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和谐人际关系论文精选(九篇)

和谐人际关系论文

第1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际私法;和谐观;和谐世界;法律价值

一、从“和谐”观到“和谐世界”

(一)和谐:中国传统法的价值精髓

现代汉语上,“和”字有不下20种含义,但主要的意思仍然是:和谐、协调;结束战争或争执。而“谐”的主要意思则是:调和;合。可见,当“和”与“谐”二字合在一起时,都表示一种协调的状态,并通过同义的反复又强化了这一状态。和谐,是人类共同的原始思维。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是西方和谐思想的最早提出者,然而,西方正视冲突、强调权利的文化特点并没有使和谐成为西方文明中的主流话语。相反,作为东方文明的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很早就孕育了比较成熟的和谐理念,并逐渐发展为中国传统法的主流话语,成为一种最高的理想价值。“和谐”在中国传统法中的核心涵义有三个,即“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和“贵和持中”。《易经》中就已经出现了和谐的思维,《尚书》、《周礼》中也有许多关于“执中”的观念。从儒家德治观的“天人合一”、“敬天保民”、“贵和持中”等和谐思想到“亲亲”、“尊尊”礼法融合的和谐精神;从“慎刑”的和谐制度设计到“无讼”的和谐程序保障,中国传统法中无不体现着"和谐"的价值观念,并将其贯穿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所追求的乃是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向往无争无讼的“大同社会”。中国传统法的传承,均以和谐作为价值追求的首要目标。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和谐”价值是普适的,其内涵之丰富已经远远超过了人与人之间的范畴,其设计的人与自然的协调观,是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闪光点。

(二)“和谐世界”理念与“和谐”价值观

“和谐世界”,是纯“中国式”产物,是对传统“和谐”观的继承和发扬。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了“和谐世界”的理念,这是以中国传统的“和谐”价值观为基础,并结合新的国际形势做出的外交宣言。“和谐世界”,应该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有序的世界,和平的世界,合作的世界,互利的世界,共赢的世界,发展的世界。在新的形势下,"和谐世界"理念为国际社会在追求正义的同时兼顾和平与友善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国际社会在寻求发展的同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提供了规则保障。“和谐世界”与“和谐”有联系也有区别。“和谐世界”是“和谐”价值的一个发展形态,或者是一个未来的存在状态,其核心也是“和谐”,但却扩大了其内涵和外延。“和谐世界”是对一个理想、一个美好愿景的勾画,这幅图景是源自对“和谐”价值的不断追求,是在将传统和谐观继承和发扬基础上最终达到的目标。“和谐世界”本身并不构成一种价值,而“和谐”却可成为法的价值追求,指导法的制定和运作。从这个意义上看,和谐世界已经与传统法文化价值上的主张“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的和谐观有所差别。因此,这里探讨的是“和谐”,而不是“和谐世界”如何作为国际私法的价值而存在。国际私法中如若包含了“和谐”这一基本价值,那么离所追求的“和谐世界”也就不远了,“世界和谐”的法治图景就更可以期待了。

二、国际私法理论中“和谐”价值的缺失

(一)从国际私法理论沿革中找寻“和谐”

国际私法理论沿革,自然始于学说。从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到胡伯的“国际礼让说”,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到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这一国际私法的学说发展史遵循的共同理念是:“兼顾各方,解决冲突”,即以解决矛盾冲突为其根本价值追求。法则区别说中的“平等”和国际礼让说中的“礼让”,都是从国际政治的角度出发,是以国家为本位进行思考的,其核心都是“权力”,而不是“和谐”。本座说和最密切联系说,都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以利益权衡、利益协调为本的,其核心是“协调”,也不是“和谐”,不曾体现与中国传统法上“和谐”价值一样的理念追求。

从国际私法渊源史来看,似乎也难觅“和谐”价值的踪迹。在近代和当代,国际私法的立法史总体上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以欧洲大陆国际私法法典为代表的,体现建构理性和分析主义法哲学观的诸多成文法,它们追求冲突规范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在国际私法的萌芽期,以《罗马法大全》为代表的“万民法”,以为所有民族或全人类共享为特征,看似“和谐”,但实际上关于适用外国法的问题,几乎只字未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的“万民法”不能作为国际私法的开端,这个“和谐”价值也不应算在国际私法的头上。而欧洲大陆国际私法法典充分保障了法的安全价值,即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可预见性和一致性,代表了反映在明确、平等、可预见的法律规则中的社会利益。因此,无论是《德国国际私法》还是《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欧洲大陆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发展模式,更多的是体现“安全”,而非“和谐”。第二类是以美国《冲突法重述》为代表的,根植于普通法系的国际私法诸法典,它们是一种对演进理性和实用主义法哲学观的反映,强调法律的不确定性以及法官在法律适用上的灵活性。这种特殊的法律适用形式,注重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外在形式与内容组织的有机统一,在追求法律开放性和灵活性的同时,体现了法律的秩序价值,看来也与“和谐”无关。比如英国的国际习惯私法,则是轻视理想、注重实效,它的力量在于法律管辖和适用的有效性。因而,作为成文法制定基础的价值因素,“和谐”价值是不可能出现在英国习惯法中的。

(二)从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中寻找"和谐"

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是国际私法中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内容,其主要组成部分是冲突规范。当国际私法调整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就要涉及适用外国法,但适用外国法往往又会给内国带来不利或不便,于是各国就从各方面限制冲突规范的效力,从而在国际私法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包括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等。识别,是对事实的定性,归类行为和程序。外国法查明是对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的确定,也是一种确认行为。这两项制度的价值都在于保证法律适用的明确性和准确性。其中对无法查明外国法解决办法的规定,也是对判决公平合理性的保障。反致制度的确立,其价值意义是能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更好地维护内国的利益,不但有利于实现判决结果个案的确定性,体现形式公正价值;而且有利于实现个案的合理公正,体现实质正义价值。法律规避制度的宗旨也在于维护本国法律的权威和利益,保证判决结果的公正。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实际是一种例外规定,是一项拒绝适用外国法律的法定理由。其价值意义当然在于维护本国利益。由此可见,国际私法各基本制度中先有传统“和谐”价值的踪迹,而是将稳定、安全、正义、公正、既得利益等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价值追求。这种现象,与西方特有的法律文化思想相连,也与整个国际法基本价值构建中的缺陷相关。

三、国际私法理论中“和谐”价值缺失的原因

(一)中西方法律文化的相异

说国际私法是“西方的”,某种程度上是对的。从国际私法的产生、发展及制度体系来看,基本上是西方法律文化思想的表征和贡献。可以说,西方国际私法的发展史对于国际私法理论的影响是巨大的,以至于现在一提到国际私法,首先想到和接触到的知识都是以此为蓝本的。因而,在西方法律文化熏染下的国际私法,必定也深深烙下了西方特有的文化印记。中西方思维方式和法律文化传统的不同,使他们走上了不同的法制道路。中华民族习惯于整体性思维,追求事物的系统性,强调对事物的整体感受而不愿做单一的深究。这种思维方式又与“天人合一”的价值观相互依存,由此决定了中国人对自然态度是多情的、感性的、欣赏的,而不是无情的、分析的、征服的。而西方文化习惯于哲学分析的思维,在价值观上强调“主体性”,使人摆脱自然的束缚,刺激自由精神的发展,法律被奉为至上权威。在西方人的头脑中,可能从未出现过“和谐”这样的字眼,他们更多的是强调“正义”、“平等”和“权利”。在分析性思维与"主体性"原则的共同观照下,法律所体现的形式正义与情理所体现的实质正义,是分开来对待的。西方自始至终不存在这样一种视“和谐”为最高价值的意识,反映在法制发展史上,就是法的基本价值的缺漏。由此,国际私法的理论发展必然也遵循这样一种轨迹,它所秉持的价值是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中彰显的“公平、正义和平等”理念;它所缺少的也正是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精髓的“和谐”价值。

(二)国际法基本价值体系的缺陷

在国际法基本价值体系的构建上,历来有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是,国际法价值构建只是建立在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工具”基础上的,“法”本身已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反应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权力”与“发展”才是最终所追求的。另一种是,倡导国际法是独立的“法”,主张国际法的独立价值的观点,如康德将“和平”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价值,菲德罗斯以和平、善意、善邻、容恕、人类共同幸福为国际法的主要价值,亨金相信,国际法试图促进以下价值:国家独立、国家平等、国家自治、国家的不可干涉性、国家所认同的国家利益,博德曼看来,国际法的基本价值是与和平。目前,在国际法领域尚没有构建起普遍、符合自然法的基本价值,这与国际社会缺乏权威,难以整合不同国家的主观分歧是有关的。但一些普遍适用的基本价值原则,如正义、公平、平等、善意等还是存在的,也被国家和国际社会所共同承认。这些价值,确实反映了国际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需要坚持的。然而,国际社会是出于不断的演进和变化过程中的,受西方法律文化影响颇深的国际法价值在“和谐”观念上存在疏漏,这种缺失在新形势下特别突出、特别危险:一方面使得失去现实制约的超级大国,逐渐习惯于按照自己的利益解释“正义”与“和平”,与之价值观相同则拉拢袒护,与之价值观不同则提防遏制,使得国际社会难以实现真正的正义。另一方面会使整个人类陷入巨大的全球环境危机之中。相比之下,源自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和谐”价值具有善于包容的特点,其强调的人与人、人与环境的融合也正迎合了当今国际社会的大背景,同时也为国际法的价值构建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进而会影响到作为国际法分支的国际私法的价值体系的构建。

四、国际私法理论中“和谐”价值的融入

(一)国际私法应以“和谐”为应然价值追求

无论在国际舞台上还是在各国的内部事务中,法律的目的都是要起到一种制度性手段的作用,来促进内国和世界的“和谐”。众所周知,国际私法又称“冲突法”,字面意思就是“解决冲突的法律”,那么某种程度上说,国际私法的中心任务就是“解决冲突”。国际私法是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基本法,而国际民商事关系是最基本的国际关系,国际民商事交往是国家间交往的主要内容,因此,国际私法力图在跨国或全世界范围内实现民商事交往的和谐,其通过规范和程序的建构而全力减少国际冲突,实质上是协调各国及其国民间的利益关系,出发点和目标都是谋求和实现“和谐”。因此,以解决法律冲突为基本功能的国际私法或冲突法,从一开始即包含着“和谐”的理念。国际私法的最终目标,是努力寻求判决的一致性,即无论诉讼在什么地方提起,判决总是一样的,这实际上就蕴含着某种“和谐”。法律价值要求每个国家在制定规则时都要考虑到这些规则将会怎样影响任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往来。国际私法的立法者必须记住一个社会的利益,这个社会既不是本国也不是他国或民族的,而是全体人类的社会。国际私法本身并不是国际的,但毫无疑问,它不应脱离国际思想而拟定。这个国际思想之一就是“和谐”。因而,将源自中国传统法的“和谐”价值与西方的正义、公平、平等、善意等价值相结合,来完善国际私法的价值体系,是对国际私法价值理念思考和认识的进步和升华。在承认传统国际私法价值目标的基础上,顺应全球化、一体化等世界发展趋势,融合中西方法律文化的精髓, 完善国际私法的价值体系构建,也是国际私法“现代性”的标志。“和谐世界”虽然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而且在独立国家存在的时期以内可能永远不能达到,但它却可以指导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在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下,在当今全球化进程和相互依赖程度越来越深的大背景中,国际私法更应该以建设和谐世界为追求目标,通过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研究等多方面的努力和探索,为缔造世界和谐的美好愿景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和谐”价值融入的界限

(1)中国传统法中视“和谐”为绝对的价值,为了达到和谐不惜牺牲正义、平等与公平原则,是不正确的。这种和谐观所导致的一味强调义务与服从,否认权利与自由;片面强调全局,否定个体利益的弊端,都是需要扬弃的。(2)传统的“和谐”观对于稳定的过分强调,实际上是僵化了和谐的内涵,束缚了社会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它忽视其他自然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使得国家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失败。就现代社会来说,在巨大的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的动力与压力面前,不能只讲和谐,还必须准确划分权利义务、公平解决争端、促进效率与优胜劣汰。因此,单纯鼓励“和而不同”绝不可能达到“无讼”的地步,在正义与公平受到极大威胁时,必须“争讼”。这就意味着,要在维护正义和保障公平的前提下,尽量促进和谐。(3)国际私法的诸多价值构成不是一盘散沙、各自为政,也不是简单重复、界限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层级、优先顺序的,从而构成一个辩证统一的价值体系。“和谐”这一价值,可以说处在国际私法价值体系的末级,不是因为它的“出身”,也不是因为它加入的晚,而完全是由于价值本身的固有属性,以及人们在实践中所一直遵循的事物发展规律和道德约束标准使然。“和谐”需要符合正义、公平、平等、善意、安全等更为重要的价值精神。

参 考 文 献

[1]孙光妍.《和谐:中国传统法不变的价值追求》.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12)

[2]吕岩峰.《和谐世界视域中的国际私法关照――以现代国际私法体系的构建为焦点》.载《法学》.2007:(8)

第2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和谐人际关系 构建 和谐社会

一、引言

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都一直把实现社会的平等、安定、和谐作为美好追求。在西方思想史上,从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的整个天是一个和谐、柏拉图的理想国,到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全世界和谐,都反映了人们对和谐美好社会的憧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字最早见之于金文,有关“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诸子百家争论不休,但对“和谐”却都心向往之、从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的“和为贵”、“和而不同”,到墨子的“兼相爱”、“爱无差”等,都表达了社会和谐的主张、“和谐”是中国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心和主题之一,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与核心概念。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

二、人际关系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追求社会和谐是人类美好愿望,是人类普遍信仰。

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当前我国社会日趋多样化发展,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的人际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

人是社会的人,人要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离不开邻里间的友好亲善、互相帮助,离不开同事之间的光明磊落、以诚相待。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社会,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就能形成巨大的合力,就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为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社会的稳定,需要人际关系的和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社会繁荣进步的标志。维护稳定,不是回避冲突,掩盖矛盾,而是要靠社会的法律制度,靠我们共同的道德力量,去化解与消除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已经出现或尚处于萌芽状态的不平衡、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在消除不和谐后建立新的和谐,推动社会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

三、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族和睦的社会。妥善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阶层和谐共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力图从政治、经济等制度上解决社会成员融洽相处的历史难题,尤其是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开展社会捐赠、邻里互助等方式,促进不同收入的群体相互理解、相互关爱,逐步缩小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妥善处理因利益协调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单位和谐的社会。单位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内部气氛不融洽、关系不协调、职工权益得不到维护、民主得不到保障,往往会影响人的情绪心理、才智贡献,甚至会影响到安定团结、工作开展等等。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和谐单位的建设。

四、人际关系和谐的实现途径

(一) 以社会的公平正义带动人际关系和谐。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首先社会的公平正义应为权利人格的平等,使每个社会成员的人格尊严能平等地得到正义的护佑,每个人都可以享有平等的权力、均等的机会和正义的司法,真正树立起人人平等的理念,使人人都能享有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 以完善制度建设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制度,无论是对于社会、对于国家、对于任何单位,都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是象征社会良好秩序的基础,社会相关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如:法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人际和谐环境,从而保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受教育、医疗、就业劳动创造的权利、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和接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要让家长为孩子上学而愁云满面、不要让百姓为生病没钱看病而痛哭流泪。政府管理部门更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表达机制,开辟多种亲民制度,使人民群众尽情表达自己的意愿。

(三)以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维系人际关系和谐。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需要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模式,道德的核心便是诚信与友爱。同时,道德属于人自身的一种内在精神力量,它表现为人的自觉和自律,使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人们内心信念,敦促人们自觉自愿按照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去行为的过程。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使社会呈现出人人文明礼貌、互尊互爱、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五、结语

道德与法治是构建和维系人际关系和谐的根本保证。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不讲信誉,坑蒙拐骗,甚至巧取豪夺,使得人际之间信誉度降低,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改革开放的任务越繁重,越要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用法律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因此,在“德治”与“法治”关系中,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关系。把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的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人际关系与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起来,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何英.构建和谐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J].考试周刊,2014,(7).

第3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和谐”的人文情怀和伦理追求在儒家伦理思想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儒家伦理所蕴含的和谐思想在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方面都有所体现。在古代,这一思想体系对于培育和塑造中华民族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天,儒家关于“和谐”的伦理意蕴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每一个民族和国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都会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伦理思想与文化传统。五千年来,中华民族以其独特的辩证思维和哲理智慧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伦理思想文化。其中,追求和倡导“和谐”便是中国古代伦理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毋庸置疑,对于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并且一直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的儒家思想来说,无论是从它所阐述的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抑或是从它所追求的个人内在修养,还是从它所倡导的人际交往伦理上来看,都无不渗透着“和谐”思想。因而,“和谐”的人文情怀和伦理追求成为儒家伦理思想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古代,这一伦理思想对于培育和塑造中华民族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天,儒家伦理思想的这种追求和实现“和谐”的伦理意蕴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样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儒家伦理所蕴含的和谐思想可以从4个方面来审视,即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自身的和谐。

一、人与人的和谐

人与人的和谐即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和谐。实现人与人之间在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和谐无疑是儒家伦理思想最重要的方面。儒家伦理思想的智慧首先在于它把人看作是处于社会联系中的人,从人与人的不同中求同,从对立中求统一。

儒家“人和”思想由来已久,它把“和”视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准则。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精神。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儒家文化重视建立融通的人际交往及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倡成己及人、宽和处世等贵和尚中的和谐友爱精神。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把“仁”作为自己哲学的核心范畴,“‘仁’学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伦理学说的根本。在《论语》中,谈到‘仁’的有58章,‘仁’字出现105个”。“仁”的本意就是指人与人之的相互关系,因而儒家的“仁学”就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学说。儒家把“仁”解释为“爱人”,孟子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阐明了对他人的关爱与尊重的意义,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际和谐。对于以“仁”为核心处理人际关系,孔子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条是“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最基本的要求,即是说不能把自己的要求强加于人,更不能把不希望加之于自己的要求加之于别人;另一条是“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进一步要求,即是说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要求发挥人的善性,要“善群”、“利群”、“乐群”,也就是要成己及人。从“忠恕之道”出发,儒家伦理思想又进一步提出了需要协调的5种人际关系,即父子关系、君臣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等,即所谓“五伦”,强调要以仁、义、礼、智、信、宽、勇、忠、恕、孝等伦理规范来实现人际关系和谐。儒家正是以“忠恕”之道为途径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而实现人际和谐的。

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交往会愈加频繁,人际关系也更加重要,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就必须借助于良好的人际关系。然而,在现代社会,伴随着人们个性化意识的觉醒和对物质利益的过度追求趋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现出冷漠和淡化的境况。人际关系的冷漠、甚至某种程度的紧张,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的全面发展,破坏了自身存在的人际交往生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而儒家强调“和”、“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己及人的思想,倡导仁爱、谅解和宽容,这对于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非常有益。因此,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宝贵财富,这些思想并不因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而失去生命力和合理性,其内涵与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所追求的新型人际关系有着一致之处。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活动的实践者,因而在“人和”基础上形成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儒家伦理思想认为人是一种“群”的存在,个人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群体息息相关,只有群体才能够保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只有把个体融入群体之中,才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正是基于此,许多学者曾指出,儒家伦理思想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本位的整体或群体主义思想。

从一定意义上看,公平正义构成个体与社会间关系的核心价值。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则是保持人与社会和谐的关键。儒家关于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思想,主旨就是在“民为邦本”的基础上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结构与体制,其主要思想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儒家伦理思想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是实现政治和谐,即统治者要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政治环境。儒家认为社会的稳定运行,在于统治者实行“王道”,即“保民而王”,行王道的核心在实施“仁政”。“仁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德政”,即“修德为政”和“以德治国”,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汉代贾谊则认为:“故君能为善,则吏必能为善矣。吏能为善,则民必能为善矣。故民之不善也,失之者吏也;故民之善者,吏之功也。故吏之不善也,失之者君也;故吏之善者,君之功也。”二是以民为本,即“民为邦本”的重民尊民亲民爱民思想。如荀子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孟子进一步指出:“民为贵,社租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为天子…...“。仁政”的这两方面思想是联系在一起的。

其次,儒家伦理思想将社会利益和谐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内容,核心在于“均贫富”。孟子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意思就是必须让百姓拥有固定的收入才能使社会变得稳定和谐。在财富分配方面,儒家强调“均”。孔子说:“有国有家者,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儒家反对“富者地连吁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两极分化现象,认为这是社会动荡的根源;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表现是社会“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即生产活动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社会生活要老有所终、皆有所养。这是一幅人无后顾之忧、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生活图景。

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伦理思想,把构建和睦和谐的人与社会关系、公平正义的社会政治环境,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协调的价值尺度。这些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在借鉴的同时,仍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儒家伦理思想的历史局限性,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封建性的因素,比如强调统治者对人民大众施行“仁政”,这仍然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上的。现代民主社会在吸收儒家这方面的思想时,应当进行现代转换,使其融入符合时展要求的现代价值观。比如公民权利义务观、政府的服务意识。因为在现代社会,政府、官员与公民不是臣与民、官与民的关系,而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要为公民利益服务,而公民也应该为社会尽责。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

儒家认为人生活在天、地之间,因而天、地、人之间就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并由此提出了以“天人合一”为核心思想的和谐生态伦理思想。

首先,儒家关于天、地、人之间辩证关系的观点反映了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朴素认识。例如,儒家关于“天地生万物”及“仁民爱物”、“物我相亲”的观点就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儒家在强调自然对人类影响的同时,提出了人也可以利用自然、影响自然。孟子就认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署不入口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只要充分地利用自然条件,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可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通往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其次,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天人合一”是其重要的一个命题。儒家早期的思想家虽没有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但不能说他们没有这种思想。张岱年先生就认为:“孟子没有直接提出‘天人合一’观念,但他的‘性夭同一’的观点是宋明理学中‘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渊源。”董仲舒认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并提出“天人感应”的理论。张载则明确提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朱熹也认为:“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于天地,即生此人,则又在天矣。”王阳明说:“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虽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内涵和旨意上远远超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范畴而指向人与世界关系的精神层面,但它本身所蕴涵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追求却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说,“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的精神构成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

在人类认识的发展史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绝对人类中心论、相对人类中心论等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到动物解放一权利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等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不断转换。虽然这其中也出现了对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统一关系的论证和认识,但却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人类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某种倾向,总是逃脱不了人与自然、人与世界关系的对立认识。在近代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受其影响,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都影响着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涵。儒家人文精神中“天时、地利、人和”、“天人合一”以及民胞物与、尽物之性的生态伦理观念里所闪现出的哲理与智慧为我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了廓清思维的烛照之光。它不仅有助于消解西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中的二元对立思想,而且还为我们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和谐统一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实践方法。儒家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思想给予我们的启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关系。一方面,人是具有主体精神的,可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另一方面,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不能违背自然固有的发展规律,应该注意保护和尊重自然,最终就可以做到“天人合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摒弃那种将人与自然绝然对立起来的思维模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辩证思维,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

四、人自身的和谐

注重修身在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儒家伦理思想非常重视人的身心和谐与个体的人格完善,并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人、自然三者和谐统一的基本途径,它也是儒家“和谐”伦理价值观的基础。“如何培养‘仁且智’的理想人格,是孔子伦理思想所要解决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对此,孔子根据自己长期的教学实践总结出一套道德修养即所谓‘修己’的理论与方法”。儒家一直强调要通过正心、诚意、修身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身心和谐。孔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精神生活,特别是在于人有道德。孔子以“仁爱”为中心,推演出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把培养具有高尚道德、完善人格的人作为根本,认为这是社会稳定和谐的根基。

第4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摘要】和谐思想是中国思想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和”的思想贯穿于中国思想的发展历史,积淀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不仅闪烁着东方式的哲学智慧,而且在促进社会进步、维系社会稳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源远流长,它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核心。

【关键词】和谐思想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化

和谐思想是中国思想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中国文化中,“和”与“谐”同义,而“和谐”在古代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和”的思想贯穿于中国思想的发展历史,积淀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不仅闪烁着东方式的哲学智慧,而且在促进社会进步、维系社会稳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源远流长,它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核心。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中国思想历史上,儒家自然观的基本思想主要倡导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既然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人类理应善待自然,就更应尊重自然秩序。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古人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尊重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和片面地利用自然。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荀子在《荀子·天论》中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忘。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荀子·天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的一种最基本的态度。《礼记·中庸》指出:“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这就清楚地说明,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人并不比其他万物具有更高的地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是道教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它反映了道教“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道法自然”的和谐原则。道教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就是“天人合一”与“道法自然”。

二、人与人的和谐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提倡宽和处世,协调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追求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大同社会。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能够宽厚待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君子人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孟子所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更是把“人和”看得高于一切。道家代表作《老子》说:“知和曰常。”在老子看来,整个天地是一个和谐。”老子提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77章)。他主张人要效法天道,通过无争、去奢、知足,达到人与人的相对和谐。

三、人与自身和谐

儒家重视人的身心和谐与个体的人格完善,并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人、自然三者和谐统一的基本途径。儒家要求人们首先要妥善处理义与利、精神追求与物质追求的关系。儒家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肯定人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孔子还提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所以培养坦荡荡的心胸开阔、仁民爱物、“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人”的君子就成为实现社会和谐、天人和谐的基础。在人的心与身的关系上,中国古人主张人之身心和谐,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正确处理理与欲的关系。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主张“返朴归真”,认为人的生命存在要与自然沟通,节制和超越物质欲望,不让尘世的喜怒哀乐扰乱自己恬淡、自由、纯洁的心境,自始至终保持自己的自然天性。老子提出“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的修道方式。庄子为达到“圣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庄子·逍遥游》)的自由境界,明确提出“坐忘”、“守道”、“心斋”等修道方法,通过摒弃内在的心理干扰以及外在功名利禄等利害关系的束缚,以开阔、通达的心态面对现实人生,将阻碍和不利于个体达于静极状态的因素驱散、排除,使心灵澄明出一个纯净的天地,使人真正成为自由意志的人,而不是异己力量的奴婢,从而达到“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超越境界。

第5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3月16日上午,津巴布韦大学孔子学院举行了开办典礼。截至2006年底的统计数字,全球已经启动建设了120余所孔子学院(课堂),分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中国软国力迅速提升,发展模式、价值观念、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国际影响力与感召力不断增强。

经过20多年快速发展,中国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独特发展模式和发展理论,赢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尊重和认同,中国被视为适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成功典范,受青睐的投资和贸易伙伴。中国在国际事务中话语权正在增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发挥举足轻重作用,中国新理念正在世界各国产生广泛影响。中国文化影响力日益扩大,汉语在世界的使用日益增多,来华进修语言文化的外国留学生数量急剧增长。世界的目光正越来越多地投向中国。

中国对软国力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加强

中国对软国力的认识逐步深化和加强,软国力已成为实施国家战略和政策的重要手段。从提出“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到“科学发展观”,再到“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标志中国对软国力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加强。中央从战略高度关注软国力建设,领导人出访不仅与外国领导人谈经贸合作、政治互信,还通过演讲等方式向外国民众推介中国传统文化,增强文化吸引力。有关部委相继发表一系列白皮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政策走向的了解。中国在建设软国力的同时,亦利用软国力推进和实施国家战略和政策。中国一年内成功举办三大峰会,世界1/3的国家领导人云集中国,展示中国国际动员能力;陈冯富珍高票当选世卫组织总干事,彰显中国日益增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软国力已成为中国综合国力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对外政策中发挥了硬国力难以替代的作用。

运用软国力,推动和谐世界建设

建设和谐世界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世界人民共同努力。当前,中国运用硬国力躬行和谐世界理念,如通过经济合作、各种援助促进共同发展;通过国际维和行动维护地区和平,取得举世瞩目成绩。但中国在借助软国力、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和谐世界建设中的作用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强。

运用软国力,消弭硬国力增强带来的负面影响。硬国力的发展是有形的、实实在在的,无论是经济的增长还是军力的增强都有量化的数据标准和物化内涵,容易造成心理冲击。在中国硬国力发生转折性变化过程中,“中国”始终如影随行。另一方面,亦应看到,随着中国实力的快速增长,中国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维和等方面的作用和能力显著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积极评价的一面上升。因此,中国必须在壮大硬国力和改变国际环境之间求得平衡,巧妙发挥软国力的独特作用,以弥补硬国力发展引起的负面效应。

运用软国力,推进国际制度的变革与创新。推进和谐世界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建设有利于和平、发展、合作的国际新秩序。国际制度是国际秩序的核心,建设和谐世界的关键在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制度。现行国际制度是由西方主导建立的,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但中国提出建设和谐世界,不是建立由中国主导的世界秩序,而是要推动现有国际制度尽量克服自身的内在缺陷,是要不断推进现行国际制度向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中国目前已走过融入国际体系阶段,参加几乎所有重要的多边条约和重要的国际性组织,现在已是国际多边制度安排中的重要一员,事实上分享了部分权利。中国可利用在现行国际制度中的地位和身份,适时提出某些倡议、某些改良措施,推动国际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运用软国力,增强世界人民建设和谐世界的共识。推动和谐世界建设是中国和平发展模式在对外关系问题上的必然延伸,它不只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组政策体系、价值体系。在与发展中国家协调方面,中国宜通过交流发展经验等方式,将“和谐社会”、“和谐周边”、“和谐多边”等理念贯穿于其中,引导其参与到共同建设和谐发展国家关系中来。在与发达国家协调方面,中国宜更注重民间力量,通过学术研讨等方式做好释疑工作,强调推动和谐世界建设就是要使世界上所有不同文明国家融入和谐的国际体系之中,它并不冲击现行国际秩序,而是去改良现行国际制度,使其增加新的、稳定的、合理的因素。中国尤其要注意利用国际多边机制,阐释中国和谐世界建设理念,使国际社会从正面认识中国推动和谐世界建设的战略意图,增强其对中国政策主张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增强软国力,推进和谐世界建设

中国应重视运用软国力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强化各相关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和谐世界建设。

首先,提炼民族文化普世价值,适应时展潮流要求。民族文化是软国力的重中之重。中国在大力推介民族文化时固然应突出民族特色,但同时也应注意适应时展潮流,抓住各民族文化的共性,体现人类文明普世价值观,使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普世文化价值观有机地、紧密地结合起来。中国传统文化一些思想遗产可提供一些大的国际或者全球概念。“天下为公”、“大同”、“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等可通过现代语言、概念、体系进行加工,推之于全球。实际上,和平共处五原则等外交思想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优秀成分,已得到国际认同并被运用于国际关系处理之中。在运用文化软国力时,尤其应注意东方文明共同价值观,重视借鉴各国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并结合时展特点,使之更具有广泛性、生命力和吸引力。

第6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和谐师生关系;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12)01-0128-02

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是肯定和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平等人格、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和信任,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对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意义重大,和谐师生关系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师生关系和谐与否是影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效果的重要因素。

一、和谐师生关系是保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

1.和谐师生关系是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

师生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是教师和学生以特定的身份和地位。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的形式,为实现教育教学目标而形成的一种关系。师生关系既是教育教学展现的一种形式,也是影响教育教学实施的重要因素。和谐师生关系是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心理上形成的一种稳定的、持续的和谐融洽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师生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情感上是真诚与互爱互信的,在理念上是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在行为上是相互对话与合作的。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和实现教育目的重要保证。

2.和谐师生关系是提升学生对课程接受与认同度的保证

当前部分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感兴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因为师生关系的不和谐导致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存在抵触情绪,也是原因之一。《学论》上讲“亲其师而信其道”,如果教师缺乏和学生的沟通交流,甚至没有对学生的必要的尊重与关爱,和谐师生关系缺失,学生自然不会喜爱所授课程,甚至会在心理上产生反感。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思想性、教育性很强的课程。教育教学目标的达成需要师生间真诚的思想交流和心灵沟通。所以,如果要使学生接受、喜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了努力提高教学水平,还需和学生建立和谐的关系。

3.和谐师生关系是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的催化剂

和谐师生关系能够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和谐融洽的教学氛围中,学生自然乐意和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因为受到了尊重和奖爱,学生会把老师当做朋友倾诉心声。学生的学习不再是消极被动的,他们的学习热情会被和谐的师生关系所激化。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下称“基础”课)作为帮助大学生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课程,需要遵循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育人要求,要在教学手段与教学目的上注重合道德性,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学自身成为“传道”的载体,才能体现“以人为核心、以塑造人格为己任”的课程特色,实现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的内在契合,从而彰显其人文情怀。因此,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就成为“基础”课成功教学的逻辑起点,也是确保“基础”课教学质量的关键。

二、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师生关系现状及其对教学的影响

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在:师生之间缺乏沟通,师生关系冷漠;师生之间互信程度降低,师生关系趋于功利;教师重教书轻育人,师生关系工作化;教师重科研轻教育,师生关系机械化。上述情况在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同样存在,并影响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

首先,师生间缺乏平等的人际交往意识。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只是认识到自己老师的身份和角色。没有亦师亦友和学生平等交往的意识。或觉得公共课老师没有和学生交流的必要。所以,上课来下课走就成了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习以为常之事。而部分学生也认为只有和专业课及辅导员老师交往的必要,而没有必要和公共课老师交往,甚至缺乏对公共课老师的尊重。一门课程授完,师生之间几乎都不认识。更不用说深入交往了。师生之间没有情感关爱。只是一种功利化关系。

其次。教师缺乏民主开放的教学意识。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中没有和学生进行思想感情交流的民主开放意识。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没有和学生的互动交流。学生的发言权、思想交流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学生自然也不会在乎老师的说教了。

第三,交往的平台和机制欠缺。除上课的有限时间之外。公共课教师与学生接触交往的机会并不多。同时高校评定职称偏重甚至只重科研的作法普遍存在,这也促成了部分教师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做好科研上,而对教学,包括与学生交往没有兴趣。教师认为讲好课就是自己对学生的全部工作。师生间就是一种简单的“授课与听课”的机械化、工作化的关系。

“基础”课的育人特点决定了教学须在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中展开。作为帮助青年大学生提高思想修养、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的课程,“基础”课不只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师生间的一种人格互动。教师需在和谐师生关系中展现其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感染受教育者。部分“基础”课教师缺乏这种认识,而以“布道者”的身份实施枯燥的说教。没有在和谐氛围中的师生思想情感交流和施教者的人格感染,“基础”课教学不会取得理想的效果。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具体来讲,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平等关爱

一直以来,传统师生关系强调师道尊严,这实际上一定程度确立了师生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在现代文明社会,平等观念已深入人心,尤其是当代大学生内心世界具有强烈的平等愿望。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平等师生关系的确立是教学工作有效开展的必要前提。如果教师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施教。必然形成师生之间的隔膜,阻碍教学中的有效交流。这种不平等逐渐渗入精神层面而被师生双方共同默认将会极大地抑制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心理放松程度和精神愉悦程度。不利于学生质疑力、创造力和个性的发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除了确立与学生的平等意识,还要体现对学生的关怀和爱护。这是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师爱是学生自尊、自信、自爱的重要精神力量,只有学生具备了这种精神力量,师生关系才能提高到较高层次的水平。

“基础”课教师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学生,而是应该平易近人,同时还要体现对学生真诚的关爱。“基础”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教育学生具有高尚人格和道德情操。还要培养和指导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这就要求施教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师通过与学生交流沟通、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就是指导学生实践人际交往能力的示范。如果教师都不能做到与学生和谐交往,那么他的宣讲在学生眼里只是空洞的说教而没有说服力,不能取信于学生。

2.民主互动教学

互动是现代教学区别于传统“填鸭式”教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和谐师生关系一定是能体现师生积极互动的特征。思想政治理论课强调师生之间的情感和思想交流。因此,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尤为重要。教师要摒弃“一言堂”、“满堂灌”的落后教学模式,充分尊重学生思想交流的权利,创造条件倾听学生的发言。这样,教学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指出,“教学方式和方法要努力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点,提倡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基础”课教学应当倡导师生互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之中。据有关调查,在“基础”课教学中,相当多的教师认为教学互动很重要,但又有相当多的教师并没有在“基础”课教学中贯彻教学互动原则。为了增强教学互动,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应该积极采用“问答”、“课堂讨论”、“专题辩论”等教学方式,打破一言堂、满堂灌,从而提高教学实效。

3.教师主导

据有关调查,教师因素是影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完善教师因素是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主要路径。从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角度来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需要发挥主导作用,教师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中起着决定作用。建立和谐、友好、愉快、良好的师生关系,必须从教育者自身做起。教师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中应当发挥一般人际交往的积极主动性原则。积极主动与学生交流沟通。消除学生与教师交往可能存在的顾虑,激发学生与教师交往的愿望。

4.学生主体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教师主导不能否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否则一切成了以教师为中心。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以学生为中心。而忽视甚至失去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必须在理论和思想的高度给学生以指导引导,才能真正达到教育教学目标。

“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修养性很强的课程,仅通过“说理”和“教化”不足以充分调动学生对道德理念的内在需求。还必须发挥“修养”与“体验”相结合,任务和兴趣两种途径相辅相成来逐步引导对学生进行道德与法律教育。如通过“演讲”、“小品”、“话剧”表演、观看视频资料等形式引导学生的主体体验。“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和实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显得极其重要。教师需要积极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教师的主导下,展开师生之间平等、自由的对话,让学生充分感受学习的愉悦和自主体验的收获。

总之,和谐师生关系是影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基础”课教学中应努力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才能确保教学实效。

[参考文献]

[1]赵燕茹,思想政治教育:彰显人文精神[N],中国教育报。2007-02-27

[2]冯淑慧,论高校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J],黑龙江教育,2008,(01)

[3]王艳,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管见[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02)

[4]赵红霞,孟繁繁,徐荣辉,加强师生情感,构建和谐师生关系[J],科教导刊,2010,(07)

[5]修营,新型师生观: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和谐师生关系的必然选择[J],高校辅导员,2010(10)

[6]汪月霞,浅谈如何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J],德育,2010,(03)

[7]李湘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教学现状实证研究(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01)

[8]鄢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与激励机制问题分析(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0,(04)

第7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治国理念,其思想根源来 自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融合道家、法家、佛教等多个思想流派,内涵丰富。儒、道、佛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极,其立意和宗旨虽各有不同,各有侧重,但共同具有“和而不同”的和谐精神,形成了以“和谐”为特质的中国和谐思想文化传统。对传统文化的和谐思想进行与时俱进的承继与弘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传统文化源远流长 ,博大精深。以儒家思想为主体,融合道家、法家、墨家、兵家、佛教等多个思想流派,内涵丰富。儒、道、佛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极,共同构成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同时也具有了人生的彼岸理想。

中国文化中的儒、道、佛三家,在冲突中吸收和融合,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和合精神。历代统治者推行的文化政策,绝大多数时期也都强词“三教”并用。南宋孝宗皇帝赵奋说:“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在中国的思想文化领域中,大约从东晋至隋唐,逐渐确立了以儒家为主体,儒道佛三家既各自独立,又彼此互补的基本格局。中国文化的这一基本格局,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末。

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丰富内涵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博大精深,儒、墨、道、法、兵、佛等主要思想学派以及近代思想家都对和谐思想有深刻的阐发。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各种和谐社会理想,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从古至今延续了两千五百多年的“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都受到了这种理想社会思想的影响。纵观中国文化史。儒家、道家、佛教主要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极,其有关和谐思想的论述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

儒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和而不同”。孔子提出“和为贵”,并以“和~同”来区分君子和小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不仅是儒家判断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而且对“和”与“同”的区分成为儒家和谐思想的理论前提。二是“天人合一”。孔子认为,天道寓于人道之中,天道即是人道,要在人道的统一性中见出天道的统一性,达到天人相知、相通、和谐的境界。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并从心性上解释天人合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西汉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合一”肯定了天与人、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性,并视这种统一性为和谐的最高境界。三是“中庸之道”。孔子首次提出“中庸之道”,以中庸为最高美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子思提出:“君子之中庸,君子而适中”,进一步提出“中和”思想。

宋代的程颐、程颢提出“不偏之谓中,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理”。中庸、中和、中行、中道,是儒家用来调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儒家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人际关系的和谐,注重从人性本身出发调解人际关系,使之趋向和谐,强调社会和谐的功能。通过“和而不同”、“中庸之道”,最终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和合”境界。儒家和谐思想的根本宗旨在于以中庸、中和作为个体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通过谋求人际关系的普遍和谐,达到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理想社会。

道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道法 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道家以“道”为最高法则,主张遵循道的规律,顺应自然,合乎天道。提出“天人和乐”的思想:“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二是“无为而治”。老子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庄子说:“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老庄所谓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要以“人为”违拗自然,是人体道、悟道、得道的和谐状态。三是。知足常乐”。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家立足于“道”本身的超越性,要求人们超越各种世俗的名利、善恶、是非观念,提出“争之无益”、“不争之德”的思想,强调淡化名利,看淡生死,复归自然,这一切都表达了道家对自然和谐境界的向往。道家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天人关系的和谐,从“道法自然”出发,强调“天人一体”,强调人性向天道自然的复归,以之来规定人生,要求人顺应本性,返朴归真,使之趋向天人和谐。主张无为而治,对一切反自然、反人性的政治、生活与思想持批判和超越立场,使人们不是伪善而是合乎人的本性去生活,顺应自然本性,知足常乐 ,减少冲突与对抗,恢复人与自然应有的和谐状态。

佛教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因缘和合”。缘起理论是佛教思想的基石 ,缘就是因缘、条件,起就是生起、发起。佛教认为,宇宙人生的生发无不是依托于各种“因缘”和合而成,宇宙“缘起”的现象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所以其本性为空。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佛教主张“自他不二”,“于诸众生,视若自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佛教主张“依正不二”,生命主体与其生存环境具有同一性。在身与心的关系上,佛教提出了“心净则佛土净”与“六和敬”的恩想:“身和同住,111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二是“中道圆融”。佛教的哲学观是中道观,“中道”是远离两个事 物的对立状态、远离有无、断常等对立见解,在修持上,“中道 是最高 境界。远离苦行与快乐两端的不苦不乐的“中道”被视为正确的道路。圆融要求尊重事物的不同因素,尊重差异各方的共存共荣。三是“平等慈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认为,众生与佛同具成佛的因“真如佛性”,也同能成就佛果,进入涅粲境界。

由此肯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不同类众生之间的平等,乃至众生与山 川大地、草木花卉等无情感意识的事物之间的平等。正是相信众生平等,才大慈大悲,慈是给众生以快乐,悲是拔除众生的痛苦。佛教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身心关系的和谐,“因缘和合”、“中道圆融”的和谐观虽然都谈到了天人、人际关系,但更侧重于身心关系的和谐。“自治其心”是佛法之心髓,佛教以此决定众生的苦乐升沉,乃至国土世界污染清净的关键。佛教主张从静心修性出发,以内在的心灵和谐来促进外在世界的和谐安宁。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儒道佛的和谐思想各有侧重,儒道佛三家的立意和宗旨各有不同。但其三家共同具有“和而不同”的和谐精神,共同建构了中国文化“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文化,形成了以“和谐”为特质的注重天人、人际、身心和谐统一的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对中华文明的生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整合凝聚中华民族成为文明礼仪之邦,维护了多民族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现实意义

以儒道佛三家和谐思想为主干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特质,深深影响着中华文明的历史发展。儒家着重于道德伦理,强调的是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着重于自然状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佛教着重于内心的领悟,强调的是人自身精神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包容性、丰富性及多层性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旋律,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面对新的社会发展趋势,总书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新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与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面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和谐共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构建和谐世界的时代呼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和谐文化为支撑。当前,要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观念的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是当代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创造性发展。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对儒道佛三家的和谐思想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进一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现实意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1.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确立生态文明的“天人合一”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认为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人一体”、“因缘和合”,反对天人对立,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鉴于人类在过去的若干世纪里,由于对生态规律的忽视,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平衡。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在开发和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为其提供了行为准则。人类已不能再肆无忌惮地干预自然事物的运动或进化过程了,而应该一方面严于律己,克制贪欲,减少对自然的索取;另一方面要增强环保意识,遵循生态规律,使自然良性地发展。因此,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在生态文明基础上的和谐发展,开创人与自然和谐进化的“生态和谐”时代,是我们重新审视与自然关系后做出的理性抉择。

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确立协调发展的“人际和谐”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认为人与社会应该和谐统一,即“和而不同”、“中庸”、“中和”、“无为而治”、“中道”、“圆融”,反对自我与他者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既打破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又实现个人对社会的依存。人与社会的关系既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问的关系,也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利之所在,天下趋之。”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这些矛盾的饵决与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要学会用和谐之道来化解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协调各种关系,推行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实行民主法治,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使社会成为个人健全发展的家园,从而开创出“社会和谐”的新时代。

3.在人与 自我的关系中确立健康发展的“身心和谐”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追求身心和谐,主张“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知足常乐”、“争之无益”、“不争之德”、“自治其心”。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点。在现代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在充满欲望的社会里,现代人应当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应当朝着人格健全、人性和谐、心理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个人身心和谐,才能够保持一份独有的心绪宁静和豁达,摆脱欲望的束缚。儒道佛三家关于身心和谐的思想对于我们化解现代社会中由于过分的物欲追求所带来的冲突,使人的精神从他人与社会的驱使中解放出来,使个体获得真正自由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4.在人与文明的关系中确立文化融合的“文明和谐”理念

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发展,除了继承和弘扬本民族的文化外,还必须积极吸收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成果。人类文化和文明发展进步的过程表明,一种文化通过与异质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冲突和融合,是保持其生命力、实现自我更新和发展的重要机制,是文化演进发展的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和”的精神内涵,对缓和国际矛盾,解决国际争端有着重要意义。从儒道佛的和谐思想出发,在人类文明中倡导“和而不同”、“中道圆融”,反对以自我为中心,反对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在世界日益走向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国际交往中,追求一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和谐共生”的人类文明发展的理想境界,共创和谐世界,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

【参考文献】

[1]林语堂.孔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h].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于丹.论语心得[h].中华书局。2006.

第8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儒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和而不同”。孔子提出“和为贵”,并以“和~同”来区分君子和小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不仅是儒家判断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而且对“和”与“同”的区分成为儒家和谐思想的理论前提。二是“天人合一”。孔子认为,天道寓于人道之中,天道即是人道,要在人道的统一性中见出天道的统一性,达到天人相知、相通、和谐的境界。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并从心性上解释天人合一,“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西汉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合一”肯定了天与人、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性,并视这种统一性为和谐的最高境界。三是“中庸之道”。孔子首次提出“中庸之道”,以中庸为最高美德:“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子思提出:“君子之中庸,君子而适中”,进一步提出“中和”思想。

宋代的程颐、程颢提出“不偏之谓中,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理”。中庸、中和、中行、中道,是儒家用来调节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道德准则。儒家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人际关系的和谐,注重从人性本身出发调解人际关系,使之趋向和谐,强调社会和谐的功能。通过“和而不同”、“中庸之道”,最终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和合”境界。儒家和谐思想的根本宗旨在于以中庸、中和作为个体为人处事的行为准则,通过谋求人际关系的普遍和谐,达到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理想社会。

道家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道法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道家以“道”为最高法则,主张遵循道的规律,顺应自然,合乎天道。提出“天人和乐”的思想:“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二是“无为而治”。老子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庄子说:“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老庄所谓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要以“人为”违拗自然,是人体道、悟道、得道的和谐状态。三是。知足常乐”。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家立足于“道”本身的超越性,要求人们超越各种世俗的名利、善恶、是非观念,提出“争之无益”、“不争之德”的思想,强调淡化名利,看淡生死,复归自然,这一切都表达了道家对自然和谐境界的向往。道家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天人关系的和谐,从“道法自然”出发,强调“天人一体”,强调人性向天道自然的复归,以之来规定人生,要求人顺应本性,返朴归真,使之趋向天人和谐。主张无为而治,对一切反自然、反人性的政治、生活与思想持批判和超越立场,使人们不是伪善而是合乎人的本性去生活,顺应自然本性,知足常乐,减少冲突与对抗,恢复人与自然应有的和谐状态。

佛教关于和谐思想的论述,主要观点有:一是“因缘和合”。缘起理论是佛教思想的基石,缘就是因缘、条件,起就是生起、发起。佛教认为,宇宙人生的生发无不是依托于各种“因缘”和合而成,宇宙“缘起”的现象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所以其本性为空。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佛教主张“自他不二”,“于诸众生,视若自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佛教主张“依正不二”,生命主体与其生存环境具有同一性。在身与心的关系上,佛教提出了“心净则佛土净”与“六和敬”的恩想:“身和同住,111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二是“中道圆融”。佛教的哲学观是中道观,“中道”是远离两个事物的对立状态、远离有无、断常等对立见解,在修持上,“中道是最高境界。远离苦行与快乐两端的不苦不乐的“中道”被视为正确的道路。圆融要求尊重事物的不同因素,尊重差异各方的共存共荣。三是“平等慈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认为,众生与佛同具成佛的因“真如佛性”,也同能成就佛果,进入涅粲境界。

由此肯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不同类众生之间的平等,乃至众生与山川大地、草木花卉等无情感意识的事物之间的平等。正是相信众生平等,才大慈大悲,慈是给众生以快乐,悲是拔除众生的痛苦。佛教和谐思想的特色是侧重身心关系的和谐,“因缘和合”、“中道圆融”的和谐观虽然都谈到了天人、人际关系,但更侧重于身心关系的和谐。“自治其心”是佛法之心髓,佛教以此决定众生的苦乐升沉,乃至国土世界污染清净的关键。佛教主张从静心修性出发,以内在的心灵和谐来促进外在世界的和谐安宁。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儒道佛的和谐思想各有侧重,儒道佛三家的立意和宗旨各有不同。但其三家共同具有“和而不同”的和谐精神,共同建构了中国文化“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文化,形成了以“和谐”为特质的注重天人、人际、身心和谐统一的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对中华文明的生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整合凝聚中华民族成为文明礼仪之邦,维护了多民族的和谐统一。

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现实意义

以儒道佛三家和谐思想为主干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特质,深深影响着中华文明的历史发展。儒家着重于道德伦理,强调的是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着重于自然状态,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佛教着重于内心的领悟,强调的是人自身精神的和谐。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包容性、丰富性及多层性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旋律,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面对新的社会发展趋势,总书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新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与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面对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和谐共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构建和谐世界的时代呼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和谐文化为支撑。当前,要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观念的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是当代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创造性发展。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对儒道佛三家的和谐思想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进一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和谐思想的现实意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

1.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确立生态文明的“天人合一”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认为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人一体”、“因缘和合”,反对天人对立,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鉴于人类在过去的若干世纪里,由于对生态规律的忽视,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平衡。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在开发和利用资源的过程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为其提供了行为准则。人类已不能再肆无忌惮地干预自然事物的运动或进化过程了,而应该一方面严于律己,克制贪欲,减少对自然的索取;另一方面要增强环保意识,遵循生态规律,使自然良性地发展。因此,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在生态文明基础上的和谐发展,开创人与自然和谐进化的“生态和谐”时代,是我们重新审视与自然关系后做出的理性抉择。

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确立协调发展的“人际和谐”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认为人与社会应该和谐统一,即“和而不同”、“中庸”、“中和”、“无为而治”、“中道”、“圆融”,反对自我与他者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既打破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又实现个人对社会的依存。人与社会的关系既包括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问的关系,也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利之所在,天下趋之。”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在现代社会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这些矛盾的饵决与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要学会用和谐之道来化解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矛盾,协调各种关系,推行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实行民主法治,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使社会成为个人健全发展的家园,从而开创出“社会和谐”的新时代。

3.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中确立健康发展的“身心和谐”理念

儒道佛三家都追求身心和谐,主张“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知足常乐”、“争之无益”、“不争之德”、“自治其心”。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点。在现代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在充满欲望的社会里,现代人应当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应当朝着人格健全、人性和谐、心理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个人身心和谐,才能够保持一份独有的心绪宁静和豁达,摆脱欲望的束缚。儒道佛三家关于身心和谐的思想对于我们化解现代社会中由于过分的物欲追求所带来的冲突,使人的精神从他人与社会的驱使中解放出来,使个体获得真正自由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4.在人与文明的关系中确立文化融合的“文明和谐”理念

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发展,除了继承和弘扬本民族的文化外,还必须积极吸收其他民族文明的优秀成果。人类文化和文明发展进步的过程表明,一种文化通过与异质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冲突和融合,是保持其生命力、实现自我更新和发展的重要机制,是文化演进发展的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和”的精神内涵,对缓和国际矛盾,解决国际争端有着重要意义。从儒道佛的和谐思想出发,在人类文明中倡导“和而不同”、“中道圆融”,反对以自我为中心,反对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在世界日益走向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国际交往中,追求一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和谐共生”的人类文明发展的理想境界,共创和谐世界,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

【参考文献】

[1]林语堂.孔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H].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于丹.论语心得[H].中华书局。2006.

[3]于丹.庄子心得[H].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

[4]邵汉明,漆思.“和而不同”:儒道释和谐思想分疏及其当代启示[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7。(5).

第9篇:和谐人际关系论文范文

关键词:企业管理 和谐人际关系 营造策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国家振兴、人民幸福的坚实保障。在企业内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它能够让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广大职工都能够共享企业进步壮大的成果,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企业营造和谐人际关系的作用

(一)可以帮助员工提高思想认识

在人际关系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一致性”特征,从而在人际关系网中的人在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往的过程中,常常都会找一些和自己性格特征、兴趣爱好、思想认识相接近的人。另外,人际关系这一大的群体同时也在无时不刻的吸纳新的成员和他们的“知音”。所以企业内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形成一种进步的、振奋人心的精神,让企业员工渐渐的具备奋发向上的精神。

(二)能够在企业内部形成一股凝聚力

其次,企业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在企业内部形成一股凝聚力,培养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进一步的树立他们互助协作、团结奋斗的精神,让企业员工能够在和谐愉悦的环境下积极的工作,在互助协作的过程中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在企业内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还可以最大限度的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帮助企业圆满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业务。

(三)能够帮助企业管理者提高其决策水平

最后,企业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帮助企业管理者提高其决策水平。在人际关系网络之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仅是横向的,同时也是纵向和交叉的,因此企业管理者之间的人际关系网络也是相互影响的,与企业员工的人际关系相比仅仅是范围更加宽泛了。人际关系能够产生非常大的作用,其带来的很多信息都会经过不同的方式传达到企业管理者的耳中,而从帮助企业管理者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作出更加科学的决策。另外,企业管理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管理者自身能力得以提高。

二、如何营造和谐的企业人际关系

(一)营造和谐的企业人际关系必须要以员工认同企业的愿景进行构建

在企业中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职工,他们的利益都必须要以企业共同愿景来达成。所以营造和谐的企业人际关系首先就必须要从员工认同的愿景出发。共同愿景的缺失就代表共同信念的缺失,一个成熟的企业都具有清晰的共同愿景,从而更好的促进自身企业的发展,让企业职工都能够通过共同的愿景来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因此,企业职工认同的愿景是企业内部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主要基础。

(二)企业内部和谐的人际关系需要公正民主的企业环境来进行维护

企业领导必须要积极的转变思想理念,主动的去协调管理者和企业职工的关系。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要重视和谐人际关系的营造,同时担负起自身应尽的职责。优秀的员工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保证,但是如果员工之间无法团结一心,相互猜疑,那么企业各项工作必然不会良好的开展,但是如果企业员工都能够相互合作、相互关心,企业内部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升,企业内部形成了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自然构建起了和谐的人际关系网络。

(三)企业内部和谐的人际关系需要企业员工相互团结

和谐人际关系的营造需要企业员工相互团结,团结关心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桥梁。企业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要坚持“诚信”的思想观念,对待员工要坦诚,理解和尊重员工,掌握企业员工的思想动态,以真诚的心来关心他们,解决他们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他们,提升企业的亲和力,从而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

(四)企业和谐人际关系的营造必须要依靠相关制度的支持

如果没有稳定的企业内部环境,企业各项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企业的发展也会停滞不前。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我们必须要结合当前形势下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在执行程序方面,我们必须要紧紧围绕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任务目标和重点方向,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进行管理;在企业内部环境的建设方面,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以及职工的思想认识情况,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内部环境。

(五)企业和谐人际关系的营造必须要有科学的策略

应该深入展开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工作。必须结合企业职工的意见,运用民主决策、说服教育的手段,尽可能的尊重每一位职工的人格和尊严,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平等带人、真诚相处的原则。作为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中的很多问题其实都是社会矛盾的反映,所以我们应该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手段来确保企业内部职工与企业发展的平衡,积极协调好这一层关系。

三、结语

总而言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对于社会中的企业而言,营造和谐的内部人际关系,不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也为当前形势下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企业中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企业环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