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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精选(九篇)

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

第1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为美国跨国公司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新的动力

首先,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跨国公司能更好地将其所有权优势与东道国的区位优势相结合,为跨国公司调整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和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动力。随着各国关税水平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不断减少,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中间投入品进口也越来越自由。这一方面,使跨国公司能通过内部贸易,为一些子公司解决因东道国难以提供足够符合其要求的中间投入品而带来的质量控制问题;另一方面,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还可以使跨国公司根据不同东道国的区位优势,通过直接投资实行区域性专业化生产,从而获取规模经济利益。此外,公司内部贸易的发展还为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获取额外收益提供了方便。其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加剧了东道国国内市场竞争,促进了东道国整体市场环境的改善和劳动力市场弹性的增强,为子公司降低在东道国的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最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特别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金融全球化为美国跨国公司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首先,金融市场全球化从两个方面降低了美国跨国公司的筹资成本。第一,随着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发展,套汇、套利活动加剧,全球利率水平进一步趋同,并趋于下降,这降低了跨国公司间接融资的利息成本。第二,金融市场全球化降低了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成本。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一,金融市场全球化大大改变了资本供应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发展使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大大增加,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竞争以及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是投资银行)之间的竞争,大大降低了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利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其二,金融市场全球化使争夺企业控制权的竞争更加激烈,从而强化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的利息成本。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给企业管理人员带来了强大压力:如果他们经营管理不善,企业就很可能成为被兼并的目标。相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就会使企业现有投资者受益,潜在的投资者也会随之增加,这有利于企业降低进一步融资的成本。其三,金融市场全球化降低了证券交易的成本,直接和间接地降低了企业直接融资的成本。在金融全球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证券经纪人、投资银行的内部竞争及彼此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它们为争夺客户而不得不降低服务价格,从而降低了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成本。同时,企业也可通过选择效率高的证券交易所,降低证券交易的成本,进而降低筹资成本。另外,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的企业对信息的披露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定,因而通过得到有价值的内部消息进行内部交易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这样,从事该企业证券交易的投资人和证券经纪人将会增加,该企业证券的流动性也会增强,从而筹资成本降低。其四,金融全球化使企业能有效利用各种不同的筹资工具,特别是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技术,以降低风险和筹资成本。

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筹资成本降低正是美国跨国公司增加从国际资本市场筹资以扩大其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动力和基础。

其次,由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金融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金融市场连续24小时运营,这大大便利了美国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管理其公司体系的筹资和资金分配,促进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

最后,金融市场全球化为美国跨国公司更好地规避金融风险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三)投资全球化的发展为美国跨国公司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必要条件

从本质上讲,投资全球化是资本及其相关要素(技术、管理技能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合理地流动,它主要表现为投资自由化、规范化以及资本大规模跨国流动。投资自由化和规范化的发展,一方面扩大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其对外直接投资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大大促进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的变化

长期以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占领国际市场一直是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目标,因此,东道国市场的规模和开放程度是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两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向发达国家倾斜,此后,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60年代后半期、70年代和80年代,这一比重都保持在25%左右的较低水平。虽然美国对发达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对外直接投资区位格局在90年代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但90年代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力度明显加大。1990~1999年,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总额约2625.7亿美元,相当于80年代的5.7倍,约占90年代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33.1%,比80年代高近7个百分点。90年代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较大幅度增长,与80年代末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大规模、全方位推进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贸易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为美国跨国公司调整其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带来了压力

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使国际贸易渠道越来越通畅,但另一方面也使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由于国际贸易环境越来越自由,突破市场壁垒,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作为传统的影响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区位的因素,其重要性大大减弱。而降低生产和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的竞争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激烈的国际竞争显得更重要。获取发展中国家廉价的自然资源、劳动力以及知识、技术、技术人才等“创造资产”(created assets),正是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大量增加的重要原因。从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雇员人数及劳动力成本变化的情况看,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也确实降低了其总体劳动力成本。1983年,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雇员总数为638.3万人,1989年增至662.2万人,雇员年均增长率仅为0.6%。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雇员数增长快得多,由1990年的683.4万人上升至1999年的890.7万人,(注: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年均增长率高达3.4%。而且,海外子公司雇员人数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美国跨国公司将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大量转移至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所致,其海外子公司仅在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印尼、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10个发展中国家的雇员人数就从1983年的124.9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211.2万人,在这10个发展中国家的雇员数占其跨国公司体系雇员总数(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雇员之和)的比重也相应地由1983年的5.0%上升至1999年的7.3%。在海外子公司雇员人数迅速增加的同时,美国跨国公司总体劳动力成本上升幅度却大大下降。1990~1999年,海外子公司雇员数占跨国公司体系雇员总数的比重由1983~1989年的年均25.7%上升至29.4%,

海外子公司雇员工资年均增长率由1983~1989年的7.9%降至1990~1999年的2.7%,相应地,美国跨国公司总体劳动力成本年均增长率则由1983~1989年的4.5%降至1990~1999年3.0%。(注: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由此可见,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大量增加确实降低了其总体劳动力成本。另外,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研发投入,利用发展中国家廉价的科学技术人才进行研究开发,对降低其研发成本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投资全球化的发展使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在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成为可能

8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从限制外商直接投资向欢迎和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转变。后,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也向国际资本敞开了大门,这样,80年代末以来,投资自由化浪潮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投资自由化可以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三个层次。从单边层次上看,投资自由化主要表现为东道国外资政策自由化和投资硬环境的改善。从各国外资政策和法规变化来看,仅1991~1999年,东道国(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对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和法规的调整多达1035项,其中94%(注: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2000,p.6.)对外商直接投资有利。在实行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自由化的同时,发展中国家自80年代中期以来在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大大改善了投资硬环境。从双边和多边层次上看,投资自由化主要表现在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不断增加。1999年,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达185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达1982个,(注: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分别是1980年的10.3倍和2.8倍。另外,世贸组织多边协定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也大大促进了国际直接投资管理的自由化。

在不断趋向自由化的同时,国际直接投资管理也在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这种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区域和多边两个层次上的国际直接投资协调。区域层次的协调主要是区域一体化协议中包含的关于投资问题的条款。这些包含在一体化协议中的条款多是具有强制性的,例如欧盟成员国间资本自由流动的协议、1987年《东盟投资协定》、南方共同市场投资议定书、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层次上国际直接投资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往往在于放松对国际直接投资进入和开业的限制,进而取消歧视性经营条件以及进行投资保护等。这一层次投资协调的目的一方面是鼓励国际直接投资,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范和引导投资,促进国际直接投资的有序化。在区域层次的国际直接投资协调不断发展的同时,80年代中期以来,多边层次的国际直接投资协调也在不断加强。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的“一揽子”协议中包含了三个与国际直接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尽管这三个文件涉及的只是外国直接投资待遇的个别方面,但具有较强的约束性。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其他两个协定对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问题提出了总原则。特别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其核心内容就是取消所有与关贸总协定“国民待遇条款”和“取消数量限制条款”不一致的投资措施。这三个法律文件一方面将会推动国际直接投资的进一步自由化,但另一方面,它们也将推动国际直接投资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另外,旨在规范国际直接投资的双边、多边及区域内谈判越来越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组织和主持下,一些关于国际直接投资管理的多边谈判或讨论正在进行。在1998年6月举行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谈判各方同意由投资谈判小组制定一个包含广泛权利和义务的投资管理体制框架。南部非洲发展委员会、非洲国家组织也在就区内投资管理进行讨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内进行的关于多边投资协定(mai)的谈判在1998年已告一段落,mai的草案已经公布。mai规定了透明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并对没收外资资产、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业绩要求及争端解决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尽管由于美、欧之间利益的严重冲突而导致mai未能达成最终协议,但mai谈判表达了发达国家试图推动国际直接投资进一步自由化和规范化的愿望,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阿根廷、智利、新加坡等也不同程度地表示愿意加入mai,这表明国际直接投资的规范化有向更广泛、更深入方向发展的趋势。

全球范围内投资管理的自由化和规范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外资政策的自由化和投资硬环境的改善,增强了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吸引力,这正是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三)金融全球化为美国跨国公司大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金融市场全球化降低了美国跨国公司的筹资成本,增强了美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包括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的能力。

第二,金融市场全球化也为美国跨国公司转移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风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80年代中期以来,在金融自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同时,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也迅速发展。从股市市值占gdp的比重情况看,1990年,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新加坡、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股市市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3%、3.5%、45%、12.5%、93.6%、7.1%、13.4%、113.6%和28%,1998年分别上升至15.2%、20.7%、65.9%、23.3%、112%、23.5%、54.2%、136%和31.4%。(注:world bank,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2000,表5.2,worldbank.org。)发展中国家股市的发展一方面为美国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就地进行直接融资提供了条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通过贷款和发行债券给公司带来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旦有风吹草动,跨国公司也可通过资本市场迅速抽逃资金。另外,随着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其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与国际接轨,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在进行对外经济交易中能更好地利用国际金融市场有效降低汇率、利率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流向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将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由发展中国家转向发达国家的同时,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部门结构也日益高级化。其主要表现是矿业、石油业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制造业所占比重基本稳定,服务业的比重迅速提高。1970~1989年的2

0年中,矿业、石油业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下降了20.2个百分点,服务业所占比重上升了26.4个百分点,制造业所占比重几乎没有改变,但制造业始终是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行业。与70年代和80年代相比,90年代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配置发生了更深刻的变化:1990~1999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高达4255.6亿美元,(注: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doc.gov)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3.7%,大大超过制造业所占比重31.2%,首次取代制造业,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行业。

与制造业相比,美国服务业所拥有的更明显的相对优势及世界各国经济服务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是90年代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的实体基础,而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发展则是90年代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的直接原因。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始于80年代中期,它分为单边、区域性和多边三个层次。单边层次的自由化主要表现在各国对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放宽限制;区域性服务贸易自由化主要体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中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有关条款及区域经济集团与周边国家签订的服务贸易协定,这些区域集团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澳新自由贸易区及南方共同市场等;而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则是多边层次上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集中体现。首先,《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世贸组织多边协议之一,所有成员方都必须接受,这使服务贸易自由化真正具有全球意义。其次,《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以无条件多边最惠国待遇为核心,包括保持透明度、对提供服务所需资格相互承认、实行自由化等一系列成员方所必须履行的一般性义务,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更为自由的环境;再次,就市场准入条款而言,尽管《服务贸易总协定》没有给市场准入下定义,但其明确规定了禁止使用的6个方面的限制措施(除非成员在其承诺表中明确列出),这六大被禁止使用的限制措施十分清楚,操作性强,能有效减少纠纷并且便于监督。最后,《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将服务贸易开放的承诺列入承诺表,承诺涵盖12个部门和155个分部门,而且对于每一个分部门,承诺又根据服务贸易的4种方式进行了细分,因此,《服务贸易总协定》所要求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其广度和深度是史无前例的。

从世贸组织成立以来成员方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来看,服务贸易自由化已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以保险业和银行业自由化为例,发达国家已对直接保险服务的70%(注:aaditya mattoo,"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wto:liberalization commitments of the developing and transition economies,"the world economy,vol.23,no.3,2000,p.361.)以及银行存贷业务的75%承诺实行自由化。发展中成员及经济转型成员承诺开放直接保险服务的50%,银行存贷业务的53%。(注:aaditya mattoo,"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wto:liberalization commitments of the developing and transition economies,"the world economy,vol.23,no.3,2000,p.361.)而且,商业存在作为对这两个行业影响最大的贸易形式,19个发展中成员及经济转型成员承诺在直接保险服务贸易中,除了对建立当地企业实体保留一定限制外,不再对商业存在这种形式采取其他限制措施,26个成员承诺对银行存贷业务实行完全自由化。

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1990~1999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量是1982~1989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5.4倍,1995~1999年5年中,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额是1990~1994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2倍,超过了1983~1994年12年间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总和。由此可见,90年代美国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变化

长期以来,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自80年代后半期开始,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出现加速上升的趋势。进入90年代,美国跨国公司的跨国兼并活动风起云涌,一浪高过一浪。90年代,美国半数年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以跨国并购方式进行,特别是90年代后4年,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都在60%以上,1998年甚至超过90%。整个90年代,跨国并购在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约为57%。尽管由于跨国并购案的成交金额存在跨期支付问题(一起跨国并购案的成交金额可能分几年支付),跨国并购当年的实际支付金额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高,但从90年代的总体情况看,跨国并购无疑已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

90年代跨国并购取代绿地投资成为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与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所带来的企业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有直接关系。

第一,随着贸易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国市场与全球大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一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迫使企业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因此,企业对经营环境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反应速度快慢成为企业生死攸关的问题,而跨国并购正是企业对经营环境变化做出反应及提高企业反应速度的最快、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首先,跨国并购是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争夺国际市场最快、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跨国并购能省掉绿地投资方式下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东道国更迅速地建立商业存在;另一方面,跨国并购能使并购企业通过被并购企业迅速了解当地市场情况,获取企业经营决策所需的市场信息和客户信息,而且并购企业还可以通过被并购企业的销售渠道迅速抢占当地市场乃至全球市场,这比通过绿地投资或出口,逐步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占领市场的速度更快。

其次,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企业规模的大小比过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一方面,企业通过跨国并购迅速扩大经营规模,既可以降低被兼并的风险,又可以通过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另一方面,通过跨国并购扩大企业规模,企业可以更好地应付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降低经营风险。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一,通过并购一些有长期业务往来的企业,使以往的企业外部交易内部化,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风险;其二,通过并购扩大经营规模,企业对市场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强,至少可以降低对市场环境的依赖程度,这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其三,通过跨行业并购,并购企业可以快速开展多样化经营,有效分散经营风险。

最后,跨国并购有利于企业巩固和迅速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及技术创新能力可以

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80年代末以来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应用,是经济全球化加速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又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导致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因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反过来又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创新能力有限的企业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为了生存和发展,企业不得不设法改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一个企业而言,提高技术水平主要有三种途径:加大本身的研究开发投入、谋求战略技术联盟及并购其他企业以获取被并购企业的技术和技术开发力量。不断地大量增加研究开发投入进行研究开发不仅风险大、周期长,而且研究开发所需的巨额资金即使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难以承担。因此,自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的同时,更多地通过与其他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和并购(包括跨国并购)相关企业来提高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但战略技术联盟这种获取外部技术资源的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在联合研究开发的过程中,由于联盟各方技术的可保密性不同,因此,可能会出现一些联盟成员不愿意看到技术泄密的问题;其二,在战略技术联盟中,联盟一方很难获得联盟其他成员的现有技术,战略协作的规模和范围都会受到限制。但是,通过并购方式获取外部技术资源,一方面可以避免在战略技术联盟中可能出现的泄密问题,另一方面,并购企业还可以获得利用被并购企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研究开发的动态效益,以及获得被并购企业现有技术的静态效益。通过跨国并购,获取国外企业技术及技术开发力量,正是90年代美国企业大规模开展跨国并购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2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一、景区项目投资问题

景区是旅游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激励游客旅行的主要因素,是旅游产品的核心,是旅游业中一个结构复杂的组成部分,同涉外饭店业、旅行社业共同构成旅游业的三大核心产业。景区建造和经营的代价十分昂贵,能否开发成功的关键是资金。从资金用途角度讲,包括购置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品质的设施和服务;维持盈利前景区初期经营;负担推出新产品和对外开放的费用。从所需资金的数量来讲,一般体现为从自然景区到人文景区,从小规模到大规模建设逐渐增加的趋势。鉴于资金对景区成功的重要影响,笔者力图揭示不同类型景区及其融资方式间的相关性,并建立我国景区的融资模式。

二、景区项目投资方式与渠道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旅游业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旅游景区就是伴随旅游业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兴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景区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投资和外源投资。内源投资是旅游景区不断将自己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景区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旅游景区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源投资是旅游企业吸引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的过程。它对旅游景区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的特点,因此也成为旅游景区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一般来说,外源投资是通过金融媒介机制的作用实现的。旅游景区既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也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出售直接证券融资,从而相应形成了旅游景区的两种基本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1、自然景区投资方式

对于以自然环境特色为基础的自然景区,如森林、海滨等,其筹资主要用于对环境方面的改善,并使游客对景区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由于这类景区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复原,从而造成旅游资源的损毁。一般来说,政府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可以采取以环境保护措施为主、兼顾投资经营效益目标的管理政策。旅游投资者必须注重自然资源的生态平衡和保护,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对这类景点的投资经营者应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但对其监管应该主要以市场调节为主,经营价格方面不应该进行过多的干预。同时,为了督促投资经营者保护自然环境和野生资源,政府也可采取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并以某种监管的方式要求投资经营者将享受优惠政策的额外收益,用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中。

2、文化景区投资方式

以人类活动为基础的文化景区,如各种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这类景区注重的是对资源价值的安全保护,而不是将投资的经营效益放在首要位置,换句话说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这类景区大都为国家或政府所拥有,通常依靠国家拨款,很少利用私有资源。由于文化景区价值的唯一性,使其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垄断独占性。国家为防止旅游景区的拥挤所造成的对文化景区的破坏性使用,可以采用较高的门票价格来限制过大的游客量,从而也保证必要的营业收入,但是仅靠经营的销售收入可能无法保证这些景区庞大维修费用的开支,特别是由于这些历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维护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相应的财政补助或直接投资方式来加强对这类景区的投资,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加以扶助,如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3、人造景区投资方式

人造景区是专门为吸引旅游者而建造的景区,如主题公园等。其融资目的与前两类景点大为不同,它更注重投资带来的效,以盈利为首要目的。与文化景点限制过大游客流量相反,它的建造则是为吸引更多游客来消遣娱乐,并使其经济效益最大化。这类景点是融资的重点,也是研究的重点。规模不大的新项目(包括对现有景点的增建工程)主要依靠景点经营者自有资金或盈利来完成。对于大型项目,由于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同时鉴于人造景点具有高风险的开发特点,逐渐形成了三种开发方式:企业自主投资、与其他企业联合投资、与政府部门寻求合作。

(1)企业自主投资

对于企业自主投资而言,内在的自我积累一般不能满足投资需要;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其资金足备也不愿意全部放在景区开发上,而是会通过其他途径减少对积累的损耗。在这种条件下,外源融资就成为主要融资方式。在社会性资金方面,旅游业主要依靠的是资金市场,而较少利用资本市场。资金市场主要是利用银行的贷款,多为上两类景区所采用。对于人造景区,应充分利用社会性资金,尤其要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但是,我国旅游业对资本市场筹资功能的利用程度还很低。尽管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发展迅速,但企业债券市场却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筹资规模尚不及股票市场筹资规模的5%。除国内资本市场外,企业还可以开拓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

(2)与其他企业联合投资

随着项目大型化和区域化,旅游业的单体投资规模相应增大,单一的投资商往往难以完成大型项目的投资活动,因此,旅游企业也开始走上集团化之。旅游集团投资所占的比例开始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旅游业投资活动的主要角色。与集团投资相关的投资方式是旅游企业的联合投资,联合投资可以使企业减少投资风险和资金投入,但也存在利益均沾问题。

(3)与政府部门寻求合作

大型项目的成功开发,将对当地的就业、经济发展、良好形象的树立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政府一般都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地方政府往往通过两种方式来参与;一是为企业开发提供优惠政策及一些相关的外部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另一种是和企业合作开发。

三、我国景区建设项目投资模式

由于现阶段我国仍是一个主要依赖国内资金来发展经济的大国,当前我国景区建设项目融资的目标模式应以间接投资为主,直接投资为辅。适度发展和完善直接投资,着重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由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直接投资还不能成为企业投资的主要方式,只能以间接投资方式为主。从长远看,为了加强横向资金融通,使社会资金能流向效益高的企业,应适当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通过发展直接投资,不仅可以拓宽旅游企业的投资渠道,而且有利于促进间接投资的规范化,减少企业对银行信贷的压力,更好地发挥银行的主渠道作用。

四、规范旅游景区的投资行为

旅游景区的投资活动与周围的环境息息相关,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对投资活动影响最大的便是资本市场。景区投资方式的选择、投资机制的健全、投资结构的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否。要想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改善投资环境,就必须放开直接投资,发展资本市场,改善资本结构。

1、优化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又称投资结构,主要指企业资本总额中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比例,特别是负债资金和股权资金的比例关系。我国旅游景区特别是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而债券市场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出现了与发达国家资本结构相反的情况,即股权融资方式相对债券融资方式而言对企业更为有利。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落后和其他一些现实原因,导致了债券融资成本和股权融资成本在我国的逆转,与国际上的融资潮流相左,因此,随着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旅游景区对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偏好将逐步发生改变,旅游景区融资行为也将符合现代资本结构趋势。

2、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阻碍了旅游景区投资功能的健康发展,因此要优化旅游景区的投资结构,必须首先完善资本市场,并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旅游景区投资行为的规范化,改善其资本结构。

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必将为旅游景区投资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和条件,从而也使旅游景区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

参考文献:

[1]黄鹂,旅游景区投资模式研究[D]四川大学,2005.

[2]王宇,非国有资本投资旅游景区的现状及趋势[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

第3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利用状况及面临的政策挑战。

众所周知,外商直接投资给中国带来了许多益处:带来了投资资本,从而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带来了中国出口的巨大成功,使57%的出口产品来自外商投资企业;更为中国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和国内企业相比,外资企业的员工往往能产生更多的附加值,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及更大的利润。而在行业领域,积极的技术外溢使得该行业的生产率也增长较快。

中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一向非常成功。由于较为良好的投资环境、低廉的工资和近几年国内市场的迅速增长,中国在过去10年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平均占全世界所有外商直接投资的6.5%,占发展中国家所获外商直接投资的25%。

但是,中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上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外商直接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和投资总额的比例较小。在过去5年内,外商直接投资平均仅占投资总额的5%,比匈牙利、捷克共和国、越南和新加坡等国都小。按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计算,中国也不能算是外商直接投资的接收大国。据估计,20%~30%的外商直接投资并非是真正的外商直接投资,而是国内投资转道外国重新投回中国的投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享受外资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或投资政策。其次,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各个省份的分布并不平均。沿海省份获得了90%的外商直接投资,而西部省份在2004年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不到总额的2%,尽管政府政策鼓励去西部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也更多地集中在工业,上世纪90年代,外商直接投资60%集中在工业。2004年,75%的外商投资集中在工业,这其中的71%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占20%,大多数集中在房地产开发。银行和公共设施等在其他国家往往是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行业,而在中国吸引的投资却非常有限。农业方面的外商直接投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第三,在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中,虽然有技术外溢现象,但还十分有限。

从中国未来发展趋势看,在如何最佳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中国面临许多政策挑战。首先,中国的国家战略目标本身在不断变化。今后5年,中国将更关注平衡发展。“五个统筹”意味着要更多地关注国内发展、区域均衡发展和降低资源损耗。对外商直接投资而言,这“五个统筹”要求投资更多地转向国内市场的产业、内陆地区、高科技行业。其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允许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一些新的行业,特别是诸如银行、物流和公用事业这样的服务行业。此外,东部地区工资和地价的上涨会刺激外商直接投资向内陆地区转移。技术日益娴熟的工人也会吸引附加值更高的产业投资。最后,为沿海、内陆省份及不同行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要求现有的政策性歧视,如双重税收政策、经济特区和市场准入限制被废除。有效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保持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中国应该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印度、巴西、泰国和墨西哥这样的经济大国的崛起,会限制中国在世界外商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中国如欲吸引大量外商直接投资,就必须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其做法是:

首先,简化复杂的投资审批程序。减少政府部门职能重叠、重复登记和繁琐的审批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登记注册及各类登记表格;鼓励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降低投资者的负担。另外,地方和中央税务机构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填写的每月表格也可以简化。

其次,通过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由于无法在国内直接融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不从国外融资,这导致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上升。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直接融资能力、降低股权比例要求和允许企业分期汇入资本金,则会有助予减轻当前国际收支压力,改善货币政策操作困难的状况。

第三,改革司法体制。中国投资环境最薄弱的一点就是司法体制。随着中国社会的复杂化和市场化进程,有效司法体制的重要性在吸引高附加值行业的投资中日益突显。同时,产业结构的提升,公共和私营企业研发投入的增加,越来越需要关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二、创造公平的税收体制

在中国最初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本国企业相对于外资企业有一定的优势,导致政府为外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措施不但刺激了整体外商直接投资,也带来了在某些地区和行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对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现在,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一,本国企业的这些优势已不复存在;第二,外商直接投资应该更多地为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国内市场需求而生产,而不是为易于自由转移并对税收优惠敏感的出口加工而生产;第三,与其他国家相比,许多国家也有投资优惠政策,如(短期)低所得税、免税期、投资税收扣除、投资的快速折价、增值税减免和出口加工类产品免征进口税等,然而,很少有国家(只有印度、越南和老挝)和中国一样,将这些税收仅仅提供给外商投资企业,并对外资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体制。所以,现今的问题是,给予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是否应该取消。

经济分析表明,税收优惠对于投资的刺激是有限的,特别是和隐含的政府成本相比,税收政策的监督实施也非常困难。由于投资母国的税收政策,投资目的地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使得母国政府受益,而不是企业。

调查显示,税收优惠并不是外国投资者考虑的主要因素。一个拥有较低税率、能公正实施的公平且透明的税收体制更为重要。这一体制和可靠的基础设施、独立的司法体系和可靠的政策过程一样,是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这意味着,中国减少对于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并不会大幅度减少外商直接投资。虽然国内资金“迂回”投资的情况会消失,外商直接投资的统计数据会降低,但实际的外商直接投资并没有降低。经济合作和贸易组织国家商业顾问委员会建议,如果一个国家提供税收优惠,那么这一政策应该毫无偏见地惠及所有投资者。并且,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有明确的长期方向,与目标相一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一些可能扭曲贸易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受到限制,这些政策包括出口商和出口加工贸易区内企业的税收减免。

一个国家是否把现有的外资企业排除在外(即允许现在的外资企业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这样的排除政策可能导致现有外商和本国企业之间的税收不平衡长期存在,也会导致新的外商和现有外商之间的不平衡。这一政策也会使国家在企业利润大幅度上升时丧失财税收入。而从另一方面而言,一定年数的宽限可以提高中国在政策连续性和关心外商投资企业方面的声誉。

对于中国的税收体制来说,合并现有的两个税法是统一内资和外资企业税收水平的最好方式。降低内资企业现有的33%的税率符合国际潮流。合并现有税收体制后,中国可以消除现有体制下的一些税收扭曲,包括对研发投入、工资、营销和折旧的税收扣除的限制。如果政府决定提供税收优惠,那这些优惠政策必须毫无歧视地提供给所有企业,并且和中国今后的工业和地区发展政策相协调,并将税收优惠成本与政府预算一起公示,可以减少对不恰当优惠政策的游说。

三、发展良好的地区政策

东部省份不断上升的投资成本给中西部省份带来了机会。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转移发生。外国投资者也可能选择亚洲的其他国家进行投资,生产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或销往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同样,投资者可以通过提高技术含量和成本一一产出效率来应对东部地区企业成本不断上升,而不是简单地搬迁。还有一种可能情况是,东部的产业集聚效应带来的生产力提高远远超过了成本增长,使得企业不愿搬迁。这就对内陆省份提高自己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竞争力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内陆省份应该花大力气改善投资环境。世界银行的调查显示:内陆城市在此点上和沿海城市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提高政府效率方面。其次,内陆地区应该吸引符合其自身相对优势的产业,并且制定自己的区域产业政策,而不是一味模仿东部发展出口制造业。需要土地较多的项目,如农业项目,或者对于交通和距离依赖较少的服务行业在西部前景广阔。再次,内陆省份应该学习东部地区在鼓励投资方面的经验教训,避免一些没有效率的工作,例如列出投资清单、举办投资洽谈会或其他无用工作。他们可以从东部聘请一些有经验的投资促进专家来帮助他们启动工作。最后,内陆省份应该和沿海地区合作,如建立“飞地”。“飞地”即为坐落于甲地而产值,税收归乙地的工业集中区或工业项目,可以缓和刚性的土地供给和弹性的用地需求的矛盾。若内陆省份提供土地和劳动力,沿海省份提供工业和经验,则双方都能享受到增加的税收收入。

另一方面,中国中央政府也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国际经验表明,用于区域开发的外商直接投资无法在较差的投资环境中发挥作用。但中央政府在这方面可以做的有很多:应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淘汰仅让东部地区获益的政策,如经济特区或税收优惠;可以重新审视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限制。内陆地区可能在这些行业上有特定优势,包括自然资源和公用事业服务(水、电、气等)的开发;应加大力度废除妨碍国内市场一体化的地区政策和做法,包括对其他省份生产的商品征收非法费用,带有偏见的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做法和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本地企业的偏向;必须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效率。对铁路系统更为有效的定价,实现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联合,将极大地降低在中国内陆的交通运输成本,从而提高内陆地区的竞争力。

四、完善全面的产业政策

在新的五年计划中,中国政府打算刺激服务行业和高附加值行业的增长。这对于减少经济发展对出口的依赖和对资源的消耗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要实现发展服务业和高科技行业的产业目标,中国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首先,要继续提高劳动力教育水平。提高中学入学率,特别是内陆省份和女学生的入学率。在这方面,还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政策保障及资源供给;政府还可以通过推动私立学校教育,动员更多的私人资本投资教育;向贫困学生提供奖学金,而不是提供免费教育,因为较之免费教育,奖学金能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受益。

其次,在产权保护方面花更大的力气。中国必须兑现其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并且为了克服中国企业在进入上层价值链、进行国际扩张时遇到的阻碍,中国必须加强产权保护。

第三,改善研发环境,特别是企业的研发。中国企业的研发远远落后于经济和贸易合作组织国家。中国应改革公司收入税收体系和会计标准以计算研发投入,也应鼓励公司和大学合作开展研发。另外,中国政府的研发项目可以让非政府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项目也可以由私营企业承包。

最后,改善城市总体生活环境。

第4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苏州工业园的反应速度应属最快,在其2006年3月16日的《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园区的决定》中就已明确:启动首期资金为10亿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海内外创业投资机构进入园区,开展创业投资业务。3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就与中新创司签署了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合作协议。10月,上海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初始规模也是10亿元,并约定:“新区财政投入10亿元,并积极争取其他来源,形成规模达20亿元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在北京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创投引导基金相关准备工作早就开始,但《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却一直到去年11月才。在该办法中,虽未设定基金总规模,但据了解,用于引导基金的部分大约是每年1亿元的额度。此外,中关村园区所属的海淀区还设立了专门的海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基金将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按5年期逐年增加投入,期满后,引导基金将至少达到5亿元的规模。

天津地区虽然看起来动作晚了一步,但规模却是最大。2007年3月,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约定引导基金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在滨海新区注册,注册资本为20亿元,由滨海新区管委会与国家开发银行各出资10亿元。除此之外,北京市以及部级别创业引导基金也都在酝酿之中。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出台,可以说是正当其时。由于政策环境和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外资人民币基金正渐入热议。在国内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群体还没有形成之前,政府先行一步,引领创业投资之新方向,当然是件好事。对于外资创投管理机构,政府资金的益处显而易见:最直接的益处是扩大基金规模,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资金带来的间接或潜在的支持,包括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本地优质项目源的搜寻,对被投资项目的相关支持、资助,相关的政府审批会更加容易等等。正因为如此,不少先行者已启动了和政府合作的步伐。

第5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内容摘要:一国的外资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总体和天津区域性的外资结构特征,然后以天津市为例,选取天津市的数据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外资结构与经济增长进行相关性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外资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利弊,最后给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对我国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有所启示。

我国外资结构的特征

(一)外资的产业分布

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产业分布以制造业为主,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资增势良好。截止至2009年,第二产业在我国整体外商投资产业中,占绝对主体地位。外商投资的重点从20世纪80年代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转向90年代初资本密集型工业,近年来又转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增势良好,但内部投资结构不平衡,表现为投资严重向房地产业倾斜,而直接服务于生产的交通、通讯、金融、保险、商业、信息服务等行业引进外资十分缓慢。

天津作为近年来吸引外资较多的城市之一,在坚持“支柱产业更强,高新技术更大,传统工业更精”的发展原则下,确立了电子信息、化工、汽车、冶金、生物和新能源六大支柱产业,以及电子信息产品、生物医药、新材料、海洋科技等高新技术产业为天津产业发展的重点,并以此为导向吸引了一大批技术资金密集型的外资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不仅在天津工业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促进了天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天津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除了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实现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外,还积极引导外资发展第三产业。2009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合同外资额近100亿美元,同比增长7%,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服务业占全市合同外资额和实际直接利用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2%和54.2%。

(二)外资的方式及来源

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跨国公司大多以合资方式进入我国。但随着我国外资政策的放开和跨国公司在华的经验累积,选择独资或合资控股形式的投资势头正在迅速发展,而新合资浪潮也大多以外方绝对控股为前提。我国外商投资的来源比较集中,近九成的外商实际投入资金来自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美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十个国家和地区,来自欧盟的外商直接投资也迅速增长。

在天津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采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三种方式。2000-2009年,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每年基本都占到90%以上,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已经成为天津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应注意到,外商独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占到一半以上,并且呈上升趋势。

从天津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来源来看,来自香港地区的资金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在天津的外国直接投资中共占30%。

(三)外资的区域分布

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区域分布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以天津为例,天津市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滨海新区。2009年全年新批外资项目596个,合同外资额138.38亿美元,同比增长4.4%;实际利用外资90.2亿美元,同比增长22%。其中,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引擎作用明显,全区合同外资和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分别为99.39亿美元和53.78亿美元,分别比2008年同期增长8.3%和22.2%,分别占全市合同外资和实际直接利用外资的72%和59.6%。

尽管滨海新区吸引了天津市绝大部分的外商直接投资,但也应看到,近几年其他各区都不同程度的加快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速度,大多数区县直接利用外资合同金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远远高于滨海新区的增长速度。

外资结构与经济增长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选取天津市的数据通过多元回归模型分别对外资的产业分布、外资方式与天津市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进行研究。

(一)外资产业分布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用时间序列数据建立天津经济增长与外资投资企业在天津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实际利用外资额之间的回归模型,以找出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各自利用外资的情况对天津经济增长影响的强弱。数据选用1990-2009年天津的有关统计数据。

回归的结果见方程式(1)。

lnGDPt=0.726+1.084*lnGDPt-1-0.026*lnFDI1t-0.174*lnFDI2t-1+0.133*lnFDI3t(1)

(6.15)(23.16)

(-2.86)(-4.26)(4.85)

其中,t和t-1分别表示本期和上一期;FDI是外国直接投资,lnGDP为天津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数值;lnFDI1、lnFDI2和lnFDI3分别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天津的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额的对数值。

括号内数字分别为该系数的t统计值。在式(1)的回归结果中,R2=0.998,ADR2=0.997。F检验的临界值为F0.05(4,9)=3.63,方程(1)的F值为1026.55654,通过F检验。t检验的临界值,t0.05/2,9=2.26,各解释变量均通过检验。

由此,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其一,在天津的经济增长中,分布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比在第一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天津的经济增长贡献大。

其二,在外资产业分布中,本期分布在第一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上一期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以及本期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天津经济增长的影响比较大,说明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天津经济增长存在某些滞后影响。

(二)外资方式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用时间序列数据建立天津经济增长与外资在天津投资企业方式之间的关系,以找出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这三种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对天津经济增长的影响。数据选用1990-2009年天津的有关统计数据。回归的结果见方程式(2)。

lnGDPt=0.918+0.964*lnGDPt-1-0.046*lnHZt-1-0.037*lnHZUt-0.024*lnHZUt-1+0.05*lnDZt(2)

(8.93)(44.15)

(-2.79)(-4.30)(-3.29)

(5.29)

lnHZ、lnHZU和lnDZ分别为外国直接投资在天津以合资企业的方式、合作企业的方式和独资企业的方式实际利用外资额的对数值。

括号内数字分别为该系数的t统计值。在式(2)的回归结果中,R2=0.999,。F检验的临界值为F0.05(5,8)=3.69,方程(2)的F值为

1597.249,通过F检验。t检验的临界值,t0.05/2,8=2.31,各解释变量均通过检验。

由此,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其一,在天津的经济增长中,外国直接投资在天津以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独资企业的三种方式实际利用外资额对天津经济增长的贡献基本相同,但独资企业贡献稍大些。

其二,在外资投资的三种方式中,合资方式以上一期的利用外资额影响天津本期经济增长,合作方式以本期和上一期的利用外资额影响天津本期经济增长,独资方式以本期利用外资额影响天津本期经济增长。这说明由于可能受到中国政府的政策影响,合资和合作方式比独资方式的灵活性稍差些,因此对天津经济产生的影响要在下一年度才能体现出来。

外资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利弊分析

上文运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结构与天津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作了实证分析,从上面的模型可以看出,现有的外资结构对经济增长有利又有弊。

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来看(式(1)),外国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来看,外国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外资大量流入并投向第二、第三产业是促进产业结构转变的重要因素。同时,与外国直接投资相伴而来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及其传播扩散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了利用外资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相对提高,也间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变。

从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来看(式(2)),外国直接投资越来越多地采取独资经营方式,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商也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企业的股权。外商千方百计取得企业的控制权主要是因为:一方面,随着国内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环境正在形成之中,外商在华独资经营的环境明显改善,外商不再依赖中方投资者与其合作以求适应传统计划经济的许多特点;另一方面,为了保守其技术秘密以保持其更加持久的竞争优势,外商采取独资经营方式的更重要企图在于更大程度地控制投资所在地的产业和垄断市场。

政策建议

(一)改善投资软环境,提高引资水平

我国对自身“软环境”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保持经济发展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建立和完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符合自己具体情况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加快调整金融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战略,不断加强金融创新的步伐。

(二)完善投资产业政策,加速制造基地转化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比在第一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大。因此,在制造业吸引外资方面,应积极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从单个项目转向全方位的系统化投资,构建新型产业链和产业群,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使我国在跨国公司全球生产体系中的地位从低技术加工组装基地向较高技术含量的制造基地转化。

(三)拓宽引资领域,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比在第一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大。因此,应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商贸、物流、医疗、教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另外,天津市应紧紧抓住滨海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有利契机,在滨海新区审慎推进金融、保险、证券等敏感领域的对外开放。

(四)拓展引资方式和渠道,推动经济发展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外商独资已经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并且呈上升趋势。但应注意的是,在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条件下,跨国公司的并购已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方式,因此应重视完善企业的并购环境,为并购式外资进入创造条件,扩大引资规模。

另外,在天津的外国直接投资,来自香港地区的资金比重最大,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基于此,天津应积极构建海外招商网络,加快在美国、日本和欧洲设立天津市招商海外工作站,拓展现有引资渠道,推动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2009年天津市实际利用外资90.2亿美元增长22%[EB/OL].北方网,2010

2.刘佳川,黄斐怡,王乐.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9(24)

3.聂扬.外商直接投资状况分析[J].改革与开放,2009(11)

第6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一、金融危机重创后的非洲经济

非洲经济受到巨大冲击,出口收人大幅下降,外部投资、援助、旅游和侨汇等收入锐减,经济发展的融资缺口进一步扩大,能源、旅游、制造业和农业等产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国际慈善组织“行动援助”的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国际金融危机将导致非洲各经济体损失约490亿美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也警告,金融危机可能使非洲数百万人口重新陷入贫困,基本生活难以为继。

(一)经济增速大幅下降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1月的《世界经济展望》,2009年非洲经济增长率由过去五年年均6%的水平下降到1.9%,其中撒哈拉以南非洲经济增长率仅为1.6%。由于经济基础不同,非洲各地区在金融危机下的经济表现也不相同。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和非洲联盟2009年5月28日共同发表的《2009年非洲经济报告》预测,由于南部非洲工业化程度较高,因而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最大,预计该地区今年经济增长率仅为1.2%;西部非洲和北部非洲受影响次之,预计2009年经济增长率将在3.1%左右;东部非洲经济以农业为主,因而受影响最轻,该地区2009年经济增长率预计为3.8%。

(二)外部援助减少

对许多非洲国家来说,西方援助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DAC)的统计显示,2007年有22个非洲国家接受的援助额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超过10%。受金融危机冲击,西方国家为节省开支,不同程度地削减了对非洲的发展援助。据非洲开发银行负责人介绍,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世界各大银行收紧银根,向非洲提供的资金大幅减少,使一些非洲国家正在实施的港口、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陷入停滞。

(三)对外贸易下降形势堪忧

由于原油等矿产资源价格下跌及发达国家需求骤减,非洲国家对外贸易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非洲开发银行2010年3月预测,2009年和2010年非洲出口额将分别下降2510亿美元和2770亿美元;联合国机构2009年10月预测,2009年非洲进出口额将比2008年减少1513亿和2910亿美元。贸易额下降对非洲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吸收外资不容乐观

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资本流动大幅下降,发达国家对非洲地区的投资有明显下降。乌干达《箴言报》2009年4月9日撰文指出,由于投资高而回报少,埃索(ESSO),阿吉普(Agip),美孚(Mobil),英国石油(BP),壳牌(Shell)等世界石油巨头纷纷从非洲20多个国家退出。联合国贸发会议2010年1月报告称,2009年非洲外国直接投资净流人量由2008年顶峰时的876亿美元大幅下降到559亿美元,降幅高达36.2%,其中流入3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均大幅下降。国际直接投资是非洲大陆资本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在非洲总固定资本形成中的比例高达29%,对非洲经济长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减少对非洲经济复苏提出严峻挑战。

(五)非洲国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在呼吁发达国家信守援助承诺,继续寻求国际援助之外,自2008年下半年起,非洲国家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探讨应对金融危机的办法,会议议题主要围绕投资、贸易、基础设施、援助等直接关系到非洲发展和减贫的问题,并从实际出发采取应对措施,如成立应对危机的专门机构,向金融体系注入流动性,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出台经济刺激计划等,力争维持国民经济稳定运行。此外,非洲国家加快区域经济合作进程,提高非洲在国际社会的整体地位,同时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这些措施对应对金融危机冲击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世界经济出现复苏迹象,全球贸易和商品价格快速回升,对非洲经济走势的乐观预期也进一步增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4月《世界经济展望》预计,201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经济增幅可望恢复到4.7%,2011年进一步提高到5.9%。然而,尽管目前世界经济复苏已经“站稳脚跟”,但仍然缺乏足够动力,非洲经济实现稳定复苏仍然征途漫漫。

二、中国投资推动非洲经济复苏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各类企业到非洲国家投资兴业,为非洲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对非洲的技术转让,在当地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非洲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中国企业对非洲直接投资呈快速增长趋势,2008年破纪录地达到了54.9亿美元。尽管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直接投资迅速下滑,中国对非洲投资仍然保持增长趋势。2009年,中国对非洲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6亿美元,同比增长36.8%,非洲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中国对非洲投资逆势增长对弥补非洲融资缺口,培育当地人力资源优势,带动东道国产业结构优化,促进非洲经济复苏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弥补融资缺口

近年来,非洲经济改革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然而要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确定的减贫目标,非洲还面临巨大的融资缺口。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非洲面临更加严峻的融资困难,尤其是存在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缺口。非洲开发银行称,为恢复到危机前的增长率,除了监管和治理改革外,非洲还需要500亿美元为其投资一储蓄缺口融资。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非洲必须达到7%的增长率,相应的融资缺口就会增加到1170亿美元。中国一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非洲融资支持,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以及中非经贸合作的深入,

中国对非洲的融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已经成为非洲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融资方。

金融危机以来,流入非洲的外资大幅减少,然而来自中国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却呈快速增长趋势。2008年中国对非投资占非洲接收外资的6.3%,2009年对非洲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长36.8%,这无疑对缓解非洲巨大的融资缺口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决定成立中非发展基金,为企业投资非洲提供资金支持。当前,中非发展基金对引导中国企业投资非洲、缓解非洲融资缺口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截至2009年底,中非发展基金已经带动中国企业对非投资30多亿美元。中国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进一步宣布,将设立规模为10亿美元的非洲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贷款,也将为促进当地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注重能力建设

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制约非洲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薄弱的电力、供水、道路及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使其国民经济增速每年下降两个百分点,生产率降幅高达40%。非盟第十二届峰会把“非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主题,表明非洲国家对改善非洲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和迫切愿望。中国在非洲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根据世界银行《2008年发展报告》,中国同35个非洲国家签订了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协议,如苏丹麦洛维水电站、埃塞俄比亚泰克泽水电站、加纳布维水电站、尼日利亚铁路现代化项目等。中国工商银行人股南非标准银行后,双方在非洲开展了一系列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大型项目投资合作。这些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对提高非洲自主发展能力大有裨益。

人力资源是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中国企业在非洲投资经营的过程中,除了向东道国转让合适的技术和设备外,还通过员工培训、选派优秀员工赴华培训、建立地区研发中心和培训中心、加大当地采购等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东道国创造就业,培训熟练技术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客观上推动了东道国人力资源开发,为非洲国家长期经济发展培育人才优势。例如,中国为阿尔及利亚各类投资企业培训各类人员累计5000人次,其中中石化的投资项目的350个子合同中有219个是与当地分包商签署的,中石油将中国先进的催化剂技术应用于所承揽的项目,大大促进了阿尔及利亚在该领域的技术进步。华为在非洲设立了4个地区总部、20个代表处、2个研发中心和6个培训中心,员工本地化比率超过60%。目前已有1.2万名来自非洲不同国家的学员接受了培训,成为电信行业的骨干,担当起促进当地电信业发展的重任。此外,华为还通过与1000个当地分包商开展合作,间接增加了1万多个工作岗位并提高了分包商的相关技术配套能力。

(三)带动产业结构优化

尽管近年来非洲经济增长速度较快,总体来说,多数非洲国家经济发展仍然相当落后,工业基础薄弱,存在大量的产业空白。中国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提出在非洲建立经贸合作区的举措,积极引导中国企业对非洲集群式投资。目前,中国正在赞比亚、毛里求斯、尼日利亚、埃及和埃塞俄比亚建设6个经贸合作区。其中,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成功引进中色非洲矿业等13家企业,涉及采矿、勘探、有色金属加工、化工制造、金属加工、建筑等领域;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将建成以石油装备、纺织服装、运输工具、机械电子和新型材料为主,加工制造、物流、商贸、保税、技术研发和综合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这将对吸引当地企业入驻、延长当地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企业在非洲投资经营的过程中,注意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当地采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加强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对填补当地产业空白、延长产业链、发展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业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中石油在投资苏丹的过程中,帮助苏丹形成了涵盖勘探开发、管理运输、炼油化工和油品销售等上下游一体化、技术先进、规模配套的现代石油工业体系,使苏丹从原油进口国变成原油、成品油和石化产品出口国。埃塞俄比亚汉盛玻璃厂是埃塞第一个玻璃生产项目,每年可为埃塞提供4.3万吨平板玻璃,结束了埃塞乃至东非地区不能自主生产玻璃的历史。马拉维棉花种植项目可带动当地近10万农户就业,促进棉花单产提高近70%,并有效增强轧花、纺纱、榨油等配套产业的生产加工能力。

(四)携手应对金融危机

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西方跨国公司纷纷关闭矿山或大幅减产裁员。与之相反,一些中国企业不仅没有撤资或减产,还增加了对非洲的投资,有的企业还庄重承诺“不减产、不裁员、不撤资”,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员工岗位待遇,对东道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卢安夏铜业公司原来是赞比亚影响力最大的铜企业之一。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有色金属价格急剧下跌,该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困难,2008年12月公司全面停产,大量资产闲置,3000多名赞籍工人面临失业,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影响。2009年6月,中国有色集团通过国际竞标的方式收购了赞比亚卢安夏铜业公司80%的股权,并实现“当年接收、当年复产”,解决2210名赞籍员工的就业问题,并把职工家属组织起来从事服装加工,增加吸纳就业两千多人,对中赞两国携手应对金融危机、实现共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深化中非互利共赢投资合作

中国投资对非洲国家经济复苏的积极作用受到非洲国家的赞誉和国际社会的肯定。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进非洲,中国企业在非洲投资经营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自身优势和东道国经济特点的协调促进,努力扩大中非双方利益的交汇点,帮助东道国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带动国际社会更加关注非洲,在促进非洲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深化双方投资合作,最终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一)因地制宜,促进投资多元化

非洲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各国资源禀赋、经济基础、人口密集程度和消费水平千差万别,市场机会和发展前景也有巨大差异。中石油投资苏丹、中非发展基金投资埃塞俄比亚汉盛玻璃厂和马拉维棉花种植项目,均充分利用了东道国的资源优势和经济特点,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又对东道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收益。随着中非经贸关系不断发展,中国企业应充分考虑到非洲国家的多样性,因地制宜,将东道国经济特点和企业自身优势相结合,继续发展能源矿产领域投资,加大农业、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加强服务业、尤其是生产业投资,促进对非投资多元化发展。

(二)集中优势。提高投资竞争力

中非经济互补性很强。中国制造业中的轻纺、家电、通信、电子机械等部门不仅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而且具有相当规模的加工制造能力,很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非常适合非洲的市场需求。中国家电和通信产业已经成功实现对非洲的投资和产业转移,中非发展基金和经贸合作区对企业投资非洲的带动作用也日益显现。未来,中国企业应借助国家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尤其是集群式对外投资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国优势产业对非洲转移,充分利用非洲劳动力和市场优势,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竞争力。

第7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一、民间投资增速、比重和贡献率变化态势

(一)国内民间投资增幅高于国有经济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增幅,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

1998年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投资领域以连续发行国债拉动整个投资需求的增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高于前两年的增幅。同时,由于国债投资集中体现了政府公共投资的意图,主要受益者是国有经济,人们一直担心民间投资被挤出或增势减弱。事实上,除1998年国有经济的投资增幅显著高于民间投资和全社会投资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别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基本上都快于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速度,其中“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连续两年高达28%以上(见表1)。在各类经济成份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亿元增加到5663.49亿元,5年平均增速高达32.5%;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从2893.08亿元增加到2998.69亿元,平均增幅仅为0.7%。

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不仅高于国有经济,也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已从17.4%逐年回落为3.8%、3.5%和6.7%,而全部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别高达20.4%、11.8%、22.7%和20.3%,与国有投资增幅放缓的趋势形成鲜明对照。

(二)国内民间投资比重接近国有投资,股份制投资比重明显上升,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逐年下降,全社会投资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近几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而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1997~2001年,国有投资、国内民间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三者比重分别由52.5%、35.9%和11.6%变为

表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投资增长速度(%)

注: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47.3%、44.6%和8.1%,目前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已经接近国有经济。

90年代以来,国有经济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以较大幅度持续下降,2001年与1994年相比,这一比重降低了9.1个百分点。同期,集体经济投资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个百分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而个体经济投资尤其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所占比重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3个和11.4个百分点。国家注入大量国债投资以来,尽管国有经济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总的看仍呈下降趋势,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国内民间投资比重的变化中,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个体经济投资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经济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见表2)。这表明,在国债投资集中投向国有经济领域的同时,国内民间投资也渐趋活跃,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活力最为强劲,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过对比近几年政府直接投资与全社会投资的态势,也可以看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的趋势。1999~2001年,国债投资(包括国债资金和全部配套资金完成的投资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为8.1%、8.8%、6.5%;预算内投资资金增长率也逐步下降,依次为54.7%、13.9%、13.2%;而全社会投资增长率则逐步上升,依次为5.1%、10.3%、13%。这表明,由于国内民

表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注:《2002年中国统计摘要》将2001年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合为一项(这样其增幅和比重分别高达26%和70%以上),尚未来得及分开统计(2002年一季度、上半年的统计也是如此)。不少论者忽略了这一点,直接用来论证目前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大,在总投资中的比重过高,而民间投资增长不快。表1和表2已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对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做了区分,可以准确反映事情的本来面貌。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间投资成长势头逐步加强,全社会投资增长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有所提高,接近国有经济投资的贡献率

由于近年来整个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它们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9%,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高达7.52个百分点,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仅为2.05、1.83和2.49个百分点。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6.17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1.8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上升为1.9和3.12个百分点。在其他经济中,股份制经济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得最为明显,由1998年的0.96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1.98个百分点;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则由1.46个百分点下降为1.05个百分点;而联营经济等投资的贡献率基本保持在0.08个百分点(见表3)。个体经济投资的贡献率已经略大于集体经济。按照2001年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国有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联营经济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合计贡献率,由1998年的4.92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5.81个百分点,正在接近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6.17个百分点的贡献率。这与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贡献率分别下降的趋势也形成鲜明对照。

表3

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百分点)

注:某种经济类型贡献率=全社会投资增幅×该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四)东部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本地区全社会投资的主力军,中西部民间投资增长快于东部

分地区看,民间投资在东中西三大地区都有很大增长,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见表4)。

1993~1997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3%,民间投资占本地区全

社会投资的比重由46%增加到53.6%,上升了7.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2%,所占

表4

三大地区民间投资在本地区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西部包括12个省区市,1993年不包含重庆市数字。

比重则由31.7%上升到44.6%,上升12.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7%,比重由23.5%上升到32.4%,上升8.9个百分点。这一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当高,因此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也很猛,中、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势头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1997~2000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0%,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由53.6%增加到56%,上升了2.4个百分点;2000年东部地区有5个省的这一比重超过本省56%的平均水平,分别是福建(63.4%)、浙江(62.7%)、广东(59.9%)、海南(58.2%)、天津(58.2%)。中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1%,所占比重由44.6%增加为45.9%,上升1.3个百分点。西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9%,所占比重由32.4%增加到37.5%,上升5.1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由于亚洲金融危影响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三大地区民间投资的增长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幅度均有所放缓,但是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刺激下,民间投资在不同地区仍然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尤其是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明显大于东部和中部。同时,在东部一些非国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发挥了对本地区全部投资的主要拉动作用。

二、民间投资增长加快的主要促进因素

(一)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的推进,扩大了民间投资的成长空间

1998~2001年,股份制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分别高达40.4%、27.3%、63.9%和39.4%,在整个民间投资中的增长是最快的;股份制经济投资在增势迅猛的“其他经济”投资中占有主要份额(由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个民间投资的加速成长实际上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拉动的。目前民间投资已经遍及国民经济十六大行业,个体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农业和住宅方面;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建筑业。1993~1997年,民间投资在十六大行业中的投资额及占本行业全部投资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行业是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农林牧渔业,所占比重分别上升了15.69、12.55和11.71个百分点(中经网)。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间投资主体特别是股份制经济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近几年,一些国有经济垄断的基础设施领域逐步向民间投资开放,对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限制有所放宽,民间投资主体在这些领域也日益显示着增长潜力和竞争活力。

(二)法律环境的改善激发了非公有经济投资的积极性

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宪法正式确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的假集体企业纷纷摘掉了“红帽子”,恢复了其私营企业的本来面目。据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的随机调查,70%的民营企业准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联营或股份制改造,愿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1999年生效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实施细则,不再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雇工人数、注册资金设置最低限制。关于非公有经济的法规正在逐步制定,为此类投资主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西部大开发对各地区民间投资的活跃产生催化作用

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为本地各类企业包括民间投资主体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的体制条件。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东、中部各类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投资,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和区际贸易的扩大。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0年11月的调查,东、中部地区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已经参与或打算参与西部大开发,生产要素加快流入西部的途径正在逐步拓宽。这不仅为西部民间投资主体带来专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产要素,还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东、中部地区的各类企业也找到新的投资机会,扩大了配置资源的市场空间。

(四)预算内资金包括国债投资为激活民间投资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近几年的巨额国债投资正在改善不少地区的基础设施,起到间接拉动民间投资的作用。另一方面,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1997~2000年,预算内资金在全社会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由2.8%上升到6.4%,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2.1%上升到18.5%(见表5)。当然,同期,在全社会投资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用于民间投资的主要是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和其他投资,但是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项目的直接支持也是不能忽视的。

表5

全社会投资各项资金来源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三、民间投资面临的制约因素

需要指出,从增长态势看,尽管近两年国内民间投资增幅已经明显回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投资的拉动;从全社会投资构成看,国有投资比重仍然偏高。2001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44.6%)仍然低于国有经济(47.3%),股份制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各自所占比重更是远远低于国有经济。2000年,中部、西部民间投资总体比重分别仅为45.9%和37.5%,当地国有经济投资比重仍然明显偏高(分别为54.1%和62.5%)。

无论是考虑扩张性财政政策“淡出”的趋势,还是鉴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民间投资的发展仍然不足。民间投资主体面临不少有形和无形的障碍。

(一)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过高,限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广度和深度

目前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据调查,非公有投资在将近30个产业领域面临着实际上的“限进”障碍。主要原因是:其一,原有的无形禁区并没有从根本上冲破。尽管国家计委去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其二,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即使私营资本能够参与项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须由特许公司决定,双方地位不平等。其三,前置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

,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二)税负不公,抑制非公有企业的投资扩张

一是双重征税。非公有企业除了缴纳税率为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大大削减。二是“低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本金或另行投资,均可按投资额的40%得到所得税返还;国有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贴息;国有、集体和股份制企业技术开发费以及技术改造投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部分抵扣所得税,等等,这些优惠政策都将私营企业排除在外。三是税收优惠打折扣。如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对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而企业在开办初期往往没有利润或者获利甚微。

(三)融资渠道不畅,金融体制不适应民间投资发展需要

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特别是非公有企业开放程度都很低。据国家计委宏观院的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国内外融资渠道多达数十条。但是,对非公有经济仅仅开放了短期信贷和大企业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各类非公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因而,它们不得不主要依靠自筹或其他投资来源。据笔者计算,从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看,1997~2000年,整个民间投资占国内贷款的比重,仅从37.1%上升到38.2%;而占自筹投资的比重则从50.3%上升到56.7%,占其他投资来源的比重从42%上升到59%。绝大部分乡镇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四)民间投资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很不健全

目前,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非法剥夺、损害、侵占非公有企业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尤为严重(据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调查,截至2001年底,仅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共计313项,其中涉及企业负担的有242项。如果加上地方收费,企业负担的各种名目收费高达数百项),投资者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挫伤。对非公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多达20多个部门和单位,但在项目投资方面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

(五)自身素质较低,制约着民间资本的成长

许多非公有企业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突出弱点,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扩大开放的形势,即使一些产业准入限制已经放宽,也难以拓展其经营领域和规模;一些非公有企业存在“小富即安”、甚至挥霍性消费、缺乏投资冲动的倾向,从而限制了扩大投资。中小非公有企业资信等级较低,普遍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欺诈频出等问题;大部分中小非公有企业尚未建立起银行信用档案,再加上缺乏可变现抵押资产,致使其难以运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

五、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限制,降低准入门槛。根据“十五”计划和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切实清理现行投资准入政策,在明确划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类政策时,应当体现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凡允许外商投资和国有经济进入的领域,都应当允许其他任何经济类型的企业进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持股比例上也不应人为设限。国家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在改制企业一般不要控股。

第二,加快改革投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改革前置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引导。根据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的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多样化的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例如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入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无论采取何种进入方式,都要确保各类投资主体之间的契约自由和公开、平等竞争,并且形成利益和风险相对应的投资风险责任机制。

第三,加大财税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预算内资金(包括必要的国债发行)应当继续支持民间投资,以参股或补偿形式投入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项目;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技改贴息应当对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清理不公平税负,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民间投资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应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同的优惠。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应当给予必要的减免税支持。同时,严格治理“三乱”,解除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第8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一、民间投资增速、比重和贡献率变化态势

(一)国内民间投资增幅高于国有经济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增幅,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

1998年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投资领域以连续发行国债拉动整个投资需求的增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高于前两年的增幅。同时,由于国债投资集中体现了政府公共投资的意图,主要受益者是国有经济,人们一直担心民间投资被挤出或增势减弱。事实上,除1998年国有经济的投资增幅显著高于民间投资和全社会投资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别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基本上都快于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速度,其中“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连续两年高达28%以上(见表1)。在各类经济成份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亿元增加到5663.49亿元,5年平均增速高达32.5%;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从2893.08亿元增加到2998.69亿元,平均增幅仅为0.7%。

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不仅高于国有经济,也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已从17.4%逐年回落为3.8%、3.5%和6.7%,而全部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别高达20.4%、11.8%、22.7%和20.3%,与国有投资增幅放缓的趋势形成鲜明对照。

(二)国内民间投资比重接近国有投资,股份制投资比重明显上升,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逐年下降,全社会投资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近几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而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1997~2001年,国有投资、国内民间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三者比重分别由52.5%、35.9%和11.6%变为

表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投资增长速度(%)

注: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47.3%、44.6%和8.1%,目前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已经接近国有经济。

90年代以来,国有经济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以较大幅度持续下降,2001年与1994年相比,这一比重降低了9.1个百分点。同期,集体经济投资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个百分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而个体经济投资尤其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所占比重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3个和11.4个百分点。国家注入大量国债投资以来,尽管国有经济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总的看仍呈下降趋势,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国内民间投资比重的变化中,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个体经济投资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经济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见表2)。这表明,在国债投资集中投向国有经济领域的同时,国内民间投资也渐趋活跃,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活力最为强劲,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过对比近几年政府直接投资与全社会投资的态势,也可以看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的趋势。1999~2001年,国债投资(包括国债资金和全部配套资金完成的投资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为8.1%、8.8%、6.5%;预算内投资资金增长率也逐步下降,依次为54.7%、13.9%、13.2%;而全社会投资增长率则逐步上升,依次为5.1%、10.3%、13%。这表明,由于国内民

表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注:《2002年中国统计摘要》将2001年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合为一项(这样其增幅和比重分别高达26%和70%以上),尚未来得及分开统计(2002年一季度、上半年的统计也是如此)。不少论者忽略了这一点,直接用来论证目前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大,在总投资中的比重过高,而民间投资增长不快。表1和表2已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对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做了区分,可以准确反映事情的本来面貌。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间投资成长势头逐步加强,全社会投资增长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有所提高,接近国有经济投资的贡献率

由于近年来整个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它们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9%,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高达7.52个百分点,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仅为2.05、1.83和2.49个百分点。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6.17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1.8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上升为1.9和3.12个百分点。在其他经济中,股份制经济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得最为明显,由1998年的0.96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1.98个百分点;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则由1.46个百分点下降为1.05个百分点;而联营经济等投资的贡献率基本保持在0.08个百分点(见表3)。个体经济投资的贡献率已经略大于集体经济。按照2001年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国有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联营经济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合计贡献率,由1998年的4.92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5.81个百分点,正在接近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6.17个百分点的贡献率。这与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贡献率分别下降的趋势也形成鲜明对照。

表3各种经济类型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百分点)

注:某种经济类型贡献率=全社会投资增幅×该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四)东部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本地区全社会投资的主力军,中西部民间投资增长快于东部

分地区看,民间投资在东中西三大地区都有很大增长,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见表4)。

1993~1997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3%,民间投资占本地区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由46%增加到53.6%,上升了7.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2%,所占

表4三大地区民间投资在本地区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西部包括12个省区市,1993年不包含重庆市数字。

比重则由31.7%上升到44.6%,上升12.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7%,比重由23.5%上升到32.4%,上升8.9个百分点。这一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当高,因此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也很猛,中、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势头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1997~2000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0%,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由53.6%增加到56%,上升了2.4个百分点;2000年东部地区有5个省的这一比重超过本省56%的平均水平,分别是福建(63.4%)、浙江(62.7%)、广东(59.9%)、海南(58.2%)、天津(58.2%)。中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1%,所占比重由44.6%增加为45.9%,上升1.3个百分点。西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9%,所占比重由32.4%增加到37.5%,上升5.1个百分点。这一时期由于亚洲金融危影响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三大地区民间投资的增长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幅度均有所放缓,但是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刺激下,民间投资在不同地区仍然维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尤其是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明显大于东部和中部。同时,在东部一些非国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发挥了对本地区全部投资的主要拉动作用。

二、民间投资增长加快的主要促进因素

(一)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的推进,扩大了民间投资的成长空间

1998~2001年,股份制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分别高达40.4%、27.3%、63.9%和39.4%,在整个民间投资中的增长是最快的;股份制经济投资在增势迅猛的“其他经济”投资中占有主要份额(由1997年的30.4%上升到2001年的63.6%),整个民间投资的加速成长实际上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拉动的。目前民间投资已经遍及国民经济十六大行业,个体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农业和住宅方面;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经济投资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建筑业。1993~1997年,民间投资在十六大行业中的投资额及占本行业全部投资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行业是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农林牧渔业,所占比重分别上升了15.69、12.55和11.71个百分点(中经网)。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民间投资主体特别是股份制经济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近几年,一些国有经济垄断的基础设施领域逐步向民间投资开放,对民间投资的产业进入限制有所放宽,民间投资主体在这些领域也日益显示着增长潜力和竞争活力。

(二)法律环境的改善激发了非公有经济投资的积极性

党的十五大召开之后,宪法正式确定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的假集体企业纷纷摘掉了“红帽子”,恢复了其私营企业的本来面目。据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的随机调查,70%的民营企业准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进行联营或股份制改造,愿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1999年生效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实施细则,不再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雇工人数、注册资金设置最低限制。关于非公有经济的法规正在逐步制定,为此类投资主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西部大开发对各地区民间投资的活跃产生催化作用

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为本地各类企业包括民间投资主体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的体制条件。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东、中部各类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投资,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和区际贸易的扩大。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0年11月的调查,东、中部地区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已经参与或打算参与西部大开发,生产要素加快流入西部的途径正在逐步拓宽。这不仅为西部民间投资主体带来专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产要素,还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东、中部地区的各类企业也找到新的投资机会,扩大了配置资源的市场空间。

(四)预算内资金包括国债投资为激活民间投资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近几年的巨额国债投资正在改善不少地区的基础设施,起到间接拉动民间投资的作用。另一方面,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的支持力度也有所加大。1997~2000年,预算内资金在全社会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由2.8%上升到6.4%,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由12.1%上升到18.5%(见表5)。当然,同期,在全社会投资的各项资金来源中,用于民间投资的主要是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和其他投资,但是预算内资金对民间投资项目的直接支持也是不能忽视的。

表5全社会投资各项资金来源用于民间投资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三、民间投资面临的制约因素

需要指出,从增长态势看,尽管近两年国内民间投资增幅已经明显回升,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投资的拉动;从全社会投资构成看,国有投资比重仍然偏高。2001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44.6%)仍然低于国有经济(47.3%),股份制经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各自所占比重更是远远低于国有经济。2000年,中部、西部民间投资总体比重分别仅为45.9%和37.5%,当地国有经济投资比重仍然明显偏高(分别为54.1%和62.5%)。

无论是考虑扩张性财政政策“淡出”的趋势,还是鉴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民间投资的发展仍然不足。民间投资主体面临不少有形和无形的障碍。

(一)市场准入门槛仍然过高,限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广度和深度

目前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据调查,非公有投资在将近30个产业领域面临着实际上的“限进”障碍。主要原因是:其一,原有的无形并没有从根本上冲破。尽管国家计委去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逐步放宽投资领域,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其二,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即使私营资本能够参与项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须由特许公司决定,双方地位不平等。其三,前置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二)税负不公,抑制非公有企业的投资扩张

一是双重征税。非公有企业除了缴纳税率为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大大削减。二是“低国民待遇”。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本金或另行投资,均可按投资额的40%得到所得税返还;国有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贴息;国有、集体和股份制企业技术开发费以及技术改造投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部分抵扣所得税,等等,这些优惠政策都将私营企业排除在外。三是税收优惠打折扣。如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对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而企业在开办初期往往没有利润或者获利甚微。

(三)融资渠道不畅,金融体制不适应民间投资发展需要

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特别是非公有企业开放程度都很低。据国家计委宏观院的研究,中国资本市场目前已形成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六大融资方式,国内外融资渠道多达数十条。但是,对非公有经济仅仅开放了短期信贷和大企业股票融资的渠道,远远满足不了各类非公有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因而,它们不得不主要依靠自筹或其他投资来源。据笔者计算,从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看,1997~2000年,整个民间投资占国内贷款的比重,仅从37.1%上升到38.2%;而占自筹投资的比重则从50.3%上升到56.7%,占其他投资来源的比重从42%上升到59%。绝大部分乡镇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四)民间投资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很不健全

目前,非公有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非法剥夺、损害、侵占非公有企业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尤为严重(据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调查,截至2001年底,仅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共计313项,其中涉及企业负担的有242项。如果加上地方收费,企业负担的各种名目收费高达数百项),投资者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挫伤。对非公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多达20多个部门和单位,但在项目投资方面却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和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往往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和经济损失。

(五)自身素质较低,制约着民间资本的成长

许多非公有企业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突出弱点,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扩大开放的形势,即使一些产业准入限制已经放宽,也难以拓展其经营领域和规模;一些非公有企业存在“小富即安”、甚至挥霍性消费、缺乏投资冲动的倾向,从而限制了扩大投资。中小非公有企业资信等级较低,普遍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欺诈频出等问题;大部分中小非公有企业尚未建立起银行信用档案,再加上缺乏可变现抵押资产,致使其难以运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

五、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投资限制,降低准入门槛。根据“十五”计划和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切实清理现行投资准入政策,在明确划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类政策时,应当体现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凡允许外商投资和国有经济进入的领域,都应当允许其他任何经济类型的企业进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持股比例上也不应人为设限。国家应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国有资本在改制企业一般不要控股。

第二,加快改革投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改革前置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产业引导。根据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的不同行业特点,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惯例的多样化的项目组织形式和投融资形式,例如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知识产权入股和产业投资基金等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无论采取何种进入方式,都要确保各类投资主体之间的契约自由和公开、平等竞争,并且形成利益和风险相对应的投资风险责任机制。

第三,加大财税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预算内资金(包括必要的国债发行)应当继续支持民间投资,以参股或补偿形式投入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项目;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要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技改贴息应当对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清理不公平税负,实行结构性的减税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民间投资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应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同的优惠。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对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应当给予必要的减免税支持。同时,严格治理“三乱”,解除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第9篇: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区别范文

一、印度直接投资政策的演变

印度自独立后从没中断过利用外国直接投资(FDI),但政府对外资利用也一直没放弃过引导。印度政府依据不同需要并结合时代背景采取相应的外资政策。印度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新经济政策”,放宽限制和引进外资政策,这是印度直接投资大飞跃的开端。此后,印度一直实施旨在推行市场自由化,与世界经济接轨的经济改革,进一步放宽限制和引进外资。这种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取向的改革为直接投资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促使了FDI的大飞跃,为印度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改革以前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

从1947年独立到1991年实行经济改革,印度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经过了多次演变。(1)1947-1956年。独立后,由于殖民统治的烙印以及尼赫鲁经济思想的影响,印度政府对外资的引进带有矛盾的感彩。印度政府表面是对直接投资采取开放的态度,但实际上存在疑虑和不满。一方面,印度政府承认,为了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印度工业化,引进外资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它又在1948年4月的《工业政策决议》中明确指出:“作为法规,为了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主要股权应控制在印度手里,而且始终坚持培训旨在最终取代外国专家的合格印度人员。”

(2)1956-1967年。1956年4月,印度颁布了第二个《工业政策决议》,尽管印度政府在经济上开始逐步自由化,但其对外资的态度与1948年的《工业政策决议》相同。由于印度政府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提出要实现工业化的目标,这需要大规模投资,而国内资金不足,再者印度政府意识到利用外资不至于耗尽本国外汇储备,因此印度政府针对不同行业有选择的利用外资,其中制造业利用外资最多。

(3)1967-1980年。独立以来,印度对FDI一直都很谨慎,把外国直接投资严格控制在与印度已确立的发展思想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引进外资的行业大多是被认为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或是确保产品出口的行业。直到60年代末才发生了第一次大的改变。三五计划失败,外汇短缺严重,卢比大幅贬值,印度政府对FDI的态度有了全面改观。1973年出台了《外汇管制法》,对直接投资政策有了改进。1973年的外汇管理法是新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标志,其对外国直接投资政策有了一些变化:要与印度本国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合资企业外国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符合一定条件(如外国分公司全部产品供出口),通过政府的审批,合资企业外资股权可以超过40%;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标准来判断该行业与外资合作是否必要,在需要外国知识技术的行业允许外国直接投资。1977年3月的工业政策声明中,印度政府指出,与外国合作的项目中的大部分所有权应掌握在印度手里,印度政府能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4)、1980-1990年。80年代初期,印度面临困难的外汇形势,印度政府意识到应加强出口,而本国企业难以单独承担起此项责任,对外国企业进入印度的限制有所放松。1985年,印度开始执行经济开放政策,当时的拉吉夫·甘地总理与财政部长辛格制定了一套改革方案,放松了对外资的限制:产品出口的合资企业外资股权可达到100%;将《外汇管制法》的条款推广到消费品领域;1984-1985年间,印度对多种资本品取消许可证限制;1986年对矿区征收的税率从40%降到30%。1990年的工业政策提到,如果企业家认为有必要引进技术,只要对国内销售和出口征收分别不超过5%和8%的专利费,那么他就可以与外国合作而无须得到政府的批准。

2、1991年经济改革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

1991年,印度遭遇了历史上最严重的国际收支危机,近1亿美元的NRI(非本国居民外国投资)外逃,外汇储备只有10亿美元,仅够两周进口所需,在国际借贷市场的信用等级下降。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帮助下,印度进行了根本性的经济改革,取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并建立了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来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取消外国投资必须进行技术转让的规定,如果技术引进一次性总付费用在1000万卢比以内,或从开工之日的7年内,专利费占国内销售额的5%或出口价值的8%以内,都可自动许可;允许优先发展产业、重点工业项目和引进先进技术产业的直接投资可以达到其股本的51%;允许主要从事出动的商贸公司外资股本过半,达到51%;许多以前外资限制在40%以内的工业,外国直接投资的比例达51%将自动许可;在一些行业如基础设施和电脑软件,外资股权可达74%;一些行业如运输基础设施甚至允许外资股权达到100%。1991年工业政策规定34个行业的外资股权可达51%并自动允许,但自动获准的条件是资本货物的进口由投资资金以外的外资提供以及红利外流在一定时期内由出口收入平衡;取消合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必须审批的规定;允许在国内市场使用外国商标出售商品;除24种消费品工业外,取消其它消费品工业投入生产后的头7年内外方红利的汇出须与出口所得持平的规定;取消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要求。另外一个值得提到的特点是:审批速度大大提升,有些只需7天。1991年经济改革使印度成为了对外资有吸引力的国家。

3、1996-2001年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

1996年,联阵政府对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进行了改组,将其划归联邦工业部领导,并授权该部可直接审批不超过60亿卢比的外国直接投资申请。更重要的是工业部制定了一套进一步扩大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新政策:在采矿服务、冶金、电力、非常规能源、交通、仓储等9个行业,外资比例不超过74%的合资项目申请将自动获准;将外资比例不超过51%的合资项目申请可自动获准的行业范围予以扩大,新增采矿、纺织、化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家用电器、以及市场调查等16个行业。这标志印在1991年“新经济政策”的基础上又迈出新的一步。

1998-1999年度,印度出台了几项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措施:允许在国内使用外国商标或品牌;将免征5年税收的优惠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的直接投资;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印度设立联系处和处,部分或全部拥有子公司或合资企业的股权;减少对外国公司的歧视性待遇(外国公司长期资本所得税税率降低到20%;免征外国公司出口所得收入税);对发电、配电、道路、港口、隧道、桥梁投资,允许外资在不超过150亿卢比的条件下,外资股权达100%并自动获准;允许在一些非银行金融部门进行直接投资如信用卡业务、货币兑换业务;允许外资进入私人银行部门,但股权不得超过40%;政府允许在全球私人移动卫星通讯服务投资,经过审批,外资股权可达到49%。1998年7月,政府计划开放保险市场,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进入印度保险业,股权比例可达26%。同年,印度工业部扩大了可自动获准的外资企业范围,并在某些行业,将外资股权比例上限从51%提高到74%,甚至100%。

2000年,印度政府准许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航空业和邮政业,除了公司所得税比印度本土公司稍高以外,给予进入邮政业的外资与国内邮政业相同的待遇。2000年底,印度取消了对某些自动许可行业的红利平衡要求。

二、印度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特点

1、始终立足本国需要,根据形势变化采取适度调整。20世纪80年代前,为了维护民族独立,印度对FDI控制较严,坚持主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内经济的振兴。1985年以后为了本国工业化体系建立的需要,印度的FDI政策开始发生变化。90年代初,由于收支危机,外汇短缺,印度对FDI政策有了大的变动,但仍然坚持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与本国经济发展计划相结合,引进外资的目的是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在这种前提下,FDI的引进要求满足一些限制条件,如为了避免耗尽国内为数不多的外汇积累,要求直接投资用以进口资本货物的外汇需求。90年代以来,印度经济快速发展,抗风险能力增强,对外汇需求也增加了。为了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国际市场上吸引到外国直接投资,印度进一步放宽引进FDI的政策措施,但仍然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基本准则,其政策制定注重外资使用效率,鼓励通过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营销方式,促进国内经济结构的优化和推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

可见,印度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始终坚持在控制的基础上,立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适度放宽或从紧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将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与本国经济的长远发展联系起来。

2、注意本国经济安全。印度经历过殖民统治,知道独立的重要性,独立伊始,印度就强调自力更生。长期以来,印度政府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以及国防安全的部门,都限制或禁止外国直接投资。在1991年新工业政策中还明确提出把与国家的安全和战略至关重要的领域继续保留给公营部门。直至最近,印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如工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报纸和广播业都不允许FDI的进入。一些行业如保险业,直到最近才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达到26%。另一些行业如电信服务(播叫接受器、蜂窝式便携式手机、基础服务)直接投资外资比例只准许达49%。

3、注重引导FDI流向知识和技术性产业。早在1948年的工业政策中,印度就强调引导外资流向技术和知识行业,1977年的《政策声明》指出在主要面向尖端技术领域做变通处理,以便吸引外国直接投资。1991年,印度政府声明对雇请外国技术人员和利用外国人进行国内技术开发的合资企业可自动许可。长期以来,对投资于技术和知识性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印度政府不断提高其投资可占的比例、增加对其的优惠措施和减少对其的限制条件。

4、注重将FDI引向落后地区。独立后,印度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地区的不平衡发展状况,几乎在每个重要的经济政策中都提到落后地区的发展问题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印度政府颁布措施鼓励FDI流向落后地区,以实现落后地区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印度政府规定在某些落后地区投资,政府要给予一些特别的优惠措施,如:给予相当于投资额的15%、总额在150万卢比以内的现金补贴,对企业收入的20%免税10年等。

5、注重将FDI引向国家优先和重点发展的行业。针对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重点的差异,政府对投向国家优先和重点发展行业的外资从政策上给予鼓励,采取免税、提高外资控股比例、给予与国内企业同等待遇等方式来吸引FDI。1991年,印度就宣布在高度优先发展的产业部门中,股本在51%以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可以得到批准;对优先部门的外国技术合同,如果签约之日起10年内,其总支付占销售额8%的项目无需经过审批。政府后来又进一步声明,如果产品全部供出口,那么允许外资占股本的100%。

三、印度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的新发展

印度始终坚持外资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在注重外资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对政策加以调整,印度利用外资政策有如下新变化。

1、从外资优惠逐渐向国民待遇过渡。WTO有关投资协定(TRIMS)提出了外国投资适应国民待遇的要求。作为WTO初始成员国之一的印度,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取消歧视性政策,使FDI政策逐步转向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待遇接近是大势所趋。印度已开始在这方面作出努力,取消了多项对外资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如:出口限制、红利平衡、较高公司营业所得税等歧视性措施;1994-1995年财政年度预算将对外国公司的公司税率由65%降低到55%;在软件技术园落户的国内外公司,可享受印度政府对出口加工区的所有优惠;政府为出口加工区制定的所有优惠政策均适用于园区内的软件企业。在一些行业,印度甚至实施了有利于外国公司的政策,如电信服务业,印度90年代以来才向私人企业开放,但就要求新进入该行业的私人投资者必须与外资合作才能申请领取许可证。

2、对FDI政策总的是趋向放松管制。从90年代以来,WTO积极推动自由化谈判,经济全球化、投资自由化不断发展,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印度已被卷入了这一过程,对FDI政策不断开放。从90年代初开始,印度对FDI的政策不断进行修正,逐步放松对FDI的管制,扩大FDI进入范围,放宽股权控制,加大了吸引FDI的力度。90年代以来,印度政府扩大了外资可参股的企业的范围(1991年有34个),并新开放一批企业可自动获准且外资股权可为74%甚至100%;进一步扩大了外资控股比例可达51%并自动许可的行业范围;扩大外国公司在印度的经营范围。总之,印度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是向着越来越自由化的方向发展。

3、注重FDI流向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软件业。为促进外国直接投资流向本国软件业,印度政府对科技园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免除进出口软件的双重赋税;免除全部进口关税;允许外商独资经营;10年内免征所得税;全部产品用于出口的软件商可免征所得税;联网经营业务向私营部门开放,并允许外资拥有不超过49%的股份;打破国家对电信业的垄断,允许外国人拥有独资的电信公司。而且,印度政府还特别注意通过建立和执行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标准维护直接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以鼓励外国直接投资投向软件业。印度在1994年6月就对版权法作了较大修改和补充,明确规定了版权所有者的权利、软件出租者的行为规范、用户备份软件的权利以及侵犯版权的惩处和罚款条例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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