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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消防工程调研报告

第1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审核引 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员工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5、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者负责。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6、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8、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9、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2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并及时报告,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扩散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学院教职工与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健康有序开展学工作,依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组织

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防控综合办公室、疫情控制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专项督查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

副组长:副院长**、副院长**、副书记**

纪委书记**、副院长**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应急方案。负责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防控综合办公室

长:**

员:院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信息,及时上报与反馈防控工作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疫情控制组

长:**

员: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各系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与**省第三人民医院合作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

4.宣传组

长:**

员:院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工会、各系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师生恐慌,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长:**

员:后勤处、国资科、计财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以及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6.专项督查组

长:**

员:**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急处置流程

1.由防控综合办公室负责24小时接听疫情电话,接到或发现疫情报告时,应详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病者的症状、体征,有无死亡,疫情信息来源及报告人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并上报防控领导小组,再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省教育厅报告。

2.领导小组启动**学院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防控综合办公室、疫情控制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相关成员,并联系**省第三人民医院,15分钟内集合并携带个人防护设备及相关防控物资,立即赶赴疫情现场区域进行防控处理。

3.疫情处置人员到达现场立即选择一处离事发现场较近、未经污染的区域开辟为清洁区,作为应急指挥、物品存放、消杀准备、后勤消毒工作地点;同时开辟一远离清洁区的区域作为处理区,供消杀及采样人员完成疫情处置,进行个人消毒及废弃物、使用过物品处理。

4.与**省第三人民医院等协作,在清洁区尽快制定调查计划和方案,携带调查表及工具进入污染区,立即对突发疫情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时行调查分析,并按照规定对病人基本情况及发病前后的活动情况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确定疫点、疫区的范围。

5.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曾照料患者的家属,或其他有类似身体密切接触的人员;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症状期间,共同居住或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6.宣传组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教职工、学生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院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7.各工作组人员在疫情期间,应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如采取医用外科帽子、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协鞋套及手套等,做好防护。

三、附则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及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认知情况的深入,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方案。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当前,国家卫健委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发[2020]6号),特制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公共卫生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学院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院各科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小组职责

在学校统筹安排下,按照《**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及时、精准把握师生动态;要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学校实际施策防控,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安全稳定;协调有关总结范文">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学院党委

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舆情监控、收集、引导、宣传工作,确保学校师生思想稳定,做好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

(二)综合办

做好教职工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其健康状况,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情况。保障信息通畅,多渠道多方式掌握疫情信息,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协调、及时报告,重大措施及时部署、及时落实。

(二)学生办、研究生办

做好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宣传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摸清湖北籍、武汉籍学生及近期往返过湖北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和春季学期开学后学生的管理。具体工作分解如下:

1.对假期离校学生的管理。各班级负责人要保持与假期离校学生的联系,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要从有效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及时掌握离校学生的情况,要求所有离校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返校时间如无另行通知以校历规定时间为准。(责任人:各班主任)

2.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精准掌握假期留校学生的行程安排,及时对留校学生情况进行摸排,要求全体留校学生不到人员密集区域活动,无特殊原因一律在校学习生活。如果留校学生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必须上报学院留校安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离校。发现留校学生生病的情况,要进一步追查病因,发现疑似疫情,立即上报学校。精准掌握所有学生动态,严格执行每日报告制度。

3.对春季学期开学后学生的管理。在学校、学院的指导下做好学生返校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对其接触者进行隔离并密切监测。建立健全学生、班级负责人、学生管理办公室、学院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通畅。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办负责人及班主任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责任人:分管研究生、本科生工作的领导、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管理办负责人、各班主任)

(三)教学办

做好校外实习、实践学生和校外教学班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要求

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沟通有效、运转有序;要保障信息通畅,多渠道、多方式掌握疫情信息,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协调、及时报告,重大措施及时部署、及时落实。

四、应急流程

(一)处理流程

1.学院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应及时掌握本科室教职工、本班学生的身体情况和体温变化,发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督促本人到医疗机构就诊。(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2.校医院首诊医生对具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人组织校医院医疗工作组进行会诊,并报校医院负责人。(责任人:首诊医生)

(1)近期门诊由医生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工作,记录患者详细信息、留下联系方式,对有密切接触或有关联性的三人以上集体发热情况,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控制医疗工作组。

(2)首诊医生对发热病人一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凡是与湖北武汉人接触者,或与猪、禽类(鸡、鸭、鹅、鸽子等)密切接触后出现发热的病人,均应视为高危人群,应及时上报。

(3)首诊医生遇有高危人群来诊应进行相关检查:血常规、胸部*片等。

3.对出现疑似病例,各科室负责人、各班级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负责人,并协同校医院做好相关转治工作,并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告知详细情况,处理好相关事宜。(责任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由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上报上级有关单位。(责任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

(二)报告流程

1.校医院首诊医生接诊病人,对具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人,3分钟内报校医院主任:**(电话:**)(责任人:首诊医生)。

2.校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附属医院医疗小组现场或电话会诊,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的,立即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责任人:***)。

五、防控措施

(一)宣传教育措施

1.由综合办、学生办、团委等及时将学校、学院的相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通知等要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等及时学院各科室教职工、班级学生。

2.学院党委、班级、党支部、团委要在近期组织师生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进行专题学习,为广大师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

3.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提高广大学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加大对宿舍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二)环境卫生保障

1.后勤服务中心会全面排查掌握饮食服务中心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调动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加大餐厅、厨房区域的督查、消毒、管理和监测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图书馆要对教室、图书馆、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室内环境和周围环境卫生进行彻底大清扫,进行药物喷洒消毒,保障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3.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学校内部用水安全的日常工作,定时对饮用水源安全进行检查、情况分析,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后,果断控制。

(三)寒假期间防控措施

1.**校区对进校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停止校内各类培训、补习、面授等教学活动,对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者,及时进行隔离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2.做好值班值守。学院各科室、班级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3.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科室、班主任要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师生情况,做好留校学生及国外留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面向离校师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家长和教师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要摸清教职工及学生近期出入湖北武汉的情况,并做好登记及记录,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院负责人报告,待假期结束返校时,要特别注意及严格监测。

(四)开学前后防控措施

1.寒假收假时间暂不变,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相关通知要求,再另行通知。收假前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2.推进学校环境卫生改善。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3.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各班级应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科室、班级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要监测过去15天内有武汉出入经历或疫情发生后与来自武汉的人员有接触的师生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及时隔离处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加强联防联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5.不组织或不参加聚集活动。在春季学期开学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不组织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须如期举办的,要进行科学研判,制定严格预案,并向学校和**疾控机构报备,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6.强化学校疫情监测报告。自2020年1月25日起,学校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职工情况由各科室负责人每天12:00前向综合办报告,综合办向人事处报告,班级学生情况由班主任向学生办报告,学生办(研究生办)报告给学生处(研究生处)。

同时每天12:00前学生的情况由学生办报告给综合办,由综合办汇总师生情况,每天13:40前电话报到校医院值班医生(值班电话:*),校医院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电话:*****),由学校总值班室14:00前统一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报告。如有疫情发生,需积极向本学院负责人汇报,由学院负责人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同时做隔离处理。信息报告自1月24日起执行,直至疫情解除。

(五)学校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应对措施

各学院、各部门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要积极开展以下常规预防措施:

1.各科室、班级要明确具体职责,责任落实到个人。

2.校医院将会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培训。

3.各科室班级应开展多种形势的健康宣教,在校医院的指导下,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各科室、班级要加强教职员工及学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消毒管理与通风,特别是办公室、实验室、教研室、宿舍,教室等,教室必须每节课间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将会做好学校环境清洁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

6.坚持晨检制度。春季学期开学后,要切实落实每日晨检,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对其接触者进行隔离并密切监测。

7.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一旦发现因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缺勤异常增多的现象,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学校需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8.建立健全院内各科室和人员、各班级与家长、学院与学校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通畅。(学院领导、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为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通畅)。

(六)学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应对措施

学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宣传教育和尽量避免大型聚集活动等综合防控措施,减轻疫情危害。

1.如疫情继续恶化,且湖北籍的学生和从疫情严重区域返校师生增加。学校将在两个校区分别设立专用隔离观察区,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员负责。

2.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如:健康告知书、宣传材料、电话、短信、黑板报等)做好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健全学生、教职员工健康状况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

4.加强学校的环境、教学用具等清洁、消毒工作,尤其是厕所、食堂、教室、宿舍、浴室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总结范文">卫生工作。

5.疫情未解除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停大型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尽量在室外;如须在室内举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关防控措施,如: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社团和学生团体应尽量避免参加校外活动。

6.加强学院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得向任何机构、组织提供场所举办活动。

(七)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抓好防控落实的各项工作,相关责任人如果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失职,造成防控措施不力的,给老师、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或造成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流行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林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好成绩。据统计,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共14起,总过火面积为20.9亩,受害森林面积10.7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9%、89%和92%,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下达的1‰控制指标。全市没有发生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领导高度重视,狠抓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3月1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部署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10月14日,张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森林防火工作,对今冬明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今年全市新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共192份。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全市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处(办)在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共30次;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共派发各类安全手册、卡片、画册等宣传资料余份。各区也通过制作和树立广告牌或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和张贴各种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新设立宣传警示牌共486块,派发张贴新《森林防火条例》及宣传资料10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旗900多条(面),利用电视媒体播放宣传短片600多次。市森林防火办还制作了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动漫画册1万册,派发到各中小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

3、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1月28日至29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城管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森林防火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及火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火物资的储备情况、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情况等。“五一”节期间,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分组到各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

4、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遏制了山火的发生。据统计,市、区、街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共出动巡逻10000多人次,排查出火灾隐患450多处。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各区在主要进山口和重点地段设置检查站或流动岗哨,收缴打火机、火柴6499个(盒),查处野外违章用火次数230次,有效遏制了山火的发生。

5、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扑救综合实力。我处(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组建深圳市森林消防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初从森林武警和部队择优招聘退伍官兵45名,组建完成了深圳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队伍培训和管理,加强“以水灭火”技战术的研发和演练,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今年来,市、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组织举办各类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共20多期,参加人员共1500多人次;组织举行各种森林防火实战演练活动18次,参加人数共900多人次。其中,市森林消防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先后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17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以水灭火”演练活动7次。同时,还结合实际抓好高压潜水泵、柱塞泵等“以水灭火”技术的研发更新工作,经多次试验,已完成潜水泵一次性供压输水达到3000m距离,扬程达到260m;利用高压柱塞泵灭火出水快、流量大、成本低,一次性供压输水可达到2520m距离,扬程达257m。通过抓好队伍的培训演练,有效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实力。

6、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抓好森林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技含量,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抓紧抓好森林防火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设备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市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2465万元,完成项目总工程量90%。其中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子系统、超短波通信网子系统、林火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开发建设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试用。林火地理信息系统、防火视频会议子系统、数据存储中心建设子系统、赴火场装备子系统也已基本开发建成,将在近期进入试运行阶段。远程林火监控系统已完成凤凰山片区、羊台山片区、大鹏片区及三洲田片区共12个监控点的规划布设工作,其中凤凰山片区3个监控点的建设已完成,并实现了视频信号成功对接。二是抓紧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项目建设。已投入经费1600万元,完成招标采购森林消防专用车16部和基本装备一批。此外,我市还将计划投资2365多万元,开展森林、郊野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消防装备项目建设,目前投入经费400万元,正在抓紧组织开展采购招标工作。三是及早安排部署,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今年已完成深圳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元,工程各标段均已全面开展施工建设,全市已完成种植任务95%,预计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7、抓好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落实工程资金万元,完成了项目选址、地质勘探、地形图测绘等前期工作;办理完成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林地占用等行政审批手续;编制完成《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建筑设计方案》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批;抓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将于年底前报送水务部门审查;项目用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及地面基础已基本完成,预计该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工程可于明年初开工建设。

8、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1月1日国家新颁布施行的《森林防火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要求,我办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讨会,全面对原《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各区森林防火办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最后形成了送审稿,正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

9、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理火情信息。市森林防火办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对省森林防火办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求各区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同时要求各区森林防火办及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林火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协调工作。

(二)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1、抓好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加强与市规划国土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总规编制工作;完成了该项目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和建设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审批程序由人居委上报市政府审批。二是积极协调和征求市人居委、坪山新区管理委员等有关部门意见,做好《深圳市田头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和《深圳市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田头山和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划线工作。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会议精神,加强与人居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订了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流程。

2、抓好羊台山森林公园一期工程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羊台山森林公园小羊台片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二是与大浪街道办、施工和监理单位、羊台山管理处沟通协调处理一期工程施工有关问题,完成大浪入口赖屋山水厂拆迁评估工作;三是完成羊台山森林公园大羊台片区景观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3、抓好三洲田、清林径、松子坑、五指耙等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一是积极协调市规划国土委做好三洲田森林公园详细蓝图的修改和报批工作,完成地质详细勘察和边界测量工程的招标,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勘察、界桩埋设等工作;二是完成清林径环评、可研的编制工作,并积极沟通协调,做好项目总规修编报批以及环评、可研的评审等有关工作;三是完成观澜、光明和松子坑森林公园的生态资源调查、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四是完成五指耙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水保方案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抓紧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划线方案编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批。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我处大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与红树林福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教育机构、观鸟协会等有关单位及社团组织在海滨生态公园联合开展“爱鸟周”启动仪式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生态道德观教育;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共创和谐生态家园”宣传片;深入各大型社区、广场和公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现场派发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市共有3.5万多人(其中中小学生约有17000多人)参加了各种活动,悬挂保护鸟类横幅标语、宣传彩旗共1060多幅,设立专题展板80多块,在深圳100个大型社区了“保护野生动物、迎接亚运盛会”的公益广告,现场派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鸟类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0多份。

2、协助做好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和救护工作。我处协助森林公安分局、海关、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50次,出具鉴定书30份,救护市民、海关和工商等个人或部门移交的野生动物588只(条),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9只(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7只(条),“三有动物”522只(条),象牙11公斤,土沉香70.8公斤。

3、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项目建设。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救护中心管理楼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心管理楼工程建设预计年底可基本完工,目前已完成管理楼主体建设施工和部分内饰工程。二是积极做好有关配套项目建设。已落实管理楼办公家具和设备等物资采购资金,将于年底前开展采购工作;开展了展厅布展、室外环境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概算已基本通过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完成了管理楼周边边坡安全防护工程方案设计和概算报批和环境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二期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目前监理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施工招标的标底编制工作;

4、积极开展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摸底调查,并草拟保护管理方案和有关工作意见报局审批;二是加强坝光古银叶树保护小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与科研机构中山大学合作,研究制定我市珍稀濒危植物仙湖苏铁和桫椤的保育方案。

(四)积极有效地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和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处加强了对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宣传,印制了薇甘菊防治宣传海报3000份,并派发到各区张贴;同时还组织拍摄制作薇甘菊防治宣传短片,计划通过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节目和移动电视平台在地铁、公交及社区楼宇等处进行广泛宣传。另外,我处还委托动漫制作公司编辑制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植物检疫执法方面的宣传片,目前已基本完成脚本编写,即将进入动漫制作阶段。一年来,我处与各大宣传媒体保持良好合作,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通过采访、报道、宣传广告以及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防治措施,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一是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疫区改造工作。完成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工程的疫木砍伐、熏蒸灭害处理和苗木种植及抚育工作;开展全市松林及松材线虫病疫区分布情况调查,完成度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和采伐指标的报批工作。据统计,,全市仅龙岗区发生了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4850万亩。市、区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0.85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其中,林分改造及清理消毒病枯死树0.8565万亩,熏蒸处理疫木0.1624万立方米,并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了省今年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二是积极做好薇甘菊防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联合市人居委开展了全市薇甘菊防治工作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据统计,我市共投入薇甘菊防治资金1300多万元,完成防治面积12.9万亩,取得了预期防治效果。同时,继续对全市薇甘菊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及时掌握薇甘菊在我市的动态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是抓好其它有害生物的防治。完成了刺桐姬小蜂的防治面积90亩共2700棵,完成椰心叶甲防治70亩4200棵。开展光明和观澜森林公园红火蚁防治准备工作,防治面积20平方公里。

3、严格行政审批执法,认真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一年来,我处开展了木制品调运检疫共14次,其中检疫检查木制品生产厂家13家,苗木调运企业1家,签发检疫报检单14份。截至11月11日止,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共16000余份,检疫木材2130立方米,送检松木样品2次,木材制品334750件,收取检疫费5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5%;开展林业植物产地检疫3次,检疫面积900亩,出具《产地检疫报告单》3份,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份,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1份;签发《植物检疫要求书》5份,新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4份,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12894份。

4、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科研工作。继续与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合作开展薇甘菊生态防控研究,并取得了进展;继续与广东昆虫所开展刺桐姬小蜂防控技术应用,同时与该单位开展了埃及吹绵蚧的生物防控研究;组织开展深圳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系统项目的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设计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做好项目设计概算工作,为明年的施工招投标工作做好准备。

5、开展薇甘菊防控xx规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积极收集各园林与林业部门,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区、保护区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薇甘菊的发生防治情况,组织开展薇甘菊防控xx规划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年底前可完成项目建议书的上报工作。

(五)积极开展“三项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处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同时,按照局党委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取得了明显效果。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行政执行力。根据《市城管局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城管局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处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和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蒙敬杭局长在全系统干部大会上发表的《以加快建设现代化先进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深圳城市管理工作大发展大提升》和《把激情燃烧起来 全面推进城管工作提效提质》的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弘扬“想干、敢干、快干、巧干、实干、净干”的作风,为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推动创先争优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财务管理,做好部门预算经费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抓好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和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目前已完成今年部门预算经费支付累计共5,517,708元,仍结余2,975,284元;协助完成各森林公园前期工作、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森林消防支队装备等项目的招投标事项,并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工作实际需要,新增申请采购项目5项共190.50万元,其中包括:光明和观澜森林公园红火蚁防治20万元,薇甘菊防治科研82万元,生物防火林带抚育28万元,森林消防物资采购34.5万元,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松林清理26万元,目前正在抓紧开展招投标工作;协助申请落实7个项目前期经费共6764万;按要求完成了固定资产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做好林业统计、绩效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和工资统计等工作。

3、加强干部培训,抓好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干部自选培训组织安排工作,组织干部自选培训43人次。在人事劳资工作方面,按时做好人员工资套改晋升和人员信息维护工作;按规定办理市内调任公务员1名,选聘专业技术高级雇员2名,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1名,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任职1人,公务员退休1人,副科级领导岗位职务任职2人;规范和理顺本单位临聘人员聘用工作,办理劳动派遣15人,招聘签订森林消防队员劳动合同45人;办理临聘人员辞职解除合同5人。同时,组织完成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工作,积极做好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工作,积极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组织修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工作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参加林业普法考试38人;在行政审批工作方面,按照市、局的要求,研究提出《关于简化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改进措施;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关于行政服务事项论证会,认真做好国家、省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衔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服务事项清理、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认真做好工会、团组织和计划生育达标等工作,组织开展拓展训练活动2次, 组织干部职工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8370元,组织观看电影《潘作良》,参加人员27人。按要求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

二、存在问题

,我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任务重、程序多、涉及面广,在规划建设中亟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较为复杂,且由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未成立,人手少、技术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有效推进。

(二) 由于个别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建设认识不到位,不同意将水源保护区纳入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范围,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田头山和铁岗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进度。

(三)森林消防队伍训练基地项目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审批程序复杂,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XX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

XX年我市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和动态,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确保责任到人头到地头,不留盲区死角。

2、积极抓好森林防火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知识分级培训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要求,突出培训重点,保证每个前线指挥员、扑火队员每年有2—3次培训演练机会。重点抓好基层扑火队伍的安全扑救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尤其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重阳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护林防火观念和安全防火意识。

4、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继续抓好森林消队伍、扑火装备和消防物资建设。抓好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和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应用“以水灭火”技战术,全力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市森林防火整体科技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防控实力。

5、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联动机制。森林防火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加快建立包括深港在内的森林防火互动机制,实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旦发生火灾,启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各负其责,确保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6、加快推进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尽快补充完善项目概算,积极争取发改部门支持,调整项目总概算;积极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图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力争项目主体工程顺利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建筑建设。

7、加强和做好值班调度指挥工作。在森林特别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到位、信息畅通、调度有序,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和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不迟报、瞒报和漏报火情。

(二)下大力气,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进度。

1、加快推进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抓紧申报建立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报规土委、发改委和人居委审批;加强与保护区内各街道的沟通联系,顺利推进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2、协调做好田头山和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规划工作。协调坪山新区管委会和水务部门,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完成保护区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宣传执法工作。一是抓好“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迎接大运盛会”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二是与森林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联合执法,对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以及车站、机场、港口、边境线、边贸口岸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进行执法检查。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完成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动漫设计、制作、发行工作。

2、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一是抓好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救护中心管理楼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争取尽早投入使用;抓好展厅布展、环境改造等项目的深化设计和资金落实等工作,争取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的施工。二是完善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体系建设;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完善成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加强救护工作。

3、加强濒危物种管理。积极与广州办事处等上级部门和海关、动植物检疫等相关部门联系,发挥濒管办深圳检查站进出口监管职能,加强对口岸巡查宣传力度。

4、做好物种鉴定和动物移交工作,按要求配合做好鸟类禽流感监测工作。

(四)以保障我市生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薇甘菊、刺桐姬小蜂和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1、协调做好全市薇甘菊防控工作。继续抓好市属森林公园薇甘菊防治工程的管理工作;完成市城管系统薇甘菊防治xx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的评审,并上报市发改委,争取市政府资金投入,建立长效防治机制;继续联合市人居委开展全市薇甘菊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薇甘菊防治。

2、继续抓好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完成4850亩的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任务,确保《深圳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在全市范围将松材线虫病寄主树种马尾松清除,消除松材线虫病在我市的发生。

3、继续开展刺桐姬小蜂和红火蚁防治工作。推广刺桐姬小蜂防治新技术,完成3000棵防治任务;完成市属森林公园内红火蚁防治任务面积20平方公里。

4、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科研工作。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科研工作,为森防工作打下坚实的科学基础,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指导;继续开展埃及吹绵蚧的生态防治方法、薇甘菊无公害防控技术等课题的研究;新开展红火蚁生物防控技术研究项目。

5、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项目设计和概算的申报评审工作,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并开展项目施工。

6、加强林业检疫执法工作。开展全市范围的林业检疫执法培训,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全市范围的林业检疫执法宣传,印制相关宣传资料,派发给相关行业经营者;开展1-2次林业检疫执法行动。

(五)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力和执行力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想干、敢干、快干”、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强有力班子。

第4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保护国家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顺利进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沈阳药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代表即校长负责制和逐级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

第三条 学校的消防工作由保卫处实施管理和监督,领导、监督,向校党委和校长负责。保卫处设专职防火干部,负责全校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向校长及其委托负责防火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其具体任务是:一、贯彻落实消防工作的条例、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二、制定学校全年工作要点,督促、检查各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三、每季度例会一次,研究解决各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四、协调全校消防工作,组织全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五、对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防火工作的制度、规定。六、落实奖惩制度,组织评选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五条 各院、系、部、处、厂、馆、所、公司、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向本单位行政领导和校防火安全委员会、保卫处负责。其具体任务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法规及校有关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各岗位消防职责。二、对本单位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认真执行特殊岗位人员岗前、岗位培训制度。三、组织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四、对所属单位和人员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意见,上报校防火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 各级防火负责人的推选、委派和变动,要经同级行政领导批准并报上一级防火监督部门备案。

第七条 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学校实行逐级责任状制度,以实现甲乙双方责权明确,奖惩分明,把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八条 学校制定《沈阳药科大学消防安全责任状》由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与各中层单位的行政领导、防火责任人签定。各中层单位应与本单位所属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第九条校保卫处代表校长与学校所有承包承租经营厂(点)的单位法人代表或个体业务责人签定责任状。

第十条 学校制定《沈阳药科大学消防管理处罚办法》由校长、校安全防火委员会、保卫处对一切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办法进行处罚。第十一条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各级政府的消防法规和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岗位防火制度和各岗位人员防火职责。报保卫处备案。

第四章 人员职责

第十二条 校长职责 一、校长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可以委托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二、校长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学校的防火工作形势。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四、积极组织学校的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工作。主持召开校防火委员会会议。五、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状中甲方的职责。

第十三条 院、系、部、处、厂、馆、所、公司、中心行政领导职责:一、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二、认真履行消防责任状中乙方的职责,实行消防工作逐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三、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析单位防火工作的形势和任务,针对存在的隐患漏洞,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四、经常向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五、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限定时间,认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向校长和保卫处报告,并临时采取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防止引发火灾事故。六、负责向校防火委员会、保卫处报告本单位防火

安全工作。第十四条 科室、车间、厂点等负责人职责:一、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落实学校各项防火规定、制度。二、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本部门和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三、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四、维护保管好单位内部的灭火器材,遇有过期、失效、损坏等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报告进行更换。五、单位施工维修等需要动用明火的,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定时检查,确保安全。六、确保本部门室内外消防通道畅通,需改变建筑结构或室内装修的,必须报经消防管理部门审批。七、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建立完整的领取、保管、使用、回收、销毁制度。

第十五条防火专职干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条例、实施细则、法令,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二、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三、起草制定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总结。四、依照消防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五、对违反消防法规、制度等行为实施监督,及时向保卫处长、校长汇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应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六、统一管理、购置、配发全校消防器材,负责学校“动火证”的审批。七、建立健全学校消防档案,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八、协助市消防管理部门查处火灾事故,依照程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火灾预防

第十六条 学校在基本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时,必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使消防供水、封闭隔离、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符合规定。做到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期竣工,同时验收。

第十七条 学校有关单位在进行房间改造和内部装修时,必须报经市公安消防部门批准,采用防火材料和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严禁采用易燃有毒化学材料装修。

第十八条 学校各岗位动用明火进行维修、生产、建筑及进行非生产性活动时,必须申领动火证,并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安全隔离区,做到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九条 配备到各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 保管、使用、储存、运输、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不了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生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需更改原工艺和采用新工艺时,必须报经市消防监督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批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药厂、实验室、教研室、计算机室、图书馆、电教室、印刷厂、俱乐部、招待所、会议室、药品库、变电所、仓库、车库、幼儿园、储蓄所、档案室、电话站、教室、集体宿舍等一切明示严禁烟火的重点防火部位禁止吸烟。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乱拉接电线、电源,擅自变动保险丝保险系数,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增加较大功率的仪器设备时,应及时报告用电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煤气管线、报警装置、灭火器材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或通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在实验室、车间等重点防火部位做饭、会餐,严禁在学生宿舍、独身职工宿舍使用酒精炉、电炉和液化气罐等。

第二十六条 电工、焊工、油漆工、锅炉工等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岗位证件方可上岗,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各类气体钢瓶(含液化气罐)在灌装、运输、保管、领取。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钢瓶的各种防护措施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八条 各类有机溶媒及毒麻药品,严禁放入电冰箱或烘箱内,实验室应限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教研室、车间、药品库等,严禁将低燃点化学品、浓酸类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在一起。

第六章 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工作。起火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力量,抢救人员和物质,扑救火灾,其它单位应积极支援和配合。由消防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

第三十一条 火场的扑救工作,火场总指挥员有权调动学校的一切人力、物力。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赶到火场前,校领导及保卫人员,有权采取一切减轻火灾损失的措施,如停电、停气、供水加压、调动人员和车辆等。

第三十三条 在扑救火灾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各类人员,学校将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治疗、评残、抚恤。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四条 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集体学校给予表彰并奖励,(一)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及时消防火险隐患,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年度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持他单位或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三)为学校的消防基础建设,改善消防设施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四)在消防工作其他

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第三十五条 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并奖励(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事迹突出的;(三)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四)积极进行消防器材的保管、维护,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五)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第5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当前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复工复产已基本接近尾声,随之复学复课在全国各地接续按下了启动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校本着错时错峰开学的原则决定先开启中学部初三年级学生复学复课进程。为确保初三年级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校园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学部着力从两手抓——“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教学”,开展当前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对初三年级学生及教职员工实行全封闭管理,坚决做好“内防集聚、外防输入”工作,加强领导班子、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责任分工,以岗确立相关责任人。各级各类各岗位人员的安全防控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在确保安全防护扎实到位、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本期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校师生健康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学生的、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并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竭力使学生学习成绩不受到疫情的影响,甚至能够达到稳中有升的效果。

三、工作要点及措施

(一)、建立复学复课领导机构,落实强化工作责任

1、成立初三年级复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建平校长(负责任务分解部署,过程督查,物资调配,部门内外协调等)

副组长:常美平副校长:(负责复学复课方案规划,日常管理工作,过程督查等)。

韩斌副校长:(负责政教管理,总督疫情防控实施、管理工作)

成  员:各处室主任(主管)及班主任

政教处:负责校舍安全及管理、疫情信息上报工作等。

后勤处:负责环境安全、餐饮安全、物资安全等。

教务处:负责教学常规管理、校本教研、提质提效工作。

班主任:负责与家长协调、沟通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与学科教师统筹协调工作。

2、召开初三年级复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提前半个月以上,确定复学复课日期。确定复学复课日期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可以是视频电话会议,也可以是到规定地点召开会议,但要各自做好防护工作,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传达市县教育局会议精神;

(2)、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责任;

(3)、协商形成初三年级复学复课疫情防控期间的制度遵循。

(二)、加强复学复课前跟踪、摸排管理,确保无携毒入校人员。

1、提前14天,充分依靠班主任团队对学生及其家庭成员体温、行踪予以跟踪登记。(可以用下面表格)

日期

学生姓名

体温

家庭成员情况登记

备注

姓名

关系

体温

一天中去向

接触人群

2、通知家长复学复课时间,届时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封闭时长不确定(至少半个月),中途不准探视,如有情况班主任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提前让家长为孩子准备足够的疫情防护用品,钱物及个人用品如口罩 、换洗衣服等。

4、提前告知学生住宿、就餐、上课、活动、购物等相关信息及具体情况。

(三)、学校全力以赴、巨细无遗做好复学复课准备工作。

1、配置专人负责防疫物资准备、保管、分发。

2、后勤配置专职消毒人员,复学复课前对学校所以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并且复学后要做好每日两次的消毒工作。

3、提前为学生分配宿舍,2-4人一间,提前在门上贴好学生信息,便于学生寻找。

4、教室课桌要尽可能拉开前后左右距离,至少要保证1米远的距离。

5、学生就餐区域也要拉大前后左右距离,至少要保证1米远的距离。

6、教务处要提前做好课程安排(建议增加1节晚自习)、作息时间等,提前组织老师出好试卷,用于检测前阶段线上学生学习效果,以便于各学科老师有针对性的制定补救措施和有的放矢的地确定教学方向等。

7、政教处应提前制定学生突然发热、咳嗽、感冒等情况应急预案,要做到不分时段各环节皆有人负责并且做到措施恰当;要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报告体系,做到及时、精准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要配专人做好此期间师生身体健康定时报送工作;要做好开学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的准备工作;

8、准备好学校与各处室、班级、教师、家长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便于促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复学日分时、分批接待,严格体温检测和消毒环节。

1、班主任提前通过微信群或QQ群等平台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进校园时要进行测温、登记、对他们的衣着外表和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消毒,请他们积极配合学校的防控措施。

2、虽然初三学校人数不多,但为了尽可能减少家长、学生聚集,我们按地域的远、中、近分三个时间段让生到校报到。报到时间从上午9时开始,班主任自行确定学生到校时间,确定好的报到时间段后要及时通知家长。

3、学生及家长采用一户一户方式入校,校外户与户之间要距离1米远距离予以排队等候,人人都要佩戴口罩,防止飞沫交叉传播。(门房值班人员要维护好秩序)

4、政教处配专人在校门口负责测体温(配测温枪和水银体温计,当枪测高于37.3oC的人员要进行水银体温计再行测试,最终结果以水银体温计为准,对于高体温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来人登记、消毒等工作。

5、家长帮孩子铺好行李、交完伙食费后(班主任代收伙食费),立即撤离学生,不准有在校逗留或参观等行为。

6、午饭前,班主任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把学校相关要求尽数告知学生,并做好班会记录。

(五)、认真落实复学后的疫情防控措施

1、坚持日例会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初三复学复课领导小组要建立疫情防控例会机制:坚持每天召开工作例会,汇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方法。各班主任要加强责任意识,分工负责,对学生逐个认真进行体温监测,仔细填写,登记造册,定时向学校汇报。学校专人汇总,逐日向上级报告。

2、做好校园疫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能出现瞒报、谎报等不实事求是的现象。

3、加强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

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确保师生课堂安全,健康学习尤为重要。政教处要加强课堂防疫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教室上课期间,教师要佩戴口罩,学生也要佩戴口罩,避免教师讲课、学生读书、回答问题过程中飞沫传播。课间活动不聚集,校园集会取消。每班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让学生每天入教室前,按防控要求进行消毒,每节课活动之后要洗手。

4、加强教师办公、住宿安全防护

教师办公室办公桌也要至少保持1米距离,坚决杜绝围坐一起谈天说地,为办公室配备消毒液等消毒用;教师住宿尽量达到不混居,宿舍间要做到互不串门拜访;教职工就餐采用分批进行,保证教师就餐座位距离1米以上。

(六)、切实做好复学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1、增强时间观念,科学把握教学进度

线上“听课不停学”期间,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尽相同。教务处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情况与效果的详细摸排,并根据教学内容对网络教学效果进行测试。组织各科教师认真分析测试结果,根据学生掌握现状进行查漏补缺,然后指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做到教学进度与教学效果两不误。

2、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向过程管理要质量

(1)、进一步明确常规教学管理细则,认真总结学部上学期末修订的常规教学管理要点,通过强有力的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

(2)、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力度,跟抓教学常规落实。认真抓好“备、讲、批、辅、考、评”等常规教学工作,尤其要认真检查教师备课和作业设计批改工作,坚持周清月检制度。确保常规教学抓细、抓实、抓落地。

(3)、认真组织质量调研工作,加强对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本学期要具体落实好月考、期中、模拟考工作,做到每考必研、每考必有提升。

3、创新教研方式,提高校本教研质量

(1)扎实推进校本教研工作。一方面要重点围绕中考复习备考开展专题教研;另一方面要针对延迟开学、教学时间紧张的特殊情况,紧扣优化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增加课堂容量、节省教学时间及信息化手段和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等教学问题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校本教研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6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森林是国有资源,也是我们林区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保护好森林资源,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林区的第一件大事。为了保护好我们有限的森林资源,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的发生,我场把防火工作放到第一位来抓。广大职工群众,在县委、县政府和总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充分做好常规防火工作的同时 ,针对性地采取一些特殊措施,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经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及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防火战线全体同志全力以赴,克服了较为不利的气候形势和诸多不利因素,圆满地完成了今年的防火工作任务。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明年的防火工作,杜绝火灾发生。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一、加强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小溪、沼泽、池塘等,进行科学布局,采取围堰、挖掘等措施形成蓄水池,构建天然与人工修建相结合的森林防火水源地,确保全市重点林区范围内有1处直升飞机以水灭火取水水源地,部级重点火险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直升飞机均可实施有效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要满足大型直升机吊桶取水作业需要,蓄水池水深4米以上,水面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水面周围100米内障碍物高度不高于5米。

二、加强以水灭火专业队伍建设。要围绕以水为主、风水结合的高效灭火战术实施,组建森林消防以水灭火专业队伍,配备必要的以水灭火设施设,配备水陆两栖全地形运兵消防车、森林消防车、高压接力水泵、传递式移动蓄水池、背负式水枪、以水灭火机具装备车等配套机械设备。实施直升飞机吊桶取水灭火作业,充分利用空中优势,形成地面常规扑火机具灭火,直升飞机空中以水灭火,消防水车、灭火水泵等配套机械设备以水灭火相结合的立体扑火方式,提高森林火灾快速控制扑救能力。

三、加强森林防火水源地管理。森林防火水源地实行属地管理,工程建设完成由水利、林业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县级林业部门负责具体管理。管理单位要认真制定水源地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对水源地工程进行消险加固维修,防范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的行为;在途经水源地道路及水源地周围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水源地工程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地储水量状况,定期对水源地周边障碍物进行清理,确保水源地工程设施完好、飞机起降取水无障碍,保证以水灭火需要

四、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要充分利用各地的防火嘹望台以及“天保”护林人员的地面巡逻和广大群众的报警信息,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防办。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森防办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上报市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情的最新动态信息。

(2)县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判断全县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火情的性质、程度、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扑火救灾。

五、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1)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面积,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和一般(Ⅳ)四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市森防办;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镇乡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

(2)毗邻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县森防办要及时与相关地方森防办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人员和事发地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开展扑救工作,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少火灾损失,并且立即将火灾有关情况报告县森防办,县森防办要及时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火灾的决策传达到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②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县森防办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紧急时,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即成立。

③现场指挥部职责: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火灾各种情况向市森防办汇报并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④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布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

(4)扩大应急

当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人民政府决定是否扩大应急。当火势特别严重,县内难以控制时,需报请遵义市人民政府或市林业局协助处置的,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林业局报告,请求协助应急处置或扩大应急。

(5)应急结束

当重、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火、无烟”后,现场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事发地人民政府,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2、火案查处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帮助火灾地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对火案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3、调查和总结

较大、特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查明火灾损失,总结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

1、扑火力量

扑救较大、特大、重大森林火灾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地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义务扑火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发生地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当地扑火队伍上山扑火,控制火势,毗邻镇乡扑火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县武警、消防官兵、公安民警、民兵应急分队、县林业局森林扑火分队等,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进行调遣。

第三梯队:县直机关相关单位的干部职工、火灾发生地周边乡镇扑应急分队及群众等,根据需要进行调遣。

县各级森防办,地方各森林消防队伍都应视历年火灾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并保持完好,保证战时紧急调用。

2、通信联络

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森防办的通信畅通。各级森防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现场指挥部人员要携带移动电话、车载电台、手持对讲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市森防办、毗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3、后勤保障

林业部门要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经贸、民政、粮食、农业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交通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优先提供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财政部门要为应急资金和拨款做好准备。

4、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寨、城镇居民区或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

村寨或城镇居民紧急避难场所,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重要设施仓库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避难场所由设施或仓库管理单位与当地政府共同负责安排落实

参考文献:

第7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西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疫情分级

根据传染病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传染病疫情划分为Ⅰ级

(特别重大)、Ⅱ级

(重大)、Ⅲ级

(较大)、Ⅳ级

(一般)等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县,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发生波及我县在内的多个地区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县流行;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

Ⅱ级(重大疫情)

1.在我县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我县;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0例以上;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我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尚未造成扩散;

7.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Ⅲ级(较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我县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2.腺鼠疫在我县发生流行,

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

3.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周内发病10一29例;

4.一周内在我县范围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Ⅳ级(一般疫情)

1.腺鼠疫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l周内发病9例以下;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发生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县周边地区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紧急防控工作;我县或周边地区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的紧急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有效、减少损失;依靠科学、规范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xx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县科技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工作。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在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和指挥处置工作。

2.1.2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部署全县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制定与组织实施各类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重大疫情应急工作,决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重特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制订和修订《xx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县教育局:协助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疫情的处置,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内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

县公安局:及时封锁指挥部指定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严格互联网信息管理,实行24小时网上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有关谣言和歪曲报道,并依法打击和处理谣言制造和传播者。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承担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运送应急处理物资的车辆及时到位。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做好疫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政策做好参保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垃圾、粪便的清运处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县科技局:支持开展重大疫情应急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制订全县旅游行业处置重大疫情工作标准和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涉外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法开展对处置重大疫情所需物资的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县财政局:确保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需的重大疫情防、控、治专项经费,筹集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组负责对重大疫情和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2.4疫情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2.4.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县卫健局和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重大传染病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县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情况;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确保生物安全的情况下做好样本的运送,以及开展防病培训工作和宣传教育。

2.4.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防治工作小组,健全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院内消毒等预防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的传播,医院门诊根据疾病主要病症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要成立专家组,负责重大传染病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收治,积极救治病人;按时报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不断完善治疗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必要时,做好病人转诊和会诊工作。

2.4.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医院、公共场所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的监督检查。

3.疫情监测、预警

3.1疫情监测

全县建立统一的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哨点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开展重大疫情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卫健局要按照省市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向社会公布重大疫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3.2疫情预警

县卫健局要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所报告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或提出建议,由县政府审定公布。预警级别依据重大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

疫情报告

4.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4.1.1责任报告单位。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健部门指定的重大疫情监测机构。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各级卫健部门。

(4)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重大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4.1.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4.2

报告时限和程序

重大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重大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计局报告。

县卫健局接到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以电话、短信、书面专报三种形式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县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4.3

报告内容

重大疫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展。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网络直报

各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重大疫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规定报告县卫健局。

5.应急响应

5.1疫情报告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疫情报告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县卫健局接到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

5.2疫情评估

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初步判定重大疫情的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卫健委。

5.3疫情信息监测和处理

各级医疗机构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重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对重大疫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4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必要时请求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支持,流调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流调信息要及时向收治病人医院反馈,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病人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县政府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5.5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各级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5.6消毒处理

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5.7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

疫点、疫区的确定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8医疗救治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应当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调度指挥中心和专门医疗救治网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5.8.1定点收治医院

县人民医院主要收治重大疫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参与组成专家组负责全县重大疫情的会诊工作。

根据疫情的发展,县卫健局可随时指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扩充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被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要求设置床位及其它必备设施。

5.8.2诊治及出院标准

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尚未出台,由县卫健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本县的相关标准。

5.8.3病情动态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后,病人救治情况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日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要报县卫健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健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卫健委;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日报告和随时报告。

5.8.4应急结束

如重大疫情的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应急反应。符合特大和重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省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健康委报告。

符合较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自治区卫健委报告。

符合一般的传染病疫情,由县卫健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健委报告。

后期总结:当本期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组织对本次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调查报告上报上一级卫健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县卫健局应建立各自的预防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当重大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的疫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物资供应、医疗救治等突发重大疫情处置分队。

6.2物资保障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和调剂余缺工作,畅通疫区物资供给渠道,严格执行急需物品供应流程,保障疫区居民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正常供应。所有防治物资、人力、财力由指挥部统一调动。

6.3宣传保障

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重大疫情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公众开展重大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重大疫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6.4维稳保障

各政府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安定人心。党、政、军所有公职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拒绝调动、临阵逃脱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7.附

7.1重大传染病疫情概念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7.2预案解释、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8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9篇:消防工程调研报告范文

2014年1月11日1时10分许,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大火。火灾烧损房屋面积为5万9 980.66 m2(其中房屋烧毁面积5万8 121.66 m2、灭火救援过程中拆除房屋面积1 859 m2)。损毁文物保护单位面积2 220.45 m2,占损毁建筑面积的3.7%。拥有1 300多年历史的古城几乎毁于一旦,经济损失达8 983.9万元(不含装修装饰、屋内设施设备、物品等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和公共设施损失)。

2014年5月13日,云南省政府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火灾事故调查组公布了《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这起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事故调查报告还原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2014年1月11日凌晨1时左右,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仓房社区池廊硕8号“如意客栈”经营者唐英半夜醒来后,发现其房间里小客厅西北角计算机桌处着火,遂先后两次用水和灭火器灭火,但没有扑灭。于是唐英让客栈一位员工报警,并跑到一楼配电房拉下电闸,用手机再一次报警,并从客栈跑出。

发生事故原因

事故报告表明,经现场勘验、现场实验、物证鉴定,结合对相关人员的询(讯)问笔录,排除了雷击、自燃、吸烟、放火等引发火灾因素,认定火灾事故直接原因为:唐英在卧室内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入睡前未关闭电源,取暖器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与此同时,事故调查报告也公布了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引人深思。

在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前,首先要提的,是“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古城原建有市政消火栓21个(其中一个损坏后已填埋),消火栓出口水压为0.1~0.25 MPa。由于市政供水满足不了独克宗古城消防用水,州、县消防部门和独克宗古城管委会先后多次向州、县两级政府报告了这一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建设独立的消防系统并纳入独克宗古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经多方设计论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程序,香格里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1年6月,对独克宗古城专项消防工程单独组织了工程施工招投标,迪庆鑫亚达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据了解,该工程项目于2011年6月30日开工,至2012年5月大部分完工,因附属工程(挡墙、植被恢复、东廊路建设)影响,该工程一直未完工,直到2013年7月东廊路消防管道铺设完毕,工程才完工。

该工程建成后,建设方发现有部分消火栓不防冻,影响出水,便与香格里拉县消防大队联合上报县政府,申请拨付专项经费解决消火栓防冻问题。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并拨付30万元专项经费后,建设方自行采取支墩和保温材料进行防冻处理,但实际不仅未解决低温防冻问题,反而因支墩改造,堵住了消火栓泄水孔,致使消火栓腔体内积水不能排除,在低温下冻结,埋下新的隐患。事后经调查,68%的消火栓因支墩改造堵塞了泄水孔。消防人员在扑火时所开启的4个不出水消火栓,全部因管段内静止存水在冻土层长期热交换作用下冻结,导致消火栓控制阀开启后无法出水。自备消防车用水又不能满足救火需要,导致火势蔓延,这是造成事故的第一个间接原因。

在“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中,未严格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消火栓具体防冻措施,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埋深敷设管线,部分消火栓管顶覆土深度未达到要求,留下消火栓不能保证高原地区低温冰冻先天缺陷。“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在监理过程中,虽发现施工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埋深敷设管线的问题,但仅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严格把关,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建设方为解决消火栓冰冻问题,自行采用支墩和保温材料进行了补充改造,但因直管穿越冻土层未进行保温处理,导致支敦改造中又堵塞了消火栓的泄水孔,这不仅未起到防冻作用,反而埋下了消火栓低温冻结的隐患,在冬季低温冰冻气象条件作用下,导致不能正常供水。相关部门对“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建设督促指导不到位,该工程是专门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按照《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门向迪庆州消防支队进行报审咨询,支队防火处康志红答复:“没有特别需要修改的地方,公共消防设施是不归我们管,不属于我们审批范围”。之后,建设单位未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备案,州、县消防部门在知道这一建设工程的情况下,也未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也未开展抽查、检查和督查。

除此以外,独克宗古城内通道狭小,纵深距离长,大型消防车辆无法进入或通行,古城内建筑物多为木质,耐火等级低,大量酒吧、客栈、餐厅等经营场所,都选择使用柴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压力不足,且在扑救火灾时,未能及时联动,提供加压保障,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频频发生的事故

事实上,古城遭遇大火绝非孤例。2013年3月,云南丽江古城突发火灾,烧毁民房107间;2013年4月,湖南凤凰古城发生大火,由于消防通道狭窄无法迅速扑救,一栋古房屋及其内部酒吧被彻底烧毁;2013年10月,湖南洪江古商城清代古建筑“曾国藩兵服厂”旁一栋老民居突发大火,致使11户居民无家可归……在2014年第3期,本刊也曾报道过贵州省黔东南州报京侗寨大火。突如其来的大火将有着300多年历史的报京侗寨瞬间吞噬,共烧毁房屋148栋975间,受灾296户1 1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980余万元。

古城接连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而一场场大火,也“烧出”了相似的问题: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消火栓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压力不足,几乎所有建筑都没有安装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狭窄难以施救……火海中的独克宗古城,亦没有逃出古城火灾的“魔咒”。

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古城大火频发,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再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大火后,云南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古城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求所有古城镇地区开展一次排查整治,并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领导专门负责;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器材装备。国家文物局也下发紧急通知,在全国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针对此次事故,云南省政府要求各地方明确职责,加强古城监督管理。州、县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古城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监管、住建、发展改革、旅游等部门在古城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将古城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同时明确单位(商户)主体责任,制定古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自检自查,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云南省政府要求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古城火灾防控能力。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应将古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消防规划内容,一并规划、同步实施。同时,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单位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到位,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政消火栓进行改造,确保完好。同时加强古城专兼职消防力量建设,在人员招聘、培训、应急处置、管理体制上进一步理顺,配备小型、轻便、高效、灵活机动的灭火救援装备和器材,提高巡查执法和及时处置火灾能力,并与香格里拉县消防专业队伍进行无缝对接,全面提升古城火灾防控综合能力。

云南省政府要求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负责,由“独克宗古城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专题研究。针对该项目重大缺陷和其他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推进项目尽早按照标准规范补充完善,经合法验收后投入使用。并督促独克宗古城管委会立即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解决独克宗古城在低温冰冻条件下,其他供水方式的有效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云南省政府要求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迪庆州和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隐患级别建档并加强督促整改,严格执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度,落实各级挂牌督办制度,不断加强古城、寺庙、商城、市场、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再次发生类似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