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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下的网络传播特点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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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我国步入了风险社会。风险是现代化的产物,却也可能是现代化的掘墓人。在网络传播方面,以网络群体事件为代表的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为了应对风险社会的问题与全面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有必要对风险社会中网络传播的特点与对策进行研究。

关键词:风险社会;网络传播;应对策略

当今社会,人类逐渐告别了自然的风险与危害,并基本掌握了应对自然风险和灾害的方法,但现代风险的到来使人类社会面临新的挑战。现代风险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是迈入后现代社会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风险社会的概念

(一)现代风险现代风险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和人类早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风险的主要来源是人类自身的活动,而不再是外部的自然风险。现代风险的成因离不开科技进步和现代化进程,换言之,它是已经进入或者将要进入后工业时代的社会问题。在工业时代,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连锁反应也更加剧烈。一场洪水不一定会冲垮两个村子,但一场经济危机波及的一定不止几个国家。贝克主张,社会的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意味着风险是现代化的产物,却也可能是现代化的掘墓人,它所具备的巨大威胁会引发严重后果。贝克认为现代风险体现了科技发展的副作用,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制度风险、决策或决定风险等。这些都可能直接威胁到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网络平台的应用就是最佳的注释,为了方便使用,用户在账号里储存了诸多信息,信息量和密度远远超过以往的介质。一旦泄露,造成的威胁也就更大。从某种角度来说,现代风险就像一个篮子里的鸡蛋,一损俱损。

(二)社会不平等的个体化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逐渐进入了全球化和工业化的历程,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风险。我国当前发展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比如群众就业矛盾与城乡发展失衡以及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差距和社会分化,还有远远超出人们预想范围的信息化社会风险。上述社会风险与我国的工业化和全球化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密切相关,是我国社会现代化发展的产物,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1]上述风险又共同构成了一种新的风险:社会不平等的个体化。在古代社会,每个社会个体面对的物质基础和信息传播条件基本一致,即使有差距也容易弥补,而现代社会却打破了这一局面。社会的贫富分化比以前更大,而财产又是获得其他物质基础和信息媒介的前提,尤其是在当代信息社会。对古代人而言,即使没有信件,口耳相传的信息也没有太大差别;但当代人有手机和没有手机获得的几乎完全不同,没有手机的人甚至完全不能获得信息。这就是所谓的“数字鸿沟”。缺失信息也就缺失了获取财富的机会,进而形成恶性循环。现代的社会不平等是个体化的,更加明显和具体,更加具有结构性问题。

(三)自反现代性自反现代性,即现代化的自我改变与对抗。自反现代性对风险社会进行重构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个体化社会的出现。自反现代性逐渐消解了社会原先拥有的传统的阶级意识、性别等概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旧的群体认同;同时,自反现代性又创造了新的概念、群体认同,把各个个体划分成更小的群体。“去中心化”加速了个体化社会的到来,使得社会中的个体更加独立、自由,并且更加注重权利,对权威等概念始终保持了怀疑态度以及质疑精神,勇于质疑乃至反抗旧有权威。二是亚政治对政治的主导地位的取代。贝克认为,与工业社会主要受到来自上层建筑影响不同,亚政治意味着社会更多受到从社会下层的影响和塑造。亚政治领域如媒体、科学等,开始掌握更多的组织社会的权力,而之前的政治领域则在慢慢失去一部分权力,这都是自反现代性带来的新局面和新问题,过去的社会结构可能由此发生重大变化。

二、风险社会中网络传播的特点

(一)网络群体事件增多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发展与完善,现实中发生的群体事件已经有所减少,但在网络上发生的群体事件却有增无减。在当今的舆论生态环境中,有争议的话题只要发生后基本都无法隐瞒,而是被许多网络主体揭发,并有可能成为话题中心。网友们对于某一个或者某些话题的探讨会进一步剖析事件,尤其是对于某些具有强烈矛盾和利益冲突,或是关涉民族、国家利益的,以及一些违背基本道德观念的话题,更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事件应该定义为一定规模的主体借由各类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的群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水军”、控制评论等活动。学界对此也作出了一定的研究,深入探讨了网络群体事件发生的原因,比如用“沉默的螺旋”理论解释,也有学者提出“共振舆论”,还有的学者主张现实世界的问题是网络群体事件的根源。无论如何,网络群体事件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话题,尤其是在当下的风险社会中,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严重事故。

(二)网络谣言网络谣言通常不属于网络群体事件,但它往往能引发网络群体事件,部分网络谣言事件也可能是群体事件。某些网络谣言传播的主体是有预谋、有目的地针对社会风险问题进行传播,甚至是从制造到传播乃至煽动群体事件一条龙,但绝大多数的传播主体则是无意识地传播与附和,而不是刻意传播他们已经知道是虚假的网络谣言。根据2012年人民日报统计的十大网络谣言报告可知,大部分谣言主题集中在公共安全与社会公平方面,触及最多的仍然是社会资源配置、利益分配、廉政、民众政治参与等社会风险问题。[2]

(三)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基本属于网络群体事件,它指的是一定规模的主体借由各类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的针对某一个或多个特定对象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恶意泄露信息、组织对其本人及网络账户进行骚扰和攻击,而且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情况下的合理质疑与问询。国内的网络暴力事件基本发生在娱乐圈,基本都是某明星的粉丝对某些反对该明星的用户进行的暴力行为,比如集体骚扰或者买通社交平台进行封号等。应该承认的是,某些网络暴力行为,是一种对于无法用常规措施纠正其错误个体的抗争,在道义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网络暴力始终是缺乏理性的,只有“义愤”驱动的行为难免出格,乃至过度伤害其他人,对于某些无辜者而言,个人信息全部被恶意泄露、一夜之间人人喊打,这必然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和风险问题。

三、应对策略

(一)按新闻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传统新闻原则网络媒体作为在新媒体环境这篇沃土中迅速成长的有生力量,相比传统媒体媒介从业人员而言,其从业人员不管是媒介素养还是对新闻专业主义素养都远远不足,这点更应该引起注意。只有拥有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坚持传统新闻原则,增强对事实的传播力,提升对舆论的引导力,才能让网络新媒体继续在这个媒体环境下茁壮成长下去。

(二)确保信息正常流通,避免风险面前的失语面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议题,首先,要正视其传播在流通中存在的脱节问题,正视其存在,不能通过压制、禁锢等强制性手段堵塞信息正常流通的渠道,同时主流媒体要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影响力。其次,官方媒体及政府机构要积极拓展新媒体传播的平台、阵地和渠道,充分利用三微一端一网等信息传播载体,搭建多个舆论场进行沟通、对话、协商的平台。最后,让不同网络意见领袖、普通网络用户的意见表达进行规范管理,以开明、开放的姿态进行积极引导,使不同群体的意见在充分流动过程中,转化为国家治理的财富。

(三)注重受众情感,提倡共情传播面对奉献社会里受众在新媒体环境中的信任异化、信任焦虑甚至信任危机,我们需要借助权威专业媒体的传统来建立起信任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让具有专业素养的媒介从业人员和机构等也进入网络媒体平台,在遇到社会热点事件时,及时权威的新闻和评论,借助其长期以来因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坚守而形成的公信力来引导事件舆论的走向。在坚守新闻专业主义阵地的同时兼顾受众情感的走向,注重受众情感,提倡共情传播,充分利用且引导好传播过程中受众情感这个“传声筒”“扩音器”,使得传播效果事半功倍。

(四)加大监管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政府部门作为信息的监管方,需要利用好自身身份,进行舆论研判,避免不良事态扩大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自媒体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假新闻的不断产生。由于网络媒体的内容也不需要审核,遇到举报快速删除就能避免很多后续事端,因而更需要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方,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完善的制度来规范自媒体的行为。需要重点关注“两个舆论场”,一个是主流媒体着力营造的“媒体舆论场”;另一个是人民群众议论纷纷的“口头舆论场”,要严防主流媒体舆论同人民群众口头舆论脱节的现象。新闻舆论工作者务必要把体现党的意志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力求缩短新闻报道同人民群众的距离。

四、结语

新媒体时代,建立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各级政府与主流媒体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题中的不辞之责。突发事件及其衍生的重大舆情无疑是社会信息治理的“硬骨头”,对于各级政府来说,增强社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社会危机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是其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和任务;对于主流新闻媒体来说,把网络舆情的生成及其传播纳入考察和审视的视野,与其肩负的社会责任和自身的功能定位密不可分。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信息环境治理是政府和主流媒体共同面对的社会议题,是化解社会风险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沈正赋.社会风险视野中网络舆情的生成、传播及其信息治理——基于肺炎疫情网络信息的梳理与阐发[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48(05):140-147.

[2]张娜,赵雨.风险社会语境下网络谣言的传播与治理[J].中国高等教育,2015(10):47-49.

作者:洪弘毅 左翊廷 韩子煜 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