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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论文精选(九篇)

农技推广论文

第1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最早对综合农协的研究可追溯到19世纪90年代,即由1897年和1900年被法制化了的农会和产业合作社构成日本农协的起源,现代意义的日本农协开始于1947年《农业协同组织法》[3]。日本综合农协是以专业农户和兼业农户为基本成员,覆盖从中央到地方农协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机构,分市町村、督道府、中央,集全国农协地方农协和基层农协为一体,为农户成员提供购销、信用、加工、商业、技术推广、文化和福利等在内的综合服务性的基层农民组织。韩国农协是依据1961年《农协法》而特别设立的公法人社会团体,其组织架构分为农协中央会(上层)和基层农协(下层),国家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都是通过农协组织自上而下下达。至2010年底,韩国农协有1 171个基层组合,代表244.8万个农民组合员,几乎覆盖全体农民。我国台湾农会是对日本农协本地化的改良与发展。日韩台模式亦即东亚模式有其内在联系,但本质上都离不开其综合服务的属性。国外学者(主要是日本学者)对综合农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综合农协特点、性质、作用以及面临挑战等方面。国内学者对综合农协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农协的历史及其特点分析[4];二是综合农协运行模式及其成功经验研究,如温铁军认为综合农协曾有效地缓解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困境[5],闫威和夏振坤认为日本的农业利益集团———全日农协联盟为农民提供生产到生活全方位服务,与市场、政府农业政策行为相抗衡来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6];三是综合农协发展新趋势与新动向[7-8]。在剖析“三农”问题困境时,越来越多学者把发展综合农协作为破解“三农”难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9-10]。关于综合农协相关研究已经取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然而,在该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些不足,分析综合农协对农业推广效率影响的研究明显滞后于农村社会发展需求,目前只有在研究日本农业推广体系特点时略有涉及,该研究集中在从日本农业推广事业经验中得出对我国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启示。笔者认为关于综合农协有效发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长效作用的机制缺乏理论阐释和实质性研究。本文探讨综合农协如何通过流通、金融、科技等要素融合对农业技术推广效率影响的内在机理和推动机制,以期对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借鉴,为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保驾护航。

2农业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技推广功能弱化

农技推广职能弱化与作用缺失源于农技推广供给与农户需求的不对称,即从推广项目选择机制和技术上不能适应变化中的农户生产需求,表现在农技推广服务内容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及服务强度弱化。一是服务技术类型单一。传统的农技推广主要针对传统农产品,甚至局限于以提高传统农产品数量为目标,但农户对技术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有些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正确区分不同目标群体,为农户提供“同质化”技术,在农技推广过程中,只注重产中服务,忽视产前和产后服务。二是服务职能弱化。据调查,乡镇农技机构平均每年进行农技推广只有19次,农技推广人员平均每天用在技术推广工作上的时间不到5h,不到1/3的农技人员每年会对农户进行个别指导,指导覆盖的范围很小[11]。由于农技人员不能充分行使自身的职责,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服务强度被大大减弱[12]。

2.2农技推广经费保障不足

农技推广存在经费不足制约了推广力度。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13]。我国现阶段农技推广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一般性农技推广事业费支出、专项推广项目经费以及主要由农技推广机构创收收入构成的其他非政府来源的推广经费[14]。农业技术推广支出主要为地方负责技术推广人员的工资与基本事业费,技术推广项目专项经费绝大多数来自省级与中央的投入(地市级的投入很少),有不到20%的县每年会下拨一定的技术推广专项经费。国家及省级下拨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途经县财政农业局技术推广机构,乡镇农技站则要看乡镇财政以及县农技推广机构的“默契”程度,这种经费下拨机制往往导致农技推广经费流失,此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事业费往往被当作推广人员的工资,原本应用于培训和试验等的推广事业费被挪用。农技推广经费保障不足使得农业推广服务功能难以实现。

2.3农技推广队伍不稳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条件差、待遇不高,农技推广人员编制被挤占、一身多职现象普遍存在[15];推广人员在职称评聘、日常激励等方面政策不完善,对农技推广人才重视程度不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缺失,导致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难以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导致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存在着农技推广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的现象,年龄结构“青黄不接”,知识结构尤其以种植、田间管理技术居多,“大农学”知识人才严重缺乏。农技推广人员管理不到位,影响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制约着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2.4农业科技成果供需失衡

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是各自独立的体系,难以保证农业科研成果符合农民需要,现行法律对于科研成果保护力度不足,农业技术创新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科研成果难以与农业生产实践无缝隙对接;农技推广人员与农户接触所掌握的大量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科研部门;农业规模较小,农户采用新技术的成本较高,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科技素质不高,对农业科技需求意识不强。科研与生产实践的严重脱节,导致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比较低。据统计,自1989年以来,全国各类农业科研机构取得的部级以上奖励成果有60%~70%未能及时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41%,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约为52%,而发达国家已分别超过70%和85%[16]。

3综合农协对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的作用分析

3.1多样化业务节约交易费用

综合农协从事指导、信用、购销、保险等与农协成员的务农和生活方面有关的业务,并经营本地区内生产的所有的农产品。其主要业务特征是让更多小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单家独户难以进入的经济领域。综合农协通过金融领域业务为农民提供吸纳乡村存款、会员销售购买结算、生产生活贷款等服务,在借贷之前,帮助农民与推广部门、供销部门联系,借助农协内部贷款搞好生产和销售,使得分散小农在信息搜索、借贷担保等方面节约交易费用。吸收会员存款,发放会员贷款,为农户提供技术推广服务,帮助农户销售产品,这种集合金融、科技、流通等多样化业务具有“对内服务,对外盈利”的特征,为组织内部建立契约关系,营农指导经费保障提供强有力支持。基于多样化业务,组织内部契约关系变得更为融洽。综合农协通过多样化业务体现内部服务能力与服务对象配合默契程度,节约了交易费用,提高了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3.2合作载体避免部门利益分立

综合农协在组织架构上具有紧密的上下垂直关系,各项事业通过各对应机构统一部署,形成“中央会”、“都、道、府、县农协中央会”、“基层农协”三级农协组织,除中央会承担组织监督评估任务外,其他垂直部门属于业务分担协同关系,金融部门、推广部门、供销部门各司其职,但又相互配合,共同为农协会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基层农协贴近农村,有利于迅速反馈农民需求,接受农民监督的涉农资金能够得到有效使用。同时,综合农协体系与政府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体系,通过营农指导协议共同讨论合作推广事宜,这就避免了行政体制下多部门利益无序竞争导致推广机构职能不到位和作用弱化问题。政府在政策、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以支持,涉农问题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农技推广的科研项目由各级技术联络会议决定[17],使得农技推广科研项目贴近农户生产生活需求。综合农协所搭建的合作载体打破部门利益分立格局,有效地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3.3健全的运行机制提高了小农抗市场风险能力

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无法单独面对日益扩大的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综合农协以其健全自主的机构运作对农户有相当的凝聚力,组织提高农户抗市场风险能力。“三级农协”各有分工,中央会统筹全系统的综合指导工作和购销、信用、保险等公共服务,联合会则按专业和功能进行分工,有信用联合会、经济联合会、共济联合会、厚生联合会和园艺、奶酪、畜产等专业联合会,服务于各个产业的各个环节[18]。通过流通领域的合作化,确保了农民在购销方面的有利地位,能够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农业经营指导工作,使得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到“田间地头”,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农业损失,增加农民收入。综合农协指导下的小农经济注重农产品“品牌”的培育与推广,农户根据当地种养实际,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在农协资金、科研、流通等环节帮助下,形成有竞争力的适度规模和品牌产品,提高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效率,提高农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4全方位服务激发了农民合作意识

没有属于农民自己的“组织”,小农经济天生的“弱势性”导致对外来新技术新成果持有固有的怀疑态度。合作社可能不是经营效率最高的组织,却是农民可以信赖的组织[19]。这一论述也适用于农民与部门利益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之间的关系[20]。综合农协为农协会员提供金融、科技、流通等全方位服务,成为农技推广的强有力依托。综合农协在会员收费、信贷、利益分配等机制,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市场组织营销等能力方面赢得农户的支持与信任,特别是农协的营农指导员提供的服务从农业生产组织、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直至购销,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增强与农户“亲密度”,农业推广活动已由单纯的技术指导向农业经营和农民组织延伸,农民合作意识在综合农协全方位服务中得到巩固。

4结论与启示

我国农业推广面临着诸多难题,多种障碍性因素制约着农业技术推广效率的提高。分散的小农无力购买市场化的涉农服务,一方面,综合农协通过多样化业务服务节约交易费用;另一方面,通过综合农协内部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市场议价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通过综合农协进行资源整合,激发和巩固农户合作意识,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其能够针对农户的技术需求开展服务,增强农技推广的能力和效率。

第2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1.1农技推广管理方式过于传统

我国的农技推广大多数采用传统的行政推广方式,一般情况下,推广的农业项目由政府决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逐级向下传达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和指导的工作,这种强制执行的方式会导致基层推广人员为了工作而进行农技推广,忽视了农民的实际接受能力,从而影响了农技推广的效果。

1.2农技推广经费不足、推广人员素质过低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的农技推广相比,我国还相差甚远。我国的农技推广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足0.2%,发达国家所占比重为0.6%~1.0%,即使是发展中国家,平均比值也达到了0.5%,也就是说我国农技推广的投入比世界平均水平低了至少4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农技推广人员数量在不断的减少,与农业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1200。推广人员的个人素质也相对较低,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有限,加上对其培训的力度不足,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的农技推广人员中,很少有专业学历的推广人员,在基层的推广人员中,能得到短期专业培训机会的人数相当少,这就导致我国推广人员的农技知识得不到更新,技术服务也无法得到有效开展。

2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的对策

2.1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

要想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就要建立以农民参与和选择为基础的农技推广机制。要意识到农业的经营主体是农民,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同样也是农民,是否采纳新的农业技术来发展农业是农民自愿的选择。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行政职能,及时将市场农业需求信息第一时间告知农民,并对农民进行相关技术信息的培训。政府在完善自身服务职能的同时,创新农技推广体制中的市场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到推广农技的工作中,从而调动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农技推广体制。

2.2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形式要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的体系就要以政府的推广为导向和中心。这就要求政府要以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推广组织体系,发挥出农技推广体系的社会公益性和基础性的作用。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如企业、农民等加入到农技推广中,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促使科技下乡多渠道发展,从而形成农技推广的合作机制。促进农民的专业合作关系,从而形成以农民为主要推广人员的组织,这样不仅能降低推广成本,还能提高推广的效率。这是由于农民本身就很了解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加上专业的技能容易获得认可,从而有效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再传播”。

2.3加大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投入,全面提高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

这就要求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技的推广,并成立专项资金做支持,加大对农技推广部分的资金投入比例。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科研、推广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这样才能促使我国农技推广工作的发展,从而能够适应新市场经济体制。在加大农技经费投入同时,应同样重视关于培养农技推广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水平的工作。开展对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且长期的能力培养教育工作,使农技推广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得到不断的更新,自身的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要对推广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规定,并鼓励具有专业农技的高素质人才到基层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农技推广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准。

3结论

第3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江西省根据标准文本先预拨30%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根据执行进度凭实际支出有效单据拨付30%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30%资金;预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区市级财政验收后再行拨付。江苏省根据签订后的项目合同书先拨付60%资金,中期考评合格后拨付30%资金,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尾款。需要说明的是,该省规定企业对项目的投入必须高于财政投入,企业承诺的资金到位后,财政才拨付尾款。四是重点式投入。为了解决支持项目多而散、资金规模小的问题,辽宁省通过调研和专家论证,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确立了支持的主推技术,改变了过去由市县财政申报,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做法,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集聚效应。2010年辽宁省通过重点式投入方式,确立了粮食生产、畜禽养殖和特色产业三大类14项主推技术,申报的项目数比改革前减少了23个。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多数省份根据中央财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省级农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三管”局面,开创了农技推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良好环境。湖北省要求项目县(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县(市)的工作规程。黑龙江省创建了“乡财乡用县监管”的管理平台,实行涉农专项由乡镇财政统一拨付、统一管理的运行机制,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了乡镇财政的监管力度。此外,还建立了“部门提、财政审、政府批”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业务部门专业优势,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山东省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拨到县的管理方式,通过特设专户将农技推广资金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避免了资金挤占、挪用和滞留的现象发生。二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多数省份确立了省级立项的管理机制,根据本省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当年农技推广资金项目支持的方向、补助对象、实施范围等内容,建立起科学设计、统筹规划的项目事前管理模式。江西、湖北等省份将制约当地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作为支持的重点,实现了项目上下游完整衔接、无痕接缝的目标。江西省支持当地脐橙保鲜技术推广应用,有效促进了脐橙产业链的持续延伸。辽宁省还在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支持的主推技术,这种做法既明确了支持的重点,又降低了项目评审的工作成本,使财政资金花得更明白、用得更放心。三是严格监管项目实施过程。各地高度重视开展农技推广项目的责任制,采取多种措施,调动项目承担单位等多方面积极性,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湖北省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并执行处罚登记制度,在安排其他涉农资金时,予以控制,切实做到了“管钱”“用钱”的责任风险并存。辽宁省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省财政厅与省直农技推广部门,省直农技推广部门与有关市、县农技推广部门,有关市、县农技推广部门与所涉及的农民,分别签订了项目实施协议,形成了以农技推广部门为纽带,财政资金与农民有效衔接的联动局面,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黑龙江省通过项目监理的管理方式,对农技推广项目实行全程监理,由工程监理担负法定的质量监督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和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还建立了招投标、公示等制度,提高了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确保了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四是有序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终极目标是农民通过使用先进适用安全的农业技术,增收致富。因此,各地高度重视农技推广项目取得的成效,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下年资金分配时的参考依据,整体带动了参与农技推广项目工作主体的积极性。江苏省、吉林省还引入了第三方监管单位,通过财政监察部门、中介机构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体现了绩效考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扎实推进了各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此外,各地还认真思考,在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技术路线和经营模式等方面大胆尝试,一些地区从中摸索出了不少好的做法。辽宁省建立了财政、农技推广等部门与新闻媒体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将主推技术与媒体栏目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推广农业技术。湖北省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总结出从“区域试验”到“基地示范”再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的“三步走”模式,制定了“县(市)首席专家—乡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传播路线,将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到千家万户。江西省以农民受益作为农技推广应用的落脚点,通过扶持经济实力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采取示范的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主要成效

(一)农技推广面不断扩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十一五”时期,各地不断探索研究先进的农业新技术,扩大农业新技术的覆盖面,提高了耕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节约了人、财、物的投入,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辽宁省“十一五”时期推广农业新技术600项,推广面积3000万亩,覆盖作物面积6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6%,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40%。2010年,通过推广土壤深松整地技术,实施面积15万亩,有效改善了土壤结构,提高了土壤肥力,玉米亩均增产18%~20%,粮食增产930万公斤,取得经济效益1180余万元。通过推广马铃薯单膜、双膜、三膜覆盖高效复种粮食、油料和蔬菜作物等6项综合技术,提高马铃薯单产水平15%以上,亩均增收800~1500元。湖北省“十一五”时期加快推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4%,比2005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通过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每年推广面积达5500万亩以上,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6.6%,平均亩产增加20%以上;通过推广轻型简化栽培技术,有效适应了农村劳动力机构变化的新形式,推广面积7000万亩,亩均节省用工15个,降低生产成本50元,亩均增收达180元。2010年,累计推广各类种养模式、间套模式等面积3800万亩,其中推广稻虾连作技术336万亩,产虾29万吨,产值46.6亿元;推广稻鸭共育300万亩,亩均增收152元,累计增收4.5亿元。河南省“十一五”时期改革耕作制度,推广间作套种技术,提高土地周年生产力,粮食作物复种指数达到190%,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良种覆盖率不断提高。种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一五”时期,各地高度重视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扩大优良品种的覆盖率,加快新品种的更新换代,推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发展、优势产业向适宜地区定向聚集,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河南省“十一五”时期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其中,优质粮食品种种植面积占粮食种植面积的70%以上(小麦、玉米、水稻的优质化率分别为71%、82%和94%)。此外,通过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普及,推动了畜牧业规模化生产发展,生猪、蛋鸡和肉鸡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69%、75%和97%。辽宁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1500个,推广面积4570万亩,更新面积4116万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6.6%,实现了新增粮食、蔬菜、水果生产能力分别为150万吨、350万吨、60万吨,新增经济效益达365.6亿元,农民人均增收800元。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以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作为发展农业的主要抓手,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育出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4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由2005年的93%提高到98%以上,品种更新至少实现两次,有效提高了粮食产量、改善了粮食的品质,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衡量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各地“十一五”时期通过不断提高农业新品种的覆盖率和扩大农业新技术的推广面积,调整优化了农业内部结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了农产品有效供给、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2010年,河南省粮食产量达到1087亿斤,连续5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连续7年创历史新高,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肉类、禽蛋、奶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机总动力达到10195.88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28.5%;农民人均纯收入5524元,比2005年增长69.3%。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实现了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亿斤大关。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784万千瓦,比2005年增长69%。湖北省“十一五”时期实现了粮食连续5年增产丰收,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463.16亿斤,比2005年增长6.4%;实现农业增加值1969亿元,比2005年增长8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57亿元,比2005年增长83.42%;农民人均纯收入5832.27元,比2005年增长88.2%;全省农业机械化综合应用水平达到54%,耕地机整率超过75%。(四)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十一五”时期,各地通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湖北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了肥料利用率,减少了面源污染,累计推广面积2.7亿亩(次),受益农户800万户,实现小麦亩产增加24.6公斤、增长10.5%,水稻亩产增加45.3公斤、增长10%以上,每亩节约用肥3.6公斤,为农民节本增收34亿元。通过推进沼气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从1979年开始进行沼气建设,截止到2010年累计建设沼气300余万户,覆盖率30%,每年为农民节约燃料支出8亿多元,利用沼渣、沼液减少农本3.2亿元,促进农民增收20元以上。通过利用沼气和改厨房、厕所、畜禽圈舍等,净化了农村环境,使200多万个农村妇女摆脱了烟熏火燎的炊事环境。每年有效减排二氧化碳等气体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万吨。辽宁省“十一五”时期通过推广设施蔬菜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使设施内二氧化碳浓度提高2-4倍,气温提高1-2度,地温提高2-3度,产品提前上市7-10天,收获期延期15-20天,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30%以上,亩产增加1311公斤,亩均节支300元,产值提高23%。通过推广发酵床养猪技术,2009-2010年养猪51.8万头,每年节省治理污水费777万元,降低了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减少了疫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时期多数省份充分发挥农业技术的示范带动效应,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吉林省靖宇县2009年组织实施了平贝母药林粮间套作栽培技术项目,通过1000亩的基地示范建设,带动了周边标准化种植面积6000亩,带动农户600户,户均增收2.5万元。吉林省汪清县2010年组织实施了1800吨冷冻保鲜蔬菜加工项目,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为市场提供优质速冻保鲜蔬菜,带动周边300多农户,户均年增收4600元。辽宁省通过对每个项目制定技术要点和技术规程,提升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朝阳市“十一五”时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面积达到260万亩;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基地面积达到60万亩,有效地增强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六)农民科技素质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各地积极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咨询等模式,开展农民培训工作,有效增强了农民学技术、用技术、懂技术的技能,提高了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普及率。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通过入户指导,在备春耕生产、播种、田间管理、收获、销售五个重要农业生产环节中,组织技术人员对核心农户进行巡回指导,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通过发放培训卡、明白纸、技术手册和技术光盘的培训模式,使农民能够随时学到相关技术,经统计,“十一五”时期开展农民培训三百余次,直接培训农民10万人,辐射群众达到1000余万人。吉林省2010开展了综合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示范辐射作用效果显著。经统计,示范区建设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场100余个,展示品种400多个,接待国家、省市农业科技人员、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及农民共计4100多人,已经成为先进技术的聚集地和辐射源,使新品种、新技术与农民实现了“零距离”接触,真正发挥了“作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给农民做示范”的示范引导作用。江苏省“十一五”时期累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123.4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3.8万人,培养现代职业农民7万人,农民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不断提高,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建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政府为农民群众技术咨询与推广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和平台,是统筹农科教协作、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支撑。江苏省“十一五”时期大部分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已经完成,农业科技入户实现了村村全覆盖。同时,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明显提升,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全省农业行业拥有各类专业人才近14万人,其中涉农科研人员1.2万人,占全国农业科研人员总数的10%以上。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3.4万余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技术人员占53%。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37个县基本明确了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理顺了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独立设置和区域设置形式,明确了人员编制和保障措施、实行了全员竞聘上岗等。辽宁省“十一五”时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逐步完成。目前,全省74个涉农县中,已有54个完成了改革与建设。此外,专业队伍素质也得到有效提升。全省16201名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1万人,占农技推广人员总数的70%。

主要问题

有些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基本相近,但却分散在几个部门管理,缺乏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导致一些领域资金重复投入,另一些领域却无人问津,技术推广速度和效率不高。同时,由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较多,具体要求和做法各不相同,农技推广资金的政策标准不衔接,管理流程不统一,制度约束力不够,增加资金监管的难度。分散经营阻碍农技推广。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农业技术推广若能以此为基础,更能发挥其优势。目前,我国农村仍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本经营单位,点多面广、个体分散、规模较小,导致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难以集约化经营,不能形成集中连片的规模化推广应用优势,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由于小规模经营,难以带来科技比较效益,既影响了农民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又给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带来困难和阻力。农民素质有待继续提高。当前,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还面临以下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农民仍然固守传统的农业理念,对新的农业科学技术缺乏认识,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由于大量有一定文化、有一定素质的年轻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导致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都是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体,这部分人组织化程度不高,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自身能力和经验严重不足,影响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技术推广的实际效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还需完善。现阶段,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面临的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仍不健全。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责不清的问题,乡镇农技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都用于行政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真正的农技推广工作,导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仍然存在着“线断、网破、人散”的现象,制约着农业的发展。二是基层农技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知识老化,技术推广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同时,农业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不足,复合型、跨领域领军人才缺乏,农业科技创新团队较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依然不高。一是科研、教育单位和推广部门衔接不够紧密,科研成果与实际应用脱节,不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远未彻底解决。二是农业科技运行机制还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力度不大,不能共享,重大项目研究的系统性、连续性不强,科技创新资源有待整合优化。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评价机制亟待完善,科技创新的前瞻性、超前性不够,科研人员急于求成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第4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我国苹果生产中推广最成功的十项技术

 

一、红富士苹果品种的普及与更新,缩小了我国苹果与国际发展的差距。红富士苹果因品质优良、耐贮性好,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完全替代了我国栽培将近一个世纪的国光,成为生产的主栽品种,这在我国苹果栽培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这种品种的替代对我国苹果所产生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缩小了我国苹果栽培品种与国际流行品种的差距,提高了我国苹果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同时,立足我国实际,选择适应我国不同地域气候特点的品种,选优工作在不停的进行着。我国先后选择出了烟富系列、昌红富士、红锦富、礼泉短富、天富1号、寒富等大批优良品种,极大的丰富了我国苹果品种组成,加快了品种更新,红富士苹果优系的发展正成为生产的主流,这为我国苹果产业效益的提升打好了基础,促使了苹果产业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单果管理全套袋栽培技术,使得苹果品质大幅度提升。套袋栽培是提高果实品质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对于改善果品外观质量,提高对果实病虫的防控,改善果品食用安全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由于套袋栽培具有较好的市场销售空间,高额的利润回报,因而推广快而面广,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推广到目前已经普及,套袋栽培占到了我国苹果栽培比例的80%以上,成为最主要的栽培模式。

套袋栽培在改进果实品质的同时,加速了我国苹果生产管理精细化措施的落实农业论文,疏花疏果、单果管理普及率达95%以上。这项措施的实施,有效的提高了果实品质,克服了果树大小年结果现象,实现了苹果丰产、优质、稳产,使生产效益得以大幅提升。

三、纺锤形整形,有效的解决了幼树期进入结果期迟的生产难题。纺锤形整形,主枝保持单轴延伸,枝条以长放为主,很少应用短截,对树体的刺激作用小,符合树体生长特性,树势易稳定,有利成花结果。纺锤形树形的推广,成功的解决了红富士进入结果期迟的生产难题,促进了红富士苹果在我国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同时,纺锤形整枝时,树体级次少,结构简单,有效结果枝充足,有利产量的提高,因而纺锤形成为苹果栽培的主流树形。

四、以拉枝为主的简化修剪,加快了苹果生产的普及。随着拉枝技术的普及,使苹果管理不再神秘,生产管理大为简化,以往只有少数人员掌握的技术,随着简单化而普及。拉枝技术,广大果农一看就会,一用就灵,得到迅速传播,成为目前苹果生产中修剪的最基本方法,颠覆了传统的修剪方法。一般对于树体萌生的有空间的枝条,采取长放长放再长放的方法,待枝长度超过1米后实行拉枝处理,通过“一揉二压三拉四固定”,保持基角成90度,枝成水平或下垂,就可有效地缓和枝的长势,促进形成花芽而结果。大量的生产实践证明,下垂枝不但成花容易,而且所结果实果个大、果型端正,促进下垂枝结果成为修剪的主要环节。一般一个枝条从芽抽出后,要经一年长条、两年成花、三年挂果、可持续多年结果,但枝龄过长,则结果能力下降,所结果实品质很难提高,一般枝龄在三至五年内,结果能力最强,因而在修剪时要对枝龄过长的枝实行回缩处理,以保持壮枝结果,提高结果能力,促进产量品质的提高,这是在苹果进入盛果期后应抓的关键环节。以长放、拉枝、回缩等为基本方法的简化修剪已成为树体调节的关键论文网站。

五、覆盖栽培,有效的缓解了干旱对苹果生产的影响。干旱缺水是我国苹果生产的主要制约因素。近年来农业论文,气候反常,降水少,干旱出现的频率高,危害的范围大,促使了覆盖栽培的大面积推广,以地膜、杂草、沙石等为主的覆盖栽培有效的改善了苹果生产中水分供给状态,极大的提高了天然降水的利用率,促使了苹果产量、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特别是黑色地膜的应用,不但起到了很好的保墒效果,而且对杂草的生长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覆盖黑膜后,果园除草用工量减少,覆盖栽培已成为我国苹果主产区的主要栽培方式。

六、配方施肥的推广,使施肥的科学化程度提高。长期以来,我国苹果生产中施肥管理存在很大的盲目性,特别是氮肥的大量施用,导致树体虚旺,出现适龄不果现象。近年来,随着国家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这一现象有很大的改观,氮肥的施用得到有效控制,配方施肥、均衡施肥已成为苹果园肥料管理的主要方向。

七、沼肥的应用,促进了果品的有机生产进程。沼肥是将畜粪和鲜草等送进沼气池,经厌氧发酵,充分腐熟后的有机肥,在果树生产中应用,对产量和品质的提高非常有利。近年来,随着国家绿色能源项目的实施,沼气的普及,使得沼肥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沼肥的应用加速了我国苹果产业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进程,对于提高我国苹果品质,提高我国苹果国际竞争力,增加出口都是非常有益的。

八、机械作业的推广,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效率。随着微型旋耕机、农用三轮车、机制喷雾器等小型农机的成功研发,由于很适宜我国苹果以家庭经营为单位的生产现状,加之售价相当,大多果农能负担得起,以上农机成为果农的生产必备。小型农机的推广,大大地提高了果园的劳动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果园管理的机械化水平大大提高。

九、食心虫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果实的商品率大幅提升。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食心虫对苹果生产危害严重,危害较重的果园,虫果率达60―70%,严重制约着苹果生产的发展,自1993年我国实行套袋栽培后,这一现状得到明显改善,加之近年来地膜覆盖栽培的大面积推广,使得食心虫结茧及出土均受到抑制。全套袋栽培,使得果实得到有效保护农业论文,食心虫的危害已由主要虫害降到次要虫害,对生产的危害已大大减轻,有的已不再有虫果出现,使得果实的商品率大幅提升。

十、栽植技术不断完善,新建园成活率高、保存好。苹果栽植后成活率低、保存差、园貌不整齐是以往苹果生产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常导致树体进入结果期晚,前期产量的提升缓慢,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北方春旱现象发生普遍,土壤墒情差所致。近年来,随着栽培时间的前移,地面覆盖保墒、枝干套育苗袋等系列措施的完善,大大的提高了新植果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促使了幼树健壮生长,为早果丰产打好了基础。

一般在我国北方,秋季降水多,土壤墒情好,栽植果树后成活率高,于是我国苹果产区在没有浇水条件的地方,多改春栽为秋栽,充分利用秋季土壤墒情好的优势,以提高成活率。

地面覆盖后有效的控制了土壤水分的蒸发损失,使天然降水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对促进树体成活效果非常好。

枝干套袋后,枝芽生长的微环境得到改善,枝干水分蒸发散失减少,有效的防止了抽干现象的发生,促进了萌芽,提高了成活率。

第5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1.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受投入制约

一是没有稳定的机构队伍。一些地区对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再加上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些因素导致推广机构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二是工作环境差。不仅基本待遇得不到保证,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也跟不上现代化需求,阻碍了信息的传递,农业服务范围难以真正覆盖至每家每户,农民农业技术难题依旧得不到解决;三是推广人员专业技术不过硬。总的来说,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数量不在少数,而真正拥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却寥寥无几。在许多乡(镇)许多推广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降低了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由于资金缺乏,地方政府也没有能力对推广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再教育和培训,致使推广队伍越发的陈旧老化,整体素质日趋下降。

1.2科技成果同实际生产需求错位袁影响推广效果

经调查研究表明,虽然我国每年的农业科研成果数量众多,但真正能推广应用的却很少。科研成果申报机制存在弊端,导致农业应用研究不立足于市场需求,易于直接投入生产的实用技术;申报奖项时,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报奖的模式,一级接一级的虚假累加成果数量,导致真正的科研成果缩小了推广转化的空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科研成果只有在生产中才能得到检验和认同,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农民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为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农民对农业技术的要求也呈现多样化、高效化的趋势,由于市场需求发生了转变,就更加强烈需要有效的综合技术和管理技术。但是,当前的农业科技成果与农业推广机制过于单一,忽视了配套集成技术与整体技术的作用,不能与农民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相呼应,且又由于市场技术等信息流通不畅,使得科研成果难以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1.3农民接纳农业新技术能力不高袁增加了推广难度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而我国农业技术却相对落后。一是农业生产者大多聚集在农村,农业生产主体是农民,这些人大多文化素质不高,对农业新技术吸收能力有限;二是农民大多经济条件有限,即使有能力学习采用新技术,对于见效慢、投入高的新技术,只能望而却步,改用见效快的物化类技术成果,如农药等;三是在传统观念的作用下使得大部分农户都受到小农意识影响,养成急功近利回避风险的本能,他们更愿意使用落后的传统技术,而不愿承担新技术带来的风险。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有知识的有志农村青年都涌入城市务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业技术在农村的推广。

2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对策

2.1政府应加强推广队伍的管理并予以财政上的扶持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各地方政府都应予以财政上的扶持。一方面,基本待遇得到保证,推广人员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推广工作当中;另一方面,只有改善推广体系的硬、软件设施,使得推广信息畅通,推广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管理实行竞争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机制,使推广人员有忧患意识,能自主地提高自身水平及工作能力,并给有重大贡献的推广人员以加工资、破格提拔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鼓励推广人员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2.2在现有生产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科研

科研成果只有实际运用到生产上,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科研。鼓励农业科技研究时,应立足于当前农业生产需求,而不要出现不匹配的情况。一方面生产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又浪费了人员及资金去研究一些根本没有实际意义的成果。所以,政府一定要完善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对接机制。

2.3建立并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政府要发挥在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的骨干作用,组织建立一支专业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改善推广观念及进行机制创新。一方面,净化推广队伍,对于在队伍中插科打诨、毫无实际能力的干部予以辞退。另一方面,广纳社会人才,一些农民由于多年经验积累,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对农业技术却有着非凡能力,政府应破格录取,使之为农业技术推广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应大力鼓励成立民间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变成全民参与的公益性活动,拓宽农业技术推广渠道,鼓励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另外,农民由于文化水平限制,对新技术的接纳存在一定困难,政府应多加开展培训活动,适当提高农民文化水平,让新的农业技术真正为农民所用。

3结语

第6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为确保其所需农产品加工原料的供应,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进行新技术、新品种研制和试验,把原来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企业试验基地,将科技推广渗入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形成一条龙的带动模式,以优质品种投入和科学种植、养殖技术服务于农户[3]。该体系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自发性等优点,但也具有企业与农户间就定价易出现矛盾等缺点。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涉农商贸业及各级供销合作社,在从事农产品供应和生产资料分配中利用自身对市场行情的熟悉和对市场动态的把握,将有关新技术、新品种和市场的质量要求等信息传达给技术开发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引进、研究,而后以讲座、培训等形式传播、普及、指导农民生产,实现农资营销与相关生产技术配套。该体系扎根于农民,紧密联系农户,切实解决了农户生产上的技术问题,形成了技术需求与科技供给的无缝对接,针对性强。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与服务体系的发展模式

采用这一体系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包括比利时、希腊、俄国、荷兰、挪威、英国,以及亚太地区的孟加拉国、马来西亚、泰国等较小的国家;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以中央和地方合作推广的包括日本等;此外,在这一体系基础上韩国单独设立了国家机构进行推广,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则设立了中央立项推广系统,荷兰、韩国、日本实行政府与农民组织合作兴办推广体系[4]。以教育机构为基础这类推广组织体系由联邦农业部设立推广局进行全面的管理、协调推广工作,由农业教育机构在州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站作为核心进行农业推广的组织、协调,实施基础推广工作,由县农业科技推广站 (相当于教育机构的派出机构)为基点提供信息、技术咨询、疑难解答。这类推广体系的典型是美国,其组织机构主要由联邦农业推广局、州农业推广站、县农业推广站组成,推广人员和大学教师实行定期轮岗,推广经费由联邦、州、县三级财政按比例负担[5]。其特点是将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起来,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自上而下的系统推广结构。以民间组织为基础这类推广组织以农民技术协会以及一些宗教组织为基础,自发性组成由生产资料、技术指导、产品销售、信用合作、社会服务、权益保障为一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较多见于日本、英国、法国。由于这些协会和宗教组织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与基层农民关系密切,可以切实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考虑、制定推广计划而不受到政府方针、政策的约束,其具有推广形式多样化、推广布局多元化的特点。以农产品贸易机构为基础主要是指一些商品生产贸易组织,如地区龙头企业、农产品开发机构,为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规模化的经营效益,对本国、本地区具有优势的农产品制定一系列要求和标准,指导组织农民生产,以形成生产、开发、贸易、营销一体化的推广体系[6]。这种推广体系常见于以出口某种优势农产品为主的小国家,例如马来西亚的咖啡、橡胶推广体系。这类推广体系与市场直接对接,具有更强的目的性和反馈能力,能够极大的发挥地方农业优势,缺点是具有较强的地域性限制。

第7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人工智能技术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比较少见,但某些科技发展快速的国家,已经实现了农机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利如,美国研发的激光拖拉机,便可科学测定拖拉机的运行方向、所处位置等信息,并建立计算机数据库,根据精确的数据资料,制定土地种植方案,计算播种量、化肥量、农药量等。在人国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下,农业机械实现耕作、收获、施肥、喷药、采摘等全智能化,相信也是必然趋势[1]。

2机器人技术

机器人技术是计算机视觉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信息网络计算的完美融合,将机器人技术应用于农机机械生产中时,主要指利用机器人来完成农业的耕耘、喷药、施肥、除草、嫁接、采摘等工作。机器人技术可有效避免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等对人体的直接伤害,改善劳动力缺陷,改善农业作业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虽然我国对于农机机器人技术的研究较晚,但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例如中国农业大学研发的自动插接技术,便可实现对农作物产品的旋切切贴的自动嫁接。

3农机技术推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农机化技术推广可满足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需求。我国虽属于农业生产大国,但农机生产技术受到经济、地域、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显得比较落后。这种现实条件下,决定了我国农机化技术需加强推广,只有农民均能充分掌握各种农机化技术的应用,才能保证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2)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变依赖于推广。农机科技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就,只有将其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才可充分地体现出该技术的价值。因此,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深入农村,针对农机化技术为农民进行科学的试验、示范,便也是必然趋势。(3)农机技术产品的二次开发及完善需要依靠技术推广。农机化技术推广是一种将农业机械技术应用于实践中的过程,是对农机技术的再认识。通过不断实践,才能发现农机化技术的问题,并对农机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进、完善,便其更符合实际生产。此外,通过农机化技术推广,还可实时了解农民对农机化技术的改革要求,使农民在农机化技术的应用实践中,不断反馈问题、提出建议,帮助农机技术产品进行二次开发,使相应的技术更加科学、先进,更具操作性。

4农机技术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措施

4.1完善农机技术信息服务

我国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应该构建完善的农机化技术信息服务体系,该服务系统必须包括全国所有省市县的主导产业构架知识,并能根据各地主要栽培的农作物,在各个物候期遇到不同天气状况时提供科学、合理的农事操作建议。农民也可通过选择所在的地域、所关注的种植品种,来了解地域特点、天气状况等因素对农作物种植的影响,进一步获知相应的农业生产操作建设,以此来保证农业生产作业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进一步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农机技术信息服务系统见图1)。

4.2加大农机技术宣传力度

①各级领导应该充分意识到农机化技术推广对新农村建设起到的作用,并将农机化技术推广宣传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与农机化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推进、考核,使农机推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②为保证农机化技术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需对各农机化技术推广单位及信息宣传人员明确宣传责任,同时落实奖励制度,对农机宣传工作做到每月一统计、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针对完成宣传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以此来调动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机新技术在农村的推广与宣传。③农机化技术宣传时需围绕中心,突出主题,以保证农民能真正了解农机化技术应用的好处,进而积极、主动学习与应用农机新技术。④农机化技术推广宣传部门应该合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宣传农机化技术应用的优势,使农民随时随地均可获得农机化技术信息,在不断宣传强化中,带动农民应用农机新技术的积极性[2]。

4.3加强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拥有一支专业、高水平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是保证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开展的先决条件之一,因此,还需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农机在职教育与技术培训,以此提高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使技术推广能够尽职尽责、受岗敬业,全面做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此外,农机推广队伍要适应新农村发展建设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分析农机技术推广的变化,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创新推广手段,改进推广方法,使农民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农机技术推广,从而推动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保障作用。

4.4优化农机设施设备

农机装备水平的高低,对现代农业技术的持续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把握高效农业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优化农业机械装备也很重要。①应该通过增加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民购置先进农机提供补贴,以此来调节农民应用农机技术的积极性;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物质基础,建立基地性、长期性、具有行业指导意义的机械化示范园区,以此来鼓励农民应用技术机械、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5结束语

第8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关键词: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模式;保障条件

0前言

农机技术推广是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机化服务的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环境、对象、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各种农业机械购置者和使用者已经由集体为主,逐步变为以农户(特别是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为主;二是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也由集体统一组织逐步变为市场化,并由一般性的宣传示范转向全程服务;三是农机化从以追求数量为主,转向注重质量、提高效益上来;四是农业生产逐步转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在实现这些重大转变的过程中。迫切要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要有更大的发展。目前我国现行的农机技术推广体制是在省、地推广总站的基础上,实行以县农机推广站为中心,以乡、镇农机站为纽带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体系。这种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政府主导下的单一推广组织体系,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为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竞争的氛围淡化了行政推广方式的垄断权威,某些传统的推广措施的效用在逐步退化,这种政府主导下的单一化推广组织体系已不能实现上述农机推广工作面临的重大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对农机新技术的需要,不适应农机科技新成果以最快的速度向广大农民和农机户传播的需要。不适应广大农民对通过普及使用新机具、新技术达到致富目的的迫切需求。因此,我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必须进行创新和完善。

1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社会建制

1.1.调整和完善现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

调整和完善现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主要包括:调整市、县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机构的设置,以便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机构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调整和创新县、乡(镇)农机站机构设置,可组建区域性的中心农机站,或按优势产业带设置的跨区服务专业农机站,亦可按特色产业综合设置。

1.2培育和发展多元化不同所有制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

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国家农机科研部门的技术推广组织、高等农业工程院校的科技推广组织、社会团体性质的农机推广组织、专业合作经济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农机企业的科技推广组织、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民间的农机协会组织等,“官办”与“民办”的组织共同发展。

1.3对不同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实行政府统一管理体制

政府应加强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的引导,鼓励发展,并制定统一的推广政策和法规,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应使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在竞争中得到优化配置。

2创新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模式

2.1创新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

笔者根据自身参与校企合作进行农机具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与推广的实践,并对目前农机推广工作的市场运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探讨了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应是“官办”(国家企事业单位)与“民办”(民营企业及民间组织)相结合,以官办为主的双轨多元化的组织体系。

多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双轨多元化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具有双向性、适应性、协调性、社会性的特点,其推广工作既代表政府的意愿又能满足农民对农机技术的需求,使推广工作具有较高的效率和生机。因此,目前在强化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地位、作用和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突破政府主导的单一推广组织机构的格局。在健全国家推广组织机构的同时,大力调动农机科研机构、农业工程院校、社会经济组织、农机企业、中介组织、农机协会、农机户及各种传媒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机技术推广工作中来,实现推广组织多元化、推广形式多样化,加速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2.2创新的农机技术推广模式及组织体系

根据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实践与调查,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什么样的模式进行推广非常重要。对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同的推广项目,可采用不同的推广形式与组织体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条件的农机技术推广模式及其组织体系有以下几种。

1)政府支撑推广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推广主体为政府推广机构,推广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适宜于公益性强、社会效益显著、机具投资大的农机推广项目。推广组织体系的主要形式有“政府推广机构+示范基地+农机户”及“政府推广机构+农机大户”等形式。这种模式主要由政府提供政策、法律及推广资金,推广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在对机具进行试验的基础上),示范基地和农机大户进行示范作业。

2)农机企业带动推广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推广主体为农机生产企业。资金筹措主要以企业投入为主,适宜于经济效益明显、技术简单直观、投资少、农民易接受的农机推广项目。推广组织体系的主要形式有“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大户”、“研发单位+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大户”、“农机生产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机户”等多种形式。这种模式由中介服务组织沟通生产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产销信息,研发单位或企业自主研发提供科技成果和技术支持,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并提供推广所需的资金和设备。且进行具体推广工作的市场运作和售后服务,研发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农机大户开展示范作业。这种模式,企业在推广过程中形成了(科研)生产、推广、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经营体制。

3)民间协会组织推广的模式。这种模式一般是由政府扶持、农民自发组织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它是一种在自愿、自由、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联合。这种民间推广组织主要有农机协会、研究会、合作社等形式。资金来源是由会员提供的会费,协会组织会员开展农机作业、技术推广、经营等活动,协会在向会员提供服务的同时,又保证会员家庭(农户)独立经营的基础不受影响。这种民间推广组织能及时了解和反馈市场信息,减少生产经营的盲目性,缓解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能弥补当前因国家专业部门人才不足和其他服务跟不上而不能满足农机户经营多种农机需求的缺陷:能在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中发挥枢纽作用。这种推广组织形式很受农民和农机户的欢迎。

3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保障条件

3.1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已正式颁布实施《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科技进步法》,这为农机推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现有的政策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对执法情况的监督力度普遍欠缺。因此,面向新世纪,适应新形势,借鉴发达国家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政策法规体系,以指导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机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为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创造良好的氛围环境和政策、法律保障。

3.2建立和健全多渠道农机技术推广投资体系

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WTO规则中的保护和扶持政策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积极出台当地的农机化发展政策,强化对农机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逐步提高农机技术推广经费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例,以保证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广泛吸引企业、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等社会资金投人农机技术推广。从根本上转变农机科技投人和推广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鼓励推广部门与农机科研、教育、生产部门相结合,共同开展推广工作;鼓励推广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农机科技开发,兴办实体,特别是县乡农机站可兴办或领办农机股份作业公司和租赁服务公司,以有偿服务来弥补经费不足,拓宽农机技术推广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输血”和自我“造血”与外界“补血”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系,改善农机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促进各种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

3.3建立和完善农机科技创新基础和机制

农机科技开发和创新是技术推广的前期工程。农机科研院所、教学单位、农机龙头企业是农机科技成果产出的源头。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其科技优势进一步加强其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现科技人才创新工程;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产权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持久、有效的动力,促进农机高新科技成果的产出,为农机产品换代和技术推广提供技术贮备和技术支撑。

3.4建立有效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运行机制

农机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是农机技术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建立有效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重点应从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和奖励制度等三个方面不断改革和创新。在人事制度上实行全员聘任制,按因事设岗、因岗聘人的原则,公开竞聘,优胜劣汰。在薪酬制度上,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将生产要素纳人薪酬序列,使推广人员收人与其工作绩效挂钩,鼓励推广人员以娴熟的技术与良好的服务从事农机科技推广工作。在奖励制度上,一是对做出贡献的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给予奖励,激励更多的推广人员爱岗敬业、专心致志地从事先进适用农机技术的示范和机具推广工作:二是设计和实施好农机科研、教育、推广、生产同向化的激励机制,使与农机技术推广有关的所有参与者同心协力、各司其职。

第9篇:农技推广论文范文

在高等学校以及科研单位进行对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高校以及农业单位主要的优势在于拥有人才以及技术上的优势,可以在新型农业运用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这些新时代的人才在学习新型技术时,对知识的接受能力通常会比较强。我国平均每个省份都会设立1~2个农业高校,因此这对新型农业技术的普及是有着很大帮助的。高校也可以参与到对新型农业的推广工作中去,可以组织高校的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直接的将所学到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到农村中去。农业类高校作为对新型农业技术进行直接研究的教育基地,通常在教学的过程中会存在着理论同实际脱轨的现象,教学的内容已经明显跟不上生产的步伐。因此让学生下到农村去,将其学到的新型农业的科技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去,不但有利于对新型农业科技的推广,也有利于高校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应用。

2我国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中应该遵从的原则

2.1对农民以及市场的需求重视的原则

在对新型农业科技进行推广的过程中,应该与农民以及市场的需求相适应。只有与市场相适应,农民才会更愿意接受新型的农业科技。在市场中对农民进行引导,将农业进行产业化的转型。当代的农民都是有自主经营权的。对新型农业技术进行推广的过程,已经不能够用传统强制行政命令的方式了,而是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的考虑农民的需要,推出农民所需要的技术,解决农民的燃眉之急,这样才能真正的将新型农业技术在农村进行推广。

2.2将政府作为主要的推广力量

在政府保留一支精良的推广队伍,是保证新型农业技术可以有效推广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我国的经济进行转型期间,在民间对农业技术进行推广的体系数不胜数,需要政府及时的站出来对市场进行规范,保证农民的利益。当前很多的农民不愿意投资一些经济效益比较低的农作物,不能够理解中国独具特色的农业发展路线。对于这种现象只能通过政府出面进行调控,才可以保证新型农业技术可以有效的推广。

2.3加强服务的观念原则

对服务的原则进行强化是市场的需求,也就是农民的综合需求,而对于农民需求的直接体现就是对农业技术推广的需求。因此在对新科技进行推广的过程中,要注意将科技成果转化成具有实际作用的生产力,让科技具有使用性,真正的服务于农民。让新型农业技术成为具有经济实效性,生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的实用技术,满足农民的需求,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