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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

第1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遵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本办法,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或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可以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职权。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条农业、林业、畜牧、土地、交通、建设、环保、地矿等部门应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作好水土保持工作。

第六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水土流失严重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目标责任制,作好防治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个体私营业主,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转让、拍卖土地使用权等形式,治理、开发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并在资金、能源、粮食、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转让、拍卖土地使用权等形式,治理开发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其使用权和受益权法律保护,允许继承、转让。

在签订的治理开发合同、协议中应当列入防治水土流失的内容。

第八条经过治理验收合格的小流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档案,设立标志;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成果的管护,落实责任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天然植被和其它治理成果。在生产建设施工中确需占用、拆除或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应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其实际价值予以补偿。

第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在禁垦区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所在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制定退耕计划,限期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第十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地域开荒、挖砂、采石、取土。

(一)25度以上陡坡地;

(二)河流两岸行洪区、堤坝坡面;

(三)沟壑边坡、沟头上部水流集中地带;

(四)林地、灌区、干渠坡面、排水渠、闸涵附近;

(五)山崩、滑坡、塌方危险地段及易产生泥石流地区;

(六)铁路、公路的路基边坡及道路绿化地带;

(七)其他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危害地区。

第十一条在本市范围内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进行城市建设,开办矿山、能源、建材等大中型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乡镇集体组织或个体采矿、建厂,必须向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其它批准手续。

第十二条在生产建设、资源开发和其它活动中排弃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必须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地点堆放。禁止将固体废弃物倒入河流、水库、涝池、沟渠、公路两旁。

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砂土存放地的地面,必须采取整治措施、恢复表土或植被。

第十三条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签署意见。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工建设或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单位应在本办法颁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负责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在本市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进行城市建设,开办矿山、能源、建材等大中型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在本市开办乡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从事其它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建设生产单位和个人负责。

第十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进行。

第十七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列入项目前期费用和生产成本中。

第十八条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应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分别在30日或15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对特殊性质或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第二十条经审批的建设和生产项目,其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建设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二十一条严禁对铁路、公路两侧防护林进行采伐,严格控制对各种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进行采伐,对必须采伐和更新的林木,其制定的采伐、造林、迹地更新方案,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市政府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应当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必须负责治理,所需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和生产费用中列支。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第二十三条占用、拆除、破坏水土保持设施以及地貌、植被的补偿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按《**省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机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分别情况处以罚款。

(一)在25度以上陡坡地和土层瘠薄、植被稀疏易沙化地区开荒的,每平方米处以1-2元的罚款;

(二)采伐成片林木、开垦荒地、采金、破坏草地等造成水土流失的,每平方米处以2-5元的罚款;

(三)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的,处以500-5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违反本办法,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由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机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对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无理阻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土保持机构监督检查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机构工作人员,、、寻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2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监测;认识;指标体系;监测方法;管理办法;信息交流

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监测制度的逐渐完善,我国已陆续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但多是大型的交通和管道工程,中小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开展得还不多。这些监测项目的开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总的来说,我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仍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尚未形成统一的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方法和技术相对单一,可操作性较低,监测结果的定量化、准确度还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因此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提高对水土保持监测的认识

目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在全国范围内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社会对其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普遍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监测这部分内容轻描淡写,消极应付,从而导致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建设单位并未将水土保持监测作为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一项措施来贯彻实施,只注重水保方案中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的实施,往往在工程后期为应付验收才草草地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而实际上,诸多生产建设项目在施工前期造成的水土流失更严重,在后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只能对保留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后期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前期、中期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无法补测,说不清楚。

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管理,把水土保持监测作为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一项措施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在水保方案审查、审批时,要对项目建设及方案编制等单位大力宣传监测的重要性,要求方案评审专家对水土保持监测这部分内容严格把关,水土保持监测部分必须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水保方案的批复中,须明确提出对土保持监测要求。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时,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作为验收的一个重要条件,否则不予验收。

2 构建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

目前,水土保持监测部门尚无一套较为完整的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测结果的统一性和可对比性。因此,研究构建一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对全面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和科学评价水土保持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监测指标体系时,应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类型区别制定,规定哪一类生产建设项目需监测那些指标,哪些指标是必须监测的,哪些指标是可选择性地监测。构建监测指标体系时,不是监测指标越多越好,应该筛选监测那些敏感的、具有代表性的、能够准确反映事实情况的监测指标。筛选时,应考虑到监测指标的获取和处理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分析性。构建后的监测指标体系应能够全面、科学、准确反映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水土流失危害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与防治效益发挥情况。

3 规范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监测指标体系确定后,应对各监测指标的监测方法规范化。现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过程中,一个监测指标的监测方法往往存在多种,就一个土壤侵蚀强度就分直接法、间接法,直接法中又有径流小区法、精密水准测量法、标志法等等。这样,在同一个侵蚀环境下,通过不同方法得出的监测结果往往相差很远。即使用同一监测方法进行监测,由于监测设施不统一,监测人员操作过程不统一,也会导致同一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结果也相差甚远。因此,在没有对监测方法进行规范化之前得出的监测结果往往缺乏可靠性、可比性,不可靠的监测结果往往比没有监测结果更糟。

因此,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应在积极开展各项水土保持监测研究的基础上,及早规范各监测指标的监测方法、手段、频率,建立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使监测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结束莫衷一是的状况。

4 制定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

监测单位属于中介结构,一手托两家,即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又受雇于建设单位,在市场竞争下,往往存在“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种思想,致使监测结果往往偏离事实,真假难分,偏离了监测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因此,应尽快制定严格的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建立并实施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笔者认为应制定并实行监测的报告和备案制度、监测方案(计划)技术论证制、监测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监测数据认证制和监测成果公告制等多种管理制度,以避免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出现“只报告不监测”或“有报告无质量”的现象发生;此外将监测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对监测持证单位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制定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时,应根据我国水土保持监测四级机构进行层层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各级监测机构的作用。可以根据监测生产建设项目类型、大小等,让各级监测机构充分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方案评审、工程验收,以确立水土保持监测的权威性,推进水土保持监理程序化、规范化进程。

5 搭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交流平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有两个作用,一者为项目服务,即掌握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及时发现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中存在问题、不足,以便不断改进和完善措施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期和生产期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最终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二者为后续生态环境建设服务,即通过监测成果资料的社会共享、全面交流,发挥“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的作用,并通过监测成果的整理、分析,为不同类型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治理模式、技术标准出台及区域层面开发建设规划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已有监测成果的社会效益。第一个作用是直接的,针锋相对、亡羊补牢;第二个作用是延续的,未雨绸缪,更具有后劲,但目前并没有引起社会的注意,更谈不上重视。

要使监测成果发挥其长效性,搭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信息交流平台则是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平台的搭建应以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机构为主导,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为基础,以共享、交流、探索、创新为宗旨,对离散的监测成果数据和相关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入库、系统分类,建立基础数据、文献资源、典型案例、水保监测专家、在建项目及监测开展情况等数据库和公开查询系统,并建立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加强信息、经验交流,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队伍成长。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R].水保[2009]187号.

第3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  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登记制度,保持地籍信息资料的现势性,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他项权利拥有者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

(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

(四)国有、集体土地主要用途(含地类,下同)变更。

(五)国有、集体土地他项权利变更。

第四条  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市、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规定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受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

(三)负责变更地籍调查。

(四)负责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审核、报批。

(五)负责填写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审批表、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绘制地籍图和宗地图。

第六条  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加以阻挠。

第七条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市土地管理部门管辖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主要用途的变更登记。

(二)城区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所辖行政区下列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事项:

1、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主要用途变更登记。

2、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主要用途的变更登记。

3、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主要用途的变更登记。

(三)各县(市)、郊区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所辖行政区下列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主要用途的变更登记。

2、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主要用途变更登记。

第八条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项权利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正确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三章  一般登记程序

第九条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依照变更申请、变更地籍调查、审核批准、变更注册登记、更换土地证书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凡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以及主要用途变更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及他项权利拥有者,均应在有关批准文件生效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者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

(三)有关土地权属变更的合同书等证明材料。

(四)原土地证书。

(五)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权属证明。

(六)原征用、划拨、占用土地批准文件。

(七)开发复垦、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用地批准文件。

(八)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以宗地为基本单元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拥有或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分宗申请;若干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分别申请。

跨县级行政区划使用土地的,应分别向土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但所在行政区土地管理部门无管辖权的除外。

第十三条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者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

(二)权属变更的土地坐落、面积、用途、类别和等级。

(三)土地权属来源的说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权属说明。

(四)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申请理由。

(五)其他应载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自接到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经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期三十日。

第十五条  土地权属发生变更时,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应按国家关于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收费的规定缴纳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费。

第十六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变更的,土地证书应依法更换。《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发证的县级人民政府更换。《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发证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更换。

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持出让合同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重新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出售、交换、赠与等转让行为和继承引起转移的、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经有管辖权的土地和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土地使用者应持批准证明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和因土地使用期满等原因而终止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原土地使用者应分别持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土地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人、抵押权人应持有关合同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抵押合同因合同期满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抵押人、抵押权人应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其他单位合作搞建设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将部分土地改变原来用途或将原有建筑物改装用于经营性的店铺、商场的,均应申请部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凡依法征用、划拨土地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土地使用者应持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混合宗地中分摊面积或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使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使用者应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因机构调整、企业撤销、合并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新的土地使用者应持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条  城市综合开发用地,开发单位应持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购买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的土地使用者应持买卖合同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宗地合并或分割的,土地使用者应持签订的书面合同书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五章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的,所有者的土地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者应持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土地类别发生变化的,由土地所有者在每年10月31日前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互换土地的,互换双方均应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六章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乡(镇)村新办企业、事业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持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土地的,或者因购买房屋等引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土地使用者应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凡不按规定期限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按逾期时间处以每平方米每日两元的罚款,有非法收入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限期补办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限期内仍不补办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令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直至吊销土地证书。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土地管理部门决定,但吊销《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由县级或市人民政府决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八条  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执罚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土地管理人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中,利用职权,卡要财物、收取贿赂、谋取非法利益的,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他项权利系指与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有关的各项其他权利(包括通行、排水、地下埋设管线以及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等)。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目前,我国风电项目实行核准制。2013年5月以前,风电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或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2013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的文件,企业投资风电项目的核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经核准的风电项目风电开发企业在项目施工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我国风电项目建设从规划、项目前期设计和核准,到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实施的运行流程见下图。

2陆上风电项目建设主要的环境影响

陆上风电项目建设,特别是山区风电场项目建设主要的(也是直接的)环境影响是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如果在动植物物种丰富地区,可能引起生物多样性下降,甚至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问题,主要源于进场及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和平台、升压站、送出线路占地的影响。山区风电场一般植被覆盖较好,交通条件较差,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送往往需要修建较长的运输公路。由于风机叶片较长(约50m),进场及场内主要运输道路宽度一般不低于5m,道路转弯半径一般不低于35m(采用特种车辆运输时道路转弯半径可降低至25m左右)。以山区风电项目常见的50MW风电装机(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为例,项目总占地约50hm2,新建道路占地约3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60%。风机平台建设需满足风机叶片、轮毂吊装要求,风机平台及送出线路施工占地约10hm2,占项目总占地的20%。我国南方山区风电场植被条件好,动植物和自然景观丰富,在风电场场区或周边区域很有可能分布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部分分布有高山湿地、鸟类迁徙通道等特殊生境,或者施工影响区域分布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古(大)树等。对于这些风电项目建设,除关注常规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影响外,还要特别关注对这些特殊敏感区、敏感对象的影响。某些风电场风机点位或升压站距离居民较近,对于这些风电项目,运行期的噪声和电磁影响评价也是一个重点。

3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规划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规划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国家层面的风电规划属于指导性规划,一般只提出全国或某个区域在规划水平年的风电装机规模,不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也不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各省(市、区)编制的风电规划属于能源专项规划,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9号,2009年8月)要求,应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然而,目前各地区一般按照《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5月)或《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FD005-2008)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篇章,基本上未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些规划报告在环境影响篇章中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选点没有很好的避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从而一开始就埋下了生态破坏的“种子”。

3.2可行性研究阶段

风电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的环境管理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同步开展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一些大型风电场项目,有些地区要求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五条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主要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未做明确要求。风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主要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该办法第十六条要求编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篇章,但篇章编制要求简单,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中的环保、水保措施设计的衔接关系未予明确。对于风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编制,目前我国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行业规范。行业规范出台后,将有利用评价单位抓住风电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突出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3.3微观选址阶段

风电场微观选址是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进行现场确认的关键阶段。实际上,随着现场调查的深入,本阶段可能发现上一阶段未调查到的环境敏感点,如珍稀物种、古(大)树、少量居民点、用地和坟地等。对于这些分布范围较小的敏感点,通过机位的微观调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可以有效避免或减轻对这些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但由于本阶段缺乏环境保护专业机构的监督,设计单位往往只考虑风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如何降低工程造价,忽略了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保护,最终确定的不合理的风机布置给后期环境保护带来了很大困难。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在开展主体工程设计的同时,同步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目前,该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滞后,甚至没有开展同等深度的设计。

3.5施工和运行阶段

风电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阶段的环境管理主要监督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并进行专项验收。目前,大多数地区要求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但一些建设单位对风电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够重视,迫于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压力被动开展监理,常常出现监理工作滞后或流于形式等问题。

4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建议

加强风电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关键是如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加强“同时设计”管理

各省(市、区)编制风电规划,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在规划报告报送审批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建议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致总纲》(HJ130-2014),修编《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明确风电规划报告中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的编写重点和要求。根据国家简化前置审批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风电项目核准建议取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参考《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FD007-2011),编制《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细化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篇章编制要求。目前,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正在编制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规范。笔者认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依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开展同等深度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措施上有优化(或变更)的需要补充说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核准的必要文件,项目核准单位应明确项目开发企业申报核准项目时,必须附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在开展风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设计依据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复核。

4.2加强“同时施工”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和水保监理工作。建议环境监理在微观选址阶段就开始介入,并贯穿微观选址、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批复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风电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理监测落实情况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风电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重大变更,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变更文件。

4.3加强“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

在工程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工程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和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严格环保执法监督。风电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正常、稳定运行。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由此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由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项目核准机关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进行专项巡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处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可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

5小结

第5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国土局地籍股自查报告范文(一)根照《关于开展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中层正职干部公述民评联评活动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3号)文件精神XX县局《关于开展公述民评联评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对自己在政治思想、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廉洁从政和履行职责等方面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回顾总结,现汇报如下: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团结和带领科室人员,以加强地籍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土地登记公信力,全面提高地籍管理规范化水平,使地籍管理逐步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学习局党组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内容,做好工作笔记和记录,吃透精神,掌握要求,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同时,按照年初代表股室与局领导签定的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要求,根据股室的工作任务和业务特点,建立谁主管、谁负责、分工明确、任务具体的责任机制,把责任固定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岗位,把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地籍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为责任制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活动开展以来,股室全体人员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二)突出防范重点,加强管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根据股室的实际业务情况,认真细致的查找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重点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加强制度管理。一是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二是针对办事群众的不同情况,开展重点服务,特色服务,以办事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规定各环节办事时间。通过对这些重点环节的有效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行业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三查三评”活动,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紧密结合股室的工作特点,认真开展“三查三评”活动。按照县局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宣传动员、学习培训、查找部析和整改提高等活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活动的预定成效。通过查评结合,以查引评、以评促查,强化激励和约束,着力了解决股室在作风、效能、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政风行风作风建设。

二、业务工作方面。

地籍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地籍管理将加快由传统地籍向现代地籍转变,基础和保障作用将得到更充分地发挥。为更加科学、有效地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我带领股室人员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任务,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推进地籍基础数据库建设,较好完成了地籍管理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

1、登记发证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初县局将农村“三证”发放扫尾工作纳入中心所(分局)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为确保年内完成扫尾工作任务,在局党组的支持下,我们采取分月调度和通报的方式,强力推进。目前已完成5882本,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5792本农宅发证扫尾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力度,依法提高土地登记覆盖面。截止目前,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20XX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7本,他项权利证书95本。

2、测绘成果和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立了测绘机构资质备案和测绘任务登记制度、测绘成果审核制度、测绘成果保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测绘成果界桩埋设,实行测绘成果质量对报批、供地、登记、年度变更调查和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程负责,全面提高测绘成果质量水平。

3、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全面启动。按照县局《XX县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正式启动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方案将编制工作纳入全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和目标,细化各作业单位工作职责。同时,在农村“三证”发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XX县宗地代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与土地调查业务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确保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稳步有序强力推进。

4、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积极配合耕保股做好建设用地征转用项目现场踏勘、图件审查;配合利用股做好供后监管;配合复垦中心做好开发复垦项目图件提供XX县级初验;配合执法大队参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思路

回顾所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还有不少工作没有抓好,有的是疏忽了,有的是想到而没有做到,顾此失彼,没有尽职尽责抓好工作,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策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坚持学习不够自觉。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就学一点,与本职业务联系不紧的就很少涉猎,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离局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全局意识有待不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业务或本部门业务出发,对局里作出的一些关系到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理解不透。

三是创新意识不强,有自我满足情绪。只满足于维持现状,不求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懒得去思考如何开拓、创新的问题,导致工作上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一直局限在老方法、老套路之中,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

四是向领导请示汇报少,工作缺发主动性。领导安排了就办理,没有安排就很少主动过问,遇事不能及时与领导沟通,只是勿勿完成而已,没有用更好的方法尽善尽美地去完成。分析以上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不能与时俱进和坚持创新理论学习,个人身上存在“庸、懒、散”的毛病。为了根本转变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增强能力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廉洁从政,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地籍管理法规政策,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服务,履行好岗位职责。

二是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带领全股人员团结协作、互相帮助,认真落实县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不扯皮、不推诿,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努力完成好股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拓宽思路、提高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增强科室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每个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是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强化纪律观念,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科室全体人员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严格执行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上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今后,我将竭力进取,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加强调研,加强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地籍管理和服务民生做为我今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新思路、不断创新,使工作有的放矢,减少失误。也恳请同志们批评监督。真诚感谢局党组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以上述职述廉有不到之处,请大家多提批评意见。

国土局地籍股自查报告范文(二)20XX年度即将结束,回顾过去的一年,是忙碌的一年,充实的一年,奋进的一年,学习的一年。

从事地籍管理工作已近4个年头,自从我局实行窗口办文以来,我一直被安排在窗口受理土地登记业务,通过几年的工作历练,使自己掌握了一定的业务知识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在普通人看来,地籍就是到实地去搞搞调查,扯扯尺,在本子上登记造册这一简单的工作。其实不然,地籍管理不仅是土地管理的基础,还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特别是土地确权发证,关系到国家,集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容不得丝毫差错,尽管被安排的窗口,俗话说的“坐大厅”,看似一个清闲,一杯茶,一张报纸的活儿。我们股室人员缺乏,不仅要内业登记发证,还要外业地籍调查,处理调节权属纠纷,参加二调等等一切列纷繁而复杂的工作。每受理一个初始登记,都必须亲自到现场,找到相邻宗地指界人签字,总会越到这样的情况,经常性的白天找不着人,要不就是去上班了,要不就做生意去了,要不就外出务工,为避免纠纷,查清权属界线,只得利用下班时间,华灯初上还穿梭在的大街小巷。尽管很累,但每完成一宗调查,心里就会觉得很踏实。本年度在股长及股室工作人员的协作下,共计办理土地登记发证718宗,其中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0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17宗,他项权利证明书31宗,较以往发证率有所提高,我们地籍股的工作在同事中也是有口皆碑的。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今年是“收官”阶段,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要求严格,责任重大,特别是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下进行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艰巨的任务面前,不能畏难退缩,再此之前,自己从未接触过此类调查,没有一点方法跟程序,至于怎样做?怎样才能做好?心里没有一点底。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随时听候召唤,坚决服从安排,经常披星载月去挨家挨户收集资料。我们几个女同志时常被山间巷道突如其来的几声犬吠吓的大叫,这个中调查滋味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接下来被安排的建库学习着实让我不知所措了一回,由于以往从未接触过这类软件,更别提操作了,要在短短时间内掌握并能运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我坚信活到老就要学到老,通过钻研跟努力,完成了农调考试,但由于身体原因,未能继续城调的学习及考试,在此还要感谢领导的关心,同事的理解及兄弟股室的鼎力支持。

在处理权属纠纷中,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查清事实,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土地确权的有关规定,协助领导及时调处纠纷,确定土地权属界线,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同志难免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受到质疑,没有足够的威信去制止一场土地争议的爆发,这也是我在地籍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不断加强学习,争取更多的实践机会,使自己能够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以德服人,以法治人。

作为一名党员,从一点一滴做起,严于律己,在窗口工作,对前来咨询办理登记的企业和个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把我局的办事“六不让”落实到行动中,不拖拉,不推诿,争取做到高效,便捷服务,由于我们股室是办证的最后一道环节,因业务的不同,或许还要经过地产,用地,测绘等窗口办理,许多老百姓都很不理解,怎么到国土局办一个证要那么久的时间?遇到刁蛮的,还会恶言相向,甚至谩骂,有时候也觉得挺委屈的。但只有遇到问题才能总结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修养,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学会怎样去做人。

国土局地籍股自查报告范文(三)20XX年,**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十x大及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我县实施“工贸重县、果牧大县、生态名县”的战略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地籍管理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一、业务工作情况

1、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努力做好土地登记工作

随着《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的不断深入,按照省厅和市局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要求,地籍科专门针对地籍管理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对科室成员进行地籍管理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行为,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20XX年以来,随着土地登记工作的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均有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59宗;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38宗;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82宗。

3、认真做好建制镇地籍调查工作

为全面查清我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情况,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翔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我县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由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9月20日,在**镇、**镇和**乡顺利通过了上级的验收之后,我县已全面完成了城区和所有乡镇驻地的地籍调查工作:全县调查总面积29。93平方公里,共划分为11个街道48个街坊,共完成22786宗土地及相关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形成了城区及各乡镇地籍图、地形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等资料,建立了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地籍档案,具有能够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尤其是土地登记的需要,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建立“数字**”、“数字国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努力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获取土地基础数据和保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持续更新的重要手段,变更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因此,我们把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使该项工作能够及时、顺利而全面的开展,通过现场调查、仔细核对,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县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等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5、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随着二次调查的全面结束,我县目前共建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一套,城区和十一个乡镇城镇地籍数据库共十二套,这些数据成果现已广泛应用于变更调查、规划修编、城乡增减挂钩、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农用地转用报批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效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作风建设情况

1、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土地登记全程透明

我县土地登记工作在土地登记程序上予以创新,实行双重会签制度,由国土局和县政府共同把关,在国土局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办理一宗土地登记均需由县政府办、法制办、分管县长和县长予以审签,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证书。土地登记程序改进后,大大增加了土地登记的透明度,强化了土地登记的严肃性,并使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情况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2、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行政机关工作的出发点,不能只要求如何方便管理,而忽略了执政为民、方便群众的观念。没有科室成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就没有实际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地籍管理体制。近来,通过狠抓服务意识,使地籍管理科的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大大提升了国土部门的形象。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思想到位

为了使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做好,我们从最基本的学习抓起,边学习边实践,逐步摸索搞好党建工作的办法,我们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且坚持科室集体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充分理解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反腐朽斗争的重要制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

2、掌握要求,分解任务,力争责任到位

第6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土地登记;土地登记;资质认证

1 土地登记制度的含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发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农村农民赖以生存和城市发展基础的土地,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人们重视,其经济属性也显露无遗,尤其是“节约型社会”建设口号的提出,土地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在持续不断放大。可以说,如何合理、高效、有序地利用土地,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1.1 土地登记制度

为规范土地管理,有效维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1989 年 11 月 18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了《土地登记规则》,随着我们市场经济的深入,1995年 12月28 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又对《土地登记规则》作了补充和修改。

我国土地登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的确立,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保障土地交易安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土地登记既是土地产权设定的条件,又是土地产权有序转移的基础。多年来,我国土地登记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1.2 制度

制度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达条件下必然的产物,是社会不同分工和专业化的自然选择。从法律层次上讲,它是人于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向第三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指被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分为委托、法定、指定等几种普遍的方式。

1.3 土地登记制度

所谓的土地登记制,就是本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专业化方式,将目前土地登记中一些事务性工作,从现有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分离出来,交由社会上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以有偿服务的形式承担下来。这种中介机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他们接受委托人的自愿委托,并独立承担与委托业务有关的责任和风险。土地登记制度在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广泛推行,如日本、我国台湾地区都建立起土地登记制度有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

2 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的意义

在土地登记中,有关专业中介机构或人员接受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委托,土地登记申请、现场指界、土地登记申请文书、提供土地登记业务咨询、实行资格(质)认证和监督管理。

这项制度虽然在我国刚刚建立,有关法律法规也有待完善,但它仍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2.1 从专业化的角度上有助于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土地登记模式

在我国,由于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还是近几十年的事,同时由于土地涉及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呈现出既形势复杂多样,又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时代特性。而目前,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方面还有许多法律问题有待研究,如土地权能的划分、土地登记的公告程序和办结时限问题、变更登记才有办结时限问题、地籍调查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时的土地登记面积问题、集体土地的入市问题、土地使用年限与地上物的经济年限问题、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后法律处理问题等,将这些问题交给每一个普通的土地登记者来进行都具一定的难度,只有从专业化的角度,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才能将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在规范化、 法制化的轨道上,而由专业的土地登记中介机构来从事工作就能做到这一点。

2.2 从程序化的角度上有助于提高土地登记的行政效率

随着国家《物权法》的颁布和公民私有财产意识的增强,土地市场和土地登记市场呈现一派繁荣发展的势头,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登记的要求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迫切。由于土地登记法律程序严密,它要求申请人熟悉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土地登记的方法、步骤,搜集整理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还有大量的诸如填表、量图、划红线、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等事务性工作等。面对如此复杂的登记程序与登记机关,如何进行有效及时的土地登记来保障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实属不易。同时,土地相关权利人大多又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这就客观要求有专业土地机构,从程序化的角度上具体来承办土地登记申请、权源依据的查找、现场出席指界以及用地项目报批、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等手续,从而节省当事人精力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又确保安全运行。

2.3 从市场化的角度上有助于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

在现阶段,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日益体现,土地市场也日趋活跃,企业存量土地开始进入地产市场,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大中城市大多数土地使用者申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利用土产作股进行投资等等,市场上对土地的使用呈现多元化的需求,围绕土地资源开展的经济活动也日益频繁。使得变更土地登记业务愈来愈多,愈来愈复杂。建立土地登记制度不仅是建立安全、 可靠、效能的土地登记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而且也是维护土地登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土地登记中介中欺诈行为、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的必然选择。

3 土地登记制度的建立与管理

由于土地登记业务量大,登记内容繁杂,法律条件要求高,鼓励成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土地机构来承担土地登记业务,是提高土地登记过程中行政效率和质量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3.1 对机构进行严格资质认证

对申办土地登记业务的中介机构要实行严格的资质认证,综合评定其人员资格、执业水平、设备状况等因素后,才能授予资格,并根据经营业绩、用户投诉、执业信誉等情况实行年检。土地机构应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包括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工作底稿、业务、人事、办公、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只有这样,机构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已的执业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3.2 对土地登记人实行资格认证

土地登记人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从事土地登记的能力,应经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能上岗,以确保土地登记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应加强土地登记专业人的执业资格管理,借鉴台湾地区土地登记人鉴定信用和保证金的双重保证功能的特点,增强土地登记专业人公信力,保证不动产交易之安全和提高登记效率。应加强土地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对取得土地登记资格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教育,提高水平。培训的具体内容除了土地登记专业知识必须掌握外,还包括民事法律、测绘、规划、房地产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形式应逐步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行业自律管理为主转变。

3.3 构建土地登记诚信体系

土地登记在本质上是一种服务业,它比拼的是服务质量与服务意识。因此,在土地登记中,一是坚持职业操守,做到客观公正。对一些政策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对红线做到不踩不碰;对灰色地带、具有争议的业务,一般应坚持少接少管的原则。对于风险较大、可能导致严重偏离正常范围的业务,可以拒接,尤其是对于委托人的违法指令,土地登记人有权拒绝执行。二是坚持诚信为本,树立品牌意识。要以诚待人,坚持用户利益至上,树立长久经营与合理赢利的品牌意识,在土地登记行业引入先进的服务经营理念。

3.4 引入职业责任风险保障机制

伴随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和职业责任制度的健全。目前,在我国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中对一些新兴行业引入职业责任风险保障机制,对其执业人员实行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如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这种防范执业风险的机制与思路,也给土地登记的职业责任风险化解提供了启发与借鉴,即建立土地登记人自己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执业责任保险从土地登记人执业登记注册环节就应开始建立,包括个人执业责任风险保险金和机构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基金。建立必要的风险保险制度,在执业风险实际发生时,对保护执业人员的利益将起到积极保障作用。

4 完善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建议

4.1 完善土地登记的有关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依法办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原则。加快立法速度,建立完善的土地登记法律制度,不仅可以约束规范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行为,降低执业风险,也是从制度上保障土地登记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具体立法内容上,应借鉴国际惯例,可考虑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土地登记试点试行办法》和制定《土地登记人职业注册登记办法》,在此基础上结合《行政许可法》,提高《土地登记规则》的效力等级,制定并颁布《土地登记法》,将土地登记业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同时,应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土地登记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保证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和机构、人员依法从业。

4.2 加快土地登记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快土地登记相关信息的公开,实现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是培育、发展土地登记市场的重要条件。一方面,要尽快实现土地登记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为信息公开提高物质基础。土地登记档案是实现土地登记的基础,必须完整、统一、真实,能及时记录下每宗地的原始情况及变动情况,要按照统一格式整理成册,实施专人保管。另一方面,国家应对提供土地登记资料的程序、使用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应尽快出台土地登记资料查询办法,明确查询方法、范围、保密措施、规费等具体事项,方便基层土地部门操作。还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加快信息资料传递速度,提高土地登记资料的利用效率。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使土地登记资料在使用中价值得到体现,从而为土地登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7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200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区委、区政府提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新**的第一年。今天,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的新要求、新部署,总结2008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非常必要,十分重要,区政府*区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刻领会他的讲话精神,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就2008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情况和2009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安排,我先发个言。

一、2008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情况

2008年,是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新制度、新政策、新措施全面落实的一年,土地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政策进一步从紧,**经济发展用地继续保持高位需求,土地供求矛盾更加凸显。面对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和**区的区情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新政,按照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适应新形势,落实新举措,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集聚了用地空间。

同时,在2007年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2008年我们又组织对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对涉及规划修编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量等关键数据进一步核实、过细,规划修编前期调查成果进一步完善,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二)加大国土资源保护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资源支撑作用。

一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区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强化保护责任。健全和完善基本农田管护制度,不断巩固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成果,全区基本农田保持了动态稳定。

三是巩固矿产资源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做好砖瓦窑业整治工作,区政府组织法院、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对非法无证开采的砖瓦窑厂实行强拆和关闭;全区砖瓦生产企业采矿权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赵集盐矿和省盐业公司进行重组合并,促进了矿产资源有序开采、合理利用。

[nextpage](三)多措并举,保证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一是积极争取用地计划。在积极报批2007年上级分配**区300亩农用地转用计划的同时,充分利用省、市在用地指标上的政策导向,积极争取用地计划。2007年共经批准征收土地1401亩,其中农用地1030亩。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工作。对**区的农村建设用地现状进行排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精心选择具备条件的9个乡镇作为试点单位,积极组织实施,争取了用地周转指标,推进了

新农村建设。

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08年,对**开发区的进区工业企业投资、生产、利税、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逐宗清查和清理整治,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限期追加投资、清退置换等措施进行盘活利用。2007年虽然只征收了1401亩土地,但依法办理供地3600亩,保证了项目用地的合理用地需求。

四是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撤组转户手续。将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办理撤组转户手续,涉及39个村民小组6000余亩集体土地转为国有,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建设用地空间。

六是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指标,支持和鼓励兴建多层厂房。改变城市建设、开发区项目建设拆迁安置方式,全部采取公寓楼安置。对竣工的用地项目及时组织验收。与2007年相比,2008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高了25%,**区被市政府表彰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先进单位”。

(四)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环境。

一是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收土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和《**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和落实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做好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处理国土资源来信来访,针对**区国土资源信访一度上升趋势,在全区开展了国土资源信访稳定“百日会战”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国土资源信访量上升的趋势,国土资源信访量显著下降。

三是提高土地登记发证效率。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全年共办理各类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793宗。

全面加强测绘地籍管理。按时完成了200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任务,实现“图、数、表”与实地一致,保证了土地利用现状成果的现势性;对全区的54个测量水准点和36个测量三角点测绘标志进行了维护;全面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狠抓督查考核,完善行风暨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和争当“优秀国土资源工作者” 活动,积极实施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建设,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了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有待落实;土地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潜在因素仍然存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任务

2009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将进一步深化,**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步伐加快,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大、矛盾多、任务重,我们要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创新实干,全力做好2009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创新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新**提供资源保障。

2009年,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与时俱进,共同管理,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护水平。

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大职责。但是,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重大调整,国土资源管理的方式也应随之变化,要努力改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

”的格局,进一步增强乡镇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管好、用好国土资源。

一要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执行情况负总责的规定,落实乡镇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等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长效管理制度,不断巩固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成果,切实保护耕地。

三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2007年,先后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部分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距离上级领导关于杜绝违法用地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省国土资源厅今年要在全省根据违法用地量的大小排出10个执法重点管理县,冻结列入重点管理县的用地审批。因此,我们今年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水平。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既查事、又查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开展“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对全区村(居)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在巡查、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用地方面的责任和职责,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行为的发生,造就依法有序用地的良好环境。

四要开展创建“无土地信访乡(镇)”和“无土地信访村(组)”活动。去年下半年,区委区政府针对土地信访量上升的趋势,采取果断措施,在全区开展了国土资源信访稳定百日会战活动,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信访量上升趋势。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在全区开展创建“无土地信访乡(镇)”和“无土地信访村(组)”活动,定期排查、分析国土资源信访不稳定因素,对发现的国土资源信访苗头,超前介入,及时化解,确保不发生上访问题;对发生的国土资源信访,要及时处理解决,确保解决在乡(镇)、村,不发生集访和越级上访问题。

五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土地征收工作中,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告、公示、登记和听证等制度,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有征地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继续执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新征收土地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一条龙服务,土地征到哪里,保障就要跟到哪里,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出现死角和盲区。要加快土地登记发证进度,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及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覆盖率,加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要扎实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我们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安排适时开展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安排,及时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节约集约,创新实干,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

一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今年将全面启动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工作。我们要在前期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围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相协调的三个重点,进一步将工作做深做实,搞清土地现状和结构变化的原因,理清规划目标,认真研究空间布局及时序控制,保证按照市级土地利用规划大纲的编制进度,按时完成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省、市规定,2009年开始,一个县区一年最多只能申报一次规划修改,坚决杜绝频繁修改规划,且涉及修改的乡镇数量要从严控制,坚决不允许一个乡镇因布局调整修改两次规划。因此,我们要立

足全年,统盘考虑,积极稳妥地做好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

二要科学合理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严格执行农地转用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重大项目保证用地,优良项目优先用地,优先保证民生用地和工业用地,以项目的体量和质量换取资源的相对增量,对于土地政策调控范围内的项目严格把关,对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以及国家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用地。同时,适应省里用地计划点供政策的变化,积极争取点供用地计划。

三要千方百计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充分利用“三会战一整治”的有利时机,对全区闲置土地进行清理,依法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规范操作、促进利用”的原则进行处置。汇集多方面力量,对低效利用土地的企业进行整治,采取追加投资、二次开发、提高土地保有成本,转变权属等方法,敦促土地使用者加快未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的步伐,盘活未充分利用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新上项目优先开发利用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存量土地,采取无偿收回或有偿收购的方式进行处置,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用于城市建设。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重点以盘活存量土地为主,充分利用辖区内关停破产企业、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存量土地。

四要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2007年拆旧复垦任务的扫尾工作,保证周转指标的使用和新的周转指标的争取。科学制定2009年度挂钩实施方案,落实建新地块,明确项目实施总体安排,落实项目经费。超前谋划,制定措施,妥善处理好挂钩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省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要运用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所有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加强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改变用途、提高容积率用地行为的管理,防止土地收益流失。

六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将实施省以上开发区、区域土地节约利用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区在2007年度被市政府表彰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区,今年,我们要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规定,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进一步落实用地审批、开工检查、竣工验收的全程管理,全面推广“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场公示制度,坚决杜绝超指标用地。

[nextpage](三)巩固成果,规范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一要认真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提高深度,防止简单重复。要切实制定好探矿权、采矿权规划会审制度,严把规划准入关,促进规范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同时要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盐类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

二是要全面规范矿政管理行为。对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进行回头看,加强对已拆除和关闭砖瓦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反弹,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把好申请人资质和开发利用方案等审查关,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行为。

三是要继续推行采矿权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实现粘土采矿权全面实施市场化配置,在条件具备时实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体现矿产资源应有的经济价值。强化采矿权转让管理,大力培育采矿权二级市场,规范采矿权转让行为。

四是要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盐矿、芒硝矿勘查开发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依法持证开发利用,为**盐化工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环境管理水平。

(四)提升素质,争先创优,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围绕十七大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纪委《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要根据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责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市国土资源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择定国土资源项目实施(合作)单位的意见》,在继续依法依规坚持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基础上,其他国土资源项目实施(合作)单位的择定必须全面推向市场,全面实行招标,全面强化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二要狠抓行风暨软环境建设。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服务创优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行风暨软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方式,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真正让客商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督查和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上级布置工作执行情况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工作实绩、制度执行与各项考核挂钩,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推动全系统行风暨软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要继续强化业务培训。围绕创优服务的要求,今年继续采取分批轮训、集中培训、组织自学等培训方法,对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封闭式业务培训,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使全体干部职工以新的理论武装头脑,用新的知识提升水平,进一步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符合国土资源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全面提升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外,其它各类政务信息都要上网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实施各类业务系统数据库建设,加大综合事务系统、采矿权登记发证系统、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系统、信访管理系统、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等应用力度,探索建立城区开发小区土地分割登记发证信息系统。

第8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首先,对县人大视察、指导、支持我县国土资源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按照这次视察工作的要求,就我县去年以来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去年以来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成效

××县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人,内设办公室、××*等*个股室,下辖××*等*个下属企事业单位,在全县设有××××××等*个基层国土所。去年我局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到现在近一年时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重视关心和各乡镇、各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规范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不断强化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狠抓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较好地履行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全面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1、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国土资源工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们始终把服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主动把国土工作融入县域经济发展的潮流中,更新观念、改变思维、打破常规,以更加灵活积极的态度,努力为澄城经济建设增砖添瓦。积极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先后批回三个批次共计××*亩建设用地统一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指标,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去年完成了县上××*煤矿的规划调整和用地预审工作。今年又完成了××园区××亩土地的规划调整工作。2006年第一批次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全力搞好土地征收服务。今年春节伊始,为了确保招商引资需要,我们集中精力,特事特办,在××天时间内,完成了××等项目××亩土地的征收工作,保证了工程按时开工,创造了我县征地史上的“深圳速度”。截止目前,还分别完成了××、××等××个新上项目和××亩土地的征收和协议签订工作,在切实保护失地农地利益的前提下,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县土地统征工作基本实现了“三满意”的目标,即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积极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先后参与并解决了××*等*家县属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问题,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为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推动了国企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2、开拓创新,落实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

为适应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我们紧紧围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这个核心,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复垦整理和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创了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土地法》宣传工作全面展开。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分别采取邀请各级领导检查工作、电视讲话、参与活动,举办辅导讲座、设立咨询点、散发资料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健全了××万亩基本农田档案,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万份,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全力推进土地复垦整理。在完成××*亩占补平衡土地复垦任务的同时,第一批由国家全额拨款,总投资××*万元的××*亩“空心村”复垦项目自去年××月份开工建设以来,目前已按计划完成了接近××%的工作量,进入方田平整和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建设阶段,其中*个项目点有望提前完工。第二批××*亩“空心村”复垦工程争取立项的前期各项工作正在紧张准备,目前已完成项目备选点的踏勘工作,正在筛选确定。编制了2006—2008年××万亩基本农田整理重点项目规划,其中第一个估算投资××*多万元左右的××*乡××万亩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年初通过省厅立项,项目设计预算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切实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中,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清查和加油站、砖瓦厂用地专项整治活动。原创:为了规范土地市场,杜绝隐形交易,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2005年全部经营性用地以挂牌拍卖方式出让,总面积××*亩的“××××”宗地以××××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敲响了我县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第一槌,对全县土地市场秩序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今年××宗收购储备土地近期也即将以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严格矿产资源管理。开展严厉打击越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三率”指标考核,年检各类矿山企业××家,对全县××家煤矿进行了储量核查,保证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采。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实行险情速报和地质灾害防治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及时发放“明白卡”,提高了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的能力。基础业务建设再上新台阶。完成了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城区××平方公里地籍补充调查、全县××万亩农用地征地区片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万亩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3、依法行政,不断严格土地执法监察

我们从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体制入手,按照“预防与查处并重,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坚持从源头上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在落实最严格资源保护制度中的作用,保证了国土资源全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创新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监察网络职能。建立了以局监察股为指导,监察大队为主体,基层所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监察网络,以能否有效遏制辖区内土地违法案件为检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标准,严令禁止以罚代管甚至有意识培养“财源”的错误做法,在全县范围内特别是土地违法案件高发的城区,坚决严格实行“不立案、不罚款、不准修”的刚性要求,基本刹住了乱修滥建的歪风,为了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今年我们对监察大队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在监察大队设立了巡查中队、城区中队和矿管中队,增加了国土监察的领导和力量,有力地促进了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初步建立了部门配合、市县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共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起,其中立案并查结*起。特别是对××*擅自占用耕地违法修建等重点案件,采取与城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坚决予以公开查处、公开曝光,收到了查处一案,稳定一片的良好效果。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贯彻《条例》,畅通渠道,开门接访,全年共受理群众来访××*多人次,来信××件,查处并报结立案*起,先后解决了刘家洼乡良甫河村群众集体等久拖不决的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4、转变作风,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对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决定意义。一年来我们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注重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方面加强干部思想风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和谐系统建设。开展了以创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事业氛围、和谐的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和谐系统建设活动,班子之间讲尊重、讲理解,遇事多沟通、多协调,同志之间讲友爱、讲团结,工作中多支持、多协作,全系统形成了心往一处想,话往一处说,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和谐新局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制订并全面推行了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和《十不准》,用制度和纪律规范干部的言论和行为。今年春训会上,系统全体干部分别就各自学习、思想、纪律、工作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结合“八项规定”、“十不准”和和谐系统建设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达到了纠正错误、改进作风、明确目标、振奋精神的目的。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制订了干部培训中长期计划,计划用××年时间,每年投资××万元左右,将全系统90%以上干部学历提高到大专以上,去年第一批××名同志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土资源管理大本、大专班录取,为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国土部门团结和谐、求真务实、严格执法、优质高效、廉政勤政新形象的逐步树立。

二、目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态势是好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但总结起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土资源管理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虽然目前土地管理中出现了从“三不”到“三会”的转变,即从“不认、不理、不怕你这个部门”到“会主动认认门、会主动说说情况、会让你手下留情”,但部分干部群众严格依法用地的意识依然没有形成,违法前想办法规避、违法后想办法过头的现象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

2、国土资源执法环境需要优化。作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需要在良好的执法环境下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3、规范土地市场的任务艰巨,需要各方大力支持。

4、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的规范化管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一套能够行之有效的、从根本上遏制乱修乱建、非法占地和杜绝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隐形交易等土地违法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充分建立。

5、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目前我们一些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学风不浓、组织纪律观念差、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以上这些问题,既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加以完善,也恳请人大各位委员能为我们多提建议,多方协调,创建和谐的外部环境,促进全县土地执法环境的不断优化。

三、今后国土资源工作的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正确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更加灵活的积极态度解决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为实现县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提高服务县域经济建设能力。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县工业布局,完成××*、××*等*个区域及*个产业化园区集体土地统一征用和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供应工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的快速供应储备足够的用地指标。对没有建设用地指标储备的项目,要在积极完成用地审批手续的同时,更新观念、改变思维、打破常规、变通手段,搞好土地供应,保证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把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落实县、乡(镇)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明确农户的基本农田保护义务与权利,制定与政府和农民利益挂钩的利益激励措施,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打击一切占用和损毁基本农田的行为,确保全县××*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用地,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宅基地建设用地,要在热情服务的基础上简化程序,限时办结,为新农村建设依法依规提供土地。

3、大力提高土地复垦整理规模化水平。要分批次完成“空心村”复垦××××亩,新增耕地××××*亩以上;分批次完成××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工程:2006年完成××*乡××万亩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审批和实施、××*年完成××*万亩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年完成××*万亩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争取国家投资*亿元以上,实现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为全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并走出一条以建设促进保护的基本农田保护新路子。

4、积极推进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化。认真编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土地供应计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土地招拍挂出让比例达到供地总量的××%以上,逐步实现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公开出让。

5、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坚持动态巡查机制,充分发挥执法监察网络作用,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建立良好的监督、反映渠道及沟通、意见采纳机制,做好土地征用中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稳定。

6、切实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开展矿产资源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越层越界开采,对小煤矿进行全面整治,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规范的矿权市场秩序,对已核查评审储量的煤矿进行采矿权评估,对新开采的煤矿采矿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和××地灾治理项目。原创:建立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站,充实设备及监测仪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区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和建设用地选址地质环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全力推进基础业务的现代化水平。要全面完成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城区××平方公里城镇地籍补充调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城区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完成××个以上建制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注重地籍管理数据库的实际应用,实现由产权地籍到多用途地籍的转变,全面掌握土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法律等多方面信息,为土地利用、保护和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便捷的高效服务。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信息化网络,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实现办公自动化。

8、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素质。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新进入的干部必须达到国土资源工作对个人综合素质的较高要求。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十一五”末期系统100%干部要接受全面的专项工作技能培训,95%以上干部的学历要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全面推进和谐系统建设,重视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建立调动干部积极性的奖惩机制,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9篇:水土保持变更管理办法范文

一、基本原则

(一)设施农用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用地选址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布局符合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不得侵占基本农田,不得破坏耕地。用地选址不得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旅游度假区、海岸线保护带、文物保护区等禁止区域。

(三)用地规模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规定标准,项目布局科学合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四)遇国家重点工程、城市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等建设需要征收设施农用地时,项目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二、规范使用

(一)签订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应签订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设施类型和用途;4.数量、地类和规模;5.经营年限;6.土地复垦要求、完成时限及履约保证措施;7.土地交还时间;8.土地违法责任等。

(二)协议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区国土、农业、畜牧、海渔等相关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年度变更。区国土部门将年内审批并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纳入年度变更,未纳入备案的不得变更。变更前,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要求的纳入变更,有改变用途或安排非农业建设的,不得按设施农用地变更。

三、控制要求

(一)种植和养殖要求

1.农业种植。主要指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经济作物等种植,需使用耕地的,必须确保农用地性质不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且不破坏基本耕作层。

2.畜禽养殖。主要指猪、牛、羊等家畜和鸡、鸭、鹅等家禽养殖。其用地规模必须严格按照畜牧部门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定额标准进行核定。其布局和选址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鼓励利用村庄空闲地、废弃工矿用地、荒滩、荒地等,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需将耕作层土壤剥离并单独堆放,以用于项目结束后的土地复耕。

3.水产养殖。主要指浅水、综合、立体等水产品养殖。原则上应利用原有的坑塘水面,不得借机扩占周边耕地。属于综合养殖或立体养殖的,不得突破原有的水域范围,不得占用耕地建设非农业生产用房;属于浅水养殖的,要尽量利用原有的低洼地,确需进行耕地降土的,耕作层的土壤要实行集中堆放,用于项目结束后的复垦,且与周边落差不得超过1米,浅水养殖池底不得固化。

(二)建设施工要求

设施农用地项目原则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只能建简易用房。简易用房按以下标准执行:

1.鼓励使用活动用房,严禁使用钢筋混凝土,不得破坏地面耕作层,更不得固化地面。

2.围墙应尽量采用简易围网搭建(根据防疫需要,畜禽养殖用地可建实体围墙),严禁使用钢筋混凝土。

3.种植类的每个大棚最多配套建设一个看护管理房,看护管理房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畜禽养殖场的圈舍及设施用房应按相关规范建设,檐高原则上不超过3米;海水养殖、池塘养殖等的看护房和仓储房面积均不得超过40平方米,工厂化建设大棚进行育苗养殖的,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等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厂区面积的7%。具体建设标准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作为设施农用地的备案依据。

四、相关措施

(一)保证措施。项目实施前,项目单位须签署《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并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项目终止后,项目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拆除地上所有建(构)筑物等设施,同时将原耕作层土壤覆盖在项目用地地块上,恢复耕种。

(二)验收。项目终止后,区国土部门会同区农业、畜牧、海洋渔业、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用地复耕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退还土地复耕保证金;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退还土地复耕保证金,并根据复耕难易程度收取一定数额的耕地开垦费。

(三)监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批前、批中和批后全程动态监管。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及违法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五、各大功能区范围内设施农用地管理,参照本意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