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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思索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思索

所谓会计失真是会计信息与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并不相符,最终会影响到经济各方的投资决策。一般来说,主观上的会计失真是指会计工作人员故意捏造虚假信息而造成的会计失真。客观上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物价、币值变动,而会计核算科目又无法同步进行调整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时由于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会计信息缺乏合理真实性也属于客观上的会计失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不断加深。我国在会计法也不断进行深化改革,会计法规模已初步形成,为实际的会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导航作用。但是现行的会计法律体系距离国际准侧还有一定差距。各个法律法规之间并不协调统一,法律漏洞和不足依然存在,会计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会计法中只写明“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缺乏一定的标准,这就给实际的法律执行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各个企业的经济业务范围不同,所涉及的会计核算工作也不尽相同。因此,会计法并不能对所有企业的会计工作都适用,甚至会在某些规定当中存在着矛盾。这就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造成会计失真现象。再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种新的经济经营方式、新的公司组织形式以及新兴产业的不断涌现,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调整存在着滞后性,这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

会计工作人员是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者,因此对于整个会计信息的搜集,编制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是,在现行的会计工作人员的队伍中,普遍存在工作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欠缺的情况。许多会计核算人员的核算方法以及会计核算理念还停留在以往老的会计体系中的一些方法和规定中。对于我国今年来推行的新会计准侧缺乏深刻的认识,对于一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很好的掌握。在经济活动纷繁复杂的今天,许多会计核算人员已经很难以一种新观念,新理论,新方法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科学合理地判断和评估。另一方面,许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感不强,在利益的驱动下捏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以达到经营者谋取利益的目的。例如通过更改会计科目上的数额偷税漏税以及将挪用的公款转变为合理支出。这些行为都对我国整个会计工作造成影响,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经济参与者的投资决策。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并不能很好地促进会计工作的进行。企业对于岗位的分工并不明确,权责不清。造成每一个工作人员对于自己工作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目标。由于企业内部缺乏一定的内审制度,造成会计人员对于自己的工作缺乏责任感,对于工作中的失误也不能及时地进行纠正。同时没有完善的激励机制,会计工作人员并不能认真努力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另外,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造成了企业财务状况混乱,有的货款回笼不及时,往来账项长期不清,形成大量呆坏账;对供应、生产、销售各环节出现的虚假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首先,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本来是应该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却值得质疑。企业的审计部门是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设立的,因此受企业高层领导者的决策影响较大。会计信息造假是很容易的。有些企业领导者为了谋取企业的不当收益,要求审计单位捏造虚假会计信息,审计人员也只能听从领导者的指令。这就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其次,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督机构也不能很好地进行会计信息的审查工作。外部监督机构主要指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目前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督管理都缺乏有效性。主要原因有,首先,各个监督部门对自己的下属单位监督不严,过于偏袒。同时由于各个监督部门对于企业的实际情况了解较少,对于会计信息认识不深。更有甚者,会计师事务所受利益驱使与企业串通,先有关部门出具虚假报告。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措施:

(一)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会计核算工作进步,但是仍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首先,在会计法律的制定上,应该对于欠缺的法律条文进行补充,填补法律空白,从而使得各个会计单位可以有法可依。在各项会计法规的制定上要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进行反复讨论和研究。对于会计法律法规中的不明确的条目要进行合理得修改,制定一定的法律标准,规范整个会计核算工作。由于各个企业的经济业务千差万别,对于不同的企业要制定不同的与本企业经济活动适应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对于新型企业、经营模式和新兴产业,相对应的会计法规要及时进行增加和调整,控制其相对于经济活动的滞后性。

(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所有的会计工作都要通过会计工作人员的操作才能实现。因此,要想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必须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现在大部分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会计核算理念和方法都较为落后。企业领导者要经常组织会计工作人员到外学习,进行业务培训。对于我国实行的新会计准则不断深入学习,了解准则中各项规定的具体细则,争取以新的观念和新的方法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真实有效地披露会计信息。其次,要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会计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自觉地工作中的失误进行纠正。要组织会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会计法律法规,提高会计工作人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到捏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严重性,严防经济犯罪。

(三)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领导者对于财务核算过程中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明确的划分,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工作目标。以防出现权责混乱,会计信息混乱的现象。同时一方面企业要建立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审核,制定一系列的处罚原则。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绩效激励机制,使得会计工作情况同自身的工作报酬挂钩,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完善真实地进行会计信息的核算编制。对于企业的各项财务支出,要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明确各项支出的去向。

(四)建立一定的监督体系

一方面,要健全会计监督评价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对于会计审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考试等,增强业务能力。多级财政、税务、工商、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相应责任;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监督作用。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自我责任感,摈弃以往对于下属单位的偏袒态度,公平地对各个企业进行会计信息审核。国家要对于各级管理部门严格统一监督,任何联合各会计单位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要予以严惩。建立和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与政府、财政、银行、审计税务、企业主管等经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再确认,对会计的再监督,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成立专门的会计人员管理机构向企事业单位委派专门会计人员的一种会计信息审核体制。实行这种制度能使会计人员独立于企业和会计核算人员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来发挥监督职能。(本文作者:熊仁友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