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水路运输安全性精选(九篇)

水路运输安全性

第1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关键词]大件设备;运输方案;研究

[DOI]10.13939/ki.zgsc.2017.15.228

1 大件设备运输方式选择分析

1.1 铁路运输

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时,选择铁路运输所具有的优势有:不受时间限制、连续性较高、能源消耗低、运输速度快、运载量大、运输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低、电气化程度高、受自然环境的限制较少、运输过程中的运输成本较低等诸多优势。然而,由于铁路运行地点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地点都能通过铁路运输到达,此外,受到铁路设施的影响与制约,选择铁路运输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时,对大件设备的要求较高。

1.2 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作为我国交通运输方式中使用最多,机动灵活性最好的运输方式,在对大件设备的运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公路运输因为其能够直接把大件设备通过相应的交通运输线路转运至目的地,能够很好地做到其他运输方式不能直接将大型设备运送至目的地的特点,能够做到点对点的运输,能够很好地降低运输过程中的转运装卸成本。即使部分大件设备能够通过水路或者铁路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然而在水路或者铁路欠缺或者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也只能够使用限制条件较低、困难易于克服的公路转运来实现,部分地区即使使用了铁路或者水路运输方式,然而目的地几乎都不是铁路沿线或者港口,最后还是需要使用公路运输才能实现。

1.3 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是当前运输方式中承d能力最大且运输费用最低的运输方式。若目的的地区有航道、港口时,通过水路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是成本最低的运输方式。水路运输往往几乎不会受到大件设备的长、宽、高以及重量等条件的限制,并且水路运输的船型选择比较灵活,在对大型设备进行转运时,水路运输是最经济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该运输方式的优点是运输能力大、投资少、占地少、运价较低。该运输方式的缺点是受自然条件和季节限制较大、连续性较差、速度慢等。

1.4 联合运输

所谓的联合运输方式就是使用水路、铁路以及公路运输方式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组合。联合转运的方式能够很好地避免其他单一运输方式的缺点,可以在一次运输过程中兼顾其他运输方式的优点。联合运输方式不受地域的制约,能够构建综合运输体系。虽然该种运输方式具有较多的运输优势,以及所受到的限制较少,但在联合运输转换运输方式时,要综合考虑转运过程中的装卸难易情况,在联合运输中,所使用的转换运输方式越多,则装卸费用就越高,对总体运输过程中的费用也就影响越大。这种联合运输的方式,对人力与物力的占用与消耗较大,在对大件设备采用联合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时,要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大件设备的运输,以及运输过程的经济性。

2 大件设备运输路线选择分析

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时,在选择运输路线时,要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不同的运输形式,在选择运输路线时会出现较大的不同。在选择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方式的时候,水路运输同陆路运输比较,水路运输具有更好的通行条件,运输途中的船舶往往只对航道的宽度、深度、弯曲半径等有着相应的要求,所以水路在大件设备的运输路线的选择时困难较低。对于铁路运输方式来说,铁路的限宽、限长、限高以及限重都是确定运输路线的限制条件,运输大件设备时,只有在相关的限制条件以内才可以正常的通过,所以,运输路线的确定也相比公路运输方式比较容易实现。公路大件货物运输在出发地和目的地之间存在多条可行路径,但并不是每条路径都是适合运输的,而且运输路障较多,如何选择最优路径来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以期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存在诸多困难。

3 大件设备运输的安全影响因素

3.1 铁路大件运输的安全影响因素

铁路运输作为大件运输中常用的运输方式,也存在着较多的安全影响因素,一般情况下能将这些影响因素分为两种:确定性因素与随机性因素。建筑限界规格是铁路运输中的安全影响因素中主要的确定性因素;而动态性位移距离是主要的随机性因素。

建筑限界规格。由于铁路在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尺寸标准是确定的,因此,在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中,只要能够满足这些标准的要求,就能够有效地避免建筑限界规格对大件设备运输中的安全影响。

大件运输车辆的重量和高度。在对大件进行运输的过程中,装载货物的重量以及整车的重心位置也会对车辆运行中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大件设备在铁路运输中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在运输装载时,必须考虑大件运输车辆的重量和高度,从而更好地减少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公路运输方式作为大件设备运输中机动性最高,灵活性最好的运输方式,在运输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也较多,因此,在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的过程中具有较为复杂的安全性影响因素。

运输车辆的安全性问题。在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的过程中,在使用车辆运输时,必须考虑车辆的安全性问题,必须保证在装载大件设备后具有一定的可靠性。由于大件设备具有形状特殊性和重量较大等特点,在对大件设备采用车辆装载时就必须考虑路面负载能力。大件设备往往载荷会超限超重,所途经道路的载荷应该加强,因此选取路径时,勘测工作必不可少,通过勘测数据才能进一步核算对比。

轿梁通过能力。要安全通过桥梁,大件货物的实际载荷要符合桥梁设计、建造的载重强度,使得桥梁的实际负荷不超过载重限制,不然的话就要制订可行的加固和改造方案。

3.2 水路大件的运输安全影响因素

水路运输是大件设备运输中使用最多,最为经济的运输方式,使用该运输方式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时不安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所使用船舶的种类、运输航线、航道的水位、运输过程中的自然环境以及天气因素等方面。若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极端天气,运输船舶的大幅度晃动也要进行相应的考虑,使用水路运输形式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时,风浪的出现很难避免,会影响运输船体的稳定性,船体出现一定的摇摆,这就要求在对大件设备进行运输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固定措施,严禁大件设备在船舶晃动时发生移位,严重影响大件设备甚至船舶稳定性,如果位移严重,且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甚至会造成翻船的发生。另外,对于部分大件设备,晃动也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在采用水路对大件设备运输时,进行相应的捆绑是必需的。

4 结 论

大件设备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国防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大件设备的制造与转运也能体现一个国家制造业的水平,是国家实力的象征。保证大件设备的安全运输至预目的地,是确保发挥其作用的关键。在大件设备运输中,常常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与限制,对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安全性与经济性至关重要。因此,在对大件设施运输时,制订合理运输方案,选用恰当的运输方式与运输路线对于大件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输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2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关键词:危险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策略

危险品的运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危险品在运输的过程中,会因为一些因素的影响,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从而引发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目前的水路运输中,危险品的运输量正在逐渐提升,水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要想能够使得危险品可以在水路运输中保证安全,就需要采取合理的安全管理策略,从而可以提升危险品运输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 危险品水路运输的事故特点分析

所谓的危险品就是指一些具有爆炸性质或者是有毒性质等等一系列的物品,这些物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如果受到一点撞击或者是处理不得当,就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而危险品如果出现泄漏,还会污染水域,使得水域中的大量生物死亡,因此,要想能够有效的减少这种事件的发生,就需要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对这些危险品货物进行防护。如果在水路运输中,这些危险物品的运输发生事故,则所造成的后果将会十分的严重。而就危险品的水路运输事故特点来进行分析,包含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危险品船只的技术状况差

我国用来进行危险品运输的船只普遍存在技术差的特点,在运输的过程中,船只可能会因为巨浪的冲击,而出现肢解的情况,从而使得危险物品沉入到水域中,污染水域,船只的技术差这一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危险品水路运输安全的主要问题之一。我国在近几年来,已经淘汰了大量的老旧船只,也开始采用新型的船只来进行危险品的运输,但是在一些小区域中,还是存在一些企业利用老旧的船只来进行危险品的运输,其会将一些破旧的杂货船改造为危险品运输船,而这样的船只并不具备良好的稳定结构,在运输的过程中,被激流一冲击,就会出现散架的危险,从而导致危险品水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1.2 人为原因

在对危险品进行水路运输的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一方面也是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很多的危险品运输人员,其本身的素质并不高,也不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而且一些小型的码头,所采用的运输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其综合素质更低,完全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对于危险品安全运输的认识不足,也不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这样就会使得危险品在装载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加上运输途中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安全隐患爆发出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危险品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策略

2.1 对企业和船舶准入危险品运输市场的资质要进行严格的把关

危险品运输是一项高危的行业,在对危险品进行运输的时候,要求会相应的提高。对于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事业单位要进行严格的考察,查看其是否具备进行危险品运输的资质,要对企业应用来进行危险品运输的船只进行合理的检验,对船只的构造进行详细的分析,保障相关的运输设备可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从事危险品水路运输的企事业单位要注重对危险品进入市场后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危险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据该制度中的具体内容,来对危险品的水路运输安全进行保障。同时要建立其一套完善的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管理机制,这样可以使得危险品的运输管理更加的系统化,也使得危险品的运输更加的安全和可靠。

2.2 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包装要求

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遵守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或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承运人要检查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危险化学品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绝运输,并报告有关主管机关。

2.3 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

危险品运输具有风险高,造成的事故影响大、损失大的特点。从历年危险品运输事故中可以看出,人为因素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管理、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高素质的人员队伍对于危险品的安全运输显得至关重要。所有在散装液体货船上服务的海船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经海事机构考试和评估合格后取得《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2.4 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督和统一管理

危险品运输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它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因此应加强运输的统一管理。船级社应对船舶的结构强度、设备设施等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和国内相关海运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的严格检查。船舶经营人应按规定对所经营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定期申请船舶检验,以保证船舶始终处于适航、适货状态。海事当局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措施包括对危险化学品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作业活动进行审批,要求危险化学品进出港进行申报等,在动态监控方面,实施现场巡逻,严密监视通航环境。

2.5 完善施救网络,制定事故预案

危险货物在运输中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施救不及时或方法失当,极易扩大蔓延,产生不可预想的后果。同时,由于危险货物不同于普通货物,因此其施救方法也不同于普通货物。如灭火方法有的可以用水,有的不能用水、有的需用砂、泡沫剂或二氯化碳等。又如液化气罐车泄漏,很多人闻之色变,如果不懂货物性质和液化气罐车构造,即使人员再多也无济于事。因此,要求承运人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类货物的应急及施救对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水路运输中,危险品造成的安全事故有多种形式,为了能够减少危险品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数量,就需要采取有效的危险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策略,以提升危险品运输的质量,减少相应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以适当的应用一些科学化的管理信息技术。我国针对水路危险品的运输安全也进行了系统化的研究,也得出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是这些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究,针对危险品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策略的研究,所产生的信息量较大,所涉及的研究内容较广,因此,要适当的建立相应的数据管理系统,以便能够为水路运输人员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从而保障运输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张蕊.中国危险品运输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J].商用汽车,2012(5).

[2]任常兴,吴宗之.危险品道路运输风险分级指数法研究[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11(4).

第3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关键词:铁路运输安全;问题;对策

如今,我国的铁路事业正在不断进行着快速的发展,各种新型列车的出现大大提高了我国铁路运载的速度和效率,但是在如此快速更新的过程中,在使用铁路列车进行运输时仍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安全事故也是层出不穷。这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所以说,我国的铁路运输中安全问题同样不可忽视。众所周知,铁路运输指的是人们使用铁路的方式,利用列车来承载货物,在列车移动的过程中达到运输货物的目的,因此从铁路运输工作来说,安全运行是保证整个铁路运输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标准,并且安全问题开展的工作成效会极大地影响到整个铁路的运输服务质量。另外,铁路运输安全的水平还可以从侧面显著地体现出我国整个铁路运输行业在管理上的质量,工作团队的专业水平,铁路运营设备的健康与先进程度,还有整个社会行业调度的效率等等,因此,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在当今的社会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铁路运输安全中的问题

在我国的铁路运输安全中,从事故的角度来讲,就有列车车辆偏离轨道,列车中物品发生燃烧、爆炸等现象,或者说在列车移动过程中与其它的车辆、不明物体甚至是穿行的人等发生碰撞,这些都是典型的在铁路运输安全中发生严重问题的例子,所以说,铁路运输安全必须应当加强管理力度,提升安全质量水平。

1.惩治力度不强

我国的铁路运输安全中,基本的道路设施是保障列车能够安全平稳运行的关键,因此道路设施在安全运输中的作用非常重要,而在有相当一部分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外部的不法分子希望从中获得可乘之机,通过偷盗和破坏的方式来扰乱整个铁路运输的正常设备,这些行为的性质非常恶劣,常常给国家带来了重大的财产损失,然而我国铁路系统在制定对这些安全事故肇事者的惩治措施中却一直不够严厉。这些不温不火的处理方式给了犯罪分子以侥幸的心理,因此该类行为一直都无法杜绝,甚至还有逐渐发展的势头,可以说犯罪分子猖獗还是由于我国对铁路运输破坏安全行为没有更加严格的法律出台。

2.货物检查不到位

我国的铁路运输中,车务人员一直都不能够彻底检查物品的安全情况。由于铁路列车中所运输的货物安全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列车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程度,所以根据我国的铁路运输安全法规,列车上不能够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同时具有毒性的物品同样也不能够运输,另外,如果特殊危险物品,则需要通过专用的运输工具来进行运载。车务人员在货物装车之前需要严格检查物品的内容和数目,尽可能避免出现漏网之鱼,但是在一些货物较少,总数较多的运输工作中,车务人员一般无法逐一检查物品安全,因此也有一定的潜在安全威胁。

3.安全工作不彻底

近些年来,我国日益增长的经济总量给铁路运输带来了巨大压力,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铁路运输中的安全意识已经逐渐在行业中重视起来,各个部门的领导者也开始加强安全工作的开展,虽然我国已经在经济上加大了对铁路运输发展的资金投入,但是在实际的运输安全中,仍然出现了不少安全问题,并且频率一直都较高,这些问题的出现,还是来源于治安工作的不到位。运输路段的检查不及时,会给路段的列车运行带来安全威胁。另外,一些铁路部门的管理人员虽然在思想上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仍然没有采取充分的措施来防范好安全问题的发生,总结起来就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和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没有深入思考如何在长期工作中避免安全问题,还有在同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后没能形成深刻的经验认识。

二、铁路运输安全中的问题改进对策

我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直接关系着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命脉,铁路的运输不仅可以实现货物的转移,还可以加强各个地区之间的联系,还能够将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差距在不断联系中逐渐缩小,如果在运输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一定会给我国的人民财产和国家经济带来严重打击。隐私安全工作的重视具有非常显著的意义,铁路运输安全水平主要体现为基本设置的质量,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铁路部门的管理水平等等。我国必须要加大对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视,改善设备技术、强化管理行为和健全法律制度。

1.强化管理行为

在我国现有的铁路部门管理工作中,对于行为决策的处罚或者改进措施都实施得不够坚决果断,因此需要能够在力度上进行强化以进一步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这对于整个运输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过去几年的铁路运输安全事故中,多数事故的起因都是工作人员在其岗位上不能够严格遵守自身的工作规范,违反相应的工作制度,擅自进行一些工作场所以外的行为,再加上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也不够全面,这样就给安全运输埋下了更大的隐患。相关铁路部门需要完善好现今的工作准则,确保岗位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纪律,对这些人员定期组织与工作有关的专业素质学习,甚至还可以在其中设立一些激励措施,以竞争的方式达到提升安全运输保障的目的。

2.更新基础设施

铁路运输安全最重要的物质保障就是基础设施的质量,近几年来我国的不少偏远路段由于固定站牌,车辆零件,通讯设备等物资由于年久老化,或者过久失修,发生了损坏或者工作状态不佳的现象,这些关键性的铁路设施如果不能够在运输中正常发挥作用,也会给列车的行车安全带来威胁。除此以外,导轨上的损坏、车轴、车钩等重要的连接器件也需要保证在良好的状态,如今科学技术水平正在不断进步,铁路部门也应当今早使用先进的器件和设备,保证其耐久性和性能,再加上先进的科技投入,一定能够提升铁路运输的安全性。

3.健全法律制度

铁路运输安全的实现同样也需要固定的理论指导体系,这与法律制度的健全密不可分,我国的立法部门应当尽早对铁路运输中的安全行为出台相关的惩治条例,健全法律中的薄弱和空白环节,利用法律来约束铁路运输安全,这样就可以给每一名社会成员都提出安全责任需要,保证各个公民都可以严格遵守铁路安全运输的规定。国际上已经有不少发达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我国也应当紧随发达国家的脚步,尽快在立法上给铁路运输安全以更加明确的指导。

4.营造安全氛围

要想在我国的铁路运输部门中营造良好的安全运输意识,在思想上给每一个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性氛围也是十分重要的,铁路部门应当让员工意识到转变思想意识的重要性,使其能够对铁路运输安全具有切身的体会和认识,铁路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稳定,也与铁路部门的工作质量有着密切关系,安全也联系着整个铁路行业的命运,这样的安全氛围的营造,可以保证员工在岗位上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戒心和危机感。

三、总结

总的来说,铁路运输的安全关系着部门的管理质量,也关系着铁路运输服务的社会形象,更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因此,如今我国的铁路运输部门必须要能够加强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思想上对安全运输起到足够的认识,在基本的硬件设备上也要与时俱进,这样才能够真正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保证整个铁路行业和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朝宏.浅谈铁路运输安全的现状及对策[J].北京:神州(下旬刊),2011(1):93.

[2]李东旭.浅谈铁路运输安全的现状及对策[J].济南:科技信息,2011(9):409.

[3]沈林.浅析铁路运输安全的现状及对策[J].哈尔滨: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2):124.

第4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关键词:公路运输;发展;状况;改善;对策

目前公路运输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服务大众出行的基础设施,其发展状况密切关系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切身利益。在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针对我国公路运输的发展状况,采取相关的改善措施,对保障我国公路交通运输业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对当前我国公路运输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1目前我国公路交通的发展现状分析

公路运输主要指的是利用汽车在公路上输送货物和旅客的运输方式,是我国交通运输系统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其良好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推进作用。近年来我国的公路交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国家加大了政策以及资金的支持力度,修建了多条公路工程,我国的公路里程从2001年到2012年增长了7.65万公里,并且公路所覆盖的范围也日益广泛,根据公路网发展的相关规划,到2020年预计我国将基本建设国家高度公路网络,实现更为全面、系统的公路网络覆盖。同时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蓬勃发展,公路交通运输量逐步增加,运输任务日益繁重。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公路交通的货运增长速度为6.8%,客运的增长速度为5.8%,可见目前我国的交通运输发展趋于逐步上升状态。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发展良好的状态里也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公路部门提起高度的重视,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进行改进,以保障我国公路运输的质量和效率,下面将做具体的介绍。

2公路运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善的公路运输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针对于公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没有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现有的公路管理法规主要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名义颁布的,从而缺乏全国范围内有效、统一的管理标准,导致了公路运输乱收费问题的发生。另外,地方性的公路运输相关法规对于公路运营管理权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造成公路管理权较为混乱,越权以及违规现象严重。

2.2公路运输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的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冗杂,各管理部门的具体岗位职责不明确,同时又由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高,直接导致公路运输管理水平偏低,无法为快速发展的公路运输提供综合、系统性的服务。同时,公路运输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无法满足现代化社会的发展需求,造成了部分资源的浪费。

2.3公路运输机构不合理

当下我国公路运输结构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车型结构的配置不合理,同时公路运输市场组织结构分散,经营主体缺乏高度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公路整体的运输缺乏主导型的大型企业,个体运输量过度庞大,公路运输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此外在输送危险货物时由于运输车辆的配置不够齐全、安全设施相对滞后,相关安全技术应用不够全面以及车辆驾驶人员的人为原因,例如驾驶技术不专业等因素,导致危险货物发生泄漏、保障等安全事故,造成不可预估的经济损失。

2.4运输方式较滞后

目前我国公路运输主要利用的汽车,汽车的性能和技术关系着公路运输对我国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目前汽车的排放量较大,对我国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二是汽车消耗的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对资源的大量消耗加剧了我国的能源安全危机。

3改善公路运输状况的有效途径

3.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公路运输的良好发展,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做保障。首先要建立系统性的国家层面的公路运输法律、法规,对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各项职能进行统一、全面的规定,防止公路运输出现多部门、多环节的重复管理执法现象,为公路运输的有序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3.2提高公路运输管理人员水平

公路运输的高效管理是促进公路运输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地政府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采取精细化管理的方式,具体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公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同时提高管理人员操作管理系统的水平,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管理手段的创新,促进公路运输业的快速发展。

3.3完善公路运输机构设置,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公路运输应加强集中运营企业的建立,从而统一规范标准和要求,实行经营主体的集约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公路运输体系管理可以引进现代化的智能交通运输系统以辅助完善公路运输管理,提高整个公路运输系统的安全性、高效性。同时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综合运输服务一体化系统,为公路运输工作提供更为准确、高效的服务,此系统应有机整合车辆、行车人员、道路安全以及畅通的具体情况、相关衍生机构等众多方面,实现公路运输的智能化、一体化管理,保障运输车辆在此公路网上的安全、畅通运行,提升路网的通行能力,把货物或人员安全送达目的地。

3.4改善公路运输方式

鉴于传统运输方式对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坚持节能环保的理念,积极推行新能源汽车,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有效改善公路运输方式。同时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要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装备的配置,优选驾驶技术过硬以及熟悉危险物品的性能,能够做好安全运输的工作。另外,对运输的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工作,保障车辆性能的完好。此外,对于公路的具体情况也要加强分析和统计,有破损的路面要及时进行维修,保障公路运输的畅通。

4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的公路运输发展还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科学的措施改善目前我国公路交通运输的状况,保障公路运输体系符合我国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在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宝林.我国交通发展模式转型研究[D].长安大学,2010.

[2]李扬.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我国公路交通发展模式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3.

[3]赵庆国.高速铁路产业发展政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3.

第5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关键词】货运需求;结构预测;综合分析

前言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淮安市货物运输需求的总量将持续增长,必然要求综合运输体系的总供给有一个跨越发展阶段。而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淮安市货物运输需求结构会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本文拟对淮安市的货物运输需求结构进行建模预测,以期为淮安市货物运输业快速发展,实现综合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协调发展提供参考。

一、货物运输需求结构分析

货物运输需求的结构分析主要在于确定各种交通方式对运输总量的分担比,即运输结构优化问题,从国内外发展经验来看,运输结构优化必须要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理论上讲,根据现有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及各种运输方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占有地位和发挥的作用,在某一时期必然存在某个平衡点作为各种交通方式的最优的分担比。如前所述,一个地区最终的货运运输结构是该地区内运输资源供给与货运需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不断优化平衡的结果,其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该地区内交通基础设施资源以及运输装备发展的水平,二是该地区内货运需求特征的变化引发的对货运方式选择行为的变化。因此,本文拟从淮安未来规划期内货运运输需求发展特征、各种交通方式发展趋势特征分析出发,预测各种交通方式货运分担量。

2007年淮安公路水路货类运输量见表2-1。我们可以通过图2-1,2-2饼状分析图进一步讨论。

由表2-1可以看出,2007年淮安社会运输的货物以煤炭及制品、矿物性建筑材料、轻工/医药产品为主,2007年这三类货物占总运输量的62.34%,且近年来这一比例一直保持较稳定的状态,这主要是由淮安市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及产业结构特征所决定的。

淮安各交通方式的运载能力都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当然也存在一定制约。其中,水运由于航道与船闸的控制,运载能力受到其较大的刚性约束,而铁路由于轨道设置以及列车的数量限制,其运载能力也受到较大的刚性约束,而公路运载能力则有较大的弹性。根据水运与铁路所能承担的最大运载能力可以控制其他各种运输方式未来可能的客货运分担比例。

结合淮安市《淮安市“十一五”航道规划》、《淮安市铁路规划》、《淮安市公路网规划》综合考虑,确定淮安运输各交通方式对总货运量的分担比例如下表2-2所示。

二、货物运输供需综合分析

本文根据历史数据、相关文件和规划,分析了淮安市近期和中远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根据各种预测方法的特点建立预测模型,完成了淮安市综合各交通运输方式分担比例及运输量等数据的预测。根据淮安市目前社会经济现状分析,淮安市当前处于初步运输化阶段,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的每一个进步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输网的改进。此时工业化处于资源密集型阶段,对运输的需求是运输的规模效应,运费最低是其追求的目标。适应这种需求特征的是大运量的铁路和水运。水运运输适宜于运距长,运量大、时间性不太强的各种大宗物资运输;铁路运输主要适合运距长,运量大的各种大宗物资,以及长距离的旅客运输。此外,铁路、水运还具有能耗低、效率高、污染小等优点,在当前淮安市工业化进程全力推进阶段,在当前区域运力匮乏的情况下,加快铁路与水运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在公路建设突飞猛进的背景下,加快发展水运与铁路对于协调完善淮安市综合运输体系也极其重要。2008年,淮安市斥资数十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公路提升、航道整治、铁路联网、港站枢纽、机场建设“五大工程”,全面启动盐河航道整治和宿淮铁路项目,完善港口码头及汽车客货运站场布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淮安市交通运输正在加速形成“公铁水空”全面推进、充分发展、高效衔接的大交通格局。

参考文献

[1]李宏.对我国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的思考[J].综合运输,2005年第3期.

[2]熊崇俊,宁宣熙,潘颖莉.中国综合交通各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评价研究[A].系统工程,2006年6月第24卷第6期.

[3]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司《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研究》课题组.我国交通运输系统协调发展的目标与重点[J].综合运输,2005年第11期.

作者简介:

第6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化交通运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交法发〔2020〕79号),结合交通运输监管实际,制定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

1.梳理事项清单。编制完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逐项细化落实取消和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结合权责清单,梳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内容,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纳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动态更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法制司、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

2.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公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明确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机构等的监管职责边界,厘清监管事权,避免监管职责缺位、越位、错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

3.加强审管衔接。研究制定审批监管业务协作实施细则,明确协作流程,建立健全审批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等,实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分工负责,2022年完成)

(二)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

4.制定监管规则。分领域梳理制定具体事项的监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统一监管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细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2年完成)

5.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综合运输、安全应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标准制定工作,推动编制出台一批重点领域标准。加快现行有效标准提档升级,推动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开展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三)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6.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完善《交通运输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频次,制定实施细则,形成抽查台账,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切实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

7.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健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注重源头预防、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和应急处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8.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研究制定《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行业信用管理。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评价,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路超限超载等领域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政研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9.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监管执法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推动实现监管对象的自动查验和在线监管。修订《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动部省联动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围绕重点监管需求,形成若干“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大数据模型。(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10.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密切关注部分市场主体运营动向,做好涉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四)提升监管效能。

11.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鼓励探索实行监管执法人员到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培养“一专多能”监管执法人员,建立监管执法人员培训长效工作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12.严格规范监管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依法公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

13.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建立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的监管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加强跨区域联动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办等工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五)分领域着力深化事中事后监管。

14.分领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明确并落实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大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聚焦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在压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持续攻坚发力,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补齐各领域各环节事中事后监管短板、弱项,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促进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海事局分工负责,按相关负责单位进度推进)

15.组织开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在辽宁、江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其中,辽宁试点危险货物港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管控工作,江苏试点危险货物运输跨区域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浙江试点打造全链条、全覆盖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与信息服务模式。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试点工作。在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构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试点,着力破解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难题,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辽宁、江苏、浙江、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按相关负责单位进度推进)

三、工作保障

(一)抓好责任落实。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分工。积极探索创新,细化实化具体监管措施,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推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监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监管。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杜绝一放了之。

(二)提升保障水平。加大信息化支撑力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执法服装、标志、装备统一相关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根据监管执法工作需要,配置和更新必需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和安全防护装备。

(三)营造良好氛围。部加强对地方和试点单位工作的跟踪指导,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做法经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各地、各单位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各自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

    

    附件:1.公路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2.水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3.道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4.海事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5.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工作任务

附件1

 

公路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工作任务

 

一、强化公路建设市场监管

(一)梳理事项清单,夯实监管责任。配合编制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配合制定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部公路局负责,按相关责任部门进度推进)开展年度公路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检查,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以及从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部公路局负责,持续推进)

(二)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研究修订《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部公路局负责,2021年完成)研究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部公路局负责,2022年完成)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招标投标法》。(部法制司、综合规划司、财务审计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分工负责,按相关责任部门进度推进)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自律公约,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公路建设企业资质标准修订等政策法规制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效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项目实施、设计批复执行、政策落实等情况,并公开有关结果。部一般每年检查不少于4个省份、每省份不少于2个项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对存在近期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行政处罚、屡罚屡犯、被投诉举报较为严重等情形的从业主体,计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公布,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强化监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深化信用监管,开展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公布从业主体信用信息,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加强信息化监管,建设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推动部省联动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从业主体行为进行精准监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完善线上投诉举报平台,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调查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部许可的公路监理资质实行“好差评”制度。(部公路局负责,持续推进)

二、强化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监管

(四)加强车货源头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运输服务司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引导“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运输服务司指导,持续推进)监督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和事后倒查能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运输服务司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构建治超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加快推进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改造和电子抓拍系统安装,在重要路段节点稳步有序布设非现场检测系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加快推进治超系统部省平台建设,构筑“人防、技防、物防”治超监控网络,提升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自动识别和精准查纠能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深入推进联合执法。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及时解决联合执法中遇到的难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加快建立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机制,全面提升联合执法效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七)加强联动管理和信用治理。健全完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处罚信息抄送机制,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货车、货车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运输服务司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继续组织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认定、公示和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

(八)加强大件运输远程监管能力建设。鼓励大件运输主要通道的收费站入口,完善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检测设备,强化对通行车辆的“不见面”核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利用高速公路称重检测、外廓尺寸检测、ETC门架等数据,倒查大件运输车辆实际行驶轨迹,与许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查处虚假填报、“大车小证”、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办证、合规运输。(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九)构建大件运输许可联动机制。组织各地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好差评”工作,推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形成大件运输企业广泛评价、许可服务机构不断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大件运输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公约和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制定大件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大件运输企业安全运输能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公路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强化公路养护市场监管

(十)加快公路养护市场标准化法制建设。适时推动出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法制司牵头,部公路局配合)。研究制定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管理的配套评价细则、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部公路局负责,2022年完成)

(十一)推动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形成合力。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养护资质网上申报和监管平台,建立养护工程业绩采集系统,对养护从业主体行为、业绩进行监管。指导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部公路局负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2022年完成)指导地方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部公路局负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持续推进)指导地方建立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推行跨区域联合检查方式,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的监管体系,防止重复监管和监管缺失,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部公路局负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附件2

 

水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一)加强水路运输市场动态管理。完善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核查制度,跟踪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经营者整改情况,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经营许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持续推进)实施国际及港澳航线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资质保持情况抽查和年度核查,开展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和无船承运企业运价备案及执行情况检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水运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对于已取消相关许可的国际普通货船、集装箱船运输企业,内地与港澳间普通货船、集装箱船运输企业,无船承运业务企业加强日常备案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加强监管,针对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企业资质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船舶营运情况等组织开展抽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水运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强对违规航运企业查处。全面摸排辖区水路运输经营者的船舶运力和生产经营情况,会同海事管理机构严厉打击水路运输“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双方按照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或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行为,由经营者所在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严肃惩处。每年至少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重点加强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监管,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跟踪,形成闭环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持续推进)

(三)支持完善地方性法规。2021年组织开展辖区港区外客船停靠设施管理、载客12人以下船舶运输管理等有关情况摸排,认真梳理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并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报告,2022年协调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相关政策法规起草工作,2023年支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相关政策法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指导,2023年完成)

    二、加强港口市场监管

(四)建立健全港口领域监管制度标准。建立港口安全、港口设施保安、港口经营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和港口污染防治等综合监督检查机制,结合部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2021年完成)。修订《客滚码头安全管理要求》《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部水运局负责,2021年完成)

(五)强化港口经营市场监管。逐个排查辖区内港口经营人的码头、堆场、储罐、客运站等设施是否依法履行竣工验收(含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对发现问题的,实行清单管理、闭环管理,依法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港口客运站和码头2021年完成,其他港口经营人2022年完成)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货运码头或客运码头超过靠泊等级违规接靠客运船舶,发现违规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依法加强对沿海港口经营人为航区的内河船舶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违规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和收费行为。加大对下级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指导督促履行港口经营市场监管职责。(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持续推进)

三、加强航道管理

(六)加强航道养护监管。采取重点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航道养护管理规定》《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情况,重点检查航道、通航建筑物及其他重要航道设施日常管理、养护、保护等方面情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分工负责,部水运局指导,持续推进)

    (七)加强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监测。督促运行单位加强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制定专项运行调度和通航保障方案,并严格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督促运行单位加强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关键设施结构健康监测,加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升级改造力度,及时分析监测数据,提高预测、预警能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加强航道资源保护。严格落实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规定的建设项目,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未严格履行审核意见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违法行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监管

    (九)开展水运建设市场检查。部每年组织开展水运建设市场抽查并督促整改。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长江、西江航运干线水运建设市场抽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按计划开展本省水运建设市场检查。重点查处水运工程领域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水运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跟踪《招标投标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部水运局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强市场信用监管

(十一)加强水路运输(包括港口经营)市场信用监管。加强水路运输失信行为信息归集、共享、公开,改进信用系统功能,面向社会提供失信行为信息“一站式查询”。将失信行为信息报送纳入年度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督查检查范围,督促地方提高失信行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工负责,部水运局指导,持续推进)在自贸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内船舶管理业告知承诺改革。(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水运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二)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监管。每年组织开展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并公示公告信用评价结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水运局、海事局、救捞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推进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乙级、机电专项)信用告知承诺制由自贸区扩大至全国范围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部水运局指导,2021年完成)2022年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部水运局负责,2022年完成)

附件3

 

道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客运运营监管

深入落实五部门《关于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的通知》要求,强化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与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衔接,规范市场主体和车辆登记管理,建立旅游客运全链条监管制度。(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2年完成)研究制定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切实加强道路客运运营安全监管。(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1年完成)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比对在用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与营运性质,加强接驳运输车辆夜间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操作规程,压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主任,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和从业人员管理,推动道路客运安全运行水平明显提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标准,强化危险货物承运和车辆运行的监管。(部运输服务司牵头,安质司配合,2023年完成)研究修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运营考核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准入退出机制。(部运输服务司牵头,安质司配合,2021年完成)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罐车治理工作,促进运输装备标准化发展。(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1年完成)制定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2021年完成)持续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和案件移交接收机制,推动完善全流程、全链条、全要素的监管体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2023年完成)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安全运营考核,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2023年完成)

三、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经营

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快推进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合规化进程。持续优化完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功能,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营情况的监测分析,为强化执法监管提供支撑。加快推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政府监管平台共享开放运营数据,加强对企业运营过程的透明化、实时化监管。(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3年完成)完善部网络货运交互系统功能,加强网络货运运行监测,实施多维度闭环管理,促进网络货运规范健康发展。(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2年完成)加强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化进程的督促检查,推动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清退。贯彻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利用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加强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动态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密切关注新业态市场主体运营动向,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维护稳定主体责任,排查防范和有效化解涉稳风险隐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2023年完成)

四、创新驾培维修行业监管手段

修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强化驾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部运输服务司负责,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及时完成)加快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通过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以及有关政务网站等渠道,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2年完成)加强机动车驾培机构信用管理,健全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3年完成)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加强学时管理,规范培训行为。(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修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后启动)督促培训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升培训质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深入推进汽车维修信息公开,加快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广应用,拓展系统服务,推进三类维修企业(业户)接入系统。(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2年完成)严格落实机动车维修实施备案管理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促进维修市场规范发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加快推进重点营运车辆使用北斗车载定位装置,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12吨及以上重型货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3年完成)加快修订《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控抽查制度,完善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部运输服务司负责,2022年完成)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对疑似严重超速、疲劳驾驶、轨迹完整率较低的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安全管理不规范、驾驶员违法行为突出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合监管,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附件4

 

海事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

工作任务

 

一、夯实安全责任主体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航运公司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部海事局负责,2021年完成)对辖区航运公司按照分类分级标准进行分级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相应的区别检查机制;做好水路运输船舶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情况及结论意见书面通知经营者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强水上交通突出问题监管

(二)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印发的《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对从事非法运输海砂的内河船涉事船舶、船员、船公司依法进行查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分工负责,部海事局、水运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指导,持续推进)

(三)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和防污染监管。督促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部海事局、水运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提升船舶监管成效。根据部制定的《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对逃管船专项整治活动。梳理形成辖区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清单;做好基础数据核实;加强海事静态业务管理,标注清单船舶、对其所有人或经营人办理业务严格审查;通过行政处罚、协查、重点跟踪、约谈、违法记分等管理措施开展整治;强化信息通报,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予以公示,以便金融、保险机构获取上述船舶的所有人和经营人可能存在的失信信息。通过专项整治,实现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去存量、遏增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分工负责,2021年完成)

三、开展重点水域通航安全整治

(五)做好桥区水上交通安全。督促落实《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重点规范船舶航经桥区水域等行为。(部海事局负责,持续推进)按照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开展桥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保障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长江航务管理局、相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配合,持续推进)推进实施桥区水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着力推动解决水域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和专用航标管养单位缺失等问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分工负责,航海保障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六)加强水上通信秩序管理。加强水上无线电秩序检查,严查为逃避海事监管故意关闭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一码多船”、“一船多码”等突出问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附件5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一、明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健全保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领导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厘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审批机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单位、部门和岗位,分类分级逐级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边界,量化岗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和履责规范。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数据化、督查督办闭环化管理模式。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压实依法持证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依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进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明晰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保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和专款专用,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部安质司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统筹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检查,通过驻点督导、“开小灶”、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着力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将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频发、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多、信用等级低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涉嫌违法行为的,应进行查处或移交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查处。编制交通运输各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手册,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增强检查针对性、有效性。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抽查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扎实推进“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督促各地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红线问题自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施工现场安全自查、检查力度,推进红线问题动态整改清零。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部安质司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政研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三、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专业法规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一体化,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依法处理、整改教育、漏洞堵塞”三同步。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强化行业内跨区域、跨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协作,完善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突出违法行为信息抄告和监管处罚信息互通,形成高压执法态势。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严肃查处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行为,对情节严重的,推动行刑衔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监管”,推进信息化执法系统平台区域联网和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及科技执法手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法制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科技司、海事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四、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

部出台《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摸排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摸清地理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等重大风险底数,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实施动态监测预警,强化风险状态和发展趋势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动态掌握重大风险状态变化情况。根据重大风险信息,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实施重大风险“图斑化”管理。深入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和偶发性等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票否决制度,有效防范“黑天鹅”“灰犀牛”风险。(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搜救中心、海事局分工负责,2022年完成)

五、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

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纳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推行安全生产信用评定,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差异化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及时准确记录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部政研室、安质司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2022年完成)

六、严肃安全生产追责问责

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推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合法监管权利,激励担当作为,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研究推动重大险情调查和责任追究,推进建立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机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深入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深层次原因,及时制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应急预案和有关政策,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局、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2023年完成)

 

第7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一、人力资源是公路运输安全的核心因素

1.安全是人的第一需要,也被视为运输的首要条件。自从1899年8月,一名叫得斯科的妇人在伦敦海德公园被汽车撞倒致死,成为世界第一位车祸牺牲者后,运输与安全从此便密不可分。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近年来,全世界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高达100多万,还有2300万至3400万的人口在车祸中受伤或终生致残,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球生产总值的1%-2%。安全生产是人的生命、经济、社会价值的综合体现,交通运输安全问题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许多国家将安全摆在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首位,视提高安全性为交通运输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判断标准。

2.人力资源是公路运输活动的主体,对公路运输的安全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公路运输安全是国家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国际化、市场化,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关资料显示,尽管我国目前汽车保有量仅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1.58%,而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总死亡人数的14.3%。其中,公路交通事故尤为严重。人是影响公路运输安全诸要素中唯一的自主性变量,交通事故的关键在于“人”,人力资源是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核心因素。

二、人力资源管理是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

1.公路运输安全的核心是管理,本质是对人的管理。我国公路运输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公路运输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行业人员素质低、人才培养能力不足;安全管理工作仍处于经验型、低水平的层次上;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管理方法落后、科技含量低等,极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需要管理方法与手段的不断创新。公路运输安全的核心是管理,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实施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公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2.加速公路运输队伍职业化进程,是促进我国公路运输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职业化的公路运输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实现公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根本性的大计。面对中国严峻的公路交通安全形势以及汽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的势头,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减少公路交通事故的负面影响,提高全国公路运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加速公路运输队伍的职业化进程,建立基于公路运输安全的人力资源选拔、培养、激励、考核、分配的全方位立体交叉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第8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铁路运输一直以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运输不仅会直接影响人们在日常出行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且还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要想保证铁路运输的质量,就必须要提前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尤其是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运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分析时发现,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在具体开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而且还有可能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针对当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现存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有效保障。

2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2.1缺乏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制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对各个行业、各种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对于铁路运输行业而言更是如此,在铁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过程中,铁路运输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影响下,铁路运输设备正在不断创新和优化,同时,在运输形式方面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但是在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后发现,在现阶段的铁路运输行业发展过程中,有关部门并没有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没有随着设备的优化和完善而提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1]。各种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比比皆是,与此同时,也没有制定和落实符合实际要求的制度和措施来对其进行管理。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前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这样就会导致很多安全隐患存在其中。还有部分地区在日常运营和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安全管理在铁路运输中的重要性,所以将工作重心和重点全部放在定期的检查、宣传方面,并没有与实际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结合,只是单纯停留在一些表面的工作上,安全管理工作通常都是走形式化路线。

2.2铁路设备故障

近年来,综合考虑铁路运输的实际发展状况,可以发现我国铁路工作的重心和核心基本上全部投入生产力的提升方面。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在日常运作过程中,不断加大对铁路的改造和换代升级,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一直都没有关注铁路的安全问题,这样也会直接导致运输的管理难度居高不下和管理水平无法得到有效提升。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如果是处于高峰期时,那么铁路运输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客运方面。客运站在构建和具体应用过程中,并没有将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充分体现出来。这样很容易出现旅客在客运站停留的时间比较长,甚至还有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旅客自身的心理情绪,给现场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在无形当中破坏铁路正常的管理秩序。

2.3火车晚点问题

通常情况下,列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受到一些突发事件或者是客观因素的影响,会出现晚点的情况,特别是列车在中间站的停留时间比较长这一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火车晚点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列车如果晚点不仅会直接影响旅客的情绪和正常出行,而且还会导致乘客自身的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3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3.1提升铁路运输调度水平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高效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可以保证旅客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和货物的完整无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直接影响着铁路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结合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铁路一直以来在运输过程中,铁路运输需求的不平衡现象突出,这样就会导致很多线路在运行过程中,始终都处于一种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如果这种现象在实践中无法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解决,那么势必会导致铁路运输紧张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的时候,为了在实践中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要结合实际情况,促进铁路调度水平的有效提升。首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促使铁路建设的各项措施得到强有力的落实,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使铁路自身的运输能力和水平可以得到有效提升[2]。其次,还要聘请和组织具有专业化特征的团队,这样可以保证运输调度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还可以促使其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通过专业化团队的管理,可以保证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完成对各种不同类型线路在运行时的信息、数据等进行及时有效地搜集和整合。从而促使调度管理的应急能力可以在实践中得到完善和优化,而且还可以促使控制管理的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铁路运输的高效、稳定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3.2强化人才管理机制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要想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提升,就必须要意识到人才在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对人才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和完善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将人才自身的优势特点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首先,要在实践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其次,还要对企业内部岗位进行适当地调整。在对企业内部岗位进行调整时,要结合运输情况和管理工作的现状,尽可能地实现政企之间的分离,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可以实现精细化管理。与此同时,还要对员工的管理制度进行适当地改革、创新和优化,促使员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可以对自己的工作、行为等进行实时有效地自我监督和管理。除此之外,还要在实践中提升整体的安全意识,这样不仅可以与一些现代化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结合,而且还可以有效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保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员工应创新工作方法和提升工作技能,尽量减少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3切实强化对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报

由于铁路运输线路处于复杂的自然环境当中,所以恶劣的天气不仅会直接影响到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而且还会威胁到铁路运输中旅客和货物的安全性。但是由于自然天气是不可控制的因素,有很多突发情况无法预料,这也是在铁路运输过程中无法规避的安全问题之一。所以,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处理时,最先要做的就是要做好一系列的预防措施。现阶段,预警系统、自然灾害的监测系统的应用十分广泛,可以科学地对恶劣天气进行预警。通过应用这些先进系统和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气候的有效监测,同时,还可以对环境的变化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可以及时对此进行预警,这样有利于各个部门提前做好一系列的预防措施,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

3.4构建铁路交通灾害预警系统

如果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那么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这种背景下,要结合实际运输情况和掌握的有关技术,对当前的管理手段进行不断创新和优化,同时,还要构建符合实际要求的报警系统,完善实时监控系统。从而保证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而且还可以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尽量降低各种不同类型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构建铁路交通灾害预警系统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各种不同类型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不仅可以为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保障,而且还可以为人们的安全出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4结语

第9篇:水路运输安全性范文

【关键词】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措施

输配电线是供电系统的核心组成元素,它在空间上具有广泛的分布范围,跨越着越来越复杂的地理区域、面对越来越恶劣的自然条件挑战,在现代社会里,输配线路正朝着高电压、更远距离、更大容量方向靠拢,与此同时也对输配电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因而,提高输配线路的管理水平和维护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输配电线路概述

1.1输配电线路主要特征

(1)维护难度大。主要是因为线路铺设涵盖的区域比较广,很多地区地势比较险恶,加上季节变化带来的影响等,直接导致维护难度极大的问题。

(2)运行可靠性高。由于输配电线路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电网单位对其管理要求也比较高,在运行可靠性上更是严格要求,也就决定了其具有极高运行可靠性特征。

(3)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同样由于线路铺设区域较广的运行,导致及其因为不同环境的影响导致隐患发生,形成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特点。

1.2输配电线路常见故障类型

(1)外力因素故障。外力因素故障是最主要的故障因素,有统计显示,外力因素造成的输配电线路损坏占有损坏因素的48%以上。外力因素指大自然灾害,如大风大雨,冰雹雨雪等天气,极易导致高压线路短路或者损坏。

(2)设备自身因数故障。有些设备由于质量问题或者性能问题导致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故障或者损坏现象,如有些避雷器使用一段时间后避雷作用不明显,电磁元件磁性自动消失、电缆头脱落等。

(3)人为因素故障。人为故障一般都是由于误操作而产生的故障,是导致输配电线路被破坏的一个重大因素。如常见的有架空导线由于一些人为的因素,将物体挂在导线上导致线路受到缠绕出现短路。地面埋有电缆,但是施工人员没有做好工作,因此在不知道情况下进行施工,导致线路被挖断而出现故障。

2.提高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工作质量的方法

从上述介绍中可以看出,提高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质量,是有效提高供电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要途径。通常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努力:

(1)健全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在输配电线施工之初,就要做好相关制度准备工作。在设计之初,有关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和参与工程设计工作,积极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方案和建议;在前期勘探阶段,施工单位要积极参与地址勘探工作,掌握全面详细的地址勘探资料和数据,为设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在施工阶段,要重视工程质量管理,选派施工经验丰富的工程人员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严把施工质量关,特别是对于覆冰严重地段,线路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计,合理选择档距,对于容易发生舞动的路段应加装防舞动装置,以保证不留隐患;在新线路投入运行前,线路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应根据规定配齐专业维护管理人员、专用交通工具、通讯设旖、仪器仪表和生活设旆等装备;在新线路投入运行后的试运行期间,输配电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加强巡视和检测,针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和设计、施工单位认真协同分析,积极处理。

(2)在平时的运行工作中,要定期对输配电线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事故频发线段要加强巡检工作力度,力争不留任何检查盲点和死角,不断提高输配电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将线路巡查工作细分成三种:即常规巡查、重点巡查和登杆巡查,要对恶劣环境里的输配电线路进行腐蚀、抛股、断股排查,同时要加强对输配电线路中的金具、绝缘子串和其他各类辅助设施的巡视检查,要仔细记录即将老化、即将退役的设备信息,定期提交评估报告,针对不同程度的设备缺陷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严格按照缺陷流程进行管理和更换,不留隐患。对于近期内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一般设备缺陷,可列入正常的阶段性计划中安排处理:对于情况虽然比较严重使得线路处于不安全条件下运行但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可以维持线路运行的设备缺陷,应当在短期内消除,并加强巡视;对于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使得线路处于非常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则要求尽快消除或者采用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加以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导线容易波动的线段,金具因振动作用而发生坠落的概率相对较大,因此,在常规巡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检查这类线路的各个部件接触情况,同时对于大型的输配电线路,为提高维护和管理的效率,可采用红外、紫外检测以及热成像检测等先进技术,此类技术具有不停电、不取样、安全可靠、快速高效等特点,可极大地降低巡检人员的工作强度,同时提高线路维护和管理的效率。

(3)尽快尽力高效健全的预警制度,对输配电线路经过区域环境的酸雨、风沙、雷电、大气污染等指标进行紧密跟踪,要定期采集线路塔架上方的风速变化、降水含量、风偏角度等参数,将上述检测指标值纳入到预警系统之中,并设定合适的报警阀值,在环境影响因子达到临界状态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4)加强对输配电线路的信息收集,这是开展输配电线路维护管理的基础。根据在线检测装置提供的线路运行参数,同时结合其他先进的检测手段可以方便地收集线路的运行信息,国内某些电力企业已经开始采用直升飞机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巡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要坚决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到个人和岗位,在所有生产部门形成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工作票、消防、安全警示设施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促使生产人员不断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和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例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工作大比武等活动,坚持长期开展安全事故演习及风险控制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坚持规程学习、现场培训、岗位练兵等在岗学习制度,特别是对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引入奖惩制度,充分发动输配电线路沿线群众,加强对沿线群众的宣传和教导,提高其保护输配电线路的意识。

3.结束语

总之,输配电线路作为电网的要组成部分,提高其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希望本文的分析和介绍对今后输配电线路的维护和管理能够提供一定的借鉴,共同推动我国输配电线路的运行和管理向更加成熟、更加安全的阶段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安.综述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技术[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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