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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行业研究精选(九篇)

污染治理行业研究

第1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铜陵市 重金属污染 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137-03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加速,开发利用的重金属种类、数量和方式越来越多,涉及重金属的行业越来越多,再加上一些污染企业的违法开采、超标排污等问题突出,使重金属污染呈蔓延趋势,污染事件出现高发态势,表现出长期积累和近期集中爆发、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出现问题相交织的特点[1]。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体现了我国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

铜陵市是一个有着三千多年开采历史的极具特色的有色多金属矿区,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工业基地,有着悠久的采冶铜历史[2]。目前已形成以采、选、炼、加工为一体的“铜”产业链,对推动铜陵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重金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对公众身体健康构成了潜在或现实的危害。铜陵县、铜官山区是国家60个重金属砷控制区之一,46家企业被列为环保部重点监控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3]。

1 铜陵重金属污染研究分布

目前有关铜陵重金属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矿区土壤、尾矿库、水及水体沉积物污染、大气沉降物及城区表土与灰尘和潜在生态风险的评估。

1.1 矿区土壤

土壤中的重金属,在自然情况下,主要来源于成土母岩和残落的生物物质。但是近代以来,工农业的快速发展,人类活动加剧了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污染程度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胡圆圆等[4]对铜陵铜官山铜矿区土壤重金属含量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铜官山铜矿区土壤Cu、Zn、As、Hg平均含量高于铜陵市土壤背景值,土壤已受Cu、Zn、As重污染,受Hg轻污染。

杨西飞[5]运用Matlab软件模糊推理系统(FIS)对铜陵矿区农田表层土壤重金属污染进行了评价,发现该矿区农田表层土壤普遍受到了重金属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Cd污染最严重,其次是Cu,其它各元素依次为Pb>As>Zn>Hg。土壤中Hg、Cd、Cu和Pb元素在表层明显富集,各元素总量在不同深度均明显高于土壤自然背景值,Hg、Cd、Cu、Pb和Zn在垂向上呈递减趋势,且在横向上主要以洋河、顺安河和新桥河为中心向四周递减。不同形态重金属在总量中的百分含量随深度变化明显不同。

王嘉[6]对铜陵的两个矿区(狮子山区朝山金矿主井和铜陵县顺安镇新桥矿业公司主井)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进行了较详细的研究,运用内梅罗指数法和地质累积指数法对研究区进行了现状评价,研究表明,As和Cd为严重超标污染物;As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都大,Cr的致癌风险最大;Cd、Hg、As对生态危害的潜在风险很大;所研究的两矿区均存在很高的致癌风险和生态风险,朝山金矿区相对更高些。

白晓宇等[7]运用地统计学分析手段对铜陵矿区土壤中若干重金属元素进行空间变异分析及空间插值和污染分析,结果表明,As、Cd、Pb、Zn元素的变异函数表现为各向异性,其方向性可能主要受矿床分布控制;Hg元素因受小尺度因子影响较大而呈现块金效应较大。As元素污染的主要是由于铜矿、铅锌矿、褐铁矿矿床及其开发;Cd元素的污染与铅锌矿床及其开发,以及农业污灌有关;Pb、Zn元素的污染与铅锌矿床及其开发密切相关。

1.2 尾矿库

铜陵市是安徽省境内重要的铜生产基地。在铜矿生产的同时,产出了大量尾矿堆存于附近的尾砂库中。尾矿库多建于山间谷地、河流上游地区,其下游是经济、农业发达地区。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的扩容,部分郊区的尾矿库已经进入市区,尾矿库的环境效应及其安全性令人关注。徐晓春等[8]对安徽铜陵林冲尾矿库复垦土壤采样检测的结果表明复垦土壤中Cu的污染极其严重,As、Zn、Pb的污染较轻。徐晓春[9]还对铜陵凤凰山矿林冲尾矿库中重金属元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相关土壤、水系沉积物和植物中重金属元素含量变化进行了研究,发现长期堆存的尾矿会发生元素的次生淋滤与富集。

惠勇[10]等对铜陵市凤凰山尾矿库三个不同凤丹种植地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尾矿土壤中的Cu、Zn、Cd含量均较高,其中Cu、Cd的含量分别是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1.04~1.30倍和6.58~9.34倍。矿区近年来种植的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富集作用不明显。

王少华[11]等采集了铜陵市杨山冲尾矿库、尾矿库周边及较远距离土壤、水、植物样品,测定了其中的重金属含量,发现所采集的土壤、水和植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As,Hg,Cu,Zn和Pb等元素的富集现象,且不同元素之间的富集程度也有所差异;重金属元素含量随着远离尾矿库,有逐渐递减的趋势。周元祥[12]等对杨山冲尾矿库尾砂重金属元素的迁移规律进行了研究,发现在自然风化条件下,Cu、As、Hg、Cd和Pb的淋滤迁移速度相对较快,Zn略慢;Zn、Pb、Hg和Cd在50~60 cm深处会发生二次富集;风化后尾砂中Cu、Pb、As和Hg以残渣态为主要赋存形式,其次为铁锰氧化态,其中Zn和Cd以铁锰氧化态含量在表层最高。

1.3 水及水体沉积物

水体及沉积物因其独特的环境特点,往往会成为重金属元素的“源”和“汇”,学者们也因此对其进行了众多研究。张敏[13]等通过测定长江铜陵段枯、丰水期江水中Cu、Pb、Zn和Cd不同形态的含量,分析了四种金属在江水中的存在形态分布,不同水期含量变化,水中悬浮物对金属吸附能力大小,以及近20年来含量的变化情况。发现长江铜陵段江水中各重金属总量丰水期时大于枯水期,重金属各形态含量之间均有差异。与近20年江水中的重金属背景值比较,长江铜陵段重金属含量有普遍升高的趋势。

徐晓春[14]等对相思河的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采用潜在危害指数法对沉积物中重金属进行了评价。研究表明,相思河中下游受到的重金属污染明显比上游严重,Cu和Cd的富集系数和生态危害高。

李如忠[15]等对惠溪河滨岸带土壤重金属形态分布及风险评估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惠溪河滨岸带土壤中Cd和As达到极高风险等级,Cu为中等风险等级;根据综合污染及潜在生态风险贡献率水平,初步判定As和Cd为惠溪河滨岸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修复的优先控制对象。

王岚[16]等对长江水系表层沉积物重金属污染特征及生态风险性评价的研究中表明,安徽顺安河位点为极强生态危害范畴。

叶宏萌[17]对铜陵矿区的新桥至顺安河沉积物中五种重金属的全量和形态进行了研究,并结合环境条件分析了它们的横向和纵向迁移变化特征,研究表明该区域沉积物重金属中Cu、Zn、Pb、Cd的均值皆远超长江下游沉积物背景值,其中以Cu和Cd最显著。对重金属横向迁移分析发现,矿山重金属会随着沉积物的距离增加而显著降低,新桥河沉积物的迁移变化显著高于顺安河沉积物。在迁移过程中,Cu、Zn、Cr残渣态逐步增加,毒性减弱,Pb、Cd的活性态比例增大。重金属的纵向迁移分析结果表明,离矿山的位置远近对沉积柱金属的总量和形态起决定作用,矿区下游河流沉积物既受尾矿的影响,也受河流流域物质本身的影响。

1.4 大气沉降物及城区表土与灰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带来的交通污染以及其他方面的污染使得大气环境质量越来越差,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李如忠[18]利用美国国家环保局(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铜陵市区表土与灰尘重金属污染健康风险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铜陵城区土壤和地表灰尘已遭受较为严重的重金属污染;不同功能用地的致癌风险均显著超过US EPA推荐的可接受风险阈值范围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值;铜陵市表土与地表灰尘已对公众身体健康构成危害;其中主导致癌与非致癌风险效应的主要污染因子是As,主要暴露途径是手-口摄入途径。

吴开明[19]用藓袋法对铜陵市大气重金属污染进行了研究,发现铜陵市Cu污染最严重,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是铜陵市最主要的污染源,交通运输对大气重金属污染也日趋严重。

殷汉琴[20]对铜陵市大气降尘中铜元素的污染特征进行了研究,采用富集因子法定性地判断各采样点铜元素的来源,研究表明,铜陵市大气降尘中铜元素污染严重并且形成了以铜开采和冶炼企业为中心的污染区域。研究发现铜矿石的开采和冶炼对大气降尘中的铜元素污染贡献较大, 是主要的污染源。

2 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与控制措施研究

重金属在土壤、水体、大气、生物体中广泛分布。由于大气和生物体中重金属的特殊性及其主要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土壤和水体,所以对于重金属的污染修复技术主要集中在对土壤和水体中的重金属污染进行修复。

重金属在土壤中不易随水淋溶,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具有明显的生物富集作用且土壤污染具有较长潜伏期;由于土壤、污染物及地域的复杂性,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其治理不仅见效慢、费用高,而且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两种:(1)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使其固定,降低其在环境中的迁移性和生物可利用性;(2)从土壤中去除重金属[21]。围绕这两种途径展开的土壤重金属治理措施有物理及物化措施、化学措施、农业生态措施、生物修复等[21~23]。

王华等[24]对我国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研究做了相应综述,提出目前我国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常用方法有工程治理方法、生物治理方法和化学治理方法。

重金属污染物进入水生生态系统后对水生植物和动物均产生影响,并通过食物链发生富集,引起人体病变,危害人类。目前水体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方法主要有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物理化学方法、集成技术、生物方法等[25]。

为控制铜陵市重金属污染、提高环境质量,铜陵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铜陵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该规划以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为指导,落实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理念,提出了一系列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以求能遏制重金属污染趋势,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3 结语

对铜陵市重金属污染研究情况进行了介绍,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与修复技术经行了总结。根据目前研究结果表明,铜陵市重金属污染已比较严重。Cd、As、Cu和Pb为主要的污染元素,Hg虽然含量较低,但因为其毒性较大,亦当引起足够的重视。矿石的开采和冶炼以及尾矿的堆积成为铜陵市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所以首先应控制源头,治理矿石的开采和冶炼,清理尾矿的堆积。由于植被等生物体对重金属具有良好的吸附阻拦作用,可在采矿厂四周设置重金属吸收强防护带,阻止污染向更远扩散。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可以采用生物方法、物理或化学方法去除。

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做好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和强化行政管理是防治重金属污染的重要管理手段。《铜陵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提出对铜陵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实施清洁生产,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开发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等是目前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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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状况是非常严峻的,而且农业自身污染的潜力和风险还很大。全国已有2/3的水域和1/6以上的土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肥料(主要是化肥)、配合饲料、地膜等用量最多的国家,有机废弃物产出量也最大,每年大约有40×108t,6.5×108t秸秆约有2/3被焚烧或变成有机污染物;肥药的利用率仅30%~40%,施用肥料的50%左右、农药的60%~70%仍流失于环境中,污染土壤、大气、地下水和农产品,近年我国三湖(巢湖、滇池和太湖)水域污染物中,农业与城乡结合部的贡献一般占到50%以上;每年农田农膜的残留量高达45kg/hm2左右[4~13]。加入WTO后,我国产地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安全等问题逐渐显露,农产品出口屡遭限制、退货或拒收。我国各级政府和科技界高度重视农业生态建设和农业资源与环境的保护问题,在农业污染防治方面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工作[14~20]。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对城市与工业引起的点源污染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与防治,90年代中后期,又逐步对农业引起的面源污染问题予以关注,启动了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滇池、太湖等水体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推广生态农业和洁净生产技术,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国对农业污染的研究与治理起步较晚,整体上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突出表现在:很多基础层面的科学问题尚不清楚,系统的科学理论与总体治理思路尚未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业污染国家监测网络远未形成,基础数据与信息匮乏,出台的一些标准或缺乏必要的试验支撑,或主要参考国外相应标准,区域性、实用性相对较差;实践中缺乏科学的技术路线与一体化防治技术的支撑,整体表现为末端控制多,源头与过程控制少,各有关单位全局协同作战少,“点”、“源”治理考虑多,系统与“立体”治理思考少。显然,我国农业污染治理面临着从认识、政策、法规、管理到技术等一系列难题。因此,尽快系统地开展我国农业立体污染科学研究,破解相关重大基础科学问题,攻克相关核心技术难关,注重各种技术的协同与匹配,通过部门协同与建立相关政策法规等保障体系,对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污染问题具有战略作用与现实意义。

2农业立体污染研究的若干重要问题

从我国农业立体污染研究与防治实践需求出发,遵循生态学、污染经济学、系统工程学、环境科学与农业资源利用等学科的原理与方法,从农业立体污染的基础科学需求、核心技术支撑和政策、法规、管理保障等三大层面出发,揭示与探索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中的若干重要问题,为农业立体污染的深化研究和工作思路的构建提供依据。

2.1当务之急———开展本底调研与监测信息网络

建设本底不清是目前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中的首要问题。建议应根据我国农业生态区域、农业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耕作制度类型等,选择我国农业立体污染较为严重的代表性区域,组建10个部级立体污染长期定位监测基地,并以此为骨架,构建全国产地环境立体污染长期定位监测网,建立我国农业立体污染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同时,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参照国内外相关指标体系,归纳、整合并提出我国农业立体污染监测指标体系和规范化的操作技术规程,重点针对水体、土壤、大气及生物体中多种形态的农药、养分、温室气体、激素类、重金属和秸秆、粪便、农用塑膜、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开展长期定位监测,形成定期中国农业立体污染报告的能力。

2.2前提与基础———破解相关重大基础与理论问题

农业立体污染既是一个新理念,又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首先必须探明以下基础科学或理论问题,才能有效指导科学研究与防治实践。

2.2.1探明立体污染物的危害特征与环境容量着眼于农业生态环境因子演变、生产加工到形成终端产品的全过程,研究我国农业立体污染物的种类、来源、数量、分布、污染特征、对生态系统的危害与环境容量等。

2.2.2构建农业立体污染的理论基础与科学体系农业立体污染防治涉及到自然条件、生产方式、政策法规、经济投入、治理技术、公众意识等多个方面,不仅要依靠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而且必须针对新的客体和新的观念,建立新的理论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为相关科学研究与实践建立扎实的科学依据与雄厚的工作基础。

2.2.3开展立体污染机理与循环链接的生态学研究重点针对人畜粪便、秸秆、残留农药、有机农膜、生活垃圾、污水、重金属、激素类、温室气体、地下水NO-x等,研究其污染的生态学过程与机理,在生态系统中的转化、迁移与富集规律,污染物相互作用规律,污染对生物和生态系统的酿灾规律,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链接与降解规律,污染物之间的交叉、镶嵌与复合污染等。

2.2.4开展农业立体污染的系统动力学研究针对主要农业立体污染物的形成动因、演变特征、成灾条件与机理,研究气候等自然条件变化、农艺措施、生产方式、加工过程等对农业立体污染的影响,揭示其系统动力学特征,构建主要污染物酿灾过程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2.2.5明晰防治战略思路,处理好与点源、面源污染的关系农业立体污染与点源和面源污染有质的不同,它具有观念上的飞跃,它更能反映农业污染的本质,有助于人们从系统与整体的角度更好地认识和解决农业污染问题。同时,它与点源和面源污染有直接关联,它们针对的都是农业污染问题,可以说,点源和面源污染是立体污染的基本组成部分,只是认识问题的思路与角度具有差异而已。毫无疑问,以往点源和面源污染研究的技术成果与经验仍是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的重要参考和基础支撑。

2.3核心依托———关键技术集成与攻关

2.3.1防治与降解新材料技术重点研究有利于杜绝或降低农业立体污染的基础生产资料和有利于废弃物处理的新材料等,主要包括新型肥料、新型农膜、生物农药、生物菌剂、资源节约型生物新品种、环境修复型生物、土壤修复剂与调理剂、新型空气清洁剂、废弃物资源化造粒剂等,并配合以工艺技术研发,为其产业化提供基础。

2.3.2无害化和污染减量化生产技术借鉴国外先进的HACCP质量管理体系,针对农业生产的基本环节,开展无害化或最小化污染排放与控制技术试验与整合研究,形成我国农业无害化生产或减量排放的新型农业生产技术体系。

2.3.3废弃物资源化技术从资源高效利用与循环利用的角度出发,重点针对人畜粪便、秸秆等农副产品、生活垃圾、污水等污染物源,开展处理技术、多级利用与资源化技术攻关与技术整合研究,重点包括规模化畜禽场粪便高温连续发酵技术、粪便发酵过程除臭技术、作物秸秆发酵转化酒精技术、高效高分子造粒粘结剂及有机物料造粒技术、有机2无机复混肥料生产技术等关键技术。

2.3.4立体污染阻控技术重点针对产地环境中的残留农药、重金属、有机农膜、激素类、温室气体、水土与养分流失等问题,开展阻控与降解技术研发,强化生活垃圾、农药、污水、重金属、农膜等的处理与降解技术研究,重点包括:肥药的精准化施用技术、废弃物的分类分级与安全管理技术、生活污泥的生物消化处理及稳定化技术、有机物料高温快速连续发酵技术、畜禽粪便除臭发酵无害化技术、土壤农药残留的降解技术、土壤重金属的生物与化学降解技术等。

2.3.5关键工艺与工程配套技术对上述新材料技术、无害化或低排放生产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立体污染阻控技术等,开展科学的工艺试验、工程设计、设备研发与基地示范,实现废弃物资源化技术与工程的配套与衔接,为推进农业立体污染治理提供工程保障。

2.4保障体系———政策法规、组织建设与公民意识培养

2.4.1制定政策法规是实现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的机制保障重点研究与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倾向,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研究适宜的管理体系与科学的技术标准,为保障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与产地环境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律依据与管理标准与模式。

2.4.2科学组建相关机构是实现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的组织保障主要研究相关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技术研发与实施部门之间的配套与衔接,动员各种社会团体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积极投入并参与到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事业中来。

2.4.3公民意识培养是实现农业立体污染防治的基础工程研究相关机制与途径,提高民众对农业立体污染严重性的认识,树立清洁生产的理念,自觉参与农业污染防治事业,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3思路与建议

3.1工作思路

尽快动员起来,从政策法规与组织上为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提供坚实保障。从系统思路、整体与全局观念出发,融合点源与面源污染的相关成果,强化软硬“两个方面”:软的方面,即创建我国农业立体污染相关理论基础与科学体系,揭示其立体污染的机理、发生规律和酿灾途径等重大科学规律,为认识、监测和防治技术研究奠定基础;硬的方面,即组建国家农业立体污染防治与研发中心,构建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长期定位监测与试验示范基地网络体系。从而逐步做到按区域、分步骤、突出重点、部门协同,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立体污染防治高新技术成果,初步构建我国农业立体污染一体化防治技术与政策法规体系,形成定期我国农业立体污染报告的能力,为我国农业立体污染防治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与依据。

第3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专业治污;监管机制;博弈

一、 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 000万家,贡献了全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中小企业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中小企业这一成绩的取得是以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民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提高,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强化中小企业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的监管成为我国环保工作中的重点任务。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众多(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9%以上),且分布非常分散,几乎每个乡村都有中小企业存在,因此,由中小企业实施现行常用的分散治污会导致以下问题:(1)中小企业无力支付治污设备购置成本;(2)治污设备重复投资;(3)治污技术不过关,治污不达标;(4)治污量小,达不到治污经济规模;(5)中小企业过于分散,环保部门无法进行全面监控。而通过将中小企业集中到一起进行生产(如集中到工业园区),并由专业的治污公司对所有中小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治理,则可以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因此,集中生产,专业治污,成为我国许多地区广泛采用的中小企业治污模式之一。

随着集中生产,专业治污模式的广泛实施,国内外学者也对其展开了研究。Zhu通过对德国、日本和美国的实证研究发现,集中治污是小型电镀企业治理重金属污水的最优模式;鞠建林以浙江省绍兴县集中治污工程为例,分析了浙江集中治污实践所取得的成效;张景明则以江苏省常熟市服装水洗企业污水处理为例,研究了集中治污模式的主要优势;刘天蓉通过对宁夏吴忠市采用集中制浆,专业治污策略治理造纸企业所产生污染物的实证研究发现,该市造纸企业污水治理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明显效果;胡新平和黄波通过建立集中治污模式下的博弈模型,研究了集中治污模式下中小企业排污监管机制。但以上文献均未研究专业治污模式下政府如何通过监管成本、检查频率、违规排放处罚金额及守法治污奖励金额等常见监管策略的制定,设计出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中小企业排污监管机制,来防范中小企业的偷排行为,并对专业治污企业的治污定价行为进行规范。

基于此,本文通过构建专业治污模式下政府和中小企业间的排污监管博弈模型,研究如何针对专业治污模式下中小企业生产及排污行为的特征,通过监管成本、检查频率、违规排放处罚金额及守法治污奖励金额等常见监管策略的制定,设计出可操作性强的中小企业排污监管机制,防范中小企业排污行为和专业治污企业定价行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政府环保政策的制决策借鉴。

二、 中小企业专业治污监管模型

1. 问题描述。某地有多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中小企业,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污染物的生成量与企业的产品产量正相关。污染物若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会造成一定的环境破坏和社会福利损失,且污染物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社会福利损失与污染物排放量相关。

由于中小企业的数量多且分布广,不利于政府进行规制监管,加上中小企业难以独立承担购买治污设备的费用,且由其分散会因达不到规模经济而导致治污资源浪费,或因治污设备或技术落后而达不到治污标准,因此,政府将这些中小企业集中在一起进行生产,并引入专业治污企业治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治污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向其排放的污染物数量收取治污费用。

由于污染物造成的环境破坏和社会福利损失是由整个社会承担,中小企业所承担的部分几乎为0,而治污费用则是由中小企业自己承担,因此,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中小企业,在面临众多竞争对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时,自然会选择偷排污染物,以此降低治污成本和总成本,提升其竞争力。为此,政府需要强化对企业的排污行为的规制和监管。但是,政府的监管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若要完全杜绝中小企业的偷排行为,政府所付出的监管成本可能过高,甚至高于因污染物减少而增加的社会福利,反而得不偿失。因此,政府需要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对中小企业偷排行为的规制和监管策略。

此外,治污企业的治污收费也会对中小企业的生产及排污策略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政府也不能完全由其自主制定收费价格,需要对其定价策略进行相应的规制和指导,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2. 模型建立。某地有n家生产同一产品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i(i=1,2,…,n)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着i为其产量qi的函数,即?着i=?着i(qi)。中小企业i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偷排污染物,其偷排概率为?兹i。污染物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ci为偷排量?着′i的函数,即ci=ci(?着′i)。

政府将所有中小企业集中到一起进行生产,并引入专业治污企业对其污染物进行治理,治污企业按中小企业向其排污量以单位价格p收取治污费用。

为了防止中小企业i(i=1,2,…,n)偷排,政府对其进行规制和监管,其监管策略为:按?酌i的概率对其进行检查,检查成本为si,发现偷排行为的概率为?准i,且为检查成本的函数,即?准i=?准i(si),且满足?准i(0)=0,?准i(∞)=1,?准′i(si)>0,?准″i(si)

由此可得,中小企业专业治污博弈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三、 中小企业专业治污监管机制

由表1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环境规制博弈没有纯战略纳什均衡,只存在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求解可得政府的检查概率?酌i和中小企业i(i=1,2,…,n)的偷排概率?兹i分别为:

由(1)式可得结论1如下。

结论1中小企业的偷排概率随政府奖励金额、单位污染物罚金、污染物偷排量及偷排行为被发现概率的增加和降低;随政府检查成本的增加而提高。

证明:分别求中小企业的偷排概率关于政府奖励金额、单位污染物罚金、污染物偷排量的一阶偏导数可得, ?坠?兹i/?坠?琢i

结论1表明,随着政府对按规定排污行为的奖励金额的提高,中小企业遵守排污规则的收益提高,因此,中小企业偷排的意愿和概率就会降低。而随着偷排导致的单位污染物罚金提高,偷排成本上升,中小企业就会降低偷排概率。污染物偷排量提高意味着偷排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偷排次数减少,即偷排概率降低;此外,一旦偷排被发现,面临的罚金也越高,偷排成本越大,偷排概率就会降低。而偷排行为越可能被发现,中小企业自然会减少偷排行为。随着政府每次检查成本的增加,政府为了降低总检查成本,自然会减少检查频率和次数,虽然检查成本的增加会提高政府发现中小企业偷排行为的概率,但是由于检查成本的边际效率递减,政府发现偷排行为的概率并非与检查成本成比例增长,随着每次检查成本的增加,中小企业偷排被发现的可能性降低,中小企业自然会提高其偷排的概率。

由结论1可以发现,随着政府检查成本的降低,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也会降低,由(1)式还可以看出,当政府检查成本趋近于0时,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也趋近于0,因此,为了防止中小企业偷排,政府可以加大排污监管的固定投入,从而尽可能降低政府的检查成本。如国内外一些地区通过建立排污在线监控系统,对排污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环保工作人员只需能登录在线监控中心网站就可以随时检查企业排污情况,将政府的检查成本降到几乎为0,从而使得企业没有机会偷排。由此可得结论2如下。

结论2政府应加大中小企业排污监管的固定投入,以尽可能降低检查成本,从而杜绝中小企业偷排行为。

证明:结论2的证明可由以上分析得出。结论2证毕。

由(2)式可得结论3如下。

结论3政府进行检查的概率随治污企业单位治污收费和中小企业偷排数量的增大而提高;随政府检查成本和发现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以及中小企业单位污染物罚金和由政府奖励所获收益的增大而降低。

证明:分别求政府进行检查的概率关于治污企业单位治污收费、中小企业偷排数量、政府检查成本、政府发现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中小企业单位污染物罚金、中小企业由政府奖励所获收益的一阶偏导数可得,?坠?酌i/?坠p>0,?坠?酌i/?坠?着′i>0,?坠?酌i/?坠si

结论3表明,随着治污企业单位治污收费的提高,中小企业的治污成本增大,为了降低其治污成本和总成本,提高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就会提高偷排的概率,增加偷排次数,为了降低中小企业的偷排概率,政府就会加强监管,提高检查概率。随着中小企业每一次的偷排量的增加,中小企业偷排行为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社会福利损失增大,为此,政府就会提高检查概率,以降低中小企业偷排概率,降低环境破坏和社会福利损失。随着政府检查成本的增加,政府发现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提高,同时,政府为了降低监管支出,就会降低检查概率和频率。随着政府发现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的提高,中小企业就会减少偷排行为,政府自然就会降低检查概率和频率。中小企业单位污染物罚金或中小企业由政府奖励所获收益的提高,意味着中小企业偷排成本的提高或按规定排放的收益增加,中小企业自然就会减少偷排行为,以降低偷排带来的成本或提高按规定排放带来的收益,因此,政府也就会随之降低检查概率和频率。

由结论3可以发现,治污企业单位治污费用的提高会使得中小企业治污成本增加,中小企业就更有可能进行偷排,为了防止中小企业偷排,政府就不得不提高检查的概率和频率,就会因此付出更高的监管成本。此外,由中小企业的支付函数可以看出,单位治污费用的提高还可能使中小企业降低产品产量,以减少污染物生产量,从而降低治污成本,而中小企业产品产量的降低也会导致社会福利的降低。因此,政府不能完全由治污企业按照市场机制来制定治污收费,而应该对其治污定价行为进行适当干预,如设定治污收费上限等。由此可得结论4如下。

结论4专业治污模式下,政府必须对治污企业的治污定价行为进行适度干预,以此提高社会福利。

证明:结论4的证明可由以上分析得出。结论4证毕。

此外,由结论3还可以发现,中小企业由政府奖励所获收益的提高可以降低政府的检查概率,从而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因此,政府应该更多地将奖励给予能够因此获得更大收益的中小企业。如,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融资难,政府就可将为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为奖励,这样既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又可以激励其按规定进行污染物治理和排污,杜绝中小企业偷排行为,实现中小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由此可得结论5如下。

结论5政府应该更多地将奖励给予能够因此获得更大收益的中小企业。

证明:结论5的证明可由以上分析得出。结论5证毕。

四、 仿真分析

某地区有10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中小企业,每家企业的产品产量均为qi=20,i=1,2,…,10,污染物产生量均为?着i=0.9qi,中小企业为了降低治污成本,以?兹i的概率进行偷排,偷排数量为?着′i=0.3?着i,污染物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为ci=2?着′i。中小企业的污染物由专业治污公司进行治理,其单位治污收费为p=15。政府以?酌i的概率对中小企业i进行检查,检查成本均为si=10,发现中小企业偷排的概率为0.8,一旦发现中小企业偷排,将对其处以?籽i=20?着′i的罚金,反之,若未发现偷排行为,则奖励中小企业?琢i=10,中小企业则会因此额外增加收益ri=20。

由(1)式和(2)式可得中小企业的偷排概率为10.59%,政府的监管概率则为79.10%,政府、每家中小企业及治污企业的支付分别为-11.14、-250和2 614.19。

若政府限定治污企业单位治污收费上限为10,在此条件下,中小企业的偷排概率为10.59%,政府的监管概率则大幅降为52.73%,政府、每家中小企业及治污企业的支付分别为-11.14,-160和1 742.8,因此,政府通过干预治污企业治污定价使得社会福利上升28.61。

五、 结论

本文构建了专业治污模式下的政府与中小企业排污监管博弈模型,通过理论及仿真分析,得出了政府的最优监管机制。研究发现,政府应加大中小企业排污监管的固定投入,以尽可能降低检查成本,从而杜绝中小企业偷排行为。专业治污模式下,政府必须对治污企业的治污定价行为进行适度干预,以此提高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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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陈德湖,蒋馥.我国排污权交易理论与实践.软科学,2004,(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号:11YJC630070)。

第4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省委、省政府对滇池治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20****年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滇池污染治理调研情况汇报会,研究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精神,20****年7月10日至1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带领省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滇池各主要工程点进行调研,并召开滇池水污染治理专家座谈会和调研座谈会,听取专家对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昆明市人民政府的汇报,研究加快滇池水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滇池治理步伐,根据国务院“****”水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及我省2次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搞好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继续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滇池是我国第6大淡水湖,搞好滇池流域的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对于全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现代新昆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滇池水污染治理,连续3个五年计划将滇池纳入国家“三河****”重点污染治理范围,为滇池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20****年6月30日,总理主持召开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加强“****”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现代新昆明建设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到昆明市进行调研,推进滇池治理等相关工作。从20****年下半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组织省市有关部门,就滇池治理****进行调研,对滇池治理的思路、项目、资金作了重大调整。作为滇池的受益者和滇池治理的责任者,我们必须以国务院“****”水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全力落实好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以对历史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滇池环境综合整治摆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更加紧迫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功夫、尽最大努力,力争滇池污染治理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让这颗高原明珠重放光彩。

二、认真抓好滇池治理****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实施

2.突出抓好近期草海治理这个重点。以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为突破口,改造和建设城市排水管网,完善昆明主城区排水和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巩固草海一期底泥疏浚工程成果,抓紧启动针对草海南部进行的二期疏浚工程,进一步清除草海内源污染,改善湖泊水环境。加快实施环草海截污工程,积极推进环草海公路建设,为实施环草海截污打下基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结合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等,对草海周围的居民社区进行大规模改造,提高草海周边的环境质量。积极探索,推进利用现有水资源,给草海补水的工作。

3.突出抓好环湖截污这个关键。把环湖截污作为滇池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在环湖西段高海公路通车的基础上,尽快启动或加快环湖东段、环湖南段等环湖公路建设,以环湖公路为基础,以战略的眼光加快规划建设环滇池截污总干渠,截断污水直接排入滇池的渠道。抓好城镇片区的截污工作,以完善城镇管网为重点,大幅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效削减入湖污染物。抓好29条主要入湖河道的截污,全面启动城市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建设,形成完善的管网系统。

4.突出抓好入湖河道环境整治。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入湖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好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优先治理盘龙江等污染负荷大,群众较为关切的入湖河流,做到治理一条河,截断一个污染源。按照建设生态河的要求,采取科学的治理办法抓好入湖河流环境整治,发挥项目的环境效益,改善水质和景观。加强监控,不断整改,防止完成整治的河流出现污染反弹。

5.突出抓好底泥疏浚工程。把底泥疏浚作为滇池常规性维护措施,优化工程和投资方案,改善疏浚技术和设施设备,并根据疏浚的条件、预期效果和时机,经常性地组织实施。重点抓好草海底泥疏浚二期工程和重点河道入湖口的底泥疏浚工程。同时,对滇池外海的底泥淤积情况进行系统科学地调查,做好疏浚规划,加快推进疏浚项目前期工作,对滇池外海重点区域开展底泥疏浚。对底泥的综合利用进行研究,变废为宝,努力降低疏浚成本。加强对底泥疏浚工程的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组织实施好底泥疏浚工程。

6.突出抓好污染源治理。要抓好城市污染源治理。针对新老城区的不同排水特点,开展管网普查,着力解决管网错接漏接问题,将所有排污口接入城市排污管道,进行集中处理。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作用,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要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滇池流域要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提高流域内产业准入门槛;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提高流域内污染治理水平;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惩治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监测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业污染源总量控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力度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流域内的达标排放水平。要抓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科学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项目的目标、指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和政策措施,有效推进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筛选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在全流域范围内推广。研究提出流域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和方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有效解决集中式畜禽养殖和城市近郊畜禽养殖带来的畜禽粪便污染问题。

7.突出抓好湖滨生态带建设。进一步明确湖滨生态带的范围和功能布局,下决心实施退田、退塘、退房、还湖、还林、还湿地等“三退三还”工程。环湖公路以内主要是恢复湿地,环湖公路以外主要是抓好环境保护和植树造林,逐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湖滨生态系统。加大城市森林建设,通过城市森林和高等级公路将“一湖四片”各个城市片区连接起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制定实施规划,加强监管,坚决取缔在水源地的排污口。

8.突出抓好滇池治理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科学论证和科技攻关,组织专家对湖泊治理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建立湖泊治理和保护技术项目库,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切实提高湖泊治理的科技水平,研究解决滇池污染的重大政策和技术方案,指导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抓紧完善“滇池蓝藻清除工程方案”的制定和技术论证工作,使蓝藻清除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完善《滇池水域蓝藻大规模暴发应急处置预案》,增加滇池水质监测频次,加大蓝藻监控力度,做好滇池草海、外海藻类水华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争取将“滇池流域水污染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关键技术示范”列入国家水体污染控制和治理重大科技专项。

9.突出抓好节水型城市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节水、中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的技术和经济政策,依靠体制机制推进全社会的节水工作。制定地方性节水法规,强制使用节水产品和技术,推进节约用水,大幅提高中水回用和二次水的使用量。研究采取一些新举措,今后所有新建小区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系统。

10.突出抓好外流域引水工程。通过外流域引水向滇池补水,逐步置换污染水体,是从根本上解决滇池水污染问题的有力措施。要综合考虑滇中调水工程和向滇池补充生态水的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调水方案,在继续抓紧金沙江调水方案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多方案、多水源点调水研究,把近期、中期、远期调水结合起来。当前,特别要加快推进滇池流域引水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滇池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昆明市作为滇池治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地位,调整和完善昆明市滇池保护委员会,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在滇池治理中的责任,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形成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形成对滇池水污染治理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昆明市要用统筹的思想、系统的思维和长远的观念来指导滇池治理,防止治理工作的盲目性,提高治理成效。加强滇池治理指挥系统的权威性,增强协调统筹能力,确保在滇池治理上做到令行禁止。

12.加强统筹,建立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昆明市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尽快改变目前存在的多头管理状况,加快建立职能清晰、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管理有效的滇池污染治理管理体制。理顺滇池管理体制,对市滇管局、滇池北岸工程局、滇司、市环保局的职责进行重新定位和整合。理顺城市供排水和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供排水管理体制。赋予昆明市负责滇池治理的领导更大的权力,加大对滇池治理工作的协调力度。

第5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土壤污染与防治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5-0008-02

《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一门研究土壤中污染物污染规律、迁移转化及治理的一门专业课程,它着重于对土壤污染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使学生认识土壤污染的性质、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完善环境科学知识结构,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为将来从事土壤污染与修复工作奠定知识和基础技能。

一、课程设置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日益受到重视。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从污染开始到后果显现需要一个长时间、间接、逐步积累的过程,土壤中的污染物往往是通过农作物吸收、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进而引发人们健康的变化,最终才能被人们认识和发现。土壤污染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直到1955年至20世纪70年代初,在日本富山市神通川流域出现了“痛痛病”后土壤污染研究才步入正轨。更重要的是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移动速度缓慢,土壤受到污染和破坏后很难恢复,同时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立法不完善,污染治理的主体不明确,进一步导致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困难。在高校开设《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不仅能提高学生对土壤污染状况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够培养出一批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工作者,同时提高全民防治土壤污染的意识。

二、课程的主要内容

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介于土壤学与环境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土壤科学的发展较早,起初仅是研究土壤圈内部的理化性状和质能交换,随着研究技术与手段的提高,土壤科学所涉及的范围已扩展到自然界的各个圈层。由于土壤是人类处于镉圈层活动的一个纽带,同时自身又是一个复杂的自然体,联系面宽、用途广,因此,土壤学是一门综合而又十分复杂的自然学科。总的来说,土壤学是研究土壤中物质和能量运动规律及其与外界环境条件和植物生长关系的学科。

从土壤学的角度看,土壤污染与防治是土壤学向环境学渗透而产生的新分支;从环境科学看,土壤污染与防治属于环境科学的一个专业领域。我们所理解的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以“人类与土壤污染”这一对特殊矛盾体为其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无机、有机物染污物在土壤中迁移转化等动态规律,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与防治,土壤环境背景值与土壤环境容量及质量评价,土壤污染的修复与利用技术。

从传统土壤学与土壤污染与防治的主要任务可以看出来,两者既有一定的联系也有所区别。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以传统土壤学为基础的一门新兴边缘科学,在《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中,土壤学的基本知识内容是学习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在讲授中没有对土壤的基本知识再行赘述。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着重强调了土壤污染的危害、污染的规律、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土壤污染的修复治理及土壤污染的评价。

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所学的环境科学专业所学的土壤污染与防治,则主要以土壤中污染物质的迁移转化为重点,及由于人类的不恰当利用方式对土壤造成的损害及其修复。土壤污染与防治方面的教材共有四部,分别是林成谷(1989年)、杨景辉(1995年)、夏立江(2001年)、洪坚平(2005年)进行编写的。就选用教材内容分布来看绪论占5%,土壤污染占8%,无机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占13%,有机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占10%,肥料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占8%,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占12%,污水灌溉对土壤的污染与防治占8%,酸沉降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占6%,污染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占8%,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占12%,工矿区污染土壤的合理利用与复垦占10%。

就整个教学内容来看,课程教授内容以土壤圈与土壤污染的关系,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发展史、现状、危害,特别是土壤污染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及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内容与任务开始,详细讲解了土壤污染物性质、种类、来源,及无机、有机污染物、肥料对土壤的影响,阐述了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固体废弃物、污水灌溉、酸沉降等对土壤与环境的影响、工矿区污染土壤的特点,着重阐述了对污染土壤监测评价与修复技术,具体学时分布见表1。

按照讲课内容28个学时来看,土壤基础内容的讲述仅有4个学时,这对于从未接触过土壤知识的本科生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对于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其专业课的学习中,有专门讲述土壤学、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化学的课程,如用55%的时间来讲解土壤污染与防治,如用较大篇幅讲解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危害,不仅重复,也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土壤学基础知识。

三、关于《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的教学方法

1.采用多媒体手段提高教学成效

多媒体教学具有画面多、信息量大、直观性强的功能。在《土壤污染与防治》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利用多媒体在教学中的这些特点,更加有效地展开教学活动。

通过两位主讲教师的努力,制作了精美的多媒体课件。通过将环境污染现象的真实、生动的画面展示在屏幕上,让学生了解现实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使学生产生一种身临其境、触目惊心的感受,更真切地体会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引征众多研究的数据,展示了污染物在土壤中转移的规律,参考大量文献资料,详细介绍了国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的手段让学生近距离接触了现场,提高了学生对土壤污染的直观认识,同时由于采用多媒体教学,减少了板书的时间,有利于扩大教学信息量,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2.加强实验、实习教学提高学生案例处理能力

实验、实习教学是理工科专业实践教学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未设置实验、实习学时,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验及动手能力,可将工矿、企业、农田污染地作为学生实习与实验的基地或采样点,必须从实习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实习教学方式的改革入手,真正解决实习过程中教师“教什么”和“怎么教”、学生“学什么”和“怎么学”这一关键问题。让学生自己取样,调研当地土壤的基本结构与情况,分析存在的污染问题,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在调查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对采样点土壤给出客观合理的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该土壤污染问题治理与修复的方法,并设计出可行有效的实施方案,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习结束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知识独立完成实习报告,要求学生必须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认识,努力克服实习报告的“克隆”现象。

3.开展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根据教师的指导进行主动探究的学习活动。它是一种学习的理念、策略、方法,适用于学生对所有学科的学习。在《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中,研究性学习指在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载体,创设一种类似科学研究的情境和途径,让学生通过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土壤基本信息来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判断土壤是否有污染发生、为何种污染物、危害程度及相应的污染源情况等,进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这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农业生产上对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即将全面结束,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我国土壤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有效处理土壤污染的问题,需要高校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随着环境科学的不断发展,《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的知识也将不断更新,因此要充分注重教材的建设与改革,以不断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洪坚平.土壤污染与防治[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第6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中国农业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和冲突,突出问题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1]。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引起了广大学者和政府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首次将生态文明提高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高度上。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是建设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尤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就在于通过制度创新,主动激励和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思维和行为习惯,从而达到政府和社会所期望的生态政策目标。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环境税在治理点源污染方面具有很多成功的经验,但对于环境税应用于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对环境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评述,为今后的理论研究和经济政策实践提供参考和建议。

一、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概况

(一)相关概念界定

面源污染,在比较正式的文献中称为非点源污染(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或分散源污染(dispersive pollution),是与点源污染(point pollution)相对的一个概念。点源污染,主要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与部分城市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具有排污点集中、排污途径明确等特征。面源污染则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指各种没有固定排污口的环境污染,狭义通常限定于水环境的非点源污染[2]。Ennis[3]指出,在全球范围内,30%~50%的地球表面已受到面源污染的影响,并且很大一部分面源污染属于农业面源污染。所谓农业面源污染(ANPSP),实际上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面源污染包括与农业生产生活相关的各种形式的面源污染,狭义的农业面源污染一般限于农业生产生活过程导致的水源污染

具体而言,广义的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由农业生产活动和农村生活活动造成的有别于点源污染的系列污染问题,包括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生物性污染等问题。狭义的农业面源污染,指在农业生产生活活动中,农田中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壤中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而形成的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场污染,这些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田施肥、?r药、畜禽及水产养殖和农村居民,主要包括重金属、硝酸盐、铵盐、有机磷、六六六、COD、DDT、病毒、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塑料增塑剂等。,[4-7]。

(二)环境经济政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概况

面源污染的控制不同于点源污染,国际上通常对点源污染采取终端控制手段,从最终排放环节入手进行管控,而面源污染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则主要按照源头防控的原则加以管控[8-9]。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控政策,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手段、行政命令手段、农业生产标准手段、环境经济政策手段。环境经济政策手段主要分为“庇古手段”和“科斯手段”两类[10]。庇古手段是一种侧重于政府纵向干预的经济手段,主要包括税收或收费、补贴、押金―退款、罚款等政策工具;科斯手段则是一种侧重于市场机制的横向调节经济手段[11],主要包括自愿协商、排污权交易等政策工具。目前,一些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如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使用者收费、产品收费、信贷补贴和价格、污染赔款和罚款等,已经普遍应用于点源污染控制中,适用于面源污染控制的经济手段主要有环境税、排污权交易、成本分摊或使用者收费、信贷、补贴和价格工具。

从现有文献看,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研究,工程技术、农学等领域的文献比较丰富,主流的研究比较主张按照源头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农业面源污染采用不同的管控手段,通过开发成本低廉的替代性生产技术手段,让农业生产者主动选择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排放和危害[12]。相对而言,关于环境经济政策手段领域的相关研究还不够多,可能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在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的背景下,政府更加倾向于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农业生产技术,从而在技术层面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的减排,理论界从工程技术和农业栽培等方面进行的研究比较多。二是基于政治稳定、社会可接受性方面的考量,在未能证实环境税比其他工程技术手段更加有效的前提下,各国政府一般不轻易采取税收手段防控农业面源污染,这方面的研究自然不会太多。三是鉴于面源污染的复杂特征,开征环境税可能遭遇管理技术方面的困难,同时由于面源污染的情形比点源污染复杂得多,分析环境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机制和效应,建立理论模型和分析作用机理都存在相当的难度,也是造成相关研究较少的原因之一。

二、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机理研究

(一)环境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研究的发凡

环境税最初被广泛应用于点源污染的防控,相关的研究也大多局限于点源污染领域。经济学家们普遍承认,诸如环境税(排污税)、可转让排污交易许可等环境政策工具,通过价格机制促进点源污染减排的能力很强并且十分有效[13-14]。在环境经济政策工具的共同作用下,点源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源污染问题却愈发突出,并逐渐成为污染损害的主要来源。Camacho-Cuena和Requate[14]指出,许多环境问题,尤其是由农业引起的环境问题,都可以归入面源污染问题;农业面源污染作为面源污染的主要形式,逐渐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特别是由于农业导致的湖泊、流域的面源污染问题,让一些学者开始思考将环境税(补贴)、罚款等在点源污染控制方面运行良好的环境经济制度移植到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实践中。

一般情况下,环境税的有效实施要求对每一个污染排放者的排污水平具有完全信息,但农业面源污染不同于点源污染的一个最大特征就是无法有效观测农业生产者个体的污染行为,污染管制机构只能获得关于周围环境污染排放水平的信息,而不能获知个体污染排放水平[14-17]。环境管制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可能源于观测每个单一个体的排放水平在技术上有困难,另一方面则可能由于观测和掌握这些污染排放的信息成本非常高[18]。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税等政策工具在面源污染防控方面的应用[19-20],但有关环境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最早也是从信息不对称方面取得突破的。

自1970年代开始,一些学者开始关注污染防控中的不对称信息问题,并开始研究将环境税用于面源污染的控制[21-23]。特别是1990年代初前后,很多学者开始关注在单个主体污染排放不可观测、总体污染排放可观测的情境下,如何通过环境税规制面源污染的问题[24-25]。Griffin和Bromley[26]认为,鉴于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农业面源污染必须从源头加以管控。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设计了一种投入税(input tax)制度,从源头上对农药、化肥等造成面源污染的生产资料征税,结果表明用税收手段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是可行的。他们是研究环境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先驱,但鉴于当时西方国家农业税收负担较重,他们的研究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Meran和Schwalbe[27]、Segerson[28]首次明确提出用环境税控制面源污染问题,他们分别率先提出建立一种包括固定罚款和总体税收(补贴)的机制,这种机制类似于“两部收费制”,罚款是企业的固定环境支出,即便实际排放量低于目标排放量,仍然要支付罚款;税收(补贴)则是可变环境支出(收入),总体税收(补贴)与实际环境水平和目标环境水平之间的差距成比例,当实际排放水平超过(低于)环境规制者设定的环境污染水平,就对污染者征税(或进行补贴)。学术界通常将他们提出的这种罚款+税收(补贴)的机制称之为Segerson机制,但也有文献将他们提出的税收―补贴机制称为Segerson机制[29]。Segerson机制奠定了环境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基本分析框架,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关环境经济政策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研究都围绕Segerson机制的完善和延伸展开,并且大多对环境税机制和罚款机制的效应进行比较分析。

(二)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和机制研究

Xepapadeas[30]沿着Segerson[28]、Meran和Schwalbe[27]等学者的思路,更进一步地提出两种非常有名的规制面源污染的政策工具,即集体罚款机制(collective fining)和随机罚款机制(random fining或stochastic fining)。如果环境污染水平超过环境规制目标,在集体罚款机制下,所有潜在的污染者作为一个整体接受集体罚款;在随机罚款机制下,某一个潜在的污染者被随机地挑选出来接受罚款处罚。Xepapadeas原本打算设计一种预算平衡的政策机制,但从Holmstrm[31]、Xepapadeas[32-33]、Rasmusen[34]、Kritikos[35]的后续研究结果看,当污染主体是风险中性的并且面?R被罚款的概率相同时,这种机制是非预算平衡的,随机罚款机制会由于激励不相容问题失效;只有在污染主体足够厌恶风险的情况下,才可能在纳什均衡中实现遵从,让污染主体按照政策工具预设目标行为决策。

Hansen[13]则在Xepapadeas[30]等学者的研究基础上,更进一步地指出了Segerson机制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每个污染者都根据周围环境污染浓度变化对环境造成的总体边际损害支付边际税收,这种机制将对最优产出和减排水平产生最优激励,并且当环境损害函数是线性的,Segerson机制只要求规制者了解损害函数,即污染者风险中性且生产和效用函数标准凸。在环境损害函数为线性的前提下,对信息的要求越不严格,Segerson机制在实际中应用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当环境损害函数在相关范围内是非线性的,对于每个污染者的最优环境税税率就各不相同,并且如果规制者计算针对每个污染者的税率,就必须知道每个污染者的减排成本和排放函数,因为最优税率依赖于最优减排和最优产出水平。在这种机制的许多实际运用中,比对于湖泊、河流、地下水等污染问题,环境损害函数一般都是非线性的,当污染排放高于某一个水平,环境污染集中度对环境的边际损害就会急剧上升。并且,每一个污染者支付与环境污染总体边际损害相等的边际税率,每个污染者支付的税收都受到其他污染者减排努力程度的影响,这就保证了当污染者之间不合作时存在合作的潜在收益,从而形成合作减排的正向激励。但这种机制也鼓励污染者合谋,从而使税收机制失效。基于以上考虑,Hansen[13]在Segerson税收机制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建立了一种基于环境损害的环境税机制,这种机制在本质上与Holmstrm[31]、Miceli和Segerson[36]提出的机制是相似的。这种改良的环境税机制的优点在于:当环境损害函数非线性时,减少了对于污染者生产函数信息的需求,环境规制者不必获知污染者减排成本和污染排放函数,并且这种机制降低了污染者之间合谋的可能性,维持了短期的最优状态。在Segerson环境税机制下,规制者解决了所有的筹划问题,而在Hansen[13]建立的基于损害的环境税机制下,筹划问题的解决则通过“分权”(decentralization)由污染者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合作[37]。不过,这种“分权”在减少了规制者面临的信息问题的同时,也造成最优纳什均衡可能不稳定的后果。总体而言,Hansen[13]的分析表明,环境税用于农业面源污染的规制是可行且有效的。

受这些理论分析的启发,一些学者近年来对农业面源污染规制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验证罚款机制、税收―补贴机制规制面源污染问题的作用机制和实际效应。Spraggon[38-39]发现环境税(实际上是一种包含税式支出的税收―补贴机制)在实现环境目标方面十分有效,而集体罚款机制在这方面的效率相对环境税更低。相反,Cochard等[9]建立了一个模型,研究污染主体间相互产生内生性的负外部效应的情况下,环境税和罚款机制在规制面源污染方面的效应。研究表明,集体罚款机制十分有效,但环境税却导致了过度减排问题,即污染主体将污染排放降低到远低于社会最优的水平,虽然对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但却由于过度减排造成了社会整体福利的无谓损失。Vossler等[29]将污染主体销售收入的不确定性引入研究,并分析了固定罚款、环境税(税收―补贴机制)及这两种工具组合的效应。考虑到污染主体之间无约束的沟通对话,污染主体发现这种成本低廉的对话机制有助于提高固定罚款机制和组合政策工具的效率,而在税收―补贴机制下则会鼓励污染主体之间共谋(collusion),导致环境税控污减排失效。

三、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研究的新进展

一些学者发现,相关研究十分注重数理模型的逻辑推导,存在过度理论化的问题,并开始采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研究环境税和罚款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问题[40-42],使相关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Alpízar等[43]采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模拟面源污染主体的行为模式,比较研究了Xepapadeas提出的非预算平衡的集体罚款和随机罚款机制。他们发现,两种罚款机制在实现最优排污水平方面运行相对良好,被试群体对研究结果具有重要影响。Reichhuber 等[44]对埃塞俄比亚农民实施了一个类似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一般受众现场实验(common-pool framed eld experiment),结果表明,热带雨林地区农民的个人耕作行为无法观测,必然导致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他们比较分析了总体税收(高税率税收和低税率税收)及税收―补贴两种不同类型的环境税机制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结果表明:高税率税收机制在达成预期最优耕种水平方面最有效率,而税收―补贴机制则可能导致严重的合谋串通问题。

由于实验室的回报通常很低,多数基于实验经济学的相关研究通常简单地假设污染主体是风险中性的。但Goeree、Holt 和Laury[45],Harrison和List[46]等人的研究则表明,即便实验室的回报很低(通常只有几美元),结果却表明绝大部分受试对象都是风险规避型的,仅有少数受试主体是风险偏好型的。在运用实验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文献中,Camacho-Cuena和Requate[14]的研究弥补了这一缺陷,并具有重要的影响。他们比较研究了由Segerson[28]提出的税收―补贴及Xepapadeas[30]提出的集体罚款和随机罚款等三种政策工具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尤其是在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方面的效应,这是首次在同一个经济框架内分析以上三种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具的效应。同时,他们受Herriges等学者的启发,单独研究了不同政策机制下污染主体的风险态度与不同表现之间是否存在系统性关联,分析风险偏好如何影响面源污染者的决策行为和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研究发现以下几个结论:一是税收―补贴机制倾向于导致过度减排,罚款机制则倾向于导致减排不足。尽管在税收―补贴机制下,由于污染主体希望环境规制者多支付补贴而引发了过度减排问题,但这种机制的效果都明显好于集体罚款和随机罚款机制,因为在罚款机制下污染主体的减排量低于社会最优水平,而且这种效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博弈者(污染排放者)经验的积累而被放大。二是罚款对污染主体的劝导作用取决于罚款的方式:集体罚款起正面的劝导作用,而随机罚款机制不利于劝导。三是集体罚款的效果不受经济主体的风险偏好影响;在随机罚款机制下,污染排放主体越偏好风险,对污染排放的影响越小,对环境的损害越大;在税收―补贴机制下,如果经济主体是风险规避型的,过度减排的效应可以得到有效减轻。Camacho-Cuena和Requate最后指出:在总体污染水平上,集体罚款和随机罚款机制作用并没有太大区别,而税收―补贴机制的效率比罚款机制的效率高;尽管存在其他多种理论框架和政策工具,Segerson机制仍然是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最有效的政策工具。

此外,一些研究开始关注一些更为现实的实际经济运行问题,逐步放松经典模型的理论假设。例如,Braden和Segerson[47]提出,面源污染的空间异质性决定了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存在很大的空间变化,导致经济激励型措施在灵活性、有效性和减少排放的技术选择的成本方面有很大的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采取统一措施规制面源污染问题。Helfand 等[48]以投入税(input tax)与限制投入量两种措施进行了对比实验,结果表明,限量措施的行政成本较低,课税较具弹性与成本有效性,实际上也肯定了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可行性。但也有一些研究对环境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表示质疑。如Dubgaard[49]认为,实行从价征收的农药税(环境税的一种形式)会导致环境危害性越高、农药价格越便宜的问题,从而使得高危农药的用量不减反增。因此,Dubgaard建议依据农药的环境影响权重,通过使用合理的指标来对涉及农业的环境税制进行修正。Marian等[50]指出,氮税、磷税等可能引起农业生产者用氮磷需求量小的作物替代氮磷需求量较高的作物,甚至使一些原有作物退出生产。但实际上,环境税(氮税、磷税)对作物生产的影响可能被过度地夸大了。

四、国内外研究对比及文献述评

(一)国内外研究对比

实际上,国外有关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在分析框架上一般都以Segerson机制、Xepapadeas机制为基准模型,对环境税、罚款等政策工具进行完善和引申,并且很大一部分都是比较研究环境税(补贴)、集体罚款、随机罚款等政策工具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在方法上逐渐体现多元性特征,从主要沿用点源污染控制领域的CGE、最优化等方法,到关注农业面源污染主体微观行为的制度经济学分析,再到基于实验经济学的污染个体行为分析,使研究结论更符合实际经济运行情况[51]。

国内有关农业面源污染规制问题的研究大多从工程技术、农林科学的角度展开[52-58],探讨如何利用具体的工程技术、生物技术手段解决某一区域或某一特定条件下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其研究结果的运用往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对于国家管理决策的参考价值相对较少。近年来,有关环境经济政策特别是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快速发展,虽然文献总量仍然不多,但已经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相关的研究已经引起了政府决策层的关注,近几年来政府官方文件多次提及推进环保税改革,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部也在2012年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但是,国内关于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研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研究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对农业面源污染本身的认知、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政策取向等方面,而对如何科学地设计环境税制度以有效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内容涉及不多,研究深度也不够。例如,梁流涛、冯淑怡、曲福田[59]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形成机理、特征、类型、核算方法等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其研究的重点内容在于如何界定农业面源污染。李正升[60-61]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六大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分别针对其不同的特征提出了不同的环境经济对策,认为农业面源污染的过程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污染源具有分散性,环境税手段对这两大特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还利用外部性理论对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机制和效应进行了简单的数学推导。但是,有关环境税对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对某一类型的面源污染的效应和机制缺乏更为深入的研究,对如何通过改进优化税制设计使环境税更好地发挥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作用少有涉及。二是从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看,一般都是基于一定的价值判断,对该问题进行规范分析和定性分析[62-63],从经济伦理上论证利用环境税工具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可行性,主要解?Q环境税改革“应该怎么样”的问题,缺乏基于一定的经济学方法对环境税作用于农业面源污染的效应和机制进行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的研究,环境税改革对于农业面源污染“会怎么样”的问题解决得不够好。司言武 [64]是为数不多的对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效应进行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学者之一,他在分析中国现有的农业面源污染规制政策缺陷的基础上,提出用征收污染产品税的方案来解决目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并对农药和化肥等主要污染物质设计了污染产品税税率,力求以最小的征管成本、高效率地达到科学合理的环境目标。三是从研究的结论看,普遍认为环境税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具有重要作用,甚至可能获得“双重红利”效应所谓“双重红利”效应,是指环境税在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获得“第一重红利”的同时,还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水平、增进社会福利、激励技术创新等,获得“第二重红利”。,但结论一般都比较笼统,缺乏比较精确的推理论证。如张巨勇[10]指出,环境税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同时,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技术革新、增加社会福利,实际上认可了环境税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获得“双重红利”效应的可能,但这一结论仅仅是基于一种逻辑推理过程,也不够具体。王慧[65]指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环境补贴与环境税具有同等的环保功效,但对于“同等的环保功效”并未明确予以界定。

(二)相关研究评述

目前,有关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已经取得一些成果,并且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为后续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些研究从理论和实证方面简要地分析了环境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理论机制,并普遍认为环境税具有积极的生态环境效应,从理论上认可了环境税应用于农业面源污染规制的可行性,为建立更为完善的理论分析框架提供了逻辑起点和新的思路。相关研究大胆地对农业面源污染主体进行了抽象假设,并建立了一些数理模型,用数学逻辑推理推导了环境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作用机理。同时,新近研究将农业面源污染主体风险偏好等因素引入分析框架,将相关研究引向深入,结论可信度更高。

但是,现有研究也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多数理论研究对于农业面源污染主体的抽象假设过于简单化和理想化,与现实的经济运行情况有较大差距,削弱了研究结论的可信度。例如,多数研究将农业面源污染主体(农民)视为与企业类似的污染主体,认为其目标函数是实现生产利润的最大化,但这种假设对于中国的农业生产者可能过于简单化;同时,很多研究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农业面源污染主体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问题,而假设各个主体之间具有相同的风险偏好类型。二是几乎所有的相关研究都将不同类型的农业面源污染视为“同质的”,即简单假设所有污染对环境的边际损害都相同。但实际上,多数农业面源污染物质对环境的边际损害相差很大。例如,同是农药,一瓶“杀虫双”的损害比一瓶“敌敌畏”的损害小得多。同时,多数研究假设农业面源污染物对环境的损害是线性的,即边际损害为常数,很少有研究考虑污染物对环境的边际损害递增的问题。三是相关研究都假设所有的农业面源污染都可以通过环境税实现减排,但在现实经济中,不同面源污染物的使用弹性是不相同的,有的污染要素投入具有较强的刚性特征。同时,很多研究忽视了一些农业面源污染物对于环境的损害具有不可逆性,没有充分考虑补充性政策措施对这类面源污染物的防控作用。四是在考虑信息不对称问题时,一般只考虑农业面源污染主体与环境规制者之间的纵向信息不对称,很少有研究将农业面源污染者之间的横向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入分析框架。五是现有研究尤其是数理模型的研究主要关注环境税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环境效应,而很少关注经济增长、就业提高、福利改善、技术进步等方面的附加效应,几乎没有直接分析环境税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是否存在“双重红利”效应的理论文献。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有关环境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尚不成熟,相关的理论基础相对欠缺;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有其复杂性,建立数理模型分析框架比较困难,从而影响了相关研究的推进。

第7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农业面源污染

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5)05-0145-05

Construction of Abatement Pattern for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Based on Polycentric Co-operation

Hong Yanting, Qiu Lei*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Sciences,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8,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load of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grew in step with its harm in China. And it has brought serious threats to the rural environment and even the whol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in China, the disadvantages of traditional abatement pattern were analyzed. And then the multi-subject roles involved in were relocated. Under the polycentric co-operative theory, the farmers, market and social forces were taken into account. Based on those, the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abatement pattern was constructed, which was expected to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s to effective abatement for the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in China.

Key wordsPolycentric co-operative; Abatement pattern;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负荷量已远超点源污染,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经济学原理验证经济发展与农业面源污染的关系,如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验证;基于农户行为考虑农户生产、消费和劳动力供给对污染的影响;或是从环境政策演变视角对污染治理提供建议等,而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的探索则相对匮乏。因此,本研究在系统分析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并

基于多中心合作视角,对农业面源污染多元主体角色进行重新定位,从而打破传统污染治理模式的局限性,构建新型多中心治理模式,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提供借鉴。

1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和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

1.1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湖泊流域水体氮磷污染严重。政府自身局限性和传统环境污染治理过度重视经济利益,使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甚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面源产生的总氮高达270.46万吨,总磷28.47万吨,农膜残留量12.10万吨;《2013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业面源产生的COD总量为1 125.7万吨,占总量的47.85%。这意味着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异常严峻,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缓解我国水环境污染已然刻不容缓。

现有的研究调查指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及农膜污染,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秸秆废弃物污染等。

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业生产要素的过度使用,造成土壤氮磷养分过剩,并通过渗漏、地表径流等途径进入水体,严重威胁生态平衡和农产品安全。而随着我国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粪便和其它养殖废弃物也随之增加,且由于没有足够的配套设施和耕地消纳处理养殖废弃物,导致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此外,农村生活污水未能像城市生活污水一样实现集中处理,大部分生活污水不经过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水体中。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农村地区不完全覆盖则直接导致了垃圾的随意丢弃和堆放,严重影响农村卫生环境。同时,大量的秸秆资源并未得到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秸秆随意堆放会导致病菌传播,秸秆腐烂后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

1.2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

环境经济学家认为,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得到最优配置。他们主张在科斯定理理论基础上,通过产权界定,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将农业面源这一公共物品转化为私有化产物,以此来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诚然,完善的市场机制可以从理论上解决外部经济问题,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碰到许多障碍,进而导致市场的严重失灵。生态环境属于公共物品,这一特殊物质属性和其复杂性使得有些环境资源的产权很难界定,或是产权可界定清楚,但实现私有化的交易成本可能很高。环境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致使收费变得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划算,这导致环境很难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流通。另外,“搭便车”行为和“负外部性”问题的存在和产生也是市场机制下农业面源治理所要面临的难题,如果没有政府干预和有效的防控措施,那么污染将会越来越严重。

然而,在市场失灵情况下,将环境治理归于政府中心治理,甚至是政府垄断治理同样是不可行的。过往研究证明,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即使能解决,也不一定比市场解决得更好。在效率假设的基础上,政府权力越集中,其治理效果越明显,治理效率越高。政府责任是为社会谋求福利,这一观点随着凯恩斯理论的广泛传播而深入人心,政府干预也逐步合法化。然而相比较于政府治理取得的成果,污染治理过程中却往往隐藏着更为严重的政府失败。这是由于政府行为并非永远代表着公共利益,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也存在着信息不完全、政府能力有限和政企合谋等因素。例如,农业面源污染的不易检测性导致了污染物的难以估量,污染物总量的不确定进一步导致了政策制定依据的模糊性。此外,政府自身存在自利性。经济发展带来的政绩往往是以环境污染或者忽视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如忽视经济收益高但污染严重的企业。

综上所述,传统治理模式中,无论是市场机制单中心治理模式,还是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在我国目前严峻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下,均不能提出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制度措施。因此,当务之急是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在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调节的基础上,引入农业面源污染的其他相关主体,包括农户、社会力量等,构建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

2多中心合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构建

2.1多中心合作概述

“多中心”的概念最早由迈克尔・波兰尼在《自由的逻辑》中提出。Ostrom等人在此基础上发展并完善了多中心理论,其核心思想在于多中心合作机制能使一群相互依赖的个体自我组织相互合作,进行自主治理,并有效防止搭便车、规避责任等行为的发生。多中心合作机制是一种以共识为导向的正式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机构能够主动地将非政府的利益相关者卷入到环境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多中心意味着存在多个决策主体,每个决策主体之间相互独立,其强调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各主体之间应该采取适合自己特点和能发挥自己优势的方式。这也将打破传统的以政府机构为治理主体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合作治理模式,其实现过程是多主体之间相互依赖、沟通交流、自愿协作,调和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共同利益的过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具有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其成因复杂,治理过程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者,与多中心合作思想不谋而合。而且,在多中心合作机制下,政府不再是单一主体,农户也不再是被动接受者,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宏观上的调控,吸纳各主体意见,制定相应政策,继而让他们进行自主治理。

2.2多主体角色定位

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孙勇、陈晓宏等的研究分析认为,农业面源污染中的多元主体包括政府、农户和社会力量,各方关系如图1所示。在多中心合作视角下,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涉及到多元主体重新进行角色定位。

2.2.1政府角色:管理者、引导者和监督者多中心合作既反对政府单中心治理,也区别于市场机制中的私有化。它不意味着政府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退出,而是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从单一主体转变为污染治理主体之一,其管理方式也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在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中,政府的角色行为包括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实践和工作框架,制定总体规划、建立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体系以及对农户、公众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监督管理。因此,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管理者,也是协助政策实施的引导者,更是农户减少污染行为的监督者。

2.2.2农户角色:污染产生者、源头治理者农户作为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以来最基本的经济组织,也是最根本的微观经营主体。虽然目前文献对“农户”一词的解释很多,但直接定义并不常见。综合国内研究,认为农户是以姻缘、血缘或收养关系为基础,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家庭,具有生产和消费双重属性。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于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的使用,畜禽粪便的不当处理等。农户既是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产生者――户主特征、家庭资源禀赋、家庭经营特征等因素对污染轻重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农户也是分析和治理污染问题的基本经济单位。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最根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政策来引导农户行为,让农户自觉自愿地减少污染行为,从而到达治理效果。

2.2.3社会力量角色:监督者、调解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中的社会力量应包括公众、专家学者、非政府组织(NGO)和舆论传媒,这些主体协同一致构成公众参与的社会性监督。社会力量角色行为过程是一个连续、双向性意见交换的过程,能够增进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了解,使得公众能够“捕获”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并将这种信息反馈给社会和监察部门。专家学者及非政府组织的知识和信息比其他团体更全面也更具专业优势,在政府制定政策时可提供有效建议;舆论传媒则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传播信息,形成社会反响。总的来说,一方面,社会力量有着传播信息、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使得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对政府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力量可以作为调解者,调解政府与农户之间因沟通、指导不到位产生的问题,促进两者之间的和谐合作和共同治理。

2.3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的构建

多中心合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构建如图2所示,分为三个层面:农户层面、政府层面和社会层面。农户层面从微观角度出发,源头治理着手,对农户进行培训教育和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旨在能从根本上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政府层面意在转变治理方式,制定总体规划,把握全局,对污染治理实施宏观调控;社会层面则希望通过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公众优势,起到监督、反馈和调解作用。

2.3.1农户主体学习机制和补偿机制农户既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治理主体,更是污染治理成果的受益者,只有实现农户真正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才能实现污染治理目标。因此,政府要发挥管理者和指导者的作用,构建农户学习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农户个体行为决策,让农户自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户不是没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愿,而是对农业面源污染认识不深,没有意识到其危害,农户参与污染治理缺少利益驱动。基于此,应从两方面着手予以扭转:一方面,通过构建农户主体学习机制,加强生态经济、和谐发展理念的普及和农业技术应用推广,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科技素质,增强农户责任感,让农户从根本上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意识到污染治理不仅可以带来生态收益,更能带来经济收益,从而端正农户生产行为,实现环境经济友好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农村补偿机制,调动农户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鼓励农户采取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和生态经济型生产资料,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和农膜的使用量,从而达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目的。

2.3.2从政府单中心治理到政府参与传统治理模式是以政府单中心治理为主,即政府是治理体系中的唯一主体,其权利涵盖从宏观政策制定到微观措施执行。这种治理模式下,制度实施、管理方式乃至市场资源配置均以政府为主体,直接点对点操作执行,农户被动接受政策,没有动机和积极性去进行污染治理,公众等社会力量作用不明显甚至发挥不了作用。因此,构建多中心合作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首要条件是转变政府单中心治理方式。需要强调的是,治理方式的转变,不是否认政府的作用,而是政府角色的转换:从单中心治理、垄断治理向管理者、监督者和引导者的角色转换,即强调政府政策法规上的宏观调控和政策落实的监督及引导。政府部门应当集中力量健全法制建设,抓好宏观调控,做好综合决策,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和监管公正,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积极提供农户和公众环保素质。政府要学会放权,将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交由市场自行解决,从繁琐冗杂的事物中走出来,仅在宏观上把握政策和政策实施,具体的管理实务和落实行为则交由其他主体执行。

2.3.3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环境管理实践证明,社会力量参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同样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离不开公众、舆论传媒等社会力量的互动参与。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并不顺利,人们更多的是关注污染治理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体之一,社会力量具有其他主体所没有的专业优势和重要作用。因此,政府要清楚认识到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完善监管机制的基础上,鼓励公众参与,可以设立专门部门,预留专项资金,及时收集整理和利用公众反馈的信息。此外,政府还应该认可非政府组织及其他民间环保组织,承认其合法地位,必要时候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和政策扶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新型多中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最后拼图――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作用。

3结束语

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比点源污染更为严重的污染问题。随着对农业面源污染及其治理模式研究的逐步深入,人们也逐渐意识到,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单中心治理已经不能满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求。政府不能仅局限于行政角色,在制定政策、发挥统筹作用之余,还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户、社会力量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本研究立足于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基本现状,将政府、农户和社会力量引入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中,并基于多中心合作视角,构建了多主体参与污染治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明确政府、农户和社会力量角色,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和指导力度,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对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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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环境化学;环节科学;地位;作用

环境科学是随着环境污染的出现、加剧而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经过漫长的发展,环境科学已经成为了一门比较成熟的综合性学科,并且逐步形成了许多分支学科,主要包括三大体系:社会环境科学、自然环境科学和综合环境科学。而环境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是环境科学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一是因为引起环境污染的化学、生物、物理等因子中,化学物质占据较大的比例;二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现代环境科学的研究开始转为对围微观层面的研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需要运用到环境化学。因此,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环境化学概述

简单来说,环境化学就是以化学为基础,对污染物进行一定的分析、鉴定,了解污染物在环境中如何实现转化和转移,进而认识污染物通过何种方式污染环境和生物,然后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措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环境化学主要有以下几类:

1.环境分析化学

环境分析化学是环境化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主要是指借助一些现代仪器,根据具体的环境情况进行研究,主要研究环境中污染物的具体含量、污染物的形态、污染物的价态,以及污染物的结构。目前,环境分析化学的发展重心主要是环境中微量有害化合物分析和痕量有害化合物分析,主要是“三至”有机化合物的痕量分析和具体的超痕量分析,如室内空气中的剧毒化学物质;农业生产中的农药、除草剂、有机磷、有机氮;因工业固体废弃物挥发、分解、燃烧等产生的挥发烃、芳烃、醛、酯,以及工业废气等。

2.环境污染化学

环境污染化学主要是研究环境污染物在水、空气、土壤等各种介质当中的产生、转化、降解、迁移、累积、危害和归宿过程中的化学行为,及其产生的一连串生态效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介质,基本可以将环境污染化学分为水污染化学、大气污染化学、土壤污染化学,以及生态污染化学等各种不同的介质污染化学。

3.环境污染控制化学

环境污染控制化学是针对环境污染化学而产生的,主要研究如何控制污染物和控制污染物相关技术,以及一些相关的化学原理。目前,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巨大危害,所以自觉地提高了污染预防意识和清洁生产意识,逐步形成了一体化污染预防战略,而传统的对环境污染进行末端控制的思想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4.生态化学

生态化学,顾名思义,主要是研究各种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引起的各种生态效应,以及这些生态效应有可能对人体产生的各种影响。当前,对生物化学研究的热点物质主要有多氯联苯、有机氯化物、类雌激素有机污染物、农药和多环芳烃等。对物质有害性研究的重点也发生了变化,开始由传统的研究直接毒性转变为今天的研究间接毒性,由研究人类转为研究各种野生动物,由研究局部环境转为研究全球性环境生态系统,如对寒带、温带、热带等气候差别较大地区的环境进行研究。可以说研究的范围更广、研究的对象更丰富,研究的更深入、更透彻。

二、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1.环境化学在对环境污染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急剧增长,人们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被肆无忌惮地排放到环境当中,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这些污染物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它们是通过何种方式危害环境的?除了危害环境它们还对什么造成严重的危害,是如何危害的?它们在环境中如何实现各种转化过程?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人们就只能看到环境被污染、被破坏的表面现象,而且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只能被动地接受环境污染带来的各种危害和灾难。如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痛痛病、水俣病、四日市哮喘以及伦敦烟雾事件等重大公害,已经夺取了数以千计人的宝贵生命。而环境化学不但可以清楚地揭示化学物的具体来源,而且还可以给出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的危害机理。通过对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和转化过程的研究,人们认识到污染物在环境中可以通过一定的理化作用,以及借助一定的生物发生转化、降解,或富集、增毒,进而改变其原有的浓度或其原有的性状,产生各种不同的危害。并且,污染物还可以通过水体、食物、大气、土壤等多种途径,对人体产生长期影响。也就是说,通过环境化学,人们可以对环境问题进行更深入、更科学的认识,从而增强对污染的防治能力。

另外,由于自然环境中的因素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复杂多变,人们只是单纯地应用一般的化学规律,并不能很好地揭示反应的实质和全貌。所以,我们需要借助环境化学提出和探索新的课题,如大气中光化学反应和二次污染物的生成、有毒污染物在各种生物体内的酶化学反应、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的生物氧化和降解等。可以说,环境化学在对各种环境问题认识的具体过程中起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这些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也促进了环境化学的迅速发展。同时,环境化学将人们对环境污染的研究从过去的宏观研究转向了微观研究,使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少走很多弯路。

2.环境化学在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在环境治理中的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体来说就是,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对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找出这些污染物在水体、大气、土壤等介质中的转化、迁移等规律,才能找到合理的预防措施和科学的治理措施。如面对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和污染,要想实现有效的治理,就要对产生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的原因及产生的污染物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这样才能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措施。如人们可以通过吸收剂吸收,以及转化等两种方法,对石燃料燃烧产生的SO2、CO2等有害气体进行比较有效的处理;可以通过吸附、曝气、化学凝聚,以及沉淀、电渗析、氯消毒、离子交换、反渗透等处理方法,对污染水进行处理,使之能够正常使用。以上这些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具体治理措施,都是在对环境化学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慢慢产生的。所以水,环境化学在治理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不可替代。

3.环境化学在环境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除了是治理环境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环境监测提供理论依据,在环境监测有着广泛的应用。而环境监测在治理环境污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环境质量评价提供重要的可靠信息,为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供重要科学依据,是现代环境科学的重要研究手段之一。通过环境监测,我们可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情况,了解污染物的来源,以及污染物的组成和各种成分的含量等,进而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环境监测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建立在环境分析化学基础上,是一种比较常用的研究手段。如环境监测中常用的色谱分析法和光谱分析法,其理论支撑就是环境分析化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可以说,环境分析化学的快速发展可以极大提高环境监测仪器的精确度和灵敏度。

结语

总之,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可以深化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环境监测的理论依据。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污染物物开始多样化,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化,环境进一步恶化,环境化学在现代险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作用将更加重要,环境化学的发展将带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的全面进步,进而为人类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江桂斌,蔡亚岐,张爱茜. 我国环境化学的发展与展望[J]. 化学通报. 2012(04)

第9篇:污染治理行业研究范文

关键词:农业环境保护;现状;问题;展望

环境的恶化不仅关系到本国的生态环境,而且是一个全球化的环境问题,对于农业环境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现在生态环境受到各方面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土壤中所具有的自净功能以及缓冲功能和综合生态能力正在不断随着污染的加重而丧失,类似的诸多问题不得不引起了人们广泛高度重视。

一?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研究的现状

(一)土壤重金属污染研究任重道远

土壤受到社会中各种途径的影响存在着重金属的污染,由于化学和生物以及物理等作用的影响造成了重金属在土壤中不断的积累,由于重金属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难解性等特点,使得对于重金属的治理越来越困难,土壤的污染和水污染以及空气污染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生态效应显然具有滞后效应,其表现形式比较隐蔽,但是一旦受到了污染就非常的难以恢复。

多年来,我国对于土壤中所存在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资金和技术的限制,直至目前依然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虽然国外具有很多治理重金属的办法,例如化学冲洗以及离子交换和电化学法等,但是这些治理方法运用与我国的国情不相适应。

(二)污灌及化学品面源污染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深度不够

污水中含有大量的作物可以利用的有效成分,作为北方地区节约用水的一种有效措施,污水灌溉对于农业的增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很多地区进行污水灌溉的时候并没有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进行,导致污灌的地区农田土壤环境严重盐渍化并污染浅层地下水多年来,环境科技工作者从宏观和微观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农业环境保护》报道了大量的有关污灌生态效应的文章,但污灌的潜在生态效应和危害性分析和研究并不多。

(三)农业环境保护研究的多样化

我国环境科技工作者对农业环境保护的研究内容及领域趋于多样化,从《农业环境保护》报道的研究内容不难看出多样化的特点:全球环境变化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污灌环境效应研究、化学品的代谢与残留研究、农田微生态学研究、农作物环境抗性研究、农业资源的再生利用研究、农业面源污染研究和农业生态环境评价和管理研究等。这表明我国的农业环境保护研究已经开始由过去单一的“三废”污染研究向大环境保护方面发展。在这方面,《农业环境保护》也更多地增加了对全球性环境问题及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的关注和报道,可喜的是这些文章引导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紧追国际研究步伐。

二?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研究中存在问题及展望

(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中忽视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

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绝大多数的环境污染评价都是简单的重视污染物排放的浓度和强度,而对于其他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却没有得到有效的评价和重视,特别是针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没有给予全面的考虑。虽然我们国家很早就对于污染物的排放可能影响农业环境做出重视。但是,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快速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各种大中型项目已经逐渐的远离城市选在郊区依靠农村地域而建,这样直接导致污染物的排放发生了转移,对于周围农业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二)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风险评价

风险可简单地理解为不希望出现的那种灾难性事故的概率(P)同该种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D)的乘积,对于一个特定的事故X,其风险(R)可表达为:R(X)=P(X)×D(X)风险分析和评价主要目的是研究和找出潜在事故的诱发因素,估计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潜在的损失程度,目标是把综合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因此,作为战略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讲,任何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农业环境保护中环境风险评价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了各项政策实施过程可能对农业环境带来的影响反过来对工业、经济和社会活动产生的影响以及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除一般的影响外,还要考虑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因素和影响,即考虑可能受到的不可逆转的、累积的、间接的环境影响等。

(三)重视对废水治理和资源化的新技术的研究

对于废水资源的有效治理,是我国实施环境可持续化发展的重要部分,对于传统的废水处理工艺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更加的满足不了人类对于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所以现今必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法对过去传统的治理方法给予替代,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发展可持续化观念。针对现有的工业污水处理率低,而人工合成类的化学可生化性较差,难以有效的降解微生物等特单,目前国内外正在着力研究O3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电化学法、高温氧化法等新的污废水处理方法和技术的研究,有些方法虽然在理论上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运用操作中的力度明显还是不够,对于这样的研究应当加快步伐,加大这方面的应用研究工作,将对于全面有效的改善农业环境污染有着重要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和生态恢复研究

生物修复是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谢活动减少土壤环境中有毒有害物的浓度或使其完全无害化,以恢复或部分恢复土壤原有的环境功能。生物修复包括了微生物对重金属污染的修复,植物对重金属的修复,植物和微生物的联合修复等类型,其原理是通过生物作用改变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的化学形态,或将其有毒物质作为生物的碳源或能源,使污染物得到固定和吸收,实现对土壤的净化。但是,在生物修复技术运用的过程中仍然还是存在着一些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例如苛刻的修复条件和处理之后的污染物依然不能够有效的满足质量指标的要求,共存物质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有机物微生物降解过程的中间产物迁移问题等。

参考文献:

[1] 张震,吴文虎. 基于微观主体行为视角的聊城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J]. 河北农业科学. 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