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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精选(九篇)

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第1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关键词: 建筑; 施工; 安全; 管理; 创新;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创新应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 进行系统的创新。以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建筑施工企业制度创新为前提, 以建筑施工组织结构、管理手段、企业文化创新为运行载体, 促使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获得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创新问题分析

1、行业监管。建筑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安全的立法工作, 完善监管机构, 加大执法力度; 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 安全不合格的队伍坚决予以清出; 对业主、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给予强有力指导和监督管理。

2、企业主导。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在于施工企业。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施工单位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等措施。

3、业主预控。业主应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一定的监督责任。业主有责任和义务选择有能力做好安全生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若发生了事故, 业主的有关负责人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社会监理。监理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管, 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前, 监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进行质量、成本、工期三大控制, 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安全应当而且必须纳入监理工作的范围,使安全与质量、成本、工期具有同等地位。

5、保险公司检查。施工企业根据《建筑法》的要求为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转移风险,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 查看企业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尽到了安全管理的责任。同时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评价, 实行浮动的投保费率,激励施工企业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制度创断问题分析

1、建立企业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在建筑活动中对 环境与健康 的重视已经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话题, 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 成本- 质量- 工期 体系, 转向 成本- 质量- 工期- 环境与健康体系。因此, 建筑施工企业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按照国际规范迅速建立企业职业安全管理体系。

2、劳动安全预评价。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必经程序, 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是建设项目做到本质安全, 不留事故隐患, 从源头治理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之一。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前期必须进行劳动安全预评价工作。

三、建筑施工安全组织结构创新问题分析

1、调整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一是安全管理组织的要求。在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下,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管理, 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 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管理为核心, 以各专业施工员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管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安全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 业主) 介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安全组织架构: 安全管理监督层, 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 安全管理实施层, 包括专业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人。

2、调整安全管理职责。一是安全管理监督层的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 对安全管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 项目总工是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应该包括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项目总工必须承担起项目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 包括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批以及落实。 安全主管( 专职安全员) 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者, 也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安全主管应主持编制安全管理方案, 负责监督安全管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 对安全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管理负有监督责任, 对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现场监管, 有权对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制止并要求进行整改, 有权暂时停工令。二是安全管理实施层的职责: 施工员是工程施工的中坚力量, 具有数量多、素质好的优势, 施工员应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及时消除安全管理隐患, 确保生产安全。班组长是操作工人的直接负责人, 必须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 坚持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塑造遵章守纪的风气。 操作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程度是安全管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除了参加岗前安全专项培训以外, 还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 明确本工种危险源所在,做到不伤害别人, 不伤害自己, 不被别人所伤害。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手段的创新问题分析

目前, 不少企业尚未将建立安全施工的信息保证体系视为一个重要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手段。因而造成了信息闭塞, 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和重复发生别人已经出现的事故。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网络是当前安全管理科学中最显著的特点, 安全生产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和控制系统是现代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基础建设。信息系统是以加工处理信息为主的系统, 它对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贮、管理、检索和传输, 需要时能向有关人员提供有用的信息, 它是硬件和软件、方法、过程以及人员等组成的联合体。将这种系统应用于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上, 就构成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是构成较复杂的系统, 它具有以下功能: 能及时提供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的各种形式的信息, 支持决策; 能用数学模型和过去的信息预测未来;能针对不同的管理层给出不同要求的报告, 达到控制企业行为活动的目的; 能辅助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控制, 以便有效地利用企业的资源。

五、建设现代化建筑施工安全文化体系分析与研究

1、以人为本, 将安全文化渗透于企业和员工的意识形态领域。制定施工企业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同时, 将安全文化建设融合于施工企业总体文化和各项工作之中。

2、加强安全文化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必须要建立一个科学、系统、适合本企业的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形象策划系统, 规范企业安全文化。进行企 业策 划, 引进 企业 识别系 统( CIS) , 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

3、加强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使企业职工建立起安全自护、互爱、互救、应急的安全文化体系, 通过企业的安全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不断有意识、有目标地灌输、培养、塑造和实践。

六、结语

研究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 有效、高效地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创新, 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水平, 大量减少建筑安全事故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郑辉松.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J] . 建筑安全, 2008

第2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以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实施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考核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开展建设试点,县级试点单位安排在泥河镇和钟山矿业。2013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逐步向镇、园区推进。通过“平台”建设,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由行政执法推动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由治标难治本向提升本质安全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主体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金安”工程和市安监信息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和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落实隐患治理程序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分级管理企业名单,全面落实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等安全隐患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隐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7月至年底)

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单位。县将在泥河镇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中选择钟山矿业开展试点,按时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7月份,县安委办组织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进行宣贯,明确阶段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8月份至年底,各镇(区)、县直有关部门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力争今年底前达标。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单位的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普及达标,在部分小微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各镇(区)、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各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质监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农委等部门分别负责所监督管理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有关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进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任追究。

第3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存在的现实问题

伴随着国家体制改革和部门分工调整的深入,电力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管基本处于受控状态,而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体制却处于职责部门不清、行业职能虚位的状态。根据有关法规条款规定,理论上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分层次实施。

然而事实上,随着改革的深入,承担水电施工的核心企业——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已经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辖,水利部门已经不再对水电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而国务院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对所辖企业的资产管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宏观监督,不具有水电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职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虽然具有电力行业的监管职能,但其重点在发电和电网运行方面,基本不具有对水电施工企业和施工区域日常性的行业安全监管的技术能力和手段。建设部作为国家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对水电施工企业和施工区域的行业安全监管,目前尚未明确其直接管辖权;而由归属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只承担行业管理性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对水电建设工程的行业性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实际上处于缺位状态。

在目前水电工程建设的生产安全监管体制尚不够完善的状态下,水电开发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生产安全的管控能力,约束承包商的安全行为。确保水电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

加强水电建设项目业主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生产安全全面监管的责任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体制,虽然原则上可以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但就具体领域、具体行业、具体企业而言,在安全管理的责任上,又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定位不清、权限不明、推诿扯皮的弊病。在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也处于转型调整的时期,等待政府监管职能的完全明确和到位,可能影响企业的发展进程。

承包商管理是风险预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要素。目前,国内很多大企业发生的生产事故,往往是由于承包商的管理水平较低,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而导致的。而承包商一般从事的是建设项目,如果“以包代管”,很有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留下巨大事故隐患。为此,应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中,由业主承担起安全生产全面监管的责任,制定承包商的选定、管理及监督的工作计划,根本目的是分清企业和承包商间的职责,减少潜在的危害,确保企业和承包方员工的安全,并保证业主和承包商自身的财产不受损失。

企业应进一步充实总部和承包商的生产安全管理力量,加强对工程的协调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对系统内外施工队伍的管理;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科学管理工程,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确定合理的工程工期,正确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三者的关系;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安全。

二、加强企业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企业对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定位,应以完善预防管理和安全技术支持功能为重点,充实调整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设和强化实体机构的技术管理能力和决策支持能力。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和决策支持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风险预控。

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的设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现实情况、职责策略、职能分配、人力资源、技术支持能力、监管成本、监管效率等方面。应以完善预防管理和安全技术支持功能为重点,充实调整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设和强化实体机构的技术管理能力和决策支持能力。

企业可通过“安全管理部”承担企业法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贯彻执行政府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并负责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与联络;同时建立“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为企业重大经营发展问题和项目的安全预分析与决策支持,及以第二方地位实施管理体系传递与审核、项目及施工方安全生产绩效测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与评价。

三、适时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管理手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在现代系统化管理的科学理论之上。它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采用“PDCA”循环持续改进的理念。对企业而言,有助于从企业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着眼于事故预防,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有效整合业主与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资源,使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意义在于以下方面:

1.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2.使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转变为主动自愿行为,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

3.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4.提高企业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5.在社会上树立企业良好的品质和形象。

四、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与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和业主对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安全生产绩效的威慑机制。

安全生产考核激励机制由企业内的导向机制和企业外的监控机制两部分组成。

就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而言,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于企业员工而言,薪酬仅仅是影响员工行为的因素之一。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其他因素有:工作性质、领导行为、个人发展、人际关系、工作环境等。就其内容而言,应包括如下机制:多层次激励机制、充分考虑个体情况,实行差异化激励、建立安全专项基金,实行面向安全的倾斜奖励、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激励相结合,突出激励重点、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等。

针对承包方(施工方、监理方、供应方等)安全生产考核激励机制,是企业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杠杆,当务之急是建立针对监理方的安全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和对施工方的安全措施经费使用的调控机制,在监管的基础上,借助经济手段调控业主、监理方和施工方三者的安全生产协作关系,调动各自的积极性,共同实现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

企业要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满足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4个步骤要求的应急管理体系。以各层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为推进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系统构建包括应急管理工作在内的生产安全组织机构和职能体系。整合各方面资源与力量,建立、配置和完善与各参建单位建设施工条件和生产意外导致的突发事件类型相适应的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技术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宣传普及应急救援知识,重点培训逃生措施和预案内容,结合各项目特点定期开展演习活动,并发现隐患和不足,及时完善事故预防手段和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应针对各施工项目的特点,发挥业主的作用,组织各施工方参与建立项目区域的总体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实现紧急情况的属地化指挥处置和各相关单位的协同行动。

第4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2012〕2号)要求,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区之一,从2012年起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阜安〔2012〕6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已于2011年12月12日印发了32个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包括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管理八项主要内容,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企业分类分级标准继续使用,前期已完成级别评定工作的地区和企业,不再另行开展分类分级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将对《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增补和调整,相关标准将另行。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在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要范畴。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完成所有企业的分类分级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试点建设任务。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行业“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政策措施、重点项目等,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及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统筹兼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

第5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安全标准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理念,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6];采用系统化的管理思想,遵循PDCA动态循环的运行模式,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实现由政府部门监督、企业自主管理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来达到持续发展的目的。见图1。因此,企业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设计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为基准,以持续改进(PDCA)模型为理论支撑[7];推动企业改善设备设施状况,加强日常安全信息化管理,动态预防预控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建立一套科学、可控、规范的安全管理模式,完善企业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图1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PDCA运行模式企业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设计,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一级要素划分业务功能模块,从而实现系统各个功能模块与《基本规范》一级要素及其下的二级要素所对应的资料自动生成、查看和导出。企业用户可以接受远程辅导、在线自评和申请在线资料复评;中介咨询机构远程对企业进行考评资料辅导,提前审核企业标准化考评材料;同时安全监管单位可以通过该系统对所有安全标准化达标用户进行过程监管,实时监控达标企业标准化执行情况。企业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目的是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提供帮助,使日常安全管理融入到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同时能够为监管单位对安全标准化的执行提供监管抓手。此外,建立安全标准化长效机制,使得系统建成后,安全标准化工作得以落地,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信息化设计方案

2.1系统业务流程

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包括了中介咨询机构辅导、企业考评材料整理、标准化自评与不符合项整改、现场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审批、发证等几个关键业务流程。见图2。企业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各个用户角色的业务处理问题:企业通过监管系统接受远程指导、在线自评和不符合项整改;咨询机构通过监管系统对企业进行远程辅导、受邀现场考评;监管机构审核现场评审结果、颁证和证后监管;上级机构则通过监管系统对区域的标准化达标工作审查和业务指导。

2.2系统开发技术

监管信息系统软件基于成熟的JAVA平台开发,结合关系数据库和实时数据库进行软件系统的构建。采取主流的J2EE技术的B/S结构,以此来保障应用软件不仅可在windows系统上,也可运行与linux等操作系统上运行。支持mysql、DB2、sqlserver、orcale等主流数据库,可运行在开源的tomcat中间件。系统信息数据依托于云服务,采用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应用模式开发,建立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为辖区所有监管企业提供免维护、自动升级的安全标准化平台服务。监管信息系统采用Portal门户技术实现统一应用门户平台,以用户为中心,提供统一的用户登录,实现信息的集中访问,从而方便地将不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信息集成在一个统一的视窗内。

2.3系统核心功能

基于上述设计原则和业务流程,监管系统为用户细分12大业务模块,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所有考评要素和业务职责。依靠监管系统规范性、高效性、灵活性特征,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日常管理服务。

2.3.1安全标准化融合日常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核心是使安全标准化融入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使安全标准化得以落地。企业安全标准化监管信息系统包含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模块,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就能完成隐患管理、安全检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设备设施管理等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系统会自动生成符合考核标准的考评材料。从而使得企业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即执行了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员、全过程参与到安全标准化,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落地。

2.3.2模板指引创建标准化

模板指导功能是中介咨询机构通过监管系统提供安全标准化各级要素的考评材料模板,中介咨询机构可以按行业分类为本地区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远程辅导。企业可以在线全景式查看该系统对应本行业每一个要素的考评材料模板,通过该指引式模板规范和整改本企业内的安全管理,建立各部门台账、档案,并整理本企业的考评材料。同时,监管系统提供考评材料缺项或逾期未提交提醒功能,督促和指导企业持续改进。

2.3.3企业在线自评、整改

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关键是能够建立起长效机制,能够找出不足,并持续改进[8]。监管系统为了能够降低企业安全标准化材料梳理复杂度,设计考评材料与考评标准全景呈现的在线自评功能模块。企业通过对照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在线完成自评,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全面、专业、规范的自评报告,作为申请标准化现场考评的依据。并智能生成汇总不符合考评项,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不符合整改。

2.3.4远程评审管理

安全标准化网上考评申报、在线业务办理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对安全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监管系统实现了从企业考评申请、监管单位受理、咨询机构现场考评到达标情况考核全程网上办理,从而降低了企业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2.3.5达标企业监管

当前,尽管很多企业已经实现了安全标准化达标,但安全水平并未有大的提升,其主要原因企业抱着一劳永逸的思想,而监管单位缺乏抓手,使得安全标准化并未能落地。笔者在监管系统中设计了“证后监管”的功能,为监管单位提供监管抓手,对达标的企业在线全程监管。其功能包括企业各级要素的执行情况、标准化证书复审提醒、对企业证书注销、吊销等处理等等。从而形成了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从创建、考评、颁证、证后监管的闭环管理。

3应用实践与价值

信息化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加快各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水平,是未来解决我国安全生产水平居高不下的关键手段和必然趋势[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也被列为安全生产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中,也第一次提出用信息化监管标准化达标进展情况,要求实现网上申报、业务办理、达标情况考核及评审管理等功能。同时,国内学者也在安全标准化信息平台构建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10]。因此,无论是从科技水平发展、国内学者研究还是从国家政策决策均表明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的必要性。笔者通过调研企业安全标准化信息监管系统在几十家企业的应用实践,经过分析,得出了该监管信息系统的顺利实施能为我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各参与方带来以下促进作用:(1)提供标准化创建流程和模板,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安全标准化与HSE管理体系核心、运行原理和执行方式是相类似的[11],因此这样庞大的管理体系让企业自己去建立要么敷衍了事,要么全盘照抄。而这样显然企业没有参与感,也违背了我国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初衷。笔者认为,监管系统通过标准化的流程,指引式的要素模板指导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从而使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融合,使企业真正的参与到安全标准化中。(2)中介咨询机构远程辅导,提高咨询辅导效率。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是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第三方咨询机构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做好辅导和宣贯;另一方面,接受监管单位的调配做好现场考评工作,纠正企业的不符合项,并提出整改措施。笔者认为,监管系统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远程辅导,让现场考评前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提高咨询工作效率和质量;企业根据远程辅导结果,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3)“全景式”在线自评及不符合项整改跟催,督促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核心是建立安全标准化长效机制,使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各项要素得以落地实施。笔者认为,监管系统为企业提供“全景式”的标准化自评模块,自动生成不符合项及整改期限,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4)“可视化”查看安全标准化材料,助力监管单位过程监管。安全标准化工作已展开3年多,已有部分企业达到了标准化2级或3级,而对这些达标企业的监管成为督促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长效机制的关键。笔者认为,监管系统的证后监管功能,让监管单位一键搜索查阅达标企业各要素考评材料,实时掌握企业标准化执行情况,以及标准化复审提醒等,为证后监管提供抓手。

4结论

第6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关键词:工程;安全;问题;监督;关键;创新

中图分类号:U298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我国先后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有了较为显著的提高。但由于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劳动者准入门槛低、生产现场劳动密集、施工工艺流程繁复多样等各种因素,属高危作业的建筑安全生产,仍时有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一方面,个别业主和施工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遵守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就擅自开工,造成工程在开工阶段政府监督缺位,相应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滞后。另一方面,部分施工企业挂靠经营或非法转包,导致企业对项目部失去控制和约束,包而不管的情况严重。建筑市场不规范已成为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

1、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对“安全第一”的认识不足,没有摆正经营、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十分普遍,并造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其根源在于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且流于形式;未能理顺生产经营和生产安全之间的关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薄弱;而且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忽视施工规律,盲目压缩工期,赶进度抢时间;压价垫资,致使施工企业得不到合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导致施工安全生产缺乏最有力的保障。

3、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对隐患建立整改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政府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除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长期得不到满足,监督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匹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难于到位;而安全监督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掌握不够全面,对新技术和新设备未能及时了解,监管手段、水平各有差异,整体素质需待提升。

2、安全管理模式滞后,监管方法未能创新。现行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检查的次数、内容、深度远超过施工企业、项目部所作的工作,监督员相当大程度的越位充当了安全员的角色。这种越位管理方法令安监机构疲于应付,没有正确发挥履行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反映出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落后。

3、建筑安全的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但执法不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重案轻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仍需加大督查力度。

4、监督管理部门偏重对施工现场以查找安全隐患为主的监管,对施工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不足。各地抓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力量不够,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缓慢;较少向施工企业提供有效指引和技术分类指导,在“帮、扶、带”上做得不够。

二、切实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建筑行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作为地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着重考虑如何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以《建筑法》为依据,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根据近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一般事故,伤亡者大多是临时工,事故原因多为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违章操作;较大以上事故,则为未落实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所造成。这说明片面追求高速度和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致人民生命财产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严重后果。所以,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可靠的组织保证体系,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因此,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依法监督,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安全生产有人管,使各类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二)深化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能要,继续加强监督力度

加强行业管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是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是使国家的建筑安全法规得以贯彻执行,落实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施工现场安全形势是动态的。因此,必须加大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的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相结合,促使企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消除隐患。同时,深化政府的监督职能,要改变过去那种“以监代检”、“以监代管”的状况,将对工程实体的监督转向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监督指导,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班前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合法使用、运行情况等。要改变安全监督员越位取代安全员的保姆式管理方法。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分清各方主体责任,促使各责任单位管理、行为规范化,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导作用,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三)把握好建筑安全检查标准为尺度,使安全监督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

《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科学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的强制性行业标准,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内容,具体规范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价标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是日常监督管理的根本依据和重要尺度。作为安全监督部门,应牢牢掌握这个尺度,自始自终的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符国家行业规范。

(四)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自身的业务管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督的责任感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的综合性工作。安全监督属行政和技术监督执法,监督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还要熟悉经济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所以,对监督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考核,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标准、新技术和科学检测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特别是增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工程事故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从而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五)加强培训,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而人的素质高低将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安全生产。首先,应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大力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检能力。其次,要强化对新工人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把提升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除了落实工程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技术交底,对包括特种作业以内的各大工作开展岗位培训、考核,利用工种职业化的上岗制度,提升建筑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入职质素。

三、安监部门应正确处理好自身定位及参与各方关系

作为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功能定位主要应为:履行政府监督管理职责,维持本地区建筑生产安全秩序,发挥保驾护航作用的督导者。

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部门作为在安全生产的统筹者和裁判员,具体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管理措施,规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并实施奖惩。

在与施工企业的关系,监督部门应从帮助企业管理项目繁杂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以监督、指导、服务、协调为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公正合法有序的建筑市场中合理竞争。

同本地区人民政府,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为政府制定本地区行业管理方针和规划提供参考意见、决策依据,依法行政、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合法权益。

四、安监部门应把握好关键管理环节

(一) 严格开工条件审查,对参建单位资质和项目管理体系、现场安全开工条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做好监管。

(二)合理安排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项目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施工实行动态监控。

(三)及时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审时度势实施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对建设各方主体履行职责实施行为监管,合理利用奖惩手段。

(五)对项目过程进行安全评价,促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建设。

(六)及时宣传、落实管理制度和法规法规,引导建设各方主体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七)把好企业年度考核、安全许可、发证、年审等资质考评关。

(八)加强自身建设,从责任分解落实、制度建立运行、转变监督管理模式等多方面提升监管水平。

(九)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及时调整、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一)创新监管工作。要从几方面入手: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二)、实行监督工作的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为辅;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的监督方法转变;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

六、总结语

目前建筑市场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施工安全生产为主题,建设一个完整可靠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体系,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才能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任爱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建设监理.2006.

第7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一、抓关键,不断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企业诚信考核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全面推行矿山、危化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试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以对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应用为手段,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的考评,安监、银行、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情况,对涉及企业的相关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评结果的运用。

二是强化企业领导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构建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制定并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

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明确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实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继续巩固矿山、危化、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展标准化行业覆盖面,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以奖代补政策,探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车间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活动,带动、辐射全行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五是实施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湖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二、抓重点,不断深化本职行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深化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矿山采场外安全整治,不断提高采场外安全生产条件。着力深化深化aq标准创建,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地下矿山监管,积极推行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制度。推广使用矿山作业现场视频监系统,促使企业开展自我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效果。探索实施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措施,制定出台我市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加大企业隐患整治工作力度,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进一步深化危化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推行在符合条件的危化企业全部安装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系数。不断巩固提升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危化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动态管理。建立全市危化企业监控系统,对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把好危化企业准入源头关口,认真做好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和化工生产园区建设,推进化工企业集聚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业综合安全监管。完善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牵头、协调、监督、查办”的作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部门专业监管优势,抓好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好转。深化综合类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多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湖州制造”的安全生产品牌。

三、抓基础,不断深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全市乡镇公共安全监管机构体制机制,督促市、县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的业务指导,推动各工作站平衡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委托和“建议处罚”,探索建立与乡镇公共安全监管相匹配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全市5个危险化学品应急卸载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三个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企业和重点企业建立专业化、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以公安消防力量为第一梯

队、企业专业队伍为第二梯队、安全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技术支撑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提升执法能力,营造执法环境,促进安全监管”为主线,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大众化安全宣传,加强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点面结合,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为巩固大安全工作格局奠定意识基础。

四、抓根本,不断深化安监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科技助安。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为推动全市安全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信息保障。充分发挥社会各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市安监系统中深化“安监誓言”,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管服务理念,深化并拓展“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积极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第8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实现“一个目标”即不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的目标。围绕“一条主线”即:2012年安全生产将围绕“除隐患、严整治、保稳定”为主线、全面落实打非、治违、抓责任专项行动。强化“两个责任”即:强化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三网建设”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网、信息网、监督网建设,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的整体效能。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四项工程”即:重点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素质培训、基层基础工作四项重点工作。建全“五个机制”即:建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全应急救援体系机制;建全综合监管机制;建全安全文化特色示范机制;建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将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各级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以青发〔2009〕6号,北发〔2009〕7号文件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主线,把握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紧密围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的目标和要求,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大格局。

1、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一是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按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例会、联席会议、重大安全问题“会审”等制度,完善联合执法、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等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监管部门、监管岗位和监管人员。

三是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工作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继续深入宣贯国发23号文件,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企业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到位,构建企业“一把手”负总责、逐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采取政策激励保障,为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提供不竭动力。

1.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研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安全生产提供财力保障。

2、制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立安全科技项目立项及评审办法,引导企业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推进先进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实行自主创新。

3、落实省、市各级支持企业安全发展的政策意见。认真落实上级工伤保险支持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办法,引导企业建立工伤保险费用按比例提留用于事故预防的保障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入先进保障方式和管理手段,推动安全生产政策体系完善发展。

4、推进国家、省安全生产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安全发展的税收政策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落后工艺,引导企业向安全、环保、节能产业转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缴工作,解决事故发生后企业规避责任、由政府买单问题。监督高危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一)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区政府安办的综合协调和监管职能,认真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一是年内加大对液氨单位的制冷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并不间断的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转;二是加大对全区25家加油站的换证评审和安全监管,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安全运行;三是从严控制剧毒危化品经营企业的数量增加,不予受理剧毒危化品生产企业;四是实施危化品“网格化”管理,凡是达不到安全标准化条件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新设立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且代储存设施的,未达到国家标准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许可审批手续。五是对危化品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许可条件、标准、程序、时限进行审核。加大对一般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备案及监管,从源头把好准入关、安全关。

2、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许可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使全区烟花爆竹在受理许可、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做到便民、高效、公正、安全的运转。

3、重点抓好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及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并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转变整治方式,突出重点问题、查找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继续深化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一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排查力度、排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基础设施、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报表制度,突出排点,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的动态情况。三是着力整治安全隐患,严格整顿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四是实行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012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选择10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治。

四、着力推进实施四项工程,努力夯实安全生产治理基础。

﹙一﹚全力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程。

1.发挥安全监管网格化系统整体效能。细化部门、街道、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步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定位准确、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管理网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和信息化,尽快促使网格化信息平台成为日常工作网,坚持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坚持运用信息化的工具整理、反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并积极探索社区和企业层面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符合我区特色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2.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确立创建目标,完善建设标准,促进政府、企业、居民共同参与,争取到2012年,创建2个部级安全社区(街道)、6个市级安全社区(街道),提升全社会安全管理水平。

﹙二﹚着力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

按照市政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规划,深化我区企业主体责任工作,力争在明年按照规定行业把区级规模以上企业主体责任评级工作全部完成,实现我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明显提高。

﹙三﹚大力实施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工程

1.推动企业安全培训。制定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依法做好职工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级教育。依法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新培、复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000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

2.加强全社会安全教育。建立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定期培训制度,在中小学校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全民隐患辨识、风险处置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大力实施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工程

1、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年初,完善区安监局新“三定”方案,争取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进一步加强16个街道办事处安监队伍建设,确保编制、人员、经费、装备落实到位。加强各相关单位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严格持证执法,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比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定期排查事故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2、加强相关部门和企业安监队伍建设。按照“政府协调、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新建园区、在建重点项目的安监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督促企业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厂长(经理)、安全员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街道、工业园区、社区、企业安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

五、完善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

按照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落实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完善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年内建立一套安全生产救援信息平台。到2012年,形成以公安消防力量为第一梯队、企业专业队伍为第二梯队、安全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技术支撑、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各行业、各重点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进一步抓好执法,认真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强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首查不罚、整改不罚、不改必罚、重犯重罚”的原则,将执法重点从未批先建、事故处理向日常监管、现场监察转变,加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行政执法工作、卷宗档案工作力争全市评比排名第一。

(二)加大对事故的处罚力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全年对立案查处事故结案率达100%;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整改、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等方面的监察执法的立案、查处、按期结案率达100%。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到位、经济处罚到位。

七、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安全发展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切实关心关注民工群体的生命安全,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努力把安全教育的关口前移;而且,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分层次、分行业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传播知识,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功能。2012年建立连接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的远程网络工程教育系统,充分利用金宏网、因特网等方式,对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各企业的安全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逐步与公安、国土、工商、建设、消防、质监等部门实现网上资源的链接和共享,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现代化的远程教育网络,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并完善培训机构教学设施,在培训基地内建立、健全电教化教室、多媒体教室、学员档案室、学员实际操作场地和实习设备,进一步提高培训能力。

3、深化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特色示范街活动。按照《安全文化特色示范街创建方案》中三年创建目标,在已经完成的台东三路安全文化特色示范街创建的基础上,2012年创建范围扩大到啤酒街、文化街,年内完成安全文化特色示范街创建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培树广大经营业户和消费者的安全文化理念,激发他们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努力使各单位(商户)的参与率达到95%以上;严格按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街”的标准和细则,对五条特色街进行安全文化整治和熏陶。

第9篇: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TU1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296-01

0 前言

安全是生命的保障,目前安全生产己经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近4000万的建筑工人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目标。我国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建筑业的因工死亡率在不断下降。然而,目前建筑业仍然是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从我国的建筑安全事故来看,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建筑企业是施工阶段的主要负责人,自然就是安全管理的直接目标。虽然现在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并称为建筑企业管理的四大目标,但是由于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体制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安全管理仍然没有被建筑企业主动接受,安全管理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约与激励体制,是当前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出路。

1 我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缺陷

1.1 转轨时期的安全管理体系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国家的企业,工人是国家的雇员。企业和工人之间的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都是国家的利益。因此安全管理的问题相对来讲就变得简单。只需要上级制定方针、政策和各项基本措施,下级遵照落实就可以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

1.2 以强制性为基础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体制的问题

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国家监管为主的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模式,其指导思想为国家制定强制性的建筑安全法规,由国家具体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监督建筑企业实施,以形成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由于建筑安全法规在很多国家都是职业安全法规的一部分,因此很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规方面的研究对于改进我国建筑安全法规的情况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1.3 政府监管体系的问题

由于我国实施“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建筑安全的立法准备、监察和其他管理工作都是由政府部门或其代表机构完成的,法规的安全目标必须通过安全政府的监督管理去实现,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以及行政区域内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对于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不论其监管效果如何,这种监管本身就可能形成监管不力的结果。

2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构建

以实现建筑企业的直接利益为动力,形成以建筑企业为核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利益激励与制约模式,将安全这个社会公共利益融入建筑企业自身利益之中,依靠建筑企业自身利益的实现才能够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根据现代安全管理的原理,建筑安全管理应该是全过程安全管理,而不是指片面的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因此这种激励与约束体制的构建,也应该考虑到建筑企业的进入阶段以及项目完成后建筑企业的后评价阶段,下面将对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全过程涉及到的责任划分、招投标制度、保险制度、行业监管制度以及国家监管制度进行专门论述。

2.1 合理的责任划分是承包商安全生产的前提

在建筑业中,把安全和健康仅仅看作是承包商的责任的想法被认为是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建筑企业的确应该负起遵守法律,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但要负责任的不应仅仅是企业,其他间接参与到项目的各方,如业主、设计师等都应该承担一定的安全和健康责任,如果大家都能注意事故预防的话,一定能够减少很多事故。

2.2 建筑业安全逆向选择模型和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工程招投标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预期管理方式,是完全以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与结构为基础的进行工程建设预期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在西方市场经济的国家里已经实施了几百年,对于工程建设的各方面的指标控制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通常的状况下,工程招投标是典型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之间的信息沟通障碍,形成了互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建立可以科学评价承包商安全水平的标准,并将这种标准通过适当的方法引入施工招投标的评判准则中,才是解决建筑业安全逆向选择退出问题的合理途径。

2.3 保险机制:重要的经济激励手段

尽管形式不尽相同,承包商为工人购买职业伤害保险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已经非常普遍。保险制度最初是保证受到伤害的工人可以容易地拿到足够的补偿费用。但是随着可调保险费率制度的引入,保险己经成为一种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经济激励方式。关键要理顺保险公司、地方安全监督机构、投保施工企业三方的关系,建立职责明晰的分工和合作关系,特别是安全监督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对收集事故统计数据、解决建筑安全管理中的资金困难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保险公司的承保与赔付服务一定要专业、到位。优质的保险服务将使企业乐于投保。

2.4 政府、工会和行业协会的介入与制约体系

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在执行公约中,要有机构、有人员、有法规,为我国以国际标准深入开展建筑安全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67号国际公约”要求政府、业主、工人三方面通力合作,所有关于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都是三方商定的结果,代表了三方的利益,因此应该建立政府、承包商和工人三方面的制约体系,保证政府、承包商和工人三方之间有足够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形成一个畅通的系统。

2.5 绩效性法规的推广更有利于保障公共利益

国际上建筑安全健康法规发展的两大趋势,其中包括从传统的规范性法规向新的以绩效为基础的法规发展。基于对职业安全法规的劳动经济学分析以及我国安全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绩效性法规的推广更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水平,保障公共利益。建立企业安全绩效档案,对企业的安全状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及伤亡事故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清出不合格企业。通过实行市场准入、清出,建立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使一大批遵纪守法、优质高效的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在优胜劣汰中胜出;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队伍素质得以提升,管理技术得以提高:使依法经营、安全生产逐步成为各方主体的自觉行为。

3 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为受到了大量的限制。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手段,本文指出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症结所在,提出建以建筑企业为核心的利益激励与制约机制,应当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监管体系,对建筑业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有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