愿意为此发生过多的管理费用,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多采用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

在国际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个大型项目经常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工程,如前面提到的非洲某国体育场加固维修项目,工程结构加固采用粘钢加固技术,总承包商就粘钢加固的专业工程与国内某专业工程公司采用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由国内专业工程公司提供工艺技术并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同时,该项目中的电子显示屏和扩声系统,也采用了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另外,该项目中原体育场的灯塔照明系统由法国人建造,由于整个灯塔升降系统全部是法国人的设备,国内的技术和设备无法对其进行维修,如果全部更换,成本会很高;如果采用专业工程技术合作模式,法国人不感兴趣,最后,该专业分项工程采用专业工程完全分包模式,由法国的专业工程公司分包。

总承包商内部的项目联营体模式

国际工程承包中,总承包商经常以联营体的模式进行项目总承包。联营体(JointVenture简称JV)合作模式一般分为三种类型:契约式联营体(ContractualJV)、合伙制联营体(PartnerJV)和联营体公司(JVCorporation)。由于合伙制联营体多适用于一种长期性的商业经营活动,而且一般要求商业经营活动所在国有相应的合伙人法作为基础,所以,在国际工程承包这种以项目为特征的管理模式中较少采用。国际工程中,总承包商内部常用的项目联营体模式以契约式联营体和联营体公司为主。在国际工程的招标文件中,业主一般明确要求总承包商可以采用的联营体类型。

1.契约式联营体模式

国际工程中,总承包商的契约式联营体模式,一般由总承包商与设备供应商、专业分包商或者设计公司等,按照联营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分工和出资比例,按照协议的方式组成1+1、1+2、或1+3等形式的一种联营体。“1”表示契约式联营体模式中,一般要求以某一个联营体成员为核心,代表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对外联系。加号后面的“1”、“2”、“3”表示联营体中从属成员的个数。

在国际工程契约式联营体模式中,联营体成员之间共同签订项目合作联营体协议,该协议是契约式联营体模式中各成员之间合作的法律依据,协议规定了联营体各方在项目实施中权利、义务、出资、利润、担保、保险和亏损划分与分摊。在总承包商契约式联营体模式中,项目管理的最高机构是联营体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联营体管理委员会由各成员按照在联营体中的出资比例和责任大小来分配委员的名额,委员会组成人数一般为单数,设联营体委员主席一名,一般也包括商务经理、技术经理和财务经理等职务。委员主席负责联营体的对外联系、对内协调和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商务经理主要负责联营体对外的商务谈判、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技术经理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财务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财务管理。

2002年,刚果(布)共和国某水电站维修项目,由我国某工程承包公司与国内某水利电力公司,采用契约式联营体合作模式,联营体双方实现了各自在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上的优势和水电施工技术上的优势互补。总结契约式联营体模式在国际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和实践经验,应用该模式应注意的问题有几点:一、在联营体协议中,应当清晰地界定联营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处理好联营体各方对财务的共同管理,如设立独立账户等;三、建立有效的项目设备、材料、机械采购和监督机制;四、把工程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划分成技术工作、合同管理工作、项目采购工作等,明确在以上工作中,由联营体哪一方负责,另一方协作,并以此来分配责、权、利。

2.联营体公司模式

在总承包商的联营体公司模式中,联营体公司是各成员以顺利实施承包项目为目的,依据一国的公司法,共同出资并注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制有限责任的公司。总承包商的联营体公司模式,其运行机制和结构与公司基本相同。联营体公司模式与契约式联营体模式相比,前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担有限责任,而后者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以契约形式组成的联合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理论上讲,契约式联营体各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联营体公司模式的有限责任特点,可以将国际工程承包风险在联营公司与联营体成员的母公司之间进行有效隔离。

第2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1987年在鲁布革施工管理体制的冲击下,我国首次提出:逐步建立以智力密集型工程总承包公司为龙头,以专业施工队伍为依托,全民与集体,总包与分包,前方与后方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建筑企业组织结构。

九十年代初,又进一步提出:建立规范、合理的综合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推动一批大型骨干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使其成为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际一体化的龙头企业,成为带动建筑业生产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国际承包市场的主导力量。

十五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总承包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以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北京城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实施总承包管理,带动行业发展。表1对1999年不同级别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统计,由此看出,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一级企业产值占总产值44%,起主导作用。以北京城建为例,“八五”期间企业总产值年递增比例达20%以上。2001年总经营额达154亿元,总产值10亿元,其中实施总承包管理完成的产值35亿元,国外总承包额为2.5亿元,分别占总产值的34%、2.5%.另外,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国际承包额也逐步递增,见表2.

表1 1999年我国不同级别企业经营情况

表2 我国国际承包历年完成情况(万美元)

2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实践

2.1 建筑企业常用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2.1.1 项目施工总承包模式

由集团公司总承包部组建“项目总承包部”,代表集团公司对工程实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并负总包责任。所有分包单位都必须与项目总承包部签订分包合同,服从总包的统一协调、指挥、管理、监督。总承包部对“项目总承包部”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1.2 管理总承包模式

对于政治性强的工程或以集团企业子公司直接参与投标的工程,由总承包部组建“项目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对工程实施管理总承包,担负对业主承诺的合同义务,不承担工程成本盈亏指标,仅收取业主支付总包的管理费用。

2.1.3 项目部总承包模式

针对有些工程,总承包部组建项目经理部直接带施工能力强的劳务队从事施工总承包管理。通过不断实践施工总承包管理,不断改革,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总承包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北京城建为例,2001年实施总承包管理完成产值35亿元。1999年、2000年、2001年的总经营额分别为130亿元、139亿元、154亿元,年平均递增10%.

2.2 国内外常用的总承包管理模式

近几年,国内外常用的主要有八种总承包管理模式:平行承发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联合体模式,施工合作体模式,CM模式(FastTrackConstructionManagement),NC模式(NovationContract),BOT/PFI模式。我国开展总承包管理较晚,受投资体制的制约,国家没有形成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市场,业主仍然是自己成立基建班子,分别面对设计、施工,因此,多数企业实施的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少量工程采用了工程总承包管理和施工联合体模式及BOT模式。而其他模式,如CM及NC模式国内采用很少。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特点,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将成为主流总承包管理模式。如上海建工集团,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中华第一高楼———金茂大厦获得成功;北京城建集团联合上海建工、香港建设集团采用联合体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国家大剧院工程已初见成效。CM模式适用于工期要求紧的“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特大型项目。NC模式是业主完成初步设计之后转化式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BOT模式的特点是建设、经营、移交,是投资带总承包管理模式。

3 建筑企业总承包管理与国外的差距

2000年全球225家承包商统计,我国只有35家,占总数的15%,见表3;总承包额为53.838亿美元,占世界总承包额的4.6%;平均承包额为1.53亿美元;而美国有73家,总承包额为249.628亿美元,平均承包额为3.42亿美元;日本有21家,总承包额为88.016亿美元,平均承包额为4.19亿美元。排名前100位的中国企业只有9家,其中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分别是第19位、78位,见表4.可见,我国的企业平均承包额是很低的,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

表3 2000年全球225家最大承包公司营业额的市场分布 单位:亿美元

管理特点以日本为例:大成、清水、鹿岛、竹中工务店、大林组、熊谷组是六大承包商,这些公司,一般不拥有自己的施工队伍,而是充当总承包商的角色。经营特点是:①智力密集型的人才组织结构;②较强的科研设计和开发能力;③将企业国际化做为发展战略目标;④重视技术创新和员工的素质培养。其管理优势是:①灵活合理的组织机构,精干高效的管理班子;②重视发挥作业所所长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③细致的专业分包和严格的合同管理;④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全过程监督控制。

表4 2000年进入225家承包商排名前100位的中国承包商情况

4 我国建筑企业总承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1 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有误区

人们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认识不清,误解较多,主要是计划体制下各行各业各系统都有自己的基建队伍,在行业垄断、部门分隔的情况下,实施总承包阻力较大。有人认为:实施总承包管理是施工费用再加上管理费,是一种加大了管理费用的“扒皮式”总承包,总承包管理型公司是“皮包公司”等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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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现有人员素质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

土建专业技术、管理型人才多,但掌握新技术、懂英语、直接与国际交流的管理型复合人才少。在工程总承包管理实践中,土建部分一般不超过25%的份额。对于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深化设计、外贸、融资合作等方面人才更缺。

4.3 企业组织结构布局不合理。

我国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计划体制下受原苏联产业组织结构的影响,形成了企业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三重分割局面。很难形成专业化协作关系下的经济规模。以1999年为例:我国四种级别企业的数量比例分别为:一级5.0%,二级15.8%,三级39.2%,四级40.0%,形成了大公司不大不强,小公司不小不专的局面,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过多,导致在总承包管理这一平台上过度竞争,管理水平较低,而日、美两国的特大型企业比例一般在1%以下。

4.4 非市场因素干预多,没有形成二级分包市场

国际大承包商一般不具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总承包之后可能将大部分工程的不同专业分包给专业分包商。而我国规定: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在取得总承包任务之后,至少结构工程要独立完成,不能分包。这种规定是对我国大型建筑企业开展施工总承包管理,尽快占领国际市场的制约。另外,国内大型建筑公司,分包项目往往仅限于集团下属的二级公司,内部进行行政干预、保护,也是制约总承包市场的一个不利因素。

4.5 业主行为的影响

在我国目前体制下,业主类型较多,由于业主的建设目的不同,对建筑法、投招标法的运用理解有所不同。有些业主为避开有关法规的限制,把大工程解肢,进行分块,分段招标,这种情况很不利于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

4.6 重视项目法施工,忽视高层次总承包管理

项目法施工的实践,在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实践证明,当大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的总承包管理时,与单体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方式完全是两回事。由于一些大型企业对总承包管理模式学习、实践不够,忽视总承包管理研究,对国际承包商的惯例不了解,对WTO知识不了解,对总包与分包的责权管理不清楚,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然后,只能去做外国承包商的二包,甚至三包。

4.7 对国际总承包管理模式、惯例及法规研究不够

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条款,以及欧洲采用的建筑师负责制,使我国建筑企业对国际承包商管理的通用作法有了了解。并在国内一些大型重点工程已经应用,例如:国家大剧院工程,上海金茂大厦工程,首都国际机场工程,北京东方广场工程,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工程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面对加入WTO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对CM模式、NC模式、BOT模式、PFI模式了解很少,应用更少,对我国大企业面对国外承包商的竞争非常不利。

5 加强建筑企业总承包管理的方法及改进

5.1 组建特大管理型建筑企业集团

国有大型集团企业象中建总公司、上海建工、北京城建集团等,应进一步改革企业的组织体系,精简母公司,剥离以土建分包或专业分包为主的二级施工公司,使母公司成为以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人才密集、管理密集的特大型总承包管理型企业集团,加强调控和监管功能,重点做总包管理。二级企业要形成独立产权和资质的进行专业化施工的中小型民营化或民营参股工程公司。国家对这些大企业给予特殊政策,采用横向或纵向联合方式,尽快形成大而强的企业集团,重点突出,轻装上阵,在国内外与国际承包商抗衡。分包企业从二级市场择优选择,不背包袱。

5.2 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减少总承包企业数量

抬高总承包施工资质的标准,减少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数量,防止在同一平台的企业过度竞争。明确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只能承担与资质、规模相一致的工程。小马不允拉大车,大马拉小车也要制止。

5.3 顺理总承包管理机制,明确总分包责任

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首先要理顺总承包管理机制:集团公司是总包决策中心,总承包部门是总包经营中心,项目承包部是生产管理中心,分包单位重点抓好项目经理部管理。以合同为依据,明确总包、分包的责、权、利。树立总包对业主负总责,分包对总包负责。对分包单位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计划、管理、监督。对于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总包企业,除要做好总分包协调,监理协调外,还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协调工作:

①社会及周边环境的协调:主要是在项目前期协助业主疏通关系,完成规划、设计、报批等手续,搞好拆迁,七通一平及业主要委托的有关工作。

②设计协调:在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协调结构与建筑设计,在平面与立体空间上统筹安排各专业系统设计,并纳入总体设计方案。

③设备采购协调:主要是进口设备的外贸、报关、开箱、索赔等工作。

④其他协调职能:保险、保函、担保工作,对业主指定分包的技术判断,多币种报价,涉外人员的税金、护照等管理工作。

5.4 严格质量责任及总工期控制

依据总包合同,按ISO9000标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要求,总包要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树立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技术、质量管理的权威与责任,总包要做好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质量目标设计,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严格审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方案、质量设计方案,重点设备材料供应方案等。总包要制定总体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做好阶段性工期控制,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包的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分包工程工期控制计划。

5.5 重视工程索赔管理

按国际合同条款规定,索赔事宜应在发生28天内提出,分包要及时提供索赔文件,总包要对索赔文件进行审批,确定之后,总包向业主呈报。总包要重视与业主之间的索赔与反索赔,也要重视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反索赔与索赔工作。搞好索赔工作,是确保总、分包经济利益,确保质量、总工期控制的重要环节。

5.6 学习国外经验,培养复合型人才

研究美国、日本等国在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经验,结合中国建筑业的特色、强练内功,努力实践。中华第一高楼———上海金茂大厦,是上海建工集团以设计、施工一体化实施工程总承包完成的,取得了成功。另外,从三个层次做好建筑业复合人才的培养:政府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建筑公共管理C-MPA人才;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建筑工商管理C-MBA人才;项目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建筑项目管理C-MPM人才。

5.7 规范业主行为

我国已颁布《建筑法》及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总承包管理等法规,但目前管理力度不够,建筑行业应加快制定业主行业规范的制度研究,防止业主将工程切块、分块或分段招标。另外,逐步根治目前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索要回扣、拖欠工程款四种难于克服的病症,创造更多的机会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

5.8 在WTO条件下,政府要采取一定的保护政策

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在世贸组织协议的范围内,我国要有限地、逐渐地开放建筑市场。国家可采用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许可证制度或者对重点建筑企业进行补贴或保护,以避免境外企业垄断我国总承包市场。要正确对待WTO和经济全球化。许多实行全面开放、通盘与西方快速接轨的国家,往往会落入西方国家的圈套。我们决不能让西方大承包商将我国建筑业垄断,置中国企业于总承包体系的底层,充当二包、甚至三包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 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2] 中国建筑业年鉴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 叶毅,秦安民 项目法施工原理[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4] 张青林 中国建筑施工行业改革实践与走向[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5] 张海贵,吴根红 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M] 北京:金盾出版社,2001

[6] 梁钅监 国际工程施工经营管理[M] 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

[7] 阮连法 建筑企业管理学[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8] [英]弗兰克。哈里斯著,毛磊等译 现代建筑管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9] 马红,金香梅 世界建筑业管理惯例与中国建筑业应对WTO的对策[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第3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一、国际发达国家工程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设计一建造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设计和采购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它将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的模式变为各阶段通盘考虑的系统化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更加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发达国家建筑市场有近一半的工程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推广基于其内在的优越性。

(一)设计和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

设计阶段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环节。工程造价的90%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施工阶段影响项目投资仅占5%左右。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限额设计,通过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十分显著。在施工专业承包模式下,施工和设计是分离的,双方难以及时协调,常常产生造价和使用功能上的损失。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和施工过程深度交叉。能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同时,设计阶段属于案头工作,进行设计修改优化的成本是很低的,但是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确是决定性的。

(二)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建设周期和工程质量的影响

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同时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深度合理交叉,在设计阶段就积极引用新技术、新工艺,考虑到施工的便于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在施工前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对于缩短建设周期也大有裨益。

二、大唐工程公司在实施工程总承包过程中的现状分析

大唐工程公司定位高,办理了化工总承包二级和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经过两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有很多客观因素制约着公司的发展。

(一)业主行为

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业主是市场的主体,他们专业水平不高。同时,由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驱使,容易在业主班子内部形成多个利益主体。将工程肢解发包、指定给关系发包商,这些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行为的普遍存在。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产业结构失调首先表现为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强大经济技术实力的大企业少;另外。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活的专业公司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能力趋同的中型企业很多。数百家具有一级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都可以参加总承包层次上的竞争,体现不出各自的目标市场和优势劣势,造成了建筑市场竞争的混乱和无序。这种无序竞争加剧了工程发包领域的不规范行为。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对规范业主行为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失,对承包商垫资施工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承包商缺乏融资条件并承担很大的资金风险,对业主肢解工程缺乏明确规范。

(四)工程公司关键能力不足

我们工程公司不具备完善的总承包管理体制和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在咨询设计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合约管理能力、专业施工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资金运作能力和融资能力等关键能力与国际工程总承包商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三、工程公司发展方向探讨

(一)设置咨询部门,为业主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项目建设前期业主需要做大量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为投资决策提供较为扎实的依据。需要回答包括市场、建设规模、财务预算、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工作需要有相当经验的专家来完成,但大多数投资方都不是工程建设方面的行家,他们需要总承包企业协助其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因此,增加咨询功能对我们这样的施工企业打造总承包企业是非常必要的,它将为我们尽早参与项目提供了机会。美国的福陆丹尼尔公司正是凭借强大的咨询服务能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之一。

(二)设置设计部门。增强公司竞争力

如果一个施工企业没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说没有设计就没有总承包。国际惯例是接到工程必须深化设计,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设计人员肯定很难参与国际竞争。“边设计、边施工”的模式能够缩短建设周期、降低投资风险,越来越多地被业主采用,施工企业单纯的“按图施工”已经远远满足不了要求。

(三)适时调整业务领域。

国外工程公司的业务领域都很广,包括基础设施、铁路、公路、电力、石油与化工、机场建设等。这些业务都具备广义的建设项目管理特性,在管理的核心规则和流程上是高度相似的。业务领域广给企业带来的不仅是抗风险能力增强,而且促进了企业资源的共享,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产出效率。业务领域的拓展需要做好资质就位工作,我们要由现在的二级资质为基点,按照一级甚至特级资质的标准在日常工作中要求自己。积累业绩、培养人力、提供整体能力。同时我们要进行经营战略的调整,如收购咨询公司及设计院,办理资质以外的管道及锅炉等压力容器资质,为公司拓展更多的工程领域。

(四)建立人才战略机制

第4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关键词]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概述

我国对项目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在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施工单位作为承包商的作用就是进行单一的工程施工建设。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合同条款),使我国企业对国际承包管理的通用作法有了一些了解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工程实践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我国加入WTO,为了尽快适应国际承包市场的需要,与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相接轨,不同形式的总承包项目管理越来越多的得到了采用。目前,总承包项目管理可概括分为三种形式: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

1.1 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

这是只在工程施工阶段对业主负责的项目管理,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等。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结构包括施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总包对分包实行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

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是对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进步,管理范围从“施工”扩大到“工程”,增加的内容就是“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所做的工程设计只做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而总包施工单位依据初步设计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是“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管理模式。

1.3 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

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是对工程总承包的进一步扩展,在这种模式下,业主仅需对工程管理的关键问题进行决策,其余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公司执行。

2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对于该模式,业主只选择一个施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可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将专业工程和部分分项工程发包给分包商。施工总包商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的施工责任,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分包商对总包商负责,并接受总包商的监督,与业主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笔者所在单位是一家由大型国有施工企业刚刚改制而成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对于目前所承接的工程,正在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理论结合实践,对该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2.1 总包单位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存在弊端

目前,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往往实行“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作业队”的四级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庞杂,管理层次重复,管理职能交叉,项目经理部作为工程的直接管理者,相对“固化”,责、权、利关系不明确,严重制约了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运做。本该属于项目部的各项职权经过公司、分公司的层层“过滤”,到项目经理部已所剩无几,致使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难以放开手脚,开展正常的工程管理;项目成本管理的滞后,极易造成项目的“前盈后亏”或“明盈暗亏”,从而最终导致企业整体亏损;绩效考核工作的缺位或不到位,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项目部管理人员缺乏责任感和危机感,工作能动性差,这些因素都将导致总包管理工作的效率低下,达不到预期的效益。

2.2 对总包管理模式的认识不清

许多人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模糊不清,误解较多。认为总承包管理就是施工费再加一笔管理费,是加大了管理费的“扒皮式”承包方式,是“皮包公司”承包行为。“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理念未得到根本性的理解和贯彻。

2.3 监理、设计单位介入深度不够

国内现行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监理单位大多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而对项目成功甚为重要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几乎没有涉及,可能导致因业主的决策失误而造成资金浪费;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范围过于狭窄,一般不介入项目的施工阶段,从而造成设计与施工严重脱节,设计变更多,增加项目的投资。

2.4 业主存在不规范行为

由于业主建设目的、筹资方式的不同,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同,导致有些业主为避开其限制,把大工程进行肢解、切块和分段招标,出现了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随意分包、拖欠工程款乃至索要回扣等现象,很不利于总承包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5 缺乏高层次管理人才

复合型人才缺乏,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单纯的土建专业人才多,而掌握新技术、懂外语、知法律和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则严重缺乏,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2.6 现行法律、法规对总承包模式的推动力不足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脱胎于计划经济,加之总承包主导地位不明确,导致传统管理模式依然占绝对比重。在有关建筑法律框架体系中,仅《建筑法》提及“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但因其刚性不足和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实;之后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对“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的说法,缺乏明确解释与界定。客观上由于法律的推动力不足使得该承包模式难以在我国迅速成为工程发包的主流模式。

3 对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化探讨和合理化建议

3.1 总包企业可以实行“直属项目经理部”模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直属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由总公司(集团公司)直接选派或竞争上岗,由总公司下达“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部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所承接项目的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全部责任,并行使以下职权:

(1)人事管理自:项目部有权自主配备管理班子,项目经理可以在公司内部选聘各类技术人员,并签定聘用协议,项目经理有权对项目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2)作业队伍选择权:项目部承接工程后,可在公司内部的劳务市场择优选择作业队伍,签定协议,进场施工,对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项目部有权依据有关约定予以清退。

(3)项目经营自: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部有权与业主及有关单位部门洽商施工合同及工程索赔等相关事宜;项目部拥有承建项目的施工生产指挥权、技术质量管理权、施工进度控制权、建筑材料采购权以及项目成本核算权等权利;项目部有权决定完成各项承包指标后,剩余利润的分配和本项目成员的薪酬及奖励办法。

只有项目部拥有相应的自,才可以灵活的协调各方关系,进行总包的项目管理,同时也调动起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团结一致,把工作做好,达到理想的效益。

3.2 明确施工总承包管理机制和管理责任

以合同为依据,明确总分包的责、权、利。总包对业主负总责,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分包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计划、管理和监督。对于总包,除要做好分包和监理协调外,还要做好四方面的协调工作,即社会及周边环境的协调、设计与现场施工的协调、设备采购的协调和其它职能的协调。只有理顺总包、分包、监理和业主四者关系并清晰各自的责、权、利,才能真正树立“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的管理理念。分包单位则要根据分包合同规定,派驻分包项目经理和劳务作业队,接受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的计划、组织和协调。总包单位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合同、造价、索赔、计量、信息和联系材料供应等工作,全权处理与业主的经济关系,为分包单位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并对业主全面负责,配合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及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方面的控制。

3.3 加大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服务范围

由业主派出代表与业主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咨询)工程师组成工程项目部,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宏观控制,主要发挥其在项目决策阶段的作用,以避免单纯由业主决策而造成的失误;加大监理单位对项目设计阶段的介入深度,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设计进行全过程控制,以防止设计单位的不规范行为;拓宽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范围,通过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来承担部分施工监理工作,并根据施工的具体实施情况对设计做出及时的优化,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3.4 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业主行为

目前建筑市场“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手段,确保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能够纳入法制轨道;要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充实与修改,把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规定凡符合工程总承包标准与规模的项目,一般不得平行发包或化整为零,否则视为违法。建筑行业应加快制定规范业主行为的制度,逐步根治目前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随意分包、索要回扣、拖欠工程款等几种难于克服的顽症。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二点:

(1)业主责任问题。由于所有权和机制上的各种原因,业主真正关心的或在决策时实际考虑的,往往不是项目的最终效益,而是上级的意志、自己的政绩和利益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浪费和腐败,间接后果是项目效益降低,造成大量无效投资,根本原因是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2)业主素质问题。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有最大的决策权,决策正确与否取决于其素质。作为业主应具备必要的项目管理知识,了解四大控制,懂得项目费用不一定越低越好,进度不一定越快越好,质量不一定越高越好,应用最终创造效益来衡量和决定项目合理费用、合理周期和合理质量。当业主盲目拍板一个不合理的费用、不合理的周期或不合理的质量标准时,往往会适得其反。业主的项目管理涉及到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设计和承包商的选择、项目的协调和控制、项目的合同管理等诸多方面。业主既不要过多干预专业化公司的管理行为,也不能放弃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

3.5 培养复合型人才

当前,总承包管理作为一种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还有待不断总结和提高。要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首先要充分学习、研究国际先进的总承包管理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不断的实践创新;其次要从三个层次来培养复合型人才:政府重点培养建筑公共管理C—MPA人才;企业重点培养建筑工商管理C—MBA人才;项目部重点培养项目管理C—MPM人才。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大量培养既具备坚实专业知识水平,又具备很强专业法律知识、外语应用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技术管理人才。

3.6 增强配套协作能力,提升总承包管理水平

施工企业要加强总承包能力,必须调整经营结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整体实力,提升对大型和特色工程的总承包水平。在加强总承包能力同时,要重视向多元化发展,根据市场需要,积极向主业的两头延伸,积极发展设计、监理、地基、钢结构制作与安装等专业化配套能力;组建装饰、智能化、物资、机械租赁公司,使这些专业公司成为主业的依托,形成与主业相配套的产业结构,提高资质等级,与总承包资质相配套。各专业公司要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素质,使之成为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坚实基础。

3.7 积累经验,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过渡

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中,要积极主动地为业主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使业主相信自己的管理实力和综合配套能力。在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的全方位管理,把总承包商的责任落实分解到各个分包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环节中,做到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施工。要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班子,充分利用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关键时刻,能抽调精兵强将,调动总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机械,确保各关键工序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整体实力。通过实施施工总承包,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地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过渡,即从立项、征地、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到联动调试,最终交钥匙移交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管理。

4 结束语

项目总承包管理在我国实行已近20年,极大地促进了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单一的施工项目管理向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提升,必将为中国建筑业加快国际化进程,在国际承包市场发挥更大的竞争力而做出新的贡献。实行总承包管理是当前国内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立足、发展、实现国际化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项目总承包模式》孙继德土木工程学报,2003.

[2]《国际工程承包总论》汤礼智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2000.

第5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关键词:“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混淆、区分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在工程实践中常常出现“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混淆的现象,导致打官司情况的发生。举个工程实例来讲,有A、B、C三家公司,A公司为发包方,B公司为总承包方,C公司为幕墙专业施工分包方。A公司将工程以总承包的方式发包给B公司,A公司又以分包的方式将幕墙工程分包给C公司施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C公司所施工的幕墙安全管理混乱及进度拖后等现象,A公司不满意,A公司在多次催促B公司履行总包管理义务和C公司履行专业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要求未果的情况下,以B公司为第一被告、C公司为第二被告向法院提起请求两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原告A公司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B公司收取“总包管理费”,但没有履行总包管理职责为由要求其与玻璃幕墙专业施工单位的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第一被告B公司则以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合同当事人并非是B公司为由而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B公司收取的“总包管理费”的实质是什么?其是否需要与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二、“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区别

区分这两个概念的关键是这个分包是谁找过来的,有二种情况:

一是总包自己找的,那样的话,本身总包就应该向分包收取管理费(包括配合费),当然在总包和分包之间的签订的合同中应当约定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其它分包的职责和界面,该费用与业主无关。

二是业主找来的指定分包,价格是业主和分包定的,但因为合同的关系,分包单位必须归总包管,这样就产生了总包服务费,如果业主与总包的合同中有总包服务费的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那业主与总包协商出来的总包服务费应当由业主出钱,当然业主也可以把该费用打在指定分包的总价中,由指定分包向总包支付。

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向分包提供场地、住所、办公、水电、建筑垃圾清运等工作以及总包管理等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5%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具体配合事项由工程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协商确定。分包方使用总承包方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施工配合费只计取税金。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所约定的主体和取费的形式相同并且取费比例相近,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二者容易混淆,甚至正好相反,以至于当需要配合的专业工程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其实对此应该明确加以区别的,总承包人收取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总承包人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是否有发包权,若有,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有管理的义务,则收取的费用无论如何,其性质是总包管理费;若无,则对该专业工程项目无管理的义务,其性质仅是总包配合费。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收取的费用性质属于总包管理费,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收取的费用性质是总包配合费,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则总承包人仅对履行配合义务的瑕疵承担责任,而不存在与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当总承包人具有发包权时,总承包人就必须对分包工程负有管理的义务,所收取的费用就是总包管理费,而这时总包管理费收取的对象应该是分包人而非发包人,总承包人如果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就必须与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共同就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当总承包人不具有发包权时,总承包人就无须对分包工程负有管理的义务,所收取的费用就是总包配合费,而这时总包配合费收取的对象应该是发包人而非分包人,总包人如果只收取总包配合费就无需与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连带责任,仅对履行配合义务的瑕疵承担责任;而当发包人就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指定分包)约定,总承包人既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又收取了总包配合费时,那就要求总承包人不仅要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切实做好对分包工程的所有配合工作,同时也不能再向分包人另行收取总包管理费了。

总包管理配合费,是按照合同从属关系确定的。属于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这主要是分包单位一般都要使用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工具、交叉施工对总包的影响、分包施工用水用电及人员食宿、必要的施工协调等费用原因。所以,总包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是合理的。

三、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清楚的看到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为两个概念。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总包管理费只有在分包单位由业主指定的情况下,并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业主与总包单位在合同里明确计取总包管理费时才能支付。总包单位自己找的分包单位业主无须支付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在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脚手架、图纸、电源点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确约定时才由分包单位支付。其实如该专业工程项目不属于总包范围,则无论总包人以何名目收取配合费,总包人对该专业工程项目都无总管理的义务。所以此时,总包人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综上,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专业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总包范围。

第6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项目实施运用代建制在美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并且代建方式随着市场的需求变化而不断发展演变。根据美国“设计一建造”学会2000年的报告,采用设计一建造总承包合同方式的比例已达到30%,并预计2005年将上升到45%。国际上项目代建制的运用已十分普遍,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型工程公司主要业务形式均为项目代建服务,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占60—8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占5—15%,项目组织实施委托专业性公司运作已是一种通行的做法。我国在1999年4月,专务项目管理的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上海市计委委托组建上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筹建处,全过程项目实施,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运用代建制的试点。2000年3月,上海重大市政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研究通过鉴定。2001年4月,由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大连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按照BOT的方式负责对大连路隧道项目的实施。2000年上海市正式向境内外投资人开放高速公路投资领域,到目前已完成招商项目11个,总投资达268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50%左右,这些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管理运用代建制,由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承担,大大提高了建设管理水平,有力地保证了投资人的利益和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2002年5月,宁波市政府公布了《宁波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200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制暂行办法》。由此可见,项目代建制在我国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新起点,已经经历了起步探索阶段,正在不断完善,逐步推广。项目代建制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主要应用模式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两种。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1、设计—建造总承包(Design—Build),即(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造,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D—B模式是一种项目组织方式。业主和设计—建造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和项目融资。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2、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Turnkey,即EPC/Turnkey):EPC/Turnkey方式是指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这种方式的总承包商在试运行阶段仅承担技术服务,而不象交钥匙总承包(Turnkey)那样对试运行承担全部责任。设计—建造或EPC交钥匙的合同结构是业主首先招聘一家专业咨询公司研究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业主只需以总价合同为基础,选定一个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选择咨询设计公司和分包商。如果是政府的公共项目,则必须采用资格预审,用公开竞争性招标办法。采用设计—建造或EPC交钥匙承发包模式的优点是: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业主可得到早期的成本保证。其缺点是:业主无法选择设计人员;设计可能会受到施工者利益的影响,由于主要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因而可能工程的造价较高。为了帮助工程监督、检测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二种模式为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托管),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与服务。工程项目委托管理的主要方式有:1、项目管理服务(PM),即工程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在项目的决策、实施阶段为业主编制相关文件,提供招标、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管理和服务。英国建筑师协会将项目管理(PM)的定义为“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P)和项目控制(PC)以达到项目的费用目标(投资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即PM=PP+PC。项目管理(PM)分为业主方的PM、设计方的PM、承包方的PM和供货方的PM四种类型。其中业主方的PM起主导作用,本文所指为业主方的PM。项目策划(PP)从内容上来说主要包括目标论证、目标分解、组织结构策划、工作流程策划、合同结构策划、风险管理策划等。项目策划以时间划分包括决策期的策划、实施期的策划(又分为进度策划、投资策划、质量策划)及经营策划。策划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项目控制(PC)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具体来说,项目管理服务(PM)是指工程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程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报酬和承担一定管理责任的服务方式。2、项目管理承包(PMC),即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总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设计、采购、施工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全面管理。PMC是受业主委托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的项目管理承包商,PMC管理模式分成两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为定义阶段,第二阶段为执行阶段。在定义阶段,PMC要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提出一定的合理化建议;根据有关标准、类似项目的成本资料与经验做出投资预算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参考;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工程设计、采购和建造的招标书,确定工程中各个项目的总承包商,视不同的项目总承包商可以是EPC或设计—建造。在执行阶段,由中标的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详细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PMC在业主的委托管理合同授权下,进行全部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直到项目完成。在PMC介入的各阶段,PMC要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业主则派出少量人员对PMC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PMC的报价组成多数为工时费用部分、利润部分和风险金部分之和。项目的最终决算要同在定义阶段结束时批准的预算相比较,若节约了则按PMC约定的分成办法就节约部分初步计算,再按项目的可用性、性能、工期三个方面的指标考核而得最终奖励额;若超支了,则要按协议约定承担罚款,直至罚没PMC的全部担保金。由以上可知,仅仅是节约了,PMC并不一定能拿到应分成比例的节约奖,还同时必须满足其它要求,否则仍存在风险。可见与PM模式相比,PMC服务方式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是一项高风险、高回报的服务。总之,PM/PMC是指咨询公司代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对设计、施工、监理是处于管理者和协调者的地位,咨询公司与业主之间具有更密切的关系,能够更充分地反映和贯彻业主的意图,并且使业主接收到合理的建议和决策信息,更有利于业主做出合理和正确的决策。

第7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关键词】管道运输 EPC管理模式 长输管道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简介

1)前言

EPC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工程承包和管理模式,在大型施工工程中得到了较多的采用。这种管理模式的实施在项目管理三要素(进度、费用、质量)控制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工程总承包(EPC)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式之一,所谓工程总承包(EPC)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EPC工程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项目承包商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与控制,保证按合同约定期完成项目,并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EPC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是整个EPC项目管理的龙头,项目实施中其他计划依据进度计划编制而又相对独立执行各自的计划管理,各类资源的投入均以进度计划为主线展开进行,进度计划管理是EPC总包项目管理的基础。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EPC/Turn Key)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等工作,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

采用这种方式时,按国际通行方式,施工采用分包的方式,只作施工管理。亦有在采用EPC/Turn Key承包方式前,先签订工程立项阶段的工程咨询合同,包括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待工程立项批准后,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二是比较简单的工程,如一条机械生产线,或者专业化的公司,建筑装饰专业公司也有采用这种承包方式。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

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这是我国当前各行业设计单位采用比较多的一种工程总承包方式。从调查统计数据分析,这种承包方式约占总合同数量的50%。这种方式的总承包商在试运行阶段仅承担技术服务,而不象EPC/Turn Key那样对试运行承担全部责任。

3)设计加采购承包方式(EP) 在EP的承包方式中承包商只负责设计和设备采购。调查数据分析显示,这种方式只占总承包合同数量的6%左右,分布的行业无规律,主要取决于业主自身的项目管理能力。

4)设计加施工承包方式(EC)

调查中还有设计为主体并施工(EC)一体化承包方式,这种方式与EPC方式相比,是承包商不承担设备材料采购,它约占总承包合同总量的10%左右。这种方式的出现是由于业主采购能力比较强或者不愿意把采购交给承包商。

5)设计加建造承包方式(DB)

根据调查,部分民用建筑设计院采用设计并建造的DB承包方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部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52家甲级建筑设计院和工程公司创造的近50亿经济效益中,一部分是采用这种工程承包方式取得的。

长输管道施工的特点

长输管道施工有其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所不同的特点:

(1)管道工程量大,线路长。

长输管道施工具有跨地区、高强度、移动性、无依托等特点,这导致长输管道施工和其他施工项目相比较工程量比较大。管道线路长,途径省市多,各地对建管线的认识不一样,征地和工农关系是一个难点。 (2)多点施工的信息传递困难,组织协调工作难度大

传统的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全部集中在现场,通过每月的计划会,每周的调度会,高峰期每天有协调会,使整个管理系统运转顺畅,当天问题当天解决。但管道工程在几百或上千公里同时开工,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都不适用,如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大的方案变更,必须立即处理。此外,管道基本都是埋地敷设,属于隐蔽工程,过程管理尤为重要,如果带着隐患就把管道埋在地下,后果将不堪设想;参建管道建设的设计勘察单位、多个施工单位,要保持信息往来畅通,指挥系统机动灵活,协同工作到位,必须采取新的组织方式,借助大量现代通讯工具,建立一个严密的组织指挥系统。

(3)物流配送难度大

管材就要数万吨,还有大量设备和其他材料,管道施工与其他工程不同,其他项目的物资都集中到一个地方,而管道的物资必须分配到全线近千公里,这些物资必须通过火车运输到各中心站,再用汽车运输,上到施工作业带,需经过不同车型多次倒运。

(4)特殊的施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难

管道施工都在野外,远离城市,偏远施工现场的事故,运输途中的设备、人员安全和医疗保障受到极大限制,缺乏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条件。

3、EPC项目管理模式在长输管道工程建设的应用情况

管道工程作为中国石油第一次实施EPC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建立了以业主为核心、以EPC项目部为主体、监理代表业主对工程行使管理权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属于PMC+EPC模式。

由于是第一次在中石油内部开展EPC项目总承包,多数参建队伍不熟悉EPC总承包模式,为了使参建各方了解新模式和在这种模式下的工作方法,管道项目业主、监理、EPC三方经过多次研究与讨论,共同编制《管道工程项目协调手册》,并应用于工程建设中。《项目协调手册》确定了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工程建设目标,规范了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职责范围、工作界面、工作流程与工作程序,建立了文件信息系统。确保了管道成品油和原油系统工程建设。

管道是中国石油第一次实施EPC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在保证管道工程EPC项目管理高效有序运转的过程中,各参建单位通过团结和谐的项目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了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整体优势,项目业主、监理、EPC项目部和全体参建分包商戮力同心,共同开创了集团公司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崭新局面。

4、结束语

在长距离管道施工项目管理中,EPC项目管理模式还是一个新兴的产物,需要在实施过程不断地探索和完善,面对管道建设迎来了高峰期,采取EPC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是切合我国国情的、成功的项目管理模式,并已在国内其他石化项目上得以应用和借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国内长输管道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将会不断地改进,逐步与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接轨。

参考文献

第8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根据建设部20xx年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建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在实务中称为挂靠现象。所谓挂靠行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即挂靠企业)或个人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即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违法行为。

挂靠的特征: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这是挂靠的最重要的特征。

(3)被挂靠企业对施工人不实施管理,收费不管理

(4)形式上合法,容易逃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

强制招标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2条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第9篇: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文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前期工程;施工策划;过程管控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09-0186-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6.09.092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超大型建设项目,在组织施工时,建设方为了便于管理,往往选择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发包。总承包商肩负起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管理的任务。京新高速临白段(阿盟境内)LBAMSG-2项目由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施工总承包,自2015年4月底开工以来,京新高速总包部带领各参建单位,紧紧围绕“三高两创一确保”总体管理思路,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克服现场工序繁多、夏季气候炎热、大风沙尘严重、水电供应困难、特殊时段多等困难,截至10月完成施工产值40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年度施工任务,为京新高速的最终通车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文通过探究京新高速公路的项目管理经验,为后续施工以及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指导和借鉴。

1 施工总承包管理概述

施工总承包管理是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等任务全部发包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通过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法律规定许可范围内,将工程按部位或专业进行分解后再发包给一家或多家其他经营资质、信誉等条件符合要求的分包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管理的主要特征是: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目标控制、节点考核;运行机制是总部宏观调控,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力量协调;管理内容是四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三管理(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通过多年的运作与探索,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已经初步建立了施工总承包管理体系,培养了大批适合施工总承包管理的优秀人才,提高了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整体水平和综合能力。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能够有效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水平,受到了业主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普遍青睐,在行业中的推广不断扩大。

2 项目概况及工程进展情况

2.1 项目概况

京新高速临白段(阿盟境内)LBAMSG-2标段位于阿拉善盟境内,包括主线352公里以及乌力吉口岸连接线62公里,合同总价值86.91亿元(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内容涵盖主线及连接线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机电工程(收费、监控、通信、供电、照明)、沿线设施(交通安全、养护、服务、房建)及绿化环保等全部工程以及LBAMSG-1标段(由中建股份施工总承包)主线范围内除硅芯管道之外的所有机电工程及沿线设施(交通安全、养护、服务、房建)。

2.2 工程进展情况

总包部按照“抓中间(路面)促两头(路基和其他工程)”的管理思路,以确保路面施工节点工期为主线,倒排路基、桥涵施工工期,全面组织各路基、涵洞施工段落的有序和均衡生产。同时紧抓水、电、地材等物资供应,加强与各界面接口协调,为现场生产提供了基础保障。全线控制工序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路基交验工作已接近尾声,涵洞、通道等结构物及桥梁下部结构全部完成,房建土建主体基本完成,路面底基层完成设计总量的60%,路面下面层试验段全部完成,路面完成总量的23%,全线已全面转入桥梁架设及路面施工阶段。

3 施工总承包管理经验探究

3.1 重视前期、跑步进场、迅速形成生产能力

2015年2月,总包部及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进驻现场,积极组织人员、机械、材料陆续进场。3月底,全线驻地建设全部完成,管理人员全部入驻现场并达到办公条件,施工便道基本满足生产需要,砼拌合站、试验室基本建设完成并达到使用条件,通过行之有效的施工筹备,4月份全线实现了全面开工生产大干局面,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2 统筹安排,超前部署,科学组织施工

总包部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年初先后编制完成《项目总体工作计划与安排》《项目管理总体策划书》《项目总体工期筹划》和《项目总体指导性施工组织》,“四个总体”清晰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总体及分阶段目标、实现途径和保证措施。同时结合现场实际,绘制完成“线路总平面图”“工程平面简图”“施工关键节点图”“总工期计划柱状斜率图”“水、电、地材情况示意图”共五张图表,对全管段线路走向、途经区域、水电料资源分布及获取方式、总体工期安排、施工段落和作业面划分、施工作业方向、关键节点目标、各专业开完工时间等进行了整体规划和详细部署。同时,依据《项目总体工期筹划》,对重点工序编制专项施工计划,如梁板预制专项计划、路面施工专项计划、房建施工专项计划等,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合理调配资源,为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保障。

3.3 细化节点,过程管控,实现稳产、高产和均衡生产

结合里程碑工期及年度计划,总包部年初制定了关键节点(A类9个)及重要节点(B类24个),并下达年度节点任务书,同时将年度计划分解到月、月计划分解到周,通过战役计划会、月度生产会、周交班会、生产例会及现场专题会,对各项目部的节点目标完成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和督导,过程中严格监管各项目部的施工生产进度,根据项目部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启动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的工期预警机制,分别要求项目部领导驻点集中解决问题、三级公司派驻主管领导现场解决问题、二级公司派驻工作组进驻现场,直至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通过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严管严控,避免了事后补救现象的发生,有效促进了工程的顺利推进,并形成了稳产、高产和均衡生产局面。

3.4 狠抓关键,严控短板,全线施工生产平稳推进

通过强抓施工生产的三个重点,即水稳连续均衡施工,有效促进路基大段落成型和台后涵背回填进度;梁板预制稳产高产,有效促进墩柱施工和架梁进度;沥青路面施工准备重点,有效促进水、电、碎石、沥青四大资源难题的破解进度,从而达到路面水稳层连续施工带动路基连续成段、墩柱集中成片、梁体预制高产、房建全面开花的生产局面,全线施工生产平稳推进。同时,总包部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部的帮扶与管控,对出现问题的项目部实行总包部人员包保制度,现场驻点,召开现场专题会,分析进度滞后原因,及时制定专项措施,帮扶项目部解决问题,并盯控项目部执行总包部施工指令情况,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有效促进了项目部逐步扭转被动局面。

3.5 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扎实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总包部在京新高速建设全周期内开展“四大战役”劳动竞赛活动实现决战决胜,通过“月度考核,战役评比,集中表彰”的方式对各项目部的施工产值、重点工程形象进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现场管理、验工计价及施工内业资料质量、物资管理、环境保护、企业文化及团队建设、精细化管理9个方面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力争通过“三严三保”实现“双创”,即通过严格管理、严谨服务、严格考核,保安全质量、保计划指标、保合同履约,创造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效益。在全线开展劳动竞赛的同时,针对第二项目部线长(121公里)、合同价值高(35亿元)、参建单位多(8个工程公司)的实际情况,总包部联合项目部针对其所属7个工区开展专项劳动竞赛。同时根据现场进展情况,分阶段开展安全、质量、里程碑节点、关键工序等专项劳动竞赛,这种“战役竞赛+专项竞赛”“大竞赛+小竞赛”的竞赛模式,有效增强了总包部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力度,极大调动了各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包部通过严格工期预警机制运行,严肃刚性考核和刚性问责,打造公平公正的竞赛平台,各项目部间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局面,各项目部的施工管理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全线项目管理水平整体上有所提高。

3.6 样板引路,创新护航,着力打造戈壁景观优质工程

总包部向全体参建员工灌输“质量至上,建戈壁滩景观工程”的质量管理理念,确立“按照鲁班奖标准开展工作”的质量管理总体思路,树立了“工程质量零缺陷”、争创内蒙古“草原杯”和“中国中铁优质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强力推行“开工必优、一次成优、方案选优、工艺从优、过程创优、罚劣奖优”的“六优”质量工作标准。全面执行内蒙古规范化和标准化施工要求,大力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样板引路,示范先行。在现场统一设置了施工作业牌,明确了各项施工工艺参数,路基严格按照“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施工。根据地域特点,先后在全线推行了取土场提前闷料、THC系列高速液压强夯机对台后涵背进行填筑补强、全包裹封闭式滴灌湿润养生、箱式蒸汽养生、智能张拉和智能注浆等施工工艺。开工以来,我标段工程质量整体优良,在9月内蒙古交通厅组织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中,路基密实度、结构物回弹强度、底基层取芯完整度、基层取芯完整度四项指标合格率均为100%,受到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

3.7 预防为主,执行为重,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总包部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所有工作的第一要务,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显性事故和重大隐患比照事故处理”的新要求,积极开展系统性和具有特色的安全管理活动。按照“一确保、两争创、六杜绝”的安全管理工作目标,逐级建立管理组织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管理网络。强力推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责任首见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的全员责任,形成“科学管安全、铁腕治安全、基础保安全、群众促安全”的良好局面,开工以来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

3.8 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物资供应满足生产需求

为保证物资供应及时,本项目实行集中统一与专业化采购管理相结合的采购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优势、总包部集中管理优势、中铁物贸专业服务优势,全线钢材、水泥、柴油、钢绞线、外加剂、桥梁支座、土工材料、沥青、矿粉、重油等16类主要生产物资实行集中采购,目前累计集采物资4.12亿元,采购成本比照内蒙古交通厅同期的公路材料信息价降低15.19%。针对京新高速自然环境恶劣、城镇分布稀疏、生活条件极其不便等困难,总包部联合物资供应中心在全线开展了“办公用品一站式采购、加满后备箱、亲情通勤班车、放心菜篮子、爱心快递服务站”等多项“情系京新”特色集采活动,日常生活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宾馆住宿、全线大型安全质量标识牌、工作服装等均实现集中采供,仅安全质量标识牌就由每块1540元降低为680元,集采成效显著。

4 结语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筑业作为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盈利的空间越来越小,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商,如何通过高水平的管理工作,做好工程的施工建设,最终实现工程如期竣工交付和实现盈利,一直是其面临的核心问题。工程施工总承包作为国家大力推广的一种工程建设模式,在我国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我国的工程总承包从无到有,发展迅猛,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是一项多层面、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工程质量的好坏、安全与否、成本高低等均是项目管理的体现,只有做好管理控制,才能实现优质、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搞好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施工工程发展的需要也是工程目标实现的保障。本文对京新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具体做法和管理理念做了简要探究,为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同时后续路面工程、交安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仍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探索,不断总结先进管理理念并付诸实践,科学组织生产,实现京新高速公路项目的决战决胜,为高速公路建设交出满意的答卷。

参考文献

[1] 游嘉奇.施工总承包管理难点及措施分析[J].山西建筑,2007,(8).

[2] 罗宏.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透视[J].施工企业管理,2007,(8).

[3] 王传超,陈浪.业主方对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管理探究[J].中国工程咨询,2013,(2).

[4] 张二伟,李启明.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J].建设管理现代化,2004,(3).

[5] 史传红.建筑总承包管理现状的分析与改进[J].中国市场,2015,(26).

[6] 赵东歌,陈建壮,秦新栋.库阿高速公路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实践经验[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4,(10).

[7] 卢尤,覃振伟,冼明洁,徐长春.浅谈工程总承包(epc)对投资、工期、质量的控制[J].广西城镇建设,2013,(8).

[8] 李之政,张怡.大型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若干问题研究与实践[J].施工技术,2009,(5).

[9] 徐晓东.发展工程总承包的困局及对策研究[J].建筑,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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