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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

第1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二、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表彰共四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奖、全国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全国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奖。以上表彰有效期为四年,从表彰决定之日起计算。

三、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表彰的通知》转发到市级主管部门。由市级主管部门通知符合推荐资格的省级色学校,并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第四批表彰简讯。各地主管部门不得在表彰推荐过程中收取学校推荐费用,也不得借推荐之机要求学校和学生购买图书资料或参加需收费的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这一地区的推荐资格。

四、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成立省级“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和整理本地区有关“绿色学校”全国表彰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选,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

五、推荐过程要坚持逐级推荐申报原则。“绿色学校”表彰名单必须首先经过各地、市、州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正式书面确认后,再经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文件和相关申请材料。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配名额向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额推荐,其中,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表彰名额单独确定,但须经省级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同意,统一报送。

七、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申报材料要求

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申报材料共包括“20*年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表彰推荐表”和“申报说明材料”。

1.“表彰推荐表”:书面打印稿一式一份。文字要简明扼要。

2.“申报说明材料”包含文字报告、活动图片、音像资料三部分。文字报告为必须报送的,活动图片和音像资料作为评选参考,如果有图片和音像资料可刻入光盘报送。“申报说明材料”须包括如下内容: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间绿色学校工作计划、实施报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档案文件总目录”及“绿色学校创建大事记”;参加各级绿色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证书复印件;环保主题相关获奖记录;绿色学校活动对外宣传报道说明;各级绿色学校主管部门人员访问记录;学校节能、节水、节电、节约其他资源报告,说明校内控制污染和降低水、电、能源消耗措施及其取得的效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有关原始数据,无须上报原始票据复印件)。校园废物处理和校园绿化情况报告;学校在课程实施中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情况,师生开展环境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成果。

3.申请表彰学校要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通报或永久性取消部级表彰申请资格。

八、“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表彰要求

基本条件:

1、申报表彰的学校可以申报“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表彰1名。

2、积极组织本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的校领导、骨干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连续两年从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3、递交优秀教师表彰推荐表一式一份

九、“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要求

1、申报单位为20*年*月*日前被表彰的省级“绿色学校”优秀组织单位,以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为依据;重点是地市和县的基层单位及民间环保组织等;每个省级主管部门最多可推荐5个优秀组织单位;上批已经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单位表彰的省级主管部门本届不得再申报;

2、积极参加20*--20*年间的全国性绿色学校主要活动,并在当地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

3、递交优秀组织单位表彰推荐表一式一份。

十、“全国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要求

1、表彰对象包括两类:第一类为省、市、县环保和教育部门主管人员,第二类为积极参加绿色学校推广工作的民间环保人士(以前获得该项奖励的个人不得再申报)。省级主管机构最多可推荐6名“全国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

2、基本要求:

(1)积极组织本地区学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具备两年以上绿色学校活动组织工作经验。

(3)曾获得省级绿色学校先进个人表彰。

(4)递交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表一式一份

十一、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请在报送前认真检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以下申报要求:

1.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

(1)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四批全国绿色学校表彰推荐函》及所附《表彰申请材料清单》(空表可从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下载,要求打印稿(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式一份,同时上交,可通过Email递交);

(2)刊登表彰通知信息的报纸复印件;

(3)转发本通知的省级文件;

(4)地市州级环保和教育部门推荐表彰名单同意函。

(5)20*-20*年下发的省级表彰通知、表彰决定、评选标准文件一式一份。

(6)先进学校表彰申报表、申报材料;

(7)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表彰推荐表。

(8)优秀教师奖表彰推荐表;

(9)先进个人奖表彰推荐表;

2、表彰推荐表中的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要求厅局级公章。必须有所属市级环保和教育部门的推荐文件,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含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第2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

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了kaoshil.com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校拟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18人,招生人数纳入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导师2014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4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

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提交材料

1.《长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

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长安大学201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还可提交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

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及复试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6日前将全部申请

材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

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4年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在我校报考博士生网上报名阶段,登陆我校研招网填写报名

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录取;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随统招考生一并发放。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

2.如在入学前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有违纪处分

记录,必修课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

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第3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2015年,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县教育局人事股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小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坚持校长培训制度,校长任职持证上岗。按照“十二五”期间干部培训要求,实行校长培训上岗。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安排,组织安排了以下几个层次的校长培训:①推荐3名校长由局长亲自带队参加**市组织北师大承办的高中校长培训班,4名初中校长参加***市初中校长岗位培训;②安排了我县第九期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组织96名小学校长培训,目前正在利用周末时间进行培训。

2.配合局党组进行学校班子考察。对部分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整工作,共调整初中正副校长、中心小学校长15人,中心小学副校长、完小校长、幼儿园园长 人44人。

二、依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按期完成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从今年开始教师资格证考试升级为国考,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对学历、普通话证书、考核不合格等人员,不予报名。全县共申报教师资格证考试271人,通过考试81人。

2.坚持抓好继续教育工作。

为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适应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我们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全县共安排1930名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并按时给予认定学时。组织了3590名教师参加人社局部门组织的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3.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稳定教师队伍。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师德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德教育活动。2015年教师节期间,共推荐评选出224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作为县级以上表彰,其中:被评为 “全省模范教师”的1人,被评为“河南省最美乡村教师”1人,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教师”2人,“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被评为“***市优秀教师”33人,被评为“***县优秀教师”的166人,被评为“***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20人。通过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地提高了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师德水平。

(2)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县教职工按规定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确定了相应等次,全县共参加考核4241人,其中优秀等次640人,合格等次3601人。

(3)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工作。①严把评审推荐关。今年,我县教师职评实行空岗申报,坚持评审标准,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严格把关,对资格不符、材料缺项或弄虚作假以及来信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人员,取消申报评审资格。经过审查,推荐到市教育局参加评审的材料有: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62 份,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147份。初级教师材料正在上报。②加强聘用管理。对2014年评审批准的43名中小学高级教师、

名中学一级教师办理了资格证书。2015年3月共为43名高级职称教师、142名中级职称教师、57名初级职称教师办理了聘任手续。

(4)做好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和考核工作,全县共有25人申报参加***第一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推荐,其中16人被评为市级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三、配合做好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县今年9月22日到河南师范大学参加硕师计划招聘,共招聘25名。

根据县人事局统一安排,接受安排2名 “三支一扶”人员分别到**乡和**乡任教。

四、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1. 为全县在职教职工办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241人,为

名大中专毕业生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登记审查上报工作,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4241名在职教职工审核了绩效工资基础性津贴,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152名离退休教职工审核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0户,34人。

3.经过核实档案,按规定为170名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

五、其他工作

1.安排公务员2人到县委党校参加学习培训;

2.积极做好原民办或者代课教师等生活补助问题。共发放生活补助270多万元,涉及人数2185人。

3.接受2015年秋季毕业生档案202份。

4.对全县教育系统的离休教师5人进行了慰问。

第4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一、优秀教学成果的界定

本办法所称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具有推广价值,在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所产生的教学成果。

二、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教师、研究人员及其他个人或集体,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教学成果类别及呈现方式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成果两类。其基本的呈现方式是:课题研究报告、专著和教学论文、教材、电子课件与软件自制教具、学具等。

四、申报条件

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二)直接承担学校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具有连续两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经历。

(三)集体性项目成果一般由项目主持人(合作伙伴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直接参加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

(四)没有组织县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县(市)区,不能参加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五)凡不是县级优秀教学成果的,一律不予评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申报市级优秀成果奖的,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成果优秀的再参加市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

五、评审标准

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其等第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一等奖: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实践上取得显著成效,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省、市处于领先水平。

(二)二等奖:在理论上有较大突破,实践上取得明显成效,对提高教学质量有重大作用,在省、市同等学校处于领先水平。

(三)三等奖:在理论上有创新,在实践中取得成效,对提高教学质量有较大作用,在省、市内处于先进水平。

六、评审程序

市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实行逐级推荐制度。优秀教学成果每两年评审一次。隔年10月份申报,11—12月份评审,次年年初进行表彰。

具体程序为:

(一)各地成立县级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小组,负责本地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所有申报市级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申报,按统一格式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

(三)市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和评审,评审专家小组对评奖的结果写出鉴定材料报市评审委员会。

(四)市评审委员会对获奖的成果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申报人的条件、申报成果的条件、申报成果有无疑点,必要时进行调查,最后写出核查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予以公布。

七、奖惩

(一)向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500元。奖金由获奖人所在单位的本级财政列支。

(二)获得的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5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8号)及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工[20**]7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只能通过一个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推荐单位和有关主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国人部发〔20**〕18号文件中对申报材料的规定进行申请、审查和复审。

3.对于工作调动且在新的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满1年者,应由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证明应由原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将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意见函、申报人员审核情况记录表(附表2)、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审查一览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报送电子文档)认真汇总,连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5.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获奖人员必须提供发奖单位认可的获奖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排名表。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通过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

2.聘用单位在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按隶属关系将申请材料上报:省直属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中直驻皖甲级勘察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核实;其余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核实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出具意见函。于20**年7月15-20日内报**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进度安排

1.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主管机构应于20**年7月15日—20日期间将经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合,提出意见,并整理汇总上报道路专业委员会。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执业领域问题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执业领域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区、厂矿及其他专用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及相关业务。申报资料中凡涉及上述4个专业方向,并符合国人部发[20**]18号文附表2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有效。

(二)、新旧专业范围问题

道路工程涉及面广,各院校专业设置庞杂。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国人部发[20**]18号文附表1中,但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近的,申报时须提供其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的意见,通过各地有关部门初审后,报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审查确认。

(三)、考核认定范围和单位资质问题

申报人员须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中要求的单位资质条件包括各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甲、乙级资质,不特指道路工程类设计资质。

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内设机构和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院、所)不得单独推荐申报。

(四)、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问题

1、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是指道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单位从事道路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累计计算。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后,又取得本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其本专业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计算。

(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问题

1、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系指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经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中道路工程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审核人和审定人,但不包括工程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包括获奖证书上的人员或原始申报表上的人员。

(六)、工程业绩问题

1、道路工程专业设计项目规模按《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2号)确定。

2、申报人员应提供本人签字的每个大、中型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或图纸图签的复印件一张。

(七)、获奖项目问题

1、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和省、部级道路工程专业优秀工程设计奖包括设计奖和标准设计奖。

2、道路工程专业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省级奖评审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与道路工程专业相关的科技进步奖。

3、获奖证书上的所有人员均可视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在获奖名单内的不予认定。对已获奖而未颁发个人获奖证书的获奖项目,申报人员须提供该项目申报奖项时的原始申报表,优秀工程设计奖还应提供由申报人签字的主要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一张。

(八)、离、退休人员的考核认定问题

1、已达到离、退休年龄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在岗、在编人员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受本单位返聘的人员,由本单位负责推荐申报考核认定。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受聘于其他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的人员,由现聘用单位推荐申报考核认定。

(九)、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申报考核认定问题

高等院校在职教师申报考核认定时,其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年限和技术业绩按下列原则认定:

第6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一、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湘潭大学的软实力和吸引力,营造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并为把学生会构建成一个在湘潭大学相当有影响力的组织,增强湘潭大学学生会的内部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借湘潭大学学生会成立二十周年的契机,值此本学年学生会工作即将结束之际,总结我们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成果,并表彰在过去的一年中为学生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加大对其宣传和学习力度,进而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将学生会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打下牢固坚实基础,特依据《湘潭大学学生会章程》,举办本次总结表彰大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26日19:30-21:45

三、活动地点:

xxx大学逸夫楼第二报告厅

四、活动对象:

xx大学第xx届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

五、主办单位:

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

第二章活动内容

根据《湘潭大学学生会章程》,为表彰在过去的一年中为学生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特制定湘潭大学第学生会评奖评优细则。

一、评优对象

xx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

二、评优项目

1、优秀部门

2、优秀干部

3、优秀干事

4、百灵鸟先进个人

三、评优条件

1、优秀部门评选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有关规定,内部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湘潭大学学生会章程》开展学生会工作: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良好;

3)部门有特色地、定期开展活动,能够充分调动该部门干事的积极性;

4)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一共评选出六个优秀部门。

2、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学习刻苦,工作认真,无挂科记录;

3)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在部门里有较高的威信和群众基础;

4)担任校学生会干部,时间在半年以上,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每部只评选出一人,并且获得优秀部门的部门部长不参与优秀干部评选。

3、优秀干事评选

1)每部门获奖人数不得超过该部门干事人数的1/3;

2)在分管副主席的监督下,由各部门独立民主评选;

3)工作认真,乐于奉献,团结部门同事;

4)对部门做出过较大贡献。

4、百灵鸟先进个人评选

1)每部门共评出三人,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

2)在百灵鸟辩论赛中做出过较大贡献。

四、评选原则及方法

1)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部门及个人依据评选条件上报;

2)各部门自愿填写申报材料,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由校学生会组织专职评审会议团审议决定;推荐、评选名单统一报校团委审定同意,并在校内公示;

3)申报方式: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形式同时进行,上报截止日期为20xx年x月x日。优秀部门书面申请材料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各主席、部长述职报告PPT发送至权益保障部部门邮箱xtxxxxb@163、com;各部门推选出的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百灵鸟优秀个人名单整理成电子档发至xtxxxxb@163、com。

五、注意事项

1)优秀部门部长不参与优秀干部评选;该部优秀干部从该部副部长中产生;

2)各主席、部长述职PPT大小不超过8M;述职报告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

3)PPT可以以U盘形式、各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百灵鸟先进个人名单可以以书面形式在权益保障部值班时间(8:00-18:00)交至权益保障部办公室(金瀚林五栋架空层第一间)。

4)邀请马书记为优秀部门、优秀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5)邀请赵东鑫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为百灵鸟先进个人、优秀干事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活动流程

第一项主持人致开场白、介绍领导及嘉宾并致欢迎辞(19:30-19:35)

第二项马书记发表重要讲话(19:35-19:38)

第三项赵东鑫主席致辞(19:38-19:41)

第四项宣读评优决定(19:41-19:45)

第四项颁发百灵鸟先进个人荣誉证书(19:45-19:50)

第五项颁发优秀干事荣誉证书(19:50-19:55)

第六项颁发优秀干部荣誉证书(19:55-20:00)

第七项颁发优秀部门荣誉证书(20:00-20:05)

第八项各分管主席述职(20:05-20:30)

第九项各个部门部长述职(20:3021:30)

第十项主席团与获奖人员及部门合影留念(21:30-21:35)

第十一项大会结束,工作人员清理现场(21:35-21:45)

第四章活动预算

项目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写真1225300结果公布

资料打印//30流程、名单

座位标签15125

电池10440话筒/相机

相机3借

矿泉水361、554

荣誉证书280

证书打印2801280

话筒21530租

嘉宾牌2借

第7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申报、推荐、评选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将评选表彰所需奖励经费每届1 782万元和专家评审工作经费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具体做法如下。

组织领导,高位推动

为认真做好“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工作,曲靖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审核工作。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范围为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逐级推荐。评选工作按“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复评-领导小组终评-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六个步骤进行。

组织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

2014年7月,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首届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差额推荐评选的原则,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按200%的差额比例推荐,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按150%的差额比例推荐;根据各县(市、区)教师数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了基层推荐。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时,所在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工作业绩,择优遴选推荐。工作业绩优异但因受名额限制,没有被组织推荐的优秀教师,可个人直接申报。

经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层层推荐,市教育局共收到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评选材料700余份,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推荐,提交评选材料694份。

三级评审,量化评分

评选工作采取专家组评审、市教育局复评、市领导小组终评的三级评审、量化评分方式进行。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分学段聘请以退休优秀教师为主的60名专家,组成专家评进行审组。专家组按学段分成高校、中职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6个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量化评分,并撰写专家组评审意见。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按115%的差额比例,由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在市教育局复评的基础上,按110%的差额比例,提交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终评;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等额提出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拟表彰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曲靖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

2014年9月10日,曲靖市政府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孙成科等329名教师享受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决定》,市政府召开第30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对329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表彰激励。从2014年9月起,按月发放每月 1 5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

动态管理,定期考核

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行管理期制度,每届管理期为3年,并在管理期内实行以下管理方式。

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对特殊津贴获得者分别建立相关档案和信息库,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由所在学校根据该教师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及科研课题等,制定管理期内的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每学期及学年都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教育部门与学校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从下月起停发特殊津贴。

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因个人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违反校纪校规,师德师风考核或年终履职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从下月起停发政府特殊津贴,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管理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所在学校收回证书和已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并报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备案。

津贴获得者可以连续申报评选,但再次申报的教师,必须在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后,工作上有新的突出贡献。

以奖促教,突显成效

第8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科研课题;过程控制;实践性

课题研究水平和质量是衡量高职院校科研实力和教师队伍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准,是高职院校科研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表现,也是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职院校整体科研实力得到了快速提升,所承担的科研课题数量也不断增多,但随之带来的科研课题管理的弊端也越来越凸显。具体表现为:课题立项后不按计划开展研究;高职称、科研能力强的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只作摆设,不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研究者参与课题研究的精力与时间不够,对课题的研究仅仅停留于初始阶段等等。这些都将严重地影响到课题研究的按期按质完成,致使科研成果质量下降,课题研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水平已成为大多数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高职院校教育科研课题全过程控制的对象

ISO9000/2000认为过程控制就是对过程进行策划,并对整个过程实施控制,使其在受控条件下运行。其指导思想是:所有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通过过程控制来确保过程的结果符合规定的要求。我国高职院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过程一般都包括:课题立项前的管理、课题实施阶段的管理和课题结题后的管理[1]等环节,因此,对科研课题实施的全过程控制主要就是对课题申报立项、课题实施阶段、科研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文件资料归档等全过程要素进行必要的控制,确保科研课题质量符合预期效果。

二、教育科研课题全过程控制的内容及措施

1.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控制

课题申报立项是课题研究的基础和开始步骤。控制内容主要有:课题选题立项控制、课题设计论证控制两个方面。

(1)课题选题立项控制。教育科研课题选题是课题申报的第一步,也是课题研究的关键性一步,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课题的主攻方向、目标和内容,对科研课题研究的发展也起着积极的作用。控制重点为:课题选题的针对性、创新性、独特性、前瞻性。对此,学院科研处每年都会根据各项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时间提前着手组织申报准备工作,确保课题申报质量,增加课题的立项率。具体措施有:积极主动与上级立项单位加强联系,及时了解课题申报信息、课题选题信息、近期的热点题目信息等信息;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公示、电话通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聘请国家、省部级著名职教专家来院进行科研课题申报知识和填报技巧讲座;用科研经费购买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专业书籍,配发给每个系部组织学习,使申报者对科研课题申报所需要求、内容、审批程序有所较详细的了解,确保课题选题的针对性、创新性、独特性、前瞻性。

(2)课题设计论证控制。课题设计论证是课题研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确保教育研究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专家评审课题时最为关注的重点。控制重点是:课题论证设计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特色性和创新性;立项依据的客观充分;目标表述的准确、具体、简明;研究内容的切题、具体、完整,研究思路是否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方法是否科学、路线是否合理、先进可行,措施是否具体明确,组成人员结构是否科学合理,完成条件是否实事求是;预期结果是否明确等。学院制定了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审审查机制,确保申报课题的高起点。所有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必须先通过本系部专业教师的初审,再由科研处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论证,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评出主题鲜明、优势突出、逻辑严紧、思路清晰、论述流畅的高质量优秀课题推荐申报。

2.教育科研课题实施阶段控制

课题实施阶段是指课题立项后到课题完成鉴定的全过程,是整个课题研究的中心环节。控制内容主要有:开题论证控制、中期实施阶段检查控制、课题结题鉴定控制、课题经费控制四个方面。

(1)课题开题论证控制。课题开题论证是课题申报立项后对课题研究的再认识,再深化过程,它是课题研究的前提,是顺利完成研究任务的基本保障,是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的需要。控制重点:课题名称主题确切、特色鲜明;研究综述全面客观;课题研究界定准确;课题研究预期目标定位具体;课题研究内容突出主题和紧扣研究目标;课题研究方法有针对性;课题研究实施步骤、措施可操作。学院科研处对教育科研课题开题论证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即科研课题开题论证首先应在课题组范围内进行,让课题组全体成员全面了解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明确各自的研究任务和具体做法;然后再聘请有关专家、权威开题论证,对课题研究方案提出进一步全面的系统的研讨与审议,就课题的具体实施方案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修改意见和建设,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然后要求课题组根据专家组的修改建设,认真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方案,按修改后的论证方案组织实施,以此提高课题整体研究层次。

(2)课题中期实施阶段检查控制。课题中期检查是课题研究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检查方法原则上是按《课题开题论证书》所设计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步骤等逐条进行检查考核。控制重点是:课题研究是否偏离研究方案目标;课题研究是否按计划的内容与进度进行;课题研究过程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等。对此,学院制定有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中期实施阶段各因素加以控制,确保课题有计划、有步骤、按质按量地进行。如学院科研处从课题立项开始,就安排有专人联系对接课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跟踪、督促,并于每年9月份定期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对立项科研课题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提前或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按进度完成的课题则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及时调整实际操作与计划的偏差,对于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进度缓慢者给予警告批评,直至终止课题研究,撤消课题经费,且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教育科研课题,以此来保持课题成果的高质量。

(3)课题结题鉴定控制。课题结题验收是课题研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的总结和评价。控制的重点:课题研究内容、最终成果是否按原计划完成;课题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创新性、理论性;课题研究的依据、思路、操作、方法是否科学。学院出台了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对成果质量进行控制,如科研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要及时向科研处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供结题鉴定所需的有关材料及社会影响和效果的证明材料,在完成系部初审的基础上,科研处会同有关专家对照其开题论证书的要求进行课题完成情况评审,给出书面结论。对评审合格的课题,学院根据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结题奖,同时作为课题资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的课题成果等,还根据不同级别另行给予奖励,确保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率和优秀率。

3.课题文件资料归档控制

科研课题文件资料是课题研究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学院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鉴定验收的重要依据,课题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是科研课题管理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也是学院科研课题档案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控制重点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学院制定有科研档案管理办法,确保课题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如把科研课题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科研管理工作的程序中,列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并针对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不同阶段的工作特性,明确归档范围、工作目标及具体要求,把课题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完整地收集、积累、整理、预立卷。管理办法中规定:教育科研课题归档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日常科研文件的收集,科研处负责督促、指导科技人员作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科研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我院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特别是教育科学研究阶段形成的作为研究结果依据的原始材料。如:课题申请报告(书)及批件,任务书、合同书及开题论证书,课题研究工作进展和总结,科研成果申请材料及证书,专利申请材料及证书,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编写出版的专著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科研材料等;科研档案实行教育科研工作和建档工作“四同步”管理。即下达计划任务与提出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教研科研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同步;验收、鉴定成果与验收、鉴定档案材料同步;上报登记、评审科研成果与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教育科研课题归档情况的证明材料同步等。

三、教育科研课题实施全过程控制的成效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自2008年起对所有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实施全过程控制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率、结题率、优秀率稳步提高,学院科研工作显现出勃勃生机。至2011年8月,学院共获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类立项课题29项,省市级以上论文奖44项,省市级以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12项;在核心期刊或部级期刊上公开349篇(其中被SCI、EI、ISTP检索19篇);公开出版专著5部,课题研究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达到了预期效果。

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包括课题申报立项、课题实施阶段、科研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文件资料归档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对课题完成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教育科研课题实施全过程控制,有利于对课题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有利于对课题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协调,为确保科研课题按预定的目标保质保量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质量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第9篇: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第一条引进和培养人才智力的重点领域认定。

《规定》中引进和培养人才智力的重点领域:特色产业是指竹业和椅业;优势产业是指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新型纺织等产业;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农业主要是指白茶、生态禽畜、优质蚕桑、高档花木等精品农业和特色休闲农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主要是指休闲旅游、现代传媒、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服务企业。

第二条引进和培养人才智力的资格认定。

(一)《规定》所指的企事业单位急需的其他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是指未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资格,但在某行业和专业领域有特殊专长的人才。此类人才需由引进单位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报人事部门认定。

(二)《规定》所指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是指具有国外工作经历的留学归国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领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学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5年以上,硕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3年以上,博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1年以上。

(三)《规定》所指的知名艺术家等是指在省级或以上权威机构组织的专业比赛中曾获得过前三名,现业内综合评价认可且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家。

(四)《规定》中刚性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内知名高级专家和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刚性引进的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年龄须在65周岁以下,企业引进人才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教育和卫生系统引进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其他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学位及以上人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五)实行引进人才备案制。用人单位须将单位引进人才基本情况报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每季报送一次。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或引进人才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合同。

第三条人才个人补助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县人事局每年10月接受认定申请。由人才个人填写《县引进和培养人才个人补助申请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具体报送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

1.《县引进和培养人才个人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

2.身份证和3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3.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和3个月工资发放清单;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院士、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相关荣誉证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其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7.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关材料;

8.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其他相关材料(婚后购房者需提供结婚登记证)。

(二)认定。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受申请材料并初审后,交由县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提出意见,再提交县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公示。经审定享受各类补助的人才,由县人事局在人才人事网等宣传媒体上公示10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补助和奖励发放。

1.经公示后,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补助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他资金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每年12月由县人事局核拨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人才本人。

2.企业聘请专家教授,由县人事局牵头,县委人才办、县科技局、县经贸委参与,通过考核认定后,直接将生活补助发放给专家教授个人。

3.县级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员的补助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后,发放给县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员所在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五)教育系统引进担任高中段教师的“211高校”本科毕业生或以上人员,由人才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经考核后负责发放生活补助。

(六)各类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向县科技局申请立项,由县科技局负责落实。

(七)《规定》中所指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申报评审及资金补助程序按照我县“南太湖精英计划”相关政策执行,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落实。

第四条企业奖励和补助的申报程序。

(一)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奖励由用人单位每年10月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填写《县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智力奖励审批表》(一式3份),并需附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等材料。

(二)申请平台建设补助。新建平台申请奖励和补助需提供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批准认定的文件及单位设立平台的情况说明。

(三)申请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补助。企业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需经国家、省外专局批准。企业自行聘请的国外专家项目需报县人事局备案认定。

(四)企业的各种奖励或补助申请,经县人事局审核批准后,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每年12月核拔给企业。

(五)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引进人才参与技术研发,报县人事局备案,由县经贸委、县科技局认定并落实补助。

第五条引进人才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申请程序。

(一)引进人才的配偶、成年子女就业由用人单位排或负责联系。确有困难无法排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委人才办提出书面申请,县委人才办协调县人事局、县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根据申请人特长联系推荐就业。

(二)引进人才子女需转入本县中、小学就读,由用人单位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县引进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报县委人才办审核,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三)引进人才配偶、子女需解决就业,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原工作情况材料;子女入学的还需提供原就学情况材料。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县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各类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各种待遇的,经查实,必须及时追回相关费用,并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