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现代农业行业报告精选(九篇)

现代农业行业报告

第1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经过遴选,研讨会总共安排学术报告25 个,报告内容涵盖了农业半导体照明科技问题、LED植物工厂、农业照明光源与灯具、现代农业照明应用效果、智能照明装备、光质生物学、光测量和光健康等方面,研讨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充分展示了近年来农业照明研发与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通过热烈地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半导体)照明的概念、发展现状、国家需求、重大意义、应用潜力、产业发展动力、产学研结合方式等制约农业照明发展的重要问题,指明了农业照明研发与产业化发展的方向与途径,拓展并做实了农业照明研发与产业发展的链条,研讨成果对推进现代农业照明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7月18日上午开幕式上,农业照明委员会理事长杨其长研究员和北京照明学会秘书长王晓英研究员先后对大会的召开致辞。随后,杨其长理事长做了题为《LED植物工厂应用研究进展》的报告,介绍了“植物工厂”的背景、概念、关键技术、功能拓展、主要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植物工厂的发展思路,重点解析了LED光源在植物工厂中的应用现状与前景。

随后,华南农业大学刘厚诚教授、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宋昌斌高级工程师、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姜闯道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崔锦教授、复旦大学点光源研究所陈育明副教授等人陆续带来了精彩的报告主题。中国之光网CEO洪兵先生专题介绍了中国照明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企业代表也依次穿插做了精彩报告,介绍了各自的农业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及其应用效果。

7月19日上午,首个报告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刘文科研究员带来,报告题目为《设施园艺半导体照明研发中的科技问题》。刘文科研究员在报告强调了农业照明在应对雾霾等恶劣天气,以及在调控完全人工光农业生产(如植物工厂等)的必要性及重大作用,提出了农业照明和农业半导体照明的定义与特征,指出了农业半导体照明应用领域及其复杂性,并系统总结了农业照明研发中存在的科学问题与技术问题。

第2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生态文学;生态批评;有吉佐和子;生态问题;报告文学

[中图分类号]I31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4)01-0092-05

[作者简介]杨晓辉(1973—),女,黑龙江哈尔滨人,文学博士,大连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生态文学、日本文学研究。(辽宁大连 116034)

[基金项目]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日本当代生态文学研究”(13YJC752028)、辽宁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日本当代生态文学研究”(W2012072)和大连工业大学2012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跨学科视野下的文学课程建设与研究”(JGLX1243)的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沙青的《北京失去平衡》(1986)、徐刚的《伐木者,醒来!》(1988)等作品作为中国早期生态报告文学的代表作引起文坛关注,这类作品反映了林林总总的中国生态危机问题。但鲜为人知的是,日本女作家有吉佐和子却早于中国作家,于70年代末就在其文学创作中阐述了她对中国生态问题的思考,这就是多年遭冷落的《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这部作品既表达了作者对20世纪70年代中国生态问题的深深忧虑,也肯定了当时中国的一些环保举措。

有吉佐和子(Ariyosi Sawako,1931-1984)作为日本当代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导演,是战后畅销作品最多的女性作家,与曾野绫子、山崎丰子并誉为当代日本文坛“三大才女”。有吉佐和子1931年生于日本和歌山县和歌山市,其父为横滨正金银行(现东京三菱银行)美国分行职员,1937年6岁时,她随父亲去了爪哇(现印度尼西亚),10岁回国定居东京。童年的海外旅居生活对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

1949年,有吉佐和子考入东京女子大学英文科,在校时她对日本古典和演剧活动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于1956年凭借《地歌》获文学界新人奖。她的代表作品有《并非因为肤色》(1963)、《暖流》(1968)、《恍惚的人》(1972)、《复合污染》(1975)、《出云的阿国》(1967-1969),以及有关中国题材的《墨》(1961)、《年轻的母亲劳动模范罗淑珍》(1961)、《孟姜女考》(1969)和《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1979)等。有吉佐和子与中国有着特殊的情结,是访问中国次数较多的少数日本作家之一。纪实报告文学《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就是她第五次访华成果的结晶。

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正值我国翻译界兴起“日本文学热”,大量日本文学作品被译介到中国,《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虽然于1979年(昭和54年)就由日本新潮社出版发行,但在我国仅是在1980年1月的文艺刊物《当代》书讯中被提及过,直至今日尚无中译本,相关研究亦寥若星辰。直到2007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向远的《中国体裁日本文学史》对该作从中国纪行文学角度作了简要评论,但篇幅不长。

今日重读《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我们多少可以了解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生态问题的实际状况,以及作品透射出的超越国境的生态关怀。但与《恍惚的人》、《并非因为肤色》、《暖流》等相比,《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在我国却较受冷落,本文认为原因有三。其一,纪实文学或报告文学是否算做文学,在我国文学界一直存在争议,部分圈内人士认为这类作品缺乏文学性。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译介了大约529种文学作品,44种儿童文学作品,①这其中也包括有吉佐和子的作品,但《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却未在其列。其二,这是一部外国人视角的纪实文学,记述的内容或发表的观点是否准确尚被质疑。其三,农业公害问题在我国当时还未引起足够重视。虽然在总理的指示下,我国的环保事业已于20世纪的70年代起步,但在风暴的“洗礼”下,国人对农业公害问题的认识还远远不足,“认为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社会主义制度不可能产生污染,谁要是说中国有污染,有公害,谁就是给社会主义抹黑”。②只是近些年随着食品安全、农业公害成为一个越来越严峻的话题,我们才开始采取行动。

《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介绍了中国农村的农药使用情况,并记述了作者向当地农民、技术员甚至科研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化肥、农药的危害的情况。该作对“”刚刚结束后的中国农村的描述未必全面,但必须承认的是,我们从中可以了解外国人视角下的中国农村的某些侧面,尤其是能够了解有吉佐和子站在“中国”这个场所,对中国生态问题的文学思考,所以极有必要重新回顾这部佳作。

二、跨越国境的生态思索

“”结束后的1978年,有吉佐和子第五次来到中国,目睹并记录了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变化,这是一部日本作家视角下的后的中国农村写照,是“迄今为止日本文学史上仅有的有关中国农村的调查报告,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③1966年至1976年是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时期,十年浩劫使中国的经济遭受了重创,一般认为,期间中国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工作出现了停滞不前或倒退现象,但我们从《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可以了解到,事实并非如此。西铺大队的农业试验场栽培出了建明一号、二号玉米,西铺大队实行了农业间作奖励;1964年开始,遵化新建起了碳酸氮铵化肥厂,化肥能够自给自足;农药、化肥在数量和种类上较之前有了很大变化,等等。有吉佐和子对后的中国农村问题非常感兴趣,但她最关注的还是农药、化肥的使用问题。她以女性的纤细敏锐,创作了长达二十五个章节的《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其中有十六章即64%的章节谈到中国农村的农业污染问题。

1975年,有吉佐和子发表了《复合污染》,将日本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小说的形式公诸于世,在日本民众中引起极大反响。环境问题没有国界,属于全球性问题,中国作为日本的近邻,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这是她发表《复合污染》之后继续关注的生态问题。从5月到6月,从北方到南方,每到一处,有吉佐和子便向当地技术人员和农民宣传过度使用化肥和农药的危害。她不仅站在农业公害问题启蒙者的立场上向普通农民做宣传,甚至面向中国的农业专家做讲座、发表演说,近乎幼稚的执着中透射出的勇气和精神着实令人钦佩。因语言障碍和文化差异,有吉佐和子未必能够在作品中非常准确地描述当时中国的农业状况,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从一个外国人的视角发现了中国人自己没有发觉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中国的一些农民甚至农业技术员对农业公害知识知之甚少。时期提出了农业八字宪法,即“水、肥、土、种、密、保、管、工”,第六个字的“保”,却被理解为通过农药杀虫来保护植物。“一切都是按照的八字宪法做的。”“八字宪法是什么?”“就是关于农业的八字宪法。即水、肥、土、种、密、保、管、工。”“第六的保,就是植物保护,用农药杀虫。”①从动乱年代走过来的农民往往把提高农作物产量,解决温饱问题看成现代化的标志。正如有吉佐和子所言:“农业现代化是中国农村的骄傲。这与二十五年前的日本完全相同。机械、化肥、农药对农村而言是现代三大神器,谁都没有考虑过这种现代化会使农村病人增加,甚至出现死亡事件。日本的农林省和农民万万没想到农业的现代化使日本粮食自给率下降。”②七年前在日本禁止使用的DDT还在中国的西铺使用,这令有吉佐和子感到焦虑甚至愤怒。有吉佐和子认为,当时一些官员的急功近利思想——当务之急不是考虑百年后的危险,而是要让百姓摆脱饥饿,③造成农业公害的扩大。而美国和日本却扮演着“死亡商人”的角色,把在本土禁用的化肥、农药运往国外销售获利,遵化县使用的化肥是贴着“财神牌”商标的日本货。

刚到建明,映入眼帘的景象也让有吉佐和子大为吃惊:“河北省遵化县建明的公路铺设完备,一眼望去便知道这是一个忙碌的收获季节。新鲜的是,马路上铺展着刚刚收割的麦子。车辆从麦秆上飞驰而过。”④“收割的麦秆被置于烈日当空的马路上晾晒、粉碎的场景,和悠然站在马路中间、拿着传统的竹筐筛选麦子的农夫的身影,勾画出现代与古代相结合的画面。农民全然不知汽车是引发人身事故的凶器。我心惊胆战不时地想,那位大叔会不会被车撞了?”⑤

每到一处,有吉佐和子便不厌其烦地向农民宣传DDT等农药的危害和害虫的耐药性。她向当地人介绍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和自己的《复合污染》,并把自己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告诉中国人,向中国农民和技术人员提出忠告:“工业从农业中争夺劳动人口,反过来又向劳动力不足的农村输送机械和化肥”,“人类支配自然的想法是狂妄自大的。我认为与自然保持友好的关系,农业才能正确、安全地发展”,“我并非完全否定杀虫剂杀菌剂的使用,作为自然现象,五年或十年会有一次病害虫异常繁殖的时期,农药应该是那个时候使用,而不是将其当做营养剂每年定期使用。”①平实的语言背后显现着一颗忧虑的心,唤醒了一批有着生态良知的人。

王向远认为,“从《有吉佐和子中国报告》中还可以看出有吉佐和子是将环境污染问题、公害问题作为一个超越国界的人类共通问题来看待的,这也是她要深入中国农村考察的根本动机”。②有吉佐和子在1975年完成《复合污染》的创作后,越发关注日本以外其他国家的生态状况,将环境污染问题当做超越国境、全球性的问题来对待,其对中国生态问题的文学思考则具体体现在《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这部作品中。

三、关于两种生态作为的思考

有吉佐和子的创作不是只顾埋头写作、不观察社会风云、不考虑读者的阅读需求,她总是慎重审视自己想写或所写题材是否有足够的价值和意义。有吉佐和子观察到,1979年的中华大地似乎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态作为,其差别在于农业生产中是否使用农药和化肥。

河北省遵化县西铺大队1953年开始使用化肥,1955年开始使用DDT,1961年开始使用有机磷杀虫剂。青年农民对害虫的耐药性、喷洒农药的注意事项等农业知识一无所知,有吉佐和子似乎看到了过去的日本,日本经历的农业伤痛正在另一个国度重演。

而在另一些地方,有吉佐和子了解到很多令她吃惊和兴奋的事情。首先,她发现后牧大队1969年开始停用DDT和有机磷,比日本早两年。第二,沈阳五三1964年停用DDT,1966年停用六六六(BHC),是世界上最早停止使用DDT的地区。第三,远在南方的苏州长青从未使用过DDT,六六六也早在1966年停止使用。当深受现代化之苦的日本农民发现无农药的农业产出更好,从而开始选择有机农业、循环耕作的时候,长青的农民却早已从经济角度考虑,放弃了部分农药的使用。这里的农民知道农药的危害性,所以,他们一年只喷洒一次1605和203的混合液,而且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喷洒时戴皮制长手套和口罩,穿长裤,尽量不让皮肤;喷药后,竖起旗子,提醒大人孩子一周之内不要靠近;烈性药有专人管理,这是日本农林省也做不到的;这里的技术人员对作物抗药性等农业知识比较了解。第四,河北省遵化县的沙石峪大队曾经“土如珍珠水如油,满山遍野大石头”,而今天“层层梯田绕山转,满山遍野绿油油”。“从招待所放眼望去,沙石峪山峦映绿,层层梯田绿油油。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诧异,在这个缺土的地方竟能有如此的绿色,但当我走到外面一看,才发觉脚下都是石头。右脚碰到石头,左脚踢到岩石碎片,所谓的路也是用岩石碎片重叠铺上的。农田的土是红色的”。③沙石峪人愚公移山的精神令有吉佐和子大为感动。通过她的作品,日本人对中国农村又有了新的认识。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当时中国的农业环保事业虽有不及发达国家之处,但某些方面已有超越。

有吉佐和子第四次、第五次访问中国的时候,中国的环保事业刚刚起步。《有吉佐和子的中国报告》虽然并未触及中国的环境政策,但在重读这部作品时,了解一下当时中国的环保举措,对反思当下的中国环境现状不无裨益。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大连海湾、渤海湾、上海港口、南京港口等因陆源污染导致六处滩涂养殖场关闭,许多食品饮料因滥用化学添加剂造成严重危害,等等。可以说,70年代的中国,海湾污染、工业污染、农药污染等问题已慢慢凸显出来。总理高瞻远瞩,意识到环境污染的潜在威胁,于1972年6月5日派出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代表团成员的曲格平参会后大为感慨:“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中国在极左路线的支配下,在‘’风暴的‘洗礼’下,我们自负地嘲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害,却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产生公害。”他“猛然间看到了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中国城市和江河污染的程度并不亚于西方国家,而自然生态破坏的程度却远在西方国家之上”。1973年8月5日,中国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中国的环境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该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范围,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任务,并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防治环境污染做出了若干具体规定。”①

有吉佐和子未必详细了解中国当时的环境政策,但她通过实地考察、数据佐证的方法,及时地发现、指出了中国的农业公害问题,揭示出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使文学作品不仅具有深邃的历史感,还具有前瞻性。她以通俗化、大众化、生活化的表述,使更多的读者能参与其中并获得共鸣。可以说,这部作品对读者的感染力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是不容置疑的。正是因为作品的题材与内容触摸到了时代的敏感神经和当时社会生活的脉搏,所以与公众的内心渴望相呼应,从而引发了无数读者的深深共鸣。

第3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通过召开农业展望大会等形式,建立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成为当下为农民提供科学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以农业展望报告为形式,通过权威专业的市场信息,引导农产品市场相关主体生产经营决策,调节农产品供需关系,标志着我国农业管理进入以需求榈枷颉⒏加重视信息引导市场的新阶段。农业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主任、农业部副部长屈冬玉在大会开幕式讲话中指出,召开农业展望大会、农业展望报告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农业管理和服务方式的重要创新。他强调,要依靠市场化信息化提升2亿多小农户利用信息、参与市场、融入产业的能力,把小农户培育成新农民,融得进产业链、连得上大市场。他表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推进中国特色小农现代化,是支撑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局的必然选择,具有重大国际示范引领作用。

供求失衡农业管理方式亟待转变

“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产品产量连续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的稳定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为全球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好的形势遮不住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当前农业生产受到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压顶和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制约,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生产成本过高、资源错配及透支利用等突出问题成为摆在农业持续发展面前的重大难题。

过去,农业部门的主要政策目标在增加农产品产量,聚焦良种良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大力落实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而不用关心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否卖得出去、农民能否盈利。这种管理方式和理念,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了严重的供需失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农业管理方式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这种只关注生产端的管理方式亟待转变。

“农业展望是应用现有信息判别未来农业走势、释放农产品市场变化信号、强化农产品市场导向的技术工作,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加强农业管理、引领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世界农业强国管理服务农业、调控农产品市场、引导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通用工具。” 农业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农业监测预警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许世卫介绍,我国从2014年开始举办第一届中国农业展望大会并农业展望报告,已连续举办了3届,2017年中国农业展望大会是我国召开的第4届农业展望大会。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必须顺应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的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创新现代农业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农业展望报告已成为创新现代农业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之一。

释放信号引导农业供给侧改革

2016、2017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优化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围绕市场需求安排生产,提升农产品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真正形成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农产品供给体系。

改造传统农业,打造升级版的农业管理体系,首先需要的就是利用信息来引导传统的农业生产决策模式,从从众、守旧的生产计划安排,转向数据化的科学分析预测。农业展望指导下的“以需定产”的生产决策模式,通过给农户提供可靠的“先导性”信息,指导农户根据未来的供需情况来决定当前的生产。这种农业现代化管理方式的创新,可以全面监控分析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数据,促进产销及时对接、平衡供需,进而有效减少农产品市场的大幅波动和价格的大起大落。还能推动产品结构、质量安全、物流配送环节按照需求侧的变化及时做出响应和调整,从而实现农业供应链条的“闭环”管理。许世卫介绍,“它不同于未来规划,也不同于行政文件,它是一个供生产者、经营者决策参考时的权威参考值。”

许世卫介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在于降低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的盲目性,增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培育面向市场的可持续的农产品供给能力。要更加注重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和信息化手段,指导生产、推动工作、落实政策,切实提升依靠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的现代农业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适应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形势变化和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通过市场信号引导,增强农产品生产对消费和市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通过农业展望手段,对主要农产品供需形势进行预测,能够有效引导帮助生产和市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中国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表示,创办三年多来,中国农业展望大会已经成为引导农产品市场预期和农业生产的大会。“相信通过展望大会农业信息,释放市场信号,变信号为产业力量,在驱动现代农业发展、提升我国农业在全球供给体系中地位的进程中,农业展望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陈萌山说。

团队支撑确保预测结果的准确性

“能够做好农业展望工作,是一个国家农业数据能力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农业科技能力的反映,也是一个国家农业管理水平的表现。”陈萌山说。

召开农业展望大会,农业展望报告,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通行做法。美国从1923年开始至今已进行了94届,澳大利亚从1971年开始也进行了45届。近十多年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经合组织(OECD)也每年定期世界农业展望报告。

“中国农业展望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快。历年的中国农业展望报告,其内容翔实、可靠,预测结果准确,对于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正在逐渐成为我国农业政策制定的主要参考依据。”许世卫介绍,展望报告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对引导市场预期至关重要。经过团队数据分析人员的认真比对,对历年展望报告不同农产品产量预测结果的准确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展望期内,不同农产品产量取得了良好的预测结果。与2016年实际结果相比,2016年预测结果除稻谷以外,其他品种预测方向均正确,所有品种平均预测误差率为2.4%,在预测误差允许范围之内。2015年展望报告中羊肉、水产品2个品种误差在1%以内,各品种产量的预测误差平均为2.29%;2014年展望报告中棉花、牛肉等4个品种误差在1%以内,各品种产量的预测误差平均为1.8%。

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的地位逐渐提高,农业监测预警技术对我国农业发展和我国主要农产品国际贸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创新团队一直以来的辛勤付出和努力。这是一支以农业信息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的理论方法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先进系统研发为主要任务的科研群体。据介绍,该团队自2002年正式成立起来,针对新世纪国家农业信息监测预警重大需求,瞄准世界技术前沿,加强团队建设,在国家主体科研计划的持续资助下,取得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理论和技术成果,引领了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和预警研究方向,推动了农业部农产品全产业链分析队伍建设。

第4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

《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预计:中国2050年前后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以农业现代化为主题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1 2》5月13日在京。报告预计,中国在2030年前后有可能完成第一次农业现代化,达到上世纪60年代农业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在2050年前后达到世界农业中等发达水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中国是世界农业的发源地之一。2008年,http://中国谷物单产、水稻和小麦单产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玉米单产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世界平均值的47%,约为高收入国家平均值的2%,约为美国和日本的1%。中国农业发展,“一条腿长”(谷物单产高),“一条腿短”(劳动生产率低)。

报告分析指出,2008年中国属于农业初等发达国家,中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低于中国现代化水平。中国综合农业现代化指数为38,排世界第65位。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一块短板。

5月13日在京举行的《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专家座谈会上,《中国现代化报告2012》主编、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何传启研究员说,21世纪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机遇和挑战主要包括:人口、土地、水资源、农业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生态移民、农业生态安全等。

专家们就中国农业现代化提出深化农业科技改革、深化农业金融改革、深化农业水利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新农民培训计划等1 5条政策建议。

报告还提出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三大战略重点:提高农业效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包括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综合生产率、农业集约化程度、农业科技投入比例,使畜牧业和有机农业比例上升,并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和人均收入。

报告建议研制《中国人营养指南》,并提出了中国人每天的参考食谱:六两粮食四两肉,六两蔬菜一两油,一两鸡蛋二两鱼,半斤水果一斤奶。“根据家庭结构特点,不同家庭的食谱可以有所调整。”何传启说。

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年,在世界上首次提出“现代化科学”,10年来研究出版了16部《中国现代化报告》。根据这一理论,第一次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初级现代农业、从自给型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型,特点包括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机械化、良种化、水利化等;第二次农业现代化是从初级现代农业向高级现代农业、从工业化农业向知识化农业的转型,特点包括知识化、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生态化等。两次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是综合农业现代化,包括农业市场化、机械化、信息化、绿色化和国际化的协调发展。

(新华网)

我国将于年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5月7日召开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

据悉,截至今年3月底,纳入国家试点的1914个新农保试点县、1902个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数达到3.43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9543万人。

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还有18个省份的345个县自行开展新农保试点,11个省份的181个县自行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16个省份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10个省份统一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上地方自行试点,总参保人数达到3.76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1.07亿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今年一方面要继续组织引导好已参保2亿多城乡居民继续缴费,给1亿多居住分散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月发放养老金;另一方面,还要组织近40%的未纳入国家试点地区

转贴于 http://

开展工作,预计新增参保人数近1亿人。

他强调,今年7月1日要在所有未开展试点的地区全面启动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新华社)

我国诞生全球首张水稻全基因组http://育种芯片

近日,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下属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华中农业大学、北京大学共同研制出全球首张水稻全基因组育种芯片,将大幅提高种子真实性检测准确性,有助提高育种效率,杜绝假种子危害。

中种公司生命科技中心喻辉辉博士表示,目前业内判断水稻种子真实性通常采用国标推荐的24个ssr标记检测结果,而新的水稻基因芯片能用分布于全基因组的约5000多个位点来判断,可使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更加准确可靠。

同时,该基因芯片在育种材料背景分析方面的优势,能准确判断育种中间材料的背景并对其精确控制,从而帮助育种家根据需要快速选择材料特性,显著提升水稻育种效率。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近年来,我国种业虽取得一定发展,但因起步较晚,品种选育和推广水平较低,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据测算,目前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贡献率为52%,而发达国家在70%以上;良种在科技进步贡献率中占43%,而发达国家在60%以上。

去年4月,我国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种业定位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要求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科技兴农、良种先行,从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和提升三农工作的全局高度,对种业科技创新进行具体部署。

作为我国唯一一家以农作物种业为主营业务的全国性“育繁推一体化”中央企业,中种公司以农业种植需求为导向设定育种目标,以高端育种平台、一流育种人才和技术、全球种质资源为基础,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现育种资源集约化、育种流程工厂化、育种数量规模化、成果激励市场化。

“我们的目标是,到‘十二五’末从经营规模和综合实力两方面进入全球种业前十,在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的国家战略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种公司总经理张学工说。

(中国农业信息网)

六部门开展冻猪肉收储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正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组织开展冻猪肉收储工作,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公告称,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2年第9号公告)。此次的预案,是对2009年初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的完善,健全了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监测统计制度,增加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容,提高了政府储备吞吐调控市场的能力,既保护养殖户、经营者利益,也兼顾了消费者尤其是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新预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政府生猪市场调控的前瞻性、灵活性,对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5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被告人虽然提交,但是法院不予采纳的行政认定

被告人提交的行政认定文书是:《广东省农业厅关于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销售萝卜种子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农函[2014]546号)。该行政复函证明,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在陆丰市农业局备案,符合《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于该复函所证明的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法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虽然未提交,但是法院仍然采纳的行政认定

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粤种(2014)21号《关于对要求鉴定萝卜种子真假问题的复函》。该复函证实:由于没有找到“某某301”、“CR某某301”萝卜种子官方标准样品,无法通过种子鉴定其真假。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春城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时,控方提交了该复函。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2014)汕陆法刑初字第255号刑事判决,采纳了该复函的意见。法院审理被告人陈秀良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时,虽然控辩双方都未提交该复函,但是,法院还是采纳了该复函的意见,没有采纳控方提交的陆丰市农业局《关于查获吴汉权经营“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的报告》认定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存在品种说明缺陷的“CR世农301”萝卜种子为不合格产品。如果没有该复函,法院就应采纳陆丰市农业局《关于查获吴汉权经营“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的报告》,认定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的“CR世农301”萝卜种子为不合格产品;因为以不合格的劣种子冒充合格种子造成损失5 446 880元,所以被告人的行为又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除应追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外,还应再依《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未提交,法院未采纳,可以决定案件性质的行政备案

(陆)农备字(2013)第01号《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是陆丰市种子站向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出具的代销种子已经依法备案的行政认定文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规定,种子管理机构是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的机构。陆丰市种子站作为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向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发放《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属于依法履行种子行政管理职责。陆丰市种子站向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发放的《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作为行政认定文书,未经法定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否定其法律效力。

在司法机关指控被告人未经备案登记非法经营种子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未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其已经依据《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规定履行了种子代销备案登记手续,取得了种子管理机构许可在本行政区域内代销种子的《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的行政认定文书,是导致本案错判的重要原因。

与本案有关的行政鉴定和民事鉴定

陆丰种鉴字(2014)001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是陆丰市种子站组织实施田间现场鉴定制作的行政鉴定文书。行政鉴定文书,是在农资打假中,由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有关规定成立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涉及农业生产责任事故进行鉴定并出具事故原因和损害程度鉴定报告书。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是汕尾市种子站组织农业专家实施田间现场鉴定制作的民事鉴定文书。民事鉴定文书,是为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制作的现场鉴定书。(2014)汕陆法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调解书,就是根据该民事鉴定,同意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 446 880元。

行政认定与行政鉴定不同;行政鉴定与民事鉴定也不同;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作者将另文讨论。

责任承担和应诉策略

第6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近日,记者从农业部办公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加强农业市场信息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决定举办2014年全国农业市场信息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规模1000人,涉及全国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市场信息业务工作人员。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亲临2014年4月第一期培训班,并作题为“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主题报告。报告深入细致解析了如何认识现代农业的特征和发展规律、研判我国现代农业建设面临的形势、把握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改革完善现代农业发展的体系制度等关乎现代农业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此外,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两位司领导围绕当前市场化与信息化发展形势和热点问题分别作了专题报告,各处处长全面介绍业务发展情况,多名专家学者、地方和企业代表围绕电子商务、监测预警、农产品期货等主题进行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收到良好效果。

在第一期培训班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第2期培训班于6月4日全面启动。张合成司长在开班式上,阐述此次培训的目标,即各级市场信息工作人员要通过此次培训形成三个概念:一是学市场分析之法。通过分析农产品供求情况、价格高低、农民盈利与否等,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决策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农民知道“春天种什么对、秋天卖什么贵、买什么生产资料最实惠”;二是寻求解决卖难之路。思考实现农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赚得到”的一整套思路和方法;三是悟农业信息化之道。深入理解农业信息化是什么,当前最急迫的问题有哪些以及如何加快推进。他在题为“加快农业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主题报告中,着重从农产品市场形势、市场化改革、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信息化等4个方面,深入剖析了现代农业市场化与信息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发展方向,边讲解边与学员互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学员学习热情高涨。

为实现以培训促工作的目标,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司“总动员”,各处处长轮流走上讲台,针对授课对象就多个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课堂教学,晚上继续与学员分组进行深度互动研讨,听取各地学员的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本期培训还安排了多位知名专家、企业家进行现场授课,设置了农业信息监测预警演示方面的现场教学活动。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0余名农业信息业务人员参加了本期培训。通过紧张的培训和交流研讨,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案例生动鲜活、业务精深细透,对农业市场信息工作有了更全面的理解,为今后干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基础。

此次培训开市场信息业务培训之先河,务实之处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覆盖面广。此次培训对象包括全国省、市、县三级千余名农业部门市场信息业务工作人员,重点为省级农业部门市场信息工作人员,各级农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人员,农业监测统计(物价、成本调查)基点市、县业务员及农村经纪人。二是形式多样。此次培训共8期4万学时,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其中,第1-5期培训,学员在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进行集中学习,第6-8期将赴福建省南安市、江苏省宜兴市和辽宁省东港市进行现场学习。三是聚焦准确。此次培训围绕农业市场化与信息化工作展开,主要包括农业市场信息政策法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农业信息采集基础理论及业务要求,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理论和市场分析案例,农业信息化理论和农业信息服务实践等多方面内容。

第7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打造、三产融合、分步实施”具体要求,对区级园区开展星级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五星级园区1个,四星级园区1个,三星级园区1—2个。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基地建设、设施设备、产品加工、农业新业态、质量品牌、科技支撑、组织方式、保障措施8个大类,建设标准详见《区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表》(附件)。

三、组织实施与认定激励

(一)组织实施。区级园区的星级评定工作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第一年度考评申报工作从2021年12月开始,2022年1月底前评定结束,以后年度按此安排。

(二)申报程序。每年12月,各乡镇按建设标准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区级园区,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级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地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经综合分析提出区级园区星级建议名单,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命名授牌。

(三)申报材料。各乡镇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区现代农业园区申报书》,对标编写自评报告,提供区级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方案、建设规划、明确承担园区管理职责机构的文件,以及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四)等级划分与财政补助。区级园区依据《区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表》打分评级,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档次。每年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进行奖补,其中:五星级补助100万元,四星级补助60万元,三星级补助40万元。对于晋级的区级园区,区财政给予奖补,其中:由三星级晋升为四星级的补差20万元,从四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的补差40万元,从三星级晋升为五星级的补差60万元。降到三星级以下的,取消命名并摘牌。

(五)评定数量。区级星级园区评定实施期限为5年,第一年原则上评定数量为3个,其中三星级1个、四星级1个、五星级1个,以后每年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评定和晋级数量。

(六)评分模式。对区级现代农业园区每年1月底前进行星级考核,实行考核总分制,入围分数为85分(含),其中三星级园区考核总分需达到85分(含)以上,四星级园区考核总分达到90分(含)以上,五星级园区考核总分达到95分(含)以上。若当年对区级园区的考核分值均低于85分,则当年星级园区评定空缺;若只有1个园区达到入围标准,则评定1个;若入围园区个数超过当年评定个数,则从高分取到低分。同时鼓励各乡镇发展粮油产业,对区级粮油产业园年度考核总分酌情加3—5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及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有效合力,共同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出台本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等。

第8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2006年,中国的发展驶入了“十一五”规划的航道上,开局之年,形势良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20.9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4%和7.4%。

成绩令人欢欣鼓舞,催人奋进,而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回避。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经济结构矛盾突出,一二三产业比例不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投资消费关系不协调;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这些问题,对浙江人民而言并不陌生。

浙江是经济的先发省份之一,同时也是各类矛盾的先发地区。受资源要素的制约,浙江发展的“天花板”效应开始显现;“三高一低”式粗放型经济,“村村冒烟”为特点的“低、小、散”产业等给能源和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于是,“浙江发展该往哪里去?”这个时代性命题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要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走在前列,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前列,必须以“凤凰涅、浴火重生”的精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此,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浙江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自主创新,引领发展升级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实行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改善市场环境,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长期处于“贴牌”经营、基础加工的国内企业,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通过自主创新,打造自己的品牌,从而提升世界市场的竞争实力。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存辉所言:“引进,永远是在别人后面的。市场给人家,技术也换不回来。”

痛定思痛,近十多年来,浙江企业掀起了一股从吸收引进、消化提高再到自主创新的研发热潮。正泰、雅戈尔、苏泊尔等耳熟能详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享誉全球。据统计,至“十五”期末,浙江省累计注册商标25万余件,列全国第二,其中中国驰名商标70件,居全国首位;中国名牌产品数量139个,居全国第二。“品牌大省”建设稳步前行。

辉煌的数字背后隐藏的则是许多企业家在创新中的苦楚和无奈。

“模仿是自主创新的最大杀手。”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我们企业生产的药品被仿冒的事太多了。起初,我们企业自己到一些省外市场去打假,可发现成本实在太高,最终都撤了回来。”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代表经营的小饰品,一天就要生产150种新样品,一年超过5万多种。“我们只有不断地研发新款式,引领潮流,才能减少因为被冒牌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周晓光说。

“自主创新是有风险的,而抄人家的是不需要成本的。这都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表现。”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代表介绍说,我们一些技术专利,研究者不愿意在申请专利中将核心技术清楚地写上去,而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表述,怕的就是被剽窃。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如果一旦发现有假冒、剽窃行为的发生,处罚得可能会让企业倾家荡产,足见他们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之大。”褚健建议,政府应该“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使企业的创新投入有长期稳定的回报,而不应该“使创新者成为先烈”。

周晓光在全团集中审议时多次感谢义乌市政府,原因之一就是当地政府摒弃了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视野,提出“市场越打越繁荣”的工作思路,这对一个以不断创新为生命的企业而言无疑是最大的福音。

“以往我们常常把自主创新当作是纯技术的经济行为,这是不对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冯长根代表在审议时指出,政府对于创新的扶持作用越来越重要,不光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进行风险投资,要建立政府与市场互动机制。但是,现有的政府扶持政策和研发项目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曾从事过科委工作的余姚市委书记王永康代表指出,目前支持企业创新的政策有国家科技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不仅政策上交叉,而且计划名目繁多,申报手续复杂,基层将大量时间耗费在申报材料的准备上。因此,他建议,政策归并,计划归并,制订出简单易操作的政策,如实施技术开发费补助等,也可防止申报上的弄虚作假现象。

科技成果产业化比例过低,是影响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比例,使国家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王永康代表建议,拨给大学、研究院所的应用性研究经费,应要求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寻找几家企业共同承担,进行中试、产业化合作,否则不予下拨经费,并加强对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情况的跟踪。跟踪办法除下派科技特派员进行巡视外,可告知所在区域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

当前,政府采购的绝大多数产品是“洋品牌”,这对国内自主品牌无疑是“自我歧视”。2006年12月12日,一些行业媒体了江西省一高速公路招标公告,在产品的“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产品”。

“这种例子比比皆是!”褚健建议,政府应该通过采购等形式促进国产自主品牌科技创新,特别是在国产设备首台(套)难产的问题上,政府一定要有作为,同时把国有企业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们面对的不仅是制造能力之争,更是制造权力之争。”南存辉建议政府要引导民众转变“洋品牌就是比国产好”的观念,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优先导向的政策。他指出,政府采购、国家重点工程以及重大援外项目等,都要优先采购国内自主品牌产品,通过政府采购的示范作用,提高国人对自主品牌的认可程度,引导市场消费行为,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热情。

节能环保,提高发展质量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法关闭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全面加强管理,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制度。从今年开始,每年都要公布各地区和主要行业的单位产值能源消耗情况。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而今年的工作部署中没有将约束性的指标列入其中。这引起了代表们的关注。

“为什么没有达标?我觉得不是技术上的问题,而是执行力的问题。药方有了,不吃药,不买药,问题依旧无法得到解决。”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如棠代表在小组审议中直言不讳,“我到过一些企业,见过所谓的污水处理设备,很多一看就是假的,只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而作的摆设。另外,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官员文过饰非,说一套做一套。”

“确实有这个问题。”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代表接过话题,“现在一些地区的官员是‘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无法从根源上去控制污染。”

“因此必须强迫医治,不愿治,治不好的就要关停。”叶如棠代表说。

但是,现实中,单靠政府来治理环境污染,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南存辉代表指出,当前靠政府来保护和治理环境,靠政府投资,靠政府来监管和营运,导致政府治理环境的权力过大,难免产生腐败的行为。一些企业可以通过寻租的行为,绕过政府的监管,导致强有力的政府政策难以有效实施。

在体制上,以政府行为为主导的环境保护方式往往带来对政府的依赖,不利于调动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有些企业认为环保就是政府的事,人为地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资,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以环境为代价换取企业的收益。

因此,南存辉建议,应引入市场机制破解环保难题。他提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将环保产业化和市场化,将外在的环境成本内化为企业的成本,他认为,把“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引入民间资本,是一种理想模式。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节能指标未能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仍然偏快,不少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还没有退出市场。

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一些地区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使得企业没有节能积极性,能耗高的企业或项目也仍然会堂而皇之地通过审批、逍遥法外。金德水代表在3月5日晚召开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到,浙江省将新上项目的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的强制性门槛和招商的重要审核条件。他补充指出,生产能力落后的产品将通过责任制度和补偿措施尽快退出市场。浙江省还把能耗目标考核列入干部政绩考核。作为全国3个试点地区之一,浙江已将GDP能耗指标纳入干部考核综合指标。

金德水代表坦言:“浙江的节能降耗是现实所逼!”浙江作为我国能源最为紧缺的省份,一次能源95%以上靠外省调入,煤炭自给率3%,电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据他介绍,为推动企业成为节能降耗的主体,各级政府正在将“十一五”期间能耗下降目标的任务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各大企业。目前,浙江省的一些耗能大户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节能制度。据统计,2006年浙江全省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约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7%。节能降耗指标全面完成。

“不能光让马儿跑,不给马儿草。对于一些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的单位,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加以鼓励。”金德水代表说。

衢州市委书记厉志海代表认为,节能降耗同样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他建议,可以借鉴国家现行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利用财政、税收手段等各种经济杠杆,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发挥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广大消费者参与节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节能机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周晓光代表认为,我国的资源节约过多地专注于生产过程,比较忽视工业产品类型的改变。推广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的新产品,效果将更明显。这次人代会,她带来了“公共场所应推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的建议。不少代表在审议时也表示,节能降耗需要“从我们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的点滴事情做起。”

“反哺”农村,促进发展平衡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3917亿元,比去年增加520亿元。

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三农”一直是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问题。总理在其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最为强调的一句话是:中国必须将基础建设投资的重心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他提高了声音说:“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近3000名代表报以了热烈掌声。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要让城乡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这个提法很好。”叶如棠代表在审议时指出,以往我们的政府是城市的政府,财政大多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上,城市居民可以快速地享受到实惠,而农民则不能。

“近些年来,浙江省开展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我印象很深,觉得非常好,有利于缩短城乡差距,促进发展的平衡。”这位建设部的老领导对浙江的建设给出了高度评价。

嘉兴市市长陈德荣代表提出,城乡一体化不是城市对农村的施舍和恩惠,而是相互作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而农村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和原材料等资源,城乡互动发展,促进了一体化。

农村的建设需要“输血”机制,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激发“造血”功能,将农村带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报告中指出:做好今年的“三农”工作,要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浙江省在新农村建设中,特别是农民持续增收问题上,积累了不少经验,这让浙江团的代表“很有话说”。

“发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渠道。绍兴市委书记王永昌代表在审议中谈到,现在绍兴农村有8.5万个家庭工业小企业,就业人数达到70万人,2006年完成工业产值近100亿元。“一台织布机器,一年可以赚1.5万元,基本上可以维持小康了。”他的介绍引起了吴仪副总理的兴趣,她仔细询问了浙江家庭工业的情况。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县域经济发达,块状经济发达等特点都与家庭工业的发展基础相关。周晓光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义乌小商品市场名扬天下,带动了本地和周边地区家庭手工业的蓬勃发展。

显然,家庭工业已经成为了浙江农民增收致富的一大“法宝”。

“城市搞起了现代化,农村同样需要现代化。而农村的现代化就是要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创新之路和品牌之路。”全国人大代表、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以其对农村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在会内会外阐释着自己的现代农业理念。“现代农业的发展要借助城市化推进的契机,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吸引城里人上山下乡,寻找农家的乐趣,让游人远离都市喧嚣,尽享生态自然之美,流连忘返,乐在其中,消费在其中。这样农村的发展不就带动起来了吗?滕头村的发展正是对现代农业的生动写照。”据悉,他的这些观点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给予了表彰。

在农村建设和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体制和机制上的难题。王永昌代表认为,目前农村金融是农村发展的一个短腿,农民贷不到钱,束缚了手脚。他提出建议,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盘活农村经济。

第9篇:现代农业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分析;法律思考

中图分类号:DF4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33(2009)08-0119-05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偏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偏小是指流转总面积占当地耕地总面积或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偏小。根据一份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黑龙江报告),近几年来,全省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土地面积的8%左右;根据一份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四川报告),截至2007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627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9.1%;根据一份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河南报告),2005年,全省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仅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2.58%,参与流转的农户仅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2.8%;根据一份浙江省海盐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海盐报告),2006年,海盐县家庭承包总面积359263亩,土地流转面积11555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3.22%,涉及的流转农户10983户,占家庭承包户数的13,35%;根据一份湖北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截至2007年,湖北省通过转让、转包、租赁、入股、托管等流转形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面积约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5%,规模经营的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多样化,转包成为最主要的形式

通过对所收集到的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报告的分析可知,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均出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流转中,但转包在现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位于主要地位。

根据黑龙江报告,截至2005年,在黑龙江全省已流转的土地中,转包面积607.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8.6%;转让面积45.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6%;互换面积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租赁面积19.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9%;股份合作面积0.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0.1%。根据四川报告,截至2006年底,四川全省以转包方式流转的耕地面积为253.22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49%,比例远高于以出租(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25.5%)、转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2.6%)、人股(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9%)、互换(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2.7%)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根据一份对重庆部分市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自从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至今,转包一直是主体的流转方式,涉及转包的农户大约占流转量的53.16%;涉及出租的农户约占流转量的20.11%;涉及代耕的农户约占流转量的19.26%;涉及互换的农户约占流转量的6.42%;涉及入股的农户约占流转量的1.05%。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为自发性流转

自发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法律所预期的规范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缺乏,多为短期性、临时性、无偿性或无流转合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是流转一般在农户之间自发进行(尤其多在同一集体组织的农户之间),作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集体组织大多游离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之外。

根据黑龙江报告,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户自发流转居于主流,自发流转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75.8%,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这部分流转土地缺乏监管,不能及时掌握流转情况。根据一份对重庆市2007年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在重庆市的农村土地流转中,转包、互换等方式都是由转出户与转入户自行协商进行,且多是分散、小规模流转,这种类型的土地流转量占流转总量的60%以上;流转中签订协议的,协议形式多为口头协议,期限一般是一年一议,或者是未明确期限,或者是种一季算一季,原承包户随时都可收回,这种类型的流转土地量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流转过程中,转包、代耕、互换等流转方式基本上都是无偿的;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的土地流转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90%。根据一份对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几个村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查报告,截至2008年,调研所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都是通过私下的口头协议,无人签订过书面合同,土地流转的范围多为本村亲戚、邻居或要好的本村居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

(四)一些新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在个别地方试点推广

从收集到的各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的调查报告看,有几种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上并未规定的流转方式和流转模式在个别地方试点并得到推广。

第一种是以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带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而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这种新型流转模式一般发生于经济比较发达或区域位置比较有利于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少数地区;运作的带动动机一般是通过经营一些高附加值或高技术含量的农业产业项目实现盈利;带动主体多为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或模式多为“龙头企业加农户”、“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或“龙头企业加土地合作社加农户”;实现这种流转模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流转方式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农户在这种流转模式中一般以获得土地的股息、红利、租金,向龙头企业出卖农产品以及在龙头企业打工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根据黑龙江报告,近年来,黑龙江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加快发展的势头,龙头企业牵动基地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带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庆市吉泰实业集团围绕“古龙”品牌,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采取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引导土地流转10多万亩根据一份对都江堰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近几年,都江堰市以农业产业经营项目带动土地流转发展较快,通过租赁、土地入股促进农户与企业“联姻”,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目前,全市土地流转100亩以上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项目211个,总面积达89150亩,涉及农户11040户,蒲阳镇长河村农户以入股方式向凯达绿色投资公司流转宜林地建500亩厚朴园,实行业主投资经营管理,农民在园内务工,投资后经营利润与农民7:3分成。

第二种是土地“托管”的新型流转模式。从收集到的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调查报告来看,这种流转模式实行的地方比较少,仅出现在湖北省的个别地方,且多为初步的试点。这种流转模式在实践中具体的做法是由农户组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或称土地合作社)为无暇或无力耕种土地的农户代为管理和耕种土地,由被代耕的农户向合作社缴纳一定的管理及生产费用,实现这种流转模式的具体法律行为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代耕”,与单纯的农户之间自发的代耕不同,托管农地的合作社可以对委托其代耕的农地进行统一的规划、统一的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根据湖北报告,随州市曾都区福星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服务,农民每亩缴纳586元的生产费用,合作社就为农户提供麦稻两季从种到收的全程生产管理服务,截至2008年,该社已为1200个农户代耕农田5000多亩,采用机械耕作,统一管理,规模经营。

第三种是流转模式是在成都市温江区等地方试行的农户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以换取社会保障的“双放弃”模式,截至2007年底,成都市推行这种“双放弃”模式已参与农户1180户。

总结以上的流转现状可以看出,现存的并未大量普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在实践中总体上呈现出两种类型并伴随着不同的流转目的:一种是以保有农地或方便耕作等非产业化为目的的流转行为,这种流转行为在现存的流转行为中占大多数,这可以从上述的转包为主要的流转方式和流转多呈自发性等流转现状上得到验证;另一种是以农地的适当集中为目的的流转行为,这种流转行为多存在于一些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推行过程中。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的理论分析

(一)理论分析的目的与方法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对一种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可以是多方面的,关键取决于分析的目的和由此目的所决定的分析方法。在本文中,对根据各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查报告所总结出的流转现状进行分析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的修改、完善和构建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因此,分析的结论将主要是从深层次揭示导致产生这些流转现象的经济、制度及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原因;为了实现这一分析目的,在这一部分主要采用分析的方法是从各种流转现象中深入揭示在特定经济、社会和制度条件下,法律规范作为规制流转各主体外在的行为、型塑稳定的流转秩序的普适性社会规范,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个环节和领域中能够实际发挥具体规制作用的方向和着力点,分析的对象或为对在实践中惯常实行并已经为相关流转主体所广泛认同的行为方式的揭示,亦或为通过实际流转行为所表现出的相关流转主体对既存制度的各种反应以及对特定制度的诉求。

(二)理论分析及其结论

1 农民缺乏流转意愿是未产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大面积和理性流转的根本原因

从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状况的调查报告分析,绝大多数农民是不愿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果抛开农民由于数千年农耕文化束缚而产生的“恋地情节”,就可以将农民在现行社会经济条件下不愿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原因概括为以下两点:

一是现行条件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所涵摄的农用地对农民而言是并不能彰显财产价值及效用的“弱财产”,农民对于通过流转等方式实现这种“弱财产”所蕴含的财产利益和价值的期望值并不高,亦即,很少有农民希望通过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赚大钱”,而导致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弱财产”的根本原因通俗地讲就是“种地并不赚钱”,理论上来讲,就是农业产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不高。二是在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之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涵摄的农业用地对农民而言是保证最基本生存权的“强保障”。从理论上讲,农民只有在充分权衡流转土地后自己生活状况最起码不低于流转前的生活状况的前提下,才可能有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和动力,在无法对流转后自己的生活状况有明确的预期之前,农民保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所涵摄的农用地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现实中的情况恰恰是农民无法从国家制度层面和参与市场行为方面获得对自己流转土地后满意而有保障的生活预期,于是实践中广大农民纷纷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所涵摄的农业土地当作“强保障”之用,如果国家不构建能让农民比较满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使农民深感自己流转土地后将获得稳定而有保障的基本生存权,从而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所涵摄的农业土地这种“强保障”的强度,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恐怕是很难被大面积激发的。

2 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民集体组织的推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大量的向产业化方向流转的重要动力

从收集到的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的调查报告分析,但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成规模并以符合农业产业集中经营为方向流转的地方,当地政府及其农业管理部门或者农民集体组织都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流转面积不大,并多以临时性、自发性等不符合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的非理性方式流转的地方,农民对政府或农民集体组织能主动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有很高的呼声的。

通过分析归纳,本文认为在流转实践中,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民集体组织在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中的推动作用和推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种为提供流转中介服务,服务类型主要有流转情况调查、流转协调、流转供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和,资询,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流转费用的代收和代缴,流转纠纷的调解等。这种提供服务的推动方式从理论上分析有两点最大的优势:其一,从农民流转的心理分析,这种中介服务型的推动方式并不直接干预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愿形成,只是从外部帮助农民流转意愿的顺利实现,因此容易获得农民的心理认同;其二,从流转的客观情况及市场规律分析,农民要想在市场化的环境里理性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必须要获得关于流转的充分的市场信息,而这种信息的获得需要极高的成本,在现行条件下,很少有农民有意愿和实力去为了这样一种“弱财产”承担这种高成本,而作为特定类型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政府和农民集体组织不但在理论上有解决农民流转信息不对称的义务,而且在实际中与农民比较也有能力承担这种信息成本。

第二种为主动发起或直接参与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或者作为流出方和流入方联结的中间人身份,或者作为流转过程中的当事人。这种推动方式在仅在极少数以特定农业产业经营项目带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方有所表现,普及性不是很广泛。具体的推动形式有如前面提到的湖北报告中所指出的通过农民集体或其合作社“托管”土地,开发整理后再流转给经营特定农业产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的形式;也有前述成都市温江区等地方试行的农户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以换取社会保障,政府或集体组织再将通过社保置换的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后再流转或直接经营的形式。

三、法律思考

(一)从宏观的角度重新审视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及规范在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作用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及相关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核心。的相关部门规章和立法规范中。具体而言,农业部制定并公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法律规范的具体化和补充化,明确了流转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流转方式的具体内容和法律效力、流转合同的签订、具体内容及其管理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在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用两条法律条文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及其禁止性规定(第128条)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权利变动方式(第129条),规范内容基本上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内容的重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仅是对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性规定(第10条第2款)。

这些法律制度和具体法律规范从其制定目的和规制功能上讲仅是对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提供一种为法律所认许的行为模式,因此一般都是一些涉及私法上具体流转主体权利、义务和流转行为的私法效果等内容的“基础性法律规范”。究其根源,这些“基础性法律规范”多是对实践中长期运行并为流转各方所广泛认同的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在财产法上的认许和改造,因此强调流转主体的意思自治和流转行为所产生的财产法效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从立法目的分析,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立法者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只不过在现行条件下,这些立法及其法律规范的“基础性”决定了其促进功能的发挥是微观的,即立法者坚信产权(权利)的明晰化是促进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关键和基础,因此,一旦从私法上确认了流转行为模式及其在财产法上的排他性的支配效力,流转主体自然就会以流转行为来实现权利。

但从上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中不难看出,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和规范实行后,并未十分明显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大量的发生。究其根本原因,乃在于这些法律制度和规范并未解决影响流转的最根本的问题,即上述分析所言及的现行条件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弱财产”和“强保障”的特性,亦即未能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比较利益的提升并进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的形成,也未能有效地削弱长期以来负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社会保障功能。因此,本文认为,在中国现实条件下,要切实地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需要重新构建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强财产”和“弱保障”的相关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在本质上都是国家特定农业产业政策和目的的法律化和具体化,相关制度内容应当是带有鲜明的国家促进、国家扶持和国家保护等“倾向性”色彩的法律规范,规制的范围应当包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补贴、农业投资、农业金融和农业税收优惠等宏观调控行为。

(二)应当在法律上确认国家公权力主体及农村集体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控权和干预权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础性法律规范”中,对于国家公权力主体(具体是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职权为一些管理性和指导性(备案、登记、鉴证、指导流转合同签订及流转纠纷调解等)的规定(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5条、第24~33条),对于农村集体组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权利仅规定了备案权和同意权(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1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8条、第21条第2款)。从前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的分析结论看,在实践中,但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成规模并以符合农业产业集中经营为方向流转的地方,当地政府及其农业管理部门或者农民集体组织都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推动作用的具体作用方式和范围早已突破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这应当被认为是社会实践已经对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修改诉求,立法者的任务就是要将这些因应这种诉求并将实践中存在新的行为方式法律化。但从中国长期以来的立法习惯出发,这些在实践中存在的行为方式不一定都是相当成熟的,不可避免地带有地域性,若要将其完全法律化,恐难以保证在其他地方的实效性。因此,现在可行的办法是首先在法律上确认国家公权力主体及农村集体组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调控权和干预权,这些权利(力)完垒不同于现行法律上的管理权和同意权等被动性权利(力),而是主动性的介人权,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发生以前及其过程中,以激发流转兴趣、引导流转方向、阻止非理性流转等为目的的权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