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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

摘要: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资源是最为坚实的后盾,因而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基本前提,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也随之出现,只是目前还尚处于初始阶段,在实施中有各种各样的阻碍,主要体现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环境保护税种的设置滞后、优惠政策与支持政策实施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应积极探究行之有效的策略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环境保护绿色财政税收税收政策实施策略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国家应加大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建立划拨财政资金的途径,拟定关于细化节能的专项资金细则,真正接近绿色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把与循环经济发展有关的财政支出、资金支持视作常规的支出项目、补贴项目,为构建节约型社会提供稳定的、长效的预算支持[1]。为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就必须明确绿色财政补贴范围、资金支出领域,针对滞后产能建立淘汰机制,促使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和生产厂家尽早退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行列;针对重点节能工程、绿色产品与技术开发、生产需要等提供财政支持;建立有关于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程度。

二、设置环境保护税种,完善绿色财税征管体制

为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应及时增设环境保护税种。针对当下国家税种范围较窄的问题,应专门根据环境保护现状增加相应的特种税,例如能源污染税种、固体废弃物污染税种等,促使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广泛覆盖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正确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制,这主要涉及设置税种、征收税负两个方面的体制。为加大征管力度,应出台更多健全的法律法规,尽量实现绿色财政税收的正规化、体系化,充分发挥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

三、大力实施科学绿色税收优惠及财政支持政策

尽管目前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中有较多关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政策,但宣传力度不足、适用范围狭窄、形式太过单一,无法体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因此,要坚持市场发展原则,结合环境状况提高执行科学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弱化各种阻力[2]。在其范围适用性方面也应适度拓展,对节约资源、回收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等行为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不利的政策,形成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还应构建绿色财政税收调控体系,适时适当调整耗费能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为节能减排提供财政税收法律依据以及政策支持,提高支持节能减排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其更容易实施。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财税政策推广实施

一是建立并落实绿色财政税收分配措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科学合理地分配绿色财政税收收入,以便充分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合力发展绿色经济。例如由国税部门征收资源税,将其作为中央与地方的共享收入;由地税机关征收环境保护税,将其作为地方收入,即地方掌握大部分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向中央上交小部分,实现调制使用,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事业,将绿色财政税收收入用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协调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合实施,因为构建节约型社会广泛涉及能源、土地、水资源和生产原料等方面,需要相互之间的配合、协调才能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大宣传有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财政税收法规,让全社会了解构建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推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大力推广与全面实施。总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在国内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同时设置环境保护税种,完善相应的征管体制,大力实施科学绿色税收优化政策、财政支持政策,把相关配套措施落到实处,有力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广与实施,推动国家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文康宏.浅议绿色财政税收政策[J].知识经济,2017(10):55-56.

作者:马东旭 单位: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会计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