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

第1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印发了《全区环湖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水库水源地保护梳理了湿地清理、拆除禁养区养殖房、集中封存库边渔船、建排雨口节制闸、坟墓迁移、内环湖路南刘家庄段工程、清理库内耕种、水库日常管护、清理环湖饭店、违建拆除等10项整治任务,由5个专项指挥部负责牵头推进。21家环湖饭店和921座坟墓率先完成整治。内环湖刘家庄段监控和标识完成安装,新装围网3660米,湿地鱼塘清理286个,库内耕种清理851亩,湿地种植调整1420亩,违建拆除4处。水库日常管护逐渐加严,库边渔船基本达到远离水库集中封存要求。

二、全区空气质量集中整治。

制定了《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七大行动方案》,重点对建筑工地、城乡覆盖、秸秆垃圾焚烧等七大领域进行治理。经过各单位的齐抓共管和共同努力,4月9日-30日,PM2.5浓度同比改善13.9%,PM10浓度同比改善27.3%,SO2浓度同比改善31.8%,NO2浓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基本扭转了今年一季度有关指标恶化的态势。

三、水源地调整。

在2个水源地的调整中,我局不等不靠,积极作为,主动与上级部门、专家搞好衔接,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确保了水源地、水库水源地的调整更加有利于长远发展,既保护了水源,又拓展了未来发展空间,使两者得到了有机地统一。

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市环保督察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印发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贯彻落实市环保督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在区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统筹推进,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个问题、省环保督察“回头看”27个问题、市环保督察督导23个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牢牢把握整改进度,强力督促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第2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自觉真诚地接受中央督察,严肃认真地对待督察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标本兼治地抓好整改。”

“全力配合督察,真正使督察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健全机制、增强动力的过程。”

“借中央环保督察东风,推动惠州绿色化建设,要求转办件查处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四个一律’。”

“越是在发展的关键时刻,越是要保持清醒头脑,越是要把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铮铮誓言,拳拳之心,凝聚了各地发展经验教训的总结,饱含了各地党委、政府努力改善环境造福百姓的情怀!面对当前督察重任,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督战,靠前指挥,现场办公,有力地推动了督察工作开展。

广东:自觉真诚地接受中央环保督察

11月28日,广东省委书记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议上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自觉、诚恳地接受督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力以赴配合支持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广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反映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广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2月22日下午,省委书记赴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和石马河橡胶坝工程调研,实地了解石R河污染整治情况,听取广东水环境保护和河流治污工作汇报。他强调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动各项治理任务落实。要着力抓好练江、茅洲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等污染水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治污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排污截污管网建设,促进河流水质改善。要依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12月9日下午,时任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率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汕头调研环保工作。他强调,练江污染整治是广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省内有关部门和汕头市、揭阳市要保持当前良好势头,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建设。要统一采取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强环境污染排放监测,切实解决好废气处理排放等问题。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不断提高生产工艺水平,降低生产成本,争取形成可以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练江水源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从源头上改善练江流域水质。

广州:推动广州生态文明建设上水平、走前列

11月29日,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主持会议,对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任学锋强调,以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加强顶层设计,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广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水平、走前列。

12月6日,任学锋到市环保局调研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他强调,以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深化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大气、水、土壤、垃圾、噪音等污染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联动治理,着力抓好广佛跨界河涌、饮用水源、学校周边环境、涉重金属行业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风险源、风险点的综合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人口结构调整优化,加强环保普法,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畅通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种监督渠道,以监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深圳: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市

工作,齐心协力打造广东乃至中国河流治理样板工程。

12月2日,马兴瑞在查阅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给深圳市的举报件时指出,对转办的举报件逐件落实,确保尽快见到整改实效。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推动深圳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整改甚至关停,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

珠海:全面梳理自查,迅速落实整改。

11月26日珠海市委书记郭元强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作出批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十分重要,要求全市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准备好迎检各项工作。

12月8日,郭元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会议提出,要全力以赴配合支持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情况。要抓紧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全面梳理自查,对照中央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自身职责,对环保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排查、摸清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要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加强督查督办,坚决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汕头: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

11月28日,汕头市市委书记陈良贤在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上强调,越是在发展的关键时刻,越是要保持清醒头脑,越是要把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以督察为契机,结合“创文强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利的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切实改善汕头环境质量。要把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纪律,正视问题,做好督察组交办问题、案件的处理。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12月16日,陈良贤在汕头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查办整改贯穿督察工作全过程。要实行领导包案,每件案件都要明确责任人、查办要求和完成时限;依法依规,快速办案,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决不姑息迁就;强化督办,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案件查办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公开促监督,形成共同推进环保问题整治的合力。

佛山:把环保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在11月28日的全省动员会后,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在佛山分会场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部署。鲁毅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此次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等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将进行严肃问责。

12月9日上午,鲁毅在南海区林岳村委会周边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时,要求把环保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结合“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区整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改造提升。

当天晚上,佛山市召开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段工作会议, 鲁毅强调,要继续坚持“力度不减,程序不变,高压态势不松”。要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处理制度,保持节奏不变,每一个案件都要一一落实,按照重点案件进行办理。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泛邀请媒体参与到佛山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中来,不回避、不遮丑,及时报道交办案件的处理过程及查处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同时,按鲁毅的要求,会议确定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建立“市委书记、市长环保督查令”制度,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不力、未按要求办结,以及履行大气治理责任松懈、环境保护工作不作为等情形的单位,下达督查令,并由市纪委、市委督查室跟进处理。

韶关:取缔环保不达标企业,守住生态底线

11月28日,韶关市委书记江凌在全市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电视电话会h上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12月1日,在茅洲河现场调研时,广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时任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要求,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打造绿色发展典范城市。以系统工程理念统筹推进茅洲河流域治理各项做好这次中央层面督察工作;要把握机会,认真梳理出韶关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上级持续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解决力度,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借助这一机会将问题解决到位。要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要强化环境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所有非法开采、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守住生态底线。

12月12日,江凌在韶关市委常委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充分意识到环保问题工作的重要性,对环保工作要有清醒的认识,把环保问题作为振兴发展的底线。要充分利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契机,下决心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办好督察组交办案件,不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的知晓度。要主动梳理和查处环保问题,增强生态保护的责任感,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

河源:绿富双赢,绿是前提

12月3日,河源市委书记张文就做好环保督察工作作出批示和部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督察、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掌握工作主动权。随后,在张文的提议下,河源建立了以他为主导的环保督察微信群,各县一把手及主要领导、环保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均加入该群,第一时间向市委书记汇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情况,坚决落实中央督察组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12月8日,张文在源城区调研督察环保工作时强调,绿富双赢,绿是前提。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彻底排查,把环境综合整治与城市扩容提质、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打一场环境综合整治“硬仗”,彻底解决河源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要在城市规划中坚持高标准布局、建设环保基础设施,解决环境问题;源城区、东源县、江东新区对环境保护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12月14日,张文主持召开市委六届第144次常委会议,研究河源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张文强调,自然生态是河源最大的价值、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潜力,各级各部门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摸查,对违法建设、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项目限期彻底清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梅州: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11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梅州紧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梅州市委书记谭君铁强调,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诚恳地接受督察,严肃认真对待督察工作,标本兼治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2月2日,谭君铁在阅读南方舆情数据研究院制作的《梅州市涉环保舆情报告》后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涉环保舆情,切实抓好问题整改。13日下午,谭君铁率队到大埔县现场督查案件落实情况。

惠州:借东风推动惠州绿色化建设

12月1日,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在市党代会开幕式结束后,组织召开了惠州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陈奕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充分做好迎检准备,要借中央来广东进行环保督察的东风推动惠州绿色化建设。

陈奕威要求,转办件查处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四个一律”“五个全面”,即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反馈;一律立案,一律顶格处理,一律曝光,重点案件一律倒查责任;全面摸查不留死角,全面准备突出重点,全面整改防止反弹,全面推动确保稳定,全面配合严明纪律。

12月7日上午,陈奕威现场检查观洞水库生态和水质保护时, 要求严格水质保护,彻底清理禽畜养殖,严防反弹;严格植被保护,严禁乱搭乱建,防止森林破坏。

汕尾:把督察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11月28日,汕尾市委书记石奇珠在汕尾分会场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石奇珠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文件精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要提前做好督查准备工作,做好边督边改工作,做好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做好督查调查取证工作。

11月29日,石奇珠在陆丰市甲子镇和碣石镇调研时指出,生活污水处理厂是环保工程、民生工程,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石奇珠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

东莞:摒弃侥幸心理,在督查中争取主动

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指出,要从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在治水、治废和治气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好准备。要加强沟通协调,摒弃侥幸心理,在督察中争取主动。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推动东莞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沙田虎门港督办广州亚运城跨界污染投诉案件整改落实情况时,吕业升强调,要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确保每一级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可追溯到人。对投诉集中的问题,要集中予以解决;对交办案件,要督促企业尽快提交计划,明确整改时间,立即着手进行。相关部门和镇街既要加强检查督促,也要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中山: 通过环保督察解决突出环保问题

中山市委书记陈如桂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确保对中央环保督察认识到位、配合到位、查摆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提升中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要全力以赴,精心做好迎检准备,全面排查问题企业和当前环保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核实、追查、整改、问责工作,既要通过这次环保督察有效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更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达到“治本”的目的。

各镇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整治本地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因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负面影响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追责,决不姑息。

在中心城区白石涌,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时,陈如桂要求加快工程施工、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强化以查促改,进一步提高全市环保工作水平,推动中山城市环境迈上新台阶。

江门: 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不能复产

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在市委常委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协同推进迎检工作,确保统一调度、统一指挥。要克服工作少半拍、慢半步的问题,主动查缺补漏,主动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于重点环境问题,要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对于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按照“边受理、边督察、边整改”的原则,立行立改。

后,林应武带队前往蓬江区荷塘镇上围路康溪工业区、宜发服装印花加工场,以及棠下镇横江村,检查指导当地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林应武要求,要铁腕整治,该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不能复产。要加强监管,各级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后续监管,严防死灰复燃、污染反弹。要借势重治,借助中央环保督察,倒逼传统低端行业加大转产转移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坚持绿色发展,各级招商引资要严把生态环保关,严把项目准入关、质量关,强化污染源头防控,提高发展质量和生态效益。

阳江:举一反三,推动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阳江市委书记陈小山强调,对于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效果要好”的要求,迅速开展核查和整改,遇到什么问题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并举一反三,推动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在办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案件时,陈小山强调,这次督察的重点是督察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以及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

各地在办理督察案件的过程中,要督促相关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加大环保投入,保护好阳江的绿水青山,同时促进企业更加规范健康发展。要加强部门联动,环保、公安、海洋渔业、林业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合力解决督察案件提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专题研究解决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湛江:对交办案件立行立改,连夜查处

湛江市委书记魏宏广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此次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在湛江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上,魏宏广再次强调要借助中央环保督察契机,坚守环境保护底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加大环保问责追责力度,确保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严、从细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等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推动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湛江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成立协调联络小组,建立了由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转办案件落实组,加强案件转办、查处工作,对交办案件立行立改、连夜查处。

茂名:按时上报,不能马虎了事

茂名市委书记许光指出,对环保督察工作要高度重视,自觉诚恳接受中央环境督察组的督察。督察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建立沟通联络和协调督办机制,要以督察组督查的重点问题为导向,围绕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边查边改。要正视存在问题,对交办的案件各地一把手要亲抓,立行立改。

许光强调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戮力同心,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大环保格局,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茂名市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检查工作时,许光强调,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给交办的所有案件要做到依法依规按时处理、按时上报,不能马虎了事,对涉环境问题的案件要及时查处。

肇庆:绝不能有半点含糊,绝不能马虎应付

肇庆市委书记赖泽华指出,对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各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督办落实,不能只当成一般性工作来部署,必须迅速全面彻底整改,绝不能有半点含糊,绝不能马虎应付。要切实做到动真碰硬、严肃查办,坚持标本兼治、解决问题,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不作为、慢作为,揽功推过、遮掩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手软。

随后赖泽华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到四会,对多罗山蓝宝石稀有金属公司一期项目在停产后仍存在异味、四会港固体废物专用查验场存在违法倾倒和堆放固体废物等环保案件进行现场督办。赖泽华强调,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分工职责,切实履行环保义务,对日常行为进行联合监管,尽最大努力消除日常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为确保环保案件督办到位,肇庆市还建立了移送案件督办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倒逼各级各部门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清远:对清远未来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在清远市委第六届第175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要求,要深入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抓好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领域治理。要借环境保护督察“东风”,促进清远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清远未来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在其他会议上,葛长伟还要求结合创模工作,整合力量,配合做好督察工作,重在不断改善清远环境质量。

清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环境警察,并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实行环保工作“一岗双职”制。

潮州: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

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殷昭举指出,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是当前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自觉诚恳接受监督检查。要狠抓短板,重点在强化不锈钢、陶瓷行业污染整治上下工夫。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开展自查整改。

在飞天燕瓷土矿现场会上,殷昭举要求各级部门要以推进飞天燕瓷土矿规范经营管理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强有力手段集中治理瓷土开采乱象,共同推进瓷土资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在实地检查了雄盛养殖场的排污设施建O和防臭处理设施后,殷昭举要求,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以及各镇政府要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对交办案件一定要及时依法处理,及时上报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涉及污染的企业认真督查、严肃处理,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绝不姑息。

揭阳: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揭阳市委书记严植婵要求要把迎接督察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促进落实的过程,把压力变成打好环境保护整治攻坚战的动力,对存在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贯彻党中央的部署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揭阳的实践中,正视问题、狠抓整改,推动揭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严植婵还先后5次带队深入现场,对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点企业等现场进行检查。严植婵在检查中强调,各地要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把关,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从严从速办好交办案件。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查清查实案件情况。要借势发力,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坚决彻底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成效,形成长效机制。要联合执法,铁腕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要建立回访机制,做细群众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云浮:推动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云浮市委书记庞国梅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问题,逐项梳理、核查、整改,着力完善生态环保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向中央和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云硫集团现场督查和调研云浮市环保局后,庞国梅强调,要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抓好全面系统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抓好突出问题整治,能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及时做好整治成果应用、通报。要强化使命意识,筑牢生态屏障;坚守环保底线,推动绿色发展;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全力以赴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顺德区:全力解决过去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保“老、大、难”问题

第3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按照《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将2021年我局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把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并成立县城市管理局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所工作人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明确整改任务

我局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涉及环保工作事项,明确环保整改任务内容。对照《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认真梳理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的环保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细化整改方案,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任务“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环保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环保责任意识

结合《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通过对《彭清华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生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环境保护相关理论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积极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

我局共涉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项,按照整改任务对应的整改方案,我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任务一:1、制定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22年12月底前,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进度:按照《州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阿委办〔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我局已制定《县城市管理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我局正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实施。目前,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明显提升。

整改任务二:1、2021年7月底前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2021年8月底前对未能达到处置效果的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21年8月底前);2、2022年12月底前,按照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并投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1、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2、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式效果后评估工作,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进度:我局通过前期市场询价,寻找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实施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效果后评估工作。我局已收到由雪蓉花蓝盔集团蓝盔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结论表明:截止目前,该填埋场可供使用的蒸发面积足够,加之所在地蒸发量极大,且填埋场周边700m范围内基本没有村民定居点,环境容量较大,渗滤液采用的“蒸发-回喷”工艺技术可行、安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结合该评估报告结论,我局已对此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目前,已完成销号工作。

整改任务三:认真执行调整后的《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项目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考核评估工作。(2020年6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等设施升级改造(扩建、改建)。

整改进度:由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喀哈尔桥湿地保护区实验区,我局前期准备的几种垃圾填埋场改扩建方案均未能通过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和环评手续。就此情况,我局积极与州住建局对接,经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后,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将该项目资金用于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购置地磅。目前,我局正通过市场询价,寻找相关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膜更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配置地磅设计方案。

整改任务四: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县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统筹布局县城、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科学合理选址建设。(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整改进度:我县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已实现市场化运作,我局以此次环境保护整改任务为契机,统筹布局县城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城区环卫保洁监督管理,强化环卫保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垃圾收运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日产日清原则,我局积极与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对接工作,要求智瑞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县城市管理局垃圾收集清运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开清运制度,做到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且清运质量达到标准,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目前,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工作。

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qq等平台,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环保宣传活动。我局将以环保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环保标语等形式,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第4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一、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

各街、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确定的具体目标和整治重点开展整治。今年我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和具体要求是:

(一)集中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对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凡群众投诉后两年内仍未解决、群众反应仍然强烈的,一律提请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逐一解决。要将解决方案、时限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决纠正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区政府将对在招商引资,建立各类开发、工业园区等鼓励投资工作中下发的各类文件及导向性政策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是否存在限制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承诺企业包干缴纳排污费、违规不予处罚等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降低环保准入标准的政策措施,凡是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不相符的要立即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应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及时将清理情况报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

(三)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要办好抓实市政府年初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的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这一重要工作,统一协调环保、公安、城管、文体、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全面监控,切实加大控制噪声污染的环境现场执法力度。

(四)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要针对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扬尘、恶臭、餐饮业油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火电、水泥、冶炼、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严格处罚。

(五)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题检查和整治。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情况和水质情况,查清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清理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排口。对于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禁止排放污染物规定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业或关闭。同时,应健全和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六)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的环境违法整治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目录的企业污染连片反弹的地区,要追究其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到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七)加强对重污染行业违法企业的有效监管。对钢铁、铁合金、纺织印染等行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逐一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污染源的整治。对汉江流域和月湖、墨水湖、龙阳湖、莲花湖等湖泊周边区域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要全面检查,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不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企业,实行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各街、乡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并确定整治重点。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环保专项行动的落实

环保专项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全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区政府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区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各职能部门应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的每

个阶段应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针对各阶段环境执法重点工作,研究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整体效能的具体办法和协调、配合问题。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各部门遵照执行。

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落实环境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制度。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中,凡发现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规定的,应及时移交经济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凡是因环境违法问题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有生产许可证的要向颁证部门移送,有营业执照的要向工商部门移送;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移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区发改委、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行使各自职责时,凡涉嫌环境违法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关环保部门。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或立案手续,处理结果及时通报。

(三)挂牌督办,公开查处大案要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重点督办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相应确定本区20*年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开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查处情况。对20*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由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并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不完成的,将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纠正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区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将企业违法排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查处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监察局、环保局要根据《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追究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等进行行政责任追究,重点查处一批环境违法大案要案。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印发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展览等各种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调度,保障信息畅通。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管理工作,每周要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应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典型案件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七)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政府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和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保障环境执法的投入机制。

三、统筹安排各阶段工作

(一)准备动员阶段(8月4日前)

各街、乡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于8月8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8月25日)

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和20*年以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名单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26日---10月10日)

组织有关部门对检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重点问题进行督查和暗查,并重点督办汉江流域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以及城市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公开查处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第5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在谈话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对“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环保“四治”要求落实得还不够到位,面对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的一些难点任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麻痹思想、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战全胜的信心、决心还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对本地生态环境现状盲目乐观,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机构。

责 任 人: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充分、决心不坚定、落实不坚决等问题。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召开党工委扩大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环保“四治”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党工委办公室负责)

2.组织开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五中全会及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学习理解,提升信心、增强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坚持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更大力度解决突出问题,更大幅度改善生态环境。(党工委办公室负责)

3.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攻坚和督察整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时时发现、反馈、处理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要切实突出绩效考核对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的导向作用,确保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中,生态文明类指标权重不低于总指标权重的22%,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分工负责)

5.强化污染防治板块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市委巡察反馈污染防治板块问题,认真梳理,落实分解,制定整改计划,细化问题,制定施工图,拉条挂账,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彻底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6.出台《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每年对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开展2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充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成效、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防止问题反弹,提升整改质量。(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7.对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修订《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厘清各部门、各战线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本行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不折不扣落实“管发展、管部门、管行业、管生产、管监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带头抓,敢担当,真部署,负总责。切实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落实。有关的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机构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努力构建“部署推进、服务指导、检查督导、考核问效”闭环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

8.认真梳理,找准症结,加强调度、督办、考评,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整改。区整改办(生态环境分局)、区督查室(管委会办公室)加强协调调度、预警通报、现场督办。坚决禁止“一刀切”,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失职失责、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9.按照《长春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党工委领导、管委会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源头治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注重绿色低碳循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为例,长春市发展改革委秸秆“五化”利用、农业农村局秸秆离田等收储运体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负责同志对本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承担的职责掌握得不够全面、准确,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督察组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计算,长春地区实际秸秆综合利用率不足50%(不含农民自用薪柴),致使大量秸秆集中在2020年3至4月份焚烧,造成污染物累积叠加,引发重污染天气。部分执法权限划分不清,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应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但督察发现,长春市仍存在执法权限划分不清的问题。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查阅长春市2019年度各级河长巡河统计资料,饮马河部分支流、支沟基层河长存在巡河不到位、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现象,二道区、经开区乡级河长巡河次数仅为规定次数的49%和52%,德惠市村级河长巡河次数比规定要求少912次。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局(河长办)、四街一镇。

责 任 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局(河长办)、四街一镇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全面厘清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划清相关执法权限;落实各级河长责任。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全面厘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根据《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修订实施《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办法》,强化日常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全面落实各级河长制责任。出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巡河方案》,严格落实《经开区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的巡查工作,督促属地认真执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形成巡河、治河、护河及河道保洁常态机制,强化落实“管、治、保”三级河长责任体系。(社会发展局、四街一镇分工负责)

三、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力度仍待加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力度仍待加强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督察发现,“饮马河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存在逾期风险,刘珍屯断面虽然消灭了劣五类,但是全年达标仍存在风险,水质达标压力仍然很大。流域支流、支沟污染依然严重,7月初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石头口门坝下段饮马河支流中仍有4条超标,为劣Ⅴ类水体。督察组7月2日随机检查德惠市三道沟金星大桥处水质,COD 浓度为64.0mg/L,氨氮浓度为2.59mg/L,水质为劣Ⅴ类。基层河长履职尽责制落实不到位,饮马河流域仍然存在沿河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现象。河道侵占现象依然突出,饮马河流域雾开河、干雾海河、双阳河等支流、支沟河道侵占现象仍较为普遍,两岸均为庄稼作物,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部分河段还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饮马河流域内合流制管网占比仍然很高,雨季溢流现象仍很严重,长春市区的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市的东风污水处理厂溢流量都较大,德惠市垃圾发电厂附近三道沟截留处等部分溢流口在非雨季也存在溢流现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缓慢,农安县新农乡、前岗乡、前岗乡鲍家村、高家店镇、小城子乡、龙王乡、万金塔乡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不足,尚未正常运行。德惠市建设的15座重点镇污水收集池收集转运过程缺乏系统管理,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饮马河流域还有15个排污口没有完成整治,部分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排口在非雨天还存在溢流现象。污水排入管网许可工作进展偏慢,长德污水处理厂因个别工业企业超标排放,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导致多次出现运行问题,致使下游唐杖子一社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部分劣Ⅴ类水体治理重点工程未按时间节点推进,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二期等30个工程仍未完工,九台区南部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饮马河流域养殖户粪污处置不够规范,支沟支渠畜禽粪便堆积现象多见,粪尿收集池防渗防雨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粪污堆存点邻近河流,汛期时极易随地表径流冲入水体。个别地方还存在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现象。生活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问题整改不到位。督察组对省级督察指出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了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整改进展缓慢,仍有大量垃圾渗滤液积存。农安县垃圾处理场原有积存渗滤液3万m3,目前仍积存约2.4万m3,按照整改方案时限于2020年底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的难度较大。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也仍积存垃圾渗滤量约1.5万m3。二是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不佳。农安县、九台区、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存在垃圾浓缩液处理后,回灌造成污染物累积后续处理难度增大的问题。三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农安县垃圾填埋场截洪沟未建成,填埋场未全部覆盖,大量雨水混合液积存,中转垃圾临时堆场露天分送,未建有防护设施,已堆存大量垃圾,垃圾分选设施未运行。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截洪沟工程仍待完善,填埋场覆盖工程尚未完工,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未建成。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临时储池储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污水,但未建设防雨设施,雨季会增加转运水量,并存在溢流进入地表水体的风险。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四街一镇。

责 任 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建设发展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四街一镇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强化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齐抓共管,持续保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深入落实河长制,强化基层河长责任;加快河道侵占及面源污染治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建立完善污水收集池转运台账,强化系统管理;加大入河排污口治理力度;推进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规范饮马河流域畜禽粪污处理;确保垃圾渗滤液彻底处理完毕。切实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一)强化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1.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调度和监督督导作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反馈、处理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推进问题整改。出台并执行《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每年对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开展2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加强全面排查,采取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暗访抽查相结合,查找问题,督查督办。确保彻底整改,防止反弹,集中整治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深化落实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8项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4个清单和“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做实做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二)巩固保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全面落实基层河长工作责任;加快河道侵占及面源污染治理。

1.严格落实《经开区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的巡查工作,督促属地认真执行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保证巡河次数,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管护问题,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形成巡河、治河、护河及河道保洁常态机制,强化落实“管、治、保”三级河长责任体系。(社会发展局、四街一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河道蓝桩范围内日常监督管理与保护,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结合各级河长巡河,确保辖区内所有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全部摸清弄实,集中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社会发展局、四街一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生物防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引进赤眼蜂,实现玉米螟统防统治全覆盖,降低玉米种植过程中的农药使用量,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宣传指导,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意见》,以推广深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为核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以培肥地力为目标,手机App信息化服务为手段,达到引导农户科学施肥的目的,防止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规范饮马河流域畜禽粪污处理。

1.持续开展“驻厂式”监管,对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水企业实施“超低排放”管控,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准四类排放标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开展排水管网日常养护巡查,对于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立即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落实”。汛期前,开展排水管网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汛期出现的易积水路段,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建设发展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按分工负责)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强化排水户对排水许可证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按照《长春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督促辖区内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对多次告知拒不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及时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政执法大队,集中组织督促办理。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开展排水入网许可办理、审批等相关工作。(建设发展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按分工负责)

4.强化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镇街指导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自行发酵还田,并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粪污暂存设施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回收机制。强化长效管理,确保水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力度仍待加强。部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督察发现,长春市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调查情况不准确、问题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等现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6号举报案件反映“拥军街德惠市铰链厂污染环境”问题,长春市上报德惠市调查情况为“不属实,铰链厂厂区已闲置多年,没有企业在厂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排放刺鼻性废气、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但现场核查发现,原德惠市铰链厂已改制成为德惠市东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5年搬迁至德惠市新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生产至今。该企业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噪声扰民、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因德惠市调查存在纰漏,导致以上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138号等多个举报案件均反映“米沙子镇江家村任伟空心砖厂(实为长春宇昊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扬尘污染、噪声超标、污染地下水和非法占用耕地”问题。长春市上报,2018年12月已将炉渣抑尘不到位的部位全部遮盖,扬尘扰民问题已基本解决。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该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均发现了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德惠市加大整改力度。德惠市上报已对该企业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并全面断电,企业全面停产,拟依法为该企业补办用地手续。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仍在生产运行,违规占用约5万平方米耕地及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925号举报案件反映“兰家镇合隆站村将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都倾倒谢家店砖厂旁的两个大坑内掩盖”问题。长春市上报办理情况为,“宽城区市容环卫局依法依规租用该村1个取土坑,用于回填宽城区收集运输的建筑垃圾和建筑残土,填埋的建筑垃圾内未发现其他垃圾,案件已办结”。现场核查发现,合隆村原有2个取土坑已基本填满,但仍在继续堆放建筑垃圾,其间混有大量塑料袋、旧衣物、破布、废编织袋、塑料等生活垃圾,场地南侧斜坡也裸露大量垃圾。此外另有2处建筑垃圾堆放点。这4处堆放点始建于2017年6月,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未做防渗漏、围挡,无降尘设施、设备。督察组在附近还发现一处坑塘,水面漂浮垃圾,水体颜色深暗。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举一反三,通过典型案例整改,推进同类问题彻底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落实领导包保、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推进、定期通报、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8项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4个清单和整改问题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等3本账,做实做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坚持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出台并执行《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排查信访案件,确保彻底整改,防止反弹。(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坚持举一反三,对已办结的中央、省四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抽查,对多次访、重复访的案件,进行再排查、再督办、再整改,确保彻底解决、整改到位。(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力度仍待加强。标本兼治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整改工作“就事论事”,研究不够深入透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关键点切入破解难题的办法还不多,没有“举一反三”针对同类问题全面排查或排查不够全面深入,在将整改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方面也不到位,导致部分整改工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此前三轮督察交办长春市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餐饮油烟、噪声问题占比均在60%以上。长春市虽然基本完成了举报案件反映点位的整改工作,但在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全面排查、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此次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长春市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中,餐饮油烟、噪声问题占比高达65%,仍呈此起彼伏之势。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 任 人: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深入研究,破解难题,切实“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提升市民满意度。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坚持举一反三,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和交办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反映的同类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彻底整改,坚决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切实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出台并执行《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复查复核工作办法》, 强化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每年对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开展2次自查,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排查信访案件,将自查结果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对群众反复投诉的信访案件重点核查,确保同类问题彻底解决、整改到位。(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煤烟型污染防控有待加强,长春市区还没有建设形成覆盖散煤集中消耗区域的清洁煤炭供应体系,不能有效控制城市建成区内棚户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居民燃煤散烧带来的污染。部分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还不能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现象频发,德惠市、农安县、榆树市等地区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数据异常问题尤为突出。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热力集团。

责 任 人: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热力集团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基本建成清洁煤炭供应体系,逐步解决城市建成区内棚户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居民燃煤散烧问题;监督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稳定达标排放,在线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规范、真实、准确。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一)建成覆盖散煤集中消耗区域的清洁煤炭供应体系。

1.依照《长春市清洁煤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履行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加强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强煤炭质量管理,落实清洁取暖目标,推进民用散煤污染治理。(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建设完善清洁燃料配送网络,依托热力集团集中供热锅炉现有储煤场,建设完善“燃料质量可靠、网点布局合理、登门销售配送”的清洁燃料配送网络。(经开区热力集团负责)

3.严格监管流通领域煤炭质量,严格落实《2020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2020年长春市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商品煤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

(二)加强对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的监管,确保锅炉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设施稳定运行。(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1.开展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监测。

2.全面排查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对异常数据分析管理,督导企业及时发现报告问题,执法人员及时现场核实并加强监督性监测,切实解决数据异常问题。

七、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扬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督察发现,绿园区长春市润德商砼有限公司、绿园区吉林省顺发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朝阳区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春新区吉林省龙升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市吉林省永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等5家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基本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造成商砼站附近道路雨天泥泞,晴天扬尘,环境恶劣。德惠市砖场、砂场、商砼等建材生产加工场所、物料存储、道路运输等环节扬尘管控措施严重缺失,扬尘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

责 任 人: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健全商砼站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整治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坚决查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甩泥带土上路行为,监督运输车辆规范落实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控力度,施工期间进行喷水除尘。(建设发展局负责)

2.加强道路清扫,整治道路扬尘污染,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对道路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精细化洗扫作业,解决道路浮尘,达到路面洁净常态化。(城市管理局负责)

3.完善辖区内商砼混凝土搅拌站防尘抑尘措施,压实建材生产等企业环保责任,完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或覆盖整治,防治扬尘污染。(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八、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亟待加强。在饮马河、卡岔河流域的支流、支沟,畜禽养殖粪污沿河随意堆放、非法排污等现象较为普遍。沿河一些乡镇、村屯未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往往不能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等要求,亟待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缓慢,特别是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推进速度有待加快。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

责 任 人: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全面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镇街指导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自行发酵还田,并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粪污暂存设施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回收机制。东方广场街道、兴隆山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畜禽粪污直排污染河道。指导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进行还田,无害化处理。集中开展自查排查行动,发现反弹问题及时整改。(社会发展局、东方广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镇政府按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所属河流加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社会发展局负责)

九、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较多。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规划比较粗放,既没有完整布局,也没有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城区外建筑垃圾填埋处置规划完全空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尚未落到实处,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相关领域的扶持政策严重缺失。建筑垃圾管理混乱,没有详细、清晰的统计台账,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不匹配,部分建筑垃圾去向不明,存在被产生企业私自回填或丢弃处理的可能性。简单采取“露天堆放、掩埋处理、建筑回填”等三种处置方式,对引发二次污染等环境风险考虑不周,部分掩埋点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导致建筑垃圾中大量混入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或填埋后可能对周边土壤、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点的选址、设计、施工等环节均不规范。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

责 任 人: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建立较为完整的建筑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规范化目标。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建立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中心。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环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建设。(城市管理局牵头)

2.建立完备的建筑垃圾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分拣(分类)明细台账,防止建筑垃圾中大量混入生活垃圾,遏制违法处置、偷运乱倒以及不规范运输等问题。(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按分工负责)

3.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和监管体系建设。严把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关,达到100%运输处置审批,防止建筑垃圾去向不明,严禁私自填埋和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生产谁承担处置的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套源头管控、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的规范制度。(城市管理局、四街一镇按分工负责)

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管控不到位。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个别时段污染物超标排放,如英俊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串湖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等,均存在个别时段氨氮超标排放的现象。东南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入口处漂浮大量垃圾,并有一定程度的泥水分离情况,生物曝气池局部存在浮泥,格栅间粗细格栅匹配不佳不畅,导致部分悬浮物溢流,影响悬浮物过滤效果。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雨污分流推进较慢。串湖污水处理厂、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德惠东风污水处理厂、九台污水处理厂均处于超负荷或满负荷运行状态,雨季溢流口溢流严重。榆树市五棵树开发区雨污管线尚未完全分离。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营管理不完善,如串湖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数据显示不全,部分月份数据缺失。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长春市水务集团兴隆山污水处理厂。

责 任 人:生态环境分局、综保区规划建设局、长春市水务集团兴隆山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生态环境分局(整改办)。

整改目标:加强兴隆山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加密检测频次,强化“驻厂式”监管,对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水企业实施“超低排放”管控。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保证出水水质各项指标稳定达标。(生态环境分局)

第6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我街先后召开了XX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部署第二次会议、XX街道2020年秸秆禁烧暨防火工作现场会、XX街道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现场工作会、XX街道“农村总动员、干净迎小康”启动仪式会议、XX街道2020年第二季度生态环保理论学习会共5次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制定了《XX街道春季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XX街道2020年秸秆禁烧、防火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秸秆离田现场,对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增加巡查频次及离田效率,划分区域责任田、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秸秆禁烧责任到村、到组、到户,全面实现“零火点”目标。对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复查复核工作先后做出2次批示,要求全面梳理,逐个案件对标对表,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分管领导先后3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秸秆离田、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复查复核等工作。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我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4项,应完成整改任务4项,实际完成3项。按序时推进1项。本月任务十三取得明显进展,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XX街道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抓实抓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层层抓落实。为进一步增强季家村保洁队伍清理能力,将季家村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贫困户纳入到季家村保洁队、巡河队中,进一步健全季家村保洁队伍,逐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垃圾清理责任制,划定保洁员责任区域,重点对村头屯边、公路铁路两侧、垃圾堆放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日常清理。实施“三个第一”工作机制,即第一时间领取任务,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第一时间汇报整改情况。我街将继续强化监督管理,保持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使季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按序时推进2项,本月有2项取得明显进展,分别是任务十五、任务十八。取得的进展分别为水源地保护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XX街道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按照《XX街道关于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将季家村有能力、有责任心的贫困户纳入到季家村保洁队、巡河队中,进一步健全季家村保洁队伍,逐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对季家村现有4处水源地开展巡查消毒。安排专人进行值班看守,对水源地采取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坚决切断病毒水源传播渠道,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开展春季河道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清四乱”行动,对辖区河道开展日常巡查,坚决做到“四乱”行为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三是对季家村生活垃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台账,村保洁人员对保洁区域开展日常清理,由明基公司统一清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按序时推进2项,本月有2项取得明显进展,分别是任务十四、任务十五,取得的进展分别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及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一是对我街季家村垃圾点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做到垃圾点位清,宣导鼓励村民生活垃圾丢弃规范化,确保垃圾箱周围整洁干净。本月分别召开了XX街道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现场工作会、“农村总动员、干净迎小康”启动仪式会议、XX街道2020年第二季度生态环保理论学习会环保季度专题会、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二是对季家村现有4处水源地开展巡查消毒。安排专人进行值班看守,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杀,不留死角,严防水源遭病毒垃圾污染,避免安全隐患流入供水环节,保障我街季家村饮用水安全。三是开展“农村总动员,干净迎小康”清洁月活动,对季家村生活垃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保持常态化清洁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对省外中、低风险地区及境外返梅人员管控工作,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存在不足。随着我市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群众的防疫思想有所减弱,对人居环境整治,清洁卫生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街道对环保监管治理的难度。近期极端天气频发,对环境整治成效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第7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公示的办理情况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目标

交办问题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协调各责任部门、镇(办),积极落实交办问题整改。在接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根据职责分配给各相关科室、站、队。

1.对牵头交办件,第一时间协调联系各责任单位、镇(办),由局领导带队到达现场,会同其他单位,协商研究问题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由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上报办理结果。

2.对配合交办件,第一时间联系牵头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职责向牵头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二)严格按照要求对交办问题进行公示。按照张店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牵头的交办件进行公示。

四、整改完成情况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涉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23件、涉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23件,均已按要求整改、公示完毕。

 

 

 

第8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同志们:

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环节小结暨第三环节部署会议结束之后,我们紧接着召开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环节小结暨第三环节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环节小结暨第三环节部署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环节工作,对第三环节总结提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一、挂图作战,按期完成第二环节目标任务

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的中心环节、关键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第二环节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自查从宽与被查从严相统一,聚焦规定动作,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经过市领导小组核准、省第十指导组验收合格,第二环节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同意按期转入第三环节。总的来看,我县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呈现六个方面特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署到位。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等会议42次,及时制定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梳理下发33项具体任务清单,将工作细化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头、完成具体到时限。实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县委政法委员分别包抓政法部门、联系镇办的“双包双联”工作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市场监管、税务等单位分口把关、协同推进,形成了强大合力。

二是贯通学习教育发动到位。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突出把党纪党规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作为重点内容,通过谈心谈话、政法夜校、每日晨会、每周例会、专刊专栏、宣传彩页、提醒卡片、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开展政法系统警示教育5场次、政策宣讲41场次,组织“四长”宣讲“三个规定”活动7场次,引导干警签订公开承诺书751份,切实将从宽从严政策传达到政法单位每一个科所队庭、每一名政法干警,做到人人皆知、入脑入心,真正以“自查”引导、“被查”倒逼形成查纠问题的强大攻势。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查纠到位。在自查自纠方面,全县分层分级开展两轮谈心谈话553人次,37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39个,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383份,121人主动填报说明问题425个。在组织查处方面,收到举报线索31条,已全部办结;倒查涉恶案件(线索)31件;评查案件4938件,发现瑕疵案件256件;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3件,已全部化解;审查案件11256件,发现问题案件500件,自行纠正38件、导入法律监督程序462件;智能化数据排查各类案件13568件,发现各类疑似问题391个;政法队伍建设巡查发现各类问题4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存在问题的114名政法干警(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还有3人正在核查中,使多数干警受到了教育,少数干警受到惩处,纯洁了政法队伍,维护了肌体健康。

四是实行对账销号整改到位。针对中央督导组4次下沉督导反馈的16个问题和省第十一指导组4次督导检查反馈的39个问题,逐一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明确时限,实行对标整改、销号管理、台账推进、跟踪问效,做到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实现所有问题全部销号清零。

五是聚焦顽瘴痼疾整治到位。认真组织专项行动、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排查顽瘴痼疾问题5类63人70个,已整治60个、处理干警(干部)52人。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4个,“违规参股借贷”问题1个,“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究”问题57个,“违规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问题7个,切实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六是注重成果转化融合到位。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嘱托·不忘初心”党建主题活动、“xxxx”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贯通落实,尤其是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政法系统推出便民措施100项、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13个,为群众办实事775件、化解矛盾纠纷268个,受到了群众好评;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活动,侦办营商环境案件6件,调处营商纠纷63起,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法治镇安建设,《构筑农村社会治理长效机制的创新探索》被评为2021年全国社会治理优秀案列,xxx县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有的政法单位认为教育整顿就是搞搞学习或者查办案件,对重点任务把握不精准、理解不透彻。有的在组织干警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中,还存在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况。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中央和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治不到位,存在治标不治本现象;有的单位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在“放管服”改革和服务质效上还有提升空间。三是督查指导不严实。个别政法部门对基层政法单位指导不够精准,对少数干警存在的政治学习不深、担当作为不够、规矩意识不强等问题没有做到较真碰硬、不留死角。四是融合互促不紧密。有的政法单位将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融合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存在形而上学抓教育整顿的现象。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政法单位和少数政法干警身上,但务必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快速行动,着力推进第三环节工作落地落实

今天的会议,标志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总结提升环节。这个环节既是巩固查纠整改成效、展现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环节,也是整个教育整顿的收官之战。我们一定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三大重点任务,不断推进源头治理、长效治理,全面提升教育整顿成效。

一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本单位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底数,结合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案件评查暴露的死角盲区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遇到的堵点痛点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能及时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强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直至销号清零。凡是对群众做出的公开承诺,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xx月xx日前,五个县级政法单位要分别梳理出本系统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报县教整办。

二要认真抓好建章立制。要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找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切实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党管政法工作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警交流轮岗机制等,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这里特别要强调明确的是:xx月xx日前,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健全完善党管政法工作机制,健全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推动完善党委政法委“协管”、“协查”等制度。纪委监委牵头负责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政法队伍内部问题多发、高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不断完善政法队伍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正风肃纪各项制度措施,着力防范和管控廉政风险,防止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县委政法委和县级政法各单位牵头负责健全执法司法制约机制和政法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全流程监督机制,着力形成抓源治本长效机制;健全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养机制,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健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针对教育整顿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完善、落实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干警定期轮岗制度。同时,要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对教育整顿中发现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及时调出政法机关。

三要认真抓好总结评估。要紧紧围绕“六评”要求(一评地方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三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六评人民群众对教育整顿是否满意、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是否提升),采取政法各单位自评、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复评、省指导组验收、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核准的方式,评估教育整顿实际成效。评估验收合格后,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教育整顿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常治长效工作。县教整办和政法各单位要对照“六评”标准,于xx月xx日前形成自评报告,xx月xx日前五个复评小组组织复评并形成复评报告;县委政法委负责于xx月xx日前筹备好表彰宣传政法英模相关工作和第二次新闻会;县教整办负责于xx月xx前完成教育整顿总结大会筹备工作。

四要认真抓好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准备工作。政法各单位要按照县教育整顿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抄告单的通知》和责任清单,切实抓好第三环节“3方面重点12项”任务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书记庄长兴同志在x月xx日会议上强调的督导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重大典型案件线索挂牌攻坚、顽瘴痼疾整治、教育整顿均衡发展、为群众办实事、建章立制、教育整顿“回头看”、统筹结合)、督导查纠整改评估(检查是否达到五看“标准”;抽查自评、复评、指导组报告;对评估不实的责成重评;持续整改)、督导建章立制(查看建立的规章制度;指导组总结好的经验;干警交流轮岗落实情况;政法各单位分析问题、建立机制)、督导评估验收等内容,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五要认真抓好五个贯穿始终工作。一是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四史”,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针对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制度,做到常治长效。三是坚持把开门整顿贯穿始终,xx月xx日前,政法各单位要召开由“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第三次座谈会,发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价表,全面了解群众对教育整顿工作的总体评价,并反馈县教整办。四是坚持把为民办实事贯穿始终,各单位要把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五是坚持把统筹兼顾贯穿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嘱托·不忘初心”党建主题活动、“xxxx”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与政法各单位重点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顺利圆满收官

总结提升环节时间虽短,但任务更重、要求更严、标准更高,直接关系到整个教育整顿能否按期交账收官。所以说,我们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倒计时奋战xx天,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育整顿任务。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既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一场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硬仗。政法机关要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二要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压紧压实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协同责任“三个责任”,严格落实“四个直接、五个亲自”要求,特别是政法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保持第二环节挂图作战的好做法,紧盯三环节三方面重点12项具体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亲自拿在手中一项一项推进、一项一项落实。县教整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政法系统要创新方法、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第9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利益。

二、工作重点

1、整治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对辖区内涉镉、汞、铬等企业开展调查,对违法超标排放和违规处置的予以严肃处理,对贮存、堆放、处置的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是否依照国家标准管理和贮存,对不符合标准的依法处理。

2、整治畜禽养殖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户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对粪便是否做到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3、整治饮用水源地水环境污染问题。对未经批准在饮用水地段、大通河和湟水河段面新增排污口及私设暗管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4、整治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问题。严格落实医疗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医疗废物按要求集中处理。

三、责任分工

1、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工作局面。

环保局要做好统一协调工作,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发改局要不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工信局要采取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监察局要采取约谈、行政诫勉谈话等手段,依法追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责任。

司法局要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住建局要督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工商局要依法注册登记,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落后产能和违法企业的注(吊)销、变更登记工作,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实行不合格企业的退出机制。

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治理措施。

国资局要督促企业不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2、各监管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一般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解决问题;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各企业要提高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建立健全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依法申报登记污染排放情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整治要求和重点,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环境高发敏感区域、环保行动督察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督查阶段。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到位,对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以及违法违规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4、总结阶段。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各乡镇(街道)要将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到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上下联动,全面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