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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食品安全精选(九篇)

农业与食品安全

第1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在此次会议前夕,菲尔・霍根接受了《中国对外贸易》杂志记者专访,他高度评价了中国对世界粮食和农业发展作出的贡献,未来非常愿意参与制定中国与欧盟的投资策略。他从“农业合作”“食品安全”“地理标识”这三大关键词详解中欧在农业和食品方面的商机。

加强农业合作 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很高兴能够在4月份成功访问的基础上,再次访问中国,并参加G20农业部长会议,与各国部长一起探讨全球粮食安全、可持续农业增长、消除饥饿等议程。”菲尔・霍根告诉《中国对外贸易》,据统计目前全球人口已经超过70亿,到2025年全球预计将近100亿人口,满足这一庞大人口的粮食需求,保证全世界人类免于饥饿成为全世界的共同任务。

“我认为此次会议的主题‘农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很有历史意义,不仅要养活现有人口,还要让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样才能面对粮食安全和全球人口增长的挑战,同时加强生产力的同时不忘保护好环境。”他表示。“近年来欧盟对华出口增加趋势明显,2015年中国从欧盟进口农产品达到132.8亿美元,同比增长20.65%,而中国向欧盟出口农产品81.9亿美元,同比减少3.79%。2016年3月欧盟农食产品对第三国出口价值为113亿欧元,比2月增加10亿欧元。这一数据显示欧盟对华出口增长最多。”菲尔・霍根介绍道。

据欧委会官网报道,2016年3月比2015年3月增加11.8%。在过去12个月,对华出口增加了26亿欧元到107亿欧元,同期增幅33%。月度出口增加值最多的是猪肉,其次是油菜籽,以及一些加工食品和葡萄酒。在过去12个月,出口值增加最多的是葡萄酒,增加了7.87亿欧元,增幅8%。

“如今欧盟是世界第二制品的生产地,据统计去年在乳制品和猪肉方面的贸易增长达到了33%,其中西班牙和法国主要是猪肉方面的增长,爱尔兰则是乳制品和爱制品易方面的增长,特别是儿童奶粉。欧盟对此非常满意。由于目前肉市场缺口较大,因此尤其是近两个月以来猪肉的进口比较多。”菲尔・霍根表示。

对于中欧在农业上的合作,菲尔・霍根表示:“目前欧盟农民面临困难的时期,欧盟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在农业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的农产品贸易,这次访问中国也希望能够代表欧盟的农民和中国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挖掘两国的农业商机。”同时,他还表示,希望全面投资协定大框架下,未来农业可以在双方经济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要求日益提高

“由于中国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希望所消费的食品和农产品有所追溯,从农场到饭碗都有保证高质量和安全。”菲尔・霍根在采访别提到。

菲尔・霍根表示,此行的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与中国政府相关方面的官员继续进行探讨,希望在牛肉和小牛肉的进口方面取得进展,目前仍然在技术层面进行讨论,“由于之前欧洲疯牛病的原因,中国对欧盟出口的牛肉产品有禁令,并一直没有解禁。而欧洲目前已经不存在这一方面的隐患,因此欧盟希望可以早日恢复牛肉方面对华出口,希望可以谈到双赢的状态。”他说。

关于“转基因的农产品”的话题,菲尔・霍根表示,欧洲人和中国人一样对转基因产品敏感。所有转基因产品生产或是进口,都必须经过欧盟有关机构的严格的科学把关,但即便这样,欧洲社会依然存在着担忧。

“我们正在不断加强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监管力度,保证他们以科学手段为基础处理这一问题。”菲尔・霍根表示。

根据欧盟法规规定,转基因作物如果要在欧盟国家大面积种植和上市,就必须经过一系列的严格审批,过程极为漫长,在申请中,转基因公司必须向欧盟食品安全局提供足够的科学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转基因食品对健康无害。而对于进口转基因的原材料还有牲口,也同样需要再科学审查之后,才授权许可。即便欧盟最终通过了这项审批,欧盟的28个成员国也可以自行选择接纳或者是拒绝。

菲尔・霍根进一步表示,欧盟成员国他们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这些转基因技术或者是生物技术,这纯粹取决于他们的自愿。

扩大互认地理标识 保护中欧企业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采访中,“地理标识”也是菲尔・霍根提的最多的一个词。

根据中国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6年3月底,已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3091件,其中国外地理标志商标84件,欧盟地理标志商标有59件。

第2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食用农产品(Agri-food)主要指瓜、菜、果、肉、蛋、禽、奶等主要农产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农民(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采购加工企业、农产品分销、零商和物流配送以及最终消费者等“从田间到餐桌”上下游企业构成的供应链网络体系。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是指对农产品生产的原料供应、生产加工、产品物流和销售等环节参与者的关系的管理,具体的组织形式表现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战略联盟(刘英华,吕志轩,2011)。食用农产品供应链(Agri-FoodSupplyChain)有别于其他消费品的供应链,主要反映在:农产品的易腐性对供应链的时效性提出了要求,而对食品本身提出了安全性的要求。因此,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运作模式既要保证农产品以最短的时间流动又要确保最安全的质量。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开始探讨将供应链管理的思想运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工作中,通过构建完整可控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降低外部监管成本,满足消费者不断提高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河北省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保证农产品数量安全的前提下如何稳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成为农户、农产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课题。“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红心咸鸭蛋”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为河北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打造长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将运用供应链的思想考察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运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二、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质量和安全的组合,包括外观和内在品质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以及不存在对人体的现实和潜在危害,食用农产品质量应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者行为、流通加工、标准和监管等因素。这些因素发生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不同环节。其中,在种植、养殖环节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为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水体的污染、大气的污染以及土壤的重金属超标等,由于近年来河北省的农业生态质量不断恶化,各种污染物通过大气(水体)—土壤—作物之间的微循环,富集于作物,从而引起作物的品质的下降。另外由于河北省土壤自然环境的恶劣以及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农民追求产量等原因,导致农药、化肥、兽药的过度使用,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源头,化肥、化学药品、生物制剂等的大量使用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例如农药残留超标、化肥过度使用引起的亚硝酸盐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在生产加工环节,超量使用甚至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引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诱因。河北省食用农产品加工技术整体欠发达,食品添加剂的滥用甚至使用工业助剂的现象不可忽视。在流通阶段,导致流通环节中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有很多:落后的流通模式导致大部分食用农产品未经加工或经初步加工即在农贸市场出售,导致监管难度增加;物流技术的落后导致食品分级和包装水平降低,流通中出现二次污染现象;传统批发市场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检测机制,使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等等。

(二)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用供应链管理的思想考察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可以发现尚存在以下问题:

1.政府参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管理不深入,不全面,缺乏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协同性。从宏观层面来说,政府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参与和管理更多体现在服务与协调沟通上,包括政策支持,例如基础设施的建设,市场和协会创建的鼓励与主导,财政支持,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包括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监管机制的完善等方面。这就需要政府参与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做到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同。考察目前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管体系可以看出,尽管河北省成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统筹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然而,各项具体工作还是由各部门独立完成,加之各部门的工作无法与供应链协同,导致了各部门各自为战,一哄而上不该管的乱管,或由于部门或地方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出现问题推诿扯皮,无法按照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控制因素管理和控制质量安全,使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例如,财政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浪费了财政投入;质量安全监管不能做到事前监管,形同虚设;惩罚机制简单单一,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缺乏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建设严重滞后。法律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严重滞后。政府制度的完善是保证供应链体系顺畅的重要前提,制度的缺失和不足使许多操作无章可循,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和低效。

3.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本身缺乏协调性,存在供应链组织不完整、信息不对称、利益分配机制不公平以及利益诱因导致的道德风险等问题。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落后、供应链组织不完整导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十分低下,很难保证食用农产品的优质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流通环节薄弱;物流操作难度较大导致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产供销没有形成供应链;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建立长期的战略联盟致使大量伪劣产品流入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各主体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损害其他主体利益,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机制存在缺陷。这些问题加大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与监管的难度。

(三)基于供应链管理的河北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保障体系模型解决上述问题,完善基于供应链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应该从河北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实际情况入手,改进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模式,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体系构成,改善运行机制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基于供应链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应该以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参与者为主,打造一个以供应链参与者为主导,政府制定政策和法律规范、参与监管、加强财政扶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立体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见图1)。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应通过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完善的可追溯体系达到政府监管和供应链自身运行协同的目的。完善以冷链物流为主的现代化物流体系是实现全方位质量安全保障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持。如图所示,以下将从供应链参与者和政府角度分别阐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三、构造基于供应链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基于供应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机理分析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强调运用系统集成的思想,以消费者需求为引导,协调生产资料供应商、农户、农产品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需求,从农用产品采购开始完成农产品生产作业、运输、分销的等一系列过程。通过分析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机理,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避免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1.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信息不对称对质量安全的影响。信息不对称是制约食用农产品安全良性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标准不统一是造成农产品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因素,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增加质量安全信息投入(陈小霖,2007)。在整个供应链的各个节点衔接过程中都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主要原因有:(1)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成员的获利和生存对信息不对称的依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员都想尽量的多获得信息,同时想方设法使对方(其他成员)少获得信息从而产生道德风险,抑制信息共享的意愿占主导地位。(2)并不是所有参与信息共享的成员都能获得等同的利益。刚开始时,核心企业(发起者)获得利益较大,非核心成员在信息共享上缺乏真正的主动性。(3)信息安全因素。一些成员由于对方在信息安全方面做得不好而蒙受了损失,因而对信息共享产生了畏惧心理,这是构成信息共享障碍的又一个因素。

2.供应链环境下食用农产品价格与质量博弈对质量安全的影响。食用农产品价格作为一个杠杆因子对农产品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价格从一定意义上可以作为消费者衡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食用农产品价格与质量的博弈体现在两个方面:生产商方面价格调整对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与价格的权衡。零售商给予食用农产品生产商适当的价格激励,使得生产商根据相应价格和质量的博弈动态地调整农产品质量水平,从而使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对于消费者来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价格没有在合理的承受范围内,消费者很可能不会选购此农产品,造成农产品积压浪费。食用农产品消费者可以接受通过高价格去买让自己放心的农产品。这一点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上述论述中食用农产品零售商对于生产商提供合适价格激励能够实施。

3.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利益分配机制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影响。合作关系对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直接正向影响(戴化勇,2008),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决于合作各方所取得的利益是否公平合理。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是保障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重要方面。这是因为,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取决于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运行水平,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利益分配规则是决定各企业收入大小的因素,进而决定他们的努力程度和能力水平,进一步会影响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郭丽华等认为,在多次合作中,只要供应链上一期的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优收入水平,各节点企业均会选择最优的努力程度,这正是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战略合作关系的形成机制(郭丽华、张明玉,2006)。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战略联盟关系的稳定会对质量安全水平产生积极的作用。

4.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行为对质量安全的影响。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行为对农产品企业质量管理效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过程中,整个供应链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个有机整体,并对其中人、财、物、信息、技术等要素流动进行组织、协调与控制,以期获得农产品价值增值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中还包括正向的质量管理行为(例如HACCP标准)和逆向的质量安全问题追溯体系。实施过程管理,把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流程整合与客户响应都能很好地与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联系起来,每一个环节和过程也都是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效率的重要方面。因此,保障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应该从改进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入手,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内部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的沟通与透明,保持供应链的稳定性。

(二)构造供应链管理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改进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组织模式,构建供应链战略联盟。供应链管理思想强调的是通过有效的组织模式和管理方法,使供应链上的众多参与者实现利益共享,最大化地提高供应链整体的收益水平。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会导致供应链管理的低效率,低效率的供应链很难保证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农产品。当前,食用农产品生产规模过于分散,政府无力监管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要彻底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必须对过于分散的农产品供应组织模式进行改进。张敏认为,我国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农户+批发市场”模式;“农户+企业”模式;农产品“直属农场+企业”模式。在不同模式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控程度是不一样的(张敏,2010)。笔者通过考察河北省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情况类似。每个不同的供应链组织模式中质量监管难度不同,因此通过改进供应链组织模式,可以用最小的成本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1)改善传统的“农户+批发市场”模式,建立“农户+专业协会+产地批发市场”模式,“农户+批发市场”模式由于运作成本低是目前食用农产品最主要的供应组织模式。然而,在传统的批发市场中,农户的地位低,收益低,运销商承担着质量安全问题的全部责任,但是运销商所获利润与承担风险不匹配,农户的分散导致可追溯性差。改善“农户+批发市场”供应组织模式的思路应着眼于解决利益分配机制,加强供应链内部的信息沟通,减少交易过程的机会主义行为。引导建立种养殖农户的专业协会,通过协会建立起农户、政府、批发市场的沟通桥梁,在种养殖户增收、地方政府财政增收和地方政府监管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产地批发市场能够有效地把农户、运销商、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统一起来。各个利益参与者能够珍惜“产地”的声誉。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损害的是产地的声誉(例如,前几年曝光的张北县无公害蔬菜喷施剧毒农药的事件,正是因为没有“产地”的概念,农民对质量安全问题漠不关心,地方政府没有利益关系,出现问题惩罚的是运销商)。(2)整合“直属农场+企业”和“农户+企业”模式,建立“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强化供应链的垂直一体化。“农户+企业”的模式并未改变农业生产极度分散的状况,核心企业需要对成百上千个农户进行质量监管是非常困难的,双汇的“瘦肉精”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直属农场+企业”的模式是典型的供应链纵向一体化的模式,企业可以把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直接置于自己的计划和管理之下,通过过程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以实现全过程控制,但是这种模式前期投入成本高,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及规模的扩大又有制约(例如河北大午集团),因此利用供应链虚拟经营的思想,以农户的合作社为纽带,强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垂直一体化,对于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一个不错的组织模式。通过对河北省内食用农产品出口企业———河北德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惠康食品集团和秦皇岛正大的调研,这些企业多年来未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得益于这些企业有一条纵向一体化的供应链。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模式可以概括为:“农户+合作社+企业”。企业包括加工企业以及“农超对接”中的超市,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的管理,可以做到:第一,建立可控的质量检测体系,可以实现从种植养殖前的土壤检测、种苗的供给及质量监控、农药兽药的使用情况的监控、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定期检测以及收购时的质量检测从而实现自源头———过程———终端销售的系统质量检测体系,有效保障了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第二,建立起能够追溯到源头的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系统,降低农户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几率。第三,方便质量安全主管部门从源头到终端销售的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管。第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收益水平,从而减少了由于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引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由核心企业为主导并与政府监管相对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一个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平台,有利于实现各个企业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个企业更加快速地应对市场变动,相互之间密切地协同合作。信息平台可以部分消除供应链上各企业间的信息不完全,能够帮助消费者降低食用农产品质量风险,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契约缔结关系的供应链企业由该平台的支撑,最大化地透明各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供应链核心企业更是执行其领袖作用,监督其成员企业,各成员企业也在平台的辅助下相互协商和监督。信息平台应该具有柔性、增值性、协调性和信息的可逆性。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能获得效率提升和经济利益优化,然而更重要的是安全监控,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胡莲,2008)。信息平台的建设应有效地与政府监管对接,方便政府通过平台对供应链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的监控,消费者也更便捷地获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过全过程严格控制整条供应链,保证向市场提供优质放心的产品,达到全面质量安全控制。

2.优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持供应链的稳定性。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伙伴关系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到质量水平的稳定性。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由不同利益主体构成的合作型系统,供应链成员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往往会与其他成员或与系统整体目标产生冲突。另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是动态的,包含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机制就是要协调控制整个供应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降低成本、实现整个供应链的效益最大化,解决信息不对称、信任危机、利益分配不公平等问题,从而保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保障供应链的质量安全。利益分配机制的公平与否是影响供应链协调机制的关键。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影响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稳定的主要因素受到成员企业边际贡献大小、风险规避程度、市场风险大小等直接经济利益的影响,因此,经济利益的协调与分配成为联盟稳定与否的关键因素。利益分配机制应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整个供应链各参与方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一是心理预期是否一致,而心理预期一致与否更多的涉及到信息的完备性与沟通的有效性。这就需要完善协调机制,在保证总体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兼顾各方自身的利益。同时,在发生矛盾冲突时,通过有效的沟通,最大程度地降低各种冲突对整个供应链的不利影响。优化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协调机制,应该发挥核心企业“信息中心”的作用,使市场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到供应链各参与方,从而做到食用农产品生产的有计划性,减少风险,增加效益。同时利益分配上要遵循互惠互利原则、利益分配合理化原则、风险、利益均衡原则、绩效递增原则,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明确分辨供应链各成员对供应链的贡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利益分配。

3.加强物流体系的完善,利用信息化技术改善传统的食用农产品物流模式,建立以冷链物流为主的配送体系。食用农产品的易腐性、物流过程中的易污染性决定食用农产品的物流模式需有别于其他商品的物流。改进传统的食用农产品物流模式,就是在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完善物流信息系统,对运输、仓储、物流加工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打通信息沟通,缩短物流过程,保证产品质量。冷链物流是保证易腐、生鲜食用农产品在运输配送过程中保证质量、减少损耗的最佳手段。目前,除部分大企业的低温或冷冻肉类、海鲜外,河北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等生鲜产品通常是采取常温保存、流通和初级加工手段,损耗大、质量安全难以保证,这些都损害了整个供应链的利益。因此,要积极利用政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新建、扩充冷链设施装备,或积极使用第三方冷链物流商,用小成本带来整个供应链的大利益。

四、基于供应链协同的河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和监管的政策建议

1.宏观层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标准体系的建设;明确不同部门在供应链各环节中的作用,理顺管理权限,完善预警、监督、管理和惩罚机制,打造与供应链协同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研究表明,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涉及部门众多,有农业、质监、卫生、工商、药监、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而在当前体制中仍然存在部门职责重叠、管理职权紊乱及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政府各部门的管理未能形成一张涵盖和统领食用农产品整个生产流程的监管网络(刘俐、张宇峰,2007)。要做到无缝监管,必须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纵向一体化监管体系,实现监管的一体化和专门化。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政府的监管应与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自身运营协同,把政府的政策支持、财政支持、监管、惩罚等管理行为高效地覆盖在整个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政府应在贯彻国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完善法律和制度体系。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HACCP标准体系。

2.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改善供应链组织模式,扶持、鼓励优势食用农产品企业的发展,对于信誉良好的核心企业予以财政、税收支持,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的自身保障体系。对农户的种植养殖提供技术支持,改变落后的生产状况,在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同时增加农户的收入,进而激发农户对提供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积极性,引导建立农户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架起农户与政府与销售渠道的桥梁。强化批发市场的准入制度,引导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产地批发市场。笔者考察了石家庄桥西蔬菜批发市场和饶阳果品蔬菜基地批发市场,发现以这两个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供应链面临的质量安全监管困难是一样的:货源供给分散性大、稳定性差、以短期交易为主、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反馈回路不畅通,是典型的末端控制方式。政府主导建立产地批发市场有益于缩短供应链环节,通过专业协会的作用把质量监管由末端管理向前端转移,有效地对产地农户进行质量监管。加强对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农超对接)的财政、税收与政策的扶持。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中,一般是大企业承担起食用农产品生产协调、收购、加工、运输、零售等诸环节的主要任务,承担着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实行企业化运作管理的任务,同时供应链自身有完整的质量监控体系。通过政策扶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可以把农户纳入到有效的监管体系中,实现食用农产品供应链自发的质量安全保障。

3.以农业信息化为契机,完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和整合,强化可追溯体系。通过整合企业的食用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平台,政府应完善质量安全标准数据库和政府监管信息数据库,把政府的服务功能与监管功能纳入到共享的信息平台中。政府提供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安全生产技能信息等,可以引导并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效率。把政府监管部门纳入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既可以有效地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管,更有利于建立长效的预警机制。通过对所有农产品监管信息建立国家数据库,公布监管政策、监管原则和方法,指导企业科学生产和消费者安全消费。利用共享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强化可追溯体系。有效的可追溯系统是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工具。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把可追溯纳入食品的物流体系中。通过建立可追溯系统,可识别出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及时实行产品召回或撤销。河北省应该利用目前发展“物联网”的契机,完善食用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可追溯系统。

4.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田源、张文敏,2008)。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是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参与企业进行信用评估、信用披露、失信惩罚的一种信用管理模式。该系统应该以政府监管为主,通过收集有关质量安全的信息和质量投诉,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对失信企业进行惩罚,对诚信企业进行一定的奖励和宣传,从而督促企业主动积极地实施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服务机构为依托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要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总体设计,行业协会或供应链核心企业对其成员进行指导和服务,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使用,对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征集制度和公正的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和公平的奖惩制度。通过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信用度高的食用农产品企业很容易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而信用度低的企业则不会被消费者接受,最终被消费者淘汰,因而可以督促甚至迫使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储藏、运输、流通等各个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环节,完善产品投诉、产品追溯、产品召回制度等食品安全救济措施。企业也能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监管机构的查验中获得利益。

第3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关键词]农业产业安全;预警界限;农产品进出口;粮食供给

作者简介:朱丽萌(1963―),女,江西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南昌,330013),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产业经济。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多数农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有限,单位农业生产规模较小等原因,导致我国农业缺乏竞争优势。进入本世纪后,伴随关税降低、取消非关税措施以及市场开放,我国农产品是否已经受到国外质优价廉的农产品的威胁,未来农业产业是否还是处在安全的状态,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农业产业预警分析

本文采用农业产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与预警界限对农业产业安全进行预警分析。根据度量产业安全的常用指标,结合农业自身的特点,本文选择以下四个指标作为衡量农业产业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1][2]

(一)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数

由于影响产业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因而产业国际竞争力是产业安全的核心。本文采用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数直接反映农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农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指数=(农产品对世界出口额-农产品从世界进口额)/(农产品对世界出口额+农产品从世界进口额)。该指数值越高,表明我国农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越低。

(二)粮食自给率

粮食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在农业产业安全问题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确保中国的农业产业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本文采用粮食自给率作为反映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又一个指标。粮食自给率=粮食总产量/粮食总需求。该指标值越高,表明我国农业产业越不容易受到外来势力的威胁;反之,则容易受到外来势力的威胁。

(三)农业产业进口对外依存度

该指标主要反映国内农业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对进口的依赖程度。本文采用国内农产品贸易进口总额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来衡量。农业产业进口对外依存度越高,产业受跨国因素影响越大,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安全度就越低。

(四)农业产业出口对外依存度

该指标主要反映国内农业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对出口的依赖程度。本文采用国内农产品贸易出口总额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来衡量。农业产业出口对外依存度越高,产业受跨国因素影响就越大,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安全度也就越低。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农业产业出口量越大,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也越强。农业产业出口对外依存度太低,表明国内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也不利于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壮大。

针对上述四个指标内涵,并借鉴国内及国际经验,设置各指标的安全状态预警范围如表1所示。

二、我国农业产业安全评价相关指标值的测算

根据本文建立的农业产业安全指标体系,必须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粮食供需状况等进行预测。

(一)农产品进出口预测[3]

本文采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综合考虑农产品关税、配额等多因素对农业进出口的影响,并经多因素筛选,最终确定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预测模型如下:

式中,IMPOt、EXPOt分别为t年的农产品进口额和出口额(亿美元),IMPOt-1、EXPOt-1分别为t-1年的农产品进口额和出口额(亿美元),OUTPUTt为t年的农业总产值(亿元),INFt为t年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模型显示,我国农产品进口与上一年农产品出口呈正相关,与农业总产值呈负相关,与农产品关税、配额关系不明显。农产品出口与上一年的农产品出口呈正相关,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上一年的农产品进口呈负相关,也与农产品关税、配额等因素关系不明显。

依据农产品进出口预测模型,模型中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采用指数平滑法得到,农业总产值则以2004年为基数,依据我国1998年以来平均增速5%进行递推,由此可以获得未来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预测值。

(二)粮食需求与供给预测

本文粮食需求采用人均粮食需求与总人口之积进行测算。根据我国目前的人均粮食实际需求量,以及不断满足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膳食结构改善的需要,参照1996年10月中国颁布的《中国粮食白皮书》对人均粮食需求量的估算,2000至2010年间我国人均380-390kg的粮食需求量是能满足我国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关于我国人口总量的测算,本文直接采用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对我国人口发展的预测值,预测到2010年中国人口达13.77亿人。由此可以得出2001―2010年我国粮食总需求的预测值。

本文粮食供给采用粮食播种面积与单产之积进行测算。自1978年以来,我国粮食播种面积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由1978年的1.206亿公顷下降至2004年的1.016亿公顷。但降幅明显的是20世纪80年代及21世纪初。20世纪90年代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1.085-1.138亿公顷之间,特别是90年代后期,粮食播种面积呈增长趋势。进入21世纪,伴随着新一轮工业化的推进和种粮比较利益的持续下降,粮食播种面积又呈快速下降之势。假定2000―2010年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下降速率与1980至1990年相同,则2000至2010年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将从2000年的1.085亿公顷下降为2010年的1.051亿公顷。事实上,2003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已降至0.994亿公顷,降幅之大,远高于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2004年中央支农“一号文件”的出台,才扭转了下降的局面,达1.016亿公顷。由此,我们假定2004至2010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1亿公顷的水平上。其理由是:(1)20世纪90年代后期持续的粮食丰收,粮食出现供给相对过剩的局面,致使粮食比较利益下降,大大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一方面导致农村土地撂荒,另一方面导致复种指数下降。扩大复种指数,杜绝土地撂荒,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仍有增长的空间。(2)中国新一轮的开发区热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乱占耕地的现象已得到有效的控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支农“一号文件”,更是从具体措施上确保了粮食产业的发展,必将极大地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3)工业化、城市化仍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主旋律,受土地资源有限的制约,未来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度增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改革开放以来的20世纪末,我国粮食单产总体上呈上升趋势,2004年达到单产最高水平,其次是1998和1999年。 1978―1998年间,粮食单产增长了78%,年均增长2.93%。此后,粮食单产一度有所下降,但2000―2004年间,粮食单产平均增长了2.05%。特别是2004年,在中央支农“一号文件”的促进下,粮食单产在上年基础上增长了6.65%。鉴于2004年粮食生产在中央“一号文件”利好的情况下单产达历史新高,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的两个粮食单产最高水平期间的速度来度量未来粮食单产增速。1998―2004年,我国粮食单产年均增长0.44%。以2004年为基数,以0.44%为增速,预测到2010年我国粮食单产水平为4744公斤/公顷。这一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现有5930公斤/公顷的水平。可见,本文设定的这个目标是完全可行的。按发达国家的标准,我国提高单产的潜力很大。其理由如下:(1)我国耕地2/3属中低产田,加大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潜力较大。国际比较表明,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水平的平均值差约在10―30个百分点以内。农业科技进步潜力大。(2)我国土地通过增加有机肥和平衡科学施肥方法,可以大大提高化肥施用效果,实现增产。(3)我国农业用水通过南水北调等水利设施和节水灌溉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提高水的利用率,也可避免在很大程度上人均水资源贫乏等对农业用水的制约。

依据上述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单产的预测结果,可以得出我国粮食总产量的预测值。

三、农业产业安全度的预测与结论

本文将农业产业指标安全状态分为四种,即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危机,相应的安全等级为A、B、C、D,并分别给四种状态规定不同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越大,表明农业产业面临的危险越大。

依据本文的预测数据,可以得到2001―2010年农业产业各指标的预测值。通过农业产业指标值到安全状态分数值的映射,[4]可以获得农业产业各指标安全状态分数值。

对各指标所映射的安全状态分数值Fi进行加权求和,即得出农业产业安全度综合指数S:

S=∑(WiFi/∑Wi)

式中,Wi是Fi的权数,S的取值在0―100之间。

假定农业产业各指标权重相同,可以得出中国农业产业安全度指数。

表7显示,2001―2010年间我国农业产业处于基本安全到不安全的状态。同时,根据本文测算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第一,尽管中国加入WTO时,在农业方面做出了许多承诺,如减让关税及取消非关税壁垒等,但这些对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并不大。 第二,影响农业产业安全的首先是粮食供给状况。根据本文的研究,测算的农业产业安全是建立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公顷、粮食单产年均增长0.4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以及到2010年人口控制在13.77亿人的基础之上的。其次是农业产业生存和发展状况。我国不仅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偏弱,而且未来农产品进口对外依存度偏高。目前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时又难以抵挡突如其来的灾难(如禽流感的袭击和蔓延),因此,我国农业产业安全任重道远。

鉴此,农业产业安全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不被侵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公顷以上;(2)应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特别是用于农业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和用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以及用于改善农业基本设施等,以提高我国耕地的产出水平,确保粮食单产每年递增0.5%以上,最好能达到年均递增1%的水平;(3)要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到2010年将人口控制在13.77亿人的范围之内;(4)应通过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调整品种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扩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和份额,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5)要用好WTO给予中国农业的符合多边规则的保护,特别是“黄箱”和“绿箱”等支持政策,将农业补贴从农产品流通领域向农业生产领域转移,从保障农业生产型补贴逐步向增加农民收入型补贴转移,以此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确保农业产业的稳定与持续增长。

主要参考文献:

[1]何维达,宋胜洲.开放市场下的产业安全与政府规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

第4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关键词: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发展历程;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3-114-02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工作将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日益成为主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作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经过近20a的培育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形势下绿色生资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绿色食品事业和现代化农业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 绿色生资的内涵及其发展历程

1.1 绿色生资内涵 绿色生资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核准,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生产投入品。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范围包括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它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

1.2 绿色生资发展历程

1.2.1 1996-2007年 绿色生资工作探索阶段,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出台《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推荐管理办法》及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实施细则。

1.2.2 2007-2012年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了证明商标,纳入了法制化管理。出台并修订《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明商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强化了现场检查、产品抽检、企业年检等审核和监管制度。

1.2.3 2012-2015年 绿色生资证明商标专用权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转让至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并于2012年6月13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至此,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已成为绿色生资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截至2014年底,协会会员总数达635个,其中团体会员387个,个人会员248个;理事单位(个人)240个,常务理事单位(个人)136个。其中企业会员265个,占会员总数的41.7%。

2 发展绿色生资的现实意义

绿色生资作为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核准并许可使用特定标志的安全、优质、环保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是绿色食品产业体系的重要部分,是保障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在2015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推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加快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出了绿色生资开发与应用的重要现实意义。

2.1 发展绿色生资有助于促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的落实,是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的有效保障 绿色食品生产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全程标准化生产模式,其投入品的安全优质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绿色食品的安全优质水平。发展绿色生资可从源头上优化农业投入品结构,扩大安全优质投入品的市场供给,有利于落实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科学施肥、合理用药、规范使用添加剂等相关制度,是保障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的有效途径。

2.2 发展绿色生资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能够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可靠的原料,夯实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基地建设中统一推广绿色生资,为农户提供安全、优质、有效的投入品,有利于规范投入品的使用行为,减少绿色食品原料质量安全隐患,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3 发展绿色生资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 面对经济新常态,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业要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发展绿色生资正顺应了新要求,大力推广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减量化生产技术,有利于减少农业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生产,提升农业产业素质,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 绿色生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3.1 全国绿色生资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的努力,绿色生资标志许可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据统计,2014年新批绿色生资企业45家,产品75个,截至2014年底,绿色生资用标企业总数共有97家,产品243个。其中肥料53家,产品99个,农药7家,产品21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8家,产品92个,食品添加剂18家,产品30个,其他类1家,产品1个。绿色生资产品已经涉及到全国26个省市,除兽药外,绿色生资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农业投入品。

3.2 发展绿色生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绿色生资工作经过近20a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前期探索阶段时间较长、市场宣传力度不够等诸多因素,使得绿色生资的开发和应用较绿色食品明显滞后,存在品牌影响力较小、总量规模小、推广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已成为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动绿色生资加快发展。

3.2.1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普及绿色生资基本理念、市场前景等相关知识,使公民对绿色生资有更深层次的认识;鼓励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农业投入品企业开展绿色生资申报认证工作;引导绿色生资企业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展览、工作交流等活动,扩大绿色生资在农业投入品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

3.2.2 积极推广,鼓励应用 绿色生资的推广应用有利于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利于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应大力促进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单位与绿色生资企业建立有效对接和长期合作关系,减少非绿色生资的市场采购量,积极推进绿色生资应用,提高农业投入品企业申报绿色生资的积极性。

3.2.3 增强自律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立绿色食品诚信体系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有效保障,也是当前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有的科学思维。现在的种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都充分体现了一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淡薄和缺失。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类诚信建设活动,大力宣传绿色生资诚信企业,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增强绿色生资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律意识,让诚信在全行业成为一种风尚、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和一种核心价值观,共同营造推动绿色生资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王运浩.推进我国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2):10-13.

[2]刘斌斌,余汉新.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4):10-13.

[3]马爱国.新时期我国“三品一标”的发展形势和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2):3-5.

[4]陈晓华.2014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及2015年重点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1):3-8.

[5]张志华,唐伟,陈倩.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2):21-24.

[6]梁志超.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夯实绿色食品产业基础[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2):31-32.

第5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均十分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无不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积极开展与大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在涉及农村食品安全的不同环节和区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和盲区,还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与监管执法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做到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努力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一、主要问题

1、在农业种养殖环节。目前,在农村发展无公害标准化种植基地与规模化绿色饲养基地由于受思想观念、技术水平和监测条件的限制,不能保证对农药、化肥以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全过程质量监控,重金属、农残、药物残留等主要指标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超标现象较为严重。源头污染控制与安全监管要求不相适应。

2、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多属家庭作坊式小加工厂,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生产环境与生产条件相对较差,很难保证生产出合格食品。个别不法食品生产加工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以及伪造、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象仍时有发生。

3、在食品流通环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一些个体经营户,因经营规模小,品种少,对索证索票认识肤浅,日常进货只论价格不重质量。还有,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特点,将一些过期、变质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给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4、在食品消费环节。农村餐饮店采购原材料索证索票意识淡薄,不注重规范采购渠道,不愿建立购进台账,索证索票制度,更未全面推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还有农村自办宴席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5、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大多数在农村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得不到有效延伸。农村虽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但形如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办(站)的基层协管机构,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定岗定编问题,没有运行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得不到扎实深入地开展,多数仍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二、治理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农村举办庙会、赶集、文化下乡演出等活动机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消费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识假打假、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要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食品制假售假线索和安全隐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从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严格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强化质量保证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县、乡两级政府,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签订管理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还要与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同时要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因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农村食品监测保障能力。大力改善农村食品监测条件,尽可能配齐必备的监测、检验设备;并提供必要的检验经费。建立以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抽检为保障的“三方互动”的监测体系,并不断拓宽抽检领域,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通报监测结果,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作用。上级政府必须提供一定的运行经费保障,保证乡镇食品安全协管机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相关部门也应延伸工作职能,设立派出机构,主抓末端安全监管。同时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点多面广,村干部群众威信高,农村情况熟悉的优势,尽可能聘请村支书和村长为本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或信息员,在村民组设立农民投诉受理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要结合农村实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多采用通俗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有线广播、宣传画,为农民群众提供食品消费信息,引导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同时要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六)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引入信用奖惩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违反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有意制假售假的失信企业除依法严惩外,建立失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通过舆论媒体予以曝光。尤其是对那些质量卫生状况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坚决取缔;同时对管理规范,诚信发展的乡镇食 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强扶持与引导,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树立品牌形象,争取做大做强。

第6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关键词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2-0275-02

Abstract Aiming at the problems of food safety in rural areas,such as in production enterprises,circulation,catering industry,farmers′ food security and legal consciousness,legal and regulatory mechanism and many other aspects,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such as strengthening rural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promoting rural food chain management,perfecting the legal system and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strengthening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propaganda,perfecting rural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network,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ood safety in rural areas.

Key words the countryside;food safety;problem;countermeasures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加强重视,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销售市场逐渐完善,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问题非常突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暴露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威协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农村地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薄弱区和事故多发区,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甚至全社会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这不仅是食品安全需要重视的问题,更是一个非常重要重视的公共管理问题[1]。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1 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生产企业规模小,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由于农村食品加工业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资金投入少,技术含量低,发展参差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量存在,呈现“多、小、散、乱、差”的特点;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大多为本地村民或外来务工者,流动性大,健康状况不明、未经正规培训;食品加工场所主要集中在廉价的出租房内或者家庭小作坊里,卫生条件较差,生产工艺落后,使用设备简陋,技术水平不高;同时为了节约成本,食品加工过程使用劣质或来路不明的原料,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添加非食品级添加剂。80%以上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都是出自于不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给农村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1.2 批发零售环节混乱

农村食品批发零售多为一些小摊贩或小店,销售质量安全无保证的散装豆制品、糕点、熟食、散装酒、酱油、醋等情况大量存在[2],且商贩进货渠道非常混乱,部分摊贩、店主在采购食品时为贪图便宜,采购一些无厂址和厂名、无 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销售假冒伪劣、标识不全或过期变质食品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商店食品摆放生熟不分,与其他非食品、杂物甚至有毒有害物品混杂堆放,在食品批发零售环节混乱无序。

1.3 餐饮行业状况不容乐观

农村饮食业主要以小摊点、小餐馆为主,部分餐饮店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差,甚至居住区与消费区不分,没有正规的消毒灭菌设施设备,加工过程当中生、熟食品不分,原料发霉变质现象严重,甚至将已变质原料及食物违规使用或使用大量添加剂重新加工进行出售,个别店主为贪图便宜,采购和使用劣质原料及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甚至死畜禽肉及水产品等。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农民工聚居的地方,饮食业中散发性食物中毒时有发生;同时,由于部分农村比较偏远,交通不变,以及考虑到费用等问题,很多农村饮食店主及员工都未办理健康证,一旦这些人患有传染病,那么去这些饮食店消费的农民将成为直接受害者。

1.4 农民食品安全思想及法律意识不高

由于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以及文化水平限制,农民不太关注食品安全,很少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农村人买食品更看重价格而忽略质量,很少考虑食品安全,对食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很少有人过问,多数人认为,只要吃了不生病,就没有多大关系,“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3];同时,农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依法思想,也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即使真出了问题,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基本都不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如何来维护[4]。

1.5 法制和监管机制不完善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食品安全法》,但具体的法律细则仍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5]。相关标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能部门工作难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未引起各部门的足够重视,投入的人力财力均较少,政策文件停留于纸面,难以落实到基层,实际监管能力薄弱,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没有具体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管。部分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设备落后、方法单一、标准不详,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需求,且相关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职业能力较强的食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也没有制定系统的职工食品卫生与法律知识培训[6]。

2 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的对策

2.1 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管理

提高农村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规范关于选址和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食品原辅料、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等方面要求,生产让广大农村老百姓吃了放心的食品。

2.2 推行农村超市,实现食品连锁经营

加快农村小型标准化超市改造进程,切实规范农村食品流通秩序,对农村小超市实行量化,把城市的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引入农村,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推动,部门规范市场运作,从根本上消除农村食品市场中的乱像。积极探索农村新型营销体系,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与连锁商店到农村开设连锁加盟店,形成城区、乡镇、农村一体化的新型消费网络。通过新的消费模式破坏假冒伪劣食品的销售渠道,通过市场规范化控制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农村消费者所购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3 完善法制建设,实行有效监管

一是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修订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指标与执行标准。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对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到底,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三是依法赋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权力,督促其加强监管力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和谐的新局面。并且增加经济投入,增加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测设施,增强监测工作的技术水平,改善监测人员工作条件,吸引专业素养较高的专业人才进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2.4 加强宣传,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

要改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普遍存在的现状,还需提高农民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电视、报刊、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正确观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传统的不良消费习惯,提高农民对食品质量优劣的辨别能力,使农民不购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使伪劣食品无路可销,从而提高农村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7]。

2.5 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

依托工商“12315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组织,促进维权网络在农村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整合各项资源,在农村各乡镇、街道设立“12315中心”、“消保委”消费维权监督站,在各行政村设立“12315中心”、“消保委”消费维权监督点,由专业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收集农村的食品安全信息,并进行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等。形成覆盖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以解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不断监督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使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

3 参考文献

[1] 王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2013(12):41-44.

[2] 白战林.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监管打出组合拳[J].中国质量万里行,2007(8):40-41.

[3] 彭,刘艳,黄中夯.成都市农村居民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及需求调查[J].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05(21):428-429.

[4] 黄慧雄.农村食品安全法律问题探析[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38-39.

[5] 韩希军,董玉.关于对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齐鲁药事,2010(29):72-74.

[6] 顾敏.基层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测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医药杂志,2010,31(1):58-60.

第7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环节很多,监管的部门也很多。2005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此同时,**市政府成立了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18个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遵循“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农林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环节的日常卫生监督;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各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达到有专兼职人员、专室、电脑、工作制度、投诉举报电话、台帐、活动记录等“七有”标准;在各村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也具备专兼职人员、电话、制度、台帐、活动记录。由此,建立了“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

建立上述工作机制后,在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如成员单位职责、信息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即“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把食品安全工作向农村推进;三是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镇、放心店”创建,以此提升保障水平,增强安全放心度;四是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城市室外烧烤、夜市排档、熟食摊点、豆制品加工、儿童食品、小酒坊、纯净水、农村食品、肉制品、奶制品和保健食品等10多项专项整治。通过整治,食品安全形势有所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加强。

二、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食品安全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的诸多环节,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

1、源头污染问题没有完全控制。工业化大生产引起环境污染加剧,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特别是农村种植、养殖大户,为减少虫害、降低成本,使用违禁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农药的滥用,还导致害虫的抗药性增加,农产品施药频次越来越多,用药量越来越大。

3、农村食品市场不够规范。大多数农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超市、小食品店等经营秩序还不太规范,甚至不同程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现象。经营业主的索票索证意识不强,销售台帐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5、食品安全检测有待规范。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形同虚设;流通环节质量检测结果尚无法律效力,仅能作为参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不作检验现象还很突出;消费环节食品抽样覆盖面亦不够全面。有检测能力的监管单位普遍存在仪器匮乏、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亟待添置必要检测设备,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需求。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

1、广大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目前,农村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和小孩,价格仍然是选择商品的主要因素。另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缺失,造成伪劣食品有其生存空间。

2、食品安全法制有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交叉重叠执法、重复检验或相互推诿、监管不力现象。

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缺乏保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方方面面,条块上尚无专项经费,地方政府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经费的不足制约了综合监管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很多措施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和改善食品安全监管。

1、营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宏观环境

首先,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目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因其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等原因,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建议全国人大,在全面调查、广泛征询的基础上,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相信此法的出台,必将促进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加大处罚力度,改善食品安全执法不规范的情况。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

再次,要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最后,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必须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以新技术的安全评价为例,基因工程和辐照等高新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的引进,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特殊的挑战。某些新技术虽然会提高农业生产量,同时也可能使食品更安全,但若让广大消费者接受,必须对其应用和安全性进行评估,而且这种评估必须公开、透明,并采用国际上认可的方法。

2、多方联动,强势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所谓“三网”,是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和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具体措施有:

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切实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中,监管责任网是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秩序不断好转的关键。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的合力,加快实现监管重心的下移,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解决好影响农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努力构筑打假治劣、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然得到他们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要把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作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建立起一支农村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向农村基层延伸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落地生根,获得持久的动力。

加快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努力实现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食品安全放心店全覆盖。构建与农民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是搞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长久之策,也是“三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抓好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建设,大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进一步整合农林、工商、质检、卫生、商贸等主要监管部门资源,以遏制食品安全事故为重点,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针对农村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全面强化对农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市场流通规范化、餐饮消费安全化,监管工作制度化,全面提高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全面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强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认证标志、标识的行为。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开展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加强指导,引导和鼓励农民选用新型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降低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加大禁用兽药的清缴工作力度,对畜禽动物及产品兽药残留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严禁病害、病死肉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2)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全面实施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或小作坊。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开展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清理整顿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严查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肉、注水肉和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及水发制品,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水果,销售劣质大米或用变质原料加工粮食制品等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依法整顿盐业秩序,着力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开展销售和使用非食用盐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食盐安全。

(4)餐饮消费环节整治。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预警信息,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对检查不达标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强对农村自办家宴监督管理,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对农村土厨师统一组织培训和体检工作,合格者发放健康证,对农村自办家宴实行登记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使食品安全相关各方树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夯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对广大农民重点宣传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第8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一、对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要有新高度

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1995年以来,全国范围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到目前为止,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累计达5200个左右,其中部级示范区2200多个。示范区涉及700多万农户,示范项目产值平均占当地农民年收入的49%,全国示范区农民平均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实践证明,农业标准化是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生产和管理,延伸农业产业链,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然而,从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来看,目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应当加大力度,加速推进。

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安全、解决我国民生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过去20多年中发生在世界各地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而且给农业、食品业、旅游业等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损害,每年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应当乘势而上,继续加强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研究,从食品卫生和质量两个方面,把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的实施贯穿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保障食品安全。

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食品安全事件常常演变为国际性问题,由此设置的贸易壁垒已成为国际贸易争端和摩擦的焦点之一。我国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过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究其原因,除遇到发达国家比较苛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外,个别企业不执行标准,忽视产品质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新形势迫切需要我们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与国际基本接轨的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二、对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规律的把握要有新水平

为了建立健全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我们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借鉴各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和通行做法,坚持有关原则,在把握与遵循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规律上达到新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原则。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是发达国家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理念,也是安全防控的重要原则。抓好农业和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把标准贯穿到生产、加工和流通各个环节,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把食品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把握主动权的关键环节。

坚持重点保障与全面普及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把加快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完善标准制修订的应急机制,作为现阶段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积极引导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销售。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广泛普及标准化知识。

坚持科研标准和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研究是标准制修订的基础,标准是科学研究的成果。要坚持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研究与科研相结合,标准制定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标准实施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相结合,形成标准研究早期介入、积极跟踪的成果转化机制,为加速具有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打好基础,使标准的技术内容和制修订速度能够满足快速变化着的市场需要。

坚持政府积极推动和市场有效引导的原则。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通过制定法规,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保障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者为社会提供充足的有营养的安全食品;另一方面,要有效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淘汰落后生产方式,促进生产者按市场需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有序竞争。

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推进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我们要按照全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完善以科学依据为基础,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作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三、抓好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有新举措

继续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以农产品、加工食品卫生和质量为重点,加快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过程和餐饮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是抓好约1800项关于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到“十一五”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使我国食品标准的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订周期控制在两年之内,基本建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补充,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相协调,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接轨,能适应我国食品产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安全健康,满足进出口贸易需要,科学、统一、权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为从食品生产、加工、消费各个环节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控提供支撑。

进一步加大重要标准的实施力度。在农产品种植养殖领域,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建设前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基础上,计划“十一五”期间新建6000个部级示范区,力争每个县有5个左右部级示范区,实现总量达到10000个的目标。在食品加工领域,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食品企业标准体系,并推动其有效实施,同时积极推进食品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在流通领域,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及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超市准入要求、标签标识和农产品溯源等标准的实施。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依靠科技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促进农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研究,逐步实现农业和食品安全科学研究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重点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及检验检测技术、转基因产品、食品标签标识、食品追溯和召回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积极跟踪食品安全重大项目的研究,解决食品领域标准相对滞后的问题。

第9篇:农业与食品安全范文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农村 监管体系

一、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和问题

我国农村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城乡二元体制的职责不明晰导致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期处于被忽视的状态,执法过程中易出现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再加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力量薄弱,一些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往往成为监管空白。农民的低食品安全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销售。

二、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不明确。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农村食品监管的法规部全面,同时有关法律法规相互之间有交叉和矛盾,造成监管部门职能重叠。

2、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视不够。由于农村经济本身就不发达,许多部门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历来对食品药品监管抱应付态度,而乡(镇)村一级经费本来就很紧缺,设施设备投入不足。这些原因直接导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食品药品的监管不够重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素质较低。农村大多数人文化素质较低,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意识、卫生知识缺乏,辨别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较差。

4、群众法意识淡薄, 自我保护能力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经费不足等原因,深入农村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少,加之群众素质低,农村地区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不健全,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难以保障。

三、构建农村多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实必要性

构建农村多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农村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农村群众、乃至整个国家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利于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揭发食品安全违法和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在源头上和过程中能达到安全标准。同时,在公民权利逐渐得到保障、公民社会不断成长的形势下,政府行政合法性的来源转而更多的依靠社会管理的质量。

四、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的措施

1、建立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责任,需要科学统筹、统一调控、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应完善软硬件建设,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平台,在网上及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实现信息共享。县和乡(镇)应建立分级、分线、分项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村的职责。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解决好他们的工作报酬,并建立奖惩机制,改善检测条件和检测手段,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检验结果。

2、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对散装食品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审批力度,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加强依法审批、依法登记注册相关制度,严格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

3、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做好维权工作在目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有限的情况下,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农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

4、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运用农村广播、电视和黑板报等宣传途径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取向。

五、结束语

为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持续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应切实增强政府扶持力度,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以构筑政府重视,行业自律,维权方便,全民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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