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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总结精选(九篇)

水土保持监理总结

第1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生态水利;水保设施;定位观测;工程验收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狠抓设计、施工、自验等环节质量

自 20 世纪 90 年代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水利部第 16 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水电工程对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得到了增强,贯穿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专项监理、监测工作普遍开展,落实程度高;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跟进紧密,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施工图阶段中的水土保持篇章和专项设计已形成制度; 专项设施施工招投标和阶段验收制度已经建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已成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型以上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 100%,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走在其他行业的前列。

1. 1自查初验

水土保持分部、单位工程完建后,需进行自查初验。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工程的建设过程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施工记录、监理记录、工程外观、工程缺陷及处理情况,对工程中各项水土保持项目给予评定。类似于基本建设验收程序,也分为分部工程自查初验和单位工程自查初验两种,属法人验收性质,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值得一提的是,分部工程自查初验应在所有单元工程经监理确认完建且质量合格或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后。单位工程应在分部工程自查初验且经过验收合格、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及时组织。

2 积极配合监测、技术评估工作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项目应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技术评估,其成果将是最终行政验收的重要依据。针对该环节,项目法人应在开工之初即委托相应资质的监测、技术评估单位全过程介入水土保持建设管理,并积极配合现场和资料等工作。

2. 1 监测、技术评估工作内容

水土保持监测是指从保护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多种手段,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和后果等进行监视和测定的活动,其成果监测总结报告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中必须提供的资料。监测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和水土流失特点,一般采取全面调查和定位观测相结合的方法,在工程全线布置调查监测点位,利用 GPS 定位仪、标杆、皮尺、照相机等工具对影响水土流失的主要因子、水蚀量、植物覆盖度林草生长情况、临时堆土场及工程、植物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测,并于行政验收前提交监测总结报告,通过计算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度等参数,对工程是否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技术评估是指评估单位以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一般分综合组、工程措施组、植物措施组和经济财务组 4 个专业小组进行评估,即综合组对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措施的效果进行核实,对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及水土流失控制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工程措施组、植物措施组分别对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进行评价; 经济财务组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投资、合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在 4 个小组分别提出分组评估意见后,专家评估组结合各组调查评估结果形成总体评估意见,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在申请验收时由项目法人一并提交验收主持单位。

2. 2 项目法人配合工作

监测、技术评估单位在开展工作及编写总结报告时需项目法人现场配合并提供相关工程基础资料,基础资料主要有“收集资料”和“填写资料”两种。“收集资料”一般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资料,行政验收时附在监测、评估等报告后供查阅。“填写资料”由监测、技术评估单位提供格式,由项目法人填写,用于计算有关水土保持参数。

2. 2. 1 收集资料

主要包括: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工程建设总结( 管理) 报告、水土保持部门监督检查意见; 水土保持工程合同、购土协议; 质量评定报告,单元、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等。电子文档主要有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工程地理位置图、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主要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图、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效果照片等。另外,审批部门的一些批复文件包括立项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也需收集。

2. 2. 2 填写资料

主要包括: 各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情况; 工程征占地按永久占地面积、临时占地面积统计、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平衡情况;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项目的工程量和投资,如主体工程草皮护坡等;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实施进度情况,水土保持设施投资完成情况等。

3 认真配合行政验收

行政验收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属政府验收范畴,由项目法人组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主持。作为项目法人,应首先对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自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具备行政验收所需条件。同时,狠抓现场查勘、验收会议等各环节,确保行政验收顺利完成。

3. 1 验收准备

项目法人应会同各单位抓紧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监测、专项财务等建档资料齐全完整。同时,针对行政验收会议,项目法人还需组织各参建单位编制 7 大报告: 项目法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工作报告;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总结报告; 监理单位编制监理总结报告; 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评估单位编制技术评估报告。

在具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要求的相关条件后,项目法人方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提请验收。验收主持单位受理验收申请,并听取技术评估单位的技术评估汇报后,确定验收时间、参加单位等。

3. 2 行政验收

行政验收一般分为现场查勘和验收会议两个步骤。

现场查勘中,项目法人应提供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图,由验收组随机抽取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等,现场检查不同防治区和主要防治措施的质量、数量、防治效果、生态与环境状况等。

验收会议中,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评估单位就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质询后,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通过行政验收,表明水土保持设施已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但并不意味着水土保持工作到此结束。项目法人仍需注重遗留问题整改、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和修复等环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继续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4 结 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面广量大、专业性强,水保设施易受外界影响,无疑都增加了工作难度。因此,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应充分贯彻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原则,组成高效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狠抓设计、施工、自验、监测、评估等环节,重点研究过程管理中的各个难点,精心制备各项验收资料,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顺利通过验收,如期发挥效益。

参考文献

[1] 徐勇,李洪泉. 引子渡水电站环保与水保专项验收的启动与实施[J]. 贵州水力发电,2006,( 5) : 22 -24.

[2] 张宇龙,曹丽玫,艾绍周. 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中国水利,2005,( 8) : 51 -52.

第2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行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信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工程或专业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

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

师不予承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

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承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的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总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3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监测; 问题; 策略

我国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在经历实践、认识、再实践、 再认识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监测工作的开展及发展推动了水土流失治理理论的突破和水土保持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笔者在总结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验,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如何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措施。

1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及问题分析

1.1 水土流失面广量大、监测任务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治理难,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k㎡,占国土面积的37.1%,年均流失土壤约50亿t。水土流失几乎遍布所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年因水土流失损失掉的耕地达6.7万多h㎡,有些地方已经到了无土可流、无地可耕的境地。水土流失直接导致水土资源的破坏、降低人口承载力、恶化生态环境、引发生态危机,进而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处理发展经济和防止水土流失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我国有待研究和解决的社会问题。

1.2对水土保持监测要求高

据目前有关统计数据分析,因水土流失给我国带来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当年GDP总量的3.5%左右,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更是难以估算。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中央明确提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加大的凸显期。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水土保持监测作为水土保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基础性工作。新形势下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越来越重要。

1.3坚持水土保持监测的协调与发展

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主要包括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监测预报等 4项任务,其中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整体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近几年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和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相比,与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还不相适应。因此,水土保持监测也面临着全面协调发展的问题。当前我国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网络不完善,覆盖程度低;二是监测设施设备差,观测手段和方法落后,自动化程度低;三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监测预报系统,不能及时预测预报水土流失事件和水土流失灾害;四是监测机构的性质与监测工作的性质不相符,大部分监测机构属于自收自支或差额事业单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监测网络运行维护等经费来源没有正常渠道,监测人员工作极不稳定,制约了监测预报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策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责任,这就要求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创监测工作新局面。

2.1落实新水土保持法,改善民生的生活水平

目前,《水土保持法》修订版已于 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对水土保持监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别突出了对民生的关注,强调指出宏观调控以及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民生。水土保持为民生水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监测作为水土保持的基础,必须着力增强水土保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1)建立水土保持政绩考核制度。新水土保持法明确指出要将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与政府工作考核和评价直接挂钩,而与政府政绩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密切相关的指标如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水土流失面积的变化、水土流失防治效果。重大水土流失事件、预防监督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都需要通过监测来获取。因此,我们应该按照通用性和广泛性、重要性和简便性、客观性和主动性等原则,建立水土保持考核指标体系,并尽快开始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在全国推广应用,为民生水利服务。

(2)明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主要是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结果,修订原来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国家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3类主体功能区提供支撑,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新水土保持法要求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已从法律角度予以了明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颁布全国性的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研究水土流失补偿标准,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测算指标体系,为规范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2.2 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

通过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通过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提高监测设备配置水平和服务功能,加强监测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协作机制,完善监测网络体系,为充分发挥监测预报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水土保持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1)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按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行政区划进行监测网络布局调整,初步解决监测分站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原则上一个地(市)设置一个监测分站形成部级、省级结构合理、职能明确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站网的总体功能。

(2)推进各级监测站点的标准化 建设。对现有站点进行现代化改造,并在全国建设30~ 50个高标准、自动化的水土保持监测基本站点,为监测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进行有益探索。

(3)建立健全的监测管理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分级指导、自下而上逐级反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监测网络的高效运转。

2.3 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体系

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利于创新的机制,并不断地加以总结完善,以卓有成效的创新成果来积极推动水土保持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1)正确把握水土保持监测科技创新的方向,将高新技术与传统水土保持深度融合,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建设,以水土保持信息化推动水土保持现代化。

(2)按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原则,依托全国水利信息网,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系统,健全全国、流域、省级数据库系统,开发满足各级不同水土保持业务应用的服务系统,建立基于网络、面向社会的业务服务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提高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预防监督、 科学研究以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逐步建成一个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共享平台,内网和外网两类门户,国家、流域、省三级数据库,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生态建设管理、预防监督、社会服务四项业务,国家、流域、省、市、县五级服务的全国一盘棋式的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平台。

(3)改进传统的以遥感技术为主的监测方法,建立由地面定位监测点和合理密度的抽样调查单元构成的全国水土流失监测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和水文站点的协作,以获得复杂环境下准确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其动态变化信息。

2.4建立监测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状况和发展趋势,建立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高效运作、数据交换的安全畅通和协调发展,确保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得到全面的管理和控制,重点做好监测工作年报制度、开发建设项目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成果定期公告制度和监测成果、数据管理制度等,建立起良好的运行机制,有效发挥监测网络的效用。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水土保持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科学的监测,为水土保持部门提供各项准确的数据,他们才能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措施,从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参考文献

第4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根据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市水利局长会议精神,以及《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制定了XX县水利局2020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如下:

一、关于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1.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根据2020年水利部下发和省水利厅加密开展下发的卫星遥感监管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开展现场复核、违规项目认定和查处工作;按照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要求,完成2019年遥感成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料和日常监管等数据资料的录入,及时录入2020年遥感监管资料,建立和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库。

2.严肃查处生产建设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履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法定职责,健全监管与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惩治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卫星遥感监管、日常检查、督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准确发现、严格认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严肃查处、逐一销号,进一步巩固提升2019年XX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果。

3.开展水土保持信用监管。要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要求,落实专人,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形提出“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实行“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每季定期报送制度,信用监管履职情况作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日常评估的重要内容。

4.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在县本级已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一稿制,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刚性约束,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 坚决不予审批。做好审批信息公开,提高审批效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通过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采用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争取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基本全覆盖。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明确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6.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监管。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认真组织核查,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以及不满足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的,严肃追究生产建设单位和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责任。

二、关于水土保持考核评估

7.抓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迎检。按照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要求,做好2019年度自评和资料报送等工作。在2019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总结经验,部署开展2020年度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工作。

8.强化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度落实。按照《XX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考核方案与内容,做好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的落实。

三、关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9.全面完成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根据规划任务指标,明确2020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县水利部门要加强统筹,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政府各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加大投入,广泛凝聚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 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10.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创新水土保持投融资机制,引导政府、社会力量和水土流失地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有关政策和措施。

11.抓好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提升示范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乡村振兴、秀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四、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

12.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配合完成2019年度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复核、汇总分析和技术审查。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完善技术方案,开展2020年度全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13.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点优化布局。配合省水利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点专题调研,摸清我县监测站点现状与问题,研究提出我县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建议;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可行性研究工作。加强现有监测点日常管理,确保监测点正常运行。

14.强化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规范监测成果的审核、报送、使用与。及时完成水土保持信息系统资料录入,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加大无人机、移动终端和水土保持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督、治理和监测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全县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加强上下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将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乡镇,加强问题督查、整改。

五、水土保持宣传

第5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措施

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和高速增长,付出了惨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为代价。尤其是在地方经济强势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水土流失严重,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生态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为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必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的优越性,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深入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投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等。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实践证明,宣传是基础,培训是手段,对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成效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机制,深化宣传内容,细化工作计划。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是《水土保持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地应切实制订水土保持技术培训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等各种方式,深入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通过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的自觉性,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2.创新机制,预防监督

全国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技术服务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正确评价和预测水土保持措施成效,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科学决策水平,加强水土流失监控与防治,推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深入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方案特性、方案审批、方案实施、监督检查、监测监理、评估验收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汇总分析。利用图表结合的方式反映项目的各项指标,促进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高,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增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科学管理能力,为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和动态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我国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创新投入,促进成效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必须按照政府投资为主导、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土保持投资模式。中央要加大对地方“长治”工程资金配套力度,尤其是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区、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等贫困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要加大对县市水土保持资金的投入,地方政府每年应按上一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同时积极整合水利、农综、农业、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相关项目建设。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对有经济效益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鼓励工商企业、个体私营业主、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通过土地依法流转方式投资参与建设,实施相关产业开发,积极探索股份合作等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模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投入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后续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治理成果,大力改观我国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4.完善法制,加强治理

法规体系建设是预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法》应加以修正,进一步完善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具体从:城市、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对所有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作出约束性、强制性规定,适当提高违法处罚金标准;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把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程序、内容及操作要求写入《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内容和执法机构性质,人员素质标准,执法机构规模,执法机构管理形式等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将水土保持“两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以法的形式予以明确,规范“两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行为;增设建立监督机构条款,使各级政府行政领导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任期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实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一票否定”制。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丁作开展。各省(区)要制定各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应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较强的地方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更贴近实际、操作性更强。从而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治理。

5.依法监督,保障成果

为加快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各级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必须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以法律强大的威慑力,确保水土保持监督成效。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全面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大力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以交通、电力、房地产、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为重点,强化矿山开采、煤炭开采、铁路建设等项目的水保执法,依法严厉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案件。在重点治理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法律强大的威慑力,努力控制和减少人为制造新的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扭转边治理、边破坏的被动局面。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使有限的水土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监督执法的正规化和规范化,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 同时”制度和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自觉性,使生态环境预防保护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6.坚持严格管理,注重质量效益的原则

第6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管理

一、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重要性

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防止人为生产活动造成水土流失,必须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管理,全面开展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平和审查能力,规范其工作势在必行。

1.严格“三审一文”技术审查制度

“三审一文”,即审申报文件、审现场、审内业材料和印发批准文件,这一技术审查制度是加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的关键。生产建设单位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保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必须经过“三审”,审查合格后才能印发批准文件。

①审申报文件。生产建设单位在报送水保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时,收件人对报告书或报告表文本及附件要进行认真审查,达到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才予以收件,否则退件。

②审现场。现场选线选址三看:看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面积及类型是否合理,看施工附属区占地是否已列入占地范围,看取土场、弃土场是否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布设取弃土(石、渣)场三禁止:禁止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土(石、渣)场;禁止在影响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安全的周边设置弃渣场;禁止在山丘区、平原区、风沙区,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和河道、湖泊排洪道范围内,水利枢纽、水电站大坝下游或水库回水区以内,及流量较大的沟道布设弃渣场。

③审内业材料。内业材料评审三原则: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方案评审中应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方案评审应注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和典型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原则,方案评审应注重防治措施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

④印发批准文件。由专家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会负责人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初稿审改后行文。水保方案报来时要由收件人对技术文件版本进行认真审查,对不合格的则直接作退件处理。审查合格的水保方案,印发批准文件;审查不合格的,印发修改后重报和重审的批准文件。

2.建立健全“三核一会”施工前的审查制度,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开展对审查批准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三核一会”工作,是业主和监理单位施工前要完成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的重要举措。

①核价格。业主单位接到审查批准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后,应立即组织或送达权威机构,对水土保持方案布设的各类措施单价进行核准。并深入调查,确定其符合当地实际的施工单价。

②核投资。业主单位在送达权威机构核实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单价时,应同时提出核实各类措施单价是否与市场有差距,各类措施单价是否符合定额要求,总投资与实地需要有无差距,是否与实际相一致并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等,为需实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打下基础。

③核现场。监理单位接到任务后,组织监理人员到实地核实水土保持方案布设的各类措施是否与现场相一致,各类产业是否与项目区规划相一致或相近。

④开交底会议。监理单位依据水土保持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定,深入项目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主持水土保持方案交底会议。交底会议上,对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予以确认,对水土保持方案不切合实际的内容提出变更建议,认真研究施工建设的时间、进度、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并提出要求。

二、完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模式

监理单位按照合同、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变更文件,扎实履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工作职责,突出重点,严把监理关,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和检查督促各环节资料建设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其资料建设和重点部位的现场照片摄制留存工作。

①三控制,包括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质量控制――有旁站监理、随机抽查、实行质量报验和许可制、督促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等;进度控制――认真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项目法人选择施工队伍,开展进度控制反馈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质量检测等;投资控制――控制工程的设计变更,实行计量支付,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修改的施工技术方案等。

②三管理,即加强合同、信息、报告管理。坚持每月20日前向项目业主、项目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和工程投资报告。

③一协调,即做好建设、施工、监测、监督、管理等单位关系的协调工作。监理工作完成1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并附有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督部门及其相关人员签章的材料。

三、推行“三段工作法、三个关键、一套工作程序”的监测模式

监测单位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批准的监测变更文件,按照三段工作法、三个关键、一套工作程序的监测模式,布设监测站点位,设计监测内容,严把监测关。

①三段工作法。审图建议阶段:监测单位在熟悉水保方案设置的监测站点位、监测内容后再深入实际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

实施修正阶段:监测单位在实施监测工作过程中,除按水保方案和获批准的审图建议实施外,还要对布设有异议的监测点、监测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进行修正;

总结评价阶段:监测单位完成任务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相关中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大纲编制监测报告。对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对水保方案布设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和量化评分。

②三个关键。掌握本辖区内人为水土流失动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之前就把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和议事日程;指导、帮助和监督实施防治措施和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检查和监督开发建设单位按时足额上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

③一套工作程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按已定程序贯穿于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

四、按“三套材料、三通过、一个会议”模式强化验收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结束后,项目业主应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①三套材料。包括批复文件,建设与管理过程的全套材料和评估全套材料。

②三通过。项目业主与主管单位集体议定,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要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现场通过,工程建设全过程通过,验收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通过。

③一个会议。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对工程作出验收是否合格的结论,对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作出等级结论,对监理、监测评估单位工作作出量化评分结论,对水土保持方案作出量化结论。

参考文献:

[1]钟厚彬.开发建设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中值得探讨的几个问题.中国水利,2009.

第7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通报曝光为手段,以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减少水土流失灾害,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主题内涵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要以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为契机,抓住机遇,大胆工作,以水利部门为主体,协同各部门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水利综合执法的优势,深入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坚持在监督执法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大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督促检查资料的记录和归档整理。精心组织力量,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使用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水保、发展改革、国土、环保、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做好部门协调,统一部署执法专项活动的开展

四、工作内容及处理方式

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年以来已经建设完工或在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三类:一是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二是不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三是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而未申请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的,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执法行动采取拉网式全面调查,不论项目规模大小,均在执法专项行动之列。

执法行动以水利局为执法行动主体,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投资主体实施限批等方式进行惩处。对无法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总体时间安排为年9启动,年上半年内完成。

1、第一阶段(年9月—11月)启动和培训阶段。召开会议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组织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年11月—年2月)调查、排查、登记、上报阶段。对年以来完建或在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落实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本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核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3、第三阶段(年1月—4月)分级处理阶段。对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第四阶段(年5月—6月)总结阶段。继续组织人员对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第8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1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特点

1.1施工范围小而集中

一般城市建设项目,诸如房地产、市政道路、城市景观改造等项目,占地一般都在10hm2以下,基本呈点状或线状布局。施工范围集中,土石方挖填强度大。施工采用围蔽施工,直接影响范围小。

1.2土石方堆置、废弃情况特殊

一般规模以上城市建设项目施工时会存在大量土石方挖填、废弃情况。由于城市建设项目场地限制,项目建设区域可能没有场地供回填土临时堆存,项目本身也没有场地堆置永久弃渣(土)。因此,施工期回填土临时堆存及永久弃渣去向在项目开工前就应落实。但是,由于主体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深度不够,很多项目开工前弃渣都没有落实合理去向,造成工程施工中产生弃渣乱堆乱弃现象。比如房地产项目,前期工作很难落实基坑开挖的土方如何处理,到施工期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开挖土方的处置场所,加之监管薄弱,堆放的渣土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到雨季,水土流失极易造成市政管网堵塞。

1.3环境保护要求高

由于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一般处于人口密集、周边生产生活环境较好的区域。因此,施工过程中,对于控制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较高。包括土石方调运、抽排水处理、施工噪声控制等等都有更高的要求。

2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和方法

对于一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内容要求,主要有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降雨、土壤、植被)、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监测、水土保持效果监测等。如前已经提及,城市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特点有别于其他工矿、交通、水电等项目,因此,对于监测内容要根据项目本身特点来选取监测重点。笔者根据自己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中的经验,简要总结了城市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及方法,具体如下:

2.1水土流失因子监测

对于一般的水电、工矿项目,水土流失因子监测中需要重点监测降雨、土壤和植被等因子。然而,城市建设项目一般原用地为建设用地,可能原场地为硬化地或存在建筑物,基本没有出露的土壤或存在植被。那么对于土壤、植被监测就不是我们监测的重点内容,重点需要关注降雨因子,降雨是影响城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很重要的因子。

2.2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

同样,对于一般项目的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我们可以通过侵蚀针、径流小区等方法来监测。而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可能基本被硬化场地和建筑物覆盖,因此,对于背景值监测我们一般根据现场情况,通过调查或者经验法来拟定背景值情况(全部为硬化场地,水土流失背景值可取0)。

2.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布局相对简单,以房地产为例,一般开工前会沿征地红线修建围墙等隔离措施。因此,对防治责任范围监测需重点关注临时堆土、永久弃渣、施工材料等堆放是否涉及征地以外的区域,若涉及,核实相关责任权属,以此来调查统计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4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监测

除规模较大的城镇建设项目外,一般的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相对平整,不会形成较大的挖填边坡。因此,水土流失状况监测主要是对临时堆土、施工材料进行监测。另外,水土流失危害主要监测施工区对周边影响,永久弃渣去向、防护情况及权属,临时排水对城市管网防洪是否造成影响等。

2.5水土保持效果监测

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施工期临时排水、沉沙、挡护及遮盖措施,以及永久的排水、拦挡及绿化措施。对于水土保持效果监测主要通过调查监测来获取,一般没有条件布设观测场等永久监测设施。如水土流失量的监测,可以通过结合排水沟、沉砂池沉淀情况来拟算施工区水土流失情况。

3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展望

3.1提高监测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素质

水土保持监测作为一项技术监督工作,是政府行政监督管理的“第三只眼”。担负的责任重大。因此,各监测技术单位一定要培养一批技术水平过硬、立场坚定、工作踏实严谨的工作队伍。敢于说真话,做实事,不让监测工作流于形式,这样,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才能发挥他最实际、有效的意义和作用。

3.2鼓励新方法、新设备开展监测工作

监测工作开展到现在,我们不断实践、摸索和总结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测体系,能较为准确、及时地发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遥感、3S以及自动定量泥沙观测设施等先进设备进行动态监测,提高监测工作的技术手段和监测精度,结合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市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库,真正为城市建设、防洪排涝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3.3加强水土保持意识宣传,提高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认识

第9篇:水土保持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监测;成效;经验;问题;宁夏固原

1. 流域概况

(1)杨达子沟流域位于固原市北20Km,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为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流域一级支沟,总面积205.00Km2,水土流失面积181.20Km2,占总面积的88.39%。流域由一条主河道杨达子沟和六条较大平行“Y”字形支沟硷滩沟、马全沟、石结子、大石板沟、东沟、黑洞沟组成。

(2)该流域属黄土丘陵沟壑第二副区,地形为东南高,西北低。流域沟壑纵横,地形破碎,水土流失严重,沟壑密度2.3Km/Km2,多年平均侵蚀模数5000T/Km2·a左右。其中黑洞沟、坪乐、蒲家川三条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14.19Km2,多年平均径流模数2.1万m3/ Km2.a,径流量239.8万m3,多年平均侵蚀模数6600T/Km2·a以上,年输沙量75.55万t,是原州区境内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具有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强度大、侵蚀重、危害重、影响深等特点,影响着该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监测站点总体布局及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监测点布设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项目区以杨达子沟水库为卡口站监测沟道径流泥沙变化情况;在坪乐典型小流域海拔1613.00m处设置13°荒山与荒山造林对比观测小区两处;在海拔1628.00m处设置8°坡耕地与退耕地造林、种草对比观测小区三处;在坪乐典型小流域布设降雨观测点1处。在项目区坪乐小流域、黑洞沟小流域、蒲家川小流域选择条件好、中、差农户各3户,共计9户;在典型农户中设典型地块,实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监测。在坪乐典型小流域分别选取新增乔木林、灌木林、草地及天然荒山荒坡地,布设监测样方8处,主要监测其生长量、郁闭度、覆盖度等。对暴雨后水土流失状况进行了及时调查;对各类工程数量、质量、进度进行动态监测。

3. 监测成效及评价

3.1治理措施质量的监测评价。

(1)在项目区分别选取新增乔木林、灌木林、草地及天然荒山荒坡地,布设监测样方8处,监测其成活率、生长量、郁闭度、覆盖度等项目。

(2)杨达子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2009年开工建设,实测2010年秋季种枸杞成活率30%,柳树成活率92%,山坡灌木林成活率32%。监测部门对造林监测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原州区在2011年冬季及2012年春季进行了补植。

(3)截止2012年底项目区保存量为:水平梯田723.4hm2,乔木林6.0hm2,灌木林530hm2,经果林80hm2,种草412hm2,封禁治理2408.7hm2,新修田间道路94Km,新修小型水保工程41座。梯田和各项工程措施的建设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较高,保存率100%。

3.2项目区经济、社会效益监测。

通过对典型农户、典型地块的监测,反映出该项目的实施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开展综合治理3年来,兴修基本农田723.4hm2,人均基本农田由治理前的0.147hm2,亩上升到0.196hm2,提高了37.7%, 农业生产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粮食产量提高,粮食总产量由现状458.7万kg增加到2012年590.73万kg,人均产粮由现状417kg增加到2011年510kg,农业用地面积由治理前的80427亩下降到72555亩,下降了9.8%,农、林、草各业土地利用结构由治理前的1:0.07:0.08调整为1:0.23:0.18,林、牧业用地有较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结构有了明显的调整,牧业产值明显提高。该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增产活立木15m3,薪柴882.5t,增产饲草1456.1t,增产果品60t,平均年增产值为329.43万元。农业人均总产值由治理前的4575元增长到6778元,增长了48.2%,人均纯收入由治理前的2974元增长到4406元。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好、中、差农户由4:4:2:变为4.8:4.3:0.9:,恩格尔系数由0.67下降为0.55,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情况;人口环境容量显著增加,项目区群众从流域治理中得到了实惠,已开始逐步走上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3.3生态效益监测评价。

(1)生态效益监测主要植被覆盖度变化。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十分显著,项目实施3年来流域林草总面积达到1980 hm2,宏观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6.6%提高到15.7%,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2)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地表径流状况,增加常流水流量,多数地表径流就地拦蓄入渗,改变了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状况。根据监测和调查资料分析,治理期末各项措施共新增蓄水能力达到52.15万m3。改善了流域的小气候和土壤理化性质。

(3)随着植被的增加,植物种类出现多样化,刺槐、山杏、沙棘等乡土树种栽植面积大幅度增加,以红梅杏为主经济林树种在项目区广泛栽植,枸杞在流域得到栽植推广。各种伴生植物也随着植被的增加繁衍生长,加之封育措施的实施,使植物种类日益增多,生物群落得到恢复和改善。

3.4水土保持效益监测评价。

(1)经过三年的流域综合治理,对杨达子水库径流泥沙观测指标监测结果分析,治理前观测的流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4839t/Km2.a,治理后的2012年下降到3344 t/Km2.a,降低了31%;三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71Km2,新增水土流失治理程度38.28%,累计治理程度61.59%。使自然环境恶化的局势得到控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环境初步显现在人们面前。

(2)目前,杨达子沟流域初步形成了坡面综合防治体系,水土资源得到了较为合理的利用,通过实施坡改梯工程,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值,人口、资源、环境实现协调发展。群众生活得到了改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具有示验、试范的潜质。项目区建设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把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符合区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向。

4. 监测取得的经验

4.1良好的沟通是取得真实数据的关键。

项目监测中,通过走村串户调查,深入到流域内典型农户家中、田间地头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交流,了解民意,才能取得真实数据。

4.2初步培训了一批监测科技队伍。

在项目区水土保持监测组织机构成立后,相应的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项目的实施大部分人员已经掌握了监测的法律、法规,熟悉了监测技术规范、技术方法,形成了一支能够承担中小型监测项目的技术队伍。

5. 存在问题及建议

5.1监测周期短,技术执行不规范。

杨达子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2010年开始建设,监测控制网建立较迟,没有和建设同步进行,致使基础调查资料不准确,监测数据由于观测年限短不精确。径流小区2010年建成,只采集了2011~2012年水沙数据,时间短,没有代表性。虽然项目开展了全面的监测工作,但监测技术、监测评价方法、监测手段都因条件限制而不够系统、科学和先进,致使质量、进度监测内容及指标还停留在依赖监理及项目执行单位的统计数据上,不能采取有效地手段获得具体的监测数据,也不能将具体的监测结果用于指导治理工作的开展,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5.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监测水平。

监测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既要掌握必要的水土保持知识,又要掌握水文泥沙知识,还要了解监测的法规,熟悉监测技术规范、技术方法。但目前监测技术人员大部分是水利专业人员,监测技术人员的水平底,缺乏较为系统的培训,以提高监测技术人员的水平,促使监测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

5.3建立长期监测网,加强对监测的投入。

随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也日趋显现,监测工作不仅要和项目同步实施,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项目竣工后需建立长期监测网,加强对水土保持项目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对流域综合治理产生的各类效益进行全面监测,只有这样才能为水土保持科学决策获得全面系统地科学基础资料。因此,需要加强对监测的投入,保障监测的经费,才能更好开展监测工作 。

5.4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及成果的管护,提高效益。

杨达子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已取得了一定成绩,发挥了较大效益。但治理程度还偏低,水土流失依然较严重,今后需要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同时,加强对治理成果的管护,加强对林草措施的补植补造,并大力推广梯田培肥增产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1.6-2008,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