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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区域的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

知识产权区域的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

摘要:实施知识产权这一战略,能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知识产权主要通过人才、应用、管理、保护与创造等方面的战略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耦合关系。通过分析二者耦合的指标,特别是对适度、适时与适地三方面的耦合状况进行剖析,能够对我国当前所处的特定的知识产权发展时期做出正确的判断。文章在对二者耦合机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当前知识产权正处于第三、四阶段的过渡期。未来几年内,中国将进入以技术创新为标志的发展战略转型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由模仿跟踪向自主创新转变。

关键词:知识产权;区域经济;技术创新;自主创新

经济的不断增长对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必然会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会促进社会福利水平的不断提升。此外,更会在相当的程度上提升或者形成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对优势。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发展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都空前激烈,对产业的拉动助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1]。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发挥与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对优势,在运营、拥有、创建与转化知识产权的资源或者别的方面要素时,就能够有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并产生更大收益,保证知识产权自身的优势地位。经济的增长水平是一个地区形成国际竞争力的显著标志,这种增长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粗放型增长,而恰恰凸显了品牌与技术作为核心内容的竞争优势[2]。知识产权绝不仅仅表现为某种具备战略意义的部门或者高新技术部门,而体现在能够自主研发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种处于核心地位的技术。国家经济的振兴,包括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自主知识产权,更离不开以此为基石的标准体系。同时,这种体系必须体现在低端产品部门和民族产业当中。而发展民族品牌并使之产生较大的影响力,才能够使知识产权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凸显出来,进而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制定知识产权方面的实施战略,是在政府指导下的一种特定行为。该行为的保证方式通常是通过法律法规的保障、行政手段与经济杠杆作用来实现的。它的实施对人们的观念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对投资、区域创新等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实际上,在区域创新能力的三个层面上最能体现出知识产权战略的是实施效率,即:企业的创新实际成效、知识本身的流动能力和知识的创造能力。同样,市场的环境变化与区域创新效果都会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予以反馈。因而,知识产权战略在实施过程必须进行适度、适时调整[3]。

一、区域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相契合的基本理论

在一百多年前,阿尔弗•马歇尔作为现代经济的理论先驱者就曾经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区域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就是知识。他把知识比喻为经济获得长足发展的一台发动机。有学者基于对技术的关注,分析技术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并收到较大反响。该观点认为,技术是外生的,其经济的增长亦是由技术的进步推动的,而且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的过程中,经济的发展表现出种种差异。该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系著名学者索洛,他的重要发现则是关于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的函数间的关系问题。他对经济增长之中技术所起的作用和发挥的功能进行了量化分析,分析的过程比较严谨,说服力比较强。此后,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技术创新所具有的重要地位才得以确立。一些欧洲学者的研究表明,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是基于技术的支撑,其发展始终是和技术的发展水平相呼应的。同时,它也是适应意识形态、体制和结构的转变而进行不断调整的。也有人以实证的方式对知识与技术的功能进行研究,认为在影响经济发展,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技术的作用比较大。单位产量的持续增长离不开技术的有效支撑,或者说技术和知识的支撑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西方当代学者也认为,知识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本质因素。他们提出因为知识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经济发展与人们事物的客观认识有着密切的关联,当然同时也与人们之间的关系等主观方面的知识相关联。持这一观点的人们认为,当今经济在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卫生、教育等人力资源投入是其主要动力来源。由此可知,人力资源要素得到了学者的高度首肯。一些研究者又把知识进行了详尽的分解,将其区分为专业知识与一般性的知识。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经济效益,特别是规模经济的发展都是由一般性的知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但是重要要素本身的报酬持续增长,却是由专业知识所引起的。就某一特定的企业来讲,知识会引起企业效益的持续递增,或者说因垄断而导致利润的不断递增。在这一过程中,知识产权可以用于创新,进而促进收益的提升。这是一种较为良性的循环,其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觑。因此不难发现,传统的外生技术这种假定在这里已经得到了突破。这种新的理论认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是由内生因素所决定的。这是因为,发展的核心是知识,知识的核心是创新性的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相比肩的则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极重要的要素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相当大。对现在的经济发展形成制约的基本矛盾表现在经济的发展方式上,具体而言则是缺乏内生动力以及核心竞争力,也就是说创造水平不高与创新意识不足,特别是知识产权方面的综合能力相对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提升,同时加快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进程。该举措的主要内涵在于充分利用与开发各种知识资源,尤其是知识产权。在驱动类型上实现由资源要素型向知识驱动型的转变,这是一种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然而,对知识资源进行利用与开发最基本的制度即是知识产权制度。此种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凸显出一种最为基础的功能:它能够促进资源利用、配置,同时为保护产权与鼓励创新保驾护航。总而言之,由过去那种单纯地向资源的过度消耗要效益,转向凭借着人力资源和科技进行管理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才是发展的最核心内容。在这一阶段,起决定性作用的非知识产权莫属。着眼于微观主体,进行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或者说第一要素即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仅是最关键的、最核心的效益之源,而且是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如果考察宏观层面就会发现,对区域经济进行衡量,甚至对一个国家进行衡量的最重要的资源战略指标已经日趋让位给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一定意义上支撑着某一特定的区域经济,乃至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这对于未来的发展非常关键[4]。

二、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的机理

1.知识产权和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的适地属性

决定这一属性的是知识产权本身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就体现为地域的性质。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的力度与经济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即便处于同一的经济体当中,但是因为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同,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也是不相同的。这表明,知识产权影响经济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属性。国际上有很多项研究已经表明,如果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时,其知识产权的能力亦相对要低许多,这种能力自然也包括创新能力在内。但是在经济实力与经济活力获得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体自身的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能力也会相应提升,这种提升最终会抵达一个临界值。在此临界值,在不断完善区域经济知识产权政策的情况下,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方面,创新能力的贡献率会不断降低。经济体在实施创新的过程中出现不断下滑的倾向,政府即会使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所降低。这就导致整体经济的创新会重新焕发出活力和生机,同时也会促进经济的新一轮发展。如此循环往复,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对创新能力的不断加大,其发展的路径呈现出一种S型的耦合方式,其耦合之点即为二者交汇之处。经济发展的转型节点正是中国经济当前发展的关键节点,经济体系的综合创新力与经济发达国家尚无法相比,对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也还有着更大的区域间的差别。这表明着眼于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发展耦合点正在不断地接近。这也说明,我们所发挥作为的空间还比较大。这便要求各个不同地区政府充分了解当地的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发展的耦合程度与关系的协调度,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促进二者间更好地发展。

2.知识产权和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的适时属性

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的适时属性主要受制于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情况,二者的耦合表现在某一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其经济的发展对经济的保护力度所起的推动作用。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其保护的力度自然也不尽相同。在其初始阶段,因为处于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其发展的动力明显不足。不但处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阶段,而且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也要弱化许多。在经济发展这一周期性过程的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因经济发展的水平呈现出不断提升的状态,其发展的实力亦不断增强。同时,其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也会得到相应的增强。在这种周期不断更迭的情况下,经济的发展与知识产权间呈现出正相关关系,即表现为同步耦合的状态[5]。也正是基于对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此种关系的认识,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其经济的具体发展方式不是固定不变的,其内涵亦同样不是固定的,而各个不同的时期其所选择的经济增长的最优方式依然也是不一致的。只有把经济发展的这种动态的方式置于某一具体的环境中加以分析研究,才能体现出其实际意义,所以,对其发展方式的转变一般情况下体现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相同的经济发展周期中,当本地经济高速发展时,选择的是最优的增长方式;二是当经济发展的周期发生转变时,选择适合本地的而且是最优的增长方式,据此实施转变。经济发展到各个阶段时,其人力资源与自然禀赋及技术条件和其他要素的稀缺程度、经济体显现出的能力,以及产业发展过程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化程度,都将使产业结构、科技创新与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对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方式构成了一定的影响。当某一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处于较低水平时,因为技术能力也相对较低,在其经营活动过程中,投入的大多为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等初级资源,而且其所投入的技术与资本及其他高级要素相对稀缺。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降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技术的创新能力、生产力与经济的发展水平将大幅提升。较多的资金、大量的人力等高级要素亦得到投入和增加,以低水平为标志的劳动密集型的劳动力投入和以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进行投入,都呈现出一种下降的趋势。同时,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亦相应增加。此种因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形成的要素组合方式,直接对知识产权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贡献程度出现适时性的变化。

3.知识产权和经济发展耦合协调的适度属性

耦合的适度属性主要基于适地耦合与适时耦合,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必然会引起保护适应产权方面力度的区别和差异。二者的耦合关系便体现出一种适度的基本属性,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与保护知识产权的举措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与某一具体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其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一来可以规定其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对其知识成果所具有的独占性。在收益上具有排他性,这是此种创造者收益方式与其他收益方式的不同之处。这种收益方式能够促进各种创新主体对创新的热衷度,能够显著提升经济整体的创新能力。此外,还可采取法律的形式,抑或是以行政规章的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特别要保护好区域经济在创新方面的合法利益,勿使其权益受到损害。诸如此类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使知识传播迅速覆盖区域经济各个领域,也会使该经济体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更能促进产权综合效能的提升[6]。然而,假使过于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体的创新,同样也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如果过度地保护知识产权,那么技术创新的所有者大多会采取“掠夺”的方式,使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受到抑制。例如位于同一经济体之内的某一特定的企业将某项核心技术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个企业极有可能凭借自身所掌握的技术形成自身的优势,然后利用这种优势并购或者整合对手的资源,据为已有。这种情况即是一种技术的垄断现象,使其占据优势地位,致使其他的企业难以与其竞争,因此这种竞争很难呈现出应有的公平属性。这种不公平的属性必然会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中国当前在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耦合方面的基本结论

1.中国的知识产权当前正处于一种特殊的过渡时期

着眼于投入与产出的视角,在经济发展与经济总量持续增加的过程中,其增长一般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类型,通常可以采取两条不同的路径或者说实施两种不同的方法来促进其实现:一为通过投入的增加与规模的拓展来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二为凭借着科技进步来提升增长的数量与质量。在很长的时间里,以投入不断获得加大的方式来拓展经济增长的规模,以此促进经济总量的持续不断增长。这种经济增长的粗放型方式,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的转型发展。因此,如果要更好地促进中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以上述的第二种形式来推进实施。以美国的相关研究结果为例,通过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攻关研究后总结发现,一般情况下发展与保护知识产权,基本上要历经五大阶段:第一个历史阶段,主要是主导对较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的出口,在整个中际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单纯地凭借廉价的劳动力和低成本的原材料来实现利润。第二个历史阶段,以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出口作为主导,加大研究力度、开发力度和投资力度。第三个历史阶段,在激烈的世界范围内的竞争背景下,不可避免地会面对来自经济发达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壁垒,为此要付出知识产权方面的高额成本。第四个历史阶段,是在总结与吸取第三阶段的教训与经验的基础上,其自身在收购与兼并方面变得更加自觉。通过增强自身的投资能力、知识产权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与管理能力,来形成知识产权方面的综合能力。第五个历史阶段,在各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的互利与互惠,开始在市场中有所体现。而且尤为突出的是,能够实现对知识产权的获取,这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优势。从整个过程来看,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处于第三阶段。而且在这一阶段中,又处于最末的时期。现在正在突破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日渐过渡。在经济发展之中,其科技的贡献率相对较高而且与日俱增。这对于经济发展来讲,其促进作用也日益明显。要依据科技的进步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实际贡献情况来对经济的增长类别加以区分,当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低于30%时,即是一种较为粗放型的发展形式。而只有当这一贡献率突破上述比率并处于60%以下时,经济体的发展则可定性为半集约型的方式。而当这一比率超过60%时,即为集约型的发展方式。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中国在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中,其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尚不足40%。依照我国科技发展中期与长期规划,至2020年,在经济发展中科技进步的实际贡献程度宜达到60%以上。所以,在今后的几年之内,最重要的是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的转变。

2.中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期

可以肯定地讲,在未来的几年之内,中国的知识产权已经由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这是个急剧的转型过渡期,它将让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迎来新的一页。纵观全球范围内各主要工业化的国家,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都表现在,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特别是知识产权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往往是其他要素所无法替代的。如果某一特定的国家,其知识产权方面所具有的能力指标,也就是说其研究开发的强度能够维持在1%之前,其经费的投入和强度都将会历经相对迟缓的时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研究开发的强度从0~1%,是需要历经一个较为漫长的发展过程的,在这一过程中不断会有新的量变出现。如果研发的强度突破1%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科技创新具有更加强烈的依赖。这时会出现极强的创新需求,而且此时1%这个比率就变成了一个临界点。超过这一临界点,研发的强度上升速度较快。通常情况下,在10年之内,即可以达到翻一番的水平,直至有可能增长到2%。在这一阶段之中,许多国家在技术的创新方面都是要以对技术的改进为主要内容的,这时自主创新的能力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如果一个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研发过程如果超过2%的强度时,则该国一定会迅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崛起[9]。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则变成这一国家发展的经济支柱。可以把国家自主创造的技术时期确定下来,同时,这将表明这个国家将自此步入创新型国家队伍之中。如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其研发超过了2%的强度,许多经济体的研发与发展强度,会双双保持一种波浪式的发展进程。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其研发的强度在2%以下和1%以上。为此,我们将其确定为一个国家实施战略转型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技术水平已经由应用型向创新型过渡,即实现了战略转型。本世纪初,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研发的强度已经超越1%。历经多年的发展,2005年升至1.43%。基于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相耦合的关系,对研发的强度呈现出不同的规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国无论是在研发的强度还是在经费方面,近十余年来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7]。这是一种新的巨变,当前我们在研发的强度上已经突破2%,这是一种划时代的标志。这一标志意味着,中国已经正式步入到创造技术期。依据国家关于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目标,中国将于2020年全社会范围内的研发强度实现2.5~3%。如果是这样,那就完全可以界定,在2020年到来之前,中国从技术的模仿跟踪至技术的创新自主性转变,由技术的改进向技术的创造,已经形成技术创新战略转型时期。

四、结论

对于知识产权战略而言,其实施过程是一项层次多、主体多、动态化的系统性工程。这一战略实施的要求是,系统内诸多主体必须围绕特定的目标,让行动保持一种契合状态。要着眼于协调性能、整体性能和系统性能来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同时对其协同机制加以强化,并以此促进所实施的战略在实施的效果上达到最优。着眼于当前中国区域经济与知识产权二者间的协同特性及存在的不足,必须进行统筹协调,提升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要抓住这一契机,对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目标加以确立,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使其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功效,让知识产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不断得到提升。现在,中国正在推进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正处于历史上的最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里,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耦合问题。为了使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更好地实现耦合,提升其协调度,还需要在总体上定位明确。区域经济中的知识产权战略,系国家知识产权大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着眼于发展区域经济而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整个国家宏观知识产权战略的最重要的内容。这项内容是整个国家战略的细化与延伸,它通过将国家整体战略具体落到实处,这将为推进实施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宏伟战略而创设具体的实施环境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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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士华 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