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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建设

摘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的举行推动高职专业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升,历经12年的发展,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监督评价不公平、选手“精英化”等问题,本文提出完善竞赛组织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判制度等建议,希望构建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体系。

关键词:高职;技能竞赛;制度建设;策略

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企业和市场需求,全面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不仅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探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赛教学相融合的教学模式。

一、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现状

(一)“国赛、省赛、校赛”三层竞赛体系形成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中,提出“完善职业院校教学比赛制度,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升国际影响力,将学生比赛成绩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等要求。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自2008年在天津举行,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是高职院校部级的重要赛事,受到政府及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每年定期举办,推动国赛、省赛、校赛三个层次比赛的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文件要求“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赛模式”,高职技能竞赛在政府支持下,与企业行业密切合作,对接产业需求,推动了职业教育向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模式发展,并成为高职院校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全国职业技能规模不断扩大,校级“赛教学”融合不够职业技能大赛由2008年第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10个专业的24赛项,发展到26个专业的87个大项(89个小项),其中包括82个常规赛大项和5个行业特色赛项,在天津主赛区和北京等21个分赛区举行,参赛选手17450人,形成“一主多辅”的竞赛格局,建立高职技能竞赛“国赛为首、区赛为主、层层选拔”的竞赛体系。随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断扩大,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成为职业院校检验学生专业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但在校级选拔赛组织中,高职院校存在省赛前突击选拔,然后仅对选出学生集中培训,备战省赛到国赛期间停课训练,影响他们正常学习进度。职业技能竞赛不能与日常教学活动相融合,不能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

(三)竞赛制度顶层框架形成,省校制度待完善2008年以来随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发展,各项竞赛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经历了探索初创阶段(2008-2012)、基本形成阶段(2012-2015)、完善落实阶段(2016-2019)三个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从制定第一个《仲裁工作制度》文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筹备、组织、参赛、经费及奖惩等文件制度。2019年的《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就包含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与职能分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管理办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等21个文件,涵盖赛前筹备、赛中组织及赛后管理的各项工作。竞赛组织管理制度的完善,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和加强了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指导管理,使大赛能科学选拔、规范评分,突出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在省赛校赛中,主要以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为主,没有结合本级竞赛实际情况,缺乏对项目管理的细化指导,尤其在校级比赛中易出现随意应付现象。

(四)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级别层次参差不齐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从主办方看,分别有教育行政、工信部、各专业行业指导委员会及企业等主办,如国际贸易专业参加的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大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而“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主办。主办方不同赛项级别和影响力各异。为了提升学生技能,同时扩大校外比赛参与人数和获奖数,有些院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虽然师生都积极备赛努力训练,但不同赛项却同名次不同认可度。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从级别看,分为校赛、省赛和国赛。国赛赛项虽逐年增加,由于高职院校专业数众多,有部分专业赛项有区赛无国赛,如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区赛和国赛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踏瑞杯”全国高职高专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大赛区赛由企业(上海踏瑞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国赛由企业和行指委(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没有纳入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有区赛无国赛。可见,有些专业技能竞赛机会多,层次高,有些则相反,甚至没有。

二、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建设策略

(一)完善省赛、国赛的竞赛组织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判制度会计、工商、文秘等很多专业技能竞赛通过模拟软件进行,省赛、国赛由主办院校与商业软件公司合作,这种商业运作模式会导致某些不公平问题出现,如命题方式过度依赖软件企业、评分裁判与主办院校和软件方关系密切、主办院校学生优先适应比赛设备等问题。为了避免竞赛的不公平,建议成立专门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本赛区的各类技能竞赛赛项及全国大赛的选拔工作,监督比赛的公平性。由该常设机构人员负责竞赛组织管理,选择第三方职业技能竞赛场地,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如大赛的命题制度、裁判专家的选拔制度、承办方选择制度和监督制度等,保障大赛的客观和公正。

(二)加强校赛、省赛、国赛衔接,建立规范统一的竞赛制度1.赛项设置。第一,省赛尽可能与国赛一致,且能覆盖所有专业。在会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等专业每年都教育部举办的全国级别竞赛,但有部分专业教育部组织的国赛,出现省赛和国赛不衔接现象。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由于举办方不同,赛项权威性和层次不同,使参赛院校选手数量存在差异,影响获奖的几率,甚至有100%获奖。教育主管部门应统筹规划比赛项目,明确规定比赛举办的资质和标准,避免各种比赛混杂的情况。第二,细化竞赛项目,扩大学生的获奖面。很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都是综合性的,通过竞赛团队进行比赛,颁发的是综合性集体的奖项,建议根据参赛选手在团队赛的岗位或环节设立单项奖,鼓励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扩大获奖面。2.设备设施。在同一赛项上保障省赛和国赛能使用相同的设备和软件。职业技能大赛涉及专业广项目多,个别专业的校赛、省赛由于设备和软件等原因,竞赛内容不能与国赛衔接。如文秘速录比赛的速录机,物联网竞赛的专业设备箱、操作台,以及各专业比赛软件等,由于部分设备和软件存在专业化太强、使用率不高或费用昂贵等原因,很多学校没有配备或部分配备,从外部条件上导致不公平。应适当给予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设备采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各个院校都能有必备的竞赛设备进行训练。

(三)扩大参与面,建立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长效机制高职院校很重视技能比赛,择优挑选学生参加比赛进行长期训练,存在片面追求“比赛奖项”的功利现象,与举办技能竞赛宗旨背道而驰。从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可建立职业技能大赛的监控机制平台,对高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通过平台收集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数据,如参赛人数、训练人次、竞赛情况等,避免比赛的选手“精英化”和过度功利行为。从校级层面,高职院校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校级竞赛活动的常态化。首先,根据区赛和国赛制度,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制定一套完整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包括项目设置、组织管理、项目经费及激励机制等。其次,按照职业需求设计项目,体现专业技能的全面覆盖,达到师生共同参与。将技能竞赛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内化到专业建设和课堂教学中,通过“赛课一体”的教学模式,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四)构建与“1+X”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有些项目的内容设置与职业岗位实际技能有差异,考核标准实践性不强等问题。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1+X”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比赛都是国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加强企业合作,与行业发展接轨。职业技能竞赛与“1+X”证书相结合,按企业的需求设计赛项内容,利于竞赛项目密切联系职业技能,设计客观的考核标准,促进赛项专业化。高职职业技能大赛的初赛与“1+X”证书考证相结合,学生通过赛证合一的考试,不仅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参加复赛的资格,从中再择优参加国赛,通过二者的结合能更好地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参与面,考核职业核心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高职技能大赛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企业、高职院校及行指委等多方参与组织,通过制定科学的制度体系指导比赛公平、有序开展,让高职技能大赛真正成为展示中国职业教育水平的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发展,培养出具有较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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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丽萍 单位:北海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