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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应用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互联网应用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摘要:互联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了解其对个人幸福感的影响至关重要。本文基于2014年CFPS,利用有序的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互联网应用对幸福感的影响作用。研究表明,互联网应用整体可以提升个人的幸福感,上网进行学习、工作和娱乐的频率与幸福感呈正相关,而进行商务活动与幸福感呈负相关。本文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网络技能培训力度,扩大网络对个人幸福效应的直接影响范围;另一方面,个人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利用网络平台改善就业与收入状态,增加上网的间接幸福效应。

关键词:互联网应用;幸福感;网络学习;网络娱乐

一、引言

幸福是人们更本质的追求,有关幸福的讨论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趋稳,就业形势转好,社会保障体系也在逐渐完善,这一时期如何进一步提升国民的幸福感,成为学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人们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的支持和帮助。据第41次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诸如即时通信、社交平台、移动支付和网络娱乐等互联网应用,对各类生活服务的连接也在进一步拓展。根据经济学理论和各国经验,互联网的普及,不仅会带来生活的便捷性和资源配置的高效性,而且能够促进收入增长和提高社交频率,这些都可能带来幸福感的增益(Cilesiz,2009)。随着网络生态化平台的日趋完善,互联网能否提高幸福感?这种影响机制是怎样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对新常态下提高个人幸福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随着网络经济逐渐成为新的增长动力,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不少学者开始关注到互联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例如,互联网与个人及家庭消费决策、时间安排、人际交往和休闲活动等(Tokunaga和Rains,2010)。关于互联网与幸福感之间关系的研究,最早始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相关文献(Kraut和Burke,2015)。在经济学文献中,大部分研究证实了互联网会提升个人幸福感(王鹏,2014)。还有的研究发现,尽管上网会产生直接的效用和经济回报,会增加个人幸福感,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不利的影响,过度上网可能会造成网络成瘾和社会隔离等(刘瑛,2008)。另外一些研究提出,互联网对幸福感的影响效果主要取决于网络使用的不同方式和用途,上网时间长度与幸福感呈负相关关系,上网进行信息收集对幸福感有正向影响,而进行情感表达则没有明显影响(陈虹等,2016)。

三、变量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一)变量说明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4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成人问卷数据,选择问卷中“您觉得自己有多幸福”作为衡量幸福感的变量,采用5级量表,其中,非常不幸福取值为1,非常幸福取值为5。针对关键解释变量互联网,选取问卷中“您是否上网”来衡量,其中,上网为1,不上网为0。同时,本文还选取互联网应用变量,来考察使用互联网进行娱乐、学习、工作、社交和商务等活动,并用1分至7分来衡量网络应用的使用频率。在影响幸福感的中介变量方面,本文参考已有文献,选取健康状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就业状态、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等变量。研究中还加入了个人特征、地区特征等控制变量。具体选取的变量及释义如表1所示。表2中列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本文以16~65岁的劳动适龄人口作为研究对象,在剔除缺失关键变量的样本之后,共得到有效样本23465个。其中上网人数为7409人,占样本总数的31.6%。从结果可以看出,上网的个体幸福感得分更高。在个人特征方面,上网的个体中男性比例更高、年龄更小、城镇户籍及汉族的比例更多、已婚概率更低,学历为初中及以上的概率更大。最后,从地区特征来看,上网的个体城市中占比更高。

四、互联网影响幸福感的经验分析

(一)互联网整体对幸福感的影响本文首先检验了上网整体对幸福感的影响效果。表3中报告了各个变量对于选择最幸福(幸福感=5)的平均边际效应及稳健标准误。第1列加入了上网变量,并且控制了省份固定效应,得到上网的边际效应系数为0.060。第2列至第4列中逐渐加入了性别、年龄、户口、民族、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和城乡分类等变量。第4列结果显示,上网的系数为0.020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后,上网者与不上网者相比,最幸福的比例要高出2.0个百分点,即上网整体对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个体特征来看,性别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女性比男性更幸福;年龄与幸福感呈现出“U”型态势,表明随着年龄增长,最幸福的概率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且临界点为48岁;户口对幸福感有显著影响,且城镇户口最幸福的概率要高于农村户口;民族对幸福感影响不显著,表明汉族与非汉族之间最幸福的概率差异较小;婚姻状况的系数显著为正,即已婚个体相比于未婚个体,最幸福的概率要更高;教育程度对幸福感有显著的影响作用,以未上学作为参照组,学历为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和本科选择最幸福的概率要明显较高;城乡分类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相比,城市居民最幸福的概率要明显较高。

(二)不同互联网应用对幸福感的影响在基准模型中,加入是否上网与网络应用频率的交互项,并进行了分性别样本回归。在表4第1列中,上网与网络学习、工作和娱乐频率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上网进行学习、办公或娱乐休闲活动的频率越高,则个人幸福感也明显较高;上网与社交频率的交互项系数不显著,表明上网进行社交活动,并不能带来幸福感的增加;上网与商务频率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频繁使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购物、线上支付等网络商务活动的人,其幸福感也明显偏低。同理,分性别样本结果显示,对于女性而言,使用互联网的网络视频、音乐和游戏等娱乐功能,能够提升幸福感,而上网进行购物或在线交易等活动,会对幸福感有负向影响;对于男性而言,上网进行娱乐或商务活动,对幸福感影响不明显。

五、研究结论与讨论

在报告中多次提及互联网,由此可见,网络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本文首先回顾了互联网与幸福感的相关文献,基于2014年CFPS数据,利用有序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互联网对幸福感的影响作用及机制。在实证分析中,本文重点考察了互联网整体、不同互联网应用对幸福感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整体可以提升个人的幸福感,上网进行学习、工作和娱乐的频率与幸福感呈正相关,而上网进行商务活动与幸福感呈负相关。鉴于互联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了解它对个人主观福利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本文的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可以通过丰富娱乐活动、拓宽信息渠道和带来生活便捷等直接影响幸福感。尽管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在逐年提升,从2007年的16%上升为2017年的55.8%,然而网络基础设施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以及不同人群间网络使用技能的差异等“数字鸿沟”问题依然存在。本文建议,要加强农村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网络技能培训力度,扩大网络对个人幸福效应的直接影响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幸福感的增益还与个人的健康状况、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等因素息息相关,在发展互联网的同时,也要加强网络教育,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保证身体和心理健康,以及良好的生活和人际交往状态,从而使互联网真正成为提升个人主观福利的重要工具,让人们在共享网络经济的成果上拥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参考文献:

[4]王鹏.互联网使用对幸福感的影响———基于城镇微观数据的实证研究[J].软科学,2014,28(10):139-144.

[5]刘瑛.互联网改变健康行为的作用探讨[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2(5):109-113.

[6]陈虹,秦静,李静,等.互联网使用对中国城市居民人际交往的影响:社会认同的中介效应[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9):40-51.

作者:胡文馨 毛宇飞 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