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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经济一体化精选(九篇)

地区经济一体化

第1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政府行为;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078-02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必然的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还很低,发展的速度还比较慢,尤其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行政区划存在矛盾和冲突。在现有的行政体制内,每一个行政区划就是一个政治经济实体和地方利益主体,这样就势必构成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影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区域统一市场和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必须优化地方政府的行为。

1 发展行政区经济给区域经济一体化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妨碍统一、竞争、有序市场的建立。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行政分隔,建立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当前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搞地方主义,大力发展行政区经济直接成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行政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企业竞争中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市场经济下的分权使地方政府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有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地方财政的责任,成为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但同时各地方政府纷纷采取地方保护的政策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企业,会以政府行为介入市场竞争,运用行政手段防止资源流出,从而限制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关部门发现,目前地方保护行为已经由过去禁止本地资源外流主要转变为限制外地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为主;保护手段则由直接下发“红头文件”为主转变为制定一些当地产品才具备的所谓的技术、质量、环保和安全标准,达到限制外地产品的目的;保护范围从产品扩大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各自制定所辖区的经济政策,为了自身利益封锁市场,导致“行政区经济”现象愈加突出,区域经济格局难以形成。

(2)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造成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化现象严重。地方政府的行为取决于拥有实际决策权的地方政府官员,他们追求的是政绩的最大化。而行政性分权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加强把地方政府培育成强有力的投资主体,同时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于是,在政绩最大化而又缺乏约束的条件下,各地方政府掀起了“投资热”、纷纷上项目、搞形象工程。各地方政府在效果上急功近利,热衷于周期短、效益快的项目投资,而农业、交通设施等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这就必然造成了重复建设、结构趋同和效益低下。

(3)地方政府的“反宏观调控”行为阻碍区域经济统一、协调发展。如果说地方保护主义是地方政府横向上对区域市场分割的话,那么,反宏观调控行为则是在纵观上对经济权限的限制。为了保证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统一发展,中央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政策,如产业布局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在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弥补市场缺陷,促进市场体制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利用自己能调控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对中央的政策予以“变通”,实行有利于发展本地区经济的政策。地方政府这种经济行为严重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地方的有效贯彻实施,不利于区域经济的统一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地方政府以行政区划为界发展“行政区经济”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一体化的障碍。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原因,不是行政区划而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异化。

2 打破“行政区经济”,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对策

(1)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有自己准确的角色定位,使地方政府从传统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当前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弱化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职能。

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是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框架下推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增进当地居民的利益。地方政府应该通过提供各种公共物品,间接地达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不是直接推进当地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摆脱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的做法,尽快退出经营、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建立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各种社会事务不断增加,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必须迅速、有效地增加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

在地方政府与企业关系上,地方政府不应该对企业进行直接的管理与控制,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市场经济环境的“游戏规则”和公平的竞争机制。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区域经济指标的、重大竞争性项目的落实来对企业进行宏观的指导。地方政府还应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当地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有效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契约机制来确立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委托-关系,努力克服自身的“准市场行为”,减少各地行政力量对企业的控制。

地方政府应大力发展第三部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治理和服务社会。第三部门的发展使转变政府精简和职能转变变得容易。由于社会的复杂化,地方政府必须缩小职能范围,做好自己的应做的基础性工作,而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组织性、自愿性等特点成为地方政府理想的合作者以及地方政府分离出去的职能的承担者,可以代替地方政府对企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提供服务等。地方政府要加快向社会组织转化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将政府目前所承担的技术性、行业性、服务性、协调性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合理地界定政府和社会的功能“边界”。这样就使地方政府摆脱了很多具体事务,提高宏观调控的和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效率,还能协调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由此,地方政府要在给予第三部门适当的资助和进行必要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治理社会和服务社会。

(2)加强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刚性约束。在当前市场作用还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在本地区内做出一些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大力发展行政区经济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原因除了一些制度性的因素外,还和地方政府的约束机制不力有关。为了规范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合理行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地方政府的刚性约束机制。

①法律约束。即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对地方政府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当前,随着地方政府职能的扩张,地方政府具有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力和手段,如果不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极易导致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非理。当前,造成我国地区垄断的主要原因则是缺乏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有效的法律约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应尽快制定出若干针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风险约束。在我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一般不必承担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成本。我国地方政府的官员作为中观决策者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机构的决策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企业的决策者必须对企业的生死存亡负责,企业的利润关系着决策者的前途,而地方政府官员的不必负担经济上的盈亏责任,个人的升降奖惩也不是依靠市场来评定,这就助长了地方政府在处中央和地方关系、地方与地方关系中的博弈心理。于是在发展区域经济中,各地方政府总是选择自认为对本地区最有益的经济行为,而不顾区域经济的整合发展。因此,在当前的体制转轨时期,必须构建一种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防止地方政府因风险约束不力而采取的博弈行为。

③组织约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必须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建立跨行政区的行政组织,避免各地区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实现区域经济的整体利益。当前,由于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并不到位,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必要组建由地方政府组成的跨行政区的经济协调管理机构,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使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向经济协调管理机构转移。比如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市场规划、重大项目决策方面的协调统一;统一规划和管理区域公共资源;统一进行开发项目融资和投资管理,统一规划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体系和生产环境保护与建设等。

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机制

在过宽的政府职能下形成的地方政府官员考核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地方政府发展行政区经济的原因。因此,要在“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下,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进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形成。

以往我国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考核中过分注重经济增长指标的考核办法,不可避免地导致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过分追求任期内直接的、看得见的短期经济效益,大力发展“行政区经济”,而忽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当前,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不仅要关注区域的经济增长的数量指标,更应该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社会效益、社会公正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应该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减少地区之间矛盾和冲突列为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以避免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地方行政的着力点和政绩考核的侧重点,唯有如此,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巩固自身存在的民意基础,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会有所转移,因此,地方政府的政绩考评的具体内容必须作及时相应的调整。

参考文献

[1]杨龙.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政治分析[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统一市场建设”课题组.中国国内地方保护的调查报告-基于企业抽样调查的分析[J].经济研究资料.2004,(6).

[3]姜德波.地区本位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第2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

国际分工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国际贸易又进一步加深国际分工,解释贸易的理论都是以阐释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比较利益理论。李嘉图认为,各国应致力于生产其相对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产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其相对具有较低劳动生产率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则表明,商品价格差异是贸易的基础,要素价格差异是产品价格差异的根源,各国应出口密集地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密集地使用本国所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二是新贸易理论。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人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动因之一,但该理论仅解释了要素禀赋具有差异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而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贸易是发生在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其一是着眼于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化,以边际成本递减作为生产分工与集中的理由,其二是用不完全竞争及其市场细分策略来解释这类贸易与国际分工,说明规模收益只要超过运输成本,生产应有集中化的趋势,并且市场规模越大、“学习曲线”效应越明显的行业,成本就会越低,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分工与选址,不再决定于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而是历史因素与政府政策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从以上理论出发,分析经济一体化在贸易流向与产业组织结构两方面对分工的影响,可以发现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效应:第一,市场规模效应。一体化以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降低,因而无论从市场范围还是消费者效应来说,都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的规模,相似要素可以更密集地使用,按照一国都趋向于出口在本国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产品的原理(克鲁格曼、赫尔普曼,1985),一体化区域将具有增加对区外出口的倾向。第二,市场竞争效应。贸易壁垒降低将导致区内市场竞争激化,减少寡头垄断,降低区内市场细分的程度,可以强制地带来经济效率的调整。第三,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分工的效应。市场规模扩大以后,企业可以通过做大规模降低成本,一些厂商能够从事更多的工厂专业化分工,减少每个工厂生产的产品种类,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出口与区域内进口替代的能力。以上三方面都将增加一体化区域的区位优势,增加一体化区域内部分国家的竞争优势,引起区内投资格局的调整与区外对区内投资的增加。

从贸易对分工的影响来看,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的分析有三个共同点:一是产品都是由一国国内的企业生产的;二是贸易保护的对象都是一国的产业、产品及其生产的企业;三是要素在地区间不流动。但如果以跨国公司的跨国一体化经营为分析背景,以上三点结论就需要重新推敲,国内有学者将跨国公司内中间产品的贸易、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的融合概括为贸易投资一体化现象(张二震、马野青,2002),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我们认为,分析贸易投资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可以以要素的跨国流动与各国同类要素的异质性为基础,当跨国公司实行跨国一体化经营时,跨国公司的管理、技术以及品牌都可以成为投入的要素,地区经济一体化降低了贸易壁垒,有利于要素与中间产品的国际流动,从而推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依据各国的要素差异进行不同的价值增值环节的选点布局,一国科技型、管理型以及高素质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价值增值环节大的生产投资与研发机构的建立,低素质低技术的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一般加工型生产环节的建立。贸易投资一体化使产品乃至产业失去了国家的界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不能再说是由中国制造的,但国际分工仍存在,不过分工不以产品、产业为标志,而以国家之间的要素差异为标志,以要素创造的价值增幅为标志。以这种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结果不是要素价格的均等化,而是其差距的扩大,如跨国公司专门将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价值增幅大的生产环节放在本国,而把生产的组装等劳动密集型工序放在中国,或仅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的技术应用中心,中国将专门成为成熟技术的生产加工基地,长期下去中国的知识型管理型人才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越来越大,造成人才培养的困难与人才的流失,进而掉入要素低水平成长的贸易陷阱。

对一体化国家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了区域内的市场,降低了区域内同类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增加了同类生产要素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人才的聚集,这都将增加区内的区位优势,提高以贸易投资一体化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层次。但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的生产选址将非常重要,使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落址于本国,通过对知识型人才的需求来实现本国有竞争力要素的持续增长,将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新目的。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不仅要有量,而且还要有质。

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国际经济学界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分析总是以一体化对新贸易格局的影响作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创立,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的理论被植入国际贸易的分析,因而投资效应的分析就以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作为基础,贸易投资一体化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行为主要还是以寡占反映战略为主,在方法上仍属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下面我们以这两个阶段为界分而述之。

二、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跨地区跨集团的直接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策略,从根本上来说将成为打破地区封锁抑制排他性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从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要素寻找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后,国际贸易的作用将是长期的基础性的。从贸易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投资的影响,出发点是一体化对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与福利的影响,理论基础基于比较利益之上的专业分工,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部门间或产业间的区域内部贸易的增长,市场规模以及规模经济都成为一体化收益的主要来源,经济特征相似的国家都可以在专业化分工中收益,从与一体化之外的国家贸易条件的改变中获益。分析一体化对贸易的影响,主要采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考虑关税、配额和其他贸易障碍降低后对相对价格的影响以及价格对贸易商行为的影响。由于影响相对价格的行为因素很多,如政策、收入等,因而不联系具体产业与产品是很难下具体结论的,但总 体的分析可以提供基本的分析方法与思路。

美国经济学家J·瓦伊纳于1950年提出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这两个基本概念,用以反映贸易对一体化的反应,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转移”与“投资创造”,用以反映外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区域一体化贸易流向的反应,由此奠定了这一领域的基本分析框架。

金德尔伯格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战略表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流向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和流量产生影响,形成投资创造效应与投资转移效应。投资创造是由贸易转移引起的,一般而言,关税水平越高的国家,一体化后贸易转移效应越大,该国将从成员国进口成本更高的产品,消费者获得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但国家失去部分甚至全部关税收入。如中日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中国可能以从日本进口汽车来代替从世界其他地区的进口,但别国厂商自不会坐以待毙,中国厂商也不能面对新格局而束手无策,由此形成的区外非成员国对一体化区域内的直接投资和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即为投资创造,区外的跨国公司在一体化内部建立“避税工厂”(Tariff-exempt factory),并向一体化市场供货,以维护其原来以出口方式占领的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使市场扩大与需求增加,为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一体化内外的跨国公司互相竞争以追求潜在的规模经济效益,也会增加在区域内的直接投资。

投资转移是由贸易创造引起的扩大了的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创造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成员国的数量,数量越大,表明市场越大;平均关税水平的降低程度,平均关税水平越是降低,同盟越可能趋向贸易创造;成员国经济的竞争程度,受保护的同类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差异越大,贸易创造效应越大。贸易创造的产生来源于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为从一体化经济中获取规模经济和专业分工的收益,需要进行生产的重组,由此引起区域内直接投资布局的调整与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区外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投资转移。

投资创造与投资转移根源于一体化的规模效应与市场统一效应,相对于区外国家而言,一体化内部的总收益无疑是提高的,尤其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工业的偏好,其收益更具有长期意义,但对一体化内不同的国家而言,其收益是不对等的,模型分析表明(Peter Robson,1998),一体化区域内产业在国与国之间转移是必然的,甚至存在产业全部向一国偏转的可能,因而认真研究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优势及产业分工趋向,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就成为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内容。

三、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由于生产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而进行的跨国投资战略调整,建立在地理意义上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概念的界限已变得模糊起来,因而以地理概念为基础的金德尔伯格的二分法就难以反映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全部复杂问题,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兴起,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以占领市场为导向的寡占反映战略就成为解释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这种方法着眼于一体化从哪些方面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其分析一般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依据,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的组合:第一,所有权优势。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具有某种垄断优势,以抵消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需增加的额外成本,一般业主的无形资产与规模经济都可能体现特定的所有权优势,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能力、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营销技巧、特殊的组织结构以及进入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市场的便利条件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制度学派认为企业作为一种科层组织,与外部市场相比具有减少交易成本的优越性,根据邓宁的分析,国际市场的失效主要有两类,一是结构性失效,如贸易壁垒的存在与无形资产的溢出效应影响外部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二是交易性失效,如交易渠道不畅及国际市场经营风险过高都将提高交易的机会成本,交易成本提高促使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第三,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来自东道国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如自然资源的禀赋、社会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环境,以及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政策所提供的优越条件等,这些因素不是跨国公司特有的,但跨国公司可以不断适应它,利用它。

将以上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合理清楚地解释国际生产的组织形式,所有权优势决定了“谁”来生产,内部化优势决定了“怎样”生产,区位优势决定了“在哪里”生产。而一体化从规模性、结构性与交易性三个方面增强了区域内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的优势。贸易壁垒的降低尤其是专用性资产、中间产品及要素流动壁垒的降低,提高了跨国公司内部化的能力,一体化后的区域市场是一个多民族、多国家的市场,具有文化、政策等多方面的差异性与复杂性,为区域内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国际经营的学习机会与条件,使一部分区位优势转化为所有权优势(Mira Wilkins,1991),一体化最为突出的还在于它凸显了区域市场的区位优势,拓宽了市场的范围,加大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提高了经济的抗震性,能使经济周期的波幅减少,周期拉长,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不确定性,对于一体化的小国来说,生产的种类可以减少,规模可以加大,生产的某种地理分工变得更自然,一体化产生的规模经济尤其有利于那些在大工厂中应用的重要生产要素,如某些类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也成为跨国公司对区内投资的重要原因。

将直接投资的增长与企业的战略对策结合的分析认为主要有四种形式的战略投资对策(Yannoponlos,1990):(1)防御性进口替资,也叫“桥头堡投资”或“跳越关税”的投资,是外部企业对一体化贸易转移效应的一种对策,反映了一个企业为维持在一体化经济中的市场份额从以贸易为基础的战略向以投资为基础的战略的转变;(2)进攻性进口替资,亦称出口导向投资,它以一体化对竞争效率、收入水平、增长和创新的影响为依据,投资的动机在于利用地区一体化所造成的市场扩大和需求增大的势头,是企业抢占市场进一步扩大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的一种战略投资;(3)重组投资,又叫合理化投资,即生产经营的布局按一体化后更自然的区位优势重新组织所进行的投资,因为贸易壁垒消除以后,各成员国的比较优势成为资源重新配置的主要依据,生产活动将向成本较低的地区集中;(4)寡占反映投资,指当地企业面对外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该地区,为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必须通过做大规模进行回应,从而刺激其通过直接投资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直接投资的效应,最主要在于强调它对工业效率的影响,这可能是比资源配置效应更为重要的一种收益来源,因为从贸易的角度所作的分析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内展开的,而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所作的分析强调的是以不完全竞争为框架,分析一体化对厂商竞争行为的影响。鉴于一体化后兼并与收购将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因而如何规范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垄断行为,就成为新的更重要的课题。

四、启示与结论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参与经济一体化必将有得有失,但一般总是得大于失,这是双赢、多赢的博弈,而非零和博弈,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体化分工的格局趋向,也是利益分配的重要导向,一国要从一体化中获得有益的分工,就要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以及竞争性要素的持续增长等几个方面来引导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向,从以上贸易与产业组织两方面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中国参与经济一体化主要应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依照传统贸易理论,中国是简单劳动力要素的供给极其丰富的国家,几乎可以说具有无限供给弹性,因而一体化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将有向中国集中的趋向,依照新贸易理论,生产也有向平均成本低的国家集中的趋向。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向别国开放市场也具有诱人的利益,当中国与东盟拟建立自由贸易区时,日本不无妒忌地宣称,为了享受中国对东盟出口的零关税,日本企业可能进一步向中国投资,为了同样的理由,日本可能将已或拟向东盟的投资转向中国(冯昭奎,2002),其实,中国与东盟 都大可不必为此而担心,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是存在的,但制造业的产品丰富多彩,千差万别,只要一体化内的商品比要素多,要素价格就有均等化的趋向(赫尔普曼、克鲁格曼,1985),如果其生产全向一国集中,则比较优势的天平将向另一面倾倒,况且生产同样的商品对要素的组合方式仍有差异,可以起到平衡各国生产要素供给的作用,东盟即使生产的种类减少了,但贸易壁垒的降低使中国辽阔无边的市场向他们优惠开放,从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运转来看,自由贸易的协定尤其有利于小国,因为他们的增长与繁荣有了更多的空间(Shyamalendu Sarkar,2001)。对东盟而言,中国是竞争者,也是有利的合作伙伴,其合作的空间将主要在制造业、电子、通讯等产业内部的分工与贸易,由于这些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最初的生产与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实证分析这些产业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分工布局将对资源的配置起导向作用。

2.处理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外国跨国公司的关系。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分析表明,一体化后的市场将成为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角逐的场所,其第一阶段的投资将是对资源重新配置、生产合理化布局的反映,第二阶段的投资则是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加强对市场的控制,而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便成为其迅速占领市场的最有效的手段。面临外国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在不同的产业市场结构中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具体而言,在规模经济较显著的行业,如汽车、化工、金融、民用飞机等部门,在收入需求弹性较大的部门,如电子通讯、计算机、药品等部门,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企业兼并的国际化倾向也明显,因而应鼓励国内企业实现并购,形成产业组织的集中化,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而在规模经济不明显、生产处于成熟阶段、生产技术已标准化、需求收入弹性较小的部门,如纺织、服装等,应以鼓励竞争为主,制定较严格的反垄断管制,这种按产业结构的差异制定垄断管制的双重标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都采用的方法。

3.处理好具有核心竞争力要素的培养与跨国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关系。在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经营的战略下,中国既要发挥简单劳动力丰富低廉的比较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也要发挥中国优秀人才的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既要有生产加工中心,也要有技术中心。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背景下,要保护本国有竞争力的要素在本国有就业机会,有获取高工资的机会,要力争让跨国公司的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具有核心创造力的研发活动在中国展开,如法国在药品生产行业就规定在当地建立研究与开发机构是外国投资进入法国市场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跨国公司,只要能对中国关键的核心生产要素付高额报酬,都应受到鼓励,这是从根本上获取关键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素与技术的持续供给能力,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具有“独立于一体化经济中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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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28.1990.

[10] Shyamalendu Sarkar And Hong Y.Park"Impact Of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第3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经济一体化;长三角;金融支持;对策

一、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概述

(一)基本理论和必要性

1.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内涵

总体来看,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综合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首先,长三角地区汇聚了我国众多经济发展领先的地区。其次,长三角的GDP占到了我国GDP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以近百分之一的土地,养活着接近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其经济实力和生产水平,可见一斑。

2.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的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上的制造业开始迅速的向我国拓展。特别是我国的长三角区域,是制造业进入最早也是最密集的地区。外商的不断涌入,也促进了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在我国面临经济转型期的背景下,企业的市场化路线愈发明显,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起新的协作关系。在此期间,长三角区域的产业模式进一步发生转变,很多民营企业开始集中到上海寻求更大的发展平台。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原来长三角之间的竞争关系慢慢的转变为合作关系。企业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现状探究

在整体的发展进程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都处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为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随着该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地区的综合实力也在不断深化。

共同建设和共同发展的理念,促进了长三角地区发展的双赢,为各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自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就一直处于高速的发展之中,产业升级和转型突飞猛进,造福了这一区域的民众。

1.产业结构趋同,经济效益不高

在长三角的16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主打的产品是电子产品,以汽车为主的有11个城市,石油行业占较大比重的有8个城市。高科技企业几乎遍布了长三角的每个城市。与此同时,长三角区域还存在产业发展上没有进行统一的部署、各种产品或者生产链条重复较为严重的现象,对长三角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基础设施重复建设

在经济高度发展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各个地方之间的有形或者无形竞争变的日益激烈。这样,之前政府已经规划好的路线和方针就需要进行重复的改造。例如,长三角地区港口建设的争端,使得政府不得不对这个地方进行重复建设,这样就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这对于国家的或者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均非常的不利。

长三角的问题不但体现在产业结构趋同和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这两个方面,它们只是在建设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上来说,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是政府配套设施安排不完善导致的。随着问题的深化,解决问题的手段自然就会出现,国家也在不断制定相关的政策来支持和规范这一地区的一体化进程,以推动这一地区的发展。

二、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建设中金融支持的现状分析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为长三角地区各大经济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产条件,经过几年的发展,各个产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经济的不断发展,首先需要面对的是金融问题。在对长三角地区进行经济一体化建设时,需要加大金融对长三角地区的支持力度。让合作双方都达到一种双赢的状态,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中,需要将得到的资源进行最为合理的配置,只有这样,长三角地区的经济才能够稳步发展,并不断地登上新的台阶。

(一)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中金融支持的现状

长三角区域的金融支持一直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在信贷市场上,银行贷出去的款项中,有65%流向长三角地区。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需要的资金需求量就会越来越强大。在资本市场上,近年来,股市瞬间走向了整个长三角地区,12年从境内外证券市场筹资54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40亿元、实物资产103亿元),长三角地区的融资量在不断的扩大。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开始出现一系列相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将其产品衍射到长三角以外的区域。这样,就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涌向长三角地区进行综合性的投资。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在我们国家设立相关的金融机构,很多比较大机构的总部都设立在上海等中心大城市里,银行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为证券机构和各种基金公司提供了一定金融保障,同时也为长三角地区进行融资提供了一定的路径,融资的选择面就显得更加的广泛。

(二)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银行信贷力度不足

银行信贷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发展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中小型企业一直都是长三角经济力度发展的支柱,但是由于金融市场复杂多变,长三角地区中小型企业日益增长的资金要求很难得到满足。目前,银行的信贷主要流向规模大的企业和城市以及行业。同时,中小型企业所具有的贷款金额零散、数量小、次数多等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收取的利息比较高,并且其进行贷款之后承担的风险比较大,这样,大大的降低了中小企业向银行和各种信贷服务机构贷款的欲望。

2.资本市场融资难

随着中小企业板的开动,在长三角地区,直接融资的比重在逐年的增大,股市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下发展。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公司的债券进行融资活动,在社会上能够筹集到的资金显得非常的有限。资本市场中,还存在缺乏多方面、多领域融资的困难,这样不但加大了其市场融资的风险,并且让中小企业在市场中进行融资显得更加的难以实现。

3.区域内资金流动受限

由于在行政上区域上受到一定的分割,资源想要进行调配所受到的限制很大,导致金融资本割裂,这样的严重后果就是金融价值无法充分的体现出来,使得上海具有大量的闲置资金,而江浙地区出现了资金不足现象。

4.区域和行业金融发展不平衡

区域之间的经济在不断的改变,各个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平衡。金融经济开始变得一体化,在金融发展较早的地方,由于其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早起就开始发展经济,显得比较成熟,因此,经济发展比较好。由于长三角地区各区域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行业金融方面,各地区之间的发展显得非常的不平衡。

三、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建设的金融支持对策

经济一体化进程关系到长三角地区的长远发展,是促进该区域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经济保障。各个区域之间进行友好的合作,就需要对这项工作进行不断的深化和探索,建立起一个具国际化路线明显的市场机制,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对长三角地区经济进行扶持的时候,需要加大对其金融支持。

(一)促进多方面、多领域的区域协调

1.保持金融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如果想让长三角金融服务机构变得更加的完善,使其能够保持其独立性,那么在进行区域的行政划分时,各个地方均应当做出一定的让步。这样才能够让长三角地区的金融体系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以能够在经济的大潮流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2.提升长三角区域的金融竞争力

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渐深入,想要根据这一潮流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必须要在各个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要想提升长三角区域的金融竞争力,首先需要做到把各个企业之间的发展战略提出来,将企业中的落后成分进行淘汰,选择最新颖的手段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这样,这一地区的金融竞争力就会不断的增强。

(二)依托创新金融,实现跨区域资金合作

1.建立长三角金融共同市场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特别是形成占据核心地位的金融市场,这样便可以将得到的资源都进行最合理的配置。在这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市场中,可以有效的对有实力和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和企业进行有效的支持。同时,还要注重对新型的经济以及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产业的效益,在支持一些大型、有前途企业参与更广阔竞争的同时,还有效避免了以往传统做法中资金的浪费和投资的低效。

2.增强金融机构与企业跨区域呼应

一个有效的金融机构要能够对企业的经济需求、企业的融资提供有效的支持。对长三角金融机构而言,更是要满足一些涉及国际的经济活动。这种更高的要求,使得这种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跨区域呼应成为必然,从而建立有效的跨区域合作,实现资金的区域间流动,以便于适应快速的区域经济和国际经济的交汇。

(三)实现区域内外的经济需求

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优越性,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外汇贸易极其发达,资金的国际流通范围大、数量广,因而,实现有效的外汇管理以及外汇跨区域合作,对于长江三角洲的国际贸易有着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进一步建立规范、有效的外汇管理制度,实现经济发展,满足长江三角洲区域对外经济的发展需求。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发展优势将会更加的明显,同时,在保税区的发展转型期,其拓展优势已成为必然,然而在现存的管理制度中,尤其是对外汇的管理,与长江三角洲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形式不相符合,对长三角地区的发展,起着消极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如果继续固守原有的管理方法和制度,那么,势必会对长江三角洲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要对长江三角洲的外汇管理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方法上的摸索,积极主动的与整体区域的发展趋势和发展需要相吻合,以此,为长江三角洲现在的飞速发展以及将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1.整合现有外汇管理政策

所谓整合外汇管理政策,是指要在适应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将原本不一致的外汇管理进行统一一致的管理,这样,有利于在长江三角洲所实施的一系列的政策的一致性和配套性,也可以在将来的管理中体现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的管理效益,促进长江三角洲的进一步发展和外汇贸易。

2.保证保税区内企业正常经营购汇

要改变传统的做法,进一步减少限制,促进融资权力的平等,这样一来,有助于企业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获取更多的利益,也有助于银行对于贷款金额的快速回收,从而,实现彼此间的互助双赢。

参考文献:

[1]嵇尚洲.长三角产业同构的效应、发展及演化[J].华东经济管理,2013,12(6):78-80.

[2]苏永乐,陈鹏.城市圈发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影响的实证分析――以长三角城市圈为例[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3,6(3):65-69.

[3]魏清.区域一体化转型与融合体制建设研究――以长三角一体化为例[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6(1):69-76.

第4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专业化分工;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优势产业

一、引言

地区专业化水平,又称地区间的工业结构差异程度,是指一个地区专业化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实质上就是该地区产业分布的不均匀程度。产业集聚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不同区位的限制条件存在差异,导致同类或者关联企业在选址的问题上出现了趋同,从而出现了产业地理布局上的集聚现象。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的空间集聚必然表现为地区专业化的强烈倾向,二者呈现出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经济空间并不是一张匀质的平面,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伴随着特定要素在空间上的集聚,从而导致专业化生产空间的出现。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是专业化劳动分工本身的产物,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地区分工水平的演进,从而进一步增强产业的地理集中程度,促进地方优势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专业化分工、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地方产业集中度的关系可用图1说明。

Ppp1.tif,*/6。19*2;%90%90,S(”图1 贸易成本与地区产业集中率变化比较S)

图1中,S表示地区产业集中率,C表示贸易成本。假设两地区的资源禀赋状况完全一样,当贸易成本很高时,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极低,以至于两地区之间没有发生贸易往来,各地区生产与消费处于自给自足状态,这时两地区产业集中率相同(S1=S2),地区分工水平也一样。随着贸易成本的降低,由于历史的偶然因素使得某一地区的产业具有初步优势,生产要素报酬率较高,从而会引发生产要素向该地区的流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前后向的产业关联的循环累积机制会导致产业在该地区的进一步集聚,而另一地区的工业则逐渐衰弱,从而形成“中心――”的产业结构。当贸易成本进一步降低时,区域经济一体化从中级水平向高级水平推进,由于地租成本与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导致中心地区的一部分产业转移出去,落后地区承接转移过来的产业,开始实现经济起飞并最终实现与发达地区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在两个地区资源禀赋状况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则有S1=S2,即两地区产业集中率相等。如果两个地区的资源禀赋状况不同,两地区将依据资源禀赋差异专门生产自己机会成本最低的产品,从而实现完全专业化的产业集聚,互相以有换无,取长补短,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时专业化分工水平最高。

二、我国地区分工水平的变化分析

我们以克鲁格曼(2000)区域分工指数来衡量我国地区分工水平的变化,其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sj,k表示克鲁格曼区域分工指数,j、k表示地区,i表示行业,aji、aki分别表示j、k地区i行业的经济规模。如果j、k两地区具有完全相同的产业结构,则sj,k=0,这时地区之间不存在专业化分工;当j、k两地区产业结构完全不相同时,则sj,k=2,这时地区之间专业化分工水平极高,从而有0≤sj,k≤2。因此,指数值越高,地区间行业差异越大,彼此专业化分工水平越高;指数值越低,地区间产业同构性越大,彼此专业化分工水平越低。梁琦(2004)根据区域分工指数计算了1997年和2001年我国六大区域W(六大区域指的是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W)间的分工差异,然而由于这六大区域面积广袤,我们有必要利用既有的统计资料,作出更进一步的详细研究,研究时段也有必要延长,从而对我国地区分工水平的变化作出更为细致与科学的考察。下面利用历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提供的统计资料,以工业总产值作为各产业经济规模的衡量标准,计算了我国1988-2003年省际间的区域分工指数W(考虑到文章篇幅,1988-2003年我国省际间的区域分工指数详表省略,有兴趣的读者可来函向本人索取。W)。在此基础上,可得出表1-表4。

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随着省际间距离的增加,其分工指数从整体上讲也相应增加,在我国几大经济区域之间表现更为明显。东、中、西三大地带比较起来,历年中部的平均分工指数最低,这是因为中部的地理位置基本上介于东、西部之间。从七大经济区域来考察,华中的平均分工指数一直最低,这是因为华中地处我国中原地带,与各个区域的距离相对较近,而华南、西北、东北的平均分工指数一直较高,这是因为,其内部各省位置相对较偏,与其它区域内部各省的距离相对较远。

第二,我国各个地区的分工指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基本上在逐渐增加。从省际上看,1988-1997年,我国各省的平均分工指数都不同程度地上升,期间只有河北、浙江与海南发生波动,1993-1997年,这三个省份出现下降,但下降幅度很小,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1999-2003年,除了北京小幅下降外,其它省份均上升。从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七大区域划分的角度看,均也出现上升。

第三,我国不同地区内部的分工指数差别较大。华中、华东的内部分工指数跟其它地区比较起来,一直较低,这是因为,其内部的产业结构较为相似。华东地区除了安徽、江西较为落后外,其它省份都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工业高度集聚,跟西北、西南、华南、东北这些地区内部省份比较起来,华东内部省份之间工业结构彼此差别相对较小。华中三省经济水平在我国处于中间地位,并且彼此资源禀赋极为相似,因此,内部分工指数在七大区域中一直是最低的。西北、华南、东北的内部分工指数相对较高,这是因为,我国西北地区面积广袤,并且,彼此资源禀赋差别较大,由于20世纪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工业有所发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西北内部分工指数。华南内部分工指数较高,主要归因于其内部经济结构差别较大,广东、海南、广西分别处于三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结构极不相似。东北地区内部分工指数较高,既包含地理的因素,也包含经济结构的因素,是二者的综合。

三、我国区域间市场开放度分析

当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发展时,区域间的贸易成本必然低;而当区域间的贸易成本高时,则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受阻。因此,我们可以用区域间贸易成本反映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程度。一般认为,对区域间贸易成本的影响主要由交通、通讯基础设施以及区域间市场开放度等因素构成。表、表6W(表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表6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W)

及图2、图3说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通讯能力大大提高,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我国交通基础设施也大为改观,特别是20世纪末以来,我国交通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这在东部与中、西部都有明显体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

公路里程变化趋势SX)”SX(B图3 1988-2003年我国东、中、西部铁路营业里程变化趋势SX)

对区域间市场开放度或地方保护主义的精确衡量很困难,甚至基本上不可能,但是一些学者还是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Young(2000)对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地区保护主义影响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中国各地区之间存在巨大的贸易壁垒,地区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市场扭曲、地方保护趋于上升。与Young 的观点相同,法国经济学家Poncet(2002)认为,如果将中国省际间的贸易壁垒折算成隐含的关税率来看,1987年和1997年的关说分别达到3%和46%,这一水平已达到当前欧盟内部各国之间的水平,并且,中国消费者购买各自所属省份自制产品的数量是他省产品的21倍。但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中国近年来的省际贸易不是下降而是大大增加了。张军(2001)认为Young 很有可能忽略了“行业间”贸易与“行业内”贸易的差别。同时,Naughton(1999)也通过中国各省的贸易输入输出表,揭示了改革以来中国的省际贸易,特别是“行业内”贸易的增长。谢守红(2003)采用1990年和2000年的统计资料计算出中国大陆各省区的对外开放度(表7),认为1990年以来虽然各省区之间对外开放度存在巨大差异,但各省区对外开放度普遍有了明显提高,这也间接表明了我国各省区保护程度在不断降低。从农村劳动力生产要素这一流动状况来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整体规模在逐年增加,1978-2003年2年间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9%,显然,这与中央政府打破城乡分割体制,改革城镇户籍制度,破除地区封锁,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有着重要关系。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总体来讲,我国市场一体化程度在向纵深发展,虽然在一些地方还存在非常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但是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在现实中的实施越来越困难,成本越来越高,无法抗拒经济一体化的潮流。

总之,我国区域间的贸易成本在不断降低,这不仅表现为运输成本的降低,而且也表现为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技术越来越高,信息交流成本不断降低,行政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越来越弱,经济开放度越来越强,从而有利于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迫使各个地区以不同形式、不同优势不断加入到这个进程中来,使我国经济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内在分工体系的发展整体,内部各个地区的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提高。

四、我国地方优势产业形成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将加速推进我国区域间贸易的增长,从而在各地区形成相对优势产业。我们用区位商来衡量我国地区优势产业的状况。从理论上讲,如果某产业的LQ(区位商值)>1,则该产业具有相对优势,在实际操作当中,我们取LQ≥1.。对某地区优势产业的衡量,我们不能仅仅看产值或资产规模的大小,而且还应考虑到就业规模大小,否则该产业便具有“飞地式”经济的特征,对促进当地劳动者就业作用的贡献有限,难以提高当地居民的福利水平,更别说促进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我们利用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得出了各地区的区位商值及其相对应的优势产业W(辽宁数据缺省。同样考虑到文章篇幅,作者略去了详表。W),从而得出表8。

由此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优势产业主要表现为技术与资本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一部分资源加工行业。中、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主要是采矿业、一部分资源加工行业以及一部分轻工业行业,如食品、饮料制造业。因此,从相对优势的角度出发,内地优势产业的表现还是很明显,从而各地区经济有朝专业化分工格局发展的态势,这也从区域分工指数得到了反映。我国区域分工指数整体上升,说明地区之间的分工水平在进一步加深,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加快,虽然地方保护主义、诸侯经济现象在我国当今仍然很普遍,但是这不能从整体上阻挡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五、简要结论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着巨大的不平衡,大量的文献分析证明了这一点。由此,我们必然提出的问题是,面对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巨大的落差,我国区域分工链条是否受到阻碍?本文利用大量的统计数据,对我国地区间分工水平、贸易成本以及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进行了详细探讨,以期解决这一问题,弥补国内在这方面研究的不足。通过详尽的实证分析,我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趋于加快,虽然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非常严重的行政垄断、强制交易以及市场封锁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但总体来说,各省的贸易依存度不断上升,同时,我国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大大推进了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统一市场的基本内容是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从而在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各地区的专业化分工水平,促进优势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内地的相对优势产业基本上还处在产业链的低端,对当地的自然资源依赖较大,如何促进发达地区的成熟产业向内地转移,进一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改变中国总体经济严重不平衡发展的格局,则是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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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vision of Labor,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the Formation of Loc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in China

W4BE Xionglang

WB(School of Economics and rade, Xihua University, Chengdu 610039)

WAbstract: WB1he formation of loc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is the outcome of division of labor itself. In the meantime, the speeding process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s advantageous to promote 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r and therefore strengthen the degree of industrial geographic concentration and further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his paper therefore makes an elaborate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level of 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r, trade cost and the formation of region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quickening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China, the 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r has deepened and loc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have been formed.

第5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原产地规则;服务提供者;区域贸易安排

中图分类号:F7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9)03-0008-06

一、服务原产地规则与服务提供者

由于GATT《原产地规则协定》仅适用于货物而不适用于服务,在1994年3月15日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会议上各成员方签署了GATS,对服务贸易的含义和服务提供者的认定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GATS的规定,服务提供者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对自然人身份的认定一般是“国籍+居所”或“永久居留权+居所”。如一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中国有居所,则其提供的服务就被视为来自中国的服务。对法人身份的认定则以设立地+实质性经营活动(substantive business operations)确定其国籍。如一个美国人在香港依香港有关法律注册设立咨询公司并进行实质经营,那么该公司被视为香港公司,提供的服务被视为来自香港的服务。对于股东拥有两个以上国籍的公司,以“资本控制标准”即以股本超过50%或对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国籍确定服务原产地。

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服务原产地比货物原产地的确认要复杂困难很多。货物的原产地一般是指货物的来源地,即货物的开采地、提取地、收获地、出产地、生产地、制造地或进行实质改变的加工地,在货物进入进口国境内时根据原产地证书和海关的审查即可一次确定。而服务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其无形性使其很难像货物原产地一样在服务提供之前一次确认。特别是在公司股票进行公开交易的情况下,所有者或公司控制者的国籍变化是非常频繁的,服务原产地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只有在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各项服务已经实际提供之后才能有效确定服务的真实原产地。举例来说,美国甲公司为印度乙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可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甲公司被加拿大丙公司收购51%的股份。根据GATS的规定,法人以实际拥有或控制者的国籍为服务原产地,因此该服务贸易的提供者应该是加拿大丙公司而不是最初合同签订者美国甲公司。也就是说在服务贸易中,一般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真正确定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原产地。

二、区域贸易安排(简称RTA)对服务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倾斜从制造业转向服务业,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RTA突破了传统的货物贸易领域越来越多地包括了服务贸易的内容。在服务领域原产地规则的具体执行中,需要认定某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是否隶属于该协定的参加方,从而才能判断其是否能够享受协定项下的待遇。

1.对自然人国籍的认定 服务贸易安排中对自然人和法人服务提供者身份的认定基本与GATS第5条和第28条共同确定的身份标准一致。对自然人身份的认定一般是以国籍或永久居留权为标准,依据签约国的公民的定义(而且经常是永久居住的自然人)赋予国籍。如在1999年美国与萨尔瓦多的双边投资协定中规定,“一方的国民”意味着自然人就是在那方法律下的国民。1992年阿根廷和荷兰的双边投资协议规定,任何一方的自然人指根据其法律具有缔约方国籍的自然人。有些区域贸易安排参照习惯国际法的有效国籍原则,要求自然人要与授予国籍国之间具有实际联系,如在授予国籍国具有居所。这种“国籍+居所”的标准早在1968年丹麦和印度尼西亚、1976年德国和以色列的双边投资协议中已有规定。对于双重国籍问题,一般的区域贸易安排中都没有详细规定。只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有相关规定:如果投资者具有一个以上的国籍,公约成员国的国籍将优先于非成员国的国籍,东道国的国籍将优先于任何其他成员国的国籍。

2.对法人国籍的认定 法人国籍的确定一般采用比较广泛的方法,包括公司成立地、公司所在地或母公司所在地、公司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地、对公司实施有效控制的股东的国籍,以及将这些标准结合的方法。

公司成立的地点因其简单所以被广泛运用。例如1996年巴拿马与加拿大之间的投资保护协定规定,投资者在加拿大是指按照加拿大的法律组建的或正当组成的公司;在巴拿马是指根据巴拿马的法律组成的或正当组成的公司。北美自由贸易区(简称NAFTA)在运输服务领域采用的是“注册地”标准。如果运输设备没有在任何成员国注册,则成员国可拒绝向该运输工具提供优惠待遇。

但公司成立地方法只与成立国相关而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无关。为反映公司和国籍赋予国之间存在重要的经济联系,在一些区域贸易安排中附加了“实质性经营活动”。和“拥有或控制”的要求。例如2003年新加坡一澳大利亚FTA附加“拥有或控制标准”,规定在另一方组建或设立的实体为法人;在通过当地建立的法律实体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如果由另一方的法人“控制或拥有”则视为另一方法人。NAFTA没有要求企业要由NAFTA成员方的国民控制。但是,如果企业由非缔约国的国民控制,如果企业在缔约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则缔约国可能拒绝给予利益。1 995年洪都拉斯-美国之间的投资协议也有类似规定:如果第三国国民拥有或控制该公司,但公司在其成立或组建的国家的领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任何一个与该第三国没有正常的经济关系的缔约方可以拒绝给予该公司条约利益的权利。美洲地区各种各样的双边和地区性协议采纳了类似的方法,包括1994年哥斯达黎加墨西哥FTA,1994年墨西哥、哥伦比亚、委内瑞拉FTA,1994年波利维亚-墨西哥FTA和1996年加拿大-智利FTA。这些地区之外的一些协议也采用这种方法,如2003年新加坡-美国FTA、2003年智利-韩国FTA。

也有些地区对法人国籍的认定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标准,无须考虑对法人的“拥有或控制”。如2002年新加坡-日本经济合作协议将在另一方设立的任何实体视为法人,即使由非缔约方的人控制或拥有,只要在任一缔约方领域内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即可。在2002年EFTA国家与新加坡之间的FTA中也采用了如此开明的方法。只有少数区域协议把“拥有或控制”标准作为单一标准,如1975年中非关税和经济同盟跨国公司守则(Multinational Companies Code of the Central African Customs and Economic Union)规定,外国投

资者即拥有它国国籍的自然人和占有50%以上公司股份的法人。

3、发展中国家对“拥有或控制标准”的适用 顾及到区域贸易安排之外其他WTO成员方的权利,GATS第5条第6款规定WTO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如果是根据区域贸易协议设立的法人,并且在成员方领土内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就有权享有该协定所给予的待遇。但这种规定可能对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服务贸易集团造成损害。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电信、金融和海运等敏感部门是保留了对外资进入的审查的监管的。如果允许一个协定外的发达国家在某个成员国内依法设立商业存在并提供服务,那么这个发达国家的服务提供者就可以通过商业存在方式享受服务贸易协定的成员间彼此所给予的利益。为此GATS第5条规定,当只有发展中国家参加区域贸易安排时,成员方可以资本控制为标准,对其所拥有或控制的法人实行不同的待遇,并有理由拒绝将此利益给予其他法人。我国内地与港澳签订的CEPA中对“服务提供者”的规定即体现了对这一条文的应用。

三、CEPA对我国服务原产地规则的探索

CEPA是致力于实现内地与港澳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区域经济和竞争力的区域贸易安排。港澳的服务行业在服务经验、公司管理、服务理念方面对于内地都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内地具有广大的市场和发展需要。CEPA实施的首3年仅在香港已创造约36 000个新职位,带来逾50亿元额外投资。根据内地与香港第四阶段CEPA协议,自2008年1月1日起11个新增行业,包括摄影、体育、环境、公共事务、安老等进一步放宽到内地经营,加上以往已经开放的27个领域,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已经由最初的18个领域扩大到38个。

1.CEPA对服务原产地的规定 CEPA对服务提供者的定义为“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囊括了各种类型的服务类别。同样也将服务提供者分为两种形式:自然人与法人。CEPA对自然人的资格限制并不多,仅仅是规定须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但在某些特殊领域对自然人服务资格做出了限制。如在内地与香港的商业服务项下A类h项医疗及牙医服务的具体承诺中,欲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须为香港大学或香港中文大学的医学(西医)专业毕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完成了一年的实习期并已取得香港合法行医权,此外还须通过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在牙医执业资格上亦有相类似的规定。

做为法人的服务提供者,指在港澳根据当地法律注册或登记成立的进行实质性经营的法律实体。在港澳登记的外国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邮箱公司等,都不属于港澳服务提供者。同时,CEPA从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性质和范围、经营年限、缴纳税款、业务场所以及雇佣员工的比例规定了符合实质性经营活动的5条具体标准:(1)要求服务提供者拟在内地提供服务的性质与范围须是包含于其在香港、澳门所提供的服务的性质和范围,即排除了业务的任意扩张,保证业务水平。(2)经营年限,一般规定香港、澳门方的服务提供者已经在香港、澳门注册或登记设立并从事相关的实质性商业经营3年以上,在个别特殊领域要求5年以上,如:提供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的香港提供者、香港银行或财务公司、香港保险公司等。也有对实质经营无年限要求的,如提供房地产服务的香港提供者。(3)要求服务公司在香港、澳门依法交纳税收。(4)要求经营场所与其经营规模和性质相当,在香港、澳门雇用的员工中在香港、澳门居留不受限制的居民和持单程证来港澳定居的内地人士应占其员工总数的50%以上。这些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不是港澳法人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和专门设立的空壳公司,减少了对内地服务市场的冲击,平衡了双方的利益。

2.CEPA服务原产地规则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CEPA的具体实施时间比中国入世承诺提早了两年,这意味着CEPA服务原产地规则无论是相对于两地原有的法律体制,还是国际服务贸易体制,都是一种超前性的探索。而这种开拓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缺陷,可能使第三方滥用规则、变相进入内地市场获取利益。

CEPA附件5采纳了注册成立地和实质经营相结合的混合标准,而且对实质经营规定了详细而比较严格的标准,具有不同于其他FTAs的特点。但有趣的是附件5只规定了“公司”而且只规定了香港公司的界定标准,而没有涉及到双方的自然人的界定标准,也没有规定中国公司的界定标准。同时,根据CEPA规定,依港澳当地法律注册或登记成立的法律实体即有可能进入内地相关的服务领域。而香港、澳门公司法制对于公司设立的要求非常宽松,如在公司资本上采用授权资本制和认缴制,没有法定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资本可采用任何货币,可选择空壳公司,无法定的年结日期。这些松散的规定令外国法人或自然人能够快捷而轻松地在香港设立公司。

其次,CEPA对“实质性经营”的标准在实践中间接性地向其他WTO成员进行了开放。由于现代企业的资本控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CEPA规定的标准仍然无法防止外国公司间接进入内地服务市场的问题。外国公司可以通过在港澳收购、实际联合等形式控制香港和澳门的公司,并以之为跳板进入内地市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电信、金融等很多敏感服务贸易领域还处于需要保护的阶段,如果外国公司在港澳设立公司并且进行所谓的“实质性的业务经营”,就可以享受到内地在CEPA中提供给香港、澳门公司及服务提供者的优惠待遇,包括市场准入、商业存在、专业资格的承认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等方面的优惠,这将会令我国在WTO谈判中取得的利益付诸东流。

另外,这些年“离岸外包”的频繁应用更是对我国服务原产地规则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合同中的服务提供者经常会把具体服务外包给他人,而不由本国居民提供“实质”。CEPA的实施并没有完全剥夺外国公司成为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对于已经长期在香港、澳门进行投资经营的外国企业,CEPA赋予了他们与香港、澳门公司在服务贸易方面同样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继续为两地经济做出贡献。但是如果一家美国公司在与内地公司签订提供技术服务的合同,而美国公司在具体执行时又外包给在印度的专业培训人员。那么服务的实际提供者是印度人员。将美国视为服务的原产地是否还是合理的呢?有学者认为以法律意义上的服务提供者国籍为基础来确定服务原产地的做法,并不能确定服务资源投入的真正来源地,并不能引进真正的高端技术。将法律上的服务提供者一概视为实际服务的提供者是不合理的。

3.值得考虑的完善性建议 在CEPA中,服务提供者的准入资格问题直接与“实质经营标准”挂钩。CEPA中的设立标准、实质经营标准以及个别行业的特别标准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空壳公司、临时设立的公司滥用准入优惠,但对于实际控股、变相收购等商业运作则无能为力,因此,除了原有标准之外,建议考虑以下辅助标准:

(1)完善CEPA对特定名词的界定。针对附件5只规定了“公司”和香港公司的界定标准的情况,应增加对自然人和中国公司的界定标准。附件5中对银行业、保险业和其

他行业三类分别界定了香港公司的含义,且都要求“企业在香港雇佣的员工应占其员工总数的50%以上(含50%)”。该规定需进一步明确“在香港雇佣的员工”是否包括居住在香港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公民,以及如果企业雇佣临时工、钟点工、计件工时是否计算在香港员工的数额内。

(2)在特殊部门领域,可以增加对股东国籍和控制权的要求。即将股东是否拥有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并对公司有控制权作为判断是否为“香港/澳门公司”的标准之一。控制或拥有标准包含对公民身份要求,这种要求实质上排除了区域外的非成员国公司,使利益完全归属于区域贸易安排的缔约方。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标准,在A国设立的机构如有50%控制权或股权为B国所有,则该机构通过在A国以商业存在形式向A国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应视为来源于B国。对于我国企业,也应该注意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对“离岸外包”情况的约定,防止对方偷换服务的实际来源,使企业的期望目标落空。

(3)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准入资格审核和监督程序。申请CEPA优惠待遇的港澳法人若要领取香港、澳门政府颁发的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必须提供港资、澳资控股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CEPA对于为港澳经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外国长期投资的在港、在澳公司是给予优惠的。对于这样的公司应当要求该外国公司提交持续性长期经营的证明书。同时应加强对服务提供者资格的监督机制。服务提供者资格证明书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内地和港澳两地的有关机构有必要在两年的有效期内对这些服务提供者的经营状况做跟踪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作出书面或实质性审核。这种监督机制可以防止服务提供者在获得证书后转变经营方式和经营领域、变更持有股份比例而丧失做为“香港公司”、“澳门公司”而享有优惠的资格。

注释:

①参见1999年3月10日美国与萨尔瓦多的双边投资协定第1条(c)。

⑦参见1992年10月20日阿根廷和荷兰的双边投资协议第1条(b)(i)。

③参见1976年德国和伊朗的双边投资协议第1条(3)(b)和1976年丹麦和印尼的双边投资协定第1条(a)。

④参见1985年10月11日签订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3条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⑤参见1996年9月12日加拿大与巴拿马加强投资保护协议第1条(h)。

⑤对认定法人身份时是否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各国存在不同理解。一些国家认为在服务贸易区内即使只设立代表处等分支机构也应属于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也要享有原产地待遇。但GATS第5条第6款对此有明确限制: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应当不能被看作是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因而难以根据经济一体化协议享受相应的待遇。

⑦参见1995年7月1日美国与洪都拉斯关于加强双边投资协议的第12条。

④参见2002年1月13日日本与新加坡签订的新经济合作关系协议第7章第58条。

⑨参见2002年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第22条。

⑩参见1975中非关税和经济同盟跨国公司守则第6条(b)。

参考文献:

[1]房东.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法律约束力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杨丽艳.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研究-兼评中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对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孟国碧.服务原产地规则设计的国际实践及思考――兼及中国的实践[C].2007年国际经济法年会论文集.

第6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国经济 全球化

过去的三十年间,我国年均经济增长率超过9%,中国对外贸易水平不断提高。看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地方保护主义”和“边界效应”等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产业集聚,限制资本流动,影响地区专业化程度,最终导致我国经济存在产业、区域分布不均等分异现象。综合运用经济地理学等专业知识,考察区域一体化对我国贸易和整体经济的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特性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全世界区域一体化经济情况普遍,大多数国家地区参加了区域贸易协议,广泛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尽管地区差异性仍较大,但区域一体化已经不仅局限于洲等狭义地域概念,跨区域经济合作也正在迅猛发展。多区域之间合作加深,探讨问题广泛,形成共同市场。一体化经济范围不断扩大,集团态度开放,协议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发展,成员由少到多,形成关税同盟等形态,并席卷全球发展为共同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具体内容加速深化,如贸易自由化和同化环境标准等,也涉及到工人劳动相关规定、权益、竞争和争端的解决方式、物流合作等多方位议定,在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影响深远。

区域经济一体化意味着经济发展不以国家为界限,通过合作走向共赢,优化配置各国生产要素,加强流通,最终实现经济的共同发展,是全球化经济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及发展

近年来,我国投资市场不断转型,经济发展增长迅速,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三位。我国经济发展稳定,具有大国责任感,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世界危机救援活动,扩大其融资规模,对于促进、稳定亚洲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种种数据表明,中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在参与区域合作等方面作用重大。

近年来,中国重视全球范围的发展的同时,也重视并参与区域一体化这全球趋势。中国几乎参加亚洲的全部合作机制,和超过150个国家地区达成双边贸易协定,以亚太地区为基,实现了多元中心发展。在合作共赢的大气氛中,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各个成员国存在的分歧。首先,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他国家政体制度多元,这也影响了多国决策,处理不当甚至发生冲突,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其次,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有较大差异,这也影响和制约了各国的协调经济相关政策的行动,各国也有着不同的发展目标。个成员国强调区域合作的同时,其在国际分工中有着相似的产业阶层,这也加速了各国的竞争。文化环境以及上述经济、政治的差异,是区域一体化不可避免的分歧和现状。要面对并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大国积极稳定的国际作用,求同存异,增进共识,互相理解,良性竞争,明确发展目标,避免盲目发展。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中国影响深远。它加速了国际合作。代表共同意志的经济贸易相关政策大大促进了我国与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贸易的多方位友好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加速实现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快速多向流动,推动贸易自由化、全球化进度。

经济上,区域经济一体化促M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从数据上看,区域经济一体化消除了一定的区域间贸易壁垒,扩大了市场规模,整合优化市场资源,促进产品优胜劣汰,强化了各国生产分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地方保护主义”和“边界效应”等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产业集聚,限制资本流动,影响地区专业化程度,最终导致我国经济存在产业、区域分布不均等分异现象。随着区域一体化的进程深化,沿海和内陆地区贸易都有增加,当然也存在先后和程度的差异。贸易自由化引起我国非农产业率先向优势沿海地区产业集聚,沿海地区积累一定的合作优势,进而带动内陆地区共同发展。因此,实现各地区的综合均衡发展是值得重视的课题,可以实行“差异化税收”等政策等以进一步协同多地区经济发展问题,避免经济空间分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全球化的深化和区域强化,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建立相关经济模型,协调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和时间的分布,是实现我国经济稳步快速增长的必要保证。

四、总结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时代的潮流。全世界区域一体化经济情况普遍,中国重视并参与区域一体化这全球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优化经济环境,提升国际地位,加速自身发展和良性竞争的难得的发展机遇,是政治、经济等多方位利益的有效促进力量,是全球化的深化和区域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深远,促进拉动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深化国际合作,加速资源流动优化资源分配。要重视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规律,以最终达到共同和谐发展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孙林,吴莹.中国与东盟区域一体化、合作模式选择与区域粮食储备:以稻米为例.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1):第132-137页.

[2]陈东,王瑞娟.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区域一体化与中国――回顾CEPA实施一周年对经济的影响.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05):第72-73页.

[3]盛斌.美国视角下的亚太区域一体化新战略与中国的对策选择――透视“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的发展.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4):第70-80页.

第7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第8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东亚区域经济合作;“10+3”;“10+1”

一、经济全球化对地区经济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反映在多个方面。(1)经济全球化通过市场全球化加强了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存,强化了世界市场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力。(2)这种外部市场力量的过于强大、以及世界各国经济、地区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周期的拉长(经济扩张期拉长)和同步趋势的出现,使国家和地区之间经济政策的协调成为必然,经济合作的必要性上升,同时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能力不断减弱。(3)由于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主要是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国际直接投资推动的,所以大国经济形势对世界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十分重要。同样,经济大国对于地区经济合作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4)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金融国际化的加速发展,使得虚拟经济与实物经济相脱离,自成体系,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爆发的概率提高,演变成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增大,对一国或地区经济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提高。(5)由于科技进步、新经济的带动以及世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经济增长基础扩大,质量提高,各国、各地区经济抵御危机的能力也在提高,他们在承受打击后或从经济危机中走出后恢复增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6)由于各个地区和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面临的地区经济形势不同,各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水平和区域经济合作方式也存在着巨大差别。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区别和相互关系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产生,我们应当将它看作是国家和地区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过程中的一个发展阶段,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系列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过程,它不仅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而发展,并且为推动经济全球化而发展。如前所述,经济全球化首先是世界市场的全球化,而世界市场的分割首先是的分割。当国际分工的发展要求经济活动突破国界的限制,使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更加紧密地结合,并且使国内市场进一步成为国际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时,需要“国际惯例”和一定范围内的“制度性安排”为国际商务活动提供便利,由于地区性安排较之多边安排协商范围较小,更易实践,也更易成功,所以区域经济合作广受欢迎,并得到加速发展。

2.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个过程是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推动的。在目前的世界经济中,区域经济一体化表现为两种趋向:(1)由区域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导致的事实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不是由政府领导的,而它恰恰是经济全球化复杂的、多层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方面,是由跨国公司生产、贸易与投资行为自然形成的网络,而这个网络既是全球性的,又是区域安排性质的,而且首先是区域安排性质的(世界上大的跨国公司无不把抢占世界主要区域市场作为自己全球战略实施步骤中最主要的部分,几乎各个大的跨国公司都设有区域总部,管理和实施区域经营战略);(2)由国家间贸易、投资自由化协定以及其他方式的经济合作而产生的具有一定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由政府倡导、组织,并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确立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实施步骤,并逐步有计划地推动和完成的。因此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企业和民间推动下不断发展和深化、由政府行为予以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过程。

3.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并加速发展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特别是由政府间自由贸易协定推动的区域经济合作趋势在加强。这是因为,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世界市场环境的变化,各国对世界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竞争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更好地利用国际分工,吸引更多的跨国投资为本国、本地区的经济繁荣提供条件。地区内各国实施经济一体化措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不仅可以使各有关国家享受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国际分工利益,而且可以通过创造稳定的区域市场环境,提升区域经济吸引跨国投资的能力,保持区域内各国经济和区域经济持续增长的潜力。

4.显然,经济全球化是比区域经济一体化更为强大的一种具有结构性特征的趋势。因为,世界市场的全球化能够造就吸引企业投资环境的基础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世界市场经济的主体一跨国公司的行为和意愿是决定市场走向和市场结构变化的主要力量,也是影响乃至可以成为改变许多国家政府经济政策的主要力量。从这一意义上来讲,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已经成为刺激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可以说,目前区域经济更加注重内部合作的趋势是区域内国家应对全球化的一种战略调整,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要求的一种区域性体制安排。

5.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后者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建立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的基础上。但是,尽管其发展动力和实施途径不同,最终都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各个地区经济之间的相互融合。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为企业创造更为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范围内的商务活动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相辅相成,可以实现两种潮流互动,共同发展。

6.目前的国际经济合作在双边、地区和多边这三个层次上并行发展。由于经济全球化使单个国家在应对国际竞争中实施经济措施的效果减弱,需要新的应对力量,所以地区合作和多边合作受到普遍的重视。况且,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都已成为富有成效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以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使区域内有关国家得以充分利用国际分工,为自身的经济发展谋取利益,产生了明显的示范效应。因此,目前的区域经济合作异常活跃。对于国家而言,参加地区经济合作已经成为进行国际经济合作必不可少的一种形式。

三、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步入体制化建设的新阶段

近年来,亚洲地区特别是东亚地区经济合作迅速发展,展现勃勃生机。虽然各国对地区经济合作的模式和进程还在协商和探讨之中,但合作的愿望空前强烈,已经开始进入制度性安排和日程安排的阶段,这为亚洲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

2000年11月,第四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晤,即“10+3”会议,去掉了“非正式”一词,表明“10+3”模式正在走向制度化的轨道,亚洲区域经济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目前,“10+3”货币互换协议已经顺利达成,东亚金融合作前景看好。此外,在“10+3”框架下,还建立了不定期的“10+3”财政部长、经济部长和外交部长会晤机制。与此同时,在东盟与中国(即“10+1”)会议上,中国提出,中国入世后经济将更加开放,这对东盟国家是有利的。在打破东盟国家对“中国”疑虑的前提下,中国提出,从长远来看,中国与东盟国家可以进一步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这一提议立即引起广泛反响并引起东盟国家的认真对待。此后,经过2001年6月博鳌中国一东盟高官会议、2001年9月的东盟一中国经济部长会议以及2001年11月的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双方逐步就在10年内建立自由贸易区达成了共识。2002年4月,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第一次会议召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正式启动。

“10+3”模式和“10+1”模式的初步形成和建设,标志着在东亚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向着制度化、体制化的有利方向发展。长期以来,与世界经济中各个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速度和水平相比,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较为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有两点:一是长期以来东亚地区的各个国家政治上的歧见和经济上的差异太大,难以在区域经济合作中达成一致意见;二是缺乏地区经济大国的积极推动,特别是日本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态度一直不积极。目前东亚地区经济合作出现良好的转机,动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警醒了东盟国家。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东亚国家看到,过度金融投机带来的金融风险是任何单个国家都难以防范和抗拒的,多边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不是万能和总是友善的,所以需要加强地区经济合作,以增强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力。金融危机后东盟各国的经济表现差强人意,东亚经济重心进一步北移,东盟经济的表现不如中、日、韩三国。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在东亚地区经济重心北移的情况下不考虑中、日、韩的加盟是不合道理的。东盟国家出于对地区经济安全的考虑,对超出东盟范围的经济合作逐渐采取了越来越积极的态度。由此,一方面东亚地区经济合作进程加快,出现了“10+3”模式和“10+1”模式;另一方面,以金融合作为主要内容的亚洲货币互换机制得以确立,其目的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下外汇资金流动性困难。

2.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贸易自由化进程受挫。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是推动成员间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实现所有成员的共同繁荣。但亚太经合组织内部成员经济的多样性以及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对待具体开放进程的不同立场,使得它至今仍是各成员进行经济合作的一个协商论坛,而不是一个贸易谈判的场所。亚太经合组织遵循的在“协商一致和非约束性”两大原则基础上寻求相互平等的沟通与合作关系的模式表明,亚太经合组织的原则与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对各成员也没有约束力。它奉行的“单边协调主义”和“开放的地区主义”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事实证明,美国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家在建设亚太经合组织的方向和模式上存在巨大分歧,而且由于各成员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乃至文化历史渊源不同,亚太经合组织的制度化建设难以在短期内启动。这也是东盟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东亚地区国家转向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对待东亚地区内部经济合作的原因所在。

3.地区内部贸易和投资活跃,地区内国际分工程度加深、利益显现。东亚地区近年来内部贸易迅速增长,投资活跃。近10年来日本对东盟各国直接投资的迅速增长成为世界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同时亚洲市场逐渐成为日本的不亚于美国的重要市场,2000年日本对亚洲的进出口贸易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9.6%和22.3%,大大高于对美国贸易的增长速度(同期日本对美进出口分别增长5.0%和1.9%)。再以中国为例,在亚洲,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一直保持持续的高速增长,双边贸易不断扩大。更为主要的是,区域内各国经济存在巨大的互补性,经济、贸易关系密切,为启动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双边贸易额在各自贸易总额中的份额有限,具有极大的扩展潜力。“10+3”模式下,东盟加上中、日、韩这13个国家的人口为20亿,国内生产总值超过7万亿美元,外贸总额超过2.3万亿美元,这样一个广阔的市场其吸引力和发展潜力是可想而知的。另外,东盟和中、日、韩等13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8000亿美元,而整个欧元区的外汇储备也不过3400亿美元,这意味着,东亚地区的资金能力也是很强的。在地区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形势下,东亚各国逐渐认识到地缘经济条件的重要作用,看到了所在地区市场规模、资金能力、地区分工利益的良好发展前景,在进行地区经济合作方面达成了更多的共识,这些共识为东亚地区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4.中、日、韩的态度。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实行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已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和发展阶段。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立场,并在毫无附加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有关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使东盟各国看到了中国在东亚地区经济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对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态度。中国经济近年来一直保持7%的增长速度,也显示了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发展潜力,中国市场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引人注目。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对地区经济合作持积极态度,并以务实的精神推动地区经济合作,在实施“10+1”、“10+3”设想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想法。应该说,中国对待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积极、务实的态度已经成为促进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一个主要因素,这在“10+1”模式形成过程中尤为明显。

日本由于长期以来与美国的特殊关系,不愿意因参加东亚地区经济合作而得罪美国,所以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一直不积极。而且,日本由于其在世界经济、东亚经济中占据着经济强国的地位,在加入地区经济合作的时候,总是考虑如何利用地区合作机制,确立自身在地区的政治、经济事务中的霸权利益,同时又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招致东盟国家的猜疑。金融危机、经济全球化对日本经济的冲击非常猛烈。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其存在的问题不是短期内可以解决的。这使日本重新审视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性,态度有所改变,虽然还不甚积极,但也不愿意被排斥在外。日本在“10+3”模式下,提出了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的“东亚三原则”,即提出将来要把“10+3”的框架从以经济为中心扩展到政治与安全问题上的合作,这反映了日本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态度。

韩国经济在东亚经济中处于逐渐上升的地位,所以近年来韩国对于区域经济合作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作为“10+3”组成部分之一的“东亚展望小组”,就是根据韩国总统金大中的提议建立的。该小组每年向“10+3”领导人会议提交《东亚展望报告》。在2001年的“10+3”会议上,韩国提出的合作建议达50项之多。

中、日、韩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对地区经济合作的态度对该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必然有着重要影响。

四、新时期中国的战略选择:积极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

中国的入世谈判用了15年的时间。中国入世的整个谈判过程及由此引发的制度改革过程,是一个我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与协调的过程,也是中国经济逐步扩大开放,全面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要求的过程。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两种趋势并存,共同发展的形势下,毫无疑问,中国也应当顺应潮流而动,积极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

“10+3”与“10+1”模式的初步形成,为中国进行这一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们应当将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作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又一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发展双边、区域和多边等不同层次和水平的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网络,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为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体制条件。

在“10+3”框架下,中国应采取务实的态度和精神,处理好与各方的关系。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10+3”模式与亚太经合组织相比,机制化的色彩更浓,也形成了一些积极的合作成果,特别是提出了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但由于建立一个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区涉及参加各方的利益,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艰苦的谈判和实施过程。而且,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经济、地区经济发展存在诸多变数,这个模式的适用范围、具体目标、合作程度和进程可能是一个逐渐明确和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国对此应有必要的思想准备,要调整好与各方的关系。首先,要进一步消除在东盟国家中“中国”的影响。其次,由于有了“10+1”框架,所以在“10+3”框架下,可以考虑通过加强中、日、韩之间的对话和联系强化“10+3”的机制和作用。目前中国与日本和韩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十分紧密,对日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的20%;对韩贸易占7%,相当于对东盟国家的贸易比重。日、韩两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加起来占到中国吸引外资总额的12%左右,同时日本是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最多的国家。因此,通过加强中、日、韩的对话和联系深化“10+3”模式应当是可行的。特别是当日本与东盟国家因政治、历史问题出现紧张局面的时候,中国可以为协调各方的利益进行沟通。值得指出的是,在“10+3”框架下,中国总体应保持务实、谨慎和协调的态度,加强同各方的联系和沟通,增强各方的共识,以最终实现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制度化建设。

第9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8-0000-00

德国农业经济和农业地理学家J.H.杜能提出的农业区位理论.经济学家A.韦伯提出的工业区位理论,经济学家A.廖什提出的市场区理论,地理学家w.克里斯塔勒提出的城市区位论,开辟了研究空间问题的新领域。与此同时,西方经济学者在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D.李嘉图的理论基础上,继承发展了古典贸易理论,力图揭示空间经济的发展和地区间贸易的发生。这些构成了区域经济学的理论渊源,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了完善的区位科学理论和贸易理论。从20世纪末开始,世界经济迈入了一个充满着巨大经济变化的时代。区域经济学成为关注以下同题的学术探讨领域,即经济变化背景中的空间范畴和规模经济、这些变化(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驱动力以及全球经济变革中的地方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次区域”与“超区域”并存:“地方”作用与“国家”作用同时提升,这都为当代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课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业更多地是在城市上和城市群基础上的区域之间组织,而不是完全被国家空间所决定。相对于国家而言的次国家区域和超国家区域的经济重要性不断得到提升[1]。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一些地理相近的国家或地区间通过加强经济合作,为谋求风险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最小化和利益的最大化,形成了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或国家集团。在这样的背景下,“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欧亚大陆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丝绸之路经济带”

目前区域一体化的各种形式中,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形势十分突出。自由贸易协定,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引人注目。在世界范围内,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个,范围遍及各大洲。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具有典型意义,北美自由贸易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其他大的自由贸易区还有中欧自由贸易区、欧盟-拉美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等。

长期以来, 西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均衡, 从而制约了全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与提升。通过区域一体化发展, 能够统筹东部与西部,统筹内部与外部,统筹城乡共同实现发展, 加强国际与国内产业分工合作, 减少国际间和省市行政区域间的政策差异, 打破国内外的行政垄断与地区封锁, 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综合效益和协同效应, 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应用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实践和我国东部与西部,内部与外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 “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国内外城镇、口岸、交通、金融、生态等多维结构,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的探索。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一体化”的需求

2013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提出:“为了使我们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差异大,需互补

“丝绸之路经济带”途经过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上海合作组织主要成员国、延伸至地中海中岸和东岸,连接东亚、中亚、欧洲与非洲,丝绸之路经济带总面积约500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亿。通过覆盖区域各国的合作和规划,打通从太平洋到波罗的海的运输大通道,并形成连接东亚、西亚、南亚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贸易畅通和投资便利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空间大, 是进行大规模自然和人力资源开发,发展城镇化和现代农业重点区域, 具有承接东部南产业转移, 有集聚出口型加工制造业,金融业和旅游业等产业的空间优势。例如西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镇, 东联区域经济发展高地--我国沿海发达地区,西接巨大潜力的我国西部地区和中亚西亚,彰显西安的工业和服务业的优势,发挥西安在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中高地的作用,

“丝绸之路经济带”将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的区域大合作。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通过区域经济合作,推动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同时,“丝绸之路经济带”也将促进中国的西进战略,在欧美市场普遍不景气的背景下,拓展中亚、西亚和南亚市场,对我国的外贸出口也有积极意义。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分工,因地制宜

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内容。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自然条件区域差异明显,各个省市和国家的产业基础存在较大落差。“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在开发的进程中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避免地区经济相互复制,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产业布局不合理等种种弊端。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内的分工与合作,将各地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将“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整体潜力最大程度释放,使“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内产业空间布局与优化达到最佳,才能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整体效应与全面推进,成为我国新一代的经济增长极。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整合经济发展力量,发挥合力功能

作为经济后发地区, 我国西北地区面临着底子薄、基础差、实力弱的发展困境,每个省市都期望能够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机遇,争取多投入和引进大项目,推动本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各个省市的多头出击、恶性竞争的趋势必将导致物资流、人力资源流、资金流的分散, 使得资源配置不合理。防止效益低和产业空间布局的失衡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前提,而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是使“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强调“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一体化发展, 将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 形成合力, 投入到前景优越、资源优势和有发展潜力的地区和行业,才能够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产业增长极, 最终通过经济的“极化”与“扩散”效应, 带“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经济发展。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则

(一)统筹规划原则

“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面积辽阔、国家多、人口多、民族多、物产丰、发展差异大,发展潜力突出。这要求“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过程中要重视起发展的规模、方向、合作模式、平衡机制等多方面需要统筹规划、宏观调控, 这样才能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又好又快地推进。

(二)优先发展原则

“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势必要涉及到各个国家和省市的各自利益。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国家政策协调、资金的流向、项目选择与建设等方方面面必然会因为利益分配等原因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但同时要科学地认识到,市场作为资源分配的主导这一客观规律,遵循“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产业与经济发展市场化规律, 淘汰落后项目、落后产能和低效益、 低层次的投资。“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必须遵循最优化的原则, 将社会经济和国家人民发展所需的经济要素投入到符合市场要求的地区,才能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效益的最大化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三)公平发展原则

“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一体化发展必须遵循公平发展的原则。公平发展原则要求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前提下, 尽量做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各类资源的分配与利用的公平。“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公平原则要求资源分配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公平;同时也要求国内外和各个省区之间的公平,要求城乡之间的公平, 要体现城市之间、乡村之间发展的公平;既要使经济较发达的可持续地区, 又要使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加速发展;要求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的和谐发展等,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良好的发展。

四、“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思考

(一)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陆空空间一体化

“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多处于内陆欧亚地带, 是沟通太平洋与地中海、印度洋和大西洋的内陆黄金道,沿线自然资源丰富,如土地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风能资源、太阳能资源、生物资源等极为丰富;覆盖30多亿人口,城镇乡村星星点点,沿线贸易与投资合作潜力巨大。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的进程中,在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产业布局、 项目推进、实施管理等环节要充分考虑到陆地、天空、海洋、沿海与内陆互动,实现空间一体化发展。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土地资源, 做好、做强、做特“资源文章”,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资源经济,建设农业基地、能源产业基地和旅游基地,要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丰富土地后备资源、能源和生物资源, 要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内陆腹地的支撑作用和特色城市服务功能,利用地理条件、构建交通通信带,将此带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产业与城市带,实现江“丝绸之路经济带”陆地、海洋、天空之间资源共享、产业互补、口岸互联, 形成陆地、海洋、天空互动的空间一体化发展新局面,使“丝绸之路经济带”打成为我国向西发展的战略力量。

(二)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外一体化

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的国内与国外的一体化发展,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公共资源在国内与国外之间合理配置。资源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国内与国外之间自由流动,形成以工业带动农业和服务业一体化,以城市带动乡村一体化,形成多元素相互流动共同促进的长效机制。要将“丝绸之路经济带”作为一个区域来统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外的发展规划一体化、国内外基础设施一体化、国内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国内外人力资源一体化;既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 又需要在国内与国际一体化的产业政策、资金政策、土地政策、公共服务政策、环境政策等方面实现突破;要在一体化的框架下,统一安排产业政策,扶持城乡优势产业发展,延伸国内外产业链条, 培育“丝绸之路经济带”内强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要通过国内外规划与区域规划高度统一,发展国际化中心城市,提升口岸发展水平,加快培育小城镇,形成国际化中心城市、口岸城市、农村等国内外优势互补的共同发展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空间发展态势。

(三)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城镇、产业与口岸的一体化

近现代以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沿线区域与国家的社会经济落后于沿海地区,自身社会经济发展能力薄弱,长期依赖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外的沿海发达地区的驱动力的拉动作用,依赖于沿海经济高地的产业转移和“梯次转移”。这表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经济发展依然处于被动地位。近年来,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城镇、产业和口岸经济建设成就显著,已具有一定的实力,但是要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高水平、高起点的发展,必须从“丝绸之路经济带”一体化的高度实现城镇、产业和口岸的联动发展。从联动发展的水平看,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的产业水平与产业联动能力依然较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的城镇带动能力仍不足,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口岸建设规模小、孤立建设;从联动发展的区域协调看,“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各自为政、无序建设、资源配置率低等现象;从城镇、产业和口岸联动发展的空间格局看,依托铁路、公路、运河及口岸等构成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交通基础设施,社会经济空间布局和城镇建设在此基础之上开展,但国际间交通线的硬件建设薄弱,法律法规和签证制度、口岸通关制度等软件建设更是弱,使城镇、产业和口岸联动发展受到制约。在此背景下,实现口岸为龙头、城镇为极点、产业为平台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整体发展的关键。

(四)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地域一体化

“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是全球潜在生产力发展区域,实现全球产业合理布局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内部, 需要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内部的合作与区域外部的合作、坚持区域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共赢,把“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发展。

在空间布局上,以国内外城市为极点, 以铁路、公路、油路、天然气管道和通信路线为轴线,以边境口岸城市为节点,互动并进,形成“多极、多带、多节点”的“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空间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一体化的框架下,要加强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阿拉木图、阿斯塔纳、杜尚别、比什凯克、塔什干、阿什哈巴德、巴库等重点城市建设,使之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多极点, 通过经济发展的“溢化”效应,带动“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整体发展。要依托沿公路、铁路、运河、航空路线、通信线路等主要交通和通信通道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产业集聚,打造功能突出、特色鲜明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带和城镇带。要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和经济特区等为重要节点,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阿斯塔纳――新城经济特区、阿克套海港经济特区等,构建边境口岸城市、经济开发区的合作机制,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新格局,成为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整体发展水平的支点。

(五)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市场一体化

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市场一体化的程度不高,各资源要素流动阻力,流动不适,要提高要素的利用效率, 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生产要素在产业间和地域空间的最优组合, 保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各要素效率的不断提高,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一体化市场建设,搭建要素流动平台,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互动机制, 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经济要素重组、整合与优化,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开发健康发展。

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产业分工与经济合作体系形成和发展中的中间作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大资金、多人力和强合作地投入到社会经济建设之中。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人口、资源和价格等原因,“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生产要素必然将向利润最大化的区域和行业流动,形成不平衡发展态势,造成部分优势区域“资源”富集。在市场规律作用下,要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要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统一的市场是关键,必须在软件、 硬件双方向同时发力,逐步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各类资源,如产品、人力资源、资金等自由流通,建立起“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一体化的产品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应建立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市场一体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改革政府职能,建立区域间政府合作机制;应加快建立一体化畅通的交通通讯体系,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产品、人力、资金、技术等流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区域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合理布局,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市场一体化。

五、“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本分析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之间地理地貌不同,经济水平差异大,地缘人缘关系复杂,但是彼此在产业结构互补,政治互信,社会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欲望强烈,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内各个经济体在资金、技术、人才、资源等方面互补性与合作可能性较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条件具备。加快经济发展和实现可持续增长这进一步决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成为趋势。“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西北地区和中亚各国有相似的工业化发展经历,目前双方均在经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有共同的强烈的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愿景。尤其是自“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中国与中亚各国经济合作近20年来贸易总值增长近100倍。1992年,中国与中亚5国双边贸易总值仅为4.6亿美元,而2012年则达460亿美元。根据中方统计数据,中国是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最大贸易伙伴,是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是塔吉克斯坦第三大贸易伙伴。

(一)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基础设施的一体化是基础。对比其他省市,西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至今没有完成西北地区与中东部地区、中亚地区的高效顺畅的国内和国际物流网络,但其发展迅速且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整合西北地区的公路、 铁路、 航空、通讯等基础设施与中东部地区、中亚地区的“一体化”,打造与相邻地区的交通网,形成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快捷便利的物流体系,降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成本。

(二)经济体制改革成本

市场是各个要素自由顺畅的保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尽管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历史和水平因素,尤其是受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影响,中亚和我国西北地区都面临市场主体缺失和市场体制不完善的问题。要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转变当地政府职能,协调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打造服务型政府,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2012年,陕西、甘肃和新疆三省区的市场化指数排在全国的第 21、26、27位和另一项指数,政府与市场关系指数排名为第19、24、26位。这表明陕西、甘肃和新疆三省区的市场化程度与我国中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是加快当地市场化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合格市场主体的形成,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本都将是巨大的。

(三)地方利益流失成本

在“一体化”的市场内自由配置,这不可避免将在部分地区或者部分产业集聚现象,造成各个要素配置的不均衡,从而挑战本地方既得利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包括传统的产品、服务贸易、投资的传统领域的“一体化”成本,更包括了知识产权、金融政策、政府采购、环境、劳工、国有企业、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措施的等新内容的“一体化”成本。

六、“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收益分析

(一)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消除成员国之间贸易壁垒等障碍,增加市场容量,保障生产要素的顺畅流,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区域内资源共享,实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推动区域内市场一体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各国生产的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益;另一方面,产业集聚延长了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尤其是石化、冶金、能源等产业规模效益明显。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区内外经济体的良性竞争,将刺激本区域内经济发展活力,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区经济增长速度。

(二)增强国际竞争力

中亚和我国西北地区位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地带,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又成为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连接东亚、南亚、欧洲的十字路口,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如哈萨克斯坦依托区位优势,有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等交通便利优势,历史上已经与中国、中亚四国和俄罗斯的建立双边或者多边经济贸易自由协定,并与周边区域拥有历史、语言文字和人文环境相近的优势,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的重要经济体,将深化与中国、中亚四国、俄罗斯等国的经贸一体化的重要成员国。我国新疆位居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腹地,具有口岸、交通和通信优势,正在建设欧亚大陆的国际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该地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软件设施建设,必将加速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升该地区的国际竞争力。

(三)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促进国际贸易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丝绸之路经济带可消除中亚与我国西北地区市场相互分裂的局面,保障贸易自由化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降低区域内的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交易成本,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增进区域内贸易的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削减关税或免除关税,取消贸易壁垒,推动区域内国际分工向纵深发展,极大推动中国与中亚各国之间的商品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劳务贸易、劳务贸易的自由流通,从而使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区域内部贸易在成员国对外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也明显提高。

(四)促进吸引国内外资金

丝绸之路经济带为中亚和我国西北地区进一步增强该地区的引资效果,一是其区域经济一体会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产生正向投资激励,促进国内外、区域内外资金的流动和投资增加;二是其通过改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机构改革等,影响资金流向。

(五)提升产业和企业竞争力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首要效应是加剧该地区的产业集聚、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的优胜劣汰。尽管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西北地区企业竞争力不断上升,但相对于发达地区,依然处于劣势。2012年,新疆和陕西两省区的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分别仅为4.10 % 和4.20 %,不仅大大落后于发达地区,且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引进“鲶鱼效应”,加剧本地企业的优胜劣汰速度,强化其区域内部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以石化、冶金、能源等规模集化资源集聚型和出口导向性为主导产业的我国西北地区效果将是明。以石化工业为例,中亚与我国西北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将集中发挥区域内原油开采、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彼此优势,提高区域内石化产业分工合作与专业化水平,形成多赢互利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产业合作典范,从而根本上提升本地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

(六)增进经济互补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视阈下,中亚和我国西北地区的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产种类较为齐全,探明储量大,资源潜在价值可观,是配套于中国整体社会经济发展高速发展的资源基础,同样是中国工业产品的销售市场。而经过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积累了比较强大的资金、经济与技术力量,全国各地分布着为数众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有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如,乌鲁木齐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基础设施优势明显,乌鲁木齐机场是目前我国面向中亚最大的国际航空港,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客货物流基地,是连通全国和中亚的航空枢纽。七、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存在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各类制约因素。

(一)经济壁垒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合作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是能否合理分配利益和资源。由于区域内各个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机构的既得利益制约了区域间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步伐,导致了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合作多为双边范围内的低水平、低层次的合作阶段,而跨区域、多边范围内的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有待发展。尽管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各个经济体已经认识到本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符合本地的根本利益,但是在目前本区域经济发展条件下,各个经济体还难以自动而快捷地摆脱自身利益,成为区域经济壁垒,制约区域经济一体化。另区域内市场配置功能相对较弱,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低水平市场经济使得很多市场行为被政府行为所替代,各经济体之间缺乏合作的内在动力,从而制约区域内各个经济体的互补优势。

(二)不平衡的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仅包括国别件经济不平衡,也包括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不平衡等内容。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中,中国和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实力较强,成为区域发展的“两架马车”,且中哈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水平相对较高,而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另与中国、哈萨克斯坦形成明显对比。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不久前的《2013人类发展报告》,吉尔吉斯斯坦2012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2009美元,在中亚五国中名列第五,约为中亚五国中第一名哈萨克斯坦的20%。其他四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分别为哈萨克斯坦为10451美元,土库曼斯坦为7782美元,乌兹别克斯坦为3201美元,塔吉克斯坦为2119美元。其中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两国更被列入居民个人日均收入不足2美元的国家属贫困国家,吉尔吉斯斯坦贫困人口预计约占总人口的30%,由此可见,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国家间、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为极不平衡。中亚和我国西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而该地区的全面发展亟需整合双方优势,避免劣势,任何忽略对方的发展道路一定是不实际的,而实现双发共赢的最佳道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

(三)产业结构亟待调整

长期以来,受历史和经济结构现状相似决定中亚与我国西北地区政府多依靠的重工业部门,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过重,而轻工业发展水平和所占比重较低,轻工业与重工业发展不平衡。自前前苏联解体之后,中亚五国经济遭遇重创,部分国家的经济重量至今贸易恢复到前苏联时期的经济水平,如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上诉两国经济依靠国外移民汇款和国际资金援助。部分国家依靠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国家资源价格高涨的有利优势推动了本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国民财富迅速增加,但是其整个国民经济结构面临巨大风险和问题,如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自独立以来,哈萨克斯坦石油产量增长3倍多,达到8000万吨/年;天然气产量增长5倍多,达到400亿立方米/年。2012年,哈萨克斯坦石油天然气气工业约占哈GDP的1/4和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2/3。而我国新疆地区2012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7530.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20.57亿元,增长7.0%;第二产业增加值3560.75亿元,增长13.7%;第三产业增加值2649亿元,增长12.3%。2012年,非石油工业增加值1417.83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9年的37.9%上升至50.6%,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4.5%。非石油工业首次占据工业的半壁江山,说明新疆工业发展由单纯依靠石油工业转变为产业多元化,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个经济体产业结构决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的亟需相互合作,推动本国经济发展。

(四)缺乏协调机制

在交通通信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交通网建设欠账、设施破旧且布局存缺陷,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运网络衔接度低,国际间、区域间交通通信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合作化水平低,难以满足客货运快速发展需要。在产业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同质化、同层次行业、城市之间恶性竞争,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竞争,区际分工弱化和产业结构趋同;以罗贡水电站为例,塔吉克斯坦多次启动罗贡水电站建设项目,但由于下游国家尤其是乌兹别克斯坦的强烈反对而未能付诸实施。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表示塔吉克罗贡水电站的建成、蓄水和投入使用,将造成位于下游的乌兹别克斯坦严重缺水,预计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每年将损失6亿美元,导致乌兹别克斯坦内生产总值下降2%,乌兹别克斯坦农业灌溉用地将减少约50万公顷,并造成30万人口失业。塔吉克斯坦认为,罗贡水电站建成后主要解决本国电力严重短缺的问题,促进塔吉克斯坦经济发展,还可向吉尔吉斯及南亚国家出口相当数量的电力,带动中亚地区的进步,而不是把罗贡水电站的经济建设搞向政治化。围绕水资源等资源的争端悬而未决,说明了中亚地区的国际协调机制缺乏。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将大大增强区域内的政治互信、经济联系和矛盾争端解决。

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议

中亚各国与我国是互惠互利的经济共同体,并且在中国政府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并由中亚各国政府共同参与组织建设,需要多国协同规划部署,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其目的是全面发展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过程中,各国政府要调整各自的战略目标,在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的整体优化的前提下,力争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内的经济一体化战略目标。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应具有把握区域的总体性和全局性;梳理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外、国内外关系的系统性;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适应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特定时期需要的阶段性和有明显的地域性。

(一)确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丝绸之路经济带在确定区域发展方向时应注意以资源、自然、地缘和劳动地域分工为基础,做到大小适应,区域协调的定位;以资源合理配置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优势,合理产业布局与地域分工,以提高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整体经济实力为目标;制定包括经济发展总统目标与经济发展阶段定位在内的全盘规划与应地制宜实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应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总目标、阶段目标、经济增长与质量目标等,且每种目标都应有一系列的指标来评价。丝绸之路经济带将成为中国西部最重要发展方向,我国西部地区必将成为我国下一经济增长极。

(二)确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的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推动丝绸之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要阶段,确定企业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主体,而努力提高政府调控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使得政府从市场经济活动中解脱出来,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引导者和服务者定位,清除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策障碍,协调区域间利益矛盾与冲突,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立法方面,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支撑。中央人大和地方人大的立法机关加紧废除、制定和完善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协调政府、企业等各方利益。

(三)确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的环保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丝绸之路经济带将中亚与我国西部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作为整体进行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从天山山脉国际化合作保护、国际河流上下游地区之间的生态联系与经济关系入手,整治都市圈、工业区的生态环境,在政府间建立合作模式协调规划与执法,建立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与经济补偿机制;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环保共同基金对区域内生态保护与治理加强资金投入。

(四)确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原则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国家的社会历史文化不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差异,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国家间分歧和矛盾客观上存在,但是,各国共同发展的目标一致,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丝绸之路经济带”受到普遍赞誉和支持。互利共赢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国家间经贸合作的深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互利共赢为基础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通过合作可以发挥比较优势,通过合作可以相互借鉴和支持,共同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甚至是欧亚大陆和整个世界经济的共享繁荣。

九、结语

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各种自由贸易协定不断涌现,全球各个经济体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为推动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作出了重要贡献[3]。

“丝绸之路经济带”各个经济体处在不同发展阶段,各自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内容、重点差异很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应根据现状特点,本着自主自愿、灵活务实的原则,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各经济体共同的能力建设和信息交流。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个长期、逐步的过程,还有很多可见问题和不可见的问题。但是继续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并就有关问题远景问题进行研究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各个经济体的共同愿景。但是考虑到“丝绸之路经济带”覆盖区域的多样性,各个经济体应该在多边或双边各个领域,以多种途径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陈建军.要素流动、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一体化[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7-28.

[2].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R].国家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的讲话,2013-9-7.

[3]高洪深.区域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2-38.

Dtudy on development of‘Silk Road’zonein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Perspective

Li Ning

(Chinese Academy of western frontier,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