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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及破解对策

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及破解对策

摘要: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及破解对策,本文从小微企业的融资额度、融资可获得性、融资结构、融资渠道、融资用途、融资成本等方面分析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从小微企业内部结构单一、小微企业的区域分布、规模特点和风控能力不足等方面剖析造成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的原因,并提出改善信用环境质量、健全融资方面法律法规体系、政府积极引导市场融资模式的创新等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融资模式;小微企业自身特点;破解对策

1引言及文献回顾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目前实体经济中区域分布最广泛、数量最多的主体,在顺应国家经济发展需求、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经济政策大方向的鼓励下,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了融资渠道。然而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短、小、急、频”的现状依旧存在,我国小微企业对国内经济的贡献力和其所获得的融资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78%的小微企业仍存在融资缺口,并且融资需求较小。湖南省众多的小微企业面临着现金流回笼慢、流动资金少等困境。因为传统贷款机构主要通过企业财务状况、可供抵押物、是否有政府担保等为依据做出贷款决策,但小微企业可供抵押物少、与银行合作记录少,融资难度大。因此,深入分析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并寻求破解对策是十分必要的。国内外不少学者对关于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以及破解对策进行了研究。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已经严重阻碍和制约了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进一步转型升级的首要问题(JianingLi;YinghuaLi;FengmeiKou,2017)。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学者研究认为涉及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在微观层面中,小微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商业银行应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点来调整自身的业务战略,以充分发挥其融资主渠道的作用;在宏观层面上,政府部门则应努力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搭建良好的平台,只有通过三方联动才能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魏涛,2016)。从宏观层面上,有学者研究发现,产业集聚有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约束,如若金融发展越滞后,产业集聚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越显著(RongYang;XuemengGuo,2019)。我国政府在宏观政策上不断进行调整与改革,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起到了积极作用。优惠风险权重政策旨在通过对小微企业贷款计提更低风险资本权重引导商业银行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比例。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优惠风险权重”政策实施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并未明显上升;当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回报率越低时,越有利于该政策功能的发挥(刘斌斌、黄耀谷,2018)。另一些学者研究认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应在做好各方政策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问题(蔡键、孙丹、李宏瑾,2015)。综上所述,当前国内外学者对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本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国外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起步较早,与之相比国内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更偏向于对实际政策、应用的研究,国内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有大量的案例作为支撑。国内外学者对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做了多方面研究,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不同的建议。相对而言,国内学者对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研究更多更广,从国家政府、银行、互联网金融企业乃至整个互联网社群等多角度提出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方案。但缺乏运作机理的相关研究,同时大多研究也只给出了大方向上的建议,缺乏对于各方与小微企业对接中具体操作的建议、指导与相关研究。

2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

本文从湖南省小微企业的可融资额度、融资可得性、融资结构、融资渠道、融资用途、融资成本等方面分析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1)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时会遭到放贷机构的歧视。湖南省传统放贷机构有明显的政策偏向性,更偏向于实力强、信誉有担保的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比如很多银行对大型国有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融资方案,但没有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体系。(2)小微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融资服务对接中存在较大阻碍。到目前为止,全国银行业离柜率近90%,可见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是相对困难的。(3)湖南省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湖南省小微企业向银行等放贷机构融资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息费用,还包括证明小微企业自身信用良好,可按时偿还贷款所支付的审计费用、资产评估费用、担保费用以及公证费用等,融资难、融资贵导致湖南省小微企业发展速度缓慢,不利于转型升级、优化企业结构。(4)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少。湖南省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金融机构借款(我国有70%的小微企业倾向于向银行借贷)、企业内部集资、民间借贷,融资渠道非常有限。(5)融资过程中容易引发逆向选择和信用风险。湖南省小微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其融资过程中最主要的障碍,如果国家投放资金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就要获取企业所属部门、领域(是否有交叉领域)、企业资质等信息,但由于大多数小微企业信息不公开,获取信息要花费很长时间,且信息很难获取完整。(6)湖南省小微企业的融资额度很低。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湖南省小微企业期限一年的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随着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日趋严格,传统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急剧减少;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全国融资担保法人单位尚不到6000家,数量较2013年下降45%;同时,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有40%的企业自有资金不足,22%的企业为严重不足,33%的企业外部资金需求一般。以上数据表明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高额度贷款金额。(7)湖南省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成功概率很低。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传统放贷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金额仅为21万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量的24%,这说明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相当严重。

3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的原因剖析

3.1小微企业自身角度

3.1.1小微企业内部结构单一导致融资信息不完善。湖南省大多数小微企业是家族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集中,内部组织结构单一,家族企业的发展一般在于企业家能力,企业家个人和家族承担了企业风险和成本,企业家以个人的才能推动企业发展,凭借个人的品质和社会关系建立人际关系网络,而这一人际关系网络是企业进行外部融资的基础。同时,这种单一脆弱的组织管理结构通常使监管不健全,企业财务信息等容易被人为操作,导致财务报告不规范、不完整,甚至不真实,使湖南省小微企业在融资时由于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而难以获得理想的融资额度。3.1.2以关系型贷款为主,难以建立标准化的信用关系。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信用水平较低,陌生群体之间难以建立经济合作关系,湖南省小微企业往往以人缘和血缘为依据进行合作,他们认为这远比建立在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要可靠得多;另一方面,受我国传统的宗族文化影响,通过比较稳固的裙带关系融资(关系型贷款),或者和某个放贷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关系,但湖南省大多数小微企业处于初步创立阶段,与放贷机构没有交易、信用存档和记录,与传统放贷机构的信用关系体系尚未建立,所以湖南省小微企业以关系型贷款为主。3.1.3小微企业自身分布及规模特点致使其难以和银行建立联系。湖南省小微企业呈点状分布,较为分散,所以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最新信息,同时由于湖南省小微企业生产规模、资金规模较小,市场份额小,难以吸引放贷机构的注意,形成了湖南省小微企业和放贷机构融资服务对接中的阻碍。湖南省小微企业往往为了降低成本向靠近放贷机构的基层网点融资,但基层网点通常缺乏足够的发放贷款资格,由于基层网点数量多,设立成本较高,放贷机构正不断撤销基层网点,发放贷款资格被逐渐收回,同时提高了湖南省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门槛。3.1.4小微企业担保能力较弱。湖南省大多数小微企业,特别是一些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通常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厂房、机器设备等,导致企业可供抵押物较少。即使部分小微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价值较低且固定资产流动性差,很难达到放贷机构规定的抵押物标准,所以湖南省小微企业通常不能单靠自有资产做抵押,还要另外寻找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这会产生2%~5%的费用,加上资产评估费用、账户管理等融资费用的支出,一般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要比正常贷款成本高出40%~50%(近年来,随着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体系的建立,在小微企业资产中占比较多的存货、无形资产等,逐渐作为主要的抵押物以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但这一体系仍处于发展初期,将这些资产作为抵押物的模式推广较慢,还有比较大的完善空间)。此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越来越严格,加之担保机构数量急剧减少,导致湖南省小微企业获取担保的成本增加。3.1.5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低信息不足使放贷机构获取小微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加之我国信用评级制度仍有完善的空间,将财务比率作为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衡量标准缺乏说服力,在贷款本息收回过程中,放贷机构难以对企业实际的现金流进行追踪,企业未来贷款本息偿还是否及时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都难以确定(传统放贷机构发放贷款过程中,仍将企业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偿还本息作为首要考量标准,而企业是否具备高新技术、新能源或绿色环保等标签作为次要标准)。综上,放贷机构在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只能提高贷款利率来补偿较大的风险,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同时也导致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最终其获得贷款的成功概率很低。3.1.6风险控制不足。湖南省小微企业可生产经营活动领域较小,其融资主要是满足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缺乏对整个生命周期的战略规划,即处于“走一步看一步”的状态,放贷机构很难评估湖南省小微企业未来产生现金流的能力。此外,湖南省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较弱,导致很多小微企业没有持久性。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在3年以下。可见,小微企业抗压能力弱,持久性短,生存能力有限,特别是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对外部环境极为敏感,市场或者政策的小幅度变动都可能对小微企业产生很大冲击,这导致企业现金流不稳定,从而偿还能力不确定性大,即信用风险大。

3.2金融机构角度

3.2.1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也是主要原因。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借贷双方通常信息不对称,使得小微企业的真实信息很难被放贷方掌握,加上小微企业本身缺乏完善的财务体系,以及人为操作的存在,财务信息不真实性概率很大,此外监管不严、信息透明度不足,也增加了机构发放贷款过程中的工作量,这样容易引发双方的逆向选择和信用风险,如果放贷机构获取的信息有限,达不到贷款标准,就无法为小微企业提供所需的贷款,最终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3.2.2中小型金融机构与民营银行发展缓慢。中小型金融机构与民营银行作为与湖南省小微企业相对最为适配的正规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却未受到重视,导致两者的能力无法与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适配。3.2.3缺乏创新型融资产品和技术。目前多数放贷机构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产品设计上不兼容小微企业的特点,不重视小微企业文化体系,企业信用等级、企业家能力素质等抽象概念很难量化表达,导致小微企业难以满足贷款要求,增加了获得融资的难度。3.2.4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客户的筛选。商业银行对湖南省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创新,进一步细化了小微企业客户群,严化了对小微企业的筛选,提升了对湖南省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层次标准,抬高了湖南省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

3.3外部环境角度

3.3.1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降低了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湖南省小微企业的征信数据存档在税务、工商等各个部门非常分散,同时很多信息不能在部门之间共享,放贷机构依据从央行得到的征信信息审批小微企业的融资申请。由于难以获取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相关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弱,影响了贷款审批效率,同时,我国很多金融机构风评能力不足、风评技术落后,提高了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调查成本,最终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增加。3.3.2国家法律政策不健全。国家法律政策不健全是影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的主要外部因素,存在政策实施难度较大、政策效果不显著等问题。(1)在国家法律层面,由于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当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转换为危机时,国家法律对违规企业的执行能力较差,不能很好地保护放贷机构的权益,造成多数机构不敢对小微企业放贷,从而导致小微企业融资约束。(2)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缺乏一套完善的指引体系,融资市场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和政府的合理干预,缺乏政府与小微企业的互动。(3)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缺乏专门提供给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4)国家对放贷方尤其是商业银行的追责制度极为严格,造成放贷机构“惜贷”现象。3.3.3与小微企业适配的融资渠道有限由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成本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标准太高,导致小微企业难以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所以很难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此外,正规放贷机构能够提供的适配小微企业的小额信贷产品种类很少;在内部融资方面,目前市场劳动力、原材料等价格上涨,挤压了小微企业的盈利空间,造成小微企业现金难以积累,使其内部融资动力不足。综上,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有限。

4破解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的对策建议

4.1改善信用环境

加强湖南省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重视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这样有利于降低放贷机构对小微企业放贷面临的信用风险,减少机构进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放贷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对接和交换网络,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有利于完善小微企业信息获取系统。放贷机构直接查询小微企业信息系统,可以减少信息调查成本,从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少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所需的资金,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难题。

4.2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有利于保护借贷双方各自的利益,并为放贷机构在提供融资服务时提供法律保障,以此保护小微企业融资权益。

4.3政府积极引导传统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金融市场融资模式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政策的指示性作用。对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要整合相关创新模式资金并作为项目贷款的重要还款来源,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充分使用政府的良好信用形象。政府主动引导,激发放贷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动力,找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点,重点是如何在保证收益的情况下分散风险,这需要发挥政府信用的作用。政府还可通过设立信用保证基金、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健全办贷管贷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以加强风险管控,形成多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

4.4加大创新力度

放贷机构要细化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层次,不断提高机构产品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在品种上,可以结合当下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设计更多专属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如循环贷款、周转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等。在审批程序上,运用信息化简化流程,减少审批时间,运用人工智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融资服务,多元化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4.5小微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

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自身特点与传统融资模式不适配,所以小微企业自身进行改革建设也是缓解融资约束的重要途径之一。第一,建立良好的企业信用,降低违约风险。按时偿还本息,合法经营,找正规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加强企业内部监管,防止人为操作企业信息,保持与金融机构之间良好的信用交易记录,以提高融资额度。第二,完善财务管理结构和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建立账户,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结构,防止人为操作财务信息,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同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以便放贷机构获取企业信息。第三,合理管理,规范经营。湖南省多数小微企业处于初步创立阶段,加之家族企业的单一结构容易导致管理体系不合理、经营操作不规范。对此应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经营结构,提升管理者的经营水平,吸引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活力。同时管理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紧跟国家政策大方向,积极引入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为企业融入新的融资理念,探索企业新的融资文化。

作者:邓玉常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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