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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__区城市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城市防汛防台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__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大纲》、《__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 城市防汛防台概况

2.1城市概况

__区地处__市西南部山区,城区三面环山,一水穿城,地势坡度较大,孝妇河为主要排水通道。全区面积698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6.3万。

2.2洪涝台风风险分析

__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风大干旱,夏季酷热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虽然每年都有台风登陆我国,但能直接登陆本地区的台风较少,更多时候都是台风的云系影响到__,带来不同程度降雨。__区地处山区,地势两边高中间低,孝妇河从城区中间自南向北穿城而过,易受山洪、客水威胁,防洪的重点是防山洪和城区内涝。

2.3洪涝防御体系

__城区的降雨主要是通过道路上的雨水管网、城区河道排到孝妇河后出城。经过多年建设,__区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洪设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并多次在抗击暴雨、台风等突发性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4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问题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虽已初具规模, 但部分路段现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径偏小、老化严重等问题;城区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行洪排涝能力较低,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就有可能给城区造成危害。

总的看,__城区排水系统现有排涝能力仍不能满足防大汛要求,强降雨仍易造成道路行洪和低洼地区内涝。同时,我区几乎没有经历过强台风的直接影响,城区台风防御体系相对薄弱。

2.5重点防护对象

(1)重点单位:城区内党政机关驻地、学校、医院、城市商业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门、单位。

(2)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拆迁工地。

(3)城区低洼积水区域:城区内低洼区、沿河道路是城市防洪排涝的重点。

(4)地下工程设施:已建、在建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设施。

(5)危旧房屋:城区内直管公房、小区住房、简易房屋、危旧房屋和学校内的校舍、围墙等。

(6)地质灾害: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7)其它:高空构筑物、广告牌、空调室外机、室外娱乐设施、大型树木、公园内的山体、树木等。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3.1.1 __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

__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__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区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3.1.2 区城防指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的命令;

(2)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3)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 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区城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全面负责区城防指的领导工作。副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3.2办事机构

3.2.1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__区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城防办)作为区城防指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和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区城防办副主任。

3.2.2区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区城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2)具体负责区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开展城市防汛防台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根据区城防指指令,向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启动响应等级和局部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处置;

(4)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防汛防台奖惩工作;

(6)负责推广城市防汛防台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7)做好其他有关城市防汛防台工作。

3.3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防汛防台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城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以及抢险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防台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畅通;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城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人身安全。完成其他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城市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巡查、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查处破坏防汛防台救灾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受、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落实城市防汛防台经费;负责协调筹集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使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防台安全工作;备足防汛防台抢险车辆;做好城区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工作,紧急情况下依法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泻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水务局:做好所辖河道维护、清淤工程管理;确保内河、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做好暴雨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城防指提供孝妇河河道水情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防台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 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有防汛防台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压、篷盖河道,清理拆除河道上乱搭乱建的临时设施;负责户外广告牌、有关高空悬挂物的防汛防台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人防办(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根据需要,城市防汛防台红色预警和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区城防指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防台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的防汛。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房管局:负责汛期校舍、民宅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申请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内地下设施(停车场)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排水除涝、道路行洪和水毁工程、市政设施、道路的修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桥梁、河道排水口的安全防护,负责挡土墙维修及管理,负责雨后垃圾清运、路灯的检查维修等,特别是防止路灯线路短路、漏电现象的发生;负责做好公园及城区园林、绿地的安全防汛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枯、倒树木的伐、运及园林用电、用水,负责广场、园林内挡土墙、山体的安全防护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热力公司:负责做好汛期供热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对所属的检查井、井盖等加强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换。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规划分局: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符合城市防汛防台要求;配合区城防指及区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防台、排洪的违章建筑等。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提供暴雨、台风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并提出汛情、台风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及时暴雨、台风预警预报,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__供电中心:负责保障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负责确保城区所管辖路灯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__港华燃气公司、__国能燃气公司:负责做好汛期燃气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确保汛期正常供气。制定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水毁、风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开发区、白塔镇、山头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

(1)执行区城防指的各项防汛防台指令;全面负责本辖区城市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成立相应固定的城市防汛防台指挥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做好辖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行业、驻地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制定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加强对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道路、房屋、构筑物、挡土墙、河道、山体、排水设施及其它防汛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6)负责辖区内地下工程设施、户外广告、高空悬挂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负责所辖滞洪地区、受灾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

(8)做好城市防汛防台其他相关工作。

3.4会商机制

成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区城防指指挥、副指挥或区城防办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4 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

4.1.1气象信息

区气象局做好气象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区城防办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台风信息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以及发展趋势分析;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区城防办。

4.1.2水文信息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负责城区降雨量和对孝妇河进行水文监测。及时提供、报告城区的雨情、水情等水文信息,并根据汛情变化提出建议或相应措施。当出现达到预警响应或者需要改变预警响应级别信息时,及时将雨水情通过短信或传真方式报区城防办。

4.1.3地质灾害信息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加强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道路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区城防指,并向社会公众。

4.1.4工程信息

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和 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将河道、防洪闸、橡皮坝等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区城防办。

当城区排洪河道和水利工程出现漫溢、河岸坍塌、大型阻水物或溃坝时,区水务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区城防指报告,并向可能被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4.1.5雨情信息

区城防办要建立汛期雨情收集、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汛情信息。要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当城区内24小时降雨量达到45毫米以上时,要将雨情信息1小时内报区防指。

4.1.6灾害信息

洪涝、台风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提供的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台风灾害发生后,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灾害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区城防办,由区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区防指。

4.2 预防与准备

(1)思想准备: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市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城区河道管理和执法检查,按照防洪标准及时对河道进行清淤、除障,及时塌放橡皮坝预排河水,确保行洪畅通;建立和落实汛期值班、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区城防指成员单位要按时完成水毁设施修复和防汛防台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防汛防台设施及时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加强对城区排水管网的维护、维修和清淤,确保汛期正常运行,排水畅通。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物料,并合理配置,明确调度方案,确保物资运得出、供得上,特别是要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防台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在重点防汛防台区域,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防台物资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5)抢险队伍准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防汛防台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单位城市防汛防台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反应机制,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7)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城市防汛防台部门要重视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防台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3 预警

4.3.1预警级别

区城防指负责防汛防台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3)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4)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4.3.2预警启动

(1)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随着情况演变,区城防指组织实时会商,对汛情台风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2)预警

Ⅳ级、Ⅲ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

Ⅱ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区城防指指挥签发。

Ⅰ级预警:由区城防办负责向区防指请示,经区防指指挥或委托区城防指指挥签发后。

4.3.3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区城防办组织区广播电视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区城防指指令及时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区广播电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广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它设施播放预警信号。对人群高度聚集的地下商场、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

4.3.4预警行动

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后,城市防汛防台各级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重点防汛防台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2)黄色预警响应(Ⅲ级):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防台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区城防指根据情况,调度和督察城市低洼地区、交通干道及地下空间、城区河道等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应急准备情况;

区城防指与各主要成员单位开通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加强对重点防汛防台部位的抢险救护准备;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在黄色 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防台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待命;

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处置;

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户外人员就近躲避;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红色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防台部位安全;

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

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

沿路临街各单位应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开放停车场;

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实行分级应急响应。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防台机构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风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向区政府和区城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河道、桥梁、水闸等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洪涝灾害、台风发生后,由区政府及区城防指负责组织实施防汛防台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2分级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区城防指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应急(Ⅲ级)响应、重大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Ⅳ级响应由区城防办报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由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由区防指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灾害情况,由区城防指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区城防指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有关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或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5.3 Ⅳ级应急响应

5.3.1 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城区部分铁路立交通道和道路出现积水,造成交通拥堵;

(2)城区部分低洼地区积水,部分房屋进水;

(3)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

5.3.2Ⅳ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向各成员单位部署任务。

(2)会商研究。根据情况,召集各成员单位会商,或开通会商系统,分析汛情,研究工作对策。

(3)防汛防台抢险。根据会商结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向有关部门下达命令,指挥抢险工作。

(4)信息报告。出现各类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区城防办。

(5)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4 Ш级应急响应

5.4.1 Ш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城市低洼地区积水,威胁市民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铁路立交通道引道积水严重,部分路段出现道路行洪现象,造成短时严重交通阻塞;

(3)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出现漫溢,且呈继续上涨趋势;

(4)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5)台风、热带风暴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

5.4.2 Ш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会商研究。会商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区城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有关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有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区城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区防办报告汛情及救灾进展情况。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5 Ⅱ级应急响应

5.5.1 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城区低洼地区严重积水,出现多处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部分地区出现严重道路行洪,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主要道路交通瘫痪;

(3)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出现重大险情,造成城区受淹;城区内主要排洪河道大范围漫溢,河水严重倒灌;

(4)台风、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

5.5.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会商研究。区城防指指挥在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主持会商,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向市政府报告。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及会商结果,区城防指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区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 组织指导,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各级防汛防台机构和部门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6)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6 I级应急响应

5.6.1 I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城区大范围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对城区有影响的大中型水库决堤;

(4)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已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极端天气导致的其他突发性重特大事件。

5.6.2 I级应急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区城防指指挥到达区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或区城市防汛防台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全区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区防指指挥按照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

(4)进驻现场。区防指指挥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汛情与灾情演变情况,请求当地武警、驻军或其他城市的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Ⅰ、Ⅱ级应急信息由区应急办、区防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市防指报告,由区委、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

(7)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接受区城防办的指挥调度,实施防汛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城防办报告。

5.7应急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Ⅳ级、Ⅲ级由区城防指决定或报请区城防指指挥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城防指指挥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

Ⅰ级防汛防台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防指指挥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

6 应急保障

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防台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区城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6.3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的义务。驻博部队、武警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防汛防台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紧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开发区、白塔镇、各街道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驻博部队、武警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6.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防台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防台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

6.5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组织好防汛防台抢险现场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医疗卫生部门负责洪涝、风毁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6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防台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防汛防台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城防办。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单位必须及时补足、更新。

各城市防汛防台机构日常运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当启动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负责及时筹集落实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6.7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防台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防汛防台工程设施和参与城市防汛防台的责任。

区城防指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防台。

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在城市防汛防台的关键时期,各防汛防台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抗灾减灾。

7 善后处置

区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区、镇(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安排。

7.1损毁设施修复

防洪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风毁设施 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7.2社会救助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7.3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区政府、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7.5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8 监督管理

8.1宣传教育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应急手册,全面提高居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对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防台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管理。一般公众信息由区城防指通过媒体向社会。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做好防汛防台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防台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应急培训

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8.3应急演练

区城防办应当定期组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防台抢险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8.4责任与奖惩

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区城防指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城市防汛防台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城市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工作评价

每年由区城防办组织,针对各部门在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促进城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的开展。对防汛防台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对暴雨、洪水、台风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热带气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风速的大小进行分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至17.1米/秒(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至24.4米/秒(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至32.6米/秒(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至41.4米/秒(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至50.9米/秒(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51.0米/秒(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9.2预案管理

9.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城防办负责编制和解释,区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区防指备案。

各城市防汛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城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区城防办备案。

9.2.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第2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制定目标。

为规范我县预防热带气旋(简称防台风)的工作程序,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防台风及由台风引发的暴雨山洪灾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县防洪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受台风侵袭导致暴雨、形成洪灾、危害水利设施、山体滑坡及其他行业灾害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⒈在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防、抗、抢结合,把台风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⒉防台风工作实行县、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

⒊防台风工作坚持公众参与,城乡统筹,服从大局。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全县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办事机构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三防办,设在县水务局四楼)。

2.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按《*县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做好防台风灾害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⒈县应急办。全面负责协调防台风及救灾期间相关事件工作。

⒉县水务局。检查指导跟踪全县蓄水工程安全情况,指导台风暴雨形成水库大流量进库的水库调度和相关技术指引及工程抢险,预测河道洪水等等。

⒊县农业局。检查指导跟踪台风季节各时段农作物受台风威胁而造成损失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工作。

⒋县林业局。检查指导林地、苗圃等相关防护工作。

⒌县民政局。危旧房屋的排查并评估台风影响风险及相关措施。

⒍县教育局。检查学校楼房设施安全,学生上下课途中安全及制订相关安全措施。

⒎县建设局。检查建筑工地临时建(构)筑物及施工机械等是否受台风威胁。

⒏县公用事业局。检查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及告示牌、灯柱等公共设施安全防范。

⒐*供电局。检查供电可靠性及线路构架安全。

⒑县国土资源局。制订台风暴雨造成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与处置措施。

⒒县交通局。职责范围内设施安全及应急处理措施(含省道、县道通镇公路、镇道通村公路、渡口等)。

⒓县公路局、地方公路站。确保国道畅通,对公路边坡下滑情况做好防范处理工作。

⒔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并协助受灾人员撤退与救助工作。

⒕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检查工矿企业生产安全、高空作业、井下作业、简易厂房等相关安全措施。

⒖县卫生局。做好灾害救伤防疫相关工作。

⒗县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管理。

⒘县经贸局。做好救灾物资及粮食供应相关工作。

⒙县武装部。协调县民政局及相关镇组织灾民转移。

三、台风预警机制

3.1县三防办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信息(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风速),及时向县应急办及相关领导报告,确保做到及早动员布置防御台风工作。

⒈台风导致暴雨灾害,按《*县防洪应急预案》有关暴雨报告条款实施。

⒉台风可能导致暴雨灾害,要预先通知各镇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出现险情,按《*县防洪应急预案》有关工程信息条款报告及处理。

3.2各镇各单位落实检查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危害的各个环节。

⒈属地水利工程及河道洪水对沿岸村、居民影响与预防措施。

⒉台风暴雨灾害对农业种植、果场、水产养殖等影响与预防措施。

⒊台风暴雨灾害对林地高杆植物、生态林地、苗圃等影响与预防措施。

⒋农村危旧房居民转移及相关措施。

⒌镇村中小学安全防范措施。

⒍建筑工地(含居民建房工地)安全防范措施。

⒎圩镇公共设施。

⒏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安全防范措施。

⒐工矿企业台风暴雨期间的安全生产。

⒑其他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

3.3预警引动。

⒈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台风暴雨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⒉做好相关准备。

物料准备:水利工程备足防汛物料。

人员转移准备:台风暴雨灾害影响可能需要转移人员各项准备。

地质灾害地点的监测及灾害抢险措施。

其他行业的防台风暴雨相关措施。

3.4报警、接警、处警。

台风暴雨形成灾害时,各镇、各单位均可向县三防指挥部报告。

接警单位是县三防办公室。

处警单位是县三防指挥部。当接到台风暴雨灾害报告后,根据不同灾害级别作出相关工作指引。

3.5预警级别划分及。

⒈级别划分。

台风暴雨灾害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

⒉预警。

⑴Ⅰ级预警。

①台风登陆预报风力8级以上,预测对我县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工矿企业停产,学校停课,农作物大面积破坏,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及大局稳定。)

②台风导致局部强降雨,河道洪水已经淹没沿岸村、居民点及部分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的。(按《*县防洪应急预案》预案级别Ⅰ级指引实施应急响应。)

③台风导致强降雨,山体出现大面积滑坡、泥石流并已经危及村、居民点人民生命财产及其他设施的。

⑵Ⅱ级预警。

①台风登陆导致局部强降雨,部分基础设施损坏,山洪暴发,河道洪水可能淹没沿岸村居民点,部分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的。(按《*县防洪应急预案》预案级别Ⅱ级指引实施应急响应。)

②台风导致强降雨,地质灾害点出现滑坡、泥石流并可能危及村、居民点的。(时按国土部门防地质灾害预案相关指引实施应急响应。)

⑶Ⅲ级预警。

台风导致暴雨或大暴雨,对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地质灾害点造成较轻影响的。

3.6应急响应。

⒈Ⅰ级预警响应。

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三防指挥部总正副指挥在县三防中心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⑵立即召开县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防风救灾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必要时可请求市政府提供相关支援。

⑶向险情区域发出救灾指引及派驻相关人员进驻现场。

⑷险情区域及各镇要按县应急指挥中心的指示,按相关指引做好台风暴雨灾害的救灾工作。

⒉Ⅱ级预警响应。

⑴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在三防指挥中心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⑵召开县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做好分工,研究方案。各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⑶向局部险情区域发出救灾指引及派驻相关人员进场,防止灾害扩大。

⑷出现局部险情的各镇、各行业要按县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做好相关工作。

⒊Ⅲ级预警响应。

⑴县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进驻三防指挥中心,县三防办要及时向县主管领导反映相关情况,并密切关注台风暴雨信息。

⑵跟踪落实各镇、各工程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⑶通知县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把手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⑷水务局全体人员要留守值班,并注意台风暴雨信息。

四、应急保障与后期处置

4.1应急保障。

⒈通信与电力保障。由县电信局及*供电局负责。

⒉交通设施保障。由县公路局及县交通局负责(抢险机械及运输车辆)。

⒊治安与医疗保障。由县公安局及县卫生局负责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及救

治工作。

⒋物资与资金保障。视抢险救灾情况由县三防指挥部统筹安排,由县经贸局、财政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⒌抢险救灾队伍保障。由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视受灾区域情况作出决策,常规抢险救灾队伍在受灾区域镇征调,责任单位为各镇党委政府。情况特别严重时,可由县统一部署,实施跨镇征调或申请上级支援。

4.2后期处置。

发生重大灾情时,县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救灾领导机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灾后救助工作统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后期处置职责如下:

⒈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灾民临时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振灾募捐活动,及时掌握灾民动态,并协助县救灾机构收集、核实灾害情况。

⒉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县级救灾补助资金,理顺抢险救灾过程对征用人口、物资的补偿方案,会同其他部门向上级报告争取上级支持。

⒊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灾区灾民进行医疗救治,做好防病防疫工作。

⒋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投入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灾区灾民治安动态,情况复杂时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⒌县农业局负责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农业结构,供应种子种苗及提供其他农业技术支持。

⒍县水务局负责灾区水毁工程的调查,制定水毁工程修复及除险加固方案,并尽快将方案报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

⒎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各地防御地质灾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⒏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电信局、*供电局、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相关设施的抢修工作。

⒐县委宣传部负责救灾工作相关的新闻报道把关工作。

第3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面对多次暴雨和强台风的侵袭,*公司在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华电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地方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各参建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众志成城,团结奋斗,取得防汛抗台的全面胜利,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总结*年防汛抗台工作,有以下经验。

一、明确机构,确保组织到位

1月份,在安委会第一季度的安全工作会议上,对今年的安全防汛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随即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明确防汛任务目标,并确立检查计划、防汛物资管理及汛期灾情汇报的程序。

5月份,公司成立了防汛抗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大型机械抢险组织、施工系列抢险组织、物资部抢险组织等防汛抗台机构,并明确各防汛抗台机构的职责,确立防汛抗台工作重点及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

二、理顺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年初,与连江县气象局签约,做好气象预报各项准备工作,以便及时发送雨讯、台风等各项气象警报信息。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沟通,取得地方支持,连江县政府专门成立*火电厂一期工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支持和帮助*工地的防汛抗台工作。

三、积极应对,完善应急预案

*年6月,根据今年防汛抗台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火电厂一期工程*年防洪防台应急预案》,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设备、物资准备、流程图、联络组织机构和撤离路线等。该预案初稿经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后,进一步补充完善,更具有科学性。各参建单位也根据工程建设特点编写了《防洪防台应急预案》。

6月24日,根据*工地的特点,公司组织了各参建单位参加的防汛抗台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后来的抗台实践表明,由于参建单位抗台人员均经过防汛抗台演练,对应急预案流程熟悉,因此各项防台工作开展紧张而不忙乱。

四、增储防汛物资,落实队伍

*工程建设队伍众多,各标段防汛重点不一,所需防汛物资数量极大,种类不尽相同,为此,公司采取分单位负担、分标段储备、分标段使用、分标段管理、统筹调度防汛物资的原则,今年以来,在防汛抗台时期,要求各参建单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储备足够的防汛防台器材、个人防护设备、通讯联系设备、医疗支持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大型起重机械、消防设备。

按照“抗大台、抢大险”要求,公司要求并落实各单位都有一支以上抢险队伍,台风前,各参建单位机动抢险队厉兵秣马,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极大地提高了防汛抗台的实战水平。防汛抗台期间,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保持紧急救护车辆,紧急救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合格,持有紧急救护证。

五、坚持八个到位,扎实开展台风前检查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汛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工程措施到位、通信设施到位、防汛物资到位、预案落实到位、抢险人员到位。

今年以来,*公司多次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工程的在建护岸堤、码头、循环水泵房、现场临建、烟囟、#1锅炉及现场的大型机械作了重点检查,对各施工单位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多次抽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沿海不稳固的临时工棚,抓紧制定处理方法,能拆除的尽快拆除,不能拆除的,采取拉设缆风绳、用钢管加固屋顶等措施;在建的护岸堤排水设施,循环水泵深基坑的排水泵,厂区临时排水沟进行完善;A排外大面积开挖抽水及其它基坑的排水,防边坡塌方等的管理,各责任单位都及时进行了处理。

台风登陆前,公司领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现场到各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巡查监督,重点检查临建危房内的人员是否全部撤离到安全地方,机械设备防风加固工作是否存在漏洞。

六、精心组织,与台风争时间、抢进度

护岸堤、码头、取排水工程和循环水泵房等项目是防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公司对此作了周密部署,一是实行在建工程防汛抗台责任制,谁承建、谁负责;二是各单位分片包干,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抗台预案,落实责任制;三是千方百计加快在建工程进度,减少台风对工程的影响。

收到13号台风“泰利”预报时,205米烟囱外壁航标吊笼施工、#1发电机定子和转子卸船吊运、取排水施工伸出水面部分等三个施工项目可能会受到台风影响,为确保万无一失,经过精心组织,负责这三个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加班加点,在台风侵袭前提前完成,确保不受台风的影响。

七、严肃纪律,落实防汛抗台项目经理负责制

今年以来,*公司把落实防汛抗台项目经理责任制作为推动防汛抗台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防汛抗台工作的整个过程。台风到来前,将各参建单位防汛抗台责任人进行公布,接受其它单位监督。为迎战台风,各参建单位防汛防台责任人根据公司的要求和规定,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履行职责。公司采取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防汛防台负责人履行情况进行督查。

八、加强沟通,指导各参建单位防汛抗台工作

收到“暴雨警报”、“台风紧急警报”的省市内部明传电报、紧急通知等情况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召开防汛抗台紧急会议,商议对策,将会议精神以最快速度传达到各参建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值班人员名单,汇总各参建单位值班名单及通讯方式,及时上报给华电福建公司。

公司各级领导与各参建单位领导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台风动向。台风期间,公司组织专业人员,适时分析形势,研究方案,为防台决策提供依据,并要求各参建单位进入临战状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九、科学调度,减轻灾害损失

动员所有危险临建房的人员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沿海施工船只如浮吊、货船、打桩船等在收到台风警报后全部靠岸抛锚固定,船上人员全部上岸避风。13号“泰利”台风侵袭前,经过周密安排,全工地共转移了894人,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第4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防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台风防洪水及应急处理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措施,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8)智能化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完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3、在发生台风、暴雨时,值班安保员对防风、防水浸关键区域和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门窗状况,如发出有窗户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赶至现场,并用板材临时封堵(转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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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程部维修人员集中待命,各层管理服务人员坚守岗位,如果有设备故障投诉以及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4、各级工作人员协助维修技术人员做好排洪及排泄积水工作。

5、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防止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灾后处理

台风、雷暴过后,工程部组织维修人中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并及时修复。保洁部检查损毁的树木情况,并加以恢复,努力将灾患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物业经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防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1、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组长:

组员:

保教主任

工会主席

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1、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2、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3、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4、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5、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6、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7、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防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前,雨季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和梨埠镇中心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臧伟业(副校长)

成员:琨张润利任学武冯卫东姚俊各班主任

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梨埠镇中心校、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由张勇同志任组长,白建军、刘晓诚同志为成员;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由张润利同志任组长,任学武、曹琨同志为成员。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由臧伟业同志任组长,张彦平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中心校办公室。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第5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演练地点:工地现场

演练人员:保安组、管理人员、工人

演练负责人:郑沐林(项目负责人)

主讲:朱世武

一、演练内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已)、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

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二、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郑沐林

副组长:林耿延

安全主任:朱世武

为使现场有序,行动有效,分别设了五个小组。

通讯联络组 组长:蔡坚锋

技术支持组 组长:林育宇

抢险抢修组 组长:林少余

医疗抢救组 组长:林坚锋

后勤保障组 组长:蔡海涛

项目部防汛办24小时值班电话: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主要应急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表

序号

材料、设备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主要工作

性能指标

现在

何处

备注

1

挖掘机

2

现场

2

翻斗车

4

现场

3

电焊机

1

现场

4

水泵

2

现场

5

发电机

2

现场

6

编织袋

10000

现场

7

应急车

1

现场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指导,必要时,协同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互相协议

项目部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第6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增多,防汛防台抗早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对今年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县府提出实施“构建和谐新*”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把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和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作为重点,统筹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加强以屋顶山塘水库和海塘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提高沿海避风港和基础设施的防台能力,进一步完善防御工程体系;稳步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强化非工程措施,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水库等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全面提高全县防台能力,保障台风期渔船安全避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干旱缺水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及次生灾害损失。

二、着力加强组织与领导,提升防汛防台抗旱合力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以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制贯穿到整个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省防指已公布了20*年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重要堤防、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名单。县防指也明确了全县各类水利工程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并在*港网上作了公示。为严肃防汛防台抗旱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防汛防台抗旱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动机制。各镇、乡、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密切监视水雨性、旱情和台风动向,及时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完善协调与会商机制,及时传达、执行上级防指(办)的有关工作部署和指令。气象、水利、海洋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为防汛防台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预测预报成果和地质灾害监测等信息资料,当好参谋。各镇、乡、街道和防指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及时将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报送县防指。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防灾避灾意识。以省防指已出台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为契机,抓好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新任防指指挥及成员和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地和本部门实际,加大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公众防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着力完善预案与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深化细化各项预案,提高可操作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预案编制大纲、导则和去年防汛防台抗旱特别是防御超强台风的情况,深化细化各类预案,尤其是要完善防台风预案,细化人员转移方案,并对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形成较为完整的预案体系。现已进入汛期,各地要完成防御洪水预案、水库抢险预案、城市防洪预案、抗旱预案等防汛防旱预案的修订工作,完善在建工程特别是重点防汛工程必须编制度汛议案。5月底前,沿海各镇、乡要完成防台风预案修编工作。全面推进并基本完成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镇、乡、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其他有防汛防台抗旱任务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和近来防汛防台抗旱实际,及时修订渔船回港避风,地质灾害防御,电力、通讯、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防洪防台、抢险救灾等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修编的预案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要抓好预案的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七)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灾害等监测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监测站点,适当增加沿海和内陆山区站点数量,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分能负责,分级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远程会商系统,有条件的逐步延伸到重要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并加强维护管理;加快重要防洪水库预报调度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气象监测、数据处理和预测预报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充分利用紧急异常气象灾害信息平台,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进入千家万户。水利部门要加快重要小流域、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和全县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重要水利工程远程图像监视系统建设。全面实施全县暴雨预警网格化系统建设。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加快全县渔船指挥救助系统建设,加强渔船防台风预警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

(八)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调度,提高科学调度水平。在汛前,水利部门要完成水利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的修编工作,及时修订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开展水库汛限水位动态管理和水库群、平原水闸联合高调研究和试点,努力实现水利工程效益最大化。针对我县水旱灾害交替发生的特点,密切监视天气发展趋势和水雨情变化,及时分析掌握水库、河网蓄水和用水情况,加强对水资源短缺区域、重要水源工程洪水形势的分析监测,切实做好跨地区调水的协调工作。根据旱情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调度,保障供水安全。气象部门要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九)完善抢险救援机制,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加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设备储备与调配管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社会联动、区域互助、军民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持作用;加强防汛抢险、海上搜救和抗旱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援和抗旱救灾能力。加强与驻象部队、武警部队联系,充分发挥人民、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主力军作用。沿海和山区乡镇要逐步配置必要的应急抢险设施设备,提高基层抗灾自救能力。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防汛物资储备机制。根据《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规范各级防汛机构和重点地段、重要工程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规范调用程序,满足防汛应急抢险需要。

四、着力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提升工程防御能力

(十)加快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和以千库保安为重点的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建设。去年的台风、洪水造成苍南、庆元等地大量的房屋倒塌和电力、通信、交通、水利、渔业等基础设施受损。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与重建监督、指导,梅雨期前,对水(台)毁工程设施修复和重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尚未完成修复和重建工作的要力争在主汛期前完成;一时难以完成的,应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并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及水利部门要加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基本完成我县第一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全面完成千库保安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并及时启动千库保安二期工程前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固与海塘不配套、工程老化严重的沿海水闸,按计划完成海塘和水闸的加固和配套改造任务。继续开展河道疏浚、清障,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加快重点防洪、排涝和抗旱水源、引水工程建设进度及配套完善,落实在建工程度汛措施,不断提高工程防御能力。

(十一)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监管,水利部门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水库巡查责任,出台小型水库巡查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水库业主和管理单位要加强大坝维修养护,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各类水库闸门启闭设施进行专项检测和更新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水库标准化建设,并加强对堤防、海塘的维护管理。

(十二)加强避灾工程建设与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民政部门要按省、市要求着力对避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按照集中避险和分散避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一批质量较好的学校、影剧院、会堂和办公房等公共设施作为公众避灾场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镇公共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安全避灾场所;农村在新建、重建房屋时,鼓励把其中一间或一层建得牢固一些,作为受灾的家庭临时避灾点。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避灾场所建设质量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避灾场所房屋的质量。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船避风锚地规划与建设。建立完善避灾场所的安全临监管体系,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制定避灾场所管理办法,明确避灾场所的管理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避灾场所的安全。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与管理。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交通规划建设监督与指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防洪防台要求,同时加强排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电力、通信、建设等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研究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防风设计标准,通过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和加固改造等措施,增强抵御强台风、大洪水能力。加强对广告牌等高空设施的统一管理,提高高空设施的抗风能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农房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管,研究村镇新建房屋抗灾技术,组织指导农房建设;继续开展农房普查,对农房进行安全鉴定,宣传农房抗灾常识。发展与改革、财政、保险、农林、渔业等有关部门要抓好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和渔业互保工作。

五、着力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夯实防汛防台抗旱基础

(十四)完善防汛防台抗旱法规制度。《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已经省人大一审通过,并于20*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推进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镇、乡、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十五)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有防汛防台任务的乡镇(街道)要设立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有防汛防台任务的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创新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模式,鼓励和扶持成立民间防汛防台抗旱组织。加强调研,推进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

(十六)加强形势分析会商和研究。县防指要及时组织水利、气象、海洋等有关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防汛防台抗旱形势分析会商。在汛前,县防指(办)要组织各镇、乡、街道和县级各有关部门研究分析重要流域的防汛形势,落实重点流域和重点工程的度汛措施,做好防御流域性大洪水的准备。在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气象预报和汛情、旱情变化,及时组织开展洪水、台风、干旱等分析会商,提出防御对策。按照防御超强台风的战略对策要求,继续开展沿海二线海塘的现状调查,提出配套完善措施。加强全县抗旱能力分析研究,提出抗旱的对策措施。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船舶在港内避风的顶风能力研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电力、交通、通信、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防洪防台能力研究,提高防御能力。

(十七)加强信息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各镇、乡、街道及县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防办《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是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掌握、整理、核实、上报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规范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汛情、旱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情况。坚持准确及时,正确引导舆论,在重要信息前,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将的内容报县防指。每次洪、涝、台、旱灾后和汛期结束后,各镇、乡、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措施。

(十八)加强防指能力建设。按照机构健全、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程序规范的要求,加强各镇、乡、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防指能力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装备,提高洪涝台旱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各级防指工作人员素质,严格实行汛期每24小时值制度,各级防指电话、传真必须有人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洪涝台灾情和险情。

六、着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7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状态;应急初始条件;应急行动水平

引言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法,田湾核电站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该体系是基于对田湾核电站危险源分析的基础上建议起来的,其中针对田湾核电站核反应堆建立制定的核事故应急预案是《田湾核电站场内应急计划》(简称场内应急计划),其他制定的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针对场内应急计划未覆盖的领域。电站可因非核突发事件进入核应急状态,说明核事故与非核突发事件存在着必然联系,但场内应急计划与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未明确确定相应关联关系。文章主要汇总归纳了非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汇总归纳了应急初始条件(简称IC)中的应急行动水平,由此来说明他们之间的关联关系,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1 应急状态

1.1 应急状态的等级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核电站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及场外应急(又称总体应急)。

1.2 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为了迅速且恰当地确定应急状态等级,基于核电站的设计和厂址特征,核电厂需制定确定应急状态等级的应急初始条件以及应急行动水平。

应急初始条件(IC)系指预先确定的、触发核电厂进入某种应急状态的一类应急行动水平的征兆或指示。应急初始条件可以是超出电站运行技术规范书限值的参数数值或征兆,如过高的一回路温度;也可以是某个事件或现象,如火灾或过高的海水水位;也可以是包容放射性屏障的失效,如一回路破口。

应急行动水平(EAL)系指对应于某一应急初始条件,对指定核电站所确定的某个可测量参数的阈值或可界定的状态。应急行动水平可以是电站仪表的读数、场内外可测量的参数值、某个设备的状态、可确认的事件或自然现象、分析计算结果、应急运行规程的启用和其他应进入应急状态的情况。

根据《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核电站各应急状态的应急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分为下列四种识别类型(文章主要涉及H类别):

(1)基于电厂系统或设备故障或其安全功能丧失类――S类别;

(2)基于裂变产物屏障类――F类别;

(3)基于辐射水平异常和放射性流出物异常类――A类别;

(4)基于影响电厂安全的灾害和意外事件类――H类别。

2 田湾核电站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1 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田湾核电站共有20份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如表1所示。

2.2 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1)《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当田湾核电站内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疑似病例一例及以上或国家、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生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乙类传染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预警信息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

(3)《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消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媒体应对预案》:若突发公共事件将会或已经引起媒体关注,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5)《田湾核电站泄密事件应急预案》:当发生泄密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6)《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收到热带气旋在加强并可能在48小时内影响电站的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7)《防汛应急预案》:收到防汛预警信息后,启动本应急预案。

(8)《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当生产设备因冰冻损坏、停运,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或当接到雨雪冰冻天气预报时(日平均气温≤-5℃,或日最低气温≤-10℃),启动本应急预案。

(9)《防大雾应急预案》:根据大雾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启动本应急预案。

(10)《防地震应急预案》:收到48小时“临震预报”,启动应急本预案。

(11)《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1人死亡,或(和)≥3人重伤(中毒)的人身伤害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2)《田湾核电站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号机组或(和)2号机组发生失去厂外电源时的事故,启动本应急预案。

(13)《田湾核电站涉网电力设备故障处理应急预案》:当涉网电力设备故障时,进一步引发失去厂外电源事故,则启动本应急预案。

(14)《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5)《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火灾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6)《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当至少发生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17)《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a.核电站发生放射性流出物非

计划排放事件;b.因电站所在区域发生波及电厂环境;c.因自然灾害造成电厂屏蔽可能丧失;d.因环境问题引发一般性。

(18)《燃料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在核燃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异常情况包括货包与托架发生位移,车辆发生火灾,车辆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燃料组件货包被盗、被抢;铁路运输时,发生脱轨、倾覆、翻车、追尾、脱扣等事件。

(19)《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发生辐射异常事件/事故;发生放射源相关事件/事故;发生核燃料厂内运输相关的事件/事故。

3 田湾核电站能够触发进入核应急状态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通过对田湾核电站各常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田湾核电站应急行动水平的研究,当非核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时,可满足相应EAL的条件,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请详见表2(仅列出了应急待命状态)。

根据表2所示,当发生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如果事件进一步恶化就可能导致核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可通过2012年田湾核电站防抗第10号台风“达维”的事例进一步说明。

2012年8月1日上午获知台风预报后,田湾核电站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防汛抗台工作进行了部署;2012年8月2日上午10时30分,田湾核电站启动《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各主要岗位实施24小时现场待命制度,随时做好台风来袭的防范和缓解工作;2012年8月2日至3日,第10号台风“达维”从江苏连云港过境,田湾核电站在台风中心半径80公里范围内。在台风经过期间,现场气象站测得10m高处10分钟最大平均风速为20.4m/s(风级8级),8级风速持续约148分钟(分别是2日22:05时-23:22时,3日1:10时-2:16时)。

本次抗台过程中,因现场实时气象站10m高处10分钟平均风速未超过24.5m/s并且电站未出现其他事件或事故,电站仅启动了《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假设台风过境时,现场气象站实测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则田湾核电站按照田湾核电站应急状态分级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进行判断后需要进入核应急状态(应急待命)。如此时在此假设的气象条件(10m高10分钟平均风速大于24.5m/s)下启动应急组织存在人员安全风险,会导致电站应急组织无法按要求立即启动,不利于应急响应。

4 后续工作建议

4.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

建议电站分析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水平,分析出可能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相关预案中增加进入应急状态的指向条件,以便使电站及时进入应急状态,及早启动应急组织。

4.2 应急演习方面

在进行导致进入应急状态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时,增加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向核应急状态演变的内容,锻炼电站应急组织。

4.3 应急体系管理方面

对于这种电站已经启动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要有可能进行核应急状态但又未进入应急状态的状态进行定义,可以称为触发应急状态。

(1)特征:一些事件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站安全水平未下降,这些正在发生的事件极有可能继续恶化或已经恶化,恶化后的事件导致或可能会导致核电站安全水平下降,在这类事件中,预期不会出现需要采取任何核应急响应行动;

(2)目的:使电站运行人员重点关注相关事件,电站可以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并使电站应急组织了解事件信息,针对事情启动电站部分应急组织。当事件恶化使电站进入核应急状态后,立即或较短时间内就有应急专业人员对事件或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可以快速缓解事件或事故。

参考文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Z].2006-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Z].2007.

[3]压水堆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 [Z].2012.

[4]田湾核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Z].2013.

第8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应急体系

我局成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我局安排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置和应急演练以及监测预警等工作所需经费,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和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应急体系健全,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精神做好应急工作。本项考核分值20分,我局全面做好,自查得分20分。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我局制定了《自然灾害预案》、《防洪防台预案》,并把《自然灾害预案》、《防洪防台预案》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开展重大活动制定应急预案上报上一级政府相关行政机关备案,在本局网站上公布《自然灾害预案》、《防洪防台预案》和应急预案。我局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和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精神及上级部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部署,每年对《自然灾害预案》、《防洪防台预案》等进行一次修订,删除过时和不合事宜的条文,补充新的条文,使《自然灾害预案》、《防洪防台预案》等符合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要求,确保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到位,能够有效处置。

我局根据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明确了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公共卫生治疗和观察场所,设置了统一、规范的明显标志,所有应急场所向社会公布。我局制定了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对突发事件工作进行评估,对突发事件趋势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打下扎实基础。我局建立起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管理制度,落实到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我局建立统一的危险源、危险区域信息库,加强对信息库的管理,提高信息库的质量,确保各类信息真实有效。我局根据工作职责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将危险源、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防范措施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局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隐患,落实工作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和谐。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我局建立了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切实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取得较好成绩。我局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必要的专业器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加强对专业器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的管理,保持专业器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的性能和技术标准,确保在使用中不出现问题。我局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同时举行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演练,2012年进行了X次演练。我局建立了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应急管理培训制度,以制度保证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际成效。我局通过各类方式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将本局组织应急演练情况报区应急办备案,每年度未将本局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报区应急办备案。

本项考核分值30分,我局按照要求逐项做好,基本符合考核标准,自查得分29分。

三、监测与预警

我局建立突发事件监测体系,除本局自行监测掌握、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外,还广泛通过互联网、监测网点、信息报告员等多种手段和渠道,掌握、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我局强化信息报告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如发生较大以上级别或敏感地区、敏感时段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区应急办上报信息和做好信息续报,不得出现信息迟报、漏报情况,决不允许出现信息谎报、瞒报情况,同时我局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联系方式,公布了联系名单和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报送畅通,让各级领导及时掌握信息情况,作出正确决策。我局建立应急事件24小时值班制度,设置值班台账,要求值班人员按照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好班,做好值班台账记录,决不允许脱岗、漏岗,决不允许找门卫和工勤人员代为值班,发现值班人员违反24小时值班制度的,严肃批评,责令整改,造成损失的,给予纪律处分。我局加强值班室硬件建设,确保值班室设置合理,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值班需要。本项考核分值30分,我局做得较好,没有发生问题,基本符合考核标准,自查得分29分。

四、应急处置

第9篇:防台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抓好应急规划编制,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二五”期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做好市级规划与省规划的衔接,做好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做好与市级各专项规划的衔接。

(二)申报一批重点项目。在认真总结评估“”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整合现有应急资源,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申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有选择地启动应急平台、预警预防、应急救援、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项目。

二、抓好预案修订和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根据《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地各部门都要根据修订后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修订本地本部门各项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订预案的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预案演练。各县市区和市公安、消防、安监、卫生、国土资源、环保、教育等部门要有重点地组织开展1—2次实战性和群众参与性强的综合演练或专业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三、抓好考核管理,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五)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根据《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六)加强应急管理督查考核。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做好对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理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抓好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七)调整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根据情况变化,对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部分专家进行调整、充实,并为专家参与应急处置创造良好条件。

(八)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时对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和市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分期分批进行救援技能培训。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

五、抓好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九)着力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制定全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方案,适时启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分析、方案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整合现有资源,年底前实现互联互通。

(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市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经信、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消防、卫生、质检、药监等部门要对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开展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各县市区要全面调查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汇总造册,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六、抓好宣教培训,提高全民应急能力

(十一)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市区和主要应急联动单位要在其官方网站上开辟应急管理专栏,并对内容适时更新。结合“防灾减灾日”、“《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等各类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十二)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各级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定期举办应急管理讲座、短训班或研讨班。召开全市应急办主任座谈会或外出考察学习,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实行以会代训。

七、抓好应急值守,提高政务值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