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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论文:交通无障碍规划思索

交通规划论文:交通无障碍规划思索

本文作者:孙超、王波、张云龙、徐建闽 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是解决“行”的问题,是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的重点,理应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虽然深圳市的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受狭隘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的束缚,交通无障碍设施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无障碍交通体系。关于交通无障碍规划的现有研究成果也多注重局部无障碍设施(如盲道和坡道等)的指引性研究或仍认为无障碍设施专属于某些特殊弱势群体,缺乏对无障碍交通体系的系统梳理。例如,针对残疾人和老年人开展了特殊群体的无障碍交通系统研究[8-11],而未能在无障碍设施服务对象上实现突破;针对步行系统中的盲道和步行通道宽度提出了“黄线控制”和“绿线控制”的概念[12-13],但未能对整个无障碍交通系统进行梳理。深圳市交通无障碍环境总体性的专项规划研究需要充分借鉴国内外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和成功经验[14-16],并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诉求,提出适合深圳市的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以指导深圳市无障碍交通体系的构建。

现状特征判断及成因识别

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群体主要包括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儿童和携带行李人士等出行不便的人群。其中,残疾人和老年人又是无障碍设施使用群体中的主要受益群体。深圳市现有残疾人13.47万,其中户籍残疾人有7.29万,占户籍人口的3.02%,主要集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罗湖区。深圳市现有老年人42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1%,其中户籍老年人有15.4万,占户籍人口的6.1%。

从主要受益群体空间分布来看,残疾人主要分布在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而老年人则主要集中在发展较早、建设较为成熟的社区街道。从主要受益群体出行特征来看,大部分群体需要陪护出行,尤其是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日常出行方式以轮椅(陪护车)出行为主;出行次数较少,周均仅10次;出行距离和出行时间均较短,在3km和1小时以内。从设施使用情况来看,道路无障碍设施问题较突出,如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水平较差,行动不便人士对无障碍公交车和无障碍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使用意愿较强;轨道站点和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水平相对较好,但部分较早建成的一批口岸和客运站无障碍设施还不够完善。总体上,目前深圳市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仅体现在“量”的投入,“质”的发展与国外先进城市对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的成因涉及规划设计、审查批准、施工验收和管理等环节,具体包括部分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淡薄,设施的设计施工不到位、不注重细节,监管也不到位等。

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认知

1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发展演变。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经历了一个从狭义、定向服务向广义、全方位优质环境建设转变的发展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①萌芽期(20世纪30年代),最初提出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仅限于服务残疾人士,特别是肢体残疾者;②发展期(20世纪60年代),随着世界老龄化问题的显现,老年人也成为无障碍设施的服务对象;③普及期(20世纪90年代后),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所有人群,无障碍设计开始向通用化设计方向发展。目前,无障碍设施一般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和儿童等弱势人群的通行安全及便利而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但随着现代生活的改善和城市的发展,我国无障碍环境内涵也向着更加深入、广泛的方向发展。

2通用设计理念的提出。狭义上的无障碍环境一般是指为消除残疾人及老年人在移动、操作和获取信息等方面的障碍而在城市中构建的社会环境。无障碍设计的出现最初源于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关怀,其设计是为了满足残障人士最低的物质与环境要求,并通过各种规范、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每个人的能力会随着年龄、体能及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能力”和“残疾”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人都有可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或环境中成为“暂时的”或“永久的”不健全人。因此,从广义上讲,无障碍环境不仅仅是消除阻碍残障人士参与社会生活的障碍,更是为社会所有成员创造一个在人生不同生命阶段都能自由活动、交流的社会环境和生存空间,这就是通用设计理念的内涵。在20世纪80年代,通用设计的概念最先由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的罗纳德•梅斯(RonaldL.Mace)提出,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国际上已形成了以北美、欧洲、日本为代表的3个通用设计研究区域。通用设计通常也被称作“全民设计”或“包容性设计”,它并不是要推翻原有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而是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理念来指导适宜所有人使用的城市环境设计,是无障碍环境设计理念的延续(图1)。

3交通无障碍设施分类。根据无障碍设施的实际用途和设置位置,可将交通无障碍设施分为以下六大类型:(1)慢行无障碍通道类。依托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地块内部及相邻地块之间形成的无障碍人行步道,主要包括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和盲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等。(2)常规公共交通类。主要包括无障碍公共交通线路和无障碍公交站台等。(3)公共空间无障碍通道类。主要指轨道站点和公共交通(枢纽)建筑物内部在交通流线上,为保证使用者正常通行的各类无障碍设施,主要包括无障碍入口坡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无障碍升降平台和无障碍停车位等。(4)无障碍交通工具类。主要是为所有人提供对外出行服务的无障碍交通工具,主要包括无障碍公共巴士、无障碍出租车和无障碍小汽车(阳光车队)等。(5)无障碍导盲设施类。主要是为视力障碍者提供了识别的出行信息并引导其实现出行目的的辅助设施,如导盲杖、地铁和公共交通中使用的无障碍导盲系统等。(6)无障碍指示标识类。主要是指为方便残疾人识别和使用无障碍设施的指示标识或关爱指引,包括无障碍通行标志、过街音响信号装置、盲文站牌和盲文地图等。

4交通无障碍设施功能定位。根据上述分析,可知交通无障碍设施在城市交通体系中主要发挥以下三方面的功能:(1)直接服务于短距离出行。交通无障碍设施通常服务于相对低等级的次支路网及生活性主干路网辐射区域的市民,一般在半小时出行时间和3km范围内。(2)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等辐射区域提供便利的出行。交通无障碍设施要为城市快速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点,以及综合交通枢纽等辐射区域的市民提供便利的出行服务。(3)满足休闲、购物和医疗保健的需要。交通无障碍设施可以实现城市各公共服务空间之间的连接,从而满足市民多元化的出行需求,尤其是满足人们对城市重点及热点地区(如大型医院、公园、广场、残疾人或老年人的聚居区等)的出行需求。

无障碍交通体系规划指引

1无障碍交通体系架构。

无障碍交通环境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宏观层面架构深圳市交通无障碍规划体系,将慢行通道、常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及枢纽、交通工具、无障碍导盲系统和交通标识等涵盖其中;在中观层面提出差异化分区发展规划指引,以指导深圳市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微观层面提出适合深圳市的交通无障碍设施精细化设计指引,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或管理依据(图2)。

2宏观层面的无障碍交通体系规划。

(1)慢行通道无障碍规划指引。深圳市慢行通道无障碍规划体系主要依托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地块内部及相邻地块之间形成的无障碍人行步道(包括绿地内的休闲路径与商业街内部的购物路径),分别从点、线、面三个层面系统地建设慢行通道无障碍体系。其中,在点层面上,主要依托具体的无障碍设施物质要素,如路口缘石坡道、二次过街安全岛无障碍通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无障碍坡道和盲道等;在线层面上,主要依托城市生活性主干道形成主要无障碍廊道,依托城市生活性次支路形成主要无障碍集散道;在面层面上,主要依托城市主要无障碍廊道、无障碍集散道及各具体的无障碍设施物质要素形成区域范围内的无障碍慢行交通环境。本次规划包括福田中心区、罗湖商业区、“世界之窗”等23个重要无障碍慢行单元(图3)。

(2)常规公共交通无障碍规划指引。深圳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规划体系涵盖全市无障碍公交站台和无障碍公交线路等方面,具体设施要素包括无障碍公交线路及无障碍公交站台的无障碍通道、盲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和坡道等。无障碍公交站台主要依托无障碍公交走廊,无障碍公交线路布设主要经过市区残联服务机构、大型医院和图书馆等重点公共场所(图4)。

(3)轨道交通及枢纽无障碍规划指引。通过轨道交通站点、综合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的无障碍规划指引,指导深圳市新建和已建的各轨道站点、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一级站和客运码头等主要交通枢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建设高效、连贯的无障碍轨道站点和交通枢纽,形成依托各主要交通枢纽的无障碍综合区(图5)。

(4)无障碍交通工具发展规划指引。无障碍交通工具主要是为所有人提供对外出行服务的交通工具,主要包括无障碍公共汽车、无障碍出租车、无障碍小汽车(阳光车队)、无障碍康复巴士和社区巴士等。无障碍公共汽车发展指引建议包括:①宜采用底盘低并设有无障碍踏板的公交车,车上应设有轮椅席位及固定装置、呼叫按钮等设施,车厢内外应设置到站显示屏和报站语音提示;②加强对无障碍公交车辆的更新与改造,建议在深圳市每条公交线路上都配置一定比例的无障碍公交车,重点覆盖残疾人、老年人聚居区。无障碍出租车系统主要涉及无障碍出租车投放车型、投放数量、制定营运服务方式、营运监管办法及营运票价等。结合国内外无障碍出租车投放经验,提出深圳市无障碍出租车发展指引,主要包括:①无障碍出租车服务应以公益性定位为主;②应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或办法,加强对无障碍出租车的监管;③无障碍出租车不应仅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还应为老年人、孕妇和病患者等行动不便人士提供出行服务;④加强对无障碍出租车的宣传,让更多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和病患者等特殊群体了解这项服务;⑤必须建有电召平台,推出无障碍电召出租车;⑥可新购置或对已有的车型进行改装,尽量采用轮椅直入“英伦式”无障碍出租车,以方便行动不便人士乘车。同时,鼓励有关汽车企业生产无障碍小汽车;建议在残疾人、老年人聚集且公交未覆盖的区域开通社区巴士(介于公交和出租车之间的交通工具);市残联可借鉴香港的经验,根据残疾人康复需要配置无障碍康复巴士。

(5)无障碍导盲系统发展规划指引。无障碍导盲系统由手持终端机、公交站台主机和公交车车载平台三大部分组成,其原理是通过车载平台、公交站台主机和手持终端机之间的双向信号交流,实现视力残疾人士的出行,目前多用在地铁及公交系统中。结合国内外无障碍导盲系统实践经验,提出深圳市无障碍导盲系统发展规划指引,主要包括:①建议深圳市无障碍导盲系统采用RFID技术;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安装公交智能化导盲系统作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投入,纳入政府投资;③新购置、投放的无障碍公交车、无障碍出租车应同时配置无障碍导盲系统;④由于整套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测试较为复杂,建议先进行小范围示范工程建设,然后再全面推广,同时建议结合深圳市智能公交系统试点进行实施。

(6)交通标识无障碍规划指引。交通标识无障碍体系发展应在重点地区(含成体系发展地区和片区级综合改善地区)及深圳市主、次、支路网覆盖的地区协同布设无障碍交通标志;在城市偏远地区、城市工业区及残疾人很少活动的区域设置人性化、精细化的关爱标识,如在无法使用垂直电梯的人行天桥入口处设置关爱标识,鼓励健全人帮助行动不便人士出行。同时,深圳市还规划了16个路口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安装的重点片区,其中原特区内有10个(图6)。

3中观层面的差异化分区发展规划指引。如果在城市很多区域没有形成足够的交通无障碍设施网络密度,缺乏无障碍活动所依附的基本物质空间,那么即使布设了完善的交通无障碍设施,利用率也不高,社会效益不明显,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优先在无障碍出行需求较强的片区建设交通无障碍设施。通过将深圳市路网(主要是指生活性主、次、支道路)分布、骨干公交(含轨道)及交通枢纽分布、重点无障碍单元(热点地区)分布和主要受众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的空间分布四个层面进行叠加,得到深圳市无障碍出行需求强度分布(图7)。基于深圳市无障碍出行活动需求强度分布[17],提出成体系发展地区、片区级综合改善地区和一般规划控制地区三类差异化的发展地区(图8)。(1)成体系发展地区:选取原特区内建设用地覆盖区域,系统性地开展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作。(2)片区级综合改善地区:选取原特区外物质载体较好的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站点及主要枢纽门户地区,开展交通无障碍设施综合改善规划。(3)一般规划控制地区:指以上两类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重点对该区域内道路、主要公交走廊的公交站台进行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4微观精细化设计指引。在微观精细化设计指引层面,针对各类交通无障碍设施协同制定相应的技术设计指引,作为各类交通设施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的管理依据。基于各类人群人体尺度及通行时的行动空间尺度,从通用设计的角度对深圳市道路人行道横断面进行设计。对于二次过街安全岛设计,安全岛宽度不得小于2m,且单面坡缘石坡道除了满足坡度应小于5%外,还应保证隔离栏之间的距离(通常为1.2m~1.5m)能满足乘轮椅者、拄杖者、运货手推车和手推婴儿车等的通行需要。在调研中发现,深圳市华强北地区部分路口隔离栏由于设置间距过小,影响了运货手推车、拄杖者或乘轮椅者的正常通行。因此,在设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相关规范进行完善,并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技术设计指引。

结语

基于通用设计理念的思考,深圳市结合自身实际,架构了无障碍交通体系,涵盖城市慢行通道、常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及枢纽、交通工具、无障碍导盲系统和交通标识等层面。通用设计理念倡导为“所有能力水平的人”设计,其开放性和包容性的设计理念兼顾了尽可能多的受益群体,旨在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理念指导适宜所有人使用的城市环境建设。通用设计理念必将被更多地运用到我国城市交通规划中,深圳市无障碍交通体系规划的探索与实践,对于深圳市创建部级无障碍示范城市和建立无障碍出行的城市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