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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实践探析

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实践探析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制订印发了《企业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调查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系列规章制度及文件。本文基于连云港调查队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工作实践,客观分析信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对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信用管理进行探索思考,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连云港队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工作实践

连云港调查队根据国家统计局两个管理办法,在企业调查中探索应用“两制两书一卡”统计调查信用管理模式,通过实施推进“两项制度”“两份文书”“一张积分卡”,建立企业统计调查信用正负面信息台账,推行“红黑名单”奖惩机制等工作措施,积极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两制”先行,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与市信用办联系沟通,调整加入全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联合市信用办出台《连云港市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企业统计调查信用积分管理细则(试行)》,在全队印发《关于加强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企业统计调查信用积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通力协作,稳步提高”的工作思路,部署安排连云港队统计信用管理工作。“两书”宣传,做好前期动员。一方面向所有样本企业发放《统计调查信用管理告知书》,告知开展统计调查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统计信用管理积分与定级的方式、评定等级后对应的奖惩措施等,从思想上先为企业热身;另一方面宣传动员企业统计人员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做出健全组织机构、提供后勤保障、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和其他诚信统计相关的承诺。目前已有230余家企业统计人员签订承诺书。“一卡”积分,量化管理指标。探索积分管理模式,将信用管理数值化、标准化。建立《企业统计调查信用积分卡》,根据企业统计调查信用积分评定年度信用等级。企业统计调查信用评价采取年度信用积分制和直接定级方式,信用积分采取积分—扣分+奖励加分方式(统计调查信用积分=统计基础分+工作配合分+数据质量分—违法情况分+奖励加分),直接定级适用于有较严重统计失信行为的企业。积分管理周期为一个日历年度,采取按月采集、年度定级方式。信用等级分为A、B、C三个级别,分别对应于统计守信、统计信用异常、统计失信(包括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三类信用状况进行参照管理。2019年、2020年根据积分结果,综合考量多方因素,连云港调查队分别对18家、20家统计调查工作质量高的样本企业发文评定为A级统计调查信用企业。

二、实践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经过一年多的试行摸索,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对于提升企业调查工作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统计人员认识不到位。一方面,部分业务人员对统计调查信用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信用建设对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作用。同时,由于统计调查信用“积分卡”日常监测打分工作量较大,增加了工作负担,有的业务人员有所微词,对于推行信用管理有畏难情绪,评分工作做得不实不细,有“打和牌”思想倾向,评分结果不能全面、客观、精准反映不同企业调查工作质量差异;另一方面,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信用建设的意识不强、认知不多、重视不够、配合程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调查信用管理的有效性。评价标准科学性不足。目前连云港队主要在采购经理调查和生产者价格调查专业试行统计调查信用评分,为便于简易操作、减少工作量,根据企业调查实际情况制定了通用的“积分卡”,用一套标准来给不同报表制度的企业信用进行监测打分,没有考虑到专业自身特点和差异性,同时各具体打分项目比较笼统,不够细化,评价标准总体不够科学。评价结果精准度欠缺。从2019年度评价结果来看,企业信用评分绝大多数在80、90分左右,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精准度总体不够,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因此,如何提高评价结果的精准度、可信度是今后需要加强研究的问题,这也是统计调查信用建设长期要做的基础性工作。信用认证等环节尚未涉及。连云港调查队自实施统计调查信用管理以来,根据评分结果和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尚未发现符合统计失信条件的调查企业,主要实践探索集中在评分管理和等级评定环节,后续失信企业认证、公示、修复、联合惩戒等工作尚未涉及到,统计“红黑名单”因多种顾虑也未予认定,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与信用平台的连接尚未真正建立,需要在以后工作中继续探索。信用奖惩措施力度不够。根据现行的统计信用管理规章文件,惩戒措施主要是针对严重统计失信行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多属于统计警示行为,采取的措施一般是加强监管教育,惩罚力度不足。对于统计守信企业,统计部门可用的奖励措施很少,目前一般采取不纳入执法检查的激励措施,企业积极性不高,激励效果不明显。同时联合惩戒操作难度较大,不仅需将失信信息上报至信用中国平台,也需要与有关部门逐一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工作量和难度很大。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滞后。由于企业统计报表是由统计人员直接采集上报,目前连云港调查队对于企业统计人员的信用评分,按照参照企业评分的方式来执行,没有另外设置评分标准,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尚未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同时对于本队聘用的辅助调查员的信用管理,由于业务人员的认识不到位和种种顾虑,尚未进行实践探索,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相对滞后。

三、推进统计信用建设的建议

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生态。把统计信用管理纳入统计普法教育培训内容。一方面,对于队内业务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将信用管理纳入考核体系中,引导全队上下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克服畏难情绪,从政治高度认识到统计信用建设的重要性,从“要我建信用”转变成“我要建信用”;另一方面,突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集中宣传时点,与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组织编写统计信用知识宣传册,向统计调查对象普及统计信用知识,加强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动员调查对象重视统计调查信用管理,积极参与统计信用承诺践诺,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探索制定可操作的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将信用管理扩大到业务人员和辅助调查员队伍,制定相关业务专业统计调查信用管理评分标准,建立相关信用量化监测工作台帐,切实做好统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工作。二是建立统计调查信用承诺制度,在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中开展统计守信践诺活动和信用管理贯标创建工作,并将统计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三是制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信用“红黑名单”认定、进出、救济、异议申述、信息共享公开等环节操作方法及应用细则,切实发挥“红黑名单”正向激励、反向惩戒导向作用。四是完善联合奖惩机制,进一步明确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进出、救济、异议申诉等环节管理细则,建立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全流程联动的单位内部工作机制和实施细则。强化部门沟通,共建联动机制。一方面,积极融入当地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畅通信用信息渠道,推进统计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互认互用、共建共享;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依法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奖惩,共建信用建设联动机制。完善评价标准,改进管理工作。一方面,针对当前企业调查信用评分标准笼统、粗化情况,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优化评价指标,在统一的框架要求下,根据各业务专业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信用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进一步改进信用评价程序,建立信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量化细化信用管理工作台帐,增强统计调查信用评价的客观性、精准性,减少评价的主观性、粗放化,使评价办法更加科学可行、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精准反映企业统计调查信用情况。加强顶层设计,搭建管理平台。将统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统计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推进。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在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联网直报系统增加信用管理功能模块,建立统计信用信息采集、动态更新、监控管理、信息查询等全流程管理体系。同时,建议制定统一的统计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建立统计信用查询公示平台,依法推进统计信用信息系统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

作者:赵晓丽 单位:国家统计局连云港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