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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书格式精选(九篇)

单位申请书格式

第1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民族: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份。

申请人:

二 年 月 日

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说明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一,用于明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等。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的,也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清楚。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不符则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证明;联系地址,应是明确具体的通讯方式;联系电话应当清楚。申请人应当是直接关系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劳动者本人已死亡,具备主张权利主体资格的遗嘱继承人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不全的,应当通知其他共同申请人参加仲裁。必要时需经过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参照样本中被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应与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致,联系地址、电话应当清楚无误。被申请人应当是具备《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主体资格。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样本中申请人的格式填写基本情况。

3.如有第三人,应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单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请求应当明确

可以计算金额的应当注明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的争议事项及金额可分开列明。对涉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终局裁决事项的应特别注明。

(三)事实和理由应当简明扼要

可以指导申请人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填写几大必备要素:如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填写入职时间、合同、岗位、工资标准、解除及离职时间、解除终止原因等;工伤待遇争议填写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工伤的认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医疗期、本人工资、社会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已支付的工伤待遇等;劳动报酬争议填写工资标准、工资构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较多时,可续加中页。

(四)书写要求

申请人在书写《仲裁申请书》时,应用钢笔书写或打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一栏应由申请人本人、法定人签名,申请人为用人单位韵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打印件均应用钢笔签名,修改处应注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标明副本数量

第2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2007年3月26日,“863”计划了2007年度专题课题申请指南。“863”计划专题课题申请统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program.most.省略/)进行网上集中申报。为便于科技人员申请“863”计划项目(课题),“863”计划联合办公室对“863”计划申请的共性要求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对申请者须知、申请与受理要求、申请书撰写等内容进行说明。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继续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以增强我国在关键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重点研究开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并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的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发挥高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以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关键高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专题和项目两种方式,组织开展对技术的研究开发。“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在上述高技术领域安排38个专题和一批重大、重点项目。

专题是将探索性强、代表世界高技术发展方向、对国家未来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并有望获得原始性创新成果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支持科研人员在确定的前沿技术方向,进行新概念、新方法,以及概念模型和原理样机的探索研究。鼓励科研人员开展探索性强、风险较大,但研究思路科学合理性、具有鲜明的创新性的研究,激发科研人员的首创精神。专题每年定期公开课题指南,通过同行评议和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立项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项目是将集成性强、有望形成未来战略产品和技术系统、可以进行应用示范、有利于产业技术更新换代,并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以国家战略需求为背景,进行组织实施。项目遵循“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次分批启动。项目任务通过不定期公开指南、招标(邀标)、定向指南、定向委托等方式落实。

本申请指南适用于公开和定向指南的专题和项目课题申请。

申请程序

1.了解申请信息

“863”计划课题和项目申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访问网址program.most.省略/)进行。

拟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申请之前,首先需要认真阅读“863”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与申请工作有关的通告、通知,从而了解“863”计划的性质、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

拟申请者可登陆科技部网站(most.省略/)或“863”计划网站(省略.cn/)查阅有关办法、规定和申请指南信息。

2.申请单位注册

申请者的依托单位和协作单位均需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依托单位对课题申请者授予申报用户权限。鉴于注册需要一定时间,申请者的依托单位和协作单位应提前在网上进行注册。

3.撰写申请书

申请者在确定本人符合“863”计划课题/项目的申请资格后,应进一步阅读本年度的专题课题或项目申请指南,选择合适的技术领域、专题/项目和研究方向,确定申请的研究课题名称,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申请书的撰写。

4.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

申请书撰写完毕,依托单位须对申请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申请者资格

1.申请者的构成

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其中自然人只能申请专题课题,法人可以申请专题课题、项目课题或重点项目。

申请者的主体由申请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构成。自然人必须有依托单位。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项目)申请只能有一个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

申请负责人首先应是组织课题(项目)申请和正式提出课题(项目)申请的负责人,同时在该课题(项目)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课题(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项目)的研究。

2.申请负责人(中国大陆公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负责人(港澳台或海外华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即可向“863”计划提出课题(项目)申请,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即可向“863”计划提出课题(项目)申请,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依托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5.申请者回避规定

科技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借调的与“863”计划相关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

限项申请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个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申请者的责任与义务

1.申请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负责人要按照课题(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要保证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在申请课题(项目)时,应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经费支持获得研究结果的课题、重复进行研究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等向“863”计划再次进行申请。对于故意在课题(项目)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请。

2.依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依托单位须具备开展“863”计划课题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托单位需要按照要求在课题申请书受理截止前的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注册。没有核准注册的单位的课题申请将不予受理。依托单位负责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在人员和条件上给予保障;并按照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通过网上报送申请书。

申请与受理要求

1.专题

专题下设课题。专题课题分为两类,一类是探索导向类课题,申请者可以根据课题申请指南,提出具体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一类是目标导向类课题,申请者应按照课题申请指南要求的课题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具体课题名称和实现的技术路线。申请者可以根据课题申请指南确定的技术方向,结合自身的科研基础和条件,填写专题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

专题课题的申请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必须有依托单位。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申请只能有一个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对于自然人申请者首先应是组织课题申请和正式提出课题申请的负责人,同时在该课题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课题可以有协作单位,但协作单位数量不能超过3家。

探索导向类课题的支持强度为100万元以下,目标导向类课题的支持强度为500万元以下,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经费限额,否则将不予受理。专题课题的支持年限不超过5年。

2.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一般下设课题。重大项目任务通过定向委托、公开指南、招标(邀标)、定向指南等方式落实。对于以指南方式落实的课题,申请者填写项目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申请者应按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的课题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具体课题名称和实现的技术路线。

项目课题必须由法人申请。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申请负责人。课题可以有协作单位,但协作单位数量不能超过5家。

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经费限额,并应按照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项目课题的支持年限一般为2~5年。

3.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一般下设课题。重点项目任务通过公开指南、招标(邀标)、定向指南等方式落实。重点项目的申请原则上只针对项目整体进行,不接受针对项目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申请者填写重点项目申请书进行申请。申请者应按照重点项目申请指南提出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下设课题安排。重点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项目下设的课题自动立项。

对于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的重点项目,项目课题申请指南而非项目申请指南。申请者应填写项目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有关申请要求参照重大项目的课题申请。

重点项目必须由法人提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单位的组合(但不得超过10家),申请单位需提出项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课题分解情况。项目申请单位超过一家时,应确定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项目召集人,项目召集人是当然的申请负责人。

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重点项目的支持年限一般为2~5年。

申请书撰写要求

“863”计划课题(项目)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请书格式类型包括专题课题申请书、项目课题申请书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每年使用的最新版本申请书可从科技部网站的申报系统中下载。

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点击进入“863”计划申报界面,根据申请课题(项目)的类型选择申请书进行在线填写,也可先下载申请书模板离线填写,再逐项填写至申报系统中。

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主要人员情况、课题(项目)情况、协作单位(联合申请单位)情况、附件、审核意见和声明等几部分。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书还需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任务分解情况、项目下设各课题的目标和研究内容等)。

申请者应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和申报系统的提示进行填写。申请者在填写预算申请书时,应与课题(项目)申请书中填写的各项信息保持一致。申请书附件中的相关材料需要以电子文档方式进行上传,上传的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申报系统中的“863”计划申报用户手册。

第3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考试大纲规定,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应掌握“通知、申请书、感谢信、求职信、启事”等八种应用文的写作要求和基本表达方式。

1、通知

通知是党政各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应用的一种应用文。上自方针政策、重大任务,下至具体工作、一般事物,都可以发通知。通知是为了让别人了解和执行的,因此,通知必须写得明白、具体、确切。

格式:

(1)名称。有的只写“通知”二字。有的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也写进去,如《天津市45中学教务处通知》;有的还把通知的事由也写进去,如《关于停止高二年级周六补课的通知》。根据实际要求,“通知”前边可以加“重要”、“紧急”等字样。名称写在第一行中间。

(2)被通知者的名称或姓名写在第二行。顶格。

(3)正文。所要通知的内容都在这里,如果事情复杂,可以分条写,从第三行写起,前空两格转行顶格。

(4)署名和日期。分两行写在正文的右下方。经公文正式下达的通知,在这里加盖公章。

2、申请书

要把申请什么和为什么申请写清楚。申请什么,要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为什么申请,理由要充足,态度要诚恳,文字要有条理。

格式:

(1)第一行正中写上“申请书”三个字,还可以在前边加上标明性质的字样,如“入团”、“入党”等。

(2)第二行顶格写接收申请书的单位或领导人姓名,后加冒号。

(3)第三行空两格起写正文。正文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申请什么,要求有关部门批准什么;第二,提出申请的目的和理由;第三,表明自己的态度(决心、愿望等)。

(4)正文后,一般写上“×××(党组织、领导等)考验我”或“请领导批准”等字样。也可写上“此致敬礼”。

(5)右下角分两行写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申请日期。

3、感谢信

感谢信,是向对方表示答谢致意的书信。,其格式与一般书信体一样。

格式:

(1)第一行取中间位置写上“感谢信”字样。

(2)称呼:顶格写在第二行。

(3)正文:写明致谢的原因经过,即为什么事而感谢。

(4)署名和日期:分两行写在正文末的右下方。

4、求职信

格式:

(1)称呼:顶格写。

(2)正文:第二行始,空两格。写明自己求职的理由,言明自己的工作经历、特长、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

(3)署名和日期:分两行写在正文末右下方。

5、启事

为了说明某事而登在报刊上或贴在墙壁上的文字。

格式:

(1)启事的名称要写在第一行中间。可以根据启事的内容,在“启事”前加上适当的定语。如“招聘启事”。

第4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定义: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我是初08级(1)班的学生XXX。我在去年的一次体育课上,由于不慎摔了一跤,造成左腿骨折。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调养,现已基本痊愈,为了不耽误下学期的课程学习,特提出申请,请求复学。

去年住院以后,由于不能上课,就向学院提出了休学申请。在家休养这一年中,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学习。出院不久,我就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这一年来,我虽未在校学习,但并未停止学习,还读了不少提高个人修养方面的书,如中外名著等。因此,我希望领导考虑能否让我重新跟原班学习,我不知道这种提法是否妥当,但我希望学校请有关老师对我进行考试后再做决定。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第5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4、各分册请自制目录。

第6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厅的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依法、公正、廉洁、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相对人行使、履行权利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执法机构是指本厅有执法职能的行政处室和法律法规授权以及由本厅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承办单位是指按职能分工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提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意见的厅内处室和事业单位。

第四条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五条厅长为本厅行政执法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厅行政执法全面负责,部署、检查、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要的执法条件。

副厅长对分管范围的行政执法负责,并对厅长负责,部署、检查、督促有关执法机构履行执法职责。

各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并对分管副厅长(厅长)负责,落实本单位分工范围的执法职责。

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并对本处室或单位的领导负责。

第六条厅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厅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七条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机构实施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进行监督,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拟办委托执法,组织综合执法;

(二)依法对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实施执法监督,提出执法建议、审核处罚案件、督办案件执行、纠正不当的执法行为;

(三)组织听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四)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农业执法人员;

(五)其他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各执法机构根据本厅有关工作分工的文件确定执法分工。

第九条监察室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对本厅执法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第十条执法机构必须将执法职责分解到各个执法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具体的岗位执法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必须由执法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并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农业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专业技能证件上岗。借调人员、临时工及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第十二条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放、使用的各种证照、文书、服装、标志必须统一、规范,政策法规处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厅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由政策法规处具体处理群众对本厅行政执法的投诉。

对电话和口头投诉,应做详细笔录。

第十四条对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方法清楚,投诉内容明确的投诉应予受理;对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投诉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投诉,政策法规处应查明事实,及时回复投诉人。

执法机构对政策法规处的调查应予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并就被投诉的内容作出说明。

第二章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管理按《行政处罚法》及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以厅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执法机构须将全部案件材料及处罚意见送政策法规处审核同意,再报厅主管领导审批;当场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报政策法规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对公民罚没1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没2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案件的处理由厅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案件办理终结,由执法机构填写结案报告,分别报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和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条政策法规处对行政案件实施执法监督,必须制发执法监督文书。

第二十一条每年一月十日前,各执法机构须对上年度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送政策法规处综合,报农业部和省政府。

第三章行政许可

第二十二条本厅实施行政许可实行统一受理、分开审查、集中送达、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应按规定拟订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指南。办理指南应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办理指南和厅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通过下列途径公示:

(一)在本厅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公示;

(二)办理指南编印成册,供申请人查阅;

(三)在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在省政府规定的报刊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统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六条行政许可办理中心接受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核对行政许可申请办理人员的身份。

申请人为公民的,许可申请办理人员应持有个人身份有效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许可申请办理人员还应当持有工作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受委托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厅管辖,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该事项不必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三)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厅管辖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具体要求;

(五)申请材料存在文字错漏等不影响实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二十八条接受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具体要求。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未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视为未受理;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以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第二十九条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应当将行政许可申请连同行政许可办理表于收到申请当日或次日转送行政许可承办单位。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行政许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行政许可办理中心之间的联络工作。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退回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并提出补正申请材料要求,由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告知申请人补正。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应当就申请内容依法审查,提出意见,呈厅领导审批后制作行政许可决定,在行政许可期限届满前交行政许可办理中心。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应当在本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第三十条行政许可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受理申请,不得直接发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得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实体审查。

禁止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超越必要范围或以不恰当方式与申请人接触。

第三十一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厅决定的行政许可,由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行政许可办理中心。行政许可决定由许可中心直接送达申请人。

第三十二条依法应当经本厅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由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第三十三条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承办单位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核查笔录。

第三十四条本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陈述、申辩的,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转送承办单位。

第三十五条有法定事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厅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承办单位应草拟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在行政许可期限届满二个工作日前交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加盖印章后送达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实施行政许可依法需要收费的,由承办单位填写缴费通知书,与行政许可证书一并交行政许可办理中心通知申请人缴费。

申请人拒绝缴费的,不予颁发行政许可证书。

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许可依法需要举行听证的,按农业部《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实施行政许可的各种文书,应当使用统一格式。

送达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履行送达手续。

第三十九条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定期编制行政许可统计表,每年年终,由行政许可办理中心和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做书面总结,报送厅领导和厅有关单位。

第四章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本厅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况实行评议考核。

第四十一条评议考核工作在厅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评议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第四十三条评议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四十四条行政执法机构评议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总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行政执法机构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分值: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落实情况(15分);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职权的落实情况(30分);

(三)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情况(15分);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10分);

(五)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10分);

(六)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情况(10分);

(七)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落实情况(10分)。

第四十六条行政执法机构的评议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取被评议考核执法机构的汇报;

(二)查阅行政执法档案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其他工作资料;

(三)征求与被评议考核执法机构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对被评议考核执法机构的意见;

(四)测试被评议考核机构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六)向被评议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

(七)形成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厅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布评议考核结果。

第四十七条厅机关有关处室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执法人员应当在年度考核报告中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况作为一项单独内容。

厅属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由各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结果报厅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备案。

第四十八条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掌握法律和业务知识情况;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情况;

(四)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

第四十九条对行政执法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考评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由厅给予表彰奖励。

行政执法机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主要负责人向厅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职工大会作书面检讨,并提出整改措施。

行政执法人员考评不合格的,该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个人的资格,责成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调离执法工作岗位或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评议考核的人员在评议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构成行政违纪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第五十一条行政执法过错是指厅各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违法或者不当,但尚不足以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二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行政执法过错,应当追究责任: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

(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七)、循私枉法、贪赃枉法的;

(八)其他违法或不当行为。

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过错按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

(一)承办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和执法过错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承办人的意见经过批准出现错误的,由批准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鉴定人、勘验人、记录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的,由鉴定人、勘验人、记录人承担责任。

(三)集体研究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和坚持错误意见的人承担责任。

(四)负责人指使或者授意承办人违法办案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五)由于任用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用人失职者的责任。

(六)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执法人员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行政执法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取消执法资格,并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行政执法责任人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五十七条行政执法责任人自行发现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正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追究责任:

(一)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执行前自行发现并积极纠正的;

第7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辞职申请从提出申请的人员身份角度来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作人员提出的辞职申请,一种是机关干部或单位部门领导提出的辞职申请。

如果我们从辞职人员的意愿去考虑的话,辞职申请还可以分为主动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被动提出的辞职申请。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机关的各级公务员提出的辞职申请,一般要经过相应的形式才可获得批准,它是一种非常严肃的事情。而其它企业集体或较松散的组织内人员 的辞职申请则相对较随意一些。有些单位的辞职申请可能仅仅是传达一种信息, 单位领导批准与否可能并不重要。

辞职申请表格

辞职申请书的适用范围

辞职申请书适用于下列一些情况:

个人由于对原来的工作不满意,而现在有更好的工作要做,于是向原单位领导提交辞职申请,请求批准。随着我国用人制度的改革,这类的辞职申请将会越来 越多,这体现了我们已走出了僵化的用人用工制度,改变了过去以单位为中心而 忽略人才的旧体制。

第8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员工转正申请根据各单位规定的不同,转正时间也有差异。有的单位员工实习时间为一年,有的单位是三个月、五个月等等不一。申请转正的员工可以根据单位的规定,在实习期将满的时候,向单位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

员工转正申请的一般按照标题、称呼、正文、结尾的格式来写。

员工转正申请的标题

一般写转正申请就可以了,转正申请书要交给谁就写上谁的称谓。

申请转正的员工

一般是认为自己具备转正的资格才会写出申请。员工转正申请书的正文部分,要把自己进入公司的时间、现在从事的工作、在实习工作期内自己的工作情况怎样,是否有能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写清楚。转正申请的重点,要写自己的工作能力。由于自己的出色工作,使公司交办的任务圆满完成,在自己实习期间的一些具体工作也可以做一下介绍,比如自己设计的项目得到客户好评,为公司赢得效益;自己的努力为公司开拓了市场,提高了企业知名度。这些都可以具体地写一下,让公司领导认可你的工作能力,认识你的工作潜力。根据你的表现,会给你做出正确的评价。

第9篇:单位申请书格式范文

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学校《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拨工作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特制定本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18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7名(含公开招考、长学制转博、直接攻博)。

二、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全日制是三至五年、非全日制是三至六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

2、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考核内容及程序以此办法为准。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份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专家推荐书,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我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格式见附件)。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直接投寄。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推荐书格式为材料学院专用格式)。

(4)原则上可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上的研究方向,也鼓励学生的自主创新研究,提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学院可根据计划书指定导师。(请在2018年3月5日前提交)

(5)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证明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10)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申请材料递交

除科学研究计划书外,其余申请材料需在2017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邮寄: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学院教务室,冯宇虹老师(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西安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教务室,冯宇虹老师,仲英楼A215房间。

备注:①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③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④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 将在2018年1月14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公布在学院网页上。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在仲英楼A215进行现场确认,3月31日参加综合能力考试,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2)准考证。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及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考核小组委派3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材料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独立的评估、打分(满分100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个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考核:凡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3月31日到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复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

(1)专业课,以“材料科学基础”为主,个别考生可选做“固体物理导论”或者“普通有机化学”的相关内容,主要考察材料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材料专业英语。主要考察材料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形式为英汉互译,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分钟(采用PPT)、提问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及成果、读博科研计划等;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后排名录取,按照材料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录取,并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法

招生网址:mse.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65286

联系人:冯宇虹老师

Email: fengyh@mail.xjt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和报考导师沟通,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