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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督导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餐饮督导履职报告

第1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高、中考是当前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职能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认识高、中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对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完成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卫生监督所在高、中期间,对高、中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饮食摊点及公共场所单位依法进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并将高、中考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卫生局。

要结合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细化食品卫生监督措施,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一旦在高、中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患按规定及时处理、上报。

(二)卫生监督所严格加强对接待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效期,卫生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立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3、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

4、餐饮单位生产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5、提供给考生的饮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接待单位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监督意见;

卫生监督所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在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

三、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所负责高、中期间考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高、中考开始前对校园周边的摊点、食堂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参加高、中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应对突发事件,方便部门之间协作沟通。

四、监督保障要求

(一)保障时间要求

在高考(6月7日~8日)和中考(6月15日~17日)前期及期间组织督查。高考开始前,6月2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高考结束;中考前6月13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中考结束;

(二)重点保障地点

1、高考考点:一中;

2、中考考点:一中、二中、实验中学;

五、保障措施

(一)卫生监督所由所长亲自抓,切实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到岗。

(二)卫生监督所根据高、中考相关信息及资料,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建立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认真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除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外,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上一级的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口径统一。

第2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述职报告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自评性的特点,是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任免、使用干部的依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欢迎阅读。

 

 

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一

我叫XXX,是教育界政协委员,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XX年X月出生,本科文化,现任XX实验中学校长。20XX年以来,在政协XX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精神,发挥政协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现将一年多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主动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学政协及政治理论。20xx年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 xx大 会议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二是学教育业务。主要围绕业务相关的教育管理知识认真钻研,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水平;三是学法律法规。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守法意识。

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委员职责。

认真参加县政协有关会议和调研、视察等活动。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感到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自己能够遵守纪律,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活动。20xx年度主要参加了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高了自己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参加了对旅游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协视察,冒着大雪,战胜严寒,对XX计划生育服务站、XX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视察,对全县计划生育提了积极的建议,参加了文史委员会对XX高中、XXXX公司座谈指导活动,还先后两次到政协机关向政协*、*汇报工作,提建议。

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本人将提交提案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委员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平时注重走访、调研,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热点问题认真思考、撰写文字材料。20XX年以来,主要提议了《关于建设XX大道》等三个提案,去年年底还评为先进提案个人。

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工作。

上半年在教育局分管工作中,创造性实现了素质教育在全县小学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走出了新的路子,特别是对新教师的培训、校园语言规范化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下半年开始任职实验中学校长,学校现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现有XX个班,XXX名在编教职工,XXXX名学生,带领学校领导班子,面对新的形势,应对发展中遇到的影响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心致力于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尽快扭转学校不良社会影响、创办XX名校、吸引XX的学生到XX上初中的期望尽快变为现实,不断创新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实施新的创业工程。近段时间,实验中学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XX市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坚持团结实干和谐创新的发展思路,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培养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学生;坚持关注每一名教师,关注每一名学生;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育人的积极性,职员服务的积极性;实现精心备课、高效上课、民主评课、课后反思等,使素质教育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受到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更多的好评。各级领导对实验中学的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X书记、X县长等领导来校慰问指导,县委XXX书记来校视导,人大XXX主任来校视察,教育局全体领导班子、科室主任集体指导等,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快速发展。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本人虽然尽心尽力、勤勉工作,但是仍然感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文化知识水平不足、理论学习不够、创新精神不强、提案力度不深、联系群众不广、参政意识不浓等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学习、工作、活动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狂后我将进一步加强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不辜负政协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我的希望和重托,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新XX贡献自已的力量。

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二

一年来,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在政协各位领导的支持下,我能够认真学习县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踏实工作、争先赶超,充分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在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居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踞持学习、改善学习,是适应形势发展和履行政协职能的迫切需要。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增长才干、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础和源泉,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不仅学习了与政协相关的知识,还系统地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每次会议上,都认真聆听并记录领导的发言,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思想政治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真正树立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牵的思想,也为有效履行职能、做好政协委员奠定了基础。

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委员职责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也感到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自己能够严格依照《政协 县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活动。在 局工作期间,我积极陪同县政协领导到 等水利资源丰富的街道、乡镇进行调研,提出做大做强我县水产业规模的多条建议与意见,特别在争取新建项目和对上争取资金扶持上建言建策,使我县水产业受益匪浅。今年六月,我调任县 局工作,面对新的职责,我迅速调整思路,与县政协领导和其他委员一起深入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研,为部门履行食品监管职能倾注了大量心力。这些工作提高了自身能力,也为政协组织增添了光彩。同时能落实《政协 县委员会关于在委员中开展 五个一 活动的意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在改善民生方面,带头并号召单位工作人员捐款救灾、扶贫助学,金额达二万余元,还准备投入资金为 乡鱼乡中学改造校房门窗;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知识 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等活动

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自己平时注重走访、调研,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热点问题认真思考、撰写文字材料,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攸关民生的意见建议,将提交提案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履行委员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工作

在 局担任主要领导以来,自己能够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

积极探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消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调查的通知》,对全县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迅速托清了底子、摸清了底数,通过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奠定基础。二是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印发了《关于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知识读本、餐饮服务许可申办指南,通过执法人员走访餐饮经营业户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新职能和食品安全法规。三是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组织22名业务骨干分为四个组,实行划片包干,由班子成员带队逐个饭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整治,指导督促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了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瘦肉精、塑化剂等多项专项检查。四是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健全完善重大活动供餐制度、实施执法人员驻店指导,有效保障了重要领导来 、九地市人大座谈会、消防官兵集体用餐、环湖自行车赛、山东 第二届龙舟赛、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重规范严查处,进一步强化药械监管工作。将基本药物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贮存条件监管,不断巩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成果。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流程,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受理查处举报投诉16件,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查处各类涉药械违法案件382件。

踞持廉洁自律,保证清正廉洁

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之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谋私利,不收受贿赂,不请吃,不吃请,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忠于党,忠于人民。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本人虽然尽心尽力、勤勉工作,但是仍然感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理论学习不够、创新精神不强、提案力度不深、联系群众不广等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学习、工作、活动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狂后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不辜负政协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我的希望和重托,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文明的新 贡献自已的力量。

党员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三

尊敬的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代表:

XX年,我非常荣幸当选**市第四届政协委员。面对组织的信任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非常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回顾一年来担任政协委员的历程,我感想甚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今天,能有幸向区政协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委员报告工作,心情十分激动,这既是我向选举单位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意见和要求、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的一次良好机会。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述职报告,敬请审议:

居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作用决定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政协职责。尤其是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形式下,更需要我不断的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此,我将学习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在繁忙的工作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做好政协工作的相关知识,关心时事政治和社情民意。

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

我觉得政协委员既是一个政治荣誉,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因此在繁忙的企业管理工作中,我经常提醒自己是一个政协委员,并尽可能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这一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从日常本职工作着手,勤学、好问、多追究事理,多关注本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多关注新生事物,力求做到智为民所出,当好领导和政府的参谋。

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政协职责。出席政协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能够及时准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每次政协会议,我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期间,我能够认真听取各项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并就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关注民生问题以及民企发展等有关稳定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我坚持会前深入群众,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会中积极发言,向大会反映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提出多项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建议及调研报告都是事关我市、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人民群众。

本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工作繁忙,面对的矛盾和问题很多,但我一贯奉行 踏实做事,诚恳待人 的准则,勤勉对待每一项工作,坦诚对待每一个人,努力办好每一件事情。尤其是在现在的社会中,民营企业较多,劳资关系复杂,各种矛盾频发,我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协调好公司、职工双方的关系,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努力维护好职工利益,同时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及其家属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让职工感到关心和温暖,为企业职工办理了 三险 ,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这些工作和活动,着力构建和谐企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保证。

科技兴业,引领企业转型

政协委员既代表这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代表着个人先进性。随着市场国际一体化的成功转型,企业首要的课题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品位,走出初期阶段的那种小打小闹的经营方式,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 打造特色名面第一品牌。 这是我为公司设计的长远发展目标。十多年以来,我公司一直保持着新密市食品龙头企业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密市的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新密市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正视不足,努力再创佳绩

靖年来,我虽然很好地履行了参政议政职责,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学习还不够系统,联系群众不广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工作、学习、活动中不断改进和加强。

以上是本人当选市政协委员以来履职情况的报告和体会。尽管我在政协委员的岗位上为人民群众做了一些工作,但作为一名工龄不是很长的委员,感到自己所做的工作还很不够,对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还不够全面,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以及与其他委员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更加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增强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面对新的挑战,进一步履行好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责,发挥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主渠道作用。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做好肩负的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政协委员的使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政协委员,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密、活力新密,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跨越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3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一、以推动机构改革调整职能为契机,着力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1.推动机构改革,完成职能调整。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正确定位、认真制定、组织实施“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和理顺权责关系。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内部机构设置到位,监管人员配备到位,监管经费保障到位,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地完成职能调整,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2.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公示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落实“政府负总责”,严格履行“部门负其责”,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施治新格局。

3.统筹城乡监管,健全组织网络。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监管职能和公共服务方向转变,确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的目标,积极统筹城乡监管,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一专三员”制度,延伸监管触角,实现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队伍全覆盖。

4.加强调查研究,深化教育培训。按照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精心谋划调研课题,侧重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课题调查研究,开展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现状、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以及基层监管模式调研,探索实践建立新的监管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以镇(街道)和部门分管领导、监管执法人员、“一专三员”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建立一支与履行新职能相适应的监管队伍。

二、以深化示范创建工程为依托,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5.巩固发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长效机制,积极创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巩固提升部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职能调整到位后,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6.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化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实现示范镇(街道)全覆盖。开展药品示范创建绩效评估,丰富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完善创建工作机制。采取督查和暗访等形式,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确保创建质量。扎实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力争建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

7.深入开展平安示范工程。把推进“平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平安示范药企(药店)建设方案,拓展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标准。强化示范创建工作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平安示范药企(药店)督查考核。注重平安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典型宣传和总结推广,开展“十佳优秀药师”和“十佳优秀示范药企(药店)”评选,努力提升平安系列示范创建水平。

8.持续深化绿色餐桌工程。充分发挥“绿色餐桌工程”政策导向作用,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办法。组织实施“绿色餐桌工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以推行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优化品种结构为突破口,以完善检测手段为保障,以丰富市场供应为目标,积极扶持建立集中配送中心,努力促进基地与市场的对接,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大基地、市场、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四位一体”检验检测力度,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三、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基础,着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9.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控制,严把准入关,重点抓好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加强零售药店GSP认证,切实强化药师的管理。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重点加强原料购进、投料监控、出厂检验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高风险企业、原料药、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医用氧、药用辅料、药包材等专项检查,强化特殊药品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实施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大对验配类、体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强化认证后续监管,扎实开展GMP、GSP跟踪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全面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可控性。

10.突出基本药物质量全面监管。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各项措施,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督促企业做好电子赋码、核注核销和预警处理工作,强化招标、采购、使用、养护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努力实现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动态可追溯管理,严格执行审查、目录报备制度,开展中标品种质量评估与风险排查,动态掌握基本药物品种和生产、配送企业中标情况,加大对生产、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监管档案。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依法查处不合格药品,切实提高基本药物监管有效性、针对性。

11.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调整到位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抓好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切实加强协调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上下一致、职责明确、归口管理、协调有效、运转高效、配合密切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开展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明查暗访和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做好迎接省市县(市)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专题审议询问和省市县(市)政协“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民主监督,督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12.积极履行餐饮保化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位后,积极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严格餐饮服务食品许可管理,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监督信息公示制,积极实施“五常法”、“三常法”管理,重点强化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及配送中心监管。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餐饮服务保障机制,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期餐饮消费安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监管,控制餐饮原辅料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四、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

13.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平台。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完善信息化建设制度,优化网络架构,整合信息资源,为监管信息在系统内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打好基础。积极构建电子化监管平台。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加快实现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运行,建立覆盖所有涉药单位的电子监管档案。扎实推进四大类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电子监管,实施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深入推进药品购进品种、温湿度远程实时在线监管。巩固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控成果,完善远程电子化监管系统,实现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探索对保健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实施远程电子化监管。

14.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配置必需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强化快检技术,加强检验技术培训,开展检验检测和技术研究,综合承担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检测、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测等技术监督职能,满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督的技术支撑要求。

15.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建设。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开展不良反应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延伸监测触角,扩大监测覆盖面,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报告激励机制,加强反馈、沟通、处置机制建设,规范监测与报告行为,着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数量和质量。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制度,提升报告评价能力,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企业质量控制水平,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加大质量抽验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规范抽验,科学制定抽验计划,合理安排不同环节、不同品种的抽验比例,常态化开展药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对投诉举报集中、不良反应多、违法广告严重、中标价格偏低、用量大、高风险的品种加大力度,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切实提高阳性率。积极探索建立快检车、快检箱、快检室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监督性评价性抽验任务,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性抽验,确保基本药物抽验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率90%以上,药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核查,开展抽验情况分析评价,完成年度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分析报告。探索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评价抽验工作。

17.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价。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食品安全年度风险监测检测计划,协调督促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任务,每月编制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公报,开展食品安全分析评价,统一及时通报和预警信息。继续实施食品抽检“五统一”机制,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指标的落实,确保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50%以上,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93%以上,餐饮服务环节合格率85%以上,城区和镇(街道)、农村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95%。

五、以深化专项整治为重点,着力保持食品药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18.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切实加强综合协调,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居民集聚区、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调味品、畜禽屠宰、餐具、食品包装材料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19.扎实推进药品安全整治。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验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衔接。组织开展药品非法添加、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特殊药品、假冒知名品牌药品等专项整治,加强督查,保证质量,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和小诊所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走票”、“挂靠”经营、出租柜台、异地设库经营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小药店”整规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0.创新完善稽查执法机制。积极探索新体制下稽查工作新模式,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稽查执法体系。深化完善“八小时外”巡查、打假联动、协作通报、信息互通、案件协查等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协作、部门协作、政企协作和区域协作等构成的打假治劣立体式协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制度,以公安、检察院、法院、食品药品监管四方联席会议为基础,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刑事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全面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加大药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案件督查督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建立重点案件查处奖励制度,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

21.加强违法广告综合治理。建立广告监测系统,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测,定期分析归纳违法广告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曝光违法广告,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针对违法广告、围绕广告产品,采取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监督下架、暂停销售、消费警示、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相结合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遏制和减少虚假广告。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行为,建立药品信息监察员制度,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

六、以完善风险预测预警为核心,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2.完善预警应急制度。积极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探索建立以风险预警平台、评价性监测网、监督性监测网、不良反应监测网为核心的风险预测预警制度。修订完善《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根据职能调整需要,调研并出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报告、值守、防控、监测、善后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和操作步骤,督促、指导高风险及重点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3.提升预警应急水平。构建上下联动、统一高效、快速反应的预警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应急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组建投诉举报中心,认真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完善网上举报方式,拓展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统一受理、分级办理,分类指导、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工作平台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专家会,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常态化风险评估和调查评价。切实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强化应急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七、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重任,着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4.推进产业健康发展。强化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的观念,依法精简审批事项,完善事权分配体系,简化程序,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检查等效能,尽最大努力缩短时限,帮助企业抢占市场先机。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企业需求,加大医药行业的人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医药企业人才保障和质量管理水平。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大政策法规咨询、立项审批、技术攻关服务力度,推动建立形式多样的政、产、学、研合作联盟,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有品牌。鼓励和推动药械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制定和实施扶优劣汰、促进集中的监管政策措施,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医药现代物流特别是第三方药品物流加快发展,鼓励、推进医药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合理引导跨行业兼并,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

2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完善诚信评定机制,深化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制售假劣产品、不遵守商业道德的失信单位,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企业自律,积极开展食品药品行业“重质量、讲诚信、保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诚实守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经营理念,打造诚信品牌,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市场环境的形成。

八、以深化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着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26.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年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十进”宣传服务活动。深化药学服务进社区,充分发挥药学会、“平安药监”服务团队、药师志愿者服务团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周)和公众安全用药培训、百名药师进基层、清理家庭小药箱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27.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引导,积极支持舆论监督。健全信息制度,拓展信息渠道,及时监管信息和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制作电视专题片、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开设媒体专版专栏、制作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成效。切实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妥善处理舆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媒体参与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逐步形成执法监督与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九、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关键,着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28.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行力。坚持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完善确责、明责、履责、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行政处罚调查审理审核执行“四分离”,深入推行说理性执法文书,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和纠错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回访制和行政许可卷宗抽查制。整理和清理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29.强化效能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深入实施服务流程再造,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确保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间进一步压缩,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确保政令畅通。树立“无为即是错、无功便是过”的理念,着力防止和解决精神懈怠、慵懒散漫、敷衍塞责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工作考核考评,落实激励措施,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第4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其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固定从业人数等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餐饮服务类和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即时制作加工、销售食品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场所及设施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摊贩包括餐饮服务类和非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是指即时制作加工、销售食品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场所及设施的食品摊贩。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按照政府确定的职责,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评议考核等职能。

县(市、区)政府应当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建制村、社区聘用食品安全监督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前店后坊式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四)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外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教育、公安、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商务、民族事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或者政府批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县(市、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第六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街区,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地方特色食品和传统食品,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

第七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新闻媒体和集中生产经营区域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培训,提高技能,诚实守信,保证质量,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依法生产经营提供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

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摊贩生产经营实行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不得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食品。

第二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具有清洁水源和排水设施;

(三)具有必要的、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工具、容器、设备和包装材料;

(四)具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密闭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等;

(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分别向下列部门书面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向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前店后坊式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外的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向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申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颁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告知理由。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二)购进和使用食品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建立台账,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加工工艺及加工设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四)生产经营过程中生熟隔离,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

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切配、制作、盛装食品的刀、案、容器等设施设备应当清洗、消毒;

(二)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饮具。

第三节食品摊贩

第十九条食品摊贩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食品摊贩登记证》,持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申请《食品摊贩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制售工具、容器、工作台面;

(二)具有相应的亭、棚、车、台和防蝇、防雨、防尘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食品摊贩应当分别向下列部门书面申请《食品摊贩登记证》:

(一)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向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二)非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颁发《食品摊贩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办结。

第二十二条食品摊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县(市、区)政府划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段内生产经营;

(二)食品制售工具、容器、工作台面保持清洁;

(三)食品、食品原辅材料干净、卫生、无毒、无害;

(四)购进和使用食品、食品原辅材料应当记录。

餐饮服务类食品摊贩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二)切配、制作、盛装食品的刀、案、容器等设施设备应当清洗、消毒;

(三)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饮具;

(四)制作食品时生熟隔离;

(五)具有清洁用水和密闭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设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第二十四条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四)依法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等物品;

(五)依法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二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建制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当加强现场巡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规范生产经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规范其监督行为,支持其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加强对入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办理相关证件;

(二)记录基本情况、主要生产经营品种、品牌等信息,并建立档案;

(三)设置信息公示栏,及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

(四)建立食品准入制度,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五)查验有关资质和证明,定期检查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六)及时制止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报告。

未履行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规定义务,造成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举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每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三项、第二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或者《食品摊贩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吊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中,乱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作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接到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的;

(三)索贿、收贿的;

(四)迟报、漏报、谎报、瞒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五章附则

第5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推进构建“大网监”工作格局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自总局部署“网剑”行动以来,滨城区市场监管局理清思路,强化队伍,完善机制,各相关股、室既分工明确,又协作配合,不断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以实施“网剑”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构建“大网监”工作格局,取得较好成效。

一、落实电商经营者责任,规范电商经营行为

在监管中,我局监督辖区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引导,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全面核实网络经营主体信息,通过线上排查和线下实地检查,进一步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全面落实网络经营者实名经营制,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

同时,积极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包括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主体信息公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知—删除”义务、显著标明竞价排名商品(服务)为“广告”义务。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

为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我局在全市系统率先组建网络交易监管股,先后购入现场取证、手机取证、介质综合取证分析等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网监、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消保等股室既明确分工,又协作配合,以网络传销为重点,共同查办涉网案件。在取证中,我们一方面通过与杭州市余杭区、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对接,充分运用阿里云大数据资源,调取服务器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司法鉴定提升法律效力,实现对支付宝相关涉传资金的查询、取证;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为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我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证据中的违法所得、销售账目进行会计审计,对接律师事务所对办案的程序合法性及证据中的法律适用进行规范。

三、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

约谈辖区美团、饿了么、欢乐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其全面自查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入网审核;指导和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分支机构、商、合作商管理,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商、合作商等信息,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逐步推动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强化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平台社会责任。选择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处于领先地位的餐饮单位聚集地的部分优秀餐饮单位,积极打造“网络订餐示范店”,并上门现场服务指导,规范线下实体店,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进行规范改造,对符合标准的办理标注网络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此疏通硬上线难下线之间的矛盾。

召开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会议,制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积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专项检查行动。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以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送餐单位及送餐人员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是否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委托加工,健康证公示、环境卫生状况等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积极引导其规范改造。

四、深入开展网络广告整治,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紧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整治互联网广告市场“顽疾”。对省局互联网广告监管平台移交的案件线索,根据案件来源及性质锁定证据、迅速查处,按照法律程序严格处理。同时积极开展全区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受理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12345为民热线转办件,按照投诉举报办理程序和时限,及时处理各种互联网广告投诉。今年以来,共查办网络广告违法案件17件。

五、积极办理涉网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6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整合资源,找准定位,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

一是继续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调整之前,继续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牵头作用。对三县六区及14个成员单位开展了20**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出台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今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牵头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在节日期间及季节交替等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5起,均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核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顺利完成“天辰杯”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二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6月1日以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我局,我们积极履行新职能,开局良好。组织开展夏季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教育局,自**对全市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做好餐饮服务许可与监管工作,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47个,处理餐饮服务环节投诉举报13起,参与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6起,组织好5次重大接待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20**年“**”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参与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联合向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发出《告全市餐饮服务企业的一封信》。开通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短信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短信2300余条。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药械安全全程监管扎实推进。

突出源头治理。对**药业、**药厂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加强对城市药业等重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及时处理企业在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品和经营企业资质重新审核认定,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

加强流通整治。开展药械许可证换证专项检查,共检查需要换证药械企业41家;对6家药品批发企业重新实施gsp认证,对66家零售药店实施gsp认证。加强违法广告监测,1—9月份共监测虚假违法药品广告19个品种10102次,全部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培训从业人员7期458人,组织从业人员体检1052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820份。推动“两网”升级,今年又新增34家医疗机构“规范药房”。

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4家;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2家,注销5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缔1家无证隐形眼镜经营户。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62家,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57份。

重拳打假治劣。截止目前,共查处药械案件82件,其中药品案件81件,器械案件1件,取缔无证经营户2户;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74个品种规格,货值5.7万余元;受理投诉举报11起,均及时核查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对其中1起予以立案查处。全市抽样597批,现已完成检验539批。

强化应急处置。出台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药械企业落实应急药械的生产、采购、存储任务,开展对应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等工作措施,为我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提供了防控药械的质量安全和储备保障。

(三)转变观念,做好服务,促进医药经济平稳发展。

全力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成效明显,中国医药报专门到我市采访并予以报道。采取模拟认证方式对需gmp认证企业提前介入,对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进驻企业上门帮扶,指导企业整改。今年我市各认证企业在国家和省认证检查中的缺陷项目明显少于去年。今年截止目前,全市共6家企业12条生产线通过国家和省gmp认证检查。积极协调省局帮助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解决软袋包材注册和药品包装变更补充申请等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富博医药化工公司与涂山药厂资产重组变更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事宜,富博化工8000吨扑热息痛原料药项目顺利通过gmp认证。帮助蚌埠泰格生物股份公司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我市又新增一家较大规模药品生产企业。清大德人脑健康治疗仪在我局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产品注册证书,产品已经上市。定期召开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研讨会,帮促企业调整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药品销售渠道。搭建自主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环球药业与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开发的国家一类新药盐酸安妥沙星,是我国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喹诺酮类抗感染药物,已经于7月正式推向市场,这也是我市自主创新的重大成果之一。组织召开产学研对接会,达成科研转化、共同研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协议和意向5项。今年到目前,全市药品销售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0%。医药工业产值7亿元,销售收入6.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和30%;实现利税9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以上。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市医药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目标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先后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农村“两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积极筹建皖北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政府连续四次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建设进行专题研究。目前项目选址和建设资金已经基本确定。

二、20**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保障我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第7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一、抓住工作主线,推进提升工程

(一)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抓住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这个主线,按时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目标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四项行动

(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四查”制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鼓励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学季前做好校园周边小饭桌摸底排查和登记公示,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开展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推行网络订餐“五项制度”。一是审查登记制。监督网络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对入网经营者的许可、登记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经营者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示制。监督网络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履行公示义务,公示网络供餐资质、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等信息。三是制止报告制。督促网络平台对入网经营行为加强管理、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四是送餐封签制。由商家直接系在食品打包带上或者封在食品外包装上,如果消费者在收到外卖时发现封签破损,可拒绝接受。五是明厨亮灶制。鼓励入网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鼓励网络平台推动入网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重点查看入网经营者信息不符、证照造假过期、超范围经营等。

(四)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开展小餐饮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小餐饮信息公示制度,严厉查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其禁止经营的食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督促小餐饮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小餐饮监管水平。

(五)开展清洁厨房明厨亮灶行动。以清洁厨房为抓手,结合量化分级、色标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在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7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90%。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

三、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契机,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风险管理

(六)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契机,以加强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风险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效能和靶向性。

(七)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督促餐饮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生控制关,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八)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守好餐饮食品安全底线。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监管。以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体聚餐、网络订餐等为重点业态,以传统节日、中高考、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期等为重点时段,以餐饮具、过锅底料、猪肉及其制品、牛羊肉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九)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制定培训方案与计划,开展餐饮监管人员培训,提高街道监管人员整体素质。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督促食品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课时。

第8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一、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扎实抓好民生实事工作。在永康古山镇、城西街道和____市婺城区开展的基层责任网格建设项目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按计划进行,确定了武义县为餐饮服务示范县创建单位,婺城区回溪街、武义县壶山街道熟溪北路、永康市高圳街、磐安县安文镇北街4条街为餐饮服务示范街创建单位,____申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制度,积极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强化校园商店的规范化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春季入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民工子弟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为广大师生打造了就餐安全的放心校园;“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数据共享与工程”方面,完成了市区范围内30个检验检测点的设置,统一了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数据的,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的软性整合,自____年5月起,按每月1次的频度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数据的。

(二)顺利完成创卫复审阶段性任务。立足我市实际,我局细化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餐饮服务食品环节工作计划,在____开发区建立3个大网格82个小网格,对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分层次、分网格集中动员培训。采取全员参与,“白+黑”、“5+2”的工作模式,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6310家次,开发区餐饮单位许可证持证率由29.35%上升至87%,健康证持证率由40.73%上升至87%,辖区内未发生一起餐饮食品安全事故。5月29日,我市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组织的“国卫”省级复审。

为进一步规范小餐饮管理,我局创新小餐饮整规管理举措,制定出台了《____市区小餐饮行政指导服务备案暂行规定)》,对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小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提出了将小餐饮服务的“前置审批”调整为事后监督“备案管理”的解决方案。该项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推进了小餐饮行业的规范,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改观,此在全省为首创。同时,针对小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随意性和乱丢乱放难点,发放1513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资料盒》,统一了记录台帐管理。

(三)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____年继续在全市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义乌市和永康市先后被确定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达标)创建单位。截至目前,____开发区5个乡镇(街道)已正式启动示范创建工作,实现了全市153个乡镇100%开展创建活动,我市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已达4家,市级药品安全示范乡镇77个,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00%和130%。依托省级药品安全创建平台,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载体,巩固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以工作考核为抓手,以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基层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社会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药品安全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查处。引导和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双无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目前行政村供应点覆盖率已达90%以上。

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致力于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监管方式

1.创新监管模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以来,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日常监督检查能力,我局通过全面梳理编撰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指南,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全体干部“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1)保健品化妆品环节,开展监管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着手完善监管档案。摸清了全市现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底数,启动全 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组织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医疗器械环节,实行日常监管分级管理制度检查A类企业32家次,B类企业8家次,C类企业36家次,监管覆盖面65%;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83家次,监管覆盖面59%。检查医疗机构2166家次,监管覆盖面52%。强化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医用电气设备类和体外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对201个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开展自查和梳理工作,对全市7家义齿相关企业开展检查和全市32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贴敷类医疗器械产品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档案管理。(3)药品生产环节,完成市本级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等单位的监督检查20余家次,监督抽查各县(市、区)药品生产企业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对存在隐患企业的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进行约谈。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完成全市品、一类区域性批发企业重新定点工作,确定了____市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武义县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定点单位。做好品、第一类运输、邮寄证明办理和全市品、经营企业网上实时监控工作、特殊药品监督销毁执行等工作。(4)药品流通环节,强化对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督检查明示制度,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96家次,医疗机构1867家次,整改99家,对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稽查支队查处17件。积极开展新版GSP的宣贯工作,开展冷链系统、信息化建设、票据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服务,为新版GSP的实施夯实基础。以新版GSP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工作。开展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品种在线监管工作;不断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关键质量岗位人员的在线监管工作,逐步完善QQ视频在线监管的驻店药师头像比对数据,确保关键质量岗位人员的在职在岗;(5)餐饮服务环节,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成了市本级有证餐饮服务单位的等级评定,设计制作了涵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任监督员、食品安全员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八个方面内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免费发放并悬挂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让饭店挂“表情”经营,市民认“笑脸”吃饭。

2.改进宣传方式,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宣传工作立体化。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拓宽视野,我局制订“人人都是宣传主体、处处都是宣传场所、时时都是宣传时间”的宣传教育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化。一是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安办组织参加“____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大型食品安全知识、产品展示”活动时,____市食品安全工作受到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等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宣传周期间市食安办与各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畜禽养殖与疫病防控”知识讲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年、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创建年、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使用年”系列活动,以及金东、义乌、永康、浦江等地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一周一乡镇”、广播电台定时连线、“为了让学生吃得更好”大型访谈类系列节目、“食品安全始业教育”等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1-6月份,我局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报送信息59条,采用36条,市两办采用我局上报的综合专报材料1个,获市领导批示3条,紧急信息快报1个,要讯13条,上报省政府办公厅4条。三是发挥媒体宣传报道作用。组织报刊和广电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20余次,刊发宣传稿件30余篇,组织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2次,我局年夜饭专项检查、小勺子破解面点铝超标大难题、H7N9防控药械专项检查、食品安全网络化建设、小餐饮备案管理等系列社会热点题材均以大篇幅在显要的报刊版面刊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履职一周年约3000文字的纪实报道也在《____日报》头版刊发,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通过结对共建、组团下乡送服务、党员公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你执法、我参与”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充分利用资料手册、标语标牌、互联网络、公益广告以及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监管部门职责及工作情况的宣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安办还专门编发了《食品药品知识卡片》,每周精选编发食品药品小知识,努力让社会知晓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使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发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人人关注、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支持和人人理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氛围。

3.强化系统文化建设,打造“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干部队伍。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三品”(人品、食品、药品)文化内涵,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开展“三品文化大家谈”系列教育活动,采取专家辅导报告、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相结合等形式在全系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干部的理念信念和服务理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完成首届妇委会成立大会和第五届机关 工会换届工作,组织开展青年毅行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组织生活。完成了局机关、市食安办、市稽查支队科级领导岗位的竞争上岗和科级非领导职务推选工作,进一步畅通和开拓了干部任用渠道,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开展局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30余个制度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轮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

(二)致力于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市委“正风提效促进赶超”主题实践活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正风提效促赶超、勤政廉政树形象”实施意见,明确3月为双服务走访月,确定了38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重点企业为日常走访和服务指导对象,局领导分头带队走访调研,下发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收到建议意见200余条,帮助解决困难30余个。通过广泛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生产经营理念和模式,促进食品医药企业转型升级。其中,重点引导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发展,稳步提高零售连锁直营店比例,全市有零售药店1469家(其中单体药店243家),全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直营率比例已由转型前的10%,上升到31%。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审批项目在原来12个项目的基础上,清理了5个项目,清理率达41%。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从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对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理清处室之间的时间衔接,科学、合理界定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与审批时限,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上半年,完成审批事项4546件,受理803件,办结803件,发证736件,资料形式审核900件,审批803件,并答复各类电话、网上咨询约700余人次,无任何举报投诉等问题。

3.整治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市食安办明确了重大节假日、初级水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肉类及肉类质量安全、冷库、粮油食品、校园及周边、商场和超市现场食品制售、火腿边角料等17项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各县(市、区)和市本级有关部门也集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成果的效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保持对药械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故意制售假劣药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等社会影响恶劣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执法办案上下功夫,查获了大堂饼店经营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糕点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进一步强化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5条。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四品一械”、定制式义齿等15个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1593人次,共检查单位3992家次,立案154起,办结98起,排除风险隐患点5个,发放监督意见书98份,并通过检查回头看的方式督促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强化技术支撑,上半年完成药械监督抽验356批次,餐饮服务食品抽样221批次,雀斑、美白等化妆品监督抽样20批次。

4.牵头组织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针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问题,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体约谈等各项工作按计划正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87家,立案查处5起,对21批次产品抽样筛查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在强化整治的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企业规范上下功夫,组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文号持有企业、专营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等40余家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签订了《____市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敦促生产经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5.努力提升相对人综合能力。认真做好全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指导完成了2期共600多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药学医疗器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二是认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鉴定和法律法规培训。完成340余人职业技能培训,616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和279人驻店药师岗前培训班。三是做好医疗器械专业和药学专业的岗前能力测试工作,完成考试604人次,报名GSP培训104人。

三、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制约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没有及时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一是创卫复审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总体偏低,餐具消毒保洁状况堪忧、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规范工作难度较大,为确保卫生城市复评成功,需要添加相关设备,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但缺少专项资金;二是全国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击“四非”专项行动,需对全市保健食品 生产经营的品种进行抽验,抽验经费未落实,影响工作开展。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再次面临调整。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能将于9月前调整到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上一轮机构调整尚未完全到位,又将面临新一轮改革,频繁调整非常不利于食品药品长效监管体制机制的建设,也不利于监管工作稳定、高效运转。

四、下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开展调研,配合市编委办尽快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履行新职能。

(二)全力以赴完成民生实事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有关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坚持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制度规范、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全面落实量化分级管理,逐步提升餐饮食品整体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____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准备工作,力争餐饮服务环节不失分、少扣分。

继续推进食品和药械保化企业诚信评定工作,巩固诚信体系建设成果;全面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完成创建1个示范县(市、区)、3条示范街、30个餐饮示范单位任务;推进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面完成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考核验收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药械风险管控水平。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分析评估药品生产过程风险隐患,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风险意识;强化对特殊药品监管,加大抽查力度;落实风险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一连三线五制”监管模式,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加强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交易的监管;探索利用技术支撑手段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针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抽验和统计分析,探索医疗机构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的监管机制。

(四)依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技术筛查优势和支撑作用,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及____生产的基本药物、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监督抽验和评价性抽验任务。继续保持对药械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故意制售假劣药品、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等社会影响恶劣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成保健食品打击“四非”专项行动。

(五)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渠道提高实效。进一步明确宣传教育的对象和目标,挖掘有效工作载体,通过完善宣传报道机制、拓展宣传思路、拓宽宣传途径等手段,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以及工作新思路、新目标、新举措、新进展的主动宣传力度。

(六)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产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培训、辅导,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市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GMP,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发展,推进新版GSP的实施;继续实施“打假保名牌”联席会议和留样封签等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食品安全学会、药学会以及医疗器械协会的资源及优势,在食品药品安全课题调研、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帮助。

第9篇:餐饮督导履职报告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

面对全新的职能,餐饮服务监管科自组建立以来,按照局党组“边组建,边培训,边工作”的工作要求,不等不靠、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忘我工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先后完成了17次重大活动保障任务,进行了“问题乳品”等7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与各区联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25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企业食堂及餐饮企业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行风热线,作客市民议事厅,通过日报、晚报等媒体报导餐饮服务相关工作稿件3篇,深入宣传我局新职能,展示了我局新形象;按时限承办落实了30余份上级文件要求的工作,高标准完成了国家对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验检测与风险评估工作,圆满完成了局党组部署的全市餐饮、保化大普查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立足当前,谋划未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不断加强理论素养。理论是实践的先导,面对餐饮服务监管全新的职能,我们注重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理论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保护人民的利益做为我们监管的第一责任。坚持忠诚的敬业态度,保持争一流的工作劲头,明确“为谁监管,为何监管,怎样监管”的科学监管理念,树立新形象,创立新意识,创造新业绩,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断增强做好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多措并举,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局长对餐饮服务工作提出的“考虑得要早一些,远一些,深一些”的要求,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一是与各县政府协调县级餐饮监督事权的划分,为下一步职能顺利交接做好准备;二是与各区卫生局进行沟通,认清职能转换,理顺工作关系;三是与市卫生局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做好正式交接前,职能转换过度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在8月18日在两局分管食品工作领导的组织下进行了资料等的交接工作。

3、“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在对餐饮服务现行的法规文件进行搜集、整理、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系列学习培训活动。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新闻宣传人员培训班”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二是邀请了市卫生监督所在餐饮服务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行政能力强的同志为我局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组织科室人员随同卫生监督一线执法人员深入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执法的学习活动。四是参加了省局举办的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暨公务员能力培训班。为尽快进入新角色、履行新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餐饮服务行业现状

8月13日至16日,我们对全市5个行政区的餐饮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辖区餐饮服务企业现状进行了调研。向各区卫生局发放了《市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餐饮业执法队伍情况调查表》,对各种规模的餐饮服务企业的数量、办证情况、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各区餐饮服务执法队伍的情况及卫生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统计;调查了各区机构改革的进程及庆编发〔〕48号文件的落实情况,督促尽早“挂牌”,尽快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

(三)开展系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餐饮服务监管科以净化餐饮消费服务市场,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安全为宗旨,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整治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堵源头、净餐桌,抓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使各项整顿工作既有内容,又声势,既有“治标”立竿见影的效果,又有“治本”积极深远的影响。

一是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索取所购入食用油企业的相应资质和批次检验报告,有验收、有记录,做到来源清,把住了食用油源头质量关;废弃油脂的去向有专门登记,与合法的收集、加工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做到去处明,把住了废弃油脂去向关。有效防止了“地沟油”流入餐桌,切实维护了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了“问题乳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全国部分地区有问题乳粉流入市场的现象,造成三聚氰胺再次污染乳制品及相关产品。严查了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炼乳、卡夫酱、人造奶油等原料中含有奶粉成份的辅料的企业,禁止所有餐饮单位采购被有关省市查处的上海熊猫炼乳、山西金桥乳粉等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并与所有市管企业签订了“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保证了我市餐饮服务环节中没有出现“问题乳品”。

三是开展了“一次性餐盒”和集中消毒餐具专项整治工作。以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对餐饮行业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集中消毒餐具进行了专项整治。严查索证索票和生产企业资质认证情况,禁止使用不合格、不具备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并做客市民议事厅,就“集中消毒餐具到底能走多远”这一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探讨。

四是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排查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场所和库 房是否有使用或存放可能违法添加入食品的非食用物质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保管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监管。

五是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工作为全面落实韩学键书记在10月11日市委常委扩大会上的指示精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维护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我们在开展学校食堂普检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了加工制作行为,有效防控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四)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按照中秋、十一“两节方案”分工,在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下,餐饮、保化、许可3个科重组为3个餐饮服务监管督导检查组,由各副局长带队,深入我市五个行政区,对节前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各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查看了节前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部署,并实地检查了30余家各种类型的区管餐饮服务企业,并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指导及处罚,对6家餐饮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市民餐饮消费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完成多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任务

先后完成了“宾馆接待驻外使节赴黑龙江省考察团”、“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来视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来考察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来视察”、“东北石油大学建校50周年大型校庆”、“黑龙江省第五届邻居节总结大会暨第三届邻居节论坛”、“全省项目工作现场会”等共计17次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保障工作可谓程序繁琐,责任重大。同时由于接待任务时间和地点不固定,车辆保障要求大,特别是保障活动大部分在节假日进行,面对困难,餐饮服务监管科全体人员,都能够顾大局、识大体,顾大家、舍小家,有的放弃休息时间,有的把孩子独自锁在家里,有的打车去活动地点,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受到了主办单位和市政府相关单位的好评,同时也为今后更好地开展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开展多方位的社会宣传,先后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宣讲活动,切实体现“一切为了监管,监管为了人民”的服务理念。并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安全饮食,健康生活”这个宣传主题,9月6日与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在新百大广场举行启动仪式,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解惑释疑;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当天,共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咨询300余人次,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余份,同时深入学校、工地、餐饮企业,大力宣传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日报、晚报等多家媒进行了全程跟踪报导。

(七)高质量完成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检”任务

11月29日至12月4日,餐饮服务监管科连续6天深入全市5个行政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对21个品种460个样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此次抽样检测工作是国家对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的抽样检测与风险评估。为确保此次抽检样品客观、公正、准确,我们严格按照抽样程序和工作要求,以严谨、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此次抽样检测工作,抽样检测结果将于近期在《日报》等媒体以公告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以达到引导优质消费目的。

(八)高标准完成“全市餐饮、保化大普查”工作

根据局党组对“全市餐饮、保化大普查”工作的部署,我们精心组织,克服城市跨度大,监管半径长,企业数量多等困难,走街窜户,在普查第一线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各区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近2个月时间的不懈努力,高标准完成了我市餐饮、保化大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涵盖了我市所有餐饮服务企业、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全市各类企业的区域分布、数量,规模、许可情况等。通过彻底地普查,摸清了我市餐饮服务企业的自然情况、基础数据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了解了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和监管状况,初步建立了市管餐饮服务企业档案,为局党组开创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状况

(一)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5个行政区,经普查汇总餐饮服务企业共有5864家,总营业面积99.6万㎡。其中,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的4321家,无许可证的1543家,无证经营率26.3%。预计少计、漏计无法统计的要有200家左右,大多在城乡结合部或楼区内,以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和群体性工地食堂为主。从地域上看,萨尔图区有2359家,龙风区694家,让胡路区1755家,红岗区649家,大同区407家;从规模上看,有大型企业181家,中型餐馆616家, 小型企业328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278家,机关企事业食堂953家。餐饮业的总面积99.6万㎡。

(二)餐饮服务监管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庆编发【】48号文件精神,各区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我市各区在编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共计81人,其中萨区19人,大同区9人,龙风区18人,红岗18人,让胡路区17人,各区主要负责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人员均为4人,又兼职负责公共卫生场所、职业病、传染病等行业监管工作,有的区又是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员,人员缺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截止11月15日,各区“挂牌”情况是:龙凤区已挂牌刻章;大同区已挂牌、章正刻;红岗区统一不挂牌、已刻章;萨区、让区没挂牌、没刻章。

(三)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大多达不到卫生许可的要求。普遍存在分间不够,布局不合理,流程不正确,消毒设施不完善,餐具消毒不能保证或保洁柜数量不够等问题。

二是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普遍存在。大多存在超范围加工制售凉拌菜的行为,个别中小型餐饮业甚至把不允许的制做的凉菜写入菜单,有的更是变相超范围经营。

三是制度和规则落实情况存在很大差距。大型餐饮业存在着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不完善,操作中,不能很好地遵守操作规范或合理流程,在接待大型聚餐活动(如婚宴)时,不能很好地贯彻留样制度。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台帐不全,票据不全,制度不全,证票粘贴不及时现象更是普遍性存在,有浮于形式,小型餐饮服务企业更无从谈起。

四是无证经营现象比较突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导致无证经营大范围内存在,从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受前置审批许可的制约,是造成无照率偏高的主要原因;从地域分布来看,城乡结合部和乡村是主要集中地,其中偏远农村和楼区内尤为突出;从经营规模来看,大多是投资少、规模小、利润低的个体经营户,从业成本相对较低;从人员状况来看,农民和下岗职工占多数,文化素质偏低。

(四)、餐饮服务监管面临的难题

1、诸多政策等客观因素影响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一是《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后续相关的法规条文没有及时跟进,造成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执法执罚上操作性不强。二是因为环评原因致使我市无证经营问题较为突出,又涉及民生等诸多问题不能按法律规定全部取谛。三是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与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职能划分仍然不清。例如烤鸡鸭店等前店后场的食品经营单位是属于加工、流通还是餐饮服务,在这一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2、餐饮服务监管体制与《食品安全法》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监管体制不顺,效能不佳,政令不畅。各区卫生局在“挂牌”后,由于工作交叉,职责不清,存在一项工作同时收受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同一内容发文的情况。同时存在虽“挂牌”但不是食品药品监督人的错误认识,各区执法检查及媒体餐饮监管信息依然沿用卫生名头。二是《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县级给出了明确定位,监管切实得到了加强,职能实现了彻底转换,而我市现有监管体制与人员状况对于法定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无从谈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新增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后,给外界的感觉是,只是在原有的药品监管基础上多了几十家大型酒店的监管。

三、几点建议

一是理顺监管职能。建议区级餐饮服务监管机构独立成局或成立独立的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队伍。改变目前在卫生监督队伍的基础上来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要建立一支切实能适应当前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需要的执法队伍,增加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人员。

二是配套保障措施。要补充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加快争取专项整治活动经费和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预算经费,争取重大活动保障财政预算,加快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步伐。

三是统一系统服装和执法证。各区“挂牌”后,造成穿戴卫生部门的服装和标志,使用卫生监督执法证进行食品药品部门餐饮服务执法的现象。建议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向各区拟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监管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的通知》,以此为依据申请财政预算配发各区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服装,同时加快市、区两级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执法证办理工作。

四是加快餐饮服务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餐饮服务企业点多面广,数量大变化快,用原始的统计方法已经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壮大的餐饮服务企业数量和监管工作的需要,极其有必要开发“餐饮务数据化管理系统”,内含许可管理子系统、日常监督检查和检测子系统、企业个体自然情况子系统、行政处罚子系统等,包括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核、复审、审批和发证信息,餐饮服务单位法人、面积、地址等自然信息、食品安全信息,餐饮服务单位行政处罚信息、餐饮服务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等全方位的信息及餐饮服务企业各类数据库。并形成网上管理信息化,达到数据实时更新和全程动态监管,实实掌握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动态变化情况,减少目前各级信息统计、报表等大量烦琐工作,有利于餐饮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必要时可以公开一级管理,让百姓在网上就可以查到任何一个餐饮服务企业的诚信信息和食品安全状况,为公众提供安全饮食等方面的信息,充分体现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餐饮保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重点环节(即: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餐饮服务市场,保证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积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学校、示范店,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工作,将餐饮服务许可、监督员、举报途径等信息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基本制度进行公示,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明白消费,清楚所消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和诚信信息。

3、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的培训,增强餐饮服务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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