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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内控风险管理

内审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内控风险管理

摘要:本文以煤炭生产企业为研究对象,以内部审计为研究视角,通过梳理总结煤炭生产企业供、产、销及工程管理中的内控薄弱点及风险点,从物资采购,原煤生产,煤炭销售,工程管理四个方面给出煤炭生产企业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的关键点和关注点,旨在为煤矿内审实务工作提供可行指引,同时为煤炭生产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提供有利方向。

关键词:煤矿;内审;内控;风险管理;指引

一、煤矿生产流程的简要概述

煤炭生产企业即煤矿,是生产原煤的企业。从工艺流程看,煤炭的生产主要包括开采规划、井巷布置、掘进、回采、运输、洗选等环节,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煤矿内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点及风险点

1.物资采购及管理方面煤矿物资采购及管理方面的内控薄弱点、风险点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一是物资采购方式不合规,如应招未招或以管理层会议决议的形式代替招标采购程序。二是虚假招标,即先行采购后补招投标资料,表现为招标公告日、中标通知书下达日、合同签订日、物资验收日、发票开具日及货款支付日之间存在逻辑矛盾。三是监管缺失,投标人串标,表现为多个投标文件存在雷同或报价存在规律性差异。四是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如同一日与同一供应商签订同一物资的多份采购合同,每份合同的金额均低于招标采购的金额,但多份合同的合计金额远超出招标采购规定的金额。五是对弃标人未扣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表现为投标人在中标后弃标招标人未扣取其投标保证金。六是采购合同审批、签订及执行不到位或存在瑕疵,具体表现为联签审批形同虚设,合同缺少签章或签订日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七是物资利用率低,库存物资积压呆滞。具体表现为物资需求计划失衡,采购决策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导致物资长期呆滞。八是物资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为物资购入后直接使用未办理出入库手续或先出库后入库。九是物资库进出存记录管理薄弱或存在漏洞,具体表现为出入库信息记录与财务账面记录存在差异或物资库管理未设置合理的内控,未做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十是物资期末未盘点、盘点不规范流于形式或未根据盘点结果对差异进行及时处理。具体表现为期末未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盘点不规范或流于形式,如实物盘点表中只有金额数量没有实物数量且金额与账面记录完全一致,只填账面数未填实盘数,只有汇总数且与账面汇总数完全一致但未提供分项盘点表;盘点表中存在大额差异但长期未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并对差异进行处理。

2.原煤生产管理方面原煤生产管理方面的内控薄弱点、风险点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足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未按规程进行生产管理导致煤炭生产安全监管部门的罚款或违规操作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原煤产量不实,具体表现为生产报表中的产量数据、调度部门提供产量监测数据(皮带秤数据)、地测部门根据掘进进尺、断面宽度、断面高度、容重等测算的产量数据、根据井下生产班组提供的割煤刀数、截割深度、采高、工作面宽度、容重等测算的产量数据、根据当期销量、期末库存量及上期末库存量倒算的产量数据以及根据当期排矸量和含矸率推算的产量数据六者之间存在超出合理范围的差异。三是安全费、维简费、转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不合规,具体表现为未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未按《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的规定提取使用维简费,未按《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07〕40号)的规定提取使用转产发展资金。四是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生产环保意识不强,具体表现为煤仓或储煤场抑尘措施不到位或废水排放监测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导致环保罚款。五是吨煤完全成本不实,具体表现预提成本费用或通过专项储备调节吨煤完全成本。六是期末库存煤盘点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库存煤期末盘点账实完全一致。

3.煤炭销售方面煤炭销售方面的内控薄弱点、风险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煤炭售价更新滞后,尤其是中煤和煤泥售价的确定。二是销售价差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偏差,具体表现为煤炭销售定价政策中未确定票据支付与现款支付之间的价差或支付方式价差政策、采购量价差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偏差。三是收入确认不及时,具体表现为提前或滞后确认销售收入。四是煤炭铁路销售模式下路损过大超出合理范围。五是煤款清收不及时,具体表现为部分煤款长期挂账且无催收记录。

4.煤矿工程管理方面(1)井下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井下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内控薄弱点、风险点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一是工程采购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未招、采用会议决议代替招标采购或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的方式代替招标。二是对招标机构的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招标机构对应废标的投标人未做废标处理、评标过程专家打分随意显示公允、围标现象明显、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对弃标的中标人未扣取投标保证金、招投标档案资料不齐归档不全等。三是工程建设项目未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或合同管理混乱。四是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施工单位借用资质承揽工程或超资质等级进行施工。五是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执业不规范,如《监理实施细则》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法没有具体详细的方案叙述;《监理月报》内容简单,没有当月工作内容的具体统计,如:工程进度累计、监理通知单、工程款计量累计、验收情况等;监理单位没有对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审批;没有严格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六是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具体表现为预付工程款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10%-30%),进度款支付无依据或形象进度款支付依据不足,未扣留工程质保金,质保金的比例低于5%或提前支付质保金。七是工程项目转固不及时,具体表现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未进行转固,以未进行决算为由长期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八是工程竣工结算或决算不及时,具体表现为工程项目已验收但长期未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或决算。(2)地面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煤矿地面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内控薄弱点、风险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面工程采购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工程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未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确定的依据及过程缺乏书面记录。二是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或超越资质等级进行施工。三是甲供材工程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具体表现为对建设方提供建设材料的数量、单价的确定以及建设材料总价抵扣工程款未做明确规定或有明确规定但执行不到位。四是工程竣工结算时未向施工单位索赔工期滞后违约金,具体表现为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施工起始日期及工期延误赔偿条款,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已明显超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索赔工期滞后违约金。

三、煤炭生产企业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关注点

(一)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煤矿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的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可关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煤矿物资采购验收领用管理制度,关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二是煤矿招投标管理办法及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关注物资采购招标的具体金额范围以及对非招标采购的具体规定。三是物资采购合同台账,结合采购金额及采购物资的性质关注采购方式的合规性并结合财务记录和库管信息系统关注采购合同的完整性。四是招投标台账,结合物资采购合同台账,关注应招未招的物资采购。五是根据重要性水平及风险评估结果抽取的部分合同,结合财务资料,对被抽取的合同及对应的招投标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关注合同审批、签订、执行情况及其招投标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六是根据重要性水平及风险评估结果抽取的部分招投标资料,结合财务资料,对被抽取的招投标资料及其对应的具体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关注招投标的真实性、标书审查的严谨性、评标的公正性、定标及合同签订的有效性以及对弃标处理的合规性;七是物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结合财务记录及出入库情况关注库管信息系统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物资利用的效率。八是期末物资盘点报告,结合抽盘情况关注物资盘点的有效性。

(二)煤矿生产管理方面煤矿原煤生产管理的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可关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二是原煤产量的确定方法,关注原煤产量的真实性;三是安全费、维简费、转产资金提取使用的合规性;四是生产环保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五是吨煤成本的真实性;六是期末库存煤的盘点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煤炭销售管理方面煤炭销售管理的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可关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煤矿销售定价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二是煤炭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及执行情况;三是销售收入的确认情况;四是销售煤款的清收情况。

(四)煤矿工程管理方面煤矿工程管理的内审、内控及风险管理可关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工程项目审批及采购方式的合规性;二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及其相关资料;三是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四是施工合同的审批、签订及执行情况,尤其是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质保金的审批支付情况;五是监理单位的监理情况;六是工程项目的转固或预转固情况;七是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或决算情况。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2.

[2]杨明亮,朱学红等.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审计概要[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3.9.

作者:蔚思远 单位:晋能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