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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业务工作要点精选(九篇)

民政业务工作要点

第1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的内涵,最重要的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0**年3月10日,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总书记在党十七大报告中阐述科学发展观时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去年9月19日,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讲话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我们推动科学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坚持保障人民权益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致性,……我们要着力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兴办人民群众希望办的实事好事,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从总书记的以上重要论述来看,“以人为本”主要有三重含义:一是发展为了人民。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统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二是发展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群众为科学发展的主体,充分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谋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的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推进发展过程靠人民奋斗,发展成效由人民评判。三是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共同富裕、协调发展,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把发展的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体人民。

总之,“以人为本”表达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取向,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时展的进步精神,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因而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二、“以人为本”与民政工作的本质联系

我国民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最原始、最古老的一项公共事务管理工作,自古以来就与民众的基本事务密切相关,“以人为本”都是民政的基本内涵,是民政的应有之义,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灵魂和永恒主题。

民本思想作为我国传统的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蕴涵着丰富的治理谋略和政治智慧。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从我国传统的民本政治文化中汲取了合理内核,赋予民本观念以新的时代内涵,并与现代政治理念相结合,这无疑是中国共产党创造的有中国特色并适应中国国情的执政理念。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生的人民政权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全国建立了民政工作体系(内务部),开始为民政工作注入新的元素,民政的内涵有了更为丰富的发展变化。此后,民政工作业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变更,但始终坚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主题。

第一,民政工作的理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理念是人们对事物的基本认识,以及由此形成的核心价值观念与基本行为准则。理念的作用在于支配行动、规范行为、指导实践。民政工作理念是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观念和基本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多次专门论述民政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民政工作理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1958年就提出“民政就是做人的工作”,明确指出了民政工作以人为本的本质特点。这一论述将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起来。提出民政工作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这一著名论断将民政工作的落脚点定位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上,成为此后指导民政工作发展的基本理念,激励一代又一代民政人胸怀祖国、心系百姓,无私奉献。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民政工作的深刻阐述蕴含着丰富博大的人性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深刻内涵。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民政工作紧紧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李学举部长提出了新时期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既是对传统民政工作思想的一脉相承,又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特点和规律认识上与时俱进的深化,更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民政系统的贯彻与运用。这一理念的核心就是“为民”,精髓就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含义相通,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基本内涵的把握和定位,体现了民政工作的本质要求。“为民解困”是民政工作的特色,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特征和重点的把握和强调,体现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民服务”是民政公共服务职能的拓展,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外延扩展的把握和要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要求,是以人为本的思想精髓在民政系统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指导行动的价值取向。

第二,民政工作的职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职能定位是对民政部门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规范,体现着民政部门的核心作用,彰显着民政部门的价值取向。民政部门的职能定位是党和国家对民政部门职责的基本赋予,是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基本认知。把握职责定位,是民政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提出:“民政部门就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人民群众有什么困难就找民政部门。”提出了新时期民政工作“三个服务”的要求(“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总理明确指出,“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并说:“我就是全国最大的民政部长”。这些概括就职能定位来说比较宽泛,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能,即保障基本民生、服务人民群众。

党的十六大以来,民政工作在认真总结历史定位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对民政部门职能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归纳和提炼,李学举部长提出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定位。“这一职责定位的基本出发点是“民”即人民群众,核心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民主发展权利和相关服务保障等切身利益。这一民政部门的职能定位符合党的基本宗旨,符合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民政部门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第三,民政工作的作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功能。随着不同历史时期民政工作重心的变化,民政工作的功能作用也经历了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特定的政治环境,民政工作的功能作用主要集中在组织人民群众民主建政,改造社会,救贫救孤,优抚安置,巩固新生政权方面。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之后,民政工作的重心调整为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功能作用也随之发生变化,主要为救助困难群众,发展社会福利,支援军队与国防建设,促进社会稳定。这也成为此后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主线。改革开放初期的民政工作,在促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同时,提出要为建设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出积极贡献,将民政工作的目标重新定位在“人”,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密切吻合。20世纪90年代民政工作的功能作用有了新的发展,可以归结为“发展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

党的十六大以来,民政工作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本质,把民政工作的功能作用概括提炼为“铸造社会平衡机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这一功能作用突出了民政工作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环境的基本要求。分析民政工作功能作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可以看出,民政工作功能作用的出发点是人民群众,落脚点是社会稳定、社会公平与和谐,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福祉,符合“发展为了人民”的基本要求。民政工作功能作用的发展变化过程,始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目标取向。

三、抓住新机遇,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这次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对于民政工作而言,既是难得机遇,又是强大动力。应该说,近年来,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勤勤恳恳,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今年首次被省民政厅表彰为20**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这份荣誉的取得,是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和奋斗的结果,也是来之不易的,但荣誉只代表过去,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对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需要大家认真思考,如何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特别是抓住市领导重视民政工作的有力契机,抢抓机遇,借势借力,借梯登高,把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因此,我们要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总结近年来民政工作发展的成功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要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民政事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与传统民政工作相比,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无论在功能定位、职能调整、发展布局,还是工作机制、服务对象和管理形式,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步从多元分散的专项行政管理的传统民政,向整体制度安排的现代民政转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工作大局,认真研究民政事业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找准民政工作的功能定位,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在服务经济增长的大局中加快自身发展步伐,在贯彻执行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战略过程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转型。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通过改革途径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抓住热点,突出重点,认真研究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不断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步伐。

(二)要进一步强化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是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新时期、新阶段,要着眼民政职能不断拓展的实际,努力突破城乡、区域限制,逐步建立健全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要着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满足好民政对象的现实需求,要进一步健全民政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步受益全体民政服务对象。要着眼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动性,充分尊重基层群众首创精神,畅通民政服务对象参与的渠道,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2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今天上午,第*次全国民政会议胜利闭幕了。下午,我们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我着重讲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年民政工作的安排,二是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对*年民政工作的安排,如果说是立足现实,对当前民政工作的部署,那么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则是面向未来对民政工作的思考。今天,讲这两方面的内容,主要基于安排部署民政工作,既要注重*年民政工作,又要考虑“*”民政事业发展。

一、关于对*年民政工作的安排

党的*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多年来涉及民政工作内容最多的一个中央决定,几乎所有民政业务都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有的是详细阐述,有的是高度概括,有的是蕴涵其中。许多民政工作已经成为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党的工作安排。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责任重大,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作用重要。刚刚闭幕的第*次全国民政会议,是全面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动员部署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年规划纲要》,涵盖了民政事业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确定了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民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年规划》,确定了“*”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是“*”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蓝图。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第*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方位上达到新的水平,在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民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的安排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民政工作在前几年的基础上又有新的进展。社会救助由单项制度探索实践、点上突破向着整体制度框架建立完善、全面推进的方向发展;优抚安置由制定完善落实政策向深化改革与建立保障机制的目标迈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朝着适度“普惠型”拓展;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广大农村延伸;民间组织由注重登记把关转向登记与管理并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继续朝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的方向推进。整体上讲,民政工作的作用正在由社会稳定机制向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基础保证的转变,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年,是党和国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要深入贯彻*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实施国家“*”发展规划,要召开党的*。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对于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第*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民政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认真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权益

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但最直接的服务对象还是三类群体:一是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二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三是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保障好这“三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年,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扎实有效地实施了台风、洪涝、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明显提高了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加快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步伐;全国普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文件,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水平有新的提高,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在改善特殊群体福利待遇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使五保供养有了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效推进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政策,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养教到关注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性转变,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使福利机构的2万多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了手术康复。福利发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11月20日,共发行福利425亿元,市场占有率达到61%。在维护优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的办法,制订了解决复退军人有关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向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上报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案,在争取中央财政列支安置补助金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完成了军休干部年度交接任务。

六中全会《决定》确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了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任务。明确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要求。讲了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的方向。*了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创新管理方式和增强财力支撑为推进手段,切实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明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使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面建立,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实施国家灾害应急救援重点工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减灾机构建设和科技研究应用,并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研究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问题。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步伐,抓紧把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注意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尤其是与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利用的效能,努力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二是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要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不同群体的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惠及范围。老年人社会福利要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着力点,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启动实施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惠政策为牵引,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儿童社会福利要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继续实施、按时完成“明天计划”,并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启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明年完成四分之一地级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改造任务;认真做好涉外收养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工作,确保涉外收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要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推进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努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认真做好福利发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发行量增长10%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益金全部用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上。

三是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为契机,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力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早日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在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医疗改革,提高军休服务水平,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平台

城乡社区这“两个平台”,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又是服务城乡居民的重要载体,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互助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认真研究解决民主选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召开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座谈会,对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部署,命名表彰了一批“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率稳步提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服务目标任务,*了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学习宣传了“社区工作者楷模——谭竹青”的先进事迹。继续开展万家社区图书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探索,积极推进,以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重点,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的力度,合理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城市社区建设要从大中城市向小城镇全面推进,扩大社区直接选举范围,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功能,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启动国家社区服务重点工程,切实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质量较高的城市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谐社区建设的文件,明确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城乡社区活力。

(三)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民间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认真做好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年,民间组织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强了分类指导。继续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认真研究和落实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启动了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有关信息公布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民间组织评估体系研究和试点工作。总体上看,民间组织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六中全会《决定》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任务,*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核心要求是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贯彻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分类规范、正确引导、发挥作用,加快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要继续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各类基金会。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民间组织综合评估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有效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四)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体现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年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驻地迁移及更名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难点排查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和要求稳步实施,地名设标工作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继续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深化了对涉台婚姻、边民通婚等新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殡葬改革有新的进展,殡仪服务有新的提高。

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了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区域发展和社会文明,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文明服务为目标,继续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意识,审慎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加强中长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县界联检工作,积极促进和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稳妥调处界线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推进县乡镇地名设标和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水平;四是按照创建“和谐家庭”的要求,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五是深化殡葬改革,改进丧葬方式,提倡绿色殡葬,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五)加强政府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民政工作是在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政府主导是推动民政工作的主体力量,这种主导包括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监督管理、财政投入、体制保障等,没有政府主导,民政工作寸步难行。社会参与是推动民政工作的又一支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社会互助、社会慈善等,没有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就没有生机活力。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是开展民政工作的方向。*年,在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深入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慈善理念日益普及,慈善组织不断发展,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与慈善的局面初步形成。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加强,广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力调动了社会资源,推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社会资源利用不够,影响和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六中全会《决定》*了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要求,明确了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的任务。这对我们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了新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的同时,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以发展慈善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开展社会互助等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形成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的互联、互动和互补。必须看到,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社会服务惠及到社会公众,覆盖到困难群体、特殊、优抚群体,特别是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仅仅依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还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逐步觉醒,我国具有和潜在着巨大的社会资源。民政工作发展的优势在于社会服务,民政工作发展的动力在于社会动员。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就能够有效地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大力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减免税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各类慈善组织,重点培育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劝募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要继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认真落实现有规划、建设、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和制订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举措,积极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社会福利服务,努力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等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要加大福利宗旨和公益性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福利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和支持福利事业,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要认真做好社会互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网络,大力兴办“慈善超市”,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民间组织的优势,引导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尤其是对民政部门直接主管的民间组织,要通过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做大作强,使之切实发挥作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社会公示、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总之,在动员社会参与上要有新举措,在利用社会资源上要有新政策,在依靠社会力量上要迈出新步伐。

(六)、高度重视民政职工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是从事民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队伍是参与社会互助的自愿人员。这“三支队伍”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量、公众力量。加强这“三支队伍”建设,对发挥政府行政主导作用、专业服务职能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作用,都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效应。近年来,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民政干部队伍“为民”理念不断深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为民”实践逐步深化,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综合协调、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领导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逐步提高。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联合12个部委制订了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民政部与人事部今年联合制订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建立。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局。要着眼于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从深化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入手,深入开展学习周国知、谭竹青和“孺子牛”等先进人物的活动,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建设理论、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培养民政干部职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作责任,树立心诚、心重、心善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着眼于建立一支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制订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水平评价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率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要着眼于培育一支参与面广、服务功能强、作用发挥好的志愿者队伍,从宣传教育和建立机制入手,增强公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回报社区、回报邻里的理念,探索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健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七)积极推进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改革

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关系民政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紧密结合“十五”和“*”规划的实施,认真落实和加大各级财政投入,辅以社会捐助和公益金投入,尤其是*年突出面对“两孤”的“两院”建设,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福利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施社会福利、抚恤优待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保障,在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基本生活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中全会《决定》*要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会公共领域,加大财政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完善设施、强化服务为着力点,内塑精神、外树形象,使民政直属事业单位面貌有一个较大较快的改观,在社会公共服务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于服务需要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民政部门有一大批直属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有些是履行政府职能所必需的,有些需要在推进社会化的进程中发挥示范作用,也有些通过改革可以实行公办民营。现有的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多数发展是好的,但也有一些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设施功能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有的生存都成了问题。因此,必须要把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和改革提上议程。要紧密结合“*”规划的实施,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辅之以社会捐赠和福利福利金合理使用,切实加快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改造步伐,尤其要紧密结合“爱心护理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蓝天计划”、“霞光计划”的实施,集中力量,新建、改建、扩建一批社会福利、优抚、救助等事业单位。要加强民政直属单位设备设施的科学管理和综合利用,合理整合现有事业单位的资源,完善基层民政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的服务效率。要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步骤地分类推进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探索社会化的实现方式和途径。要完善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用工和分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约束、竞争、激励、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尤其是,民政直属事业单位要把优质服务作为的管理目标,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服务,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辐射作用、文明窗口作用。

(八)继续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需要基层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基层实施,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需要基层完成。归结为一句话,基层是民政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建设,一些地方抓住了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机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力量有所加强,工作条件有所改善,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简陋等实际问题,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的艰巨,需要我们继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六中全会《决定》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求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思想上倍加重视基层、感情上牢牢贴近基层、工作上紧紧依靠基层、行动上一切为了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打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的落实。在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配置上,要与国家机构改革的大思路和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充分利用参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条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工作经费上,要根据工作量、资金投入量的一定比例测算,努力争取通过财政预算来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工作手段上,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当地立项和投入,把信息化建设延伸到城乡基层民政,同时救灾装备要优先安排基层民政,不断提高基层民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学习培训上,为更多的基层民政干部职工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本领。同时,要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完善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困难。

(九)抓紧抓好民政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规范,也是保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决定着工作的长效。要使民政工作的实效在实践层面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就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制定颁布20多个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了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法规建设。民政工作制度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业务政策日益增多,管理体制日趋健全,运行机制日渐完善,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为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民政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证。

六中全会《决定》突出讲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并对完善公民民主政治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明确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制度建设,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着力点,注重制度的整体安排和创新,注重长效机制的形成和长效机制作用的发挥。部里要认真做好已经在全国人大、国务院立项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作,抓紧制订社会救助法、慈善法和灾害救助条例等法规,加快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残疾人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和配合兵役法修订工作。地方在一些创新性工作上,要积极探索,取得突破,认真总结经验,并上升到地方政策法规,进而推动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制订。整体民政工作上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民政系统内要健全“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具体业务工作上充分发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减灾委员会、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中央联席会议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和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国务院勘界联席会议的作用,努力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上下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局面。在工作安排上要形成制度规范,把整体布局与计划安排相互契合起来,切实做到中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初有布置、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日常有督查、全年有评估,提高工作的计划性、程序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各项民政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十)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是民政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加强民政宣传,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的重要手段。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我们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不断用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实践,不断通过舆论的力量宣传民政,动员社会支持。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民政政策研究工作。部里和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成立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加强了对研究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每年公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成果。坚持举办一年一度的“民政论坛”,精心打造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民政部门决策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网络,合理整合民政系统研究力量。取得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部里和一些地方建立了新闻制度,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民政。建立了多媒体的民政宣传阵地,向社会主动介绍民政。特别是成功推出周国知、谭竹青等重大典型,有力地树立了民政形象,扩大了民政的社会影响。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继续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整合内外资源,聚智聚力,形成强大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合力。要继续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举办“民政论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队伍。要重点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力求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认真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工作,努力在推进理论创新、服务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继续加强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密切联系、增强沟通、加强协调、完善服务,在发展战略制定、工作思路调整、重点业务改革、政策法规完善、重要项目确立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民政宣传要体现民政工作的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困难群体,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真实、充分地反映民政事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动实践。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关,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民政。同时充分发挥民政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立足民政,面向社会,使之成为推进民政工作的舆论阵地、弘扬民政文化的舆论载体、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强音。通过加强民政宣传,进一步扩大民政影响,树立民政形象,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在努力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继续重视和关心老龄办公室工作,帮助老龄办公室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挥老龄工作中的协调作用。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和领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资源整合、数据共享。规范财务统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以上*年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突出一个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保障三个群体,建设四个载体,实施五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就是全面开展、推进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设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就是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就是建设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保障三个群体,就是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建设四个载体,就是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启动“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实施五个工程,就是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就是强化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福利发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民政建设,加快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关于对民政工作发展形势的认识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已经和正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对民政工作*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不断研究民政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把握新的历史阶段上民政工作的特征和发展规律,使民政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下面,我想就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谈几点认识,供同志们思考。

(一)民政工作的大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迫切要求民政干部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尤其是国务院召开的第*次全国民政会议,都把民政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公共财政开始注重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困难群体、重视民政的力度在加大。这些都为当前及今后民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要看到,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特别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既是一件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又是需要艰苦努力的长期任务。民政工作的推进过程,是一个与现代化建设同步的过程。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积极顺应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把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放到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任务中来部署,使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并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迫切要求统筹城乡民政、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三农”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差,不少地方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尚未解决。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资源基础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之比为2.5:1,而*年这一差距拉大到了3.22:1。城乡发展的差距在民政工作和民政投入上反映也很明显。以*年定期救助对象人数为例,*年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234.2万人,占城镇人口的3.97%;而农村定期社会救济对象为1,891.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53%,享受定期救济的人口比例比城镇低1.44个百分点。再以民政事业资金投入为例,*年,全国各级民政事业费支出共718.4亿元,其中用于农村各类民政对象的支出约为232亿元,用于各类民政机构及城镇民政对象等的支出为486.4亿元,城镇高于农村254亿元。目前,城镇民政福利设施固定资产已达162亿元,而农村只有99.6亿元,二者总量相差将近63个亿,如果按人均占有量比较,差距就更大了。在抚恤、安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城乡差别也很大。这些情况,不说明农村贫困人口比城市少,农村民政事业发展好于城市,而是资金投入、资金投向问题,造成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发展不平衡。当然,并不是政府不重视,而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多种因素形成的,解决这种不平衡,也需要一个过程。党的*大以来,中央*了“三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城乡统筹”的基本方略;作出了全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贯彻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切实做好城市民政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民政工作,加大对农村民政工作的投入,促进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正在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变革引发了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同利益群体在占有生产资料、拥有财富、接受教育等方面出现明显差别。截至*年底,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仍有2,365万,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684-944元之间的相对贫困人口仍然高达4,067万。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往往与就业困难、看病困难、上学困难、住房困难等交织在一起,问题突出。市场经济追求效率,市场竞争遵循“优胜劣汰”,城乡困难群众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困难群体靠市场经济本身解决不了生活困难,而且不管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生活困难的群众是长期存在的。要靠国家和社会的救助、扶持,需要民政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应当看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远没有完成,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城市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自觉地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必将促使生活困难的群众困境加剧。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同时,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比较成熟、比较健全、比较定型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并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是民政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转换,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功能

社会越发展,社会事务就越复杂,这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走的是政府办社会、企业办社会的路子,社会事务几乎由政府、企业包办。如果说,那时的社会事务不多,政府、企业还能办得起、包得住的话,那么,今天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各种事务日益繁杂的条件下,由政府、企业来办社会、包办社会事务,不仅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效率原则,而且也是力不从心、难以为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去那种政府包揽一切的社会治理模式正在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必须看到,经过近三十年改革,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转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企业已经向社会释放了大量所包办的社会事务,政府已经和继续向社会转移部分社会事务,但政府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情,同时一些政府该管的事情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形成所谓的政府“越位”或“缺位”现象。政府职能转变之所以还不到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社会组织发展不够、发育不全,缺乏足够的能力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扶持管理政策有待健全、自身建设不够、社会诚信度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存在一些违规违法活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政策,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各类民间组织,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更好地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五)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近几年,城乡居民维权活动增加就是一个证明。在农村,因为土地征用、农业生产资料质量、虚假广告等引发的农民维权事件在增多,有的直接波及政府。在城市,市政管理、消费者权益、拆迁、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的纠纷也在增加。有的公民维权行动影响很大,引起了公众对于权益、法治和法律程序的关注。从目前来看,普通群众关心和参与的主要领域还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上访、、上诉等还是主要手段。随着社会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将不仅关注切身利益、现实利益,而且会关注群体利益、长远利益;不仅关注经济生活权益,而且会关注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权益。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即由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转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新世纪前五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6.8个百分点,每年有1,700万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同时,人口流动也在加剧,*年,我国的流动人口已达1.4亿人,未来5-10年,每年至少还会新增500万人。流动人口、村转居人员,以及从单位制游离出来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待安置的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自由职业者等等,组成了浩荡的“社会人”大军,加重了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和难度。城乡各种社会问题,如下岗失业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困难群体救助问题、戒毒问题、医疗卫生服务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都向社区聚集,城乡社区成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在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明显地担当着“前沿”角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如何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六)民政工作对象及其需求的新变化,迫切要求解决工作手段保障滞后问题

比起革命战争年代、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现在的民政工作对象,具有以下明显特征:一是广泛性。民政工作对象,除了城乡生活困难需救济救助的困难群体、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和老红军、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退役军人等优抚群体外,城乡基层民主选举、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收养、殡葬服务等工作面对的都是全体公民。二是变动性。民政工作对象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对象经常变动,并保持着一个较大的规模。由于自然的、社会的、个人的原因导致贫困的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遇到挫折的人,往往成为民政救助对象。这些人中,有的经过努力脱离困境或克服了暂时的困难,不再接受救助。救助对象处于有进有出的动态变化之中。而民政服务的对象,根据他们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另外民政服务的功能也在不断拓展,如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单亲家庭、空巢家庭、流浪儿童、家庭暴力等问题所需要的照料、救助和庇护等。因此,民政工作对象具有变动性。三是需求多样性。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仅有经济、物资、生理方面的需求,而且有政治、精神、心理方面的需求,就是社会救助工作,其对象的需求也不再仅限于钱和物。如今年沿海一带多次遭受超强台风的袭击,有的人亲眼看到自己的亲人被大风吹走,或被倒塌的房屋砸死,造成了不少灾民的恐惧心理。当地一些政府部门,不仅对受灾群众进行物质生活救助,还派出心理医疗队帮助灾民解决心理问题。面对这些新的变化,我们的工作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经费投入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总的来看,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水平总体处于较低的层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1991年时,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占社会保障各项支出的6.76%,2004年仅为7.32%,13年间仅增加了0.56个百分点,假如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进去,就会是负增长。由于经费原因,社会救助水平比较低。今年1-9月,全国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52亿元,平均低保标准162元,月人均补助76元;灾后重建的倒塌房屋补助,中央政府只能每间补助600元;需政府救济的灾民口粮补助也只是按规定期限,每天补助0.7元,地方政府补助也很有限。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去年中央只能在公益金中划拨6个亿,这是杯水车薪。总地来看,各级政府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但由于财力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困难群众的许多生活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适应工作任务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而各级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却不断缩减。拿民政部机关来说,*年的行政编制是550名,后经机构改革减少到430名,但*年机构改革,行政编制缩减一半,只剩下了215名。近几年来,中央已看到并开始解决这个问题,在编制总体冻结情况下,给民政部部机关行政编制增加了75名,但仍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的需要。在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在乡镇,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问题更为突出。近年来基层民政工作量激增,但机构和人员反而缩减,不少乡镇将民政的牌子摘掉,将民政业务工作划入社会事务科(办);有的乡镇仅配备1名民政助理员,有的还是兼职,除负责民政工作外,还要负责残联、卫生、精神文明以及包村包片等工作任务,无法专注于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不易准确掌握民政对象的情况,无法准确核查各类民政款物的兑现情况,以致影响到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千方百计争取对民政工作的投入,完善充实民政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民政部门及其干部能够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难题。

以上讲的六个方面,目的是引导大家站在全局看民政,跳出民政想民政;立足现实看民政,面向未来想民政。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以下三点初步认识:

第一,对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和核心作用的认识。适应时展的要求,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核心理念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作用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这是民政工作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也是民政工作区别于其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志。建国初期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近年来我们*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逐步形成了共识,对于推动民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我们丰富发展民政工作理念,目的是更加充分、更加全面反映时代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之所以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基础上增加“为民服务”,是由于民政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不仅为困难群体解困,而且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更全面地体现了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是党和政府重点关注、感情所系,也是民政工作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我们讲为民服务,不是包办,而是在民政职责内的服务。民政工作的核心作用,在*年的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了发挥民政工作的社会稳定机制作用,得到了认可,也体现了民政工作的功能,是从推动社会发展机制上的概括。这次*核心作用,是从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上概括*的,而且民政工作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用的方式与其他部门有所区别,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鲜明特征。另外,也是回应时展的要求,充分体现民政工作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基础作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以上三点认识,概括是否准确,大家还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三点认识,主要考虑在开展民政工作,推进民政事业过程中,对民政有个新的理解、新的认识,以此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

第二,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认识。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民政工作职能,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民政工作对象,将由特定目标群体逐步向社会公众拓展;三是民政工作功能,将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四是民政工作方式,将由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迈进;五是民政工作机制,将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发展趋势决定着民政工作的发展动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决定着民政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举措和价值取向。这种趋势,要求我们必须顺应、适应形势发展,立足现实,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作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又要着眼于未来,确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推动民政工作沿着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同时也要认识到,这种趋势既是民政工作发展的必然,也是一个渐进过程,要有创新思想,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保持和发扬以作为求地位的优良传统,用不懈的努力,推动民政事业适应和顺应时代的要求。

第3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一、对2009年工作的回顾

纵观2009年的民政工作,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班子的统一指挥下,在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尤其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民政工作紧密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紧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既注重了当前民政工作的落实,又着眼了未来民政事业发展的趋势。可以说,着眼当前有一定力度,面向未来有一定深度,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有一定广度,有许多经验、体会、启示可以总结,这无论对当前和今后都是有益的。

第一,主动融入大局,凸显民政职能,保持了民政工作昂扬向上的良好态势。2009年我市民政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了主动意识,强化了大局责任,以“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分层分类救助”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成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作,以养老社会化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成为建设幸福铜陵、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重要指标,以“四优”为目标的和谐社区建设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以落实政策、维护权益为原则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成为维稳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些都凸显了民政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带动了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尤其是在巩固“333一线工作法”、“解决问题月”成果的基础上,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党组结合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多方征求的113条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了“思想观念不完全适应、体制机制不完全适应、履职能力不完全适应、发展水平不完全适应”4个大方面问题、23个具体问题,制定实施了市民政局整改落实方案,特别是对群众急需和当前能办到的整改事项,做到了“马上去办、边整边改”,使学习实践活动自始自终取得了较好成效,不仅群众满意测评度较高,也受到了省市督导组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第二,坚持以民为本,注重改善民生,维护了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2009年,我市民政工作认真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按照保民生的要求,圆满完成了省、市赋予的8项民生工程,其中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城区居家养老等补助类项目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并在全省属于领先水平;城乡养老托老机构、“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等基建类项目进展顺利,除个别项目因地质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推迟竣工工期外,绝大多数已经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的“七位一体”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还被民政部授予社会救助工作“探索创新奖”。按照保稳定的要求,切实发挥城乡社区的功能,圆满完成我市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并呈现四大特点:即全部实行直选;实行登记选民制度;全部实行差额选举;实行选举“观察员”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20%的社区被授予“四优”和谐示范社区称号,我市铜官山区还被民政部授予全国首批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省委、省政府近期将在我市召开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同时,不断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促发展的要求,注重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围绕优化地名服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地名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了“铜都地名大家谈”地名命名金点子征集专项活动;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村行政区地名设标工作。围绕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积极做好我市与省农垦集团公司合办江北工业园等有关区划工作。

第三,突出改革创新,大力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完善了现代民政事业的发展策略。

以倡导改革创新为重点,2009年开展了民政“创新年”活动,共收到县(区)民政局及街道社区、市局机关科室(局)和局属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32个,其中新出台的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6个;新出台的管理措施13个、新出台的服务项目6个、典型工作经验3个、专项课题研究与运用1个、其他项目3个,在全系统进一步强化了改革创新的意识。以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为重点,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2009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铜陵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向市政府上报了《铜陵市公墓建设规划》(目前仅有《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铜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尚未正式出台)。通过加强理论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不仅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而且为民政事业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以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为重点,我局在全省率先提出和实施了“规划驱动、项目带动、政策推动、整体联动”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策略,完成了铜陵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5510”民政工程(即实施市老年公寓二期等5个带有全局性、重点性的建设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专项社会行政事务5大体系,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四优”和谐社区达标率等10个指标位居全省前列)进展有序,部分指标有望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逐年推进,通过“规划驱动、项目带动、政策推动、整体联动”,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第四,加强协调争取,创优政治生态,改善了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的发展环境。2009年突出了协调意识,强化了争取成效,打造出民政事业的良好外部环境和支撑力度,使民政工作更加轻松、从容、快捷地跟上时代步伐。一是通过协调争取,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发展社会组织、开展“三认”活动,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进一步扩大了民政工作的社会开放度,促进了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二是通过协调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尤其是城乡低保资金、社区建设资金、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救济的配套以及民政专项经费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三是通过协调争取,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2009年11月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倪玉平和副市长叶萍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我局提出的加强民政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12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编办研究并提出意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军休服务中心易地新建工作圆满完成,市老年公寓二期工程近期可望完工并尽快投入使用。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行风建设,我局在连续多年保持全市机关作风评议良好位次的基础上,被授予全系统文明行业称号,一县三区婚姻登记中心全部实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创建目标。五是以培训、管理、监督为重点,突出了能力意识,强化了素质建设,打造了一支能打硬仗、肯于吃苦、团结向上、躬身为民的优秀民政干部队伍,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和谐向上的良好风气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扬。总之,通过改善民政工作外在的环境,打造了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和载体,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

二、对2010年民政工作形势的分析

(一)从国家宏观经济大局来看,2010年的发展形势总体向好。据专家预测,2010年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将企稳回升,绝大多数经济指标将明显好于2009年,各级政府会有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来改善民生。要求我们进一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

(二)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来看,各市民政工作你追我赶,创造出很多新的特色亮点,甚至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社区建设、“三认”活动等铜陵优势品牌项目上,差距正逐步缩小,甚至有后来居上之势,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争先创优。

(三)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建设幸福铜陵的战略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民政事业的推进描绘了一个广阔的蓝图。民政工作在加快奔小康进程、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要求我们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

(四)从民政部门自身建设来看,当前民政基层基础工作已暴露出一些问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夯实基础,奋发有为,科学发展。

三、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核心作用,全面实现“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

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四”:

第一,工作要求,要体现"四个着眼"。

一是着眼工作围绕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能否摆上重要位次,关键是看民政工作能否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0年是谋划我市经济社会及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日前,市发改委已发出文件,正式委托我局开展“十二五”民生保障体系研究。我们要积极抓住机遇,积极将民政事业更加紧密地纳入到全市总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充分发挥以“规划驱动”为龙头的现代民政发展策略的作用。二是着眼工作连续性、统筹性、实效性。近年来,我们按照刘健厅长“大力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的要求,先后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逐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生活待遇的若干意见》、《关于解决我市公民事实收养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铜陵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铜陵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13个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关键是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和完善,不仅要写在纸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中,不断提高工作的连续性、统筹性和实效性。三是着眼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民生问题是决定民心向背的关键。抓住了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这个着力点,民政工作就有了坚实的依托,发展民政事业就有了强有力的支撑。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认真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四是着眼社会建设、社会发展、社会服务。现在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建设幸福铜陵的目标。民政部门在健全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要尽心尽责,扎实工作,不辱使命。以上这"四个着眼",是从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上提出的。包含了工作要体现大局,要体现重点,要体现持续,要体现作用。

第二,工作布局,要体现"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传统性业务工作的规范、运作、完善。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规范上,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阳光救助制度,实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在运作上,要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的衔接配套,完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便民化、即时化、准确化、科学化。在完善上,要积极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专项救助工作,完善集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法律援助、重大节日生活救助“七位一体”的临时救助制度,通过分层分类救助,实现救助保障常态化,促进救助体系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二是注重新拓展业务工作的谋划、实施、评估。将民政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是近年来新拓展的业务。在谋划上,要抓住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契机,注重超前考虑,科学安排,将民政重点工作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各级民生工程项目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实施上,要集中人力物力精力,科学调度,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省、市赋予的年度民生工程任务。在评估上,要以吸取经验、查找差距为重点,分析项目进展情况,客观评价民政惠民政策的实施效果,加大宣传,积极营造民政为民的社会形象。三是注重整体业务工作的统筹、兼顾、发展。民政工作业务繁杂,难以均衡发力。要善于捕捉机遇,审时度势、见微知著、适时发力,善于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发展需要,找准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从中发现和捕捉发展的有利时机,迅速将机遇转化为推进民政工作思路和方案,并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全力以赴、抢占先机。四是注重问题的发现、剖析、解决。现在各级都要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民政部门也不例外。现在我们一些科室,习惯于坐而论道,夸夸其谈,等到问题发生时才“临时抱佛脚”,这是非常不好的现象。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补缺补差,逐步完善。以上这"四个注重",是从业务工作现状提出的,体现了民政工作的特点,体现了民政工作的实际,虽从不同角度提出,但需要面对现实、分类研究、整体谋划。

第三,工作思路,要体现"四个结合"。

一是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比如在以养老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方面,一方面要抓好当前的完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省、市出台扶持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不断完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实现社会化服务、社会化运作。二是落实任务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仅要关注一时一事的解决,更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前不久在南片十市民政局长座谈会上,刘健厅长就肯定了我市建立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自然增长机制的作法,称赞这是一条好路子。三是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对一个区域而言,如何把上级对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对下级的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是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发展的关键。对一县三区,我们在工作重心、指导重点上都要统筹考虑,分步安排。四是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当前民政工作的内容很多,一方面要整体推进,科学发展,另一方面,要注重抓住新的增长极。就我个人的理解,现阶段除了牢牢把握社会救助这杆大旗外,促进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应该是民政工作新的增长极,在这几个方面,民政工作大有文章,大有可为,大有作为。以上这"四个结合"是从思想方法上提出的,也是依据民政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民政工作存在区域、城乡不平衡;民政工作业务繁多多元;民政工作要有政策法规支撑的实际。

第四,工作重点,要体现"四个关注"。

一是群众关注的问题。如困难群体生活救助,前期狮子山区民政局和矶山街道低保审批工作被市效能办“曝光”,这其中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要直面矛盾,化“危”为“机”,在困境中寻找办法,在挑战中寻求机遇。二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现在新闻、网络、热线电话等各种媒介十分发达,经常会有人反映民政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作为不力,要高度重视,改进方法,加大宣传,使我们所做的工作和面临的困难更多地向社会展现。三是党政关注的问题。如区划调整、地名服务等,要以各级领导的重视为契机,多方争取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工作创造条件。四是自身关注的问题。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争取一年完成一件实事,三年实现一个阶段性目标,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以上这"四个关注",是从民政工作要为大局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上提出的。体现民政工作要"为中央分忧、"要"为百姓解困",要为社会服务,要做强发展自身。这几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影响民政部门的形象,都会影响民政作用的发挥。

第五,工作措施,要体现"四个着力"。

一是着力上与下的合力。要加大与部、省的汇报争取力度,不仅要资金,还要项目、政策和其他各类支持。二是着力内与外的合力。在民政系统内部,要善于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在民政系统外部,要充分利用领导视察、业务论坛、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例会、联络员制度,善于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到民政工作中来。三是着力工作与政策配套。一方面要推进工作,形成特色;另一方面,要总结经验,将特色作法以政策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四是着力政府与社会互动。特别是养老、慈善、福彩、三认等项活动,要善于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发展民政事业的良好格局。以上这"四个着力",是从落实和推进工作的角度提出的,也是总结多年工作经验得出的结论。包括了落实推进民政工作的力量、落实推进民政工作的支撑条件、落实推进民政工作的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要素。新晨

第4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部署2012年主要任务,以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的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刚才,传达了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表彰了民政业务

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交流了5个地市的工作经验。因这次会议是与全省优秀退伍军人表彰大会套着开的,所以也请各地市主管领导一并参加。在此,我代表省民政厅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地市主管领导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会儿永波副省长还要对民政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希望大家贯彻落实好。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回顾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民政干部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戮力同心,奋发进取,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全省民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二)突出基础建设这一重点,城乡社区建设实现新拓展。一是召开了肇东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推进全省社区建设向农村纵深发展。二是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投入4450万元,全省各地共投入资金5.2亿元,扶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31个。三是全面启动了“难点村”的治理工作,使全省255个“难点村”中的65个得到有效治理。同时深入推进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加强了对社区干部培训,提高了社区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三)突出机制建设这一重点,救灾救济工作迈出新步伐。一是及时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了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情况,增加了慈善捐赠工作的公信度,民政在支援灾区恢复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出台了灾情会商管理办法等,从制度层面了提升了灾害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突出重点实施应急救助,特别是针对森林火灾、地震以及全省大范围的干旱和洪涝等灾害,深入一线,核查灾情,应急处置,得到了省主要领导的肯定与表扬。四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09年全省共争取国家支持各项救灾资金2.62亿元,省里支持倒危房改造资金2000万元,外省市给我省捐赠款400万元,全部下拨灾区,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开展了减灾进社区创建活动,2009年全省有16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同时还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救助行动,加强了慈善项目的引进和落实。 (五)突出强化服务这一重点,社会福利事业拓宽新领域。2009年福彩发行达23.3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达7.7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一是出台了《××省加快发展民办福利机构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实施方案》。2009年投入1300万元福彩公益金扶持26个市县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召开了齐齐哈尔现场居家养老现场会,促进了全省养老事业特别是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二是推进了儿童福利事业的进步,通过“蓝天计划”,加大了各地儿童福利院的搬迁、新建和扩建的进度。针对特殊贫困儿童实施的“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手术项目顺利进行。三是2009年大庆、哈尔滨两市进行了高龄老人津贴试点。同时,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精神卫生管理和服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试点都在稳步推进。

(六)突出依法规范这一重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现新作为。一是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新社会组织在党的建设、规范化管理和作用发挥方面有了明显加强。同时建立了不同类别的观测点,创新了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推进了民办非

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建设,积极协调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围绕地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度调整了部分地区的行政区划,组织开展了平安边界的创建活动。全省县乡政府驻地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基本完成。三是加强了清明节期间祭祀的管理,实现了“文明祭祀、安全有序”的目标。深入开展了公墓清理工作。同时,我省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建设日臻完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成效更加显现。

(七)突出提升素质这一重点,民政自身建设取得新实效。一是推进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省厅及各级民政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都取得了良好成效,树立了民政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激发了干事创业、积极向上的热情。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2009年省厅机关深

入开展了整治“懒、散、慢、粗、低、贪”的“六治”活动,也带动了全省民政系统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机制。三是推进省厅机构改革。去年省厅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民政工作职能,增强了工作力量,优化了省厅机关处级干部的知识和年龄结构,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各地市县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起到了引领作用。同时,强化了干部培训。省厅分期分批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对厅机关和地市县新任局长的培训,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各级民政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和事项上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有效防止了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和办事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各级民政领导干部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工作落实。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理。还开展了民政系统的“小金库”清理整顿等专项纠风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2009年,经争取批准在乡镇成立了公共服务中心,把基层民政工作的所有内容都纳入其中。这一机构的设立,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带动了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是我省民政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对全国也产生了指导和借鉴作用。

 

2009年,全省民政宣传工作成效明显,为扩大民政工作影响、树立民政形象起到了促进作用;民政信访做到了积极工作、态势平稳,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民政信息化建设迈出较大步伐,提升了民政工作的科技含量。同时纪念建国60年演出及图片展、慈善事业、老干部管理、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为全省民政事业整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2009年的民政工作,可概括为是应对危机、负重奋进的一年,是改革创新、富有成效的一年,是全面发展、整体进步的一年。在工作中我们感到,只有坚持围绕大局,积极发挥民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才能引起党政领导的重视,赢得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起有效的工作管理体制、工作运行机制才能确保民政工作灵活高效运转,展现出民政工作更大的作为;只有坚持主动协调,善于调动各方面对民政部门支持与配合的热情才能为民政工作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进而体现更大的成效;只有坚持突出重点,确定好富有前瞻性的民政工作思路,才能做到统筹兼顾,实现民政工作的均衡发展;只有坚持典型引路,挖掘和总结基层单位的好经验、好作法并适机推广才能发挥出典型的引领、示范和样板作用,提升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只有坚持提高素质,强化民政干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才能实现民政工作的高标准起步,使全省民政工作不断提档升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民政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围绕大局确定发展思路的主动性、创造性还不够强,特别是长远发展谋划还不够;二是社会动员机制还不够灵活,特别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的思路和招法太少、太单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的主动性不够,全社会合力推进民政事业大发展的氛围有待加强;三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执行力不强,特别是个别民政干部执行法规政策的随意性和弹性大,致使许多工作成效不理想或流于形式;四是一些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业务能力、服务意识还不能适应现代和谐民政发展的要求,创新意识不强,很多工作还停留在传统民政的一些思路和方法上,深层次的谋划略显不足;五是基层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还不够规范,个别事业单位自身管理比较松散,特别是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2年全省民政工作主要任务

××省2012年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民政工作暨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发展、创新、惠民、务实、育人的角度,突出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努力抓好救助政策制度建设、民政基础项目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体制建设、减灾能力建设、民政法制建设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民政部门的新贡献。

在具体工作上,要善于从发展、创新、惠民、务实、育人的角度来研究、谋划、引领、推进和落实民政各项工作任务:

立足发展就是强化发展理念,树立发展意识,深入研究和谋划怎样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在促进经济增长上有所作为,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立足创新就是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以建设“现代民政、为民民政、效率民政、和谐民政”来指导工作,使民政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立足惠民就是关注百姓、关注民生,把民政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第一主旨,围绕惠民这一核心,突出保障好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

立足务实就是要打牢基础、严格管理、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要依法管理,规范民政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民政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立足育人就是在干好事业的同时,要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善研究、懂经营、会管理、敢开拓、重实干的创新型、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的民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勃勃生机,不断推进现代和谐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2012年全省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就是深入抓好八项建设:

(一)以构筑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加强救助政策制度建设。2012年,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与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

一是制定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继续巩固城乡低保提标扩面成果,完

善分类施保办法、行业收入核实办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起与物价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城市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取暖专项救助政策并重点推动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要强化各项救助政策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指导各地在审批程序化、管理动态化、救助资金发放社会化、建档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和责任明确化方面出台实施细则。基层民政力量建设仍做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在组建机构、配齐人员、明确职责的同时,要对负责低保工作的人员和社区干部加强管理和教育,在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防止偏亲向友甚至不给钱不办事以及贪渎现象的发生。

三是推进低收入和临时救助制度。省厅要加快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工作的配套细则,制定临时救助范围、救助方式、救助标准,确保低收入和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运行,要协调解决好救助资金问题,尤其是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特殊群体的救助水平。

(二)以落实民政发展规划为目标,加强民政基础项目建设。民政项目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依托。特别是现阶段,民政项目建设对于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更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

一要推进民政自身项目建设。2012年要把握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机遇,加强资金争取,抓好民政项目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社区建设、烈士陵园改造等建设,切实为民生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保障。各地要确定好自身建设项目,使民政服务群众的实力和能力有明显增强。省厅也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支持。

二是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要适应社会需求,深入研究和推进以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为核心内容的新的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点,探索实行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新路子,特别是要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办养老福利院为依托,把服务功能逐步向社会延伸,整合各项养老资源,使之成为新兴产业。同时,还要研究探索和实施福利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模式。

三是推进“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做好“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工作的同时,认真研究“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需求,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好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级民政部门要争取把民政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同时还要研究和细化民政业务的专项规划,提高民政业务工作的科学性、规划性和严谨性。

(三)以打造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为目标,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现阶段,社区已经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平台,社区建设也日益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

一要抓好社区基础建设。2012年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引导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资金和各种社会资金向社区建设倾斜。要结合今年城乡“三棚一草”改造之机,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不断加大对社区项目建设支持的力度,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建设全面覆盖,整体推进。

二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2012年要不断完善社区准入制,合理引导公共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要在全省开展“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主题活动,启动我省“百万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要探索发展社区服务与低保人员救助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的有效形式,为解决失业问题尽显民政之力,也为低收入群众增加收入,缓解生活困难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要配强社区工作力量。2012年我省将进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省3000余个城市社区将参与换届。各级民政部门要超前谋划、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同时,还要借此机会,结合大学生就业对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社区工作水平。

四要加快农村社区建设。2012年在全省开展以“打造新社区、构筑新家园、共享新生活”为主题的农村社区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序发展,力争今年全省有50%的农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并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工作。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新机制,抓好“两公开”及“难点村”治理工作,确保全省70%的“难点村”得到治理,实现转化。

五要探索特色社区模式。要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经常性地开展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普法教育以及实用技术培训等,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要推进和谐型社区建设,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力争全省50%的城市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要推进减灾型社区建设,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要推进廉政型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党建,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群众公开。

(四)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强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建设。民政工作在承担保障民生、发展民主职能的同时,还负有推进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社会的职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通过积极拓展民政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是拓展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要巩固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在承担政府下放职能、推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设置形式和管理机制,提升自律性和公信力,推行管理层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二是完善支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抓好养老机构建设。当前,要协调落实民办福利机构建设的补助政策,探索创新“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有效模式,特别是争取财政补助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福利事业。要加强民办福利机构的行业管理,实行养老机构准入制度。

三是落实孤儿养育标准

和高龄老人补助津贴。要拓展为老服务领域和内容,总结推广大庆、哈尔滨 两市试点经验,研究制定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争取在全省推开。同时要推进孤儿养育新标准的落实,使孤儿和高龄老人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

 

四是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要积极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要适应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要求,来研究探索区划调整和建立省直管县(市)体制等工作。要抓好我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推进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地名规划、数字地名等工作。同时还要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设等工作。

五是探索对贫困群体殡葬救助服务。在抓好殡葬事业发展的同时,要探索和推广对弱势群体给予不同程度的殡葬救助形式。针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群体开展殡葬救助,在尸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环节给予费用减免,切实解决弱势群体丧葬困难的现实问题。同时还要开展好婚姻法颁布60周年的纪念活动和推进婚姻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婚姻服务功能。

六是强化社会捐赠和慈善事业发展。省慈善总会要完成换届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慈善组织。要结合引进大型慈善项目,拓展募集渠道,适时开展“一日捐”,抓好慈善资金的募集工作。要建立面向全省的专项救助资金,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救助项目。要加大社会宣传,进一步普及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理念,扩大慈善知名度,提高慈善公信力。

(五)以解决优抚对象“三难”为目标,加强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体制建设。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是民政部门最传统的工作之一,但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一直困扰各级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安置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国家大的政策没有出台前,要积极落实现有的各项政策,确保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城区的检查评比活动。2012年要出台我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在“八一”前夕召开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要广泛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在增强服务军队建设实效的同时,组织和协调好部队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活动。

二是推进优抚政策和基础保障的有效落实。2012年要结合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切实把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自然增长。要加强对优抚专项资金的检查,全面推进优抚对象医疗

“一站式”服务的落实。要结合城乡“三棚一草”改造力争两到三年时间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的茅草房全部改造完毕。同时要着力提高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服务水平。

三是探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实现方式。2012年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技能培训和就业的中介服务上,使自谋职业率达到75%以上,使培训率达到95%以上。要在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军休和军供工作,努力做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

(六)以强化灾害救济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为目标,加强减灾能力建设。2012年,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体系建设,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工作研究,做好减灾防灾和应急救灾工作,确保救灾工作实效。

一要加强灾害的预测性研究。要加强灾害的预测性研究,探索各种灾害发生的规律性,着力提高灾害预警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要发挥省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指导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要加强减灾宣传,广泛普及减灾知识,提高城乡居民灾害应对能力。

二要加强救灾物资仓储建设。要大力推进各级救灾物资仓储建设,特别是要启动省国家救灾物资仓储中心重建项目,并将7个省级储备库建设纳入全省经济和国民发展“十二五”规划之中。要加强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不能出现破损、遗失等问题。

三要加强救灾规范规程建设。要制订和完善全省救灾款物拨付规程、救灾应急联动规程、灾情报送工作规程、救灾捐赠工作规程。要加大监管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公开、透明、公平发放,取信于民。

(七)以落实依法行政方略为目标,加强民政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全省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要突出做好以下三点:

一要提高对民政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像注重业务工作那样注重法制建设,像规划部署业务工作那样规划部署法制工作,像考核评价业务工作那样考核评价法制工作,真正把民政法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厅已经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并解决了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等问题。各地市民政部门也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比照省厅的作法,协调编制等部门争取设立法制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民政法制工作。

二要发挥民政法制机构的服务保障作用。民政法制机构是综合部门,也是各项业务工作牵总的部门,可以说法制机构对民政事业发展起到服务、保障和引领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法制机构作用,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要有法制机构参与,重要文件要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重点执法环节要由法制机构实施监督。民政法制机构和民政业务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民政法制工作。

三是加强对民政法制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各级民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既通晓法律法规、又熟悉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放到法制工作岗位,把政治强、业务精、干劲足、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放到法制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使用,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机会,切实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加快全省民政法制建设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八)以提高民政工作层次为目标,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省厅党组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全省民政干部能力提高年”。为此,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加强团结,搞好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切实为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学习能力建设。学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人的终身事业,也应是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特别是在现阶段,民政工作

面临着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任务更加繁重;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责任更加突出;立足服务社会、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更加显现等新形势,为此更要加强学习。省厅将继续组织对全省各级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焕发民政干部的学习热情,主动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以良好的政治修养、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来服务于民政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省厅党组要求全省各级民政干部养成六个好习惯:要养成好学的习惯,增加知识储量,提高思维层次;要养成敬业的习惯,勤勉敬业,以敬畏和尊敬之心对待自己的职业;要养成务实的习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解决问题;要养成热情的习惯,做到优质服务、周到服务、热情服务;要养成团结的习惯,合力攻坚,为各项工作的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养成守纪的习惯,严格自律,做人民群众放心的信得过的民政干部。

第5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市民政局工作重点,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民生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打造亮点为生力军,着力“建立两大体系、强化两大服务、搭建一个平台”,切实履行好保障民生、推进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充分发挥民政在加快石柱发展和“五个石柱”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听证评议制度,完成低保考核任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抓好减灾救灾工作。加快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步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新建1所农村敬老院。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地名区划、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工作,确保新建殡仪馆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民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施城乡低保“三查一评两公示”的规范化管理和听证评议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到应退尽退。全年农村低保人数保持在**万人左右,城市低保人数保持在**万人左右。进一步加大分类救助力度,保障**名重点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工作监管和考核力度,加强城市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将民政救助与慈善救助、红十字救助和扶贫开发等进行整合,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抓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合作医疗的有效衔接,确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资助人数不低于**万人。

3.抓好减灾救灾工作。扎实抓好备灾工作,做好物资、经费等准备工作,推进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继续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建减灾示范社区2个。抓好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灾后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加强灾害信息管理和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

(二)加快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步伐。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民主管理。抓好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民利。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难点村”治理工作任务。强化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抓好2个农村社区试点,指导2个城镇社区建设示范点,力争将城南社区打造成规范化社区建设亮点。

(三)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等问题。采取改造、新建住房和帮助孤老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入住荣军院、敬老院等方式,开展荣居工程活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等问题。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切实帮助驻石部队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取烈士陵园改造项目,完善陵园基础设施,加强陵园管理,力争将烈士陵园打造成红色革命教育示范基地。

(四)大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好“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新建1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200张。积极争取老龄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经费,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认真落实城乡孤儿供养标准,探索孤残儿童“爱心家庭”养育模式,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进一步做好慈善和福利发行工作,广泛开展“慈善双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募捐活动。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发展“慈善超市”。加大福利发行销售力度,确保福利销售额快速增长,筹集更多的福利公益金。

(五)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和日常监管。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完成石柱—忠县平安边界线创建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力争婚姻登记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善救助服务体系。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建殡仪馆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强化文明治丧,组织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活动。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巩固非法墓地清理整顿成果。

(六)充分发展老龄事业。作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强化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开展孝亲敬老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

(七)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统筹推进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着力在孤儿供养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低保、医疗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探索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在整合民政资源、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有效救助机制、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社工人才培养和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促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第6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一)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体系完整、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省联社要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服务“三农”的能力。研究制定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的范围和监管标准,补充资本金,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大中型银行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变化,优化发展战略,加强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探索商业金融服务“三农”的可持续模式。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切实做到不脱农、多惠农。(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完善管理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积极稳妥组织试点,抓紧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四)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网点,增强网点服务功能。按照强化支农、总量控制原则,对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布局进行调整,重点向中西部及经济落后地区倾斜。加快在农业大县、小微企业集中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其在乡镇布设网点。(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补偿成本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时定点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深化助农取款、汇款、转账服务和手机支付等多种形式,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切实改进对农民工、农村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做好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

(七)拓展资金来源。优化支农再贷款投放机制,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和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开展涉农资产证券化试点。对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强化政策引导。切实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探索建立商业银行新设县域分支机构信贷投放承诺制度。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持续提高存贷比。(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完善信贷机制。在强化涉农业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尽职免责制度,调动“三农”信贷投放的内在积极性。(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农户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加快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微贷技术。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创新和推广专营机构、信贷工厂等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赁业务。(银监会、人民银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在经批准的地区开展试点。慎重稳妥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系统,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金融服务手续,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优化审批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额外费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十三)支持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在部分地区开展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试点。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进一步满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继续加大对农民扩大再生产、消费升级和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银监会、人民银行、农业部、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四)支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耕地整理、农田水利、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种养业良种生产等经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现代种业、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仓储物流设施、连锁零售等服务设施建设。(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促进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农业部、林业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七)探索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效方式。创新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重点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稳步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着力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十八)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重点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九)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创新研发天气指数、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的县级保费补贴。(财政部、保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一)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财政部、保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二)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

(二十三)大力发展农村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鼓励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工具。(证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四)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积极推动农产品期货新品种开发,拓展农产品期货业务。完善商品期货交易机制,加强信息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参与期货交易,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证监会负责)

(二十五)谨慎稳妥地发展农村地区证券期货服务。根据农村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升证券期货机构的专业能力,探索建立农村地区证券期货服务模式,支持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进行风险管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和风险管理培训,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负责)

八、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二十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征信宣传教育,坚决打击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七)发展农村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在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八)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稳步推广农村移动便捷支付,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

工分别负责)

(二十九)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继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入社区、进校园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广大农民风险识别、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三十)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农业种植业养殖业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以及银行卡助农取款、汇款、转账等支农惠农政策性支付业务。按照“鼓励增量,兼顾存量”原则,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制度。优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完善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优先支持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二)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贷款、农村小微企业贷款以及农民合作社贷款情况,依据涉农贷款统计的多维口径制定金融政策和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三)开展政策效果评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导带动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农业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四)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金融监管,着力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不断健全新形势下的风险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监管规则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监管责任,层层落实突发金融风险事件处置的组织职责,制定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守住底线。(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增强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年度对本地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于次年1月底前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银监会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和各地区工作情况的汇总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第7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我非常高兴参加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民政工作是治国安邦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党和政府民生工作重要载体,历年来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为民排忧解难、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刚才,志弘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年全市民政工作,提出了2009年工作的构想、奋斗目标和具体措施,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也符合当前的民政工作实际,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抓好贯彻落实。

20*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挑战前所未有,困难也前所未有。面对重重困难和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破难题,谋发展,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过去的一年,我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民生工程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援川抗震救灾的应急工作完成出色,圆满完成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地名设标工作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名列全省前茅,维稳工作扎实有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它凝聚着我市民政工作者的艰辛和汗水,它表明我市民政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团队。刚才,先进单位的代表进行了经验介绍,表彰了20*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市民政战线上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009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困难的一年,经济发展的困难,必然会影响到民政工作领域。因此,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我们必须看到,中央出台有关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这既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需要,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挑战蕴含着重大机遇,所以说,2009年的民政工作也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安排上来。要认真按照今天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以着重抓好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以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以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中央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维护好经济发展大局,维护好深化改革的大局,维护好社会稳定的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二、突出主线,努力抓好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

民生字字重千钧。民政工作是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工作,以民为本、反映民意、为民解困、改善民生,是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民政部门的工作主线。今年民政工作的主线,就是要紧紧围绕实施民生工程,突出“三个提升”、“两个强化”、“一个狠抓”,推动民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三个提升”:一是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要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发挥低保政策的“兜底”作用,关注城市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困难,搞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能。要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足额安排供养资金,逐步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做好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使之与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互衔接,探索改进救助方式,提高救助实效。要建立健全低保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予以停助,对确需救助的要及时给予救助。二是提升福利服务水平。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民办公助的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今年市民政局要全力抓好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新建和社会福利院的整体搬迁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逐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改善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逐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慈善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大力推进慈善事业。三是提升双拥工作水平。要不断深化双拥工作,健全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和医疗优待等多重保障措施,搞好内黄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推广好。要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就业为主体、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努力实现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基层政权建设。要进一步抓好第三次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全市216个社区居委会都要按时完成换届。巩固去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成果,搞好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要深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二是强化社会事务管理。要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法公墓、以罚款代火化和二次装棺等问题,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提高入葬率。要搞好我市生态型公墓的建设工作。要大力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积极稳妥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调研;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全面完成联检任务。继续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个狠抓”:即狠抓民政项目建设工作。要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关键在于抓好民政项目工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果断决策,及时调整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出台了一组又一组“保增长、扩内需”的“组合拳”,开出了两年内新增4万亿元拉动内需的投资“大单”,并将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三农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民政部门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一政策机遇,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主动地谋划社会福利类、优抚类、救灾减灾类、社区服务中心、敬老养老设施等各类民政建设项目,组织精干力量,充分做好项目调研、论证、编制等前期工作,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争取投资。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切实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民政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民政工作的涉及面越来越宽,职能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政治进步的积极作用,把民政工作作为治本之策、施政之要,作为德政、善政,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情况,解决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新问题,特别是要把民政事业的发展纳入各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紧密挂钩,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尤其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和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各级领导同志要亲自出面,牵头做好。

第8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总书记作了工作报告,并就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的科学发展,解决好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刻总结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科学准确地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建议》完全符合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党的意志和全国人民的心愿,是指导我们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改革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更好地惠及民生的基础上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一、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深刻理会精神实质,并将其认真落实到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发展中去

我们在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时,要深刻理会精神实质,把握好全会公报中的六大关键词,结合民政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键词之一——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全会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到民政工作中,就是要继续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慈善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管理。

关键词之二——文化服务惠及民生。全会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具体到民政工作中,就是要凝聚和传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帮困助残、慈心济人、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同时通过优化婚姻、收养、殡葬、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导、教育、服务功能。

关键词之三——扩大内需持续发展。全会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具体到民政工作中,就是要在制定实施“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中,突出项目的拉动内需作用,逐步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影响面广、形象良好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快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步伐,突出抓好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打造生活便利、服务完善的美好家园。

关键词之四——执政能力全面提升。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努力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对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领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到民政工作中,就是要 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关键词之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全会强调,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具体到民政工作中,就是要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针对民政工作社会性、群众性强的特点,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让社会了解民政,让民政走向社会,逐步形成“大民政”的发展格局。要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特别是在一些涉及需要用市场机制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工作上,如福彩、慈善、地名、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等方面,要主动适应形式,充分发掘、引导和利用好社会资源,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关键词之六——把握和平发展主题。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要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具体到民政工作中,就是要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推广社区居委会全面直选、村务公开“6+4”工作法等**特色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进一步强化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弘扬爱国拥军的优良传统,更好地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二、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切实抓好“十二五”规划制订工作,为下一个五年民政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最关键的任务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以此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发展目标,抢抓发展机遇、赢取发展主动,谋划发展项目、夯实发展基础,推动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前不久,省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发改委等多次就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指导。我局由计划财务科牵头,拿出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局里还专门召开了编制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县区民政局、机关科室(局)和局属单位的意见。从规划编制工作来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

(一)“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积极推进“5510”民政工程(推进5大体系建设,实施5项重点工程,争取10项主要指标位于全省前列),有力地带动了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发挥民政工作社会平衡稳定机制起到了重要基础性保障作用。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宝贵机遇,也面临着各种严峻挑战。

一方面,就发展机遇来看,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将民生问题再次提到了新的高度,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民生投入的政策导向,这为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省委省政府建立**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市委市政府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另一方面,就面临的挑战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日益提高,并呈现多样化、个性化趋势;同时当前正是各项改革深化、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的关键时机,大量社会事务需要社会组织去承接,如何加强社会建设、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这些都对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创“十二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十二五”规划的重点目标

在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时,我们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结合省民政厅和市政府即将签订的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统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合作协议和市政府前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铜政〔20xx〕34号),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全局性、连续性和创新性。规划中要突出六个重点:

1.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民政亲民爱民职责最直接的体现,进一步加大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力度。

社会救助是民政工作的传统和优势,有利于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确保城乡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和物价补贴机制,科学核定低保家庭收入,充分发挥低保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功能。二要进一步深化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全面提高“七位一体”低收入群体专项救助水平。三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注重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从根本上缓解“困难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四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功能,逐步使救助站成为遭受突发性困难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离家妇女、儿童和老人的保护服务中心。五要建立健全集减灾救灾于一体的救灾工作体系,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深入开展减灾示范活动,全面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六要加快发展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的慈善捐赠事业,提高募资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巩固慈善救助品牌。

2.将加快构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作为民政造福民生最紧迫的任务,进一步拓展民政工作服务范围。

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与广大群众尤其是特殊群体的生存质量和幸福指数息息相关。

加快构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一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不断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行的养老服务体系,适应日益紧迫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二要鼓励兴办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国家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社会办福利机构为骨干的格局。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三要加快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协作下,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水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并融入社会。四要确保社会福利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实现稳步增长,同步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依法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将深入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提升民政地位最现实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

当前,社区正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同时也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着力点、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

深入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当前社区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区运行机制,规范社区组织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建设,尽可能减少管理层级,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二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完善和落实省市有关社区服务政策,加快形成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三要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扩大城市社区直选范围,完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民主自治权利。四要围绕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落实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建设,增强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4.将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作为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最基础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针对优抚群体建立的特殊社会保障,也是地方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健全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一要巩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以双拥合格单位为抓手,健全双拥工作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推动双拥工作经常化、社会化。二要完善落实优抚政策法规,依法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使我市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医疗保障有明显变化、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形势有明显好转。加快市光荣院建设,逐步改善孤老优抚对象安置条件。三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对退役士兵培训教育和扶持就业工作,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培训费等经费,建成扶持退役士兵就业信息平台。四要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积极推动军休服务社会化。

5.将规范专项行政事务管理作为体现民政公共服务职能最贴切的内容,进一步巩固民政部门形象。

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等民政公共服务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其服务管理水平直接体现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

规范专项事务管理,一要优化化区划地名服务。积极争取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依法加强边界线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争创全国数字地名示范城市。二要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进程;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三要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推行绿色生态殡葬,加强全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争创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6.将重视项目带动、加强项目储备作为提高规划“含金量”的最重要支撑,进一步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项目是落实规划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规划中最具“含金量”的内容。

“十二五”民政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灾害救助、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民政信息化建设等六大类。社区建设类主要是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平台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等建设项目;养老服务类主要是社区养老福利设施、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市老年活动中心和完成敬老院等建设项目;灾害救助类主要是市应急避难场所和县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建设项目;社会公共服务类主要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类主要是市社会福利基地、市殡仪服务中心、市殡仪馆搬迁、新建和改建公益性公墓和基层民政办规范化等建设项目。

各级、各机关科室(局)、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现在起,要把项目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最重要的内容来对待,广开言路,集中智慧,着力研究论证一批投资大、影响大的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和民政基础设施项目,使“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项目开发、论证、编制和争取的过程,真正使规划编制工作起到打基础、谋长远、促发展的作用。

三、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今年是抓好“十一五”规划收尾和“十二五”规划开局的关键一年。全系统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完成全年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

(一)要抓好“三个千方百计”。

一要千方百计将我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做到上下统一,步调一致。

二要千方百计将民政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全省、全市基本建设计划,通过争取各方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努力把民政的项目纳入全省、全市的大盘子。

三要千方百计将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民政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好民政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作用,充分体现“民政连民生、民生系民心”。

(二)要坚持“三个从严”

一要从严抓学习。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采取“请进来”灌输、“沉下去”调研、“走出去”拓展、开展活动促进、联系实际深化等有效方式方法,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效果,必要时可邀请省厅和民政系统外有关专家讲课。

二要从严抓管理。我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好的,但也还存在少数人精神状态不佳、私心杂念过多等问题。我认为,对干部理解信任是爱护,管理监督更是爱护。小问题不提醒,就会出大问题;小错误不批评,就会犯大错误。作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从事或分管的业务,又要加强对所属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要常打“预防针”,及时纠正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要从严抓落实。现在有些工作落实还很不够,上级布置了或领导提出要求了,但迟迟没有回音,没有实质性进展,少数同志总是片面强调客观困难,忽视主观努力。我们要在全系统大兴苦干实干之风,对认准的事,要咬住不放;对定下的事,要持之以恒;对已干的事,要一抓到底。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工作只争朝夕,作风雷厉风行,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要久拖不决。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每年、每个季度,甚至每个月干成一两件实事,那么日积月累,必有所成。

(三)要加强“三个建设”。

一要加强民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从领导班子抓起,不断加强各级民政领导干部的学习、锻炼和修养,提高思想境界和领导水平。要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力度,以业务培训、理论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干部使用评价机制,营造心齐、气顺、劲足,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现代民政理论建设。要善于利用调查研究解决新形势带来的新问题,谋划新时期民政事业的新发展。要定期召开理论调研年会,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调研、带头撰写文章、带头深入基层,身体力行,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为民政事业发展献计献策,为当前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推动民政事业不断在创新中发展。

第9篇:民政业务工作要点范文

正当我市进入主汛期、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时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这次年中分析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今天上午,各县(区)民政局长就各自的工作情况作了汇报。下午,市局各位领导就各自分管的业务作了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救灾与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我局坚持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全面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市自2009年1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87元/月,截至6月共有45999人纳入城市低保,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469万元。二是农村低保扩面提标。截至6月共有33.25万人纳入农村低保,按照月人均5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889.99万元。三是做好春节慰问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共有45691名城市低保人员、349269名农村低保人员和五保户领到春节慰问费和一次性生活补助。

2.救灾救济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下拨75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解决灾民灾后的基本生活救助;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工作,全面启用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纵向到村委会、横向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的灾情收集连动体系;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以全国“5·12”第一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了“防灾减灾进校园”、“防灾减灾进企业”、“防灾减灾进农村”、“防灾减灾上媒体”四个主题活动;认真做好汛期前的各项组织动员工作,及时做好查灾报灾、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城乡医疗救助。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更大社会效益。资助全市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重点优抚对象426383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852.76万元;对城乡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上半年共救助大病患者4286人,救助金额321.66万元(其中:农村3852人,救助金额245.9万元;城市434人,救助金额75.76万元)。

4.农村五保供养。截至今年6月全市共有五保户16128户、16724人。其中,分散在农村供养的是15980人,共发放农村五保资金1243.13万元,月人均现金补助120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744人,1至6月现金补助96.54万元。

5.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着力加强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上半年共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8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2.5万元。

(二)以保稳定为核心,不断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双拥工作。广泛开展了“春节”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慰问边防、艰苦地区的连队、站(所),看望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共支付慰问金380万元。完成第八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准备工作。优抚工作。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三属”数据核查统计工作,完成上报残障优抚对象辅助器械需求数量统计工作,出台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下拨优抚经费1603.32万元,都按新的抚恤补助标准发放到每一个重点优抚对象和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身上,没有出现因优抚政策不落实而导致的上访情况发生。安置工作。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797人,其中回农村安置562人,经审核符合安置工作254人(其中复员士官45人,转业士官42人,义务兵134人,政策性33人)。报名参加文化考试132人,全市已安置退役士兵20人,共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1167523.71元。开展退役士兵培训工作,2月4日至24日,历时20天,举办退役士兵摩托车修理、烹调和计算机培训班。继续抓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

(三)以保发展为前提,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规范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村干部“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完成了全市36个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4个新建社区的组建工作。组织开展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市内449.4公里的界线联检工作。全力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目前已完成八县一区的数据录入工作,预计在八月底全可完成此项工作。及时协调处理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纠纷,积极配合资源主管部门调解在林改中出现的林地、林木纠纷,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登记网络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公民结婚登记8388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893对,办理涉外、涉港澳结婚登记18对,办理涉外、涉港澳离婚登记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37件;市级新登记社团5家、民非1家;县(区)级新登记社团21家、民非3家;全市共火化遗体894具,火化率达16.5%,各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和遗体墓穴236个。

(四)以落实政策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社会福利事业

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积极争取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的长寿补助落实发放。加强老年文化工作,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微笑列车”项目,对23名儿童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医疗救治,实施修复手术。按照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开展了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积极做好福利销售工作,今年上半年,共销售福利14170万元;每年用福利公益金资助贫困大、中学生50至60人,每人每年一次资助1000—5000元不等,资助金额近20万元。

总结分析上半年的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实效,狠抓重点。2009年,省政府将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推进敬老院建设和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等列入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先后多次到省民政厅汇报工作,千方百计反映我市民政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省民政厅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年初以来,省民政厅向我市拨付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3838.15万元,预拨了城市低保资金397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9298万元。安排我市冬春救助资金750万元。预拨抚恤生活补助费1603.32万元。安排20*年新建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项目资金480多万元。年初以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683.17万元,安排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元旦春节慰问金。预拔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资金210万元,军休干部经费838万元。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抚恤补助标准的提高,使民政对象真正得到实惠,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取得了重大实效。

二是突出项目,狠抓建设。从市局到各县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狠抓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努力夯实基础,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在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五年规划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投入1700万元,新建*市敬老公寓1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完善附属工程;改扩建、修缮敬老院4所,其中:墨江县敬老公寓(墨江县双龙敬老院)已完工,景东县锦屏镇中心敬老院、镇沅县中心敬老院、宁洱县中心敬老院正在建设中,这些项目按既定规模全部建成后,年内将新增床位1250张。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已分别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景谷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资金1000万元、5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正在建设中,景谷县救灾物资储备点前期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施工组织各环节的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争取镇沅县、孟连县新建物资储备点项目申报工作,逐步完善全市物资储备点的合理布点,全面提升全市的应急保障和应急支援水平。*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4.5亩、总建筑面积5*4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92万元,已于3月份正式破土动工;澜沧儿童福利院儿童食堂、镇沅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正抓紧进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正在开展,预计下半年建设开工。殡仪馆建设项目,景东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镇沅县殡仪馆新建、澜沧县殡仪馆改造、景谷县殡仪馆搬迁等项目工程正在建设中;江城、西盟抓紧做好新建殡仪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突出创新,狠抓制度。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市局出台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草拟了《*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优抚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全省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由城市向农村推进。联合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初步建立了涉诉特困人员的司法救助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全省新任民政局长培训、全省25个边境县边境乡镇及藏区乡镇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和全省老龄系统行政执法暨信息统计工作培训等10多个培训班。这些制度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

四是突出责任,完善机制。在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总结20*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与各县(区)民政局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自身建设等14个项目纳入了目标管理范围,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有力地保障了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阳光民政”建设,在局机关设立了实施四项制度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络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定期向社会通报民政重点工作、公示重要事项,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组织重大决策听证,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民政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快“数字民政”建设,创新民政工作手段。加快全市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民政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不断提升民政管理信息化和民政信息公开化水平。加强“法制民政”建设,开展民政依法行政依据梳理,制定民政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局机关还对现行的学习工作和服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廉洁民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监察力度,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20*年的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优抚安置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和执法监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满意民政”工程。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份开展以来,按照规定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并于7月7日转入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三阶段,即“整改落实”阶段。局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习调研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检查思想理念、工作思路、落实措施、工作成效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初步查找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按照“五个共识”,努力做到“四个提高”、建好“五型班子”,打造“满意民政”的工作思路,更好地集中了群众智慧,反映了群众意愿,得到了干部职工和民政对象的认可。总的来看,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务实创新,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制约科学发展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晰;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突出宣传,强化舆论。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建立完善新闻会、在线访谈等制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及民政内部刊物、民政信息刊物等宣传平台和宣传阵地,努力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强化社会舆论,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截至6月30日,局机关共在各种媒体上稿50余条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新闻上稿率有所增加,尤其是头版头条、重要新闻数量增多,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各界了解民政、信任民政、支持民政、参与民政打牢了舆论基础。

二、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上半年,国家和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各项政策措施效果明显,经济运行呈现出企稳回升、逐步走向好的态势,但支撑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金融危机对经济波及的连带性、影响的严重性、冲击的滞后性和恢复的艰巨性依然突出,民生保障压力很大,民政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

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要求“越是困难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着眼于困难群众”,这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职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民政部在大幅度增加城乡低保资金、优抚资金的基础上,将我省重点烈士陵园改扩建、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养老服务业、救灾仓库建设、社区建设、儿童福利院建设、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等一批项目列入了中央拉动内需项目。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这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又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目前,全国各地的民政部门呈现出只争朝夕、你追我赶的良好势头。所有这一切,一方面,给我们增加了紧迫感,是对我们的严重挑战;另一方面,又使我们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为我们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奋勇向前、加快发展提供了条件。而从我市民政工作的现状看。上半年,我市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受到了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工作进度不够理想,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城市低保人数与年初确定的目标还有差距,农村低保覆盖面较低,城乡低保配套资金落实存在种种困难,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大、救助面不广。敬老院建设、救灾仓库建设、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殡仪馆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启动不及时、进展缓慢。民政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制度不健全,部分县未按要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制约着工作的发展。二是民政工作规划相对滞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事业等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长远规划;致使当前争取拉动内需项目缺乏超前考虑、缺乏可行的项目。三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与所承担的民政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作手段落后;一些民政干部创新意识、开拓进取精神不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强,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数字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宣传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地方和业务部门对民政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民政宣传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大,形式、内容单一,效果不明显,与民政工作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将有利于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对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能否把握好、利用好机遇,变挑战为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政领导干部的机遇意识和抢抓机遇的能力。民政系统的同志们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强化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协调意识和宣传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要强化机遇意识。机遇好比发展的金钥匙,抓住了机遇,就抢到了发展的先机,就能加速事物的发展过程、加快目标的实现进程。能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乃至一个人赢得主动、取得先机的关键所在,也是关系到一项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凡是抓住机遇的,就可以加快发展,改变面貌;反之,错失机遇,就会处于被动,沦为落后。能否抓住机遇,对于民政事业发展更是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民政事业的发展历程中,也有许多把握机遇、赢得发展的成功范例。比如,改革开放初期,需要国家供养的“三无”人员多,而全国的社会福利设施普遍不足、年久失修,国家财政又十分困难,这本来是民政工作的困境,但民政部的老领导在困境中寻找机遇,开启了新中国福利的先河,开拓了一条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出现了大量需要救助的下岗、失业人员,民政部的老领导及时抓住机遇,总结地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转型,为今天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政部及时提出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确立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明确了“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基本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汶川特大地震,是国家和民族的巨大灾难,救灾任务异常艰巨,民政部门承担着巨大的压力。但各级民政部门变压力为动力,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不仅出色完成了艰巨任务,而且极大地提升了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地位,有力地推动了救灾、救助和慈善等各项民政工作的发展。上半年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经有了良好开局,下半年,要紧密结合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继续抢抓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力争再有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各级扩大内需的建设规划之中。

二是要强化创新意识。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根本的是深化改革、靠体制创新,以改革的新突破、开放的新局面来赢得各项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就是灵魂、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工作的各个领域,不断提出新思路、新理念,不断出台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形象和社会效应。我们一定要按照本地区发展战略的要求,突出特色,大胆试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市民政工作探索新思路、创造新模式、展示新趋势。

三是要强化协调意识。2009年是大事较多的一年,各种社会风险和矛盾叠加,政治敏感时段集中。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深的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构建“大民政”的理念,更加重视建立与民生和社会建设规律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更加重视城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更加重视民生问题的整体解决、社会建设的统筹发展,以社区建设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抓手,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统筹民政与社会保障、卫生、财政、投资等各方面政策,研究制定民政事业发展长远规划,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民政为民的职责变为党政领导的决策,把民政工作的任务变成党委、政府的部署。要借省、市两级加大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老村干部生活补助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取得他们支持配合,力争将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盘子,纳入拉动内需的建设项目。要千方百计争取、汇报、协调,同时,要狠抓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支出任务。

四是要强化宣传意识。民政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大民政、打造强势民政,需要大宣传和强势宣传;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履行保障民生的职责,离不开宣传;民政工作要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配合、社会各界的参与,需要广泛深入的宣传;民政工作地位的提升、形象的塑造、社会影响面的扩大,更需要大力的宣传。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民政宣传工作,切实强化宣传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政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制订长远规划,落实宣传工作人员、经费和相关的设施设备,确保民政宣传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经费保障、有设备操作。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等平台,紧紧抓住重大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重要制度建立、重大活动开展、重要典型推广、重大灾情发生、重点工作推进等时机,集中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地宣传,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整体思路和部署安排,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确保重点,统筹兼顾,认认真真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刚才前面几位市局领导就各自分管的业务作了具体要求,他们都讲得很好、很实在,我完全同意,各县(区)、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地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重复前面几位领导讲过的内容,下半年,我们重点是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上半年,我市发生了旱灾、滑坡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但灾害发生持续时间不长,灾害范围不广,灾害损失较近几年同期相比出现少有的下降趋势,没有发生过一起人员死伤的自然灾害事件。虽然,我市上半年灾情不算严重,但发生重特灾害的基本因素仍然存在。全市地形地貌多样、复杂,人的活动、气候的影响等都有可能诱发重特大灾害。同时,由于我市广大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环境和自救能力弱,灾后的救助工作范围,承担工作压力大,救灾救济工作面临艰巨考验。因此,要继续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建立和完善救灾志愿服务动员、救灾资金投入和救灾联动机制,推进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后24小时内得到及时救助。抓紧建设救灾物资仓库,充实物资储备,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力争年内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目前已进入主汛期,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重特大灾情发生后,各县(区)要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灾情、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第一线、第一时间开展灾民救助工作,确保灾后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社会和谐。

(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必须以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高度重视低保调标工作,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今年我市完成了城市低保提标(由157元提高到187元)、农村低保临时补助(补差由30元增加到50元)、五保供养提标(由60元提高到80元)的任务。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困难群众生活改善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各县(区)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足额列支配套资金,保证提标后的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强化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要坚持分类施保,把好低保对象申请审批关口,建立定期核查低保家庭收入制度,鼓励低保对象自我发展、积极就业、走出低保,做到“有进有出”,真正把生活困难的人纳进来,把生活改善的人转出去,让低保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三是配套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要做好各项救助制度的完善、衔接、落实,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尤其要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特别是要针对救助力度不大、救助面不广的问题,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制定出台《*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也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三)以宣传舆论为重点,扎实推进民政宣传工作。

民政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紧紧围绕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根本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增强效果,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坏境和社会氛围,推动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一是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的职能职责和地位作用。民政工作已经从为中心工作服务转变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地位的这种深刻变化,大力宣传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根本职责任务,大力宣传民政工作在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功能作用。二是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在做好经常性、长期性宣传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通过宣传,实现、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依法保障水平,推进民政法制化进程。三是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民政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群众性,要通过向社会宣传民政,使民政走向社会,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民政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许多辉煌的成就,创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要大力宣传民政工作取得的成就,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要大力宣传创造积累的先进经验,以发挥经验示范、舆论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步伐。五是要大力宣传民政战线的先进典型。通过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样板和示范作用,鼓舞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士气,激励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把民政事业推向前进。

(四)以基础建设为重点,逐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

当前,在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新形势下,各县(区)要抓住机遇,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造福人民群众。近年来,我市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缺口资金较大,仍处在较低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从群众期盼、民政事业急需的实际出发,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利用的原则,以“霞光计划”、“蓝天计划”、“明天计划”为依托,重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救灾储备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殡仪服务设施等一批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下半年,要全面完成景东县锦屏镇中心敬老院、镇沅县中心敬老院、宁洱县中心敬老院3个养老服务设施;*救灾物资储备库、景谷救灾物资储备点2个救灾储备设施;*市儿童福利院、*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澜沧儿童福利院儿童食堂、镇沅县社会福利中心4个社会福利设施;景东县殡仪馆、镇沅县殡仪馆、澜沧县殡仪馆、景谷县殡仪馆4个殡仪服务设施等各项民生项目的预定工程任务。

(五)以目标管理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