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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转正总结精选(九篇)

竞价转正总结

第1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关键词:议价能力;经济周期;企业绩效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1.11

中图分类号:F2766;F2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7)01-0049-04

Abstract: Using the panel data of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listed on GEM boards, this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argaining power and enterprise performance and the moderating role of economic cycle. Results shows that bargaining power is significantly positive correlated to enterprise performance, and economic cycle moderates the relationship positively. That is, the enhancing effect of bargaining power on enterprise performance during economic depression is more significant compared with economic boom.

Key words:bargaining power; economic cycl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供应链管理理论表明,传统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演变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丰田汽车公司以“JIT”著名,这种为生产体系服务的物流体系以良好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为基础,在促进企业间信息共享、加快存货周转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企业也获得了可观的利润。而沃尔玛在“帮顾客节省每一分钱”的宗旨背后却隐藏着对各个供应商企业的“压榨”,其巨大的采购规模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使其在谈判桌上拥有绝对的优势,强大的议价能力压低了供应商的利润。那么,究竟哪种说法更具优势呢?本文着重探讨企业的议价能力与其绩效的关系。

议价能力是公司获得竞争优势和赢利的重要因素[1],良好的供应链合作伙伴P系一直被认为是企业强有力的竞争优势。那么,当面临经济危机或经济下行时它们关系如何呢?经济危机为本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来检验这种议价能力的强度和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的牢固性及可靠性。宏观经济政策会通过具体企业行为影响到企业盈利能力等企业产出,但鲜有文献将企业的议价能力引入来讨论在不同经济周期下其如何影响企业绩效。本文以中小板和创业板2007~2013年的制造业企业为样本,探究企业的议价能力与绩效的关系及经济周期对该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企业的议价能力和其绩效显著正相关,并且在经济收缩期该正向关系更为显著。本文丰富了议价能力的相关研究,研究结论对于企业管理者进行供应链管理有一定启发作用。

1理论文献与研究假设

11企业议价能力与绩效

Schelling[2]将议价能力定义为谈判双方(或多方)通过不同的谈判策略与对方达成协议或者影响谈判结果的能力。迈克尔・波特的“结构―行为―绩效”理论认为,产业中的五种竞争力量(进入者的威胁、替代者的威胁、现有竞争者的竞争、客户的议价能力和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决定了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它们通过影响价格等要素最终影响企业业绩。已有文献中关于直接研究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较少。Porter定性描述了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间的正向关系,开创了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研究的先河[1],而唐跃军[3]、田志龙[4]等用定量的方法实证探究供应商或客户的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但其研究结论不同,Patatoukas[5]构建客户集中度指标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和Porter的理论分析不一致。这些文献中议价能力主要从对大客户的销售比例或关键客户的应收账款角度构建指标来度量,方法较为单一。任何一家企业都扮演着双重角色,它既是一些企业的客户,又是另一些企业的供应商。本文从企业整体出发,研究企业的议价能力与其绩效的关系。供应商的采购数量和对经销商的销售数量、转换成本、替代品的数量及行业集中度等因素影响着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议价能力。考虑到研究指标的科学性与可获得性,本文从客户集中度、转换成本和行业竞争程度三个维度来衡量企业的议价能力,分别探讨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然后再构建综合议价能力进行进一步研究。

首先,关于客户集中度与企业绩效的文献主要认为客户集中对企业而言是“压榨之手”。当某下游客户购买量占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较大时,买方垄断势力使得客户的议价能力增强,要求企业降低价格、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在谈判中会处于劣势,利益被客户侵占,企业的业绩受到负面影响[1],下游零售商会依靠其强势议价能力迫使供应商进行一些不平等交易来转移成本[6],实证研究也表明客户越集中时企业的绩效越差[3,7]。尽管供应链管理的相关研究表明,客户集中能够促进供需双方的信息共享、改善供应链管理,降低销售、管理等费用[8],但供应链上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和相应付出来维持。

综上,由于客户集中而产生的买方垄断势力会降低企业的议价能力,极大削弱了供应商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利润,而客户集中和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企业带来的节约效应需要长时间来体现,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1:客户集中度与企业绩效负相关。

其次,转换成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的文献主要是从专用性投资的角度来进行研究。企业为了维持长期合作关系,常常应客户需求而产生许多专用性投资。Williamson将资产专用性定义为:在不牺牲其生产价值的条件下,某项资产能够被重新配置于其他替代用途或是被替代使用者重新调配使用的程度。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这些专用性投资一旦投出,其资产的专用性越高,脱离供应链的转换成本就越高,这意味着投资的成本就越大,经济损失也就越大,如果交易终止,将给投资方带来巨大损失。研究发现专用性投资会对企业绩效产生负面影响[9],供应成员的讨价还价能力是其转换成本的减函数[10]。因而,企业的专用性投资越多,转换到别的合作伙伴的成本将越高,面临被客户压榨的风险越大,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H2:转换成本与企业绩效负相关。

再次,行业竞争程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往往通过管理者行为。尽管在行业竞争程度高时,业绩压力和信誉激励使得管理者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但与此同时,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企业经理的效用也会因此降低,激烈的竞争阻碍企业效率的提升[11],尤其是当市场势力被看作变革的先决条件的时候。在一对多的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往往是数量较少的一方[12],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往往可以获得超额利润,本文认为同行业竞争程度越小,企业的绩效越好,因而提出如下假设:

H3: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与企业绩效负相关。

综合考虑以上三个因素,当企业的客户集中度越低、转换成本越低、行业竞争程度越小时,其议价能力越强、竞争地位越高,绩效也会越好,因此在前三个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假设:

H4:企业的综合议价能力和企业绩效正相关。

12经济周期、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

宏观经济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企业的盈余状况。经济周期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影响企业的商业信用、存货投资和营运资本管理等要素影响企业的绩效。一般而言,在经济繁荣期,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较多、销售数量多,营运资本需求较大,存货投资较多,进而产生的经营绩效较好;反之,在经济收缩期企业的绩效则较差。金碚[13]等发现稳定的经济增长能显著促进企业绩效的改善,因为企业一方面可以利用稳定的经营环境进行长期投资规划,同时也能够避免不利冲击所带来的库存调整和风险准备的损失,减少不完善信息状态下的交易成本而提高生产经营效率。而在经济危机时期,企业的投资少、融资难,企业绩效也会受到相应影响[14]。

企业的议价能力直接影响其绩效,而经济周期对企业的议价能力与其绩效的调节效应存在相对立的两面:一方面,供应链整合可以增加合作企业对环境变化更强的适应性及对环境资源的控制,实现更高层次的协调[15],有助于提高自身议价能力和企业绩效,在经济下滑时,供应链成员由于资源依赖能够更好地与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应对经济衰退,相互“抱团取暖”而产生更大的热量;另一方面,由于供应链上游客户过于集中时往往产生较多专门性投资,投资方被“敲诈”的风险加大[16],同时企业的转换成本大,议价能力降低,因而在经济不好时也面临着被套牢的风险,加剧了业绩下滑的风险。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H5a:相对经济繁荣期,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的正向关系在经济收缩期表现得更为明显。

H5b:相对经济繁荣期,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的正向关系在经济收缩期表现得更不明显。

2研究设计

21研究样本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2007~2013年的制造业企业为样本,剔除了当年上市的公司、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及ST/*ST公司后最终获得样本观测值2503个。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及公司年报。为防止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前后1%缩尾处理。

22变量选择与定义

221因变量

本文采用较常用的盈利性指标――ROA来衡量企业绩效。

222自变量

客户集中度:采用企业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来衡量客户集中度。

转换成本:本文从专用性投资角度以固定资产总额与总资产之比来衡量转换成本。

行业竞争程度:参考Nickell[17]的计量方法,以行业内上市公司数量并取自然对数来衡量行业竞争程度。

综合议价能力:本文以客户集中度、转换成本和行业竞争程度三个指标标准化、正向化之和来衡量综合议价能力。

经济周期:现有文献主要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划分经济周期或以货币供给量增速等指标来度量经济周期,本文借鉴江龙[18]等的研究通过GDP增长率来划分经济周期。如图1所示,根据“谷一谷”法划分,我国于2000年进入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十个经济周期,GDP增长率在2000年至2007年间逐年升高,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GDP急剧回落,2009年持续下降,2010年GDP增长率稍有回升,而在2011~2013年持续走低,经济低迷。因此,本文研究将2008、2009、2012、2013年作为经济收缩期,其余年份作为经济繁荣期。

223控制变量

参照相关研究,本文在模型中控制了上市年限、企业规模、财务杠杆等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同时也设置了年度和行业虚拟变量。本文的变量定义详见表1。

3实证结果与分析

31描述性统计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由表可知:样本的客户集中度平均值为31%,说明中小板和创业板制造企业的客户较为集中;固定资产总额占总资产比例均值为46%,体现出制造业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转换成本较高;综合议价能力的标准差为181,反映出企业之间的议价能力悬殊较大。

限于篇幅,本文省去了变量相关系数表。表中显示,客户集中度、转换成本及行业竞争程度均与ROA显著负相关,综合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初步证实了前四个假设;经济周期与ROA显著负相关,说明经济不好时企业绩效将受到负面影响。各自变量之间相关系数均未超过05,表明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32回归结果与分析

本文在回归之前的相关检验表明模型存在异方差,通过Hausman检验适合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而固定效应模型不能很好解释非平衡面板数据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本文采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对模型进行估计。

321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

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分别列示了模型(1)至模型(4)的回归结果。由表可知,客艏中度与企业绩效在1%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证明了H1;转换成本、行业竞争程度与企业绩效均在1%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论证了H2和H3;从综合议价能力来看,其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证明了H4。

33稳健性检验

首先,考虑到自变量客户集中度与企业绩效间可能存在内生性,本文将客户集中度滞后一期(t-1期)进行回归;其次,参考相关文献利用无形资产占总资产之比(IA)作为转换成本的替代变量、净利润波动率(VNE)作为行业竞争程度的替代变量及二者与客户集中度构成的综合议价能力(Bargaining2)分别纳入模型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回归效果基本保持不变,因而本文的实证结论具有一定稳健性。

4研究结论及启示

本文从客户集中度、转换成本和行业竞争程度三个维度衡量企业的议价能力,实证研究了议价能力和企业绩效的关系,并在经济危机背景下探讨了经济周期对这种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企业的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同时,经济周期正向调节议价能力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在经济收缩期议价能力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更大。

本文研究具有以下管理启示:首先,议价能力对于企业保持盈利至关重要,而客户过于集中会降低企业的议价能力,“压榨”供应链上供应商企业的利润,企业管理者在经营中应该注意防范由于客户集中带来的风险,兼顾客户整合与风险;其次,专用性投资会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转换成本,诱发客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供应商企业与客户之间不仅是一种利益博弈关系,更应维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发挥专用性投资对基于企业间合作关系的价值创造作用,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提高产品异质性和行业竞争力,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最后,经济危机或经济收缩期有助于检验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是否良好,管理者在平时就要注重企业供应链上各成员的协调,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绩效,帮助企业更好地度过经济危机或经济收缩期而不至于对企业有过大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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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chelling. An Essay on Bargaining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56, 46(3):281-306.

[3]唐跃军.供应商、经销商议价能力与公司业绩[J].中国工业经济,2009(10):67-76.

[4]田志龙,刘昌华.客户集中度、关键客户议价力与中小企业绩效――基于中小企业板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预测,2015,34(4):8-13.

[5]Patatoukas PN. Customer-base Concentration: Complications for Firm Performance and Capital Markets [J].The Accounting Review, 2012, 87(2):363-392.

[6]韩敬稳,赵道致,秦娟娟.Bertrand双寡头对上游供应商行为的演化博弈分析[J].管理科学,2009,22(2):57-63.

[7]黄晓波,张琪,郑金玲.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的财务效应与市场反应[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5(2):61-71.

[8]Kinney M R, WempeW F. Further Evidence on the Extent and Origins of JIT’s Profitability Effects [J]. The Accounting Review, 2002, 77(1): 203-225.

[9]Heide JB, WathneKH,RokkanAI. Interfirm Monitoring, Social Contracts, and Relationship Outcomes [J].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2007, 44(3):425-433.

[10]赵道致,韩敬稳,秦娟娟.基于转换成本的供应链成员讨价还价能力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0,18(4):80-85.

[11]Schumpeter J A.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 Inquiry into Profits, Capital, Credit, Interest, and the Business Cycle [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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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金碚,龚健健.经济走势、政策调控及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基于中国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14(3):5-17.

[14]Kahle KM, Stulz RM. Access to Capital Investment, Investment, and the Financial Crisis [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13,110 (2):280-299.

[15]裴学亮,田也壮,孙洪义.制造企业供应链协调与绩效关系:环境不确定性视角下的实证研究[J].运作管理,2013,25(3):135-145.

[16]于茂荐,孙元欣.专用性投资、关系机制与企业绩效[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1):150-156.

第2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自国有股减持方案在国内证券市场上推出以来,国有股减持遭到了投资者的用脚投票,也导致了股市的长期低迷。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做出了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决定。国有股减持的主要方式变为向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外商协议转让。面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减持时需要最大限度地增值的国有股,面对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外商们的时候,似乎不必强调国有股最大限度地增值了,也不用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了。于是,我们便不仅看到成商集团的大股东以每股2.31元的价格将1.328亿股的国有股全部协议转让出去了。而实际上,成商集团的每股净资产就达2.174元;还看到深赛格的国有股按每股1.155元的价格拍卖出去了,而这一价格甚至比深赛格公司的每股净资产1.561元还低了0.406元。面对如此低廉的国有股价格,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们无法不眼馋得很!

当国务院出台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决定时,有不少市场人士称,这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但值得深思的是,面对二级市场之外的国有股廉价转让与拍卖,国有股停止向国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减持,它到底是保护了还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又放在何处?有人说,关键不在于其价格的高低,而是在于其定价方式是否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笔者完全赞同这种观点,只是,分析上述两公司的交易过程,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种低廉价格正是由于其定价机制的不科学,违背了“市场定价”原则所致。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即使设立了“国资委”,国有股协议转让的难点——价格形成机制问题仍然存在,这才是国有股协议转让过程中亟待突破的问题。

二、构建国有股协议转让的市场定价机制

国有股协议转让的市场定价机制不允许我们的经济学家或政府官员主观地事先决定这一价格是每股净资产值,还是仅略高于每股净资产值,或是处于每股净资产与流通股市价之间,也不允许主观地去搞什么平衡,而必须是把国有股的所有者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作为一个卖方,去与买方共同决定国有股这一特殊商品的价格。

(一)累计投标加权区间法

当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数百倍乃至更大时,应用此法更能够确定充分体现“市场定价”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合理的协议转让价格和理性的投资者。

应用前提:(1)向全国所有的潜在购买者公布准备协议转让的某国有股的所有有关信息,包括反映该公司经济状况的所有财务指标,转让国有股的净资产值、数量、时间、程序、今后若干年内分批逐渐上市流通的规则等,尽一切可能吸引所有的购买者参与竞争。(2)在转让前设计好需要协议转让的国有股进入二级市场的流通办法,允许持有一定时期(如3年)后每年以一定比例(如20%)进入二级市场流通。(3)规定每一申购者的每次申购量为50力股或50万股的倍数。排除一切附加因素,如重组后的职工安置、税收问题。这些问题一概在转让协议中的非价格因素中解决。

第一步,投标竞价。借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让所有竞争者以申报的方式参与投标竞价,申报前不设申购价格区间,不确定指导价格,允许同一账户的投资者以不同的价格多次申购,但不得重复使用资金。

与通过国内证券市场转让不同的是,参与申购者不是证券市场流通股股东,而是战略投资者、民营企业和外商等,申购资金也非证券市场资金。所以这种方式只是借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它不会直接影响证券市场。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节省转让费用,又可使全国的所有投资者就近最方便地参与竞争。

第二步,确定基准价和配号区间。在申报结束后,计算出所有申购的加权平均价格。以这个加权平均价格为基准价B,确定配号区间,可每50万股得到一个配号。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等范围的上浮和下浮,其配号区间为:[B-Bf,B+BJ],其中,B为加权平均价格,f为浮动强度因子,取值建议为5%~25%。

二是不等范围的上浮和下浮,其配号区间为:[B-Bf[,1],B+Bf[,2]],其中,f[,1]为向下浮动强度因子,f[,2]为向上浮动强度因子,f[,1]可以大于或小于但不等于f[,2]。不论是实行哪一种方式,申购价格处于配号区间的申购都为有效申购,高于和低于皆为无效申购。浮动强度因子的取值宜事前统一规定,避免事后人为操作选择、人为调节造成不公。

第三步,确定最后的购买者。若处于配号区间的申购量等于该国有股的转让量,则该区间的申购者即为最后的购买者;若处于配号区间的申购量大于该国有股的转让量,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最后的购买者。若处于配号区间的申购量小于该国有股的转让量,则以加权平均价格B的1%为最低增加量,逐步增大配号区间,直到配号区间的申购量等于该国有股的转让量。

第四步,确定协议转让价格为加权平均价格B。这个价格可能高于该国有股的净资产,也可能等于或低于其净资产。

第五步,原国有股的所有者分别与众多购买者签订转让协议。

如:中国证监会借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某上市公司国有股5000万股,在所有购买者申报前不设申购价格区间,但规定实行第一种方式——等范围的浮动,其浮动强度因子f为10%。假设在申报结束后,计算出所有申购的加权平均价格B为每股5.00元,那么其配号区间为〔4.50元,5.50元〕,处于该区间的申购量为9000万股,这时组织该区间的所有申购者参加配号抽签。中签者获得购买权。而申购价格高于5.50元和低于4.50元的都是无效的,都不能参与配号抽签。最后中签者以加权平均价格5.00元获得购买权。

这种报价方式的配号区间,实行等范围的上浮和下浮,则没有将国有股的最终协议转让价格推高或低的动力。但是,若实行不等范围的上浮和下浮,如果上浮范围大于下浮范围,则具有将最终价格推高的内在动力;反之,如果上浮范围小于下浮范围,则具有将最终价格推低的动力。不过,担心超出配号区间这种心理决定了这种动力是很有限的。如某国有股协议转让,申购前确定上浮范围大于下浮范围,即下浮因子f[, 1]为5%、上浮因子f[,2]为10%,申购后确定的配号区间将是[B-5%B,B+10%B],这时人们会为了获得购买权,申报较高价格,但又担心超出配号区间,因此不会申报得太高,一般会根据该只国有股的净资产收益率,再结合竞争状况确定一个自认为合适的申购价格,最后在此基础上增加10%以下,作为最后的申报价格,这样据此确定的加权平均申购价格就会在。一定范围内偏高,当然最终的协议转让价格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偏高;反之,若f[,1]为10%,f[,2]为5%,即申购后确定的配号区间是[B-10%B,B+5%],这时人们申报的价格就可能是在自认为合适的申购价格的基础上减少10%以下,这样最终的协议转让价格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偏低。

对于配号区间的两种方式,我们可根据国有股转让市场行情和不同时期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方式。当我们认为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的需要,应该将国有股的价格确定得高一些,但又不希望太高,则可实行上浮因子大于下浮因子的不等范围浮动;反之,实行上浮因子小于下浮因子的不等范围浮动。而当我们要求国有股的协议转让价格不要过多地偏离其内在价值,则实行等范围的浮动。

乍看起来,如此设计似乎不符合经济学原理。其实不然,按照通常的理解,商品应该首先售卖给出价最高的人,但由于我们所设计的定价机制的目的是通过市场需求者共同确定公允价格,如果我们规定,超过某一价格以上的申购才能得到购买权,就会有许多人为了达到目的,尽可能填报一个较高的价格,这通常并不是一个理性的报价,因为对这些填高报价者而言,如果最终定价果真如其所报的价格,他们事实上是不愿意购买的,而当这种高报价倾向成为一种普遍的倾向时,其定价就产生了被大大推高的趋势。这种高价格的协议转让不仅会由于社会投资人的积极性受到较大的打击而影响以后国有股的协议转让,还会给将来此次协议转让的国有股上市流通时的二级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增大股市泡沫。可见,若想使最终确定的协议转让价格真正体现市场定价原则,就必须剔除这种非理性的报价行为。因此,对超过整个加权平均报价某一范围的报价予以剔除,是实现报价理性回归的重要手段。

显然,这种“市场定价”方式,既可以体现公平竞争原则、实现引进多元产权主体、消除“一股独大”的目的,又解决了协议转让价格的一致性问题,也排除了将来上市流通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投标式竞价拍卖法

投标式竞价拍卖法是指将投标方式与拍卖方式相结合,利用市场机制确定协议转让国有股价格的一种方法。此方法最适用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相差不很大的国有股转让。

1、应用前提

(1)同“累计投标加权区间法”的第一和第二应用前提。

(2)组织报名投标单位的人员对拟进行协议转让国有股的公司进行考察。

2、投标竞拍的具体程序

(1)公布起拍价格。如以每股净资产的某一百分比作为起拍价格,将欲拍卖的国有股按占总股本的比例划分为若干等分,如每2%为一个出售单位,由欲参加投标的公司提交标书,列出其每股投标价格、每一价格下投标购买的份数(为避免新的一股独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限制同一股东及其关联股东购买的份数),并按欲购买的总有效份数的某一比例缴纳竞拍保证金,然后按事先规定的竞价日进行集中投标竞价。没有递交标书的单位不可以参与竞价日的竞标。

(2)竞价前一天,公布本次有效竞价的购买单位数量、其投标购买份数及其价格。

(3)开始竞价之日,各竞标单位根据公布的竞价情况调整自己的报价、数量单位后,开始进行不可变更竞价投标,这里所说的不可变更是指在随后的若干轮竞标中数量不可变更,申报价格能涨不能降,但可以一直保持不变。投标人中途可以不参加新的竞价,原投标结果直接进入新一轮竞价,为避免投标人在中间轮次的竞价中隐藏真正目的,到最后一轮才猛然杀出,造成竞价的中间轮次形同虚设等状况出现,可规定每轮竞价在原竞标书报价的基础上一次最高加价不得超过某一幅度,这样真正想赢得竞标的人在中间阶段的竞标中就必须及时调整自己的报价,如此经过数轮竞标(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立一般采用三轮竞价投标),某一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协议转让价格便可以确定下来,按出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一价格下则按竞标购买的数量实行优先)依次确定购买权,该国有股协议转让的最终成交价格统一为最后一份获得转让的国有股的竞标价格,当最后同一价位的竞买数量超过所余数量时,可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谁可获得最后的购买权。

如:某国有股需协议转让2000万股,起拍价为每股5元,在三轮投标竞拍中,其报价分别为5.50元、6.00元、6.30元,数量分别为1200万股、1000万股、700万股。首先确定出价6.30元的1200万股获得购买权,其次是出价6.00元的1000万股,而最终的转让价格既不是6.30元,也不是5.50元,而是获得购买权的较低报价6.00元。如此确定了该国有股的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6.00元。另外,报价6.00元的有1000万股(每个申报者的申报数量相同)超过了所余量200万股,这时要求所有报价6.00的申报者现场抽签(每份一个抽签号码,申报的份数越多获得的抽签号码越多)确定其购买权,而报价只有5.50就没有购买权。

(4)每一轮竞标过程中,由竞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标书,现场投交到标箱中,并采取当场验标、唱标的方式进行统计和排序,为节省开支,可在全国设立几个分站点进行同时投标,并将各站点的统计结果报投标总站的方式进行。

当预定的国有股协议转让数量因购买不足或定价起点偏高不能实现全部转让时,可采取如下办法:将没有售卖的部分予以公告,允许在一定的时期内(如三个月)按已经成交的协议转让价格进行购买,若到期仍没有售出,证明这一价格已不被市场所接受,必须加以调整,降价出售。降价出售必须按事先设计好的程序进行,降价幅度在10%以内,降价后,原投标竞价购买的股东按其原购买比例拥有优先购买权,当拥有购买权的股东所登记购买的股份超过剩余股份时,按比例进行分配。若当时经过降价出售后仍有剩余,则进行新一次的竞价投标拍卖,直至全部售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文所提出的价格决定机制不仅适用于国有股协议转让,也同样适用于新股的发行、大宗同质物品的分拆拍卖等,因此,这种价格决定机制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

【参考文献】

[1] 巴能强.国有股协议转让的战略构想与具体路径[J].新视野.2001,(3).

第3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关键词:平均利润;生产价格;收入分配制度;经济结构

一、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理论概述

(一)价值规律与平均利润规律的矛盾

马克思在论证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理论时首先假定“劳动剥削程度,从而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的长度,在一个国家的社会劳动所分成的一切生产部门都一样大,一样高。”即假定在不同的生产部门的资本有一个统一的剩余价值率。

在这个假设前提下,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有机构成不同,利润率不同。这是因为活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等量资本由于有机构成的不同,它们的可变资本部分就不同,从而等量资本推动的活劳动量就不同,在劳动剥削程度和工作日长度相同的情况下,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量、利润量也就不同,故而利润率就会出现差别。此外,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周转时间的差别,使在相同的时间内产生不等量的利润,从而利润率也就出现差异。马克思通过论证得出在资本百分比构成相等,剩余价值率相等,工作日相等的时候,两个资本的利润率和它们的周转时间成反比。

等量资本由于不同部门的有机构成和周转时间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利润率,这是根据价值规律得出的必然结论。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却是等量资本要求带来等量利润。于是,矛盾就产生了。只要假定商品仍然按照价值出卖,这个矛盾就不可避免。

(二)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与平均利润率、生产价格

能不能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等量资本带来等量利润这个事实,成了一个关系到劳动价值论能否成立的关键问题。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李嘉图学派解体的原因之一就是它们没能科学的说明一般利润率的形成。他主要的错误是在研究价值规定问题时就假定了平均利润率的存在,跳过了一般利润率如何形成这个中间环节,直接用商品的价值规定来说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个经济现象,结果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动摇了他正确的理论基础。与李嘉图相反,马克思没有以一般利润率为前提,而是首先研究了一般利润率的形成。

资本有机构成不同、不变资本全部转移到商品的价值中的不同的生产部门中,撇开周转时间不说,在剩余价值率相同时具有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如果把不同的生产部门看成是一个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这样虽然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职能不同,但在资本家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占有剩余价值从而利润的社会权利,从而每一定量的资本都应带来相同的回报。于是就很容易理解一般利润率=∑m∑(c+v)×100%。事实上,不同生产部门的差别利润率是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的。

一般利润率的存在是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前提,“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在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的同时,价值进一步转化为生产价格。从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形成过程看,在剩余价值转化的第一阶段上,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成本价格,使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即c+(v)+(m)转化成(c+v)+m=k+p。在第二阶段上,首先是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即p转化为kp'决定了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即k+p转化为k+kp'。马克思科学的阐明的剩余价值向平均利润转化、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一系列中间环节,并第一次揭示出:在剩余价值的不断转化中,利润的起源和性质被掩盖了,价值规定的基础也被掩盖了。

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产生之后,不论资本推动多少活劳动,产生多少剩余价值,都力求通过它们的商品价格实现平均利润,而不是实现剩余价值,商品也就按生产价格出售。这解释了等量资本带来等量利润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个经济事实。那么它是否违背了价值规律?马克思指出这不仅没有违背价值规律,相反它们是以价值规律为客观依据的,受价值规律的调节。这是因为:首先,商品的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而平均利润不过是比例于投入资本所取得的总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它只是剩余价值的分配,并不改变剩余价值的量。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等于它们的成本价格总和加上它们生产的剩余价值总和,因而也就是商品总量中所包含的过去劳动和新追加劳动总量的货币表现。所以,归根到底,生产价格是由价值规律来调节的;其次,马克思指出一般利润率的高低由不同生产部门的有机构成和社会总资本在这些生产部门的分配决定的,其实际上以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为前提,而剩余价值的生产受到价值规律的调节。因此,一般利润率是从价值规定中引申出来的;再次,在不同资本构成的各个特殊生产部门中,具有高构成的资本的生产部门,其商品的生产价格高于其价值。反之,其商品的生产价格就低于其价值。只有那些具有平均构成的资本的生产部门,其生产价格才等于价值。可见,生产价格同价值的偏离是很普遍的。但是,各种偏离会相互抵消,高于商品价值的生产价格部分会被低于商品价值的生产价格部分抵消。其结果是,就整个社会来说,生产价格和商品价值总是完全相等;最后,生产价格的变动,或者是由于一般利润率发生了不以该部门为转移的变化,或者是商品的价值发生了变化,或者两者同时发生变化。但无论何种变化,归根到底是以商品的价值或剩余价值的变化为前提。以上表明:价值是生产价格的内在基础,价值规定调节着生产价格,是总劳动和总剩余劳动的变化调节着生产价格的变化。

于是,在剩余价值和价值的转化形式中,在平均利润与生产价格中,马克思使价值规律与平均利润规律的矛盾得到了解决。

(三)利润率平均化的竞争机制

利润到一般利润率的平均化只是作为竞争的结果出现的。平均化是怎样通过竞争这个经济杠杆来实现的呢?

马克思首先从对商品按照价值交换的分析开始的。在劳动者自己占有生产资料、自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阶段,劳动者所关心的是商品价值的实现,而利润率的高低对他们来说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这里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资料和占有剩余产品,并没有出现凭借资本获利的经济基础。商品按价值出售,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在历史上,都先于按生产价格出售。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哦它们的价值进行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的多。按照他们的生产价格进行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

上述按价值交换是指按市场价值交换,而非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个别价值。这个市场价值是通过部门内部的竞争实现的,是马克思对价值这个范畴进一步具体化的规定。马克思指出,要使生产部门相同、种类相同、质量也相近的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使同类商品的无数个别价值必须在市场的竞争中平均化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价值;第二,社会需要的量与供给的量平衡。但在现实经济中,供求很难平衡,或者说偶然平衡,供求不平衡才是普遍的现象。为此,马克思在论述了供求平衡时市场价值的确定之后又详尽的分析了需求与供给,他科学得的揭示出了了竞争、供求、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的关系,即市场价值影响供求,供求关系影响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程度。

上述可知:部门内部的竞争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价值。若商品都按市场价值出售,则会由于不同的资本有机构成和周转时间形成不同的利润率。投在不同生产部门并具有不同构成的各个资本之间的竞争所追求的,是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也就是说要求比例于垫付的资本从剩余价值中获取相应的部分。这样部门之间必然展开竞争,资本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到利润率较高的部门,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使不同的生产部门具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

总之,马克思为了说明生产价格,区分了部门内竞争和部门间的竞争,这是建立科学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的极为重要的环节。竞争首先在一个部门内部实现,它使同类商品的无数个别价值平均化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格,造成了不同部门的利润率。部门之间的竞争再使不同的部门利润率平均化,从而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二、平均利润生产价格理论对我国财政政策的指导意义

在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是否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上,我国经济学界过去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经济规律;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仍然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理论界存在的共识是:在以分工与协作为特征的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然存在着商品生产者的物质利益、存在着利润率的差别、存在着竞争,这就必然产生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对我国制定财政政策仍然发挥指导作用。

(一)运用财政政策打破垄断鼓励竞争

根据马克思平均利润理论,在资本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劳动力能够自由转移的条件下,利润率的平均化会进行的更为迅速。可是,资本为了取得垄断利润,往往具有通过资本的积累和积集聚获得垄断地位的趋势。这便会阻碍资本和劳动力的自有转移,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需要竞争机制来优胜劣汰、提高资源的运用效率。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手段之一,应该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打破垄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我国电信体制改革中,国家财政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中国联通公司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中国电信业务拆分重组的有关工作,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多家企业集团共同竞争的局面,打破了电信市场独家垄断的格局,提高了基本电信服务的市场效率。

(二)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马克思在论述供求关系的时候指出:“社会需要,也就是说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相互关系和它们的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也就是说需求是由收入分配制度和偏好选择决定的。可是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差距大确是不争的事实,由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的《2012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称:2011年的城乡收入比系数为3.13。这么大的收入差距不仅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而且也潜藏着危机的可能性,商品的出售不是受一般社会的消费需要的限制,而是受多数人总是处于贫困状态,而且必然总是处于贫困状态的那种社会的消费需要的限制。为了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内需,就必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首先,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个人所个税的免征额,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严格规范各种隐性收入,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形成有利于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其次,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财政专项扶贫基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再次,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构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托底机制。

(三)运用财政政策调整经济结构

马克思认为,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总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劳动生产率只有当它对资本家来说作为利润实现时,才引起资本家的关心。”这样,资本家就会把资本从低利润率部门抽走,投向高利润率部门,从而形成了平均利润。但是资本家的投资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特点,当某生产部门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的社会需要时,社会的一部分劳动时间就浪费掉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营资本也同样存在着同样的局限性,这就使我国经济的不均衡发展带有一定的必然性。马克思指出:“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也就是说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就必须加强宏观调控,通过财政政策鼓励引导对那些利润率低但国家社会需要的生产部门的投资,从而使各部门经济协调发展。

1.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目前,我国产业结构的矛盾“一方面表现为过渡的同质化和单调化、产品同质、产业同构、园区同形、城市建设缺乏特点,必然是低附加值的;另一方面具有明显的认为安排的版块特征,缺乏有机体的活性适应能力。”为此,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时,相对于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国家应该更多的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影响产业的利润率水平来影响企业的行为选择。例如,采用差别化的税率和税收减免和延期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限制那些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粗放型的企业的发展,促使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调整消费结构,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为此,要积极采取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农机具购机补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要。要适应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

3.所有制结构调整方面,一则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财税制度环境,支持其发展壮大。另一方面,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企业市场推出机制,财政支持重要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增强国有经济的带动力和控制力。(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 马健行,郭继严.《资本论》创作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306-307.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267.

[7] 张衔.《资本论》与社会主义经济专题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2012.

第4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如何认识“微利时代”?企业在“微利时代”应该如何竞争?这是企业经营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辨正看待“微利时代”

笔者不太认同“微利时代”的提法,主要出于以下5个方面的认识:

一、无论“微利”还是“厚利”,都是相对的概念。我们现在说“微利”,实际是针对过去特别“厚利”的时代来说的——因为原先的市场环境下,充斥着大量的机会,甚至是只要有资源就可以做。现在的“微利”,只是相对于过去的“暴利时代”,毛利有所下降。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指出:“2005年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维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态势。截至2005年10月,我国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是19.4%。”这一比率就绝对值和增长率来讲,在全世界都是不低的,但是和我们自身比较就出了问题,成了“微利时代”到来的佐证。我国2003年这一指标为38.1%,2004年同期回落了20.3个百分点,如果从2004年向前再推6年,我国工业企业利润平均增幅是40.5%,6年回落幅度达到21.1%。

虽然2005年全社会的利润增长是19.4%,但是利润主要集中在少数行业,如煤炭、石油行业的增长率都在70%以上,有色金属的增长率在120%以上。如果去除掉石油和煤炭两个高利润行业的话,整个其他工业企业的利润增长率就会从19.4%降到7%。

二、这种“微利时代”是针对我们的经营方式来说的。在企业目前的粗放经营方式下,它显得整个市场利润空间小。现在需要转变经营方式,我们需要发现并能够挖掘虽然零碎但总量并不一定小的利润空间。

三、低毛利并不代表低利润,低毛利也可以做出非常高的利润。简单来讲,提高资本周转率,即使毛利比较低,资本周转率非常高的话,企业利润一样可以很高。

四、“微利时代”有一点比较切合的,是整个制造业在全世界都已经是低利润行业。发达国家整个经济在向知识经济、服务经济、体验经济……这些更高的经济形态转化,制造业相对来说创造性较低、利润较低,或者说它是一个微利行业是正常的。中国目前经济主体在制造业方面,处于微利时代,这和我们的经济体中制造业占主体地位有一定的相关性。

五、还有非常多有利润的空间有待开拓,而我们的企业现在还没有去做,或者大家不习惯于发现这样一些利润非常高的空间。

“微利时代”需要转变经营观念

现在是不是微利环境或者“微利时代”并不重要,但中国的企业经过改革开放之后20多年的发展,从经营方式来说进入整体的转型期。即使是海尔、联想、方正这样的榜样企业,经营方式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难。以他们为代表中国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原有的企业经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竞争形势的需要,继续延续原来的竞争方式,只能变成没有赢家的流血竞争。所有企业都面临转型的问题,首先他们需要转变经营观念。

比如从争夺资源转向争夺客户。从资源竞争的角度来看,比拼的不是做得好不好,而是能不能得到这个东西,比如移动牌照、矿产等资源。如果占有这个资源就能盈利,能拿到牌照就能盈利,这是一种比较粗放的经营方式,现在需要把客户的需求作为企业经营的起点。

不能总是以一种战争的心态去经营企业。“商场即战场。”这句话作为市场经济之初激发企业竞争意识的一种宣传,是有意义的,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商场毕竟不同于战场,战争中这个城市打下来之后就没有人跟你竞争了;而市场竞争中把这个竞争对手打下去之后,下一个竞争对手肯定在等着你,竞争对手永远打不完。以战争的心态去经营的话,企业内部总是处于紧张状态,你永远不会有放松的时候。战争心态还有一种表现,老是想跟谁来一个决战,一下子把对手给打趴下。去年有报道写联想进入最后决战。决战,能决战得了吗?需要持续竞争的心态。

中国企业从哪些方面可以创新?笔者认为,最大的创新是战略上的创新。企业内部实际上分成两种结构,底层是流程结构,上层是决策结构。从东亚文化在管理上对西方企业的替代来说,日本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及时制造等管理手段,实际上改造的都是流程结构。但我们以中国文化的智慧积累可以进一步改造决策结构,这里有非常大的发挥空间。

要在“微利时代”争利润,不能局限在压低工人工资和优化流程上,这是对“微利时代”的根本误解。真正的成本空间在老总的头脑间,而不是拧毛巾。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压低工人工资都只是手段,但不是根本手段。2004年《执行》这本书比较流行,2005年《执行》的作者又出版了一本《转型》。经过调查,很多公司看了《执行》之后都去抓执行,但是很多人在抓执行的时候都在做一些错误的事情,做了很多无用功。战略决定你的企业到底是什么样的企业,但是这样一个企业到底能不能做成,这是执行的问题。

“微利时代”到哪里掘金

企业可以重点关注或研究两个方面,一个是不确定性;一个是差异化。

不确定性包括投资失误、预测失误、执行不到位,无论对企业内部还是对市场的判断来说,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没有把握住。这种竞争环境下,如果对不确定性的把握提高10%,可能带给企业的利润增加就是50%。

怎么打造差异化,形成企业自己独特的优势?在现在这样一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或者说产品上市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的时候,企业非常重要的能力是把握市场节奏——新产品的推出,上早了不行,上晚了也不行,必须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推出合适的产品,实际就是精确化。怎样才跟得上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市场的脉动合拍?当合拍的时候,你的利润空间是非常大的。在手机行业大家都不挣钱,三星手机为什么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利润空间?包括它的款式这些都是表面现象,背后支撑它的是对市场节奏的把握,什么时候推出什么产品。无论从成本竞争,还是款式竞争、内涵竞争,三星在这几方面都转化得非常快,因此才会挖掘到利润。

中国企业目前对消费者剩余这方面的研究是有所欠缺的。企业虽说对细分市场有一定的划分,但是对细分市场的研究还很不够。

第5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垄断反垄断法法经济学经济学基础

一、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垄断的社会损失

市场竞争是否有效率,关键在于边际收益是否接近边际成本。为了使利润最大化,经营者必须高效率的合理组织生产要素、最有价值的利用资源。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是合理的经济学假定,这是市场机制正常有效运转的结果。只有竞争均衡出现时,市场中的资源才得以优化配置,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之和才能达到最大,社会总财富才能达到最大。如果市场中出现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寡头们会通过价格大于边际成本的手段攫取垄断利润,从而造成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小于自由竞争的收益,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也减少了社会总财富,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损失。

(一)生产者剩余的损失

如果仅仅限制产品价格而不限制产量,垄断成员为了增加利润就会竞相扩大生产规模,这样垄断价格就难以维持,所以数量垄断总是与价格垄断联系在一起的。产量的减少会造成生产者剩余损失,导致社会得到的产品达不到它应当得到的数量;而垄断高价又同时引起互补品的价格上涨,会压低互补品的消费量,导致互补品需求量下降,生产互补品的行业也会萎缩。

(二)消费者剩余的损失

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分两种情况:第一,部分消费者放弃购买垄断产品转而购买廉价的替代品,这部分消费者剩余的损失无法从垄断者的垄断利润中得到弥补,这是社会净损失。同时,消费者购买廉价替代品刺激其他经营者利用稀缺社会资源生产劣质产品,花费了更大的成本。第二,垄断者提高价格后,部分消费者仍然购买垄断产品,消费者多付的价款,转化成了垄断者的垄断利润,此时社会财富总量并未减少。但是在此种情况下,以垄断利润的形式获得有利可图的转移支付这种机会,会把真实的资源吸引到销售者谋求垄断的努力和消费者避免支付垄断价格的努力中去,在这些努力中所消耗的资源的成本,其实是获取垄断所造成的损失,这也是垄断的成本。

(三)其他损失

除了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损失之外,垄断还会造成其他的社会损失。为了获取垄断地位,经营者可能会利用投资游说立法机构和管制当局;为了维持垄断地位,经营者也可能采取广告等非价格竞争形式耗费资源;虽然从长期来看,垄断能促进创新,应当鼓励,但经营者很可能滥用垄断势力造成反效果。垄断造成的这些损失,虽然不是现实的、有形的物质财富损失,但是整个社会的实际收入会低于自由竞争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潜在收入,这一损失长时间累积也是相当巨大的。

二、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反垄断实践中的冲突解决

现今的反垄断的实践过程仍充满了冲突,比如许多学者主张大部分甚至完全废除反垄断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反垄断法或相似的反垄断政策;在经济学家和法学家越来越提倡采用”理性原则”时,根据”本身原则”来执法的情况还是到处可见;利用经济学的成果,可以调解反垄断在实践过程中的冲突,通过对反垄断司法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进,使这些冲突能够在诉讼和抗辩过程中自发的得到解决。

经过一百多年的实践,美国判例的趋势表明“本身原则”无法识别哪种商业行为是肯定有害的,然而根据“理性原则”,试图通过考虑某种商业行为的综合社会效果来判断其是否有害,也不能解决问题。原因如下:

1.反垄断诉讼中的不同角色,对所谓的社会效果,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而反垄断法的目标本来就是多元化的。如反垄断法的立法者会担忧低价对垄断竞争的小企业造成伤害,也担心歧视性定价的问题,他们还担心高价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然后他们对高价的担忧主要是认为垄断性定价会造成财富分配不公,而不是担心垄断性定价会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保护竞争者免受低价的伤害与保证消费者免受高价的伤害--这是不相容的政策目标。

2.司法会出现两种错误,一种是把本来是促进竞争的行为错判为反垄断违法;另一种是把本来具有反竞争效果的行为错判为合法。法庭如果把本来是促进竞争的行为错判为反垄断违法,即错杀了无害的商业行为,会对社会造成持久的伤害;法庭如果把本来具有反竞争效果的行为错判为合法,即放过了有害的商业行为,这种错误可以由市场力量来纠正,不如第一种错误造成的损害严重,所以重要的是第一种错误。在实践中,法官的出错率是比较高的。

由上可知,在反垄断的司法实践中,”理性原则”仍然是一套含糊不清和自相冲突的诉讼程序,不可能得到很好的适用。此外,司法过程会出错,错杀无害的商业行为这种错误会由于法律的强制力而放大它对促进竞争的商业行为的抑制,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解决反垄断实践中的冲突的方法:为了慎重起见,反垄断司法的”理性原则”应该解释为让反垄断的原诉人承担这样的举证责任,即证明其控诉的经济学基础不仅是逻辑自洽的而且是具有现实性的。

第6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一、比较优势理论拓展

20世纪90年代初迈克尔•波特在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上,革命性地提出了竞争优势的概念。在他的竞争优势理论中,波特认为自然资源禀赋差异是潜在的比较优势,表现的是各国在资源禀赋方面的有利地位,而竞争优势才是各国在国际贸易格局中的现实态势,它是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拥有比较优势未必就拥有竞争优势,而只有获得竞争优势才能够最终实现国际分工的利益。波特提出的竞争优势理论为比较优势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波特认为,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就是企业、产业的竞争优势,也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优势。一国兴衰的根本原因在于能否在国际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能否使主导产业具有优势,优势产业的建立有赖于效率的提高,提高效率的源泉在于企业是否具有创新优势。波特也认为,在国际竞争中,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坚实基础,但是仅有比较优势的国家不一定具有竞争优势。从宏观上来看,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四个基本因素和两个辅助因素。四个基本因素分别是生产要素、国内需求、相关和支撑产业和企业的战略结构与竞争。一方面,当只有两类因素有利时,通常就不能够保持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资源的可利用性并不总是一个必要条件。例如,日本就缺乏自然资源,但是日本却很繁荣。两个辅助因素是机遇和政府。波特的这个“国家竞争力”理论能够较成功地解释二战以来的世界贸易格局。

二、比较优势战略在中国加工贸易中的不适应性分析

(一)传统比较优势正在减弱

1.加工贸易仍处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

中国加工贸易发展很快,但加工贸易自身结构性问题逐渐显现。总体而言,加工环节仍主要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等领域,劳动密集度较高,技术含量较低,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与模具以及品牌等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掌控,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低端,国内价值链有待进一步的延伸。目前贴牌生产、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产品是中国加工贸易的主力军,因此,中国的加工贸易仅仅占有整条产业链利润总和的10%左右,充当着“世界的工厂”。这种对外贸易对中国的土地、能源、资源的占用和消耗以及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都是毁灭性的。

2.加工贸易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

外商投资企业约占来料加工贸易的54%,约占进料加工贸易的92%。来料加工贸易,国内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对于品牌、渠道等缺乏控制力。而进料加工的企业相对而言主导权较大,但只有8%的贸易额由内资企业控制。外资企业必须服从其母公司的全球战略,通常,在华企业只是一个加工工厂,其品牌、营销均由其母公司控制,或安排其境外其他子公司承担。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研发机构逐渐向中国转移,但在制造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只是从事简单的适应性研发,独立的研发机构仍由其母公司直接领导。总之,由于中国加工贸易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本土企业在品牌、国际营销渠道等重要方面均无控制权,从而大大限制了中国从加工贸易中获取的利益。

(二)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了比较优势的发挥

1.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了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

从2004—2006年国家有关部委的统计资料分析,世界范围内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上的优势,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运用到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与检测评价体系,客观上造成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相关产品很难进入这一市场。由于发达国家通过绿色贸易壁垒手段设置了重重障碍,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该市场,客观上也直接减少了发展中国家的外贸出口收入,造成了对这类国家的经济制约。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表明,2001—2006年间由于发达国家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的冲击和影响,中国外贸出口收入比正常情况下减少了35%左右。

2.绿色贸易壁垒影响了中国的出口产品市场

就全球贸易而言,目前中国的贸易活动主要集中于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欧盟以及南美贸易区,其贸易额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90%左右。其在进口商品的过程中,不仅运用国际环保标准与产品质量要求履行严格的检测过程,而且还制定了国家或地区经济贸易集团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WTO将贸易与环保紧密结合,从而给中国众多的国内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2001—2005年底国家有关统计资料分析,短短五年内国内相继有168.39万家企业由于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困扰而使其原有的出口市场减少了30%左右,严重者递减了65%。

(三)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优势难以为继

1.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贸易结构在中国加工贸易中始终处于不利地位

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上,面对发达国家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拥有竞争优势。虽然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因其工资低而劳动成本较低,但是发达国家面对国内充分就业的压力,会以各种壁垒阻碍廉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入。这势必会出现比较优势“陷阱”: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中,以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要出口产品的国家总是处于不利的地位。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歧视性的贸易政策,使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受到了诸多贸易壁垒的阻碍,在国际市场上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这也使得中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在国际分工中始终处于从属和被动的不利地位,极易陷入比较优势“陷阱”。

2.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产业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

国际贸易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发展的引擎,这一点已经被广泛接受。但是关键是国际贸易在哪一方面起引擎作用,对发展中国家最有利。根据钱纳里的分析,一个国家的加工贸易战略与这个国家产业结构的比较优势相联系,一个国家加工贸易企业战略的调整又与这个国家产业结构的比较优势的改变相联系。这就是说,只有在国际贸易能够起到推动本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时,这种引擎作用才是最需要的。那么,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导向能否带动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并提高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呢?目前中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或自然资源密集型的初级产品,进口的产品主要是发达国家生产的工业制成品。这种比较利益结构虽然在一段时间内使中国得到了一些贸易利益,但是它强化了自己的低水平的产业结构,同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也进一步拉大了,由此进入“比较利益陷阱”。

三、中国加工贸易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的对策

(一)积极提升比较优势是创造产业竞争优势的基础因素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国现有的建立在劳动力丰富基础上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弱化。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格局在今后不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因此,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就要不断提升比较优势,使其真正带动经济的增长,从而成为产业竞争优势形成的必要基础。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不断增加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技术含量,实现劳动力价格优势,是提升中国比较优势的很好途径。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附加值较低,已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原有的产业规模,很容易造成出口的“贫困化增长”。通过提升比较优势,既保留了中国原有的比较优势产业,又能够创造出竞争优势产品,还为中国引进先进技术、产业机构升级积累了资金。

(二)积极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的转变,技术创新是主要推动力

要提高加工贸易在华生产的附加价值,一方面要吸引跨国公司将更高技术含量的生产环节向中国转移,另一方面要引导和促进从事加工贸易生产的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从简单的OEM向ODM升级。为此,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开展研发活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增强其研发能力,提升研发成果,从适应性研发向创新性研发转变。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从事面向全球的原创性研发工作。结合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积极支持从事加工贸易的本国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2.利用技术创新改造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形成新的主导产业群

首先,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品,进行深加工、细加工提升其附加值,形成容易被市场接受的产品差异特性。这时比较优势转化成的竞争优势,就在于同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但是中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的产品更具特色,因而不仅具有价格竞争优势,还具有非价格竞争优势。其次,通过技术创新,将高新技术,包括从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的先进技术与中国的劳动力相结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出口高科技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形成新的主导产业群———高技术产业集群,这时的比较优势转化成的竞争优势,就在于同是高技术产品,但是在中国生产的成本更低,因此具有价格竞争优势。通过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改造传统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从而确立高技术产业为新的主导产业群并参与国际竞争,为加工贸易企业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的转变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实施差别化的出口市场战略

推进市场多元化需要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加工贸易企业要加强市场调查,做好市场策划,了解进口地区的贸易法规,加强客户资讯调查与管理。在开拓市场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制定能从整体上加强国内企业竞争力的方案;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国内企业的生产、销售、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联合行动,从而发挥集团军的优势;加强同国外有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建立与进口地区政府的关系,为企业争取较好的国际贸易环境。政府对开拓新市场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比如将加工贸易出口纳入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信贷担保范围;国家的驻外机构要在信息收集、贸易纠纷处理等方面给企业以必要的帮助。

第7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关键词:因子分析;物流业;评价;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25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6.015

随着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出台,各地结合物流业发展的实际,纷纷着手研究和制定策略,以期推动物流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涌现了很多关于物流业发展对策的研究。物流业具有复合型、系统性的特点,制定发展策略需要深入了解物流业的发展现状,尤其是物流业经济主体的运营情况,这离不开物流业经济主体的专项统计调查资料。我国针对物流业的专项调查刚刚起步,目前实施的始于2004年的《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及核算表式》尚未完善,在操作层面上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尚未将物流产业定义与诸如中国国家标准局编制和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委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等衔接,导致对物流产业的划分界定不清,各地统计口径不一致[1]。

本文对物流业的研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照企业工商注册的行业分类信息,提取行业大类为交通运输与邮政服务业下的企业作为物流业的经济主体加以研究。在研究角度上,本文结合行业细类将物流业进一步细分为仓储业、装卸搬运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邮政业等总共8类物流企业,在此基础上搜集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法定量地研究各类物流企业的现实发展情况,据此形成针对不同类别物流企业的差别化结论和建议。本文涉及的数据来源于宁波市工商局提供的原始资料,经过统计整理形成样本数据,统计分析过程在SPSS软件下实现。

一、样本选择与指标数据选取

本文选择有资产和损益记录的物流企业作为此次分析的样本企业,涉及的8类物流企业总计1 700家,约占宁波物流企业总数的二分之一。从构成上来看,各类物流企业的数量比例大体上反映了宁波物流企业总体的结构构成,可视为物流企业数量总体的一个分层抽样。见表1。

对于企业竞争力的评价问题,很多学者都进行过研究。在评价指标的选取上,有反映企业经营结果的财务指标和反映企业经营过程的非财务指标,学者在研究中各有侧重[2-3]。本文选取了能够重点反应企业经营结果的财务指标,指标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08年的存量数据和流量数据。由于各类物流企业涉及的企业数量较多,本文采取对各类物流企业的原始数据均值化处理后计算相应的财务比率。鉴于指标数据的可得性问题,我们选取了14个财务比率作为评价各类物流企业经营绩效的变量,进行因子分析。这14个财务比率分别是反映物流企业规模的指标,如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等六个比率;反映物流企业负债、偿债情况的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两个指标;反映物流企业资产营运能力的指标,如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三个指标;反映物流企业盈利能力的收入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和权益净利率三个指标。

二、研究方法

在运用大量指标对行业、企业发展状况进行客观评估的研究中,因子分析法被广泛使用。因子分析的基本思想是将原有变量综合成少数几个因子,因子能够反映原有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并由因子替代原有变量参与数据建模。由于因子之间的线性关系较弱,使用因子进行数据建模能够有效地解决变量多重共线性等造成的分析障碍[4]。相比其他的分析评价方法,因子分析的优势在于:当待评价的原有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时,因子分析可以有效将原有变量中的信息重叠部分加以提取和综合,既减少了原有变量的个数,又能保留原有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在具体的系统评价中,各因子的权重取决于其方差贡献率,指标权重的确定具有客观性;同时,对主因子之间差异的解读,可以揭示评价对象发展的内在特征。

然而,在运用因子分析等统计方法进行的系统评价研究中,也存在着一些遗憾之处:数量颇多的应用因子分析的研究重点关注最后的综合得分,忽视了分析过程中得出的各因子特性以及因子间的相互关系,对因子内涵挖掘不够深入,往往只是将辛苦解析出的特性又综合起来进行排序[5-6]。因子分析的特点在于分析各因子的特性以及各因子间的相互关系, 由此揭示评价对象的内在特征。同理,因子分析用于企业的经营绩效评价时,也应重点关注其对于因子特性及因子关系的解读,重点分析企业发展内部影响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本文在分析中避免评价主体的综合排名情况,利用因子特性突出反应各类因子所揭示的重点信息。

三、实证分析

由于物流企业分类处理后归为8类,样本数量较之变量数量相比偏小,所以在因子分析适用性检验上,使用了计算变量的简单相关系数矩阵并进行统计检验。检验发现相关系数矩阵的大部分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在0.5以上,适合用因子分析法进行分析。

(一)提取因子

根据本文选取的财务指标数据,利用统计软件对指标进行分析计算,提取的因子为特征值大于1的特征根的数目,建立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并计算出相关矩阵的特征值与贡献率。见表2。

表2反映了因子特征值及其贡献率,表明前3个主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达90.879%%,且3个主因子的特征值都大于1。由于方差贡献率反映了每个因子包含原始数据的信息量度,当选择前3个因子作为主因子时,就包含了原始变量的90%以上的信息量,满足了因子分析用变量子集来解释整个问题的要求。

(二)旋转后的因子分析

因子旋转前公共因子贡献率集中于第一个主因子,其原因是初始因子载荷矩阵中各个原始指标在第一主因子上的载荷都比较高,在另外两个因子上的载荷较小。为了使因子的载荷系数能够明显分化,增强因子对原有变量的解释作用,需要进行因子旋转。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旋转因子旋转的方法有多种,本文采用“方差极大化”进行因子正交旋转,得到方差极大化后的因子载荷矩阵。

进行方差极大化旋转后,因子载荷矩阵及因子得分系数矩阵发生了变化,因子载荷矩阵中的元素向0或正负1靠拢,使因子具有较强的命名解释性,即各因子的经济意义变得清晰。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经过最大方差法因子旋转,在5次迭代之后,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系数已经明显地向两极分化,每个因子中各原始变量的系数差别较为明显,因子的经济含义较为清晰。在对因子进行命名时,选取负荷系数较大的自变量作为代表变量,命名结果见表4。

第一个公因子基本上反映了物流企业资产、盈利方面的信息,可以解释为企业的资本规模能力;第二个公因子基本上集中反映了企业资产周转率的信息,可以解释为物流企业的经营、运作能力;第三个公因子主要集中了企业的负债信息,可以解释为物流企业的负债情况。

(三)因子得分情况

在物流企业财务能力综合评价体系中,将正交因子解的转置矩阵与变量相关系数的逆矩阵相乘,便得到各个因子得分系数,进而建立因子得分模型。再将原始指标值代入因子得分模型,得到每个样本的主因子得分。见表5。

进一步,由回归法估计得出各因子得分,再以各因子方差贡献率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可以得到各类物流企业的综合得分情况。在此基础上,对物流业的综合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本文侧重点在于从不同因子的特性、得分情况来展开评价,故省去综合得分计算环节。

(四)宁波物流业发展水平的综合分析

根据各类物流企业各因子的得分情况,绘制各类物流企业因子得分示意图,见图1。

图1 各类物流企业因子得分分布图

由图1可知,在规模能力因子上得分为正值的是水上运输业和仓储业,显示这两类物流企业在资产规模上高于物流业总体平均水平,其中水上运输业最高;其余6类物流企业的资产规模则低于物流业总体平均水平,装卸搬运类物流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最低。资产营运能力因子上,得分为正值的是邮政业和运输业,显示这两类物流企业运用资产赚取收入和利润的能力要高于物流业总体平均水平,其中邮政业最高;其余6类物流企业的资产营运能力则低于物流业总体平均水平,其中装卸搬运类、铁路运输服务类企业的资产营运盈利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幅度均比较大。在负债因子上,仓储类物流企业的负债因子得分最高,显示此类物流企业的负债经营的程度远高于物流业总体平均水平;负债因子上得分最低的是装卸搬运业,显示此类物流企业负债经营的程度较低,财务杠杆作用非常有限。

为了深入挖掘因子内涵信息,本文对因子加以组合进行交叉分析。根据各类物流企业数量的多寡,重点选择物流企业数量较多的仓储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运输等4类物流企业进行分析。以规模因子得分为横坐标,营运因子得分为纵坐标绘制四类物流企业的散点图。运输类物流企业规模小于物流业总体规模水平,但资产营运盈利能力却最为突出。仓储类物流企业的营运盈利能力因子得分为最低。见图2。

从图3可见仓储类物流企业在整个行业的资产负债水平最高,但营运盈利能力水平最低。运输类企业拥有较高的负债经营水平,相应的资产营运盈利能力也是最高的。水上运输业两个因子的得分均为负值,但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幅度不大。道路运输企业营运盈利能力接近行业总体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则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评价结果和建议

第一,仓储类物流企业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远远高于物流业平均水平,资产营运盈利能力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仓储企业由于举债水平较高,导致较高的利息负担;同时,仓储企业的营业税率高于运输类物流企业,加之土地使用税税负等,使得仓储企业税负较重,进一步挤压了利润空间,导致仓储业利润率低下。较低的资产周转率表明仓储业利用资产赚取收入的能力偏低,从仓储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仓库利用率偏低,仓储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等问题。

在发展策略上,此类物流企业应积极转变盈利模式,在传统仓储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仓储增值业务,提高服务的附加值,满足客户多元化物流服务需求。从促进仓储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政府需要从改善仓储业发展的软环境入手,如适当优惠的财税政策等,加大对仓储业的扶持力度。

第二,道路运输业主体是以从事公路运输业务为主的企业。此类运输企业在资产营运因子上的得分接近物流业平均水平,负债因子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规模因子略低于物流业平均水平。运输行业壁垒较低,行业竞争激烈,传统的运输服务具有标准化的特征,很容易被复制,物流企业依靠常规运输服务取得的竞争优势不易保持。在发展战略方面,应强化运输企业的专业化优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配套物流服务,在整个物流业的集疏运网络中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对接,提高融入供应链的效率,打造和提升运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水上运输类物流企业的负债因子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营运能力低于物流业总体平均水平,显示此类物流企业资金实力较强,较低的资产负债率以及资产运作能力,在经营特征上趋于保守。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资产规模因子得分,显示这一行业的资金准入门槛相对较高。水上运输类物流企业的竞争环境相对缓和,但因此也导致了资产的运作水平较为落后。庞大的资产基数,若能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则会导致大规模的收入、利润流入。在发展策略上,此类物流企业应着眼于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作效率。相应地,应转变发展方式,由传统的水上运输服务,向现代的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型。政府则当积极促进航运服务业如航运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业的形成和集聚,推动航运企业转型提升。

第四,运输业的经济主体主要指货代企业和船代企业。从分析结果来看,运输业的发展最具活力。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资产营运能力,以及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显示此类物流企业运作灵活、活跃,有效地利用了财务杠杆的作用。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资产规模,显示这一类物流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降低了行业进入壁垒。宁波以港口物流为特色的物流业态,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国际、国内货代企业和船代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货代企业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才能立足市场,从而此类物流企业资产运作水平相对较高。

从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运输类物流企业自身应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与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巩固现有客户群并力争拓展新客户。为此,企业应注重差别化服务,在传统服务的基础上,注意向客户渗透增值服务,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增加客户转换货代服务商的成本,从而巩固客户群。从行业发展来看,运输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政府在宏观管理上,应注重规范竞争环境。竞争环境是物流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尤其是环境的稳定性、规范化将影响企业的发展方向。竞争环境不规范有行业内在的原因,比如服务的差异化程度低,企业核心竞争力缺失等。若能辅以有力的外部政策,依靠相关的政策规范,则可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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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 宁,刘 亮.汽车企业竞争力评价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0(7):49-54.

[3] 黄荣顺,揭筱纹,王 亮.四川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竞争力评价——基于主成分因子分析法的实证研究[J].软科学,2009(12):141-144.

[4] 薛 薇.基于SPSS的数据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59-372.

[5] 高 粱.基于因子分析法的中国港口与物流行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J].物流科技,2008(12):133-137.

[6] 耿云江,李 倩.因子分析模型在评价企业综合竞争力中的应用[J].辽宁大学学报,2008(2):162-165.

Factor Analysis Evaluation of Logistics Enterprise's Competitive Power

——A Case Study of Ningbo

GAO Xiao-hong,HU Hai-hong

(School of Navigation,Ningbo University,Ningbo 315211,Zhejiang,China)

第8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关键词:云模型;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郑州市

1.引言

目前,物流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在国际上拥有越来越高的地位,其发展程度也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现代物流不仅具有支持企业充分挖掘第三利润源的能力,还能帮助企业提高其服务水平,进而能够大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城市的角度分析,地区内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和流动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关键。人流、商品流、资本流等各种生产要素聚集在一起的规模化经济构成了城市经济。为了达到商品扩散的目的,城市需要合理的物流作保障,否则商品无法正常流通会造成堆积,不仅严重损害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还会阻断经济运转。总的来说,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发达的物流系统,目前,大力发展物流产业、打造物流产业集群是国内外许多核心城市重要的战略选择[]。

2009年3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并提出了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促进物流产业集聚,提高城市物流发展水平。物流节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青岛、济南、上海、南京、宁波、杭州、厦门、广州、深圳、郑州、武汉、重庆、成都、南宁、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共21个城市[]。

近年来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虽然许多学者对物流产业集群进行了研究。但是主要是集中在理论方面,只是对物流产业集群的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创新机制、竞争优势及与区域经济关系方面的研究[][]。少数学者对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进行研究,运用的方法一般有:主成分分析法、区位熵法、偏离份额分析法和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然而这些研究大多是在确定性条件下进行的,或者对于具有随机性、模糊性的指标变量,其取值往往是凭经验或感觉给定的。事实上,指标变量取值往往是随机性与模糊性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这就对项目评价与测算方法造成了极大地困扰。因此当前继续采用先进的竞争力评价方法应用于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研究中。而将云模型应用到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评价研究中,不仅能克服评价指标权重的主观性,而且克服了评价指标的模糊性和随机性,实现定性与定量指标之间的转化,使整个综合评判方法更具有说服力,使综合评判结果更贴近人们的思想[]。因此,本文在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中选取郑州市对研究对象,运用云模型的竞争力评价方法对其城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进行评价,从中找出郑州市物流发展的特点及优劣势,进而为郑州市物流的发展提出更有效的改善措施和建议,也给实际物流管理部门与企业提供相应科学依据。同时该方法还可扩展到其他节点城市,为之后进一步对其他节点城市的研究提供思路。

2.云模型相关概念

云模型是用语言值表示的某个定性概念与其定量表示之间的不确定转换模型,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随机性和模糊性两个方面。李德毅院士首次在文献中系统化地提出了云模型的基本概念,它是实现定性和定量转换的有效工具。

2.1 云的定义及数字特征

定义1 假设 是一个由精确数值表示的定量论域, 是 空间上的定性概念,如果对于元素 ,且 是定性概念C的一次随机实现,则存在一个稳定倾向的随机数 ,称为 对 的隶属度,即 , , ,则定性概念 从论域 到区间 的映射在数域空间的分布,称为隶属云,简称云,每一个 称为一个云滴[]。

定义2 设 是一个用精确数值表示的定量论域, 是 上的定性概念,若元素 ,且 是定性概念 的一次随机实现,若云滴 满足 , ,对于定性概念 的确定度满足: ,则称 在论域 上的分布 为正态云[]。

定义3 两朵云进行综合生成一朵新的高层次概念的云称为综合云,即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类型语言值向更高层次的概念语言综合[]。以 和 表示论域中的两个语言的基云,则由两个基云构成的综合云的算法可以表示为:

云通过数字特征――期望 ,熵 和超熵 ,来实现模糊性和随机性的集成,描绘出众多云滴构成的云图,不仅反映了定性概念的定量特性,而且为定性、定量结合的信息处理提供了有力手段,表1是云的数字特征的概念和特点。

2.2 云发生器及云的运算法则

云发生器是实现定性和定量信息之间转换的工具,是生成云的一种算法,主要包括正向云发生器、逆向云发生器以及条件云发生器。正向云发生器和逆向云发生器是云模型中两个最基本的算法。正向云发生器是通过输入3个云模型的数字特征形成合乎条件的云滴的过程,从而将一个定性概念通过不确定性转换模型定量地表示出来。逆向云发生器则是将一定数量的精确数值有效转换为恰当的定性概念值,即云模型的数字特征,它是从定量到定性的映射[]。正向云发生器和逆向云发生器相结合,可以实现定性与定量之间的有效转换。一维正向云发生器的算法如表2所示。

3.基于云模型的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研究

3.1 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概念

物流产业虽然已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产业之一,但是国内外对物流产业的

概念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中国现代物流大全》指出,“物流产业是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业生产、商业批发零售和第三方仓储运输及综合物流企业为实现商品的实移所形成的产业”[]。基于对物流内涵和本质的理解,本文将物流产业定义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中逐渐形成的,以满足顾客的需求为目的,利用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新型的仓储设备、现代化的配送中心和互联网等,共同实现物品及相关的支持和信息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流动所形成的一群企业组合。现代物流产业集群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对物流产业集群定义的界定尚处于探索阶段。国内关于物流产业集群的定义主要有:章建新(2007)指出“物流产业集群是指在一个区域地理环境中,聚集着功能不同的物流企业,依靠地理和区域经济的优势,将运输、仓储、货物进出口、物流加工与配送及信息处理有机集成,形成物流产业链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本文认为物流产业集群是聚集在特定区域内的物流企业及其它相关企业和组织,以物流网络为依托,通过有序的分工和合作,开展物流服务,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的经济形态。物流产业竞争力是指某一区域内的物流产业所具有竞争力,包括市场占有率高、利润率高、产业规模大等等。物流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仅仅包括物流产业的发展,还包括产业集群发展所需要的经济资源要素、完善的基础设施、发达的信息水平支持和对优秀人才的需求等等。物流业集群的竞争力应该包括物流经济基础竞争力、物流产业规模竞争力、物流信息水平竞争力、物流人力资源竞争力和物流服务需求竞争力等等。

3.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物流产业集群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业化和服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是一个新兴和复杂的系统。全面综合的评价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可以有效的促进和引导物流产业集群的发展。

影响区域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因素有很多,本文在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区域物流的发展特点及相关文献,本文从物流经济基础、物流产业规模、物流信息水平、物流人力资源和物流服务需求等五个层面来确定郑州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指标。见表5。

3.3 云模型的综合评价步骤

3.3.1 评价对象、评价因素和评语集

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是本文的最终评价对象,用 来表示,随之建立基本指标和要素指标因素集,基本指标作为第一层,其因素集为: ;要素指标作为最低一层,其因素集为: , , , 以及 。见表5。

确定了影响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各个指标因素,进而针对这些指标因素做出评价,形成评价集。评价集采用五星标度法,即评价集V={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对应的定性语言值范围为 。在此,基于这样的心理学假设:专家评判时对于1、3、5、7、9这样确定的五个等级判断相对容易些,对于介于它们二者之间的语言值判断相对困难些。因此本文采取基于黄金分割的模型驱动法设定标准云模型。该模型将给定的属性看做语言变量,对应每个语言表两用云模型来表达语言值,通常取奇数个云,越远离域论中心的云的熵和超熵越大,接近离域论中心的云的熵和超熵越小,相邻云的熵和超熵中较小者是较大者的0.618倍。

标准云模型在评判中相当于标尺,在求得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最终结果后,与标准云进行对比,由此判断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水平[7],本文中设定竞争力评价集V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的云模型如表4所示:

3.3.2 确定权重

为了降低在权重专家赋值的主观性,本文将尝试采用云权重,结合各个指标的专家打分进行运算[]。在云权重的确定这一问题中,运用德尔菲法邀请专家对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各个要素指标进行细化权衡,给予相应分数,得到郑州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水平判断矩阵 和 对应的云权重。

本文权重范围值为(0-1),其中(0-0.2)表示该指标不重要;(0.2-0.4)表示该指标一般重要;(0.4-0.6)表示该指标重要;(0.6-0.8)表示该指标较重要;(0.8-1.0)表示该指标非常重要。由于本文涉及的要素指标项过多及篇幅所限,对云权重的德尔菲法打分不一一列举。根据专家打分结果,根据逆向云发生器计算公式,计算出 要素指标相对于基本指标的云权重,同理再计算出基本指标相对于综合指标的云权重。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

3.3.3 云模型的评价值的确定及综合评价

(1)物流经济基础

给定15位专家参加评判,每位专家对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和GDP长率三项要素指标给出评价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将所有专家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利用逆向发生器云算法计算出反应定性概念的的数字特征 ,再利用正向云发生器算法即可得到每个属性的实际云模型。汇总15位专家的打分如下:

根据逆向云发生器算法,计算可得物流经济基础项下要素指标的综合云模型如表7所示:

根据定义3,求得地区生产总值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人均GDP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GDP增长率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结合上一节得出的相应云权重分别为 , , 。根据云的运算法则,可得物流经济基础这一基本指标的最终云模型为 。

(2)物流产业规模

同上选取15位专家对物流产业规模项下的要素指标进行评价,由于篇幅限制打分情况不在文中一一展示。根据(1)中步骤,可求得货运总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公路货运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铁路货运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航空货运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结合上一节得出的相应云权重分别为 , , , 。同理根据云的运算法则,得物流产业规模这一基本指标的最终云模型为 。

(3)物流信息水平

同上,求得国际互联网用户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邮电业务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固定电话用户量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结合上一节得出的相应云权重分别为 , , 。同理,物流信息水平这一基本指标的最终云模型为 。

(4)物流人力资源

通过15位专家对物流人力资源项下的要素指标进行打分评价,随后计算可得全社会从业人员数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数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结合上一节得出的相应云权重分别为 , 。可得物流人力资源这一基本指标的最终云模型为 。

(5)物流服务需求

通过计算可得农业总产值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工业增加值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进出口总额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第三产业增加值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固定资产投资对应的评价云模型为 。结合上一节得出的相应云权重分别为 , , , , , 。得物流服务需求这一基本指标的最终云模型为 。

根据上述五个步骤,综合五项基本指标的云参数后可得到总目标的综合评价云模型为 。参照评语集对应的云模型可知,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的云模型 ,接近于评语集“较好”对应的云模型 。正向云发生器给出图2的可视结果也几乎于云模型 重叠,所以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处于“较好”水平。

4.结果分析

根据评价结果,可知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水平尚可。 反应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水平的得分,最高的是物流产业规模, ,紧接着是物流经济基础 、物流人力资源 、物流产业规模 ,最低的是物流服务需求 ,说明物流服务需求阻碍了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水平的提升,所以,提高三大产业的综合实力,加强进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对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提升有重要意义。 表示专家打分的离散性,物流产业规模的云的 ,物流人力资源的云的 。反应专家在物流产业规模和物流人力资源综合理解上的差异,反映专家面对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的物流产业规模和物流人力资源上持有不同看法,对物流产业规模所持态度基本一致,对物流人力资源所持态度有分歧,这表明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的五项基本评价指标在物流人力资源方面专家态度存在分歧,应加强管理。

5.结论

通过构建城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云模型来分析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水平进行评价,根据结果可看出郑州市作为物流节点城市其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尚可,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所以,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5.1 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经济方式转变

郑州市作为一个新兴的中部内陆城市,经济基础相对较弱,特别在改革开放以后,相比东部沿海城市来讲,中部地区缺乏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发展较为缓慢,逐渐与东部沿海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拉开差距。郑州市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向集约型转变,加快自身产业升级,制定刺激内需和优惠的相关外贸政策,提高居民消费需求能力,增强本区产品在国内外的竞争力,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最终提高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5.2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物流业作为服务业,其发展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第一产业能为物流发展提供仓储中的辅助设施,第二产业为物流产业发展提供装卸工具、仓库以及通讯和电脑设备等。第三产业物流产业发展提供信息管理、邮电通讯等相关社会服务。目前郑州市应不断增加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促进物流产业集群发展。

5.3 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及配套物流通道体系的建设

郑州市作为全国交通要塞,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连接中心城市和地方乡镇的高速公路网,如连霍,京广高速路等。加强修建货源地和物流集散区附近的公路,优化收费政策,同时优化公路运输枢纽货运站的建设,促进产业园区之间的有效对接。其次,铁路部门要扩展铁路网的覆盖面积,大力修建铁路货运专线,提高铁路货运的运输效率。还要加快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完善机场相关配套服务体系。

5.4 提升物流信息化的建设水平和规范程度

郑州市物流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提升不能离开物流信息化的高水平建设,应着重构建面向公众服务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这样可以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物流全过程的在线管控。完善物流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制定规范、统一的物流标准有助于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同时还要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物流综合管理系统,不仅能使物流各网络节点间做到无缝对接,还能加强政府监管,从而提高物流效率。

5.5 提升物流人才培养力度

人才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应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培养高品质人才。河南211及985院校起带头作用,增加高水平物流专业教师,创造优质物流学习氛围,建立更多的模拟物流实验室。同时促进行业内知识、技术的学习、传播和运用,提高行业内的整体技术水平。此外,要全方位普及物流产业集群相关知识,制定相关政策并进行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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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竞价转正总结范文

上海地铁从2005年起着手发展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即“地铁建设+房地产开发”结合的综合开发项目。随着轨道交通网络化、规模化建设运营,地铁上盖综合开发在多年的摸索和实践中逐步明确了地铁公司“土地一级半开发”的模式。可理解为:上海地铁公司把握房地产二级市场链条中规划设计、土地获取阶段前端环节,重在发挥地铁建设与物业开发前期工作和同步规划过程中的协调优势和专业特长,然后充分依托国际级知名企业在市场、营销及品牌等方面的合作优势,规避开发项目在市场拓展、施工、房地产销售等产业链后端环节中的高风险,达到共赢局面。

“土地一级半开发”模式,可以发挥地铁公司在地铁建设和土地获取方面的优势,但对于房地产后期施工、拓展、营销、销售等环节需要相对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参与。由于现行土地招拍挂政策不允许地铁公司进行土地买卖,如何保障地铁公司的前期开发利益同时又合理规避政策和经营风险?上海地铁公司创新思考出一种新模式:即合作开发模式。这主要是指在地铁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吸引有实力的合作伙伴。

二、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项目股权转让案例

针对地铁公司选择合作伙伴的初衷,以下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上海地铁某综合开发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案例,介绍创新的股权转让操作模式。

上海某地铁停车场用地由地铁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注入其全资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TY公司”)。因该块土地投资规模较大,开发形态丰富,且拟打造为地铁停车场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地铁公司深感综合性商业地产的开发和经营并非自身长项,作为单一股东在开发资金和后续开发经营经验等方面都“独木难撑”,故从战略角度出发,决定采用转让TY公司50%股权的方式,引进一家资金实力雄厚、开发建设业绩优良、商业地产招商经验丰富,且能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合作伙伴。

TY公司作为国有企业,50%股权转让必须参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过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相关程序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场交易。由于本次TY公司50%股权转让后,地铁公司仍为存续股东,将与合作伙伴共同经营,故地铁公司转让50%股权时并不能以报价为唯一的遴选条件,以规避因不理性竞价产生的后期经营风险。

因此,地铁公司先通过交易所公开公布相关评价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开发业绩、财务状况、为本项目设计的规划方案及企业详细经营发展方案等较为严格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再参与“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最终以最高报价中标。

通过这次转让TY公司50%股权,地铁公司实现了超过50%的股权增值收益,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选择了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开发实力的知名开发商作为合作伙伴,共同打造地铁停车场综合开发项目。

三、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项目股权转让创新模式

(一)股权转让模式创新的出发点

在TY公司股权转让案例中,原股东地铁公司并非将TY公司100%的整体股权全部转让后全身而退,而是既作为50%股权的出让方,又作为保留50%股权的存续股东,通过此种方式引进合作伙伴。由于TY公司权益下拥有优质资产,且原股东方希望由合作伙伴实际操盘TY公司,即未来的受让方实质将以50%的出资比例享有TY公司的实际经营运作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纯依靠价格博弈,意向受让方很可能不惜代价博取股权,并因此打乱后续的经营资金链,从而影响TY公司合资经营后的综合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资金链断裂而致项目烂尾。

基于此考虑,针对TY公司股权转让,地铁公司结合近年股权交易项目的操作经验,与产权交易所和国有产权管理机构共同探讨形成在国有产权交易基本规则基础上的模式创新,即将基本规则流程中对意向受让人的资格预审功能做了扩大和完善,改变了以往仅对意向受让人主体资格、营业资质、资产规模等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的方式,转而采用对意向受让人资格评标的预审方式。

(二)股权转让创新模式的解析

通过案例可以看出,该模式将股权转让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即资格预审阶段和竞价阶段。

1.资格预审阶段:公开披露资格预审标准,专家对意向受让方打分

(1)公开披露对意向受让方的业绩、经验及项目方案等资格预审标准

出让方在交易所公开TY公司50%股权出让信息时,详尽披露了TY公司及其所拥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权属、规划指标、其他可能的潜在费用等。同时明示了对意向受让方开发业绩和经营经验、运作本项目的设计和企划方案以及财务预算方案的量化资格确认标准,包括:第一,意向受让人的商业地产开发业绩,必须提交经律师出具《律师函》确认规模数量的书面文件;第二,意向受让人为本项目制作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定位、业态构成、建设规模、容积率等与信息披露的各主要指标的契合程度,必须提供总平面图,鸟瞰图,正常视点效果图,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等主要图纸;第三,意向受让人为本项目编制的详细《全面预算方案》,必须提供与经营定位和筹划相符合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及股权价值指标测算的过程文件。公布上述标准时,出让方也公开了根据相应标准制定的打分细则及通过资格预审的分数线。

(2)法律、规划建筑、财务三方专家综合评审打分

挂牌信息公告期满后,由交易所出面组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律、规划建筑、财务三个专业的相关专家,根据出让方挂牌时公布的资格确认标准和方法,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法律专家主要对意向受让方递交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完善程度、与出让条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核,并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商业地产开发业绩予以确认;规划建筑专家主要根据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为TY公司度身定制《规划设计方案》评价项目的方案设计、业态定位等与规划指标的吻合度及合理性;而财务专家主要核算全面预算方案编制过程是否符合逻辑,以及股权价值和其他核心指标测算是否符合预期投资收益目标。

三方专家根据各自的评判给出具体分数,将定性指标以定量方式表现,各方专家的评审分数最终由交易所专职人员进行汇总和排序,按事先公布的分数线遴选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

整个综合评审打分过程在交易所规定的场所封闭进行,评审期间打分专家均不得与外界联系,且评审全程由国资委相关管理部门派员监督,直观而透明的资格预审,确保了第一轮入围的意向受让方既满足出让方的高标准,又没有特别的排他性。

2.竞价阶段:采用“一次报价”方式,价高者得

完成了意向受让方资格预审,入围的潜在竞价者之间的竞争则锁定在了投标价格上。面对“多次报价”和“一次报价”两种竞价方式,出让方地铁公司做出的选择是“一次报价”。原因基于“多次报价”等类似拍卖方式在规定的竞价时间段内,竞拍者轮流报价,气氛紧张,很容易造成不理性竞价或恶意竞价,违背了出让方希望合理报价的初衷。

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提高了对竞买人报价的要求,竞买人必须真实充分地对拟收购的股权进行价值分析,也必须对竞争对手进行竞买心理和报价的判断,基于此,真正有意向的竞买人报价则会在相对合理的前提下取高位进行投标。

最终地铁公司在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的开标会中,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者中标,顺利完成出让既定目标。本次股权转让的最后中标方,报价处于预期的合理区间范围内,中标方本身也是比较值得信赖和有实力的开发商。

四、轨道交通综合开发项目股权转让创新模式的意义

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股权转让是国有产权转让的必经程序,但大部分国有企业多是为了退出对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利用产权交易所这个平台广而告之,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一次性的转让收益。这种前提下,出让方自然希望参与竞买的潜在对象越多越有利,竞拍的价格越高越好。

但作为地铁公司,参与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的初衷是希望打造品质优良的房地产综合项目,并持续稳定经营,以此作为拓展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因此,地铁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更为重要的目的是招商引资,希望能够采用符合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方法,寻找到能够共同经营和打造优质项目的合作方。

(一)新的股权转让模式有利于引进优质合作伙伴

鉴于上海地铁公司所操作的股权转让项目均是涉及地铁上盖的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地铁公司作为出让方同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对股权转让的过程都甚为慎重。案例介绍的股权转让模式则是地铁公司作为国有出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共同探讨,结合自身需求特点和多年股权转让的实践,在以往采用的传统模式基础上总结提升所形成的成果。将原有资格审核步骤的功能进行拓展扩充,赋予它更为丰富的职能,通过资格预审阶段的专业评价,将一批只有资金,企图通过股权交易方式炒卖地皮的开发商屏蔽在外。新的股权转让模式一方面规避了形形、良莠不齐的社会开发商对不可多得的轨道交通房地产项目的恶意竞争,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确保了真正入围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在企业背景、开发业绩、管理能力、招商经验、经营理念等方面的资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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