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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入门教学精选(九篇)

财务管理入门教学

第1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一、明确落实职责,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机制

按照部门职能,确定各自财务管理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财务规章制度,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开支标准,审核批复预算,筹集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国有资产和财务活动,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绩效考评;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配合财政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小学财务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制订中小学开支标准,审核、编制预算,管理、监督中小学财务活动,建立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监督中小学重大项目的实施,分析中小学财务状况,加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中小学绩效考评;中小学校主要职责是执行财务制度和办法,编制单位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分析各项财务活动,完成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管学校为独立的一级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专职财务经办员,开展本区域和所属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校可指定一名兼职财务经办员,具体办理本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中小学校要建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教学设施的购置和领用台帐。要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凡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物品都要进行入帐,建立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盈亏和报废制度。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所属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水平

科学规范编制中小学预算是加强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财政预算。中小学预算要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编制,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预算的汇总工作。中小学预算要清晰反映学校所有收支情况,所有支出项目如政策规定的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制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等都要列入预算,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来源可靠,公开透明,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要细化到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要将批复的预算及时批转到中小学校。加强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规范收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稽核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标准、范围和项目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收取费用必须出据正规票据,及时入帐,属于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要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严禁“坐支”和私设“小金库”。中小学的各项收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到校,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平调学校收入,不得摊派各项费用。

要严格规范各项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预算,预算一经批准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财政部门不得办理无预算的拨款,学校不得办理无预算的支出。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个人方面的支出必须有政策依据,坚决制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公用经费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要严格公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各项公用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大额支出和项目支出必须向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专项经费必须按规定的项目使用,不得改变项目用途,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变更用途的项目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批准,属于政府采购规定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否则,财政部门拒付资金。

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变更、捐增、报废、报损等必须按程序报批。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支出。中小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担保。

要加强中小学财务核算工作。财政部门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本着“热情、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原则,积极主动为中小学校搞好服务,设置专职岗位,指定专人核算,按要求提供各种财务报表。要建立备用金制度,根据学校规模和路途远近等情况,合理确定备用金限额,保证学校正常的资金周转。

第2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合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办法

(一)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

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23条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4条中小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25条专用资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26条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医疗基金是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奖教奖学基金是接受社会捐赠,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和学生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金。

中小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27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28条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9条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30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款、存货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31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中小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第32条固定资产的租赁,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租赁者收取租赁费。租赁费计入经营收入。

第33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第34条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35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36条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其他单位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37条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8条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39条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40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41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42条划转撤并的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撤消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43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44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45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46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等。

中小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47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中小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3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一、预算管理方面利于进行科学预算

新《财务》完善了预算管理,为高校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精细化、专业化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高校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新《财务》对预算编制的方法、编制程序和预算管理办法都提出了更加详细、更具操作性和程序化的要求。新《财务》中关于预算管理的新规定会促使高等学校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编制更加合理的财务预算,对预算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更为科学、精细的控制和管理。新《财务》要求预算编制要将结转与结余的因素考虑进去,即考虑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安排,即在安排当年的支出时,除了要考虑当年能够实现的收入以外,还需要考虑以前年度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做到每项支出有来源,预算编制详细完整。考虑到新《会计》要求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反映学校现实的收支情况,结转和结余管理以及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办法将大大提高学校资金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新《财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定额和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的因素,结合事业特点、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高校在预算管理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预算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才能上报,高校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强调了预算的严肃性和集体决策性。这些促使高校要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从而不断改进高校财务管理的工作方法,编制更加积极稳妥的收入预算以及统筹全局、重点突出的支出预算。当前高校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的现象,财务决算工作仅仅停留在完成决算报表的编制和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阶段,忽略了通过决算来查找管理及核算中的问题这一重要环节。新《财务》预算管理另一个亮点是引入了决算报告编制准则、申报审批程序和决算编报要求,这使预算体系更加完整。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通过决算分析可以对预算收支的合理、合法性和预算整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和完善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通过事后监督提高预算编制的水平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收入管理方面分类更加细致

高校的收入在社会中是很受关注的,收入是指高等学校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而它的来源是多渠道和多形式的。新高校会计制度科目按资金来源的性质设置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等,对旧制度中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等进行整合,使高校的收入去向更加清楚明了,与此同时又调整了一些科目的核算范围。按收入的来源新旧《财务》都是将收入分六大类:

1、财政补助收入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要求,将财政补助收入规定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将原《制度》从财政部门取得改为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将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予以剔除。将原《制度》财政补助收入中各类事业经费改为各类财政拨款。这一修订扩大了财政补助收入的范围,缩小了口径,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是指高等学校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直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根据新《制度》在账务处理上作为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分类,分为财政教育拨款(功能科目 205 教育类)、财政科研拨款(功能科目 206 科学技术类)、财政其他拨款(功能科目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0 医疗卫生类、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等)。

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新《财务》将事业收入划分为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名称更加科学、准确,在对事业收入的规定中,将原规定修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新《制度》明确了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的范围,将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科研拨款归入科研事业收入,丰富了科研事业收入的核算范围。其他收入的范围有所增加,将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除科研经费拨款之外的拨款和从同级非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列入其他收入,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特别的,明确界定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科研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以及高校的上级单位(主管部门)用自身组织的收入或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统筹)拨给高校的非财政性资金,是上级单位用于调剂附属单位资金收支余缺的机动财力。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垫付的水电费、福利费等各种费用,应当冲减相应的支出,且不能作为上缴收入处理。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垫付的工资及津补贴,应作为学校事业基金被收回。

第4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关键词】 高等教育; 内涵式发展; 财务管理理念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0-0086-03

为了适应财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13年12月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促使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高等学校必须更新财务管理理念,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科学管理高等学校的收入和支出,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协调、内涵式发展。

一、实施新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新会计制度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修订印发的,在高等教育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的今天,全面规范了高等学校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使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从“核算型”转向“决策型”

与旧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主要实现了九个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兼顾了高校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已经拓展到财政拨款、收费收入、产业收入、社会捐赠、科研收入、贷款收入、利息收入等多个方面,高校的自我筹资能力不断增强,更加注重经费使用的效果和效率。在这种形势下,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重心必须改变把日常事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作为主要职能的传统观念,必须由“核算型”、“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把财务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学校各项经济业务的事前预测、计划,事中监督、控制,事后考核、评价、为学校决策提供服务上来。

(二)新会计制度强化了高校的受托资产管理责任

新会计制度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并要求“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注重反映政府将高校资源或决策权委托给高校进行管理的效果效率、全面规范了结转结余及结余分配的会计核算,以提供高等教育这个准公共产品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新会计制度增加的这部分会计核算内容突出强调了高校必须对受托管理的这部分资源进行科学的会计核算和反映,以作为主管部门对高校实施内部控制机制和使用受托教育资源的效益性、效率性、效果性等内容进行客观科学评价的依据。

(三)新会计制度强化了高校的预算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明确了“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而新会计制度细化了高校事业支出科目的设置,将原会计制度下“教育事业支出”科目核算的内容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几类,分层次清晰反映高校各类支出的结构和信息,更清晰地核算高校事业支出情况,满足高校预算管理需要,为高校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供数据支持;同时,新会计制度调整了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使之既能够反映高校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信息,又能够反映各种不同来源资金的收、支和结转结余情况,反映高校预算计划和目标的完成和管理情况。

(四)新会计制度强化了高校的财务风险管理

21世纪初始,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为高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很多高校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学校建设,以促进自身的发展,提高综合实力。虽然财政部门对高等学校的拨款逐年增长,但由于当时财政收入水平不高尚未达到GDP的法定标准,高校的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只能维持日常支出,因此高校普遍选择使用银行贷款来进行基本建设甚至是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高校使用银行贷款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和其他收入来源没有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高校如需偿债只能通过压缩教学支出的途径来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校的财务风险。新会计制度提出高校要夯实资产负债信息,明确规定高校的基建投资业务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统一要求将校内独立核算的会计信息纳入高校年度财务报表反映,增强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比性,明确反映高校债务总额和债务构成,要求高校要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增加债务监控管理。

(五)新会计制度强化了高校成本核算与控制

新会计制度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高校的收支核算管理,分类核算收入和支出并要求将相应的收入与支出进行配比,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创新引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为高校内部成本费用管理、考核高校的资产使用效果、评价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评价高等学校的预算执行力提供信息支持。

(六)新会计制度强化了高校财务管理的决策分析功能

新会计制度系统完善了高校财务报表体系,将会计报表内容优化为“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四大部分,并对“附注”至少应当披露的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在当前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校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和加强内在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客观要求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分析处理复杂性、综合性、精细化问题的能力。新会计制度优化了高校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成本效益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的依据,为高校财务预测功能、财务规划功能、风险防范功能、决策分析功能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二、适应新会计制度实施需要,创新财务管理理念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是高校内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在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高等学校必须更新财务管理理念,实现高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实现高校内涵式发展。

(一)高校财务管理要树立大局观

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要把预算、核算、决策分析与评价和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学校的整体战略目标相结合,走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切实优化高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一是要认识到高校建设应服从于国家高等教育建设这个大局,要以国家高等教育建设全局为基础,识大体,顾大局,在国家所能提供的财力、物力范围内,搞好高校的经费分配和供给,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二是财务部门在对本校教学科研整体建设实施财务服务中,要将部门工作目标与学校整体目标相结合,将学校的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切实服务学校发展。在分配教育经费时,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和主次先后,切实保障好重点建设,同时也要照顾到一般事业任务的完成。每一项事业都是学校整体建设不可缺少的部分。三是财务部门要通过实行新会计制度实施精细化的财务管理,以及时、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为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层提供参考,协助处理好本校维持与发展的关系,提出相应的决策建议。

(二)高校财务管理要树立成本效益观

随着高校办学环境的变化,高等教育中各高校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高校要提高自身的办学综合实力,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要树立成本效益观,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成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教育成本核算,以绩效为导向,将办学成本与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挂钩,力求用最少的资金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等教育人才。要研究当前高等教育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要求,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高等教育工作规律、符合新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各高校内部办学形式越来越趋于多样化、筹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高校财务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既要认真宣传国家财经法律和有关经济政策,使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又要帮助教学科研管理部门树立成本效益观念,以绩效评价为导向,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计算出生均培养成本、人力资源成本与人才培养成本,不断寻求降低办学成本的最佳途径,帮助这些部门以最少的教学科研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努力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益。

(三)高校财务管理要树立风险控制观

高校自主办学过程中学生来源受市场和高校综合实力的影响越来越大。高校办学形式多样化和筹资渠道多元化,经费投入与学校建设发展对资金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合理利用负债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校的资金不足,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但在利用负债补充教育经费不足的过程中,高校必须树立风险观念,财务管理工作要具有防范风险的意识,合理组织高校资金,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落实还款渠道和计划;实施新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通过对不同负债的分类核算和管理,强化高校财务风险分析,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以促进高校实现健康、稳定和规范化发展。

(四)高校财务管理要探索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观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财务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使高校财务管理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成为可能。通过信息化建设将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相结合,将财务业务流程与高校的其他管理活动进行整合,将财务管控深入到高等学校的日常业务活动中,而这将在业务处理方式和管理模式上发生变革。将财务工作与学校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一方面可以使高等学校的相关财务战略、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部门得以落实,另一方面也能及时反馈高等学校各业务部门在办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借助新会计制度和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的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可以实现管理创新的进一步提升,激发校内各业务部门参与财务工作、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促使各业务部门和教职工在学校聚财、用财、生财方面出谋献策,推动学校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高校财务管理要树立决策分析观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要建立反映高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分析评价,为主管部门和管理层正确把握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预测高等学校的财务风险提供依据,并将结果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进行应用。通过科学的分析评价和结果的再应用,促进高等学校充分挖掘潜力、加强预算管理、努力开源节流,促进高等学校预算的顺利完成、提高高等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高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断改进内部管理。

三、适应会计核算工作需要,重新构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体制

(一)重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等教育要办出特色,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高等学校要办出特色,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实力,必须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提升战略管理能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而高校治理结构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前文提到,新会计制度不再是单纯的会计核算和处理,而是要兼顾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的需要。因此,在实施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下,构建服务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财务管理体制,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高等教育资源,为高等学校的战略管理服务,才能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所以,系统构建基于高等教育战略发展导向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建立高等教育经费管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路径,有利于加强高校各项财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高等教育资源的保值增值,提高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进而提高高校战略管理能力,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益与办学质量,促进高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从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笔者设想构建基于新会计制度的高校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如图1。

以上工作机制设计坚持以高校战略发展目标为导向,结合新会计制度下财务、资产、预算相结合的思想,体现了财务管理与战略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现新会计制度核算的战略规划、全面预算和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高效运行的基本保证。基于新会计制度实施构建的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体制,需要一整套能将高校战略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有机结合的内部管理制度来进行保障,实现战略与规划、规划与预算、预算与配置、配置与管理,管理与风险控制、管理与绩效评价的有效互动,以此加强学校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对学校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各项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规范,实现教育资源配置最优化、教育经费使用效能的最大化。

四、结语

总之,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应局限于简单地提供数据,理应以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契机,适应新会计制度核算需要,适时改变高校财务管理理念,稳步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构建服务于高校战略规划、符合现代大学建设、利于推动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的财务管理工作体制。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S].2012.

第5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高校财务管理,是在坚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校应尽快转换财务管理观念,认真研究财务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

一、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财务管理观念与国家财政管理改革层层推进,不相适应

近几年来,国家财政管理改革逐步实施,高校收费资金施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全面实施政府采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层层推进,这些改革对高校财务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高校的许多财务管理理念和手段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明显不能适应当前财政改革和高校财务工作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预算和高校内部预算两张皮,编制预算与执行预算两张皮,重视预算内资金、轻预算外管理,预算项目没有尽可能细化,预算支出没有科学的定额和标准,高校领导层对经费的开支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现象仍然存在,经费使用没有系统、科学的评估分析指标,不注重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高校应重视国家财政改革对财务工作的要求,主动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理财水平,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各项财务工作。

(二)高校资金筹措的相对困难与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等教育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从1999年,高校的招生人数逐年大幅增长,2005年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已达1562万人,2005年高校招生人数为50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1%。有关学者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与此同时,高校之间通过合并等多种形式强强联合,高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新校区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提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十五”期间,虽然国家及地方政府不断增加对高校的投入,但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增加明显低于高校学生人数的增加,远远不能满足高校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高校应主动摆脱财政资金供给不能满足学校事业发事需要的困境,不断拓宽筹措资金的渠道,增强学校的经济实力,为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三)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与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不相适应

高校财务工作中对货币资金的管理非常重视,相关的管理制度十分完善。而当货币资金转化为实物资产时,在管理工作中就会出现许多薄弱环节。高校在购置大型设备时,缺乏专家评估认证;学校资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与校办企业、后勤总公司等经营单位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学校资产长期不按规定盘点,学校合并时资产清查、移交手续混乱,资产账实严重不符;许多大型专用仪器设备不能在全校范围内共享使用,闲置资产无法调剂,“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十分严重,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流失浪费,资产使用效益低下,违背了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

(四)高校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与财务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不相适应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高校财务管理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财务工作的任务也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多元化,年资金总量少则千万元,多则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管理起来很复杂;财务工作要转变理财理念,加强会计核算,解决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信息,促进学校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要加强对校内各单位(部门)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财务部门要善于和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社会中介机构等打交道,应对各种检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然而,高校中某些财会人员法律法规观念淡薄,职业道德较低;为学校“当家理财”的主动意识不强,为师生员工的服务意识不够;部分人员学历和业务水平偏低,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较少,特别是在财务工作领导岗位上的高级会计人才更少,许多学校的财务处(科)长是非财会人员;部分财会人员计算机知识掌握得不够,计算机使用能力较低,影响了高校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综合以上这些存在问题,高校财会人员自身素质与高校财务工作任务的复杂性的矛盾日趋尖锐。

二、解决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高校财务管理观念,主动适应国家财政管理改革

国家推行的财政管理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益。这些改革政策符合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有助于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助于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的管理,有助于不同高校会计信息的比较和评价,有助于与国际高校会计信息接轨,也有助于提高高校自身管理水平。由此,高校应积极应对国家财政改革政策,主动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意识,节约意识,成本意识、风险意识。

一要及时组织包括学校领导在内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改革的政策文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切实转变过去普遍存在的财政改革是学校财务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要在学校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使教职员工认识到财政改革对学校工作的重大影响,认识到应支持学校内部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二要按照财政改革的政策规定,研究学校的财务工作,调整财务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做好各项工作。三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工作的核心。高校要按照财政改革要求,严格预算的编制、上报、执行、调整、监控以及分析评价等工作环节,达到预算管理的目的。四要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和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原则,认真处理财权与事权的关系,落实学校各层面的经济管理责任,使做事者有财权,有财权者要做事。高校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和决策者,应适应财权和事权的统一,适时适度下放财权,当好管理者,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适度举债办学,满足高校事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高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财务管理的第一个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因此,高校作为事业独立法人,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已成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高校应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渴求,开办多层次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来增加学校的办学收入;高校要利用自身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广泛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咨询及向社会有偿转化科技成果等方式,争取收入。此外,高校的校办企业收入,企业和个人的捐赠收入也是办学资金的重要来源渠道。

由于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不足,加上近年来高等院校招生人数大幅增加,高校基础设施老化、教学条件不足已成为制约高校快速发展的“瓶颈”因素。举债办学成为现阶段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筹资方式。向金融机构借款,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高校应正确处理事业发展与举债规模的关系,防范财务风险。高校要对贷款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谨慎测算项目投入使用后给学校带来的效益;财务部门掌握好贷款进度和资金的使用方向,要把沉淀资金减少到最低限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要根据高校自身的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科学测算学校的还贷能力,建立财务危机预警系统,控制财务风险。高校财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前举债的大好时机,全方位地加强“银校”合作,获取建设资金,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持。

(三)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当前,随着高校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的国有资产多则几十亿元、几亿元,少则几千万元,管好这部分资产,是关系到优化配置高校教育资源、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大事。高校领导要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力度,广泛宣传,使人人能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高等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选派政治思想素质高、懂技术、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国有资产的购置或建设进行论证;强化各部门、院(系)对国有资产使用保养等的监督、检查;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国有资产的变动、变卖、调配使用、出租、评估、合作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点、核实,严防流失。

为最大限度发挥高校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对国有资产要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摸清家底,明确产权。对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设施要统一配置,减少重复购置,使高校的国有资产“物尽其用”,节约资金,提高办学效益。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环境,为促进高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强高校财会队伍建设,是做好高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保证。高校应按照“三个层次、三个方面”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职业道德高尚、业务素质精良的财会队伍。

三个层次是指财会队伍的人员层次,包括:主管财务工作的校级领导、财务处(科)长、会计人员。三个方面是指队伍建设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学历教育和会计业务水平培训。

第6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关键词 高校 财务管理 漏洞与弊端 对策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年来,高等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自身的发展问题不断暴露出来,表现在财务方面主要是高校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存在投资盲目、融资困难、内控制度不健全、核算不规范等财务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论是对高校企业还是对高校都将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充分利用学校各种资源,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筹资办学的积极性,是摆在学校各级领导和财务工作者面前的一大任务。

2 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账实不符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是固定资产的购建、验收、入账价值、入账时间与实际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没有验收入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二是验票不验货。这种做法主要是没有一个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负责验收。报账时,财务只管发票金额而不管货物验收。三是偏重金额验收,忽视质量验收,使不合格资产被当成合格资产验收入库,国有资产质量难于保证。四是验收时间不及时,特别是货款已付的固定资产,购入了很长时间而不验收入库,或者财务核算时因没有验收部门的固定资产入库单导致漏记固定资产,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五是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造成固定资产的虚增或虚减,使实物与价值不符。六是对报废固定资产不作报废核销手续,造成账实不符和重复购置。

(2)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求大求新,资产、购入资产闲置不用、使用效率低等现象普遍存在;教学实验材料等低耗品采购分散,库存管理缺乏科学性等。

(3)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资产的转移,对该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该缴资金占用费的不缴纳,该收缴的承包费不追缴。这些明知是无偿占用高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创收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但由于出于对创收产业的扶持目的,高校实行了一些相对优惠的政策,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无形中放在次要位置,分配体制也过多地向小部门、个人倾斜,使投入的资产无法得到补偿。而一旦亏损,则将“包袱”甩给学校,由学校承担,致使国有资产受到侵害。

2.2 资金管理效益较低

(1)在资金使用上,缺乏成本管理意识,简单按开支标准支出,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

(2)融资筹资意识较差。大部分高校,只注重向财政要经费和向学生收费,经费管理的短期考虑较多。而如何根据国家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尝试多渠道筹资,实现学校跳跃式发展往往被管理者所忽视。如通过银行贷款、进入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及股票融资,利用加快应收款项和推迟应付款项管理进行短期融资等筹资方式很难被管理者接受。

(3)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只注重对现金的一般日常管理。对货币资金实际需求量的预测和控制、不同货币资金存放形态及转换以降低货币资金成本等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资金闲置或不足,资金的时间价值被忽视,货币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

2.3 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财务人员素质较差,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直以来,学校的财务工作比较简单,只是单纯的行政财务收支核算,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不高。但是,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的发展日新月异,办学形式多种多样,教学经费也从单一的财政拨款发展到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的格局,收支的形式也从初始简单的行政财务收支到目前相对复杂的以部门、以院系为单位的经费收支和经营收支核算,经济核算变化很大。但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和核算方面没有跟上,忽视高素质财会人员的配备,财务管理仍然停留在简单的收支核算上,财务部门在重大的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分配政策等方面也参与较少,未能在资金管理中发挥监督作用,导致出现诸多漏洞与弊端。其次是财务人员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滥用会计科目,不按正确的会计科目归集核算,造成会计资料不能如实反映会计信息。

3 方法与对策

3.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等学校由政府机关的附属机构转化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一个依靠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正在形成。在这样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里,搞好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高校财会人员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思路。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核算型报账制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化,在原有的工作职能和范围内注入新的内容。要树立效益理财观,逐步将办学成本与效益挂钩。要研究市场经济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和要求,努力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高等教育工作规律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目前各高校内部办学形式多样化和筹资形式多元化活动的开展,财会人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是高等院校办学体制的方向,既要认真宣传国家财经法律和有关经济政策,使各种形式的办学创收活动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又要帮助创收部门树立理财思想,同时也要做好一切服务工作,提供方便。在分配制度上要打破过去平均主义思想,要拉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分配距离,创收与不创收不能一个样,效益好与效益差不能一个样,从而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工参与各项办学创收活动的积极性,筹集办学经费以增强学校办学整体实力。

3.2 确立财务管理在高校管理中的正确地位

高等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涉及到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全方位的管理。而财务管理是这一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整个高校的管理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市场经济已经把高校经济活动与社会紧密连接在一起。面对市场竞争和挑战,高校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校内硬件建设,尽快改善办学条件。而要做到这一切都离不开筹措足够的教育经费。财务管理滞后必然导致教育资源浪费。因此,高校管理必须确立以财务管理为重心,深入进行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

3.3 加强科学预算,实现真正的预算管理

(1)科学编制预算方法。随着高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预算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加强预算管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科学地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因此,必须在高校内部管理中普及预算管理的基本知识,重新定义高校预算的概念及内涵,制定统一的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把高校的全部收支作为预算统一管理的对象,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选择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按照新的预算管理要求核定预算,努力做到自求平衡,不允许搞赤字预算,拨款不足必须通过自筹资金予以弥补,进一步形成除政府拨款外,依靠高校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新格局。

(2)强化高校的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高校实施有效的预算管理,可以通过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建立和健全一套适合学校具体情况的定额标准,如人员经费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水电费、通讯费等单项或综合定额,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设立事后监督制度,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收支活动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核查,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审计、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以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使压力和动力相结合,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一是严格审批权限。学校各单位的经费审批,必须在年度财务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数额以内使用,特殊情况下的超计划经费应按照规定先申请调整预算,经批准后按规定执行。二是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理财的积极性,实行“经费本”控制管理。实行计算机跟踪监控,采取“经费本”控制是实现学校财务预算管理,调动二级单位自觉理财积极性的有效办法。“经费本”办法即根据年初批准的各部门各项目的预算实行电算化管理,对各部门用款实施监控,随时向各院系处领导提供经费使用结余情况,使他们做到心中有数,财务人员要做到无经费本或经费本上余额不足不予办理,严格按照经费本规定的项目、内容、范围审核报销。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建立管理资产的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加强验收和使用管理;二是加强会计核算。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明细账,进行价值管理和恰当的数量管理;三是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分口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权属统一归学校财务处,实物管理权属及责任为资产管理机构或各使用部门,财务处在价值管理的同时有权监督实物管理部门的实物安全管理;四是固定资产的购进、拍卖、转让,原则上应先经学校办公会议及资产管理机构评估讨论,财务处审核无误报批核准后方可进行;五是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每年组织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学校资产的品种、数量、存放地点进行盘点,核对财务账与资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账是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账的账实相符;六是加强产权管理。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保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外投资转移固定资产使用权一定要履行审批手续并坚持有偿使用,收取占用费。

(5)加强财务队伍的建设。配备具有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人员,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管理与监督中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开拓思路,转变观念,加大改革的力度,尽快建立切实可行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促使高校综合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服务于高教事业,促进高教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风朝,张学玲.对高校如何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02(10)

2 范淑华.高校社会化后勤单位的经济关系与财务制度问题[j].教育财会研究,2003(1)

第7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关键词]独立学院;财务制度;资金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5.34.182

独立学院是我国教育大变革、大发展背景之下诞生的一种全新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从经费投入和教学管理来看,介于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之间,在办学模式上有其独特性,其财务活动与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财务活动亦存在明显的不同,尤其体现在办学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管理方面[1]。我国独立学院的发展时间并不长,财务制度的建设依然处于摸索阶段,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探析独立学院财务制度的建设成为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其研究将会提高我国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推动教学效果的提升。

1 独立学院的财务环境

独立学院的办学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办学合作方的社会资金的投入、学生的学费收入和银行贷款。因此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实际上就是通过合理的资金安排,将以上经费投入到学院管理与教学过程中,比如基础设施的建设、教学设备的购买、教学与人员报酬等方面,通过合理的资金分配来获得最大的效益。只有让这些资金安排得到最优化的效果,产生最大化的使用效率,独立学院的办学才能得以继续,发展才能得以可能。因此,对于独立学院来说,其财务管理工作的目的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一样,是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通过财务管理活动来形成经济上的最大效益,保障相关者的利益。同时以此作为办学动力,反过来提高办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由于独立学院办学的时间较短,办学机制还比较新,财务管理人员的会计基础不够牢固,制度方面还有待完善,所以在独立学院的经费管理和使用上仍缺少一定的经验积累,也缺乏相关制度的规范,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摸索。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文件,独立学院需要做到财务独立,因此加强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方法和措施对于独立学院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2 独立学院财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2.1 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办学优势的有力支持

独立学院具有“优、民、独”三个重要的特征。“优”指的是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源比较优质,它可以充分利用公办学校的教学资源并借助社会的力量来提高办学效率;“民”指的是民办机制,该机制非常灵活、自主,生源充足,既可以克服公办高校制度上的各种弊端,同时也可以避免民办高校发展不够规范以及资源配置不够充分等问题;“独”指的是独立学院在法人资格、教学管理、招生方式、证书的颁发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独立性。由此独立学院有着很多民办高校以及公办高校所不具有的优势,有效提高独立学院的办学效率,实现教学效果的提升。基于此,建设完善的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来支持独立学校的稳定运营,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2.2 财务制度是独立学院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

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多,主要有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公办学校收编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的办学模式其利益相关者不同,独立学院的发展需要确保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才能使办学资金获得保障,才能使之得到长久、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校在扣除掉预留发展基金、办学成本以及根据国家规定收取的必要费用之外,出资人可以在办学结余中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这也是独立学院的特点之一[2]。这种特点使独立学院受到了社会上企业经营投资理念的影响,投资人如果在办学过程过于注重经济利益,就会导致教育理念和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因此建设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在于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来制衡出资人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逐,协调好出资人逐利性与学院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二者的平衡。

2.3 财务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提高财务管理与加强监督的有力措施

现代化管理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财务管理离不开制度建设,各项经济事项的开展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许多独立学院自创办以来,一般依托母体进行管理,很少有自己特色的管理制度,这已经不符合学院发展需求。另外,正因为许多独立学院缺失制度的建设,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建设,往往带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3]。例如,财务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学院对外投资决策的论证性,基本建设与资产设备购置的招投标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行相应的财务制度建设,要用制度来规范我们的管理行为,促进财务管理,同时也加强了财务、审计的监督,减少财务风险。

3 独立学院财务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3.1 独立学院财务因政策不明而缺乏规范

为满足社会对教育强烈的需求,《利用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出台之后,独立学院获得了迅速发展,但对独立学院的规范管理的政策、制度、要求、评价并不完善,在财务管理上也同样表现如此情形。具体体现在:收费标准的不一致,各省之间差距较大,且各省在对独立学院的财政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缺乏合理的调节机制,影响独立学院的竞争力、发展力;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的主体不同,有的具有财务管理的独立性,有的受母体制约,有的由投资方管理,财务管理主体的不同,财务的管理和使用受控不同,对学院的发展影响差异大;依据的财务制度不同,有的依据的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的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选择适合自身特质的财务会计制度,失去其统一评价与评估的标准。

3.2 独立学院资金来源因缺乏保障而存在风险

独立学院属于自主经营的公益性组织,自负盈亏,因此学院的支出全部由学费收入或者办学合作方承担,如果财务管理不善致使教学经费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高校将会面临严重危机。大部分的独立学院都是依靠银行贷款来实现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在运行过程中一直处于负债状态,这样的情况让独立学院承担着较大的经营风险[4]。此外,学生的学费收入是学校日常办学的主要收入来源[5],如果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独立学院的日常经营活动将会受到较大的限制,教学效果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3.3 独立学院因资源配置不够合理致使资金利用率低

由于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很多独立学院的领导以及教职工都会将工作重心放在教学计划的制订以及科研任务的研究中,忽视了合理使用教学经费的重要性。独立学院的资金来源非常有限,因此要想利用有限的资金来实现最好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国独立学院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以及资金利用率低这一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教学设备等的采购控制不够严格,在资金充裕时没有仔细确定教学设备的采购数量,在资金不足时必要的教学设备又无法及时补充。第二,教学经费的分配不够合理,导致某些部门经费剩余,但是有的部门的急需经费又无法及时到位等情况。

3.4 独立学院因统分关系处理不当而使资金统筹不尽合理

独立学院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校,其财务管理内容亦非常复杂,为便于管理一般都会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很难准确处理统与分的关系,如果权力太过集中,虽有分,实为控,就很难合理地、全面地掌握学院以及各部门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如果管理权力太过分散,各自站在部门内工作的角度,财务管理工作又难以得到合理的统筹和安排。另外,在预算管理和执行上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由各专业和部门负责相关预算工作,财务部门就很难提出准确的意见[6]。但财务部门负责到具体部门的预算,由于财务部门并不能真实了解不同专业、部门的实际情况,又很难作出合理性、必要性的预算。

3.5 独立学院因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而使财务监督意识淡薄

财务监督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及资金利用率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很多独立学院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都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有些独立学院虽然建立了监督机制,但是制度并不完善,因此也没有充分发挥出财务监督的作用[7]。监督机制的缺乏以及意识的淡薄,致使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部门在行使财务监督作用时,缺乏有力的依据,导致资金使用不合理,造成浪费及流失现象。

4 关于独立学院财务制度建设的建议

4.1 建立明确合理的经济责任制

针对独立学院财务制度不够完善以及管理制度规范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制的方式加以改善。经济责任制是指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公司、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总指标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及职工个人,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制的执行需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制订预算方案以后按照管理层次的不同来控制收入与支出,各自承担相应收支管理的经济责任。第二,制定创收收入分成政策。独立学院创收活动的管理是非常敏感的一个环节,涉及多方利益。为了确保利益分配的公平性,独立学院可以在兼顾学院、教职工以及投资方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采用分成的政策对创收收益进行分配。

4.2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调动各方的力量让资金利用率获得提高,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制定完善的采购制度,对于确定需要购置的教学设备,从经济性以及实用性等各个方面制订预算控制方案,加强对购置环节的控制;第二,深层次地挖掘出学院的内部潜力,科学合理地确定独立学院的招生规模,以最大的学生量提高教育资源使用率,以及达到资金积累的目的;第三,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分配教学经费,尽量避免经费闲置情况的出现;第四,贯彻节约的资源使用原则,做到“财产”尽其用。

4.3 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

缺乏政府的资金支持是独立学院与公办学校的最大区别,也是造成独立学院经营风险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独立学院可以通过强化学院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采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等方式降低学院的经营风险。为此,独立学院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之前可以开展评估工作,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并确保偿还贷款的能力。另外,独立学院还可以制定中长期发展的财务规划,长远而又具体地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学校规模以及实际财政情况控制贷款数额和经费的使用量,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风险预估,提前预知风险状况,采取合理的解决办法。

4.4 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

针对不同教师、管理人员工作强度不同的情况,学院可以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来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比如采用绩效考核模式来确定教职员工的薪资,让付出更多精力的教职员工可以获得更多的价值体现,激发教职员工的上进心,让他们不断寻求自身的进步以满足和实现自身的价值。绩效考核模式是很多现代企业所采用的管理制度,其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潜力,将单位的进步建立在员工的自身提升上,实现双赢。这种模式同样也可以应用到独立学院中来,让独立学院的教职员工在绩效考核模式的促进作用下更加努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让学校的资金得到最大的利用,创造出更多的有用资源。

4.5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审计与监督

公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只限于内部规划,处理好教学活动涉及的收入与支出关系即可,但是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还涉及出资方的经济利益,因此管理过程更加复杂。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及使用效益是增加投资人信心,促进独立学院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措施来保障出资人的利益。比如可以让合作方利用社会审计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进行年检,让合作方可以发挥财务监督作用,这样既可以让合作方更加了解学校的财务情况,让合作方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能让独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得到改善。

同时财务部门是任何一个组织的核心机构,直接关系到组织的长远发展。为了提高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水平,避免教学资金的浪费与流失现象,独立学院可以采取建立独立财务和监督部门的方法。财务与监督部门的分离可以保障独立学院经费收支的透明性和公平性,避免财务管理人员和监督部门之间发生联合舞弊的现象,影响到独立学院相关方的利益。财务和监督部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来实现财务监督的全程化:第一,定期对独立学院的财务信息进行核查,并严格监控核查过程;第二,实现财务审计工作的日常化,并积极争取独立学院领导对财务审计以及监督工作的支持;第三,将财务信息以及审计结果公开,让独立学院的所有教职工都可以了解财务信息,接受群众对学院财务状况的监督。

独立学院建立的时间还不长,但其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学院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因其经费来源的特殊性,应对其财务的运行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划。国家要加强对独立学院经费的投入与管理,办学主体要从教育的公益性特性中理解投入与产出,独立学院要从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资金的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最大效益、严格风险意识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自身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赵吉.我国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0.

[2]蒋晓改.独立学院财务管理现状及改进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0(4):91-92.

[3]居淑芳.我国独立学院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0.

[4]万楚军.关于独立学院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现代企业教育,2010(3):128-129.

[5]杨琴.我国独立学院教育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1.

第8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隐含的一些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随着招生人数、师资设备、基建规模等不断扩大,民办教学资源的拮据性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基建规模、试验设备、优质师资配置等硬件领域,办学经费不足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财务管理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民办教育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对民办学历教育的认,大大改变了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简单认识,这也从生源的数量上和广泛性得到印证。随着招生人数不断扩大,民办教学资源的拮据性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基建规模、试验设备、优质师资配置等硬件领域,办学经费不足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某些弊端日渐成为制约学校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意识差、执行力不严

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是财务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财务管理的方向盘,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应按部门预算来严格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预算意识差或者预算编制时间过短,预算不及时,预算编制过程透明度不高等原因造成了部门预算不准确、不全面,编制的部门预算没有客观反映学校财务收支全貌和体现学校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在资金使用上,有些校领导预算意识不强,甚至根本未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而是随意拍脑袋、批条子,造成预算的随意性、投机性,预算变更频繁,预算执行刚性不强的现象;还有些业务主管领导缺乏全校一盘棋观念,从自己分管部门或事务出发,不按部门预算使用经费,随意批经费,或者对于补助标准、提成方案等完全从本部门的情况考虑,很少顾及校内其他部门,这样就容易造成互相攀比,挫伤了一些部门和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也使部门预算丧失了约束力。部分学院甚至不经协商批准随意增加和调整预算项目,擅自扩大预算经费支出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混淆开支渠道。由于没有建立预算考评及预算激励机制,节约的预算经费没有奖励,超支又要求追加,预算执行存在随意性,削弱了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使高校财务预算丧失了约束力。

(二)成本效益观念不强

由于体制原因,民办高校基本没有财政拨款,不能像公办院校那样依赖国家“等、靠、要”,只能靠教育市场自己造血,所实现的教育收入项目单一,主要是靠学费收入;在开拓市场、开辟财源以及积极进取等方面危机感较强。同样,由于体制原因,民办高校重大的投资决策没有科学、真实、可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盲目性较大,缺乏投资约束机制,造成了部分高校一方面办学经费不足,另一方面有限的资金产生的效益却又低下。

财务管理缺乏科学的理财意识;少数民办高校没有建立成本核算制度,还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不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教育成本。比如,个别学院对外联合办学,缺乏财务核算和规范透明的合作协议,存在严重的财务漏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在购入资产时在教育支出中进行一次性列支等。种种现象表明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不能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地反映民办高校活动的资源耗费情况。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满足决策层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发展。

(三)财务信息前瞻性不强、分析能力不高,指导性不强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不应仅仅停留在财务数据的核算上,应该对学校重大决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建议,为学校领导进行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目前的高校财务工作范畴仍然局限于记账、算账、报账,对内、对外只能提供有关的历史数据和基本信息的解释。工作流程侧重事后监督,相对忽视了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财务管理只停留在财务数据的核算,而没有深入地进行财务分析、效益考核、奖惩兑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不但应该重视记账、算账、审 核、报销等各项日常工作,同时也要拿出必要的人力和精力,研究会计报表和日常核算资料,开展经济效益的分析。通过财务分析工作,降低学校重大决策的财务成本,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财务顾问服务;加快会计信息电算化建设,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目前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前瞻性不强、分析力不高、指导性不强的弊病。像学校融资筹资能力、负债能力测算、经济效益分析、办学成本测算以及如何根据国家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经济预测等财务信息向学校领导提供反映的不多,不利于学校领导运用财务信息进行工作决策。

(四)财务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民办高校要尽快监督建立内部制约机制。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应设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董事长受董事会制约;实行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会制约。 这种组织管理体制可防止家族式管理带来的弊端。现在大部分高校以财务处为学校的一级财务管理机构,作为上有校级领导、下有各个二级实体财务部门,很难从中协调上下的关系;其次,由于小团体思想作怪,个别基层二级单位亏损了向学校伸手要钱,盈利了向学校少交钱甚至于不交钱,更有甚者其会计资料严重失实,无法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这都造成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和资金的流失,影响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监督难实现

许多学校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无不与单位内部控制内容、范围不全面、内部控制执行弱化、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没有达到《会计法》规定的内部控制的要求有关,《会计法》强调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而单位内部监督是基础。基础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监督就难以实现。民办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

(1)内部控制范围不全面。忽视对预算外资金的内部控制;有些高校未将二级单位财务和校内结算中心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或控制不严,监督不力,致使校内结算中心出现违规资金运作现象。(2)内部控制的内容不全面。如有些高校未建立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论证、决策机制等内部控制制度,仅凭校长拍脑袋决策,导致对外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投资损失。(3)内部控制执行不严。有些学校虽建立有内部控制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制度形同摆设。(4)监督主体错位。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民办高校实施会计监督的主体往往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承担着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双重任务。而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是与其所属部门结合在一起的,当学校利益与所属部门利益发生矛盾时,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可能只维护部门利益,靠各部门的会计监督显然是十分有限的。

二、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的优化改革方案

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上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运行机制层面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首先高校领导要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实行董事长或校长负责制。现行民办高校的校长大都是专家、教授、学者等,他们不仅有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还有行政任务、社会活动等,要做到事必躬亲来负起会计责任显然是不可能的。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财务、基建、后勤等部门以及各院、系所掌握的经费或者管辖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财务部门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核算难度随之加大。各院系除了财务部门统管的部分预算资金外,大都拥有相当数量自收自支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福利、招待等开支,往往隐蔽性很大,难以控制。那么,优化改革的方案在哪里?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重建高校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使高校向理性的经济人转变,为高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财务管理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处于相当重要的位置,要切实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 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机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民办学校应设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 等人员组成,董事长受董事会制约。实行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校长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会制约。 这种组织管理体制可防止家族式管理带来的弊端。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构,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所有财会人员应持证上岗,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执行力

按照民办高校发展计划、民办高校规模和定员定额的有关决策准确地编制年度预算,按照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和有效控制,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预算调整。高校财务制度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对高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以及收支核算管理及财务报表编报等进行重新规范,确保部门预算改革措施在高校的贯彻实施,有效防止部门预算与单位预算“两张皮”现象的再发生。每年12月上旬各个部门编制下年度预算并讨论通过后财务部门12月底编制全校财务预算,加强立财务预算管理意识,避免预算滞后,徒走形式。预算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变更。做好预算跟踪、预算评估,在流程上避免预算失控。

(三)强化民办高校成本效益观

民办高校财务制度改革必须强制要求民办高校加强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和报送成本报表,为民办高校发展预测、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成本费用信息资料。为更好地建立民办高校成本核算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合理规定高校活动成本范围、成本项目、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支出分配办法,以便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地核算民办高校活动的资源耗费情况。民办高校成本核算不仅是完善民办高校会计核算的客观需要,也是民办高校开展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民办高校财务运行绩效的重要标准和依据。

(四)提高财务分析能力,做高层优质财政顾问

以往的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重点是财务数据的核算,忽视了对学校重大决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供积极建议。因此,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不但应该重视记账、算账、审核、报销等各项日常工作,同时也要拿出必要的人力和精力,研究会计报表和日常核算资料,开展成本效益的分析。财会人员运用专门的财务分析方法(定性的或定量的分析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下一步的财务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如分析学生人均教育成本,可通过与本校历年的人均教育成本、与其他学校的人均教育成本比较,以及人均教育成本的专业结构变化,国家的相关政策等等因素来进行分析,以求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投资效益?通过分析节约或浪费的具体程度等,为以后的财务管理提供依据。通过财务分析工作,降低学校重大决策的财务成本,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财务顾问服务。

(五)理顺高校财务管理的体制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个高校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明文颁布,一经确立,不得随意变更。其次明确高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校范围内的财务管理和确定范围内的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活动都不能游离于学校财务处的管理监督之外,财务处要参与学校经济活动方面的决策,凡学校的重大开支、校内有关部门代表学校签署涉及学校经济活动方面的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均应征求财务处的意见,学校所有涉及收费的业务均应由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财务处的委托或同意均不能向学生收费。财务处成立服务小组,分片包干到各个院校科室,在提供对接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部门的财务监管。

(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监督

强化内部控制,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是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

财务内部控制就是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运用有关信息和一定的控制手段,对民办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调节,使之按照既定的财务目标运行,最终完成或超 额完成财务计划的过程,即:事中财务监控;是财务管理的主要环节,财务人员日常大量的工作就是进行财务控制。财务控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监督检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日常的监督检查,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以及教职工的营私舞弊行为,及时提请学校领导处理。另一方面就是控制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财务人员根据学校下达给各部门、各责任人的财务计划,运用管理会计中责任会计的方法,即划分责任单位,明确责任目标,进行责任核算,实施责任奖惩,将学校的各处(科)室或各责任人划分为责任单位,分别建账核算,定期编制财务计划完成情况表,反映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工作业绩,供学校领导实施考核、奖惩,全年决算,年底兑现。在财务控制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偏离计划过大等特殊情况,还应及时查明原因,提请学校领导及时采取补救等措施加以调整,确保财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七)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第9篇:财务管理入门教学范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87-02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教育经费投入的大幅提高,高校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复杂。高校财务人员群体作为经济活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参与者,面临着比教学、科研工作者更多的困惑,逐步成为制约高校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因素,建立健全高校财务人员激励机制势在必行。

一、高校财务人员面临困境的表现形式

1.高校财务工作的角色定位存在误区,导致财务人员地位偏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高校作为特殊的经济体,随着高校产业化的发展,财务管理职能由简单的核算逐步发展为以核算职能为辅,监督管理职能为主的,集筹资、预算、管理、对外投资决策等诸多功能为一体的模式。

但在高校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性质被简单地理解为报销、记账、发工资、收学费等,服务职能被过分地放大,忽视了监督职能。高校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地加强服务,甚至被动地服务、无原则地服务;而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过程普遍受到抵触,被认为是财务服务不周的表现。因此,财务角色定位的误区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不科学、不规范的情况。

2.高校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被误解地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四风”和反腐倡廉精神的深入,地方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控不断地加强。地方审计、纪检部门对高校的审计和专项检查等频繁发生。审计和纪检部门对高校的要求,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对财务的要求。财务能客观、直接地反映学校各类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和结果,但结果和过程往往不是由财务控制。审计出现的问题由财务管理者承担,不是发生经济事项的部门承担。审计整改要求本应是向整个学校传达,但传达的执行者是财务管理部门。被要求接受整改的部门不愿意按照要求整改,则就将责任推脱到财务管理部门,认为是财务管理者故意刁难,是吹毛求疵。

这种无原则地强化财务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行为,导致财务人员在高校内部不受重视,影响财务工作的开展。

3.高校财务人员经济收入偏低。高校作为事业单位纳入整体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之后,内部教职工收入差距明显拉大。按照收入高、中、低分类,第一类是教师收入,包括了工资和课酬收入;第二类是院系行政人员收入,包括工资和部分课酬收入;第三类是行政人员,主要是工资收入。第一类和第二类人员收入都高于人均收入,而第三类人员收入低于人均收入。第三类人员中,财务人员收入又处于底层。

高校除了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的收入外,还有其他类收入。院(系)和其它行政部门通常将该类收入视同本部门的创收收入,有权开支,适当补贴该部门职工收入。财务作为资金筹集部门,所有筹措的资金皆视同全校收入,而不是财务部门创收收入,不能自行开支,又导致财务人员收入差距被拉大。

另外,因为强调了财务人员的服务职能,必须实施严格的坐班制,加之繁琐的工作,不能从事第二职业,也导致整体收入偏低。

4.高校财务人员职务晋升难,上升渠道单一。高校岗位分为技术岗和管理岗。财务属于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参评与其他类人员不尽相同,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会计和审计考试。即使通过了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先满足教师的评审,有剩余岗位再在行政类人员中参评,存在着不公平。单就行政类人员而言,会计人员在大量而繁重的工作之余,通过统一考试实属不易,再不能在同等条件下参评晋升就更打击了积极性。

如教师带队的学生参与各类技能比赛,学生获奖后,教师除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还可将荣誉纳入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而财务人员努力工作,获得上级部门的认可,获得的荣誉属于团队荣誉,没有落实到个人,故既不能获得物质奖励,又不能视为职称评定的条件。诸如此类,严重影响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管理类岗位中,据了解,某高校财务部门设1名处级岗位,下设的科室多为副科级。而同规模其他的行政部门,设2~4名处级岗位,下设的科室为正科级,甚至是副处级。财务部门对外协调工作较多,岗位行政职务职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作的开展。这类现象也容易降低财务人员的存在感和成就感。貌似上升空间大,实则难以晋升。

5.高校财务人员流动性弱,不便于业务交流。高校中,财务人员为技术人员,但实为行政人员。对外公开的事业单位招聘只引进教师,而不能引进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退休的岗位缺口,要么通过外聘用的形式补充,要么从别的职能部门流入。前者因收入不高,不具有稳定性,积极性不高,而后者也因非科班出身,专业素质不高。而想流出的财务人员,既难舍专业,又即使勉强流出,也大多也从事与财务报账有关的工作,不能彻底摆脱专业限制,影响流出的积极性。

二、解决高校财务人员面临困境的措施

1.营造良好的环境,明确财务人员的角色定位。明确财务职能以管理监督为主,核算为辅。让财务人员积极、自由地参与高校发展决策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全民理财、全民参与财务管理的良好环境,有效地推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财务人员的地位。但凡提到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论文或著作,一般都会提到财务管理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人员服务水平有待改善,财务管理流程过于呆板,财务管理核算的方式单一等问题,而很少从内部挖掘出现问题的本质的一面。故也需高校财务人员共同努力,呼吁重新定位财务人员的角色。

2.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改善经济生活。调整收入分配机制,让高校行政也能享受绩效工资改革带来的实惠。鼓励有能力,有学历的财务人员到院(系)上课,一方面能将实践和理论相结合;另一方面,增加财务人员的收入和成就感。再者,鼓励财务人员走进企业,深入生产第一线,参与企业锻炼和交流,完善知识体系,提高自身的素养。

3.疏通财务人员晋升渠道,建立奖励机制。高校内部从观念、机制和方式等方面多管齐下,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晋升条件,从物质和精神上为财务人员注入活力,为其追求自我实现和自我成就感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