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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文学成就精选(九篇)

古罗马的文学成就

第1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关键词:古罗马;围裹式;悬垂;贯头式

中图分类号:J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5-0158-02

古罗马文明是西方古典文明的源头之一,但并不是罗马民族单独创造的,它吸收了伊达拉里亚和古希腊文化精华,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革新和创造,形成了一种具有自己特点的文化,对整个欧洲文化,乃至世界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服饰作为古罗马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亦是如此,从对其服饰的研究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古罗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些情况。

古罗马的服饰承袭了古希腊的传统又有所发展。当时,不分男女贵贱,古罗马人都穿宽大的围裹式长衣长袍,他们的围裹式长衣,就成了古代罗马文明的象征。

古罗马艺术品中有一件《演说者的雕像》,还有一个被认定为奥古斯特的雕像,他们都穿着围裹式的长衣。衣长至踝骨上或直拖至地,奥古斯特的服装甚至连头部上端都一同围裹起来。围裹式长衣所用的颜色不同,往往反映着装者的不同职业和寄着某种象征意义。如哲学家身穿蓝色的长衣,象征他们的学识像海洋、宇宙那样深邃渊博;医生身穿绿色的长衣,寓意病危的人会转危为安,对生命充满了希望;占卜者、星相家身穿白色的长衣,表示他们诚实可靠,从不欺骗别人;神学家身穿黑色的长衣,告诉信徒们他们作为上帝的使者,是庄严、公正、值得依赖的,等等。在古罗马,贵族的服色多为深红、鲜红或乳白,平民的服色多为深灰、浅灰或褐色。特别是贵族妇女的围裹式长衣,多用丝绸制成,色彩绚丽,图纹精美,当时玫瑰花饰已广泛应用于妇女服装上,更在俏丽之余又多了几分优美、雅致。尤其是当一只圆润的玉臂袒露在外时,其服装立体的皱褶仿佛愈加活跃,使围裹式长衣的整体服饰形象显现出十二分的雕塑感。

随着西罗马帝国的崩溃,欧洲许多地方相继进入封建社会,直到16世纪前后,在1200多年的时间里,史称中古时代或中世纪。黑暗的中世纪,封建制度与基督教神学结成同盟,禁锢人民的思想自由,这不能不影响到当时的服饰。

一、来自伊达拉里亚文化和古希腊文化的影响

1、 伊达拉里亚文化对古罗马服饰的影响。大约公元前 8 世纪,伊达拉里亚人进入意大利,在此 建立城市,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制造精美的艺术品,对后来罗马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服饰方面,罗马的贵族、高级行政长官所穿的紫袍,就是对伊达拉里亚文化的继承。此外,罗马的最高统治者在隆重场合,在征战得胜回城所举行的盛大凯旋式中所穿的紫袍,也是受伊达拉里亚人的影响。

2、古希腊文化对古罗马服饰的影响。公元前9世纪开始,希腊人来到意大利和西西里半岛,在此建立了许多殖民城邦,从此希腊文化就融入意大利的本土文化中。随着罗马势力逐渐强大,进行了一系列的对外征服战争,最初征服了整个意大利,控制了整个地中海,希腊亦被征服,希腊文化对罗马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二、古罗马服饰的基本类型

1、托加袍:由古希腊人的批身长外衣希玛申演变而来的。它由一大块白色的羊毛织物做成,厚重又肥大,遮盖着从肩膀到脚的这部分身体。它是古罗马时期男女都普遍穿的一种外袍。在初期,托加呈八角形,半截身,男女及儿童都可穿。到共和时期,托加成为只有男子才可以穿的衣服,形状接近圆形;到帝国初期,托加变成长达6米,宽2米的椭圆形,并被作为一种礼服,到帝国末期,托加窄小得已经失去了原来宽大的外观;到拜占庭帝国时期,托加变成了一条宽15至20厘米的长长的带状物,公元7至8世纪消失。

虽然托加看起来很飘逸、很庄重,实际上是一种很不舒服的衣服。衣服很重,穿法很复杂,没有仆人的帮助根本不可能自己穿。而且冬天不能防寒,夏天因为它的重量又会感觉很热,并且不能防雨、防风和防晒。此外它把严重的约束强加在身体行动上,只有右手可以自由活动。穿着托加打仗或跑,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到公元2世纪后就逐渐没落了。

2、丘尼卡:是由希腊的爱奥尼亚式基同演变而来的。共和时期,它是由两块方形织物在两侧和肩部缝合而成,留有领口和袖口,通常在腰部系带,但在室内穿用时则不用系带,它往往被套在托加的里面,男女均可穿用。在衣料上,或为羊料或为亚麻布;在长度上,男子的长至膝,女子的长至脚踝。到帝国时期,许多人就把丘尼卡作为外衣,必要的时候会在外面穿上托加。

3、斯托拉:是一种模仿雅典的爱奥尼亚式基同的服装。它初期用毛织物,后用麻织物和棉织物做面料。由于中国的丝绸的传入,一些上层阶级的斯托拉就用中国丝绸做成。它的穿着者主要是有罗马公民权和已婚的妇女,通常穿在丘尼卡的外面,到帝国时期,罗马女子仍继续穿这一服装,一直持续了一千多年。

4、帕拉:是一种模仿古希腊希玛申的外衣,是一块长方形的麻织物或毛织物,其缠裹方法是先把布搭在左肩上,使前边部分长及地,后面从右腋下松松地绕回到前面来,再一次通过左肩、左臂垂在后面,通常穿在丘尼卡或斯托拉的外面,还可以打开包头兼用作面纱,一直沿用到帝国时期。

5、附饰物:与希腊人相比,罗马人穿凉鞋较少,多数人穿带帮鞋子。罗马人无论男女都佩戴首饰,共和晚期到帝国时期,尤其酷爱佩戴首饰。常见的首饰有戒指、手镯、耳环、戒指、发夹、搭扣、踝环、胸饰、扣衣针等,这些装饰品是用黄金、珠宝、宝石制作的。除了花花公子卡利古拉和尼禄这样的人,罗马男人一般不戴珠宝饰物,只戴图章戒指。有时富有的罗马男人和女人,为了显示富有每个手指上都会戴上好几个。在共和时期,女子一般把头发盘成一个简单的发髻,到帝国时期女子发型变得更加复杂,出现了假发,富有的罗马女子在化妆上更加讲究。

三、古罗马服饰的风格特点及成因

1、以悬垂的线条来表现人体的自然美。古罗马的服饰在穿用时,只须将长方形布折成两折,头、手伸出,前后搭在肩上,然后用扣环和饰针等加以固定,让其自然下垂形成松坦的衣褶,完全不用裁剪,这样的衣服一旦离开人体,仅是一块布而已,造型上简练朴素,追求自然。因此美是属于人的,必须通过人体而成型。人体美通过服装得到了更好的显现,古罗马的服装正是以其优美悬垂的线条来表现人体的自然美。托加的衣褶沉重而有深度,尤其罗马男子穿着,更显出他们的威武和高傲。这一特点受到当地哲学思想的影响。从古希腊哲学开始,西方哲学就习惯于把主观和客观相分开,明确提出“主观”为我,“客观”为物,“物” “我”是相互对立的。这种以自然为本追求外界以获得真理和法则的观念,以及追求外界自然的传统,表现在艺术上则是对客观实在的美以及自然规律的承认和探求。服装作为一种艺术,就自然地会表现 出对人体美、客观形式美的追求。

2、在穿着方式上以“贯头型”和“挂覆型”为主。

在穿着方式上,古罗马主要盛行“贯头型”和“挂覆型”。所谓的贯头型就是在一块布的前后左右的中央剪出一个洞,从头上套进,使布垂于身体的胸前背后,如佩奴拉。挂覆型就是以肩为支点,用布披挂于身体上,罗马的各种、斗篷,披肩等就属于这种类型。这是两种比较简单的穿着方式,它的出现是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较低相适应的,此后就一直被沿用。

3、身份地位的象征。古罗马的服饰是身份、地位、等级的象征,不同等级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有严格规定,并以颜色上的变化作为标志。托加袍只有罗马的公民才能穿,奴隶和外邦人不能穿。普通成年公民所穿的托加袍,是简朴而没有装饰的,是天然羊毛样的颜色,平民的服色多为深灰、浅灰或褐色,只有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才穿着纯白色的托加袍,以便在集会场中更加显眼。古罗马贵族们的服色多为深红、鲜红或乳白,高级行省官员、议员和上层社会16岁以上的男子可穿镶有紫红边的托加袍,获胜的将军穿饰有金黄色边的紫色托加袍,元老们穿着一种宽大的紫色条红的托加袍,只有皇帝才能穿全紫色的衣服。

4、古罗马优良的道路为罗马人出外旅游提供了便利,为了舒适,罗马人在旅行时会随身带有各种各样的斗篷,这种旅行斗篷身前中央有一开口,上端有一顶凸出的罩帽,遇到恶劣天气,带上罩帽可以起到防寒、挡雨、保护身体的作用,又丰富了旅行斗篷的外形上的层次感和形式感,从而实现了审美和实用的统一。

四、古罗马服饰的魅力

1、中世纪时期的服饰。拜占廷帝国的服饰基本继承了罗马帝国末期服饰的样式,如达尔玛提卡这种带袖的长外衣,就是由丘尼卡发展而来的;柏留姆是由帕拉演变而来的等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东方的风格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洛卢姆、披肩领、马发里。9到12世纪,在西方文化史上被成为“罗马式时期”,这一时期服饰一方面继承了古罗马和拜占廷的宽衣、斗篷、风帽和面纱,另一方面又保留了日耳曼人那种系腰带的上衣和长裤等紧身的窄衣样式。

2、文艺复兴时期的服饰。这一时期的服饰发生了很大变化,表现出了明显的时代特征,一些特征轮装皱领、开缝装饰等特征种,仍沿用了古罗马服饰的皱褶这一特点,同时这一时期进一步发展了古罗马服饰中用颜色、装饰带区分阶级地位的特征,使服饰成为权力的修饰符号。

3、19 世纪上半叶的服饰。法国大革命使女装发生了变化,丢弃了紧身胸衣和裙撑,穿上了轻薄柔软的连衫裙,造型简单,风格上向古希腊、古罗马样式方向发展。在拿破仑时代,崇尚古典艺术,这时期的女装被称为帝政风格,可视作古典主义风格的典型,它的主要特点是强调高耸的胸部和高腰身,细长裙子,泡泡形的短袖,方形领口开得很大很低。波旁王朝复辟后,古典风格的影响逐渐消失。

4、20 世纪至今的服饰。20 世纪初,法国著名设计师保尔波阿莱对女装进行了突破性改革,取消了紧身胸衣,并且发表了一系列取消紧身胸衣的、灵感来自古希腊、古罗马和中远东地区等异域文明的服装。现代服装设计中的一些流派亦受到古罗马服饰的影响,与其有着一定的联系,如雕塑风这一流派,“它强调造型的流畅和简洁,充分利用面料在悬垂状态下形成的各种褶裥和绉纹,表现出因穿着者体态、姿势和动作而形成的丰富多变的外观”。这一流派著名的设计师有格蕾、维奥妮。现代服装设计中的古典主义风格就运用了古典艺术的某些特征进行设计,法国著名的设计师纪微纵向起皱,款式与装饰细节都充满古罗马女服的影子。

五、结语

古罗马服饰受到伊达拉里亚和古希腊服饰的影响,后来亦受到东方文化的影响,但它并没有简单地模仿它们,而是根据本民族的特点、地理环境、审美意识等因素,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服饰风格和类型,罗马服饰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罗马的兴衰,从对其成因的分析中,透视出了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现实状况。古罗马服饰因其特有的魅力,并没有随着古罗马的灭亡而销声匿迹,而将其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甚至是以后的历史。

第2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关键词】罗马帝国;古希腊;文明;建筑;三柱式

“古希腊是欧洲文化的摇篮,我们在哲学中以及在其他许多领域中常常不得不回到这个小民族的成就方面来……他们无所不包的才能与活动给我们保证了在人类发展史上为其他任何民族所不能企及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可见此地的文化如何如何,在天文,地理,物理,数学,哲学,艺术的造诣。

古希腊的文明,由克里特岛到迈锡尼到雅典,大约公元前两千纪中叶,特里特岛上的国家统治了爱琴世界。数百年,从事手工业,航海业,以及海盗活动。最大的城市是克诺索斯城,号称“众城之城”,统治者是处事领袖又是祭祀。他们的建筑类型有住宅,宫殿,别墅,旅社,公共浴室和作坊,没有神庙。宫殿常以60*30米的院子为中心,有许多采光通风的小天井,屋子依地势而建,房子一层到四层不等,内部内部复杂,古希腊人叫他迷宫。

房子室内外多以柱子分隔,房间也以柱子分隔。柱子是古希腊的一大成就。

在古希腊的建筑,罗马的建筑及至今欧洲的建筑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便是广场,也可以说是剧场。在克诺索斯西北方向有一个主的露天剧场,后面的观众席逐渐升高,大约可容纳几百人,这里最早的露天剧场建造。

公元前1500年左右,克里特被灭,外敌可能是迈锡尼,迈锡尼成为爱琴世界最强大统治者。在希腊的巴尔干半岛,迈锡尼设防严密,非常险固,用巨石垒墙。从迈锡尼狮子门可见,迈锡尼的建筑大异于克里特,一个豪放一个纤秀华丽,一个有极强的防御性,一个毫不设防。

克里特,迈锡尼文化曾经戛然而止。

公元前8世纪,巴尔干半岛,小亚西亚西岸,爱情海岛屿建立很多奴隶制城邦国家,这些国家统治经济关系密切,但从求统一,总称古代希腊。

古希腊的建筑同样也是欧洲建筑的开拓者之一,建筑物与建筑群设计的一些基本原则和艺术经验。深深影响欧洲两千多年的建筑史。马克思评论希腊艺术和史诗时说“・・・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是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高不可及的范本。”

公元前500~前499,波斯帝国入侵,破坏了实行民主制度的小亚西亚的希腊。希腊城邦团结起来,奋勇抗敌打败了侵略者,一场保卫自由民主的战争,雅典起到重要作用,使雅典成为了各城邦的盟主。人民与财富纷纷涌来。雅典政治,文化,经济高涨。这时候圣地建筑群与神庙建筑成熟,建造了古希腊圣地建筑群,艺术的最高代表――雅典卫城,神庙艺术的最高代表――帕提农神庙。

双层围廊列柱式,紧致的山花,收分的株式,运用了视角矫正技术。

公元前431~前404暴发伯罗奇尼墩战争。以贵族专制体斯巴达为首的城邦,打败了以自由民主制的雅典为首的城邦。战后,奴隶制进一步发展。公元前338,马其顿王统一了希腊,随后亚历山大帝建立了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古希腊最有名的便是三柱式。多立克也叫男人柱,爱奥尼克也叫女人柱,还有一种科林斯也称少女柱。当时人们对柱子的宽度,高度,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所产生了美学有很大研究。古希腊另一种成就是神庙。结合株式,雅典卫城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成就的表现。

罗马是意大利的一个小乡村。通过战争吞并壮大,他吸收了周围小国家的文化来丰富自己。波斯的,埃及的,古希腊的。他吸收继承了希腊的神庙,柱式,也使得建筑进一步发展。

罗马发现了混泥土火山灰,创造了拱券,结构,单,筒拱,十字交叉拱,拥有了分段浇筑技术。在空间方面,人体尺度,静态封密,无导向性,在希腊三柱式后创造了罗马五柱式。

塔斯干柱,多力克柱,爱奥尼柱,克斯霖柱,复合柱。

建筑的发展,建筑学的著作应运而生,奥古斯都以军事工程师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到现在,某些话语还在用。它是世界上第一部建筑学城市规划的书籍,坚固实用,美观,奠定了欧洲建筑科学的体系。

在罗马,由于四处征战,有无尽的奴隶,罗马水利很发达,建立了输水道,还用常流水冲去公厕的秽物。罗马公民成为摄政者供养的支持者。所以罗马的公共建筑非常发达,鼎盛时期罗马有三十万无业游民,他们压榨着奴隶的劳动。

执政官建立浴场,广场,角斗场。广场来供公民休闲,演讲。在罗马城有大大小小一千多个浴场,罗马人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穿上浴袍去浴场,晚上回家睡觉。最有名的卡拉卡拉大浴场,里面有商店,图书馆,音乐厅,运动场,还提供日光浴,人们在里面讲买卖,看演出,浴场文化到了后来是不堪,性病大行其道。

如果问罗马怎么灭亡的,一个在浴场泡没的名族。在罗马浴场,由于水中有铝,导致罗马人很多不能生育,早死。

浴场中有冷水厅,盐水厅,日光浴,可见当时罗马建筑的发达。罗马另一个有名的是斗兽场,四层建筑。一层是多立克柱,二层是爱奥尼柱,三层式科林斯柱,四层是石墙。每层有80个拱券,还有地下一层,所以还能处理流水系统,人流系统,而且当时社会要保证阶层之间不起冲突,安全性,建筑结合水的安全,等等问题,可见当时建筑的成就之高。

罗马帝国第一任皇帝,奥古斯都也叫屋大维说,我得到的是砖头的罗马,我留下的是大理石的罗马。罗马的万神庙便是为他而建。“光荣归于希腊,伟大归于罗马。”欧洲人说。

公元395年,古罗马分裂成东罗马,西罗马。在意大利及西部是西罗马,首都罗马。意大利以东是东罗马,后来的拜占庭帝国。

公元479年西罗马灭亡,西欧混乱一团,形成封建制而整个欧洲笼罩在教会之下。后来东罗马因为东方阿拉伯教的兴盛与罗马的东正教教义不和,出现了历史上的,长达200年,后十字军攻打东罗马,东罗马于1453年被土耳其灭。

拜占庭在建筑商创造了帆拱,也就是我们所见到的穹顶建筑。最光辉的代表是圣索菲亚大教堂,它影响了俄罗斯,亚美尼亚,保加利亚。

中世纪由西罗马灭亡开始到十四~十五世纪。

西欧在一片荒芜中形成封建制,人民深深的苦难,使宣传禁欲主义,博爱的基督教发展起来,后来统治了西方一千年。由早期在郊外出现修道院到在城市中心出现城市教堂,教堂变得高耸来显得人的渺小,产生一种敬畏心理――哥特建筑。

欧洲出现的教堂多在那时建造,直刺天际。

教会的腐朽,压迫人性,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阻碍了人性。再加上,东罗马灭亡,学士们带着古希腊的文明逃到意大利,使意大利首先出现了文艺复兴,那时人文主义学者皮科在《论人的尊严》中假借上帝对亚当说“我给了你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你可以为你自己决定你的天性……”当然文艺复兴也离不开美蒂奇家族对艺术的赞助。

文艺复兴出现的教堂,佛罗伦萨主教堂出现了肋拱,由出生于工匠的伯鲁乃列斯基建造。他精通机械,铸工。是杰出的雕塑家,画家,工艺家,学者。

文艺复兴是个伟大的时代,出现了新三杰,但丁,皮特拉克,薄伽丘,和后三杰,米开朗基罗,拉斐尔,达芬奇。

第3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内容提要: 学术界提及古代民法,一般都会谈到古代西方,或者是希腊,或者是罗马,而对古代东方的民事规范却很少关注,甚至认为在古代东方社会,根本就没有民法,或者说不存在比较系统、成熟的民法。针对学术界的这一倾向,本文以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为切入点,联系古罗马民法进行一些比较分析,力图说明在古代东方(西亚地区),不仅存在着比较系统和成熟的民事规范,而且它比人类的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民法都要早,民法起源于古代东方,起源于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

在我国民法学界,一般认为,民法起源于古代西方,是古代罗马 法律 文化的遗产。比如,张俊浩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一书明确指出:“民法作为法律文化现象,导源于罗马私法。”{1}国内其他民法学著作和教材,大体上也都持同样的观点。如梁慧星教授著的《民法总论》和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等著《民法学》,虽然没有明确说“民法起源于古代罗马”,但在其导论和第一章中,在阐述近代民法的 历史 渊源时,也都各自从古代罗马说起{2}。即使有些学者不同意这一主流观点,认为民法的起源还要更早,那也只是将时间前至古代希腊,如易继明教授就在其一些论著中认为,近代西方民法应该更早地追溯到古代希腊。

应该说,从狭义民法或形式民法(即将民法视为是调整社会平等主体如 自然 人、法人等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上来说,近代民法,包括“民法”一语,确实是来自罗马,来自罗马法上的jus civile一语。然而,“从民法 发展 沿革上讲,是先有习惯民法,后有成文民法”{2}。同时,只要有民事交换活动,就产生了规范和调整这些活动的规则体系,这种规则体系,就是广义民法或实质民法。如果我们对此理解形成共识,那么在距今4000多年前的古代西亚地区,就已经产生了民法—当时该地区就先后颁行了诸多楔形文字成文法典,其中所规定的条文绝大多数是着重于调整这类关系的民事规范。而这些民事规范尽管刑、民不分,诸法合体,但始终调整着人们之间如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各类民商事交往关系,保护着人们对土地、房屋、果园、牲畜等的各种财产权利,规范着人类两性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衍生出来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文针对学术界的上述主流观点,通过对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的详细解读,试图说明:古代东方(西亚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它凝聚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创造出诸多赖以生存的财富,也促使文字、宗教、王权、法律等得以形成。其中以楔形文字写就的大量法律文集或法典,即所谓“楔形文字法典”最为耀眼。而在这些法律文集或法典中,就包含着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也孕育了近代民法的胚芽。它比人类的任何一个文明社会的民法都要早,民法起源于古代东方,起源于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

一、在古代西亚地区,存在着大量的民事活动和民事法典

学术界提及古代罗马法是近代民法的渊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在古代罗马,出现了比较发达的民商事活动以及因此活动产生了成文民事规范乃至民法典。一方面,罗马在比较早的时候(公元前3世纪前后),就存在着大量的民事活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异常活跃。当时,罗马的国土迅速扩大。农业、牧业、手 工业 以及随之而来的商品 经济 也得到发展。土地迅速集中,形成了大土地所有制;轮耕制的实行,经济作物(葡萄、橄榄等)的大量种植,牧场的扩大,奴隶劳动从家庭转入生产领域,新的生产工具(宽铧带轮的犁、割谷器、水磨)的出现,提高了生产力水平;各种矿山的开发,众多手工业部门的形成(仅罗马城内,就达80多种),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各种金属、纺织、陶器、玻璃和香料制品行销西欧各地,四通八达的海陆 交通 将帝国各部联结成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商品交换在西面达到英国,东部达到印度和

据考古学家考证,古代西亚地区最早出现的楔形文字,本来就是和印欧语系属于一个大系统的{6}。这种楔形文字最初是由象形符号演变而来的。早在公元前 5000年时,在西亚地区就已经有300多个记号,它们不断地被使用在贸易上,经过了一千多年的打磨,约公元前3500年,楔形文字终于由苏美尔人所创造,并最终定型。随着楔形文字的产生,苏美尔人的心灵也因此变得愈加开豁,民事交往以及商业活动中 法律 制度的创设也有了可能。公元前2500年左右,楔形文字日趋成熟,它是由用芦苇做成的带有三角形笔尖的笔在湿泥板上刻画而成的楔形符号组成。这些楔形符号的意义在于使真实的生活和固定的制度(如圣书、法典和诗歌)永久流传,也使各种独特的民事规范和商业惯例变得更加鲜明。楔形文字,成了古代西亚地区人们物质交往和精神交流的主要手段,也成为记载古代西亚各种民事规范的惟一工具,并推动了民事规范的法典化。

最后,宗教的状况对民法的起源也有影响。在古代罗马,虽然早期的法律受到宗教的影响,但后来就与宗教分开了,成为一个世俗的社会领域和完整的体系。其表现为:公元前5世纪中叶制定的《十二表法》,虽有关于宗教的一些规定(如第十表),但整个法典,已是一个比较彻底的世俗性法典,基本上摆脱了宗教的影响;公元前4世纪后,平民出身的人也开始能够担任神官。这样,就冲破了贵族—神官—神法与人法的媒介者这种传统体系。公元前198年,执政官阿埃利乌斯进一步以世俗官吏的身份,对法律进行解释、论述,并著书立说,从而,使罗马法最终成为一门世俗的学问而摆脱了神学体系。这反过来又促进了法律包括民法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

与罗马的情况相似,在古代西亚地区,虽然宗教在人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大影响,立法者(如汉穆拉比国王等)在法典的序言中,也都宣称自己是神的人,受神的委托颁布法律,统治人民。但我们研读古代西亚地区留下来的各大法典,从最早的公元前2100年前后的《乌尔纳姆法典》,到公元前1930年前后的《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公元前1770年前后的《俾拉拉马法典》、公元前1750年的《汉穆拉比法典》等,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世俗法典。虽然,我们不能说法律与宗教的分离是民法起源的必须条件,但至少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我们看古代希腊和罗马,看近代各个民族和国家的民法发达史,应该清楚这一点。因为民商事活动摆脱宗教的束缚,民事规范(法典)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和成果,有利于民法的进步和发达,已经为世界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法律 发展 的 历史 所证明。[3]

三、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是古代罗马民法的渊源之一

古代西亚地区,不仅有着活跃的民商事活动,制定颁布了一批成文民法典,是人类最早诞生民法的地区,而且,该地区与古代罗马的民法还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是古代罗马民法的来源之一。那么,古代西亚地区诞生的民事规范以及民法典,是通过什么途径或桥梁,传入古代罗马,并对其民法产生影响的呢?国外学者的研究表明,这一途径或桥梁,就是古代希腊,是古代希腊的民事立法。[4]

据考证,公元前6500年,就有来自古代西亚地区的居民大量迁移到爱琴海诸岛和希腊大陆,带来了发达的西亚农业文化,这些移民仍积极地保持着家乡习俗 {7}。至苏美尔人初创文明时期,古代西亚居民已经开始与希腊人建立起了进一步的联系。譬如,克里特岛出土了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时代的赤铁矿圆筒印章表明:古代西亚地区的苏美尔人、古巴比伦人在民事交往中契约订立、财产转让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之一—印章,其具体的效用已为古希腊人所认识,并有可能已适用于当时希腊社会商业贸易活动之中。

除了苏美尔、古巴比伦文明的影响之外,古亚述王国在安纳托利亚建立了商业殖民点,拥有完善的组织 网络 和完备的民事习惯法。古亚述发达的民事规则同样适用于其商业殖民地。而且,大批希腊人很早即从半岛来到西亚,或者定居做工,或者从军,譬如,新亚述帝国军队中就有不少希腊人。正是两地边贸和战争加强了古代西亚法律文明对外传播的力度,因此波及到了稍远的古希腊。这个离欧洲本土最近的东方国家,其法律文明直接影响了古希腊民族。公元前15世纪前后,赫梯王国颁行的《赫梯法典》是这一时期楔形文字成文法典的代表,该法典中的婚姻及家庭、财产及继承、经商及契约等规则,对古希腊的通商、文字以及法律等产生了间接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古希腊早期文明。

另一方面,通商是古代西亚地区和古希腊文明的共同特征之一,与两河流域楔形文字的产生相仿,作为希腊字母的始祖,古老的腓尼基文字就源自商业。而腓尼基文字和楔形文字同属于苏美尔人的祖先闪米特民族的语言。公元前1000年,腓尼基字母传人希腊后,希腊人借此创造了希腊字母,因此成为希腊、罗马(拉丁)以及后世西方文字的渊源。有了文字才有了西方历史的黎明曙光。从此,西方文明开始学习并赶超了古老的东方文明。

与此同时,约公元前5世纪左右,希伯来的重要典籍《圣经》被译为希腊文,预示着一神教在地中海世界的兴起,也意味着古代西亚法的集大成者希伯来法有了一个传入希腊社会的直通桥梁。公元前4世纪中叶,马其顿王国征服古希腊后,又将古老的巴比伦作为帝国的首都,使得巴比伦城成为东西文明融合的中心,由此拉开了古代西亚地区“希腊化时代”的序幕。在社会生活和民事交往中,亚历山大大帝及此后的塞琉古王朝的君主均专门采取措施奖励征服者们与当地人的通婚及其他交往,长久以来根植于古代西亚民众生活之中的民事规范也因此愈加融入到异族征服者的社会生活。可以说,希腊化时代是架接起古代西亚地区和古希腊、古罗马等西欧国家的法律文明重要枢纽{8}。古希腊法、古罗马法中包含的不少东方法元素大多来自这一希腊化时代的文明碰撞。

这一重要的时期,尽管外来征服者的战争不断蹂躏着西亚地区和古希腊的民众,但地区间抑或民众中的商业往来始终未曾中断。[5]古代西亚地区楔形文字法典所遗存的民商事规范汲取了楔形文字法文明成就的希伯来法等开始为西方世界所认知与践行。这可以从一些记载有契约、申请书、诉讼案件记录的羊皮纸和碑文中窥见一斑。诸多的希腊化国家(如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叙利亚的塞琉古王朝、小亚细亚的帕拉马王国等)私法方面均适用当地居民的成文法和习惯法。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促进了古希腊与古代西亚地区法律制度更实质性地融合。

公元前266年,罗马对居住有部分希腊人的泛希腊地区的征服,使罗马同希腊文化发生了更为密切的接触,为此后西方民法在古罗马的兴盛奠定了文明基础。尤其是至公元前30年共和国时期,罗马人不仅逐一征服了迦太基、马其顿、希腊半岛和西班牙的大部分地区,而且还迫使古代西亚地区、安纳托利亚等地实际上沦为罗马的附庸。罗马进入帝国时代后,在帝国疆域东部,沦为行省的各地区其法律文明的交流有了更为具体的载体—用东方文字(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亚美尼亚文)编辑而成的法学典籍,在帝国东部广泛地流传。这些教科书不仅“注意到一些最新谕令所做的修改,有时还考虑到行省法中的规范”{9},并在公元6世纪发展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为此,当代美国学者博厄兹·科恩(boaz co-hen)将这一时期形成的古希伯来口传律法与古希腊-罗马法(graeco-roman legal)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了在各自的民法中有许多对应的术语和相似的法律制度{10}。要言之,古罗马法与希伯来法发生密切联系主要反映在《耶路撒冷塔木德》之中,在这一典籍中巴勒斯坦耶路撒冷犹太教圣经注释家们对《圣经法典》的编辑与校正而形成的《密西拿》,反映了在古罗马人统治下,两地法律之间的直接交流{11}。诸如,古罗马法中的特有产(peculium)、抵押(hypotheca)、动产遗嘱(will/testament)、买卖文契或账单(bill/bill of sale)等,在希伯来口传律法中均可一一找到。而“庭审备忘录” (bench)、“裁决文书”(table) 、“换币官”(money changer)、“银行业者” (banker)等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中常见的称谓则出现在古罗马民法之中{12}。

通过以上的论述,笔者认为,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不仅是先于古代罗马的人类最早的民法渊源,而且也同时是(希腊)罗马民法的历史渊源之一。我们开展对这一地区民事规范的研究,并质疑古代罗马民法的最早渊源地位,并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要进一步深入地探讨世界民法之起源、发展、演变的线索和途径,并探索其发展的内在的 规律 ,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 现代 民法的内涵与本质。但这一宏大的工作,仅靠少数学者是无法胜任的,需要我们更多的民法学者和法律史学者的共同努力。本文仅仅是一块引玉之砖,抛出来是为了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以便大家一起来开垦这块处女地。

注释:

[1]此外,古代西亚地区还存在着大量的民事 文献 (民事法律文书、信件、教本等),诸如《苏美尔法律研习本》、《苏美尔亲属法律研习本》、《苏美尔法律样式册》,以及古亚述、新亚述的民事文献,希伯来律法典籍中的民事规约,等等。这些文献,均反映出当时的许多民事规则,这些规则混缠在具体的农耕、商旅、家事以及、日常操行等民众生活之中,它们经历了战争与时间的洗礼,在数千年的发展中均未发生太大的变化,在古代西亚社会的同一运行中基本发挥着规范人们民商事行为的功能,足以成为民法起源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2]迄今考古出土文献业已证明,在这些古代西亚地区的文献中,属于民法范畴的内容特别多。可以说,是苏美尔人、巴比伦人、亚述人、赫梯人以及希伯来人共同缔造了古代西亚地区的民事规范。它对后世的影响力在《圣经》中还可以找寻得到。时至今日,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甚至借助于希腊法、罗马法以及教会法等,仍间接地影响着西方社会。

[3]至于古代西亚地区的最后一个法律体系希伯来法,虽然是宗教法,但它对该地区民法规范的贡献,主要是继承,而非具体条文和制度的创造。如果说它有一点创造,则主要是在民法(契约)理念方面,而这又对希腊和罗马的民法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影响。因此,说法律与宗教的分离有助于民法的起源和发展,在总体上是说得通的。

[4]而古希腊民法对古罗马民法的影响则早已为学术界所公认。譬如,古希腊法对民事主体的规定奠定了后来罗马法的人法制度,有关质押及抵押的应用也为后来的罗马法所吸收。"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老的罗马法渊源-《十二表法》表明,古希腊对于罗马文化和文明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西塞罗和盖尤斯的著述都暗示:他们确信,罗马法起草之时,一个立法委员会曾被派往雅典学习希腊法和法律制度,这是一段不争的历史。"(参见peter de cruz,comparative law: in a changing world, 2nd ed.,cavendish publishinglimited, 1999, p.11)。古罗马私法的发达应该有着古希腊民法的贡献。

[5]早在1930年代初,美国学者约翰·弗雷德里克·刘易斯(john frederick lewis, 1885-1932)夫妇就整理和破译了大量出土于这一时期西亚地区的楔形文字商业文献,它们多是古波斯统治时期的民商事文献,其中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开国之君居鲁士大帝统治时期的文献最多,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具体包括有关某房屋所有权的、某交易中个人义务的、20只小羊羔买卖事宜的、有关某债务奴隶买卖价格条款、在某阿卡德人法庭上所发生的一次寄存关系、某一项个人的委托、某一房屋的买卖、20名奴隶的租借,等等。其他波斯国王加冈比西斯(cambyses,-前522年,公元前529-前522年在位)、薛西斯一世(xerxes,公元前519-前465年,公元前485 -前465年在位)、阿塔泽克西兹一世(artaxerxes,-前424年,公元前464-前424年在位)等统治时期的民商事文献也有不少。see har-old g. stigers, neo-and late babylonian business documents from thejohn frederick lewis collection, journal of cuneiform studies, vol. 28,no. 1. (jan. ,1976),pp.3-59.

第4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关键词: 古罗马文化 ;西方音乐; 基督教音乐

中图分类号:J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4)06-0118-04

古罗马发源于意大利半岛北部,于公元前8世纪中期(前753年)建立罗马城,从建城至西罗马帝国覆灭,先后经历了王政时代(公元前8世纪中期-前509年)、共和国时期(前510年-前27年)和帝国时代(前27年-476年)。[1]公元前3世纪早期,古罗马统一了意大利半岛,并在之后的版图扩张中几乎将整个欧洲囊括其中,而意大利罗马城却一直是其文化发展的中心。[2]公元前146年,古希腊最后一个希腊化王国被古罗马吞并,自此古希腊成为了古罗马的一个行省。古罗马不但没有排斥古希腊的文化遗产,反而对其丰富的文明成果大量吸收借鉴,促使它们逐渐与古罗马本土文化相融合,并得到新的升华。

论及音乐领域,毋庸置疑的是,古罗马文化的发展大量继承了古希腊的各种音乐元素。[3]诸多论著和研究资料认为古罗马对歌唱艺术所做的贡献甚微,几乎全部是传承古希腊的作品和形式,或是对古希腊作品的模仿与改编,缺乏创新。①然而事实上,古罗马文化对于声乐艺术发展的贡献远远不止于传承,而更重要的体现在两大里程碑式的转折:一是诗乐一体的古希腊传统被打破,歌唱表演与诗歌、戏剧等文学形式相分离,真正意义的“歌唱”概念初步形成;二是由于完成了由多神崇拜到一神崇拜的过渡,宗教文化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出来,从而产生了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的二元对立。而这一时期,基督教确立了其绝对的文化主导地位,这使得以声乐为主的基督教音乐逐渐作为唯一正统的音乐形式得到长足发展,对整个西方声乐艺术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极其重要和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揭示古罗马文化在西方声乐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一、古罗马文化对古希腊声乐元素的传承与发扬

古罗马人自身传统的音乐文化以实用的军乐、宗教仪式音乐为主。关于当时确切的音乐形式,目前已无从知晓。但是从流传下来的一些歌词残篇和关于当时音乐表演的描述中,可以断定当时独唱与合唱的歌曲都是存在的。[4]并且歌词内容也较丰富,既有古老的世俗诗歌,也有宗教仪式歌曲,有运用提比亚管伴奏的主题史诗,也有庆祝胜利的歌曲以及葬礼上的哀悼歌曲等。[2]公元前4世纪时,古罗马已有原始而独特的戏剧表演,主要是再现农事劳动中的节奏韵律,歌舞结合并伴随着诙谐幽默的嘲讽,表演者都是自由地即兴发挥,并且不时地与观众互动。

但是古罗马人最初只是将音乐作为一种活动工具,并不关注其艺术性,甚至认为音乐是低级的。当古希腊被吞并之后,大批的古希腊艺人、诗人涌入罗马城,逐渐为古罗马带来了音乐的繁荣:音乐开始成为贵族青年男女学习的科目,上流阶层广泛接受古希腊的音乐熏陶,并将它作为一种身份和教养的标志。来自古希腊的教授者和表演者都受到极大的尊重。贵族们不只出资赞助音乐创作和表演活动,还挑选奴隶培养其音乐才能来供自己欣赏娱乐。一时间,古罗马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音乐热潮,但大多是作为娱乐之用。古罗马的两位皇帝Nero和Hadrian都是音乐的钟爱者和支持者,他们热心于演唱和演奏技术并乐于登台献艺,同时也是最富有的音乐赞助人。尽管古罗马人逐渐深入地受到古希腊文化的熏陶,但是鉴于其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发展阶段,在对古希腊诗歌与音乐的传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夸张地放大了音乐的娱乐功能。比如,观众们最为注重的是表演规模的宏大和场面的壮观。里拉琴、提比亚管等乐器被改造得体型巨大,表演阵容则动辄几百件乐器、几千人合唱,[5]“一出哑剧有2000名歌手及3000名舞师来配合,这种情形并不稀罕”。[6]生活在1世纪的古罗马哲学家、剧作家塞内卡(Lucius Seneca)曾抱怨:乐队与合唱队规模如此庞大,演唱者和演奏者总是比观众还多。[7]在此种文化氛围影响下,本来作为艺术修养和心灵熏陶的音乐教化行为也彻底演变成为娱乐活动的组成部分,音乐的神秘感和崇高性不断被弱化。古罗马学者Plutarch指出,当时的音乐教育“衰落极其严重,用以教化年轻人崇高品德的知识理念已完全缺失,所有的音乐都变成了剧场的娱乐”。[8]当然,这样绝对的评价不免有些偏激,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的音乐环境和音乐审美倾向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总体而言,在古罗马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影响下,原本古希腊音乐所具有的神秘感和崇高感几乎已消失殆尽。

在娱乐性的音乐表演之余,融合于文学形式的声乐元素的发展在古罗马时期并未停滞,主要体现在对古希腊抒情诗歌和戏剧的模仿创作。卡图鲁斯(Catullus)、维吉尔(Vergilius)、贺拉斯(Horatius)、奥维德(Ovidius)等都是古罗马著名的抒情诗人。他们的诗歌多模仿古希腊抒情诗,也受到结婚歌、饮酒歌等民间歌谣的影响,有时会被配以音乐在剧院中演唱。但是古罗马时的抒情诗大多只用来诵读,不再伴随着歌唱的形式出现。古罗马的戏剧创作也极大地受到古希腊戏剧的影响。前文中曾提到古罗马早已有自己独具风格的戏剧形式,这种本土的戏剧形式很快就被希腊风格的戏剧表演和创作所代替,与此同时也得到新的发展。古罗马悲剧中,歌唱部分尤其是歌队的运用较少,从Lucius Seneca的作品来看,其中有独唱或重唱与对白交替的形式,有的作品中仍存在一部分合唱歌曲,但比重较小。由于帝国时代之前的古罗马悲剧几乎全部遗失,所以古罗马悲剧中合唱歌曲在与古希腊音乐的融合中发生了转折。与古希腊不同,古罗马更受青睐的剧种是喜剧而不是悲剧,尽管当时喜剧的创作经常模仿古希腊悲剧的情节,并且歌唱在古罗马喜剧中是必不可少的。如普拉图斯(Titus Plautus)的作品中借鉴希腊化歌曲以及古希腊悲剧的创作手法,将颂神歌、哀歌等植入喜剧,并有独唱、重唱等不同的歌唱表演形式。另一种外来的戏剧形式――哑剧②在古罗马也十分流行,其中有合唱歌队的伴唱。在古罗马时期,戏剧发展的一大特征是将古希腊戏剧改编为拉丁文来上演,[2]体现了古希腊戏剧音乐与古罗马文化更深层次的融合。John G. Landels提出一个“奇怪的矛盾”:古罗马人本民族的音乐文化是贫瘠的,但多个世纪以后,他们的后裔――意大利人竟以音乐文化而著名,并且他们的语言成为世界通用的音乐语言。而希腊人和希腊人的语言却在音乐领域不见了踪影。[9]古罗马在模仿古希腊戏剧的过程中对其语言进行的改编,就是解读这一矛盾的重要见证之一。

二、 歌唱表演与文学形式的分离在古罗马文化中得以实现

歌唱表演在古罗马时期不再依托于文学,成为一种专门的艺术形式,首先体现在歌唱领域的职业化,也就是出现了专业的歌手、专业的声乐教师以及专门的音乐行会。宫廷贵族们供养着许多职业的歌唱者和演奏者,并资助他们的各种音乐活动,甚至有些技艺高超的歌手频繁地巡回演出,受到大众的追捧。歌唱的教学也相应地得到发展,不再像古希腊那样简单地进行诗歌吟诵的模仿,而是出现了具有细化分工的专业声乐教师:有的教师专门拓展音域和训练声音力度,有的则负责音质音色的提高,另外还有专门侧重艺术表现的声乐指导教师。[10]由于古罗马社会中娱乐活动和文艺表演的巨大需求量,职业音乐表演者颇具规模,并形成了专业的音乐行会,来统筹安排音乐家们的演出活动并为他们争取利益。2世纪时,行会“几乎垄断了古罗马的全部音乐活动”。[11]

这一时期,音乐已被作为专门的学科来研究。在歌唱中,音乐成为主要角色,作为歌词的诗文退而成为音乐作品中的次要角色。在Aristides Quintilianus的《On Music》中将实用音乐(主要是声乐)分为旋律(melic composition)、节奏(rhythmic composition)和诗歌(poesy)三个构成要素。[12]这里就把“诗”作为音乐的一个构成部分来分析。Augustine(奥古斯汀,公元354―430)的《De Musica》残存章节中,详细分析了音乐节奏和诗歌格律,他内心矛盾于享受音乐之美与虔诚体会宗教礼拜的诗词之间。在思想上,他认为应该注重圣歌的歌词内容,但情感上又对音乐本身的美妙情不自禁。在《忏悔录》中,尽管他感到对音乐的喜爱是有罪的,但还是肯定了音乐传达宗教教义的作用:“我为你教堂歌唱的甜蜜声音而深深感动,这种声音萦绕在我的耳际,真理流淌在我的心头……”。[13]由此可见,此时音乐的地位早已突破了诗歌文学的限制,不再是文学形式的附庸。当然,这一转换过程中,宗教音乐是突出的贡献者,尤其是基督教教仪音乐的产生,极大地冲击了自古希腊以来的诗乐传统,逐渐使音乐体现出了独立而特殊的地位。

三、古罗马文化建立了以宗教文化为主导的特殊声乐形态

古罗马文化中,基督教的诞生对整个西方声乐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此之后的一千多年,基督教教仪的发展决定着西方声乐艺术的主体方向。

基督教诞生于公元1世纪,它最初源于犹太教,犹太人首先建立了罗马教堂。基督教的礼拜仪式包括了诵读、布道、祈祷、圣咏歌唱等程序,由于基督教与犹太教直接的血缘关系,犹太教的诗篇唱诵成为基督教早期仪式音乐(主要是单声部的圣咏歌唱)中重要的组成元素。但是基督教仪式音乐又并非完全取材于犹太教,而是融合了犹太教音乐、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传统音乐,并且在传教过程中吸收了亚、欧、非不同地区和民族的音乐元素,从而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和复杂的特征。[14]歌唱内容包含了诗篇歌(Psalmody,即源自犹太教的诗篇唱诵)、短歌(Canticle,取自《旧约》和《新约》的抒情诗歌部分)以及赞美诗(Hymns,对上帝的赞颂、奉献和感恩,引自拜占庭的圣咏歌唱)等多种题材。[15]由于基督教的传播范围相当广泛,各地方的教仪歌唱呈现出各行其是的局面,不同风格的圣咏相继出现。罗马教堂的教仪歌唱是与犹太教的诗篇诵唱最为接近的,称为罗马圣咏(Roman chant)。还有埃及地区的埃及基督圣咏(Coptic chant),在东罗马帝国首都拜占庭发展起来的拜占庭圣咏③(Byzantine chant),以及4世纪晚期意大利米兰出现的安布罗斯圣咏(Ambrosian chant)等。其中,拜占庭基督仪式中的圣咏被分为8种形式,后被罗马教堂所吸收。而罗马圣咏则是日后格里高利圣咏形成的最主要源泉。[16]圣咏的演唱形式也并不单一,在各地圣咏的融合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三种演唱形式:应答式(Cantus Responsorius)、交替式(Cantus Antiphonarius)、直接式(Psalmus in Directum)。应答式是由领唱者的歌唱与会众合唱的重复所构成,主要出现在祷文或短小经文诵读前后,常用于精细的礼仪部分。交替式本是两部分会众合唱交替唱诵诗篇歌的形式,后来又将诗篇歌中用以强调仪式主题的短小歌词发展为一种独立的叠歌形式,称为“交替圣歌”,如哈利路亚。直接式,顾名思义,即是单纯直接的独唱或合唱。[17]另外,歌唱声音的音色与纯洁度也逐渐受到关注,公元367年,老底嘉宗教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颁布了一项关于圣咏歌唱人员的决议,禁止全体会众在仪式中演唱圣咏,规定必须由专门训练的歌唱人员来演唱,以保证和谐统一的声音和庄严神圣的效果。[11](20)由上可见,古罗马时期是基督宗教音乐的重要形成期,基督教歌唱从内容、形式到礼仪都在这一时期形成并不断融合、规范,为中世纪格里高利圣咏(Gregorian chant)的形成以及庞大宗教音乐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督教在古罗马时期发展相当迅速,公元300年时,只有10%的罗马帝国公民是基督徒,公元313年康斯坦丁大帝(Constantine)赦免基督徒,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公元325年,进一步定基督教为国教。至公元400年,罗马帝国的基督徒已经达到公民人数的50%。[18]如此庞大的教众规模和巨大的影响力,其宗教礼仪音乐的力量不可小觑,并不可避免地成为统治者最得力的统治工具。基督教音乐(主要是声乐)的“首要职能是引导人们去领会神的启示”,[18](8)培养礼拜者虔诚的心境,因而歌唱在教会礼仪中是神圣的、严肃的。并且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基督教音乐已成为基督徒的精神拯救工具,人们生老病死的日常生活甚至精神世界的全部寄托都已无法离开基督宗教仪式及其音乐。基督圣乐高度的精神定位与古罗马剧场音乐的娱乐性、世俗性大相径庭,在古罗马帝国初期,剧场的喜剧及哑剧表演等常常对虔诚的基督徒进行嘲讽,甚至对宗教音乐或教仪进行亵渎。[19]另一方面,世俗音乐中的歌唱通常伴有乐器的演奏,而乐器演奏则被宗教视为异端行为,尤其是阿乌洛斯管。基督教会认为,世俗歌曲的曲调和乐器的演奏有令人迷狂的作用,信徒会因此而陷入对世俗生活的向往,从而引起种种不利于宗教集权的思想或行为。古罗马修道主义教父Basil(公元330年~公元379年)在他的《创世六日》中提到,“这些和有害的歌曲只会在人们灵魂中引发邪恶与”。[15](49)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在根本上的对立,使得基督教会对古罗马社会中的世俗音乐极为排斥,节日、赛事以及剧场中的娱乐音乐随着教会力量的强大逐渐销声匿迹,这一局面为中世纪基督教音乐的高度垄断埋下了伏笔。

古罗马时期是西方文化发展史上尤为重要的发展阶段。古罗马文化对于声乐艺术领域的深远影响,使其在整个西方文化史中复杂而特殊的承传功能亦可窥见一斑。骁勇善战的古罗马人不仅在疆域上缔造了版图空前绝后的庞大帝国,也同时在文化方面将辉煌的古希腊文明成果提炼、升华并传向整个西方世界。

注释:

① 如下著作中均有论述此观点:刘新丛等著《欧洲声乐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李赋宁、刘意清、罗经国主编;《欧洲文学史》(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1页。

②哑剧非古罗马本土剧种,而是由叙利亚、埃及等东方地区传入西方。

③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两个部分,罗马为西罗马帝国的首都,拜占庭为东罗马帝国的首都。拜占庭圣咏出现后逐渐被记录下来,并有一系列的音乐理论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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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忏悔录[M].转引自〔美〕杰里米・尤德金.欧洲中世纪音乐[M]. 余志刚译.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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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关键词:身世传说;外部形象;内在个性;承继

发展

古希腊神话中神与人同形同性,神与人的区别仅在于掌握特殊的力量和享有永生的权利。而古罗马早期的神灵没有个性人形,崇拜仪式简单机械,缺少思想内容,在希腊人的影响下,罗马人也开始赋予神以人形,出现了罗马神和希腊神的混同过程。在这一混同过程中,罗马神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阿佛洛狄忒在希腊神话中代表着爱情、美丽与,在她在罗马与当地象征丰产植物的女神维纳斯合并后,成为丰收和爱情女神。罗马承继了希腊神话,同时它根据当时罗马政治、经济以及生活需要将一些神的地位和功能作了调整。融入了阿芙洛狄忒因子的维纳斯成为古罗马著名诗人维吉尔改写的民族史诗《埃涅阿斯纪》主人公、罗马城建立者埃涅阿斯的母亲,故被视为尤里乌斯皇祖的女始祖,由此名声大震。从阿芙洛狄忒到维纳斯,从她的身世传说到与人神的交往,由外在形象至内在品质,现存文本中阿芙洛狄忒与维纳斯的种种表现指引笔者通过细致比较找寻希腊与罗马人民女神崇拜背后的精神动力和价值观念。

一、身世传说比较:完整神谱,部分承继

在女神出世的传说部分,古希腊神话对阿芙洛狄忒的身世提供了详尽的解释:赫西奥德在《神谱》中称,阿芙洛狄忒源自乌拉诺斯被割下抛入海中的生殖器,在海浪的泡沫中出生,所以神明们这样称呼她,意为“浪花里出生的”。她出生后,起初向库特拉岛靠近,因此被称为“库特拉的”,后来她由那里去到四面环海的库普罗斯岛(今塞浦路斯),在那里成为一个庄重可爱的女神,称为“库普罗格尼娅”,意为“库普罗斯出生的”。她一出世,便有爱神埃罗斯和欲望女神陪伴她。她满面甜蜜的微笑,善于窃窃私语,惯于欺骗。美神阿芙洛狄忒在《神谱》中是从上生长出来的,其实这已明白无误地表达出了古希腊人的一种观念:爱与生命是密不可分的,它是美的根源所在。

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中,阿芙洛狄忒是宙斯和狄奥涅的女儿。在特洛伊战争中,她支持特洛亚人,是金苹果裁判中有恩于她的特洛亚王子帕里斯的保护人,她为了保护帕里斯,在战场上被希腊将领狄奥墨得斯刺伤后,忍痛返回奥林波斯,“倒在她母亲狄奥涅的膝头上”。关于她的母亲,一说狄奥涅是乌拉诺斯和盖娅的女儿,因此也是提坦神;一说狄奥涅是提坦神奥克阿诺斯和特梯斯的女儿,因此与宙斯是同辈,阿芙洛狄忒便属于新一辈神。

古希腊神话关于阿芙洛狄忒神世传说的详细解释体现了古希腊神话完整的神谱体系。而古罗马神话中,这位女神海洋出世和众神迎接的故事被大致保留了下来,在奥维德的《变形记》中,欧伊珀的女儿与文艺女神竞赛唱歌之时,提到“爱神维纳斯变了一条鱼”。这无疑与维纳斯的海洋出世传说有着密切联系。但是维纳斯奇特的诞生历程在古罗马文学作品中甚少被详细描述。而相比之下,古希腊人不厌其烦地描述阿芙洛狄忒诞生和她被众神所接纳的神话。

另外,在古罗马神话中,维纳斯与父亲宙斯有着频繁的交流,但她的母亲狄奥涅却难觅踪迹。这位在《伊利亚特》中“用手抹去女儿臂上的灵液,平愈了手腕上的伤口”的母亲在古罗马神话中几乎没有踪影。这表明与丰富多彩的古希腊神话相比,古罗马神话简单朴素,并不重视血脉家族的传承。古罗马作家斯维托尼乌斯谈到古罗马早期文化发展缓慢滞后的原因时说,古代罗马人一直忙于战争和扩张,对那些事情无暇顾及。因此古罗马人只是部分承继了希腊神话。且古罗马的神起初并非拟人,而是带有万物有灵和拜物教的特点,因此维纳斯作为女儿的人性部分没有得到重视,也体现了古罗马神话的自身的特点。

二、外部形象比较:恒久之美,细化之权

在希腊神话中,阿芙洛狄忒是爱与美之神,代表了希腊时代的审美价值。她在神界引众神追求,在人间因美貌闻名。在罗马神话承继希腊神话的过程中,阿芙洛狄忒身上的意味被维纳斯完整继承。例如阿芙洛狄忒有着古希腊最完美的样貌,她的臀部曲线尤其完美,以至于希腊人特地为此建了一个叫做“爱神美臀”的寺庙。与之呼应的是,罗马神话那句赞美“不可言说的维纳斯”,指的也是她美丽的臀部。不论是阿芙洛狄忒还是维纳斯,对于神界与人界的异性都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她虽为神o但从外貌中更加凸显人性一面,她不会用清冷皎洁的神性之光维持自己的矜持与骄傲,而是用美妙可人的青春气息动人心肠,轻而易举就获得希腊和罗马人普世审美观上的认可与欣赏。

美貌如斯,在神话故事中对她产生爱情幻想的神o数不胜数,所以她惯用他们的力量达成心愿,也会因为美貌而任情纵性地追逐爱情。维纳斯与阿芙洛狄忒在这一点上相似,她们的美貌都引起了父亲的疼爱,神o的追求和丈夫对于她的愤怒。相

反,就同性神o而言,她确实引起了她们的嫉妒和憎恨。《变形记》中的林仙波摩娜直接道出:“至于维纳斯,她丝毫没有把这位女神放在心上。”而她的美并非只是引起异性的追逐和同性的嫉妒,在罗马神话中,这样的美感上升到了高洁典雅的母亲形象的程度。在《埃涅阿斯纪》中,她全心全意帮助儿子埃涅阿斯逃出困境,走出烦恼。虽为人类的母亲,她身上高洁的神性却愈加浓厚,现身与离去之时都神秘委婉。在古罗马神话中,神与人有着分明的界限,对于神灵,罗马人始终保持敬畏的态度。扮演母亲角色的维纳斯形象圣洁高远是包含着古罗马人民根深蒂固的敬神观念和宗教观念。

女神有许多种类不同的圣物来象征自己的爱与美。鸽子、麻雀、天鹅、山羊、猞猁和海豚都是阿佛洛狄忒的圣物。而关于她举世闻名象征爱情魔力的腰带的描述在古希腊和罗马神话中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不同的是,在古罗马神话中,维纳斯最初是一位丰收女神,奥林波斯教形成后,被作为爱情、及美的女神。作为女海神,她的祭品是海豚;作为丰收女神,她的祭品是麻雀、鸽子和兔子;她最宠爱的圣鸟是鸽子,在维吉尔的《变形记》毕达哥拉斯的学说一章,提到了爱神的鸽子。从圣物处我们可以看到古希腊神话与古罗马神话的一致之处。罗马神话对于这些圣物的划分体现着维纳斯本身职能的细分、身份的转换、丰收女神的角色定位,也体现着古罗马农耕文明的发展。

三、内在个性比较:温和或威严,皆因爱与美

在女神充满魅力的外表之下,是她因为爱与美呈现出的复杂个性。她有点燃战争的谋略,却没有奔赴战场的实力。在众神中她有驱怂爱情的力量,但常常因为其他神力的不足而显得少女般软弱,引来众神的怜爱和打击。

在荷马史诗中,阿芙洛狄忒为了捍卫特洛亚的荣誉表现出敢爱敢恨、勇敢立威、果决处事的性格特点。她与赫拉等支持希腊人的神o屡屡发生争执,甚至因为受伤遭到众神嘲笑,虽不善战但为了拯救自己的儿子而不怕战争的威胁,果断处理海伦与帕里斯的矛盾,都证明了希腊神话中的阿芙洛狄忒并不仅仅是一位单薄纯美的女神。她在特洛伊战争中与赫拉和雅典娜有着较为激烈的冲突,但是当赫拉有求于她,向她借充满魔力的腰带,请求给予和欲盼时,她非常理智地选择了同意。通过她与神o交往过程中的表现,可以看出弥补她不足勇力的是她美丽的外表下清晰的头脑和敏锐的判断力。

在古罗马神话中,她敢爱敢恨、敏锐果决的性格没有改变,更是会为祭祀仪式的不当而愤怒惩罚凡人。在《变形记》中,阿玛托斯的居民用被屠杀的客人的血来祭祀朱庇特,而“好生恶死的维纳斯见了这种渎犯神明的祭法,心中大怒,准备放弃她在塞浦路斯的城池和原野,但是她说道:‘这些美好的山河和城市犯了什么过错呢?它们有什么不是呢?我不如把这些不敬神明的人处死或流放,或者给他们一种介乎死亡和流放之间的刑罚。’”因此她就只把他们的身体变成凶恶的雄牛,在这一惩罚背后,我们固然可以看到维纳斯的果决和威严,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她的正义主张和对美好自然的依恋,她最后的惩罚也留有余地,“好生恶死”,体现了她仁善的一面。从这一部分来看,属于阿芙洛狄忒的性格并没有被大范围改写,而是细致入微,具体完备。她的处世哲学加入宗教祭祀的因素,更进一步强化了阿芙洛狄忒性格中能够体现罗马人英勇果决、充满智慧的民族性格的一面。

爱与美之神内在性格的温和与勇敢在与她的儿子埃涅阿斯相处之时最为突出。在荷马史诗中,阿芙洛狄忒飞身挽救埃涅阿斯并因此被刺伤,虽只有寥寥数语,但是这种伟大的母爱在《埃涅阿斯纪》中被无限放大,她的母亲身份实际包含了整个民族。在《埃涅阿斯纪》中,特洛伊人战败后,正是因为她的保护,埃涅阿斯才得以出逃特洛伊,在意大利的土地上建立起新的祖国,这就是维纳斯为什么成为罗马的特殊保护神的原因。从希腊神话到罗马神话,阿芙洛狄忒与维纳斯的故事拼合起来,才是完整的“罗马人母亲”的叙述。阿芙洛狄忒负责的是女神维护特洛亚城的努力和作为埃涅阿斯母亲的身份说明,而维纳斯则延续并充实了整个故事的过程。

因为在古希腊神话中,神o的个性更加突出,形象更加饱满,因此阿芙洛狄忒的个性比起维纳斯更加复杂,经过古罗马神话的简单化、民族化的承继方式,阿芙洛狄忒的某些性格品质被格外放大,例如她捍卫特洛亚时表现出的勇敢和理智,作为伟大的女性神的高贵与矜持。她的神性扩大,人性缩小,而回到古希腊神话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位更具人情味道的爱与美之神。

四、结语

从阿芙洛狄忒到维纳斯,本文着重研究了古希腊神话与古罗马神话关于爱与美女神的故事细节表现出的她的面貌、行为、品质的异同。本文从女神身世传说中分析出古罗马神话对于神谱体系的部分承继,立足女神的外部形象和内在品质,可自然挖掘出女神的人性与神性,得出两个民族之间思维方式、整体性格和社会形态的异同。阿芙洛狄忒与维纳斯的不同引发的是关于两个民族神话的深入思考。罗马神话实际承继并发展了希腊神话,将加入了罗马元素的文化艺术传向了世界。而爱与美之神在这股浪潮中,以永恒的艺术魅力吸引世代人民走进她的世界,她是希腊人的阿芙洛狄忒,更是世界的维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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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摘 要 题】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

【关 键 词】希腊化/希腊人/罗马人/交流

【正 文】

今天仍有许多人认为,西方文明是由古希腊、罗马文明经中世纪的基督教文明到近代工业文明演变而成的。甚至常常有人把工业革命后欧洲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制度等直接归结为古希腊、罗马文明“固有本质”的衍化。其实在古代,米利都的赫开泰乌斯认为,希腊人长期以来就是埃及文明的子孙;(注:汤普森:《历史著作史》(上卷,第1分册),谢德风译,李活校,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6页;另参阅希罗多德:《历史》,王嘉隽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希罗多德指出希腊的主要城邦底比斯的创建人卡德摩斯是属于闪族的腓尼基的一个王子,希腊的许多神名来自埃及;伟大的科学史专家乔治·萨顿说:“希腊科学的基础完全是东方的,不论希腊的天才多么深刻,没有这些基础,它并不一定能够创立任何可与其实际成就相比的东西。……我们没有权利无视希腊天才的埃及父亲和美索不达米亚母亲”。[1](p64)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认为“西方”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就自成一个文明传统的观点开始从根本上遭到质疑。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西方”文明实际上“起源”于非西方——更确切说是古代“东方”诸文明。(注:早在1928年西方就出版过ramsay, sir wm., asianic elements in greek civilization, new haven, 1928。西方世界最近出版的这方面作品有:《世界有色伟人》(1946)、《偷来的文化遗产》(1954)、瓦尔特·伯克尔特(w. kurkert)《东方化的革命》(1982)、马丁·伯纳尔(m. bernal)《黑色雅典娜》(第1卷1987年出版,第2卷1991年出版,计划要出4卷)、魏斯特(m. l. west)《赫利孔的东方面孔》(1997)。尤其是伯纳尔的著作在古典学界引起了一场空前的争论,有人指责他没有足够证据就轻易下结论,也有人说这是赶修正主义派的时髦。但是不管怎么说,他提出的这个希腊文化受北非、西亚文化的影响这个重大命题,是无法轻易地置之不理的。)吸收古代东方民族辉煌成就的希腊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赋予这些所学来的东西以新的意义:把丈量土地的技术变为几何学,把占星学变为天文学。是希腊人首先认识到人类心灵的力量,是希腊人形成了西方世界美的观念,也是希腊人首先思考自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具有开放与扩张特征的希腊文明把这一传统传给了罗马人。

一、三种途径

罗马最先吸收的外来文化是伊特拉里亚文化。(注:在文化上给早期罗马带来重要影响的三个民族是伊特拉里亚人、腓尼基人和希腊人。)伊特拉里亚人早在公元前9、8世纪就到达了台伯河流域的北部地区,[2] 约公元500年又把统治扩展到南部的坎帕尼亚(campania)和北部的波河领域,[3](p130) 可见伊特拉里亚文化给罗马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伊特拉里亚文化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他们借用希腊文字拼写本族语言,与希腊世界有着频繁的贸易往来,鉴赏希腊精致的陶器,吸收希腊的神灵,把自己的神?与希腊诸神融合,采纳希腊的建筑样式、艺术风格,等等,[4](p364—365) 因此,处于伊特拉里亚人包围之中的罗马人不可能不受希腊文化的影响。

公元前510年,罗马爆发反抗伊特拉里亚人的斗争, 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高傲者塔克文被。此后,希腊对罗马的影响更大了。当时的希腊在政治、军事、艺术、宗教上的发展逐渐达到顶峰,整个意大利半岛都处于希腊文明包围之中,到处充满着希腊艺术、语言、文字与审美趣味。

罗马人吸收希腊文化的第二条途径是通过意大利南部的大希腊进行的。早在公元前8世纪的大殖民时代,活跃在地中海各地的希腊人就深深影响着罗马人, 那时希腊人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建立了殖民地。攸卑亚岛在公元前750 年左右在意大利南部皮提库萨岛上建立了殖民点,组成了一个最早的殖民城邦。[5](p231) 其后不久又在意大利西海岸建库麦,库麦又在其南部建立了著名的那不勒斯,科林斯在西西里东岸建叙拉古。前后共建立了几十个希腊殖民地。[6](p93) 这一带后来发展为著名的“大希腊”。罗马人通过这些城邦可以全面接触地中海世界。公元前3世纪的叙拉古吸引了众多艺术家、科学家,成为富裕、强大的城邦。这些子邦保留了母邦的氏族传统、习俗、宗教,[7](i,147.) 对包括罗马在内的古代地中海世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罗马人从库迈希腊人那里学得了字母表,也是通过库迈,罗马人可能首先了解到希腊诸神,诸如赫拉克勒斯和阿波罗。[8](p28)

罗马真正直接接触与吸收希腊文化是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的, 这是罗马吸收希腊文化的第三个途径,此时已是希腊文化发展的最后阶段——希腊化时代。[9](p44) 公元前4世纪中期,马其顿腓力统一了希腊世界。公元前336年,腓力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王位。在随后的东征过程中,亚历山大把希腊世界和西部亚洲连成整体。希腊世界的政治视野扩展到一个非常广袤的区域。而此后的罗马共和时代经过三次布匿战争(264—241、218—202、149—146bc)逐渐确立了在地中海世界的霸权,预示着希腊化世界在地中海地区强权的衰落。虽然这时的希腊城邦在东部地中海世界不再处于政治、军事的霸权地位。不过希腊文化继续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到罗马世界、西亚各地以及印度的西北部。[10](p155、159) 文化的碰撞、融合是双向的,希腊人在科学、技术、政治、制度、艺术等方面也沾染了小亚细亚、埃及、叙利亚、伊朗和印度等地的因素,使这一时期产生了大量的新观念、新行为,从而构成罗马文化的一部分,随着罗马武力在欧洲各地的开拓,自然也构成了西方世界的遗产,并最终成为人类的文化遗产,这一过程就叫广义的希腊化。

公元前4世纪以后著名的“希腊人”通常不是来自希腊世界, 而是来自希腊化的东部世界,特别是来自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此后,亚历山大里亚、帕迦马等城市在传播希腊文化方面所起的作用就像雅典一样,东扩的罗马也因此分享了希腊化世界处于顶峰时代的辉煌与财富。诚如古典学家博尔加所说:“罗马人从希腊进口商品并引进生产工艺,稍后,罗马文学家开始以希腊模式创作。文学作品是一种异邦公众不可能欣赏其原型的产品。要品味新喜剧,罗马得有普劳图斯,所以对希腊成就的模仿始于文学领域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后,在公元前2世纪早期, 学习希腊演说术的念头吸引着罗马人,因为演说术在审议会与法庭所操纵的社会中有着明显的用途。这就意味着需要按照希腊的模式创建学校;而且,在希腊,如同在大多数文明国家一样,学校课程是作为对当时传统文化导论而开设的。事实上,以演说术为中心的教育并没对此有什么改变。演说家要想令人信服,就得求助于广为接受的政治与道德准则。他们必须接触各种各样的论题,而且,他们常常得按照希腊人的方式对文学与历史加以比较。当罗马人决议学习修辞学的时候,他们为希腊文化的涌入敞开了大门。”[11](p446)

不管是希腊化的拉丁分支也好,还是希腊分支也好,都处于罗马帝国的政治霸权统治之下,因此希腊化逐渐从希腊对罗马国家的影响转变为对欧洲社会的影响。但是在希腊化与刚刚萌芽的罗马文明接触的时候,希腊文化早已与近东诸古代社会有了频繁的接触,就是从这种融合中而不是从公元前3世纪的立即接触中,诞生了希腊化的罗马。在罗马共和时代,国家不断增加权力和财富,也不断吸收新的文化尤其是希腊文化,罗马人自身逐渐地希腊化了。这是不容否认的,但要说罗马文化就是希腊文化,罗马人实际上只是个模仿的民族,他们在欧洲文明史上的主要作用就是个二道贩子,[12](p2) 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我们应当肯定,他们有着自身的独特贡献。

二、两种态度

尽管希腊化几乎在罗马人生活和思想的每一个方面都留下了清晰的印记,但他们内心中对希腊文化抱着一种矛盾的态度。一方面,罗马人注意到要敬畏、学习明显处于优势的希腊文化,另一方面,他们对这种文化抱有敌意,反对把希腊文化等同于罗马价值。因为希腊人、罗马人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希腊人爱好文学、艺术、智慧,并善于分享快乐生活,而罗马人则勤奋、实用、讲究效率,在罗马人中间盛行的迷信对“文明的”希腊人来说也许是粗野的。

当罗马人在公元前3世纪征服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在地中海世界显现出罗马强大力量之时,他们逐渐暴露出对希腊文化的不同态度。虽然罗马贵族中的极端保守分子承认希腊文化对知识和个人幸福的影响,但认为这也会给罗马人服从于家、阶级、国家和神?的传统美德带来威胁,会给罗马人统治的稳定性带来威胁。因此,他们发动了一场强有力的从罗马人生活中铲除那些“危险的新思想”斗争。

这场运动的领导人是政治家、演说家、农学家大加图(cato the elder, 234—149bc)。加图时代的罗马人奢侈放荡,加图把这种风气归咎于希腊文化的输入。他在担任监察官期间掀起了大张旗鼓的反奢侈腐化斗争。但实际上加图也非常热衷于学习希腊文化,否则就不会被称为“罗马的德谟斯提尼”。[9](p78—79) 深受希腊文化熏陶的罗马知识分子西塞罗(cicero, 106—43bc)翻译了柏拉图、色诺芬、德摩斯提尼、荷马和悲剧家的著作,用希腊语写了他任执政官时期的历史,甚至在他用拉丁语创作的悲剧中,特别是哲学作品中印有深深的希腊痕迹。然而西塞罗的演说和书信却充满了有关当代希腊人堕落的明晰的、刺耳的断语。这种矛盾的心态表明加图、西塞罗对希腊文化所采取的取其精华、剔除糟粕态度,这也许更有利于罗马文化的发展。否则始终积极推行希腊文化的斯奇比奥也不会对加图的这种做法表示首肯。

最终,罗马文明的每一个领域:雕刻、马赛克、建筑、哲学、语言、演说、科学、艺术、宗教、道德、风俗、衣饰以及观念等都受到了希腊人的影响。罗马历史学家李维(59bc—17ad)说,军队带着战利品返回罗马,“青铜的睡椅、昂贵的床套……有众多艳丽的姑娘参加的宴会,这些姑娘以各种令人愉快的方式演奏长笛和竖琴……”,烹饪成为一门精巧的艺术,厨师在过去是被人瞧不起的最下等的奴隶所从事的职业,而现在则被认为是艺术的实践者。到2世纪晚期, 罗马人早先的生活方式已经转变为希腊罗马文化,这种文化传统一直保持到罗马帝国灭亡。随着罗马的扩展,欣赏希腊文化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些曾经讽刺希腊人“颓废”的人,自己也成为希腊教育的产物。希腊语是罗马人的第二语言,雅典或者罗德岛是罗马人所向往学习的地方。

当罗马人在上述领域以很快的速度吸收希腊文化时,他们也极力试图保持自身文化的独特性;当罗马人在探索自身艺术时,也注意把这两者相区分。因为在希腊化的同时,还存在另一个倾向,罗马化。也就是说,罗马人自身对人类文明有着独特的贡献。在法律方面,罗马人对法律秩序的激情和崇拜,是希腊人所不具备的。经过《十二铜表法》之后4个世纪的法律实践, 罗马人用他们对和法律思想的天赋,创造了一个非常发达的体系。[13](p298) 在教育上,吸收了希腊教育内容的罗马教育也不同于希腊教育,希腊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公共教育,几乎一半的时间用在体育教育方面,而且在体育馆内传授希腊语、荷马史诗、修辞学、哲学和音乐。罗马的教育则远离日常生活,也很少受宗教、政治活动的影响。[14](p20—21) 在政治上,不同于希腊人的是,罗马人可以把公民权逐步地给予其他拉丁城市,给予整个意大利,以至于整个帝国,但希腊人做不到这点。希腊人在城邦管理上是“排外”的。奴隶与自由民之间、外邦人和本族人之间的界限非常鲜明,[15](p308) 等等。这一切都表现出罗马文明与希腊文明之间的差异,以至于美国古典学家汉密尔顿感慨地说“很难找出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共同之处”。[16](p4) 这话有点极端,如果说罗马人在法律、军事、政治机构方面几乎完全不同于希腊人,倒是可信的。[17](p179)

三、多面影响 希腊生活方式和希腊文化思想给罗马带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商业、战争、最后是对新地区的占领和行政管理使得罗马人遍布地中海世界。从东方战役返回的罗马士兵,希腊人作为人质、大使、商人、专业人员、有文化的奴隶来到罗马,使罗马人熟悉了希腊语言思想和希腊生活方式。医生和哲学家带来了希腊的技能。对叙拉古和科林斯等城市的掠夺则使罗马获得了大量艺术品和书籍,这更加激起了罗马贵族的口味。很少有非常富裕的罗马人能抵挡高度发达的希腊生活方式的吸引。罗马儿童则使用希腊语和拉丁语双语教学。

罗马哲学是希腊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罗马艺术起源于希腊模式,罗马建筑模仿希腊样式,罗马神?来自希腊宗教世界。有些罗马人甚至否认他们早先的历史,以便罗马自身的历史能和特洛伊事件相吻合。当罗马对希腊艺术家、知识分子越来越具有吸引力时,希腊化的罗马文化也越来越成熟了。

公元前3世纪,罗马文学开始出现以拉丁语写作的剧本, 当然其形式和内容是模仿希腊人的。尽管荷马和索福克勒斯的言辞被认为是难以企及的,但罗马作家如维吉尔、贺拉斯和奥维德都发展出自己独具特色的、明确的拉丁风格。撒路斯特、李维的史学也有拉丁特色。

在艺术上,罗马人借用了希腊人的形式和风格。真正的希腊艺术品是作为战争掠夺品来到罗马人手中的,那时很难在希腊艺术和罗马艺术之间作出区分。因为罗马人欣赏希腊人的形式,但是经常为别的目的使用这种形式,结果只是表面的相似,而距希腊实质相差甚远。富庶的罗马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保护人。残存至今的拉丁文献时常提到罗马人用希腊雕塑、雕刻花瓶、石棺、塑像、半身像装饰宫殿和别墅。富裕的罗马人复制了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希腊各个时代的艺术品。

在罗马共和国的最后一个世纪,希腊为纪念名人而塑造雕像的风俗传到了罗马,罗马的高级官员都想为自己在公共场合树立雕像。对半身雕塑的需求在不断的增加。罗马人上层的心理意识包含着根深蒂固的历史意识和事实主义意识,这种意识被半身肖像深深吸引,因为半身肖像将记录和分析人的特征和表情。他们需要的是一座雕塑传记,以记述、总结该人的成就和经历。他们不仅赋予艺术以刺激,赋予资金,而且赋予罗马人的精神,赋予鼓舞人心的、富有挑战性的新的主题——高贵、果毅、坚强。

专门从事半身雕塑职业的雕刻家出现了,不过他们中少有罗马人或意大利人,而几乎全部是希腊人或是受希腊文化影响和培养的东方人。和艺术家一样,雕刻家也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在装饰纪念碑的浮雕方面,希腊人和东方艺术家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继承了希腊遗产的罗马人在这方面也是不遗余力,特别关注如何叙述当今和过去的国家的大事。奥古斯都时代在罗马树立的由希腊人创作的和平祭坛(ara pacis )以新颖的形式利用了过去历史画面雕塑中的因素。

就像希腊人在其他方面吸引罗马人一样,简洁但优雅的希腊建筑风格也深深吸引了罗马人。他们从希腊人那里学来了三种基本的建筑格式:多里亚式、爱奥尼亚式和科林斯式,这三种样式是基于不同的柱子和根基而加以区别的。不过,罗马人在希腊建筑之上增加了拱以及实用性的可贵观念。尽管罗马人有时也模仿希腊人用大石块建筑,但他们更常用的是灰浆的凝固物,有时在这凝固物上覆盖大理石板或粉饰灰膏。[18](p14) 建筑是宗教生活中最常见的活动场所。罗马上层人物对宗教的漠视态度逐渐演变为对宗教自身的强烈厌恶,结果使许多古老的庙宇成为一片废墟。当人们最终认识到要修复这些废墟的时候,古老的罗马庙宇已呈现出希腊的明显印记。罗马共和时代的最后一个世纪,崇拜仪式所使用的建筑物越来越希腊化了。

随着女巫西比尔(sibyl)在罗马的影响越来越大,希腊宗教仪式对罗马也有了大规模的影响。公元前5世纪的库迈(cumae),宗教仪式发展到了要向希腊的西比尔神谕咨询的地步。公元前5世纪第一批希腊神?来到了罗马的万神殿,而在公元前293年希腊的医药之神埃斯科拉庇俄斯(aesculapius)到达罗马后,越来越多的神?被引进到罗马,这一潮流直到公元前3世纪希腊和罗马的宗教完全融合为止。

在罗马,曾一度为人所尊敬,但这种信仰在公元前2、1世纪经济动乱、社会动乱的压力下崩溃了。失去土地的人口不断增长,社会中个人主义不断膨胀,这就创造了在受过教育的人中间必须努力用希腊哲学来填补的空间,在下层阶级需要用希腊的和东方的神秘仪式来填补的空间。

公元前156—155年,雅典政府把三个伟大的哲学学派领袖作为政治大使派到罗马,试图说服罗马人减少罚金。他们是柏拉图学派的卡尼阿德斯(carneades, 214—129bc)、斯多噶学派的狄奥根尼(diogenes of babylon)、逍遥学派的克里图劳斯(critolaus,鼎盛于公元前2世纪)。卡尼阿德斯的传道在罗马引起轰动,人们趋之若鹜般去聆听来自希腊世界的首席知识分子的演讲。希腊主义再次以暴风骤雨的形式震撼了罗马,不过,这次希腊文化不是以文学、艺术或神话的形式到来的,而是以哲学的形式。这是罗马第一次真正遇到希腊主义的一面,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面。历史学家、狂热的希腊文化爱好者阿西琉斯(gaius acilius,鼎盛于公元前2世纪)热忱欢迎这三位哲学家的到来,他用希腊语写了自古到他那时代的《罗马史》。虽然大加图害怕这些哲学家的思想影响年轻人而脱离了罗马人的祖传美德,要求元老院尽快以有利于雅典的方式解决罚金问题,[19](p290) 并公开地表达他厌恶这些革命性的观念,但他的说教成效甚微,而且影响的时间很短暂。

和借鉴希腊文学不同的是,罗马人在借鉴哲学方面几乎没有任何创新之处,大多只是叙述希腊哲学家的思想。罗马没有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学派,虽然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世纪之间有一些伟大的学者如西塞罗、塞涅卡和卢弗斯(musonius rufus, 25—100),但这些人都热心政治,只是在业余时间用拉丁语撰写哲学作品。[20](p59) 罗马人以一种迷信的态度看待希腊化时代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斯多噶派哲学家。这些哲学家相信毫无抱怨地履行职责、相信至高的美德,在罗马受到真正的欢迎。在罗马显贵西庇阿(scipio aemilianus, 185—129bc)家中生活了许多年的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家潘奈提戊斯(panaetius,185—109bc)向罗马贵族传授斯多噶主义;[21](2.ii5) 该学说认为任何种族都是人类的一个组成部分。罗马人发现这其中蕴涵的伦理道德准则几乎完全和他们古老的传统、理想相一致。斯多噶主义最终成为罗马人的道德准绳。

紧随第三次马其顿战争结束后的一段时期是罗马教育史上最伟大的时期之一。成千上万的战俘被带到罗马,其中许多被罗马家庭雇佣为“教师”或指导者。希腊奴隶以希腊语和古典知识教授罗马人,荷马、赫西俄德、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成为罗马孩童熟悉的作家。在公元前3、2世纪,教育逐渐制度化了,并融入到希腊知识体系中。绝大多数学校为希腊人的奴隶、自由人所掌握。对于大多数罗马学子来说,到东部希腊世界的“学术中心”游学一次是非常光荣的事情。

古典时代的希腊诸强如斯巴达、雅典,如果不能靠权力使一些城邦服从他们,那么这些强邦就会屈从于别的城邦。这种原则为马其顿的君主们所继承:亚历山大大帝接受了这一原则并利用波斯帝国在亚洲的旧有管理机构,建造了许多新的城市,塞琉古王朝的君主们又增加了更多的城市。而建立在城邦基础之上的罗马帝国也继承了希腊的这一传统。城邦为罗马传达命令提供了方便的途径,也为罗马通过税收的途径提供了它对资源的需求。

在希腊化诸行省里,罗马从统治西西里时起,就在自己城邦的基础上安排他们的统治措施。在各个行省里,只要有现存的乡村网络系统,罗马就把它当作基础,这些乡村大多数在元首统治原则下成为城市。直到公元前148—147年,罗马才在东部地中海世界固定任命地方行政长官,代替以前派遣的司令官,进行战争或者组织那些情愿与罗马结盟的民族。

罗马人在小亚细亚各个行省建立了一些老兵殖民地,在那里认真地传播着希腊文明。她并没有采取任何新的方法,而只是延续先前统治者的措施。像希腊化的君主制一样,罗马在共同的基础之上把一些分散的群体组织在一起建立起新城市,这些君主制在比较好的市政系统的发展下继续起着作用,并鼓励各个行省之间的相互贸易。

罗马从希腊那里一直在不断学习新的东西。安条柯二世、安条柯三世和腓力五世,甚至托勒密二世、亚历山大也曾做过类似的陈述:自由是希腊与罗马保持友谊的条件。所以,罗马对于直接干涉希腊事务采取小心谨慎的态度。罗马人有权指定他手中的城市为“自由城市”。那些一旦获得自由的城市将拥有他们自己的法律,没有罗马人的驻兵,也不缴纳贡物。在晚期共和时代,一些罗马人成为雅典的公民,实际上这些公民也被选举担任各种各样的市政委员会。罗马相信采取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希腊社会中比较富裕的人、社会贵族来统治政治和司法。这个雅典事例表明罗马权力对希腊城市施加的影响,但也表明了希腊政治文化的反作用。

公元前31年发生的阿克兴战役使得奥古斯都在地中海世界获得了无可争议的霸权,使这个世界获得了一段和平时代。是希腊人使罗马人意识到自身的独特个性,而当罗马在吸收希腊人文化的时候,也在努力形成罗马自身的历史、传统,这一切似乎意味着一个真正的新罗马的诞生。诚如贺拉斯所说:“希腊化在意大利最大的战利品是罗马。”[22](ⅱ,ⅰ,lines 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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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一、罗马法精神的具体内涵

罗马法建立了西方文明中对法律的信仰,或许这应该算罗马法的第一精神。罗马人天生对法律具有偏好。从古罗马建城开始,他们就生活在法律规则中,罗马人在法律意识上的早熟令人惊讶:开国者罗慕路斯与弟弟相约共同统治罗马;随后与埃特鲁斯人、拉丁人的战战停停,都要以一纸盟约为标志;在古罗马一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几乎所有里程碑式的事件都要诉诸法律形式,各种成果也都要以成文立法、决议等形式正式固定下来,甚至元老院等组织的工作过程,罗马人都刻板地用程序法予以规定。这与其它古代文明喜欢用首领承诺、君子协定等道德约束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在西方汉书、断代史良史《罗马史》中,作者阿庇安经常在标题中用罗马人破坏合约、元老院撕毁和约(因此)遭到可耻的失败诸如此类明显倾向性的词句,表达对违背法律规则者的谴责和蔑视,说明对法律的信仰在罗马已经深入人心。伯尔曼说: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化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为狂信,诚之谓也!

理性和自然法是罗马法的第二大精神。崇尚理性是古希腊文明的重要特色,古罗马将它贯彻到法律中并发扬光大。自然法与理性紧密相关,古罗马认为整个宇宙充满着逻各斯即理性;《法学阶梯》开篇就说,自然法是自然界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律因此我们应当顺应自然而生活。罗马法的自然法精神、理性精神主要体现为: (1)正义的法。自然法要求法律公平、正义,符合自然理性和秩序。罗马法一开始就与道德伦理、价值判断相结合,并且焦点放在正义上。乌尔比安断然宣称的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务的知识,是正义与非正义之学无非是官方学术的学阀表达罢了。(2)高度抽象的法律制度体系。经过千年的发展,特别是经过帝国时期和罗马法复兴时期群星璀璨的法学家的努力,罗马法在后世以高度抽象的概念化、逻辑性、理论度著称,光是《法学阶梯》特别是《学说汇纂》营造的庞大系统,就令人叹为观止。难怪Max Radin感慨说:每一个人都知道《国法大全》,但这部伟大的汇编著作只是罗马法的一部分,虽然绝对是最重要的部分。要想精通这么一个庞大的领域,不穷其一生显然是没有可能的。我们有理由不相信今天看到的那些罗马法简介对一个历经千年、资料汗牛充栋的题材,即使皓首穷经于其中又能如何?(3)法典化。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是法律得到系统总结和完善的高层次表现,因为这个过程需要运用理性分析、归纳出逻辑体系。周旺生教授也说过,法典是法的形式中的最高形式、法典比习惯法、判例法更明确、准确、直观在多种多样的法的形式中,法典尤具会同性能和沟通性,法典中蕴涵和宣扬的理性、正义和其它美好的因素,比之习惯法、判例法,更具有可以跨越地区和国界的潜力。罗马法以王政法(leges regiae)为起点、《十二铜表法》为第一个里程碑、《国法大全》为顶峰,是走法律成文化、法典化道路的杰出代表。环顾全球,只有中华法系堪与媲美。(4)重视法学家的专业优势。罗马法发展过程中一直有重视法学专家的传统,早在制定《十二铜表法》时,就专门成立十人小组进行准专业式的工作;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解释获得钦定法律效力铸就后无来者的千古美谈; 《查士丁尼国法大全》是查士丁尼出资并任名誉主编,以特里波尼和两位法学教授亚奥裴里斯、多罗西斯为首的专家团队倾力而为的杰作;十一世纪十三世纪时,西欧这块沉寂了几百年的黑暗土地更像是突然发了疯,变成智慧的摇篮,涌现出以法律之光伊纳留斯为代表的一大批法学大师。

私法至上是罗马法的又一重要观念。私法精神是指确立和尊重个人的独立人格及主体地位,主观上承认个人意思自治,客观上维护个人权利和利益。发达的私法往往有比较完整的个人权利体系。私法精神还强调公法不粗暴干涉私人生活,在社会生活中和解决私法纠纷时贯彻平等原则。罗马法的私法精神集中反映在它的民法体系(市民法)中。这也是一个被法学家反复阐述的论点,本文从略。

多元精神。纵观罗马史和罗马法史,既有内在的多元精神,又有外部的多元环境。从内部看,罗马法参与构造的民主制是多元的首要表现;罗马的元老院、百人团大会、库利亚大会、平民会议多种组织并存,是多元的组织保证;罗马的两雄共主、多人执政直至后来的三分天下、瓜分帝国、选候制度无不与其它文明的大一统精神大异其趣;即使就纯粹的法律制度而言另,多元精神也不乏其例:罗马法的物权制度中有一个著名的共有制度,指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拥有对某一物的所有权,这实际上是罗马法多元精神的典型范例我们知道,其它古代文明也有共有的观念意识和财产制度,但它们的共有通常是共有人作为一个集体(整体)共有某物,然后由共有人的代表代替全体共有人行使权利,比如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家庭财产,由家长行使权利,相当于现代的共同共有概念;而罗马法不同,罗马法对共有不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认为实际上都是按份共有。并对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共有物的分割等都做了精致的规定,甚至连共有物改良造成的利益冲突这样的特殊情况都考虑到了。可见罗马法强调的是个体、是多元的个体,不是一元的整体。

罗马法的多元性还指它始终在一个多元的外部环境中产生、发展。我们知道,古罗马从建城的第一天起,就处在同周边力量的斗争、竞争中。罗马法最早的对手是原始习惯,罗马法一直处于吸收和改造原始习惯的过程中。独裁势力和贵族的专横和徇私是罗马法的另一个大敌。王政时期的高傲者塔克文、共和时期的三巨头、帝国时期的暴君等所代表的独裁势力,和大大小小的政治精英所代表的贵族垄断派长期是威胁罗马法的现实力量。宗教规则是罗马法的第三个竞争者。前文已提及,与罗马法相伴生的先有原始土著宗教,后有基督教。在西欧黑暗时期,因为失去罗马帝国支撑,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曼习惯长期并存。周边国家的法律、传统习惯是罗马法的又一个劲敌,它们阻止或争夺罗马法的影响力。除了有这么多种规则环境,罗马法还在多元的政治环境、传统环境、国际环境、道德价值观环境中生存发展,这就使罗马法既能百采众长、强化自己,又自我改造成具有多元精神要素的法律体系。

二、罗马法的生存密码

马克思说:法和宗教一样,是没有自己的历史的。我一直表示怀疑它逻辑上正确,但并无太多实证支持。

正如前文论及,罗马法的流失程度,完全不亚于其他古代文明的法律。但罗马法对后世文明的影响,却独步天下,这是不争的事实。原因究竟是什么?古今中外的研究者进行了不懈的探索,试图找出罗马盛衰原因、找出罗马法何以可能、罗马法精神。今天看来,我们固然可以分析出很多个符合现念的罗马法精神、很多个它的传世理由,但是与其说罗马法适应了时代的要求、暗合了后世文明,不如说是罗马法塑造了后世文明,特别是后世的西方文明。

因为,把罗马法本身看作特定社会的产物,看作特定经济、政治或文化的依附者或副产品的观点,存在太多的疑点:

很多研究者认为罗马法是私有制和奴隶制度的需要。例如恩格斯说它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但历史常识告诉我们,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也大量使用罗马法规则,例如当代中国。实际上,罗马法本身就大量来自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习惯、部落规则。按照产权制度原理,只要社会财富想充分发挥效用,罗马法的许多规则就有用武之地;何况,罗马法不单是财产法、民商法。所以罗马法并非与私有制密不可分。主张罗马法是在奴隶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观点,同样值得商榷罗马法本身一千多年的历史,跨越了原始军事部落(氏族部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多个阶段,而且从罗马法后来的兴旺发达看,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命力也旺盛依旧,甚至可以延伸到更高级的社会阶段。所以,认为罗马法是奴隶制社会的法,属于大错。为了迎合罗马法是在奴隶制基础上产生这个结论而强行裁剪罗马法的定义范围,无疑是削足适履。

主流的观点还认为,罗马法是商品经济社会的产物。恩格斯的著名论断即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差不多完满地表现了马克思称为商品生产的那个经济发展阶段的法律关系被最大限度地引用。类似的赞扬发展到后来,已经使多数研究者相信:罗马法不仅是商品经济最完善的法律规则、甚至是商品社会唯一合理的规则,其它文明的法律之所以失败或消亡,重要根源就在于此,需要学习的也在于此。但是冷静观察后发现,相反的史实重重打了这个观点一记耳光:同属海洋文明的古希腊商业经济也很发达,为何没有产生雅典法?或许古希腊人重视理性、偏好清谈, 不屑于干稼穑事和商贸事,那么我们看看与古罗马同时代的另一个商品经济发达、更具有产生法律体系的条件的国家:迦太基。迦太基是腓尼基人的一支,腓尼基人自古以航海和贸易著称,到迦太基时更是辉煌无比他们的巨大帆船载着货物,来往于亚洲和不列颠之间约100个港口;他们第一个发行通行各地的货币;他们建立了强大的海军,使自己从单纯的商业中转站变成帝国,控制了从埃及到直布罗陀的几乎全部非洲北部海岸;繁荣发达的商业使迦太基富甲一方,光关税和进贡每年就达12万他连特。更重要的是,迦太基有着与罗马惊人雷同的政治体制也有元老院和人民大会,每年选举两位高级官员负责司法和行政事务,在所有政府机关中地位最高的是由104人组成的法院,军事指挥官的任命制度比罗马还优良。总之,迦太基有一个优秀的制度,人民也对这个制度忠心耿耿,连亚里士多德都赞扬迦太基政体在许多方面,都优于其他国家。但是,目前为止的考古发现,从未证明迦太基有什么法律制度性贡献。

可见,有了经济基础这个龙种,仍然可能连跳蚤都生不出。不仅古希腊和迦太基,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与西欧大陆一衣带水的不列颠,在罗马法包围下历经两千多年、工业革命后坐拥更加发达的商品经济,也还是,没有走上罗马法道路。

罗马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还有一点必须提及:普遍认为西罗马灭亡后欧洲进入黑暗时期,罗马法因为失去商品经济这个最重要的基础才步入衰落。但是相关史料表明,中世纪欧洲的商品经济依然很兴旺。关于商业方面,如果认为日耳曼人的征服高卢立即使商业遭到破坏,那是错误的。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国南部和中部的商业还是很繁盛,来自东方的船只源源不断地输入产品,各国商人云集在地中海沿岸的城市里。当高卢的商业继续沿着罗马的老路进行的时候,东德意志的商业由于法兰克人连接了高卢和德意志,扩展到了超出以前罗马帝国的范围。江山依旧、风景依旧,罗马法却已经随着西罗马的灭亡和查士丁尼皇帝去世而人亡政息这进一步说明,商品经济与罗马法的关系,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密不可分。无独有偶,古希腊被马其顿征服后, 雅典香型的商业社会也一仍如旧: 希腊化时期的商业贸易非常繁盛,例如塞流古王朝和托勒密王朝将大量新铸货币投入流通,使东西方贸易异常繁荣。但古希腊的上层建筑和精神家园,已经不可避免地烟消云散了。

上述史实似乎暗示,罗马法依赖于政权,或者说与政治制度息息相关。但我们同样可以很快发现,罗马法也不依附于政治制度罗马法遍历独裁、寡头、民主政权,在贵族制、共和制、君主制各种政体中都顺利实验通过,形成今天的罗马法系。这种政体免疫性使得罗马法的独立性不言而喻。换句话说,认为法律制度的实施或法治需要以特定的政治或其它社会制度为必要条件,不符合的就必须进行政治改革的观点,被罗马法证明是个伪命题。最多只能说,一个更配套的政治制度有助于多快好省地促进而不是延缓法制(法治)。其实恩格斯在谈到法国革命中的酒税问题时,无意中也例证了这一点:酒税被认为是十八世纪君主制度主要的特点之一,也是第一次革命时期人民不满意的基本原因之一。所以法国革命一开始就废除了它。但是革命者拿破仑却恢复了它,而其后复辟的破旁王朝又再次废除了它。看起来酒税制度就如同一个面团,哪个政权都可以捏捏;更像一枚万能钉,想钉到什么制度上就钉。我们也注意到,法律制度不但可以独立于政治制度,而且可以反过来影响政治制度和其它:西欧的民主法律制度是在罗马的影响下演变来的;而在查士丁尼皇帝的强力推动下,东罗马帝国却没有把东欧引上相同的道路。

上面几个方面的分析,反复证明罗马法是有自己的独立精神品格的。或许我们可以认为,耶林提出罗马法精神是出于对罗马法的偏爱;那么梅因在他冷峻、严肃的著作中发现,罗马法学理论对世界的思想和行为,比一般所设想的有较为广泛、永久的影响,就值得我们深思了。事实上,在《古代法》第五章,梅因已经明确指出了法的独立发展史:它的发展变化很缓慢以致我们可以观察它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变化所遵循的路线和方向,甚至对变化趋势的最后结果有所判断。在研究这个最后结果时,我们无须被那个把古代和现代分割开来的主观障碍所干扰,因为罗马法精髓结合远古野蛮习惯形成的混合物也就是我们臆造的封建制度的效果之一,是复活了很多早已被罗马世界废弃的古代法的内容,于是那似乎已经结束的消亡过程又开始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直到现在还在进行。

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就将罗马法视为各国争相靠拢的灯塔,看来是不负责任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罗马法的地位和世界性影响也许被严重高估了,它的真实力量与膜拜者心目中认为的力量,发生了不成比例的断裂。实际上,从世界范围来说,它的腿跑得还不如玉米快自从哥伦布发现美洲后,玉米迅速传遍世界,据说1512年就传入中国,而罗马法的世界性成就只有200年。

第8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关键词:词汇学习;词汇记忆;古希腊和古罗马神话

在英语学习中,词汇学习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特别是在中学初级阶段,理解和记忆英语词汇尤其重要。古希腊(Ancient Greece)是西方文明的精神源泉,在英语的发展和演变中,公元一世纪的罗马征服(Conquer),深深地影响了不列颠岛上的民族,公元十四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使得古希腊和古罗马神话,就像神话故事中的灵泉,滋养着英语的词汇,即使中学初级阶段,也有不少源于神话的词汇。了解这些词汇的来源对于英语刚起步的中学生来说,不仅有助于他们准确理解、记忆和使用单词,更能深入地理解英语词汇背后的文化背景与起源,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本文仅就中学初级阶段有关神话名字及其所衍生出的单词进行简单地研究和说明。

1、Gaea 盖亚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传说在天地未开之时,有混沌之神卡厄斯Chaos生下了大地女神盖亚Gaea,她给与了大地生命,主导着大地所有生命的生长、发育。Gene基因就取自大地女神(Gaea)的生长、发育之意,由此衍生出了gentle出身高贵的,温和的,general天下众生具备的,普遍的含义。Geography中的字根geo就是来自Gaea表示大地,graph表示书写,这个单词就是指书写出大地特点的学科―地理学。在geometry中,metr等于meter“米”表示丈量,表示丈量土地的学科就是geometry几何学。

2、Jupiter 朱庇特即希腊神话中的万神之王Zeus宙斯,拥有着神界最为强大的力量。太阳系中九大行星中的巨无霸木星就是以他的名字Jupiter命名的。

3、Saturn 萨杜恩是在罗马神话中的土地公公,太阳系中的土星就称作Saturn。星期六Saturday是土神之日Saturn’s day。由于土星离太阳太过遥远,公转周期长达29.5年之长,土星上阴冷,Saturn 引申出了忧郁,阴沉的含义。

4、Mars阿瑞斯,罗马神话中的战神,他勇猛顽强,十分喜欢打仗,是力量与坚强的象征。每年的三月冰雪融化之时,也是两国开战之日,罗马人的三月就称作为Martch ,也有行军、行进含义。罗马人观察到火星上那如战火燃烧的红色,便想到了战神那火爆的脾气,于是火星就成了Mar。

5、Mercury 墨丘利是罗马神话中诸神的信使,行动迅速,疾如闪电 ,他多才多艺,拥有过人的智慧和交流能力,所以也被称为“商业之神”。太阳系中九大行星转到最快的水星便以Mercury命名,商人成了Merchant,性质极为活泼的金属汞也称作Mercury。

6、Titan 提坦是罗马神话中的大力神。天神老大乌拉诺斯和地母盖亚生出了十二个力大无穷的泰坦神,所以Titanic意思指巨大的,电影《泰坦尼克号》TITANIC的词义来源于此,以示轮船之大。十二提坦中的老大叫Atlas,因背叛宙斯Zeus被罚在世界最西方尽头以双肩扛天,公元16世纪地理学家麦卡脱把Atlas擎天图作为一本地图册的卷首插图,后人模仿,从此atlas表示地图。

7、Juno Moneta 朱诺•墨涅塔 是希腊神话中 天后赫拉Hera在罗马神话中的叫法,Juno是婚姻的保护神,古罗马人认为六月是结婚最好的月份,称之为朱诺之月Juno’s month,所以六月便叫June。Moneta曾经多次帮助罗马人度过难关,他们为Juno建立了一座神庙,又把造币厂设在庙内,希望女神守候他们的财富,money就是有Moneta衍变而来的。

8、Psyche普赛克是罗马神话中的人类灵魂的化身,以长着蝴蝶翅膀的少女形象出现。Psyche原本来自人间,她与小爱神Cupid相恋,情节曲折动人他们的爱情故事自古以来就是艺术的主题之一,在漫长的语言演变过程中,Psyche有了“心灵、灵魂、心理”的含义, Psychology是有关心理的学说,Psychologist就是心理学家了。

9、Pan 潘神 希腊神话中森林之神和放牧之神,人身羊足,头上有角,曾追求山泽仙子失败,常藏在隐蔽处,猛然跳出,让人惊慌,因此panic表示惊慌的。。

10、Muses 缪斯,希腊神话中掌管艺术音乐等的九个女神。词根mus表示音乐艺术,由此衍生出music,爱好音乐的人是musician,收藏艺术的地方是museum,艺术能给人带来快乐,那就是Amuse,给….提供快乐,amusement就是娱乐。

11、Ceres 谷物女神,庄稼的保护神。古罗马遭受大旱,教士们求助女巫占卜,占卜的结果是要立一位新的女神Ceres,向她供奉,才会给大地带来雨水,谷物丰收,此后Ceres就变成了庄稼的保护神。cereal从拉丁语变化而来,意即“of Ceres”属于谷物女神的。衍生词:cereals是谷类,早餐麦片,Ceremony当然是人们庆祝丰收的仪式,引申出了典礼、礼节、礼仪等含义。

12、Flora弗洛拉 古希腊神话中的花神。传说Flora嫁给西风之神,丈夫送给她一座满是奇花异草的园子。春天到来,Flora就会和丈夫手挽手在园子里漫步,他们走过的地方百花齐放,煞是好看,因此Flora就是植物,florid表示花一般的华丽的,红润的,flower则衍变成为花朵。

13、Mnmosyne: 希腊神话中的记忆之神,词根mem表示记忆,变体为memor,所以memory表示记忆力,memorize则是动词记住,remember表示记得。

14、Gust:是希腊神话中的食神,只有他才可以品尝人间美味,故而gust有了下咽的含义,它才可以品尝人间美味。Disgusted中dis是否定前缀,无法下咽的,恶心的。

15、January古罗马神话中有位叫做雅努斯的守护神,这位神有两副面孔,前面注视未来,而脑后一副面孔是回顾过去的。因此用他的名字作为新年的第一个月。

16、Augustus 奥古斯都,古罗马帝国第一代皇帝称号。他为了名传千克,以自己的名字给罗马历的六月即阳历的八月重新命名,为了与恺撒大帝命名的七月July 相同,将二月抽取一天加到八月,使之变成三十一天,从而引出了August 八月的来历。

总之,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要学习好一门语言就必须先学习这门语言所承载的文化。英语词汇大约80%的外来词中,古希腊和拉丁语占了很大的比例,源于希腊、罗马神话中的词汇比比皆是。因此,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多了解古希腊和罗马神话,对于提高学习兴趣,扩大英语词汇量和了解西方文化渊源,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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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古罗马的文学成就范文

罗马帝国横跨欧非亚三大洲,被公认为西方古代社会最强大的国家。同时它继承了古希腊的一些政治和文化模式,并结合自身的创新,从而使古罗马文化成为世界历史中最辉煌的篇章之一。诗人爱伦·坡在《致海伦》中有“光荣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的著名诗句。虽然,古罗马湮没于历史尘埃之中已有1500余年,但它的政治模式和文化思想一直深远地影响至今。

2013年9月1日至11月29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举办辉煌时代——罗马帝国文物特展。世界古代史上在东西方强盛一时的两个国家没能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遇,在它们先后陨落千余年之后,却在大秦帝国的故里上演一场文化和艺术的交流盛宴,对于喜欢历史文化的人来说,真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正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院长曹玮在开幕式致辞中所说:“长安和罗马自古以来就有着广泛的沟通与交流。此次展览的引进,一方面是秦陵博物院致力于促进和加深中西方文化交流和了解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也是博物馆推进文化惠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实践,更是文博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展现。”

此次展览由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主办。展览得到来自意大利文化遗产活动部、托斯卡纳考古文化遗产局、佛罗伦萨国家考古博物馆、意大利驻华大使馆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参展文物逾300件,主要来自托斯卡纳(Tuscany)的各个博物馆,它们是:意大利佛罗伦萨国家考古博物馆(Museo Archeologico Nazionale di Firenze)、锡耶纳国家考古博物馆(Museo Archeologico Nazionale?di Siena)、基安奇安诺泰尔梅德拉水域公民考古博物馆(Museo Civico Archeologico delle Acque, Chianciano Terme)。该展先后在湖北省博物馆、吉林省博物馆展出,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是第三站。

展览分为“历代帝王”“宗教与祭礼”“公众生活”“个人生活”“罗马家庭”及“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和平”6个单元。涉及钱币、陶器、玻璃器、石雕、金银铜器、珠宝等门类。展品的时代主要集中在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3世纪中叶。这些展品集中展现了罗马帝国时代的社会生活风貌和艺术趋向。

在第一单元“历代帝王”展览中,重点展现罗马帝国巅峰时期的君主文化。公元前27年,也就是在凯撒被刺死的17年后,屋大维被罗马元老院授予“奥古斯都”的尊号,他正式成为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开启了罗马帝国的黄金时代。屋大维在成为皇帝以后,没有公开采取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而是采取了以“元首”的名义进行统治,他保留了共和时期的统治机构,但只是限于形式,实际上实行的是君主统治之实。在他统治的43年中,罗马的版图不断扩大,逐渐控制了地中海区域,并开创了兴建大型公共工程的传统,神庙、剧场、浴池、水道、广场等等,使罗马城焕然一新。后继任者也纷纷以此为效仿对象。此次罗马帝国文物展展出的两件屋大维头部雕像,展现了他执政前和执政后的精神面貌。

“大祭司奥古斯都石像”表现的就是屋大维在未成为罗马皇帝以前担任大祭司的形象。屋大维在公元前44年被凯撒收为养子并指定为继承人。凯撒被刺后他登上政治舞台,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加入最高祭祀团,并于公元前12年成为大祭司长。从该雕像来看,年轻且满脸英气的他相貌英俊,卷曲的头发,清瘦的脸庞,眉宇稍皱,显示出一丝忧郁。第一眼观此像,会发现其和文艺复兴三杰之一的米开朗基罗的著名雕塑作品“大卫”的表情有几分相像,使我们能感受到这其中蕴含了欧洲艺术的某种传承。另一尊“奥古斯都石像”表现的是晚年的屋大维。他的头上戴着由宝石和橡树枝条编制的花冠,这是皇帝的标志。可惜鼻头部分残损。即使这样,我们仍能感受到他那成熟、内敛的气质。

有奥古斯都这样的明君,反之也有像康茂德这样的暴君典型,展出的“康茂德半胸石像”将这位暴君的面孔裸地展现在观众面前。他是罗马帝国第18任继承者,在位12年。他猜疑心很重,并热衷于狩猎和角斗,导致政务荒废。在他的统治期,终结了过去帝国五贤君时代的繁华。他死后,罗马帝国陷入群雄混战之中,同时传统共和统治的外衣也不复存在。这尊“康茂德半胸石像”虽然康茂德的左肩残损,鼻子和眉眼都有残破,但依然能看出他面部表情非常的狐疑和凶狠。

第二单元“宗教与祭礼”主要展出与罗马人相关的器物。罗马人的繁多,当政者对宗教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传统的罗马宗教受到毗邻的伊特鲁里亚人和希腊人的诸多影响。这一单元主要以雕塑为主。古罗马雕塑沿袭了古希腊雕塑“真实之美”的观念,但是比古希腊时期更加世俗化,与古希腊雕塑表现的宁静、庄重、理想化迥然不同,更趋向个性化的创造。

第三、四、五单元主要展示罗马帝国的“公众生活”“个人生活”和“罗马家庭”。古罗马的公共设施很齐全,包括浴池、剧院、广场等,为大众提供了方便的公共生活场所。罗马帝国时期,文化生活高度发展。其实罗马本身的文化艺术并不是很发达,由于不断地征战,大量的异地艺术品被当作战利品运回罗马,这些艺术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罗马人的生活。本次展览展出的罗马乡村别墅壁画的“马赛克残件”,属于帝国时期的遗物。每一块小的马赛克仅1厘米见方,可以想象,制作一面墙壁的马赛克壁画是何等的费时费力。这些罗马帝国时期的乡村别墅不仅体现出古罗马高超的建筑水准,也反映出当时贵族的生活面貌。乡村别墅不单是贵族用于对农产品的收集,同时也是主人休闲娱乐或者进行学习、思考的场地。说到休闲娱乐,不能不提到古罗马人的宴会。罗马人也是一日三餐,晚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后来单纯的晚餐演变成享用美酒佳肴的社交宴会,人们纵情饮酒,直至深夜。一些举办宴会的主人为了炫耀自己的富有,还会赠送礼品作为纪念,通常都是一些青铜、象牙的小雕像。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人们已有佩戴首饰的爱好风尚,尽管当时的法律对佩戴首饰还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到了公元前1世纪,首饰已开始大量出现在古罗马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些首饰普遍只用黄金作为原材料,其他材质少见。在众多首饰中,对于男女而言,最流行最受欢迎的就是戒指。

这三个单元还展出了大量的古罗马人的生活用具,如烹饪器、灯具、储物器。特别是一些玻璃器皿十分引人注目。玻璃这一工艺技术于公元前1世纪左右在亚历山大里亚、叙利亚、巴勒斯坦等地发明,奥古斯都时期开始在罗马普及。古罗马时期的玻璃器皿基本上还是仿照铜器和银器的器型制作。单色的玻璃器皿最值得称道,其中最好的当属蓝绿色调。此次展出的一件蓝绿色“方底玻璃瓶”,制作时间为公元1世纪,主要用作盛油或酒。该器造型大方、端庄,整体色调淡雅和谐,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中国古代的单色釉瓷,简单、古朴中流露出典雅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