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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社会保障筹资分析

税收与社会保障筹资分析

【摘要】目前为缓解劳资负担,已下调社会保险费率,增加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压力。补充合适且稳定的资金来源,扩展筹资渠道必不可少。本文将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现状,借鉴国际税收与社会保障筹资改革经验后提出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税;财政补贴

伴随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及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受到多方关注。而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对全体公民提供了基础保障,并且基金的投资运营能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称,未来30年制度赡养率翻倍,当期结余将于2028年出现赤字并不断扩大。由此,更激起对基金运营的重视与热议。2018年2月28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收与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之间关系紧密。目前为缓解劳资负担,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未来支付压力。寻找合适且稳定的途径作为补充,扩展筹资渠道已是必然。本文将总结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现状,借鉴他国制度改革来对税收与社会保障筹资提出建议。

一、文献综述

(一)税费之争我国社会保障税费之争至今尚无定论。中国知网检索结果中以社会保障税为主题的期刊文章1988篇,以社会保险税为主题的期刊文章730篇,以社会保险费为主题且摘要中含有社会保险费这一词汇的期刊文章1484篇,直接以“社会保障”“费改税”为主题词的有290篇。社会保险税有三种模式:一是美国模式,承保对象和承保项目相结合,一般社会保险税和特定保险税并存;二是英国模式,单纯按承保对象分类设置;三是单纯按承保项目分项设置,这种模式以瑞典和德国最为典型。费改税可以使税务机关成为征收主体以提高征收效率;借由更严格的法律约束将有力打击偷逃税现象。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强制性,可考虑出台社会保险税。也有学者认为,目前社会保障费改税既不符合世界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潮流,也不符合中国统账结合社保制度的性质。费改税与外部社会经济二元结构存在较大冲突,必将派生新的问题。还有学者提出“税费共济”,指对于一些社保项目资金采用征税的方式筹集而对于其他项目资金仍用收费方式筹集。在管理和使用上成熟和定型的项目可费改税;对于非普遍性的项目仍用收费。税费结合要在坚持收“费”基础上,课征社会保险税。必须充分发挥费的灵活性与税的强制性优势,探寻一个“税费分筹”的征缴模式。

(二)社会保障增值税改革为缓解社会保障资金供求间的矛盾,开拓社会保障筹资新渠道迫在眉睫。“社保增值税”是对所有的消费行为(至少大部分)课税,负税人是所有的消费者。若中国发展社会保障增值税将有利于:一是能够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充分与稳定。二是将降低企业税负,刺激就业。三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四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现状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包括:来自国家财政的资金,主要包括了对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财力支持;以及来自企业与个人的缴费资金,即独立于财政体系运行的社会保险基金。

(一)社会保障基金中财政性资金财政直接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只限于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及军人保障。在社会救助中,最低生活保障始终是发展重点,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也在增加,由此给财政带来一定压力。

(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决算数据(表一)整理可得(表二),社会保险基金中财政补贴占总收入每一年都超过1/5(图1)。对照养老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增速差额,可知总体收入增速小于支出的年份,财政补贴比例更高,即为保证社会保障制度良好运行,社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财政补贴压力更大。加之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提出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这一变化将给起兜底作用的财政更大压力。开拓有效筹资渠道已是必然。

三、社会保障增值税国际经验

面对社会保障的刚性增长的支出需求,仅增加社会保险税(费)对征收将给劳资双方带来压力,影响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对此多国进行改革,其中较为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利用增值税扩大税基这一特点,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1987年丹麦推行“社保增值税”改革,取消雇主社会保障缴费,将增值税税率提高2%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匈牙利于2009年将雇主的社会保障缴费率降低5%,并将增值税税率提高5%。日本于2012年确定了以提高消费税率为主的社会保障与税制一体化改革大纲,计划在2014年4月和2015年10月将现行5%的消费税率提高到8%和10%,消费税收全部用于支付养老金、医疗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俄罗斯从2019年将增值税税率提高4%,社会保障税税率降低8%。德国从2005年提高增值税税率到19%并将社会保障缴款率调低1.6%。将增加的增值税收入的1/3用于社会保障。

四、总结

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现状的总结,可知财政发挥的重要作用及未来它所面对的巨大压力。除了费改税,发展社保增值税不失为有效举措。降低社会保障费率再提高增值税率,明确规定用于社会保障的增值税数额。社会保障增值税的税基宽,且资金来源稳定,可有效补充社会保障基金。但也应考虑到,增值税税率提高后,消费者可能会减少当期消费。虽然社会保障增值税改革已有成功实践,但还需考虑实际国情后来看是否以及何时来增设社会保障增值税。我国现已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主要由税收构成的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部分资金已被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应明确社会保障基金中财政补贴资金的具体税收项目来源与占比后,来考虑如何增加社会保障增值税部分。在我国当前贫富差距较大的背景下,对所有消费行为征税将会造成原本经济状况就不好的人负担加重。总之,社会保障增值税作为扩展社会保障基金财源的方法值得借鉴。而规范现有缴费程序,减少企业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环节也应受到重视。

作者:陈谢婷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