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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精选(九篇)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1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今年来,我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县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促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了切实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我局及时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助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经局务会议认真讨论和研究,制订了《合水县安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范围、目标要求、评议内容、评议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明确划分各行业主管副职的行风政风建设责任,科学处理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同时明确了干部职工具体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全面有序进行。

三、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在县纠风办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通过电视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是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安全发展。按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全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安全保障。二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便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缩短时间、简化工作程序等方式,进一步加快办理审批速度。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四大员”服务。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监管情况、公开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深入开展安监干部争当安全法规宣传员、安全管理辅导员、安全隐患督查员、安全事项服务员的“四大员”活动,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免费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长期安全发展。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行为。为了做好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管理,我们从县直机关单位以及部分监管企业聘请了5名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在岗职工1名,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制定了评议员工作制度,全面和虚心接受评议员对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上的意见和建议。

四、查找问题,突出整改。我们在充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先后向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单位发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65份,收回65份,共征询到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5条;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走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38户,与企业从业人员认真座谈交流,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为8条。通过多种形式的自查自纠活动,查找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廉政建设、机关作风、监管能力等方面,找准了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为全面整改奠定了基础。

五、以改促建,全面推进。在民主评议查摆问题、认清根源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一是树立服务理念。按时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业务,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部、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整体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三是改进机关作风。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执法机关的标准,集中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强化监督监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前,全县已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65条,治理321条,治理率90%,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县纠风办各项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深入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深入查找单位存在的某些不正之风,认清危害,找出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纠风工作对策,雷厉风行付诸实施。

第2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区纠风办和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机关服务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局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发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大会。局全体干部职工、各街道安监中队长共50余人参加了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越秀区安监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份开始至10月底,分组织动员、自查自评、综合评议、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全面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陈锡鸿局长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安监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使我区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切实收到“六个明显成效”(服务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风气明显好转,监管机制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形成“五种良好风气”(刻苦学习的良好风气,勤奋工作的良好风气,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秉公执法的良好风气,廉洁自律的良好风气)。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一是按照区纠风办的要求,在区政务网站设立了我局《行风评议》专题共享文件夹,把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领导动员讲话等文件材料,以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动态信息等图文资料及时放到文件夹,作为加强与有关单位交流沟通,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措施;二是在局办公楼内开设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题墙报,定期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态等情况;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把我局有关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办事指南等制度公开张挂在办公楼走廊的墙壁上。通过这些措施,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增强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四)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一是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和企业的意见。6月中旬,我局先后邀请区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和辖区部分企业负责人,分别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区安监系统政风行风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局领导介绍了我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希望与会单位领导对我局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和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与会人员对我局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局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对维护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我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安全培训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以问卷调查形式,广泛征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机团、企业的意见。为广泛了解区属单位及企业对我局工作的评价,6月中旬,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政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我局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调查表近400份,收回312份,评议的各项内容的满意率均达93%以上。

(五)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针对部分街道反映安监中队人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且福利待遇普遍较低,出现思想工作不稳倾向,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作为这次民主评议工作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由局长带队,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干部一起,先后深入各街道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安监人员的思想状况及存在的实际问题,并与街道领导共同协商,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稳定街道安监队伍。经过沟通协商并得到街道领导的理解重视,大部分街道已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为民办事、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自觉性,提升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一)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普遍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立足本职岗位,保持蓬勃朝气,加快工作节奏、简化办事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主动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其进一步了解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大大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学习氛围浓厚,能够自觉相互学习,积极交流,工作上相互支持,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纪律明显好转,自觉执行规章制度,杜绝办事拖拉、纪律散漫、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提高了办事效率。建立了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非工作日急、难、重的事项随时得以处理。

(三)基层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通过深入调研,了解街道安监队伍不稳的状况;积极与区财政、各街道进行沟通协商,逐步争取增加对街道安监队伍的经费投入,完善其办公条件和设备,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了基层安监队伍稳定和安全生产监察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执法监察水平日渐提高。一是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得到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与专项联合执法相结合取得良好成效。加强了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了我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大大提高,大力推行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有所创新,切实推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效率,保证了执法质量。三是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统一,提高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得到相关部门、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关注、配合和支持,对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营造大安全氛围和意识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五)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采取了制作教学光盘免费发放给生产经营单位、依附市的安全教育平台进行网上学习考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与安监部门的对立抵触情绪,减轻了街道的培训压力和工作负担。不断寻找新的切入点,运用新载体,推陈出新,充实、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寓学于教,寓教于治,以学促治,良性互动,在探索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高效模式和方法上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区行评团在充分肯定我局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我们在工作方式、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服务方式与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少数干部自身要求不够严,缺乏为基层企业服务的主动性,服务意识与水平、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某些监督管理职能存在交叉或脱节现象,综合监管办法不够灵活;某些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协调不够、执法力度缺乏、有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二是基层安监队伍的稳定性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我局执法监察大队成立时间短,专业技术不强,工作实践未能及时采用最新技术成果;街道安监队伍均为聘用合同制,由于经费少,工资待遇低,加之工作于一线,监管任务重压力大,人员流动频繁,导致部分人员消极散漫,直接造成街道安监队伍稳定性不够;队伍稳定的需求与人员流动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三是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投入总体不足。每年区财政对安全生产的专项经费投入不足100万元,居全市各区之后,主要用于执法监察、设备更新、事故处理、考核奖励等方面。安全生产经费不足导致教育培训方式滞后,为支付培训师资、教材等费用,市下达的各种教育培训项目都要按照市规定的标准收取一定的培训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街道的工作难度和企业负担,以致部分街道、企业产生不满情绪。

针对区行评团指出的问题,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如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强化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全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效率。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我区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我区安全生产不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规定范围内,为建设“首善之区”典范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廉政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注重自身形象,不利用工作之便接收企业礼物和宴请。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大力开展爱岗敬业、职业信誉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树立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真正做到秉公办事,文明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一是增强法制意识,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生产工艺,用法律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行为。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廉、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安监执法专业队伍。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执法监察制度和规程,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防止执法主体错位、执法程序违规和乱作为的现象,在执法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四是增加经费投入,稳定街道安监队伍。积极建议区财政及各街道办事处增加对安监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办公条件,增加办公设备,不断提高街道安监队伍人员的工资福利,避免人员过多流动,确保队伍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监察巡查任务的实施。

第3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工会组织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为了进一步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工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各有关单位在研究制定涉及企业安全生产或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规章、措施、制度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同时通过联席会议或者其他形式,研究解决工会组织反映的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意见和要求。

(二)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同级工会组织作为成员单位。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时,邀请同级工会组织参加。要支持工会组织独立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和协助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标准。

(三)有关部门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依规参加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审查验收中的监督作用。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企业或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和处理结果。

(四)发生重特大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后,工会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一)支持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企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拒不纠正的,市人民政府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支持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集体协商等形式,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工会组织与企业就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

(三)支持工会监督和协助企业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等权利。工会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者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企业或者现场指挥人员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处理。

三、支持工会组织建立完善群众安全三级监督网络

(一)企业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要同步建立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的三级网络,并配齐配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群众安全监督员和企业特聘安监员,应给予必要的津贴并按时发放。企业要把群众安全监督工作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支持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工会组织加强配合与协作,在各类企业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的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范围,特别是逐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参赛的范围,提高竞赛活动的实效性。我市要把“安康杯”竞赛和创建安全班组活动的开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用于竞赛活动的宣传教育、典型推广、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四、努力为工会群众安全生产创造更好的环境

第4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在交流会上,安全监察部工作人员针对新员工主要关心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等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辽宁忠旺集团实行的安全生产交流会的形式,以互动讨论为主,鼓励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忠旺集团,此举可使相关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新员工的心理状况,并采纳他们所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真正建立一种全员参与,“每个人都是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并将其逐渐向企业安全文化过渡,形成安全生产的氛围。

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会议于 11月24日至25日在汉召开。各市、州、扩权县(市)安监局、部分中央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共12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国家总局最近制定的《安全生产培训十一五规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资料,转发了省财政省物价关于特种作业考核收费的重要文件,学习了《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实施细则》、《特种作业考核工作程序和步骤》,交流了经验,会上还就下一步安全培训、考核和一些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局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党组书记 、局长詹才泳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舒永健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宜昌、黄石、襄樊安监局;

武汉钢铁公司、汉江集团、恩施州教育中心、襄樊市特检所等单位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还分组进行了讨论,讨论中代表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代表普遍认为,这次会议召开的很及时、很成功。会议时间虽短,但会议内容丰富 、会务组织有序、解决问题实在,交流经验生动。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大会,是湖北安全生产培训继往开来的大会,为今后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省局党组成员、局长詹才泳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强调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他还运用生动的案例与代表们共同理解“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他指出,“安全发展”的提出,系统地反映了党和国家关于资源、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指导原则,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

他强调,实现安全发展,最关键就是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这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安全培训工作在安全生产乃至社会发展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也是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培养全社会的安全理念、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充分有效地发挥安全培训的作用,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大家一定要站在安全生产全局的高度提高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舒永健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上作了《坚持以人为本 强化安全培训 为创建平安湖北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主题报告,他指出: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

是一项成本低、见效快、回报率高的基础性投入。充分有效地发挥安全培训的作用,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他在报告中提出了下一步安全培训需要重点开展的工作,一是要求各个方面明确培训责任,二是要求企业依法培训,三是要求政府依法监管,四是要求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他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培训,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素质培训,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第5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跨地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由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  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跨地区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后,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信息登记表》录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信息网(网址:gdcic.net)的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子系统。联络员如有变化,该企业应重新填写《信息登记表》,并在发生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报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变更。

第四条  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省相关地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二)分析本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三)督促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快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与施工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等情况上报工作。对本企业承办事项进行督促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照要求时限反馈,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并说明情况;

(四)提出改进本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按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部分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六)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五条 部分联络员会议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部分联络员会议。部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分析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年度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年度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部分企业的联络员参加。

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时,或有重大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为:通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临时会议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以及事故企业联络员参加,必要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邀请部分企业联络员参加。

(二)每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通知。

(三)联络员会议纪要应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联络员。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联络员会议,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假,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联络员信息传递制度

(一)联络员每年半年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企业近半年在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企业近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情况、在粤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企业新制订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措施、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报告要简明扼要,内容翔实,层次清楚,文字简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文件、简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联络员传递有关信息,保持日常联系。

(三)联络员所在企业应为联络员的工作创造条件。

第七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2007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4年来,该条例对我市蔬菜食用安全和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在管理体制、执法主体、处罚力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委员会积极参与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一)提前介入,把好初审关。在修订过程中,委员会把提高修订质量放在第一位。为了做好修订工作,一审前,郑永新副主任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多次听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对蔬菜管理体制、基地生产、农药残留、市场检测等问题深入到东西湖慈惠、新洲双柳、汉南沙帽等蔬菜主产区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一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法规的修订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委员会还督促有关部门听取了农口基层单位以及蔬菜运输、批发市场、生产经营户等方面的意见。为了做好开门立法工作,委员会还在网上开通了电子邮箱,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在修订过程中,委员会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款进行研究。

(三)及时沟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为了使矛盾不上交,在审议前,委员会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管理体制、农药管理、处罚力度等需要调整的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其达成共识,把意见、分歧解决在审议之前。由于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在常委会审议修正案时,委员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修正案报省人大以后受到充分肯定。

修订后的条例改变了过去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分兵把口、各管一段”多头管理的体制,并在蔬菜生产、流通、批发、检测、农药管理等方面作了调整。修订后的《条例》既符合上位法,又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也较强。

二、协助常委会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做好监督工作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武汉市农机服务管理条例》、《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且重点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定的方案,成立了由郑永新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农村委和法制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从7月至9月,重点对我市蔬菜、肉类、鱼类等食品的生产、包装、标识以及产地环境安全进行了检查。各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也集中时间、力量,上下联动进行了自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先后三次组织了农牧专家,在凌晨二点左右对生猪屠宰场、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由于检查采取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普遍自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所以收到了较好的实效。农业部今年对全国37个城市的蔬菜、生猪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的三次例行监测中,我市排名由过去第32位跃升到第1位,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三、围绕“三农”工作的重点开展工作监督

委员会工作涉及“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委员会从当前“三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

(一)认真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委员会把督办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贯穿委员会年度工作的全过程。

“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是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委员会按照年初检查方案、年中督办进度、年底检查质量三个步骤狠抓办理落实。一是积极参入制定方案,分解目标。2号议案涉及全市16个市直单位和7个区级政府。年初,市农业局牵头制定了较详细的工作方案,将2号议案办理的时间、任务、进度、要求等一次分解到位,并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为了使2号议案办扎实,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听汇报、现场察看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如在检查中发现通村公路和农村寄宿学校建设速度不够快,易旱地区抗旱水源建设和农村饮水困难大,重点目标任务办理进度缓慢等问题,委员会提出了加强督办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要加大办理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向人大代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注重办理质量。委员会经常深入村组和农户调研,与各区基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重点听取提案人对办理情况

的满意程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较好地保证了议案的办理质量。

“关于实施农村家园行动计划,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案”是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为了抓好该议案的续办工作,委员会在重点督促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和分解年度目标责任工作的基础上,还学习借鉴了湖南长沙新农村建设的一些经验和作法,促进了议案办理的标准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关于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建议”和“关于加快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的建议”(474、476号议案)是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涉农建议案,为了抓好这两个建议案的办理落实,委员会先后深入到黄陂区和汉南区与近10名提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建议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使两项建议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大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农村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我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对市民政局在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完善专项救助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村救助水平仍然较低、农村救助投入相对不足、农村救助体制在操作上衔接落实不够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适当提高我市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监督,促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产业的发展。森林和湿地是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地球上生物物种赖以生存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委员会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市林业部门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都市林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通过检查一方面起到了宣传的效果,唤醒了人们对森林和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为明年湿地保护立法打下了基础。

一年来,委员会还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的有关工作加强了监督,先后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此外,委员会还接待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春亭一行来汉考察。委员会还组织接待了全省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由于精心安排,组织严谨,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座谈会既办出了特色,又办出了水平,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是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摸清实情,对于委员会开展好工作至关重要。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委员会轻车简从,经常深入市郊农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了解“三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民群众的疾苦和农民群众的所想所盼,先后写出了《我市农民生产生活用水状况的调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调查》和《关于赴湖南长沙考察新农村建设情况报告》等,这些调查报告先后被《决策参考》所采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学习,搞好自身建设

今年是换届的第一年,委员会以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

(一)坚持学习,尽快转换“角色”。今年是换届的第一年,许多委员曾是政府和其他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农业专家。他们的职位变了,工作环境也变了,这就有个转换“角色”的问题。为了更好更快的适应环境,委员们一方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另一方面还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在法律知识学习方面,坚持参加市人大举办的每期法律知识讲座,及时学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业务学习方面,积极探索人大农村工作新思路,并结合实际用以指导工作。

(二)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重视发挥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委员会做好工作的基础。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扩大代表参与管理的渠道,委员会领导还深入代表单位,看望和联系代表,帮他们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委员会还把农村方面的代表履职事迹写成人物通讯,向媒体投稿进行宣传,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加强沟通,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委员会无论是工作总结还是工作计划和安排,都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农村委汇报,争取他们的指导和支持。在与市郊各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城区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方面,我们也做了不少工作。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工作等大的活动方面,委员会都及时召开会议,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年终委员会还召开了市区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成绩、交流经验。

第7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5月11日下午,丁大卫市长在市政府309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二届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听取了全省农村综合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传达。会议认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有利于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有利于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体制性因素,是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要巩固、提高原有工作成果,努力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新路子,为面上推进改革积累经验。二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把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与当前农村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系统地调研,深化对存在问题的认识,统筹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全面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会议听取了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情况汇报,对市建设局提出的《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予以原则同意。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市人大相关议案,抓紧采取八项措施,推进市区公交优先发展。一是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补偿机制。对新辟公交线路、新增站点实行定额补贴。二是落实公交企业优惠政策。对2006年年底前,企业因购车所欠债务,由财政出资一次性还本付息。公交企业购置用于公交线路运营的车辆,在自我更新、积累基金不足时,由财政给予无息借款,免缴城市建设附加费并不再计提。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车辆更新及积累机制。市政府年内投入资金购置110辆公交客车,企业每年计提的车辆折旧用于车辆的报废更新。按政府当年补贴大于实际亏损额的部分计提车辆购置基金,用于新增车辆的购置。四是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年内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6条。五是大力实施公交场站建设。加快五一路、城闸大桥停车场的建设速度,推动滨江路、永兴商场、新区换乘中心、园博园换乘枢纽站尽快开工建设。六是加快推进道路完善和交叉路口改造,提高公交运行速度。七是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修编完善。八是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监管机制,加大改革管理力度。会议明确,市建设局、公安局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市区交通拥堵问题,方便市民出行,让老百姓满意。会议讨论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送审稿)》、《市政府关于金融业大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送审稿)》,《南通市洋口港开发建设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送审稿)》,予以原则同意。会议还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汇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紧抓好,长抓不懈。会议明确,各位副市长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发挥组织、监督、协调作用,督促各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重点要研究如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企业法人。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第8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尚未落实到位,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广泛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仍然任重道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并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一要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问责机制。调整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将抽检不合格或主动打击案件不再作为平安考核扣分内容,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强化监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二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食安办的定位和职责,充分发挥其牵头协调和督查考核的作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力量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管装备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指导并适当提高工资补贴待遇,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四要加大财政投入,保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经费足额到位,增加检测种类,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批次和频率,增加抽检覆盖面;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第三方公共检测平台,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方法和技术。

二、夯实基础,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要积极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统一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做到企业信用与风险等级、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信用公示与信用结果应用“三结合”;实施“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黑名单”公布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行政约谈,签订责任承诺书,引导食品生产龙头企业、大中型超市、餐饮、农贸市场等特定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二要加快溯源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重视农业生产地方标准修订,加强已建成的标准化基地的跟踪指导,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市场准入监管,通过自检、抽检、索证、备案等制度建立完善销售环节的安全屏障。尽快建立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农田土壤进行监测,同时开展灌溉用水和大气指标监测,确保农业产地环境质量安全。三要加快出台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逐步解决“低、小、散、乱”问题,把食品产业做强做大。四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巩固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对统一配送食品的管理,推广使用安全塑料、铁质餐具,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五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以监管数据为技术平台的监管方法,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等新生业态食品的安全监管。

三、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要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有关行政拘留和重复违法行为处罚、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等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和通报大案要案,突出重大违法案件的惩治警示力度,形成集中打击、重典治乱的氛围。二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意见》、《浙江省食品危害认定操作规程》等规定,注重行刑衔接,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嫌犯罪联动执法机制、抽检互报和案源互通制度等方式,推动形成部门密切合作、信息畅通、高效打击的执法监管协同机制。三要加强执法干部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加大执法经费投入,支持利用先进科技装备执法,提高快速、准确执法能力。四要建立和完善与群众的互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相互沟通,推进食品安全举报受理资源的整合,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第9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必然要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群众的诉求已从吃得饱转向吃得好、吃得放心。米面油盐酱醋茶,看似生活小事,但却是民生之基础,事关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事关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尽管近年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向好,但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农产品质量检测范围、种类的局限性,使得检测结果与老百姓的获得感之间还有差距;部分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的现状与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监管措施还不适应;面源污染,高毒农药、抗生素非法使用等问题的解决还不适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盼。江苏要在“十三五”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还不能让老百姓吃得放心,那么我们的“强富美高”就是不全面的、不完整的。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就不能让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拖全面小康的后腿。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下决心、下功夫提升老百姓的认可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是促进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的关键环节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视察江苏时,希望我们按照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要求,就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江苏人口密度高,生态承载压力大,环境和资源条件一直是制约我们发展的两道“紧箍咒”。那种拼资源消耗、拼资金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经营道路不能再走下去了。当前,大力推进江苏农业供给侧改革,就是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外向性农业,使农产品数量更充足,质量更优良,资源环境发展更可持续。特别是在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只有质量安全的产品,才能创出品牌、卖出好价钱,才能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理念,扩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是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部署。中央、江苏省委对于加强人大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农业建设摆在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位置,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当前,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有《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相关配套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制度也在不断健全。我们要重点解决的是找准法律法规与当前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对于江苏来讲,由于基层执法能力滞后、执法工作尚未完全到位,监管手段、检查能力还不适应繁重的监测任务和现实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诚信缺失、违法犯罪等行为时有发生。要维护法治权威、构建法治社会,就必须逐步解决好这些问题,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取信于民。各级人大要切实增强使命感,瞄准法律法规实施的薄弱环节,千方百计把问题找准,把责任落实,凝聚各方面力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我们一方面要看到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更高,法律问责更严,群众期盼更大;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逐步向好,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也越来越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产管并重,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创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加大监督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本届以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次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推动了农村改革、农业发展。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专门举办了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了《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今年,还将省市县联动开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耕地、水是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源头,开展执法检查,可以有效促进产地环境安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7月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就要抓好前期调研,找准问题关键,为提高常委会审议水平打好基础;就要树立创新意识,在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上有所突破,不断提高监督刚性;就要强化持续监督,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另外,还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注、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动员全省上下开展相关监督,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影响力,推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不断完善涉农法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法制保障。认真做好地方农业立法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法制保障是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职责。目前,江苏制定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渔业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种子条例、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历经三审,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法可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改工作已列入2016年正式立法项目计划,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问题也是此次修改的重点。当然,江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规规定还不够完善,涉及有关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等还处在立法调研阶段。因此,要结合江苏实际,加快立法进程。一方面,要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有效经验,适时出台、修改相关法规,切实发挥好立法对“舌尖上安全”的保障作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专题询问工作为契机,适时推动条例修改,并围绕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及时推动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农业标准化建设等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另一方面,要创新立法方式,将科学民主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扩大和深化涉农部门、农技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消费者等各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的参与。

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农产品对自然的依赖性、产品易腐性、非标准化、生产周期性和分散性等特殊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因素呈多元化。因此,今年,江苏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及早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工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围绕这一主题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广泛调研、深入研讨,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了初步了解。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打牢基础。开展相关调研,要立足全局。既要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又要调研具有苗头性、前瞻性的事关全局的问题;既要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监管职责不清、投入品监管不力等难点问题,又要从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重大问题角度开展调研,研究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相关调研,要客观实在。调研是为审议提供依据和参考,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在深入基层单位、项目现场时要多看,在与一线人员座谈交流时要多问,切实把握事物真相和全貌。通过调研,掌握审议主动权,增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开展相关调研,要心系群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时要牢牢树立群众观念,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从老百姓的所急、所需、所盼出发定重点,想问题,谋对策,不为少数意见所干扰,不受汇报材料所局限。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汇聚更多力量。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充分不充分,对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本届以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强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连续三年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分别办理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开展农田土壤防治立法等议案建议,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做好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把发挥代表作用放到更加突出位置。一是扩大代表对这项工作的参与度。真正把代表原汁原味的想法、意见带到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除了利用主任接待代表日、专业代表组集中视察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外,还要邀请代表参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现场询问的全过程。二是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代表联系接待群众活动,组织代表倾听群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代表集中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三是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督查,把代表提出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议案建议办理好、答复好。特别对代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更要加大办理力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切实提升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