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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防汛处置方案精选(九篇)

防台防汛处置方案

第1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汤浦等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二)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市防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武部或武警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一)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并根据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

4、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4.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5.66米。

5、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堤防等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6、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2.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4.16米。

7、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8、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万人。

(三)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或*平原河网主要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

(四)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

各级政府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海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办,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浦阳江、曹娥江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办。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即时上报到市防办。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各媒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乡镇政府。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各地各部门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5、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政府或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6、蓄滞洪区启用和内涝灾害预警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8、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的,还应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9、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城镇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并向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四)预警支持系统

1、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各级气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设布点合理的台风、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测到台风动态和水雨情。

2、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防汛、气象、水利、国土、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和洪水预报;分析水利工程险情,分析干旱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指积极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军分区、武警*市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市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旱情;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防指参加,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必要时,上报省防指办和市委、市政府,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向公众。

③防汛、水利部门分析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④农业部门组织各地通知海上船只开始返航。

(3)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建设、建管、有关通信公司、供销总社、农业、卫生、财政、工贸公司、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

③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

④农业部门组织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船只迅速回港避风和就近进港避风。

⑤新闻部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部署的防台工作。

(4)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阶段

①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防台预案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命令),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

③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密切监视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组织水利工程抢险。

④农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船只的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⑤对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要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对山洪、滑坡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⑥对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卫生医疗部门应组织医疗队结集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准备。

⑦新闻部门(电视、报纸、广播)滚动播发台风预报和防台措施及知识。

⑧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台工作。

2、江河洪水灾害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增加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县级政府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规定的分洪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实施分洪命令。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水文部门监测到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判,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地区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安全、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预警。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内涝灾害

(1)当出现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设等部门增加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

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水源工程进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气象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供水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统一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市防办接到重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七)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八)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指挥机构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江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一)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气象信息(台风、暴雨、高温等由气象部门统一)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3、县(市、区)信息。县(市、区)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台毁、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各地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运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调动。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需要驻地、武警部队给予防汛防旱抗洪抢险支援时,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安排;需要向驻绍部队、武警部队求援时,由市防指与军分区、武警部队联系安排。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

(1)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3)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4)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人防、地震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办和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市级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5分钟内传到市防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防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各级防汛防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实效。

(4)、武警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培训由*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启用蓄滞洪区、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原设在河道、低洼地区的建筑要易地重建。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群众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和市人事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做好本地区汛期发生的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市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特点,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发生的“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2区概况

2.1自然地理

区地处市东北部,位于黄浦江的下游。地理位置为东经121°13′14″,北纬31°15′42″的亚热带南缘。

2.2防汛风险分析

本区受到的主要自然灾害影响有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洪水四种。

2.3防汛防台设施

(略)

2.4重点防护对象

本区防汛重点是黄浦江岸线、内河岸线和全区易积水区,市重大工程项目及区域内功能开发建设重点地区。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区防汛指挥部是区政府领导下的本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防汛防台指挥、决策工作。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建交委。

3.2工作机构

各街道、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设立相应的防汛指挥分支机构,承担相应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在汛情灾情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辖区内相应的防汛防台任务。

3.3其他

其他单位可参照上述原则设立防汛专门机构。

4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1)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的预警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及时预警信息。

(2)各街道、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负责编制相应防汛防台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排摸所辖区域堤防、岸线、河流及简屋、临时工棚内的人员情况,制定人员转移撤离预案,在必要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3)本区水务、市政、市容、房地、卫百辛集团、绿化、医疗、公安、消防和民防等部门应组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使用,及时参与抢险救灾。

4.2预警信息含义

本区防汛防台等突发性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

4.3主要防御方案

(1)防汛防台专项预案及抢险物资准备及应急方案。

(2)人员撤离转移预案。

(3)高潮位期间突遇暴雨应急调控内河水位的方案。

(4)汛期值班制度。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遭受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时,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防汛抗灾指令,调动全区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及抢险施工机械。在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区长统一组织指挥抗灾抢险工作。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视情况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蓝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6—7级,阵风7—8级。雨:12小时5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55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4.80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3.80米。灾:出现居民家进水、低洼地区道路积水等灾情。

5.2.1.2响应行动

区防汛办负责人到岗,视情况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指导,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各单位防汛办负责人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向区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各专业单位加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1.3蓝色预警防御提示

(1)区各级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示居民注意收(看)听天气预报,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5)各泵闸、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降低内河水位和进行预抽空。

(6)高空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加固户外装置。

(7)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做好修剪和绑扎、加固等工作。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5.2.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办向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的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黄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8级,阵风9—10级。雨:6小时50毫米或1小时2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91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26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04米。灾:防汛墙发生险情,出现居民家进水、房屋倒塌、部份道路积水等灾情情况。

5.2.2.2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区应急办。

(2)各单位防汛工作分管领导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险时调运的准备。

(3)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到岗,组织抢险队伍加强巡查。

5.2.2.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

(1)区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作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及时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提醒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作业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4)泵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涝泵站转入暴雨运行模式,水闸提前降低内河水位。

(5)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6)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会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7)绿化、房地、市政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等工作。

5.2.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5.2.3.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部向区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的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区政府报告: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橙色预警信号:风:24小时平均10级,阵风11—12级。雨:3小时100毫米或1小时3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10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46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13米。灾:防汛墙发生险情,居民家较大面积进水、房屋倒塌、道路积水等较为严重灾情。

5.2.3.2Ⅱ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到岗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发出相关指令,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通报区应急联动中心。

(2)各单位主要领导到岗,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防御工作,全面检查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转移危房人员。

(3)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5.2.3.3橙色预警防御提示

(1)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电视台以及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滚动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工地临时房屋、危棚简房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安全地带。

(5)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监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6)绿化、房地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7)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8)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5.2.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区防汛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同意,向各级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防汛防台的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台、防汛信息中心台风、暴雨、潮位红色预警信号:风:6小时平均10级,阵风大于12级。雨:3小时100毫米或1小时60毫米。潮: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5.29米,或吴淞口潮位超过5.64米,或米市渡水位超过4.25米。灾:沿黄浦江、内河防汛墙出现较为严重的险情、居民家大面积进水、房屋倒塌、道路积水等严重灾情。

5.2.4.2Ⅰ级响应行动

(1)区政府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按照防汛应急预案,部署全区抗灾救险工作,并向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到岗,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区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区人武部组织民兵集结待命,并根据汛情的要求负责请求部队的支援,随时准备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2.4.3红色预警防御提示

(1)电视台以及公共场所的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区域内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根据市、区政府的决定,实施停课或其他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企事业单位外,按照市、区政府有关决定其他单位视情实行是否停产、停工或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紧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1)危险房屋人员的转移,由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根据危房登记造册户数组织人员转移,并安排好生活。

(2)建筑工地人员转移,由区建管办与质监站协助各街道、镇和相关单位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排好生活。

(3)当年度防汛设施险段、薄弱段影响范围内的人员,需要转移时,由各街道、镇负责人员转移,并就近妥善安置。

(4)民防工事及地下室人员的转移,由区民防主管单位组织实施。

以上各单位汛前必须制订人员撤离预案,确保有组织的撤离,安置点人员情绪稳定、生活有序。

5.4信息报送

已经或可能出现灾情险情区域的各相关防汛单位要密切注意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并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反馈。当出现II级(含II级)以上防汛预警时,必须每2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灾情险情信息。

区民政主管部门会同区防汛办,负责核实、统计、上报各类灾情,同时积极争取政策、落实救灾措施,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5.5应急结束

汛情结束后,由区防汛指挥部决定并宣布解除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6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各街道、镇应当及时组织力量在区防汛办和区民政局指导下,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置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2抢险物资补充

各有关单位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抢险物资应当及时统计、足额补充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6.3水毁工程修复

防汛设施、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房屋、民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

6.5调查与总结

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总结防汛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紧急防汛期间区信息主管部门应全时派出值班,24小时确保防汛信息渠道畅通,同时应当成立通信抢修队伍,一旦发生线路中断,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并优先确保防汛线路和信息的畅通。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1)薄弱地段防守措施:内河岸段及黄浦江岸线的薄弱段管理责任单位为区水务所,情况紧急时及时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处置。

(2)区域内积水地区排水措施:由积水地区所在的街道、镇牵头负责组织抢排。情况紧急时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处置。

(3)抢险队伍准备:各街道、镇,其它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4)抢险物资分级储备:区经委除应储备区级相应的防汛物资外,会同区防汛办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相关防汛物资的储备。各街道、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黄沙、草包、临泵、电线等常用物资,用于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抢险。遇到重大汛情、灾情,全区各单位、部门的储备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

(5)抢险命令:由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通过短信、电话、区有线电视、传真等手段。各街道、镇现场指挥员根据情况判断,认为灾情情况紧急时可自行决定,下达抢险命令,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下达抢险命令,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延误。

7.3专业保障

(略)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略)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略)

8监督管理

8.1培训

干部培训。将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培训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以防汛准备、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增强和提升各有关单位干部防汛指挥、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的能力。

专业人员和市民培训。各单位要明确防汛抢险队伍和相关专业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应当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汛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防汛知识和避险措施。

8.2演习

区防汛指挥部应根据预案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性、综合性的专题或以查带演等有效形式组织防汛应急演练。各有关成员单位有条件的应组织相应的应对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8.3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防汛指挥部和区人事局联合表彰。

第3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洪水自然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工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市河流防洪预案编制大纲<试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区抗洪抢险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的防汛形势和任务制定本预案,为汛期指挥抗洪抢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1.4适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渭河、沣河、沙河、新河及户县涝河的洪水防御,因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堤防决口衍生的洪水灾害。同时适用于城区内涝的防治。

2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汛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大事,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的参与和支持。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汛责任,搞好防汛工作,我区成立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城区防汛抗洪指挥部两个防汛指挥机构,对全区的防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2.1防汛抗旱组织机构

2.1.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主管区长

区人武部部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分局、区供销社(鑫龙集团)、武警支队、气象、水文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为区防汛抗旱农田基建办公室(简称区防汛办),负责指挥部汛期通讯联络及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在区政府十楼。

2.1.2区城区防汛抗洪指挥部

指挥:区政府主管城建区长

副指挥:区人武部部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水利局局长

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区供销社、武警支队、气象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两个办公室,防汛抗洪办公室设在区防汛抗旱农田基建办公室,内涝防治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

2.2区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职责

2.2.1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省、市、区防汛预案,全面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人民政府的防汛抗旱指令,区级防汛抗洪抢险命令。

(3)组织制定区级防汛度汛预案及抗洪抢险措施,组织调配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及技术力量,落实防汛责任并组织安排实施,做好防汛抗旱检查及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4)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对不服从防汛指令、、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责任。

(5)代表区政府向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险情、灾情及救灾情况,做好灾后生活生产自救工作。

2.2.2总指挥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是法定的本行政区的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全责。其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有关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2)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本地区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能力。负责督促本地区重大清障项目的完成。

(3)负责组织本地区常设防汛抗旱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4)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和台风灾害的各项预案,制定本地区抗旱预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根据本地区汛情、旱情,及时做出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指令和水量调度指令。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确保防洪工程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灾损失,防止人员伤亡。制订措施,最大努力减轻旱灾对城乡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6)水旱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堤防和抗旱工程设施,保持社会稳定。

2.2.3副总指挥职责

(1)区政府主管防汛副区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是本行政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搞好本行政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防汛安全检查、防汛准备、组织落实抗洪抢险人员、物资、车辆及度汛预案并督促实施。督促各镇办、防汛抗旱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各项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2)区人武部部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在防汛抗旱总指挥领导下做好分管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负责抢险人员、队伍的组织和落实,代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与辖区驻军的联系。险情紧急时,代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一级防汛部门申请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并做好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3)区政府办主任、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在总指挥领导下做好分管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做好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各镇办之间的协调工作,并督促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防汛抗旱任务及指令。

(4)区水利局局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在总指挥领导下做好分管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搜集传递汛(旱)情信息,制定抢险技术方案,落实区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组织水毁工程加固修复,检查督促各镇办、各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2.4包河段县级领导职责

对所包抓的河段负总责,督促检查落实有关镇办和相关单位做好包河段的且安全工作,做好巡堤查险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险情,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千方百计确保该河段堤防安全。

2.2.5镇办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职责

(1)按照《防洪法》及《省县乡村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各镇办在汛前必须成立本级防汛抗旱机构,对本行政区防汛抗旱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镇办行政负责人是本行政区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抗洪抢险、内涝防治及救灾工作负全责,专管副职是防汛抗旱工作直接责任人。

(3)各镇办必须建立以行政负责人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严明防汛纪律,确保防汛工作正常进行。

(4)各镇办要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各自辖区防汛抗旱任务,制定本行政区度汛方案,组织落实巡堤查险人员,储备防汛抗旱物资、排水机泵,落实抢险队伍及抢险运输车辆,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汛情传递及时准确。

(5)镇办行政负责人是抢险现场的现场指挥,负责调动本行政区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车辆投入抢险,保证抢险运输道路畅通。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险情。险情扩大时,可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增援。

(6)负责本行政区内受威胁村庄、社区、学校、医院、工厂人员的撤离和安置工作。

(7)沿河办事处要逐河段落实包干领导;落实人员转移、撤离避险方案;有内涝防治任务的城区各办事处,要组织好本辖区工厂、企业、商业、居民小区的内涝防治工作,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降低内涝灾害带来的影响及损失。

(8)负责本行政区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工作。

2.2.6区防汛抗旱办工作职责

(1)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和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2)编制防汛度汛预案,并协调、督促检查预案的落实和执行;

(3)收集、处理防汛抗旱信息,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4)负责指导防汛设施和防洪工程规划建设;

(5)负责管理区级防汛通讯器材,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6)负责防汛物资器材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防汛抢险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

(8)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防汛知识培训;

(9)汇总、核实本区洪涝旱灾情,并上报;

(10)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7城区内涝办职责

(1)制定内涝防治方案,并督促检查和落实;

(2)做好内涝积水、河水倒灌的防治工作;

(3)组织做好城区低洼地带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内涝防治工作;

(4)统计核实内涝灾情,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负责城区排水管网检查、疏通及排水设备检修工作;

(6)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8滑坡办职责

(1)制定塬边地带危窑、滑坡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负责督促落实。

(2)协助指导相关镇办做好危窑滑坡的监测防治工作。

(3)建立危窑滑坡监测网及报警系统,并做好监测工作。

(4)妥善安置危窑住户,防止塌窑、滑坡灾害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统计核实灾情,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2.9其它防汛组织机构职责

市渭河城区管理站,按市、区河道管理区段的划分,负责管理北岸管理区段,南岸西宝高速公路桥至秦西交界范围内的河道及堤防工程。市渭河城区管理站虽属市水利局直管单位,但防汛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服从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

市渭河城区管理站、区河系管理站在6月1日进入汛期后,要立即转入汛期管理模式,一切服从防汛安全需要,按管理区段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防汛组织机构、清滩组织机构,落实各项防汛责任。

(2)关闭河道内采砂场,清除河道内砂堆、复平采砂坑、拆除采砂便桥,保持河道行洪畅通,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堤防工程的管护和检查,保证堤防安全运行。

(4)落实清滩人员,划段包干,明确责任,切实搞好河滩内作业人员的撤离工作,避免人员被困及伤亡。

(5)负责制定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并进行现场抢险技术指导。

(6)储备应要的救生衣、照明器材等抢险物资。

(7)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险情工情。

2.2.10抢险专业组职责

(1)汛情监测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成员单位:区防汛抗旱办、区河系管理站、市城区渭河管理站、区内涝办、区滑坡办。

责任人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

职责:汛期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全天候监测雨情、水情,做到汛情上传下达传递准确,为组织抗洪抢险提供汛情信息服务。

(2)技术服务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成员单位:市城区渭河管理站,区河系管理站。

责任人为单位行政负责人。

职责:根据我区河道堤防的具体情况,提前制订出现不同险情时的抢险方案,并组织人员现场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抗洪抢险

牵头单位:区政府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人武部、区交通局、区内涝办、区滑坡办、区供销社(鑫龙集团)、区河系管理站、各镇办。

责任人为防汛主管区长及各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

职责:汛期一旦发生汛情,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物资、车辆等力量进行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4)救灾安置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成员单位:区计划局、区财政局

责任人为各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

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资金的筹措,制定受灾群众救济安置方案,同时负责救灾衣物、食品的管理发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

(5)物资保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成员单位:区计划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鑫龙集团)、区防汛办。

责任人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

职责:按照防汛抢险现场需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品种数量,及时组织调运,确保抢险一线需要。

2.2.11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计划:负责协助做好河道治理、防洪工程建设、水毁修复等工程的立项工作;汛期协助沣东办搞好防汛工作。

(2)财政:负责防汛抢险救灾资金的组织和筹措,及时安排拨付防汛经费,并监督审查防汛抢险经费使用情况。汛期负责做好抗洪抢险部队官兵及区防汛指挥机构一线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汛期协助陈杨办搞好防汛工作。

(3)水利:负责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固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汛情传递联络和抢险技术的指导工作;协调防洪抢险工作。

(4)民政: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济安置方案,负责救灾衣物食品的管理发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负责调查统计、核实洪涝灾害损失,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受灾情况。

(5)建设:制定城区内涝防治预案;做好城区及“两河一区”的内涝防治工作;协调督促各办事处做好辖区内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的内涝防治工作,及时组织疏排路面积水,最大限度减少内涝损失及影响。

(6)交通:负责辖区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及时修复水毁道路保证路面完好畅通;按防汛抢险所需车辆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执行运输任务,及时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运送撤离人员及财物。

(7)公安: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路线的畅通。

(8)农林:负责调查了解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受灾情况,并协调组织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汛期协助钓台镇搞好防汛工作。

(9)国土资源:负责制定危窑滑坡防治监测预案,做好塬边滑坡、危窑的监测预报防治和抢险工作,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10)卫生:负责制定抗洪抢险医疗救护应急方案,组织落实救护医院、医护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械,做好灾区、灾民安置点的卫生防疫工作。

(11)人武部:负责制定当地驻军、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12)、区供销社(鑫龙集团):按计划完成防汛抗洪抢险物资储备任务确保随时调运,投入抢险救灾。

(13)气象、水文:负责天气形势、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通报汛情,为防汛工作当好参谋。

(14)电力、电信:要保证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在防汛紧急期,电力部门要加强供电线路及设施的巡查,随时与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保证供电安全正常。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抗洪救灾任务,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编制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方案,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在防汛紧急时期,负责组织动员本部门力量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全力完成防汛任务,同时做好本部门的防汛安全工作。

2.2.12河道包干责任制划分(见附表)

3防汛基本情况

3.1河道概况

3.1.1渭河:渭河属黄河水系,是黄河的一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全长818公里,其中境内长504.4公里。渭河从陕甘省界至林家村段长123公里,为山区河流,称上游段;林家村至铁路桥长177公里,称中游段;铁路桥至潼关入黄口为下游段,长204.4公里。我区地处渭河中下游段,境内长度19.5公里,河床比降为万分之六。北岸从渭西办南安村入境,于市渭滨公园东门处出境,岸线长4.4公里;南岸从钓台办曹家滩村入境,于沣东办沙岭村出境,岸线长18.0公里。区内河段设有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站,该站上游112公里处设有省属魏家堡水文站。渭河魏家堡水文站汛期提供的洪水水情预报是我区进行渭河抗洪抢险的重要依据。

3.1.2沣河:沣河是渭河一大支流,发源于秦岭北麓,流域面积1460平方公里,河长96.25公里,上游分西支沣峪河、东支谲河两条主要支流。我区处于沣河下游,境内全长10.82公里。左岸从钓台办吴家庄村入境,于陈杨办小王庄村入渭,岸线长12.18公里;右岸从沣东办小章村入境,于沣东办渔王村汇入渭河,岸线长8.25公里,河床比降万分之七点七。

户县境内沣河段设有省属秦渡镇水文站,该站汛期提供的洪水水情预报是我区实施沣河抗洪抢险的依据。秦渡镇水文站洪水与谲河洪水合成流量即为流入我区洪水流量。

3.1.3沙河:沙河是沣河的分洪河流,分洪口在长安区高桥镇境内,与沣河左岸相接,从我区钓台办西屯村入境,于钓台办马家寨村西北注入渭河。沙河河道全长11.7公里。我区境内河道长2.59公里,岸线全长8.2公里,其中右岸长4.5公里,左岸长3.7公里。

3.1.4新河:新河是渭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流经户县,从我区钓台办东江渡入境,于钓台办马家寨西汇入渭河,境内全长3.9公里,平均流量0.38秒立方米,年均径流量为0.12亿立方米。

3.1.5涝河:涝河属境外河流,发源于秦岭北麓,是渭河的一级支流。在户县境内全长75.8公里,年总径流量13400万立米,由南向北从户县涝店乡保西村注入渭河。涝河右岸若出现决堤险情,会涉及我区钓台办曹家滩村的安全。

3.2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

市区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8°37''''—108°45'''',北纬34°18''''—34°26''''之间。东西宽21.00公里,南北长28.50公里,总面积209平方公里。东邻西安市和市渭城区,北依礼泉县,西连高新区,南与长安、户县接壤。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阶梯状向渭河倾斜。地面高程在527.0米—382.0米之间,高差145米。地貌自北向南依次为黄土台塬,渭河三、二、一级阶地和河漫滩,可分为北部黄土台塬区和南部渭河平原区两个地貌区域。

我区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9°.0C—13°.1C,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68毫米,年降水量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占年总降水量的50%—60%。局部暴雨和过境客水是我区发生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多发生在6—9月份。

全区共辖2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125个村民委员会、45个社区居委会。耕地面积17.45万亩(含渭滨2.16万亩)。总人口约48.62万人(含渭滨4.65万人)。二00九年全区生产总值172.3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16亿元,农民人均收入519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492元。粮食总产量8.4万吨。

城区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中心,随着“沣河新区”、渭、沣河综合治理工程的相继建设,对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品位、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对我区的防汛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沿河两岸,人口密集,设施集中,商贸发达。我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防汛工作更为重要。

3.3洪水组成及历史洪灾

3.3.1渭河洪水主要由上游暴雨区和中游暴雨区形成,历史上曾发生多次洪涝灾害。据实测、调查和史料记载,1662年清康熙元年“六月大雨,平地水深数尺,九月又霖雨四十余日,诸水皆溢”。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夏大雨,水深二尺”。1868年同治七年,“八月十四日渭泛溢、沣决堤,南乡水深数尺,田垆溧没甚多”。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于六月大雨水涨,各河皆溢,南乡变为泽园”,洪峰流量11550秒立米,为历史调查最大洪水。1954年8月18日,魏家堡站洪峰流量5780秒立米,站7220秒立米,为实测最大洪水,简称“五四”型洪水。2003年8月底至10月初,渭河连续发生五次洪峰,8月30日21时,水文站实测最大洪峰流量5340秒立米,这是自1981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

3.3.2沣河洪水主要由上游秦岭北麓区域暴雨形成,具有来势猛、峰值高、洪量小的特点。1964年前,沣河为大规模治理多次泛滥成灾,下游段受灾最为严重。1863、1898、1918、1925、1926、1930年都发生水灾,“沣河皆溢,秋禾被淹,交通中断”。沣河历史大洪水发生在1926年,流量2190秒立米。解放后1953、1955、1957、1962年曾4次决口,给沣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尤为严重的是1957年7月16日,沣河秦渡镇流量1430秒立米,加之谲河流量汇入504秒立米,使下游合成流量达1934秒立米,沣河共决口88处,淹没沿岸农田13.7万亩,重灾10.4万亩,受灾村庄48个,倒塌房屋5000余间,渭河以南地区一片,水深平均达0.6米,为排泄洪水,挖断西户公路10处,西户铁路21处,西兰公路19处,中断交通达80余天。

3.4工程体系情况

3.4.1渭河:多年来,党和政府为根治水害,造福人民,广泛发动群众,巨额投资,对渭河进行治理。截止目前,我区境内先后建成城区、小王庄、曹家滩、渔王、马家寨等处防洪工程,治理长度14.5公里,为应治理岸线长度的48%。其中渔王、小王庄、城区的防洪工程于2003年划归市渭河管理站管理。渭河南岸曹家滩、马家寨、小王庄防洪工程均按“五四”型洪水设防,渔王工程按五十年一遇洪水8700秒立米设防。小王庄防洪工程、马家寨防洪工程均为80年代渭河会战修建工程,09年对马家寨工程进行了加高加固1150米,工程质量合格。渭河北岸城区段防洪工程,秦渭界至南安村段已按百年一遇洪水设防标准建成。“五四”型洪水后至今,渭河未发生设计防御标准的洪水,也未发生洪水灾害及重大险情。

3.4.2沣河:1957年洪水灾害之后,党和政府投资补助,并发动群众,按照“土堤加高培厚,以疏为主,利用沙河适当分洪”的治理方案,对沣河进行治理。1964年,又按照省水电设计院十年一遇(沣河800秒立米,沙河分洪200秒立米)设计,二十年一遇(沣河1000秒立米,沙河分洪300秒立米)校核的设计标准,群众出劳,政府投资,对沣河全线进行了大规模治理。左右岸共建成沙质土堤20公里,其中砌护3.5公里,占17.5%。建成后至今,沣河未出现设计防御标准洪水,未发生洪水灾害。2005年元月,我区成立了沣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开始实施沣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南起钓台办吴家庄,北至沣东办渔王村沣河入渭口。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南起钓台办南季村,北至陈杨办小王村,全长5466米,其余7654米为二期工程。一期工程砼衬护已完成2718米,即世纪桥至高速桥段亲水平台以下工程。

3.4.3沙河:1962年,省水利设计院曾对沙河全线做过统一设计。当时的设计标准是根据沣河总全规划确定,当沣河出现

1000秒立米,沙河分洪流量为200秒立米。自建成以来再未增加其他工程措施,两岸堤防均为沙质土堤,无护坡、护根工程措施,断面单薄、质量差。原设计该河虽为分洪河流,在与沣河左堤相接处没有控制闸门,闸门多年未用,现已拆除,沙河河道内群众耕种、取沙、损及堤防,沙河的分洪功能已基本丧失,现河道内无常流量,仅在王道村河段左堤处有新河污水注入,汇入渭河。

3.5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防汛重点在河道,境内渭、沣河虽经多年治理,防洪工程设施已初具规模,在历年的防汛抗洪中起到了应有作用,保证了我区安全度汛。但是,所建防洪工程自建成以来,均未经受设计防御洪水的考验,且堤防工程年久失修,水毁、人为损毁严重,防洪能力已大大降低。河道治理工程进度迟缓。再加之“沣河新区”及渭、沣河综合治理项目的开发建设,使我区的防汛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为艰巨。

3.5.1渭河自三门峡库区建成运行以来,河道泥沙逐年淤积,河床抬升,比降变缓,同流量水位不断升高,淤积末端已上延影响到我区河段。1998年7月9日的洪水,流量仅为1550秒立米,但水位已高出警戒流量3000秒立米水位0.41米,相当于历史上4600秒立米洪水的水位。2003年8月30日的最大洪水5340秒立米,水位387.86米,比1981年6210秒立米少870秒立米,水位反而比81年高出0.48米。河床淤积造成河道行洪不畅,过洪能力降低,洪水过境时间延长,水位居高不下,增加了我区抗洪抢险的难度。加之渭河铁路桥仅有338米,严重阻水,更增加了我区城区防洪的压力。

3.5.2沣河因受渭河河床淤积抬升的影响,河床比降也发生变化,泄洪不畅,同水量水位升高,增加了沣河防洪的压力,再加之渭河洪水倒灌沣河,渭河、沣河洪峰相遇时,沣河极易出险。沣河综合治理项目橡胶坝的建成运行必将引起沣河河势发生较大变化,也给沣河防汛带来了新的问题。

3.5.3新河堤防为土堤,我区钓台办曹家滩处2003、2005年出现了险情。加之户县境内的涝河一旦出险,也将对我区钓台镇的部分村庄构成威胁,这也是我区的抗洪抢险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3.6灾害风险分析

随着“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咸经济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连接西安的世纪大道两侧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先后建成住宅社区7处,住宅楼近400余幢;学院7所;在校学生2万多人;落户大企业7家,已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人口密集区。而渭河南岸马家寨工程至湖一号坝段,岸线未治理,无防护工程,加之沣河综合治理工程只完成世纪大道桥至西宝高速公路桥段两岸合计约2公里,其他部分仍未整治,给我区的防汛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直接影响我区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从而影响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4防汛应急保障措施

4.1决策制定与执行

4.1.1抗洪抢险组织

(1)坚决贯彻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

抗洪抢险工作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只有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才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好各方关系,有力地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完成抗洪抢险的艰巨任务。

(2)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当境内渭、沣河段发生警戒流量或保证流量时,一旦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要根据水情、险情发展变化趋势,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做出科学决策,协调和指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军民,投入抢险。

(3)组建现场抢险指挥部

一旦出现险情实施抗洪抢险,要及时建立一个精干、高效的现场抢险指挥部,人员组成应包括党政军主要领导,并吸收有关业务专家,做到能指挥一切,调动一切,同时应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优势,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抢险技术方案。

(4)实行“军、民、专”联防联抢。

人民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人民群众是抗洪抢险的基础力量,专业抢险队伍是抗洪抢险的主要技术力量。加强抢险队伍专业技术训练,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设施,实行人民、群众抢险队、专业技术队伍“军、民、专”联防联抢,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优势,是抗洪抢险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保障。

(5)抢险物资、人员、车辆组织

A抢险物资

沿河办事处、供销社、防汛办在防汛期间,应严格按照《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根据防汛的需要储备防汛物资。

B抢险队伍

沿河办事处、人武部要按照《防洪法》中的规定,积极组织抢险队伍,编队造册,加强训练,落实责任,确保抢险工作有保障。

C抢险车辆

抢险车辆由沿河办事处、交通局负责组织落实。汛期加强值班,并将负责人、值班人姓名、值班电话、车号、司机姓名报区防汛办备案,随时执行抢险任务。

(6)夜间抢险照明组织

夜间抢险照明主要有:利用电网线路供电照明;利用发电设备照明;利用应急灯补充照明;利用电力、公安现场勘察照明车照明。

各有关部门汛前要对照明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配套的电缆、灯泡等进行细致检查,并落实好运输措施、油料储备、供应等措施,确保夜间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1.2抗洪抢险程序

(1)正常情况

进入汛期,正常情况下,防汛抗旱办、各镇办及防汛有关部门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天气预报、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带班领导及时按有关程序处置。

(2)特殊情况

A天气预报

防汛抗旱办值班人员接气象部门预报后立即将局地大雨、暴雨预报及全市性大雨、暴雨预报报告带班主任,带班主任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置,根据需要分别通知主管局长及副指挥,并及时通知到各镇办、防汛有关部门。

B雨情

防汛抗旱办值班人员及时将接收到的中雨、大雨、部分地区局地暴雨或全市性大雨、大部分地区暴雨、局地大暴雨,报告带班主任,由带班主任视其情况决定是否通知主管局长、主管副指挥、区政府办、总指挥,并通知镇办、防汛有关部门。

C水情

a达警戒流量时,防汛抗旱办按程序立即报告水利局长、防汛副指挥、区政府及沿河各镇办防汛有关单位,并将指令传达各镇办、防汛有关单位,各镇办、防汛有关单位必须执行。

b达保证流量时,防汛抗旱办立即报告副指挥、总指挥,组织洪水预警会商,指挥部一名领导坐阵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c超保证流量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执行。

d工情、灾情

区防汛抗旱办负责做好汛情抢险指令传递工作,并做好记录。

4.1.3抗洪抢险实施

抗洪抢险要以控制险情不扩大、人员无伤亡、财产少受损失为基本原则,同时因地、因料、因情制宜,力求切实可行,有效得力。

(1)抢险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抢险方案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必须按照预定的抢险方案进行,对事先估计不到的特殊险情要及时组织技术会商,完善方案,力求科学有效。

A技术分工

一般险情和较大险情农防段由区河系站派出工程技术人员,配合有关镇办、部门,搞好抢险技术工作;城区段由市渭河城区管理站制定抢险技术方案。较大险情由区水利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技术方案。重、特大险情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技术方案。

B实施要求

抢险方案经抢险指挥部同意后,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迅速组织实施。抢险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工作。抢险指挥部其它部门、各单位和现场抢险人员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确保抢险方案的顺利实施并力求达到抢险目标。

(2)抢险物资、人员、车辆的调度

A出险时,各镇办须先调用各自储备的防汛物资,若险情继续扩大,方可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支援。动用时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办理。一般险情由副指挥水利局局长批准,较大险情由副指挥副区长批准,重大险情由总指挥批准。区供销社和区防汛抗旱办储备的防汛物料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全区抢险需要统一调度,并随时补充。

B一般险情,由所在辖区组织抢险;较大险情及重大险情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是否支援。需动用驻军时,由区防汛指挥部按程序申请。

C镇办防汛机构负责本级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的调度。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区级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的调度。

(3)夜间抢险照明

夜间发生险情后,险情地段所属辖区应根据抢险需要迅速组织一种或几种抢险照明方案。

4.2防汛检查与防汛准备

4.2.1防汛检查

(1)河道检查:检查堤防工程隐患是否消除;水毁工程是否及时修复加固;河道内碍洪建筑、便桥是否拆除;河道内堆积物是否清理,行洪是否畅通;河道内在建工程防汛安全措施是否妥当、是否落实,河滩作业人员是否清理等。

(2)组织机构检查:检查各镇办、防汛有关单位及村组、社区、大型企事业单位防汛机构是否成立,人员是否落实,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得力。

(3)抢险人员、车辆、物资检查:检查各级应落实的抢险人员、车辆能否及时召集,抢险物资是否按计划储备。

(4)防汛值班与通讯联络检查:检查防汛值班人员是否落实,通讯设备是否齐备完好,联络是否畅通,值班记录是否全面准确详实。

(5)抢险撤离路线及安置区的检查:检查抢险撤离路线是否畅通;安置区布置是否妥当。

(6)城区排水管网是否畅通,排水机泵是否完备,电源配置是否到位。

(7)检查度汛预案及措施是否制定,是否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2.2防汛准备

(1)思想准备: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抗洪减灾意识,遵守防汛纪律,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努力做好防汛工作。

(2)组织准备:

A、建立防汛机构,落实防汛责任;

B、做好水情预报传输和通讯组织准备工作;

C、做好分工协作,统一行动的组织准备;

D、防汛责任人做好汛前上岗的组织准备和思想准备;

E、防汛工程设施和内涝防治设施管理单位要做好进入汛期运行管理的准备。

(3)抢险队伍准备

区人武部组织落实抢险队伍2500人,并将人员组成报区防汛抗旱办备案。要结合军事训练,增加抗洪抢险救灾的训练科目,强化抢险救灾意识,提高抢险技能。并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联系,发生重大险情时代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部队派兵参加抗洪抢险。

沿河沣东、钓台和陈杨办落实抢险队伍各500人,其他镇办各落实抢险队伍300人。要对抢险队员进行防汛知识和抢险技术培训,树立抢险救灾意识,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纪律,以适应防洪紧急抢险需要。(见附表)

(4)抢险物资准备

防汛物资是防汛抢险的重要物质基础,各有关单位要在汛前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计划,一定要在汛前准备好防汛抗洪抢险所需物资。区供销社要储备铅丝10吨,桩木2000根,钢管200根,彩条布5000平方米;区防汛抗旱办储备尼龙袋40000条,铅丝2吨,铅丝笼1100方,备防石600方,救生衣430件、铁锨100把及雨具、照明器材等;市渭河城区管理站按照防汛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器材。沿河沣东、钓台、陈杨和渭西办各储备尼龙袋20000条,人民办、西兰办各储备尼龙袋10000条,其他镇办各储备尼龙袋3000条,并储备抢险所需的工具器材,存放本辖区。(详见附表)

A抢险物资运输

区防汛抗旱办接到险情后,值班员请示领导批示后,由带班领导通知保管员负责抢险物资出库。

B抢险物资供应范围及发放方式

无重大险情,由各镇办自行调用自备防汛物资,若险情扩大,需要防汛指挥部支援时,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经批准后方可调用。

(5)抢险运输车辆准备:区交通局负责落实防汛抢险车25辆;沿河沣东、钓台、陈杨和渭西办各落实抢险车20辆,人民、西兰办各落实抢险车10辆。要求在汛期内日夜值班,并将负责人、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电话、车号、司机姓名报区防汛抗旱办备案,以备随时执行抢险运输任务。

(6)防汛值班与通信联络准备:汛前要落实好防汛值班人员,做好值班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值班纪律。安装调试通讯联络设备,建立通信联络网,保证联络畅通。

做好防汛值班工作,确保各种汛情的及时准确传递,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入汛后,各级防汛机构都要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省防总规定的汛情上传下达通报时限要求,确保各种汛情、抢险指令及时传递。汛期,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办防汛责任人要保持与防汛部门的联络,及时接收汛情通报及抢险指令。各级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确保汛情及时传递。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做好各种记录,雨情记录、电话记录、水报记录等,要记清时间、内容、发话人(单位或人),各负其责。

(7)建立防汛信息手机短信平台:为确保汛情及时、准确传递,要在汛前同气象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我区防汛信息手机短信平台。建立信息平台可极大的提高我区防汛部门汛情传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防汛人员可全面及时了解天气情况,掌握实时河流水情信息,为防汛抢险工作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4.3预警应急通讯措施

为保证沿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经济稳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根据防汛抗旱总指挥的指示,利用有线及无线电话等通讯设备将抗洪抢险的信息及命令向沿河群众及社会,确保达到紧急状态预警效果。

4.3.1警报形式

(1)郊区区防汛办将利用有线和无线电话等通信设备,按级别依次防汛警报,沿河各办事处同时逐级下传到村、组、社区、工厂、企业、学校等。

(2)城区警报为两种形式:A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城区各个部门负责人警报信息并予以逐级下达;B由市人防警报防汛警报,其具体为:a当渭河流量达到5000秒立米时警报信息为两长音,每次40秒,间隔5秒;b当渭河达到或超过7000秒立米时,警报信号为三短音,每次15秒,间隔5秒。

4.3.2出险标志

辖区河道某处一旦发生险情,区防汛指挥部将立即派专人前往出险地点,白天利用三面书写有“抗洪抢险”字样的红旗作为标志,晚上利用照明灯3盏,照亮作标志。

4.3.3解除警报

一旦险情得到控制,确保安全情况下,防汛抗旱指挥部消除警报信息保持稳定社会。

4.4人员转移应急方案

4.4.1转移安置方案

险情一旦发生时,受灾辖区的镇办领导干部及村委会负责人,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第一时间内组织辖区群众利用自有车辆及交通部门提供的抢险车辆,按照指定路线向指定安全地带转移。(详见附表)

4.4.2后勤保障及转移安置的组织实施

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保持抢险人员的战斗力和积极性,争取抗洪抢险的最后胜利,使防汛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转移安置好受灾群众是保证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根据我区防汛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抢险人员的生活供给及受灾转移群众的后勤保障任务划分如下:

(1)区政府办负责抗洪抢险官兵及现场防汛指挥人员的生活供给。

(2)各镇办负责各自参加抢险人员生活的供给。

(3)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抢险人员的生活供给。

(4)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

(5)交通局提供抗洪抢险的车辆。

(6)针对发生险情时,出现的新问题,由区防汛指挥部按照实情划分任务,并拿出应急方案。

4.5通讯保障

做好防汛抢险工作,通讯畅通尤为重要。在汛期防汛部门及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镇办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种汛情、抢险指令及时传递。针对辖区部分河道较为偏远,手机信号不强的情况,为避免汛情无法传递,影响抢险有利时机,相关镇办及一线人员还应配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确保通讯畅通。

4.6卫生防疫保障

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受灾区极有可能发生疫情,为控制和防止疾病的发生,区卫生局应及时拿出应急方案,指导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控,避免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4.7宣传报告

防汛抢险责任重于泰山。汛期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正确引导群众,要有居安思危意识,一切汛情将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互联网、报社、电台等向社会,使群众和社会第一时间掌握并了解情况,从而保证信息畅通,社会稳定。

4.8防汛纪律与责任追究

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和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调度,不履行防汛抢险职责,造成险情、灾情扩大或酿成重大灾害损失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报请区委区政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防、抢、撤实施方案

5、1防洪指挥调度权限

根据《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我区将渭、沣河不同量级洪水时的防汛指挥调度部门和权限进行了划分。(见附表)

5.2防、抢、撤方案

5.2.1渭河防、抢、撤方案

(1)1号预案(警戒状态)

根据我区堤防工程现状,结合无堤段、险工段及河床河势演变情况,确定警戒流量为3000秒立米或洪水漫滩流量。

当渭河段出现警戒流量(魏家堡2000秒立米,站3000秒立米)时,河滩地大部分被淹,大部分堤防工程坡角临水,无砌护堤防,洪水危及受主流顶冲险段可能出险。受威胁的主要是马家寨防洪工程。

防御对策:以防为主。这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将汛情预报通报沿河办事处、有关成员单位及河道管理单位,与湖建设处运行科联系,发出警戒指令,湖橡胶坝塌坝运行。各镇办及防汛组织机构进入警戒状态,各级防汛机构加强防汛值班,防汛责任人进入岗位,沿河办事处立即组织清滩队伍及时清理河道内滞留人员,巡堤查险人员上堤查险,注视水情、工情变化,发现险情后立即向镇办防汛机构报告。重大险情由各镇办核实后向防汛指挥部汇报。沿河办事处同时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保证随时调用,投入抢险。市渭河城区管理站及区河系管理站组织人员加强险工段的巡查,并负责撤离河道内滞留人员、机械,保证洪水安全过境。区人武部、区交通局、区供销社防汛成员单位分别检查各自承担的抢险人员、车辆、物资,检查人员是否在岗,能否随时召集;车况是否完好,能否随时调用;物资是否能够及时发送等准备工作。

区防汛抗旱办要做好汛情搜集分析工作,随时了解通报汛情演变情况。

(2)2号预案(防抢状态)

保证流量确定为5000秒立米或相应水位。

当渭河段流量达到5000秒立米时,全河道漫滩,堤防工程全部临水,主流顶冲堤防及无堤老岸受到洪水冲刷,险工段防洪工程可能遭到不同程度水毁,马家寨防洪工程部分坝垛、直段可能出现垮坝。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抢险加固,防止险情扩大。渭河南岸王家庄段因铁路桥阻水,洪水有可能漫溢出槽,危及王家庄、新胜堡、河民。渭河洪水影响城区雨水、污水排放,并可能出现河水倒灌城区的情况。

防御对策:以防为主,防抢结合。这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有一名指挥坚守指挥中心,及时处理各种汛情、险情,召集汛情会商会议,指挥协调全区防汛工作。区级承担渭河巡堤查险任务的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按责任区段上堤加强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抗洪抢险。沿河办事处立即集结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准备投入抢险。一旦出现险情,镇办指挥机构要调动本辖区一切力量,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区人武部、区交通局、区供销社集结抢险人员、车辆、物资,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做好投入抢险准备。区卫生局集合医疗救护人员及救护车辆,做好救护准备工作。区财政局做好参战官兵生活保障准备。各镇办负责为支援部队准备抗洪抢险工具、物料。区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准备工作。区建设局做好内涝积水及倒灌河水的抽排准备。公安分局按指挥部要求派出警力执行防汛任务。市渭河城区管理站及区河系管理站加强巡查,加强值班,制定出险堤段应急抢险技术方案,做好现场抢险技术指导。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形势渭1号指令,并通告渭河南岸办事处,负责将沿河工厂、村组、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的老、弱、病、残、幼,就近转移安置到比较坚固的二层以上楼房避险。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防汛需要,建议区级领导分赴抗洪一线督促指导。险情危急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按规定请求辖区驻军派兵支援。

(3)3号预案(抢险状态)

当渭河流域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渭河段流量达到7000秒立米。这时渭河两岸农防工程全部达到设计防御洪水标准,全线吃紧。南岸无堤段洪水可能出槽漫溢,沿河钓鱼台村、曹家寨、安谷、段家堡、伍家堡及沿线农田建筑物受淹;堤防工程险段不断增加,险情不断扩大,形势十分危急,受主流顶冲,堤防可能发生决口,近堤村庄农田建筑可能被淹;沿河洪水倒灌城区和“沣河新区”,增加内涝防治困难;渭河洪水倒灌沣河,沣河入渭口堤防极易出险,应严密监视,准备抢险加固。

防御对策:坚持防守抢险,以抢为主,抢险与撤离相结合。

这时按照渭河防洪指挥权限,渭河洪水在5000—7000秒立米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在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和支援下,全力以赴做好本区的抗洪抢险工作。防汛进入紧急时期,区级承担渭河巡堤查险任务的协助单位全部上堤查险抢险。沿河办事处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及人员撤离安置工作;区级抢险队伍、人员、物资,投入到险情较为严重的河段参加抗洪抢险,力争大堤不决口、不溃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抢险物资、人员、车辆的补充征用工作。渭河以南西宝高速公路以北范围内的村庄、医院、学校、企业、住宅小区,由各镇办及防汛协助单位负责,按二十年一遇洪水撤退预案,通过渭河桥(1号桥)、渭城桥(2号桥)、桥(3号桥)、西宝高速公路桥向渭河以北接纳区撤离,未及撤离人员就近到坚固楼房避险,确保人身安全。公安分局要全力以赴保证撤离路线畅通和撤离区的治安工作,必要时可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武警部队派兵协助维持治安及抢险救灾秩序。有接纳任务的镇办,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形势渭2号指令。

(4)4号预案(抢撤状态)

渭河流域出现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段流量达到8700秒立米,这时洪水超过农防工程设防标准,堤防多处出现险情,沿河无堤防段及出险堤段地势较低的村庄、学校、工厂、农田被淹,堤防决口抢险已十分困难。

防御对策:这时渭河流域的抗洪抢险工作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省市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调动、征用辖区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受威胁范围内的学校、村庄、小区、医院、企事业单位按五十年一遇撤退预案立即组织撤退转移,减少淹没损失,防止人员伤亡。

(5)5号预案(撤离状态)

当渭河流域出现百年一遇洪水时,段流量达9920秒立米,这时渭河以南西宝高速公路以北大部分被淹,洪水通过涵洞、沣河、沙河危及西宝高速公路以南地区;洪水达到城区防洪工程的设防标准,城区防洪工程吃紧,内涝形势危急,防汛进入非常时期。

防御对策:撤离。渭河以南地区放弃防御抢险,全部撤离;未及撤离人员就近到楼房、地势较高地带避险;城区各办事处立即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社区人员上高楼避险,转移贵重财物,并做好安全工作;城区积水已无法正常排放,区内涝办要在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协助下,组织机泵抽排城区积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渭3号指令,全力做好撤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洪灾损失。

5.2.2沣河防、抢、撤方案

(1)1号预案(警戒状态)

沣河警戒流量确定为500秒立米。当秦渡镇水文站测报流量达350秒立米,考虑谲河汇入流量即可达到500秒立米的警戒流量。这时沣河堤内地势较低二台被淹,部分堤防坡角临水。

防御对策:以防为主。这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将汛情预报通报沣东、钓台、陈杨办及区河系管理站,发出警戒指令,沣河橡胶坝塌坝运行。沿沣河沣东、钓台、陈杨办及区防汛组织机构加强防汛值班,防汛责任人进入岗位。镇办清滩队伍及时清理河滩滞留人员,巡堤查险人员上堤查险,注视水情、工情变化,发现险情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机构汇报,重大险情,由镇办核实后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沿沣河沣东、钓台、陈杨办这时还要检查各自的抢险人员、车辆、物资,保证随时调用,投入抢险。区河系管理站加强巡查,并负责撤出河道内滞留人员及机械,保证洪水安全过境。区人武部、区供销社、区交通局分别检查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保证随时执行抗洪抢险指令,投入抗洪抢险。

区防汛抗旱办加强沣河汛情的收集分析工作,随时了解并通报汛情演变趋势。

(2)2号预案(防抢状态)

沣河段保证流量确定为700秒立米。这时沣河堤防内洪水淹没大部分二台,大堤全线临水,水流顶冲段堤防受到水流冲刷。若与渭河洪峰相遇,沣河入渭口堤防极可能出险。

防御对策:以防为主,防抢结合。这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有一名指挥坐镇指挥中心,及时了解处理沣河汛情、险情,召集汛情会商会议,指挥协调沣河抗洪抢险工作。区级承担沣河巡堤查险任务的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按责任区段上堤查险。沿沣河沣东、钓台、陈杨办立即集结抢险队伍、车辆、物资,准备投入抢险。一旦出现险情,办事处防汛指挥机构要广泛发动本辖区的一切力量,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区人武部、区交通局、区供销社集结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做好投入抢险的准备。区卫生局立即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及救护车辆,做好救护的各项准备工作。区财政局做好参战部队生活保障的准备。受援助镇办为支援队伍准备好抢险工具物料。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的准备工作。建设局做好内涝积水及倒灌洪水的抽排准备。公安分局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执行防汛任务。区河系管理站要加强值班,加强巡查,制定出险堤段抢险技术方案,并做好现场技术指导的准备。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沣1号指令,并通告沿沣河沣东、钓台、陈杨办,负责将沿沣河村庄、学校、医院、工厂、住宅小区中的老、弱、病、残、幼,就近转移安置到二层以上坚固楼房中避险。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沣河防汛形势的需要,建议区级领导分赴抗洪一线督促指导。当险情不断扩大,形势危急时,区防汛指挥部可按规定请求辖区驻军派部队支援抗洪抢险。

(3)3号预案(抢撤状态)

秦渡镇站测报流量达600秒立米,再加谲河流量,我区沣河流量可达800秒立米以上,此时已达沣河设计防洪能力。沣河堤防险段发生险情,受威胁的有小王庄、河南街、文家村、吴马庄、八家村。

防御对策:以抢为主,抢撤结合。这时沣河防汛进入紧急时期。沣东、钓台、陈杨办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全部投入抢险,并要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的补充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调动区级抢险人员、物资、车辆对出险较为严重地段进行增援,确保堤防不决口。由办事处及防汛协助单位负责,将沣河沿岸可能受淹小王庄、河南街、文家村、吴马庄、八家村中的老、弱、病、残、幼,通过渭河桥(1号桥)、渭城桥(2号桥)、西宝高速公路桥向渭河以北撤离,或安置到比较坚固的楼房上避险。区公安分局要全力以赴保证撤离路线畅通,做好撤离村庄的安全工作,必要时可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武警部队请求派兵支援,维持治安。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形势沣2号指令。

(4)4号预案(撤离状态)

我区境内沣河流量达到1000秒立米时,已超过沣河堤防设计防洪能力。这时沣河堤防可能决口,淹没近堤村庄、农田、企事业单位,造成洪灾损失,决口抢险已困难。

防御对策:能抢则抢,无法抢时撤离。这时沣河防汛进入非常时期。沣河抗洪抢险指挥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和支援下,全力支援沣河的抗洪抢险工作。沣东、钓台、陈杨办调动辖区一切力量参加沣河抗洪抢险及救灾撤离。

在流量不断增加、水位不断上涨、险情不断扩大,且沣河上游降雨连绵不断的情况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沣3号指令,放弃抢险,全线转移撤离人员。

5.2.3沙、新河及涝河洪水防御方案

(1)沙河:沙河是沣河的一条分洪河流,但因多年来未曾分流沣河洪水,现在分洪流量难以确定。按属地负责的原则,沙河防汛工作主要由钓台办负责。在沣河洪水不断上涨,沙河有可能分洪时,钓台办要加强巡查,封堵堤防缺口,疏通河道,保证安全。特别是防止渭河洪水倒灌沙河时出现的险情。

(2)新河:新河也属南山渭河支流。常流量为沿河工厂村庄排放的污水。且秦岭北麓普降暴雨时可能涨水,但径流量不大。新河在流量较大时可能漫溢淹没咸户公路以西,沙河左堤以西的村庄、农田、学校等。防御对策:由钓台办负责落实村组沿河段包干巡堤查险责任制,组织抢险队伍、物料,超标准洪水时,组织附近群众撤离到咸户公路或到就近楼房地势较高处避险。

(3)户县境内涝河洪水防御:

若户县境内涝河右堤决口,洪水可能危及我区咸户公路以西,沙河左堤以西的村庄、学校、农田等。

防御对策:加高新河左堤做为第一道防线,将曹家滩的群众、家畜等全部撤离到新河以东。若洪水量大,新河防线有可能被突破时,以咸户公路和沙河左堤做为第二道防线,以西人员全部撤离。将洪水从沙河排入渭河。

5.2.4城区内涝防、抢、撤预案

(1)城区范围职责:城区是指乐育路以西,彩虹二路以东;毕塬路以南,沣河左岸以西;西宝高速公路以北。城区内有古渡、吴家堡、人民、西兰、渭西、陈杨6个办事处。城区内涝防治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负责城区内防汛工作的组织、检查、安置、暴雨积水疏排等各项工作。进入汛期,要坚持昼夜值班,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2)渭河流量达到超过警戒流量3000秒立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出抗洪抢险的通知或通告。各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监视汛情,组织指挥。

(3)渭河流量达到5000秒立米,市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通过市人防警报发出信号(两长音,每次40秒,间隔5秒),各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领导进入防汛第一线,指挥抗洪抢险。每百米堤段落实一人进行巡查,严密监视汛情。抢险物料立即运到现场,抢险人员和驻地部队到达现场,抢护出险堤段,防止城市排水管网倒灌。

(4)渭河流量达到或超过7000秒立米,市城市防汛抗洪指挥部通过市人防警报发出信号(三短音,每次15秒,间隔5秒),区党政领导、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领导现场指挥,按省、市防汛指挥部命令抽调一切设备、人员、车辆全力实施抗洪抢险,并组织渭河南岸群众及北岸低洼地带群众向北塬撤离,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坚固的高层建筑临时避险,特别防范城市排水管网倒灌。

(5)城区内涝防治重点是:渭阳东路渭滨公园东门到体育场什字、乐育南路、西兰路立交桥、桥(渭河1号桥)北立交桥、人民西路、文汇西路、毕塬路、珠泉路、新建巷、农机修造厂等低洼地带暴雨积水,排水不畅。

(6)暴雨连续降水量达到30mm,各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居民区和厂房、车间门前进水疏排工作,指挥各单位和居民进行低洼地段内涝防治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建设局内涝防治办公室报告。

(7)暴雨连续降水量达到50mm,各办事处除留1—2名工作人员进行通讯联络外,其余人员分散到辖区工厂、商店、居民点,转移低洼易涝区受灾居民,保护、抢救国家物资,同时保持与内涝防治办公室联系,并立即做好受灾单位和居民的撤离安置工作。

(8)暴雨连续降水量达到或超过70mm,各部门、单位全力投入到内涝防治救灾工作中,指挥受灾居民的转移和保护国家财产,调派抢险救灾队伍、物资和设备。各办事处要协同居委会进行居民区积水的疏排和房屋、仓库的围挡工作,组织受灾居民的转移和安置。区人武部组织抢险队伍;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区财政、供销社、交通部门要做好资金、物资、车辆准备工作;区卫生局组织好抢救医疗队;区民政局做好受灾居民的生活安置工作。

(9)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内涝防治岗位责任制和应急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昼夜值班,明确职责,建立专人分片负责、加强巡查、消除内涝隐患。要逐单位落实人力、物力,督促检查,确保抢险队伍、物资及时到位。特别是人口密集、交通要道、低洼居住区及单位,内涝防治办要制定重点地段内涝防治具体应急措施,配备排水泵及各种应急物资,在低洼地段组织有关单位成立内涝防治突击队,确保抢险力量及时就近调遣,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5.3洪水退落期间防御方案

洪水过后,人们往往松懈下来,然而这时的堤防经过洪水长时间的浸泡,已经达到极限加之洪水退落时的冲刷,极易造成堤坡坍塌,坝头沉陷,毁堤等险情,应该坚持巡堤查险,一旦堤坡有坍塌沉陷现象,立即组织人员物资进行抢险加固,防止险情扩大;若出现毁堤现象,一方面组织辖区受威胁群众及时向安全地带撤离,另一方面积极组织抢险,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4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汛前检查;防汛组织;会商系统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090-02

在防汛工作实践中,一般存在着工程和非工程两类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从修筑堤坝、整理河道、修建水库、地质灾害整治等工程,概括起来就是“拦、泄、蓄”三字方针,“拦”是防汛工作第一步,修筑堤坝就是拦的重要体现。由于考虑到蓄水能力,遭遇洪水时,采取“泄”工程措施较为经济和易行,因此在防汛实践中得到普遍的应用。为了削减洪峰以及为下游减少防洪负担,在有能力“蓄”的前提下,要经常采用“蓄”的工程措施,因此“蓄”是防汛中非常重要的工程措施。因工程措施不是本文论述重点,下面仅仅从非工程措施在防汛工作中应用为视角进行论述。非工程措施是指通过法律、行政手段等与防汛工程措施无关的其他手段来防御台风、洪水等灾害损害的方法,为充分发挥防汛工程措施效益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防汛工程应对自然灾害侵犯的反复运用,提升了工程措施在防汛实践中的作用。浙江台州市防汛工作在台州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依靠各级各部门以及普通公众,严格贯彻落实防汛工作中的非工程措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台州市防指被省防指列为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试点市,台州也被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列为全国防台风示范基地。本文现结合浙江省台州市近几年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论述防汛非工程措施在防台风、抗洪水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提高水利工程安全以及安全度汛需以汛前检查开展为基础

汛前检查的开展是防汛工作的首要环节,是进一步了解各种与防汛相关的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也是防汛工作目标安全度汛中的基础。所著《论持久战》亦曾引用《礼记・中庸》:“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笔者认为,检查工作是不预则废原则的最大体现。台州各县(市)、政府各部门需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办事原则,对各种妨碍防汛安全的险工险段、大中型水闸、涵洞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等相关工程状况要进行逐一排查和了解,及时排除水利工程在防汛工作中影响安全的问题,消除工程隐患,并对台州市各级防指成员单位组织及防汛队伍建设、各种防汛预案制订和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督查意见下发下级部门。在每年三月份,台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门都要在台州区域内各地进行汛前督查,在督查中需要严格实施防汛工作体系确立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周密和翔实的督查方案,积极采取各单位自己检查和上级单位抽样检查、到工程实地察看和在办公室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手段,全面深入地对各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严格要求按照我国防汛法律法规规定对查出的隐患问题限期进行解决处理并上报台州市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通过非工程措施的汛前检查,切实做到防汛组织、防汛工程、防汛预案、防汛物资及其队伍“五防汛全面落实”,为应付各种自然灾害侵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台州市防汛实践表明,该项检查制度对防范台风和暴雨起到巨大作用,有效避免台风对当地经济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落实各部门、领导责任和完善防汛预案为防汛工作提供组织上的保障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防旱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防汛工作中,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是长期防汛抗旱实践活动中证明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管理着政府组成部门以及肩负地方财物监管之责,各地要健全和完善各级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细化各级防汛组织责任人和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旱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职责和目的,并将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在预防每年台风来临,台州市境内所有与防汛有关的工程,特别是重要建筑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都有防汛指挥部领导和抢险队伍值班,确保发现险情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防旱条例》第44条规定,“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近几年,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自身建设,加大了防汛物资器材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加强了防汛抢险队伍实践演练。在防汛抢险队伍建设方面,各县市区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汛抢险队伍,在非防汛期间,做好应对防汛工作训练。平时对防汛抢险组织和队伍逐人登记造册。加强理论和实践培训,认真学习防汛抢险法律和工程知识,提高全民防汛抢险能力。目前,台州市防汛现有市级防汛应急抢险队1个,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9个以及上百个乡级防汛应急抢险队,多层次和全方位的防汛抢险组织能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

预案是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各部门、本单位的历史实践工作经验、实践积累和当地特殊的地缘、政治、风俗、特情等实际情况,针对各种事件而事先制订的一套能切实迅速、有效、有序解决事件的行动计划,从而使防汛管理工作更为程序化、制度化和标准化。防汛预案是在现有防汛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有可能发生对防汛安全影响的各类台风、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手段和应对策略。如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根据行政机关面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原则时,各类先前制定的防汛抗旱预案就产生作用。防汛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防汛工程调度以及抢险救灾的有效根据,更大便利运用各种防汛非工程措施,力图减少灾难损害后果。台州市防汛预案体系按照“纵横总分”四级体系要求进行编制,一是在纵向上,市、县、镇、村四个层级均要编制《防汛防台抗旱总体预案》;二是在横向上,每个防指成员单位,如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等单位也要编制《部门防汛防台抗旱预案》;三是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有流域性洪水防御调度方案、跨区域性的应急供水及抗旱方案,有容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和山体崩塌等灾害地区的当地人民政府防汛部门应对重要的灾害隐患点编制专项预案,做到逐一突破明显灾害隐患。对防汛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库、水闸、重要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编制应急性抢险专项预案,对存在十分突出问题的工程,编制应对处置专题预案;四是有防汛任务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编制《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在每年每次预防各大台凤中,台州市政府根据汛前制定的防汛抗旱总体预案、各部门防汛预案和各专项预案,适时准确地确定汛情等级,针对性地实施各项防汛预案,有力解决实施工程中无方向、紧张、盲目的工作缺点,这些预案在历年历次防汛防台风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三、防汛抗旱科学性决策需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杂乱无章的信息,依靠单个人的智力和体力无法有效整合,在当代计算机科技高速发展情形下,这就需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防汛非工程措施重要环节便是利用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科学性地提升了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的效率。通过该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积极有力地采集、整合、完善和传输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等大量可靠性信息,并预测和预报对其提供信息的将来发展趋势,有效利用各种应急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并运用防汛工程和水文信息系统,有利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害。台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依靠计算机远程视频会议功能为主,是防汛防台风指挥会商的可视化平台,结合防汛信息化操作软件,形成智能化的指挥系统。建设了台州市防汛远程会商系统、视频异地会商系统、防汛调度决策支持系统等,实现了市、县、镇、村四级防汛部门数据、语音、画面、视频高速传输并形成科学决策和及时指挥。在近几年的防汛抗旱中,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效使用已建成的防汛抗旱会商指挥软件,及时收集、整合、完善并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等各种与自然灾害相关的信息,与各级各部门防汛组织进行异地会商,总结实践经验,防汛工作中决策的科学性,需要强大并可靠的决策信息系统支撑,极大提升了防台风、抗洪水应对工程调度的应急性、便利性和科学性。

决策中的科学性和水利工程的合理调度,是各级防汛组织在防汛工作实践中保证防汛安全的主要内容,促进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台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防台风和洪水工作理论和实践中,充分使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会商软件等各种科技手段,及时与各级防汛组织充分协商,按照防汛工作中的雨情、水情以及河道水位高低状况,合理对各流域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科学调度,科学安排“拦、蓄、泄”工程措施,积极有效对难以容量的洪水进行泄排,合理利用汛期洪水,最大限度地防止洪涝旱灾对当地社会造成损害,积极应用了水利工程在防灾过程中的减灾效益。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上述合理对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社会每年减灾产生的效益都有几亿元。根据台州市多年的防台风、抗洪水工作实践证明,当前在加大、增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对非工程措施防汛体系的建设也在积极总结完善,笔者认为,在防汛工作中,只有统筹好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两种交互手段,是两种方式有机结合一起,逐步形成系统的防台风、抗洪水工作体系,才能全面提升人类在面对自然灾害时的防御技术,把自然灾害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践工作经验,严格贯彻实施上述“汛前检查、组织保障、指挥系统”三大非工程措施,有力保障台州在防止台风和洪水工作中避免受到大的损失,保护了当地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促进台州经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金瑞林.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汪劲.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蔡守秋.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

第5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

110V

kV

变电站新建工程

防洪

防汛应急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快速、有效、有序地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防汛事故,通过启动防汛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项目部在遭遇严重洪水、暴雨、泥石流时,能在最短时间内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机制的作用,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损失,特进行本次防汛演练。

二、基本情况

***110kV

变电站位于**县**村境内,变电站围墙东南角有一条水渠通过,宽度约为

0.5M,高度约为

0.5M,水源来自前

1KM

处一条小溪,变电站围墙东南角基本上正对小水河河水流向。变电站前方是高山,植被较好,但土质较差,属砂加石和破碎岩。

三、危险性分析及处置措施

1、施工工地正面即是高山,山势陡峭,在雨季时可能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工地旁边小水河河流的河床地势较为平坦,工地地面高于河底约

5

米,在雨季当发生大雨、暴雨等灾害天气时,上游有发生山洪及泥石流淹没或冲毁工地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四、演练背景

因连日暴雨,

110kV******输变电工程突遭洪水、泥石流地质

灾害;出现部分人员受伤、被困,重要设备、材料受威胁,同时,因电线短路造成生活区发生火灾;急需组织受伤人员救援和被困人员疏散,展开消防灭火。

四、应急演练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

(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负责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应急救援程序,以及在应急救援中根据情况作出决策;负责演练过程中向集团公司、当地防汛部门的情况汇报和传达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

副组长(演练副总指挥):***

职责:与总指挥一起负责应急演练期间工作的安排或受总指挥委托行使总指挥职责,应急救援中向总指挥汇报事故发展情况,并向下属各专业应急小组传达防汛领导小组的各种指令并协调执行。

(二)专业应急小组负责人及其职责

1、预警组:

职责:做好汛前报警工作,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预警。负责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通报开展防汛抗洪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负责处置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带领本小组进行站区防洪设施的疏通、围堵。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转移和保护。

3、保卫组:

职责:负责组织进行疏通、逃险,协助组织危险地区人员安全撤离或转移,避免发生人员踩踏等现象。

4、通讯保障组: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中所有通讯器材的配置,保障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5、物资供应组:

职责:做好应急抢险物资、设备和工器具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运输工作,负责疏散、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7、安全监察组:

职责: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拍照、记录、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五、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工作:

1、物资准备:

普通潜水泵

2

台、排水管

2020、移动配电箱

1

个、编织袋

100

条、铁锹

2020

急救箱

2

个、

2、演练出动部门人员及车辆

生技技术科:

*人,一台车;

工程项目部:*人,一台车;

安全监察科:*人,一台车;

综合服务班:*人,一台车;

办公室:

*人,一台车;

变电检修一班:*人,一台车;

输电线路检修班:*人,一台车;

六、应急预案演练时间:

2020

年**月**日**时

七、演练程序

1、2020

年**月**日**时,各部门参加演练人员到蜀能公司集合待命。

2、**时**分,有颜良总指挥宣布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活动开始。

3、演练开始:

**时**分,预警组接到汛情报告,必须问清受灾地点、受灾范围、事件、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是否有预先人员等,并做好详细记录,随后,立即向防洪防汛救灾现场总指挥报告。

**时**分,防洪防汛救灾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集结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时**分,到达事故现场后,抢险组组长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殉情,人员到位情况及物资准备情况。

**时**分,抢险组得到救援指令后,迅速果断组织救援人员(由生产技术科、工程项目部、安全监察科、综合服务班、变电检修一班、输电线路检修班、办公室、施工项目部参演人员组成)展开施救。

**时**分,救援人员分成4个小组,从中指定小组长1名,负责落实组长的指令和本小组的组织协调。

**时**分,保卫组迅速组织***输变电工程项目部现场人员撤离,抢险组迅速进入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抢救受困人员和受伤人员。

**时**分,抢险组得到救援指令后,4

个小组根据现场水灾情况,合理分布救援区域,开展救援,进行潜水泵安装、管路连接,装沙袋进行封堵等,其他人员配合。

**时**分,救援结束后,抢险组组长项总指挥汇报救援结果。

**时**分,得到救援结束,可以退场的指令后,保卫组人员组织救援人员离场。后勤保障组做好疏散人员的安置工作。

2.演练过程:

1)现场值班人员发现小水河上游来流量极大,河面水位已经接近防洪堤顶部,且水位继续上涨,可能漫过防洪堤,立即电话向当日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2)预警行动

(1)当天值班人员接到现场值班人员报警后,立即用对讲机(电话)报告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立即电话通知副总指挥、各专业小组组长,所有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小组组长及成员应在二十分钟内赶赴现场待命。同时,现场总指挥应电话汇报公司防汛值班人员,并同时报告分管领导、县防洪值班办公室。

(2)仓库保管员立即赶到仓库作好防汛物资的发放准备工作。现场值班驾驶员立即驾驶车辆赶赴生产现场主厂房服从统一调配,防汛抢险救灾小组领取防洪物资待用。

(3)现场值班人员继续密切监视河水水情及水位上升情况与现场副总指挥保持联系进行情况汇报。

3)

抢险人员应急处置措施:

(1)河水水位继续上涨,涨过防洪堤后漫向变电站方向,现场副总指挥下达指令,防汛抢险救灾小组立即使用沙袋进行变电站大门围堵。

(2)物资抢救小组进入现场对设备进行保护,并做好设备抢救的准备,根据情况报告副总指挥进行抢救。

(3)后勤供应组领取所需物资备用。

(4)现场总指挥与公司、县防洪值班办公室保持联系,汇报灾情及抢险进展情况。

(5)水位监视人员发现来流量继续迅速增加,现场副指挥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进行人员疏散,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后人员疏散指令,并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县防汛值班办公室。

(5)保卫疏导组立即指挥进行疏散逃险,指挥现场人员逃往对面高处或驻地后高处。

4)

预警解除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总指挥宣布预警信号解除,并通告现场各应急专业组成员,由保卫疏导组指挥撤离。

七、领导点评及总结

演练结束,领导对演练过程进行点评,项目部对演练进行总结,分析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急救援预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粮库防汛应急演练方案

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五

小区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共5篇)

第6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文件精神及安教[2005]80号、81号、82号、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各校汛期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校园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镇政府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蓬莱中心学校防汛工作值班电话:23355215.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暴雨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校园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校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紧急警报时,中心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校园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各小学挂片行政要监督各校园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各校园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中心学校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三、中心学校防汛防台领导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校园防汛工作。

第7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9月至10月,省人大农资环委组织有关人员赴宁波、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和相关县(市、区),就《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考察了福建省防汛地方立法工作情况。在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后,11月7日省人大农资环委召集省级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11月15日,农资环委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河流众多,上游江河源短流急,下游河口受潮水顶托,是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5月至10月的梅雨期和台风影响期,风灾、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地质灾害给我省造成的危害较大,若遇高温少雨的晴热天气,干旱缺水严重影响全省城乡居民生活、农业和工业生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部分地区异常气候事件时有发生,灾害加剧趋势依然存在,防汛防台抗旱的任务十分艰巨。农资环委认为,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为规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加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权利义务,促进全社会依法防灾救灾,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条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农资环委认为,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本省实际,总的结构、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在审议中,委员们对条例草案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

防汛防台抗旱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第九、十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职责作了规定,是必要的。但当遇到特大灾害,道路、通信、电力等中断时,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好自身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人员转移和自救互救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等的作用十分重要。建议条例草案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关于防汛防台抗旱中相应的机构、人员作出规定。

二、关于防汛防台抗旱职责的问题

条例草案突出强调了政府责任和义务是必要的。委员们指出,政府是有限责任的政府。政府职责设定应实事求是,分清自然灾害与责任事件的关系。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对已履行职责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仍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免责。建议条例草案增加政府在紧急避险过程中的免责条款。委员们认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是全社会的事情。条例草案不仅要规定政府职责,而且也要明确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如公民要有知情权、救助权、举报权等方面权利,同时也要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救灾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自救互救、险情报告等义务。

三、关于防台的问题

防台是我省防御自然灾害的重点。为做好防台措施的落实,条例草案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四十二条已对城镇建筑物、附着物设施以及海上船舶、港口等安全防范作了规定。调研中,基层反映,条例草案在防台方面内容上显得较为单薄,对陆上规定多,对海上规定较少。沿海市县要求省政府加强海上搜救中心的能力建设,配备快速、先进的搜救设备,提高搜救能力。委员们认为,浙江是海洋大省,海洋渔业、海上运输业、船舶修造业发达,拥有大量的渔船、运输船和修造业无动力船舶,其中全省有各类渔船5万多艘。目前,我省避风港的规划和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避风港口可供船舶避风的能力不到全省渔船总量的一半。有的地方因过度发展渔排、海上养殖和休闲渔业,影响到现有的避风港功能发挥。一旦发生台风灾害,还有大量的外省、外籍的船只也要进港避风,这加大了避风港口压力和海上监管工作难度。建议条例草案在增加气象、风暴潮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信息传递等内容的同时,对避风港和避风锚地规划建设、海上监管体系建设以及江河、海上船舶防台保安措施等内容予以细化,并将修船业无动力船舶列入船舶防台避风措施中。为提升我省海上搜救能力,有必要在本条例中明确海上搜救组织和搜救能力及设施建设的内容。同时,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作的规定,因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为统一协调,建议由省政府统一制定“船舶台风期间避风规定和措施”。

四、关于避灾临时安置点的问题

设立避灾临时安置点是防汛防台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条例草案第四十五条对避灾临时安置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调研中,各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避灾临时安置点选址、建设、质量和使用等十分关注。特别是在今年“桑美”超强台风中,有的地方避灾临时安置点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教训是深刻的。委员们认为,根据我省外来人口多、农村危房较多的现实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临时安置点对防灾减灾十分重要。建议将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建设避灾临时安置点,积极探索构建集中避灾与分散避灾相结合的安置体系,鼓励农民按照避灾要求做好农居房新建和改建等内容纳入条例中。

五、关于人员强制转移的问题

按照国外和台湾地区的经验,政府主要是信息和指令,群众是自行转移的。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由于我省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山区的群众,对台风、山洪、地质灾害等危害性认识不足,给人员转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有的地方已采取强制转移的方法,但缺乏法律依据。委员们指出,现阶段开展实施强制转移地方立法是可行的。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对人员转移作了明确的规定。考虑到人员转移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建议条例草案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人员转移的具体办法。

六、其他问题

审议时,委员们建议,条例草案应增加公民个人自觉学习防灾自救知识方面的条款,并设立“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日(周)”;完善小型水库和山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增加鼓励性、倡导性的条款,如水利工程保险、易受损地区的财产保险和防汛防台抢险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各个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内容。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条例草案中行政行为的主体和处罚主体不一致的规定,应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8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今天下午,我和沧洲副市长到市气象局、市防汛办来调研,主要是了解我市防汛备汛工作的有关情况。看了气象局天气预测预报会商中心和防汛指挥中心后,我感到近年来,我市防汛设备投入有了很大改善,利用科技手段防灾减灾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刚才,听了气象局、防汛办的工作汇报,讲得都很好,未雨绸缪,准备充分,很多工作都做在前头,心里就比较有数了。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天气气候形势比较异常,第一季度,全国很多省发生严重的雪灾冰冻,几十年一遇,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亲自到灾区指挥工作、慰问群众,体现了党中央对灾区群众的关怀。对厦门来说,当时主要是安置和疏散好滞留在火车站的旅客。我们这方面工作做得很好,效果很明显,上级和社会各界给予充分肯定。五月份,四川汶川大地震,我们已经派出了八支队伍,还在成都设立了厦门救援队后勤保障小组。中央和省里还给我们安排了25000套临时安置房的任务,时间非常紧,任务很艰巨。当前,我们一方面要全力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一方面要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不放松,努力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有4至5个台风,其中可能有1至2个严重影响厦门。因此要把防台风、特别是防强台风作为下一阶段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这里,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防汛备汛工作。这几年,我市防汛备汛工作摸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这也是今天我和詹副市长来调研的目的,就是一切工作要做在前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未雨绸缪。我感到,防汛备汛工作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成片开发区域、防洪重点部位等方面,对防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防汛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事先要有应急措施和整改意见,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及早解决,消除隐患。要总结以往经验教训,进一步修改完善防汛防台风预案。另外要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器材,认真检查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情况,备齐备足相关的物料、救生器材和设备等。市防汛办要对洪水预警报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风情监测系统、防汛应急通讯系统和防汛应急电源等设施严格检查,加强维护,保证汛情测得到、传得出、报得准,指挥畅通。要组织安排抢险队伍演练,加强与驻军部队联系,充分发挥驻厦部队、武警官兵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作用。

二是要及早做好防强台风和洪涝灾害的准备。可能因强台风风力造成影响的包括港口和建筑工地塔吊、高架桥、建筑物悬挂物、电力和广电线路、行道树、广告牌、阳台花盆等。可能因洪涝造成影响的包括城乡低洼地、城市排水系统、病险水库、地下车库和商场、堤坝、河道、道路、桥梁、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对这些易发生灾情和险情的重点部位和区域,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一时无法排除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区要组织力量予以解决。

三是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地面观测、高空探测、天气雷达等先进手段加强预测预报。充分利用现有的180多个雨量监测站点,及时监测,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网络、广播、电视等向社会公众和有关责任人发出预警信息。

四是要加强除险加固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开发片区要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力度,市水利局和防汛办要跟踪督查落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在台风季节到来前消除三类坝。注意地质灾害防御,排除隐患,落实好人员转移方案。加强危房排查、监测、人员转移准备工作。解决好高崎避风坞渔船人员上岸安置问题,及早完成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信息共享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防汛物资储备等工作。国土房产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对存在山体滑坡现象的地区要进行排查,及时转移群众;对老市区的危房要逐一进行排查,及时予以解决,不留隐患。

第9篇:防台防汛处置方案范文

1 概述

**作为广东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在近1o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正按照精心打造“经济中心”、“文化名城”、“山水之都”,建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前进,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此进程中,必须加强和推进三防应急管理工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 **市汛情现状与特点

2.1 **市汛情现状

**市地处东、西、北三江汇合处,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和东北部是山区,中部是丘陵和台地,汛期易产生山洪。南部属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地势低洼,易受热带风暴潮袭击。年降雨量在1 009~2 865mm之间,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 831mm。年内降雨量分布不均,汛期(4~9月)集中了全年80% ~85% 的降雨量,易形成洪涝灾害。而枯水季节,雨量减少易发生旱灾,南部河网易受咸潮影响。

2.2 汛情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市三防形势呈现出5个方面的特点:

1)洪水的复杂性。**市城区位于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北边的防洪屏障北江大堤防御西、北两江洪水。西江是珠江第一大干流,发洪较北江迟,主要集中在6~ 8月,洪水峰高量大、历时长。北江是珠江第二大干流,发洪时问较西江早,主要集中在5~7月,洪水峰高而量较小,历时也较短。因此,在每年5~8月,西、北两江洪水会对北江大堤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两江同时发生特大洪水时,对北江大堤的威胁更为严重。

2)台风的频发性。由于我市地处亚热带地区,濒临南海,是西太平洋、南海台风登陆我国的主要地区,每年5~10月为台风活动季节,每年7~9月是台风影响和侵袭**的活动盛期。台风往往带来狂风、暴雨,引发沿海风暴潮、洪涝灾害和山洪灾害,还伴随强对流天气,从而导致一系列次生灾害发生,往往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登陆或严重影响珠江口附近/时中心风力在8级以上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约有2个(次),其中中心风力在1o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平均每年约有1个(次)。1983年9月9日9时,8309号台风登陆珠江口,最大风力达12级,台风灾害造成我市2o人死亡、127人受伤,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这次台风是解放以来影响我市最严重的一次,风暴潮给番禺区的海堤造成了严重毁坏。

3)潮位的趋高性。在每年的4~8月,珠江水位受东江的顶托,更受来自伶仃洋的潮夕影响,因此洪(潮)水会对珠江堤防构成严重威胁。据中大站水位统计,“05.6”中大站点高潮水位2.77m,比历史(XX—07~07)最高水位2.62m,超高0.15m。特别是西、北两江发生特大洪水又适逢天文大潮时,对城区的防洪安全最为不利。

4)暴雨的突发性。近年汛期暴雨表现为短历时、强降雨量、局部性。最典型的有黄埔区XX年5月26日,出现强降水过程,测得日雨量192mm,最大3h雨量152.9mm,超过该地区历史记录。XX年10月18日2时~10时,花都区局部地区突降大到特大暴雨,录得的最大降雨量为279mm,造成多个村受灾。突发暴雨易造成城区内涝,市区地势低洼,高程在珠江基面3.om以下的面积为582km ,占城区总面积的40.3% 。市中心区街道高程低于2.om的有402条,低于2.5m的有483条。城区排水河涌出水口高程多在一0.5~1.om之间,排水管网出水口偏低。汛期若突降暴雨,再遇洪潮水位的顶托,常造成“水浸街”,特别是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因监控不严、排水不畅造成水淹

5)山洪灾害的次生性。主要发生在北部的从化、花都等地区。按照山洪灾害发生的机率、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及地形地质条件,确定了特别重要防治区有从化市淄二河流域的鳌头镇、良口镇、吕田镇以及花都区的梯面镇。

3 **市防汛应急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三防应急体系的现状

1)三防应急管理体系。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和城市成灾的特点,**市以三防总指挥部作为防御自然灾害的主要工作机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由20多个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成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三防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当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2)三防法规体系。颁布实施一系列防汛防台风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市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对防汛抗旱、堤防工程、水库大坝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3)三防应急预案体系。为全面提高我市应对排涝、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实施市级《**市北江大堤抗洪抢险预案》、《**市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市城区防洪预案》、《**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和《**市台风灾害应急预案》。“四级”逐步完善。实行逐级承包、责任落实到人,从被动抗灾转为主动防灾的覆盖全市城乡各级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

4)三防责任制体系。建立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以责任追究制为保障的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并将防灾减灾的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已建立防汛值班、防洪安全检查、防洪调度等13项制度。同时,还制订了三防信息报送与考核办法、三防信息管理办法、抢险物资管理办法、洪涝灾害损失评估办法、水毁水利工程资金安排原则、抢险队伍调用程序等,使三防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5)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已建成以水文遥测站、专用中继站、遥测数据接收站、卫星云图接收站、测雨量站点为节点的水文遥测系统,覆盖了全市重点小(一)型以上水库、重点水闸和堤围,基本完善了全市实时水雨情信息的遥测站网和传输网,实现了信息自动采集、接收、处理、传输和监视。建立了水情遥测系统、水情信息会商系统和水情预报业务系统,实现了洪水预报作业模型化,提高了报汛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成了三防办公管理、三防信息查询、远程监控、三防pda预警和台风预报分析等系统。

6)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和物资保障。市区两级已组建由防汛抢险和施工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初步装备了现代施工机械。已初步建立一个由水利、水文、气象及其他灾种方面经验丰富、素质良好,并具有较高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我市8座防汛仓库,储备了抢险机具、抢险物料、救生救援器材、应急照明器材、抗旱器具物料等多种抢险物资。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防机构建设仍需加强。市本级防办机构级别、编制性质、职级设置不利于工作开展。个别区的三防应急队伍亟待加强。有些区三防办还没有专职的机构、没有配备三防工作人员。部分镇、村管辖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普遍存在编制偏少、待遇偏低、装备落后的实际问题,已对三防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安全隐患问题。主要包括:全市存在一批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部分在建工程存在度汛安全隐患.小型水利设施防御标准低,防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城区内涝问题比较突出。遇到强降雨和大暴雨,市区多处出现水浸街。另外,部分在建工程打乱了原有排涝体系,造成排涝不畅。

4)防汛物料的储备问题。镇、村管理的小(二)型水库及部分堤围工程防汛物料储备不足。

5)河道管理问题。流溪河和增江部分河段非法采砂情况仍未完全遏制,有的建设项目未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防洪影响评价,违规施工占用河道、损坏防洪排涝设施的现象仍有发生。河道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水污染、取水纠纷及危害水利工程的事件,缺乏多部门的联动应急响应机制。

6)应对超标准降雨、超标准洪水和“超级台风”袭击的预案和应对措施还待进一步完善。

4 完善**市防汛应急管理机制的主要措施

4.1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管理机制的基本思路

笔者认为,防汛应急管理是指政府依法加强对三防灾害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调动全社会力量,合理配置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救灾资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网络体系。基本框架由统一的防汛工作领导机构、防汛信息系统及相关信息管理制度、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的全市应急处置的预案体系等4个必备要素构成。根据**市三防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四个原则”为基本理念,以“三个整合”为主要手段,以“四个体系”的完善为主要内容,推进三防应急机制建设。

1)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灾害的本质属性是其对象性,即凡是灾害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造成损失。防汛工作的重点在于减少和降低灾害对人类生命与财产造成的威胁,尤其是对生命的危害。因此做好防汛工作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然要追求的目标,体现防汛工作的宗旨。

二是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灾害发育、发生、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因果过程,防汛工作可分为“测、报、防、抗、救、援”6个环节。把预防工作放在整个防汛工作的首位,是防汛工作的目的和效益所决定的。所以实施防汛应急管理应把防汛工作各环节联系起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进行展开。只有将各环节系统考虑才能形成合力,实现防汛效益的最优。

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即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发生的灾害,负有组织应急处置的义务和权利。目前,**市主要实行市、区(县)、镇级防汛管理体制。

四是坚持“专业救援与群众救援”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防汛工作的专业性和社会性,要求以防汛机动抢险队和轻舟大队为基础,并组建和完善群众性兼职救灾队伍和志愿者等非政府组织,逐步形成专业救援为主,群众救助为辅的救援力量体系。

2)推进三个整合

一是实施组织整合,健全防汛管理的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完善防汛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它包括:调整完善市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的防汛工作;强化市三防办的职能,恢复1998年降格的副局级规格,根据省的要求,落实行政编制,统一组织指挥全市三防的应急处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市三防专家库,主要是向市三防总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发生特大灾害时,专家参与现场指挥等相关工作。

二是实施信息整合,主要是整合和集成**市水利数据平台、网络平台和应用平台,为防汛应急管理机制提供信息支持。通过整合和集成**市水利数据平台、网络平台和应用平台,基于gis技术的基础上,建成**市水利综合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数字水务”框架,以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信息的传递和共享为基础,以决策支持系统为手段,全面建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信息化体系,实现水利系统化管理、自动化监测、实时化调度、科学化决策、网络化办事、“一张图”管理、规范化服务,以水利信息化推动水利现代化,支撑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

三是实施资源整合,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实施防汛处置能力提供物质保证。平时要做到对防汛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储存进行统筹安排,提高利用效率;应急时要实现对防汛资源的统一调度,提高救援效率。抓紧《**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补充修订,并依据“四级响应、四色预警”的要求,结合**市的实际,拟制定《**市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避难场所(村级)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防台风预警、响应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运行规则和工作要求,以及信息、避险引导、人员撤离、应急抢险、灾情统计等操作性预案,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避难的效率。

3)完善四个体系

一是通过整合现有防汛指挥和组织网络,完善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主要工作内容是完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运作程序,规范各级各类灾害的现场处置程序。

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防指挥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汛物料储备,建立完善的**市三防信息系统、三防决策支持系统,以及洪水、抗旱和咸潮预测预报系统等,与**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与**市110预警系统实行联动;进一步完善《**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市城区防洪预案》、《**市山体滑坡防治预案》、《**市北江大堤抗洪抢险预案》以及抗旱防咸潮预案等,科学调度各种防洪设施。

三是通过整合现有防汛应急处置资源,完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保障体系。主要工作是制定信息、通信、指挥技术、工程、队伍、交通、医救、治安、物资、资金、科研、立法等12项操作性强的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是通过整合现有灾害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防范体系。主要工作有开展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科研等,这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

4.2 完善防汛应急管理机制的主要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管理机制,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提高防汛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增强防汛工作的信息和技术手段等方面上,以实现防汛应急管理效能最大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政府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在法律上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在防汛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综合管理协调职能和运作机制,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防汛应急管理机制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进一步明确防汛机构和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能,完善协调机制。通过对涉及防汛工作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实施决策,组织编制防汛减灾总体规划,加强对预案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的综合减灾管理能力。

2)要加快三防信息化发展步伐。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联通和共享,完善**市防汛指挥决策综合服务平台,注重信息综合集成处理,提高信息加工利用深度。

3)要促进社区防汛减灾建设。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展防汛防台风科普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指导和鼓励社区大力开展防汛减灾工作,形成防汛减灾工作广泛的社会基础。今后工作的重点在积极倡导组织防汛志愿者等非政府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汛演练等方面,以提高公民参与防汛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公民的防汛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4)加强洪水的有效管理,提高防汛科技含量。一是洪水资源化利用。根据水库下游受益区耕地变化和实际用水需求,对现有主要水库功能进行复核,转变水库功能以供水为主,以流域为单元,研究水库群的优化调度方案,提高水库群的调蓄洪水能力。城区可利用低洼地,建设人工湖、湿地、地下水池等设施拦蓄雨水,为城市水景观、绿化、洗车和道路浇洒等提供用水,提高区域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建立防洪排涝影响评价制度。在工程规划和建设时,应对防洪安全的影响进行评价,让洪水有出路,确保区域防洪排涝安全。三是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和洪水保险救灾机制。编制全市防洪保护区的洪水风险图,广而告之。逐步建立洪水保险的救灾机制,确保灾后补偿,减轻在出现重大灾害时财政支出的压力,利于灾后快速得到补偿和恢复生产。四是进一步提高预报预警、救灾技术和装备、减灾理论研究、救援程序的规范、信息服务、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