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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

第1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廉政建设 

 

1 当前施工企业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在施工企业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中,经济类案件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一方面是因为施工项目管理环节过多,使得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而进行外部公关活动,使得部分政府官员发生经济犯罪;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使得一些有职权的管理人员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腐败活动;并且这些违法违纪案件涉及金额越来越大,从几万元、几十万元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施工企业的经济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的工程指挥部、工程项目经理部,如工程材料、物资、机械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等环节,许多违纪案件中存在多人共同违纪,这些违纪违法人员相互勾结、互相利用,查出一案往往带出多起大案,这些涉及多人违纪案件,主要是在管理中不负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案件、造成亏损的案件以及在地亩拆迁工作、物资采购管理中共同合谋贪污公款的案件等。 

2 导致施工企业经济腐败问题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原因 

2.1 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差 

一些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无证上岗,即使是持证上岗的,也有许多人缺乏专业基础知识,核算方法与程序极不规范,有的随意设置账户,不编制国家统一的基建会计报表,只填制已设计的内部会计报表;有的按工业会计或商业会计设账,编制相应的报表;有的账户对应关系不对,登账不及时、不连续、不完整,入账手续不完备,记账凭证不装订,会计档案不完整,造成资金来路不清、去向不明、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晰等诸多问题,给各种经济腐败活动提供了条件,并且加大了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工作的难度。 

2.2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的施工企业无内部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授权批准制度,日常财务管理混乱,原始凭证无人签字,或只有领导,甚至项目负责人自己兼任出纳,自己签字自己报销,缺乏监督和相互制约,使得公物私存,借用他人账户转移收入、套取现金,凭白条、假发票入账等腐败现象大量发生。 

2.3 财务监督不力 

财务部未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地行使其内部控制的职能,没有严格审核收入、成本发生的时间性和真实性,使得财务信息不能及时、真实地反映成本和收入,财务数据不准确,管理人员难以制定相应的对策。目标责任体系不健全、权责不明确,使得企业内部更容易发生经济违法违纪行为,财务部也就无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不能较好地行使其会计检查监督职能。 

2.4 内部审计不严 

内部审计是企业财务控制的重要环节,但有的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不严,形同虚设,审计责任虚化,有的企业内部审计只是走过场而已,甚至审计结果虚假化,审计人员收取有关人员一定的酬劳,配合其弄虚作假;由于未建立相应的审计结果责任追究制度,即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往往也是不了了之,降低了审计效果,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有的施工企业由于审计力量薄弱,主要是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其作用具有滞后性。 

3 加强财务管理对施工企业廉政建设的作用 

3.1 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大都与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道德水平偏低有关。所以施工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职称,让其掌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内容和方法,建立基建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此外,还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政治、法制、职业道德教育,根据我国《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教育财务人员要具有敬业爱岗、提高技能、搞好服务、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不可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还应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教育,使管理人员具备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加强财会人员道德建设有利于财务领域反腐倡廉、纠正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防止各种经济腐败行为,促进企业的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壮大。 

3.2 完善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按制度办事,抓好源头防腐。通过制度来明确相关的责任和权力,制定并完善企业改制、资本运营、资产重组、投资担保、产权交易、项目招投标、营销采购等管理制度及措施,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合理分权,适度授权,明确职责,避免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现象。为较好地落实各种规章制度,还应制定考核奖励制度,对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予以处罚,账目严重混乱的,吊销其上岗证,并追究其会计人员与领导的有关责任。 

3.3 加强财务监督 

为了更好地落实各种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腐败行为发生,还应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建立一支优质高效的工程监理队伍,重点加强对基建财务的管理,明确会计职责,对其提交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核,严格票据使用,建立资产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做到事前早知道、平时抓检查、事后抓督促。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上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建立一支常设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队伍,变突击性监察为经常性监察,对工程项目实施多层次、多职能、全方位的监理检查,并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经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促进企业的廉政建设。 

3.4 加强内部审计 

为有效地跟踪监督施工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防止腐败和舞弊行为,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不断研究和改进审计方法,注意收集审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以作为审计的线索,有利于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利用会计集中信息管理系统,深化对材料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调拨与租赁、工程结算与收款等流程的控制管理,审查各施工项目报账手续、票据传递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防止私设“小金库”;加强经营绩效与考核审计,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提升审计监督层次,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发生。

第2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内部审计控制;财务风险的价值;分析

内部审计是重要的企业管理工具及手段,主要对现代企业进行内部监督及控制职能。通过内部审计活动的进行,促使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使得管理系统趋于完善,确保高层决策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最终促进现代企业的经营及发展。

一、现代企业财务风险分析

现代企业的财务风险分为两种,分别为系统性及非系统性。系统性的企业财务风险大多指的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及影响,比如政治动荡、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等。本文主要研讨分析的是非系统性企业财务风险,指的是企业本身存在的财务资金运行活动所形成的风险,具体体现为筹资、投资、营运、收益活动。

(一)企业筹资财务风险

企业的筹资活动是企业经营的起点,是对资金资源的配置活动。受市场经济影响,筹资活动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银行的借款因素、债券因素、股票因素、高层决策因素、管理措施因素、租赁兼并因素等等都会构成企业筹资的财务风险。

(二)企业投资财务风险

企业的投资活动是资金运营的第二环节。为了实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需要将资金投入到合理的经营活动中。对外投资,主要针对证券及控制权来获取经济效益。对内投资,主要针对资产购买或技术开发来进行生产经营,以获取资金增值的目的。无论是哪类投资,都与经济市场形势相关。生产经营类的投资需要考虑经营规模、项目报酬率、投资回收期、投资相关度、投资监管力度等风险因素。证券类投资需要考虑利率、通货膨胀、公司运营状况等风险因素。

(三)企业营运财务风险

企业营运涉及到资金的管理。所涉及的风险包含产品能否得以在经济市场销售、能否回收结算成本两方面。企业营运包含采购活动、生产活动、销售活动。在采购活动中,采购的金额、原料的质量、相关付款方式、具体到货时间等因素都会造成企业采购方面的风险。在生产活动中,成本的控制、产品的质量、新产品的开发等因素会间接构成企业生产方面的风险。在销售活动中,销售金额、货款回收、客户的管理、销售人员素质等因素都会构成企业销售方面的风险。

(四)企业收益财务风险

企业的收益活动是最终影响经营活动的因素。收益活动包含收益确认及收益分配。一旦确认不当或分配不当都会造成企业收益方面的财务风险。如若收益确认过少,造成成本结转过多,导致财务当期利润虚减,会直接影响企业信誉造成经营财务风险。反之,收益确认过多,企业需要额外支付纳税费用,导致资金不必要支出财务风险。同样,在企业收益分配活动中,收益形式、收益金额、收益时间都需要把握恰当,避免影响企业信誉及经济运营。

二、内部审计控制对降低财务风险的价值

(一)加强企业筹资活动审计,降低筹资财务风险

内部审计应当结合企业实际筹资方式来进行风险防范。比如银行借款方式筹资,需要对借款企业条件进行分析、借款原因及途径分析、比例结构分析、项目投资借款偿还期分析、借款额度分析等等,确保企业借款活动合理且具备偿还能力。比如债券方式投资,内部审计需要对发行机构进行审查、债券利息支付进行审查、保管相关制度进行审查、偿债基金相关制度进行审查等等,确保企业债券筹资风险得以控制。企业要结合内部审计,分析各类筹资活动特点,避免由于不恰当的筹资方式选择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加强企业投资活动审计,降低投资财务风险

内部审计对企业选择投资策略及制定决策起到强化、预防、控制风险的作用,使得投资效益得以提升,预期投资目标得以实现。对于企业投资活动审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对前期方案的审计。包含对预算、可行实施性、预估盈利等因素的考量,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对数据的敏感性,对投资方案的合理性、投资价值可以正确估量。第二,对投资实施审计。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检查方案具体实施情况,对于其中出现的因素合理的改进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对投资结果审计。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对成本、收入、价值进行详细的指标分析,使得投资活动中的财务风险得以控制。对于证券投资活动,内部审计需要针对投资风险、投资期限、变现能力、投资组合、预计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证券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企业营运活动审计,降低营运财务风险

内部审计要加强企业商业信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方面管理,才能降低营运活动方面的财务风险。针对商业信用管理,内部审计应当对客户档案进行审查,并进行综合评级打分,确认合理的信用额度。针对应收账款,内部审计应当审查实际真实性,加强对账龄方面的审计,对于坏账要及时采取措施。针对存货管理,内部审计应当加强对存货方面的核算与监控,定期对存货进行监督与盘点,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加强企业收益活动审计,降低收益财务风险

内部审计使得企业收益确认及收益分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为确保收入确认方面的收入状况真实,内部审计需要从销售发票、收入确认时间、销售分割、递延收入等方面入手,进行详细的收入确认方面审查与分析,确保财务报表收入的真实与准确性,避免可能出现的操纵风险行为。对于收益分配方面,内部审计需要对股利支付率、股利政策进行确认,保障企业的良好财务状况及稳定经济发展。

三、结束语

企业的四大经营环节分别是筹资环节、投资环节、运营管理、收益活动。内部审计的有效监管使得企业的四大环节的财务风险得以有效防范与控制,使现代企业经营活动得到良好的监督与保障。

作者:叶敏 单位: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参考文献:

[1]尹淑平.强化内部审计控制企业税务风险[J].经济视角(下),2013

[2]易俊,李敏.内部审计防范企业财务风险[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

第3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会计管理流程过程控制方法主要是构建系统的内部会计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建立健全适合地市供电企业特点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为会计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充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参与单位内部经济管理发挥职能作用。

2规范会计核算管理

(1)利用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地市供电企业应用FMIS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科学合理的进行账务处理,规范制作会计凭证,生成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执行会计政策。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和核销符合国家规定。地市供电企业采用个别认定法和账龄分析法相结合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个别认定法下,单位内部的备用金借款以及与省公司往来款项,属于内部债权债务,不计提坏账准备。在采用账龄分析法下,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利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清理往来账。地市供电企业组织专人负责往来账管理,利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进行往来账清理工作。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实现银行联网查询功能,通过网上查询过程核对确认数据,在网上实时监控。对于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按照《资产损失核销和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批,清理多年陈欠的电费和账销案存资产,合理有效的清理账销案存资产。

3规范会计监督管理

(1)合理设置会计机构,规范配备高素质会计人员。地市供电企业设置总会计师,配备高素质财务人员,全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人人持证上岗,人人具有会计技术职称,高级职称逐年增多,中级职称占多数,初级以下职称比例逐年减少;全日制本科财务人员择优录用,鼓励会计人员完成后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次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体系。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务部工作规则》、《财务部岗位规范》、《财务部岗位设置及分工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前提下,财务岗位分工按照岗位公示、本人申请、内部民主评议、领导集中决策等程序实施。

(3)建立财务报告分析制度。注重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资产管理效率、偿债能力和现金流量分析,找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判当前企业的财务状况,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实施企业经营业绩分析。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完成省公司核定的内部模拟市场利润考核指标,表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实施资产管理交义率分析,应收账款结零;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提高。固定资产较去年同期增长。

(4)注重提高财务信息化工作水平。地市供电企业应用远光财务系统软件十多年来,相关管理功能开发应用的比较早也比较全面,有关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也比较完备。FMIS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完成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开发应用了资金预算、工程合同、成本控制、物流管理等相关管理创新功能,完成了财务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资源整合,财务信息化管理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4规范工程核算管理

(1)制订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一方面严格审查工程付款程序,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会计处理,规范工程资金使用行为,保证工程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工程会计处理工作准确性。

(2)严肃工程项目各类款项的审批及支付。各项工程款项的审批按照工程下拨资金的用途不同,分别由不同的工程管理部门来负责。努力加大财务预算审批管理工作力度,将工程管理工作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中来,将工程付款依据细化,根据工程的进度,概算的比例《,预规》规定的支付比例来预算工程付款额度。

(3)加强工程项目进度跟踪和分析制度。在付工程进度款前,应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工程形象进度情况,然后根据工程进度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4)会计管理面向整个工程建设周期,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规范工程立项,确保信息完整;日常业务发生实行流程化管理,全面实施预算控制管理。同时,根据付款情况及时预留出相应的合同质保金。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在提交凭证前,会提示“该笔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已达到的额度,该笔施工合同本身规定工程款金额,确认是否继续支付该笔工程款。”通过自动提示功能,增强了工程资金管理力度,避免了超计划付款带来的风险。

(5)加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审批和审计。工程项目结算书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最后送到审计部审计。公司FMIS系统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可自动生成竣工决算报告。

5规范财务税务管理

(1)加强税款申报、缴纳及清算管理。增值税在防伪税控系统的支持下全部纳入国税局“金税工程”管理,规范管理增值税发票,对增值税进项税的取得建立奖励机制。地税附加税费管理实现"网上申报"管理模式,报税数据完成无缝对接功能。利用税收软件自动统计、计算职工工薪所得税,对多次发放的工薪所得税完成自动计算功能。

(2)加强税收政策争取参与税收研究和筹划。开展税收筹划培训班,研究多经企业财务税收筹划范围,特别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会计人员积极利用税收政策,实现合理避税,多次为地市供电企业争得经济效益。

6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体系建立

第4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企业集团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

(二)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三)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

(四)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

(五)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第十三条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二)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三)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五)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六)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四条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企业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时,法律、行政法规对出资形式、程序和评估作价等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接受投资者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比例。

第十五条企业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份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的,应当拟订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资本管理制度,在获准工商登记后30日内,依据验资报告等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企业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和财务处理办法,并经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九条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

企业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自有资本比例及其他规定。

企业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

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

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

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

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的责任。

企业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企业投资权益,实施财务监管。依据合同支付投资款项,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执行。

企业向境外投资的,还应当经投资者审议批准,并遵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有关经营、管理的财务责任。

无形资产出现转让、租赁、质押、授权经营、连锁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形时,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

第三十一条企业从事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互相转嫁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

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企业重组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经批准后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

第三十四条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其中,处理主要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经营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投资者审议通过的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实施。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计价结算。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三十八条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第三十九条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

企业向个人以及非经营单位支付费用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

第四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经营者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企业技术研发、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促进安全生产、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第四十四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企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各种摊派、收费、集资,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条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的收入,包括销售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销售折扣、折让、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收入,全部属于企业。

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或者劳务的定价和销售价格调整的权限、程序与方法,根据预期收益、资金周转、市场竞争、法律规范约束等要求,采取相应的价格策略,防范销售风险。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出售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所得价款。在履行交割时,对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取得受让方提供的有效担保。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所得收益,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

第五十条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购后暂未转让或者注销的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第五十一条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章程或者有关合同中对分配办法作出规定,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企业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进行企业利润分配。

(二)没有取得企业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组清算

第五十三条企业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对涉及资本权益的事项,应当由投资者或者授权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内部财务决策程序,并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听取重组企业的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方案。

(四)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净资产作价或者折股的参考依据。

(五)拟订股权设置方案和资本重组实施方案,经过审议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十四条企业采取分立方式进行重组,应当明晰分立后的企业产权关系。企业划分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应当按照业务相关性或者资产相关性原则制订分割方案。对不能分割的整体资产,在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分立各方协商,由拥有整体资产的一方给予他方适当经济补偿。

第五十五条企业可以采取新设或者吸收方式进行合并重组。企业合并前的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继,并应当明确合并后企业的产权关系以及各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企业合并的资产税收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合并后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制定企业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还债务责任,整合财务资源。

第五十六条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由投资者决定,并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经营的资产负债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资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措施。

受托企业应当根据托管协议制订相关方案,重组托管企业的资产与债务。未经托管企业投资者同意,不得改组、改制托管企业,不得转让托管企业及转移托管资产、经营业务,不得以托管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资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七条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但企业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企业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主管财政机关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水域、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八条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当以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九条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经营的,或者经投资者决议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清算财产变卖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投资者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人通告。其中,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清算报告应当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六十条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条企业可以结合经营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统筹企业资源计划,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

第六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企业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营者或者投资者不得拖延、阻挠。

第六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月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不得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主管财政机关应当根据企业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企业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年度内定期向职工公开以下信息:

(一)职工劳动报酬、养老、医疗、工伤、住房、培训、休假等信息。

(二)经营者报酬实施方案。(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情况。

(四)企业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处置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评价体系,主要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估和评价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

第六十八条主管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恰当使用所掌握的企业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企业的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利益。

第九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七十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经营者应当实施内部财务控制,配合投资者或者企业监事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工作。

第七十二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通则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第一款、四十三条、四十六条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

(二)违反本通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

(三)违反本通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按本通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国有资源的。

(五)不按本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

第七十三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则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不按本通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依照《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5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 财务管理; 风险管理; 预算管理风险; 资金管控风险

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重要环节,而风险管理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始终。与财务相关的管理风险包括预算管理风险、资金管控风险、票据管理风险、融资管理风险、纳税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等,其中,有些风险是交互存在的。只有通过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审批、预算控制、绩效考核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记录保护控制等控制活动加强风险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下结合风电公司情况就财务管理中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预算管理风险

风险是年度预算编制不全面,可能导致资金来源与占用不衔接,贷款安排不充分或不必要,造成资金闲置或资金链断裂,使业务开展陷入被动。预算执行中,形势发生变化后,不对预算适时调整,引起决策偏差。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预算编制全面准确、方法科学、依据充分,并经有效审批,确保公司预算的前瞻性。

措施是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编制与实施的全面预算。各部门经理提交本部门年度业务预算时,要审核引起资金收入、支出的数据是否完整,与上年年度预算对比是否合理;主管领导对所管理部门预算的必要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财务部)汇总、平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资金占用合理预算资金来源,并制定月度分解预算,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其完整性、合理性、效益性;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每月、每季提交预算完成情况,出现重大差异数据必要时修订年度财务预算,按以上程序审批后执行。

二、资金管控风险

(一)资金计划管理

风险是周、月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资金收支计划突破年度资金收支预算。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资金计划编制准确、方法科学、依据充分,并经有效审批,确保公司经营正常运转,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措施是各部门经理提交本部门周、月现金收入、支出计划时,要审核其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资金支出是否合理,与年度预算进度是否相符;主管领导对所管理部门的月、周资金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财务部资金管理岗汇总、平衡编制月、周资金计划后,财务部经理审核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是否在年度预算控制范围内,结合整体现金流量提出具体意见,包括收入账户向支出账户的转款计划、向贷款银行申请放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安排等;总会计师根据公司工作目标对月、周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并结合整体现金流量出具审批意见。审批后的周、月资金计划报总经理、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公司备案。

(二)库存现金管理

风险是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现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库存现金的完整和安全及库存现金使用的合法和合理。

措施是出纳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预留的备用金存放在保险柜保管;序时登记现金账,做到日清月结。出纳根据周收付款计划及库存现金余额情况,填写取现申请单,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审批后,出纳开具现金支票提取现金。资金会计当天登录记账凭证,每个账户配备网银U盾,实时查阅银行存款余额,发现不合理的未达账项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部主管会计对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查看实物与账面是否相一致,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体系。出现现金短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部经理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偿现金短款。

(三)银行存款管理

风险是随意开立银行账户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流失,出现资金舞弊形为。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措施是财务部资金会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银行开户、变更、销户申请,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总会计师依据财务核算的需要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财务部同意后,由出纳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公司财务部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情况。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每个账户的两个网银U盾、两个预留印鉴分别由出纳和资金会计保管。出纳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付款申请单进行网银付款操作后,资金会计进行网银付款的复核;出纳填写支票盖名章后,资金会计加盖财务专用章。由资金会计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签字确认;资金会计当天登录记账凭证,使用网银U盾实时查阅银行存款余额,发现向无业务关系的单位转款应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金支付管理

风险是资金支付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资金调度不合理,可能陷入财务周转困难或资金冗余;付款金额不准确,重复付款可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财务印鉴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管控目标是确保付款申请符合资金计划并经有效审批;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及资金计划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良性循环;保证财务印鉴保管职责分离;财务印鉴使用经有效审批。

措施是经办部门经理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单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款项的支付符合实际需要;分管领导对付款申请的必要性及付款时机进行审核;财务经理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金额与后附材料一致,与预算相符。遵循授权审批权限,由总会计师审批;在总会计师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按公司规定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审批后支付。

其中对合同付款或工程付款,经办部门经理审核填写的付款申请单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款项的支付与合同或工程结算进度是否相符,确保付款条件已经成熟,对方单位的义务已履行;分管领导对审签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业务与预算相符;计划部门合同管理岗对审签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业务与合同规定相符、收款人与签约人、开票人一致,并负责审批流转;财务部门资金会计核对合同台账付款情况,确保合同付款不重复;财务部经理对审签单进行审核,确保付款凭据齐全,单据合法完整,业务真实有效;遵循授权审批权限,由总会计师审批;在总会计师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按公司规定需经董事会审批的审批后支付。

对借款、报销申请,经办部门经理审核经办人员填写的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确保款项的支付符合业务需要;财务部对借款/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借款/报销金额准确,发票合法合规;分管领导审核借款金额或报销费用是否与预算相符;总会计师审核借款金额或报销费用是否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公司总经理对借款金额或报销费用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拒绝审批。

审批手续完备后,资金会计编制记账凭证,确保与后附依据一致,对付款金额、收款单位名称等进行再次审核后交出纳付款,资金会计付款复核。每日终了,结出当日日记账。

财务预留印鉴实行分离保管,由财务部经理授权专人保管,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财务印鉴由一人保管。有特殊事项需将财务印鉴带出的,应明确使用事由,报经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同意后,指定财务人员携带外出,办完事项后及时归还。其他部门使用财务印鉴需要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并经财务部经理和总会计师审批;印鉴保管员需要将盖章文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载明的文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建立印鉴保管交接记录;财务部经理定期对印鉴的保管、使用和交接情况进行监督。

资金会计发现不合理的未达账项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部经理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否正确,分析、判断银行未达账项是否正常,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要求会计关注未达账款后期的收付款情况,对异常的、长期存在的未达账项进行审核,了解其形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影响,提交未达账项调查报告,并由财务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对未达账项的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进行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涉及“三重一大”中的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联签制度。

三、票据(广义票据,含银行汇票、支票、发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管理风险

风险是票据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票据遗失或被盗用,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账实不符;票据到期后承兑款项未及时收回或款项不能收回;票据转让、抵押、贴现业务未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未按法规的要求保管发票可能导致发票丢失,同时遭受行政处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条件开具发票可能导致公司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管控目标是确保票据的取得、使用、保管合法合规,防止票据遗失或被盗用,确保发票的购买、保管、使用合法合规,防止涉税风险。

措施是出纳将购入的空白票据视同现金管理存放在保箱柜,支票与支票密码要分开存放。出纳员建立票据备查簿,保存作废票据及票据的存根联,财务部经理对票据使用审批表进行审核。出纳人员定期核对空白支票,并与票据登记簿进行核对,发现遗失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去开户银行挂失,并查明原因。财务部主管会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核实。

由出纳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购买、转让、抵押、贴现票据申请表,财务部经理审核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确保按相关规定办理;总会计师提出审批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办理。出纳每月汇总票据购买、转让、贴现、质押信息,更新票据台账并上报财务部经理。出纳员每日根据票据使用情况更新台账,并核对实物票据。主管会计每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票据,编制盘点表并签字,同时报财务部经理签字。到期票据及时盖章齐备送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出纳核对到期承兑资金是否已进入公司收入账户,并将银行进账单交由核算会计编制记账凭证。

税务会计岗设立发票登记簿,记录发票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财务部根据纳税需要及发票留存情况,由税务会计岗提出购买发票申请,财务部经理对购买发票的数量、必要性进行审核,总会计师批准后办理。税务会计岗负责发票的购买、保管、使用,财务部主管会计审核确认已开具的发票填写项目齐全,付款单位名称、结算金额填写准确后,加盖发票专用章。供应商提供的发票随审批手续完备的付款申请单提交资金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后,税务会计岗登记合同付款台账,交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四、筹资管理风险

风险是筹资决策不当,授信额度确定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满足业务需要、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如果资金预算工作不到位,无法全面了解资金现状,将使得企业无法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以及期限等,导致筹资过度或者筹资不足。

管控目标是根据投资计划,科学确定融资目标,确保银行的授信额度满足业务的需要,确保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以及期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

措施是财务部经理结合以投资经营计划为基础编制的年度财务预算(含筹资预算)对银行授信额度申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筹资规模、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等的合理性;总会计师进行审核确保筹资决策恰当、资本结构合理;总经理审核确保授信额度与业务需求相一致;董事会对银行授信额度申请报告进行审批,确保筹资决策与公司发展实际相符。结合公司业务收、付款情况、现金流周转情况及国家近期货币政策、利率政策,财务部提出增减筹资额的申请,财务部经理对其准确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防止筹资过度或者筹资不足;总会计师审核确保企业债务水平、筹资成本合理;总经理、董事会对贷款申请是否符合企业资金战略进行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或还款手续。

五、担保管理风险

风险是担保审批流程不规范,可能导致决策失误,担保风险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担保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掌握担保情况及时作出合理反映;对重大问题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可能导致承担连带责任。

管控目标是确保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无担保代偿风险发生;确保对担保项目的定期监控,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处理,避免风险发生。

措施是资金会计对申请单位担保申请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形成签报;财务部经理结合调查报告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该担保事项提出审批意见;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进行审议(需集团审批的应报经集团审批);会计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定期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编写担保报告;财务部经理对担保报告中的分析和判断进行审核,发现重大问题和不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最终按董事会审批意见处理,避免风险发生。

六、财务合规风险

风险是账务处理不规范,可能导致会计报表编制不正确,对外公布信息失真。

管控目标是确保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措施是财务部在审核原始单据时,要注意其票据的合规性、业务的合法性,特别是单据上领导签字在传递时使用传真件付款的,要与两名员工核实原件的存在;由经办人转述领导已口头同意付款的,应再与领导亲自确认后再付款。

会计岗登录记账凭证,要注意记账凭证填写是否规范,所附票据是否充分,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等,还要注意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出纳对有涉及银行存款、现金科目的记账凭证进行出纳签字;财务部经理对记账凭证进行复核,查看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由会计主管处签字。会计编制转账凭证,要后附转账依据,财务部经理对转账凭证进行复核。会计报表由会计编制完成后,财务部经理要审核各项目之间、表内与表外之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数字是否相互衔接,逻辑关系是否合理。会计报表要报总会计师、总经理签字盖章后报出。

七、财务报告风险

风险是由于财务报告编制错误、没有有效审批,导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管控目标是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并经有效审批,财务信息准确披露。

措施是财务报告在编制环节、对外提供环节、分析利用环节要完善管理。财务部会计凭证审核完备,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准确;财务决算领导小组对本年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议,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准确、合理。财务部经理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总会计师提出审批意见后,总经理签署意见;董事会同意后由社会中介进行年度决算审计后对外提供,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准确并经有效审批。

八、纳税管理风险

风险是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不合法可能导致支付不必要的税款或涉税纠纷;税款计算不准确可能导致多缴税款或遭受税收处罚;准备的资料不符合规定或公司和税务机关对税收法规的理解不一致可能导致减免税的申报未通过;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未向税务机关报告可能遭受税务行政处罚。

管控目标是确保税收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确保税款缴纳的正确性;确保减免税申报成功;避免出现税务行政处罚。

措施是税务会计要及时、多渠道收集税收法规和政策,并进行归纳整理;财务部经理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查看涉税问题的认定是否准确,涉税问题的分析、判断是否合理,对备选方案的评估是否恰当;总会计师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总经理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审批,确保税收筹划与公司发展规划、战略一致。财务部经理对申报减免税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总会计师对申报减免税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税务管理岗对享受减免税政策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随时了解项目的税收情况,当税收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分析并报告。税务会计在发生变化那天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避免遭受税收行政处罚。

九、档案管理风险

风险是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丢失,会计信息及商业秘密泄露。

管控目标是确保会计档案保管的规范性和资料的安全性。

措施是财务部审核时关注: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否存在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或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是否对计算机系统中的会计数据备份存储到磁性介质或光盘,并贴上写保护。财务档案管理员对移交资料进行仔细核对、造册。借阅会计资料,需经授权审批。

十、资产管理风险

风险是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积压货短缺;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账实不符;发出审核不完备,导致资产流失;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导致流于形式;报废处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管控目标是确保资产安全,提升资产效能。

企业资产管理主要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措施是在取得、验收、保管、领用、盘点、报废等环节要加强风险管理,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遵守授权审批权限。结合年度预算各经办部门提交本部门采购计划,部门经理就采购的品种、数量、单价等内容进行审核;主管领导就采购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批;交实物采购部门汇总审核。实物采购部门主管领导就采购内容是否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是否在采购预算范围内审核后进行招标或询价程序确定供应商,商定采购合同内容;经办部门经理、经办部门主管领导、实物采购部门经理、实物采购部门主管领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传签审批后进行采购。财务部根据传签后的付款审批单按合同规定一次或分期支付货款,到货后实物采购部门制作验收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经办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每年末实物采购部门进行一次实物盘点,与财务账簿进行核对。对毁损或需要报废的资产编制清单,查明原因,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损失鉴证,按授权审批程序审批后销账。

第6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企业集团;货币资金控制;预算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4-0072-01

1 引 言

集团企业是一种重要的现代经济组织形式,而资金是保证企业顺利运行的血液,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体制与资金管理模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顺利运行。集团企业资金控制的目标:保持现金流均衡,防止出现支付危机,并通过资金流的有效控制进而控制企业的经营与财务活动。资金控制涉及企业集团集权与分权的管理体制,即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资金使用决策权、经营权。资金控制的集权与分权程度、集团组织、战略等变化,都会影响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平衡,影响经营与财务效率。企业集团可依据其经营情况选择合理的资金控制模式。

2 企业集团资金控制的方式

2.1 统收统支

统收统支模式指企业现金收付活动集中在企业财务部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账号,现金收支批准权集中在经营者或经营者授权的代表。统收统支的优点:有助于企业实现收支平衡,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现金流转效率,控制现金流出统收统支的缺点:不利于调动各层次开源节流的积极性,降低企业集团经营与财务活动效率。企业收支两条线通过规范资金流向、流量与流程实现资金管理目标的资金管理模式,主要特征是通过制度安排,划分收入与支出资金流动,确保收入资金能及时、安全、足额回笼并有效应用,而支出能合理安排,并按有效方式划拨。企业收支两条线的特点:①收入与支出在实现利润目标前提下,统筹协调各分支机构的收入与支出;②具有散发性,除管理已到账现金外,还管理应收账款;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收支环节的资金体系结合资产经营与资本营运;③以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模式构建财务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制度。企业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模式的构建包括:①资金流向;②资金流量;③资金流程。

2.2 拨付备用金

拨付备用金指企业按一定期限统拨给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一定数额现金,以备其使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现金支出,持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拨付备用金方式的特点:①各分支机构有一定的现金经营权;②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在规定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内,可对拨付备用金行使决策权。

2.3 结算中心

结算中心是企业集团根据财务管理与控制目标在其内部设立,负责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与结算的专门机构。结算中心是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一般设在财务部门内。结算中心的特点:①强化集团资本经营意识,调剂资金;②内部监控。结算中心审查各子机构资金的合规性、安全性与效益性;③减少贷款规模,降低财务费用;④提高企业集团信贷信用等级,扩大信用。

2.4 内部银行

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处理往来结算与资金调拨、运筹。设立内部银行是把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各分公司与集团是贷款管理关系,内部银行变成结算中心、贷款中心与监管中心。按资金管理的集中程度划分,内部银行分为:①高度集中模式:该模式体现在资金使用权高度集中,统一主要原材料采购等资金使用;②相对分散的模式:该模式指集中控制重大投资权,集中对外融资及纳税,内部单位集中在内部银行开户,使用权分散,各单位对存放在内部银行的流动资金使用负责;③松散模式:该模式采用类似银行往来结算中心做法,仅在内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存放结算准备金。内部银行基本职责及特点:①设立内部结算账户;②发行支票和货币;③发放内部贷款;④筹措资金;⑤制定结算制度;⑥建立信息反馈系统;⑦银行化管理。

3 企业集团资金控制与监督的措施

3.1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主要包括四方面:①建立预算管理机构。

企业集团应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由采购、生产、技术、营销、财务、人事、内部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预算编制大纲、制定动态调整预算、审定年度经营预算目标、审批预算外费用、组织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与考核。②编制预算。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预算大纲,采取上下结合方式,形成最终预算并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预算方案以内部文件形式下达执行。③预算执行与监督。要求各二级单位每月报送预算执行进度;借助会计系统跟踪管理业务处理情况。强化预算监督,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审查各子公司的预算执行。④预算分析和评估。每月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差异的原因,找出内部控制的强项与弱项,制定改进措施。

3.2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主要包括三方面:①建立高效的筹融资系统。资金集中管理同时有效计划与平衡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采取灵活多样的筹融资方式,调整债务结构,实现资金成本最低;②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管理。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货款回笼。借助系统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周转。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的方法包括:以国内外币贷款置换国外贷款、以短期贷款替换长期贷款、以企业债券替代金融机构贷款、美元贷款置换人民币贷款等;③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坚持过程动态控制,树立风险管理与防范意识,分析公司业务特点,及时制定规避风险措施。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聘请专家作为企业风险管理顾问,掌握市场信息,制定规避风险措施,针对外汇资产、债务及阶段性支付需求制定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灵活运用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降低外债风险。

3.3 加强对外投资控制

主要包括两方面:

(1)加强决策管理。对外投资决策程序:①由各子公司或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报规划部与计划财务部审查;②规划部与计划财务部审查项目后,将审查意见报主管经理审批;③规划部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④规划部与计划财务部组织专家评估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审查结果报主管经理;⑤集团经理办公会研究并作出决策,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发。

(2)强化跟踪管理。对外投资跟踪管理的措施包括:①将投资资产正确反映在账面与会计报表中,合理揭示投资收益;②对全资子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通过选派经营者、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及专业指导和管理进行跟踪管理;③对部分控股子公司通过派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来实行跟踪管理;④发挥委派董事及投资专管员作用,强化其生产经营和财务信息的收集与调研,提出出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实时跟踪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巧巧.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中的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J].会计之友,2008.

第7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煤炭企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5-0051-02

1 基建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会计核算不规范。基本项目会计核算主要存在建账不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等问题。

第二,没有开设银行专户存储建设资金或者多头开户。财政部要求,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建设单位没有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而是把建设资金混同在其他资金账户中一并核算;有的单位由于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性质不同,造成多头开户,对同一个建设项目在几个银行开设账户核算建设资金,违背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三,对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不合规。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计划任务书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费用;施工企业确需备料周转金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拨付一定的备料款。备料款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作量所需资金的25%。建设单位支付的备料款,应根据周转情况,陆续冲抵工程款。

第四,预留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建设单位没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有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找回应扣回的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第五,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有些单位的此项费用超预算较多,挤占建设成本,有的单位按计提金额列支,有的单位却是从别的账户列转支出,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规定。

第六,资金筹措不及时。地方配套资金到位迟缓,严重影响了建设进度及上级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工程价款结算不合规,没有严格按照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价款,而是为施工单位大额垫付资金,不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对工程结余资金管理不合规定。

2 基建项目全过程的财务管理

2.1 抓好基本建设前期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关键

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阶段,是项目成败的基础。为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决策的全面性和客观性,财务管理与监督要抓好以下方面:①在项目建设阶段。要根据国家、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财税政策、企业收入结构、财务状况审核项目,对设计单位招投标的审核和过程的监督,对项目前期费用预算的审核与支持的控制。由于前期工作具有阶段性、变动性和随时中断性,必须对具体费用的发生进行实时有效的财务监督与控制。②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煤炭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点是经济上是否可行、项目概算是否合理合规、资金来源是否可信合法。因此,不仅要根据国家通用的指标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还要结合行业特点、财税政策进行综合论证;还要根据国家规定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核,防止“钓鱼”和虚高,并认真审核融资方案,提出投融资合理组合方案;要结合基本建设项目的行业指标进行分析,从源头上防止工程项目亏损,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③在立项审批阶段。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点是“防腐”、“防变”。要强化费用预算的控制,敢于否决不合规项目,防止发生“超额”费用,防止通过行贿过关。更要防止为了过关,随意修改项目基础指标,造成建设项目先天缺陷。

2.2 强化基本建设项目过程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

第一,资金筹措方案和投资计划(预算)落实。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项目资本金、借入资金构成。要审核自有资本金是否到位,列入年度预算中的货币资金预算;要审核招商引资的资本金出资合同(协议)是否签署,与工程计划是否匹配;要审核政府拨款或补助文件或批文是否拿到,如果不到位有无其他资金补充;要审核借入资金是否有银行出具贷款承诺意向书,国外银行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发行债券的方案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要审核年度投资计划(预算)是否落实。只有资金与计划落实了,才能同意开工建设。保证项目进入实施阶段能够按计划、按进度及时供应资金,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强化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要审核参与竞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如资金实力与现金流量状况、偿债能力与企业信贷情况,以确认其有足够财务履约能力,保证项目能够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提高投资效果;要审核参与竞标企业的社会信誉度,通过人民银行、各类网络进行社会信誉度调查,了解其未决诉讼、归还贷款、往来拖欠、设备工艺等情况,对其进行客观评价;要参与标的审核与招标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招标说明书的制定,要将双方约定的资金、工期、验收方法、材料供应、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及押金规定清楚。

第三,强化基本建设项目建造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与监督的工作质量,保证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机构的设置和领导分工,实现各职能部门及各个环节之间相互牵制,互相制约。特别要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建设项目的各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监督制度的执行,要按照制定的各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对现存的内控制度进行评价,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3 做好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决算是财务管理的重心

煤炭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设计全部完成后,要求组织项目完工验收、移交投产,为确保建设项目新增资产价值正确全面反映投资者权益,要抓好竣工验收和调试投产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要按照单项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进行,特别要注重投产调试验收情况,保证基建项目移交的完好性。抓好完工项目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清理。基本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后,应对各种固定资产、设备、材料、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和移交,并办理规范的交接手续,做到工完账清。做好基建项目尾工款的管理和监督。在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完工验收后,仍然会有部分零星工程在建,此时容易发生管理松懈现象,要像对待主体工程一样的验收标准和付款程序。对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保证年限,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方可付款。要抓好基建项目决算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财政法规编制决算报告和决算编制说明,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晴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要按规定分配处理结余资金和结余物资,预留好尾工款和质量保证金。

第8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一、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二)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三)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四)企业应当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由母公司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

(五)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1.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2.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3.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二、财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二)财务预算委员会(没有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即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下同)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三)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财务预算委员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四)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五)企业所属基层单位是企业主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的检查、考核。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企业对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应当同时实施财务预算管理。

三、财务预算的形式及其编制依据

(一)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二)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编制。

1.销售或营业预算是预算期内预算执行单位销售各种产品或者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销售量或者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市场销量或劳务需求及提供的产品结构以及市场价格编制。

2.生产预算是从事工业生产的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所要达到的生产规模及其产品结构的预算,主要是在销售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各项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额及其物价水平和期末存货状况编制。为了实现有效管理,还应当进一步编制直接人工预算和直接材料预算。

3.制造费用预算是从事工业生产的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为完成生产预算所需各种间接费用的预算,主要在生产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

4.产品成本预算是从事工业生产的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生产产品所需的生产成本、单位成本和销售成本的预算,主要依据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等汇总编制。

5.营业成本预算是非生产型预算执行单位对预算期内为了实现营业预算而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必要的直接成本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定额、费用标准、物价水平、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等资料编制。

6.采购预算是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为保证生产或者经营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商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预算,主要根据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7.期间费用预算是预算期内预算执行单位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等预算,应当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性质,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其中:科技开发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列示。

8.企业对自办医院、学校及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支出,缴纳税金,政策性补贴、对外捐赠支出及其他营业外支出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编制营业外支出等相关业务预算。

(三)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本单位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资本预算。企业如有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国家财政生产性拨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企业技术改造方案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

2.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为了获得其他企业单位的股权及收益分配权而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权益性资本投资计划编制。企业转让权益性资本投资或者收取被投资单位分配的利润(股利)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资本预算。

3.债券投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为购买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所作的预算,应当根据企业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证券市场行情编制。企业转让债券收回本息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资本预算。

(四)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五)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

1.现金预算是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企业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它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是其他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主要作为企业资金头寸调控管理的依据。

2.预算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预算执行单位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预算损益表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执业单位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或者营业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六)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

四、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

(一)企业编制预算,一般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1.下达目标。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预算期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一般于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包括销售或营业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

2.编制上报。各预算执行单位按照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提出详细的本单位财务预算方案,于10月底前上报企业财务管理部门。

3.审查平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在审查、平衡过程中,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予以修正。

4.审议批准。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有关预算执行单位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制出企业财务预算方案,报财务预算委员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正式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5.下达执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对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一般在次年3月底以前,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由财务预算委员会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在下达后15日内,母公司应当将企业财务预算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二)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1.固定预算是根据预算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固定费用或者数额比较稳定的预算项目。

2.弹性预算是在按照成本(费用)习性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量、本、利之间的依存关系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与预算执行单位业务量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项目。

3.滚动预算是随时间的推移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自行延伸并进行同步调整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季度预算的编制。

4.零基预算是对预算收支以零为基点,对预算期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或者各项收入的可行性以及预算数额的大小,逐项审议决策从而予以确定收支水平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不经常发生的或者预算编制基础变化较大的预算项目,如对外投资、对外捐赠等。

5.概率预算是对具有不确定性的预算项目,估计其发生各种变化的概率,根据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计算其期望值,从而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难以推测预测变动趋势的预算项目,如销售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等。

五、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一)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二)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三)企业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四)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企业有关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五)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单位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六)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单位、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以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六、财务预算的调整

(一)企业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二)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的弹性预算机制,对于不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之间的调整,企业可以按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执行,鼓励预算执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三)企业调整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以至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母公司审议批准的财务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下达执行15日内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四)对于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的财务预算调整事项,企业进行决策时,一般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2.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七、财务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一)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分析制度,由财务预算委员会定期召开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纠正财务预算的执行偏差。

(二)开展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

针对财务预算的执行偏差,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及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充分、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或建议,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以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四)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企业内部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执行报告,应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通过,作为企业进行财务考核的基本依据。母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报告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妥后20日内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9篇: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基层;财务集中核算;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基层财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配套的采购机制

集中采购制度是支出管理的有效手段,这一制度的建立,要求各企业基层财务的支出要以规定的程序,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然而,由于目前采购所涉及的范围窄、规模小,而且缺乏规范管理,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存在相当的随意性,许多企业基层财务需要的物品通过集中采购制度往往未能实现。所以,缺乏配套的采购机制,集中核算的优势也难以得到很多的发挥。

(二)资金使用分散性与财务管理统一性不协调

对于基层制定的财务管理标准,各部门需严格遵循财务开工标准实施。基于整个基层各部门之间需求和特点存在的差异,以至于实施此财务集中管理时将造成资金使用分散与财务管理统一性的矛盾。

(三)集中核算中心运行机制尚未健全

支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运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各级充分肯定。但应清醒看到,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各项职能远没有得到合法合理的定位,其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重核算轻监督、重管理轻服务、重支付轻信息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资金供需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及时缓解,各方面要求增加支出的呼声日益高涨,资金周转调控困难。

二、加强企业基层财务集中核算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企业基层财务收支管理

加强收支管理是企业基层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基层财务应把收支管理作为企业基层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1.强化收入管理。一是企业基层财务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企业基层财务管理,所有非税收入必须纳入财务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企业基层财务往来款项必须全额及时纳入中心账户,不得账外循环。二是企业基层财务要严格票据管理。执行票据领用缴销制度,特别是往来票据的缴销,从源头上堵住收入分流。三是要严格内部监督,严禁直接坐支和设立“小金库”等行为。使用税务票据的企业基层财务要加强与中心衔接,收入及时入账,确保票款一致。

2.强化支出管理。企业基层财务的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财务收支计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尽量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一是企业基层财务要认真编制和执行企业基层财务收支计划,建立健全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二是要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三是要制定严格的开支标准。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国家无规定而由企业基层财务自定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企业基层财务应重点控制招待费、福利费、疗休养费等开支;四是对企业基层财务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办理专项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检查。

3.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往来款项是企业基层财务资金收支活动的一部分,企业基层财务应切实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企业基层财务管理人员要设立登记往来款项的备查账,对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要及时进行核对。企业基层财务之间不得借用现金,对于各种应付款要有偿还计划,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企业基层财务要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工作,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呆账、坏账要严格审批处理程序。

4.加强企业基层财务财产物资的管理。企业基层财务应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日常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是企业基层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企业基层财务要建立健全财产物资保管责任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规范财产物资日常核算,建立包括财产物资总账、明细账、卡片账在内的各种账簿资料,加强明细核算,彻底消除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财产物资清查,采用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禁止随意核销,并及时与会计核算中心联系,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企业基层财务变卖固定资产所得的款项要及时上交财务专户,不得截留、挪用;对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和企业基层财务财产的流失。彻底扭转过来企业基层财务对财产物资“重购置,轻管理”的局面。

(二)健全各项制度

财务核算中心是集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机构,必须按照“管理不越位、监督不缺位、服务要到位”的指导思想,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就要健全制度,应建立的主要制度有:

1.规范运作程序,加强内部控制财务集中核算必须根据经济业务的循环和存在的风险,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严明工作纪律,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岗位、控制点、每个岗位监督控制的主要内容。对资金的请用、拨付,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票据的领用等形成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及办事原则,接受核算企业基层财务及群众的监督。

2.凭证审核制度,预算企业基层财务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才能收支款项和进行账务处理。一是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

3.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一是核算中心应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建账,集中核算;二是合理使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是严格按账务处理流程操作;四是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主体企业基层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对外提供,并注意对核算企业基层财务内部资料的保密;五是分企业基层财务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三)新旧核算办法的衔接

1.搞好财产清查工作。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企业基层财务在报账前对企业基层财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无论在账与否都要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在盘点表上签字以示负责,由此发生的盘盈盘亏不得擅自处理。

2.认真清理核对往来账目。报账企业基层财务对各项往来都要认真地进行清理核对,不准出现未达账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