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税务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税务审计报告

第1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审计或鉴证类报告阐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明确将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列为清理规范对象的情况,为取得地方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税务机关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多次要求纳税人报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鉴证报告,一般只要求纳税人报送注册税务师一次到户,税种审全,环节审透,项目做齐,一次性收费的《税务审计报告》;第二,对《税务审计报告》与各单项鉴证报告的要求是: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在内的,以上列举的各单项鉴证报告必须一次性做全,并且作为《税务审计报告》的附件。

二、提出假设

税收征管权审计控制效果主要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衡量:应补缴税金、企业根据审计上交的税金、已补交税金占据应补交税金比例。纳税是企业的义务,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纳税金额也较多。如今我国有很多企业会利用会计政策进行企业利润操纵,并利用体制漏洞,进行偷税漏税等活动。主动申报金额多的企业,进行税收征管权限查出的违法违纪事件也较多,应该补交金额也越多。本文据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一,某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金额越多,应补交税金也越多;假设二,某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金额越多,该企业向税务部门补交金额也较大;

三、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以及样本选择

笔者收集了近几年税收征管权的相关有力数据信息,并分析《中国统计年鉴》以《中国审计年鉴》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几种原则选择样本:第一,如果查验出往年数据缺省的样本,应将其剔除;第二,由于《中国审计年鉴》中提供的数据会由于年份的增加而发生口径的变化,导致样本的三个解释变量回归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2.变量设计

此次研究税收征管权审计的控制效果通过三个变量来表示,即企业应补交税收金额数(LN AVE-STAX)、企业平均已补交税收金额数(LN AVE-ATAX)、企业已补交金额在应补交金额数量中的比重(PROP。其中AVE-STAX以及AVE-ATAE是代表税征管权控制效果的绝对指标,而PROP是相对指标。同时,本文还另外引进了三个解释变量,即主动纳税程度、年度虚拟、经济发展水三个变量通过这三个解释变量去检验这三者之间与税收征收管权审计控制效果的关联。对于第一个变量,笔者将(LN VTAX)作为替代指标。在检验年度审计控制效果的关联时,通过A1、A2、A3、A4.A5、A6分别表示2009、2010、2011、2012、2013、2014这六类时间的权力审计控制效果。假设年度虚拟变量A的审计活动发生在2009年,则A1=1,反之A1=0。另外几个年度的虚拟变量与此同理。

四、结果阐述

通过图1可看出该企业应补交的税收额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仅为54.48390万元、0.1791万元,平均补交金额为5.3278万元。从中可看出税收征管权在审计的监督下其控制效果较好,有效促进了被审计企业以及审计地区税收征管权的使用,并且纠正了税收征管权以往滥用权力的现象,使该企业的平均补交税款在5万元以上。

五、总结

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委托作注册税务师的鉴证业务

“对纳税清算,各类资格、涉税事项认定,以及加计扣除、特别纳税调整等”;

“对需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和税法规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备案的重大事项,凡属专业性强、管理难度大、有利于防范税收风险、加强税收征管的”;

“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拓展注册税务师参与涉税司法鉴定的业务领域,协助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对司法案件中重大、疑难的涉税事项进行专业鉴定”。

鼓励、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发涉税服务高端市场,开展涉税服务特色业务。争取五年内,在新股发行、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年报审计等上市公司有关业务,企业重大重组、资本运作业务,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大型民企等重点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管理、战略咨询、产业规划业务,预约定价、税务调查、特别纳税调整涉外税收业务方面有所突破。

2.未按规定报送注册税务师签章的审计报告的处理

不予受理:对于按规定应报送《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而不报送的,税务机关可不予受理。

对纳税人及其高管人员参与有税务部门把关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授予的任何荣誉牌、证(含A级纳税人)评选活动时,其单位相关年度未经税务机关检查又不能提供《税务审计报告》的,税务机关可不予受理。

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税务中介机构参与税务监管的准入

“涉税鉴证业务涉及到国家税收利益,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对于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未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的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

未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告的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对其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各地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果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必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成立税务师事务所,加入注册税务师协会,纳入税务机关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管理。

第2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安排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人、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时间、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审查验证与认可、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等。

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人。我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属公司业务范围,因此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后的《公司法》时应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时间。《公司法》第156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这说明公司既要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也要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期限为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股东大会会前20日编制完毕,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示。

3.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公司法》第175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会计法》第20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将两者进行比较可以发现:①《会计法》将财务情况说明书单独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公司法》将财务情况说明书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一部分。②《会计法》明确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独立组成部分;《公司法》不仅没有明确提出会计报表附注,而且将财务情况说明书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一部分。③会计报表名称表述不一致,依据《会计法》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将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称为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法》则将其称为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因此,修订《公司法》时应注重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与《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协调一致。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6条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12条对相关附表的解释是,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补充报表指按不同基础编制的提供附加信息或其他信息的表格,如分部报表、增值表、物价变动信息表等,它不属于附注,而属于其他财务报告的内容。因此,《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12条的规定实质上是把附表与补充报表混淆了。

4.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审查验证与认可。修订后的《公司法》应明确规定:①公司治理结构层应设置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查验证应属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属于公司的自我审查。②公司治理结构层设置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制度。在公司治理结构层究竟是设置监事会还是设置审计委员会的问题上,《公司法》须做出明确规定。无论设置监事会或设置审计委员会,都须明确规定监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义务与责任。③制定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大会认可制度。董事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查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审查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认可。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应制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其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法》应规定注册会计师由股东大会任命,为公司的常任审计员,有权随时检查公司财务和参加公司会议,并承担与其职权相应的责任。

5.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修订后的《公司法》还应规定公司在公示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同时公示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干预经济组织的一种积极手段,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国《公司法》第177条、178条、179条和180条对公积金进行了制度安排。总体来讲,这些制度安排存在不清晰、不严密和不准确的缺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1.关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依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第3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鉴证报告 说明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对税务师事务所经过审核鉴证,根据鉴证情况,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范,并提供了参考样本格式,这部分内容不再详细阐述。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临沂市蒙山经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对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对该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需要说明事项的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临沂市蒙山经贸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2日经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取得注册号为37130022804758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4x6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永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销售煤炭(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焦炭、钢材、铁矿粉、镍矿石;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对2011年度经营情况的审查,该公司本年度主要销售煤炭。2011年10月19日取得山东省临沂市市区国家税务局换发的税务登记证,鲁临税字37130276668882x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情况

该公司2011年12月《利润表》累计申报主营业务收入174449907.98元,主营业务成本158636639.42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83752.50元,营业费用5822262.39元,管理费用911300.28元,财务费用8724802.23元,营业外支出3721.16元,利润总额为167430.00元。截至报告审核日已缴纳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181257.12元。根据该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实施了帐证、帐帐、帐表等审核程序,审查情况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公司2011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2150.54元,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1)2011年发生招待费134220.60元,按照实际发生招待费的60%计算,扣除限额为80532.36元,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74449907.98元,按照营业收入的0.5%计算扣除限额为872249.54元,经比较,当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应为80532.36元,应纳税调增53688.24元。

(2)2011年9月9#凭证贷款500万元转给临沂电力燃料公司使用,其贷款年利率12.792%,相应的贷款利息136803.34元记入“财务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36803.34元。

(3)2011年6月28#凭证支付承兑贴息280000.00元,记入“财务费用”,无贴息附件,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280000.00元。

(4)2011年6月41#凭证垫付张霞的借款利息23034.72元,记入财务费用,属非公司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23034.72元。

(5)营业外支出中税款滞纳金3721.16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3721.16元。

(6)2011年“管理费用”中列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电话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贷款保险费等共计22891.43元,属非公司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22891.43元。

(7)2011年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支付水电费、服务费、电子口岸费共计11828.45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1828.45元。

(8)2011年2月25#凭证支付2009年、2010年发生的燃油费、差旅费、维修费、招待费等共100573.20元,记入管理费用,属非本期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0573.20元。

(9)支付会议费3136.00元计入“管理费用”,无会议通知、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有效证明资料,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3136.00元。

(10)2011年11月41#支付个人化妆品、玩具、内衣、裘皮共6474.0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科目,该费用支出与取得的经营收入无关,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6474.00元。

2.纳税调整减少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公司2011年无纳税调整减少事项。

3.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截止报告审核日该公司已预缴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181257.12元。

4.其他事项

(1)2011年计提并发放工资薪金327800.00元,无纳税调整;

(2)2011年未发生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3)2011年未发生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支出;

(4)全年未发生捐赠支出、赞助支出;

(5)201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422003.56元,账面未计提折旧,无纳税调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审查只对该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审计,其他未审计的涉税事项由该公司负责。

2.2011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10674533.86元,因审查所限我们未实地盘点,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库存盘点表进行分析做出审查结论。

3.建议该公司将应缴未交税金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建议该公司将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

第4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审计式税务稽查;注册会计师审计;纳税检查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刍议审计式税务稽查与传统税务稽查、审计业务的异同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2日

一、审计式税务稽查与传统税务稽查

传统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制度;而审计式稽查借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和流程,有模板可循,按照规定格式行动,更加程序化。

审计式税务稽查查前调取数据详尽分析,发现疑点,准备充分;而传统稽查选案往往没有如此详尽的查前分析评判,随意性较强。

审计式税务稽查后必须给企业提供纳税建议,而传统稽查只管追补流失的税款,疏于纳税服务。

审计式稽查各税统查,各生产经营环节统查,数据建模,内查外调,工作量较大。查前预警阶段下达自查提纲,让纳税人自查,鼓励引进社会中介帮助自查,自查从宽,检查从严,检查之前制作检查计划书,确定检查人员、检查方法、结案时间,结案时间到了仍未查结的,经稽查局长批准,可以延期。进户后先行告知纳税人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纪律、举报电话等,纳税人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审计方要取得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申明书,明确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责任和义务,审计式税务稽查也要取得查前承诺,向被查企业送达企业承诺书,要求企业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否则将依法负有法律责任。检查过程重延伸式、解剖式稽查,资料、凭证、协议、合同、物资流与现金流、发票与货物等详细检查,各税种统查;而传统稽查往往是蜻蜓点水,虎头蛇尾,通常包括查前准备、实施检查、分析定案、审批、送达执行、立卷归档等六个环节。定案是税务稽查的终结性工作。在定案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审批后,即可送达当事人执行。

针对对象不同,审计式稽查工作周期长,工作量大,所以只针对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就没必要搞审计式稽查了。

传统税务稽查的具体方法,主要有复核、对账、调查、审阅、盘点、比较分析。基本方法主要有全查法与抽查法,顺查法与逆查法,现场检查法与调账检查法,比较分析与控制计算法,而审计式税务稽查丰富了稽查的程序和手段,引入三大程序,即风险评估程序、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根据需要单独或综合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性程序等。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为基础的抽样技术在税务稽查中的应用成为可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推广使联网数据稽查成为可能。

二、税务稽查员稽查企业纳税事项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账目

税务稽查员稽查企业纳税事项以前也是手工为主,对象是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现在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都是纳税事项证据的来源,大部分企业的会计处理已经实现信息化,无论是稽查企业纳税事项还是注册会计师会计报表审计,必须在计划和执行时对企业信息技术进行全面考虑。信息系统的使用,给企业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程序带来很多重要的变化,数据存储截止、存取方式以及处理程序影响到稽查的线索,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必须基于系统的数据来源及处理过程考虑数据准确性以支持相关结论。国家“金税”工程的设计和完善应该借鉴和联系“金审”工程,审计机关用得较好的AO2011(现场审计系统)完全可以类似地用于审计式税务稽查。加强对稽查人员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培训,借鉴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常用的审计软件,和软件公司合作开发适用于税务稽查的软件,完善和升级“金税系统”。我国审计署“十二五”规划中有“加大对国家信息化建设情况的审计力度,建立和完善电子审计体系”。笔者认为,“创新审计方法的信息化实现方式”依然会是发展趋势。

税务稽查主要环节有选案、检查、审计和执行。选案时难免有人为偏好,不同的检查组,在检查环节对相同的企业,检查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在审理环节如果检查不全面,审理也就无法全面,因此检查人员与审理人员意见往往一致,形不成有效制约制衡机制。执行环节检查结束前,检查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必要时,可以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

注册会计师会计报表审计是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准则要求的,典型的像审计工作底稿三级甚至更多级的复核制度,重视审计服务作用,把握成果转化是关键。

税务稽查部门向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稽查之前制作检查计划书,类似于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稽查过程中形成稽查工作底稿,记载稽查过程、方法、线索、证据、处理意见等,整理汇总后制作《税务稽查报告》,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在不断完善中,可以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加强质量控制,税务稽查的相关计划、工作底稿、稽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等引入复核制度。

事后廉政反馈,由税务监察部门寄发税务稽查人员廉政监督卡,由企业填写后直接寄往税务监察部门,不得由检查人员收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是经过评价记录而且要接受注会协会监管和财政部门检查的。税务稽查部门的廉政行为除了要加强纪检监督,也要加强第三方监督。目前,审计机关执行的税收征管审计是监督税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税收征管机制、专项优惠政策和重大税收制度运行情况及效果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我国审计署“十三五”规划中还是要强调加强税收征管审计的,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核算水平、完善税收征管环境、减少税务机关越权行为。

三、账项基础方法与风险导向审计方法

税务稽查如果局限于涉税会计凭证和账簿的详细检查,只是以账项为基础,花大量的时间在对账合账上。例如,对建筑行业企业的税收征管,从征税环节看,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建筑业企业经营周期长,会计核算业务复杂。由于企业规模大,经济活动和交易事项内容丰富,需要的稽查技术也日益复杂,需要有效率的检查方法。20世纪五十年代起以内部控制测试为基础的抽样审计给税务稽查的启示是把视角转向企业的管理制度,特别是会计信息赖以生成的内控,节约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方法是一种有效分配审计资源、降低审计风险的方法,用在税务稽查中,流程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更有力于提高效率、规避风险。

四、审计式税务稽查模式与注册会计师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审计式税务稽查改进了传统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关键环节,引入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程序为稽查人员识别需要特别考虑的领域、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稽查程序提供了重要基础,有助于稽查人员合理分配资源、获取充分适当的稽查证据。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中用的一些方法都可以类似地应用到税务稽查中,检查之前采用分析性程序,如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企业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同行业比对,财务信息各要素,各个比率及与历史同期的比对等,评估税务风险,确定疑点,利用各种联网数据进行计算机模型分析比对,做到事前详尽了解,发现一些重点疑点,带着重点和疑点进企业,一一检查清楚上述疑点,顺藤摸瓜,减少盲目性。

税务稽查停留在过去的账项基础就像处于详细审计阶段,仅依赖于实质性测试的结果,很多审计历史案例告诉我们,仅有实质性测试程序是远远不够的。税务稽查当然不能故步自封,要与时俱进。许多重点税源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方越来越纷杂,纳税人都在学习税法,合理避税,追补税收收入、以查促管需要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站在更高的视角,稽查程序更规范化,人员要有向注册会计师看齐的业务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怀疑态度,在稽查方和纳税人的博弈中才能赢得主动权。

稽查目标集中在发现重大涉税问题,要求稽查人员自始至终保持专业怀疑,并需要更多的专业判断;深入了解企业及其环境,多渠道了解企业所处的行业及同行情况,发现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并评估财务报表发生重大税务风险;以风险评估结果决定稽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如果评估企业发生重大税务问题的风险很高,则需要特别的稽查程序;以风险评估决定收集证据的质量及数量:风险评估越高,所需涉税证据的证明力就越强,数量也越多。控制测试用于评价企业内控设计与执行有效性,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相似,了解企业的关键内控点,发现薄弱环节。税务稽查人员不仅要了解税收政策,更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了解每个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掌握控制测试的方法,如实填写稽查工作记录。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质性测试是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具体有几百种详细的审计技术与方法,稽查手段,实际上远远不止这些手段。当然,稽查手段和审计方法在应用上是有区别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实测是针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漏报,税务稽查是针对企业涉及偷逃税款、违反税法的财务事项。

五、审计式税务稽查纳税服务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提供的管理建议

税务机关制发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还要附上对企业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建议,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详尽的向企业提出税务管理方面的薄弱点,由于审计式税务稽查是全方位税务检查,因此相应的纳税建议也较全面。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终结审计之前也要给被审单位出具管理建议书,建议对方怎样完善管理制度,提供合理建议。税务稽查执行方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对广大纳税人当仁不让地提供纳税服务,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同时,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合理合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1]谢忠艳.税收审计式稽查的有关问题研究[J].天津经济,2011.3.

第5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内部工作

1、做好全行的费用审核及报账工作。

作为非盈利部门,合理控制成本,有效的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职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上半年根据我行的费用管理制度,对全行的费用报销进行严格处理,认真审核每一张凭证,根据金额大小而定,是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账,以降低资金风险;对报销凭证手续不全的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费用流程审批的审核,根据行内规定及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保证资金稳健运营。

2、做好财务经营数据分析工作

做好日常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工作,具体分析我行资产负债情况、董事会及中原银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各项监管指标、与县域及中原系九家金融机构对比情况、分析各支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通过财务数据分析,正确体现我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揭示未来经营风险点,检查我行预算完成情况,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为建立健全合理的激励机制提供帮助。

3、2019年度预算表编制

根据全行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与2018年预算的差异分析,结合19年全行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制定,深化对2019年全行预算管理的认识,按进度测算目标任务利率及利息收入支出情况,预计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支出及全年完成情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对2019年经营目标预算数字的编制的质量。

二、人民银行相关工作

1、人民银行调统科数据大集中监管报表报送及年度统计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人行制定的统计管理办法及各项统计制度,准确收集、汇总、整理统计数据及资料及时报送,在有问题的情况下,尽快反馈纠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多与人行统计负责人沟通,提高我行统计质量。配合人民银行统计检查组进行统计工作现场检查,按要求整理2019年度统计检查所需要的数据,积极配合,认真听取人民银行检查人员的意见及建议,对我行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得本年度统计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2、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宏观审慎评估工作

每季度按时报送我行利率定价自评表及MPA数据申报表,对于影响我行利率定价及MPA评级的问题及时与人行负责人沟通协调,尽量减少我行MPA评级降分。另外,根据人民银行合格审慎评估操作指南,申请合格审慎评估观察员身份,为加入同业大额存单拆借市场,根据材料清单逐项进行材料梳理,对于缺少的材料协调中原银行、人民银行及农商行进行制度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对我行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报送

3、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科央行评级及存款保险相关工作

配合人民银行现场检查组进行2019年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及存款保险现场核查工作,根据评级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各部门提供我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主要业务风险、系统系统建设及安全管理、金融政策执行等各项评级材料及附表,确保评级工作顺利进行。1季度我行被评为5级。另外配合提供存款保险现场核查需要资料及相关数据的解释工作。深入学习存款保险制度条例,按照人行要求按月报送存款保险申报表及风险监测运营表及风险监测分析报告,认真填写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核定申报表,按要求操作存款保险评级系统,提高我行报送质量。根据人行核定的存款保险费率及时缴纳存款保险费。

三、中原银行相关工作

1、日常数据报送

定时送日报,周报、旬报等日常需求数据,每月定时报送中原银行经营数据统计表和经营分析报告,每季度定时提供季度考评资料及半年度、年度考核数据等,另外每月按时向中原总行计划财务部报送千户集团纳税情况。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村镇银行管理部提供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计工作

根据中原银行要求,积极配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我行进行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填下审计调查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进行资料收集及底稿整理,以提高被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审计效率,与毕马威审计一直沟通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对我行审计质量。

3、中原银行巡察工作

配合存管部及中原银行计财部人员对我行财务规章制度、费用支出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检查工作,对现场检查出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检查人员提出的我行的问题及时反馈领导进而修改我行的相关制度,多与中原银行总行计财沟通学习,规避风险,以提升我行财务管理水平。

四、税务相关工作

1、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在上半年的税务工作中克服困难,通过对税务筹划、税务新规政策等的学习,提高了每月纳税申报的工作质量,并且熟练掌握税务局各项报表的填制工作。认真核算我行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工会经费等各项税费发生金额,及时进行计提、申报、缴纳工作。

2、2018年汇算清缴工作及抵退税办理

积极配合税务提供汇算清缴所需报表及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我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报表数字对我行出具的汇算清缴报告,特别是需要税前调整的部分,及时沟通修订,最大限度的减少我行企业所得税支出,顺利完成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向国税局归口管理领导申请办理2018年度我行需抵退税102万抵减6月份企业所得税。

3、日常税务报表报送

每月按时填报重点税源申报表,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按时报送《享受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专项调查表》及《未享受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专项调查表》等;对免税利息收入、免税额、借款人户数、贷款余额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配合税务机关的调研工作。

五、其他日常杂项工作

积极配合外部监管和内部需求提供需要的数据等。如按要求向信贷部门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向人民银行报送调研报告、统计归属关系,每月向综合部提供工作总结中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临时数据考核及经营情况数据整理通报等。

六、下一步工作规划

1、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实现有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

2、继续完成财务、会计、统计等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

3、做好呆账核销工作,配合信贷管理部门,按照规章制对核销贷款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4、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全面落实统计报告制度,提高统计质量。

5、加强与其他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联系,在工作上做到互通有无,提升工作效率。

6、希望能多参加培训,丰富知识含量,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规范建立财务档案、收集整理会计凭证及资料,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和记账凭证的完整性,严密性,及方便核查。

8、积极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分析和建议,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第6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查阅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

    对于连续审计业务,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与特定经营活动和行业相关的一些因素。

    (二)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员工

    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是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询问下列事项:

    (1)管理层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如新的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流失、新的税收法规的实施以及经营目标或战略的变化等。

    (2)被审计单位最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目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如重大的购并事宜等。

    (4)被审计单位发生的其他重要变化。如所有权结构、组织结构的变化,以及内部控制的变化等。

    风险识别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除了询问管理层和对财务报告负有责任的人员外,还应当考虑询问内部审计人员、采购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其他人员,并考虑询问不同级别的员工,以获取对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有用的信息。

    在确定向被审计单位的哪些人员进行询问以及询问哪些问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何种信息有助于其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三)查阅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的信息资料

    内部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中期财务报告(包括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管理报告、其他特殊目的报告,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的会议记录或纪要。注册会计师可以查阅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图、关联方清单、公司章程、对外签订的主要销售、采购、投资、债务合同等,以及被审计单位内部的管理报告、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会议记录或纪要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外部信息资料包括外部顾问、机构、证券分析师等编制的关于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行业的报告,政府部门或民间行业组织的行业报告、宏观经济统计数据、行业统计数据,以及贸易和商业杂志等信息资料。

    (四)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检查相关文件记录

    观察和检查程序可以印证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询问结果,并可提供有关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观察和检查程序。

    1.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能增强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了解。实地察看主要经营场所对于了解新承接的审计项目、收购了新业务的被审计单位和跨地区经营的被审计单位尤其重要。通过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厂房和办公场所,可以使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布局、生产流程以及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状况获得一定的了解。在实地察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存在问题的迹象保持警惕。

    2.检查文件、记录和内部控制手册。例如,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章程,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各业务流程操作指引和内部控制手册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3.阅读由管理层和治理层编制的报告。例如,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的会议记录或纪要,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资料,经营计划和战略,对重要经营环节和外部因素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报告以及其他特殊目的报告(如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了解自上一审计结束至本期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

    4.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

    5.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

    (五)项目组内部的讨论

    1.总体要求

    风险识别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组织项目组成员对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讨论,研究和分析可疑迹象,并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讨论的目标、内容、人员、时间和方式。

    2.讨论的目标

    项目组内部的讨论为项目组成员提供了交流信息和分享见解的机会。项目组通过讨论可以使成员更好地了解在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域中,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并了解各自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如何影响审计的其他方面,包括对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3.讨论的内容

    项目组应当讨论被审计单位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报表容易发生错报的领域以及发生错报的方式。特别是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参与讨论的人员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项目组内部参与讨论的成员。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应当参与讨论,如果项目组需要拥有信息技术或其他特殊技能的专家,这些专家也应参与讨论。参与讨论人员的范围受项目组成员的职责经验和信息需要的影响。

    5.讨论的时间和方式

    项目组应当根据审计的具体情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持续交换有关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可能性的信息。

    6.与熟悉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其他人员讨论。

    (六)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分析程序既可用作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程序,也可用于对财务报表的总体复核。准则主要说明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使用的分析程序,即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识别异常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和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

    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预期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并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金额、依据记录金额计算的比率或趋势相比较;如果发现异常或未预期到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时 考虑这些比较结果。如果使用了高度汇总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的结果仅可能初步显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分析结果连同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时获取的其他信息一并考虑。

    所谓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特征的一种方法。

    抽样审计的特点

    1、抽样审计不同于详细审计。详细审计是指百分百地审计对象总体中的全部项目,并根据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意见。而抽样审计是从审计对象总体根据统计原理选取部分样本进行审计,并根据样本推断总体并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抽样不能等同于抽查。抽查作为一种技术,可以用于审前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取得审计证据,在使用中无严格要求。而审计抽样作为一种审计方法,需运用统计原理,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抽样方法的要求实施。

    3、抽样审计一般可用于逆查、顺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也可用于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但审计师在进行询问、观察、分析性复核时则不宜运用审计抽样。

    所谓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特征的一种方法。

    抽样审计的特点

    1、抽样审计不同于详细审计。详细审计是指百分百地审计对象总体中的全部项目,并根据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意见。而抽样审计是从审计对象总体根据统计原理选取部分样本进行审计,并根据样本推断总体并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抽样不能等同于抽查。抽查作为一种技术,可以用于审前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取得审计证据,在使用中无严格要求。而审计抽样作为一种审计方法,需运用统计原理,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抽样方法的要求实施。

    3、抽样审计一般可用于逆查、顺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也可用于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但审计师在进行询问、观察、分析性复核时则不宜运用审计抽样。

    审计项目的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收集、调阅纳税人成立和开业的时间,合同、章程,行政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范围、期间;各有关部门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验资报告及相关的个人资料等,并编制纳税人行政结构图表。

    2.收集、调阅纳税人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人事福利制度、奖罚制度、董事会决议等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3.收集、调阅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为纳税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完税证(缴款书)、发货票领、用、存月报表等日常档案资料及各税种项目分析表和财务指标分析表。

    4.收集、调阅纳税人以往年度税务审计工作底稿,了解纳税人以往年度的审计情况为本次审计提供借鉴。

    5.收集、调阅统计、海关、工商、发改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公布的纳税人相关的财务信息资料。

第7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1。报销现金及签发支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认真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报销现金及签发支票。

2。银行结算业务。负责银行存款、汇款、发放工资等银行结算业务。

3。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月及时缴纳公积金,并办理职工公积金提取工作。

4。进行各项会计核算工作。按时编报各类会计报表,保证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5。报送快报。按财政局、国资委要求在每月月初进行快报、月报的报送工作。每月15日前向税务局报送税务快报。

6。财务分析。根据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管理目标的不同进行财务分析,依企业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报送银行、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

7。缴纳税金及各种保险。正确计算每月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并及时、足额上缴税金和各种保险(五种保险)。

8。定期进行年检。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贷款卡年检、产权登记证年检。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备案。年初按开发区地税局要求对高天公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进行备案。

(三)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根据税务的汇算清缴报

告完成20**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四)银行贷款。20**年年初高天公司将修建西部环线,为解决资金问题需向银行贷款。公司按银行要求报送大量的贷款资料,并按银行要求将本公积转入实收资本。7月27日锦州银行向高天公司放款3500万元,解决了西部环线工程的资金问题。

(五)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公司领导的任中审计。6月份审计局查看公司20**年,20**年,20**年,20**年的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有关工程资料、财务管理资料、公司管理资料。公司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审计局对公司领导的管理给予很高的评价。

(六)开发区地税局对公司进行税务检查。20**年9月份xx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对高天公司20**年、20**年的会计凭证、帐簿及有关财务资料进行检查。税务检查结论:对高天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及经营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七)工程专项审计。20**年高天公司增能扩建股道4条,20**年6月决算竣工。公司领导主动提出要对此项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并委托xx市审计局对此扩能改造工程相关单项结算及财务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司的会计资料及结算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公司没有违法违纪现象。我们以他们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二、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一)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财务人员坚持从细微入手,按照国家财务规定对每一笔收支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的审核,严格控制现金的支出。

(二)票据管理。加强货运票据的管理,采取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中做好票据的领用、核销、库存等台账登记工作,每次领用时,领用人必须登记方可取走发票。

第8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收集、调阅纳税人成立和开业的时间,合同、章程,行政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范围、期间;各有关部门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验资报告及相关的个人资料等,并编制纳税人行政结构图表。

    2.收集、调阅纳税人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人事福利制度、奖罚制度、董事会决议等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3.收集、调阅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为纳税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完税证(缴款书)、发货票领、用、存月报表等日常档案资料及各税种项目分析表和财务指标分析表。

    4.收集、调阅纳税人以往年度税务审计工作底稿,了解纳税人以往年度的审计情况为本次审计提供借鉴。

    5.收集、调阅统计、海关、工商、发改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公布的纳税人相关的财务信息资料。

    6.收集国际互联网上纳税人相关信息资料

    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应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及监管环境、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的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等信息。在了解上述信息的基础上,审计人员运用风险分析性测试的技术和方法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和整理,使之成为评估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有用信息。

    (二)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

    针对收集到的资料,运用分析性复核办法,对涉及各税种的审计项目进行趋势、比率及比较分析,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为确认重点审计项目提供依据。

    (三)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可以为收入确认的政策、特殊的会计政策与行业特定惯例等内容积累更多的信息。

    (四)审计项目的确定

    通过上述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拟定审计项目,考虑审计覆盖率和审计的重点。

    确认审计重点项目是准备阶段至为重要的工作环节。审计人员选择重点项目,基本上依赖于对重要性、税法及征管风险、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评价、分析性复核、前次审计结论等各方面的客观分析,进行主观性经验判断。

    (五)审计计划的编制

    根据所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详细的审计程序;合理调配、组织人员、明确分工,做好时间预算,同时考虑专家的工作。

    (六)下发审计通知书

    根据上述的计划与安排,填写《税务审计通知书》至少提前三天,将所要进行审计的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审计人员所需审计的有关纳税资料和要求纳税人配合事项等通知纳税人。但对被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或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或预先通知有碍审计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对其实施突击审计,不预先告知。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收入,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同正常的商品销售。

    (2)将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公司将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在计提折旧或缴纳租金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

    2.常见的舞弊

    企业不计提或少计营业收入,或是违规进行折旧、租金的处理,多计或少记当期成本费用。从而调节当期利润和透漏税金。

    3.执行程序

    (1)检查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检查是否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对于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第9篇:税务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审计市场需求 审计质量 虚假报告 舞弊 执业权利

一、引言

注册会计师审计价值在于提高被审计财务信息的可信赖程度,审计价值关系到注册会计师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实现审计价值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审计质量、出具真实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以下同)。但从当前暴露的问题看,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是不容乐观的,甚至出现了大量出具虚假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西安康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量虚假验资报告,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557份虚假验资报告,厦门市2名注册会计师为升汇集团公司及下属23家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30份虚假审计报告等。近年来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或惩戒了一批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因出具不实报告被判刑的案例也时常发生,注册会计师明知要承担行政、民事和刑事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仍然大量出具虚假报告,其主要原因当然是职业道德问题,但是注册会计师怎么会自甘堕落、为什么要“前赴后继”的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也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本文着重就中小企业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环境问题进行研究,以求发现注册会计师大量出具虚假报告的外部原因,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治理对策提供参考。

二、审计市场需求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股东没有高质量审计需求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产生了受托经济责任,所有者由于不直接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就产生了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所有权监督)的需要,从而产生了服务于所有权监督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我国当前诚信问题比较严重,股东之间因不信任而不容易维持良好合作关系,大部分中小企业(本文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例)股东人数很少,基本是“夫妻店”、“父子店”等家族式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全部股东都参加经营管理,股东担任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股东(或其近亲属)还担任出纳、实物保管、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等重要职务,股东可以完全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就不存在所有者监督问题,也就没有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真正需求。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没有分离,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是重合的,强制审计制度造成委托人需要委托注册会计师来审计自己的尴尬局面。一方面,使得注册会计师难以保持独立性;另一方面,委托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完全是为了获取“审计报告”以应付行政监管,委托人关注的是政府监管部门对审计报告的接收和认可,而不是审计质量。杨援朝(1995)认为,企业经营者委托审计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应当改为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委托审计。笔者认为,在所有者和经营者没有分离的情况下,经营者委托审计和所有者委托审计并没有本质区别,即使财务人员委托审计也肯定是经过老板(执行董事)授权或者同意的,实际上也就是股东会或董事会委托审计。另外,虽然《公司法》已经规定了委托审计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但是法律不能禁止股东参加经营管理,仍然无法解决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重合问题。

(二)债权人没有高质量审计需求 债权人“外部人”地位决定了其利益是最容易被损害的,公司的“有限责任”特性决定了股东已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了债权人,我国《公司法》把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作为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很多条款规定了对债权人的保护。法律设立强制审计制度的宗旨之一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审计报告增加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的了解,并据以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如卖方根据审计报告了解买方的资金实力并作出是否与其签定买卖合同、是否履行合同等决策;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审计报告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作出是否给予贷款的经济决策;因此,债权人应当是一个很重要的审计报告使用者。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陶水莲、熊巍俊(2007)指出,小企业最主要的债权人是股东的亲友、企业员工和金融机构,这些债权人对小企业财务信息的关注程度都不是十分强烈。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诚信状况不够理想的环境下,大多数债权人都很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债务人的信用额度,对赊销采取谨慎态度;例如买卖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方式主要是预收货款、即时清结(银行汇票、支票等)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在当前经济状况不是十分景气而且企业破产倒闭案件时常发生的情况下,中小企业通过股东亲友和员工筹资现象也必将大为减少;大多数中小企业的主要债权人是作为贷款人和商业汇票承兑人的银行,而银行发放贷款和提供承兑原则上是要求企业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担保的,因此也不需要实质上使用审计报告。即使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或者对于其他没有担保的债权人来讲,也不是将审计报告作为经济决策的依据的。顾建平(2008)认为审计报告使用者很少在使用时想到要利用审计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往往是事后再去看看审计报告是否有漏洞,能否从中获得补偿损失的机会。

(三)政府监管部门没有高质量审计需求 工商部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如《公司法》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验资证明等资料;再如《公司法》规定企业财务报表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是公司参加企业年检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在实践中工商部门却很不重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如有的地方工商部门不允许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说明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异常有关的事项,否则就不接收该验资报告、不予办理企业登记;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在企业年度检验时只接收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就不予年检;一方面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也正说明了工商登记机关仅仅将审计作为一个法定手续、将审计报告作为“资料”,而不是真正意义上予以使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第7条第2款规定了审计报告是公司参加企业年检时必须提交的材料的情况下,《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却以“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为理由只要求少部分公司提供审计报告,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工商部门要求公司提交审计报告仅是迫于法律的规定。

(四)审计市场需求问题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1)缺少高质量审计需求导致恶性竞争。马文波(2008)认为国内行业间恶性竞争造成审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李明(2003)认为竞争激烈是降低收费的原因,高旭(2007)认为激烈竞争是注册会计师降低执业质量的原因;杨援朝(1995)认为会计市场供大于求导致不正当竞争和审计质量的下降;但是均没有探究恶性竞争的根本原因,没有认识到根本原因在于审计市场需求缺乏问题、而不是供给过剩问题。如果审计需求是真实的、审计报告是作出有关决策的依据、审计报告使用人关心审计质量,即使竞争再激烈注册会计师也不敢降低审计质量,也不会降低收费,反而会形成一种以“质量取胜”的良好竞争关系;委托

人也会去积极寻找胜任能力高的注册会计师,就象病人找医师那样首要考虑的问题是该医师的医术、而不是费用的高低。有关文献研究表明:委托人不关注审计质量,就必定会关注审计收费;委托人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必定不愿意支付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费用。如顾建平(2008)认为委托人选择注册会计师的标准是“价格低、手续简单、速度快”,顾奋玲(2008)认为委托人是根据审计价格的高低而不是根据质量、信誉、规模等内在价值选择注册会计师;指出了导致恶性竞争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需求决定供给是经济学基本规律,当前缺少高质量审计的市场需求,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努力就是没有意义的,在审计费用一定的前提下,追求审计质量只会增加审计成本,降低经济效益。现实中有一部分“头脑灵活”的注册会计师以降低收费、简化审计程序甚至不履行审计程序就出审计报告的方式招揽了大批的审计业务,走上了“发财致富”的道路;其他注册会计师为了生存以及保持竞争力,只能降低收费;最后导致收费越来越低,审计程序越来越简单,审计业务质量越来越差的恶性循环结果。(2)缺少高质量审计需求产生虚假报告的市场需求。既然审计报告不是经济决策的依据,也就没有审计质量的要求了;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续”,审计报告只是一份书面“资料”,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就不重要;经过包装粉饰的财务报表在形式上更好的满足了融资、招投标等的需要,对这些虚假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需求也就产生。因贷款风险控制的需要,金融机构都要求严格控制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和贷款条件,对企业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要求很高。在实务中,往往出现基层银行认为可以给某个中小企业贷款,但该企业某项或某几项财务指标达不到管理行规定的财务指标标准的矛盾情况。为了规避这一内部贷款控制制度,基层银行的信贷人员会授意、指导企业(即借款人)修改财务报表数据,以使其财务指标达标。这样一来,银行就成为胁迫、引诱企业造假的元凶,也成为虚假财务信息的需求者。为了应付上级管理行的信贷风险检查,并规避出现不良贷款时的个人责任,基层银行会要求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进行限制,拒绝接收非标准审计报告,而乐意接收虚假的标准审计报告。虚假报告市场需求导致注册会计师即使发现了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也不能在审计报告上披露。(3)导致注册会计师没有提高胜任能力的动力。马文波(2008)将注册会计师素质低列为审计质量不高的原因之一,李雪(2000)认为执业人员业务水平低、执业胜任能力不足是审计质量低下的一个原因;但没有对注册会计师素质低的原因进行研究。笔者认为:如果有高质量的审计需求,就有了注册会计师专注专业的必要,注册会计师自然会千方百计的提高胜任能力的;但缺少高质量审计的市场需求加上缺少职业保障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没有保持和提高胜任能力的动力。在当前恶性竞争的环境下几乎没有委托人会主动找上门委托审计,注册会计师是没有职业保障的,如何招揽业务是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而当前招揽业务主要依靠社会关系,支付回扣、佣金和介绍费现象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胜任能力高的注册会计师不但没有任何优势,花时间精力去提高胜任能力没有任何效益,相反还可能因为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作为现实社会中理性人的注册会计师必定会放弃提高胜任能力的投资,转而投资于人际关系、与权力勾结。注册会计师不愿意花时间花精力于提高胜任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没有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年检的必要内容。很多注册会计师不会参加继续教育;在培训中如果没有考核制度,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去听课。注册会计师没有提高胜任能力的动力,又必定导致胜任能力的下降、审计质量下降,造成恶性循环。

三、中小企业现状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混乱、股东舞弊普遍。陶水莲、熊巍俊(2007)指出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会计造假现象普遍存在;陈国清(2006)指出私营企业主不重视会计核算,或受利益驱使有意阻碍会计规范核算;王建林(2006)也指出很多小企业存在不设账、以票代账、账目混乱和恶意漏税等问题;王飞华、蒋品洪(2008)指出企业在增资中存在较多的虚假出资行为。笔者认为,股东舞弊和会计核算混乱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混乱的根本原因是股东舞弊,会计核算混乱正是为了掩饰股东舞弊。中小企业存在着股东隐瞒收入、侵占财产等各种严重舞弊现象,会计的职责只是根据出纳提交的凭证(即经过股东精心挑选的、可以入账的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外聘会计(非股东及其近亲属的)往往无权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对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主要作用就是应付税务等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不具有反映实际情况的职能,更加没有会计监督的职能。这些企业账务上往往存在着多头开户、银行存款账户没有全部人账核算,现金、存货账实不一致,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款账实差距较大等重大问题。在审计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经常发现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往来款无法核对一致的现象,也是账实不一致的重要表现。股东舞弊导致成本核算混乱,并要求会计以混乱的成本核算来掩饰股东舞弊。如多数中小企业未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有些企业甚至连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明细账都不设立,有的企业存货明细账只核算金额不核算收付存数量。在审计实务中发现,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平时不进行成本核算、在下月初一次性记录上月存货明细账,记账方法是“以销定产”,即根据产品本月销售数量来确定产成品的发出数量、根据本月销售收入金额的一定比例(估计的销售成本率)来确定产成品发出金额;然后根据产成品的发出数量和金额,考虑库存数量的基础上确定产成品完工入库数量和金额(也是生产成本完工结转数量和金额);再估计生产成本期末余额,根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本月完工入库数倒轧计算生产成本发生额;最后是以生产成本发生额减去直接人工薪酬和制造费用数来确定领用材料金额,记录原材料发出的数量和金额。实物保管部门根据上述会计记录来编制实物收付存报表以及入库单、出库单等凭证(即根据记账凭证来编制原始凭证),以达到实物流转凭证和账簿记录的一致。这样就形成了账面记录似乎比较完整规范,但是实物和账簿记录绝对不一致的虚假会计记录。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目标主要是应付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会计处理必定是遵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如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应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因此在实务中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不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更不采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计量。中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减轻了纳税调整的工作负担,但不能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给注册会计师审计出了一道难题。

(二)中小企业监管现状 陈国清(2006)指出当前我国确实存在着有些国家机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会计舞弊的打击不力的情况;有些地方部门为了达到政绩上的目标,如希望多开办一些企业,盈利企业多一些,对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作假则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甚至推行地方保护主义。企业为减少纳税而隐匿收入或虚列费用是个公开的秘密,企业营业收入账户反映的只是开具了发票的营业额,很大一部分营业收入由于不需要开发票就未入账核算。实务中被审计单位账面大额亏损却不断购置设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账面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却大量购置房地产就是隐匿收入或虚列费用的重要表现;其他应付款中有较大的与股东往来的发生额和余额,实际上就是由该股东收取的营业收入款项(现金交易形成)。基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治任务,当地政府往往承诺给予企业某些不合法的税收优惠或者减免,同时为了防止本地企业外迁,还会指示税务机关不能严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也惧怕因为自己的依法征税和依法查税行为而影响当地招商引资和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偷税、漏税行为视而不见。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要求税务机关完成较重的招商引资任务,并根据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或惩罚;税务机关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艰巨任务和获得奖励,往往会私下承诺给予其引进的企业某些“税收关照”。另外,当前税收征管中实现分配税收任务的制度,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是及时完成税收任务,而不是企业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偷逃税款。因为如果依法征税就可能会超额完成当年的税收任务,该税务机关在来年会被分配更高的任务、承担更重的征税压力。当然也可能出现依法征税而完不成当年税收任务的现象。所以,在经济形势较好的年度,因为容易完成税收任务,税务机关会授意企业少报收人、少缴税款;在经济形势不太好的年度,完成税收任务会比较困难,则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提前缴税或者多缴税款。同样基于完成或者配合招商引资的需要,工商部门也不敢严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反而放任这些行为。

(三)中小企业现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1)限制注册会计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李明(2003)调查发现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注册会计师工作是制约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由于存在着股东舞弊,中小企业账面反映的会计信息是不可以信赖的;为了掩饰舞弊,必定会限制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如被审计单位不允许注册会计师盘点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等,也不让参加存货、固定资产盘点,甚至不同意发函询证等,使得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2)会计账务处理遵照税法规定进行造成“调表不调账”的怪现象。即使被股东不存在舞弊行为的,单就中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就不能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即“把所得税会计调整为财务会计”),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还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但是却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可(被审it@位不调整有关账簿记录),造成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的情况。在审计实务中,经常发现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期初数(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利润表的上年数等,以下同)和上年度审计报告所附的财务报表期末数(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和利润表的本年数等,以下同)不一致,就是被审计单位未按注册会计师要求调整账簿记录造成的恶果。肖开芳、鲁玮、王致用(2006)认为被审计单位“调表不调账”违背了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种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严重违法行为。被审计单位“调表不调账”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还可以通过查阅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来对本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相应调整,并确定期初数调整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实际上相当于做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后任注册会计师就可能无法理解财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情况了,特别是前任注册会计师已经对该被审计单位执行了多年的审计的,就更加难以确定以前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了。在实务中,后任注册会计师为了搞清楚审计调整事项,一般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但是前任注册会计师没有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义务,后任注册会计师也没有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权利,使得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成为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3)委托人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披露重大错报。如前所述,股东控制生产经营以及股东舞弊的存在,造成了“真实审计”与股东利益相冲突的尴尬局面;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报表或者在审计报告上反映发现的重大错报,就被视作是与被审计单位及其股东作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股东往往基于成本效益思维方式,认为委托审计就是“花钱消灾”,支付了审计费就要得到相应的收益(即审计报告要起到为自己掩盖舞弊的作用)。因此,被审计单位及其股东不但不允许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反映问题,而且要求注册会计师与之共同对外,逃避行政监督管理。如果注册会计师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账务或者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能给被审计单位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话,委托人就会坚决更换注册会计师。这种结果是处在竞争激烈、招揽业务困难的环境下注册会计师不愿意或不敢面对的。笔者认为,在中小企业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并不是造成审计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问题是在审计中发现了的重大错报不能在审计报告上反映(或者只能向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反映),勤勉执业、发现重大错报不但不是审计工作的成绩,反而是注册会计师的额外包袱,因为如果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了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而审计报告上未反映,将被认定为故意出具不实报告;如果审计工作底稿上未记录任何问题,即使该审计报告被认定为不实,也只能认定注册会计师存在过失,最多也就是重大过失。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只能修改有关审计工作底稿,把记录了所发现问题的底稿抽掉、换掉。(4)政府监管部门不允许注册会计师披露问题。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查出隐瞒收入或者虚列成本、费用,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相关损益并补提补缴相关税金时,不但会引起被审计单位的不满和反感、而且会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多管闲事,甚至被认为是在故意找税务机关不依法征税的问题、是与政府过不去。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中披露了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问题的,会被工商部门退回。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权利及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不利 当前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企业,注册会计师是自由职业者。在实践中,有关政府部门干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程序、指定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审计意见类型和收费标准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如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运用职业判断决定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

段中说明的事项还有:已设立公司尚未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者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作出相关会计处理;被审验单位由于严重亏损而导致增资前的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验资截止日至验资报告日期间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影响审验结论的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前期出资不实的情况以及明显的抽逃出资迹象等。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往往无法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除了前述的被审计单位、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的干涉以外,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审计报告主要使用者的工商部门的干涉。如在增资审验时被审验单位在验资截止日存在其他应收款较大余额的,可能涉及前期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说明段中予以说明,但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却不允许说明,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的地方工商部门在企业年度检验时只接收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更加不能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这些干涉,应当披露的问题未予披露,就是出具虚假报告。

(二)审计取证权利不足以查明舞弊 如前所述,中小企业舞弊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往往属于股东集体舞弊,舞弊者职位高,必定狡诈程度高、串通程度高,注册会计师不但不能信赖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也很难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要发现被审计单位舞弊引起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必定要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审计证据。在我国,权力思维、人治思维深深扎根于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所有国民意识中,人们看重的是权力而不是法律法规(审计准则),愿意配合享有权力的政府机关而不愿意给没有权力的注册会计师提供信息。即使法律授予注册会计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否能够得到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积极配合也是个未知数(如《律师法》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但实务中还是存在律师取证难的问题),更何况当前法律并没有授予注册会计师调查取证权。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可靠审计证据的有效方法,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被询证者回函的义务,甚至没有规定被询证者虚假回函的责任,审计准则反而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来评价函证的可靠性,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很大程度上替被询证者承担了虚假回函的责任。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实施函证时要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发询证函(询证函需要被审计单位盖章,给被审计单位与被询证者串通舞弊提供了机会),到有关单位查询资料也要被审计单位协助,后任注册会计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等。中小企业股东舞弊以及会计核算混乱和虚假会计资料的大量存在,导致如果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是很难通过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如被审计单位收到货款(现金结算)不入账却被股东侵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虚列,如果不能实施函证就很难发现和确定该错报;又如被审计单位伪造房屋产权证据、伪造购建合同和发票,如果不向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查询就无法核实该房屋的真实性。

(三)注册会计师只能在形式上遵守审计准则 当前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小企业审计业务时,被夹在市场不需要高质量审计和审计准则、行业监管对审计质量的高要求的缝隙中。执行什么审计程序、如何执行审计程序既要考虑审计准则的要求,也要考虑怎样才能不引起被审计单位反感;既要考虑如何防止被惩戒和处罚,还要考虑如何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调查取证权利的缺失,加上不追求审计质量的恶性竞争环境,大部分注册会计师会选择更加注重如何简化审计程序以让客户满意,并以应付执业质量检查的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如前所述,中小企业隐匿收入是个公开的秘密,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50条规定:“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第89条规定:“根据本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后,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得出该结论的理由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但在中小企业审计实务中,由于不设立原材料、产成品明细核算(或者虚假的明细核算)等会计核算混乱现象导致无法适用收入成本的分析程序,没有存货明细核算导致无法核对实物资产账实是否一致、也无法实施收入成本的截止测试,加上无法有效实施函证等替代程序,注册会计师在收人确认方面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肯定是不足的,注册会计师无法得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审计结论。收人无法确认却又必须出具标准审计报告的,将导致整个审计工作失败,除非解除业务约定(因为大部分中小企业审计业务都是这情况,实际是很难做到解除业务约定的),注册会计师已经无法在实质上遵守审计准则而只能满足于形式上实施有关审计程序。在审计工作各个环节中均存在着大量的职业判断,决定了不能把审计准则当作机械操作说明书、不能僵化执行审计准则,而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审计准则,也就决定了审计工作具有复杂性和高度专业性。实践证明,不同的审计人员执行同一项审计业务会计划和实施不同的审计程序、获取不同的审计证据、对同一审计证据作出不同的评价并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因此评价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质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当前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中往往比较重视表面的、形式化的东西,如习惯于按照“审计程序表”逐项核对审计程序是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底稿要素是否齐全等等;有的检查人员还把审计工作底稿上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截止日和会计期间等要素不齐全,审计业务约定书上审计报告份数、审计收费等要素不全作为重要问题反映;却没有重视考核和评价实质性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选取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执业中是否持职业怀疑态度、是否保持了必要的执业谨慎、作出职业判断的推理过程是否正确等重要问题由于难以量化评价就不作为检查内容;强化了以应付检查态度执业的思维方式,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满足于完成既定的通用审计程序、填制要素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而不考虑被审计单位实际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不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等实质性问题,导致审计工作越来越简单(审计变成抄账、底稿填空)、审计质量越来越低,也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保持和提高越来越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