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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知识全文(5篇)

环保管理知识

第1篇:环保管理知识范文

关键词: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措施;保障方案;质量管理评价

0引言

我国石油化工业生产着大量的能源,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着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然而,石油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若长此以往则会引起严重的污染事故,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影响空气质量。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在影响人类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作用。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石油化工业的环境保护质量管理重要性逐渐凸显,如何有效进行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水平和石油化工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采取环境保护质量管理措施治理石油化工厂的污染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对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与保障方案的研究,对石油化工厂的废水污染与废气污染进行处理,并对本文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进行绩效评价,为石油化工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对提高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的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1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措施与保障方案

1.1选择石油化工厂环境质量控制指标

石油化工厂内的生产环境,能够反映不同阶段的产品质量,在污染较严重的生产车间内,其制作的化工制品也难以到达生产需求。在进行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措施制定上,如何对不同的污染源进行管控,从而提出标准的保障方案,需要选择一组适宜的环境质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方针,充分考虑石油化工厂的生产特征,在保证正常运作的条件下,对其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设定。控制指标的设定不是越多越好,避免重复地进行单一方面控制,在选择过程中要遵循客观原则,利用相关性和变异性原则,删减不必要的污染变量,从而保证控制指标的精简性。由于石油化工厂的生产过程不是静态操作,在不同的生产环节内产生的污染数据,会根据生产技术和生产时间进行转化,以此在选择控制指标上需要尽可能的保证数据的及时性。从空气质量和水体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设定,纳入国家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指标,对当前石油化工生产的废水和废气进行含量设定。充分考虑在污染物排放后对城市的破坏情况,将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当放量作为控制表征,在最小工作产出下进行质量的指标设定。在指标设定完成后,对其进行初步的评估和验证,是否选择的内容能够将污染问题,全部有效地反映出来,且在指标管理中,能够与所在区域的政策管理体系相融合。当所设置的指标满足社会需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后,在石油化工厂内建立实时监测网络,利用控制指标对废水进行管理。

1.2多类型节点构建环境实时监测网络

运用设置好的石油化工厂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在多个传感器和网关节点的连接中,建立环境实时监测网络,对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全流程进行管理[6]。主要目的是在监测的环境内,对于出现的污染现象能够及时做出预警,发现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主动为环境管理者提供解决依据,达到环境污染信息公开的效果,从源头处解决环境污染。利用传感器网络和网关装置,在不同的生产区域内建立信息传输节点,按照信息传输网络的构建模式,从石油化工厂内建立多个监控子站,用于不同时间段内各个区域的环境监测。在该监测网络中所有的数据格式设定,需要在统一的规格下进行定义,在不同类型的监测设备下,使其能够将节点处的信息进行同规格发送,真正地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功能。其次在监测网络中,对企业进行设备授权,能够在远离生产中心地段时,对监测子站进行设备监控,全面掌握环境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对石油化工厂内生产流程的全时段监测,对不同节点处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能够在污水和废水产生时,做出预警提醒,以此按照不同节点处的废水规格进行处理。对石油化工厂中环境质量的保护措施提出,主要是在产生废水和污水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处理手段,将废水的排放达到生产标准,以此为石油化工厂内的生态环境做出保障。

1.3处理石油化工生产废水避免二次污染

在处理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废水时,首先要明确不同类型废水产生的原因,从源头处进行废水的管理,基本上对废水的后期炼化,也要依据废水的类型进行设备选择,针对不同类型的生产废水样本,在数据的采集取样分析后,及时对严重区域内的采集节点进行控制,针对性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不能对所有的废水样本采取同样的管理措施。结合目前环境保护法的主要条例,按照现阶段社会环境的现实需求,将石油化工厂产生的废水进行分类处理,主要包含有四种类型: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环烷酸废水和含氰废水。在进行含油废水处理时,主要是废水表面会存在一层油膜,氧气难以进入水体中,导致其容易与其他废水流转到市政排水系统中,不能进行分离。因此需要采用油隔法对其进行处理,将水体上的油膜进行分离,增加废水中的含氧量。对其他三个类型的废水,主要是其内部含有不同类型的化学元素,在进行石油加工时,产生的硫化分子会存在于水体中,可以将其转化为硫酸盐物质,从而沉淀在水体中,再利用单塔和双塔的方式进行分离。而对于环烷酸的产生来源,主要是在回收装置中存在,其会以乳化的形式对水体造成污染,且难以进行生物降解,因此对于此类型污染,需要直接在回收装置中进行成分分离,防治水体的乳化。含氰废水是一种有毒废水,产生的毒性非常严重,需要在加压水解的方式下进行处理,对于局部浓度较高的废水,可以加入丙烯腈装置进行碱化处理。至此,在选择石油化工厂环境质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多类型节点构建环境实时监测网络,处理石油化工生产废水避免二次污染,完成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措施与保障方案设计。

2实验测试与分析

为了验证本文对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的质量管理与保障效果,本文选取某石油化工厂所在的A镇作为研究对象,对该镇进行石油化工厂的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与保障前后的环境保护效果进行对比评价,验证本文方法的有效性。该镇人口相对较少,镇内设有1个石油化工厂,并建有1座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0.78hm2。本文采用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法对该石油化工厂进行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与保障的综合评价,组建专门的专家小组,具体专家信息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本文专家小组人数为19人,均为环境保护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经过多次前往该石油化工厂的调研,并不断保持调研资料的更新,主要对该石油化工厂的污水处理效果进行环境保护建设的评价,最终确定了污水处理率C1、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率C2、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率C3、生活污水中变化系数C4、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C5、居民对污水处理满意度C6、风险控制能力C7共7个评价指标。对指标数据进行处理,建立质量管理隶属度矩阵为:其质量管理模糊综合评价向量为,经过指标的数据处理,得到该镇在石油化工厂进行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前后的数据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该镇在石油化工厂进行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前的隶属等级在等级Ⅰ、Ⅱ、Ⅲ中都有一定的分布,经过本文方法对该石油化工厂采取了环境保护质量管理措施后,其隶属分布仅在等级Ⅰ、Ⅱ中,其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率和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率均为100%,说明该石油化工厂的环境保护措施具有良好的成效。为了使本文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的评价结果更加综合,绩效结果展示更加直观,本文将最终等级的确定上采取十分制的刻度值,具体评价等级刻度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最终评价等级刻度,将质量管理评价结果向量按照各等级进行加权处理,得到最终的根据各等级加权处理后得到本文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评价结果为8.277,该评价结果达到等级Ⅰ的标准,由此可见,本文方法在进行石油化工厂的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与保障中具有较好的效果,说明本文方法具有有效性。

3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选择石油化工厂环境质量控制指标,多类型节点构建环境实时监测网络,处理石油化工生产废水避免二次污染,完成了对石油化工厂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与保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同时,由于时间和条件的限制,本文研究还存在着诸多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研究中深入探讨,如对于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较少,未涉及对于节能、节材等环境保护内容,对于石油化工厂的垃圾处理与分类收集内容还缺乏进一步探索。在今后的研究中,还将实现石油化工厂的全过程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妥善进行废水废气的处理,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并大力提倡能源节约的理念,使环境保护形成良性的循环。

参考文献:

[1]赵振懿.基于环境流量方案的监测调控体系及保障管理方案设计探析[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9(10):15-17+34.

第2篇:环保管理知识范文

关键词:园林建设;现场管理;绿色植物;生态环境

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的今天,人们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园林绿色建设中的现场管理和植物种植深切关系到生态环境的维护。海岛野生乡土植物丰富多样,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是园林绿地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也是海岛城市植物群落的重要组成。为此,文章结合当前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发展实际情况就如何优化园林建设现场管理,维护植物生长进行策略分析。

一、现场管理园林建设绿色植物生存特点

和一般性的建筑园林施工相比,园林绿色施工具备很强的综合性特点,即需要植被、建筑、管道施工的建设满足整个园林的美观要求,又需要为植物的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的环境。在园林现场施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植物种植的周围环境、水文、地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考虑多个自然因素的情况下来选择适合的植物种植,并做好植物的后期维护管理。第一,在园林植物种植之前施工人员需要对园地的土壤情况进行了解,结合土壤特点来选择适合种植的植物。第二,在园林绿化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定点放线,并做好周边的边线标定。在植物种植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周围电动车的经过。第三,在园林种植之前需要对树木的产地、生产情况进行了解。园路铺装应从人性化、地方特色、节约成本、园林特色、环保、便于维护、耐用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其应用材料提倡就地取材,选用天然石材、木材、工业废料、建筑废料、旧料、各类边角下料以及环保型新型材料等,而不应片面追求所谓“高档”。

二、园林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管理和植物维护现状

第一,质量管理薄弱。质量监督管理深刻影响整个园林绿化施工质量,从整个园林工程现场管理实际情况来看园林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在发现问题的时候没有按照规范的标准进行整改,影响了整个工程施工质量。第二,园林绿化植被死亡率较高。园林植被在运输的过程中没有为植物的保鲜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另外,园林草坪在耕作的时候没有充分草坪的耕作和灌溉问题。

三、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和植物养护优化对策

(一)现场管理第一,坚持因地制宜的管理原则。在植物选择和种植方面需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土壤、气候、水分等进行科学的配置。在具体的绿化施工中需要选择海岛野生乡土植物。海岛植物引进的局限性较大,容易使得景观单调。为此,在景观的构造上需要加大品种的引入,比如可以根据地区气候特点引进地毯草、狗牙根、细叶结缕草等。第二,科学配置植被材料。在园林景观搭配上需要遵循错落有致的原则,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讲要选择一些耐旱植物、节水植物。在活体植物选择中要遵循植物的生长规律,充分考虑植物在不同环境下的生长特点。第三,科学开发利用海岛野生乡土植物。海岛地区的蛇莓、普陀樟、舟山新木姜子、木马黄、等在应用正确种植方式的情况下能够显示出巨大的开发利用价值,需要得到有关人员的关注,在了解这些植物习性的基础上强化对这些植物的推广使用。

(二)优化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第一,科学浇水。水分是植物健康成长的重要关键,为此,在对园林植物养护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好水分养护工作,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特性来把握浇水数量,避免出现干枯和涝灾。水分养护方式可以选择喷灌的形式,也可以选择滴灌的形式。喷灌工程能够确保水分均匀的撒在各个植物身上,植物对水的吸收率达到了80%,滴灌是指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滴头与毛管制成一体的滴灌带。第二,科学施肥。肥料的恰当使用能够为植物的健康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在施肥的过程中需要养护人员提前对植物的生长特性进行了解,在开始阶段做好基础肥料的施加,后期做好扬肥工作,目的是避免因为肥料过度使用导致植物死亡的现象。第三,做好植被的病虫害防治。植被受到病虫害侵袭会出现变色、畸形、腐烂、死亡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可以使用杀菌剂、杀虫剂来进行防治。在使用药物治疗植物虫害的时候要严格控制药物的使用时间,避免出现较大的副作用。另外,根据虫害的不同类型要选择不同的防范方式,比如对于真菌疾病可以应用600强度的80%比例的代森锰锌来保护植被,每间隔十天喷洒一次,后期还需要对已经被损害的植被进行焚烧处理。对于细菌类疾病可以应用1000倍强度的38%比例恶霜嘧铜菌酯进行喷洒,每间隔七天使用一次。对于病虫害可以应用70%比例的吡虫咻药剂喷洒,及时销毁病毒植被。第四,绿色施工。绿地设计要把“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这些理念考虑进去,根据地块环境全面、综合考虑,包括生态、低碳、环保、可持续、景观效果、使用功能等进行景观设计。

(三)强化施工管理第一,强化绿线管控。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严格园林绿化现场施工管理中的绿色图章制度和绿线关注,合理规划管控范围,明确绿化界限。整个地区园林绿化建设需要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划要求进行,并强化对单位、居民区的绿化建设,对绿化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具体化、科学化的管控方式,在绿化管理工作中明确管理条例,避免出现私自占用绿地的现象。第二,强化宣传,打造氛围轻松理想的园林绿化工程体系。在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宣传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法规来强化广大市民的绿化施工管理意识,在社会范围内打造出全民参与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氛围体系。同时,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统筹规划,园林部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对园林绿化和养护的精细化管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下人们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从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建设也在城市建设中发挥出了更为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具体施工上来看,园林绿化施工具备施工规模大、涵盖领域广、施工复杂、施工综合性强的特点,为了能够更好的提升园林绿化施工成效需要相关人员结合园林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从现场管理、植物施工养护、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几个方面着重思考如何优化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施工管理,旨在能够为宜居城市的打造提供重要支持。

参考文献:

[1]王明清.园林绿化工程中植物种植的施工管理措施分析[J].居舍,2018(30):113.

[2]刘婷婷.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管理的措施[J].林业科技情报,2018,50(1):79-81.

第3篇:环保管理知识范文

1我国海洋工程“三同时”制度概况

1.1“三同时”制度的由来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一般简称之为“三同时”制度。

1.2相关法律法规

“三同时”制度建立以来,完善了我国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立法规定,我国环保、安全、职业病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都进行了规定,这也体现了我国各领域以及各个层面在立法和监管方面对“三同时”工作的重视程度。相关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多部法律。在海洋工程相关政策性文件方面,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也陆续颁布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等关于“三同时”的相关文件,对海洋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的保障逐步到位,使其在具体实施阶段有法可依。

2海洋工程“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1海洋工程建设单位“三同时”执行情况

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生产运行阶段,建设企业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且执行情况良好。近年来海洋工程尤其是油气开发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良好,相关企业已将“三同时”制度纳入项目筹备、建设、运营相关管理体系之中,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近年来在国家海洋局的“三同时”检查中基本没有不通过的情况。

2.2海洋主管部门“三同时”监督管理情况

在环评报告书审批阶段,国家海洋局出台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事项服务指南》,对项目环评报告书以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及监督管理。在项目完成阶段,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要求: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试)运行之日3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检查申请,填写《海洋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申请》和《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报告表》,并同时抄报所在海区分局。为规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三同时”监督管理,国家海洋局专门出台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检查批准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及监督管理。

3海洋工程“三同时”检查制度改革分析

3.1存在的问题分析

海洋工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相关环保配套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技术已趋于成熟;同时企业也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三同时”自查制度。对于规范管理的企业“三同时”检查制度是一个没有监管意义的流程,影响着企业项目建设运营效率,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不必要的支出。近些年,与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相关的建设项目呈现几何式增长,国家对海洋环境监管要求日益深入,但政府主管部门海上执法监管队伍却没有伴随监管任务的激增而扩编增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现有环保队伍难以支撑不断增长的环保管理工作压力。这种增长速度上的不对等给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根据目前发展形势,重新梳理管理程序,分析评估下放一定的监管职能,科学全面优化管理程序势在必行。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分析,“三同时”检查审批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精力,偏移了管理重点,给企业运营及政府监管带来的问题也愈发显著。“三同时”检查制度与国家简政放权和加强过程监管的政策导向相背离,亟须调整完善,使有限的管理资源集中于关键环节,提升管理实效,以满足当前政府管理与企业生产效率的双向需求。

3.2取消“三同时”检查保障性分析

目前“三同时”检查审批工作已成为海洋主管部门及企业的一项负担。对于海洋主管部门来讲,取消“三同时”检查审批,既可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也可体现深入贯彻中央简政放权精神,减少重复审批事项,提升监管效率。取消“三同时”检查,将更多的自主权交给企业,由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来选择相关的环境监测服务机构或者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人才进行自我检查,将给制度执行带来三方面改善:一、企业污染防治责任自担,政府不再对其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审批,可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律守法的责任意识;二、企业自主聘请专业人员为其制订完善的监管程序,科学高效提升管理措施的同时,还能促进相关咨询服务领域的专业发展,培育和提升海洋环境咨询服务技术水平;三、可以优化监管流程,将有限的政府监管资源用于企业生产运营监管,既符合国家的环保管理发展的思路,又能提高政府监管实效。

3.3海洋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改革方向

取消海洋工程“三同时”检查行政审批并不意味着取消“三同时”管理制度,也不代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放松对涉海企业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要求。其真正目的在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服务企业、提高监管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随着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体制的日益成熟完善以及涉海企业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三同时”检查审批工作日渐成为制约各方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每年“三同时”检查工作都给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带来了较为沉重的负担。在国家大力倡导“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改革浪潮下,“三同时”检查审批已经跟不上环保行业发展的步伐。对于海洋主管部门来讲,取消“三同时”检查审批,同样还有竣工验收检查来为“三同时”制度助力,因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把末端监理的基础上,取消“三同时”检查是完全可行的。取消海洋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审批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海洋主管部门及海洋工程建设单位现有管理技术及制度体系保障系统均可以保证国家“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

4.2建议

第4篇:环保管理知识范文

关键词:危险废物处理集中增收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铁路站段目前危险废物的处理主要采用的方式是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由各站段联系当地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进行处置。但站段产生的危险废物品种较多、数量极少,还涉及跨地区(或跨省)的车间,运输站段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1运输站段产生危险废物分类

铁路运输产生危险废物的主要站段集中在机务、车辆、工务、供电、电务等系统,其他系统产生的量相对较小。

1.1按类别分

运输站段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国家划分类别,主要分为废矿物油与含油废物(HW08)、其他废物(HW49)两类。

1.2按途径分

运输站段产生的危险废物按产生的途径,主要分为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润滑脂(废物代码900-214-08),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900-041-49);废弃的铅酸电池、镉镊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废物代码900-044-49)4类。

1.3按品名分

运输站段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具体品名,主要分为废机油、废齿轮箱油、废空压机油、废油脂、废油漆桶、废铅酸电池等。

2运输站段危险废物处理状况

运输站段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基本都是按照各自站段特点,结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采取适合自身的处理方式。

2.1在储存管理方面

各站段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管理规范》各项要求进行储存,但是由于受期初站场设计、建设等方面的影响,仍存在储存场所需要重新规划、建立,地面防渗漏措施不彻底、新旧危险废物没有完全分离、固液危险废物分离不全、新旧混合存放等问题。

2.2在处理方式上

基本采用和当地有处理危险废物资格的企业签订处置协议,支付一定的处置费用。

3运输站段危险废物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制定并下发了相关制度办法,各站段也按照集团公司制度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并制定了站段固废(含危险废物)处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3.1处理主体责任不明确

集团公司有相应的制度办法,但是具体落实到站段仍存在处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不同类型站段处理的部门不同,即使是同一系统(如车务、车辆)的处理责任部门也不尽相同,进而导致各站段之间横向沟通、取长补短的联系不够通畅。

3.2处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

危险废物处理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一样,管理知识性强,涉及危险废物运输、标识、保管、计划管理、申报登记等,处理人员均须经过危险化学品的专业培训,需要掌握较强的危险废物专业性知识,但目前站段这一方面的人才比较缺乏。

3.3储存场所不够完备

按照规定危险废物必须单独场所储存,但目前受条件限制,部分站段没有按要求对其单独存放,而且储存场所标识管理不齐全。场所内部防渗漏措施、防雨、防晒、通风、远离居民区等仍与国家标准有一定差距。

3.4处理方式单一

基本上采取的方式是和当地有处理资格的企业签订处置协议委托其处理,而且都是各自按照自己的情况和委托处理厂家谈判、签订协议。特别在签订协议过程中,都是单兵作战,由于产生量少,有的站段1年总的产生只有7~8t,分到下属车间,每个车间也只有1~2t。基本是委托厂家认为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站段没有话语权,对于产生量较少的站段尤其明显。

4危险废物处理原因分析

鉴于站段处理危险废物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构成。

4.1受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

如有的站场起初设计时没有考虑越来越严格的环保问题,站场面积相对较小,有的当初就没有考虑危险废物处理专门场所问题。

4.2思想观念还没有及时转变

对环境保护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观认为一个人或一个单位随便扔点丢点不会影响大环境。随着国家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站段也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

4.3危险废物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现有处理危险废物的人员都是技术科、材料科或者后勤中心等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有的甚至对危险废物品种、产生途径、仓储基本要求、处理基本要求都不清楚,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历,大部分都是边干边学。

4.4谈判能力较弱

有的站段车间在省内外地,还有的车间在省外城市,但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基本要在本城市完成处理,给站段的处理、特别是跨省异地处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5处理危险废物建议及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危险废物处理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铁路站段要探讨有效措施合理合法合规地处理好危险废物。

5.1明确处理主体

集团公司层面或者中国铁路总公司层面应该明确站段实施危险废物处理主体,最好能够明确到站段哪个部门该做什么,如哪个部门制定危险废物处理制度,哪个部门具体实施处理,哪个部门签订处理合同,哪个部门上报处理材料,避免站段环境保护部门(如技术科等)和其他部门(如后勤中心、办公室、材料科等)相互推诿、相互扯皮。

5.2加强人员培训

一是要通过系统集中培训,组织危险废物管理人员集中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系统集中培训,培训以理论为主,形成危险废物培训管理体系。培训师资最好能请到地方政府环保局人员;二是要结合典型案例培训,比如学习2014年“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2015年“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等典型案例,因为这些案例教训深刻,大家只知表面现象,对深层次的原因都不清楚,尤其是这两起事故都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方面的专业管理知识。

5.3统一规划布局

目前在危险废物设计、建立、使用、处置时都是各个站段自己研究决定,站段在规划时也只是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的规定要求,根据网上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办法来规划本段危险废物储存场地。但运输站段产生的废物不仅仅是危险废物,还涉及到其他如污泥、废旧金属、旧轨料、办公垃圾、生活垃圾。这么多品类的垃圾建议应该进行统一的分类,针对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办公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设计建立专门的储存场所。不同的场所应配置相应标识,满足消防要求,可以进行顶层设计,做到布局合理、统一规格、统一式样、统一配置。

5.4地区集中处理

由于环保要求危险废物要进行属地处理,而铁路运输站段都是以跨城市设立车间为主,例如站段本段机关在南京,其下属车间在南通、合肥、蚌埠等城市,危险废物处理时不可能将在南通、合肥、蚌埠车间产生的危废物运输到南京来处理,基本都在南通、合肥、蚌埠城市就地处理。但是如上文提及的南通、合肥、蚌埠等城市产生的量很少,能寻找到的有资格处理的厂家就更少,有的地方甚至找不到相关处理资格的厂家,站段即使找到有资格的处理厂家,由于产生量少,厂家也不愿意处理。所以建议在一个城市寻找一家有资格处理危险废物的厂家,所有在这个城市产生危险废物的站段(包括段本部不在所属车间在的)委托一个单位集中与处理厂家签订处置协议,由这个厂家集中处置。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处理厂家会在有一定处理数量的前提下产生处理积极性,后续服务如与地方环保局协调等会由处理厂与之协调;二是解决站段特别是异地车间产生量少难以处理的难题,还能形成规模效应,具有议价能力,为集团公司增收节支提效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第5篇:环保管理知识范文

2014年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078.0万t,其中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627.8万t,占30.2%[1]。2013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32亿辆,未来五年我国新增机动车1亿辆至1.5亿辆,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到群众健康。为检测评价机动车对环境的污染状况,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我国已建立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黄标车”加速淘汰等环保管理制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开展此项工作的大部分为社会化第三方机构。但社会化第三方机构能力差别较大,质量管理水平不一、人员流动大、部分地区监管能力薄弱,个别机构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甚至对机动车检验弄虚作假,高污染车也可以车检包过[3],引起了较恶劣的社会反映,不少网友纷纷建议取消机动车的定期检验。因此查找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升机动车尾气检验工作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给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政府对机动车污染控制的决策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数据,成为当前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特点与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机动车环保检验包括车辆外观检验,登记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检测尾气排放、颁发检验合格标志等过程。目前,以河北省为例,机动车环保检验自动化水平较高。登记信息、检测尾气和打印合格标志均与计算机连接,有固化的软件控制。环检机构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实施上传环保检验数据,按照国家及地方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出具检验报告,打印颁发环保标识。目前,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均为社会化第三方机构,通过了国家或者省级质监部门组织的计量认证,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了必要的人员、设备,具备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的能力。但从日常体系运行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检测标准缺少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条款

目前我国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准,柴油车执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中的自由加速法(部分省市颁布地方标准实施加载减速法)。汽油车执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385-2005)中的双怠速法(部分省市颁布地方标准执行简易工况法或稳态工况法)。这些检测标准中针对建站条件、检测过程、检测设备有一定的描述,但是缺少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专门条款。国家为了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陆续又出台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环发【2013】38号)、《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中虽包含了一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规定,但缺少质量控制效果判定的依据,例如技术规范中规定了要求机构定期开展机构间、人员间、设备间的比对,使用标准物质内部检查,但没有规定比对和标准物质检查的允许误差范围。

2.2环保部门监管能力薄弱

截止2013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只有13个省环境保护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148个城市组建了相应的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监管能力虽然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远不能满足机动车污染监控管理的需求。国家颁布的《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明确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环保监督抽测(主要包括机动车停放地抽测和道路抽测),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环检机构的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50%。城市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检机构间的比对实验。截止目前,河北省约有180多个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省级监管人员只有4名,除石家庄市、秦皇岛市以外其他市均未设置机动车监管中心,更没有配备专职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监管比对设备。省站每年监督抽查至少90家机构的任务非常繁重。

2.3质量管理体系与实际工作脱节

虽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并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但因机构规模小且多为家族企业,若机构负责人法律意识、质量管理意识淡薄,缺少能够较好的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质量负责人,机动车检验机构工作(例如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运行)老板一个人说了算,不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少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设置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内部质量管理混乱。体系运行内部审核发现不了问题,管理评审输入项不全,与实际工作不相关甚至请外部人员编补资料应付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无记录或记录流于形式,没能起到保证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持续改进的作用。

2.4人员流动大、素质偏低

一个普通规模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有10~20人。因机构检测人员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工作环境不好,留不住人,导致机构检测能力无法长期稳定保持。另外,多数机动车环保检验从业人员只有高中以下文化水平、质量意识淡薄。虽机构都建有人员培训计划与考核程序,但机构内部缺乏实实在在的培训考核,部分人员开展检测工作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此外,不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缺乏专职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分机构人员没法满足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工程师以上的职称要求,经常出现聘用机构外部人员充数而不履行职责的情况)此两项重要岗位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欠佳,导致各岗位之间衔接不顺,全过程质量控制工作缺失。

2.5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

大部分机构的主要检测设备均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建立了设备管理程序,检测设备满足自动化管理的要求,并均与环保部门联网。但因部分机构的设备得不到定期的维护校准,存在采样探头损坏漏气,废气分析仪长期不更换滤芯、设备进水损坏,氧传感器、氮氧化物传感器过期不及时更换,不透光烟度计的气室不及时擦拭清洗等问题,有机构不按规定定期校准设备,设备漂移严重,导致设备状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有的机构甚至故意校低设备,提高机动车环保检验的通过率,无法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2.6标准物质和关键耗材质量无保证

各机构都按要求建立了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服务和供应品的管理程序,但在工作中存在为了减少成本,部分标准物质过期了仍在使用的现象。因缺少对标准物质、关键耗材的验收,对供应商的评价,部分机构使用的标准物质、耗材(滤芯、采样管等)质量低劣,不满足标准和仪器设备的要求,存在个别标准物质供应商缺少生产许可资质,滤芯质量不合格导致采样系统漏气,购买的标准气体生产商没有生产尾气混合气的资质情况,校准质量无法保证。

2.7不按规范程序检测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软件供应商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相互勾结,存在软件供应商帮助机构修改软件中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或者把软件系统中不该提供给机构的权限提供给机构,机构私自随意修改污染物排放判定标准及采样时间、步骤等检测程序的关键环节,个别环检机构车辆外观检验不认真,检验信息不全,登陆员登陆车辆信息错误。导致检测程序混乱不规范,更有甚者,检测时探头插入深度不够,或者干脆不插,采样时间与污染物排放时间有延迟,造成数据偏低,存在数据造假的可能。

2.8记录与报告管理混乱

所有机构都建立有记录和报告的管理程序。但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记录不规范,检测报告未审核。个别机构记录为了应付监督检查,事后补编记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缺少客观、真实的记录证据。

3对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探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应从管理的层面完善规范制度、标准,做到有法可依,监管能力上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监管平台,充分利用遥感检测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机动车环保检验过程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控。

3.1制定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建议国家或地方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完善质量控制的判定标准。例如增加标准物质检查的时间、频次,比对的允许误差范围。为机动车环保检验质量控制工作提供标准依据。

3.2提升对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外部监管能力

(1)在业务上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受质监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为了提高监管效率,共享信息,建议环保部门和质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系统对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测能力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工作。

(2)在省级和各市级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部门增加专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标准物质、比对设备,以便满足开展监督比对工作。遥感检测因其自动化水平高、方法便捷等优势已成为执法比对的发展趋势。(探索利用遥感监测自动化水平高、方法便捷等优势)尽快出台遥测法国家标准,购置遥感车筛查高污染车辆。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比对,提高管理的效率。

3.3不断优化机动车环保检验的监管平台,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为规范管理,要求环保检验机构安装统一的登陆打标软件,上传检验数据,由省级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平台对各联网机构进行实时监督。根据日常现场监管发现的机构资质过期仍在检测、故意修改车辆信息导致λ不判定,不判定λ还能出绿标,人员无证上岗操作,设备检定/校准过期仍在使用,采样系统漏气,传感器失效等情况,在监管平台中增加机构资质日期信息,将车辆信息与判定限值关联,在软件中增加设备和人员的唯一标识,设备检定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等信息,在软件中增加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自动审核检测数据。及时通过数据审核实现对违规机构锁线停止车检、防止标准限值调用错误、自动识别错误数据等功能。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平台,对环检机构进行自动全过程监督,可以大大提高执法监管效率,促使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力的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3.4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

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人员的上岗证培训考核工作,重点讲解考核检测基本理论、质量管理知识、着力提升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多开展技术交流和参观学习,总结实际工作经验,适时开展大比武工作,激发检测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检测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3.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车主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