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五官科门诊工作精选(九篇)

五官科门诊工作

第1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关键词】 五官科门诊;上呼吸道异物梗阻;护理体会

急性上呼吸道异物梗阻是五官科门诊常见的急诊之一,完全阻塞气道时可危及生命,因此,及时、果断、正确取出异物和健康宣教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本文对我院近五年来五官科门诊收治的84例急性上呼吸道异物梗阻患者的门诊护理和健康宣教工作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研究和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共84例,儿童61例,成人23例;男59例,女25例,男女比例2.36:1;年龄10月~86岁,平均10.7岁;从开始发病至就诊时间为12min~2.5h,平均65.6min;从就诊至处理完毕时间为2.5~45 min,平均10.5min;第一次梗阻46例,第二次梗阻21例,三次以上梗阻17次。

1.2 临床资料 全组中异物梗阻部位:位于鼻腔36例,位于咽部23例,位于喉部25例;异物种类:植物类果实33例,玩具类小零部件19例,小件生活用品13例,假牙11例,动物骨骼等食物硬块8例。该组中所有患者均有烦躁不安、焦虑恐惧的表现,有剧烈呛咳31例,有吸气性呼吸困难表现者18例,躁动或窒息者11例;门诊简单处理45例,门诊表麻下手术处理18例,入急诊手术室在静脉麻醉下处理21例。

1.3 紧急处理 五官科门诊护士遇见该类患者时,要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做好患者的心理安慰和疏导、缓解紧张气氛,快速清除口腔和咽部分泌物,必要时吸氧,协助患者采取头低侧卧体位,并同时通知医师,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协助医师手术,需要在麻醉下手术的患者应予以护送入急诊手术室、并协助手术室人员争分夺秒地做好相关抢救和手术工作。

1.4 观察宣教 手术完毕后,需要住院的患者应协助和护送其进入病区,并做好门诊和病区护士交接工作。对于一般门诊处理的患者,应嘱咐其留院观察一段时间,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以防喉头水肿、呼吸道损伤等并发症;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健康宣教指导、使其提高对该病的认知和预防再发;交待术后的各种注意事项。

2 结果

全组84例患者经过有效紧急处理、精心护理、密切观察和健康宣教,无1例发生异物下滑、窒息死亡、上呼吸道损伤的病例发生,无1例再次发生上呼吸道异物梗阻病例再次发生和复诊。

3 体会

急性上呼吸道异物梗阻是指位于鼻腔和喉之间的外来异物梗阻呼吸道,是五官科门诊需要紧急处理的急诊,特别是咽喉部的异物梗阻。异物一旦进入呼吸槽内,患者出现明显的吸气性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可有濒死感,数分钟内即可导致全身缺氧性损害,甚至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而危及生命,有资料证明呼吸道梗阻后10分钟为抢救的白金时间[1]。有时梗阻的异物在就诊途中或不正确的取出过程中,也会下滑进入下呼吸道,引起更危险的后果。该病多见于儿童(72.6%),小孩贪玩和好奇心,常会把一些异物放在鼻腔或口腔里玩耍,或者吃东西时说话或哭闹,导致异物误入上呼吸道;发病后患儿常不能配合,常会导致异物逐渐下滑或胀大,危险性增大;其次是老年人的假牙脱落或进食时动物骨骼梗阻。

3.1 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护理人员要加强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基本操作的锻炼,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适应能力;注重自身基本素质的培养,特别要培养心理应变能力和情绪稳定性,做到遇事处变不惊、有条不紊、忙而不乱;要掌握五官科门诊基本疾病的就诊流程,学习相关的临床医疗知识,合理安排患者就诊,做好就诊的前期准备工作;分清各类疾病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急症、老年人、儿童就诊,遇见较危急的病例时要争分夺秒的进行施救。

3.2 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护理人员要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模式,不断提高护理技巧,加强工作责任心,提倡人性化服务,让患者在舒适、愉快的环境中顺利接受整个诊疗活动,实现护患和谐。护患关系是护士与患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一种重要的人际关系[2],此类病人和家属的情绪一般都非常急躁、焦虑不安、态度欠佳,容易产生医患矛盾,要求护理人员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动作要迅速、麻利,用简短的语言解答和安慰,充分理解病人心理和做好病人的情绪安抚工作,增强患者及其家属的信心。

3.3 配合医生处置病人 护士在接诊到此类病人时,应立即暂停手中非急救性工作,简短询问病史、观察患者情况、指导和协助患者采取头低侧卧体位、畅通气道适当吸氧、防止异物进一步下滑,同时通知医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做好门诊小手术和抢救所需药械,保证手术能最快、顺利、安全进行;术中不断地通过简单的语言或肢体语言与患者进行交流,可以目光注视给予患者以更多的支持和鼓励,积极配合医师完成手术;需要在麻醉下进行手术时,应立即通知门诊手术室,护送患者至手术室,可能时协助手术室工作人员做好抢救工作。术毕,仔细询问患者的感受,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防喉头水肿或呼吸道损伤等并发症的发生。如需留院观察或住院时,门诊护士应主动护送患者至病区,向病区护士介绍患者的病情及初步处理经过等交接手续。

3.4 做好健康宣教工作 对于术毕的病人,护士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相关知识的宣教工作。在门诊处理、没有明显并发症的病人,一般不会有后遗症;重点是叮嘱儿童家属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儿童的健康教育和看护工作,不要将玩具或植物性果实等放进鼻腔或口腔里玩耍,不要模仿一些危险性的动作;老年人应注意假牙的使用和护理,进食时应注意细嚼慢咽,尽量少进食带骨头的较硬的食物;一旦发生异物梗阻后,不要慌张,不能自行乱抠,应采取头低侧卧位,可试行咳嗽冲击、拍背、压腹冲击等自救办法,如果无效应立即就医。

总之,五官科门诊护士应加强自身职业素质修养、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和护患医患沟通技巧,因急施救、务实工作、团结协作,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对于急性上呼吸道异物梗阻患者,绝大多数会取得很好的疗效的。

参考文献

第2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中医五官科学是基于中医学基础理论和思维方法,对人体五官的生理和病理进行了系统阐释,突出体现了中医学的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但是,从现代临床实际考虑,五官科的疾病诊断都是建立在对五官的精微结构剖析和整体功能检测的基础之上,五官科疾病的治疗也多依赖于精细的外科手术。因此,我们认为中医五官科学的教学应从学科自身特点出发,重视中西医结合的理念,突出临床思维的训练,使学生能够很好地适应临床,准确地把握发挥中医临床治疗优势的五官科病种,扬长避短、彰显特色。重视中西医结合的理念就是在保持中医理论体系完整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针对头面五官结构和功能的特殊性,概述其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引入现代五官诊查技术,在明确五官疾病主要病理改变的基础上,比较中西医治疗方法的有优势和劣势,从中做出正确的选择。例如:面瘫,属于中耳炎并发症就应该当机立断采取手术治疗措施;属于贝尔氏麻痹采用中医针灸治疗往往会收到良好的效果。鼻出血,出血剧烈且有发生休克的危险,则采用填塞止血法能有效止血;止血之后则可辨病、辨证施治。突出临床思维的训练就是要求学生在学习后期临床课程时,要改变过去学习基础课程所形成的思维模式(即:“概念—病机—表现—辨证—治疗—调护”模式),从临床实际情况出发,以患者主诉症状为切入点,分析机理、落实病证、辨证施治,逐步形成临床思维新模式,以适应临床实习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2推崇两种方法

为了让学生充分认识两种观念对临床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并在学习中体会中西医结合的重要性、掌握临床思维的实际应用,在教学中我们重点引入模拟临床思维教学法和探究式教学法。模拟临床思维教学法是根据临床诊疗过程中医师的思维模式(即:依据主诉设定可能的诊断—通过询问、检查排除或筛选初步诊断—综合各方因素精选治疗方案—动态观察,调整治疗方法、确立最后诊断),打破教材固有格式,首先以症状为出发点,探讨相关疾病的发病机制和临床特征,为确立诊断奠定基础;其次以疾病为导向,综合考虑影响因素,精心设计治疗方案,研究疾病演化规律、准确进行预后判断。探究式教学法的载体与核心是问题,学习活动是围绕问题展开的。探究式教学的出发点是设定需要解答的问题,教师需要根据教学目的和内容,精心考量,提出难度适度、逻辑合理的问题。为此我们采取“精讲系统,重点探究”的模式对中医五官科学的课堂教学进行改革,在简要回顾五官生理病理知识的基础上,把临床上五官常见的问题作为探究主题。例如:眼科中的“云翳”、“内障”;耳科中的“耳聋”、“眩晕”、“面瘫”;鼻科中的“鼻塞”、“鼻涕异常”、“鼻出血”;咽喉科中的“喉痹”、“喉喑”、“喉阻塞”、“打鼾”等常见症状的临床分析、相关病证的诊断与辨识、治疗方案的优选。随着这些问题的解决,本门课程的适用知识体系基本构建,临床思维的基本模式也会随之固化。

3达到两种效果

随着模拟临床思维教学法和探究式教学法的应用,打破了传统课堂教学的僵局,给学生耳目一新的感觉,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得到充分的释放。课堂上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临床最常遇到的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知识就是过去所学知识的再现和重组,温习过去的知识使大家建立了新的适用性知识体系,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使学生增添了走上临床岗位的自信。教学互动自然、融洽,学生学习自觉、主动,一种师生共同期盼的新型课堂教学氛围自然形成。探究式教学法以问题为中心的探讨、研究,开启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思路。过去的学习定式是:课堂听讲—课后复习—期末应试—教材入柜。然而,随着以临床问题为中心的探讨式教学法的引入,研究每一个问题需要涉及过去所学的多门课程知识,重新翻书就是常事,主动查阅也成必须,学习的目的明确了、兴趣也就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油然而生。例如:关于“耳聋”的探讨,就涉及解剖、生理、病理、药理、中医基础、方药和中医内科等多门课程知识,涉及一般检查、听功能检查和耳科手术等多种诊疗技术。

4取得两个突破

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就必须要突破教材的局限和考试的定式。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以统编教材作蓝本,按照新教学法的要求精心制作实用的教案和课件。在五官的每一科中,选择一个代表性问题做全面示范性分析和研究;同时提出若干重点问题,提示分析路径、解决思路,在学生自主温习、查询和思考的基础上,进行课堂讨论,最终以解决问题为终极目标。教材不再是教学的主要内容,已经转化为教学的参考资料。教学的改革必然牵动考核方式的改革,我们的考试方式随着问题探究式教学法的引入,也采取了大胆的改革尝试。试行了论文撰写、问题分析和病案分析等多种形式,综合各自的优缺点,最后将试卷内容设定为:重点问题分析+典型病案分析。经问卷调查和考试成绩分析,学生对采用新教学方法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6.3%、90.1%;接受新教学法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采用传统教学法学生提高15%左右。

5结语

第3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适用本条例;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

第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对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第六条国家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

第二章人体器官的捐献

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第十条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三章人体器官的移植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除依据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考虑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需求和合法的人体器官来源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名单。

第十三条已经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并向原登记部门报告。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日内注销该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的人体器官和术后患者的长期存活率,对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对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感染疾病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七条在摘取活体器官前或者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前,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不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医疗机构不得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医务人员不得摘取人体器官。

第十八条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收到摘取人体器官审查申请后,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意见:

(一)人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

(二)有无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三)人体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症是否符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经2/3以上委员同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方可出具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书面意见。

第十九条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活体器官捐献人说明器官摘取手术的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等,并与活体器官捐献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的直接后果外不会损害活体器官捐献人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保存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资料,并进行随访。

第二十条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死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器官以外,应当恢复尸体原貌。

第二十一条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一)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

(二)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

(三)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

前款规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第二十三条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二十四条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订。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

(二)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而摘取其尸体器官的;

(三)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参与上述活动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务人员参与上述活动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据职权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擅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或者未采取措施,导致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感染疾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依照《执业医师法》或者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取费用的,依照价格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

(二)摘取活体器官前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的;

(三)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该医疗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一)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仍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

(二)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做出摘取人体器官的决定,或者胁迫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摘取人体器官的;

(三)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列举的情形的。

医疗机构未定期将实施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4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戍边官兵把高原雪莲一样绚丽的宝贵青春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机关领导以母亲般的一片厚爱惦念着戍边官兵。

新疆军区司令部直属部队大多驻守在远离城区的偏远乡村小镇,点多、线长、面广,有的执勤点位于无人区,山高路险,险象环生,自然条件和环境十分艰苦。

去年底,军区参谋长程兵少将在一个哨所检查工作时看见战士小王走路一瘸一拐的,左脚也没有穿袜子,就问:“小鬼,腿怎么啦?”“报告首长,没什么。左脚板打了个小水泡!”小王回答得斩钉截铁。“来,我看看!”程参谋长边说边蹲下身子,亲手脱下小王的鞋子,他的心好像忽然被针刺了一般疼痛:小王的脚底已经大面积溃烂,受伤处一大块红红的肌肉清晰可见,血水和着脓水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去医院诊治了吗?吃消炎药了没有?有好转了吗?”面对程参谋长的一连串发问,腼腆的小王怯生生地回答道:“报告首长,还没有。我们执勤点远离城区、远离部队机关,看一次病来回要好几天呢!”

戍边官兵的身心健康时刻牵动着程参谋长的心。接连几天,他专门就小、散、远、直单位“看病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回到军区,他立即找来军区机关门诊部主任李锡军,“面对艰苦的戍边环境,官兵们无怨无悔,把高原雪莲一样绚丽的青春奉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我们当领导的,要时刻把基层官兵的冷暖放在心上,凡事多替他们想一想,绝不能再让一位戍边官兵的身心受到伤害!我有一个想法,尽快组建医疗服务队赴小、散、远、直单位巡诊和体检……”他一五一十地讲着自己的打算,李锡军主任会意地点着头。

很快,一份“关于组建医疗服务队到小散远直单位巡诊体检”的请示摆在了程参谋长的案头。

心相通、情相连,意相同、爱相随。这份请示,一路绿灯,很快得到了军区首长的肯定和支持。

组建医疗服务队的消息传开后,门诊部许多医护人员都把参加医疗服务队作为一种政治荣誉,纷纷递交请战书、找部领导“开后门”,希望能成为医疗服务队中光荣的一员。短短一天时间,竟有41人递交了申请书、决心书甚至是血书。为了让小散远直单位的官兵享受到专家级的医疗服务,门诊部党委经过反复权衡,最后决定抽调出18名临床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专家级医务人员,分别组成南疆北疆两支医疗服务队,分头赴直属部队所有小散远直单位为官兵送健康,并确保每支医疗服务队都有2―3名中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领衔。

戍边官兵以艰苦为荣。用青春和热血忠诚地守护着每一寸国土;戍边官兵在哪儿医疗服务队就应该到哪儿。

“医疗队来了,女军医来了……”随着马达的轰鸣声越来越近,驻守在巴仑台一个叫“一线天”的地方的某通信总站四营的官兵们欢呼着迎上前来,有的帮医务人员搬器械,有的帮医务人员背药箱,有的给医务人员拿水喝……为了让官兵们体检后早些吃上早饭,医疗服务队全然不顾旅途劳顿和饥饿,一下汽车便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中:支器械,抽血样,做化验,查五官,做心电图,进行外科、内科检查,对每名守防官兵逐个进行体检,逐个进行分析。

多少个日日夜夜了,医疗服务队的队员们每天都这样忘我地工作。每次做完检查,尽管大家都已经累的精疲力尽、饥饿难耐,但没有一个人有丝毫的怨言,没有一个人打退堂鼓。他们说:“看着战士们那无比信任感激的眼神,所有的辛劳和饥饿早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技术5级、53岁的五官口腔科主任李宏,南于水土不服,从乌鲁木齐出发后的第二天就开始拉肚子,最厉害的时候一天跑了8趟厕所,脸色就像一张白纸,皮肤黄得就像四环素片。其他医护人员都劝他不要跟队了,南他们负责完成他的检查项目。但李宏主任说啥也不干:“戍边官兵在哪儿,我的舞台就应该在哪儿。为了守防官兵的生命和健康,我苦点累点算得了什么?”

执勤哨位在哪儿,医疗保障线就要延伸到哪儿。一天,医疗服务队决定到海拔2300米的某哨所进行巡诊和体检。南于前一天晚上整理检查结果到很晚,原本早上7点出发的李锡军一行5人7点32分才匆匆忙忙起床。为了赶时间,他们来不及洗漱和吃早饭,就登上8座吉普车,径直向哨所进发了。

可车行了不到两公里,道路却突然没有了,映入眼帘的只有一条宽宽的河床。河道里到处都是石头,吉普车在河道上左摇右晃地蹦跳着,像在跳“迪斯科”,颠得人胃肠疼痛、身体像散了架似的,坐在车上稍不小心,头就会撞在车顶上。随行的王向阳营长说,“河道原本没有路,每次上哨所都是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慢慢趟出一条路来。夏季一遇汹涌的洪水冲刷,道路便没有了。”

这哪里是路呀!越往前走,石头越多,凹陷的地方也越多,吉普车在坑凹难行的河道里上下左右颠簸得越来越厉害。53岁的李锡军主任被颠得头昏眼花、浑身直冒冷汗,王营长见李主任有些体力不支,建议道:“要不,今天不去了。改天让站里派卫生队的医生去就行了。”“不行,和戍边战士比,这点苦算什么?医疗服务队不能到点到位,爱战士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是医务工作者的最大耻辱。”李主任紧紧抓住车顶上的车蓬杆,喘着粗气一字一顿地说。

就这样,吉普车走走停停,一点一点向前移动。遇到大石头,大家就下车将其搬走;车陷在乱石坑里,大家就下来推车。20公里的路程,李锡军主任一行走了5个多小时才到达了哨所。

顾不上劳累,李锡军主任、李劲松医师和刘玉梅技师立即为哨所5名官兵进行身体检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完成了血液化验和内科、外科、五官口腔科、心电图检查。可南于劳累过度,李主任突感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地上。

这次体检,医疗服务队又为哨所创造了两个记录:建站40多年来,首支医疗分队上哨所进行巡诊和体检,首位女军人上哨所为守防官兵看病。

巡诊查体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新疆军区直属部队点多线长,仅靠门诊部派出的医疗服务队去进行巡诊和体检,无疑是杯水车薪。为此,每到偏远连队和哨所,医疗服务队队员们都争相为官兵上健康辅导课、传授卫生防病知识、培训医疗骨干。尽管没有现成的教案,没有形象直观的多媒体,但他们上的每一堂健康常识课都赢得了官兵们最热烈的掌声。

戍边官兵长期戍守边关。经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心理考验;医疗服务队用真诚和爱心抚慰着戍边官兵的心灵。

一个明朗的早晨,检验科主任李玲和主管技师尹小霞在对某连官兵进行尿常规化验时,连长舒剑东悄悄告诉尹技师,连里有名河南籍战士小王多次向他反映其体能训练后总感觉腰酸、背疼、腿困,尿液一直比较黄。尽管前些日子连队专门派

人将小王送到驻地医院检查,没有发现有什么病症,但是小王始终对医院的检查结果持怀疑态度,总感觉自己患上了什么检查不出来的病,成天心神不定、情绪比较低落。

于是,李玲主任和尹小霞技师先后两次对小王的尿标本进行了检查,在确诊其确实没有患病的基础上当着小王的面再次对其尿液进行了复查,彻底消除了小王的心理顾虑。

对这件事,医疗服务队的队员们感触颇深:官兵们长期戍守在边关,不仅身体上经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考验,而且心理上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伤害。医务工作者不仅要关注戍边官兵的身体健康,还要用真诚和爱心抚爱他们的心灵。

某天深夜两点,忙碌了一整天的检验科技师李秋红刚刚躺下,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催起。电话筒里传出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我……我是某哨所的新兵小李,我找李技师、李大姐。”“我是李秋红,有话请讲。”

对方支吾了半天,才鼓足勇气说:“这里太寂寞了,我真想一走了之,永远离开这个鬼地方……”听到这里,李秋红技师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通过电话与小李拉家常、讲道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聊天。小李终于明白了“奉献的人生最美丽,拼搏的人生最动人”的道理,慢慢战胜了心理疾患,重新鼓起了立足艰苦环境建功立业的勇气。

针对偏远连队和哨所人员少、业余文化生活极其单调、许多战士因长年生活在枯燥乏味的环境中极易患心理疾病的实际情况,医疗服务队的队员们走到哪里,就把欢乐带到哪里。他们为基层官兵唱歌跳舞,和官兵联欢。门诊部检验科主任李玲是文艺骨干,为了让某通信总站十三连的官兵们高兴,43岁的她一口气跳了4个舞蹈。由于体力消耗太大,在跳第5个舞蹈时,她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累倒在了舞台上。医护人员赶紧将她扶进哨所值班室进行紧急抢救。半个小时后,脸色苍白、嘴唇铁青的她又舞动在舞台上。

第5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门诊现场,13名海军医疗专家坐在临时搬来的课桌前接诊。慕名而来的官兵和家属很快就围拢在“诊台”边。

周常军最想咨询的是腰椎疾病,他特意拿来了前不久拍的CT片。长期操枪弄炮的他最近老感到腰疼。“你的第5节腰椎有轻微开裂,不过还不要紧。”海军总医院的骨科专家一边看片一边分析,“加强背部肌肉锻炼,这样能减轻腰椎的压力,骨裂就能自然愈合。”这下,小周的担忧大为减少,他在记者面前伸出大拇指:“北京来的专家,真棒!”

此次巡诊,是海军总医院“百千万”医疗行动的第一站——从今年起,海军总医院每年将派出100名以上专家,赴100个以上小散远单位开展服务;每年培养帮带1000名以上基层卫生骨干;每年为基层官兵及家属开展上门服务1万人次以上。这是该医院加强为海疆官兵服务的新举措。

“你的孩子有点营养不良,主要是加强辅食,其他没问题。”听着内分泌专家、海军总医院副院长孙涛的诊断,刚刚从南沙东门礁执行任务归来的指导员朱步云放心了。他的儿子朱禹默才7个月大,因为缺乏营养而显得瘦小。朱步云告诉记者:“这次海军总医院的专家们前来巡诊,送医疗服务上门,我们打心里感动。”

南沙高湿、高温、高盐,官兵易患关节炎、皮肤病、口腔溃疡。记者注意到,医疗队专门安排了骨科、皮肤科、口腔科等方面的专家。骨科专家,曾参加过汶川抗震救援,是“芭蕾女孩”李月的救命恩人;博士杨闰平曾赴亚非五国参加“和谐使命-2010”人道主义医疗服务。此外,医疗队还带了一名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给驻南沙、西沙等部队调试远程会诊终端,确保官兵随时都能享受北京医疗专家的网络门诊服务。

“以前,总觉得专家一定要通过解决疑难杂症才能体现价值,其实,基层一线还有太多的需求没有满足。让海边防官兵不出营门就能享受优质服务,我们感到比坐在大医院更有价值。”医疗队队长孙涛告诉记者。

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

倾情服务在乡老红军

92岁高龄的老红军卫根英罹患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卧床多年。近日,他在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接受小切口摘除术治疗。手术后第3天,卫根英老人在医护人员的搀扶下,慢慢地站了起来。这位在残酷战争年代出生入死的老红军,眼里噙满了泪花,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开展倾情服务健在老红军活动的一幕。据该医院政委孙新民介绍,近年来,医院党委把保障驻地老红军的健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专门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老红军健康服务保障工作,为老红军建立健康档案、开通健康咨询专线、跟踪服务,定期安排专人专车接送老红军来医院健康查体,或前往老红军家中巡诊、回访。今年4月份,他们在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健康警营行”的同时,在地方民政部门协助下,为吕梁、大同、忻州等地至今仍健在的10名红军老战士上门体检、送医送药,累计为在乡老红军及其家属体检40余人次,免费赠送价值10余万元的药品,还将病情较为严重的老红军专程接到医院实施手术治疗。

169医院

跟踪治疗真情为兵服务

5月14日上午,某部战士张杰志刚从训练场回到连队,就接到169医院骨科医生曾昭池的随访电话。曾医生仔细询问了他跟腱拉伤的恢复情况,并叮嘱训练中的注意事项。该院院长郭立新介绍,他们把同一病情两次来门诊的官兵纳入随访范围,有效降低了复发率。

第6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中图分类号】 R 197.6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8-1015-02

【关键词】 病人转诊;对比研究;学生保健服务

高校校医院作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校内全部人群的医疗保健任务。就我国现阶段的卫生服务可及状况和基层单位的软硬件条件来看,采取转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1]。向上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转诊病人,是保障人群健康、及时诊治重症病人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本研究通过对某高校402例转诊病例原因的回顾性分析,探讨影响转诊的因素,为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以提高有效转诊率提供依据。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选取某高校医院全科1诊室、五官科诊室和口腔科诊室2009年10月-2010年1月门诊资料,选择其中的402例转诊病例为观察资料。其中男性124例,女性278例;全科1诊室307例,口腔科15例,五官科80例。

1.2 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分析影响转诊的因素(转诊意愿、由医生提出转诊的原因分析和由病人提出转诊的意愿以及性别、年龄、职业等)。所得数据用例数和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2.1 转诊意愿 病人主动提出和医生提出的转诊比例分别为51.2%和48.8%。全科1诊室转诊病例中病人主动提出转诊的比例高于五官科和口腔科病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8.581,P=0.000)。见表1。

表1 某高校医院402例转诊病例转诊意愿提出人群分布

组别人数医生病人

科室全科1诊室307124(40.4)183(59.6)

五官科8058(72.5)22(27.5)

口腔科1514(93.3)1(6.7)

性别男12463(50.8)61(49.2)

女278133(47.8)145(52.2)

年龄/岁

≥4016074(46.3)86(53.8)

职业教辅人员21799(45.6)118(54.4)

学生18597(52.4)88(47.6)

注:()内数字为构成比/%。

2.2 医生提出转诊的原因 在402例转诊病例中由医生主动提出的转诊有196例。在这些病例中,全科1诊室因本单位药品缺乏转诊比例最高(45.2%),其次是缺乏辅助检查手段(33.1%);五官科因缺乏辅助检查手段转诊比例最高(44.8%),其次是药品缺乏(29.3%);口腔科因缺乏治疗手段转诊比例最高(64.3%)(χ2=77.196,P=0.000)。

2.3 病人主动提出转诊的原因 在402例转诊病例中,由病人主动提出的转诊有206例,提出转诊的原因以慢性病复查为最多(45.1%),其次是未叙述病情提出转诊(29.1%)。

2.4 病人主动提出转诊的病因 病例中性别影响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749,P=0.033),男性提出慢性病复查比例(59.0%)高于女性(39.3%),女性有未叙述病情就提出转诊的倾向;不同年龄对病人主动提出转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788,P=0.005),40岁及以上病人以慢性病复查为由提出的转诊比例(57.0%)高于40岁以下(36.7%);不同职业对病人主动提出转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587,P=0.004),教辅人员以慢性病复查为由提出的转诊比例(53.4%)高于学生(34.1%)。见表2。

表2 某高校不同组别病人主动提出转诊原因分布

组别人数慢性病复查辅助检查多次就诊无效未叙及病情

性别男6136(59.0)11(18.0)4(6.6)10(16.4)

女14557(39.3)30(20.7)8(5.5)50(34.5)

年龄/岁

≥408649(57.0)12(14.0)1(1.2)24(27.9)

职业教辅人员11863(53.4)20(16.9)2(1.7)33(28.0)

学生8830(34.1)21(23.9)10(11.4)27(30.7)

注:()内数字为构成比/%。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某高校医院以全科1诊室的转诊率较高,这可能与全科诊疗的性质有关。全科诊室是综合诊室,当病人的病情涉及到专科诊疗时,全科医生应当提供“无缝式”的转会诊服务,这本身就是全科医生的职责[2];在全科的日常工作中,也存在着如何更加有针对性的转诊以提高有效转诊率的问题。所以全科的转诊率高既在情理之中,又有待改进。有调查表明,即便是实行了双向转诊,也有45.3%的患者认为转诊的选择权应该在自己[3]。一方面全科病人中慢性病患者居多,有定期复查取药的需求;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条件较差,很多辅助检查无法完成,也成为病人主动要求转诊的原因[4];还有就是大多数病人也存在对基层医疗机构不信任,主观上更愿意直接到大医院就诊[5]。而口腔专科医院不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以及患者受心理需求影响等,造成了口腔科病人不愿转诊的现象[6]。此外,该高校医院口腔科设施完备,能够满足口腔病人的常见病多发病需求,大部分治疗能够在本单位完成,故转诊率较低。

在全科医生提出的转诊中,以本单位药品缺乏和辅助检查缺乏为最主要的原因。全科病人中慢性病人占很高比例,这部分病人需要长期服药。相当比例的慢性病用药有限制,基层单位无法将受到限制的常用药引入药房,使药品缺乏成为全科转诊最主要的原因[7]。常见慢性病的用药相对固定,如能在基层医疗机构配置上述药品,可能将减少很大一部分病人的转诊。在全科病人的诊治过程中辅助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基层单位不可能配备一些大型的诊断设备和化验设备,故只能将有需求的病例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如果能够实现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使一些辅助检查手段能够资源共享,可以减少降低基层单位的转诊,也可以缓解上级医疗机构的压力[8]。如能在医院间实现远程信息共享,将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信息传递至基层医疗机构,势必会减少不必要的转诊[9]。

在402例转诊病例中,由病人主动提出的转诊有206例,提出转诊的原因以慢性病复查为最多。慢性病发病率较高,由慢性病造成的死亡约占所有死亡的60%[10],故慢性病防治是基层医院工作的重点,如按社区医疗服务理念实施慢性病管理,可提高有效转诊率。在206例由病人提出的转诊中,未叙述病情提出转诊的病例有60例。有医学教育背景的教职工有自我诊病的倾向,由于对基层医疗机构信任度相对较差,故造成未叙述病情就提出转诊。如何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赢得患者更多信任,是基层医疗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

在206例由病人主动提出的转诊中,男性提出慢性病复查比例高于女性。男性慢性病罹患率高于女性,并随年龄增长有增高趋势,在高校的体检调查中也有类似的情况[11],故男性患者要求转诊比例较高。女性病人未叙述病情就提出转诊的比例高于男性,女性病人更倾向于直接要求转诊,这也与其他关于转诊意向的调查结果[12]一致。女性重视隐私,自我保护意识更强;由于基层医疗部门与病人彼此熟悉,涉及自身隐私的疾患时,女性多采取直接要求转诊。提示在日常工作中,要恪守职业道德,注重保护病人的隐私,努力培养病人对医生的信任感。40岁及以上的病人要求进行慢性病复查的比例高于40岁以下的病人,40岁以上的教职工因定期体检故对自身存在的慢性疾患了解及时,治疗较积极。如果能够建立规范的慢性病管理,势必降低相应的转诊率[13]。学生以多次复诊而未解决问题为由提出的转诊率低于教职工,表明学生有良好的依从性,更愿意配合首诊医生的治疗[14];而教职工的依从性较差,首诊没有效果就会要求转诊,但这也折射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确实有待提高。

4 参考文献

[1] 许岩丽,,杨辉.对中国卫生守门人问题的再思考.中国医院管理,2007,27(8):39-41.

[2] 梁万年,郭爱民,主编.全科医学基础.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9-10.

[3] 刘军卫,唐本雄,梅文华,等.关于建立契约型新型双向转诊模式的初步研究.现代预防医学,2009,36(6):1079-1085.

[4] 丁书琴,林崇健,刘秋生,等.关于完善双向转诊问题的探讨.中国医院管理,2007,27(12):31-32.

[5] 刘滨,张亮.我国基本医疗连续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卫生经济,2008,27(11):12-15.

[6] 张秀荣,魏延梅,黄小丽.口腔科门诊患者的心理需求及护理对策.中国医疗前沿,2009,4(9):113.

[7] 李薇,陈淑红,王卫.宣武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的现状及思考.中国热带医学,2008,8(11):2007-2008.

[8] 范莉,冯泽永,张培林,等.三甲医院兴办社区卫生服务的思考.中国医院管理,2007,27(6):38-40.

[9] 刘乃丰,汤仕忠,吴蓓华.建设双向转诊、信息共享的网络体系.中华全科医学,2009,7(5):441-442,444.

[10] 预防慢性病:一项至关重要的投资――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06,14(1):1-4.

[11]邢玉娥.高校教职工慢性病现患研究及干预措施探讨.现代预防医学,2009,36(6):1115-1116,1121.

[12]刘高伍,程才,刘玲,张新平,等.深圳市某社区医疗机构门诊病人转诊情况调查.中国卫生经济,2008,27(9):76-78.

[13]陶利平,谢莉,刘晓平,等.社区慢性病管理实践的文献综述.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6(7):427-429.

[14]李敏敏.大学生就医行为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科教文汇,2009,8(下旬刊):3-4.

第7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两会”前整容官员较多

去年开始,找陈焕然要求整容的官员越来越多,主要项目是去眼袋、去皱等。“官员的数量我没有统计,但是官员和太太们加起来,约占我客户的15%到20%。”陈焕然毕业于北京协和医科大学整形专业,获博士学位,有二十多年整形美容临床经验。

“一般上班族会选择长假之前来,对官员来说,做整容的高峰时间是每年‘两会’之前。我觉得这很正常,以前的官员们老在办公室里呆着,很少出镜和见公众,现在不一样了。尤其是在‘两会’这种曝光率高的时期,之前来做一下抽眼袋和去皱,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陈焕然坚持不肯透露客户身份。“这是我们的行规,但我可以告诉你,一般来我这里整的都是地市级和省级的领导,我还接待过一位部长的太太。”

喜欢夜间上门就诊

陈焕然的诊所位于北京市建国门附近的一个高档商圈,是闹市区和人口密集区。诊所位于一楼,在里面等候的时候可以看到门外来来往往的人流。诊所的玻璃墙和玻璃门都选用的是磨砂玻璃,外面看不清里面的人。

陈焕然说,他的诊所原来在北京西郊,刚搬到这里四个月。已经有很多官员打电话给他,说自己不敢来了,因为这里太热闹。

陈焕然告诉记者,不少官员对隐私的保密要求堪比大明星。

“他们有的希望用假名,但按我们这里要求是不允许的。”陈焕然说。记者向该诊所前台咨询人员询问,得到的答案是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病历,防止将来出现医疗纠纷。

官员相对其他整容客户有时候更难打交道。“我们在做手术之前都会拍照、摄像,这是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而必须经过的程序,不少官员不愿意,那我们也没办法,只好拒绝。”

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官员是自己敲门进来咨询、挂号、预约的,都是之前的客户介绍。“老客户会打个电话,说哪一天,有什么人会过来和我谈。而年轻人,大多数都是自己摸上门来的。”陈焕然说。

大多数官员都是天黑之后上门,为此,诊所通宵营业也算常事。手术地点也不仅仅在这个诊所中。据陈焕然透露,他还经常到北京饭店和国际俱乐部等地方出诊。那里有高级的医疗设备,而且由于实行会所制,隐秘度更高。

要逐渐年轻不要突然漂亮

陈焕然从去年开始接待一些官员,他发现了官员整容的一些共性要求。“他们的心理都是要求年轻,而已经不要求美了。美是年轻女孩们追求的目标。作为官员,年龄在45到60岁之间,一般长得都不太难看,就算不好看也已经不在乎长相了。还有一个特点是,他们都要求整容之后,别人感觉不出来,仅仅是让人觉得变年轻了。因此他们都要求整容尽量没有痕迹,或者痕迹隐藏得好。还有就是他们愿意多次来,一次只做一点,要渐变,不要突变。”

整容医院的项目单上,只有少数几项是官员们的常备项目。“主要都集中在眼睛附近一圈,比如去眼袋,上眼睑上提,去鱼尾纹、拉皮。另外还有打除皱针,用肉毒杆菌把皱纹附近皮肤神经麻痹,那块地方不能动了,也就没皱纹了。”陈焕然告诉记者,这类抗衰老的手术,不论男女官员,选择的都是一样的。只是有些女官员还会增加例如抽脂等塑身项目。

记者了解到,这些整容项目的花费都相当昂贵。仅仅去眼袋就要4000至5000元,拉皮、去皱需要花费2万至3万元。

送整容成公关新手段?

“以前,公关公司的老总,搞客户关系,吃个饭啊,桑拿啊,从去年开始,改送手术了。公关公司带过来我这里的,很多都是官员的太太和企业老总的太太。公关公司负责刷卡,我们负责做。”陈焕然说。

今年的一天,陈焕然和同事们忙了个通宵,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才回家。因为接待了一个公关公司带来的“整容团”。五六个官员和老总的太太们,来做拉皮,抽脂,去眼袋。

“这是不是贿赂?我不太清楚。希望政府能够有效地监管。”陈焕然说。

记者以求医者的身份向陈焕然所在诊所的前台护士咨询时,被告知不论顾客是否要求,诊所都会给顾客开具固定格式的电脑打印的发票,但是发票上明确写着“北京医科整形美容门诊部”,项目也会写明是整形美容。“想到单位报销吗?应该是报不了的。”护士说。

“我们这里一般是刷卡,不排除有人拿灰色收入来整容的,我估计现在国家反行贿受贿还没注意到这一块,这算是一块新的领域吧!从金钱贿赂到性贿赂,再到现在美容贿赂,这可不好查,更隐蔽了。”陈焕然说。

如何看待官员整容

对官员整容的问题,民众反映几乎是一边倒的抨击,最大的担心是由此产生的“整容腐败”。“或者是老板买单,或者是公款报销,这样的整容不又变成一种新型腐败?”而针对“官员美容是为了塑造更加亲民的形象”的说法,有网友更是痛斥官员整容不是为亲民,而是为亲“二奶”。

官员整容现象也引发一些地方媒体的批评。上海《东方早报》称官员整容是面子工程,“亲民”目的勉强,民众的期待是勤政廉洁,政府官员只是为了塑造形象而整容,就是没有意义的面子工程。《辽沈晚报》则指出,面子工程不要花公款,但是在公款吃喝的气候下,很可能是这样的情况,将使本来负重不堪的公费医疗体系,负担更重。《新快报》则认为,民间流传顺口溜,现在去官场办事是“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现在脸蛋整得再好看,可是依旧门难进、事难办,仍然没有好脸色,这个整容又有何用?

第8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关键词】 鼻咽癌 早期诊断 基层门诊 五年生存率

鼻咽癌为我国多发肿瘤之一,系恶性程度较高的肿瘤。据估计,世界上80%的鼻咽癌发生在黄种人。因此基层医院在五官科工作中,早期诊断,对提高治疗率,五年生存率,有较大的意义。

1 流行病学

鼻咽癌的发病率为耳鼻咽喉科恶性肿瘤之首。鼻咽癌男性居多,约为女性的两倍。综述其特点如下:(1)明显的地区性;(2)部分人群的易感性;(3)家族癌症史;(4)发病的稳定性。

2 病因

(1)EB病毒;(2)遗传易感性;(3)环境因素:亚硝胺类化合物、微量元素等;(4)癌基因的研究:胡利富等(1988)用癌基因ras家族作探针进行核酸杂交,证明鼻咽癌的转化基因与Ha-ras有同源序列,并呈长度多态现象。

3 解剖与组织发生学

鼻咽部主要由第一咽囊发育而成。鼻咽部位于蝶骨体和枕骨基底部的下方,呈不规则的立方形。除底壁外,其他各壁均不能活动。其大小为:垂直和横径各约3~4cm,前后径2~3cm。成人的鼻咽部总面积约为50cm2,含三种上皮成分;鳞状上皮,假复层纤毛柱状上皮,移行上皮。

4 临床表现

原发癌症状: ①涕血与鼻衄;②耳鸣;③听力减退;④鼻塞:常为单侧性和持续性;⑤头痛。临床上以单侧颞顶部或枕部的持续性疼痛为特点。

原发癌的部位与类型:鼻咽癌最多发生的部位在项壁与咽隐窝;间接鼻咽镜下原发鼻咽癌的类型可分为结节型、浸润型、菜花型、黏膜下型和溃疡型。

眼部症状:鼻咽癌侵犯眼部或与眼球有关的神经症状虽然已属较晚期,但仍有7%的患者以此症状而就诊。

颅神经症状:鼻咽癌在向周围浸润的过程中可使12对颅神经的任何一支受压迫或被浸润而呈现出不同的症状和体征。必须指出的是,鼻咽癌中患者的颅神经损害部位主要发生在各条颅神经离颅或更低的部位,而非中枢性损害。

局部扩展所致综合征:垂体蝶骨综合征、岩蝶综合征、眼眶综合征、Trotter三联征等。

颈淋巴结转移:鼻咽黏膜下有丰富的淋巴管网,且淋巴引流可跨越中线到对侧颈部,鼻咽癌的颈淋巴结转移发生早,转移率高。

远处转移:鼻咽癌确诊时远处转移为4.2%。个别病例以远处转移为主诉而就诊。

5 临床分型

1962年谢志光等根据100例晚期鼻咽癌观察,指出鼻咽癌的这种现象是具有规律性的,临床上可分为上行型、下行型、上下行型三种类型。香港何鸿超分成转移型、侵犯型、混合型三种类型。国内病理分为高分化鳞状细胞癌、中分化鳞状细胞癌、低分化鳞状细胞癌、泡状核细胞癌、未分化癌。WHO分为角化性鳞状细胞癌、非角化细胞癌、未分化癌。

6 诊断

6.1临床诊断

鼻咽癌提高生存率的关键在于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诊断中应注意到如下几点:(1)对具有抽涕带血、持续性鼻塞、单侧性耳鸣、耳塞等症状的患者,在门诊初诊时都应高度重视。(2)注意家族癌症史。(3)临床上高度怀疑鼻咽癌患者,如活检阴性时,不要轻易否定诊断,有时需要多次活检,颈淋巴结细胞学检查有时也需多次进行。

6.2 EB病毒血清学诊断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为是鼻咽癌的高危对象:(1)IgA/VCA抗体滴度≥1∶80;(2)在IgA/VCA,IgA/EA和Dase三项指标中任两项为阳性者;(3)上述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持续高滴度或滴度持续升高者。

6.3影像学诊断

由三个方面组成:(1)X线检查;(2)CT检查;(3)MRI检查。

6.4病理组织学诊断。

7 基层医院五官科工作中对鼻咽癌的诊断体会

(1)鼻炎、鼻窦炎门诊治疗效果不佳,应作鼻内窥镜检查,检查时应常规检查鼻咽部。

(2)抽涕带血的病人,必须作纤维鼻咽喉镜检查,重点查鼻咽部。

(3)单侧耳塞、声导抗检查中耳压力在130mmHO以上,按卡它性中耳炎、分泌性中耳炎治疗一周,效果不佳,必须作纤维鼻咽喉镜或鼻内窥镜检查,重点查鼻咽部。

(4)颈部包块:凡颈部包块来院诊,必须先作细胞学检查,同时作纤维鼻咽喉镜检查或鼻内窥镜检查。

(5)鼻咽部病检:最早纤维鼻咽喉镜检查鼻咽部时,发现鼻部有新生物后取病检,因所取组织小,有时未及时发现,病理科也发现我们鼻内窥镜所取标本阳性率比纤维镜高,因此现在凡鼻咽部病检我们一律用鼻内窥镜取。

(6)对高度怀疑的病人,一次阴性,应随访,不轻易放过。必要时再取病检。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我们认识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提高五年存活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作为县一级医疗机构,是面向广大病人的重要初诊关口,是提高早期诊断的重要环节,因此,只要认真负责,对鼻咽癌有着深深的理性认识,是完全能做到的。

参 考 文 献

第9篇:五官科门诊工作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