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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市场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乳品市场调查报告

第1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据媒体报道,光明乳业已表示,对广州市场上销售的同批次产品进行了下架回收。

而7月25日,负责南山奶粉生产的湖南亚华乳业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购买了涉毒的5个批次的奶粉,可以不需要购物小票直接拿着产品包装就近去超市或者母婴店退货,但是暂时还没有赔偿方面的考虑。“如果担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可以去正规医院做检查,如果检查结果显示和我们的奶粉有关,我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老牌乳企陷致癌门

7月22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流通环节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此次抽检中问题最严重的是南山奶粉,共抽检该品牌奶粉5个批次,结果全部含有强致癌性物质黄曲霉毒素M1;问题奶粉由湖南长沙亚华乳业公司生产,倍慧较大婴儿配方奶粉400g盒装与金装,分别于2011年8月23日及2011年8月4日生产、倍慧幼儿配方奶粉900g罐装及2011年8月8日生产、倍慧较大婴儿配方奶粉700g包装及2011年7月9日生产、金装倍慧较大婴儿配方奶粉400g盒装及2011年12月17日生产。

7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在新闻会上通报了有关湖南亚华乳业问题奶粉情况。湖南省质监局已责令企业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召回问题产品,并在地方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查找问题原因,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黄曲霉毒素M1 属于黄曲霉毒素一类结构相似的化合物中的一种,该类毒素是由常见的黄曲霉菌和寄生曲霉菌产生的代谢产物,在湿热地区食品和饲料中出现黄曲霉毒素的几率最高。黄曲霉毒素1993年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是一种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

资深乳业专家、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由于黄曲霉毒素M1相当稳定,巴氏灭菌法也无法将其杀灭,按照《生鲜牛乳收购标准》,“抗生素残留”和黄曲霉毒素 M1都是必备检测项目,《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也规定,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检测项共有37项,其中黄曲霉毒素M1也是明确要求为“必检项”。也就是说,无论是原料奶还是成品奶,在产前产后都要进行检测。

首先是饲料环节,这部分由农业部负责,农业部、各省的农业厅、各地市的农业局下面都设有专门的饲料管理办公室,负责饲料的质量安全,会定期地抽查饲料厂的产品质量。

其次,乳制品企业和牧场在购买饲料时,会要求对方出具检测报告,包括饲料的营养情况和质量安全情况,检测项目主要包括蛋白、水分、酸性纤维、碱性纤维、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由于一般饲料都是大宗商品买卖,存储期有半年之久,保存不当可能会出现受潮霉变,因此饲料使用前应该进行再次检测。

再次,企业收取原奶和牛奶加工环节,乳制品企业有多种检测指标,其中黄曲霉毒素都是必检项目。对于生产环节,主要靠企业自检,而且应该做到批批检测。

最后一道安全保障是产品上市前质监部门的抽检以及流通环节中工商部门的抽检。

王丁棉还告诉记者,饲料分为单向饲料和混合饲料,不管哪种黄曲霉素都是检测项目,奶牛的饲料很多,常见的就有二三十种,在进行青储时,将粗饲料集中、破碎、打推、自然发酵一个月左右,青草青菜就变成腌制过的饲料,如果水分控制不好,或者氧化出现问题,饲料很容易腐烂,饲料存储过程中要保持通风干燥,否则也会腐烂霉变。王丁棉指出,饲料变质是常见的事情,但是腐烂到有这么多的黄曲霉毒素就不常见了。

据了解,南山奶粉同时拥有湖南南山四季常青牧场、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特泥河牧场绿色奶源基地,南山牧场号称是“中国第一牧场”,始建于1956年,1974年时任农垦部部长的王震亲自将“南山农场”更名为“南山牧场”,农业部还把南山牧场作为我国南方草山开发的示范工程,早在30年前,南山牧场就开始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并在全国率先实行“家庭牧场”制。

有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存在很多问题,现代化的养殖牧场,奶牛的喂养中应该一牛一床,水草是温控加热的,挤奶方式采用全封闭的挤奶,每次挤三把奶是不要的,在挤奶前和挤奶后,使用一些温毛巾进行擦拭,避免了传染病的发生,挤奶过程中采用全封闭的真空挤奶,避免人手的接触污染牛奶,挤出的牛奶迅速地被降温、冷却到3℃-4℃,挤完奶之后对挤奶设备进行清洗,避免细菌的残留和滋生。但是这些“公司+农户”的生产方式还满足不了。

时代周报记者致电湖南长沙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其工作人员表示一直在开会处理南山奶粉的问题,已责令亚华乳业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但是具体原料来源目前还不清楚。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国际乳联中国国家委员会副主席宋昆钢曾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乳业安全要把产业链监管前移,从奶牛养殖开始严把关。

南山奶粉前世今生

北京东方艾格咨询公司乳业分析师陈连芳告诉时代周报记者,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前,南山奶粉的销量非常好, 一度进入婴儿配方奶粉销量前10名,旗下的奶粉和液态奶拥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产品覆盖湖南及大部分省市。但是2008年之后,随着外资品牌奶粉的攻城略地,南山奶粉的销量就开始逐年萎缩。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亚华乳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由原湖南亚华南山绿色食品开发分公司、湖南亚华宾佳乐乳业公司、南山乳品营销公司等乳业资产组建而成,2006年,“南山”、“宾佳乐”两大品牌旗下的系列乳制品销售总收入突破15亿元,其中奶粉总产量、利税总额均占据湖南奶粉行业的70%以上。

第2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2008年8月31日下午4:00时,青海省某县塔球镇凉州庄村发生一起因饮用奶牛初乳(俗称胶奶)致村民食物中毒的案例。省、市卫生监督机构接报后,所派人员即刻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将结果简报如下:

1 牛初乳概念

初乳为雌牛分娩后一星期内分泌的乳汁,其感官粘稠、浓厚,口味显涩和气味不良,加热至70℃以上即发生蛋白凝固。

2 情况报告

2008年8月31日晚上10:20时某县疾控中心接到县医院电话报告,称塔球镇凉州庄村有3名村民送县医院急诊科救治,经接诊医务人员询问和诊治后,并根据临床症状怀疑为因食用奶牛初乳制做的奶制品而引起的食源性疾患。县监督机构和县疾病控制机构即派人到达现场,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凉州庄村一村民于十日前从某县桥头集贸市场购买了一头待产犊的雌牛。

3 现场调查

事件发生后,省市县卫生监督机构与疾控中心人员一起前往凉州庄村进行现场调查。事发经过:据当事人反映,该村村民所买的雌牛于2008年8月25日下午5:00时左右产犊,产后1小时即挤出初乳。当时户主之妻发现牛初乳带有脓血,即将其倒掉。26日早晨,在此挤出的奶户主自认为感官较好,后将牛奶存放在自家的铁桶中。27日至28日每天挤奶两次。并将挤出的三天量的牛奶混合存放在一起,后加入鸡蛋、花椒、盐等调料搅拌熬制成奶制品。29日早晨8:00时在家中请客。同时食用的食物还有烩饭(羊肉、土豆、萝卜、凉粉、葱、蒜苗)、羊肉炒茄子、羊肉炒辣子,主食为油饼。此次进食者共计49人,其中3人未食用奶制品。

4 事件结果

2008年8月29日下午1:00时,左右出现首例食源性疾患病人,到8月31日为止发病人数为46人。其中死亡2人(病例男,四岁,发病时间为8月29日下午4:00时左右,死亡时间为30日下午5:00时左右。病例女,七岁,发病时间为8月29日下午21:00时,死亡时间为30日下午6:00时左右)。

经调查,制做奶制品的原料及盛放奶制品的用具,户主已清洗干净。奶制品已全部食用完。只采取到鲜牛奶500g,生羊肉500g。部分病人粪便、呕吐物送实验室检验。

5 流行病学分析

此次接受个案调查人数为44人,用餐人数计49人,发病人数46例,其中男性22例,女性24例。年龄最小者2岁,最大者75岁。发病最短时间为进餐后4h,最长时间为进餐后75h。入院治疗者7人。病人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里急后重等,部分病人粪便中有脓血、RBC、WBC等。该村村民49人在进食胶奶、羊肉烩饭之前无同一食物史,乡村医生证实该村近期无痢疾等其他胃肠道疾病流行。在进食食物的49人中,为食用奶制品的3名村民不发病。停食胶奶后无新病例发生。

实验室结果表明,所采集的7份患者粪便中,有4份检出宋内氏志贺氏菌。所采集的羊肉和鲜奶中均未检出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初步判定,此次食源性疾患,系有变质牛奶乳加工奶制品而引起的志贺氏菌属食物中毒。

第3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县”,包含县级建制的区、市、团场)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安全县创建,重点突出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采取县创建、省考评、部公布征询意见并命名的方式进行。活动初期,设置两年试点期,并认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标准规范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质量安全县的考核评价、择优推荐、日常监管等工作。省级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设的,由农业厅(局、委)牵头,联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质量安全县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创建与申报

第五条: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组织自主创建活动。县级人民政府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创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

(二)县域内主要农产品的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l00%。

(三)群众对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第六条: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可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书面申请;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评报告。

申请材料需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

第三章:考评与命名

第七条:考核评价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开展,主要包括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监测、群众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可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一)工作考核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综合测评。

(二)质量安全水平监测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测范围应包括县域内的主要农产品、影响质量安全的重要参数,监测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较高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应包括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专项整治、监管工作、科普宣传、投诉举报受理、突发问题处置和质量安全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第八条: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工作考核占60%,质量安全水平占20%,群众满意度占20%,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总分值在90分(含)以上,且所有关键项均符合要求。

第九条:考核评价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严把考评关口,保证考核结果真实可信,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第十条:按照农业部的部署,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质量安全县的择优推荐工作,报送材料包括:

(一)推荐名单;

(二)推荐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推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

(四)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评价报告。

报送材料需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

第十一条:农业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由第三方机构复核确认,并向农业部报送复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和复核确认没有问题的,经审定由农业部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质量安全县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农业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督查。

第十四条:定期考核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2-3年开展一次,考核结果应及时报送农业部。

第十五条:质量安全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报送农业部。

(一)发生Ⅲ级、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二)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经核实后确有问题的;

(三)定期考核总分值在80-90分之间或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

(四)工作巡查、检查、督查、监测中发现有问题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六条:整改期限为3个月,县级人民政府按期组织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后,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农业部。 第十七条:质量安全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撤销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一)发生l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二)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突出,经核实后确实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定期考核总分值未达到80分的;

(四)限期整改后质量安全水平仍未达到98%的:

(五)限期整改后群众满意度仍未达到70%的;

(六)整改后关键项仍不符合要求或总分值仍未达到90分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八条:对具有第十七条所列撤销情形之一的,经审定由农业部发文撤销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撤销县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其名额保留在该省。

第十九条:农业部设立并公布质量安全县监督举报电话(010-62131998),鼓励社会公众监督。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并公布本省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处置群众举报。

第二十条: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各级农业部门应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和重点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地市内80%的县都符合条件的,可以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质量安全市的创建、申报、考评、命名和监督管理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鼓励各省(区、市)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鼓励地(市、州、盟)积极参与质量安全创建活动,具体形式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西安市乳业协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所有原辅料及其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含量。

第四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注册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具体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核查、审评等工作。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评专家库,专家由食品营养、食品安全、临床医学以及食品工程等方面组成。

第七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注册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企业应当执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体系,具有产品配方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全项目检验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批准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组织生产,如实记录配方注册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实现注册配方产品的全过程可追溯,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同一企业批准注册的同一产品配方只能对应一种产品,不得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准产品配方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经销商定制生产。

第九条: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工作人员和参与核查、审评的专家应当对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十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

(二)产品配方研发报告及生产工艺说明:

(三)申请产品配方注册的产品检验报告;

(四)企业执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以及具有产品配方研发能力和产品全项目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企业,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多个产品配方的,产品配方应当有明显差异,可选择的营养物质相差6种以上,或者由科学文献和试验数据证实。

第十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受理情况,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的内容仍不符合的,视为撤回申请。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抽样检验。

第十六条:现场核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组织对申请人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第十七条:抽样检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名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第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机构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报告、产品抽样检验报告进行技术审评,并作出审评结论。

第十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审评结论做出审批决定。准予注册的,向申请人发放《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现场核查、抽样检验和专家审评所用时间不计算在30日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准证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配方(包括营养成分表)、注册号、批准日期、有效期等。

第二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公布批准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信息。

第二十三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原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再注册。准予再注册的,注册证号不变。

第二十四条:申请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再注册,企业应当提交《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再注册申请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在30日内组织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同意再注册的,向申请人换发批准证书;不予再注册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发放不予再注册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后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变更。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办理配方注册证书注销手续,并将注销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企业不再生产注册配方产品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企业逾期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批准证书从事生产的,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撤销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批准证书,并予以公布:

(一)企业在产品配方批准注册后一年内未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的:

(二)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获得注册批准证书后连续一年不生产的;

(三)批准证书有效期内,产品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检中出现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四)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

(五)产品进行区域销售、定制销售的。

第二十九条:根据本办法规定,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或抽取样品检验,申请人拒绝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予批准其申请。

第三十条:具资质的检验机构在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食注字YP+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YP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第三十三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评相关费用,按具体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体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从历次检查监督情况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尤其是小型工程管护相对薄弱。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护,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项目建设、工程运行管护相关政策、资金保障和水质监测、水源保护等工作。要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切实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用电和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工程可持续运行。

二、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供水管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难以落实管理单位的小型饮水工程,应及时将工程移交给工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各地要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文件要求,一是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二是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由县城公共供水公司或区域规模化供水企业或新组建国有独资管理公司为管护主体,统一负责运行管护。三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农村集中供水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可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通过加强水费征收等措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及维护经费。对于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维修养护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应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以确保工程持续运行。

三、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原则上要以县为单位,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技术服务体系,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有条件的县区依托县城公共供水公司或区域规模化供水企业,建立县级供水技术服务体系,也可成立县级统管的管理服务公司,建立基层技术维修队伍,落实工程技术维修服务人员,设立服务电话,提供技术和维修服务,重点加强对面广量大的小型农村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护状况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日供水1000吨或受益人口1万人(以下简称“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专业维修养护人员,实现标准化管理。对“千吨万人”以下小型集中或分散供水工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委托有专业能力的供水单位或专业维修养护服务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

四、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建立和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 53号)要求,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力度。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面强化水源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要加强对农村供水水源和水质监督管理。可依托较大规模水厂、供水管理机构、卫生疾控等部门现有水质检测能力,加快建设和完善县级或区域水质检测中心。科学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检测经费,确保满足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抽检需求。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卫生检测监测全覆盖,保障水质达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是供水水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供水水质检测制度。跨乡镇或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应按标准要求安装和使用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水质检测。未安装或使用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的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工程,也要采取水质净化和消毒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和消毒药剂投放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验。

五、开展关键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人、净水员以及水质检测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技术培训,显著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由省级水利部门负总责,抓好县级水质检测人员和水厂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长效培训制度。

要加快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步伐,以信息化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提高行政监管能力、工程运行效率和水质达标率。推出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和水质保障有力的先进典型,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本省乃至全国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水质保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科普,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发挥技术优势,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供水技术服务体系为主体,整合辖区内乡(镇)供水站、供水管理单位相关技术力量,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和水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督查考核机制,实行跟踪督查制、责任追究制和年度考核制,确保工程运行维护工作落到实处。

要加强宣传科普,提高社会和受益群众对农村饮水安全及运行管护、水费收缴的认知水平。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报纸、互联网、宣传册、宣传栏、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着力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农民自觉管理和爱护工程设施,主动缴纳水费,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奶牛养殖及生鲜乳收购环节兽药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奶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从奶牛养殖到生鲜乳收购环节兽药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奶牛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的生鲜乳质量安全负责,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奶牛养殖场(小区)、生鲜乳收购站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署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养殖过程中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不在饲料、饮水、生鲜乳中添加违禁药物和其他有害物质;承诺生鲜乳收购活动中不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或其他非法添加物质。

一、进一步加强奶牛养殖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管理

(一)规范兽药等投入品使用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养殖、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突出生鲜乳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督促指导奶牛养殖场(小区)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管理,从源头控制生鲜乳质量。

要督促养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建立完善投入品使用记录;建立投入品供应商采购审核制度,审查兽药、饲料等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和质量合格证书等材料;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和泌乳期用药规定,对兽药使用记录,要增加标注休药期执行情况、兽用处方药使用等项目内容;严禁滥用兽用抗菌类药物及激素类药品。

(二)加强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核查奶牛养殖档案和个体健康档案为抓手,全面检查辖区内奶牛养殖场(小区、户)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假劣兽药等,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兽用抗菌药和激素类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基层动物诊疗机构奶牛疾病诊断治疗和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追踪至奶牛养殖场(小区、户)。

三、进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管理

(一)规范生鲜乳收购活动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加强生鲜乳收购资格的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审查开办条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设或收购生鲜乳收购站,并将生鲜乳兽药残留检测关口前移至生鲜乳收购站,提前管控兽药残留风险。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建立质量安全运行体系,严格管控生鲜乳收购质量,严把生鲜乳收购前质量关,规范填写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

(二)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检查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两证一单”,即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准运证明和生鲜乳交接单,检查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台帐,落实分户留样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生鲜乳收购活动,严禁收购违反安全用药和休药期规定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生鲜乳,经检测不合格的应予销毁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有证据表明已流入乳制品生产环节的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生鲜乳,要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启动追查机制,保证上市乳制品的质量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生鲜乳鲁药残留监控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强化生鲜乳中非法添加物质、污染物、兽药残留等检测工作,结合我部《2015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医发[2015]4号)和《2015年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农牧发[2015]1号),组织制定辖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控残留检测计划。加大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的监控力度,适当抽检一定数量乳制品生产企业收购的生鲜乳。对发现的非法添加或残留超标产品,要跟踪追溯,查清问题根源,坚决杜绝相关生鲜乳流入市场和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保证用餐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集体用餐配送,是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装和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社会参与原则。

第六条: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有义务组织对申请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场所设计、流程规划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对固定订购集体用餐的管理服务活动。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各类大型活动等场所的集体用餐;

2.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用餐;

3.其它社会组织的集体用餐。

第八条:本省实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申请集体用餐配送许可证及与用餐单位签订订购合同时,应当就其食品安全以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与所在地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集体用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九条:有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切配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环节的实时监控系统,并在餐饮服务门店、订餐单位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明厨亮灶”,公开接受用餐者监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和水平。

鼓励符合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积极拓展集体用餐市场,实现集体用餐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保证集体用餐的食品质量和用餐安全。

倡导新建学校、企事业单位创造条件开办食堂,并提供用餐场所。

第十条: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活动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获准“集体用餐配送”许可项目,方可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项目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许可申请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要求进行审核,并核准其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工艺和生产加工数量,并将经核准的相关信息对外公布。

第十一条: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其生产加工经营要求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在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二)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要求相适应的经培训持证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检验设施设备和检验人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项目的食品安全快速检验;

(三)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自检制度和具备相应的物流能力,建立系统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从业人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每日展检制度。有不明原因发热、腹泻、呕吐、手部开放性或感染性伤口、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三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许可时核准的生产加工工艺和生产加工数量,生产加工和配送集体用餐食品。

第十四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向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依法设置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采购食品原料、半成品和食用农产品。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采购食品原料和半成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对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进行检查,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有关索证索票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禁止向无证商贩采购食品原料、半成品或者食用农产品。采购的食品容器、餐用具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原料进行粗加工时,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查验、拣选、浸泡、冲洗原料,保证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集体用餐的食品应以采用冷藏、加热保温或者高温灭菌以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方式进行配送。

采用冷藏方式配送的,应当在食品烧熟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中心温度降至lO℃以下),并在lOoC以下分装、储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75℃以上。

采用加热保温方式配送的,应当在食品烧煮后加热保温,使食品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

采用高温灭菌方式消毒后配送的,应当将食品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

第十七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集体用餐单位分送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当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配备盛装、分送产品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设有温度控制设备,以确保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

第十八条:冷藏方式加工的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的食品,应当在其包装上标明品名、配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生产日期和时间、保质期限、保存条件及食用方法等。

第十九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数量、销售记录等信息的台账制度。

第二十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配送食品留样制度,每种配送食品留样量不少于250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有详细留样记录。

第二十一条:禁止向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凉拌菜、沙拉、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改刀熟食以及国家和本省禁止出售的其他食品。

第二十二条:集体用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集体用餐活动负管理责任。

集体用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集体用餐的安全,向员工公布供餐单位的有关情况,防止因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者食源性疾患。

第二十三条:集体用餐单位应当向具有有效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本单位集体用餐的食品:学校等重点集体用餐单位应到获得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

第二十四条: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暂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需要进行现场食品分餐的,还应当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

集体用餐单位从事食品分餐、发放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腹泻、呕吐、手部开放性或感染性伤口、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食品的分餐、发放。

第二十六条:集体用餐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保存剩余食品,并在事发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配合开展中毒事故的相关调查。

集体用餐单位及集体配送单位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第二十七条:集体用餐单位员工发现本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订购食品的,有权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储存、运输、包装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依法进行抽样检验。在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体用餐单位用餐活动的日常监督,督促指导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集体用餐单位实施监督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集体用餐单位的用餐场所;

(二)对集体用餐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验从事分装、发放膳食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健康状况。

第三十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已经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与食物中毒事件相关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体用餐单位的配餐间)以及食品加工工具、盛放容器:

(三)责令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一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集体用餐单位或集体配送单位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当详细记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已经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应当依法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行业协会自律不力,没有履行相应职责,及时予以通报。

第三十二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集体用餐单位违反本规定,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9月1日起试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对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的管理,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查员是指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培训合格并聘任,参与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检查员的聘任、考核、管理等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省局负责全省检查员队伍的建设规划、省级检查员资格培训、考核、管理、选派、聘任及廉政教育工作,并负责向国家总局推荐部级检查员。

市(地)、县局负责本地区检查员的日常管理、推荐、选派、廉政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检查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勤政: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外出工作;

(三)具有食品、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熟悉和掌握食品或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特别是具有乳与乳制品专业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掌握有关涉及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五)有5年以上从事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检验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实践经历:

(六)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六条:检查员应经过推荐、审核、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省局聘任,聘任期五年。有效期满后,根据期内工作情况并结合业务考核成绩,由省局对检查员进行综合评定。凡评定不合格或任期内每年参加检查工作未达到一定数量的,由省局予以解聘;符合条件的,由省局继续聘用。

第七条:检查员实行年度考核制。不能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检查员职责,不能完成检查任务的,年度考评为不合格。在一个工作年度内,有一次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或连续两次不能履行职责的,注销检查员资格:累计两次不能履行职责的,暂停其检查员资格。被暂停资格的检查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资格。

第八条:聘任的检查员信息档案由省局管理,检查员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省局予以变更。检查员档案内容应包括:《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员推荐表》(见附件1)、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考核资料、《乳制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廉政回执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回执单”)等。

第九条:检查员每年应当完成一定数量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第十条:省局选派检查员肘,应提前通知检查员所在单位。对企业的现场检查,企业所在地检查员应予回避。

第十一条:检查员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应按要求参加乳制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员需将企业填写、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回执单交回省局,省局将回执单存入检查员档案。

第十二条:检查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省局的选派参加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

(三)忠于职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局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做到客观、准确、公正;

(四)检查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现场检查能力和水平:

(五)按照检查工作安排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任务完成后及时上交检查报告及相关检查资料;

(六)遇到被检查企业与自己存在利益关联时,应主动向省局

(七)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检查工作和涉及被检查企业利益的信息:

(八)不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品或其他形式的馈赠;

(九)公正、廉洁,自觉维护省局和检查员的声誉。

第十三条:检查员如有违反检查员职责和行为准则或其他工作纪律的,经省局核实后记录于检查员个人档案。情节严重的,省局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并通知其工作单位,必要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检查员的履职和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受理举报和查处工作。

第十五条:对检查员的培训、聘任、考核、继续教育、信息变更以及检查员资格暂停、注销、廉政情况等事项,由省局及时记录归档。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局负责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存在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相关企业和产品名单已通过《总局关于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69种产品违法添加行为的通告(2015年第45号)》(以下简称《通告》)向社会公布。为严厉打击保健酒、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落实《通告》所提各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保健酒、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通告》列明的企业,各地要加快案件的调查取证,彻底查清违法产品生产源头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来源。对已经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组织企业自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严格处置工作。一是组织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要从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全环节开展自查,重点是有无采购和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原辅材料,有无在产品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法行为,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凡是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产品,召回售出产品,并于2015年8月15日前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违法产品名称、批次、数量及流向等情况。对企业自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彻查原因,全面整改,召回产品并按规定销毁。对拒不报告的,从重从严查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企业自查情况,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上报总局。二是组织经营企业开展自查。立即组织保健酒、配制酒经营企业对照《通告》公布的违法产品及企业名单,开展自查。发现上述产品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经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

执法检查要实现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行为,经营单位销售违法产品的行为。根据执法检查需要,可以在企业现场抽取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检验。对于无证生产加工保健酒、配制酒的行为,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特别是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保健酒、配制酒的行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经营单位销售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保健酒、配制酒的行为,以网络形式违法销售保健滔、配制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全面检查及案件查处情况,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告总局,重要案件及线索及时报告。

第4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10天之内,上海市政府就光明乳业接连不断的质量事件两次召开新闻会,责令其整改并给予处罚。光明乳业究竟怎么了?

为降低成本添加违禁物质

上海市质监局的调查显示,光明乳业自2011年12月11日起,擅自在其所属上海光明奶酪黄油有限公司梵古易乳制品分公司生产的“小小光明宝宝奶酪”产品中添加乳矿物盐。光明乳业在去年和今年两度向质监部门提交的食品添加剂报告中,均没有告知将复配食品添加剂用于宝宝系列的产品,存在隐瞒相关事实的“不诚信行为”。

卫生部在2009 年12月22 日的第18 号《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乳矿物盐等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该公告同时规定,乳矿物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光明“小小光明奶酪” 却是针对1—3 岁孩童的产品,显然超出了正常使用范围。

和国内众多乳企不同,奶酪对于光明乳业的意义非同一般。

中投顾问提供给本报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奶酪市场份额靠前的企业有保健然(天津)公司、光明、三元。光明乳企较早涉足奶酪,并且澳大利亚的爵士和新西兰的安佳,市场份额最高,达到51%;保健然是法国独资企业,产品口味纯正,其奶酪系列在中国奶酪市场份额为30%,三元收购卡夫的干酪产品,也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而由于错失了常温奶的黄金十年,光明乳业增长速度远不及蒙牛和伊利,乳业江湖也由原来的三足鼎立变成了蒙牛伊利的草原双雄争霸,老牌国企光明的压力很大,为了追赶乳业两大巨头,光明加速扩张。而目前光明的酸奶、巴氏奶和常温奶三分天下,想要实现超百亿的目标就必须做全国,酸奶和巴氏奶保质期短,光明进入百亿俱乐部的梦想必须靠常温奶、配方奶粉和奶酪等可扩大市场销售范围的产品来支撑。

由于乳酪的毛利率在30%左右,乳酪被光明寄予厚望,在光明乳业麾下的上海光明奶酪黄油有限公司10周年庆典上,光明乳业宣布,奶酪黄油公司的业绩10年间增长了300倍,销售额为3亿元,奶酪也将晋升为光明的支柱产业之一。行至2012年中,光明奶酪已连续10余年稳居国内奶酪市场冠军。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乳矿物盐和我们通常意义上的食盐并不相同,盐是由金属阳离子与酸根阴离子所组成的中性的离子化合物,分为有机盐和无机盐。 食盐主要成分氯化钠,乳矿物盐是一种无机盐类,是一种新资源食品,指以乳清为原料,经去除蛋白质、乳糖等成分牛奶碱性蛋白而制成的利于人体吸收的营养补充剂。

天然乳酸是乳制品中的天然固有成分,它有着乳制品的口味和良好的抗微生物作用,乳酸钙、乳酸锌等由乳酸添加微量元素人工合成的物质被统称为乳矿物盐。

董金狮认为,一方面,乳矿物盐毕竟是新资源食品添加剂,使用时间有限,因此这种新型食品添加剂的长期安全性还有待考证,另一方面,乳矿物盐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物质,婴幼儿最好还是食用天然的食品。

营养专家也指出,3岁以下新生婴幼儿的胃肠消化吸收功能偏弱,食用含乳矿物盐的乳品后,会增加肝肾脏负担,易导致消化不良引起拉肚子等症状。

既然卫生部已经规定禁止将乳矿物盐添入婴幼儿食品,光明乳业为何还要明知故犯呢?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适合婴幼儿食用的是“乳钙”,乳钙是直接从牛奶提取出来的纯天然活性高乳蛋白质,价格较乳矿物盐贵,因此企业使用乳矿物盐可以降低成本。

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乳业分析师陈连芳也对时代周报记者表达“降低成本”的观点。

近年来光明乳业大举扩张,光明乳业去年年报显示其在建工程就有22个,导致今年上半年光明乳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3.63%,财务费用4519万元,同比增长99.34%。一方面要大力扩张乳酪市场,一方面还要加强成本管控,光明乳业想在配方上节约成本也就不难理解了。

说法不一 推诿责任

除了产品的配方问题,近几个月光明的事故不断:6月26日,光明乳业产品优倍爆出问题,公司回应是生产过程中部分优倍产品确实渗入清洗液体;7月20日,广州市工商局二季度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由奥德华乳品(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奶油(2012年4月23日生产)、上海光明奶酪黄油有限公司梵古易乳制品分公司2012年2月23日生产的50%减脂芝士片菌落总数超标,公司表示是长途运输加上销售环境温度不稳定;9月8日,上海近千位光明乳业订户发现收到的220毫升装光明小口瓶鲜奶出现酸败,公司回应是在配送前进行移库的过程中,因车辆温度没达到标准导致其中部分产品发生酸败。

一位不愿具名的乳业内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光明的这些问题都是很极低的错误,如果一个食品企业,从产品的配方,到生产流程,到运输存储再到销售环境,整个链条全部出现问题,说明企业的整个管理流程和安全措施存在问题,企业需要反思。

不仅如此,每次光明乳业被爆出丑闻,公司给出的解释也是前后不一,让人费解。配方门事件,就在上海市政府曝光光明乳业擅自在宝宝奶酪产品中添加乳矿物盐,涉嫌违规后,光明乳业方面曾公告,坚称公司产品符合新资源标准,乳钙来源于乳中,是天然、安全、优质的钙源,符合GB25192再制干酪国家标准。

公司方面还表示,此款食品没有安全问题,但为防现有的包装盒让消费者误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国范围内下架,将更换包装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

直到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直指光明乳业需要对这一事件作出解释:“光明品牌必须对得起‘光明’二字”后,光明乳业才首次对外表示彻底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有意思的是,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在8月份还在抱怨,现在国家对乳制品的抽查过多。

光明乳业总裁郭本恒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曾表示:“谦虚地讲,我是中国最懂乳业的人之一,不谦虚地讲就是最懂的。”

第5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2009年12月16日的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调查报告显示,一些商场存在严重的违规销售现象,而部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则对相关规定明知故犯。消协点名的奶粉品牌有贝因美、多美滋、澳优、美赞臣、合生元、施恩、圣元、飞鹤、完达山、雅士利等,家乐福、美廉美、华联、物美、易初莲花等商场存在严重的违规促销行为。

母乳代用品不允许打广告

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国也是《守则》的签署国。1995年,我国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守则》和《办法》相关规定:禁止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在产品包装或广告宣传中,暗示或明示产品类似或接近母乳;禁止通过医院卫生保健机构向孕产妇推荐产品;禁止通过所谓的母婴健康咨询活动宣传产品;禁止超市对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活动;禁止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开展有碍母乳喂养活动的销售活动。

同时,《守则》与《办法》对广告宣传也有着严格规定:禁止促销、特价、搭售等销售行为;要求销售人员不得以其业务身份寻求同孕妇或同婴幼儿母亲保持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不得使用“人乳化”和“母乳化”或类似的术语;禁止产品标签上印有婴儿图片。

消费者不知道有此规定

张女士是1岁孩子的母亲。据她说,在选购婴幼儿产品时,销售人员通常会介绍某品牌奶粉含有DHA(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俗称脑黄金,是一种对人体非常重要的多不饱和脂肪酸。有研究表明,DHA是人的大脑发育、成长的重要物质之一,是大脑和视网膜的重要构成成分。一直是儿童营养品的一大焦点)成分,有助于孩子的视力、智力发育,能增强孩子抵抗力,有助于孩子排便,等等。张女士还表示,厂家搞促销活动送赠品更是常有的事情。很多婴幼儿家长表示都曾遇到过医院推销奶粉的情况。

笔者调查发现,消费者通常知道母乳喂养的优点,但大多数消费者不知道《守则》与《办法》对母乳代用品的销售有所规定与要求。当售货员极力推荐含有特殊元素(如DHA)的奶粉时,他们会优先考虑选购。

此外,奶粉的广告也很多,电视、路牌或是楼宇的电梯间,都能看到各大品牌的产品。

厂家宣传促销手段涉嫌违规

笔者在北京市朝阳路易初莲花店调查发现,相较于其他的货架,婴儿食品货架前的销售人员最热情。只要有消费者驻足,销售人员就会过来询问孩子多大了,进而推荐产品。而添加DHA婴幼儿奶粉的最大卖点。

第6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畜牧局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监测,规范生产经营,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产品

生鲜乳。

(二)整治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户)。

(三)整治区域

开办了生鲜奶收购站的区县,奶牛养殖重点区县,即: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

在保障合格生鲜乳收购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清理整顿,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指导,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市开展以三聚氰胺为重点的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测;在重点区域开展以三聚氰胺、硫氰酸纳、动物水解蛋白为重点的生鲜乳质量抽检,排查安全隐患;在全市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生鲜乳收购站和养殖场(户)。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加强监测与执法的衔接。畅通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三)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局市场信息科(生鲜乳收购与运输监管)和生产科(生鲜乳生产标准化)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区县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畜牧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要按照《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市局市场信息科和生产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1至2月安排布置工作。全年按照《2009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开展专项监测。

(二)3月检查奶站清理整顿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完成收购许可证的发放。

(三)4月按照省局会议精神召开2009年度生鲜乳监管工作会议,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

(四)5-6月开展奶站规范管理培训工作,对重点区域生鲜乳进行一次以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和动物水解蛋白为主的违法添加物执法抽查。

(五)7月对上半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交叉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布置下半年工作。

第7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据统计,全球三分之一的乳制品贸易来自新西兰,而新西兰的乳制品大部分主要来自恒天然。新西兰的乳制品主要用于出口,虽然印度、中国和美国等许多国家均大量出产牛奶,但中国单是配方奶粉市场规模,到2017年就将倍增至250亿美元,可能仍将依赖于恒天然。不只是乳制品、奶粉企业,很多全球大型食品和饮料公司也依赖于恒天然。

虽然中国企业寻求扩大海外供应来源,譬如在法国、荷兰和新西兰建立加工厂,但中国乳制品行业对恒天然产品过于依赖是事实,导致恒天然在全球主导乳制品市场的地位基本上不会动摇。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让新西兰具有如此重要的牧业资源,而恒天然又如何在国际乳业市场格局中鹤立鸡群呢?因为牵扯到中国乳业的未来和前景,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

新西兰的乳业资源

新西兰的乳品业启始于1814年。当年,英国移民将两头奶牛和一头公牛带进新西兰,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技术上的不断创新与改造,使得新西兰乳品产业有比较快的发展,并逐渐成为国家的主要产业。奶油分离器和机械式挤奶器都是新西兰早期的发明。

目前新西兰各类养奶牛的牧场大约有15000个,平均面积在90-100公顷左右。平均每个牧场拥有的奶牛数量在230-300头之间,年生产大约70-80万升鲜奶,其中约6-7万公斤固化物。新西兰的牧场主要集中在北岛北部及中部,草场主要是混合牧草,以白二叶草和黑麦草为多,也有红三叶和鸡脚草。按照草的生长期限又分为多年生和一年生以及两年生等。另外,在冬季以及对于棚养的奶牛和小牛,大麦、干草、青贮发酵饲料、麸皮、乳清(制作奶赂的副产品)等也是饲料。

在首都奥克兰周边地区大约有6400多个牛群,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近年来世界乳品业的变化对新西兰农牧业也产生很大影响,一些奶牛场正在合并,一些养羊的牧场也在改建为奶牛场。据推算,目前新西兰全国大约有532万头奶牛(5.5万头配种公牛),其中以贺思丁奶牛(Holstein cow又称Friesian cow)、泽西奶牛(Jersey cow)、阿舍尔奶牛(Ayrshire cow)等为主要品种。绝大多数(占95%以上)的新西兰奶牛在春季、夏季和秋季挤奶,为加工乳制品提供原料奶。只有很少的牛是常年挤奶,提供新鲜牛奶在国内市场消费。

为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在新西兰政府的支持下,几家大的合作公司与新西兰乳品局于2001年合并成立了新西兰最大的恒天然乳业集团公司(Fonterra Cooperative Group)。它拥有全新西兰乳品产业94%的生产能力,形成了资产达120亿新元的世界第5大乳业集团。它的出口占全国出口收入的20%,是GDP的7%。Fonterra成立后,按照更加规模化和专业化的模式运做,形成牧场主负责饲养奶牛并提供牛奶、厂家统一收购、专业公司运输、专业化加工、专业国际化销售的网络体系。Fonterra注重研究与创新,开发新的产品,同时也在组织结构和管理方面进一步优化。

新西兰的乳制品主要用于出口,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西兰是全球第二大乳制品出口国。新西兰乳品仍占全球总量的31%(欧盟占38%,澳大利亚占12%)。据统计,新西兰奶制品的年出口额在62亿新元(36亿美元),占全国出口贸易的20%以上。其中,全脂奶粉22亿新元、奶酪为15亿新元、脱脂牛奶13亿新元、黄油11亿新元,还有一些其它乳制品。国际畜牧业受疯牛病、口蹄疫等的影响,人们对于出自欧洲国家的肉类和乳制品都产生不同程度的恐惧心理。新西兰则以其优良的环境和严格的检疫制度以及良好的产品质量,在动物肉类、乳制品等的国际市场赢得信誉,获得利益。

聚焦恒天然

时间过去这么久,当被问及对三聚氰胺事件的感受时,新西兰奶农Alister Smith依旧很难找到准确的评论:“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生活在怀卡托——新西兰最大的乳品产区的Smith很难理解中国乳业发生的这起重大事件。青年时他从父亲处继承了这个牧场。33年时间,Smith家族牧场从70公顷,扩大到了240公顷。如今他拥有800头奶牛,雇了4个全职员工。

新西兰最大的乳品公司恒天然的奶罐车每天都会按时出现在Smith家族牧场,收走最新鲜的牛奶。当大洋彼岸的中国奶农们为奶款是否能够按时结算、奶价是否足以抵消成本等问题而纠结时,Smith却很淡定。因为,Smith不只是一名奶农或者农场主,他还是一名股东,恒天然的股东。

早在一百多年前,当时颇具远见的一些新西兰奶农们决定联手成立合作社,投资加工厂,进入了产业链的下一个环节。此后,奶农们发现合并能够建立更大规模、效率更高的奶制品工厂以及减少重复性工作。合作社之间开始了兼并潮。20世纪30年代时,新西兰有400家独立的奶制品合作社,到了90年代中期,通过一系列的合并仅剩下12家。但合作社的合并一直持续着。

最终通过奶农投票,除了两家规模较小的合作社选择了独立经营外,新西兰当时两家最大的合作社合并成立新公司。同时,新西兰当局决定将新西兰乳品局旗下市场营销网络中的各个公司整合在一起也并入这一公司。由于新西兰95%的乳制品出口销售,新西兰政府设立乳品局为国内乳品合作社在外拓展销售网络。在合并之前,上述市场营销网络资产已超过12亿美元。至此,乳业的一个庞然大物诞生,即恒天然。从2001年诞生至今,恒天然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乳制品出口商,占全球乳品贸易的三分之一,占新西兰出口总额的25%。

在这种整合模式下,奶农们发现借助新的合作社有更多机会从牧场走向全球。而奶农们的身份也已经改变,他们成为了乳业跨国巨头的股东。他们将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参与国际贸易竞争。

对于国际乳业价格走势,Smith很幽默称自己可以“control a little(控制一点点)”。

谁把控着产业链,谁就拥有更强的话语权。当农民拥有了股权,也可以变得非常强势。恒天然的管理层需要广泛征求股东的意见。因为恒天然的管理层受命于董事会,而董事一部分便从奶农中选举产生。恒天然股东委员会也从奶农股东中选举产生,负责向董事会传达股东的观点。

为了方便中小股东们参与管理,除了区域经理以外,恒天然管理层还会给每一个选区配备一名董事和股东委员,会在所辖地区召开“牧场会议”以及更正式的股东会议。按照《恒天然配股标准》,奶农每季生产一公斤的乳固体都占一股。奶农股东每生产一公斤乳固体就能有一张投票权。

2008年,由于奶农们反对恒天然合作社在新西兰证券交易所部分上市,董事会不得不撤回了这项提案。

Smith告诉记者,股东们还有各种联络活动。“公司每周给我们发一封E-Mail。”Smith介绍,公司在这些E-Mail中提供各种信息,包括公司业务、市场状况、国际贸易价格等。当年,Smith便是从公司的邮件中真切感受到了源自中国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的震撼。

当然合作社模式也有潜在的风险,那就是潜在的资金进入限制。同时新西兰《奶业重组法案》规定恒天然不得限制奶农的加入和退出,因此公司面临潜在的赎回风险。为此公司正在改进奶农赎回机制以防范风险。

总体而言,恒天然的奶农股东平均年收入为70万到80万新西兰元。尽管辛苦,但是从收入看这在当地算是不错了。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指出新西兰的合作社模式构建了以农场主、奶农合作社、乳业委员会为主的高度纵向一体化体系,这种模式不仅将奶牛养殖场与乳品加工企业之间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保障了牧场主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收益,定期的利润分红也促使所有奶农重视产品质量,支持和推动乳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同时,这种模式明确规定了体系中各方参与者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权责明晰。

作为产业链的弱势群体,是否能卖出牛奶,是否能卖出好价钱,是否能按时结算是中国奶农最关心的事情。至于奶站收奶之后的事情,和他们关系并不大。而作为股东,新西兰的奶农们出售给公司的不只是鲜奶,还代表了股份和权益。牛奶从挤出那刻直到消费者的口中,整个过程都和奶农们息息相关。

恒天然的中国市场布局

恒天然非常重视中国市场,除了在原料市场上持续的精耕细作之外,在整合乳业资源方面也是高瞻远瞩,投入之大,战略眼光之远也是其他市场无法比拟的。

2005年,恒天然与中国当时的三鹿集团签署合资协议,注资8.6亿元人民币收购三鹿43%股份。次年,双方的合资公司正式运营。2007年,恒天然在河北省唐山市建立恒天然牧场,并以该牧场作为恒天然在中国的示范牧场。2009年,恒天然旗下品牌安怡、安满在退出一年后,重返中国市场。这些产品所使用的原料奶粉均从新西兰进口。2011年8月,安怡开始在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常州、扬州、镇江、泰州以及南通八个城市上市。2013年6月,恒天然表示正准备在中国市场推出自己品牌的婴儿奶粉“安曼”(Anmum),新品牌奶粉将首先在北京、上海和广州销售,如果开局顺利,将扩至中国其他地方市场。

恒天然对中国市场的重视和大笔投入,也获得了中国市场的巨大回报,不但在原料市场上获得了最为重要的发言权,其旗下的产品也逐渐在市场上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可。

1.风波缠身,屡遭挫折

2008年,三鹿奶粉曝出“三聚氰胺事件”。恒天然公司在华投资受到重创,其所有在三鹿集团的投资均化为灰烬,包括其自有奶粉品牌安怡、安满也因由三鹿集团经营、部分奶源也由三鹿供应,而被迫退出中国市场。

2013年1月,恒天然在对2012年9月生产的100份样本检测时发现,其中10份奶粉及奶酪粉中存在二聚氰胺(DCD)残留。恒天然发言人称,这并不影响食品安全,检出二聚氰胺残留的批次也已照常发往中国等国外市场。

今年8月2日,新西兰恒天然公司消息,称该公司一个工厂2012年5月生产的3个批次浓浓缩乳清蛋白粉检出肉毒杆菌,部分已流入中国,影响包括3个中国企业在内的8家客户,这些“受污”产品总量达40吨左右。国家质检总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与新西兰驻华使馆取得联系,要求新方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问题产品影响中国消费者健康;要求进口商立即召回可能受污染产品;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新西兰输华乳制品的检验监管。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经中新双方核查,现初步确定有4家中国境内进口商进口了可能受到肉毒杆菌污染的新西兰恒天然集团产品。4家企业分别为: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浓缩乳清蛋白14.475吨;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进口浓缩乳清蛋白4.800吨;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原料乳粉208.550吨。据悉,上述进口企业已对涉及的问题产品采取追溯、召回等措施。据悉,这些可能造成服食者中毒的受污染浓缩乳清蛋白粉被提供给8家制造商,用作生产婴儿奶粉、儿童成长奶粉和运动饮料的原料,涉事产品估计达到900吨。

恒天然起初拒绝提供8家企业和相关产品名称,拒绝说明“受污”产品销往哪些国家和地区。但新西兰初级产业部表示,受影响国家包括澳大利亚、中国、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沙特阿拉伯。《新西兰先驱报》3日报道,新西兰初级产业部认定,在新西兰销售的5批婴儿奶粉产品可能受到污染。这一部门说,涉及的品牌是达能旗下的可瑞康(NutriciaKaricare),产品是针对6个月以上婴儿的第二阶段配方奶粉。

初级产业部分管食品安全的局长斯科特加拉赫说:“可瑞康通知,其中3批存放在新西兰奥克兰市的一处仓库,另一批装载在一艘船上,另外一批存放在澳大利亚……可瑞康说,已封存这些产品,不会上架销售。初级产业部仍在核实信息。” 斯科特加拉赫当天表示,恒天然集团于2日下午向初级产业部通报了这一事件,初级产业部已将情况通报主要海外市场的政府监管机构,并加紧调查核实。目前已经确定5个批次“可瑞康”牌二段婴儿配方奶粉使用含有肉毒杆菌的浓缩乳清蛋白粉。这些“问题奶粉”不会被投放到市场销售。加拉赫说,初级产业部将与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及相关客户合作,加紧核实并了解更多相关情况。如果市场上产品被发现含有被污染的蛋白质成分,将会被立即召回。在验证过程结束前,消费者应使用可瑞康一段奶粉或其他品牌奶粉代替。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3日发表声明,建议新西兰父母暂停为6个月以上宝宝喂食“可瑞康”牌二段婴儿配方奶粉,因为这种奶粉可能使用含有肉毒杆菌的浓缩乳清蛋白粉。

恒天然集团新西兰乳品业务总裁加里罗马诺表示,恒天然的客户们将这种特殊类型的浓缩乳清蛋白(WPC80)应用于包括婴儿配方奶粉、成长奶粉和运动型饮料等产品之中。

“因此,我们立刻联系了我们的客户以及相关机构,从而保证所有可能受影响的产品能从市场中撤回。”罗马诺表示,“我们正与客户合作,并将在获得最新情况后公布更多信息。”如果需要面向消费者召回产品,将由相关的食品公司完成。

恒天然说明中还称,恒天然集团首席执行官西奥史毕根斯昨天表示:“恒天然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我们极为重视公众健康问题,并正尽我们所能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帮助,在必要时召回所有包含这一原料的产品,同时保证公众了解这一情况。”

“我们正在快速行动。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获得那些可能受到影响的产品信息,从而确保这些产品从超市中下架,而那些已经被买走的产品也能退回来。”史毕根斯谈道,“我们正在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初级产业部紧密合作,保证新西兰以及海外的监管部门随时了解最新情况。”

后来,恒天然的这起事件以检测机构的失误而不了了之,但对恒天然的品牌来讲无疑是个巨大的伤害,也损害了新西兰产品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西部乳业:再为新西兰乳业添负

不料,负面新闻接踵而至。新西兰第二大乳制品商西部乳业又被曝出原料硝酸盐超标13倍,这势必让新西兰奶粉的国际形象再次面临重大考验。据了解,此次共含有390公斤硝酸盐超标的乳铁蛋白粉被运往中国,但未进入流通、消费环节。西部乳业表示,事故原因系工厂未能彻底清除清洁剂残留,已封存所有乳铁蛋白粉并重新检测。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8月19日消息称,完达山乳业从新西兰西部乳业公司(WestlandMilkProduct)进口的乳铁蛋白中检出硝酸盐含量异常。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封存了问题产品,同时决定暂停进口西部乳业的乳铁蛋白,要求新西兰其他企业的乳铁蛋白和西部乳业的其他乳制品进口时提供硝酸盐检测报告。

21世纪网19日寻求西部乳业告知涉事产品的中国进口商,但被其以“非食品安全事件”为由拒绝。

另据新西兰NZHerald报道称,涉事的两批共计390公斤的乳铁蛋白粉的硝酸盐含量分别为百万分之610和2198,分别超出新西兰标准3倍和13.65倍。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日前已撤销了四批西部乳业乳制品的出口许可,并表示“已封存几乎所有产品”。

有关食品安全专家介绍说,乳铁蛋白是一种营养强化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规定,该营养强化剂可以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含乳饮料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乳铁蛋白中硝酸盐含量高于标准规定,不一定必然造成乳制品中硝酸盐含量不符合标准。

专家同时指出,因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其他原料中也可能含有硝酸盐,多种原料同时含有硝酸盐,可能最终使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中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规定。因此,生产企业为了保证终产品的硝酸盐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应当对所有原料进行检测。

本次污染事故的“主角”——新西兰西部乳业19日当天迅速公告澄清,称“不合格产品并非安全事件”。西部乳业表示,所有硝酸盐超标的不合格产品都已被追踪并已隔离。

对于此次事故的原因,西部乳业首席执行官罗德奎恩(RodQuin)表示,系清洁工作未到位的缘故。“截止至目前的调查结果,西部乳业认为这起事故源于乳清蛋白工厂未能在生产一批新的产品前彻底清洗含有硝酸盐的清洁剂残留物。”不过奎恩解释道,这并不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奎恩称,“乳铁蛋白在食品中的用量极低,这意味着即使有硝酸盐含量超标的乳铁蛋白被用于食品生产,终端产品的硝酸盐含量也是明显低于标准的。”

西部乳业表示,目前已将公司仓库里所有的乳铁蛋白粉封存,并对各批次逐一再次进行检测,西部乳业其他产品没有受到影响。奎恩并表示,确保不会在发生此类事故。

而作为仅次于恒天然的新西兰西部乳业成立于1937年,已有76年的历史,为新西兰第二大乳制品企业和第三大乳品出口商,规模仅次于恒天然,主要生产奶粉、黄油、奶酪等乳制品,资料显示,西部乳业公司每年生产大约12万吨乳品,大多数用于出口。其产品行销50多个国家,每年出口超过8.5万吨乳制品,其所生产的85%的乳制品和原料被出口至全世界40多个国家。2012年,营业总额达到5.34亿美元,来自中国市场的贡献不低于9000万美金。中国市场是西部乳业仅次于新西兰的第二大销售市场,也是第一大海外市场,本次涉事原料全部被运往中国,因此其最终流向也倍受舆论关注。21世纪网19日与西部乳业取得联系,希望告知涉事原料的中国进口商,但遭到拒绝。

该公司负责人史蒂夫阿特伍德(SteveAttwood)表示,此次硝酸盐事故并非食品安全问题,所有含有乳铁蛋白的产品已被召回,未到达中国消费者手中,因此没有警示中国消费者哪些产品需要回避的必要。

21世纪网并联系了国家质检总局,但截止本文发稿时尚未获得中国进口商完整名单。事实上,这已不是西部乳业输华产品第一次出事。2006年,西部乳业旗下的Westpro全脂奶粉就被广东省检验检疫局检出阪崎肠杆菌而被判定不合格,随后被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处理。早在2008年的时候,就将含有三聚氰胺的乳铁蛋白出口到中国和韩国。

“这次事件发生的时机太糟糕不过了”,8月20日,新西兰总理约翰基面对烂摊子不禁哀叹道。此次硝酸盐风波由中国乳企一手掀出。8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完达山乳业公司在自检中,发现从西部乳业公司进口的两批390公斤乳铁蛋白中检出硝酸盐含量超标。与恒天然“自曝家丑”不同,在西部乳业自身多次内部检测中,均未查出硝酸盐超标。有专家指出,西部乳业可能用抽检代替了批批检测,因此存在漏报的可能。西部乳业的内部检测制度,受到外界质疑。

据了解,国内外多家高端奶粉企业均从西部乳业购买原料,而此次原料出事,也让供应链上的公司“颇为受伤”。

尽管面对外界质疑,但西部乳业的态度却颇为傲慢。8月20日,时代周报记者要求对方提供中国客户的名单以及更详细的污染情况说明时,被西部乳业的公关部门拒绝。

而更为严重的是,恒天然和西部乳业相继出事,给“世界奶源地”新西兰的乳业带来了重创,随着我国对新西兰奶品“进口禁止令”的出台,世界范围内对于新西兰奶制品的拷问才刚刚开始。

相对于西部乳业的傲慢,新西兰官方反应可谓迅速。8月20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表示,被检出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的两个批次乳铁蛋白由西部乳业公司位于南岛西岸霍基蒂卡的工厂生产,总重量为390公斤。这两个批次问题产品的硝酸盐含量分别是610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和2190ppm,分别超标3倍和13.6倍。

而经记者核查确认,涉及的新西兰产品均未进入流通、消费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封存了问题产品,同时决定暂停进口新西兰西部乳业公司生产的乳铁蛋白,要求所有来自新西兰其他企业的乳铁蛋白及西部乳业公司的其他乳制品进口时提供硝酸盐检测报告。

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硝酸盐经常被使用在香肠等肉类加工食品中,使之保持色泽新鲜。据原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彭珊珊教授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硝酸盐本身对身体伤害不大,但是当温度稍有变化,比如在人体内,硝酸盐就会还原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是一种剧毒物质,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另外, 亚硝酸盐还是一种强致癌物,这是消化系统癌变的罪魁恶首。也是因为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巨大危害,在乳制品中硝酸盐是必检项目。

“硝酸盐并不是乳制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乳业专家、北京大学MBA客座教授冯启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但是在乳制品的原料和加工中,是经常出现的物质,比如以前生产奶粉原料的管道只是简单用碱冲洗,但是现在都使用清净剂,清洁剂中就含有硝酸盐,因此硝酸盐很容易残留在这些原料中,而婴幼儿配方奶粉至少需要40多种原料。”

对于此次硝酸盐超标的原因,西部乳品公司首席执行官罗德 奎因表示,这两个批次的乳铁蛋白硝酸盐含量超标可能就是由加工厂使用的清洁剂残留造成,在生产新一批产品前并未将残留清洁剂冲洗干净。而令人感到吊诡的是,在出口前进行的公司例行检测中,这两批乳铁蛋白未被检出问题。之后,这些产品悉数被运往中国。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前,硝酸盐还不是必检项目,2008年之后,硝酸盐不仅成为必检项目,而且是批批必检,按照正常程序,这批乳铁蛋白在生产时,出厂前,到岸后至少接受三次检测,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冯启表示。

在冯启看来,可能是因为西部乳业做了抽检,才导致漏网之鱼,而完达山公司所有原料都要集中在该公司位于黑龙江的物流集散地,通过批批检测合格后才能正式收货,因此发现问题,所以不排除还存在漏报的可能。

因为存在漏报的可能,当时代周报记者询问其中国进口商的名单时,被西部乳业拒绝。但是据时代周报记者查证,国内多家乳制品企业都在使用西部乳业的产品,尤其是一些洋马甲奶粉。

比如可尼可官网就显示,其国内罐装产品采用新西兰西部乳业优质奶源,无化学污染、无抗生素残留。另外纽盾奶粉newmuk、纽爱多奶粉kiwicare 、阿倍朵perdoll、善臣奶粉等多家企业都是采用西部乳业的原料。

事实上,一直以来,中国市场对新西兰西部乳业而言至关重要。这家新西兰第二大的乳业合作社企业进入中国已有10年以上,该公司每年收入中有17%来自于中国市场。在2013年以前,该公司一直以原料供应为主,其品牌并未直接出现在零售终端。

一位接近西部乳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因为专注于B2B业务,西部乳业一直非常低调,但在业内名声很大。

“7月份,西部乳业花费重金召开新闻会,宣布其全新的威士宝婴幼儿营养产品系列正式登陆中国市场,会上他们表示了扎根中国的决心,而且他们找的全部是大商,而且是买断,但是估计此次事件后,威士宝进军中国的事情可能会延后,毕竟买断的风险更大”,前述人士表示。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的信息,有两个批次硝酸盐含量超标的乳铁蛋白被直接运往中国,用于制造其他乳制品,另有一批供给新西兰国内一家乳品公司Tatua Cooperative乳业,该公司产品同样运往中国。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强调,目前几乎所有相关产品已经被封存。

资料显示,总部设在附近的莫林斯维尔Tatuanui 的Tatua Cooperative乳业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乳铁蛋白制造商。

2008年 9月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曾在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中发现微量三聚氰胺,而这批含三聚氰胺的产品为新西兰Tatua Cooperative Diary Company生产的乳铁蛋白,韩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宣布,禁止该公司其他所有产品。

同年9月,据外媒报道,新西兰出口到中国、每吨售价高达50万新元(约34万美元)的乳铁蛋白最近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新西兰食品安全官员表示,不知道污染是如何发生的,并拒绝透露是哪家制造商向中国出口了受到污染的乳铁蛋白。

此后Tatua乳制品公司执行长麦奇威承认,中国与新西兰在9月22日、23日同步进行进一步的化验,结果证实确实遭到污染。新西兰食品安全局诚信和调查部门主任戈夫 艾伦则认为,涉及乳铁蛋白污染的公司可能不止一家。

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13年5月、6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名录显示,来自新西兰、法国、德国等多地的乳制品发现质量问题的被销毁或退货。其中,三批次近百吨奶粉亚硝酸盐超标。其中包括海良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从新西兰进口的28吨全脂奶粉,上海英联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从新西兰进口的14吨全脂奶粉。

最近几次的食品安全事故显示,中国的乳制品企业使用的乳清蛋白到乳铁蛋白都要依赖进口,作为世界乳业产销量排名第三的乳业大国,为何在高端产品上屡屡受制于人?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梁铭宣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乳铁蛋白是一种具有杀菌活性的单体糖蛋白,具有抗菌,抗病毒,抗寄生虫,催化,防癌抗癌,抗过敏和辐射防护的功能和属性。乳铁蛋白是母乳中的核心免疫蛋白,能帮助婴幼儿抵抗细菌、病毒等有害微生物,预防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及腹泻等婴儿常见疾病;同时还可以促进婴儿的生长发育和增强造血功能,为婴儿构筑起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

乳铁蛋白在乳汁中含量很高,其浓度是牛乳中的十倍,因此普通奶粉中不使用,但是婴幼儿配方奶粉中,几乎都要添加乳铁蛋白,羊奶粉中更要添加乳铁蛋白。加了乳铁蛋白原料的婴幼儿奶粉其价格要比同类奶粉高,性价比高,竞争力增强。

梁铭宣透露,国内可以生产乳清蛋白,但主要是采用膜技术,科技水平和设备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尚没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乳清蛋白综合利用技术,而国外技术受专利保护,制约了我国乳清蛋白资源的开发利用。而乳铁蛋白是从乳清蛋白中分离出来的,因此乳铁蛋白的发展亦受到较大的影响。

此前曾有资料显示,乳铁蛋白是新西兰出口的最昂贵的奶制品之一,因为要在多达1.4万吨的原料奶中才能提取一吨的这种牛奶蛋白,因此它的售价高达10万美元/吨。

不过梁铭宣表示,世界上,乳铁蛋白做得最好的是荷兰DMV公司,澳大利亚、新西兰紧随其后,相对来说价格稍低,但是纯度不高。

新西兰在中国乳业未来市场格局展望

新西兰得天独厚的乳业生产优势,加上本土消化潜力有限以及多年来对中国市场的重视和耕耘,使得它在中国乳业未来的市场格局中必然占据一定的优势地位。加上其对产品价格的驾驭能力和国际乳业市场中的发言权,新西兰两大乳业公司在中国会逐渐发挥其巨大的行业潜能,逐渐在中国市场上扎根和壮大,这对中国市场的多元化、国内乳业的提升无疑是巨大正能量的,也是利大于弊的。但新西兰乳业的潜力毕竟有限,因为其局限的地理环境,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等等因素也制约其行业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的供应。

第8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全国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抽检结果,共有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9月18日,在质检总局开展的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中,三家企业24个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贵州共有12家乳制品企业,贵州的牛奶安全吗?

本土乳制品尚未发现三聚氰胺

贵阳市民万阿姨一家人喝的都是某个品牌的牛奶,孙子喝婴幼儿配方奶粉,儿子喝成人奶粉,老人喝老年奶粉。所幸这三种奶粉并不在国家公布的69个批次中,但属于22家企业中的某一个品牌。万阿姨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退货吧,又不属于“黑名单”,经销商还不一定给退;不退吧,喝着心中又不踏实。于是她分别拨打了质监12365投诉热线和工商12315举报热线。

从9月中旬开始,全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热线平均每天要接到2000多个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全省工商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热线12315也被“打爆”,来电问题几乎都直指牛奶安全。

贵州牛奶是否安全?记者采访了质量技术监督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近期以来,为了确保贵州乳制品安全,他们在生产源头与流通领域分别做了大量的工作。

截至9月18日,在对贵州本土12家乳制品43个批次的检测中,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质监:“5+2”与“白加黑”

贵州省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分布在全省6个市州地。

9月13日下午5时30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全系统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于9月14日组织开展对贵州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和乳制品的检查工作。

贵阳市质监局派出三个检查组对贵阳市在产的贵阳三联乳业、贵州羊艾乳业、贵州好一多乳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材料验收、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环节,检查中未发现企业生产现场有三聚氰胺原料。同时对企业成品库的29个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送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院检验。结果显示,29个样品未发现三聚氰胺。

与此同时,对其他9家乳制品生产厂家产品的检测结果也显示,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解克俭说:“贵阳市的乳制品生产厂家都是自有奶源和自有基地,产业模式是既有市场又有牧场,从奶源到生产没有中间环节,这就进一步确保了乳制品的安全。”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梓钟介绍,贵州省质监局已经派出6个组进驻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所在市州地,对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乳制品生产必须接受配合三层监管:驻厂24小时监管组监管,属地质监部门适时检查,省级质监部门监督。24小时监管不分工作日与休息日,不分白天黑夜,每天必须写工作日志,这一应急模式被称为“5+2”与“白加黑”。

工商:谁出问题谁“下课”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严勇说,从9月12日至18日,他们已经受理了642起申诉举报,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同一品牌不同品种和批次的牛奶是否安全,比如三鹿成人奶粉。

对已经登记封存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是怎么处理的,这部分奶粉是否还有改头换面再次进入市场的可能性问题。严勇回答说,在目前检出的22家企业69个批次之外的奶粉,应该属于安全奶粉,对于封存的问题奶粉,将由经销商在当地质监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绝不允许再次流入市场。

省工商局于9月12日采取措施,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的市场、超市、商场、食杂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登记封存了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要求奶粉经营者必须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不得销售。充分运用快速检测设备加强检测,及时将涉嫌不合格的奶粉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保奶粉质量合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24小时值班,依法妥善协调消费纠纷。

第9篇:乳品市场调查报告范文

1997年3月14日,这是盛涌不能忘记的日子。那天傍晚,他和妻子何涛正在深圳的办公室,忽然有人走进来随意地说:“重庆直辖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仅是一条新闻消息,但对盛涌和何涛来说却成了机遇,“就是它了!”经过3年的准备之后,夫妻俩正式进军重庆。

重庆直辖10年间,一大批民营企业从全国各地汇聚重庆,盛涌夫妇的三高乳业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小试牛刀

其实,在重庆直辖前,盛涌夫妇并不了解这片土地,甚至从未去过重庆。重庆直辖以后,夫妻俩开始频繁地出入重庆,进行市场调研。那时,很多人并不知道,盛涌的妻子何涛,已是中国乳品业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生长在江苏的何涛研究了多年的生物科技,曾在英国进修和工作。1996年底,何涛回国,以百万年薪出任湖南太子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将国际最新科技成果――益生菌技术运用于乳制品生产。

2000年,经过多次考察和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之后,盛涌夫妇最终选定在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街投资建厂,生产液态奶。他们给自己的企业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三高乳业。盛涌向记者透露,他们前期的2000万元投资很保守,有小试牛刀的意味,因为液态奶只是过渡产品,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让国人吃上更科学、更富营养的干酪。

虽说三高乳业在国内乳制品行业中规模算不上大,从刚开始的每天产量三、五吨,到现在的每天百吨左右,但他们的每一个新产品都会备受业界关注,这是因为他们拥有一支像何涛这样的生物科技人才团队。

进入重庆第一年,三高乳业就推出了益生菌乳制品,走出了一条差异化、精品化之路。如今,益生菌乳制品已被全国众多大型乳品企业争相模仿。面对这一现状,作为企业董事长的何涛却感到很欣慰。她告诉记者:“这样就对了,我回国创业不是为了自己赚钱发大财,而是想将益生菌健康理念带给国人。我希望国内更多的企业投身益生菌的研制开发。”

据三高乳业副总工程师刘成介绍,三高乳业一直没有大规模的广告宣传,也没有大范围的市场营销,但产品却在数十家国内乳品企业激烈竞争的重庆市场上占有了35%的份额,这都应该归功于益生菌。

干酪战略

2006年,三高乳业推出益生奶酪,当年就获得了“重庆名牌产品”称号。益生奶酪的研制开发,填补了国内无奶酪产品、贴牌奶酪的空白,再次掀起了国内乳制品的变革浪潮。“入驻重庆7年,终于实现了我们最初的设想。”盛涌说。

2004年,液态奶在国内发展经历10年的黄金期后,全行业呈现出疲软之势。如何突破这一瓶颈?三高乳业一直在寻找着答案。

“开发生产益生菌乳制品只是乳品新变革的开始。”何涛自信地说,“我认为益生干酪产品有望带动行业突破目前传统奶业发展的瓶颈。”在法国,奶酪等乳制品长期在市场上占据重要位置。中国人从不喝奶到喝奶粉,从喝奶粉到喝液态奶,从液态奶到吃干酪,何涛相信这应是中国乳制品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但是,不能排除其中的高风险性,国内没有一家企业敢去生产干酪,原因就在于对市场的接受程度和产品的高价位没有把握。

盛涌向记者算了一笔账,10公斤液态奶提炼1公斤干酪,10公斤液态奶市场价格在20元左右,而1公斤干酪在40元左右,这样的价格对比的确存在不小的风险。但是,盛涌却对此抱着乐观的态度,“从一天一杯奶到对干酪的消费,百姓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矿泉水能被人们接受,液奶能被人们接受,干酪这种比牛奶还好、还方便的乳制品,没有理由不被人接受。”

这也是三高乳业之所以冒着风险,努力要填补国内空白的理由。

直辖护航

从一个对重庆没有什么印象的外乡人,到现在逐渐喜欢上这座城市,身为三高乳业总经理的盛涌用8个字概括了自己的感受:“企业发展,直辖护航”。“三高乳业的发展壮大,证明了当初我们直奔重庆而来是正确的。我们的企业从小到大,一刻也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在这里,我们的力量得到了最大化的释放。”

在重庆的几年间,三高乳业的益生菌奶酪已销往全国30余个大中城市,拥有4000余个专卖店,并成功进入香港市场,成为继伊利之后内地又一家打入港澳高端市场的企业。

作为全国首家推出益生菌制品的企业,三高乳业拥有着国内最权威的技术,这样,当它成为西部地区惟一一家参与国家乳品标准制订的企业,人们也就不感到奇怪了。

对于三高乳业未来的打算,盛涌说:“钱挣多少算个够?挣钱就是为了更好地回馈社会,这不是一句大话空话。眼下只要能把干酪这个产业做起来,填补国内乳业的一项空白,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即便是做为一块试金石,我以为也是一种贡献。”

2006年8月,三高乳业的干酪项目已经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准,并获得了全额补助,新厂区已落户重庆市渝北国家农业开发区。该项目总投资1.28亿元,可日加工鲜奶100吨、干酪10吨。预计到今年10月,在国内市场上,老百姓就能吃到三高乳业的干酪产品了。

新闻链接

重庆直辖决策是如何出台的?

1994年秋,党中央、国务院成立了一个4人特别调查小组,论证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可能性,负责收集第一手资料并起草方案。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十分敏感,该调查当时被视为国家机密。时任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审核处副处长的孙秀东便是其中成员之一。

据孙秀东透露,最初的设计方案是以三峡库区为中心设立一个一级政区,把湖北宜昌、四川万县等沿江城市整合在一起。后来一商量,觉得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太多,中间管理层次没有解决,未走出原“三峡省”的思路,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只好放弃。

前前后后经过一年半左右的调研,孙秀东等人又重新起草了3套方案。中央综合几种方案,经过对各地区经济总量、人口、面积的精确计算,最终形成了和重庆直辖市现在区划格局一致的调整方案。

尽管调研相当隐秘,但个别地区的领导还是隐约感到将有不同寻常的事发生。1996年春,一个惊人的消息在香港的报纸上刊出:大陆准备设立重庆直辖市。不仅如此,连区划示意图也明白无误地刊登出来,把特别调查小组的人吓了一大跳,工作一度显得很被动。

不久,泄密事件水落石出,原来是某地方报纸的负责人违反纪律走漏了消息。该负责人因此受到处分。所幸此时设市条件基本成熟,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交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具体运作。

1996年6月,民政部重庆直辖市议案研究小组正式成立;11月22日,民政部代国务院起草的设立重庆直辖市议案及其说明正式上报国务院;12月20日,经总理办公会议讨论,设立重庆直辖市议案及其说明由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