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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精选(九篇)

城市绿地规划设计

第1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字:城市景观;绿地

中图分类号: G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绿地系统是区域范围内人类生存所必须的物质环境空间,它具有生态、社会、经济的综合效益。

1城市绿地发展趋势

(1)环境的生态化,实际设计中应以生态学原理与实践为依据,做到设计的每一个细节都尊重自然、维护生态、可持续发展。

(2)设计人性化,强调“以人为本”,设计上满足人的自身需求,充分考虑人的情感、心理及生理的需要。

(3)规划整体化,把握宏观布局,合理规划道路交通系统布置、景观节点的联系,将其融入城市原有的绿地并形成系统。

2.城市绿地空间系统规划理念

2.1绿地模式

所谓“模式”即结构,也就是绿地的布局形式。早在1904年,法国城市建筑师E·埃纳拉提出了两个功效最好的城市绿地系统——环形绿地系统和块形绿地系统。在这两种系统规划中,都力求在到达半径最小的条件下,使绿地在整个城市里均匀分布。1910年德国建筑师范P·埃别尔什塔特、B·莫林格和P·别捷尔松在柏林的规划方案中,设计了一种楔形绿地的方案。按照这个方案,楔形绿地深入城市的中心.并与外部绿带连接起来。英国的城市规划师T·佩酱列尔提出组合式绿地方案,即将楔形绿地同环行绿地相结合。这种绿地模式虽然被认为迄今最理想的绿地系统类型,但是就城市绿地空间系统而言,更要体现绿地的系统性和空间性。因此,城市绿地空间系统规划应该形成“以面为主,均匀布点,绿线穿插,以圈相围,参差错落,色彩纷呈”的网络空间布局。所谓“面”,包括城市的自然山水、林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甚至农田、草地、果园等和城市中的单位附属绿地。它们在宏观上决定着城市的环境和风貌,形成城市发展建设的背景。其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生态功能优先:城市绿地系统应成为城市生态支持系统的核心。因此绿地系统规划要贯彻生态优先准则,同步参与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通过构建多样性景观,对城市整体空间结构进行生态合理配置。利用现有自然地形地貌,尽量增加自然生态要素,追求整体生产力,健全景观生态结构;尽茸保留原有的自然和文化景观,把城市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至最低限度。

(2)以城市生物多样性为基础:城市生物多样性(UrbanBiodivers时)指城市范围内除人以外的各种活的生物体,在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前提下,所体现出来的基因、物种、群落及生态系统的分异程度。它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直接联系,是城市生物间、生物与环境间、生态环境与人类间复杂关系的体现,是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功能的前提。所以,应该恢复和重建城市生物多样性。优先按本地原生乡土生态群落、次生生态群落、人工生态群落的适生要求来规划、重建和维护适宜的种群和群落结构。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城市自然系统异常脆弱,绿化建设应依据土壤、环境、位置和功能等综合因素,适应和利用城市特殊小气候、土壤和地F环境,促进栽植植物及建成群落与城市环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此外还要重视植物与建筑的协调、遮挡、修饰和弥补功能,将实体空间和绿地景观融合为有机整体。

(4) 合理调整种间关系:绿化植物种间关系对群落演变具有决定性影响,竞争和适应是主要因子。应充分借鉴地带性演替群落的种类组成和结构规律,师法自然,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合理选配植物种类、避免种问赢接竞争,通过密度或频度制约等方式调整群落种间关系,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结构,以利种间互相补充。

(5)以群落自维持为核心:绿地群落是一个有序而渐进的系统发育和功能完善过程。要让自然做功,运用其组织和能动性,进行生态恢复,创造丰富景观。如城市绿化应改善种植结构,利用绿地掉落物和绿肥等土壤适宜物,进行再循环和再利用,形成群落自肥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通过物种多样性引导,为有益昆虫和动物提供适宜环境,形成病虫害生态调控机制,调节目标植物与有害生物动态平衡。

(6)以自然保护为重要途径:绿地系统要发挥健全城市生态的功能,将更多的野生植物引同城市,满足市民与大自然接触的需求。而保护和建立半自然栖息地(semi.nabnats)。是实现自然保护的重要途径。

2.2规划措施

(1)绿量指标的引入

城市绿地的评价指标一般采用以下四项评价指标:即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但这不能满足确切评价城市景观状态和生态效益的要求,因此国内有学者提出了绿化三维量的概念。绿化三维量又称绿量,指绿色植物茎叶所占据的空间体积,以单位m3来计算。这一概念是从生态学的能量生理功能这一基本点出发的,可以揭示叶面积指数与植物生态功能水平的相关性,进而说明绿地功能的生态效益,可以更确切地反映绿地植物构成的合理性及生态效益水平。它体现了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但无法表示城市绿化的结构和布局状况。

(2)从城市绿地扩展到区域绿色空间:区域绿色空间营建是以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优化为基础,充分利用农田、山体、水体及案线绿化,营造良好的宏观人居环境。大片连续的城郊绿地,不仅改善了城市所在区域及城市边缘整体生态环境,为城市的环境改善提供充分的绿化支持,同时,将郊野绿地引入城市,也有利于城乡一体化,是空间大环境生态平衡的基础。在实施中主要是城市森林和都市农业的建设问题。根据彭镇华、江泽慧(1999)提山的森林网络概念,城市森林就可认为是城市所在地再现有或潜在森林生态系统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这一整体通过与城市水域、农田等生态系统相互作用,有效改善城市地区的生态环境。都市农业则是在区域空间内重视农业的生态效益,将其视为一种公共产品,拓展传统的生产功能,走集约化、知识化道路,发展高品质农副产品、林木花卉等高附加值非食用性植物以及观光农业。将都市农田林网和城市森林网络、生态观光农庄、城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取连系在一起一同构筑大环境的绿色空间体系。

(3)审视环城绿带的作用

环城绿带建设缘于英国,其布局的区位条件决定了在规划中要解决好城市边缘地区绿地建设与城市扩展之间的关系。为避免城市绿带出现“白化”,环城绿带应尽量以天然资源、特别是风景优美的林地和河川为基础,走连藤结瓜式的发展模式。即在规划设计时以城区内现有的山地、河道为自然骨架,将风景名胜区、观光农庄、自然环境资源特色地区、生态环境敏感地带等面状空间区域绿色空间体系用线性绿地连接起来,依据其不同的功用决定保护或开发。智仁勇可就利用绿带边缘一内部面积比高的特点,发挥其边缘效应,增加物种的多样性.增加其异质度,最终使之更为有序、趋丁稳定。

(4)保留城市自然遗留地

城市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往往被视为景观低劣的荒地而被人工化环境取代。但它们往往是具有地带性特征的群落,含有丰富的乡土植物,与野生动物也有较好的生态关系,生物多样性潜力大;而且,也可为恢复和重建城市自然生态景观保存物种资源利群落结构模式。因此应予以重点保护,这可减轻城市发展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物种生存环境的胁迫和压力,并对生态失衡进行补偿和恢复,保护自然过程的连续性,促进自然演进的可持续性。

(5)均匀布局,保障重点区域绿化覆盖率

对于主城区而言,最常见的绿化弊端就是绿地分布的空间差异明显。而城市绿地系统自身存在分级体系,每一层次都应服务于一定半径的人群。因此在主城区要力争使各层次绿地达到均匀布置,以满足不同居民的需要,同时相互之间形成完整体系。但均匀布局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平衡,对于然植被较好、生态意义重要、对城市风貌有极强控制力的重点区域要加大绿化力度,保障其绿化覆盖率。如城市滨水区域、城市广场、历史风貌区、城市动物吲植物吲都要根据各自的土导功能,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群,使之成为城市绿地系统中的亮点。

3城市绿地空间系统的规划设计程序

城市绿地空间系统应当能够为城市提供一定的生态秩序、并对城市具有最大意义上的渗透性、可达性和可亲近性。这样的只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风景绿地所能够完成的,必须借助一定的设计程序和手法加以规划调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规划体系中是一项单项规划,但由于其规划范围是分层分级的,因此它的设计同样有着自己的设计层次,并且在每一个层次都需要一定的城市绿地设计原则加以指导。首先不能忽视区域范围的规划工作,仅凭主城区绿地无法满足城市生态足迹递增的趋势,必须将更大范同的绿色空间囊括进规划视野,这样才不会人为地割裂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在这一层次运用生态学和地理学作为设计指导原则更具可操作性。主城区层次是规划的重点,是城市绿地利用率最高的地区,主城区绿地系统是直接营建人居环境的关键性实体要素,需要以生态学和城市规划的理念作指导。分区绿地系统不是所有城市必须进行的阶段,在实施中是参照上一层次的设计原则适当增加深度。绿地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控制性形象规划的基础上,将绿地系统规划的意图通过一系列指标反映在城市用地的每一地块上,直接体现了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意图,是保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思想与目标能够通过规划管理加以贯彻实施的有效手段。这也需要城市规划和生态学的指导。控制性详规的深化就到了修建性详规的阶段,此时要求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的密切配合。在明确了绿地系统规划层次的基础上,对具体的规划程序进行分析。高原荣重(1974)曾列举过单一型、选择型、循环型三种程序,用系统论的程度来审视三者,循环型最符合系统规划思想。在循环型步骤套路上加以细化,总结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程序。首先对各项需要的目标进行评价和预测,决定建设方向。然后对城市的建设环境、空间结构、地质地貌、气候气象、水文七壤、乡土物种、风俗习惯、技术力量、规章政策、居民意愿等基础资料加以调查,并通过一定的技术分析发现存在问题、潜力和有利条件。随后对问题加以归纳提出规划原则,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拿出多个规划方案进行选择。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通过专家咨询、设计竞赛、公众参与等途径不断推动信息反馈,多方案比较、选择优化,从而达到对设计方案的调整、修正、丰富、充实和完善。在对最优规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完成后,都要实施监控,对实施效果评估,发现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轮绿地规划做准备。也就是说,绿地系统规划应和城市规划一样走规划一调整一再规划的道路。

4 规划设计指导思想

1)结合当地生态环境进行规划设计,促进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平衡发展。

2)创造各种功能相结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休憩、散步、交流、活动等需求的绿地景观,使其成为充满绿意与活力的休憩娱乐场所。

3)依据具体设计要求,结合人防、抗震、疏散等防灾工程进行综合设计。

5植物配置

5.1植物配置原则

1)符合城市绿地性质和功能要求。园林绿地功能很多,具体到某一绿地,要有其具体的主要功能。

2)总体布局要协调,整体采用自然式配置,充分发挥植物材料的自然姿态。在主出入口、主广场等处,可采用规则式种植,而在自然山水、草坪等处采用自然式种植。

3)考虑常年景色变化,合理搭配植物,做到四季有景。对于冬季景观要做到常绿针叶树与落叶树并重, 适当添加常绿阔叶树,并加强冬季管理。

4)全面考虑植物在视觉、色觉、味觉、听觉上的表现效果,注意平面上植物搭配的疏密和外缘线,竖向上要注意树冠线,重视植物景观层次。

5)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在满足植物生长要求的条件下,按照绿地的功能和结构要求选择植物种类。

6)合理安排种植密度和植物搭配。根据成年树木树冠大小来决定种植距离,兼顾速生树和慢长树,常绿树和落叶树,乔木、灌木、草本相结合,观叶树与观花树的相结合。

7)考虑地形、建筑等因素,组成有韵律、有节奏的立体空间结构,垂直要有高低落差、主次变化以及必要的重复;水平要做到前后错落、疏密有致、明暗变化。

5.2 种植设计

以当地原生树种为主,适当选择适应当地气候的观花、观叶树种,以满足色彩和季节变化要求,并尽量采用自然式设计;采用乔、灌、草立体配置模式,做到高低变化,丰富空间;注重游路与植物上的结合,道路两边充分考虑乔木的运用,形成遮荫效果,主游路两侧以自然式配置,形成疏密、高低、挡避等多种变化;路旁树种宜选择树形优美、树冠浓密、高低适度,能起画框作用的树种。

结语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使城市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城市的扩张又在以惊人的速度蚕食着绿地,这严重制约着人居环境的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与城市建设一脉相承。实现城市绿化发展目标,是一项系统的综合工程,既要着眼于未来,树立明确的战略思想,更需要切实的、有效的、可操作的政策和措施。

参考文献

第2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 绿化 开敞空间城市公园绿地

1 概述

城市是人类通过对自然环境的大幅度改造而形成的人工环境。城市规划一方面要在保障城市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减少城市建设及其相关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有意识地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作为市民享受自然的基础;另一方面,又要利用包括规划在内的各种人工手段努力创造出更为接近自然的城市环境,以缓解过度人工化的环境所产生的各种问题。

2 绿地与绿化在城市环境中的作用

公园、绿地、林荫道等城市绿化是构成城市开敞空间系统的主体,具有为市民提供休息与游览的活动空间、改善城市环境与面貌、抵御城市灾害甚至提供农林产品等多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可大致归纳如下:

①提供户外活动场所

城市中的各种绿地,大到综合性公园与生态绿地,小至街心广场、儿童公园或居住区中的绿地,其最基本功能都是为市民提供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空间。

②改善城市景观

绿化是城市景观风貌中的重要色彩要素(以绿色为主),并以其活泼、不规则、动态的景观(四季变化)成为形成丰富城市景观表情的重要因素。同时,城市绿化还可以作为衬托和协调文物古迹、遗址环境的重要因素,文物古迹附近的古树可以与文物相得益彰,烘托出幽邃的气氛。

③提供心理安定剂

悠闲、弛缓的绿化环境和舒适的城市景观对缓解过度的心理压力有很大帮助。有实验表明:在噪声强度相同的环境中,如果人的实现可及范围内有大量绿化存在时,实际的听觉感受要比没有绿化时低3~5分贝。

④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平衡

虽然城市绿化所生成的氧气不足以完全平衡由于动植物呼吸以及工业生产和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二氧化碳,但与城市周围面积充足、布局合理的绿化空间相结合,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满足地区的碳氧平衡。

⑤改善城市局部气候

城市绿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到达地面的直射光照和日照反射,对降温起到积极作用;植物的保水、蒸发作用也可以提高城市空气中的湿度;大量绿色植物的生长还可以有效地吸收并保持降水过程中的大量水分,在提高自然降水资源利用程度的同时,有效地降低地表径流系数和地表径流量的峰值,从而有利于流域及城市防洪。

3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规划

3.1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原则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不仅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内部的各种公园绿地,也与城市外部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城市规划在进行公园绿地规划时所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条:

①内外结合、形成系统

要以自然的河流、山脉、带状绿地为纽带,对内联系各类城市绿化用地,对外与大面积森林、农田以及生态保护区密切结合,形成内外结合、相互分工的绿色有机整体。同时,城市绿化规划还要兼顾与其他规划内容的协调。例如,要解决好绿地与其他城市用地之间在土地利用上的矛盾,要配合城市干路的建设形成作为联结纽带的林荫道,等等。

②均衡分布、服务市民

不同性质的公园绿地担负着各自的功能,在规划中必须注意设置各种规模、性质的公园绿地,形成规模较为完整、服务半径合理的公园绿地体系。实践中遵循的是点线面结合、大中小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四个结合”规划原则。

③因地制宜、结合自然环境

城市所处自然环境不同,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规划应建立在对现状条件的充分调查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之上。对于城市附近的森林、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区,要结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对其进行保护,并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部分。

④远景目标与近期建设相结合

从实际经验来看,如果城市中没有按照规划有计划地保留足够的绿化用地及开敞空间,所付出的代价将是难以估量的。因此,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要按照“先绿后好”原则,考虑到植物的生长期、城市绿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等因素,适当提高规划指标,按规划分期、分批、分步骤地实施。

3.2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从功能上满足城市的各项需求和要求,从系统上与自然生态系统相联结并且从土地利用上明确公园绿地系统的专属用地界线。因此,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通常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①确定城市绿化指标及构成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应根据城市性质、自然条件、绿化现状以及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城市绿化指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维持城市中碳氧平衡所需林地),作为各类公园绿地空间布局的依据。

②确定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构成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包括城市内部的各种公园绿地、城市的生态环境绿色空间以及将二者联系在一起组成完整系统的河流、林荫道以及带状绿地等。因此,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首先要对城市的绿化大环境进行分析,利用城市外部的山体绿化、河流、生产用地、各种防护林带等,形成绿化大环境对城市用地的围合与渗透。其次,依据城市内部绿化的现状以及未来改造的可能,将各绿化要素组织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

③确定主要公园绿地的规模合布局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便市民使用的布局原则,初步确定各类城市公园的面积规模与空间布局。同时也初步确定必须纳入城市用地统计范围的各类生产防护绿地的规模与布局,并通过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的协调与整合,最终确定其具体范围。

④确保各类绿化用地的实施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最终需要依靠城市规划的实施得以实现。城市规划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公园绿地系统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首先,通过对城市化地区与城市化控制区的划定,限制城市建设活动对城市建设用地周围绿色空间的侵蚀;其次,除附属绿地以外的公园绿地可以以土地利用的形式反映在各个层次的城市规划中;最后,城市规划尤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还可以以控制指标的形式使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地达到一定的水平。

3.3城市公园绿地的设计要求

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定义,公园绿地分为综合性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以及街旁绿地(G15)。各种公园绿地的具体设计要求各有不同。以社区公园为例,由于其使用对象是相应的居住区居民,其设施内容应当包括儿童游戏设施、老年、成年活动休息场地、运动场地、座椅板凳、树木、草坪、花坛、凉亭、水池、雕塑等;用地面积1ha、宜为5ha~10ha;服务半径

4 小结

我国自1992年开始就开展了创建园林城市的活动,在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标准中就有相应的城市绿化指标。截止到目前沿用的是人均公共绿地8~10、城市公共绿地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比例大于8%、绿化覆盖率大于35%的指标体系。随着城市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市民闲暇时间的增加以及健康观念的转变,社会对城市绿化的要求会相应提高。因此,对城市的公园绿地系统进行合理的规划,对于缓解工作压力、创造和谐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均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

1. 建设部规划司城市规划法律法规选编北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学术情报中心,1992

第3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词:海绵城市;绿地规划;绿地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945(2017)19-0101-02

近年来,城市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繁荣经济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人们的居住环境遭到过度的开发、土地遭到破坏、绿地的效用越来越不明显。这些现象都使得整个城市禁受自然生态的能力下降,只要出现下雨天,整个城市就像进入了海景景观内,土地的硬化带来了城市的瘫痪。为了转变这种情况,发展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实现雨水的重复利用和积存,促进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发展合理的绿地规划设计,将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1 海绵城市内涵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可以像一块海绵一样,能够将水资源良好的收集和释放。即下雨天时将雨水吸收、渗透、蓄存、净化,以此实现水资源的保存和重复利用,又不会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可以良好地适应自然天气和自然灾害,在需要水资源的时候释放,在不需要的时候蓄存,具有良好的弹性。

这一理念是以整合水资源的整体调度、源头分散供给为重点的,使得整个城市的地下水循环系统实现合理分配,既保证了自然环境的协调,又保障了人工环境的优化。建设海绵城市,就是建立一个合理的水资源调配系统,实现合理的水资源循环,为城市的绿地建设提供水资源的供给,例如道路两旁绿地、公园绿地等,保障其水循环的自然顺畅,地表径流持良性发展,城市绿地环境更加优质。

2 国内海绵城市发展

我国针对城市雨水循环系统的研究最早开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首先将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型城市作为雨水循环系统技术的试点,2001年颁布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更标志着我国雨水系统控制技术的初步成熟。

深圳市于2004年从美国引进低影响的开发理念,与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等方面进行技术交流合作,编制了城市绿地等雨水利用工程的地方技术规范,将此规范应用于城市的城市雨水系统建设中,并取得了新的建设理念,即“渗、滞、蓄、用、排”,这为以后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念保证。

3 城市空间中绿地景观设计策略

(1)下沉式绿地。城市的公园绿地能够改善城市的局部气候环境,为城市提供氧气、温湿环境、优良景观,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增添一抹优质的绿色环境,利于居民的身体健康。储存、回用、入渗、排水、管路等五个主要部分构成了城市公园绿地中的雨水系统。下沉式绿地这一工程技术设施的应用,能够增强雨水的利用,将雨水进行蓄存和净化。下沉式绿地的优点就在于它的土质疏松、土壤透气性稳定,比一般的植被草地渗透率高15~20个百分点,能够将雨水的蓄存提升到一定高度。城市绿地的植被覆盖率高,这利于雨水渗透到地下补给为地下水,设计的优化应将净化入渗系统引入,将很大程度上提高雨水的利用率。绿地设计上应该加入路面高于绿地高度、雨水口高于绿地高度的规划,其中雨水口连接管道,形成一个雨水优良流动的下沉式绿地系统。假如下雨,雨水就会将抵达绿地,将绿地浇灌,绿地会吸收、渗透、储存一部分,而绿地吸收储存不了的多余的雨水就会流入雨水口内,雨水口连接的管道会将多余的雨水汇入城市河流或其他地方,这样保证了雨水在绿地上的使用和储存,更使得河流和地下水实现补给,减少了城市中雨水过多造成水泄不通的现象,也不会对绿地植被造成破坏。

(2)下沉式道路。城市道路的存在是为了城市的交通、市民行走,是城市空间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是雨水最爱汇聚的地方,几乎所有的雨水在道路上汇聚,就逃不过在道路表面的径流,如果道路上的雨水汇聚不为重视的设计,就会造成“海景”景观的现象。在城市道路上的设计也采用下沉的模式,即在道路两边的人行横道铺设透水设施,道路行车中间的中分带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应该低于道路路面的高度,假如雨水较多的情况下,长时间的雨水浸泡会对路面的路基造成安全威胁,影响交通安全,所以要在靠近路基的一侧用混凝土或其他设施挡住雨水的浸泡,防止雨水渗透的影响,保证路基及交通安全。在绿地的空间设施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绿地中间设置一个给雨水缓冲的空间,利用这个缓冲空间将其与下沉式绿地联为一个整体,将雨水通过缓冲空间流入周边的其他绿地环境,实现雨水的吸收、渗透,也将道路上多余的雨水进行了储存。要在此设计中引起重视的是,在城市道路上的初期地表径流的雨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例如城市废弃物、重金属尘埃、路面垃圾材料等,这些污染物一旦渗入雨水,而初级雨水再汇入城市绿地植被中,将会危害绿地植被的生长,更严重地会污染地下水,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破坏整个水循环的系统。所以,雨水的初级处理在设计中是必不可少的,需要用雨水初级净化设施对雨水中的污染物进行过滤,才能够流入绿地植被。

(3)下沉式广场。城市的广场为城市居民提供日常娱乐、休闲的活动空间,同时也在城市雨水汇聚的场所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广场上的雨水处理也是一大重点。在设计广场时,应将广场周围的绿地高度适当降低,高度低于广场的整体高度,以此将雨水汇聚状况减少,全部汇入周围的绿地中,保证绿地对雨水的吸收和储存。在这一部分中,绿地植被的设计应加入灌木、乔木、花卉等,在为广场的整体景观提分的同时,可以更加充分地改善地表雨水的渗透能力,加强雨水的吸收,营造良好的广场生态环境。广场的透水层应在先进生态技术允许范围内使用低碳环保的材料,加强雨水下渗程度,保证雨水的充分汇集和收集储存。在利用先进透水材料的同时,适当设置有坡度的排水路面,或者用与景观相符的管道将多余的雨水汇入管道排出去,以防止雨水被绿地植被的过度吸收。对于初级雨水可能有污染的状况,在广场上设置两种不同的水质汇聚区域,将初级雨水和其他雨水进行分离,利用初级雨水净化设施对初级雨水进行净化,同时可以保证处理后的雨水和正常雨水都可以进入绿地被吸收储存。广场的范围有些会有限制,于是有些雨水的渗透和流失并不能保证立马见效,此时就需要在绿地范围内种植耐干旱同时耐水湿的植被,这种植被生命力强,对多水多旱状况都能够适应,符合现代城市的气候特点,也能够保证广场范围内整体植被的景观视觉效果。在广场周边范围内设置检测水量装备也是有必要的,装置能够对雨水分配进行调制,减少没有及时通过下沉式绿地装置的雨水对植被的过度浸泡状况发生,将浸泡时间尽量缩短,提高植被的生长环境质量,保证广场景观效果。

(4)下沉式立交桥区。有些城市的立交桥下也有着绿化带,而一般的路面两侧高度都随着立交虻恼体高度而有些纵坡弧度。这种状况一旦下雨,就会造成路面范围内的雨水长时间汇聚没办法及时排出,造成道路交通的不安全。在这一部分绿地设计中,可以将路面高度适当提高,使绿化带的高度降低,下雨时使雨水汇入绿化带,而不是积在路面。绿化带内可以种植一些草木花卉、灌木丛等,或者设置一些山石景观,使得城市立交桥在繁忙的道路交通外可以有一份城市外的惬意。

(5)下沉式居住区。居住区是整座城市建设的中心部分,大量城市居民在此地居住,给居住区的重要性加上重要的一笔。居住区的绿地建设是整个城市绿地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计关系到大量居民们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所以设计要求会更加严格。居住区的整体设计应以更加及时的排水为主。在主次道路、人行道、休息娱乐区的地下铺设透水装置,并且要在大范围的绿地面积上使得绿地高度低于这些道路高度,使居住区内的积水较少到最小值。设计中建议在绿地中种植耐干旱耐水湿的树木,保证雨水的及时吸收排出。另外在绿地范围内设置排水口,若雨水量过大,排水口就会起到及时排散多余雨水的作用。可以在居住区内设置一些自然山石、小湖等,便于积水的分散排出的同时增加居住区的景观视觉效果,既实用又美观。

4 结束语

随着众多城市化问题的日益涌现,人们也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自身生存生活之间的紧密联系,向往高品质、高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关系的生活,追求对城市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在这种情况下,使下沉式绿地设施参与到海绵城市绿地设计规划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种生态基础设施能够实现城市绿地的多功能化,明显改善城市小气候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绿地布局的合理化,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好这一生态基础设施,才能够真正使海绵城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护好地下水循环系统,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生态文明的城市社会。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袁弘,等.“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39(6):26-36.

[2]宋晓猛,张建云,占车生,等.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水文循环影响研究进展[J].水利学报,2013,44(7):779-790.

[3]姜昀,张升堂.城市化对水文循环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0(6):30-32.

第4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词】杭州城市现状;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内容;方法形式

0.引言

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翼、亚热带北缘的杭州,其具备典型亚热带的季风气候,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著名风景旅游城市[1]。具有城市骨架意义的城市道路在杭州城市建设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城市道路绿地规划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的形象,是杭州走向国际大都市前进道路上必不可缺的重点建设工程。本文基于杭州城市特色、城市道路绿地规划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必须注意的设计内容、设计形式及设计方法。

1.杭州城市特色概况

1.1杭州城市气候条件

杭州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性,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湿润温暖且雨量充沛,每年的八月和九月多发生台风和热带风暴。平均城市温度在15℃至17℃之间,最高气温曾达到42.1℃,最低气温有过-10.5℃,平均每年1899小时日照时长,平均每年1399mm降水量[1]。每年时有发生干旱、台风、洪涝和冰冻等自然灾害,严重损害着城市道路绿地建设,给规划设计工作提出挑战。

1.2杭州城市地形地貌

杭州呈现自西南至东北方向的倾斜地形,西南地区山峦起伏,属于丘陵地带,海拔低于500m,东北部城区则地形平坦,河网交叉密布,连接着杭嘉湖平原。杭州城市南北宽为36km,东西长为40km,山峦起伏、湖塘交错、河流纵横,纷繁复杂的地形地貌特点决定其城市道路绿地规划必须因地适宜,综合考虑效益。

1.3杭州城市土层土壤

土壤土层是植被生存的基础,进行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过程中必须进行实地取样分析,清晰了解具体土壤分布情况。杭州市市区呈典型地带性土壤分布,主要属于红壤、棕黄或者棕红,有着深厚的土层,质地从轻粘至粘,pH值在4.3至5.3之间,部分地段黄壤则呈现非地带性特征,残存石砾和砖块较多,较为影响城市道路绿化的效果。

2.特色鲜明的杭州城市道路绿地规划

杭州城市发展历史悠久,其城区道路绿地规划具有丰富的人文地理特色,众多的文化和自然资源同城市道路绿地的结合使得杭州城市风貌极具特色。滨河路和风景区道路是杭州城市山水园林特征的骨架,两条道路上的绿地建设也成为杭州绿地建设代表性工程。西湖风景区的道路整体上呈现“中”字型的整体格局结构,教工路、西山路和虎跑路等构成中轴道路,灵隐路、满觉陇路和龙竺隧道组成西环线路,东环线路有南山路、湖滨路及北山路等组成。杭州各道路的绿地规划都有自己的特色,其中湖滨路、西山路、南山路和北山路自东、西、南及北对西湖呈三面环抱态势,又具有统一绿地规划风格以雄伟树姿和枝繁叶茂以成就宏大的规模气势。杭州城市人界地灵,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雅士所留下的名人故居等也融入到了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之中体现出了这座城市外在的良好形象和内在历史底蕴等特征。

3.现存杭州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存在问题

鲜明的道路绿地规划特色下仍旧存在着众多城市道路绿地规划问题,这些难题一方面关乎到城市的环境和形象,另一方面影响着城市投资的环境建设,必须从城市道路绿地规划的设计细节方法着手加以改良。首先,规划中未能充分考虑多样性建设,很多交通性的道路绿地规划设计雷同,景观没有形成特色。限于城市道路绿地空间原因,道路绿地只能占据很小比重的城市绿地,继而缺乏绿化形式和绿带宽度上的变化,城市发展过程中,道路拓宽改建的同时只保留很小规模进行绿化设置,只能满足道路绿化的最低限度要求。其次,道路绿地中植物的配制缺乏艺术构思,植物间组合缺乏层次和颜色上的合理搭配,不能实现城市四季常青的道路绿地规划效果。再次,城市道路各个区段缺少特色,出现整体道路景观较为单调的情形,很多路段上人行道和车道绿带植物的配置没有变化,只是一个模式化规划设计,这些简单无特色的零乱景观只会影响城市道路美观性和整齐性。还有道路绿地规划中未考虑绿化树种选择,很多路段缺乏常绿树种类,以落叶树居多,必须加大常绿、宿根花卉和相关乔木灌木的设计添加力度。最后,道路绿地规划未明确区分不同道路绿化走向,限于线性的道路空间局势,绿地规划线路也主要呈现带状,方向性明显,但是不同走向道路为形成立体上的配置特色,破坏城市光照雨水充分利用的同时,影响着城市形象建设。

4.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细节方法

鉴于城市道路绿地规划在杭州园林绿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必须以网状或者线状形式分布道路绿地于城市之中,以点至面组成完整的城市道路绿地系统。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遵循符合城市道路功能和性质的原则、分区合理的原则、满足用路者视觉和行为规律特性的原则、整体性的原则、个性化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及公众参与的原则。

4.1城市道路绿地断面的布置形式

考虑到杭州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和土层土壤特点,结合已有的城市道路绿地特色和出现的规划设计不足,城市道路横断面主要采取四种比较适宜的形式。第一种,一板二带式为一条车行道同两条行道绿带组合形式,不单独划出车绿带,较为适合路幅较窄且车流量不大的路段。第二种,二板三带式为在中间设置车绿带隔开车行道成为单向行车车道的形式,较为适合车辆众多特别是夜间交通量较大的道路。第三种,三板四带式为通过两侧的车绿带划分车行道成为三条,以中间作为机动车道,两侧用作非机动车道的形式,这样就形成了四条道路绿地带,较为适宜较宽的路幅,因其安全、交通方便和绿化遮阴效果良好等特点,在杭州城区多处道路皆可应用。第四种,四板五带式为通过三条分车绿带划分行车道成为四条,形成五条绿地带,在城市交通主干道非常适宜。

4.2设计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要点

进行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把握交通性道路绿地特点,把握重要的设计注意点,科学合理操作。首先,要尽量充分利用道路两侧较大体型的公共建筑空间,避免硬质的铺装,提高绿化用地面积,通过路侧绿带面积的增加形成同建筑前的绿化相统一相结合的效果。其次,充分考虑当地的植被特色,以细节的树木花卉种类搭配形成整体的城市道路绿地规划效果,图1即为某道路成功搭配效果图,左半边为利用水杉和香樟树形的不同来丰富一板二带式的道路立体效果,同时其上部搭接可形成城市绿色隧道,右半边是通过相同树种交错式的布置,同样可以避免城市绿色隧道缺乏地景,从而形成生动活泼的城市形象。再次,把握城市规划模式中规则式、密林式、自然式、滨河式和简易式之间的优势及不足,单独合理利用的同时可以适当结合。此外,对于较窄车道的城市道路,在两侧设置成排树冠形成相互搭接乔木的效果往往阻塞空气的对流,不利于废气的扩散,设计中可以通过修改成矮篱式绿地规划,或者通过不同乔木交错规划方式进行设计。最后,对于交通性和生活性的道路不可以统一化规划设计,必须充分把握各自的属性,了解具体情况,加以特色化处理。

5.结语

结合对杭州调查分析的实际资料,本文全面总结了杭州城市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及土壤土层特色,介绍城市道路绿地规划特色的同时,更归纳了其中多项不足,继而从城市道路绿地规划设计的布置形式和设计要点角度分析了道路绿地规划设计主要内容、形式及方法,能够有力的克服大量的规划设计不足,为城市长期的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徐华.杭州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规划设计初探[D].杭州:浙江大学,2005:10-25.

第5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词:城市绿地;游憩;规划设计;功能导向;设计指标

1 城市绿地系统、游憩的概念

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设计包括对于该城市的绿地来进行定性、定位以及定量的统筹安排,使其成为一个具有合理性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从而使绿地系统实现生态、防护以及景观的功能。其对于城市水土流失的保护有着一定的优势,而且城市的绿化有利于人们的心情舒畅。游憩的基本含义就是人们在闲暇时间里,进行自由的活动及选择性游玩,积极地体验活动,其游憩具有丰富多彩、无组织、无拘束等特点。

2 城市绿地系统的游憩功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娱乐也成为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人们希望在繁忙的工作之后,对于身心能有一个良好的放松,因此,不仅仅是绿地系统的规划,休闲游憩更加成为了广大群众的普遍需求。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不拘于温饱问题,将更多的资金来进行享受生活及休闲游憩。对于游憩生活的越来越普及化,相关规划部门要在城市的空间及绿化上进行相应的改变,来满足人们的休闲游憩工作。大面积的绿化规划设计,有利于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以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心情愉悦等状况,同时还做到了宣传教育的目的。所以,对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绿地是载体,而游憩是目的,要将这样的思想深入人心。

3 城市绿化系统中关于游憩的规划设计指标问题

对于构建城市绿地系统游憩规划设计指标体系的思考中,主要有3个问题:(1)是否有足够的绿地空间来满足人们对游憩的需求。(2)空间数量上允许的情况下,对于其能满足游憩的布局问题。(3)怎么合理使用空间,使其游憩功能最大化利用。

3.1 对于游憩绿地的空间不足

人们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之下,往往都是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来进行旅游休闲行为,由于,人们的集中性参观游玩,造成景区严重拥挤,大大降低了人们的游憩质量,对于人们的生命安全问题更加具有危险性。并且,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城市对于人们的吸引力,导致城市人口剧增,游憩场所的空间远远不能够满足人们日常所需,这些空间的不足是目前面临最为重要的问题。

3.2 不能满足游憩布局的问题

对于空间的不合理使用,即造成浪费,又不美观适宜。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中,对于公园的绿地数量指标控制还较为完善,对于其布局的控制指标只是在社区的层面有体现,严重缺乏分级分类的控制指标。同时,在实际规划开发时,又拥有着种种限制,只是靠城市公园的绿地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游憩需要。

3.3 空间不合理使用

对于开发商建设的不合理性,对于人们游憩空间大大降低。对于相关设计规划部门,游憩绿地的设计过于简单、粗犷,而且严重的缺乏对于细节的推敲,往往草草了事,极大的将使用空间浪费,同时还严重影响对已有建筑空间的制约。其主要表现在对于城市广场、开发区、郊区、风景园区的占用以及浪费用地。将大量的天然资源变相的开发为别墅区,对自然资源的滥用,使人们的游憩空间大大减少。

3.4 传统绿地系统规划不足

对于传统的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往往采用“自上而下”的规划方法,由上位规划指导,从而确定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目标以及主要指标。通常是根据分类地形,进行3大指标的确定以及绿地控制。但是,对于现行绿地分类更加需要从城市的建设角度来进行考虑分类。不能只拘于从城市居民的使用角度来作为出发点,更多的从公园的绿化以及生产、防护等更多属性来作为出发点。所以,要尝试在现行的城市绿地规划中加入以功能作为向导的方向来进行规划,使其空间规划性能达到最大发挥。

4 天马山景区综合整治规划

4.1 规划结构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的主体确定为居于中央偏北的麓山、桃花岭、石佳岭,3座山岭侧重发展风景游览功能,辅以一定的度假休闲性质,根据资源条件展开相应性质的内容配置。作为风景区有机组成部分的第3个重要内容是建设控制区,具体分为北、东、南3个片区,各有不同的发展、保护控制模式。

4.2 建设控制区

含一定区域的游览区,确定在东部湖大、师大一带,同时,本区在北—东—南方向上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和控制要求,作为重点控制和建设的东部湖大—师大一带的近现代文教发育比较完好的风貌区。

参考文献

第6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基于游憩功能的城市滨河绿道的景观规划设计中应具有完善的游憩设施、照明设施、标识设施和其他设施,绿道入口满足可达性,景观小品、铺装等融入文化要素突出城市滨河绿道的文化功能。按照滨河绿道的规划设计方法,从整体到局部突出绿道本身所固有的游憩功能,并将其放大落实到细节,满足城市居民的健康畅行和亲水需求。城市滨河绿道的景观规划设计除了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创造宜人的滨水住宅区等功能外,还是城市中最理想的亲水游憩空间,基于这些游憩功能的定位,城市滨河绿道除了绿道所共有的线性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城市绿道网络系统相协调。城市滨河绿道属于市域范围内的绿道,在规划中以区域绿道网络整体规划为指导,与整体绿道网络相协调。依托河流将城市中现有的分散绿地进行连通,强调充分利用城市现有的绿地资源,建设可以满足多种功能的绿地系统,只有与城市绿道生态网络相结合,才能充分体现绿道的固有功能和现实意义。2)具有多元化的绿色开放空间。基于游憩功能的城市滨河绿道注重绿色游憩空间的营造,让更多的居民参与享受到整个滨河景观中,实现资源共享、景观共享、空间共享,利用建筑、小品、滨河堤岸等构筑物的配合和协调,最大程度上把河岸空间作为公共使用的场所,即做到游居共享[6]。3)满足串连绿地节点的可达性。城市游憩绿道与交通环境相联系,将周边的城市公园、旅游景区等与学校、居住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站、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及重要建筑的出入口位置相连接。基于游憩功能的滨河绿道设置建筑标志或景点,使人们从行为和心理上将水域空间和陆地空间做一个有效地衔接,满足串联绿地的可达性。4)具有连贯畅通的慢行系统。连贯畅通的慢行系统是基于游憩功能的城市滨河绿道规划的特点之一。城市游憩绿道中的慢行步道是游憩绿道的重要内容,是承载游憩绿道的休闲功能和社会功能的重要载体。5)具有丰富安全的亲水驳岸。不同视点的位置决定了人们亲水感知的强弱[8]。在滨河空间中,由于河流本身就是各种景观要素,例如桥、堤、岸等的载体,我们在滨河空间中的行为,如散步、游船、观赏、交谈等,都是基于人们的亲水特性所表现的,丰富的安全亲水设施的设计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游憩方式。丰富安全的亲水驳岸可以突出滨河绿道的游憩功能,满足人们的亲水需要。

2基于游憩功能的城市滨河绿道景观规划

美国绿道的规划设计程序基本可以概括为:选定绿道调查分析制定概念规划制定最终总体规划方案,根据美国绿道的总体规划流程,分析城市滨河绿道与绿道之间规划的异同点,基于游憩型绿道的特点,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滨河绿道景观规划方法。

2.1城市滨河绿道资源调查分析城市滨河绿道景观规划前期调研内容包括资源情况和需求情况两方面。采取现场勘查、资料收集、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调查游憩绿道、景观资源、设施基础、土地利用、旅游及休闲需求等。1)游憩绿道调查分析。调查滨河绿道所在城区的整体游憩绿道布局,了解规划河流与周边其他河流、农田、山体等自然景观的关系,总结这些资源现状对于规划河流绿道的景观规划的影响,合理规划滨河绿道的控制区。2)景观资源调查分析。城市的景观资源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前期调查规划范围内以及周边的城市公园、大型绿地、历史街区等景点的位置、规模和对居民的影响,深入挖掘每一种景观资源的起源、特征、文化等,为滨河绿道的景观规划选线布局做准备。3)设施基础调查分析。设施基础包括城市道路、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设施基础调查现状的基础设施,将河岸与沿岸的构筑物,分析各类设施的优点和缺点,利用较少的设施进行改造和拆除,结合滨河绿道的总体规划设置更多游憩设施,营造多元的游憩空间。4)土地利用调查分析。调查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分析规划范围内和边界的土地利用性质,为景观规划起到一定的控制和指导作用。调查规划项目的滨河绿道两侧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不同性质建筑布局,通过土地利用调查分析,结合土地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计项目滨河绿道的景观,突出游憩功能。

2.2城市滨河绿道游憩行为需求调查分析此基于游憩功能的城市滨河绿道规划的前提是对居民的游憩需求进行调查分析,通过现场观察记录和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不同游憩空间中使用者行为特征和使用者对于游憩设施的需求情况,来指导滨河绿道的景观设计。1)自然景观区域使用者的游憩行为需求。城市滨河绿道的自然景观区域强调景观的自然性和可达性,人们活动需求是满足其游憩观光的需要。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绿道选线依附城市绿地空间形态进行布置,如驳岸、农田、森林等自然空间,并充分结合其所处的不同空间组织景观设计,增加景观多样性,充分利用景观自然资源为人们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空间。2)历史遗址区域使用者的游憩行为需求。滨河绿道的历史遗址区段在具体设计时,保留遗址的核心价值,深刻挖掘其文化内涵和社会教育意义,增加整个游览体验的趣味性,同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增加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使之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3)市民居住区域使用者的游憩行为需求。市民居住区域的绿道路段的主要服务对象为老人、小孩以及居住于此地的广大居民,在居住区内部之间,通过绿道的连接,能够有效的将人们的居住空间与户外活动场地、小型商场及学校连接起来,设计应以散步和少量游憩为主,在绿道整个路线当中适当穿插小型广场、运动设施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4)商业办公区域使用者的游憩行为需求。商业办公区域的路段主要使用者是上下班的人群。在设计时,整体绿道设计以通行为主,配合少量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在设计过程当中,应该考虑到在短时间内,人流通行量大的实际问题,商业区型绿道结合铺装和节点广场适当提供休息椅、遮阴设施或凉亭,另外要保持绿植的空间相对开敞性、通透性。

2.3城市滨河绿道景观专项设计城市滨河绿道仅仅停留在绿道布局和绿色空间的建设上是不够的,与城市游憩绿道相配套的各类专项规划是实现游憩功能的重要保障。通过服务设施设计、亲水驳岸设计、植物景观设计、慢行步道等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游憩绿道的功能,并进行详细规划和管理说明。

3结语

第7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二条为加强本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动。

本办法所指的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

第四条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和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技术辅导,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培育选用优良乡土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并推广应用。

第五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等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条城市中的任何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损害、破坏城市绿地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市特点,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绿地面积。

城市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审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确保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新建、改建和扩建及旧城改造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指标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老城区改造区块绿地率不低于25%;

(二)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5%;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四)其他各类绿地单项指标按照本市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执行。

确需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因受条件限制,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上述指标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不足的绿化用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九条绿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用于计算绿地率的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总面积为准;

(二)建筑物架空层下的绿地与外部绿地联为一体的,架空层下的绿地面积按20%折算;

(三)绿地范围内实施的园林小品,如绿地中的木地板铺装、亭、廊以及1.2米以下的游路建设所占的用地面积可以计入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总绿地面积的10%;

(四)城市规划控制并经整治的自然溪河、人工景观水体面积可计入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总绿地面积的10%;建设用地范围内功能明确为游泳池、消防水池等水体不得计入绿地面积;

(五)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内部道路的行道树或零星乔木按1.5平方米/株计入绿地面积;

(六)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高不大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不小于1米,乔、灌木种植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70%的,绿地率按100%计;平均覆土厚度小于1米(不得低于0.4米),灌木及地被为主,绿地率按30%折算。其余屋顶绿地率按绿地面积的20%折算(屋顶覆土厚度不得低于0.3米,铺装地摆盆花不列入内)。新建建设项目的屋顶绿地面积,折算总和不得超过总绿化用地面积的5%;

(七)积极鼓励停车场绿化。林荫停车场内独立树穴的乔木按3平方米/株计入绿地面积,嵌草铺装停车场绿地面积按停车场面积的10%折算。

第十条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园绿地等的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

第十一条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应当充分利用本地的自然与人文条件,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城市绿地建设应当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以乡土植物为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发展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绿化面积的70%。

第十二条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依法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审查。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并统一安排施工,必须在不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分期实施建设项目,与同期对应范围内的附属绿化工程,也必须在其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需改变原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要求、绿地率以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进行技术指导,并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标准、建设方式等实施监督检查。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的单位,应当执行园林绿化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根据批准的城市绿地规划,财政每年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城市绿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住宅区开发建设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包括附属绿化建设投资。

第十六条提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城市居民充分利用房屋周围的空闲地,搞好环境绿化,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养护管理;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社区组织管理;居民在私人宅院内种植的树木,由居民负责管理。

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的完好。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护的树木归国家所有;单位内自行种植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居住区的树木,归该居住区业主所有;私人宅院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第十九条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用地和已建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性质。确需占用或改变绿地的,须经市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或改变绿地的,实行就近易地绿化,并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

因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在征得产权人同意的基础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临时占用手续,并限期恢复原状;其中涉及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条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设立广告牌等,必须向公园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持营业执照在公园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园绿地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

(二)在绿地内放养家禽家畜、堆物、倾倒废弃物;

(三)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

(四)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

(五)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提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参加城市绿地的认养活动。

有认养城市绿地愿望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的认养项目,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养申请,并签订认养合同。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逐步推行市场化养护,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相应资质的绿化企业养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中的树木,确需砍伐、移植的,在征得产权人同意的基础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补植、移植树木。造成损失的,应当向树木所有者依法赔偿损失,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树木危及城市交通、管线安全,必须修剪或砍伐树木的,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可先行合理处置,但应在48小时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城市新设管线应尽量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和施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行道树管护单位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城市交通、管线等建设需要临时修剪树木的,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园林绿化单位进行修剪。修剪等有关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

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古树名木档案、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单位管界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分别由该单位和居民负责养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的,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迁移者应委托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单位实施。

第二十七条绿化补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缴标准收取。

绿化补偿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用于城市绿地建设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绿化补偿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各类绿地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根据《*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但未按规定期限完成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绿化工程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完成的,根据《*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指定有资质的绿化施工单位代行完成,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可对建设单位处以绿化工程投资额1倍以下的罚款;工程项目完成后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审定比例的,责令限期补足,并按不足的绿化用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3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根据《*省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处以所占绿化用地面积的绿化补偿费的1至3倍罚款。

第三十二条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或设立广告牌的,根据《*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迁出、拆除,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根据《*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并可处以树木或绿化设施价值1至5倍的罚款:

(一)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

(二)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者死亡的。

第8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词:绿色城市;园林;规划

Abstract: due to speed up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urban gardens can clear through the planning of urban landscape guiding ideology and development objective, scientific building green space system, uniform distribution of all kinds of green space. Make the local natural and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can better outstanding.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economy.

Keywords:green city; Garden;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发展现状

⑴科学谋划,突出城市园林特色。“十一五”期间,中小城市都编制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严格实施,有的城市已编制完成到202O年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近些年的宣传引导,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理念得到加强;大草坪的逐渐减少,乔木和灌木多起来,适生树种的发展较快,城市中心绿地增多,居住区绿地和单位庭院绿地增多,让环境绿化与自然条件结合的更加紧密。

⑵以创园为载体,营造城市生态环境。随着行政职能转变和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化,各级政府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营造城市良好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更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制定规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加大投入,从而有效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⑶加大投入,依法保护创园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绿线制度,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多方筹措城市园林绿化资金,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需求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顺利进行。加大对绿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查处毁坏、侵占绿地的行为,依法保护创园成果,逐步形成了人人关心爱护园林绿化设施的良好风尚。

二目前主要问题的存在

⑴规划制度不完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不到位,绿线管制制度、绿色图章制度没有全面实施。部分地区没有没有完整地落实在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编制滞后,投入方向不明。如:无系统性长远性规划编制目标;规划经费严重短缺,只能小打小闹,影响规划水平。

⑵绿地结构不合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不到位,绿线管制制度、绿色图章制度没有全面实施。部分地区没有没有完整地落实在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编制滞后,投入方向不明。地未达到规定标准。绿地结构层次不丰富,植物景观单调,在色彩、季相上无多大变化,缺乏生机活力,难以体现其园林艺术风貌。不能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

⑶重规划,轻建设。目前中小城市争先恐后邀请名校名家编制城建园林绿化规划,高水平设计、低水平建设、粗放型管理。缺技术,缺监管,三五年就修改,无长远规划,比例失调,达不到“三绿”指标;位置不当,解决不了人口密集地区的绿地需要;稳定性差,建好的绿地可能又改作他用。现有的公园、街头游园绿地布局不合理,难以满足商户和居民的需求。

⑷管理不规范。植物苗木没有定额标准,少数几个省市了地方规范外,部分的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养护工作缺少具体可参照的标准,给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例如:设计招标不规范,有的邀请招标,有的直接委托一家设计单位;甚至在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园林绿化建设在城市规划尚未定案或审批之前,边上报、边进行施工、边进行审批,绿化工程建设现状远离规划图纸。大规模的景观工程不断涌现,不切合实际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造成地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⑸养护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绿化规划建设资金以地方财政为主,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渠道不畅,随着绿地面积的增加,管护(人员、防虫害)成本日益上升,养护资金匮乏,精细化管理不能长期有效开展。

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发展的对策

⑴以实现城市园林绿化跨越发展实践。创建园林城市是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个有效抓手,各级政府积极性很高。通过创建园林城市来统领整个城建工作,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经过充分调研、排查摸底、各县市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创园计划,75%以上的中小城市和县城以达到省级园林城市为基础,25%以达到国家园林城市为标准。

⑵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邀请高层专家对城市园林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并结合城市现有的景观风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公共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高城市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和规划设计水平。从而根据城市发展的功能需要,兼顾绿地、游园、广场等公共设施以500 m2的服务半径,规划到位,备足空间,避免因规划缺失,影响城市功能。并且规划部门要大力支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争取用2~3年时间,各中小县(市)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⑶突出城市特色,优化规划设计。从生态园林城市出发,遵循生态设计原则,突出城市文化底蕴和内涵,优化规划设计,应布置大型生态绿化,科学地配置植物群落,维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污染。植物配置设计要大气,物种选择上要生态化、乡土化、景观化、功能化,使其不仅满足人们对景观艺术的要求。同时发挥其生态功能,总体布局要协调,四季景色变化相适宜,集中力量在城市主要路口、十字街头高速路口、城市出入路口和繁华街头,营造一批人文景观、精品工程。同时将园林规划设计与当地的生态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等结合起来,突出因地制宜、经济节约的原则。

⑷加强管理,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以科学规划设计为先导,精细化建设是基础,绿色图章制度是保障。严格绿化工程建设程序,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要全部进入市政府采购招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加大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在报建、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参建各方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确保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督促各地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⑸大抓公园建设,努力实现城市公园绿地多功能化。根据新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求大于或等于8m2/人,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均衡分布,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要求至少达到7o%,城市公园数量基本满足市民需求,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要求达到0.06,城市园林绿地除最基本的生态功能之外。又是其他基础设施的绿色载体,还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美学等人文景观的载体。在充分考虑老百姓切身利益、考虑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科学的建设、管养,实现其功能的多样化和最大化,合理配置各种绿地类型,合理完备绿地系统功能,努力打造节约型园林、百年园林。

⑹加强新区(产业集聚区)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按照“建设现代气息浓厚、建筑风格独特、产业支撑力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围绕“产业发展、集聚人气、优化环境”3大重点,园林部门严把园林绿化设计审批关,凡是绿化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加强监管:(1)做好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体现规划的科学性、生态性和可持续性;(2)把好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打造精品工程;(3)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园林设计、施工人员和园艺工人,解决园艺人才短缺的问题。创造出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的生态园林精品,真正形成“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生态环境。

⑺加强园林精细化管理。打破传统的养护模式,实行建、管、养并重,保证养护质量;对小区绿地、单位绿地和小块街头绿地,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街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单位搞好管理。对绿化公司、门前“三包”单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规范养护行为。抓好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真正培养出一批我们自己的专业化园艺管理队伍。

⑻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创园意识。加强园林绿化法制建设,完善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管理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侵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地的行为,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和创园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培养全社会爱护共同生存环境的自觉意识,树立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9篇:城市绿地规划设计范文

关键词:园林城市绿色空间系统规划设计

创建“园林城市”要求城市生态环境、景观风貌、城市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改善和提高。“园林城市”建设是一个宠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先行制定科学有效的规划设计。

一、创建“园林城市”需要切实有效的规划理论和方法

现行城市规划理论、方法在指导“园林城市”创建中具有局限性。

(一)“园林城市”建设规划非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所能替代。

首先,当前城市总体规划对绿化环境研究局限在绿化用地系统,易忽视其它用地绿化环境。我国城市园林绿地相关指标均远低于世界有关组织推荐的合理指标。鉴于我国城市用地紧张,城市内增避大片绿地是不可行的,为创建“园林城市”而占用郊区耕地的作法也得不偿失。因此,必须挖掘城市绿化空间潜力和提高绿地综合效益。其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理论对城市绿地作为居民主要游憩空间功能的认识不足。城区绿地的主要功能是调解城市生态环境和作为居民接触自然的游憩空间功能。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由于人口稠密,单纯生态意义的绿地几乎没有。防护绿地在现实中常常成为附近大量居民散步游憩区。

(二)园林绿化、城市规划、环境工程等专业应加强相互渗透、协调。城市空间规划时常出现以下现象:(1)绿化规划设计缺乏艺术文化特色和供居民游憩利用价值的植被空间;(2)囿于场地铺装图案、雕塑小品造型和建筑立面装饰设计,而缺乏环境保护规划缺少对空间机能和绿化调节效益的考虑。

(三)现有城市规划设计理论对城市居民室外休闲生活内容、规律和活动空间的研究不够。当前,人们发展已改变原有单纯的“家庭——工作单位”式空间流动模式,并热切于走出居室、走向充满绿色和阳光的大自然——游憩、娱乐、运动和交流。加强对人类活动与城市环境相互影响机制的了解,加强对社会休闲生活与社会文化建设相互影响机制的认识,城市由物质文明观念向生态环境、精神文明观念转变的人文主义思想。

(四)城市生态理论指导城市建设的可操作性较弱。城市(市区)是物质、能量、信息交流最活跃和最开放的空间系统,人类现有的知识水平难以对其进行定量的研究把握(例如美国“第二生物圈”试验失败的结果,表明人类对生态的认识还很肤浅)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综合建设需要探索和运用具有操作性的理论和方法,对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卫生、居民活动、景观风貌、城市文化等各方面进行系统研究。

二、城市绿色空间系统概念的建立

我们认为城市绿色空间系统是以绿色植被为特征,要求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阳光充沛、人与自和谐相处的人工自然环境,是城市居民进行室外游憩、交往和交通集散的城市空间系统。它具有以下涵义:

(1)可持续发展观念:“绿色”作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词、被国内外普遍认可,相对于“森林”、“田园”等提法,确切地表明了现代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理念。

(2)是城市工业、商业、基础设施、交通、仓储等城市设施集中的用地空间以外的开放型用地空间。

(3)人文主义思想;绿色空间系统包括绿化、自然环境和空间内人群行为的双重意义。

(4)整体环境观念:对城市环境各种要素(物质、形式、精神)的整体综合研究。

a.物质要素——植物、阳光、空气、水、设施、人;

b.形式特征——形状、大小、规模、质量、功能;

c.精神风貌——艺术、气质、文化意韵。

(5)系统观念:相对于现行城市绿地规划理论中的“点、线、面”用地概念,针对城市空间不断立体竖向发展的态势,提出“点型、带型、场型”空间概念。并将各种类型空间作为有机联系的大系统,综合运作规划学、园林学、环境学、建筑学、生态学、行为学、社会学、美学、工程技术等学科理论知识,对城市空间进行系统研究和规划设计。

城市绿色空间系统规划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指导下相对独立的规划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与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环保环卫规划、风貌特色规划、城市设计构成互补关系。从宏观到微观可分为城市绿色空间系统规划、绿色空间系列规划和环境环境设计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含空间性质、功能、生态质量、绿化、环保环卫、人群行为、艺术特色、景观风貌等研究。其规划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制定城市绿色空间系统建设总体目标。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城市空间系统在不同发展时期的生态环境质量、绿化水平、社会服务、特色风貌等目标。借助“3s”等新技术,在定性基础上逐步高度定量化,使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二)城市人群休闲行为的研究与预测。对城市居民和外来旅游者,进行调研和趋势预测:

(1)价值观、心理需求、文化取向;

(2)人口规模、人口特征(年龄、职业、性别、消费等);

(3)人群在城市绿色空间系统中流动、集散、停留时间等规律;

(4)休闲方式选择与休闲文化取向。

(三)绿色空间序列规划。对城市空间进行调整,形成“点型、带型、场型空间”相结合的空间系统。绿色空间包括;公共绿地、城市滨水地带、运动场、游乐园、城市广场、主要街道、大型建筑庭院、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规划要从用地规模、空间规模、空间序列组织、空间视线、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研究,做出定性、定量规划。

(四)绿色空间功能规划。绿色空间功能规划包括生态效益功能、活动利用类型(游憩、娱乐、运动、集散、停留、展示、分隔、交通)、和人通、文化艺术表述等各项功能。规划要对城市各主要空间作出系统的主次功能认定。

(五)绿色空间系统特色风貌规划。在总体特色风貌目标控制下充分考虑绿色主要空间进行艺术风格、文化主题等方面规划。

(六)绿化规划对“点、带、场”空间进行全面的绿化指标控制。基于各空间功能、生态指标、建设条件确定各空间绿化指标时效要求。绿化指标包括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绿视率、郁闭度、叶面积系数等。绿化规划要对各主要空间植被特征加以规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