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

第1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各级计生协要建立协会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主动向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使计生协工作在党政领导心中有位置,力争纳入党政领导议事日程和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二是注重发挥计生协会会长的特殊影响力和作用,依靠党政领导,努力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制约和影响协会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加强自身机构建设。以贯彻落实省计生协“三定”方案为契机,推进市计生协和县级计生协“三定”工作,加快解决县级计生协“参公”问题,努力改善各级协会组织的工作条件和政策环境,逐步增加协会工作的事业经费投入,有效提高各级计生协统筹社会资源、服务育龄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到“有位”、“有为”,履行好党和政府在计划生育领域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有效发挥群团组织的社会稳定作用,用实际行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进一步强化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夯实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建设。一是建立完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制订各项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全面实施再生一胎对象孕期全程跟踪服务和管理,提高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全面加强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贯彻执行《省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岗位职责》,把好村(居)专干的选人关、培训关和年度工作考核关,大力开展争当优秀村(居)专干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三是建立完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开展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四是继续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达标活动,以基层协会为平台,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维权和监督等方面的实际工作,力争全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合格村(居)率达30%以上、示范村(居)率达15%以上。按照省计生协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荐评选工作。

三、进一步发挥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作用。继续加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组织建设,依托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资源,延伸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触角,破解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题。一是建立地方计生协组织与企业计生协、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的双向联系制度,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并常态化。二是加强对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工作指导,根据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工作特点,协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制订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管理服务规范。三是积极争取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对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赋予必要的管理服务职能,并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尤其是加强与本地劳动保障部门驻外劳务管理机构的联系和合作,探讨建立与劳务管理服务相结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模式。对各地驻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使之成为普遍性做法。

四、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保险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完善计划生育保险信息核查制度,继续加强对保险凭证特别是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凭证的发放核查工作,对计划生育爱心保险赔案实行事后核查确认。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将补充养老保险收益纳入参保群众的个人账户,维护参保群众的保险权益。二是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市计生协办公室《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退保等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审批备案制度。三是坚决落实中纪委《关于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支持保险机构“对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承保机构选择权“索要保险合同以外其它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牢固确立“为群众办保险,为群众谋利益”的理念,身体力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四大爱心”工程。继续贯彻落实省计生协《关于做大做强“四大爱心”工程的通知》精神,以实施“六进”项目(爱心保险进城区、生育节育安康保险进计生家庭、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生殖保健服务进企业、幸福工程进计生户、计生维权进基层)为主线,依托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整合各类扶助、救助社会资源,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形成全市既有统一的特色项目,又各具一品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参加省计生协组织的生育关怀行动研讨活动。2012年市计生协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启动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各县(市、区)根据省计生协印发的《省青春期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以省计生协编印、中国计生协审定的《在成长路上》作为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生活技能培训的主要教材,加快建立和拓展青春健康教育示范点和培训基地,推动青春健康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二是认真抓好幸福工程项目实施。各级计生协要加大对幸福工程项目的宣传,积极拓宽幸福工程项目资金渠道,加强幸福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探索创新项目运行机制,提高幸福工程项目效益和资金回收率。2012年市计生协将重点对省级幸福工程示范项目开展评估工作,总结情况,通报问题,交流经验。

第2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认真学习、宣传《决定》,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决定》的颁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指导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紧密联系区域实际,下发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将《决定》的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理论学习课程。

(三)开展以“四个一”为载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即举办一次学习报告会、开展一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制作一批品味高、感染力强的宣传品。

二、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继续完善已形成的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维权,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渠道,完善计划生育全程办事。

2、加强行政审批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的调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处理率。

3、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和示范协会工作,对已经取得“示范”称号的社区进行评估,对工作出现滑坡的予以取消称号。

4、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建立执法监督员例会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加强综合协调,发挥部门优势,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1、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领导小组职责。

2、各成员单位和各级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落实职责内容,形成区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整合。

3、要加强和完善街道主管主任、街道计生办主任例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要形成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经常性协调配合机制。

4、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标准及评估方法》,完善年终工作评估制度,鼓励创新,推广先进经验。

(四)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做好规划统计工作和三级网络应用的基础上,依托“*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街道办公大厅和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

三、以人为本,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度为落脚点,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围绕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需求,面向全人群,开展全方位、全过程、个性化的服务,巩固和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

(一)完善信息引导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建立以需求引导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二)结合社区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社区计卫联手服务新模式。

1、加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的规范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标准。

2、建立区、街计划生育与卫生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社区计生专业化服务水平。

3、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完善考核奖励制度。继续开展示范站、先进站评比表彰活动。

(三)提高区域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深化做好“*区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

1、充分发挥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对在工程各阶段职责落实情况的督察,面向全人群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2、完善服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扩大受益面,提高全程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精致化水平。

3、做好工程项目的总结及评估,制定工程长期推行的实施意见。

(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有*区特色的生殖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区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功能,面向全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包括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和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面向家庭,深化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探索中心城区弱势群体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模式,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五)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工程,依托区妇保所和7个社区卫生中心为无业或低收入的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或低价的优质生殖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坚持跟踪服务;坚持为流动人口实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宣传避孕知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保障群众知情选择的权利。

四、立足生育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文化育文明,以文明促和谐的理念,传播先进的、和谐的人口文化,培育健康科学的生育文明,促进家庭健康和社会和谐。

(一)创新宣传方法,拓展宣传渠道

1、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和普及人口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

2、结合街道地域文化建设,利用大众传媒等手段和社区人口学校、人口文化苑和生育文化园等多种载体,构建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

3、以“人口文化润*,婚育新风促和谐”为主题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关爱女孩的宣传及救助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

4、开展新生儿父母在孕前生活习惯、饮食习惯、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出生婴儿性别的影响的调研,寻找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途径。

(二)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在“7.11”世界人口日组织全区群众性的“人口文化摄影展”。

2、在“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开展表彰、慰问、文艺演出等活动。

开展表彰20个和谐家庭和100名先进个人活动。即表彰计划生育和谐家庭20户;计划生育干部20名(区、街和驻地单位);优秀社区计生工作者20名;计划生育积极分子(优秀楼门院长)20名;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20名;*优秀女孩20名。组织群众文艺宣传活动。

(三)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做好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协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积极推广新街口街道在流动人口中成立协会小组工作经验;借助“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平台,不断探索宣传服务新模式,做好“生育关怀”工作,利用*区综合救助网络,建立计生困难家庭救助机制;联合区教委、区卫生局开展“青春健康‘十个一’活动”,探索青春健康教育新模式、新内容,为青少年提供全程化、个性化、专业化宣传教育服务。

五、开拓创新,探索新机制建设

(一)探索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以业控人”的流动人口宏观管理方式和“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机制,与劳动保障部门联手,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及能力素质的指导,促进其稳定就业。推广什刹海街道“一院一图,一户一档”的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作用,提高流动人口建卡入机率,提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区综合救助平台,发挥部门职能和优势,关注特殊群体的特殊困难,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经济帮扶和精神安扶,共同探索建立城区独生子女伤残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和机制。

(三)完善人口问题研究长效机制。加强人口问题研究,全面落实人口发展规划。重点做好立足于*区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人口动态数据模型,加强数据有效利用;与区科委和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作举办“*区人口、资源和环境论坛”;进一步加强与人口问题研究的专家和相关部门“两支队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提升区域人口研究的能力。

(四)建立养老服务长效机制体系。积极应对我区老龄化日益严重这一社会问题,在“*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问题调查”数据结果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养老资源,协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共同探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展的为老服务的“四大工程”,探索建立*区“四二一”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和养老保障体系。

六、强基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区、街、社区三级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继续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为载体,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组织好区、街、社区三级计生干部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结合新形势,充实新内容。

(二)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加强本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巩固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学习人口计生战线上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先进事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

第3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区、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要把深入学习中央、市、区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协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与计生协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创新服务方式、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困难群体关怀扶助、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和实践创新。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计生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要针对事关计生协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计生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大力宣传“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生育政策调整,全面落实新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准确解读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正确宣传全面二孩政策的适用对象。做好优生优育对象的引导,强化优质服务到位,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全方位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利。

四、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继续开展“暖冬行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加快在流入地、流出地建立流动人口协会工作,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协的阵地、活动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协管理和服务能力,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流动人口计生协管理和服务经验交流活动。

五、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巩固部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点成果,做好2016年项目评估工作,以项目管理方式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完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探索创新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化管理模式和路径,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修订完善计生村规民约和群众自治章程。加强对示范村(居)、合格村(居)的动态管理,按照市、区计生协要求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回顾评估。加强对计生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畅通维权渠道。

六、深化生育关怀行动。继续坚持以“幸福计生·关爱关怀”行动为平台,加强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多部门、多单位的重视支持,不断拓展关怀关爱内容,扩大活动受益面,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参与面和影响力。

七、开展计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爱心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活动。建立经常性慰问救助机制,在节庆日组织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的计生家庭,及时进行救助。举行生育关怀志愿者与特殊家庭结对认亲活动和关爱留守儿童服务活动。

八、深化青春期健康教育。成立青春期健康教育专家和师资队伍。探索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青春期健康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活动,普及和提高全民生殖保健、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

九、探索创新服务群众新举措。结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讲座等系列特色公益项目,开展助孕工程,为广大不孕不育群众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针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实际,探索研究参与养老切入点,组织志愿者为特殊困难计生家庭开展活动,更好地为计生群众服务。

十、加强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围绕计生特殊家庭养老、医疗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扩大理赔范围,不断增强计生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为计生家庭争取更多的保障和利益。

第4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__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鼓舞斗志、增强信心,实现十确定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中原经济区“人口均衡型社会示范市”为目标,立足新起点,抓住关键点、找准结合点,认真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精神,按照“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工作思路,着力突出“五个注重”,努力实现“五个提升”:注重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注重解决难点问题,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注重强化利益引导,提升为民惠民能力;注重深化优质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注重抓好强基提质,提升事业保障能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把沁园建成充满活力的中心城区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8‰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3%以上,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2%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领证率达到40%以上,人口计生事业费按标准投入到位,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群[:请记住我站域名/]众对计生优质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扎实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8‰以内,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2、强化人口文化大院升级创星工作,巩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创建成果,开展人口计生“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3、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目标人群覆盖率,努力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深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使外来人口与我市户籍人口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更加趋同,推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四、主要措施

1、注重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深化宣传倡导工作,精心做好“双节”、“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坚持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继续抓好再生育审批工作,完善程序,加强监管,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强化违法生育人员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提高征收到位率;坚持财政经费足额投入到位,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均衡拨付到位,保证奖励优惠政策、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2、注重解决难点问题,提升统筹协调能力。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相关惠民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代表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督促其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真正形成统筹运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深入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摸清流动人口工作底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档案,实现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制,完善宣传倡导、全程服务、利益导向、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等五措并举的工作机制,落实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政策等,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3、注重强化利益引导,提升为民惠民能力。

认真落实法定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兑现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农保计生补贴等三项制度,做好新增对象及年审对象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和扶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准确率100%;鼓励各居委会、各单位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和养老保障等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大力宣传少生快富家庭致富经验,使评选出的“幸福家庭示范户”真正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优先、更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认真落实“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开展关怀计生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生工作者的“五关怀”活动;建立计划生育节育手术 保险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计生家庭抗风险能力及社会保障水平。

4、注重深化优质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继续抓好春、秋两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健康检查工作机制,搞好康检和访视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以社区、居委会及流动人口为重点,加大计生药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药具发放管理水平;把“优生促进工程”引向深入,继续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和营养素补充六项工作;把“爱民工程”引向深入,在巩固生殖健康免费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医疗卫生部门的资源,使辖区育龄妇女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妇科病普查治疗服务,切实提高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5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计生协 构建和谐计生 作用

1980年5月29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规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我国的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每个家庭、每个人都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否实现计划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和谐,服务者与受服务者的和谐,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其和谐程度如何,必然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因此,可以说没有计生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没有计划生育的和谐推进就没有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深层次的推进。

1.加强宣传教育,引领和谐计生

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群众性、积极性、广泛性,使得计划生育协会计生宣传教育是头等工作。近几年,物探公司计划生育协会会员采取公司网站专设计生板块、电子屏幕专题、悬挂计生横幅、制作计生宣传橱窗、自制计生扑克、围裙和宣传彩页、出黑板报、计生谜语竞猜、计生文艺汇演、画计生漫画和写计生书法、对联等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关爱女孩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使得计划生育协会宣传教育更为深入、扎实,易为群众所接受。通过宣传活动,充分营造了计划生育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引导和帮助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引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发展。

2.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和谐计生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稳定和巩固低生育水平的基本途径。我国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因此,在今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倘若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或通过利益转换仍得不到较大的利益,则低生育率的稳定必然遇到挑战。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实际上是在寻求一种能够满足居民家庭利益需求的替代机制,通过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维护各类利益群众的需求,弥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因少生而带来的利益损失,进而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

计划生育协会利用其群众性的优势,能使得计生优质服务的内容能有针对性,也更能贴近、深入群众的需求。近几年,公司计划生育协会多次开展群众需求调查活动,并对调查活动的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性地开展了“三送”活动即:送知识、送健康和送家政服务活动。在送知识活动中,公司计生协根据国家形式的发展、公司外闯市场职工家庭多及群众的强烈的需求意愿,整合社会资源,先后邀请社会上有名的专家、营养师等为各类职工群众举办了《家庭教育知识讲座》、《营养与健康讲座》、《金融危机下如何科学理财讲座》、《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讲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讲座18期,受益职工群众1500多人。在送健康活动中,公司计生协根据近年来,妇科病不断增多的情况,邀请有名的妇科教授来公司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和普查工作,对育龄群众开展了乳腺扫描、妇科B超和生殖道检查等妇科疾病普查工作。近几年,公司计生协共查出妇科疾病人员465人次,帮助有疾病的人员联系医院治疗,建立疾病跟踪档案。在送家政服务活动中,计生协根据调查外闯市场家庭急需家政服务,近年来,协会会员开展了为外闯市场家庭更换窗纱、陪护生病的老人,帮助有生育孩子的家庭办理各种手续等。

各种优质服务活动的开展,维护各类利益群众的需求,弥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因少生而带来的利益损失,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发展。

3.参与民主监督,维护和谐计生

由于计划协会的群众性和积极性,决定了协会监督作用发挥的正确性,能够对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对政府部门正确、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双向监督,保护群众正当权益不受侵犯,能够赢得群众信赖、拥护和支持。在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发放过程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办理职工《劳动手册》过程中,在网上公示,接受计生协会会员监督,并建立协会监督联络员。计生协会充分发动群众自觉性,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计划生育工作的和谐发展。

4.落实利益导向,推动和谐计生

第6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总书记“4·26”讲话精神为指引,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市“幸福家庭113工程”为载体,积极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企业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推动解决城乡家庭特别是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现市第六次党代会确立的“十二五”期间的“1+4”发展目标,为全力推进富庶美丽幸福新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党政引领,统筹协调。突出家庭幸福在建设全面小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113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经济增长指标同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的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2、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依托人口计生系统集宣传倡导、行政管理、技术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于一体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干部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联系群众、服务上门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提高服务家庭幸福的能力,促进人口工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3、民需为本,便民利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整合有利于家庭幸福的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产品,做到民需为本,便利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通过人性化服务,不断丰富“113工程”的内涵,让流动人口在内的家庭享受均等化服务,提升亲和力、影响力和生命力,促进家庭更加幸福、生活更加美满,社会更加和谐。

4、试点先行,务求实效。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工作基础、实践经验等因素,在全市先行选择二、三个县区作为试点单位,探索经验,打造品牌。试点县区要因地制宜,细化措施,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城乡家庭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我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点是扎实推进“市幸福家庭113工程”,即:以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为先导,以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为平台,促进家庭全成员的健康、发展与福利保障。充分发掘夫妇“八互”(互敬、互爱、互学、互勉、互助、互让、互谅、互慰)家庭人口文化思想内涵,丰富爱为本、缘为根、和为贵、健为先、富为基等富含地域特色的家庭人口文化美德,推动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突出计划生育家庭福利保障的制度化建设,形成涵盖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生育、发展等各个层面的“福利网”,有效救助困难家庭、优先扶持创业家庭、普及推广和谐家庭,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内容

围绕目标,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具体实施以下“六大行动”:

(一)实施人口文化延伸行动。具体达到“三到位”:一是宣传倡导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刊等媒体,加强家庭婚育文化和家庭文明建设,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积极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校园“五进”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理念。二是品牌打造到位。借助乡土文化,挖掘倡导的“八互”家庭人口文化思想内涵及地方特色的民画民歌民艺等文化资源,实施“家庭人口文化研讨、户外宣传环境优化、阵地建设、品牌创建、文化惠民”等五大工程,组织“文化下乡、计生惠民——千场电影展映”和千场文艺演出下乡活动,县、乡再建一批有品位、有影响力的人口文化示范园区,村居和社区建成1000个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书屋(图书角),进一步打造具有特色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品牌。三是理论引领到位。继续加强党校、高校人口理论教育研究基地建设,依托人口学会、党校和社科联,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举办“爱家论坛”,加强对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理论研讨,探索幸福家庭创建分类指导和典型培育经验,推动幸福家庭建设的创新发展。

(二)实施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各县(区)要按照市《关于加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科学拟订《实施方案》,精心打造服务家庭全成员的县、乡、村三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世代服务”品牌的提质。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突出数字化站建设,形成实体机构服务、虚拟网络服务并举,进一步扩大服务的空间与外延。县(区)站要立足服务内容覆盖家庭全成员、生命全过程的要求,强化人才的培养,做优项目团队,做强项目带头人,结合孕环情检查,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生殖道健康综合防治工作,拓展青春期健康、男性生殖健康、更年期保健、老龄保健促进工作,创建起各类特色技术服务示范基地。乡镇站、村(居)室继续推进“助您好孕”工作,依托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创建以家庭和社区为中心,以村居初筛、乡镇筛查、区级检查为模式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先试点、后扩面的原则,2012年下半年确保80%以上的县(区)站、60%的乡镇站、20%的村(居)室实现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转型。到2013年底探索创建起符合市情、满足民需的三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新体系。

(三)实施优育优教发展行动。科学育儿是幸福家庭发展的希望工程,具体要建好“两个中心”。一是建好县(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坚持“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支持,个体家庭参与”的指导思想,在县(区)世代服务中心增设0—3岁婴幼儿科学培育职能,通过科学育儿专家现场指导,组织科学育儿知识讲座的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二是建好乡镇科学育儿服务中心。积极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开展早期发展服务,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新生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跟踪指导服务,开展婴幼儿综合测评等方法,加强孕、生、养、育、教知识的宣传。青春期健康是幸福家庭创建的主要内容,具体落实三项任务:一是组织调研试点。积极开展青少年人格健康情况的调研,稳步推进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试点工作;二是创建教育基地。利用少年宫、科技馆、大、中、小学校等有利资源,建立“青苹果之家”、“心语驿站”等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基地,通过课程教育、心理咨询、专家讲座和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青少年儿童心理疏导、性健康教育、行为养成、人格塑造和家庭文化建设等服务;三是多种形式推进。借助新媒体和远程教育平台,通过建立青少年健康人格宣传网站;制作或购买青少年健康人格科普资料;编印青少年健康教育、人格教育等宣传品,开辟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的广播、电视专题或专栏等形式,把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普及进社区。

(四)实施情暖夕阳关爱行动。一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完善和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制度,建立社会养老、居家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以及空巢家庭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二是开展“情暖空巢”系列活动。通过组织老年人开展书画展示、体育健身、戏曲演出等活动,组织开展预防保健、权利保障、关怀救助、精神慰籍和生活照料等服务,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让老年人的晚年更加灿烂多姿、快乐无忧。三是开展夕阳援助活动。推进居家养老和老年人照护功能的完善,利用“12356”服务热线,设立专门的电话热线,在计生协会会员和志愿者中发展养老服务员,为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高龄、独居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空巢老人,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亲情服务,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五)实施致富发展引领行动。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一是开展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送政策、送项目、送信息活动,引导农民科学生产、经营,帮助群众科技致富;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和生产资金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就业培训基地,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模式,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为救助对象,继续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工程”,新建一批县、乡(镇)、村(居)三级生育关怀帮扶基地,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从实用技术、劳动技能、生活能力、信息获取等方面进行培训,扶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四是培树科技致富先进典型,开展“一加一,奔小康”活动,发挥协会会员中种养殖、编织等能手作用,与贫困计生家庭结对子,采取技术培训、项目指导的办法,发挥率先致富家庭的帮带和辐射作用,使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都能有一技之长,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

(六)实施和谐计生创建行动。一是通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培养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带动他们共同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不断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计生部门借助计划生育协会平台,充分发挥广大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人口计生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关注“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人口计生事务公开等,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开展“生育关怀——保健康、促发展、送关爱”千村行主题活动。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方面,加大计生公益金投入,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扶持计生困难家庭,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关爱。三是继续加大奖励扶助力度。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50—59周岁计划生育独生女父母奖励扶助、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将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80元,继续做好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稳妥实施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探索研究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四是深化计生困难家庭生育关怀行动。继续做好“心连心”国际慈善项目、“关爱女性健康”、“微笑行动”等公益性项目,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

六、实施步骤

实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就是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把幸福家庭与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从社会和家庭两个层面入手,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5月—2012年7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方案计划;成立组织,强化宣传,选择试点县区和乡镇,启动创建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市创建活动指导组定期到县(区)进行培训、指导和督导;坚持分类指导,抓好落实。各县(区)按照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幸福家庭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施到位。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3年1月—2月),市创建活动指导组适时进行中期评估,召开会议,调整项目任务,优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实施进度。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在全面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创建活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并将创建活动转入常态化全面推进。同时,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并加以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总书记在今年4月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就是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的有效载体,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基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任务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和落实这项工作,努力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多举措、多途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全市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以及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宣传发动,使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任务和要求达到家喻户晓,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动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支持配合,抓好落实。要通过召开调度会、组织调研等灵活有效的方式,督导活动进展情况、职责落实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第7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开展体育运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人人参与。坚持体育事业的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提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要任务,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重视健康的社会氛围。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处理好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城市与农村体育协调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市级重点竞技项目与业余训练项目布局的关系,处理好体育行动计划与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关系,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人才强体。不断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时期体育工作需要的体育人才队伍,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更好的体育后备人才。

(三)总体目标

到20*年,基本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公共体育服务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培养一支规模合理、结构科学、优势突出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体育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体育服务业品种门类较为齐全;兴建一批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和设施。

具体目标是:

——经常参加体育活动人数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达41%;

——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88%;

——*运动员每年参加全国比赛获金牌2枚以上,参加*市级比赛获金牌30枚,力争有*籍运动员参加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到20*年有2名*籍运动员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并获得奖牌;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行动

(一)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1.行动目标

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加全民健身,倡导一人掌握1—2个体育运动技能,使广大市民养成经常性锻炼的习惯。全民身体素质特别是青少年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年青少年学生平均身高力争增加1—2厘米。

2.行动内容

(1)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使参与“人人健身”的人数逐年增加。到20*年,全区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达到41%以上。具体内容是:

——举办四年1次的全区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每年举办迎春长跑、登山、太极拳、网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冬泳、健身舞等500人以上的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8次以上。力争做到每月有一次大型体育活动。

——区级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各大中型企业,各乡镇、街道形成有届次的2—3年举办一次运动会。

——举办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文化体育活动。“元旦”、“春节”、“端午节”、“全民健身日”、“中秋节”、“国庆节”由区体育局和有关部门承办;“三八妇女节”由区妇联、区总工会承办;“五一劳动节”由区总工会承办;“五四青年节”由团区委承办;“六一儿童节”由区教委、区妇联承办;“七一建党日”由区直机关工委承办;“八一建军节”由区人武部承办;“九九重阳节”由区民政局、区老委办、区老干部局承办。

——体育场、馆每年单独承办市级以上比赛1次以上,承接和协办各种区级体育比赛活动*次以上。

——各体育协会组织每年应举办2—3次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区上举办的体育比赛活动。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坚持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

——积极参加*市两年1次的综合性运动会,参加定期举办的*市农民运动会和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有关体育比赛活动。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农办、区直机关工委、区人武部、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老干部局、区老委办、区残联。

(2)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积极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校体育课每周增加到4节,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校运动会,使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并养成经常性锻炼的习惯。坚持办好已经形成届次的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充分发挥青少年俱乐部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引导,到20*年要创建2个部级青少年俱乐部。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体育课时总量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体育器材的配置,2009年,有一所市级重点中学建成1个标准塑胶运动场,到20*年,全区学校各种规格的塑胶运动场达到28个。

牵头单位:区教委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体育局

(3)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到20*年建成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站1个,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规范国民体质监测手段、程序和标准,科学指导群众健身,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常年性体育指标统计,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统计局

(4)完善体育社团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对各类体育社团组织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群众体育工作中的纽带作用,带动市民广泛参与体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民政局

(5)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各中小学校体育老师和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的作用,搞好群众体育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到20*年,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城市达到15名,农村达到6名。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教委、区文广新局

(6)完善群众体育法规体系。加快群众体育法制化进程,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体育法律法规,促进群众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

(二)竞技体育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围绕市级运动会战略,突出重点运动项目,大力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一批能在全国和市级比赛中争金夺牌的优秀运动员。在参加市运会上力争代表团总分、奖牌总数排位于全市前列。区体校每年在训运动员规模保持在500人以上,注册运动员200人以上。

2.行动内容

(1)打造特色运动项目。以创建国家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为目标,打造*市高水平后备人才培训基地。一是打造国际象棋为精品优势项目,每年在全国比赛或国际比赛中夺取金牌;二是突出跆拳道、柔道、拳击、举重、武术、网球等6个市级重点运动项目,每年在市级比赛中夺取金牌30枚以上;三是大力开展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象棋、围棋、跳水、艺体等项目并在广大群众中推广普及,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

(2)以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管理为主导,提高教练员、裁判员的执教、执裁水平。建立健全教练员选拔、任用、考核制度;建立教练员按运动成绩确定分配收入的分配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引进高水平教练来我区执教;对重点运动项目的优秀教练员在工作条件、资源配置、生活待遇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到20*年,新培养部级裁判员1名,国家一级裁判员8名,扩大二、三级裁判员规模。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教委

(3)建立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关于下发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群字〔1999〕17号)文件规定,把体校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在工资、福利等方面给予保障。按照政府举办,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管理,形成以体育部门为主的体教结合后备人才培养体制。要围绕优秀运动队建设,以区体校为骨干,以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场地的单位为基础,以培养后备人才训练点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补充,建立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系;形成区体校与普通中小学有机衔接,使体育后备人才在受训同时能接受国民教育的运行机制。加大对社会兴办体育人才培养学校扶持力度,使社会兴办体育人才培养学校与普通教育学校同等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教委

(4)提高竞技体育训练科技水平。积极引进、培养高素质体育科研人才,增添科技、科研设施设备,加大体育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体育运动训练的科学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科委

(5)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实施“请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市级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院校和其他省(区、县)的人才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人事局、区财政局

(6)积极举办和承办体育赛事。每年举办青少年体育竞赛8次以上,促进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蓬勃发展。每年承办1—2项高水平体育赛事,满足广大群众观赏高水平体育赛事的需求。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财政局、区教委

(7)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区体校选拔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苗子和参加*市级比赛获前三名、参加全国比赛获前八名的优秀运动员优先进入重点中小学校学习。对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运动员、教练员等,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区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进入市级优秀运动队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获取奖牌的单位和教练员、体育教师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教委、区人事局、区财政局

(三)体育产业促进行动

1.行动目标

着力培育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培训、体育用品销售、体育竞赛表演、体育休闲旅游等市场,努力构建覆盖面广、社会化高、多层次的体育消费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对体育产业及经营项目办证、年检实行免费服务。扩大体育发行规模,确保体育发行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5%。

2.行动内容

(1)培育体育服务业。重点培育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体育培训、体育技术服务市场、体育旅游市场、体育用品市场和体育中介服务等体育服务产业,推动体育消费市场需求的扩大和升级。注重对体育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定期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经纪人等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一支体育职业经纪人队伍。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旅游局

(2)加强体育发行和管理。探索扩大体育发行的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体育发行促销办法,拓展体育经营市场,到20*年,全区电脑销售网点数量稳定在50个以上,即开型体彩专卖场达到3个以上,体育的发行规模力争达到1600万元。规范体育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市政局、区财政局

(3)积极开展体育商业竞赛经营活动。大力开展深受群众喜爱的各类体育项目业余联赛市场,发展赛事经济。推出以“体育旅游、快乐城市”为主题的体育健身和体育休闲旅游。打造一批包括漂流、探险、山地户外、水上运动等各具特色的体育旅游项目。开展各类登山、攀岩、越野、水上运动等户外活动项目,做大户外运动市场。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协作单位:区旅游局

(四)体育基础设施推进行动

1.行动目标

到20*年,基本完善区级、街道社区和乡镇、行政村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使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

2.行动内容

(1)加强体育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将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将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同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新建城镇居民小区要按规定规划和建设体育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未达到建设规范的,要根据情况逐步完善。对各级各类已建成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区规划局

协作单位:区体育局、区建委、区财政局

(2)加快区级重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游泳馆(李渡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江东休闲体育城)的建设。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协作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建委

(3)建设完善乡镇、街道体育基础设施。新建登山健身步道1条;完善10个社区以路径建设为主的全民健身设施;在10个乡镇分别修建含有1片灯光篮球场、2片羽毛球场,配备5张乒乓球台和1条全民健身路径的综合体育场地;在100个村分别修建1片篮球场,配置2张乒乓球台。

牵头单位:有关乡镇(街道)

协作单位:区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健康*”*区体育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体育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并加以推进。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制定支持性政策和具体措施,为“健康*”*区体育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二)推进组织建设。在区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一步深化体育事业单位的改革,提高工作效能。完善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工作职能,做到乡镇、街道体育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有考核。

第8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落实“五个到位”,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区委、区政府建立了统筹解决人口题目的决策与调控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养工作纳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抓人口就是促发展、促和谐的共叫,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身抓、负总责不动摇。主要领导经常深进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计生工作。20**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常务会听取人口和计划生养工作专题汇报14次;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养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关于明确活动人口计划生养治理服务工作部分职责和任务的通知》、《**区城市区(城镇)人口和计划生养治理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坚持对先进单位实行重奖不动摇,对工作滞后的实行黄牌警告、主要领导不提拔不动摇。20**年以来,全区共表彰奖励计生先进单位17个,先进社区33个,用于奖励资金达26万元,通报批评落后单位29个,重点治理单位6个。三是保障投进到位。区政府把计划生养事业费按照省定目标全部纳进财政预算。近年来,区计划生养事业经费投进逐年增加。20**年,预算安排300万元,财政投进343.2万元,计生事业费投进312.18万元,增长比例是31.4%,人均事业费投进10.**元(省定标准9元);20**年,预算安排320万元,财政投进559万元,计生事业费383.93万元,增长比例是18.6%,人均事业费达到12.12元(省定标准10元)。四是部分联动到位。区民政局与区人口计生委实行每月新婚育龄人群通报制度,在扶贫帮困的低保户中对计划生特困家庭优先救济。区教体局出台了计划生养特困家庭子女免课本费、活动人口子女就近进学等一系列针对计划生养家庭的优惠政策。区卫生、公安、计生等部分联手行动打击“两非”活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区公安、工商与人口计生部分联合开展城市活动人口计划生养普查,澄清了活动人口底数。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计划生养情况审核制度、党政干部生养二孩审查备案等制度,严把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计划生养情况关。全区计划生养工作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格式。五是利益导向机制到位。截止20**年底,该区共落实独生子女奖励费77万元,对符合生养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奖励,有660户计划生养困难家庭享受到低保补助,为创办个体企业的46户计划生养家庭发放了小额贷款,为60户计划生养特困家庭子女免收了课本费。

二、加强“三项建设”,构筑人口计划生养工作新平台。一是加强计生阵地建设。近两年来,区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投资兴建了55个高标准社区。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电脑、电视、vcd等硬件设施,有的还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和投影仪等电教设备,为计划生养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目前,全区55个社区全部建成了计划生养“一厅三室一校”(一厅:综合服务大厅;三室:计划生养治理办公室、健康检查室、静静话室;一校:人口学校)。二是加强计生网络建设。建立了“办事处—社区—楼院长—楼栋长”四级计划生养治理服务网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个社区分别成立了计划生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计划生养治理办公室。各社区实行划片切块或按楼院治理的方式,设立相应的楼院(片)长、楼长,制定了办事处、社区、楼院长、楼栋长计划生养工作职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计划生养工作活动性强、变化快的特点,组建了一支1600余人的计划生养信息员队伍,协助社区开展计划生养治理和服务。同时,积极张罗资金,确保计生工作职员待遇落实到位,有效调动了计生工作职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年9月,**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养示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该区召开,省人口计生委赵长法副主任参加会议并对该区人口和计划生养示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实现“四个突破”,克服人口和计划生养治理瓶颈。一是在社区计划生养治理上实现新突破。首先建立健全了辖区单位负责、单位与社区资源共享、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规范了辖区单位职工的治理。目前,全区4.03万在职育龄妇女全部纳进治理,无一人漏管。其次规范了下岗、无业、个体已婚育龄妇女的治理,按照属地治理原则,对辖区内3.01万下岗、无业、个体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治理,在做好日常性工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每季度组织1次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1次妇科病普查普治,每年3、9月份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接管式康检,并把接管康检成绩纳进年终考核,有效克服了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率低的困难。二是在企业计划生养治理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政府领导、企业负责、属地治理、部分配合”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立了计划生养办公室,成立了计生协会,明确了企业的治理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年初与辖区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社区落实企业的计划生养治理与服务,各职能部分制定了加强企业治理的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动了企业计划生养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在市(商)场计划生养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办事处每年都与市(商)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商)场设立了计划生养办公室,明确了具体负责人,配备了计划生养专干和宣传员。四是在封闭小区计划生养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抓法人、管小区,抓房东、管房客”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加大了对封闭小区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治理部分法人代表的责任,建立开发商或物业部分计划生养领导小组,配备1至2名计生专干,配合社区治理小区计划生养工作。在各小区建立计划生养工作台帐和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康检室、健康咨询室、宣传教育室等,为小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改变了以前封闭小区只靠社区治理的局面。

第9篇:健康养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及*区人口计生委《家庭健康惠民行动“三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为机制,紧紧围绕广泛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引导、优生咨询疏导、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康检辅导、营养补充督导“六导工程”,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促进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合作,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六导工程”,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完善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形成出生缺陷干预网络,使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至“十二五”规划末期,育龄群众优生科学知识得到基本普及;计划怀孕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将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基本建立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机制,具体指标如下:

(一)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二)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95%以上。

(三)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

(四)高危孕妇建档及指导率达100%。

(五)全区开展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六导工程”。

(一)广泛宣传倡导

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培训讲座、文艺演出、群众活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工作,使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尤其是新婚、待孕及已孕人员做到人人皆知,努力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保健意识,为实施优生促进“六导工程”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要求:各基层单位要将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纳入“人口学校”、“市民学校”宣传内容,要结合各节假日、纪念日的宣传广泛传播。要充分利用社区“爱之家”、“客嫂驿站”服务阵地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好咨询指导工作。

(二)健康促进引导

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当的运动等。培养健康行为,促进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各基层单位要结合“生殖健康社区行”活动、卫生进社区活动,组织群众举办知识讲座和大型咨询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与人口计生部门搞好协作,提供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作为讲座师资。各社区要区分对象,分阶段组织待孕、已孕人员的讲座活动。区人口计生委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开设手机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等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指导,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及优生意识。

(三)优生咨询疏导

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分中心设立专家门诊,面向全区育龄群众开展咨询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室,面向辖区内群众开展咨询服务,对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对策,调整服务对象的心理状态,给予必要的疏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利用“爱之家”、“客嫂驿站”开设咨询服务工作,设定专人对群众进行面对面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各单位及各社区要对重要服务对象进行详细了解情况,并指导其到区人口计生服务分中心和社区服务站找专家进行咨询,开展一对一的帮扶。

(四)高危人群指导

高危人群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夫妇等。对高危人群要重点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工作。组织参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咨询服务。组织专家进行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各单位要依托现有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结合病残儿鉴定等工作发现高危人群,建立本地区高危人群档案,将高危人群家族史、遗传病史、既往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及时登记汇总,并详细记录高危人群接受的干预服务、妊娠结局、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按要求逐级上报。(高危人群档案记录册样本附后)。

(五)孕前康检辅导

孕前康检辅导是指为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通过孕前康检辅导,帮助计划怀孕夫妇了解基本健康状况和影响生育的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指导,实现预防措施落实到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孕前康检辅导基本项目主要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相关病毒(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梅毒及乙型肝炎病毒)筛查等。区人口计生服务分中心要通过新婚课宣传孕前应进行的康检项目,并指导督促高危人群进行孕前健康检查。依托市计生研究所提供“四毒筛查”和“实验室”检查。计划怀孕夫妇在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在孕前经知情同意科学选择相应的检查项目。

(六)营养补充督导

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是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重点,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科学地予以补充。区人口计生委及区妇幼保健部门适时为重要人群的孕妇提供免费叶酸补充剂。同时,区人口计生委还将开通网上“优生园地”,聘请专家指导计划怀孕夫妇合理膳食,减少因某些营养素缺乏而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

四、职责分工

(一)各单位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宣传倡导、健康促进、组织培训,并协助区独生子女母亲教育指导中心、分中心、“孕妈咪”俱乐部等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1、收集本单位计划怀孕及已孕人员的相关信息,掌握本单位计划怀孕及已孕人员的基本情况,对35岁以上、符合二胎且属于病残再审批的人员应重点加以关注,做到孕前指导、孕中密切观察、孕后随访。

2、每季度组织一次免费健康咨询、培训、讲座等活动。

3、督促高危人员进行孕前优生检查,帮助其通过专家咨询进行风险评估。

(二)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相关人群的宣传倡导,督促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孕前优生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重要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和情况,联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上门随访服务,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协助区服务分中心做好高危人群的咨询、指导、建档等工作。

(三)区人口计生委职责: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编写、制作优生检测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负责优生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区优生促进“六导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分中心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制定协作制度,落实具体措施。组织辖区内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主要负责优生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高危人群指导建档等工作。

(四)区卫生局职责:积极配合区人口计生委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后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2010年,要将准予接产的医院全部纳入出生缺陷监测范围,落实出生缺陷登记制度、季报表、分析等具体措施。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将出生预防知识宣传、咨询、指导纳入工作范围,协助社区做好对重点对象的上门随访服务,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日常监测,指导其进行各个时期的检查,并做好情况记录。

(五)区民政局职责:在为新婚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向其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做好优生筛查知识的宣传工作,告知参加优生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新婚人员自觉参加婚前检查,确保新婚夫妇参加优生筛查与婚姻登记同步进行,使新婚夫妇婚前检查率逐年提高。

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各相关部门要把优生促进“六导工程”作为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依照工作职责,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逐步完善工作,建立优势互补、工作互通、联系紧密的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把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实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优生促进“六导工程”顺利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

将优生促进“六导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探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模式。要依靠技术力量,认真听取专家意见,科学实施优生促进“六导工程”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保证经费投入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开展优生促进“六导工程”所需资金列入经费预算,争取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长效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